范文一:小学学生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小学学生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为了保证学生师生的饮食安全,特制订此学校食堂留样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超过100g, 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部分食品还要带些汤汁。
3、留样食品取样后, 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 以免被污染。
4、等留样食品冷却后, 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 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留样人。
5、食品留样在密封好、贴好标签后, 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6、用于留样的容器必须满足消毒、无菌要求。
7、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间、食品名称、留样人, 便于日后备查。
8、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 时间超过后方可倒掉。
9、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 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10、食堂管理理员要每天督促相关人员做好留样工作。
范文二:小学学校食堂饭菜留样制度
小学学校食堂饭菜留样制度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有效查处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可靠依据,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留样工作由专人负责、专人操作、专人记录,使用专用器具,留样冷藏柜由专人管理。
2、留样食品范围为经过食堂加工后的每日各餐所有主副食饭菜,不得缺样。
3、每个饭菜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分别盛放在己清洗消毒的密闭专用容器内。留样容器要大小适宜,便于盛放,便于清洗消毒,每种样品用一个留样容器。
4、留样饭菜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5、留样饭菜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放入专用器皿中加盖,并在外面贴上标签,标明编号、留样时间、餐别、餐名、留样量、消毒时间、销毁时间、留样人等,并按顺序分类保存。
6、留样饭菜在冰柜内冷藏温度为0-10℃,留样时间48小时以上,时间到后方可销毁。
7、随时保持留样柜、留样餐具、留样包装容器的清洁,以免污染样品。
8、建立完整的留样记录,由食堂负责人或留样负责人保管,记录至少应保存12个月,以备查验。
9、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或根据其它情况需要,卫生部门将依法对留样食品进行卫生学检验。
10、留样柜内严禁存放与所留样品无关的其它食品或物品。
11、留样食品不得混入用餐食品中。
12、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和学校要不定期对留样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13、检查要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进行。发现饭菜未留样,留样记录登记项目不全、漏登、迟登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可适当处罚。所罚款项由校方负责管理,年底全部用于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投入中。
14、存在其它违规情况的,按照学校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5、食堂每学期违反本规定3次或3次以上的,或拒不按本制度执行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范文三:食堂饭菜留样制度
食 堂 饭 菜 留 样 制 度
一、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按《食品留样检查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二、学生用餐每餐前或餐后,取每样食品150—200克样品留存。
三、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四、食品样品留存时间必须保证48小时。食品样品必须存放在规定的冰箱(柜)内。食品样品留存不得和其它生、熟食品混放,以防交叉污染。
五、食品样品留存48小时后应及时销毁,留存食品不得混入学生用餐食品中。
六、学校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按学校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饭 菜 留 样 制 度
东平县州城街道第二中学
二0一一年九月
食 堂 饭 菜 留 样 制 度
一、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按《食品留样检查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二、学生用餐每餐前或餐后,取每样食品150—200克样品留存。
三、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四、食品样品留存时间必须保证48小时。食品样品必须存放在规定的冰箱(柜)内。食品样品留存不得和其它生、熟食品混放,以防交叉污染。
五、食品样品留存48小时后应及时销毁,留存食品不得混入学生用餐食品中。
六、学校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按学校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饭 菜 留 样 制 度
东平县州城街道第二中学
二0一二年三月
范文四:食堂留样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 48小时留样制度
为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确保师生员工的身体 健康,根据国家《食品卫生法》法规 特制定食堂食品留样 检测制度。
一、食品卫生安全员应坚持每日定时向食堂提取食品的样品 贮存食品留样柜 并做好贮存记录。
二、在食堂留样过程中 必须保证有 48小时的留样时间 留样食品要衔接。
三、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应立即与有关人员将本日的样品 及时送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化验 并按照《食物中毒事故紧急 处理机制》有关规定 做出报告。
四、为加强食物中毒的性质责任划分 学生或外吃食品引起 的中毒事件, 饮食服务中心、 食堂负责人、 食品卫生安全员、 学生会生活部负责人有义务对样品会同卫生防疫部门共同 进行鉴定。
五、食品卫生安全员应每天做好留样食品的贮存登记 以备 有关部门随时抽样检查。
范文五:食堂留样制度
食堂留样制度
为了保证幼儿及师生的饮食安全,特制订此学校食堂留样制度, 具体要求如下: 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 样。 2、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超过 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 餐具中。部分食品还要带些汤汁。 3、 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等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 明留样时间、品名。 5、食品留样在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 内。 6、用于留样的容器必须满足消毒、无菌要求。 7、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间、食品名称、留样人,便于 日后备查。 8、留样食品必须保留 48 小时,时间超过后方可倒掉。 9、 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 其它食品。 10、食堂管理理员要每天督促相关人员做好留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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