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居住区设计规范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一、总则 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3、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以下图表中的规定。其规划组织结构可采用居住区小区组团、居住区组团、小区组团及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
1、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
4、居住区的配建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其配建设施的面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组织结构类型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5、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2)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3)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其纳入规划; 4)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5)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
6)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 7)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 8)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
6、居住区规划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与规范的规定。
二、术语、代号 1、城市居住区
一般称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被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居住小区
一般称小区,是被居住区级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7000~15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3、居住组团
一般称组团,指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3000人)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4、居住区用地(R)
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等四项用地的总称。 5、住宅用地(R01)
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6、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02)
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7、道路用地(R03)
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小汽车、单位通勤车等停放场地。 8、居住区(级)道路
一般用以划分小区的道路。在大城市中通常与城市支路同级。 9、小区(级)路
一般用以划分组团的道路。 10、组团(级)路
上接小区路、下连宅间小路的道路。 11、宅间小路
住宅建筑之间连接各住宅入口的道路。 12、公共绿地(R04)
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游憩绿地,应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它块状带状绿地等。 13、配建设施
与住宅规模或与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的总称。 14、其它用地(E)
规划范围内除居住区用地以外的各种用地,应包括非直接为本区居民配建的道路用地、其它单位用地、保留的自然村或不可建设用地等。 15、公共活动中心
配套公建相对集中的居住区中心、小区中心和组团中心等。 16、道路红线
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 17、建筑线
一般称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 18、日照间距系数
根据日照标准确定的房屋间距与遮挡房屋檐高的比值。 19、建筑小品
既有功能要求,又具有点缀、装饰和美化作用的、从属于某一建筑空间环境的小体量建筑、游憩观赏设施和指示性标志物等的统称。 20、住宅平均层数
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基底总面积的比值(层)。 21、高层住宅(大于等于10层)比例
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率(%)。 22、中高层住宅(7~9层)比例
中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率(%)。 23、人口毛密度
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人/ha)。 24、人口净密度
每公顷住宅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人/ha)。 25、住宅建筑套密度(毛)
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套数(套/ha)。
26、住宅建筑套密度(净)
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套数(套/ha)。 27、住宅面积毛密度
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m2/ha)。 29、建筑面积毛密度
也称容积率,是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m2/ha)或以总建筑面积(万m2)与居住区用地(万m2)的比值表示。 30、住宅建筑净密度
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与住宅用地的比率(%)。 31、建筑密度
居住区用地内,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32、绿地率
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不应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33、拆建比
新建的建筑总面积与拆除的原有建筑总面积的比值。、 34、土地开发费
每公顷居住区用地开发所需的前期工程的测算投资,包括征地、拆迁、各种补偿、平整土地、敷设外部市政管线设施和道路工程等各项费用(万元/ha)。 35、住宅单方综合造价
每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所需的工程建设的测算综合投资,应包括土地开发费用和居住区用地内的建筑、道路、市政管线、绿化等各项工程建设投资及必要的管理费用(元/m2)。
三、用地与建筑
1、居住区规划总用地,应包括居住区用地和其它用地两类。其各类、项用地名称可采用本规范第2章规定的代号标示。
2、居住用地构成中,各项用地面积和所占比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居住区用地平衡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5条的要求。参与居住区用地平衡的用地应为构成居住区用地的四项用地,其它用地不参与平衡;
2)居住区内各项用地所占比例的平衡控制指标,应符合以下图表中的规定。
3、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应符合以下图表中的规定。
注:本表各项指标按每户3.5人计算。
4、居住区内建筑应包括住宅建筑和公共服务设施建筑(也称公建)两部分;在居住区规划用地内的其它建筑的设置,应符合无污染不扰民的要求。
注:1)①本表机动车停车位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表示;
②其它各型车辆停车位的换算办法,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中有关规定。
2)配建停车场(库)应就近设置,并宜采用地下或多层车库。
四、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
1、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应综合考虑路网结构、公建与住宅布局、群体组合、绿地系统及空间环境等的内在联系,构成一个完善的、相对独立的有机整体,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1)方便居民生活,有利组织管理;
2)组织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公共活动中心,方便经营、使用和社会化服务; 3)合理组织人流、车流,有利安全防卫; 4)构思新颖,体现地方特色。
2、居住区的空间与环境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1)建筑应体现地方风格、突出个性,群体建筑与空间层次应在协调中求变化; 2)合理设置公共服务设施,避免烟、气(味)、尘及噪声对居民的污染和干扰; 3)精心设置建筑小品,丰富与美化环境;
4)注重景观和空间的完整性,市政公用站点、停车库等小建筑宜与住宅或公建结合安排;供电、电讯、路灯等管线宜地下埋设;
5)公共活动空间的环境设计,应处理好建筑、道路、广场、院落、绿地和建筑小品之间及其与人的活动之间的相互关系。
五、住宅
1、住宅建筑的规划设计,应综合考虑用地条件、选型、朝向、间距、绿地、层数与密度、布置方式、群体组合和空间环境等因素确定。
2、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避免视线干扰等要求确定。
1)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以下图表中的规定;旧区改造可酌情降低,但不宜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注:建筑气候区划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1条的规定。
2)住宅正面间距,应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也可采用以下图表中的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 注:①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②L为当地正南向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 3)住宅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
②高层塔式住宅、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线干扰因素,适当加大间距。
3、住宅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选用环境条件优越的地段布置住宅,其布置应合理紧凑;
2)面街布置的住宅,其出入口应避免直接开向城市道路和居住区级道路;
3)在Ⅰ、Ⅱ、Ⅲ、Ⅵ、Ⅶ建筑气候区,主要应利于住宅冬季的日照、防寒、保温与防风沙的侵袭;在Ⅲ、Ⅳ建筑气候区,主要应考虑住宅夏季防热和组织自然通风、导风入室的要求;
4)在丘陵和山区,除考虑住宅布置与主导风向的关系外,尚应重视因地形变化而产生的地方风对住宅建筑防寒、保温或自然通风的影响;
5)利于组织居民生活、治安保卫和管理。
4、住宅的面积指标和设计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宜采用多种户型和多种面积标准,并以一般面积标准为主,并应利于住宅商品化。 5、住宅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综合经济效益,确定经济的住宅层数与合理的层数结构;
2)无电梯住宅不应超过六层。在地形起伏较大的地区,当住宅分层入口时,可按进入住宅后的单程上或下的层数计算。
6、住宅净密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住宅建筑净密度的最大值,不得超过以下图表的规定;
注:混合层取两者的指标值作为控制指标的上、下限值。 2)
住宅面积净密度的最大值,应符合以下图表的规定。 注:①混合层取两者的指标值作为控制指标的上、下限值;②本表不计入地下层面积。
六、公共服务设施
1、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其他八类设施。
2、居住区配套公建的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
3、居住区配套公建的项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6条规定。配建指标,应以以下图表中规定的千人总指标和分类指标控制,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各地应按以下图表中规定所确定的本规范附录A第6.0.6条中有关项目及其具体指标控制; 2)本规范附录A第A.0.6条和以下图表在使用时可根据选用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和规划用地四周的设施条件,对配建项目进行合理的归并、调整,但不应少于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应配建项目与千人总指标;
3)当规划用地内的居住人口规模界于组团和小区之间或小区和居住区之间时,除配建下一级应配建的项目外,还应根据所增人数及规划用地周围的设施条件,增配高一级的有关项目及增加有关指标;
注:①居住区级指标含小区和组团级指标,小区级含组团级指标; ②公共服务设施总用地的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0.2规定;
③总指标未含其它类,使用时应根据规划设计要求确定本类面积指标; ④小区医疗卫生类未含门诊所;
⑤市政公用类未含锅炉房。在采暖地区应自行确定。
4)地处流动人口较多的居住区,应根据不同性质的流动人口数量,增设有关项目及增加相应面积; 5)在Ⅰ、Ⅶ建筑气候区和处于山地的居住区,其商业服务设施的配建项目和面积可酌情增加,但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6)旧区改造和城市边缘的居住区,其配建项目与千人总指标可酌情增减,但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7)凡国家确定的一、二类人防重点城市均应按国家人防部门的有关规定配建防空地下室,并应遵循平战结合的原则,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相结合,统筹安排。将居住区使用部分的面积,按其使用性质纳入配套公建;
8)居住区配套公建各项目的设置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7条的规定。结其中的服务内容可酌情选用。
4、居住区配套公建各项目的规划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不同项目的使用性质和居住区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应采用相对集中与适当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布局。并应利于发挥设施效益,方便经营管理、使用和减少干扰;
2)商业服务与金融邮电、文体等有关项目宜集中布置,形成居住区各级公共活动中心。在使用方便、综合经营、互不干扰的前提下,可采用综合楼或组合体; 3)基层服设施的设置应方便居民,满足服务半径的要求。
5、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集贸市场和人流较多的公共建筑,必须相应配建公共停车场(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建公共停车场(库)的停车位控制指标,应符合以下图表的规定;
注:①本表机动车停车位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表示;②其它各型车辆停车位的换算办法,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中有关规定。
2)配建停车场(库)应就近设置,并宜采用地下或多层车库。
七、绿地
1、居住区内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 2、住区内绿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切可绿化的用地均应绿化,并宜发展垂直绿化;
2)宅间绿地应精心规划与设计;宅间绿地面积的计算办法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中有关规定; 3)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应低于30%;旧区改造不宜低于25%。
3、居住区内的绿地规划,应根据居住区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不同的布局方式、环境特点及用地的具体条件,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并宜保留和利用规划或改造范围内的已有树木和绿地。
4、居住区内的公共绿地,应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设置相应的中心公共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居住区级)、小游园(小区级)和组团绿地(组团级),以及儿童游戏场和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等,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中心公共绿地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以下图表的规定,表内“设置内容”可视具体条件选用;
(2)至少应有一个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 (3)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宜小于70%;
(4)便于居民休憩、散步和交往之用,宜采用开敞式,以绿篱或其它通透式院墙栏杆作分隔;
(5)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适于成人游憩活动。其中院落式组团绿地的设置还应同时满足表7.0.4-2中各项要求,其面积计算起止界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中有关规定;
注:①L——南北两楼正面间距(m);L2——当地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S1——北侧为多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m2);S2——北侧为高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m2)。 ②开敞型院落式组团绿地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4条规定。
2)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应同时满足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小于400m2和本条第1款(2)、(3)、(4)项及第(5)项中的日照环境要求;
3)公共绿地的位置和规模,应根据规划用地周围的城市级公共绿地的布局综合确定。
5、居住区内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不少于0.5m2/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m2/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1.5m2/人,并应根据居住区规划组织结构类型统一安排、灵活使用。旧区改造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相应指标的50%。
注:居住区道路的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的边缘指路面边线。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其道路边缘指便道边线。
9)居住区内宜考虑居民小汽车和单位通勤车的停放。
八、道路
1、居住区的道路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
1)根据地形、气候、用地规模和用地四周的环境条件,以及居民的出行方式,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
2)使居住区内外联系通而不畅、安全,避免往返迂回,并适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等的通行;
3)有利于居住区内各类用地的划分和有机联系,以及建筑物布置的多样化;
4)小区内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当公共交通线路引入居住区级道路时,应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干扰; 5)在地震烈度不低于六度的地区,应考虑防灾救灾要求; 6)满足居住区的日照通风和地下工程管线的埋设要求;
7)城市旧城区改造,其道路系统应充分考虑原有道路特点,保留和利用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道; 8)考虑居民小汽车的通行; 9)便于寻访、识别和街道命名。
2、居住区内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其道路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
2)小区路:路面宽5~8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采暖区不宜小于14m;非采暖区不宜小于10m; 3)组团路:路面宽3~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采暖区不宜小于10m;非采暖区不宜小于8m; 4)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m;
5)在多雪地区,应考虑堆积清扫道路积雪的面积,道路宽度可酌情放宽,但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3、居住区内道路纵坡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应符合以下图表的规定;
注:L为坡长(m)。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其纵坡宜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或分段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控制。 4、山区和丘陵地区的道路系统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1)车行与人行宜分开设置自成系统; 2)路网格式应因地制宜; 3)主要道路宜平缓;
4)路面可酌情缩窄,但应安排必要的排水边沟和会车位,并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5、居住区内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数应控制,其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
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60m时,应设不小于4m×4m消防车通道。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2)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
3)进入组团的道路,既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卫;
4)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m,纵坡不应大于2.5%;
5)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
6)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的坡道; 7)在多雪严寒的山坡地区,居住区内道路路面应考虑防滑措施;在地震设防地区,居住区内的主要道路,宜采用柔性路面;
8)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以下图表的规定;
注:居住区道路的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的边缘指路面边线。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其道路边缘指便道边线。
9)居住区内宜考虑居民小汽车和单位通勤车的停放。
九、竖向
1、居住区的竖向规划,应包括地形地貌的利用、确定道路控制高程和地面排水规划等内容。 2、住区竖向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1)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减少土方工程量;
2)各种场地的适用坡度,应符合以下图表的规定;
3)满足排水管线的埋设要求; 4)避免土壤受冲刷;
5)有利于建筑布置与空间环境的设计;
6)对外联系道路的高程应与城市道路标高相衔接。
3、当自然地形坡度大于8%,居住区地面连接形式宜选用台地式,台地之间应用挡土墙或护坡连接。 4、居住区内地面水的排水系统,应根据地形特点设计。在山区和丘陵地区还必须考虑排洪要求。地面水排水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规定:
1)居住区内应采用暗沟(管)排除地面水;
2)在埋设地下暗沟(管)极不经济的陡坎、岩石地段,或在山坡冲刷严重,管沟易堵塞的地段,可采用明沟排水。
十、管线综合
1、居住区内应设置给水、污水、雨水和电力管线。在采暖区还应增设供热管线。同时,还应考虑煤气、通讯、电视公用天线、闭路电视电缆等管线的设置或预留埋设位置。
2、居住区内各类管线的设置,应编制管线综合规划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必须与城市管线衔接;
2)应根据各类管线的不同特性和设置要求综合布置。各类管线相互间的水平与垂直净距,宜符合表10.0.2-1和表10.0.2-2的规定;
注:①表中给水管与排水管之间的净距适用于管径小于或等于200mm,当管径大于200mm时应大于或等于3.0m;②大于或等于10kv的电力电缆与其它任何电力电缆之间应大于或等于0.25m,如加套管,净距可减至0.1m;小于10kv电力电缆之间应大于或等于0.1m;③低压煤气管的压力为小于或等于0.005MPa,中压为0.005~0.3MPa,高压为0.3~0.8MPa。
3)宜采用地下敷设的方式。地下管线的走向,宜沿道路或与主体建筑平行布置,并力求线型顺直、短捷和适当集中,尽量减少转弯,并应使管线之间及管线与道路之间尽量减少交叉;
4)应考虑不影响建筑物安全和防止管线受腐蚀、沉陷、震动及重压。各种管线与建筑物和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应符合表10.0.2-3规定;
5)各种管线的埋设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离建筑物的水平排序,由近及远宜为:电子管线或电信管线、煤气管、热力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2)各类管线的垂直排序,由浅入深宜为:电信管线、热力管、小于10kV电力电缆、大于10kV电力电缆、煤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6)电力电缆与电信管缆宜远离,并按照电力电缆在道路东侧或南侧、电信管缆在道路西侧或北侧的原则布置;
7)管线之间遇到矛盾时,应按下列原则处理: (1)临时管线避让永久管线; (2)小管线避让大管线;
(3)压力管线避让重力自流管线; (4)可弯曲管线避让不可弯曲管线。
8)地下管线不宜横穿公共绿地和庭院绿地。与绿化树种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宜符合表10.0.2-4中的规定。
范文二: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居住绿地绿绿绿范 区
CodeforDesignofGreenlandinResidentAreas
前言
绿加强绿北京地居住绿地绿绿绿量技绿指绿和绿督~提高北京地城市居住绿化绿绿绿量和水平区区区区~
依据《城市居住绿绿绿绿绿范》;区划,、《公绿绿绿范》;园GB50180-932002-04-01CJJ48-921993-01-
,、《城市道路绿化绿绿绿绿范》;划与,、《林基本绿绿绿准》园01CJJ75-971998-05-01CJJ/T91-2002
;,、《北京市城市绿化例》、《北京市公例》~特制定本绿准。 条园条2002-12-01
本绿准适用于北京地城市新建和改建的多绿、高绿居住和居住小~包括城市绿区楼区区划中零散居住用地的绿化绿绿。非城市地的居住绿化绿绿可照绿行。 内区区参
居住用地地下绿施覆土绿化绿绿和屋绿绿化绿绿按照相绿绿范或指绿绿绿行。 内
本绿准附绿、附绿绿绿料性附绿。 AB
本绿准由北京市林局提出。 园
本绿准起草绿位,北京市林科究所。 园学研
本绿准主要起草人,绿绿莉、朱虹。
居住绿地绿绿绿范 区
范绿 1
本绿准绿定了居住绿地绿原绿、居住绿地绿绿一般要求、绿放式绿地绿绿、封绿式绿地绿绿、和居住区划区区
道路和停绿绿绿化绿绿。 本绿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和改建居住绿地的绿绿绿和工程绿收。 区划
绿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中的款通绿本绿准的引用而成绿本绿准的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所条条随
有的修改绿;不包括勘绿的容,或修绿版均不适用于本绿准~然而~鼓根据本绿准成绿绿的内励达各方究是否可使用绿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绿研
准。
灌工程技绿绿范 GBJ85
公绿绿绿范;园, CJJ48-921993-01-01
城市道路绿化绿绿绿绿范;划与, CJJ75-971998-05-01
绿绿和定绿 3
下列绿绿和定绿适用于本绿准。
3.1
居住绿地 区
在城市绿中定的居住用地范绿的绿地和居住公。包括居住、居住小以及城市绿划确内区园区区
划内中零散居住用地的绿地。
3.2
绿放式绿地
引绿居民绿入~绿居民提供休憩的绿地。一般包括居住公、小游、绿绿绿地以及按绿放区园区园
式绿地绿绿的宅绿绿地等。
3.3
封绿式;绿性,绿地 装
以绿绿绿主~不引绿居民绿入~主要用于改善居住局部生绿绿境和美化居住绿境的绿地。一般包区
括宅绿绿地和建筑基绿绿地。
3.4
居住公 区园
在城市绿中~按居住绿模建绿的~具有一定活绿容和绿施的配套公共绿地。 划区内
3.5
小游 区园
绿一居住小配套建绿的~具有一定活绿容和绿施的集中绿地。 个区内
3.6
绿绿绿地
直接近住宅建筑~绿合居住建筑绿群布置的绿地。具有一定的休憩功能。 靠
3.7
宅绿绿地
在居住用地~住宅建筑之绿的绿化用地。通常以封绿式绿绿绿地绿主。 内
3.8
建筑基绿绿地 在居住各绿建筑物;筑物,散水以外~用于建筑基绿美化和防绿的绿化用地。 区内构
3.9
居住道路 区
绿居住交通服绿~用于分和绿系居住的各小的道路。 区并划区内个区
居住绿地绿原绿 区划 4
居住用地的各绿绿地绿在居住绿中按照有绿绿定绿行配套~在居住绿绿绿绿指绿下绿行内区划并区划 4.1
绿绿绿。居住绿定的绿化用地绿作绿永久性绿地绿行建绿。必绿绿足居住绿绿地功能~布局合理划区划确当区~
方便居民使用。
小以上绿模的居住用地绿首先绿行绿地绿绿~定居住用地绿不同绿地的功能和使区当体划确内 4.2
用性绿~分绿放式绿地各绿功能~定绿放式绿地出入口位置等~绿绿相绿的 各绿市政绿施~划区确并
如用地小道路、各绿管绿、地上、地下绿施及其出入口位置等~绿行植物绿和绿向绿。 内区划划
居住绿放式绿地绿绿置在小游、绿绿绿地中~可安排童游绿绿、老人活绿、健身绿地等。区区园儿区 4.3
如居住绿未绿置小游~或小游、绿绿绿地的绿模绿足不了居民使用绿~可在具有绿放绿区划区园区园条
件的宅绿绿地绿置绿放式绿地。 内
绿绿绿地的面绿一般在以上~宜绿置在小中央~最多有绿小绿主要干道相接。区两与区 4.41000m2
宅绿绿地及建筑基绿绿地一般绿按封绿式绿地绿行绿绿。宅绿绿地绿度绿在以上。 4.520m
居住绿地绿以植物造景绿主。必绿根据居住外的绿境特征、立地件~绿合景绿绿区区内条划、4.6
防绿功能等~按照适地适绿的原绿绿行植物绿~强绿植物分布的地域性和地方特色。植物绿植的绿划
绿绿符合以下原绿,
适绿北京地候和绿居住的域绿境件~具有一定的绿绿价绿和防绿作用的植物。 区气区区条 4.6.1
绿以改善居住生绿绿境绿主~不宜大量使用绿绿绿绿、整形色绿和冷季型绿绿草坪等。 区 4.6.2
居住绿地绿绿一般要求 区 5
在居住绿地绿绿的指绿下~绿行绿放式绿地或封绿式绿地的绿绿。绿地绿绿的绿容包括,绿地布区体划内 5.1
局形式、功能分、景绿分析、绿向绿绿、地形绿理、绿地各绿绿施的布局和定位、绿植绿绿等~提出绿植区内
土壤的改良方案~绿理好地上和地下市政绿施的绿系等。
居住如以高绿住宅绿主~绿绿地绿绿绿考绿绿瞰效果。 区内楼 5.2
居住绿地绿植绿绿绿按照以下要求绿行, 区 5.3
充分保绿和利用绿地绿绿绿木。 内状 5.3.1
因地制宜~采取以植物群落绿主~绿木、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相绿合的多绿植物配置形 5.3.2
式。
绿绿命绿绿、病害少、无绿刺、无落果、无绿絮、无毒、无花粉绿染的植物绿绿。 寿虫 5.3.3
合理定快、慢绿绿的比例。慢绿绿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绿木绿量的确,。 5.3.440
合理定常绿植物和落植物的绿植比例。其中~常绿绿木落绿木绿植量的比例绿确叶与叶数控 5.3.5
制在,之绿。 1:31:4
在绿地中绿木、灌木的绿植面绿比例一般绿控制在~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绿植面绿比 5.3.670%例宜控制在左右。 30%
根据不同绿地的件和景绿要求~在以植物造景绿主的前提下~可绿置适的林小条当园5.4
品~但不宜绿分追求豪绿性和怪异性。
绿化用地栽植土壤件绿符合条的有绿绿定。 5.5CJJ48-92
居住绿地的灌绿系绿绿采用绿水灌绿技绿~如绿灌或区内装滴灌系绿~也可安上水接口灌绿。绿灌 5.6
绿绿绿符合的绿定。 GBJ85
绿地范绿一般按地内表绿流的方式绿行排水绿绿~雨水一般不宜排入市政雨水管绿~提倡雨 5.7
水回收利用。雨水的利用可采取绿置集水绿施的方式~如绿置地下渗水井等收集雨水并渗入地
下。
绿地绿、灌木的绿植位置建筑及各绿地上或地下市政绿施的绿系~绿符合以下绿定, 内与 5.8
绿、灌木栽植位置距各绿市政管绿的距离绿符合表的绿定。 5.8.11表绿木距地下管绿外绿最小水平距离绿位, 1m 名称状新植绿木绿绿木灌木或绿绿外绿
绿力绿绿 1.503.500.50
通绿绿绿 1.503.500.50
绿水管 1.502.00--
排水管 1.503.00--
排水盲沟1.003.00--
消防绿绿 1.202.001.20
煤气管道;低中绿, 1.203.001.00 绿力管 2.005.002.00
注,绿木地下管绿的与离与离与距是指绿木绿干基部的外绿管绿外绿的绿距。灌木或绿绿地下管绿的
距离与是指地表绿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绿管绿外绿的绿距。
落绿木叶离窗栽植位置绿距住宅建筑有立面以外~绿足住宅建筑绿通绿、采光的要 5.8.25.0m求。
在居住区与离架空绿路下~绿绿植耐修剪的植物绿绿。植物架空绿力绿路绿绿的最小垂直距绿 5.8.3
符合,中表的绿定。 CJJ75976.1.2
居住绿化绿灌木其基绿绿施的最小水平区与它离距绿符合表的绿定。 5.8.42表绿灌木其与离他基绿绿施的最小水平距绿位, 2m 绿施名称状新植绿木绿绿木灌木或绿绿外绿
绿量水准点 2.002.001.00
地上杆柱 2.002.0--
绿土绿 1.003.000.50
楼房 5.05.001.50
平房 2.005.00-- 绿绿;高度小于, 2m1.002.000.75
排水明沟 1.001.000.50 注,绿木地下管绿的与离与离与距是指绿木绿干基部的外绿管绿外绿的绿距。灌木或绿绿地下管绿的
距离与是指地表绿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绿管绿外绿的绿距。
居住绿化区国苗木的绿格和绿量均绿符合家或本市苗木绿量绿准的绿定~同绿绿符合下列要求, 5.9
落绿木干绿不小于叶径。 5.9.18cm
常绿绿木高度绿不小于。 5.9.23.0m
灌木绿不小于三年生。 5.9.3
宿根花卉不小于二年生。 5.9.4
居住绿地绿化用地绿区内体全部用绿色植物覆盖~建筑物的绿可布置垂直绿化。 5.10
绿放式绿地绿绿 6
绿放式绿地的主要功能是绿居民提供休憩空绿~美化绿境~改善局部生绿绿境。绿绿中绿妥善绿理 6.1
和解决好绿三方面绿绿。
绿放式绿地的绿绿绿、绿向绿绿、路及绿绿地绿绿、绿植绿绿、林建筑及其绿施绿绿等均照体园装园它参 6.2
要求绿行。 CJJ48-92
绿放式绿地要根据居住的特区体点做好绿绿绿~同绿绿特绿注意以下绿绿, 6.3
根据绿地的绿模、位置、周绿道路等件绿置功能分~要绿足居民的不同条区需要~特绿是要 6.3.1
绿老人和童的健身绿绿绿置相绿的活绿绿地及配套绿施。童游绿绿、健身绿地等绿绿住宅建筑。 儿儿离
绿地出入口和游步道、绿的绿置绿绿合绿地广并周绿的道路系绿、人流方向一考绿~保绿居民安 6.3.2
全。出入口不绿少于个。 2
绿地中不宜穿行架空绿路~必绿穿行绿~居民密集活绿的绿绿绿区避绿架空绿路。 6.3.3
地形绿绿可绿合自然地形做微地形绿理~微地形面绿大小和相绿高程~必绿根据绿地的周绿绿境、 6.4
绿模和土方基本平衡的原绿加以控制。不宜堆砌大绿模假山。
绿地绿置景内石绿~可绿合地形作置石、绿石、抱绿石等绿理~置石量不宜绿大。 6.5
可绿合不同居住的特区当点~集中布置适绿模的水景绿施。占地面绿不宜超绿绿地绿面绿的 6.6
,。 5
园装路及绿绿地绿绿绿~绿注意以下绿绿, 6.7
绿地可布置游内装装步道和小型绿绿地~绿面绿一般控制在,以。其位置必绿内离距住 6.7.120宅建筑的前窗,以外。 8m10m
绿地的道路和绿绿地一般采用内装气装装透水、透性绿~栽植绿木的绿绿地必绿采用透水、6.7.2
透气装性绿材料。
绿地的道路和绿绿地绿平整内装糙并耐磨~绿有适宜的粗度~做必要的防滑绿理。 6.7.3
绿地主要道路和出入口绿绿绿采取无内障碍绿绿~绿符合相绿绿范的要求。 6.7.4
绿地的活绿绿地提内装叶倡采取林下绿的形式。以绿植落绿木绿主~分枝点高度一般绿大于 6.7.5
。夏季绿的遮绿面绿一般绿占绿范绿的装,以上。 2.2m45
绿地建筑物和其服绿绿施等的绿绿以及绿地各绿用地指绿~必绿按照内它内要求绿行~ 6.8CJJ48-92
同绿绿符合下列绿定,
小游一般绿绿置童游绿绿施和供不同区园内儿装年绿段居民健身绿绿、休憩散步、社交绿绿的绿绿 6.8.1
地和供居民使用的公共服绿绿施~如园亭、花架、坐椅等。
绿根据需要绿置不同形式的照明系绿~一般不绿置主要用于景绿的夜景照明。 6.8.2
绿地林小内园尽与确品的绿绿~绿量采取景绿功能相绿合的方式~正绿理好绿用、美绿和绿绿的绿 6.8.3
系。
作绿绿放式绿地绿行绿绿的宅绿绿地除符合外~绿绿符合以下绿定, 6.9CJJ48-92 以绿化绿主~功能上只绿绿足居民的绿绿活绿和休息~布局活~绿施合理。不宜安排绿灵6.9.1
多的容。一般不宜绿置游绿、健身绿施等。 内
宅绿绿地绿置的活绿休息绿地~绿有不少于的面绿在建筑日照绿影绿范绿之外。 6.9.22/3
封绿式绿地绿绿 7
封绿式绿地一般包括宅绿绿地和建筑基绿绿地。主要功能是改善局部生绿绿境和美化居住绿境~ 7.1
原绿上不具有绿居民提供休憩空绿的功能。
封绿式绿地以植物绿植绿主~绿绿降增温湿、安全防绿、美化绿境的作用。 7.2
宅前道路不绿在绿地中穿行~绿绿置在近建筑入口一绿~使宅绿绿地能绿集中布置。 靠 7.3
宅绿绿地绿植的绿、灌木绿绿绿抗逆性强、生绿效益明绿、管理便利的绿绿。 7.4
建筑基绿绿地绿绿 7.5
绿根据不同朝向和使用性绿布置。建筑朝绿面首绿住绿的前~一般宜布置绿度大于窗 7.5.12.0m
的防绿性绿绿~宜绿植耐绿、抗寒植物。
住宅建筑山绿旁基绿绿地绿根据绿件~充分考绿状条晒夏季防和冬季防绿的要求~绿绿适宜 7.5.2
的植物绿行绿化。
所有住宅建筑和公用建筑周绿有件的地方绿提条倡垂直绿化。 7.5.3
居住用地高于区内的各绿隔离绿绿或绿杆~提倡绿行垂直绿化~宜绿植绿绿价绿绿高的攀绿 7.5.41.0m
植物。
居住道路和停绿绿绿化绿绿 区 8
居住道路绿化绿绿 区 8.1
道路绿化绿绿绿抗逆性强~生绿绿定~具有一定绿绿价绿的植物绿绿。 8.1.1
有人行步道的道路绿一般绿两叶栽植至少一行以落绿木绿主的行道绿。行道绿的绿绿绿遵循以 8.1.2
下原绿,
绿绿绿冠大绿绿、绿干通直、绿绿管理便利的落绿木。 叶 8.1.2.1
行道绿的定植株距绿以其绿绿壮径年期冠绿准~株行距绿控制在,之绿。 8.1.2.25m7m
行道绿下也可绿绿绿绿绿绿~绿绿绿度绿大于~植物配置宜采取绿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绿合 8.1.2.31.2m的方式。
小的主要道路~同一路区内段绿有绿一的绿化形式~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绿有所绿化。 8.1.3
小道路绿绿区弯径半内要保绿绿绿通透~绿植灌木绿高度绿小于~其枝叶不绿伸入 8.1.415m0.6m
至路面空绿。 内
人行步道全部绿绿所装内径留绿池~不绿小于。 8.1.51.2m×l.2m
居住行道绿的位置绿区内与灯避免主要道路路和架空绿路的位置、高度相互干绿。在特殊 8.1.6
情况下绿分绿采取技绿措施。
居住停绿绿绿化绿绿 区 8.2
居住停绿绿绿化是指居住用地中配套建绿的停绿绿用地的绿化。 区内 8.2.1
居住停绿绿绿化包括停绿绿区离周绿隔防绿绿地和绿位绿隔绿绿~绿度均绿大于。 8.2.21.2m
除用于绿算居住绿地区率指绿的停绿绿按相绿绿定绿行外~停绿绿在主要绿足停绿使用功能的前 8.2.3
提下~绿绿行充分绿化。
绿绿绿高大庇绿落绿木形成林绿停绿绿。 叶 8.2.4
停绿绿的绿植绿绿绿符合下列绿定, 8.2.5
绿木绿距绿绿足绿位、通道、绿、弯径回绿半的要求。 8.2.5.1
庇绿绿木分枝点高度的绿准, 8.2.5.2
大、中型汽绿停绿绿绿大于。 8.2.5.2.14.0m
小型汽绿停绿绿绿大于。 8.2.5.2.22.5m
自行绿停绿绿绿大于。 8.2.5.2.32.2m 停绿绿其内他绿植池绿度绿大于~池壁高度绿大于~绿绿置保绿绿施。并8.2.5.31.2m20cm
范文三:居住区水景设计规范
篇一:居住区景观设计规范
居住区景观设计规范
2011-04-07 10:18 匿名|分类:工程技术科学|浏览11038次
2011-04-07 10:33 提问者采纳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北京地方性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开放式绿地设计、封闭式绿地设计、和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和改建居住区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85 灌工程技术规范
1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1993-01-01)
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05-01)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居住区绿地
在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住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和居住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以及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地。
3.2 开放式绿地
引导居民进入,为居民提供休憩的绿地。一般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以及按开放式绿地设计的宅间绿地等。
3.3 封闭式(装饰性)绿地
以观赏为主,不引导居民进入,主要用于改善居住区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的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
3.4 居住区公园
在城市规划中,按居住区规模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配套公共绿地。
3.5 小区游园
为一个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
2
3.6 组团绿地
直接靠近住宅建筑,结合居住建筑组群布置的绿地。具有一定的休憩功能。
3.7 宅间绿地
在居住用地内,住宅建筑之间的绿化用地。通常以封闭式观赏绿地为主。
3.8 建筑基础绿地
在居住区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散水以外,用于建筑基础美化和防护的绿化用地。
3.9 居住区道路
为居住区交通服务,并用于划分和联系居住区内的各个小区的道路。
4 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
4.1 居住用地内的各种绿地应在居住区规划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套,并在居住区详细规划指导下进行规划设计。居住区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应当作为永久性绿地进行建设。必须满足居住区绿地功能,布局合理,方便居民使用。
4.2 小区以上规模的居住用地应当首先进行绿地总体规划,确定居住用地内不同绿地的功能和使用性质;划分开放式绿地各种功能区,确定开放式绿地出入口位置等,并协调相关的各种市政设施,如用地内小区道路、各种管线、地上、地下设施及其出入口位置等;进行植物规划和竖向规划。
3
4.3 居住区开放式绿地应设置在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中,可安排儿童游戏场、老人活动区、健身场地等。如居住区规划未设置小区游园,或小区游园、组团绿地的规模满足不了居民使用时,可在具有开放条件的宅间绿地内设置开放式绿地。
4.4 组团绿地的面积一般在1000 m2以上,宜设置在小区中央,最多有两边与小区主要干道相接。
4.5 宅间绿地及建筑基础绿地一般应按封闭式绿地进行设计。宅间绿地宽度应在20 m以上。
4.6 居住区绿地应以植物造景为主。必须根据居住区内外的环境特征、立地条件,结合景观规划、防护功能等,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进行植物规划,强调植物分布的地域性和地方特色。植物种植的选择应符合以下原则:
4.6.1适应北京地区气候和该居住区的区域环境条件,具有一定的观赏价值和防护作用的植物。
4.6.2应以改善居住区生态环境为主,不宜大量使用边缘树种、整形色带和冷季型
观赏草坪等。
5 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
5.1 在居住区绿地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开放式绿地或封闭式绿地的设计。绿地设计的内容包括:绿地布局形式、功能分区、景观分析、竖向设计、地形处理、绿地内各类设
4
施的布局和定位、种植设计等,提出种植土壤的改良方案,处理好地上和地下市政设施的关系等。
5.2 居住区内如以高层住宅楼为主,则绿地设计应考虑鸟瞰效果。
5.3 居住区绿地种植设计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5.3.1充分保护和利用绿地内现状树木。
5.3.2因地制宜,采取以植物群落为主,乔木、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相结合的多种植物配置形式。
5.3.3选择寿命较长、病虫害少、无针刺、无落果、无飞絮、无毒、无花粉污染的植物种类。
5.3.4合理确定快、慢长树的比例。慢长树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树木总量的40,。
5.3.5合理确定常绿植物和落叶植物的种植比例。其中,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种植数量的比例应控制在1:3,1:4之间。
5.3.6在绿地中乔木、灌木的种植面积比例一般应控制在70 %,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种植面积比例宜控制在30 %左右。
5.4 根据不同绿地的条件和景观要求,在以植物造景为主的前提下,可设置适当的园林小品,但不宜过分追求豪华性和怪异性。
5.5 绿化用地栽植土壤条件应符合CJJ 48-92的有关规定。
5.6 居住区绿地内的灌溉系统应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如喷
5
灌或滴灌系统,也可安装上水接口灌溉。喷灌设计应符合GBJ 85的规定。
5.7 绿地范围内一般按地表泾流的方式进行排水设计,雨水一般不宜排入市政雨水管线,提倡雨水回收利用。雨水的利用可采取设置集水设施的方式,如设置地下渗水井等收集雨水并渗入地下。
5.8 绿地内乔、灌木的种植位置与建筑及各类地上或地下市政设施的关系,应符合以下规定:
5.8.1乔、灌木栽植位置距各种市政管线的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树木距地下管线外缘最小水平距离单位:m
名称新植乔木现状乔木灌木或绿篱外缘
电力电缆 1.50 3.50 0.50
通讯电缆 1.50 3.50 0.50
给水管 1.50 2.00 --
排水管 1.50 3.00 --
排水盲沟 1.00 3.00 --
消防笼头 1.20 2.00 1.20
煤气管道(低中压) 1.20 3.00 1.00
热力管 2.00 5.00 2.00
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篱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
6
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
5.8.2落叶乔木栽植位置应距离住宅建筑有窗立面5.0 m以外,满足住宅建筑对通风、采光的要求。
5.8.3在居住区架空线路下,应种植耐修剪的植物种类。植物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CJJ 75,97中表6.1.2的规定。
5.8.4居住区绿化乔灌木与其它基础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乔灌木与其他基础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单位:m
设施名称新植乔木现状乔木灌木或绿篱外缘
测量水准点 2.00 2.00 1.00
地上杆柱 2.00 2.0 --
挡土墙 1.00 3.00 0.50
楼房 5.0 5.00 1.50
平房 2.00 5.00 --
围墙(高度小于2m) 1.00 2.00 0.75
排水明沟 1.00 1.00 0.50
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篱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
5.9 居住区绿化苗木的规格和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或本市苗木质量标准的规定,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7
5.9.1落叶乔木干径应不小于8 cm。
5.9.2常绿乔木高度应不小于3.0 m。
5.9.3灌木类不小于三年生。
5.9.4宿根花卉不小于二年生。
5.10 居住区绿地内绿化用地应全部用绿色植物覆盖,建筑物的墙体可布置垂直绿化。
6 开放式绿地设计
6.1 开放式绿地的主要功能是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美化环境,改善局部生态环境。设计中应妥善处理和解决好这三方面问题。
6.2 开放式绿地的总体设计、竖向设计、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种植设计、园林建筑及其它设施设计等均参照CJJ 48-92要求执行。
6.3 开放式绿地要根据居住区的特点做好总体设计,同时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6.3.1根据绿地的规模、位置、周边道路等条件设置功能分区,要满足居民的不同需要,特别是要为老人和儿童的健身锻炼设置相应的活动场地及配套设施。儿童游戏场、健身场地等应远离住宅建筑。
6.3.2绿地出入口和游步道、广场的设置应综合绿地周围的道路系统、人流方向一并考虑,保证居民安全。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
8
6.3.3绿地中不宜穿行架空线路,必须穿行时,居民密集活动区的设计应避开架空线路。
6.4 地形设计可结合自然地形做微地形处理,微地形面积大小和相对高程,必须根据绿地的周边环境、规模和土方基本平衡的原则加以控制。不宜堆砌大规模假山。
6.5 绿地内设置景石时,可结合地形作置石、卧石、抱头石等处理,置石量不宜过大。
6.6 可结合不同居住区的特点,集中布置适当规模的水景设施。占地面积不宜超过绿地总面积的5,。
6.7 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6.7.1绿地内可布置游步道和小型铺装场地,铺装面积一般控制在20,以内。其
位置必须距离住宅建筑的前窗8 m,10 m以外。
6.7.2绿地内的道路和铺装场地一般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栽植树木的铺装场地必须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材料。
6.7.3绿地内的道路和铺装场地应平整耐磨,应有适宜的粗糙度,并做必要的防滑处理。
6.7.4绿地内主要道路和出入口设计应采取无障碍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6.7.5绿地内的活动场地提倡采取林下铺装的形式。以种植落叶乔木为主,分枝点高度一般应大于2.2m。夏季时的遮荫面积一般应占铺装范围的45,以上。
9
6.8 绿地内建筑物和其它服务设施等的设计以及绿地内各类用地指标,必须按照CJJ 48-92要求执行,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6.8.1小区游园内一般应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供不同年龄段居民健身锻炼、休憩散步、社交娱乐的铺装场地和供居民使用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园亭、花架、坐椅等。
6.8.2应根据需要设置不同形式的照明系统,一般不设置主要用于景观的夜景照明。
6.8.3绿地内园林小品的设计,应尽量采取景观与功能相结合的方式,正确处理好实用、美观和经济的关系。
6.9 作为开放式绿地进行设计的宅间绿地除符合CJJ 48-92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6.9.1以绿化为主,功能上只应满足居民的简单活动和休息,布局灵活,设施合理。不宜安排过多的内容。一般不宜设置游戏、健身设施等。
6.9.2宅间绿地设置的活动休息场地,应有不少于2/3的面积在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
7 封闭式绿地设计
7.1 封闭式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主要功能是改善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原则上不具有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的功能。
7.2 封闭式绿地以植物种植为主,发挥降温增湿、安全防
10
护、美化环境的作用。
7.3 宅前道路不应在绿地中穿行,应设置在靠近建筑入口一侧,使宅间绿地能够集中布置。
7.4 宅间绿地种植的乔、灌木应选择抗逆性强、生态效益明显、管理便利的种类。
7.5 建筑基础绿地设计
7.5.1应根据不同朝向和使用性质布置。建筑朝阴面首层住户的窗前,一般宜布置宽度大于2.0m的防护性绿带,宜种植耐荫、抗寒植物。
7.5.2住宅建筑山墙旁基础绿地应根据现状条件,充分考虑夏季防晒和冬季防风的要求,选择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
7.5.3所有住宅建筑和公用建筑周边有条件的地方应提倡垂直绿化。
7.5.4居住区用地内高于1.0 m的各种隔离围墙或栏杆,提倡进行垂直绿化,宜种植观赏价值较高的攀缘植物。
篇二:浅析居住区水景设计
浅析居住区水景设计
摘要:近几年,水景住宅不断升温,居住区景观设计中大作水景文章,水景设计的类型不同,其产生的景观效果和后期管理也有差异。居住区设计应因地制宜,看场地是否适合水景,是否有做水景的条件,强化生态理念,节约资源,降低后期管理成本,创造可持续发展的水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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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In recent years, continuous heat in the construction for waterscape residence is keeping in an uptrend. Waterscape is applied more and more in residential landscape design. Different style of waterscape design has led in variation of the final landscape effect and post-construction maintenance. Adjusted to measure local conditions, residential design should take place after the valuation of whether the place is suitable to accept a waterscape. With ecological idea strengthened and materials saved, the cost for post-construction maintenance can therefore be reduced and thus create a continuable developing waterscape environment.
关键字:水景住宅;水文化;生态水景;水景的维护
Key words:Water scenery house; Water culture;
Ecological water scenery;Maintenance of the water scenery
近几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设计理论的深化、施工与
维护技术的加强,大江南北刮起了一阵“水景住宅”风。设计
师们在引进国外先进理论与技术的同时,将其与我国独特的
造园手法相融合,形成了别具特色的“水景住宅”体系。
纵观园林发展的整个过程,水景向来是园林造景中的点
睛之笔,有着其他景观无法替代的动感、光韵和声响。起到
对人怡心养性的景观功能以及调节气温、净化空气环境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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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现代的居住区很多都采用借助自然水景或以人工的方法来修建水池、人工瀑布、喷泉、山石结合的自然山水池,增加了居住环境景观层次,扩大空间,增添静中有动的乐趣。
1(“水景住宅”受青睐的原因
水是生命之本,人类的生产生活离不开水,良好的自然环境也不能没有水。人们的这种亲水情感,可以从生态学和心理学两个角度来理解,从生态角度考虑,水是生命之源,水体有调节气候、滋养生物(包括植物和动物)、有益健康的功能。从心理学角度考虑,水的丰富想象力与奇特性状都能给人们以独特的心理感受,引发人们的遐想。而且在居住区中营造水景还有养殖、种植等实用价值。
对于现在的购房者来说,居住区中营造水景起到的景观效果与其所产生的生态效益已为大家所熟知,设计者更是抓住了古人“无水不成宅”的心理暗示效果。将其与风水、宗教、文化等相联系,试图通过文脉向水景的渗透来提升居住
篇三:探讨加强居住区水景设计 提升居住舒适度
探讨加强居住区水景设计 提升居住舒适度
1 前言
水景是构成城市居住区景观必不可少的景观要素之一。水景的形态富于变化,能够给有序的建筑空间增添趣味与活力。 随着居住需求从“居者有其屋”到“居者优其屋”的转变, 人们越来越意识到真正优越的生活与良好、自然、生态的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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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环境密不可分。
水景能限定与划分空间,却不会阻隔视线,保持空间在视觉上的延续性;水景给人以美的享受,极具审美效果的水景,不但能拉近人与自然的距离,更能调节人们的情绪,净化心灵,带给人多元的感官享受;水景具有生态功能,可以增大空气湿度,调节周围温度,形成局部小气候,动态的水景可以吸附空气中的尘埃,释放负氧离子,净化空气,水环境的存在还可以起到增加生物品种、丰富群落结构的作用;水景具有社会功能,是人们休息交流与活动的场所,社区中进行的各类休闲、健身、娱乐活动都可围绕水景开展,所以,很多住户在择居时往往将舒适宜人、高品质的水景作为重要的决策条件。水景亲近自然的特质,使其成为了城市居住区建设中的一大亮点,但其设计和后期维护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也成为颇具争议的一些话题。
2居住区水景设计应注意的三点要求
(1)满足功能性要求
水景的基本功能是供人观赏,因此它必须是能够给人带来美感,使人赏心悦目的,所以设计首先要满足艺术美感。水景也有戏水、娱乐与健身的功能。随着水景在住宅小区领域的应用,人们已不仅满足于观赏要求,更需要的是亲水、戏水的感受。因此,设计中出现了各种戏水旱喷泉、涉水小溪、儿童戏水泳池及各种水力按摩池、气泡水池等,从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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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水体与戏水娱乐健身水体合二为一,丰富了景观的使用功能。水景具有微气候的调节功能。小溪、人工湖、各种喷泉都有降尘净化空气及调节湿度的作用,尤其是它能明显增加环境中的负氧离子浓度,使人感到心情舒畅,具有一定的保健作用。水与空气接触的表面积越大,喷射的液滴颗粒越小,空气净化效果越明显,负离子产生的也越多。设计中可以酌情考虑上述功能进行方案优化。
(2)环境的整体性要求
水景是工程技术与艺术设计结合的产品,它可以是一个独立的作品。但是一个好的水景作品,必须要根据它所处的环境氛围、建筑功能要求进行设计,并要和建筑园林设计的风格协调统一。水景的形式有很多种,如流水、落水、静水、喷水等而喷水又因有各式的喷头,可形成不同的喷水效果。即使是同一种形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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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城市居住区设计规范
城市居住规规规规规范区划
Code of urban Residential Areas Planning & Design
文章源,中规人民共和建规部来国
中规人民共和家规准国国
城市居住规规规规规范区划
Code of urban Residential Areas
Planning & Design
GB 50180—93
年版(2002)
主规部规,中规人民共和建规部国
批准部规,中规人民共和建规部国
施行日期,年月日199421
工程建规规准局部修规公告
第号31
规于家规准《城市居住规规规规规范》局部修规的公告国区划
根据建规部《规于印规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规家规准制规、修规规;第一批,国划的通知》;建规<>
号国划研会区划,的要求~ 中城市规规规究院同有规规位规《城市居住规规规规规范》[1998]94GB50180-规行了局部修规。我部规规有规规位规规规范局部修规的文规行了共同规规~规予批准~自 条年9320024月日起施行。其中~、、、、;第款,、;第款,、11.0.33.0.13.0.23.0.35.0.215.0.52
、、、、;第款,、;第款的第规,、规强制性文~必规规条6.0.16.0.36.0.57.0.17.0.237.0.4157.0.5 格规行。规规范规此次修改的文规定同规规止。 条,规强制性家规准~自一九九四年二月一国5018093
日起施行。
中规人民共和建规部国
年月日2002311
规于规布家规准《城市居住规规规规规范》的通知国区划
建规号[1993]542
根据家规委规规;国,号会区文的要求~由建规部同有规部规共同制规的《城市居住规1987250
划会区划规规规范》已规有规部规规~规批准《城市居住规规规规规范》,规强制性家规准~自国GB 5018093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本规准由建规部规规管理~具解规等工作由中城市规规规规究院规规~出版规行由建规部规准定体国划研
规究所规规规规。研
中规人民共和建规部国
年月日1993716规规1
规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规境~规规、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确 和空规~提高居住的规规区划1.0.1
规规量~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的规规规。区划 1.0.2
居住按居住规或人口规模可分规居住、小、规规三规。区数区区 各规规准控制规模~ 规符合 表1.0.3
的规定。 1.0.3
表1.0.3 居住分规控制规模区
居住区小区规规
规数(规)10000,16000 3000 , 5000300,1000人口;人,30000,5000010000 ,150001000,30001.0.3a 居住的规布局形式可采用居住,小,规规、居住,规规、小,规规及立式规规区划区区区区独
等多规规型。
居住的配建规施~必规居住人口规模相规规。其配建规施的区与 面规规指规~可根据规布局形划1.0.4
式规一安排、活使用。 灵
居住的规规规~规遵循下列基本原规区划1.0.5 :
符合城市规规规的要求~ 体划1.0.5.1
符合规一规、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规合规规、配套建规的划 原规~ 1.0.5.2
规合考规所在城市的性规、社规规、会气候、民族、规俗和规规规貌等地 方特点和规用地周规的规划1.0.5.3
境件~充分利用规用地有保留价规的河湖条划内 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筑物与构
等~基规入规~ 并将划
适规居民的活规规律~规合考规日照、采光、通规、防、配灾 建规施及管理要求~规造安全、规生 、1.0.5.4
方便、舒适、和规美的居住生活规境~
规老年人、疾人的生活和社活规提供件~ 残会条1.0.5.5
规工规化生规、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空规规境多规化规造体 件~ 条1.0.5.6
规商品化规规、社化管理及分期规施规造件~ 会条1.0.5.7
充分考规社、规规和规境三方面的规合效益~ 会1.0.5.8
居住规规规除规行本规范外~规符合规家规行的有规区划尚国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准的规定。1.0.6
规规、代号2
城市居住区2.0.1
一般城市居住~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规称区
所规合~居住人口规模并与,人相规规~ 配建有一整套规完善的、能规足规居民物区(3000050000)
规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规规与 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居住小区2.0.2
一般小~是称区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规所规合~居住人口规模并与,人相规规~(1000015000)
配建有一套能规足规居民基本的物规文化区与 生活所需的公共服规规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居住规规2.0.3
一般规规~指一般被小道路分隔~居住人口规模称区并与,人相规规~配建有居(1000 3000 )民所需的基规公共服规规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居住用地区2.0.4 (R)
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规地等四规用地的规。 称
住宅用地2.0.5 (R01)
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规距的用地内含宅规地和宅规小路等的规。 称()
公共服规规施用地2.0.6 (R02)
一般公共用地~是居住人口规模相规规配建的、规居民服规和使用称与 的各规规施的用地~规包括
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规院、规地和配建停规规等。 属
道路用地2.0.7 (R03)
居住道路、小路、规规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小汽规、规位通勤规区区 等停放规地。
居住区规道路 2.0.8 ()
一般用以分小的道路。在大城市中通常城市支路同规。 划区与
小区规路 2.0.9 ()
一般用以分规规的道路。 划
规规规路 2.0.10 ()
上接小路、下规宅规小路的道路。 区
宅规小路 2.0.11
住宅建筑之规规接各住宅入口的道路。
公共规地2.0.12 (R04)
规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规规施的、供居民共享的集中规地~包括居住公、小区园游和规规规地及其规规规规规地等。 园它状状
配建规施2.0.13
与与人口规模相或住宅规模规规配套建规的公共服规规施、道路和公共 规地的规。 称
其用地它2.0.14 (E)
规范规除居住用地以外的各规用地~规包括非直接规本居民配划内区区 建的道路用地、其规位它用地、保留的自然村或不可建规用地等。
公共活规中心 2.0.15
配套公建相规集中的居住中心、小中心和规规中心等。 区区
道路规规2.0.16
城市道路含居住规道路区用地的规控制规。 划()
建筑规 2.0.17
一般建筑控制规~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规。 称
日照规距系 数2.0.18
根据日照规准定的房屋是距遮规房屋高的比规 确与檐
建筑小品2.0.19
既装从属有功能要求~又具有点规、规和美化作用的、于某一建筑空规 规境的小量建筑、游憩规体规规施和指示性规志物等的规。 称
住宅平均规数2.0.20
住宅规建筑面规住宅基底规面规的比规与规。 ()
高规住宅大于等于规比例2.0.21 (10)
高规住宅规建筑面规住宅规建筑面规的比与率。 (%)
中高规住宅,规比例2.0.22 (79)
中高规住宅规建筑面规住宅规建筑面规的比与率。 (%)
人口毛密度2.0.23
每公规居住用地上区划数容规的规人口量人。 (/HA) 人口规密度2.0.24
每公规住宅用地上容规的规人口量划数人。 (/HA)
住宅建筑套密度毛2.0.25 ()
每公规居住用地上规有的住宅建筑套区数套。 (/HA)
住宅建筑套密度规2.0.26 ()
每公规住宅用地上折有的住宅建筑套数套。 (/HA)
住宅建筑面规毛密度2.0.27
每公规居住用地上规有的住宅建筑面规区平方米。 (/HA)
住宅建筑面规规密度2.0.28
每公规住宅用地上规有的住宅建筑面规平方米 ( /HA)
建筑面规毛密度2.0.29
也容称区规率~是每公规居住用地上规有的各规建筑的建筑面规平方米或以居住区规建筑面(/HA)
规万平方米与区居住用地万平方米的比规表示。 ()()
住宅建筑规密度2.0.30
住宅建筑基底规面规住宅用地与面规的比率。 (%) 建筑密度2.0.31
居住用地~各规建筑的基底规面规居住用地的比区内与区率。 (%)
规地率2.0.32
居住用地范规各规规地的规和占居住用地的比区内区率(%)规地规包括公共规地、宅旁规地、公共服规规施所规地和道路规地属即内道路规规的规地~其中包括规: ()
足地植规规化当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规规地~不规包括屋规、晒台的
人工规地。
停规率 2.0.32a
指居住居民汽规的停规位量居住规的比区内数与数率;,,
地面停规率 2.0.32b
居民汽规的地面停规位量居住规的比数与数率;,,
拆建比2.0.33
拆与除的原有建筑规面规新建的建筑规面规的比规。
;取消规, 条2.0.34
;取消规,条2.0.35
用地建筑与3
居住规规用地~规包括居住用地和其用地规规。其各规区划区它两 、规用地名称可采用 本规范3.0.1
第章规定的代规号志。 2
居住用地区构成中~各规用地面规和所占比例规符合下列规定, 3.0.2
居住用地区平衡表的格式~规符合本规范附规~第条参与区的要求。居住用地3.0.2.1 ,AA.0.5 平衡的用地规规构区成居住用地的四规用地~其用地不它参与平衡~ ,
居住各规用地所占比区内例的平衡控制指规~规符合 表的规定。 3.0.2.2 3. 0. 2 表居住用地区平衡控制指规;,, 3.0.2
用地构成居住区小区规规1.住宅用地;R01,50,6055,6570,802.公建用地;R02,15,2512,226,123.道路用地(R03)10,189,177,154.公共规地(R04)7.5,185,153,6居住用地区(R)100100100
人均居住用地控制指规~规符合区 表规定。 3.0.3 3. 0. 3
2表3. 0. 3 人均居住用地控制指规区(m/人)
居住规模规数建筑候气区划
?、?、?、?、??
?
居住区低规33,4730,4328,40
多规20,2819,2718,25
多规、高规17,2617,2617,26小 区低规30,4328,4026,37
多规20,2819,2618,25
中高规17,2415,2214,20
高规10,1510,1510,15
规 规低规25,3523,3221,30
多规16,2315,2214,20
中高规14,2013,1812,16
高规8,118,118,11注:本表各规指规按每规3.2人规算。
居住建筑规包括住宅建筑和公共服规规施建筑区内也称公建两份区划部~在居住规规用地3.0.4 ()内它的其建筑的规置规符合无规染不规民的要求 ,
规布局空规规境划与4
居住的规布局~规规合考规区划周规规境、路规、公建住宅布局、群规规合、规地系规及空规规网构与体4.0.1
境等的在规系~内构个独体并成一完善的、相规立的有机整~规遵循下列原规:
方便居民生活~有利安全防规和物规管理~ 4.0.1.1
规规居住人口规模相规规的公共活规中心~方便规规、使用和社化服规~ 与会4.0.1.2
4.0.1.3 合理规规人流、规流和规位停放~规造安全、安、方便的居住规境~静 4.0.1.4 ;取消规款,
居住的空规规境规规~规遵循下列原规区与4.0.2 :
规布局和建筑规规地方特划体色~与周规规境相规规~4.0.2.1
合理规置公共服规规施~避免烟气味、规及规居民的规噪声染和干规~ 4.0.2.2 ()
精心规置建筑小品~丰与富美化规境~ 4.0.2.3
注重景规和空规的完整性~市政公用站点等宜住宅或公建规合安排~与 供规、规规、路等灯4.0.2.4
管规宜地下埋规~
4.0.2.5公共活规空规的规境规规~规规理好建筑、道路、规、院广与落规地和建筑小品之规及其人的活规
之规的相互规系。
4.0.3 便于规规、规规和街道命名。
4.0.4 在重点文物保规规位和规史文化保规保规规范规规行住宅规规~起规规规必规遵循保规规的区划内划划
指规~居住的各规文物保规规位和区内古规文物保规规位和古规名木必规依法予以保规~在文物保规规
位的建规控制地规的内构坏新建建筑和筑物~不得破文物保规规位的规境规貌。
住宅5
5.0.1住宅建筑的规规规~规规合考规用地件、规型、划条数与体朝向、规距、规地、规密度、布置方式、群规
合、空规规境和不同使用者的需要等因素确定。
5.0.1A 宜安排一定比例的老年人居住建筑。
5.0.2 住宅规距~规以规足日照要求规基规~规合考规采光、通规、消防、防震、管规埋规、规规规生等要求确定。
5.0.2.1 住宅日照规准规符合 表5.0.2-1 规定~规于特定情况规规符合下列规定,
(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规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规的规准~
(2)在原规规建筑外增加任何规施不规使相规住宅原有日照规准降低~
(3)改建的规旧区内目新建住宅日照规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宜低于大寒日日照
1小规的规准。
表5.0.2-1 住宅建筑日照规准
建筑候气区划?,?,?~?侯气区?侯气区?,?气
候区
大城市中小城市大城市中小城市
日照规准日大寒日冬至日日照规数(h)?2?3?1有效日照规规规(h)8~169~15日照规规规算起点底规窗台面
注, ?建筑候规符合本规范气区划附规A第A.0.1的规定。 条
?底规窗离内台面是指距室地坪0.9m高的外规位置。
5.0.2.2住宅正面规距~规按日照规准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规距系控制~确数也可采用 表
5.0.2-2 不同方位规距折减数系规算。
不同方位规距折减数系 表 5.0. 2-2
ooooooooo方位0~ 1515~3030~4545~60>60折减规1.00L0.90L0.80L0.90L0.95L注, ?表中方位规正南向(0?)偏规、偏西的方位角。
?L规地当正南向住宅的规准日照规距(M)。
?本表指规规适用于无其他日照遮规的平行布置式住宅之规。条
5.0.2.3 住宅规面规距~规符合下列规定,
(1)式住宅~多规之规不宜小于条6M~ 高规各规规住宅之规不宜小于与数13M~ (2)高规塔式住宅、 多规和中高规点式住宅规面有的各规规住宅之规规考规与窗数规规规生因素~适当加大规距。
5.0.3 住宅布置~规符合下列规定,
5.0.3.1规用规境件规条凑越的地段布置住宅~其布置规合理规~
5.0.3.2面街布置的住宅~其出入口规避免直接规向城市道路和居住规道路~ 区
5.0.3.3在?、?、?、?建筑候~主要规利用于住宅气区温与冬季的日照、防寒、保防规沙的侵
规~在?、?建筑候~主要规考规住宅气区夏季防规和规规自然通规、规入室的要求~ 5.0.3.4在丘陵和山区与~除考规住宅布置主规规向的规系外,~规尚重规因地形规化而规生的地方规
规住宅建筑防寒、保或自然通规的温响影~
5.0.3.5老年人居住建筑宜靠近相规服规规施和公共规地。
5.0.4 住宅规规规准~规符合规行家规准《住宅规规规范》 国 GB5096-99 的规定~宜采用多规规型和多规面规规准。
5.0.5 住宅规~规符合下列规定, 数
5.0.5.1根据城市规要求和规合规规效益~定规规的住宅规合理的规规规~ 划确数与数构
5.0.5.2 无规梯住宅不规超规六规。在地形起伏规大的地区,~住宅分规入口规当,~可按规入住宅后
的规程上或下的规规数算。
5.0.6住宅建筑面规规密度~规符合下列规定,
5.0.6.1住宅建筑规密度的最大规~不宜超规 表5.0.6-1 规定~
表5.0.6-1 住宅建筑面规规密度最大规控制指规(%) 住宅规数建筑候气区划
?、?、?、??、??
低规354043
多规283032中高规252830
高规202022注, 混合规取者两的指规规作规控制指规的上、下限规。 5.0.6.2住宅建筑面规规密度的最大规~规符合 表5.0.6-2 规定。
2表5.0.6-2 住宅建筑面规规密度最大规控制指规(万m/ha) 住宅规数建筑候气区划
?、?、?、??、??
低 规1.101.201.30多 规1.701.801.90中高规2.002.202.40高 规3.503.503.50
注, ?混合规取者两的指规规作规控制指规的上、下限规~
?本表不规入地下规面规。
公共服规规施6
居住公共服规规施区也称配套公建~规包括,教医体育、规规生、文化育、商规服规、金融规规、6.0.1 ()
社服规、市区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规规施。
居住配套公建的配建水区与并与平~必规居住人口规模相规规。规住宅同划步规规、同步建规和6.0.2
同规投入使用。
居住配套公建的规区目~规符合本规范附规第条规定。配建指规~规以 表规定的6.0.3 AA.0.6 6.0.3 千人规指规和分规指规控制~ 规遵循下列原规, 并
2/千人) 表6.0.3 共服规规施控制指规(m
居住规模居 住 区小 区规 规
建筑面规用地面规建筑面规用地面规建筑面规用地面规规 规
规 指 规1668~32932172~5559968~23971097~3835362~856488~1058
(2228~4213)(2762~6329)(1338~2977)(1491~4585)(703~1356)(868~1578) 教育600~12001000~2400330~1200700~2400160~400300~500
医规规78~198138~37838~9878~2286~2012~40 生
(含(178~398)(298~548) 医
院)
其 文体125~245225~64545~7565~10518~2440~60 商规700~910700~910450~570100~600150~370100~400服规
社区59~46476~66859~29276~32819~3216~28服规
中
金融——20~3025~5016~2222~34规规
(含规(60~80)行、规
规局)
市政40~15070~36030~12050~809~1020~30公用
(含(460~820)(500~960)(400~700)(450~700)(350~510)(400~550)居民
存规
规)
行政————46~9637~72管理
及其
它
注, ?居住规指规含小和规规规指规~小规含规规规指规~区区区
?公共服规规施规用地的控制指规规符合表规定~3.0.2 ?规指规未含其他规~使用规规根据规规规要求定本规面规指规~划确
?小规规生规区医未含规规所~
?市政公用规未含规房~在采炉区确暖地规自规定。
各地规按表中规定所定的本规范确附规第条体中有规规目及具指规控制~ 6.0.3.1 6.0.3AA.0.6
本规范附规第条和 表在使用规可根据规划布局形式和规地四周的规施划条6.0.3.2 AA.0.6 6.0.3 件~规配建规目规行合理的规、规整~并与与但不规少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规规的规配建规目千人规指规~
当划内区区区规用地的居住人口规模界于规规和小之规或小和居住规之规规~除配建下一规规配6.0.3.3
建的规目外~规规根据所增人及规用地周规的规施件~数划条增配高一规的有规规目及增加有规指规~
;取消规款, 6.0.3.4
;取消规款, 6.0.3.5
旧区改建和城市规规的居住~其配建规区与减当目千人规指规可酌情增~但规符合地城市规6.0.3.6
划行政主管部规的有规规定~
凡国确国并家定的一、二规人防重点城市均规按家人防部规的有规规定配建防空地下室~规6.0.3.7
遵循平规规合的原规~城市地下空规规相规合~规规安排。居住使用部的面规~按其使用与划将区份
性规规入配套公建~
居住配套公建各规区目的规置要求~规符合本规范附规~第条的规定。规其中的服规6.0.3.8 AA.0.7 内容可酌情规用。
居住配套公建各规区划目的规布局~规符合下列规定, 6.0.4
根据不同规目的使用性规和居住的规区划规布局形式划~规采用相规集中适分与当散相规合6.0.4.1
的方式合理布局。规利于规规规施效益~方便规规管理、使用和并减少干规~
商规服规与体区金融规规、文等有规规目宜集中布置~形成居住各规公共活规中心~6.0.4.2
基规服规规施的规置规方便居民~规足服规半径的要求。 6.0.4.3
配套公建的规布局和规规规考规规划展需要。6.0.4.4
居住公共活规中心、集规市规和人区内流规多的公共建筑~必规相规配建公共停规规规~规符并6.0.5 ()
合下列规定,
配建公共停规规规的停规位控制指规~规符合 表规定~ 6.0.5.1 ()6.0.5 表6.0.5 配建公共停规规(规)停规位控制指规
名 称规 位自行规机规规
2公共中心规位/100m建筑面规7,50,3
2商规中心规位/100 m规规面规7,50,3
2集规市规规位/100 m规规面规7,5
2规 食 店规位/100 m规规面规3,61,7
2医院、规规所规位/100 m建筑面规1,50,2注, ?本表机规规停规规位以小型汽规规规准量表当示~
?其各型规规停规位的规它算规法~规符合本规范第章中有规规定。 11
配建公共停规规规规就近规置~宜采用地下或多规规规。并6.0.5.2 ()
规地7
居住规地~规包括公共规地、宅区内属旁规地、配套公建所规地和道路规地~其中包括了规足7.0.1
当地植规规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规规地。
居住规地规符合下列规定 区内7.0.2
一切可规化的用地均规规化~并窒规展垂直规化~ 7.0.2.1
宅规规地规精心规规规~划与 宅规规地面规规算规法规符合本规范第章中有规规定~ 7.0.2.2 11
规地率, 新区建规不规低于~ 改建不宜旧区低于。 7.0.2.3 30%25%
居住的规地规~规根据居住的区内划区规布局形式划、规境特点及用地的具件~采用集体条7.0.3
中分与并散相规合~点、规、面相规合的规地系规。宜保留和利用规范规划内的已有规木和规地。
居住的公共规地~规根据居住不同的区内区 规布局形式规置相规的中心规地~以及老年人划 、7.0.4
儿童活规规地和其他的规、规公共规地等~规符合下列规定, 状状并
中心规地的规置规符合下列规定,7.0.4.1
;,符合 表规定~表内内体条“规置容”可规具件规用~ 17.0.4-1
表各规中心规地规置规定 7.0.4-1
中心规地名称规置内容要 求最小规模(ha)居住公区园园内布居规有明花木草坪~花规水面,凉1,0确划的功能分亭雕~小规茶座~老幼
规施,停规规地和规地面装
小游园花木草坪~花规水面~ 园内布居规有一0,4定的功能分划雕塑,~儿装童规施和规
地面
规规规地花木草坪~桌椅~规易灵活布居0,04儿童规施等
;, 至少规有一规规相规规规的道路相规~个与2
;,规化面规含水面不宜小于~3()70%
8 道路
8.0.1 居住的道路规~规遵循下列原规, 区划
8.0.1.1 根据地形、候、用地规模和用地四周的规境件、气条城市交通系规以及居民的出行方式~规规规规规、便捷的道路系规和道路面形式~ 断
8.0.1.2 小规区内避免规境规规的穿行~道路通而不规、避免往返迂回~适于并消防规、救规规、商店规规和规等的通行~垃圾
8.0.1.3 有利于居住各规用地的分和有机规系~以及建筑物布置的多规化~ 区内划
8.0.1.4 公共当区减噪声交通规路引入居住规道路规~规少交通规居民的干规~
8.0.1.5 在地震烈度不低于六度的地~规考规防区灾灾救要求~
8.0.1.6 规足居住的日照通规和地下工程管规的区埋规要求~
8.0.1.7 城市改建旧区~其道路系规规充分考规原有道路特点~保留和利用有规史文化价规的街道~
8.0.1.8 规便于居民汽规的通行~
8.0.1.9 ;取消规款,
8.0.2 居住道路可分规, 居住道路、小路、规规路和宅规小路四规。其道路规区内区区度~规符合下列规定,
8.0.2.1 居住道路, 规规规区度不宜小于20M~
8.0.2.2 小路, 路面规区6--9M~建筑控制规之规的规度~ 需敷规供规管规的不宜小于的不宜小于14M~ 无供规管规的不宜小于的不宜小于10M~
8.0.2.3 规规路, 路面规3--5M~ 建筑控制规之规的规度~ 采暖区不宜小于10M~ 非采暖区不宜小于8M~
8.0.2.4 宅规小路, 路面规不宜小于2.5M~
8.0.2.5 在多雪地~规考规区清当堆规规道路规雪的面规~道路规度可酌情放规~但规符合地城市规
划行政主管部规的有规规定。
8.0.3 居住道路规区内坡规定~规符合下列规定,
8.0.3.1 居住道路规区内坡控制指规规符合 表8.0.3 的规定~ 表8.0.3 居住道路规区内坡控制指规(%)
道路规规最小规坡最大规坡多雪规寒地区最大规坡机规规道 ? 0.2?8.0?5.0
??L200mL600m非机规规道 ? 0.2?3.0?2.0
??L50mL100m步行道 ? 0.2?8.0?4.0注, L规坡规(m)。
8.0.3.2 机规规非机规规与混行的道路~其规坡宜按非机规规道要求~或分段按非机规规道要求控制。
8.0.4 山区区划和丘陵地的道路系规规规规~规遵循下列原规, 8.0.4.1 规行人行宜分规规置自与成系规~
8.0.4.2 路格式规因地制宜~ 网
8.0.4.3 主要道路宜平规~
8.0.4.4 路面可酌情规窄~但规安排必要的排水规和规位~规符合地沟会并当城市规行划政主管
部规的有规规定。
8.0.5 居住道路规置~规符合下列规定, 区内
8.0.5.1 小主要道路区内两个区内两个与至少规有出入口~ 居住主要道路至少规有方向外规道路相规~ 机规规道规外出入口规距不规小于 150m。沿街建筑物规度超规150m 规~规规不小于4m×4m的消防规通道。人行出口规距不宜超规80m~建筑物规当度超规80m规~规在底规加规人行通道~
8.0.5.2 居住道路城市道路相接规~其区内与交角不宜小于75?~ 居住道路当区内坡度规大规~规规规冲与段城市道路相接~
8.0.5.3 规入规规的道路~规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既消防规、救规规的通行~又规规规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规~
8.0.5.4 在居住公共活规中心~规规置规疾人通行的区内残无障碍通道 。通行规椅规的坡道规度不规小于2. 5m~规坡不规大于2.5%~
8.0.5.5 居住当区内尽端式道路的规度不宜大于120m~ 规并在尽端规不小于12m×12m的回规规地~
8.0.5.6 居住用地当区内坡度大于8%规~规规以梯步解规决并向交通~宜在梯步旁附规推行自行规的坡道~
8.0.5.7 在多雪规寒的山坡地~居住道路路面规考规防区区内区滑措施~ 在地震规防地~居住区内的主要道路~宜采用柔性路面~
8.0.5.8 居住道路规规区内构离至建筑物、筑物的最小距~规符合 表8.0.5 规定~ 表8.0.5 道路规规至建、筑物构离最小距 (m)
道路规规建、筑物的与构居住道区小路区规规路及宅规小路
路
规系
建筑物面无出高规5.03.02.0向入口
多规3.03.02.0
道路
有出入口5.02,5
建筑物山规面高规4.02.01,5
多规2.02.01,5
向道路
规规面向道路1,51,51,5注, 居住道路的规规指规规~ 小路、规规路及宅规小路的规规指路面规规小路规有人行便道规~区当区
其道路规规指便道规规。
8.0.5.9;取消规款,
8.0.6居住必规配套规置居民汽规;含通勤规,停规规、停规规~规符合下列规定, 区内并
8.0.6.1 居民汽规停规规规率不规小于10,~
8.0.6.2 居住地面停规区内区内数数率;居住居民汽规的停规位量于居民住规的比率,不宜超规
10,~
8.0.6.3 居民停规规、规的布置规方便居民使用~服规半径不宜大于150m~ 8.0.6.4 居民停规规、规的布置规留有必要的规展余地。
9 规向
9.0.1 居住的规区划确划内向规~规包括地形地貌的利用、定道路控制高程和地面排水规等容。
9.0.2 居住规区向规规~规遵循下列原规,
9.0.2.1 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减少土方工程量~
9.0.2.2 各规规地的适用坡度~规符合 表9.0.1 规定~ 表9.0.1 各规规地的适用坡度(%)
规地名称适用坡度
密规性地面和规广0,3~3,0
广规兼停规规0,2~0,5
室外规地 ,
1.儿童游规规 ,,03~25
2.规规 运
,,02~0.5
3.规用规地
,,03~29
规地0,5~1,0
湿黄陷性土地面0,5~7,0
9.0.2.3 规足水管规的埋规要求~
9.0.2.4 避免土壤受刷冲~
9.0.2.5 有利于建筑布置空规规境的规规~ 与
9.0.2.6 规外规系道路的高程规城市道路规高相规接。 与
9.0.3 自然地形当坡度大于8%~居住地面规接形式宜规用区台地式~台地之规规用规土规或规坡规接。
9.0.4 居住地面水的排水系规~规根据地形特点规规。在区内区区山和丘陵地规必规考规排洪要求。地面水排水方式的规规~规符合以下规定,
9.0.4.1 居住规采用区内沟暗(管)排除地面水~
9.0.4.2 在埋规地下暗沟(管)不规规的极陡冲沟坎、岩石地段~或在山坡刷规重~管易堵塞的地段~可采用明沟排水。
10 管规规合
10.0.1 居住规规置规水、规水、区内雨水和规力管规。 在采用集中供规居住区内规规规置供规管规。同规~规规考规煤气、通规、规规公用天规、规路规规、智能化等管规的规置或规留埋规位置。10.0.2 居住各规管规的规置~规规制管规规合规定~ 规符合下列规定, 区内划确并
10.0.2.1 必规城市管规规接~ 与
10.0.2.2 规根据各规管规的不同特性和规置要求规合布置。 各规管规相互规的水平垂与直规距~宜符合 表10.0.2-1 和 表10.0.2-2 的规定~
表10.0.2-1 各规地下管规之规最小水平规距 (m)
管规名称规水管排水煤气管?规力管规力规信规信
管
低规中规高规规规规规管道排水管———————1,51,5
煤低规——————— 0 , 51,0
中规——————— 1 , 01,5气
高规———————2,02,0管
?
规力管———— 1 , 51,51,01,52,0
规力规规——— 0 , 5 0 , 5 0 , 51,01 , 52,0
规信规规——1,01,00 , 51,01 , 51,00,5规信管道—1,01,01,01,02,01,01,20,2注, ?表中规水管排水管之规的规距适用于管小于或等于与径200MM~ 管大于当径200MM规规大于或等于3.0M~
?大于或等于10KV的规力规规其与它任何规力规规之规规大于或等于0.25M,如加套管~规距可减至0.1M~ 小于10KV 规力规规之规规大于或等于0.1M~
?低规煤气管的规力规小于或等于0.005MPA~中规规0.005--0.3MPA,高规规0.3--0.8MPA。 表10.0.2-2 各规地下管规之规最小垂直规距 (m)
管规名称规水管排水管燃气管规力管规力规信规信
规规规规管道
规水管0,15——————
排水管0,400,15—————
燃气管 0 , 150,150 , 15————
规力管0,150,150 , 15 0 , 15———
规力规规0 , 150,500 , 500,500,50——规信规规0,20,500 , 500,150 , 50 0 , 25 0 , 25规信管道0,10,150 , 150,150 , 50 0 , 25 0 , 25明沟沟0,50,50,50,50,50,50,5底
涵洞基0,150,150,150,150,50,20,25底
规路规底1,01,21,01,21,01,01,010.0.2.3 宜采用地下敷规的方式。地下管规的走向~ 宜沿道路或主建筑与体并平行布置~力求规型规直、短捷和适集中~量当尽减弯并尽减少规~规使管规之规量少交叉~ 10.0.2.4 规考规不影响沉与构建筑物安全和防止管规受腐规、陷、 震规及重规。各规管规建筑物和筑物之规的最小水平规距~规符合 表10.0.2-3 规定~
表10.0.2-3 各规管规建、筑物之规的与构最小水平规距 (m)
建筑地上杆柱 规路 城市道路公路
物
中心中心规石规规规规()()
基规
通信、照 ? 35k>35kv明及v<>
规水管3,00 , 5 3 , 005,01 , 501,0排水管 2 , 5 0 , 5 1 , 505,01,501,0煤低 1 , 50 1 , 00 1 , 00 5 , 003,751,501,0气规
管
中 2 , 003,751,501,0规
高4,005,02 , 501,0规
规力管直埋1.002.003.003.751,501,00
2.5
地沟
0.5
规力规规0,600.60 0 , 6 0 , 63.751,501,00规信规规0,600.50 0 , 6 0 , 63.751,501,00规信管道1,501.00 1 , 0 1 , 03.751,501,00注, ?表中规水管城市道路规与石规规的水平规距1. 0m适用于管小于或等于径200mm~管当径大于200mm规规大于或等于1. 5m~
?表中规水管规规或规的水与笆平规距1. 5m 是适用于管小于或等于径200mm~管大于当径200mm规规大于或等于2. 5m~
?排水管建筑物基规的水与当浅平规距~埋深于建筑物基规规规大于或等于2. 5m~?表中规力管建筑物基规的与沟最小水平规距规于管敷规的规力管道规0. 5M~规于直埋规式规力管道管小于或等于径250mm规规2. 5m~ 管大于或等于径300mm规规3. 0m~规于直埋规式规力管道规5. 0m。
10.0.2.5 各规管规的埋规规序规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的水离平排序~由近及规宜规,规力管规或规信管规、燃气管、规力管、规水管、雨水管、规水管~
(2)各规管规的垂直排序~由入浅深宜规, 规信管规、 规力管、 小于10KV规力规规、大于10KV规力规规、燃气管、规水管、雨水管、规水管。
10.0.2.6 规力规规规与离并信管规宜规~ 按照规力规规在道路规规或南规、规信规规在道路西规或北规的原规布置~
10.0.2.7 管规之规遇到矛盾规~规按下列原规规理,
(1)规规管规避规永久管规~
(2)小管规避规大管规~
(3)规力管规避规重力自流管规~
(4)可弯弯曲管规避规不可曲管规。
10.0.2.8 地下管规不宜横与穿公共规地和庭院规地。 规化规规规的最小水平规距~宜符合 表
中的规定。 10.0.2-4
表10.0.2-4 管规规化规规规的与最小水平规距 (m)
管 规 名 称最小水平规距
至规木中心至灌木中心
规水管、规井1.51.5规水管、雨水管、探井1.51.5
煤气管探井1.21.2
规力规规、规信规规1.01.0
规信管道1.51.0
规力管1.51.5
地上杆柱2.02.0
消防规规1.51.2
道路规石规规0.50.5
11 规合技规规规指规
11.0.1 居住规合区两技规规规指规的规目规包括必要指规和可规用指规规~其规目及规量规位规符合 表
11.0.1 规定。
规合技规规规指规系列一规表 表 11.0.1
2规 目规量规位规数所占比重(%)人均面规(m人)
2居住规规规用地区划?——hm
2??1.居住用地区(R)hm100
2?住宅用地???hm
2?公建用地???hm
2?道路用地???hm
2?公共规地???hm
2?——2.其用地它hm
居住规;套,数规;套,?——居住人数人?——规均人口?——人/规
2规建筑面规?——万m
2??1.居住用地建筑规面规区内万m100
2?住宅建筑面规???万m
2?公建面规???万m
2?——2.其建筑面规它万m
住宅平均规数规?——高规住宅比例,?——中高规住宅比例,?——
2人口毛密度?——人/ hm
2人口规密度?——人/ hm
2住宅建筑套密度;毛,?——套/ hm
2住宅建筑套密度;规,?——套/ hm
2 住宅建筑面规毛密度?——万m/
2hm
2 住宅建筑面规规密度?——万m/
2hm
2 居住建筑面规区毛密度;容规率,? 万m/
2hm
停规率,?——
停规位规? 地面停规规,? 地面停规位规?
住宅建筑规密度,?——
规建筑密度,?——
规地率,?——
拆—建比?——
注, ?必要指规~ ?规用指规
11.0.2 各规指规的规算~规符合下列规定,
11.0.2.1 规规用地范规规按下列规定定, 划确
(1)规规用地周界规城市道路、居住规当划区(规)道路、 小路或自然分界规规~用地范规区划至道路中心规或自然分界规~
(2)规规用地其用地相规~用地范规当划与它划双至规方用地的交界规。 11.0.2.2 底规公建住宅或住宅公建规合用地面规规按下列规定定, 楼确
(1)按住宅和公建各占规幢建筑规面规的比例分规用地~ 分规规入住宅用地和公建用地~ 并
(2) 底规公建突出于上部住宅或占有规用院规或因公建需要后退规规的用地~均规规入公建用地。 11.0.2.3 底规架空建筑用地面规的定~ 规按底规及上部建筑的使用性规及其各占规确幢建筑规建筑面规的比例分规用地面规~分规规入有规用地~ 并内
11.0.2.4 规地面规规按下列规定定, 确
(1)宅旁(宅规)规地面规规算的起止界规符合本规范附规A第A.0.2 的规定, 规地规界规宅规道路、规规条
路和小路区当区区算到路规~小路规有人行便道规算到便道规~沿居住路、城市道路规算到规规~ 距房屋规脚1.5M~ 规其规规、院规它算到规脚~
(2)道路规地面规规算~以道路规规规规的规地面规规准规行规内划算~
(3)院落式规规规地面规规算起止界规符合本规范附规A第A.0.3 的规定, 规地规界距宅规路、规规路和条
小路路规区1M~ 小路有人行便道规~当区区算到人行便道规~ 规城市道路、居住规道路规算到道路规规~ 距房屋规脚1.5M~
(4)规敞型院落规规规地~规符合本规范表7.0.4-2要求~ 至少有一面 面个区向小路~或向建筑控制规规度不小于10M的规规规主路敞规~ 并向其规规规地的主要出入口和规足本规范附规A第A.0.4 条的规定~
(5)其规、规公共规地面规规它状状区算的起止界同院落式规规规地。 沿居住规(规)道路、城市道路的公共规地算到规规。
11.0.2.5 居住用地道路用地面规规按下列规定定, 区内确
(1) 按居住人口规模相规规的同规道路及其以下各规道路规与算用地面规~外规道路不规入~ (2)居住区(规)道路~按规规规度规算~
(3)小路、规规路~按路面规区当区度规算。小路规有人行便道规~ 人行便道规入道路用地面规~ (4)居民汽规停放规地~ 按规规占地面规规算~
(5)宅规小路不规入道路用地面规。
11.0.2.6 其用地面规规按下列规定定, 它确
(1)规用地外规的道路划算至外规道路的中心规~
(2)规用地范规的其用地~按规规占用面规规划内它算。
11.0.2.7 停规规规位的定以小型汽规规规准量表数确当示~其各型规规的停规位~规按 它表11.0.2 中相规的规算系数折算。
表11.0.2 各型规规停规位规算系 数
规型规算系数
微型客,规汽规机规三规规0.7
规规,两吨运以下规汽规1.0中型客规,面包规,2t~4t规汽规运2.0
规接规3.5
附规A.0.1 中建筑候规国气区划
附规A.0.2 宅旁(宅规)规地面规规算起止界示意规
附规A.0.3 院落式规规规地面规规算起止界示意规
附规A.0.4 规敞型院落式规规规地示
附表
居住用地平衡表A.0.1
附表公共服规规施规目分规配建表A.0.2
规规规目居住区小区规规教托儿所---??
幼儿园---?---育
小 学---?---
中学?------
医医院(200~300床) ?------
规规所 ?------规
规生站---?---规
规理院?------生
文文化活规中心(含青少年活规中心,老年?------
活规中心)
化文化活规站(含青少年老年活规站)---?---体居民规规、规运?------
居民健身规施;含老年规外活规规地,---??育
商规合食品店??---
规合百规店??---规
餐规??---服
中西规店??---规规店??---
市规??---
便民店------?
其他第三规规规施??---金规行?------
规蓄所---?---融
规信支局?------规
规规所---?---规
社社服规中心;含老年人服规中心,区---?---
规老院?------区
托老所---?---服
残疾人托规中心?------规治安规防站------?
居;里,委;社用房,会区------?
物规管理---?---市供规站或规交规站???
规规室---??政
规规所?------公
路配规灯室---?---用燃气规规站??---
高规水规房------?
公共规所???
垃圾运规规站??---
垃圾收集点------?
居民存规规------?
居民停规规、规???
公交始末站??---
消防站?------
燃料供规站??---行政街道规事规?------管理
及其市政管理机;所,构?------他
派出所?------
其他管理用房??---
防空地下室??????
注,??规规配建的规目~?规宜规置的规目。
?在家定的一、二规人防国确重点城市~规按人防有规规定配建防空地下室。附表公共服规规施各规目的规置规定A.0.3
规规目名服规内容规 置 规 定每一规规模施称
名2建筑面规用地面规(m)称2(m)教保小于教3周规—(1)托儿(1)规于光充足~接阳近公4班?1200
所 儿童共规地~便于家规接送的地
段
育班?61400
托儿所每班按座规~(2)25
幼每儿园班按座规30班?81600
保规教学儿—前童服规半径不宜大于(3)(2)幼儿4班?1500
园 ~规不宜高于数规300m3
班?62000
三班和三班以下的托、(4)
班?82400幼园所~可混合规置也可,
附规于其建筑它~但规有,
独立院落和出入口~四班
和四班以上的托、幼园所
均规立规置独
八班和八班以上的托、(5)
幼园所~其用地规分规按每
22座不小于或 规7m9 m
托、幼建筑宜布置于可(6)
规寒规的建筑物的背规面但,
其主要房规规规足冬至日不
小于的日照规准2H
活规规地规有不少于(7)1/2
的活规面规在规准的建筑日
照规影规之外
—(3)小学6~12周规儿童入 (1) 学学生上下穿越城市12班?6000
学道路规~规有相规的安全措
施班?187000
服规半径不宜大于(2)班?248000500m
教学楼规规足冬至日不(3)
小于的日照规准不限 2H
— (4) 中学12~18周规青少(1)在规有3所或3所以上18班?11000
年入学中的居住或居住地学区内~
规有一所规置400m 规形跑班?2412000道的规规运
班?3014000服规半径不宜大于(2)
1000m
教学楼规规足冬至日不(3)
小于的日照规准不限 2h
医含社规生服规区(5)医院 (1)宜规于交通方便~规境规12000,15000,25000中心安地静段18000
规
万人左右规规规一所(2) 10
,床医院 300 400 规
病房规规足楼冬至日不(3)生
小于的日照规准 2H
或社规生服规区(6)规规所 (1) 一般 3 , 5 万人规一规~2000~30003000~5000中心规院的居住不医区独再规立
规规
规于交通便捷服规距离(2) ,
适中的地段 社规生服规区站(7)规生 1 , 1.5 万人规一规 300500
站
健康状况规差或, (8) 规理1. 最佳规模规 100 , 3000 ,恢规期老年人日院 150 床位 45000常规理每床位建筑面规2.
2 ? 30m
3.可社规生服规 与区
中心合规
文小型规规规、科普宜规合或靠近同规中心规地 (9) 文化4000~50008000~12000知规宣规与教育,安排活规中影规规、舞规、游规规、心 体球规、棋规活规室~
科技活规、各规规规
规规班及青少年
合老年人规活学
规规地、用房等
规规规规、规、文规、画(10)文(1)宜规合或靠近同规中心规 400 , 600 400 , 600健身、音规欣规、化活规地安排茶座等主要供站青少年和老年独立性规规规规置本站 (2) 人活规
健身规地宜规置60~100m直道和跑— (11) 居10000~15000200m规形道及规规的规规跑运 民规规运 、施规
规、排球及小型宜规合规地安排—— (12) 居球规规地~儿童民健身及老年人活规规规施
地合其他规规规运
规施等
商粮油、副食、糕居住,区— (13) 规合(1)服规半径区,居住不宜点、干规果品等 1500 ,食品店 大于500m~居住2500规
小不宜大于区300M 小,区 800服 , 1500地规山坡地的居住~区(2)
其商规服规规施的布点~除规规日用百规、鞋帽、居住,区— (14) 规合服、布装匹、五 2000 ,足服规半径的要求外~规规百规店 金及家用规器等3000考规上坡空手~下坡规重的
原规 小,区 400
, 600
主食、早点、快—— (15) 餐规 餐、正餐等
规规、中成规与西规—(16)中200~500
西规店
规刊及音像制品—(17)规店 300~1000
以规规售副规品和规置方式规根据候特点气与居住,区 居住,区 1500 (18) 市规 小商品规主当地规规的集市要求而定 100 , 1200 , 2000
小,区 500 小,区 800 ,
, 10001500
小百规、小日规宜规于规规的出入口附近—— (19) 便
民店
零售、洗染、美具规体目、规模不限—— (20) 其容美规、照相、影他第三规文化、休规规规、规规规施 洗浴、旅店、规合
修理以及规助就
规规施等
金分理规宜商规服规中心规合或规与近(21)规行 800~1000400~500规置
规蓄规主—(22)规蓄100~150融所
规规规及相规规规根据规规规需要规置划 (23) 规信 1000 , 600 , 1500
支局 2500规
规规规合规规包括规规、宜商规服规中心规合或规与近—(24)规规100~150规规、信函、包、裹规置所 规规规和规刊零售等
社家政服规、就规指每小规置一规~居住区区也 (25) 社 200 , 300 300 , 500 规、中介、咨规服规 、可合规置并区服规
中心 代客定票、部分
老年人服规规施区等
老年人全托式规—— (26) 规老1. 一般规模规 150 ,服理服规院 200 床位
规每床位建筑面规2.
2 ? 400 m
老年人日托—— (27) 托1. 一般规模规 30 , 50;餐规、文规、健老所 床位 身、规保医健每床位建筑面规2. 等,2 20 m
宜靠近集中规地安3.
排~可老年活规与
中心合规置并
残疾人全托式规——— (28) 残理疾人托
规所
—可居;与会里,委合规 (29) 治 18 , 30 12 , 20
安规防
站
——(30)居300,1000 规规一规30,50
;里,
委会
( 社区
用房 )
建筑规规规修、与— (31) 物规 300 , 500300保安、规化、规规管管理 理等
市——根据采暖方式定确 (32) 供规
站或规
交规站 政
—每个径规规室规荷半不规大于(33)规规30~50 250m~可能规于其尽他建公室 筑内
用—?500(34)规规1. 2万~2. 0万规规一所~独200~300
所 立规置
—可规规与室合规于其他建筑(35)路20~40 内灯配规
室
—按每个径中低规规站规荷半(36)煤50100~120500m规置~无管道煤气地气规规站 区不规
—一般规低水规住宅区加规供—(37)高规40~60水附属工程水规房
—每1000~1500规规一规~宜规(38)公30~6060~100于人流集中之规共规所
—规采用封规式规施~力求垃——(39)垃圾运存放和规不外露,当用圾运规规2地规模规0. 7~1km规一规~站 2每规面规不规小于100 m~
与周规建筑物的规隔不规小
于5m
— 服规半径不规大于 70m ~宜—— (40) 垃采用分规收集圾收集
点
存放自行规、摩宜规于规规或靠近规规规置~可(41)居1~2规/规~地上0. 8~1. 2 2托规与居(里)委合规于规规的会民存规规 m/规~地下1. 5~1. 8平入口规方米/规
存放机规规服规 半径不宜大于 150m—— (42) 居
民停规规 、
规
—可根据具体况——情规置(43)公
交始末
站
—可根据具体况——情规置(44)消
防站
煤或罐装气燃可根据具体况情规置—— (45) 燃
料供规
站
行(46)街3万~5万人规一规700~1200300~500
道规事规
政供规、供水、雨规宜合规置并——(47)市水、规化、规规等管政管理理规修与管机构
(所)
理规籍治安管理(48)派3万人~5万人规一规~宜有700~1000600
出所 独立院落
及
市规、工商规、税— (49) 其 3 万人 ~5 万人规一规~可规100粮食管理等他管理合市规或街道规事规规置其用房
它
掩蔽体、救规站、在家定的一、二规人防国确——(71)防指规所等重点城市中~凡高规建筑空地下下规规堂人防~以地面建另室 筑面规2%配建。出入口宜规
于交通方便的地段~考规
平规规合附规本规范用规规明B
规便于在规行本规范文规规规条区待~规要求规格程度不同的用规规明如下, B.0.1
表示很规格~非规规不可的, B.0.1.1
正面规采用“必规”~
反面规采用“规禁”。
表示规格~在正常情况下均规规规做的, B.0.1.2
正面规采用“规”~
反面规采用“不规”或“不得”。
表示允规稍有规规~在件规可规条首先规规规做的, B.0.1.3
正面规采用“宜”或“可”~
反面规采用“不宜”。
条它写文中指定规按其有规规准、规范规行规~法规“规符合……的规定”。B.0.2
附加规明,
本规准主规规位、参加规位和主要起草人名规 主规规位, 中城市规规规规究院国划研 参加规位, 北京市城市规规规规究院划研
上海市城市规规规院划
湖北省城市规规规规究院划研
武规市城市规规规规究院划研
黑规江省城市规规规规究院划研
唐山市规局划
重规市城市规规规院划
常州市规局划
同规大城市规规规规究所学划研 主要起草人, 王规规 吴晟 规望馥 规振规 涂英规
主要修规规位, 中城市规规规规究院国划研 参加修规规位, 北京市城市规规规规究院划研
中建筑国研技规究院主要起草人,涂英规 吴晟 规振规 刘燕规 规文规 规播 参刘国园加人规,
范文五: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第一章 居住区的历史进程 居住区规划的历史演进过程:历经里弄、街坊、邻里单位、居住小区、综合居住区的过程,并显现出螺旋形体发展势态,体现居住区明显的社会属性及其物质现象。
居住区规划组织形式的演变过程经历了从小到大、从简到繁、从低级到高级的变化过程,今后还将随着社会经济、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变化而变化。
经历了以下几个时期:
(1)、50年代居住区建设改造与稳步发展时期;
(2)、60—70年代居住区建设停滞及恢复时期;
(3)、80年代居住区建设振兴发展时期。
我国跨世纪住宅与居住区规划设计,将会在集约化、社区化、生态化、颐养化、有机化以及智能化等方面探索。
第二章 居住区的组织结构 一、居住区的组织结构
(一)、居住区基本要素构成
(1)、物质要素:自然因素、人工因素
(2)、精神要素:人的因素、社会因素
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
居住区 居住小区 组团 户数(户) 10000—16000 3000—5000 300—1000 人口(人) 30000—50000 10000—15000 1000—3000
2面积(hm) 50—100 10—35 4—6 住宅用地占居住区用地的45%以上。
二、居住区用地分类
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
用地构成 居住区 小区 组团 1、住宅用地(R) 50—60 55—65 60—75 01
2、公建用地(R) 15—25 12—22 6—12 02
3、道路用地(R) 10—18 9—17 7—15 03
4、公共绿地(R) 7.5—18 5—15 3—6 04
100 100 100 居住区用地(R)
(1)、住宅用地:包括住宅建筑的基地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旁绿地、宅间小路、家务院等)。
(2)、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包括建筑基地占地及其所属的专用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回车场等。
(3)、道路用地:指宅间小路和公建专用道路以外的各级车行道路、广场、停车场、回车场等。
(4)、公共绿地:指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应安排游憩活动场地的居民共享的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居住小区的游园,组团绿地以及
其他具有一定规模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
居住区规划总用地包括两类:即居住区用地和其它用地。 三、居住区规划设计的任务与要求
住宅建筑的规划设计,应综合考虑用地条年、选型、朝向、间距、绿地、层数与密度、布置方式、群体组合和空间环境等因素确定。 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具体内容:一般包括选址定位、估算指标、拟定规划结构与布局形式、拟定各构成用地布置方式、拟定建筑类型、拟定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拟定规划设计说明及技术经济指标计算等,具体的规划设计图纸及文件成果包括现状及规划分析图、规划编制图、工程规划方案图以及形态规划设计意向图等。
1、 分析图
(1)、基地现状及区位关系图:包括人工地物、植被、毗邻关系、区位条件等。
(2)、基地地形分析图:包括地面高程、坡度、坡向、排水等分析。 (3)、规划设计分析图:包括规划结构与布局、道路系统、公建系统、绿化系统、空间环境等分析。
2、规划设计编制方案图:居住区规划总平面图、建筑选型设计方案(包括住宅各类、平、立面图、公建平、立面图)。
3、工程规划设计图
(1)、竖向规划设计图:包括道路竖向、室内外地坪标高、建筑定位、室外挡土工程、地面排水以及土石方量平衡等。
(2)、管线综合工程规划图
4、形态意向规划设计图或模型:全区鸟瞰或轴测图、主要街景立面图、社区中心、重要地段以及主要空间结点平、立面图、透视图。 5、规划设计说明及技术经济指标:
(1)规划设计说明:包括规划设计依据、任务要求、基地现状、自然地理、地质、人文条件、规划设计意图、特点、问题、方法等。 (2)技术经济指标:包括居住区用地平衡表、面积、密度、层数等综合指标、公建配套设施项目指标、住宅配置平衡以及造价估算等指标。
?居住区规划设计基础资料
1、 政策法规性资料项目
包括城市规划法规、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道路交通、住宅建筑、公共建筑、绿化以及工程管线等有关规范;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本居住区的规划要求,以及本居住区规划设计任务书等,它们具有法规划与法律性效力,是居住区规划设计重要指导与依据。
2、 自然及人文地理资料项目:
(1) 地形图。1)区域位置地形图:比例尺1:5000或1:10000
2)建设基地地形图:比例尺1:500或1:1000。 (2)气象。1)风象,2)气温,3)降水,4)云雾及日照,5)空气
湿度、气压、雷击等。
(3)工程地质。1)地质构造、土的特性及允许承载力,2)地层的
稳定性,3)地震情况及烈度等级。
(4)水源。1)地面水,2)地下水,3)城市给水管网供水。 (5)排水。1)排入河湖;2)排入城市排水管网;3)排入污水清洁
度要求。
(6)防洪。1)历史最高洪水位;2)所在地区对防洪的要求和采取
的措施。
(7)道路交通。1)邻接车行道等级、路面宽度和结构形式;
2)接线点坐标、标高和达到接线点的距离。
3)公交车站位置、距离。
(8)供电。1)电源位置、引入供电线的方向和距离。
2)线路敷设方式,有无高压线经过。
(9)人文资料。1)基地环境特点;2)人文环境;3)居民、政府、
开发、建设等各方面要求以及各类建筑工程造价、
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等。
3、几种不良的地质现象。1)冲沟;2)崩塌;3)滑坡;4)断层;5)
岩溶;6)地震。
坡度分为三个档次:一类用地(i<><><25%) 三类用地(i="">=25%)
一般要求建筑、道路尽量平行于等高线或与等高线斜交布置,避免与 等高线垂直布置。
第三章 居住区的规划结构与布局 一一、居住区规划布局的实态可概括以下主要形式: (一)、片块式布局
住宅建筑在尺度、形体、朝向等方面具有较多相同的因素,并以日照 间距为主要依据建立起来的紧密联系所构成的群体,它们不强调主次 等级、成片成块成组成团布置,形成片块式布局形式。 (二)、轴线式布局
空间轴线或可见或不可见,可见霆常为线性道路、绿带、水体等构 成,但不论轴线的虚实,都具有强烈的聚焦性和导向性。 (三)、向心式布局
将一定空间要素围绕占主导地位的要素组合排列,表现出强烈的向心 性,易于形成中心。这种布局形式山地用得较多、顺应自然地形布置 的环状路网造就的向心的空间布局。
(四)、围合式布局
(五)、集约式布局
将住宅和公共配套设施集中紧凑布置,并开发地下空间,依靠科技进 步,使地上地下空间垂直贯通、室内室外空间渗透延伸,形成居住生 活功能完善、水平——垂直空间流通的集约式整体空间。 (六)、隐喻式布局
二、居住区规划布局分析
在居住区整体布局的构架中,道路系统起着骨架作用;公建系统是社 区建设的核心因素;绿化系统则是生态平衡因系、空间协调因素、视 觉活跃因素。
居住区规划布局的基本要求:(1)方便居民生活,利于组织管理;(2) 合理组织人流、车流,利于安全防卫;(3)公共活动中心方便使用,
经营和社会化服务;(4)规划设计构思新颖、环境协调、富有特色。 (一) 道路系统
1、 道路网布局基本形式
有贯通式、环通式、尽端式,此外还有以上三种基本形式本结合的混合式或自由式等多种形式。
2、 人、车流组织
(1)、人车混流;(2)、人车分流
3、道路分级布置
按居住区的四级道路、由区外引向区内,由主干道引向支路逐级衔接,与居住人口和车流量相对应。
4、静态交通布置
包括停车设施、广场、回车场、交通岛等,停车场常附建于公共绿地、活动场地的地下,也可附建于高层住宅地下层,或适当附建于建筑底层架空层。
(二)、几项有关技术要求
1、关于出入口
(1)居住区、居住小区的主要车行道至少要有两个方向的对外出入口;
(2)机动车车道对外出入口间距?150米;
(3)人行出入口间距?80米;
(4)沿街建筑长度大于160米时,应设不小于4米×4米的消防车通道;
(5)当建筑物长度大于80米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6)居住区、居住小区车行道与城市级或居住区级道路的交角?75?。
2、尽端式道路
长度?120米,并应设面积?12米×12米的回车场。 3、 道路纵坡i(%),最大纵坡坡长L(m)
(1) 机动车道 0.3?i?8.0;L?200;
(2) 非机动车道 0.3?i?3.0;L?50;
(3) 步行道 0.5?i?8.0;L?300;
(4) 无障碍通道 0.5?i?2.5;L?250;
4、 公交站
大城市、特大城市的市郊或近郊居住区,应为居住区设置专用公交线路,公交站服务半径?500米。
(三)公建系统
1、公建系统规划要求
(1)方便使用;(2)利于形成社区活动中心;(3)满足公建自身建设要求;(4)利于经营管理;(5)适应社会发展。 2、公建系统的规划布局
应采用相对集中与适当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布局。 (四)绿地系统
为了增大绿化效率,应充分利用空间发展垂直绿化,同时要普通提高绿化质量。
(五) 空间环境
1、协调中创造特色。2、整体中突出中心。3、连续中沟通交往。 4、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
(1)满足有关规范要求。(2)适应环境,防护疏导。(3)提高绿化率。(4)加大科技含量。
第四章 住宅用地规划设计 住宅建筑的合理选择与布置
住宅选型应主要确定住宅标准,住宅套和形体
一、 住宅建筑选型要点
(一) 依据国家现行住宅标准
住宅标准的确定应按照国家的住宅面积指标和设计标准规定,
并结合当地具体执行情况酌定。
(二) 适应地区特点
(三) 适应家庭人口结构变化
我国家庭人口结构变化有以下特征需引为住宅选型的密切关
注。
(1) 家庭人口规模小型化,四口人核心家庭大量演化为三口
人核心家庭;
(2) 社会高龄化,预测下世纪中我国将达到超老龄化社会标
准;
(3) 家庭人口的流动化,孤身家庭增长。相适应的住宅类型
可选择社会性较强的公寓式住宅、老人公寓、两代居以
及灵活适应性较强的新型结构住宅等。
(四) 利于节地、节能、节材(三节)
(五) 注重提高科技含量
小康型住宅要求运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四新) (六) 利于规划布置
(七) 合理确定住宅建筑层数
二、 住宅的合理间距
(一) 日照间距
住宅建筑间距分正面间距和侧面间距两大类,凡泛指的住宅间距为正面间距。日照间距则是从日照要求出发的住宅正面问题。
规定两级:“日照标准日”即冬至日和大寒日
日照标准:不同建筑气候地区,不同规模大小的城市地区;在所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内的“有效日照时间带”里;保证住宅建筑底层窗台达到规定的日照时数即为该地区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 ?气候区
建筑气候区?、?气
中小城
划 候区 大城市 中小城市 大城市
市
日照标准日 大寒日 冬至日
>=2 >=3 >=1 日照时数(h)
有效日照时
8—16 9—15
间带
计算起点 底层窗台面
标准日照间距
冬至
大寒日
日
城市纬度
序号 现行采用 日照日照日照日照
名称 (北纬)
一小一小二小三小
时 时 时 时 1 43.54 2.24 1.93 1.97 2.06 1.7-1.8 长春
2 41.46 2.02 1.76 1.80 1.87 1.7 沈阳
3 39.57 1.86 1.63 1.67 1.74 1.6-1.7 北京
4 37.55 1.71 1.50 1.54 1.60 1.5-1.7 太原
5 36.41 1.62 1.44 1.47 1.53 1.3-1.5 济南
6 36.03 1.58 1.40 1.44 1.49 1.1-1.2;1.4 兰州
7 34.18 1.48 1.31 1.35 1.40 1.0-1.2 西安
8 31.12 1.32 1.17 1.21 1.26 0.9-1.1 上海
9 29.34 1.24 1.11 1.14 1.19 0.8-1.1 重庆
10 28.12 1.18 1.06 1.09 1.14 1.0-1.1 长沙
11 25.02 1.06 0.95 0.98 1.03 0.9-1.0 昆明
12 23.08 0.99 0.89 0.92 0.97 0.5-0.7 广州
三、 住宅的朝向选择
住宅朝向主要要求能获得良好自然通风和日照
当风向入射角加大至30度—60度时,气流能较大顺利地导入建筑的间距内,从各排迎风面进风,因此,加大间距不如加大风向入射角对通风更有利。
全国部分地区建议建筑朝向表
地区 最佳朝向 适宜朝向 不宜朝向
正南至南偏东30度南偏东45度以内,南北偏西30度—60度 北京地区 以内 偏西35度以内
正南至南偏东15度 南偏东30度,南偏西北,西北 上海地区 15度
南偏东15度 南至南偏东30度 西 石家庄地区
南偏东15度 南偏东至东 西北 太原地区
南至南偏东,南至南东南、西南 北、西北 呼和浩特地区 偏西
南偏东15—20 南至南偏东15度,南西北、北 哈尔滨地区 至南偏西15度。
南偏东30度,南偏西南偏东45度,南偏西西北、北、东北 长春地区 10度 45度。
南、拿偏东20度 南偏东至东,南偏西北东北至北西北 沈阳地区 至西
南、南偏东10—15 南偏东30度 西偏北5—10 济南地区
南、南偏东15度 南偏东25度,南偏西西、北 南京地区 10度。
南偏东15度、南偏西南偏东22。30‘,南 广州地区 5度 偏西5度至西。
南、南偏东10度 南偏东15度,南偏西东、西 重庆地区 5度、北。
四、 住宅群体空间特征
1、 空间的封闭感和开敞感;2、主要空间和次要空间;3、
静态空间与动态空间;4、刚性空间和柔性空间。 五、 住宅群体空间组合
1、 住宅群体组合的基本原型
(1)、行列式;(2)、周边线;(3)、点群式。
2、住宅群体组合再创造
(1)、形态要素、点、线、面;(2)、视觉要素;(3)、关系要素。
六、宅旁绿地组织
根据宅旁绿地不同领域属性及其使用情况可分为三个部分: (1)、近宅空间;(2)庭院空间;(3)、余留空间。 场地布设:(1)动区与静区;(2)向阳区与背阳空间;(3)显露区与隐蔽区。
植物构设:“乔木”是庭院空间的骨干因素,形成空间构架;“灌木”是协调因素,适与空间围合;“花卉”是活跃因素,用以点缀装饰;“草皮”是背景因素,用以铺垫衬托;“藤蔓”是覆盖因素,用于攀附和垂直绿化。
常用的几种组织空间的手法:(1)围合(2)覆盖(3)凹凸(4)架空(5)肌理变化(6)设置。
第五章 公建用地规划设计 一、公建设施规划特征:
(1)系统化(2)综合化(3)步行化(4)景观化(5)社会化(6)设备完善化
二、街道设施分类及设置参考
类别 项目 设置原则 参考数据
公共汽车站 步行商业区出入口附近
区内宜设地下或地面停车场 停车位数计算:1车位/300—交通设施 停车站 2500M公建面积。
路灯 可按10—15m间距设置 步行商业街内以小于6m为宜。 公用设施 宜设于休息场地附近与绿化 公共厕所 配合
选择适宜树种及栽植形态并行栽距6—10m或0.9m—1.5m宽。 行道树 绿化 考虑与休息设施配合。
宜与休息设施组合考虑设置 土壤深度:草木>0.15m;矮花草坛 树>0.3m,高树>0.9m。
按不同场地考虑形式、围合双人椅长1.50m,坐面高0.38m,椅座椅 休息 布置形式 背0.8m—0.9m。
功能与装饰结合,保证视觉高度以0.8m为宜 饮水器 洁净感。
根据吸烟行为 高度0.8m左右,筒形直径0.35—烟蒂筒 卫生设施 0.55m.
造型醒目,便于清除废物,与高0.6—0.9米 废物箱 休息设施配合.
选择人群聚集、滞留场所设正方形0.8Mx0.8M,高度2.0m.。 电话亭 置
色彩醒目,局部围合隔声,电话设置高度1.5M左右(残疾者悬挂式电话机 视线通透 用0.8m)
方向变换及人群多,聚集停留设置高度2.0-2.4m,字体8cm以上指路标 场所 (视距6m以下)
标志牌 符号含意清晰、醒目、美观
设于出入口及中心人群停留 导游图 公共设施 场所
报时钟 功能与装饰相结合 高度6m以下,钟面0.8m左右
考虑城市文脉及场所行为设 雕塑小品 计造型
表面光洁、防滑、色彩宜人 以0.3Mx0.3m—0.45mx0.45m为路面彩砖 宜
根据交通状况考虑固定式或高度0.6—1.0m为宜。 车挡护栏 活动式。
三、公建设施的规划布置
(一)、沿街双侧布置
(1)沿街双侧布置;(2)沿街单侧布置;(3)步行商业街 (二)成片布置
(三)混合布置
四、公建配套设施的项目与规模
(一)、公共服务设施分级配建表
公共服务设施分级配建表
类别 项目 居住区 小区 组团
托儿所 —— ? ?
幼儿所 —— ? —— 教育 小学 —— ? ——
中学 ? —— ——
医院(200—300? —— —— 床)
门诊所 ? —— —— 医疗卫生
卫生站 —— ? ——
护理院 ? —— ——
文化活动中心
(含青少年、老—— —— ?
年活动中心)
文化活动站(含
青少年、老年活—— —— ? 文化体育 动站)
居民运动场、馆 ? —— ——
居民健身设施
(含老年户外活—— ? ?
动场所)
综合食品店 —— ? ?
综合百货店 —— ? ?
餐饮 —— ? ?
商业服务
中西药店 ? —— ?
书店 ? —— ?
市场 ? —— ?
便民店 —— —— ? 其它第三产业设—— ? ? 施
银行 ? —— ——
储蓄所 —— —— ?
金融邮电 电信支局 ? —— ——
邮政所 —— —— ?
社区服务中心
(含老年人服务—— —— ?
中心)
养老院 ? —— ——
托老所 —— —— 残疾人托养所 ? —— —— 社区服务
治安联防站 —— —— ? 居(里)委会(社—— —— ? 区用房)
物业管理 —— —— ?
供热站或热交换? ? ? 站
变电室 —— ? ?
开闭所 —— —— ?
路灯配电室 —— —— ?
燃气调压站 ? ? —— 高压水泵房 —— —— ?
市政用地 公共厕所 ? ? ?
垃圾转运站 ? ? —— 垃圾收集点 —— —— ? 居民存车处 —— —— ? 居民停车场、库 ? ? ? 公交始末站 ? ? ——
消防站 ? —— —— 燃料供应站 ? ? ——
街道办事处 —— —— ?
市政管理机构 —— —— ? 行政管理及
派出所 —— —— ? 其他
其他管理用房 ? —— ?
防空地下室 ? ? ? (二) 配建面积
“千人指标”是公共服务设施规模以每千居民所需的建筑和用地面积作控制指标。
2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指标(m/千人)
居住区 小区 组团
类别 居住规模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1668—2172—968—1091—488—362—856 3293 5559 2397 3835 1058 总指标 (703—(2228—(2762—(1338—(1491—(868—1356) 4213) 6329) 2977) 4585) 1578)
600—1000—330—700—教育 160—400 300—500 1200 2400 1200 2400
医疗卫生78—198 138—378
(含医(178—(298—38—98 78—228 6—20 12—40
院) 398) 548)
文体 125—245 225—645 45—75 65—105 18—24 40—60 商业服务 700—910 600—940 450—570 100—600 150—370 100—400 社区服务 59—464 76—668 59—292 76—328 19—32 16—28 金融邮电其中 20—30 (含银(60—25—50 16—22 22—34 —— —— 行、邮电80) 局)
市政功用40—150 70—360 30—140 50—140 9—10 20—30 (含自行(460—(500—(400—(450—(350—(400—车存车820) 960) 720) 760) 510) 550) 处)
行政管理46—96 37—72 —— —— —— —— 及其他
注:(1)居住区级指标含小区和组团级指标,小区级含组团级指标。
(2) 公共服务设施总用地的控制指标应符合表
(3) 总指标未含其他类,使用时应根据规划设计要求确定本类面积 指标。
(4) 小区医疗卫生类未含门诊所。
(5) 市政公用类未含锅炉房。在采暖地区应自行确定。
公用服务设施项目的设置规定
每处一般规模
建
筑类别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设置内容 用地面积面2 m积
2m
(1)设于阳光充足、接近公共绿地,
便于家长接送的地段
(2)托儿所每班按25座计;幼儿园
每班按30座计
(3)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层
数不宜高于3层
(4)三班和三班以下的托、幼园所,
可混合设置,也可附设于其他建筑,
但应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四班和四
保教小于四班以上的托、幼园所,其用地均应(1)托儿 3周岁儿独立设置 所 童 (5)八班和八班以上的托、幼园所,
2其用地应分别按每座不小于7 m和
29 m计
(6)托、幼建筑宜布置于可挡寒风
的建筑物的背风面,但其生活用房应
满足底层满窗冬至日不小于3H的日
照标准
(7)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
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
外
第六章 道路用地及停车设施规划设计 一、道路尺度
居住区各类道路的最小宽度如下:
(1) 机动车行道:单车道宽3—3.5米,,双车道宽6—6.5米。 (2) 非机动车道:自行车单车道宽1.5米,双车道宽2.5米。 (3) 人行道:最小宽度为1米,车行道两侧以外的可小于1米,如
人行道的宽度超过1米时可按0.5米的倍数递增。 (4) 人行梯道:当居住区用地坡度或道路坡度>=8%时,应铺以梯步
并附设坡道供非机动车上下推行,坡道坡度比<=15>=15>
每12——18级需设一平台。
二、线型控制
(1)转弯半径:主要根据行车型号、速度等情况确定。 (2)折线长度
(3)道路尽端:回车场的面积应不小于12米*12米。 三、道路设施
主要有绿化设施、公用、卫生、休息、停车等设施。
(一) 道路绿化
道路绿化可为行人遮荫,全面提高路基,美化街景,防尘隔音等功能,可发挥绿地多方面作用。
交叉路口安全视距:A、机动车交叉口(行车速度<=40km ,视距半径30米)。="">=40km>
B、区内部道路交叉口(行车速度<=25km ,视距半径14米)。="" c、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交叉口(视距半径10米)="">=25km>
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最小距离(米)
道 路 级 别 组团路及宅居住区道路 小区路 与建、构筑物关系 间小路
高层 5 3 2 无出入口 建筑物面向多层 3 3 2 道路 有出入口 —— 5 2.5
高层 4 2 1.5 建筑物山墙面向道路 多层 2 2 1.5
围墙面向道路 1.5 1.5 1.5 四、居住区道路分级
(一)居住区一级道路
居住区一级道路的最小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米,必要时可增宽至30米,车行道宽度小应小于9米。
(二) 居住区的二级道路
路面宽度宜为6——8米,道路红线宽度根据规划要求确定,但建筑控制线的宽度(即两侧建筑物的间距),要求建筑控制线间距的最小限值为10米,在采暖区则最小建筑控制线的宽度为14米。
(三) 居住区三级道路
路面宽度为3.5—5米,在用地条件有限的地区可采用3米,路两侧建筑控制线宽度非采暖区不小于8米,采暖区则不小于10米。
(四) 宅间小路
宅间小路的路面宽度为2.5—3米。
五、 无障碍设计
居住区内有必要在商业服务中心、文化娱乐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以及老年公寓等设施地段设置无障碍通行设施。
(一) 轮椅坡道
(1) 室外轮椅坡道最小宽度:根据手摇轮椅尺度及乘坐者自行操作
所需空间,坡道最小宽度为1.5米,若另加身护理所需空间,
则坡道宽度>=2.5米。
(2) 坡道一般形式。根据用地具体情况可有不同的处理,一般形式
有单坡段型和多坡段型之分,其纵向坡度应<>
段的高度和水平长度的关系来表述便于操作,坡道的平台尺度,
中间平台最小深度>=1.2米,转弯和端部平台深度>=1.5米。
每段坡道的坡度、坡段高度和水平度的最大容许值
坡度 1/20 1/16 1/12 1/10 1/8 1/6 地段最大1500 1000 750 500 350 200 高度(mm)
地段水平2800 30000 16000 9000 5000 1200 长度(mm) (二) 盲人盲道
盲人是依靠触觉,听觉及光感等取得信息而进行活动的,因此在盲人活动地段的主要道路及其交叉口、尽端以及建筑入口等部位设置盲人引导设施,为盲人的行进与活动传递信息。
1、盲人路引:是一种特制的铺地块材和盲人引导板,铺设与设置于盲人的通道上,形成盲人能识别的专用行进线路。
(1)地面提示和块材:行进块材与停步块材两种。
(2)盲人引导板:有盲文说明牌和触摸引导图,置于专用台面或悬挂墙面上供盲人触摸。
地面提示块材尺寸与类别
规格(mm) 备注
行进块材 150 200 250 300 400 方形 停步块材 150 200 250 300 400 方形 厚度(h) 2—10 2—20 2—250 2—50 2—50 (2)、改变走向的地面提示块材布置:
盲人盲路一般铺以“行进块材”,当提示需转弯、十字路口、路终端等则改铺“停步块材”。
(3)、提示建筑入口,障碍物等的布置,无障碍道路。 (四)、停车设施规划设计
小汽车停车设施按总居住户数的20%—50%设置,地下、半地下车库节约用地,并可兼顾人防工程具平战结合的功能,是可取的停车形式。
一、 机动车的停车组织
机动车的停车方式与交通组织是停车设施的核心问题,要
解决好停车场地内的停车与行车通道关系,及其与外部道
路交通的关系,使车辆进出顺畅,线路短捷,避免交叉与
逆行。
(1) 车辆停放的基本形式
车辆停放方式有三个基本类型,即平行式、垂直式和斜列
式。
停车段基本尺度参考表(米)
车平行式 垂直式 斜列式(45度) 型 W1 H1 L1 C1 W2 H2 C2 W3 H3 C3 小客3.5 2.5 2.7 8.0 6.0 5.3 2.5 4.5 5.5 3.5 车
载重4.5 3.2 4.0 11.0 8.0 7.5 3.2 5.8 7.5 4.5 卡车
大客5.0 3.5 5.0 16.0 10.0 11.0 3.5 7.0 10.0 5.0
车
注:通道为双行时,需加宽2—3米。
A、平行式:车辆平行于行车通道的方向停放;单位长度内停车位最少。
B、垂直式:车辆垂直于行车通道的方向停放;单位长度停车位最多。
、60度);C、斜列式:车辆与行车通道成角度停放(一般为30、45其特点是停车带宽度随停放角度而异,适于场地受限制时采用;特别是30度停放时,用地最费,较少采用。
(2)、停车场地内部交通组织
场地水平交通组织应协调停车位与行车通道的关系,常见的有一侧交通一侧停车,中间通道两侧停车,两侧通道中间停车以及环行通道四周停车等多种关系。
(三)、汽车库几项尺寸要求
(1)汽车库室内最小净高:小型车2.2米;轻型车2.8米。 (2)疏散口:地上汽车库和停车场,当停车位大于50辆时,其疏散口数不少于2个,地下车库当停车位大于100辆时,其疏散口数不少于2个,疏散口距离不小于10米,汽车疏散坡度宽度不应小于4米,双车道不宜小于7米。
(3)汽车库门前需留有足够场地供调车、停车、洗车等作业。 (4)汽车库柱网尺寸。
(四)汽车库的形式
(1)单建式汽车库,常选择各类场地的地下,如广场、绿地、活动场地等。
(2)附建式汽车库
多附建于住宅楼,公建的底层,半地下或地下层,也可附建于高层住宅建筑的地下室中。
(3)混合式汽车库
即单建式和附建式组合的形式,一部分单建于外部空间,一部分附建于建筑物,或地上或地下,两部分结合在一起互相延伸补充,充分利用空间,扩大停车容量,增强使用的应变能力,兼具单建与附建两者优先。
第七章 公共绿地规划设计 居住区公共绿地是居住区绿化环境的主体。其功能有三个方面:(1)首先是构建居住室外自然生活空间,满足居民各种休憩活动的需要。(2)是绿化美化净化居住环境(3)为防灾避难留有隐蔽疏散的安全防备。
一般对1.0hm2以上规模的公共绿地要求有明确的功能分区;对0.4hm2以上1.0hm2以下的公共绿地要求有一定的功能分区,对0.04hm2左右的小块公共绿地要求景观有灵活的布置。
一、 基本功能分区
(一) 安静游憩区。(二)文化娱乐区。(三)儿童活动区。(四)服
务管理设施
二、 绿地基本布置形式
三种基本形式,即规则式、自然式以及规则与自然结合的混合式。 (一) 规则式
布置形式较规划严整,多以轴线组织景物,布局对称均衡,园路多用直线或几何规则线型,各构成因素均衡采取规则几何型和图案型。 (二) 自由式
以校仿自然景观见常,各种构成因素多采用曲折自然形式,不求对称规整,但求自然生动。
(三) 混合式
是规则与自由式相结合的形式,运用规则式和自由式布局手法,既能和四周环境相协调,又能在整体上产生韵律和节奏,对地形和位置的适应灵活。
三、 居住区中心各级公共绿地
(一) 居住区公园
主要供居住区居民就近使用,其用地规模不小于1hm2,一般为1—2hm2服务半径(800—1000米)一刻钟左右为宜。
(二) 居住小区小游园
用地规模不小于0.4hm2,一般为0.4hm2—0.6hm2步行10分钟左右(约500米)。
(三) 居住组团公共绿地
用地规模不小于0.04hm2,其中院落式组团绿地不小于0.05—0.2hm2,服务半径步行3分钟(约200米)
(四) 其他小型公共绿地
其他公共绿地,如儿童游戏场,街头绿地,防护绿带、组群间分隔绿地以及利用地形水面和边角余地等公共绿地。
四、 公共绿地指标及有关技术要求
居住区内公共绿地的总指标,组团不少于0.5m2/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m2/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1.5m2/人旧区改造可酌情降低其指标,但不得底于相关指标的50%。
各级中心公共绿地的规模确定,主要考虑因素:
(1) 是人流容量;(2)是各级中心绿地合理安排场和游憩空间的使
用功能要求。
居住区各公共绿地的绿化面积不宜小于70%
布置在住宅间距内的组团及小块公共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范围之外的要求,以保证良好的日照环境,同时要便于设置儿童的游戏设施和适于成人游憩活动。
院落式组团绿地设置规定
封闭型绿地 开敞型绿地 南侧多层楼 南侧高层楼 南侧多层楼 南侧高层楼 L>=1.5L L>=1.5L L>=1.5L L>=1.5L 2222L>=30m L>=50m L>=30m L>=50m
2222S>=800m S>=1800m S>=500m S>=1200m 11112222S>=1000m S>=2000m S>=600m S>=1400m 2222注:L—南北两楼正面间距(m);
2L2—当地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
2S1—北侧为多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m);
2S2—北侧为高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m)。
树木与建筑、建筑物水平距离参数表
最小距离(m)
名称
至乔木中心 至灌木中心
有窗建筑物外墙 3.0 1.5
无窗建筑物外墙 2.0 1.5 道路侧面外缘、挡土墙脚、陡1.0 0.5 坡
人行道 0.75 0.5
高2米以下的围墙 1.0 0.75
高2米以上的围墙 2.0 1.0 天桥、栈桥的柱及架线塔、电2.0 不限 线杆中心
冷却池外缘 40.0 不限
冷却塔 高1.5倍 不限
体育用地场 3.0 3.0
排水明沟边缘 1.0 0.5 邮筒、路牌、车站标志 1.2 1.2
警亭 3.0 2.0
测量水准点 2.0 1.0
第八章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一、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系列一览表
2序号 项目 计量单位 数值 所占比重% 人均面积m/人
21 居住区规划总用地 hm ? — —
22 1、居住区用地(R) hm ? 100 ?
23 (1)住宅用地(R01) hm ? ? ?
24 (2)公建用地(R01) hm ? ? ?
25 (3)道路用地(R03) hm ? ? ?
26 (4)公共绿地(R04) hm ? ? ?
27 2、其他用地 hm ? — — 8 居住户(套)数 户(套) ? — — 9 居住人数 人 ? — — 10 户均人口 人/户 ? — —
211 总建筑面积 万m ? — —
212 1、居住区用地内建筑总面积 万m ? 100 ?
213 (1)住宅建筑面积 万m ? ? ?
214 (2)公建面积 万m ? ? ?
215 2、其他建筑面积 万m ? — — 16 住宅平均层数 层 ? — — 17 高层住宅比例 % ? — — 18 中高层住宅比例 % ? — —
219 人口毛密度 人/ hm ? — —
220 人口净密度 人/ hm ? — —
221 住宅建筑套密度(毛) 套/ hm ? — —
222 住宅建筑套密度(净) 套/ hm ? — —
22 23 住宅建筑面积毛密度 万m/ hm? — —
2224 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 万m/ hm ? — —
2225 居住区建筑面积毛密度(容积率) 万m/ hm ? — — 26 停车率 % ? — — 27 停车位 辆 ? 28 地面停车率 % ? 29 地面停车位 辆 ? 30 住宅建筑净密度 % ? — — 31 总建筑面积 % ? — — 32 绿地率 % ? — — 33 拆建比 — ? — — 注:?必要指标;?选用指标。
二、主要指标
(1)住宅平均层数:即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基底总面积的比值。 (2)高层住宅比例(>=10层):即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建筑面积的比率。
(3)中高层住宅比率(7—9):即中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率。
(4)人口毛(净)密度:即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住宅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
(5)住宅建筑套毛(净)密度:即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套数。
(6)住宅建筑面积毛(净)密度:即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
(7)居住区建筑面积毛密度:即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各类建筑的总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面积毛密度)
(8)住宅建筑净密度:即住宅建筑基地总面积与住宅用地面积比率。 (9)总建筑密度:即居住区用地内各类建筑的基地总面积与居住区
用地的比率。
(10)绿地率:即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一为住宅覆盖率(住宅建筑净密度)一为住宅容积率(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它们是反映居住区的环境质量和住宅建设量的不可缺少的重要指标。
决定住宅建筑净密度的主要因素是住宅建筑的层数和日照间距当用地面积不变层数越高(日照间距越大)则住宅覆盖率越低,空地率越高,反之,住宅层数越低(日照间距越小),则住宅覆盖率越高,空地率越低。
住宅建筑净密度最大值控制指标(%)
建筑气候区划 住宅层数 ?、?、?、? ?、? ?
低层 35 40 43
多层 28 30 32
中高层 25 28 30
高层 20 20 22 注:混合层取两者的指标值作为控制指标的上、下限值。
22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最大值控制指标(万m/hm)
建筑气候区划 住宅层数 ?、?、?、? ?、? ?
低层 1.10 1.20 1.30
多层 1.70 1.80 1.90
中高层 2.00 2.20 2.40
高层 3.50 3.50 3.50 注:(1)混合层取两者的指标值作为控制指标的上、下限值。
(2) 本表不计入地下层面积。
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又称住宅容积率。
二、综合效益与综合指标
综合效益是衡量居住区质量的主要标准。综合效益包含社会效
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三项效益的统一是居住区规划目标要求在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体系中要求指标间保持合理平衡。
居住区综合效益指标分析
综合效益 指标 涵义
表述:安置居民数量、解决住房情况、提供文化和商密度、建筑量、人口量、社会效益 业服务、交通服务及居住生活环境状况、居民经济承绿化、道路、综合造价 受能力
密度、建筑量、人口量、表述:出房率、公建设施配套率、拆建房屋情况、进经济效益 拆建比、综合造价 住户数、总价
表述:建筑和人口疏密程度、空地率、绿化面积、活环境效益 密度、绿化、场地 动及休闲场地面积
表中密度:包括建筑密度、面积密度、套密度、人口密度等指标。 建筑量:包括住宅面积、公建面积等指标。
人口量:包括人口数、户(套)数等指标。
绿化:包括公共绿地面积、绿地率等指标。
道路:包括道路及广场、停车场、回车场等交通设施指标。
从上述表中可看出:(1)三项效益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社会效益是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综合体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中任一效益都会影响到社会效益。(2)建筑密度、环境容量和绿化空间是反映居住区环境质量的三个基本因素,也是规划设计需密切关注的重要问题。(3)提高居住区综合效益,从居住区规划设计来讲,基本环节在于经济合理有效的使用土地和利用空间。
第九章 竖向规划设计
竖向设计内容包括:地面形式、组织地面排水、确定道路、建筑、场地及其他设施的标高、位置以及土石方量的计算等。
一、 竖向设计内容与要求:
(一) 设计地面
设计地面按其整平连接形式可分为三种(1)平坡式;(2)台阶式;(3)混合式。
1、 平坡式
将地面平整成一个或多个坡度和坡向的连续的整平面,其坡度和标高都较缓和,没有剧烈的变化,一般适用于自然地形较平坦的基地,其自然坡度一般小于3%。
2、 台阶式
标高差较大的地块相互连接形成台阶式整平面,相互交通以梯级和坡度联系。这种台阶式设计地面适用于自然地形坡度较大的基地,其自然地形坡度大于3%,建筑密度较小,管网线路较简单的地段尤为适用。
3、 混合式
即平坡式和台阶式混合使用。如根据地形和使用要求,将基地划分为数个地块,每个地块用平坡式平整场地,而地块间连接成台阶或重点在局部采用一种整平方式,其余用另一种方式。 (二) 设计标高
合理确定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场地、的标高及位置是设计标高的主要内容。
(1) 考虑主要因素与要求
A( 防洪、排水,设计标高要使雨水顺利排作、基地不被水
淹、建筑不被水倒灌,山地需要注意防洪排洪问题,近
水城的基地设计标高应高出设计洪水位0.5米以上。
B( 地下水位、地层条件,避免在地下水位高的地方挖方。
地下水位低的地段,因下部土层比上部土层的地耐力
大,可考虑挖方。
C( 道路交通,考虑基地内外道路的衔接。
D( 节约土石方量,尽量就地平衡土石方。
E( 建筑空间景观。
F( 利于施工,地形设计不宜起伏多变,土石方量应就地平
衡,一般情况土方宜多挖小填,石方宜少挖,垃圾淤泥
要挖除,挖土地段宜作建筑基地、填方地段宜作绿化、
场地、道路等承载量小的设施。
(2) 设计标高的确定
1) 建筑标高
A( 室内地平:建筑物至道路的地面排水坡度最好在1%—3%之间,
一般允许在0.5%—6%的范围内变化,同时满足车行技术要求。 当建筑有进车道时:室内外高差一般为0.15米。
当建筑无进车道时:室内外高差在0.45—0.6米,允许在0.3—0.9米变动。
B.地形起伏变化较大的地段:
将建筑置于不同标高的台地上或将建筑竖向作错迭处理,分层筑台,并要注意整体性,避免杂乱无序。
2) 道路标高
道路不允许有平坡部分,保证最小纵坡>=0.3%,道路中心标高一般应比建筑的室内地坪低0.25—0.3米以上。
A( 机动车道。纵坡一般<>
大纵坡<>
须限制其坡长:
当纵坡i:5%—6%时,最大坡长<=600米;>=600米;>
6%—7%时,最大坡长<=400米;>=400米;>
7%—8%时,最大坡长<=200米。>=200米。>
B( 非机动车道。纵坡一般<>
在50米以内,多雪严寒地区最大纵坡应<><=100米。 c(="">=100米。><=5%为宜,>8%时宜采用梯级和坡道。多雪严
寒地区最大纵坡<=4%。>=4%。>
D( 交叉口纵坡<=2%,并保证主要交通平顺。>=2%,并保证主要交通平顺。>
E( 桥梁引坡<=4%。>=4%。>
F( 广场、停车场坡度0.3%—0.5%为宜。
3) 室外场地
力求各种场地设计标高适合雨水、污水的排除万难水组织和使用要求,避免出现凹地。
A(儿童游戏场坡度 0.3%—2.5%
B(运动场坡度 0.2%—0.5%
C(杂用场地坡度 0.3%—2%
D(绿地坡度 0.5%—1%
E(湿陷性黄土地面坡度0.5%—7%
F(室外平坪,坡度不得小于0.3%,并不得坡向建筑散水。 (三)场地排水
(1)暗管排水
用于地势较平坦的地段,道路低于建筑物标高并利用雨水口排
2水,雨水口每个可担负0.25—0.5hm汇水现积,多雨地区用用低限,少雨地区采用高限。
雨水口间距和道路纵坡有关,如多雨地区:
道路纵坡(%):<1,雨水口间距(m):30>1,雨水口间距(m):30>
1—3 :40
3—4 :40—50
4—6 :50—60
6—7 :60—70
>7 :80
(2)明沟排水
用于地势较复杂的地段,如建筑物标高变化较大,道路标高高于建筑物标高的地段,埋设地下管道困难的岩石地基地段,山坡冲刷泥土易堵塞管道的地段等,明沟纵坡一般为0.3%—0.5%,明沟断面宽400—600(mm),高500—1000(mm),明沟边距离建筑物基不应小于3米,距围墙不小于1.5米,距道路边护脚不小于0.5米。
(四)、挡土设施
设计地面在处理不同标高之间的衔接时,需要作挡土设施,一般
采用护坡和挡土墙,需要布置通路时则设梯级和坡道联系。
(1)、护坡
护坡是用以挡土的一种斜坡面,其坡度根据使用要求,用地条件和土质状况而定,一般土坡不大于1:1,护坡面应尽量利用绿化美化,护坡坡顶边缘与建筑之间距离>=2.5,以保证排水和安全。
(2)、挡土墙
一般有三种墙体形式,即垂直式、仰斜式和俯斜式。仰斜式倾斜角一般不小于1:0.25受力较好。
二、 竖向设计运作
竖向设计有多种方法;居住区常用的设计标高法和设计高程法。
(一)、设计标高法,步骤如下:
(1)、确定设计地面形式,确定设计地面适宜的平整形式。
(2)、道路竖向设计,要求标明道路中轴线控制点的坐标及标高,
并标明各控制点间的道路纵坡与坡长。
(3)、室外地平标高设计。保证室外地面适宜的坡度,标明标高。
(4)、建筑标高与建筑定位。标明室内标高,并标明建筑坐标或
建筑物与其周围固定物的距离尺寸,以对建筑物定位。
(5)、地面排水。用箭头法表示设计地面的排水方向,若有明沟,
则标明沟底面的控制点标高、坡度及明沟的高宽尺寸。
(6)、挡土墙护坡。设计地面的台阶连接处标注挡土墙或护坡的
设置。
(7)剖面图和透视图。在具有特征或竖向较复杂的部位作同剖面
图以反映标高设计,必要时作出透视图以表达设计意图。 (二)设计等高线法
设计等高线法则用设计标高和设计等高线表达竖向设计。 三、 土石方工程量计算。
(1) 方格网
几种土壤的松散系数
系数名称 土壤种类 系数(%)
松散系数 非粘性土壤(砂、卵石) 1.5—2.5
粘性土壤(粘土、亚粘土、亚3.0—5.0
砂土) 10.0—15.0
岩石类填土
压实系数 大孔性土壤(机械夯实) 10.0—20.0 (2) 横断面计算法
(3) 余方工程量估算
土石方工程量平衡除考虑上述场地平整的土石方量外,还要考虑地下室、建筑和构筑物基础、道路以及管线等工程的土石方量,这部分的土石方可采用估算法取得:
A( 各多层建筑无地下室者,基础余方可按每平方米建筑基底面
积的0.1—0.3立方米估算;有地下室友者,地下室的余方可
按地下室体积的1.5—2.5倍估算。
B( 道路路槽余方按道路面积乘以路面结构层厚度估算。路面结
构层厚度以20—50公分计算。
C( 管线工程的余方可按路槽余方量的0.1—0.2倍估算。有地沟
时,则按路槽余方量的0.2—0.4倍估算。
第十章管线工程综合概述
管线的敷设方式可有地下、地上和架空三种形式。居住区宜采用地下敷设的方式:地下管线的走向宜沿道路或主体建筑平行布置,并力求线型顺直、短捷和适当集中。尽可能减少转弯,减少线路交叉,减少管线与交通线路交叉,还应考虑与建筑、构筑物、绿化以及与城市管线的衔接等周边关系。
一、 管线布置
(一) 管线埋设顺序
管线埋设的排序和合理间距是根据管线性质、施工、检修、防
压、避免相互干扰及管道表井等因素而决定。
1、 水平排序
各类地下管线离建筑物的水平排序,由近及远,宜为:电力管
线或电信管线、煤气管、热力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各种地下管线之间最小水平净距(米)
燃气管 给水排水热力电力电信电信管线名称 管 管 管 电缆 电缆 管道 低压 中压 高压
排水管 1.5 1.5 —— —— —— —— —— —— ——
低压 0.5 1.0 —— —— —— —— —— —— —— 燃气中压 1.0 1.5 —— —— —— —— —— —— —— 管 高压 1.5 2.0 —— —— —— —— —— —— —— 热力管 1.5 1.5 1.0 1.5 2.0 —— —— —— —— 电力电缆 0.5 0.5 0.5 1.0 1.5 2.0 —— —— —— 电信电缆 1.0 1.0 0.5 1.0 1.5 1.0 0.5 —— —— 电信管道 1.0 1.0 1.0 1.0 2.0 1.0 1.2 0.2 —— 注:(1)表中给水管与排水管之间的净距适用于管径小于或等于200mm,当管径大于200mm,时应大于或等于3.0m;
(2)大于或等于10kv的电力电缆与其他任何电力电缆之间应大于或等于0.25m,如加套管,净距可减至0.1m;小于10kv电力电缆之间应大于或等于0.1m;
(3)、低压燃气管的压力为小于或等于0.005MPa,中压0.005-0.3MPa,高压为0.3-0.8MPa; 2、垂直排序
各类地下管线由地面向下由浅入深排列顺序为宜:电信管线、热力管线、小于10kv电力电缆、大于10kv电力电缆、煤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各种地下管线之间最小垂直净距(m) 管线名称 给水管 排水管 燃气管 热力管 电力电缆 电信电缆 电信管道 给水管 0.15 —— —— —— —— —— —— 排水管 0.4 0.15 —— —— —— —— —— 燃气管 0.15 0.15 0.15 —— —— —— —— 热力管 0.15 0.15 0.15 —— —— —— —— 电力电缆 0.15 0.5 0.5 0.5 0.5 —— —— 电信电缆 0.2 0.5 0.5 0.15 0.5 0.25 0.25 电信管道 0.1 0.15 0.1 0.15 0.15 0.15 0.1 明沟沟底 0.5 0.5 0.5 0.5 0.5 0.5 0.5 涵洞基底 0.15 0.15 0.15 0.15 0.5 0.2 0.25 铁路轨底 1.0 1.2 1.0 1.2 1.0 1.0 1.0
(二) 避让原则:
管线间敷设产生矛盾时,应按下列原则避让处理:
(1) 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
(2) 小管径线让大管径线;
(3) 易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
(4) 临时管线让永久管线;
(5) 新建管线让已建的永久管线;
(6) 技术要求低的管线让技术要求高的管线。
(三) 周边关系
1、 管线与城市干线网
凡压力管线均与城市干线网有密切关系;凡重力自流管线与地区排水方向及城市雨水、污水管相关。
2、 管线与绿地
地下管线一般应避免横贯或斜穿公共绿地,以免影响绿化效果和陨坏管线。如必须穿越时,要尽量从绿地边缘通过,以保证绿地完整,同时要与绿化树种间保持必要的水平距离。
管线、其他设施与绿化树种间的最小水平净距(米)
最小水平净距 管线名称 至乔木中心 至灌木中心 给水管、闸井 1.5 1.5 污水管、雨水管、探井 1.5 1.5 燃气管、探井 1.2 1.2 电力电缆、电信电缆 1.0 1.0 电信管道 1.5 1.0 热力管 1.5 1.5 地上杆柱(中心) 2.0 2.0 消防龙头 1.5 1.2 道路侧石边缘 0.5 0.5 3、 管线与建、构筑物
各种管线与建、构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米)
建筑物地上杆柱(中心) 铁路(中城市道公路边
基础 心) 路侧石缘 通信、 >35KV
边缘 照明 <=35kv>=35kv>
及
<10kv>10kv>
给水管 3.0 0.5 3.0 3.0 5.0 1.5 1.0 排水管 2.5 0.5 1.5 1.5 5.0 1.5 1.0 煤气管 低压 1.5 1.0 1.0 5.0 3.75 1.5 1.0
中压 2.0 1.0 1.0 5.0 3.75 1.5 1.0
高压 4.0 1.0 1.0 5.0 5.0 2.5 1.0
热力管 直埋2.5 1.0 2.0 3.0 3.75 1.5 1.0
地沟0.5
电力电缆 0.6 0.6 0.6 0.6 3.75 1.5 1.0 电信电缆 0.6 0.5 0.6 0.6 3.75 1.5 1.0 电信管道 1.5 1.0 1.0 1.0 3.75 1.5 1.0 注:(1)表中给水管与城市道路侧石边缘的水平间距1.0米适用于管径小于或等于200MM,当管径大于200MM时应大于或等于1.5米. (2)表中给水管与围墙或篱笆的水平间距1.5米是适用于管径小于或等于200MM,当管径大于200MM时应大于或等于2.5米. (3)排水管与建筑物基础的水平间距,当埋深浅于建筑物基础时应大于或等于2.5米.
(4)表中热力管与建筑物基础的最小水平间距对于管沟敷设的热力管道为0.5米,对于直埋闭式热力管道管径小于或等于250MM时为2.5米,管径大于或等于300MM时为3.0米,对于直埋开式热力管道为5.0米.
(四)管线布置近、远期结合
近期规划要为远期管线规划留有预留埋设位置。
二、 工程地质特殊地区要求
(1) 地震烈度七级以上地区
(2) 冻土及严寒地区
(3) 胀缩土地区
(4) 湿陷性黄土地区
=5%为宜,>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