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完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探析
No(3 2010SocjaI Studjes 社会保障研究2010年第3期Security
完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探析。
刘 莎 (安徽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安徽芜湖,241003) 摘要:本文分析了大学生医保新制度落实过程中显现的问题,如大学生自我保险
意识淡薄、医疗保障水平低及医疗救助等问题,提出从加强宣传力度、深化医疗卫生体制
改革、设立医疗救助基金、健全监管机制及加快法制进程等方面来完善新医改大学生医
疗保障制度。
关键词:新医改;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医疗保险
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主要沿用1953年实施的公费医疗制度。针对公费医疗制度覆盖面窄、医疗水平 低、浪费严重及管理不统一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于2008年10月25日下发了《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
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明确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规定居民 大学生 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来解决。
把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是此次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一大亮点。然而,新医改在
试点及落实过程中,显现出了一些问题,本文将讨论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现状 据《2008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8年,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2263所,其中本科院校
所,高职(专科)院校1184所,在校生达2021(02万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高职(专科)全日制在校生1079 平均规 模为8679人。
我国大学生实行公费医疗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1989年国家发布的《公费医疗管理办法》明确将公 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纳入公费医疗体系。公费医疗制度在一定时期内为保障大学生的身心健 办 康、维 护高校的稳定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
生规模的扩大,公费医疗弊端日益显现,覆盖范围窄、医疗水平低、浪费严重及管理不统一等问题严及高校招 重制约着 大学生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
2008年实行的新医改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各省市积极响应,相继出台相
关 文件逐步实施。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在全国率先推出学生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补助医
疗保 险。参保大学生每人每年只需要交纳60元钱保费,可成为医保受益者。 从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
障局获 悉,所有驻郑院校全日制的大中专学生,每年只需要缴纳30元钱,就可以参加郑州市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
。本文受到“高等师范院校非师范专业国际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安徽省教学研究项目)支持(课题号: 2008jy】【m374) 。万方数据 73
险,一个自然年度可以享受6万元的医保待遇;同时市医保中心专门为其设立了“门诊医疗费统筹”这一特 定服务。安徽省近76万名在校大学生每人每年缴费35元可以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并在高校内享受一
定 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寒暑假可在外地就医。上海、重庆和云南等一些省市也建立了大学生医疗保障制
度。 二、新医改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大学生自我保险意识淡薄 在调查研究江苏省高校学生医疗保障现状及卫生服务需要与利用情况
中,对2284名大学生医疗保险的
认知状况调查发现,对医疗保险非常了解的人只占2(0,,对医疗保险了解一些的占60(0,,而38(0,的
人 对医疗保险无任何了解。在参加了医疗保险的同学中,认为医疗保险作用非常大的只占6(0,,认为有 一些
作用的占59(o,,认为无作用的占35(0,。【21从问卷调查中还可以看出,大学生对参加医疗保险积极性
不 高,投保意识淡薄,自我保险观念缺乏;许多已经参保的大学生对医疗保险设立的起付线、医疗费分段计算
补 助等具体细节都不了解,尤其是对报销程序还不是完全清楚。出现这种状况,不仅因为大学生年轻,自
我风 险意识不强;还因为学校对大学生医疗保险宣传力度不够。另外,学校代办投保仍是大学生获得医疗保 险的
主要方式,学校为其投保,其基金的筹集、运用及运营缺乏公开化、明晰化。这就有待于各地区进一步加大宣
传力度,把工作做实、做细,使广大学生在真正了解、熟悉医疗保险工作的基础上,积极踊跃地支持和参加城 镇居民医疗保险。
(二)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低
1(医疗水平低
经费不足是众多高校医院运营中普遍存在的棘手问题,高校医院药物品种不齐全、医疗设备陈旧、医生
队伍技术专业结构不健全且水平偏低。医务人员给学生开便宜药,甚至是滞留过期的药、限制学生转院、
“小病看不好,大病看不了”等现象屡见不鲜。进而引起大学生们对高校医院医务人员业务素质、服务态度
以及药品的质量等方面都很不满。由此可见,大学生享受医疗水平仍然很低。 2(保障水平低
大学生医疗保障筹资的低水平从根本上决定了其医疗待遇的低水平。这在如今医药价格居高的情况
下,仍然不能满足学生治病就医的基本需求。随着近年来,患白血病、癌症等重症疾病的大学生数量呈上升
趋势,相对于这些大病所需的昂贵的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所能报销的费用简直是杯水车薪。
(三)贫困大学生参保及医疗救助问题突出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加上高校规模的扩大,收费
标准的增涨,全国高校平均在校贫困大学生
比例已经高达20,,特困生比例已经接近5,,而像一些中西部省份,贫困生比例已经达到30,。【31贫困
大 学生自身经济负担过重,在基本生活都不能保障的前提下,是没有能力购买医疗保险或负担昂贵的医疗
费用 的。帮助贫困大学生参保,保障其享受同等医疗待遇的问题日益突出。同时,患重大疾病的大学生
加,导致大学生因患病而辍学、陷入疾病和经济双重困境的情况增多,因此大学生医疗救助问题迫在 比例增 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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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新医改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措施
康人群之间进行风险分摊的一种机制。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解 决患大病的医疗费用问题,有效地降低重大疾病给学生个人以及学校带来的风险。但由于当前经济发展水
平的限制和保险市场自身的不完善,大学生缺乏健康的风险防范意识,加上学校对大学生医疗保险宣传的力
度也不够,导致大学生对社会保险的认识存在很大的误解,扭曲了社会保险保障民生的本质。因此,应在大 学生中间加强医疗保障制度的宣传力度。学校利用自身的有利条件为大学生举办有关医疗保险方面的知识
讲座及讨论,在思想上正确引导大学生,加强大学生的自我保险意识,提高大学生的保险观念,利用保险合理
规避风险。同时积极开展医疗保险报销机制咨询会、免费定期医疗检查等活动,让大学生切切实实感受到保
障的效力。提高大学生参保的积极性,从而加大对医疗保障制度的监督管理,使制度公开化、明晰化。
(二)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 一方面,提高高校医院的医疗水平,改革势在必 行。首先,使高校医院脱离后勤集团的管理,由当地卫生
部门进行统一的行业管理,从而规范高校医院的管理机制;其次,引入创新性的竞争机制,竞争上岗、定期进
行业务考核,从根本上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再次,使学生在外就医享受同等医疗保障待遇,
一定程度上刺激高校医院的办事效率,从整体上提高高校医院的医疗水平。以竞争推进高校医疗机构的发
展,切实使大学生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医疗待遇。 另一方面,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对本已步履维艰的医保基金是巨大的挑战。应完善多渠道的稳定
的资金筹集机制,实行以政府为主体,社会、单位和个人等共同承担的医疗保障基金多方负担机制,从而扩展
筹资渠道,减轻公共财政的负担,逐步提高医疗保障统筹的层次。同时,政府应尽早规范商业保险的运作,简
化操作和理赔的手续,提高服务质量;制定相关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推出多层次、高保障的适合
大学生的商业保险。学校应鼓励大学生自愿参加商业保险,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使其真正成为保障大 学生健康的另一道补充防线。
(三)设立大学生医疗救助基金
对于没有缴费能力的贫困大学生,学校除加强对贫困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外,还应建立相应的减
免政策,或者承担起缴费义务,避免学生因一时贫困而放弃享受医保的权利,使贫困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得到
应有的保障。 对于患重症疾病的大学生,学校应设立大学生医疗救助基金,以解决患大病的大学生治疗费用问题和保
障大学生的基本权利,使大学生不因疾病而辍学和陷入困境。学校可从每年学费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作为医
疗救助的专项资金,滚动支出;也可由学校相关部门倡导来吸纳社会慈善捐助基金以解决救助费用。如苏州
大学是通过向学生额外收费来筹集大病互济基金的。南京大学则是通过社会捐赠和学校拨款,设立了“重
症医疗救助基金”,在南京地区高校还是首创,对其他高校解决重症大学生的医疗费用问题有借鉴意义。 切 实让新政策落到实处,为每一位大学生的健康建起多层次医疗保障网。
(四)健全大学生医疗保障监督管理机制,加快制度统一 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现处于关键时期的过渡阶
段,当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地区和高校只占相当小的
比例,绝大部分地区和高校仍然延续传统的公费医疗制度。同时,我国经济发展不均衡,根据《指导意见》中
指出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来解决,让各省市各自制定相关规章自行管 理,缺乏统一的完善的监管机制,这些都不利于保障大学生医疗待遇的公平性。因此,加快大学生医疗保障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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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制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应加快形成包括组织监督、民主监督、制度监督、行政监督、业务监督、审计
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在内的内外部双重监督体制,?1以保证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开化和明晰化、医疗保障
资 金管理的透明化。减少制度过渡时期出现的难题,进一步保证各项政策规章的落实,加快大学生医疗保障 制 度的统一,推进医疗保障体系健康的发展。 (五)加快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制进程 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形势下,社会保障领域仍没有完备的法规加
以规范。拖缴保险、挪用社保基金以
及监管机构权责模糊等问题暴露无遗,已严重的阻碍了社会保障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应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各
项法律法规政策出台的进程。制定统一的大学生医疗保障法规,以明晰各级政府和高校在对大学生医疗保 障问题上的职责、规范各项报销补偿手续以及明确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大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等。实现大学
生医疗保障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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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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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论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
论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方向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高等院校也逐年进行扩招,学生人数也逐渐增加,在校大学生人数已经达到了历史之最。而随着学生人数的不断增加,学生中发生意外伤亡或严重疾病也成为高校中的普遍现象。本文就此对我国目前实行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进行了概述,分析了大学生医疗保障的现状,并且认为其中存在着公费医疗覆盖面窄、公费医疗超支严重、学生重病大病医疗费用没有解决、大学生参加商业保险意识不强等问题;同时提出了借鉴美国、德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在大学生医疗保险方面的先进方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即是以公费医疗为主体,将大学生纳入社保体系,商业保险为辅助的完整体系,指出了我国高校学生医疗保障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大学生 ;公费医疗 ;商业保险 ;医保统筹基金
随着我国高等院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学生基数增大,学生中发生意外伤亡或严重疾病也成为高校中的普遍现象。每一次发生此类事件,总可以看到学校师生自发的进行募捐,或者通过媒体向社会求助。这种爱心救助活动虽然是非常令人感动,但是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更缺乏可供操作的有效机制和可靠的制度保障。随着今后教育的发展和高校的继续扩招,我国的大学生会越来越多。这样一个庞大的人群,如果没有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将十分另人担忧。而且目前我国高校的医疗保障体制是从建国初期一直延续至今,已经严重不能适应形式的需要,不仅大学生的普通疾病治疗水平极低,碰上大重病和意外伤害更无力保障。况且现行的高校医疗覆盖的范围也仅限于计划内统招的大学生,而各个高校二级学院和民办高校的学生,尚未能全部纳入进来。学生突发重症的事件却是接连不断,面对着这群担负着国家未来希望、没有任何固定收入,且相当一部分家庭都是几乎没有长期稳定经济来源的农家子弟,这个问题将越来越突出,尽快解决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已是当务之急,迫在眉睫。因此,建立一套完善、及时、有效的大学生医疗保障机制,以保证学生在患重病或受到意外伤害后,能够有足够的费用,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大学生医疗保障的现状及其体制缺陷
(一)公费医疗
1
目前我国的大学生医疗保障仍然以公费医疗为主,经费由当地财政部门统筹拨付,财政部门根据学生人数实行定额拨款,每人每年大约为60元(各地标准不一),学生在生病或受到意外伤害之后,一般先到校医院就医,门诊的基本用药由校医院提供,学生的负费比例在20%左右,各个学校的具体规定略有不同,但大致都在这个比例范围之内。为了节约医药费,学生去校医院看病,一般只是开些常用性廉价药,较复杂的病症才可以转院治疗,但要经校医院的同意,由于顾虑学校应支付的医疗费用,因而会尽量少转院。学生完全没有自主选择去哪家医院看病的权力,否则不予报销医疗费用。例如,北京市大学生所享受的公费医疗由两部分组成:政府承担80%,学校负担20%,每一个大学生每年报销66元。[1]但是尽管如此,现有的公费医疗仍然存在着许多弊端:
1(公费医疗的覆盖面窄和保障水平低。就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来说,国家只能保障最基本的医疗费用,而保障范围之外的费用只能由个人来承担。并且有着非常严格的用药范围和诊疗项目,对于那些因户外活动产生的意外以及学校规定之外的非定点医院的医疗费用不由国家和高校来承担。
2(公费医疗只能解决基本的医疗费用,对于重大疾病根本无济于事。重大疾病的治疗方法主要采取手术、化疗、放疗、免疫治疗等相结合的方法,需要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而这些正是患者本人及其家庭难以承受的。
3(学校承担了过重的财政压力。由于近年来大学不断扩招,学生人数也迅速增加,导致医疗费用有较大增长,而学校的财政负担也明显增大。某些高校的医疗费用严重超支,医疗费长期挂帐,并且大量的占用了学校的其他基金。例如
[2]上海交通大学医疗费倒挂1200万元,使得学校的财政不堪重负。
4(学校医院医疗条件差,设备陈旧,医疗水平低,有的医生经常一人负责几个科,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医生和患者之间的矛盾;同时由于对医患双方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导致了医疗费用增长过快,浪费十分严重。
5(地区间、学校间差异过大。不同地区的不同学校之间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地方政府和学校间政策的差异,医疗待遇也有明显的差异,造成了不同学校之间学生医疗负担的不平等。
(二)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可以解决大学生公费医疗体制下的诸多问题。由于大学生的社会保
2
险基金尚未建立,目前就只有通过商业保险来应对公费医疗的种种弊端。商业保险将部分学生的损失分散给所有投保人来承担,从整体上提高了应对危险的承受能力。尤其是当学生遭遇意外或患有重病,对经济造成损失时,意外险和健康险就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学生经济上的补偿。这也就弥补了公费医疗在突发事故和重大疾病面前无能为力的弊端,缓解了学生及其家庭的经济压力。虽然商业保险具有公费医疗所不具备的优点,但是其自身也存在着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
1(商业保险作为公费医疗的补充手段之一本来是一种很好的医疗保障补充机制,但是由于我国商业保险市场尚不完善,使之对一些疾病的赔负能力有限,而且索赔的手续相当烦琐,不能用于救急。常出现被保险人因支付不起医疗费而影响到治疗。而且少数大学生对投保索赔的理解存在一定的片面性。有的大学生误认为既然已经办理投保,无论哪一家的医院的发票都能够得到索赔;有的大学生出具发票时间与病历不符;有的大学生因发票遗失后又去医院开证明,拿非发票单据来要求索赔。而这些都是不符合保险公司索赔规定,是无法得到保险公司赔偿的。
2(目前大学生系列保险包括了大学生平安保险、大学生住院医疗保险、大学生住院补贴保险、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和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等。由于这些商业保险的品种名目繁多,分类很细,如果不注意保单上条款的限制,就很难能够顺利享受保险服务。而如果要想得到全面的保障,则需要购买多种保险,这只有比较富裕的家庭才能做到,对于一般的家庭来说则根本不可能。例如某校一位家境困难的大学生被诊断为肝硬化伴腹水,生命垂危,由于该病不在学校公费医疗的范围之内,尽管其在当年买了保险,但该保险是属于人身意外保险,所以对于这次危及生命的疾病没有得到任何赔负。
3(大学生保险意识不强,参保人数有限。当前我国人民的保险意识非常薄弱,人们没有意识到保险是帮助当事人在意外发生时,将当事人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的一种重要手段。尽管商业保险目前还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可是随着近年来大学生重病大病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商业保险仍然不失为有效的补偿手段。但是人们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再加上对商业保险的不了解,保险意识不强,大学生普遍对商业保险的认识程度不高,甚至有的学生对保险不信任,不能确信当意外发生时所买的保险能否给自己提供必要的保障;有的学生则认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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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年轻,生大病的几率很低,没有必要去购买商业保险,有这种想法的学生不在少数。再加上参加商业保险是自愿行为,没有任何的强制措施,所以导致大学生参加商业保险的人数非常有限。
二、西方发达国家大学生医疗保障的先进经验
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至今已经有着一百多年 的历史;美国是世界第一经济强国,其社会保险制度开始于1965年,距今也有41年的历史,这两个国家的医疗保障体系都有各自的特色,其中也不乏值得我们借鉴之处。
(一)美国的医疗保险背景与高校学生医疗保障的现状
崇尚自由竞争的美国政府在医疗保障方面的主要职能是制定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政府仅负担特殊人群的医疗保障,这些特殊人群包括:65岁以上的老人、低收入者和残疾人、少数民族,除此之外的大多数公民都享受不到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障,因此只能是参加商业医疗保险。
美国实行注册在校的高校学生自愿参加医疗保险,学生的监护人也可自愿投保的政策。在美国高校学生意外伤害与健康保险的保险范围非常广泛,一般包括: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亡、意外事故或疾病医疗费、定额给付的住院医疗费、门诊医疗费、精神病治疗费、生育费等,疾病的覆盖面很广;保险期限一般是1个学年或1个学期;保险费的支付方式有年付、半年付及月付3种;此外保险公司还提供一定的优惠措施鼓励被保险人到有协议的医生诊所或医院就诊,协议的医生诊所或医院则向被保险人提供费用打折的医疗服务。保险公司在赔付保险金时根
[3]据就诊医院规定出不同的免赔额和个人自付比例。
(二)德国的医疗保障背景与高校学生医疗保障的现状
德国的医疗保障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法定医疗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低收入者必须参加法定医疗保险,这部分的人约占德国总人口的90%,其中包括:月工资在3500欧元以下的工人和雇员等,没有工作的家属、子女则可以随有工作的家长一方参加医疗保险。而超过这个限度的高收入者则可以自己选择是参加私人医疗保险,还是法定医疗保险。
德国医疗保障有关法律规定所有在德国境内大学就读的学生,必须参加法定的医疗保险,否则就不能在德国大学注册。当学生向保险公司投保后,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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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会出具证明,凭此证明学生才可以去大学注册,并且保险公司还会给投保者两本就诊券,其中一本是牙科就诊券,另一本是其他各科就诊券。投保者每次就诊前都要撕下其中一张就诊券,填写并签字之后交给医生。此外投保者可以自由选择医疗保险机构许可的医生就诊,而不必支付挂号费。但是只有当医生认为投保人有必要去医院检查或治疗时才能去医院,否则医院可以不予受理(急诊病人不受此项限制)。投保人的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机构直接支付85%,投保人自己支付15%。对于一些价格低廉的药品,例如感冒药、退烧药等,医疗保险机构则不
[4]承担费用。
美国、德国两国的学生医疗保障形式虽然不尽相同,一个是自愿参加商业保险,一个是必须参加法定医疗保险。但是两国都有共同之处,主要表现在:首先,学生的参保率高。德国高校学生必须全部参加法定医疗保险;而美国由于人们的保险意识极强,医疗费用支出的速度增长较快,因此,学生的参保率是十分高的。其次,学生医疗费的支付手续简便。医疗费的支付是由保险公司或社会保险机构向医院直接支付的,避免了患重病的学生因无钱治疗而陷入困境的现象。最后,两国的学生医疗保障体制就医选择多样,保险支付方式灵活,保险的保障范围十分广泛。
因此,我们应该在吸收各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国情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
三、我国高校学生医疗保障的发展方向
我国高校学生医疗保障目前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如果没有一个多层次的、规范的、完善的医疗保障体制,难免会顾此失彼。对此,我认为今后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的发展方向仍然应该是以公费医疗为主,将大学生纳入社保体系,商业保险为辅的模式来进行。
(一)改革大学生公费医疗体系
大学生公费医疗体系存在着较多的弊端,因此我们必须对公费医疗体系进行改革,但是改革并不意味着要完全取消现有的公费医疗体系。这是由于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够高,地区之间的经济差异较大,三农问题仍然十分严重,来自不同地区、家庭情况不同的学生其经济状况也不同;而且由于学生群体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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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其他群体,是属于一个非常特殊的群体,不具有独自创造财富的能力,没有独立的收入来源,生活费都是由家里供给,所以对于绝大多数大学生来说,公费医疗在基本医疗这个层次上仍然还有保留的必要,在保障体系中还应占有重要的位置。因此,我国应该保留公费医疗体系,但是要对现有的体系进行必要的改革。
大学生公费医疗改革的方式可以首先是分阶段逐步提高医疗费中个人的负担比例,然后最终实现医疗费用的市场化。因为一次性改革进行市场化会带来较大的阻力,所以公费医疗市场化应该是一个分阶段、循序渐进的过程。在提高大学生医疗费负担的比例之后,将会:1.减轻学校财政上的负担,减少其挂帐资金,使其不必挪用其他基金来填补学生公费医疗这一方面的负担,并且可以将节约下来的资金用于应对突发事故或学生患有重大疾病时的医疗补助。还可以促使校医院改进医疗条件,更新医疗设备,提供更多更好的药品,提高医务人员的医务水平和态度。2.可以缓解药品的浪费现象,由于学校有资金提供更多更好的药品,而且学生所要承担的医药费比例有所上升,必然会使学生更加珍惜药品,彻底杜绝学生要求医生多开药品,而导致药品使用不完过期浪费的现象。3.由于学生负担了更多的医药费,会使学生更加重视身体的保护,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这对学生来说既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促进。
(二)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将大学生纳入社保体系
借鉴同等经济发展程度国家的医疗保险模式,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可以进一步扩大到城镇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世界银行按人均国民生产总值(GNP)水平,将人均GNP750-2900美元之间的国家划为下中等收入国家。我国2001年人均GNP为890美元,属于下中等收入国家之列。据有关资料统计显示:在世界上33个下中等收入国家中(不包括我国在内),有29个国家的社会医疗保障覆盖到雇员及其家庭。因此,尽管我国GNP属于下中等收入国家之列,但是在目前我国社保机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完全有经济实力把基本医疗保险覆盖
[5]范围扩大到高校学生。
将大学生纳入社保体系,建立起统筹基金。首先,保险费由国家和个人按一定的比例来分担,国家对亏损的部分则给予财政补贴。其次,确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对于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下的医疗费用,由公费医疗体系来承担,而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都要从统筹基金中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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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个人也要负担其中一定的比例。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则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来解决。统筹基金应该实行风险式的合作医疗模式,实施内容是“大病住院合作医疗”,即只负责大病不负责小病。这样,就可以使资金更集中地解决大病给学生及其家庭带来的过重负担。而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由公费医疗和学生按照一定的比例承担,这样既可以使学生得到最基本的保障,又可以对学生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而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则由公费医疗转给医疗基金来负担,降低了发生大病时学校的负担,而且解决了公费医疗面对大病时无能为力的困境。
建立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体现了社会保险的大数定律,有利于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实现医疗保险金的互助共济,均衡医疗费用的负担,从而实现社会公平。制定合理的针对大病风险起付标准,既有利于在大病发生时较好地解决学生及其家庭无力负担的状况,同时也能够在重大事故发生时减轻学校的负担,也有利于增强个人的医疗费用意识,强化费用的制约机制。
此外,我们也可以让高校学生通过有工作的父母一方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将国家目前对学生每年拨付的医疗费发给学生本人,学生作为雇员投保人所抚养的人一同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享受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社会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而职工仍然按工资收入的一定百分比来缴费,但缴费的比例应相应有所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仍然实行目前的“统帐结合”方式,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也要适度提高,具体标准则根据各地的经验和统计数据来分析确定。每个被保险人发一张医疗保险卡,学生与家长投保人的医疗保险卡卡号相同,学生就医时就可以持医疗保险卡自由选择到任何一家定点医院看
[6]病。这样就实现了学生与职工就医接轨,与我国的医保制度发展接轨。对于那些父母没有工作,或者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则可以申请社会救济金,获得伤残、疾病或照料等特殊生活状况时的补助。而社会医疗保险和救助只能保证其基本医疗需求。
总之,将大学生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建立社保基金,这样既可以解决公费医疗的弊端,又能够有效地减轻学生、家庭、学校在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发生时的负担。医疗保险基金与公费医疗相结合,在目前大学生保险意识较低,商业保险尚未充分发挥作用时能够使大学生获得更加充分的个人保障。在等到时机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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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就由社保基金完全取代公费医疗,与商业保险共同为大学生提供医疗保障。
(三)促进商业保险在大学生中的发展
以上论述了大学生个人保障体系中的前两个层次,即公费医疗和医疗保险基金模式,但是,我国在校的大学生有几百万人之多,仅仅有这两个层次是远远不够的,要想使大学生的身体和生命得到最充分的保障,还必须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使之成为大学生个人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和更高的层次。而商业保险作为大学生医疗保障的一个补充,有其自身的优势。主要是商业保险可以为学生提供水平更高、更全面的保障。首先,商业保险提供的是个人需要的部分,特别是在学生身患重病大病时可以获得更多的保障。其次,商业保险可以提供其他一些特殊的保险服务项目,报销社会医疗保险不愿意承担或无法承担的特殊治疗费、特殊检查费以满足来自投保人的需要。此外,大学生购买保险还具有价格上的优势,因为现在在校的大学生一般都是团体购买保险,而团体购买保险能够得到一些优惠措施,从而使得所花费的保费较为低廉。因此,我们鼓励大学生参加商业保险。
1(建立大学生保险中介机构,规范大学生商业保险的运作
在美国,大学生保险中介机构是一个处于领先地位的学生健康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管理人,有350家大学和研究机构是它的客户,是美国大学生保险市场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我国可以参照美国保险中介机构的设置,建立一个相似的机构,这个机构可以由政府来主持设立,也可以以民间协会的形式存在。中介机构由保险业中的专业人士和学生代表组成,专业人士负责日常的机构运作,学生代表随时反映大学生保险需求的变化,为中介机构提供相关信息。保险中介机构由保监会进行监督管理。
保险中介机构的建立,可以起到两方面的作用:
(1)它可以解决高校团购中的高校与保险公司联合进行不正当竞争的问题。因为保险中介机构作为大学生和保险公司的中间人,不受高校制约,同时又由于受保监会的直接监督,其运作相对更加透明。由于保监会只需要监督中介机构的运作,而不是面对各个高校和保险公司,因此更有利于其对中介机构的监督,对中介机构起到一个极好的制约作用。
(2)由于中介机构由保险专业人士和学生代表组成,学生会给予更大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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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更加主动地通过中介机构购买保险。而保险中介机构也可以为不同的大学生挑选合适的保险产品,并代表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取理赔。由于其既熟悉多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对保险有较深的认识,又了解大学生的保障需求,成为了保险公司和大学生之间沟通的桥梁。既为保险公司开拓了市场,又使大学生方便地挑选到了满意的产品。
中介机构的设立极好地解决了高校团购面临的问题,为学生提供了适合自己的保险,同时又为保险公司提供了新的发展途径,扩大了学生保险的市场,对商业保险进入校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积极发挥学校的作用,促进商业保险的发展
大学生参加商业保险属于大学生的个人行为,要想使大部分的学生能够从参加商业保险中获利,关键就在于提高大学生的参保率。为了提高参保率,必须得依靠学校加强学生的保险宣传工作。在新生一进入学校时,通过学校海报栏、学校的广播站、校园主干道上设立咨询摊点等方式来引导学生投保;学生在校时,则在全校范围内开设“学生安全与医疗保险知识”等相关的讲座和课程,来普及和强化学生的保险意识。
在动员学生参加商业保险之后,学校还应加强对大学生医疗保险索赔意识的教育。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险索赔意识的关键在于教育他们应当遵守保险索赔条款与规则,例如患病住院应当要到所在当地的三级甲等医院治疗,发票与病历资料等要齐全且符合保险的索赔条件与要求。特别要针对少数大学生自理能力较差的特点,要求班主任或辅导员协助将其住院的相关资料、各种票证妥善保管,以便于索赔。
此外,学校还应当以坚持为大学生争取最大利益为宗旨,关注在校大学生的健康,关爱少数大学生患病期间的日常生活,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就诊住院的情况,切实帮助他们争取医疗保险的最大利益。学校还要对班主任或辅导员在医疗保险方面进行严格要求,加强规范约束,赏罚分明,教育他们拥有敬业精神,要富有责任感,而且应该主动与保险公司保持良好联系与沟通渠道,维护大学生索
[7]赔的合法权益。保险公司也应当派熟悉理赔条款、素质高、服务态度好的专业人员到学校医院现场办公。从事保险业务的人员也要更新观念,端正态度,持积极、宽容的心态,在操作的过程中多体谅、方便大学生,以饱满的热情参与大学
9
生医疗保险索赔服务,扎实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
商业保险作为大学生医疗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将会与公费医疗,医疗保险基金一起为大学生提供最充分的保障。而在公费医疗逐步取消以后,商业保险将与医疗保险基金共同构成大学生个人保障体系。
总之,大学生医疗保障的目标就是在大学生患病或受到意外伤害之后,能够有足够的费用,得到及时的治疗,而大学生重大医疗费的承担问题,既不可能单纯依赖政府,也不能把担子都压在学校,让学生自己支付也承担不了。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政府、学校、保险公司和学生个人多方来分摊费用,多渠道来解决医疗保险资金的问题。
[注释]
[1]大学生重大医疗费谁承担——高校医疗保险调查[J].21世纪人才报.
[2],[3]沈延兵,余筱箭,杨帆.美国大学生意外伤害与健康保险对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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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01.
The Discussion on The Way The University Students
Medical Insurance System
[Abstract] As the revolution in the education system goes deeper, the university began to have more students, and then the number is the highest in history. With the increasing number of students, the possibility of being hurt in the campus becomes larger. It’s common now in the school. This article has generally described the university students medical insurance system that is carrying out at present. Inside the system,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so few people can enjoy the benefit, the government has paid beyond the plan; the fees for many students’ serious illness has not solved and the university students are not very eager to buy the business insurance yet. At the same time, this article suggests we learn from the mature medical insurance style in the developed country like German and the U.S.A. So, the author of this article has suggested: the university students medical insurance system gets some help from the business insurance. The university students should be concluded in the social welfare system. Point out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 of our country university students medical insurance.
[Key Words] University students ; Office expenses medical treatment;
Business insurance ; The medical treatment insurance orchestration funds
11
范文三:浅谈现行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
浅谈现行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医疗体制的改革,国务院决定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本文就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现状和新制度落实过程中显现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并就目前该项政策的优缺点及改进措施做了简要分析。 关键词:大学生 医疗保障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大学生医疗保障的发展历程
大学生群体是当代社会中一大主要的群体,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高校招生规模也在逐年上升。截止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数已达2231万人。
一直以来,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主要沿用1953年实施的公费医疗制度,并没有单独设立针对大学生群体的医疗保障制度。1989年国家发布的《公费医疗管理办法》明确将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纳入了公费医疗体系。不可否认的是,公费医疗制度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确实有效地保障了在校大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了高校的稳定发展。然而,随着近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及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民办高校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以往实施的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面临了诸多的问题,覆盖范围狭窄、多数公办高校财政拨付的公费医疗经费不足导致医疗水平低下、民办学校的学生和计划外招生的学生不能与公办学校和计划内学生同等享受医疗待遇、浪费严重及管理不统一等问题日益显现。随着医药价格近些年的快速上升,有限的公费医疗拨款远远不能满足如此庞大的医疗需求。加之公费医疗保险制度只对基本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如常见处方药品,小额医疗支出及门诊费用等。不幸罹患重病后沉重的医疗费用就会使学生和家庭不堪重负,只能依靠社会捐助。
在我国正在积极构建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的大背景下,鉴于大学生医疗保险存在的种种弊端,经过长期的调研和研究,2008年10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国务院决定将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随后在2009年,国务院印发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自2009年起取消大学生公费医疗的待遇,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是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的重大改革,自此,各地纷纷开展了将大学生纳入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试点工作。
2、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现状
随着国务院的《指导意见》出台,地方各级政府和高校也积极提出具体执行方案。2009年6月19日,成都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将全市大学生全部纳入了居民基本医保范围。纳入参保范围的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专科生(含高校中的中专生)和全日制研究生。成都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参保大学生个人缴费和各级财政补助构成。大学生本人及家庭每人每年缴费40元,政府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办法给予补助,即每人每年补助80元。大学生寒、暑假和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因病休学等法定不在校期间,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住院医疗费,按规定可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在普通门诊方面,大学生在校医院或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由校医院或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按60%的比例报销,个人负担40%。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医疗保险基金为一个大学生支付的门诊费用不超过500元。
外伤门诊方面,大学生因外伤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50元以上的部分按90%报销。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医疗保险基金为一个大学生支付的外伤门诊医疗费最高不超过800元。
住院费用报销方面,大学生在全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 (含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 ,其数额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个人先支付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后,剩下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按比例支付。
3、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特点及评价
根据上面所述的医保制度,从实践来看大多数具有以下特点:
3.1 参保范围广,体现了社会保障的发展水平
将大学生纳入全民医保的参保范围中,不仅包括了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还包括民办院校和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这一举措进一步拓宽了医保的覆盖范围,从而改变了民办院校学生没有医疗保障的局面。
3.2 参保缴费低,门槛低
相对于投保资格审核相对严格的商业保险来说,城镇医保不仅参保门槛低,不需要层层审核,缴纳费用也更为优惠。成都市大学生每人每年仅需缴纳40元即可参保。这对已经患病,拥有病史或者家庭贫困的大学生来说无疑是一项重大的福利。
3.3 个人缴费更加快捷,方便
相比于之前的公费医疗,现在实行的居民医保制度需要大学生对于小额门诊费和药费自掏腰包付一定的费用。但从实际落实的状况来看,以笔者本人的感受来说,之前的公费医疗虽然是全额报销,但需要学生本人先全额付款以后,保留发票,在特定的时间去指定地点报销医药费。舟车劳顿不说,还经常因为对于报销流程不熟悉而浪费了大量的时间。而现在实行的居民医保政策不需要专门办理医保卡,只需高校集体上传参保学生信息至医保系统后,参保大学生在医保定点医院凭学生证即可享受医保待遇,并且只需要支付按比例折算后的医药费,避免了专门进行报销的麻烦。
4、大学生医保所面临的问题
然而,虽然大学生新医保的推行带给人们诸多好处和方便,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新制度执行尚不成熟的今天,仍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
4.1 参保率较低
参保率是医疗保险的一个重要指标。参保率低将会影响到医保基金的支付和其抗风险能力。因为参保坚持自愿原则,部分大学生考虑到家庭贫困的原因,再加上对医疗保险认知少,因而没有参保。很多人更是认为自己身强力壮正值壮年,平时最多是感冒和头疼脑热,不会患重病。再加上新医保着重于保障大病的报销,同学们抱着这种不会患病的侥幸心态,觉得不如直接去药店买些药更加直接,导致了居民医保在大学生中没有得到全面覆盖。
4.2 医保定点医院医疗水平参差不齐
多数高校的定点医院首当其冲是校医院。然而经费不足是众多校医院运营中普遍存在的棘手问题。高校校医院医疗设备陈旧,药物品种不齐全和医疗队伍技术专业结构不健全一直饱受大家诟病。“小病看不好,大病看不了”的现象屡见不鲜,同学们已经“久病成医”,总结出校医院看病开药的规律。对于一些稍微复杂的疾病,很多校医院经常是自己看不了,还用一大堆复杂繁琐的转院手续和不给报销医药费来阻挠学生的转院请求。
5、完善大学生医保制度的建议
5.1加强校园宣传力度
很多大学生对于现在实行的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不是很了解,没得病时也不关心。因此,在政府大力完善医保制度的同时,还需要各大高校鼎力配合,加大宣传力度,使每个同学都了解到这一与自己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政策和参保流程。
5.2 提高校医院医疗水平,完善医护人员构成
作为医保定点首选医院,校医院有责任提高自己的医疗水平,改善医疗环境和医护人员构成,这样才能更好的为参保同学服务。
参考文献:
1、彭美华,朱才华:关于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分析与对策思考,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0,2,142-143.
2、杨广伟,冯磊:我国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体制现状研究,高等函授学报,2011,24(6),16-17.
3、刘莎:完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探析,社会保障研究,2010,3,73-76.
范文四: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探讨
2006第 14卷 第 3期 (总 54期 ) 北京市计划劳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JOUR NAL OF BEIJING INSTIT UTE OF PLANNI NG LABOUR ADM INI ST RATION Vol. 14. 2006
NO. 3
General No. 54
#社会保障 #
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探讨
郑振华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北京 100029)
摘要 :从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的总体情况来看 , 采取的医疗保障模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传统 的公费医疗方式 , 二是公费医疗 +商业保险的方式 , 三是合作医疗保险方式 。 我国现行的大学生 医疗保障制度已经不能满足时代发展的要求 , 需要进行相应改革 。 我国的大学生医疗保障应形成 以社会医疗保险为主体 、 社会医疗救助和商业医疗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
关键词 :大学生医疗保障 ; 现状 ; 改革 ; 思路
中图分类号 :F8401684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86684(2006) 03
0603
收稿日期 :2006
0720
作者简介 :郑振华 (1979) ) , 女 , 山东人 ,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劳动经济管理系讲师 , 经济学硕士 .
一 、 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始于 20世纪 50年代 的公费医疗 制度 , 但这 一制度 随着社 会经 济的 发 展 , 已经不能 满足大 学生 医疗保 障的 需要。随 着 医疗卫生体 制的 进一步 改革 , 城镇职 工已 经纳 入 社会医疗保 险体 系 , 大 学生的 公费医 疗制 度也 需 要随之改革。
(一 ) 现行的公费医疗存在诸多弊端
1. 公费医疗保障未能覆盖全部大学生
从公费医疗保障的人群来看 , 只是覆盖了计划 内统招的学生 , 对于二级学院、扩招、高职高专及 民办高校的学生并没有相应覆盖。从北京地区来看 , 截止到 2005年底 , 约有 15万高职学生、自费生和 5万的民办高校学生未被覆盖 , 合计约占普通高校 在校生人数 6718万人 中的 30%。除此以外 , 对于 逐年增长的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的医疗保障是通过 他们自愿参加商业保险来解决的。
2. 公费医疗保障水平低
目前 , 国家给部委所属院校享受公费医疗的学 生每年每人拨 60多元作为医疗费用。如北京市部委 所属院校大学生的公费医疗标准为每人每年 66元 , 而现在一个普通感冒患者 , 其医疗费用也要 100元 左右 , 也就是说每人每年感冒一次所需要的医疗费 用就可能超过每人每年拨付的标准。尽管物价升高 ,
医疗费用不断上涨 , 大学生的公费医疗标准却未曾 改变 , 导致了目前公费医疗保障水平仍然很低。
3. 沉重的医疗费用 , 加大了学校财政压力
大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总体上比较稳定 , 但大病、 重病呈逐 年上升 趋势 , 仅仅 乙肝病 毒携 带者 就占 8%~10%, 其中白血病、尿毒症等逐年升高 , 按普 通疗法治疗 , 乙肝通常一年需要 1万元左右。而大 病重病的学生加重了学校的负担 , 往往几个患大病、 重病的学生会花掉整个 年级甚至整个学校 的费用 , 而学校又不得不对超支的医疗费用进行补贴 , 加大 了学校的财政压力。如武汉一所高校 , 1年时间里 出现了 13位身患重病的大学生 , 医疗费用都达 10万元左右。而政府给学校的全部医疗拨款不到 100万元。一个重病学生就会 花光全年级的医 疗费用 , 而绝大部分大学生却只能享受低水平的医疗服务。
4. 医疗服务水平不理想
由于学校要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 , 大部分学校 存在医疗药品品种单一、药品质量低劣、常规病检 查不仔细、医疗水平不高、医疗条件差、服务态度 欠佳等问题。据 2006年北京市某高校的调查分析结 果 , 对校医院满意度偏低 , 只有大约 3%非常满意 , 7%感到满 意 , 50%感 觉 一般 , 20%感 到 不满 意 , 20%感到非常不满意。
2006年第 14卷第 3期 北京市计划劳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7#
(二 ) 商业保险的推行存在种种困难
从商业保险来看 , 目前部分学校为了弥补公费 医疗的不足 , 采取了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团体险 的办法。但从推行的情况来看 , 也存在种种困难。 1. 大学生保险意识不强 , 参保人数有限
目前来看 , 大学生的保险意识不强。有的学生 对保险的认识程度不高 , 对保险不信任 ; 也有的学 生认为年轻 , 生大病几率低 , 没必要买 ; 有的学生 根本就没想过买保险。就北京大学将商业保险引入 校园来看 , 大学生们对此也反应不一。有同学认为 , 公费医疗已承担了学生医疗费用的绝大部分 , 个人 支付的比例很小 , 一般情况下 学生都能承担 得起 , 同时认为大学生正处于身强力壮的年龄阶段 , 得重 大疾病的概率太小 , 没有必要在享受公费医疗的同 时再去购买商业保险。也有的同学对商业保险还存 有几分疑虑 , 认为现在保险市场并不规范 , 担心索 赔时遭遇困难。由于各种原因 , 导致大学生参加商 业保险的意愿不强 , 参保人数有限。而有限的参保 人数和低廉的保费也使得商业 保险公司利润 很少 , 甚至亏本 , 导致一些保险公司萌生退意。
2. 商业保险市场不完善 , 操作繁琐 , 理赔困难 目前来看 , 商业保险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为学校 减轻了负担 , 但是屡遭质疑。由于国家没有明确的 政策支持 , 操作不规范 , 手续操作烦琐 , 理赔困难。 而商业保险品种繁多 , 分类很细 , 如不注意保单条 款的限制 , 很难顺利享受保障服务。
(三 ) 大学生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是国家医疗保障 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 , 我国已经推行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农村也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人人享有社会保 障 0是未来改革的目标 , 而传统的大学生公费医疗 方式已经不能满足这种需要。随着高校教职工加入 医疗保险行列 , 大学生的公费医疗制度也必然面临 改革。大学生 作为未来社会主 义建设的栋梁 之材 , 他们的医疗保障问题也显得尤为重要。所以 , 大学 生医疗保障的改革是国家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的重要 组成部分。
二 、 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现状
目前 , 从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的总体情况来看 , 采取的医疗保障模式主要有三种方式 :一是传统的 公费医疗方式 , 二是公费医疗 +商业保险 (主要是 学生团体险方式 ) 的方式 , 三是合作医疗保险方式 (
(一 ) 传统的公费医疗
1. 覆盖人群
按照国家规定 , 享受公费医疗的大学生人群包 括 :国家正式核准设置的普通高等学校 (不含军事 院校 ) 计划内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研究生 (不含委托培养、自费、干部专修科学生 ) 和经批准 因病休学 1年保留学籍的学生 , 以及高等学校应届 毕业生因病不能分配工作在 1年以内者。
2. 经费来源
大学生公费医疗的经费主要由政府、学校和各 省市财政负担。从北京市来看 , 目前在校生门诊按 每人每年 90元标准进行定额补助 , 其中 , 中央院校 在校生由中央财政按每年每人 66元的标准支付 , 差 额部分由北京市财政补足。而住院费用由政府承担 80%, 学校负担 20%。而从其他省 市的情况来看 , 基本模式大同小异 , 只是补助多少的不同 , 如武汉 为 40元左右。
3. 公费医疗管理
各个高校根据其各自不同情况 , 采取了形式不 同、标准不同的学生公费医疗方案。有的学校将国 家拨发的医疗费用全部发给学生 , 不再承担学生的 医疗保障 , 而大部分院校采取 /国家拿一点 , 学校 负担一点 , 个人承担一点 0方式负担医疗费用。三 个 /一点 0是多少 ? 全国没有统一标准。就北京来 说 , 总体来看 , 北京大学生公费医疗管理采取门诊 定额包干、住院超限额部分按比例报销的管理办法。 而从北京市高校对公费医疗的管理来看 , 各个学校 略有不同。如清华大学和北航学生个人不负担 , 而 大部分学校个人负担比例在 1%~20%之间。而从 其他 各省 市来 看 , 如 兰州大 学 , 个 人负 担比 例为 60%; 江西财经大学 , 个人负担比例为 10%; 河北 大学 , 个人负担比例为 40%。
(二 ) 公费医疗 +商业保险
为了弥补公费医疗政策的不足 , 许多高校动了 很多脑筋 , 想了很多办法 , 而最主要的办法就是通 过参加商业保险的方式 , 由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保险 公司的学生团体险 , 采用公费医疗和商业保险并行 的方式 , 而全国各省市高校参加商业保险的具体方 法略有不同。从保费的负担情况来看 , 主要有以下 几种方式 :
1. 保费由个人负担
如浙江工业大学采用向保险公司公开招标 , 给新
#8#郑振华 :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探讨 #社会保障 #
承担 , 保险险种有大学生平安保险、住院医疗保险、 住院补贴保险、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和健康保险等。 2. 保费由学校负担
保费由学校负担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 学校将教育部拨付的 60元医疗费加上学校补贴的部 分资金 , 作为投保额进行投保。如华南理工大学为 8000名新生参加商业保险时 , 就用此种方式。另一 种由学校自筹资金来为学生投保。如中山大学珠海 校区 , 采取学生团体医疗保险的方式 , 形成了 /保 险 ) 学校 ) 医院 0三方合办的医疗服务新模式 , 一 步到位实现医疗服务社会化。其做法是 , 学校按 90元 /人的标准为学生投保 , 保险公司一次性收齐后 , 承担学生为期一年的医疗保险责任。每位就读学生 均享有保险公司提供的四种人身保险 , 包括意外伤 害致死致残保险、意外伤害门诊和住院保险、疾病 门诊保险和住院保险。
3. 保费由学校和个人共同负担
如北京大学委托太平人寿保险公司 , 开设了针 对已享受公费医疗学生的医疗保险项目 , 将商业保 险引入校园 , 学生自愿投保 , 保费由学校和个人平 摊。在保险期限内 , 学生因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伤 害住院治疗支出的医疗费用中 , 公费医疗报销以外 的需要由个人支付部分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范围 全额给付。
(三 ) 合作医疗保险
合作医疗保险方式以江苏省镇江市为典型代表。 所采用的方法主要是在校学生 (含所有学校 , 包括 中小学和幼儿园 ) 每人每年缴纳 45元 , 农村户口的 学生政府补贴 20元 , 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大中专学 生 , 由所在学校承担 20元 , 其他在校学生由负责其 医疗待遇的单位承担 20元 , 保险范围包括住院医疗 费用和因意外事故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门诊急 诊可报销 50%, 最高报销额度可达 10万元。
三 、 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改革的思路
为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 , 我国的大学生医疗保 障应形成以社会医疗保险为主体、社会医疗救助和 商业医疗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要将 所有大学生纳入社会保险范围 (包括高等职业教育 院校和民办高校的学生等 ) , 保障他们的基本医疗保 障需求。此外 , 通过建立社会医疗救助机制来满足 特困生的医疗需求 , 通过鼓励大学生参加商业医疗 保险来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一 ) 将 大学生医疗保障纳入 社会医疗保险范围 将大学生医疗保障纳入社会保险可以说已成为 大部分改革者和研究者的共识。在筹资方式上 , 由 政府全部负担可能性不大 , 可以由政府、学校和个 人三方承担 ; 在人群覆盖范围上 , 社会保险应该体 现其社会公平性和共济性 , 覆盖到每个大学生 ; 在 具体实施中应以学生的大病统筹为主 , 门诊医疗为 辅 , 形成社会化的医疗保障体制。
(二 ) 规范商业保险公司操作 , 增强大学生保险 意识 , 鼓励大学生参加商业保险
社会保险只是对基本医疗保险需求的满足 , 而对 于重大疾病及意外伤害还无法全部满足 , 这也为商业 保险提供了市场空间。商业保险具有灵活多样性 , 可 以满足不同学生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险需求 , 是社会保 险的有益补充。为此 , 应该规范商业保险公司的操 作 , 简化操作和理赔手续 , 提高服务质量。同时 , 由 于大学生的保险意识淡薄 , 应该大力宣传 , 增强大学 生的保险意识 , 积极鼓励学生参加商业保险。
(三 ) 建立社会医疗救助机制
目前 , 大学生当中还存在特殊群体 ) ) ) 特困生 , 而这一群体的比例也不小。从北京来看 , 估计大约 占 10%以上。一旦生病 , 家庭和个人将面临着巨大 困难。应该建立社会医疗救助体系来保障这一特殊 群体。在资金来源上 , 可考虑通过国家财政的支持 , 从社会福利彩票中划拨资金 , 以及从社会捐助机构 接受的社会捐款中划拨资金的办法加以解决。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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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周洪宇 1关于建立大学 生医疗保 障制度的 再建议 [EB /OL]. http://www1bongyu-online 1com /showinfo 1as p? id-34591 [10]专家 建议 将大 学生纳 入社 会医 疗保 障体系 [EB /OL].h t 2 tp://www 1cns s 1cn /news detai153901h tm l 1
(责任编辑 :褚福灵 )
范文五: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实施办法2013[2]
昆理工大校字 号
昆明理工大学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实施办法
(试行)
为贯彻《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施 细则(试行)的通知》 (云劳社发? 2008? 8号 ) 和《云南省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规范 2013学年省属在昆高 等学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通知 》 (云人社发 [2013]188号) 文件精神, 切实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 结合我 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组织领导
1. 为加强对我校学生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和组织协调, 成立昆 明理工大学学生医疗保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 小组组长由张劲松担任、副组长由田军、易健宏担任,成员由学 生处、教务处、财务处、研究生院、成教学院、城市学院、校医 院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对涉及我校学生医疗保障工作的领 导、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医院,校医院院长兼领 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昆明理工大学学生医疗保障工作管理和事务处理机构是教务 处、学生处、财务处、研究生院、成教学院、城市学院、校医院。
2.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提供各年级各类学生基本 情况;学生处、研究生院负责办理列入保障对象的学生个人信息 的登记、录入、变更及注销,将信息转到校医院,由校医院报医 保中心,同时负责日常学生医疗保障工作的具体协调,以及学生 自愿医疗补充保险的办理工作;财务处负责相关经费事宜。校医 院负责学生普通门(急)诊的就医管理,负责学生门诊医疗费用 的审核报销工作,新生及毕业生的信息报送和医保卡的发放,协 助云南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学生住院及大病就医管理工作。 如遇特殊情况应报请医疗保障领导小组讨论, 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医疗保障对象及保障经费
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册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非 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在校脱产委培生、自费生、干部专修学生。 应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及个人社会保障卡,基本 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费由个人每年缴费 70元。社会保障卡费 22元由个人承担。
以下学生不享受本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医疗保障待遇:
(1)继续教育类学生;
(2)在职研究生;
(3)留学生(含港澳台) 。
三、支付范围
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普通门诊和特殊 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主要对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医疗费 用进行补助。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标准的支付范围以及保障资金不予支付的情形,按照云南省城镇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四、 学生医疗待遇:
1.住院治疗: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 政厅 关于规范 2013学年省属在昆高等学校大学生基本医疗 保险和大病保险的通知》 (云人社发 [2013]188号) 文件中 “住 院医疗待遇”规定执行(附件 3) 。
2.普通门诊:按本实施细则中“普通门诊管理”规定执行。
3. 特殊病门诊:按云劳社发 [2008]8号文件中 “特殊病门诊” 规定执行(附件 2)。
五、住院就医管理和结算
1. 本校学生在本市住院实行定点医疗(本校暂定的指定医院 见附件一)。住院治疗需先到校医院门诊就诊,医生根据病情需 要开予转诊单(急诊抢救除外),转至定点医院凭转诊单、社会 保障卡和学生证就医,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应由个人 负担的费用由个人支付,应由统筹基金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的费 用,由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擅自到其他医疗机构 就诊的费用不予报销。
2. 学生因病休学、寒暑假及在学校组织的实习、社会实践、 科学研究等期间,因急危重病(急诊医学范围内的疾病)需异地 住院治疗的,原则上在当地公立的医保医疗机构就医,并在一周 内由学院提供情况说明送校医院,再由校医院送医保中心申报、 备案,医疗费个人先垫付,治疗终结后由校医院统一到医保中心
按规定报销。(本人提供①社会保障卡、②学生证(含籍贯页)、 ③外省市门诊病历、④病历首页、⑤出院小结或病情诊断证明书、 ⑥发票、⑦明细帐、 ⑧异地住院的情况说明(学院签字盖章)、 ⑨所有复印件盖红章。
六、普通门(急)诊管理
首诊 : 学生就医实行门诊部首诊负责制。 我校参保学生患病 时,凭社会保障卡及学生证或校园卡到门诊部挂号就诊。
转诊 : 经校医院医生诊断,确需转诊的,由接诊医生开具转 诊单,转诊去本校定点医院诊治。在校外医院只能就诊一次,如 需要继续外院复诊,仍须到校医院就诊征得医生同意,并开具转 诊单。
急诊:急诊医学范围内的疾病,可直接到学校定点医院或医 保认可的就近公立医院诊治。急诊只限一次,如需复诊、继续检 查治疗者,应由校医院开出转诊单到定点医院就诊。
门 (急 ) 诊医疗费用结算:
学生在校医院就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 (急 ) 诊医疗费 用,个人支付全部医疗费的 20%;转到校外定点医院普通门 (急 ) 诊就诊的每次限额 500元 , 个人支付医疗费的 50%, 超出 500限额 部分不予报销 。 其余部分医疗费用由学校门诊统筹医疗费支付。 学生在校医院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个 人自付部分向学生本人收取,统筹部分由学校门诊统筹医疗费支 付。
学生在校外医院就诊的,医疗费用由学生本人先行垫付,在
学校规定的日期由学生本人到校医院办理医疗费用结算和报销。 报销时,应携带的证件和文件有:社保卡(交复印件)及学生证、 外院病历本及相应的辅助检查单、 发票 (发票应有财政税务核准章 ) 及转诊单,经校医院专人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销。
对 无转诊手续者,其一切医疗费用自理,不予报销 。
学生居住在外省市所发生的普通门诊费自理。
学生就医所发生的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应按学校规定的时 间在当年报销,跨年度的医疗费用不超过次年 1月底。
学生在学校医院就诊时,医生应根据病情需要开具病情所需 药品和治疗,不允许学生在看病过程中向医生要求自己所需药品 及治疗。
学生要求自己所需药品一律自费,不刷大学生医保卡。 以下医疗费用不予支付:自行购买药品、医保规定自费的药 品,医院大药房药品、材料费、挂号费、出诊费、救护车费、中 药代煎费、心理咨询费、整形、美容、镶牙、洁齿、斗殴、酗酒、 自杀自残、交通事故等及医保范围之外的其它医疗费用,超出转 诊检查疾病范围外的其他检查,在民营医院就诊,在入学前就患 有的疾病,医疗费用均不予报销。
七、附则
各部门、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要求享受医疗 保障的学生诚实守信,严格执行各项医疗保障的规章制度。凡冒 报医药、化验、检查费等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按学校相关校 纪校规处理。
本实施办法根据上级政策和具体情况变化, 逐步修订和完善。 本实施办法自二 〇一三 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1.昆明理工大学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院
2. 《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 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云劳社发? 2008? 8号)
3、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 关 于规范 2013学年省属在昆高等学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 险的通知》 (云人社发 [2013]188号)文件
昆明理工大学
二○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卫生 医疗 学生 办法
附件 1:昆明理工大学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院
1. 昆华医院
2. 延安医院
3.呈贡县人民医院
附件 2:《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施 细则(试行)的通知》 (云劳社发? 2008? 8号)
云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 行 )
为健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 求,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 点实施办法》(云政发 [2007]130号)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 厅、 省财政厅 《云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细则》 (第 7号公告)的精神,制定云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基本医 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 保障范围
(一)省属在昆的高等学校 (含民办高校、 独立学院) 、 所属科研院所(以下简称“高等学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 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 生”),在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医 保中心”)参保。
(二) 其他高等学校, 由高等学校所在地统筹安排参保。 二、 筹资水平
(一)省属在昆的高等学校大学生每人每学年基本医疗 保险筹资水平为 80元,补助和缴费标准为:
1、原享受公费医疗的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每学年人 均省财政补助 80元,个人不缴费。
2、 未享受公费医疗的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每学年人 均省财政补助 40元, 所在高等学校补助 30元, 个人缴费 10元。
原享受公费医疗的大学生指:按原享受公费医疗的规 定,国家正式核准设臵的普通高等学校(不含军事院校)计
划内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 自费、干部专修学生)。
(二)鼓励大学生自愿参加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 险由大学生个人按不低于 50元缴纳。
(三 ) 其他高等学校筹资水平由各统筹地自行确定,财 政补助资金按(云政法 [2007]130号)规定解决。
三、 参保登记
(一)大学生持身份证、学生证等有关资料,在本校填 写《云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参保申请登记 表》,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二 ) 高等学校对以上资料和 《登记表》 内容进行审核; 并将采集的参保信息录入医疗保险信息采集系统。
(三)医保中心依据参保信息生成缴费清册,通知高等 学校按缴费清册代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四)医疗保险费经医保中心审核无误后,由开户银行 划入财政专户,并由银行向高等学校出具《云南省社会保险 费缴款收据》。
(五)省社会保障卡发行中心根据参保信息,制作《中 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 交由所在高等学校发放。
四、待遇水平
省属在昆的高等学校执行以下待遇标准:
(一)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普 通门诊和特殊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主要对住院和 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进行补助。
(二)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服 务设施标准按照云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 行。
(三)参保后办理了休学、退学手续的大学生,在参保 时限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仍按有关规定报销。
(四 ) 住院医疗待遇
1、起付标准
学年内第一次 :住院一级医疗机构 100元,二级医疗机 构 200元,三级医疗机构 3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费减半; 第三次(含)以上住院的不再缴纳起付费。
2、住院期间发生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乙类药品个 人先自付 10%,若使用了药品目录以外的抢救药品时,由所 在定点医疗机构审批备案后方可使用,药品费由个人先自付 40%。
3、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1)基本医疗保险
学年内,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 报销比例为 60%;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 1.6万元。 (2)补充医疗报销
学年内,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又参加了补充医 疗保险的大学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住院医疗 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 90%;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上不 封顶, 并承担意外伤害身故、 疾病身故 10000元的赔付责任, 承担意外伤残按等级最高 10000元的赔付和意外伤害门诊费 用 100元以上 5000元以内 90%的赔付责任。
(五)门诊医疗待遇
1、普通门诊
门诊医疗费统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学年 30元,由省医 保中心按大学生参保人数划入校医院(医务室)包干使用。 包干费用节余在 10%以内的归校医院(医务室),节余超过 10%的费用由医保中心收回;若学年内发生超支部分由省医 保中心负担 30%,高等学校负担 70%。
2、特殊病门诊
(1)恶性 (肿瘤门诊放、化疗 ) 、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 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 障碍性贫血特殊病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起付标准为 300元, 起付标准不参与住院起付标准累计,起付线以上费用报销比 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待遇一致。
(2)患特殊病的大学生,由本人向就读院校提出书面申 请, 经省医保中心按规定程序审核后发给 《特殊病就诊卡》 , 持有《特殊病就诊卡》的大学生患者,方可享受相应的特殊 病医疗待遇。
(一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 保险基金和补充医疗保险资金不予支付:
1、基本医疗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以外 的费用(急救除外)。
2、 健康体检、计划免疫、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 卫生服务的费用。
3、 未办理转珍转院审批备案手续,自行外出就医的医 疗费用。
4、 整形、美容、酗酒、吸毒、打架斗殴、自杀自残、 自焚等违法犯罪行为所致的医疗费用,以及因医疗事故所增 加的医疗费用。
5、按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二 ) 其他高等学校待遇水平由各统筹地按相关规定 确定或调整。
五、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
(一 ) 高等学校按照就近就医的原则选择一至二家定点 医疗机构(不含校医院),作为本校大学生校外住院的定点 医疗机构。
(二 ) 高等学校校医院 (医务室) 负责大学生普通门诊, 无校医院(医务室)的高等学校由医保中心指定邻近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签署服务协议,为大学生提供普通门诊医疗服 务。
(三 ) 大学生凭社会保障卡和学生证到指定的定点医疗 机构就医,所发生的住院和特殊病门诊医疗费用,按规定应 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由个人支付,应由统筹金或补充医疗保险 支付的费用,由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四 ) 大学生在假期、实习、休学期间因急危重症需异 地住院治疗的,原则上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在 一周内通过就读院校向医保中心备案,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 由个人全额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就读院校统一到医保中心按 规定报销;门诊费用由就读院校医疗机构按规定报销。 (五 ) 发生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时,其费用可凭定点医 疗机构诊断证明和就读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按规定报销。 (六 ) 因病情需要进行转诊转院的,均由校医院(医务 室)或委托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转诊转院证明,定点医 疗机构方可收治住院(急诊抢救除外)转省外就医的,须提 供至少二所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主任医师会诊意见,由转出医 院盖章后送医保中心审定备案,个人自付比例在原基础上提 高二个百分点,费用由就读院校或学生本人全额垫付。 (七 ) 学年内,大学生住院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参保总人 数的 2%, 对超过的校医院将视情况减少下年度门诊医疗包干 统筹费用。
六、 部门职责
(一 ) 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制定 具体实施细则和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医疗 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实施。
(二 ) 医保中心负责征收大学生医疗保险费、 基金管理、 就医管理和医疗待遇审核等业务工作。承担补充医疗保险统 一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和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结算工作。 (三 ) 财政部门负责将应由财政负担的大学生基本医疗 保险补助资金和每年新增特殊困难大学生所许社会保障卡 费列入财政预算;负责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加强基 金监督和管理。
(四 ) 教育部门负责督促高等学校,按规定要求大学生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鼓励大学生自愿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五 ) 高等学校负责组织本校大学生进行参保登记、代 收大学生个人医疗保险费及协助办理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等 相关工作;负责将每年 8月初毕业生施行停保及 9月底新生 参保基础数据录入医疗保险信息采集系统。
七、其他
(一 ) 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为学年的 9月 1日至次 年的 8月 31日,由高等学校办理了停保手续的大学生在 9月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大学生在读期间应连续参保。 (二 ) 由高等学校按《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 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 [2007]8号)认定为特殊困难的大学生,其社会保障卡工本 费主要由同级财政给予补助;其他大学生的社会保障卡费由 个人承担。
(三 ) 缴费和补助标准、 医疗待遇应根据基金运行情况、 社会经济发展、医药卫生费用自然增长等综合因素,由劳动 保障部门商财政和教育部门适时进行调整。
(四 ) 本实施细则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五)本实施细则自 2008年 9月 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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