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文件
(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
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员单位:
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城市规划设计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现发至各会员单位,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二OO四年六月一日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说明
一、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八、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规划设计费。在规划设计合同签订后3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3日内,支付40%的规划设计费;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成果时,结清全部费用。
九、本《意见》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一、城市总体规划
序号 城市规模(万人) 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千米) 备注
1 小城市(20以下) 3.5 包括县城
2 中等城市(20-50) 3.0
3 大城市(50-100) 2.5
4 特大城市(100以上) 2.0
注:
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划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末期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划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特大城市30万元/每个、大城市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15万元/每个、小城市10万元/每个。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二、分区规划
序号 项目类别 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千米) 备注
1 新区 3.0
2 旧城区 3.5
注:
1、城市建成区按照旧区计费,城市新区按照新区计费。
2、有些地区在城市建设中进行的某些类似于分区规划深度的规划,按照城市新区计费。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20%,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阶段30%。
三、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
序号 项目类别 计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
1 城市新区、开发区 2500
2 城市一般地段 3000
3 城市重点地段 3500
注:
1、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如增加分图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500元/公顷。
2、如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2000元/公顷。
3、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0万元。
4、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
1)建成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25%,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5%。
2)新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阶段35%;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45%,成果制作阶段40%。
2、修建性详细规划
1)居住区
序号 用地规模(公顷) 计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
1 3 20000
2 3-10 15000
3 10-20 12000
4 20-30 10000
5 30-50 9000
6 50以上 8000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规划总平面方案每增加一个,委托方应增加30%的规划费用。
5、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2)城市一般地段
序号 用地规模(公顷) 计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
1 3 20000
2 3-10 18000
3 10-20 15000
4 20-30 12000
5 30-50 10000
6 50以上 9000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3)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
序号 项目类别 计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
1 城市重点地段 16000
2 大型公建 18000
3 主要公建及周围地段 18000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6万元。
2、大专院校、单位大院等按主要公建地段计费。
3、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4、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5、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4)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公园规划
序号 用地面积(公顷) 计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
1 1-10 12000
2 10-20 9000
3 20-30 8000
4 30-50 7000
5 50以上 6000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
2、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四、风景区规划
1、风景区规划大纲
序号 规模(平方千米) 计费单价(元/平方千米) 备注
1 小于50 5000
2 50-100 4000
3 100-200 3500
4 200-500 2500
5 500以上 1500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2、本计费为单独编制风景区规划大纲计费。
2、风景区总体规划
序号 规模(平方千米) 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千米) 备注
1 小于10 1.6
2 10-20 1.4
3 20-50 1.2
4 50-100 1.0
5 100以上 0.8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2、风景区总体规划计费已包括风景区规划大纲的工作量。
3、风景区总体规划的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水面应按实际规划利用范围计算。
3、风景区详细规划
序号 规模(公顷) 计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
1 小于20 11000
2 20-50 10000
3 50-100 9000
4 100-200 8000
5 200以上 6000
注: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1、单独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计费按城市总体规划计费40%计取;如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时编制,则按城市总体规划的30%计取。
2、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费用小于20万时,则按20万计费。
六、城镇体系规划
序号 规模(万人) 计费单价(万元/万人) 备注
1 30-50 1.1
2 50-60 1.0
3 60-70 0.95
4 70-80 0.9
5 80-90 0.85
7 90-100 0.8
8 100-200 0.75
9 200以上 0.7
注:
1、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区域总人口为准。
2、都市圈、城镇群等类似规划,参照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度和计费意见进行。
3、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中,如果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省域和区域为3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25万元/每个、大城市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15万元/每个、小城市10万元/每个。
4、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20万元。
七、环境景观规划
1、环境景观规划指居住小区、城市街景景观、校园规划等城市各类景观专项规划。
2、环境景观规划按相应项目类别规划计费的30%-40%收取规划设计费。
3、景观规划设计详细规划,按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详细规划计费单价执行。
4、景观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8万元。
八、城市设计
1、单独编制城市设计,其计费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阶段按其规划设计计费的40%-50%收取;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按其规划设计计费的50%-80%收取。
2、不同规划阶段基础上增加城市设计内容,应在相应阶段的规划设计计费的基础上,增加30%-50%的规划设计费。
九、小城镇总体规划(指县城以下的建制镇)
1、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时,应同时编制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2、计费按规划建设用地4万元/平方千米计取。
3、本计费含镇区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4、规划设计计费按规划期末的实际规划建成区用地面积计算。
5、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6、如果进行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5万元/每个。
十、城市单项专业规划
专业规划特制给水、排水、供热、防洪、消防、电力、电信、环卫、抗震、人防、环境保护、绿地系统、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城市竖向、地下空间利用等规划。
序号 城市规模(万人) 计费单价(万元/万人) 备注
1 小城市(20以下) 1.0
2 中等城市(20-50) 1.0-0.8
3 大城市(50-100) 0.8-0.6
4 特大城市(100以上) 以6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0万人增加5万元规划设计费。
注:
1、专项规划深度为国家相关专业规划编制办法所规定的深度。
2、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3、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
4、城市人口规模介于中间规模的城市,可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5、委托单位对单项专业规划有特殊要求时,应根据其规划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况,乘以
1.1-1.3的系数。
6、专业规划根据本表计费,结合各专业的具体情况乘以如下专业系数:排水、防洪为1.1,抗震、人防为0.8,电力、电信、地下空间为0.9,排水、道路工程为1.2,环境保护为1.0(如做生态环境保护内容为1.5),其他为1.0。
7、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在该计费单项的基础上乘以1.5的系数。
十一、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序号 城市规模(万人) 计费单价(万元/万人) 备注
1 小城市(20以下) 1.5
2 中等城市(20-50) 1.5-1.8
3 大城市(50-100) 1.8-2.0
4 特大城市(100以上) 以20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万人增加1万元设计费。
注:
1、城市交通规划深度为国家规划编制办法所规定的深度。
2、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3、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
4、城市人口规模介于中间规模的城市,可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5、本计费未包括委托单位组织实施交通调查的工作量。
6、委托单位如果增加城市道路交出口等规划内容和其他深度要求的,则根据其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况,乘以1.2-1.5的系数。
7、城市交通发展战略规划计费,按照同等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60%-70%收取。 十二、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及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
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按1万-2万/平方千米计费。
2、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按0.8万/公顷计费。
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指列入省和国家保护的单位,历史文化遗迹指列入市级以上保护的单位。
4、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必须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条例和编制办法》的要求进行。
5、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十三、规划咨询
1、本计费指各类规划咨询的计费,工程咨询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2、规划咨询计费,按所从事的规划项目规划设计费的30%计取。
3、专家咨询费为:教授级高工5000元/工日,高工4000元/工日,工程师3000元/工日。
十四、编制标书
1、编制标书,指规划设计单位为规划管理部门或其他业主进行规划标书制定的服务项目。
2、编制标书计费,按所编制项目规划设计费的5%-10%计取。规划设计费在50万以下的,按10%计取;规划设计费在50万以上的,按5%计取。
3、编制标书计费基价为2万元。
十五、规划标底
1、规划标底费,指业主进行规划招标时,对未中标但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方案所支付给投标单位的最低费用。
2、规划标底应按30%-40%计取,不应低于规划计费的30%。
十六、电子文件
1、电子文件计费,指规划设计单位在规划成果完成时,将电子成果版权转让给委托单位的计费行为。
2、电子文件计费,按所规划项目规划设计费的10%计取。
范文二: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颁发《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1987年12月19日 计设<1987>2410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计经委、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省辖市计委、建 委:
根据我委和财政部、劳动人事部联合颁发的计设<1983>1022号《关于勘察设计单位试行 技术经济责任制的通知》及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和我委、财政部联合颁发的(86)城规字第485号 《关于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按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办法试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通知》的精神和规定,城乡建 设环境保护部编制了《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试行)。经审查,同意颁发,从1988年1月1日 起试行。1988年1月1日以前签订的合同仍按原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上述标准仅适用于承担国内城市规划设计的收费。
为了加强对城市规划设计单位事业费和收费范围的管理,重申(86)城规字第485号文的有关 规定:“ 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的事业费,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掌握,用作下达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 业规划和没有前期费用来源的详细规划等指令性规划设计任务的规划设计费。不足时,从城市维护建设 资金中补助解决。新建工矿区和其它委托的规划设计任务,其费用由委托单位负责支付 ” 。
各单位在试行中,要不断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将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告诉我委设计管理局和 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局。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说明
一、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包括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详细规划设计、风景区规划设计、市政工程规划设 计和城市规划设计方案模型制作等的收费定额。工程项目的设计可遵照《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其它分册 的有关标准执行。
二、 本标准仅为常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对于其它未列出的项目,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交 通规划、旅游区规划、建设项目选址及技术论证、可行性研究等,其收费可参照本标准和《工程设计收 费标准》其它分册中类似项目或以实际所耗工日按每工日40元计取。
三、 城市总体规划设计的规划人口,必须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纲要中确定的规划期末城 市人口为准。
四、 本标准是按原国家建委(80)建发城字第492号文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中有 关规划设计范围、深度及质量标准要求制订的。其中,总体规划应达到为编制详细规划提供依据的要求; 详细规划一般应满足房屋建设和各项工程编制扩初设计的要求;各项工程专业规划要基本上达到编制专 业工程设计任务书的需要。凡达不到或委托方不要求做到上述规定深度要求的规划设计项目,其收费额 应参照本标准按实际设计深度作相应折减。
五、 本标准要求提供规划设计文件六套,其中城市总体规划须包括彩图一套。
六、 委托方负责提供编制城市规划所需资料,承担方负责汇总。如委托方不能提供所需资料,要由承担 方承担调查搜集工作的,其增加的工作量应另行计费。
七、 凡旧区改造的详细规划设计,根据项目的技术复杂程度及工作量增加情况,其取费可按收费定额乘 以1.1~1.3的系数。
城市总体规划设计
一、城市总体规划设计收费定额
┌──────┬────────┬──────────┬───────┐│规划人口 │ 收费起点 │ 递增额 │ 备 注 ││(万人) │ (万元) │ (万元/万人) │ │├──────┼────────┼──────────┼───────┤│≤1.0│ 1.2│ │ │├──────┼────────┼─────── ───┼───────┤│1-5│ 1.2│ 0.60│ │├──── ──┼────────┼──────────┼───────┤│5-10│ 3.6│ 0. 50│ │├──────┼────────┼──────────┼───────┤│1 0-20│ 6.1│ 0.45│ │├──────┼────────┼── ────────┼───────┤│20-50│ 10.6│ 0.45│ │ ├──────┼────────┼──────────┼───────┤│>50│ 24.1│ 另议 │ │└──────┴────────┴──────────┴────── ─┘注:1.递增额是指超过规划人口下限时,每递增1万人应增加的收费额; 2.修改总体规划视修改程度折减计费; 3.只作到规划大纲阶段,其收费额一般按本定额的30%-40%计取。 二、城市分区规划设计收费定额┌───────┬──────────────┬──────┐│项 目 │ 收费定额(万元/平方公里)│ 备 注 ││───────┼──────────────┼ ──────┤│分区规划 │ 1.00│ │└───────┴────── ────────┴──────┘ 注:分区规划主要目的是深化总体规划,为详细规划提供设计依据。 按本定额收费,其规划深度应达到以下 要求: 1.提出分区现状图; 2.提出分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3.提出控制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分区规划设计图; 4.提出城市基础设施现状图和规划图; 5.综合报告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6.分区规划图纸比例为1/5000~1/10000。 详细规划设计 一、生活居住用地规划设计收费定额┌────────┬────────┬───────┬ ──────────┐│新规划区面积 │ 收费起点 │ 递增额 │ 备 注 ││ (公 顷) │ (元) │ (元/公顷)│ │├────────┼────────┼ ───────┼──────────┤│ ≤3│ 5000│ │ 不足3公顷的 按 │├────────┼────────┼───────┤ ││3-10│ 5000│ 1300│ 3公顷计费 │├────────┼────────┼─────── ┤ ││10-20│ 14000│ 1000│ │├── ──────┼────────┼───────┤ ││ >20│ 24000│ 另议 │ │└────────┴────────┴───────┴────── ────┘注:1.工业区规划设计可参照本定额计费; 2.不做工程管线规划设计的按本定额50%计费; 3.山区或地形特殊复杂的地段,收费额可视不同情况乘以1.1~1.3的系数。 二、城市重点地段、沿街地段景观规划设计收费定额┌────────────┬────────────┐│ 收费定额(元/公顷) │ 1500-2000│└────────────┴────────────┘ 注:本定额不包括工程管线及竖向规划设计内容。 三、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小游园规划设计收费定额┌──────────┬───────────┬─ ───────────┐│规划区面积(公顷) │ 收费起点(元) │ 递增额(元/公顷) │├─── ───────┼───────────┼────────────┤│ ≤3│ 4500│ │├──────────┼───────────┼─────────── ─┤│ 3-10│ 4500│ 1200│├──────────┼── ─────────┼────────────┤│ 10-20│ 13000│ 100 0│├──────────┼───────────┼────────────┤│ >20 │ 23000│ 另议 │└──────────┴───────────┴ ────────────┘注:不足3公顷者按3公顷计取。 风景区规划设计 一、风景区总体规划设计收费定额┌───────┬───────────┬──────────┬ ────────┐│ 规划面积 │ 收费起点 │ 递增额 │ 备 注 ││(平方 公里) │ (万元) │ (万元/平方公里)│ │├───────┼──────── ───┼──────────┼────────┤│ ≤10│ 3.00│ │ 小于10│├───────┼───────────┼──────────┤ ││1 0-20│ 3.00│ 0.20│ 平方公里的│├───────┼────── ─────┼──────────┤ ││20-50│ 5.00│ 0.1 0│ 适当酌减 │├───────┼───────────┼──────────┤ ││ 50-100│ 8.00│ 0.05│ ││───────┼───── ──────┼──────────┤ ││ >100│ 10.50│ 另 议 │ │└───────┴───────────┴──────────┴──────── ┘
注:按本定额收费,其规划设计深度应达到以下要求:
1.风景区现状分析;
2.风景资源评价;
3.确定风景区范围;
4.确定规划目标及原则;
5.确定风景区的性质;
6.确定各级保护区的范围及保护措施;
7.确定景区、功能分区及布局结构;
8.测算环境容量;
9.风景点规划、旅游服务设施及居民点规划;
10.专业工程规划(包括道路交通规划、给排水规划、供电规划及绿化植被规划);
11.经济发展分析与布局;
12.分期发展规划;
13.政策建议或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风景区区域规划大纲阶段收费定额
┌────────┬────────────────────┬────────┐│ 区域面 积 │ 收费起点 │ 递增额 │ 备 注 ││(平方公里) │ (万元) │(万元/平方公里)│ │├────────┼──────────┼─────────┼ ────────┤│ ≤100│ 2.5│ │ 小于100平 │├─── ─────┼──────────┼─────────┤ ││100-200│ 2.5│ 0.020│ 方公里按100│├────────┼──────────┼───────── ┤ ││200-300│ 4.5│ 0.010│ 平方公里计费 │├── ──────┼──────────┼─────────┤ ││300-500│ 5.5│ 0.005│ │├────────┼──────────┼──────── ─┤ ││ >500│ 6.5│ 另议 │ │└─ ───────┴──────────┴─────────┴────────┘ 注:按本定额收费,应提出以下规划大纲要点: 1.对与风景区开发建设相关的经济社会问题进行论证; 2.确定区域规划范围与风景保护对象; 3.确定风景区域的性质与特点; 4.对区域环境容量进行测算并提出相关措施; 5.确定保护和开发利用风景区资源的基本原则; 6.确定区域布局和结构原则(包括区域居民点体系布局); 7.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市政工程规划设计 一、 市政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设计收费定额 单位:元/公里·根┌───────┬────────────┬────────┐│管线所在地段 │ 收费定额 │ 备 注 │├───────┼────────────┼─────── ─┤│ 道路 │ 400│ │├───────┼─────────── ─┼────────┤│ 立交路段 │ 600-700│ │└───────┴── ───────────────────┘ 注:1.管线综合规划的长度按每一种管线的延长米累计; 2.管线累计根数超过7根时乘1.1的调整系数取费; 3.每公里各种管线交叉平均达15次以上的乘1.2的调整系数取费; 4.生活居住区内部的管线综合规划费用已包括在生活居住用地规划设计收费定额中,故不得再套用本定额; 5.规划设计深度:(1)确定各种管线的平面位置; (2)确定管线交叉点的标高; (3)提出管线变化 段的横向剖面图 (1/100~1/200) ; (4) 由于管线排列的要求提出修订道路横断面图 (比例1/100~ 1/200)。 二、城市道路规划设计收费定额 单位:元/公里───────────────┬───────────┬──────── ─ 道路种类 │ 收 费 定 额 │ 路幅宽度────┬────┬─────┼─── ────────┼───────── 建 │新 线│主干道 │ 1800│ ≥40米 │ ├─────┼───────────┼───────── 成 │规 划│次干道 │ 1500│20-40米以下 ├────┼─────┼───────────┼────── ─── 区 │旧 线│主干道 │ 1000│≥40米 │ ├─────┼── ─────────┼───────── │规 划│次干道 │ 800│20-40米 以下────┼────┴─────┼───────────┼─────────郊 区 │ 规划线 │ 600│────┴──────────┴───────────┴───────── 注:按本定额收费其规划设计深度应达到以下要求: 1.表示出道路用地界线、长度、宽度; 2.表示出道路中心线的曲线半径、交叉点、转折点的座标、标高(设计、自然标高); 3.道路交叉口编号; 4.道路横断面图(1/200~1/100)。 三、道路交叉口规划设计收费定 单位:元/个┌──────── ──┬──────────┬──────┐│ 交叉口型式 │ 收费定额 │ 备 注 │├─ ─────────┼──────────┼──────┤│城市主要平交口 │ 2000│ │├──┬───────┼──────────┼──────┤│立 │两层立交 │ 5 000│ ││ ├───────┼──────────┼──────┤│交 │三层立交 │ 10000│ │└──┴───────┴──────────┴──────┘ 注:按此定额收费应达到下列规划设计深度要求: 1.平交口用地界线,相交路口的路宽及交通分析; 2.平交口平面型式; 3.平交口的机动车道数和通行能力; 4.表示平交口视距,转角缘石半径; 5.平交环形路口的中心岛形状及尺寸; 6.根据交通量确定立交型式、层数; 7.确定立交分层的道路宽度、纵坡及坡向; 8.确定匝道技术参数及匝道中心线半径; 9.确定直行车道在立交桥上及桥下的行车视距; 10.确定跨路桥下净空高度。 四、城市停车场、广场工程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单位:投 资概算%┌────┬─────────────────────────────┬───┐│ │ 面积(平方米) │备注 │├────┼───────┬──────┬─ ──────┬──────┤ ││工 程 │ │1000-│ 5000-│10000-│ ││类 别 │1000以下 │5000以下│10000以下│50000│ │├────┼── ─────┼──────┼───────┼──────┼───┤│停车场 │0.27│ 0.24│ 0.21│ 0.18│ │├────┼───────┼──────┼───────┼───── ─┼───┤│广场 │0.21│ 0.18│ 0.15│ 0.12│ │└────┴─ ──────┴──────┴───────┴──────┴───┘ 注:按此标准收费应达到下列规划设计深度要求; 1.停车场、广场位置的选择; 2.规划停车场、广场型式、出入口位置及交通组织; 3.组织地面排水、提出排水方式; 4.选择地面结构形式; 5.给出广场内部及与道路衔接点标高。 五、 城市单项市政管线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单位:%┌────┬─────────────────────────────────────┐│工程类别│ 投 资 规 模 (万元) │├────┼──────┬───── ──┬───────┬────────┬─────┤│ │ 50以下 │50-200│ 00-50 0│500-2000│2000││ │ │ 以下 │ 以下 │ 以下 │ 以上 │├────┼──────┼───────┼───────┼────────┼─────┤ │线路 │ 0.15│ 0.13│ 0.10│ 0.08│0.07│├────┼─── ───┼───────┼───────┼────────┼─────┤│厂站 │ 0. 40│ 0. 30│ 0. 25│ 0. 15│0. 08│└────┴──────┴───────┴─────── ┴────────┴─────┘ 城市规划设计方案模型制作收费定额 单位:分/平方米建筑面积┌───────┬────────┬───────── ──┬──────┐│比 例 │ 吹塑模型 │ 有机玻璃模型 │ 备 注 │├───── ──┼────────┼───────────┼──────┤│1/500│ 1.5│ 4│ │├───────┼────────┼───────────┼──────┤│ 1/1000│ 1.0│ 3│ │├───────┼──────── ┼───────────┼──────┤│1/2000│ 0.5│ │ │└───────┴────────┴───────────┴──────┘ 注:1.模型材料费另计; 2.也可按工日定额收费。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1987年 12月 19日 实施日期:1987年 12月 19日 (中央法规 )
范文三:《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国家物价局 建设部
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 价费字(1993)168号 1993年4月2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建委(建设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城市规划设计收费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城市规划收费工日定额》(试行)是在原国家计委一九八七年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试行)的基础上考虑到物价上涨等因素修订的,现予以发布执行。
二、城市规划收费按直接生产人员所需的工日计算,收费标准为每工日八十五元。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参照国际有关收费标准,由承包方与委托方具体协商确定。
四、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必须持有国家统一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证书,并经工商登记后,方可进入市场,收取城市规划设计费。 五、本通知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执行。国家计委一九八七年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试行)同时废止,在此之前签订的合同,仍按原合同执行。 附件:城市规划收费工日定额(试行)
城市规划收费工日定额 (试行) 城市规划收费工日定额说明
关键字:城市总体规划 详细规划 修建设计 风景区规划 城市交通规划 单项市政工程规划
一、本工日定额是在原国家计委1987年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试行)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对原标准中的不合理部分进行了调整,采取按直接生产人员所需的工日来计算收费的办法。
二、本工日定额已列出常见的城市规划设计项目,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修建设计、风景区规划、城市交通规划、城市单项市政工程规划等。还有一些项目,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建设项目选址及技术论证、工程可行性研究等未列出具体定额的,可参照已列定额以实际需要工日计算。
三、执行本工日定额,其各项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果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其所需工日数应作相应增减。
四、编制城市规划所需的基础资料,由委托方负责组织各有关单位提供。
五、对于地形特别复杂、技术难度高以及审查层次多的规划项目,可根据其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增加的情况,按定额乘1.1~1.3系数。
六、经济特区规划收费标准,可根据实际成本开支情况适当提高。
七、执行本工日定额需提供图纸及文件6套(总体规划应另提供彩图一套)。
八、城市规划设计费按规划进度分期支付,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订后,委托方即应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再支付30%;规划设计项目全部完成后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结清全部规划设计费用。
城市规划收费工日定额目录
一、城市总体规划 1、总体规划; 2、总体规划纲要; 3、分区规划; 二、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 2、修建性详细规划; (1)居住区
(2)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项目 (3)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规划 三、总图设计 四、风景区规划 1、风景区规划大纲
2、风景区总体规划 五、城市交通规划 六、单项市政工程规划 1、城市道路规划 2、道路主要交叉口规划 3、城市市政工程管线规划综合 4、城市市政管线规划
一、城市总体规划
1、 总体规划
序号 城市规模(万人) 工日定额(工日) 备 注 1 ≤1 300 2 3 620 3 5 920 4 10 1620 5 20 2920 6 30 4120 7 50 6320 8 >50 面 议
注: 本定额中城市规模应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规划期末规划人口规模为准。
2、总体规划纲要
单独编制总体规划纲要,其工日按总体规划定额的30%~40%计。
注: 本工日定额是指大中城市在总体规划完成后,根据实际需要紧接着进行分区规划的工日。如果在总体规划完成后间隔时间较长,变化较大,必须重新收集资料、调研分析才能进行分区规划,可视增加的工作量酌情另计。
二、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
注: 开发区包括各种类型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等。 2、修建性详细规划
(1)居住区
注:以生活居住为主的城市综合区的详细规划可参照此定额。
(2)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
注: 此定额中未含工程管线规划和竖向规划的工作量,如做其工作量可比照(1) 居住区定额的33%另计。
(3)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规划
三、总图修建设计 1、城市一般地段
注:1、本定额含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修建设计工作量,但不包括区内建筑设计,单项工程管线设计,小游园、绿化、土方等单项设计的工作量,以上各项设计均参照其行业规定标准。 2、地形复杂地区可乘1.1~1.3系数
2、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段
四、风景区规划
1、风景区规划大纲
2、风景区总体规划
注:1、此定额的规模应按达到总体规划深度的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水面应
按实际规划利用范围计算。 2、此定额已包含编制风景区规划大纲的工作量。
五、城市交通规划
注:1、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2、交通调查和资料收集系指配合委托组织实施交通调查以及收集整理委托方负责提供的现状和规划资料。委托方组织实施交通调查的工作量未计入。
六、单项市政工程规划
1、城市道路规划
注:1
、本定额不包括高速路、高架道路。2、场站规划按其内容及深度比照有关
工程定额。
2、道路主要交叉口规划
注:1、城市主要平交口一般是指道路红线宽度40米以下的交叉口。2、市区内的人行天桥可比照“地下过街道”定额。
3、城市市政工程管线规划综合
注:1、管线规划综合的长度按每根管线的延长米累计。2、管线累计根数超过7
根时乘1.1的调整系数。3、各种管线交叉平均每公里累计达15次以上的乘1.2调整系数。
4、城市市政管线规划
单位:工日/公里/根
注:各类厂站规划按其内容及深度参照其他相关行业的工日定额。
范文四: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现将我院规划设计收费依据及标准公布如下,并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一、收费依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全文附后)。
二、区综合经济园区项目比照上述文件标准减半计收。 附件:
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城市规划设计水平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现发至各会员单位,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二OO四年六月一日
一、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
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调整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标准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八、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城市规划设计费。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定后3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规划设
计方案确定后3日内,支付40%的规划设计费,提交全部成果时,结清全部费用。
九、本《意见》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
一、城市总体规划
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特大城市30万元/每个,大城市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15万元/每个,小城市10万元/每个。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二、分区规划
2、有些地区在城市建设中进行的某些类似于分区规划深度的规划,按照城市新区计费。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20%,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阶段30%。
三、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顷。
2、如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2000元/公顷。 3、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0万元。
4、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1)建成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阶段30%;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25%,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5%。(2)新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
50%,成果制作35%;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45%,成果制作阶段40%。
2、修建性详细规划 (1)居住区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规划总平面方案每增加一个,委托方应增加30%的规划费用。
5、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2)城市一般阶段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3)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
2、大专院校、单位大院等按城市主要公建地段计费。
3、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按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4、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5、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4)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规划
2、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四、风景区规划
(一)、风景区规划大纲
2、本计费为单独编制风景区规划大纲计费。
(二)、风景区总体规划
2、风景区总体规划计费已包括风景区规划大纲的工作量。
3、风景区总体规划的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水面应按实际规划利用范围计算。
(三)、风景区详细规划
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1、单独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计费按城市总体规划计费的40%收取;如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时编制,则按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费的30%计取。
2、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费用小于20万元时,则按20万元计费。
六、城市体系规划
2、都市圈、城镇群等类似规划,参照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度和计费意见进行。 3、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中,如果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省域和区域为3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为25万元/每个,大城市为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为15万元/每个,小城市为10万元/每个。
4、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20万元。
七、环境景观规划
1、环境景观规划指居住小区、城市街景景观、校园规划等城市
各类景观专项规划。
2、环境景观规划相应项目类别规划计费的30%-40%收取规划设计费。
3、景观规划设计详细规划,按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详细规划计费单价执行。
4、景观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8万元。
八、城市设计
1、单独编制城市设计,其计费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阶段按其规划设计计费的40%-50%收取;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按其规划设计计费的50%-80%收取。
2、不同规划阶段基础上增加城市设计内容,应在相应阶段的规划设计计费的基础上,增加30%-50%的规划设计费。
九、小城镇总体规划(指县城以下的建制镇)
1、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时,应同时编制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2、计费按规划建设用地4万元/平方千米计取。 3、本计费含镇区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4、规划设计计费按规划期末的实际规划建成区用地面积计算。 5、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6、如果进行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5万元/每个。
十、城市单项专业规划
专业规划特指给水、排水、供热、燃气、防洪、消防、电力、电信、环卫、抗震、人防、环境保护、绿地系统、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城市竖向、地下空间利用等规划。
2、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3、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
4、城市人口规模介于中间规模的城市,可采用插入法计算。
5、委托单位对单项专业规划有特殊要求时,应根据其规划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况,乘以1.1-1.3的系数。
6、专业规划根据本表计费,结合各专业的具体情况乘以如下专业系数:排水、防洪为1.1;抗震、人防为0.8;电力、电信、地下空间为0.9;排水、道路工程为1.2;环境保护为1.0(如做生态环境保护内容为1.5);其它为1.0。
7、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在该计费单项的基础上乘以1.5的系数。
范文五:中国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中规规规规收规规准国划
规准规范 规规规规字,大中小号 2009-10-11 09:59:16 602 0
规规规规收规依据及规准公布如下~规迎社规各界规予规督。将划并会
一、收规依据,中城市规规《规于规布城市规规规规规规指规意规的通知》;国划会划2004中规规秘字第022,;全文号附后,。
二、规合规规规目比照上述文件规准半规收。区园区减
附件,
中城市规规规规规规位,国划会会
规加强城市规规规行规的管理~规束不合理收规和制止不公平价格规~促规城市规规规水平的提高~中划争划
国划会研城市规规究制定了《城市规规规规规指规意规》~规规至各规规位~作规城市规规规规位规算和收取规规规规的规划会划划参
考依据。
附,《城市规规规规规指规意规》划
中城市规规规国划会
二四年六月一日OO
一、年家规委《规于放规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规价格的通知》;规价格国号,中取消了2001[2001]12181993年由建规部、家物价局规合规布的《城市规规规收规规准》~放规了规规规市规。规了规范规规规市规规规~中城市规规国划划划国划
会国内研划称划在全范规规行规规究~制定了《城市规规规规规指规意规》;以下规《意规》,。本《意规可作规城市规规规规位收
取规规规规的考依据。划参
二、照本《意规》规算规规规规规~可根据规目规易程度、地差、规规规规位的规规等规等情~乘以参划区异划况0.8—1.5的规整系。数
三、外规和中外合规建规规目也可照规城市规规规方法或规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规商定。参国划确
四、本《意规》所提出的各规规规基于建规部规布的《城市规规制规法》及相规规定规规规规规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划划内~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少容、深度~规规规准规相规增。减内减
五、规规规所需要的基规规料及地形规;含规子文件,~规由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规规规规位承规规收集基规划划担
规料~委托方规支付相规规用。
六、规规规规位规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规规材料,划套~规文本划套~彩色规规一套。如委托方要求156
增加~规规行支付成本规。份数另
七、规文本规子文件及版规规规规规规位所有。如委托方要求规规规规位提供规子文件或版规~规支付相规规用。划划划
八、委托方规按规度分期支付城市规规规规。在规规规委托合同规定后划划日~支付规规规规 规规的内划作规定320%金~规规规方案定后划确日~支付内的规规规规~提交全部成果规~规全部规用。划清340%
九、本《意规》由中城市规规规规规解规。国划会
一、城市规规规体划
1
序号城市规模规规规价规注
;万人,;万元平方千米,/
包括规城1小城市;20以下,3.5
2中等城市;20-50,3.0
3大城市;50-100,2.5
4特大城市;100以上,2.0
注,1、本规规中的城市分规~按照《城市规法》所规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规准分~不含规划区
规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期末人口规准。划
3、城市规规按人口规模分~按规规规用地面规规算规规规。体划档并划划
4、本规规不含规规制的城规系规。独体划
5、规规制城市规规规要的~按规规规规规规的独体划体划50%规规
6、城市规规规规规基价规体划35万元。
7、在规制城市规规中~如需规行相规规规究~规规规规规。规规规,特大城市体划研独30万元/每~大城市个20万元/
每~中等城市个15万元/每~小城市个10万元/每。个
8、规制城市规规~各规段工作量分比例规,规规规规段体划划状研30%~方案规段40%~成果制作规段30%。
9、规规规和考察规用由方商定~委托规位规规的~规用由委托规位承规~规规规规规位自行规规的~规用由规体划研双担划
划决规规规位自行解。
二、分规规区划
序号规目规规规规规价规注
;万元平方千米,/
新区 13.0
旧区城 23.5
注,1、城市建成按照规规~城市新按照新规规。区旧区区区
2、有些地在城市建规中规行的某些规似于分规深度的规~按照城市新规规规。区区划划区
3、分规规规规规规基价规区划15万元。
4、规制分规~各规段工作量分比例规,规规规规段区划划状研20%~方案规段50%~成果制作规段30%。
三、规规规划
、控制性规规规划1
序号规目规规规规规价规注
;元公规,/
城市新、规规区区 12500
城市一般地段 23000
城市重点地段 33500
注,1、表中规规规价不含分规规~如增加分规规~规规规价分规增加500元/公规。
2、如增加建筑形方案示意~规规规规价分规增加体2000元/公规。
3、控制性规规规规规规规基价规划10万元。
4、规制控制性规规规~各规段工作量分比例,;划划1,建成,规规规规段区状研30%~方案规段40%~成果规段
30%~如果增加分规规~工作量分比例规,规规规规段划状研25%~方案规段40%~成果制作规段35%。;2,新,规区
2
状研规规规段15%~方案规段50%~成果制作35%~如果增加分规规~工作量分比例规,规规规规段划状研15%~方案规
段45%~成果制作规段40%。
2、修建性规规规划
;1,居住区
序号用地规模规规规价规注
;公规,;元/公规,1320000
23-1015000
310-2012000
420-3010000
530-509000
650以上8000
注,1、规规规规规基价规划5万元。
2、建筑规规规型方案。如做建筑规方案规规~规建筑方案规用规。体体另
3、委托规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规、模型等~规规用规。另
4、规规平面方案每增加一~委托方规增加划个30%的规规用。划
5、委托规位如果需要规行修建性规平面规规~规增加50%的规规用。划
;2,城市一般规段
序号用地规模规规规价规注
;公规,;元/公规,1320000
23-1018000
310-2015000
420-3012000
530-5010000
650以上9000
注,1、规规规规规基价规划5万元。
2、建筑规规规型方案。如做建筑规方案规规~规建筑方案规用规。体体另
3、委托规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规、模型等~规规用规。另
4、委托规位如果需要规行修建性规平面规规~规增加50%的规规用。划
;3,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规地段
序号规目规规规规规价规注
;元/公规,1城市重点地段16000
2大型公建18000
3主要公建及周规地段18000
注,1、规规规规规基价规划6万元~
2、大规院校、规位大院等按城市主要公建地段规规。
3、建筑规规规型方案。如做建筑规方案规规~规按建筑方案规用规。体体另
4、委托规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规、模型等~规规用规。另
5、委托规位如果需要规行修建性规平面规规~规增加50%的规规用。划
;4,公、游规规及其林规园它园划
序号用地面规规规规价规注
;公规,;元/公规, 11-1012000
210-209000
320-308000
430-507000
3
550以上6000
注,1、规规规规规基价规划5万元。
2、委托规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规、模型等~规规用规。另
四、规景规规区划
;一,、规景规规大规区划
序号规模规规规价规注
;平方千米,;元/平方千米, 1小于505000
250-1004000
3100-2003500
4200-5002500
5500以上1500
注,1、规规规规规基价规划15万元。
2、本规规规规规制规景规规大规规规。独区划
;二,、规景规规规规区体划
序号规模规规规价规注
;平方千米,;万元/平方千米,1小于101.6
210-201.4
320-501.2
450-1001.0
5100以上0.8
注,1、规规规规规基价规划15万元。
2、规景规规规规已包括规景规规规大规的工作量。区体划区划
3、规景规规的面规~规按规规规规用地面规规算。水面规按规规规规利用范规规算。区体划划划
;三,、规景规规规规区划
序号规模规规规价规注
;公规,;万元/公规,1小于201.1
220-501.0
350-1000.9
4100-2000.8
5200以上0.6
注,规规规规规基价规划15万元。
五、城市近期建规规划
1、规规制城市近期建规规~规规按城市规规规规规的独划体划40%收取~如城市规规同规规制~规按城市规规规与体划体划
规规规的30%规取。
2、城市近期建规规的规规用小于划划20万元规~规按20万元规规。
六、城市系规体划
序号规模规规规价规注
;万人,;万元/万人,130-501.1
250-601.0
360-700.95
470-800.9
580-900.85
4
690-1000.8
7100-2000.75
8200以上0.7
注,1、表中人口规模以规期末域规人口规准。划区
2、都市圈、城规群等规似规~照城规系规的深度和规规意规规行。划参体划
3、在规制城规系规中~如果需要规行相规规规究~规规规规。规规规,省域和域规体划研独区30万元/每~特大城市规个25万元/每~大城市规个20万元/每~中等城市规个15万元/每~小城市规个10万元/每。个
4、规规规规规基价规划20万元。
七、规境景规规划
1、规境景规规指居住小、城市街景景规、校规等城市各规景规规规规规。划区园划划
2、规境景规规相规规目规规规规规的划划30%-40%收取规规规规。划
3、景规规规规规规规~按公、游规规及其林规规规规规规价规行。划划园它园划
4、景规规规规规规基价规划8万元。
八、城市规规
1、规规制城市规规~其规规规,规规、分规规段按其规规规规规规的独体划区划划40%-50%收取~控制性规规规、修建性规规规划划划按其规规规规规的50%-80%收取。
2、不同规规段基规上增加城市规规容~规在相规规段的规规规规规的基规上~增加划内划30%-50%的规规规规。划
九、小城规规规规;指规城以下的建制规,体划
1、规制小城规规规规~规同规规制规域村规系规规。体划体划
2、规规按规建规用地划4万元/平方千米规取。
3、本规规含规规规和规域村规规系规规。区体划体划
4、规规规规规按规期末的规规规建成用地面规规算。划划划区
5、规规规规规基价规划15万元。
6、如果规行规规究~规规规规~规规规研独5万元/每。个
十、城市规规规规规划
规规规特指规水、排水、供规、燃、防洪、消防、规力、规信、规规、抗震、人防、规境保规、规地系规、道路工程、规道交通划气、
城市规向、地下空规利用等规。划
序号城市规模规规规价规注
;万人,;万元/万人,1小城市;20以上,1.0
2中等城市;20-50,1.0-0.8
3大城市;50-100,0.8-0.6
4特大城市;100以上,以60万元规基~每增加数10
万人增加5万元注,1、规规规深度规家相规规规规规制规法所规定的深度。划国划
2、规规规规规基价规划15万元。
3、城市规模规城市规规规规定的人口规模。体划确
4、城市人口规模介于中规规模的城市~可采用入法规算。插
5
5、委托规位规规规规规规有特划划况殊要求规~规根据其规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乘以1.1-1.3的系。数
6、规规规根据本表规规~规合各规规的划体况数具情乘以如下规规系,排水、防洪规1.1~抗震、人防规0.8~规力、规信、地下空规规0.9~排水、道路工程规1.2~规境保规规1.0;如做生规规境保规容规内1.5,~其规它1.0。
7、城市规合防规规~在规规规规规的基规上乘以灾划1.5的系。数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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