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领取住房公积金
领取住房公积金
领取住房公积金2016-01-27浏览:分享人:吴元琳手机版
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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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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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企业在职职工如何领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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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职职工如何领取住房公积金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2011年10月27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住建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住房公积金的主要用途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主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 进诚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两类:住房类提取和非住房类提取。 1. 住房类提取: A、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B、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C、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D、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E 、其他住房消费。 2. 非住房类提取: A、退休; B、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C、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D、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E、户籍迁出本市; F、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G、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H、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资料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身份证; (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住房公积金提取提供的其他资料,仍然分PPT模板下载 http://ppt.downhot.com/ 最好的PPT模板下载网站
管理资料下载 http://www.downhot.com 最好的管理资料下载网站 为:住房类提取和非住房类提取,分别提供不同资料。 1. 住房类提取需提供资料 职工按购房类提取条件中A、C、D、项规定情形申请提取的,应按照下列规定另行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一)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契税税票; (二)购买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和专用收据; (三)异地购房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和购房发票或者契税税票 ......查看更多:公积金提取需提交资料(住房类) 2. 非住房类提取需提供资料 职工A项至H项规定情形申请提取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另行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一)退休的,提交退休证;不能提交退休证的,男性年龄应满6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应满55周岁;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
不能提交终止劳明、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者一级至四级残疾人证;动关系证明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已办理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并预约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业务。 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后,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在线办理。 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办理支付手续,银行直接将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中;不予提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原因。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如实申报信息和提交证明材料。未如实申报信息或者提交证明材料的,公积金中心可以将其信息作为不良记录录入住房公积金监管档案(系统),并将记录提交人民银行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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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退休人员如何领取住房公积金?
退休人员如何领取住房公积金?今年上半年以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由此前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的0.35%和1.10%,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
我们算了一笔账,对于部分公积金一直未提取的市民,尤其是退休人员,若公积金存款余额有10万元,原来一年利息有1100元,调整后,一年转结利息有1500元,如果公积金缴存数额高,那么收益更加可观。
不少市民更加关注退休后如何领取住房公积金?本期《枣房早知道》向网友介绍:职工离、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本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持下列要件到缴存的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Part1 注意
职工因以下原因办理提取手续的,同时注销账户:
1.离、退休。
2.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3.到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定居。
4.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5.领取失业保险金。
6.被判处刑罚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7.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8.住房公积金账户因解除劳动关系封存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
9.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10.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配偶及继承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Part2 销户 职工办理销户提取业务,提供以下资料:
证件 备注
身份证
职工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定居的,应提供当地签发的护照或通行证及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住房公积金
联名卡
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可提供住房公积金查询卡;
离休证、退休证
离休职工应提供中央各部委老干部局及市委老干部局颁发的离休证;退休职工应提供区县劳动部门颁发的退休证;
户口簿
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应提供职工户口簿;到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应提供户口注销;
残疾证、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残疾人证、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失业证、领取保险金证明
凭银行存折领取的提供银行存折;凭储蓄卡领取的提供储蓄卡及对账单;
户口迁移证明
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和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开户或缴存证明
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开户或缴存证明。
Part3 死亡 职工死亡继承人提取,应提供以下资料:
证件 备注
身份证
职工配偶及全部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
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可提供住房公积金查询卡。
夫妻关系证明
如继承权(遗赠扶养)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中明示职工与配偶夫妻关系的,可不提供本证明。
职工死亡证明
如继承权(遗赠扶养)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中明示职工已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可不提供本证明。
继承权公证书
或人民法院判决书
人民法院判决书为一审判决的,还应提供配偶、继承人出具的承诺书。
Part4 低保 职工为低保或特困,可分次提取并提供以下资料:
证件 备注
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夫妻关系证明
特困职工无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不提供;
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夫妻关系证明。
低保金领取证或特困救助卡、户口簿
提取人非低保领取证或特困救助卡持证人的,还应提供与持证人同户籍的户口簿。
Part5 大病 患大病可办理一次性提取手续,并提供以下资料:
证件 备注
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夫妻关系证明
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夫妻关系证明。
职工本人、职工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参加医疗保险情况下须准备的相关资料
市医保定点医院加盖公章的《诊断证明书》;如未明确手术治疗的,还需提供手术证明;住院费用清单;加盖公章的《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职工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未参加医疗保险情况下须准备的相关资料
除与参加医保所需准备材料相比,未参加医保情况下,要特别注意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诊断证明书》。
范文四:住房公积金领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领取条件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规定
一、职工申请,单位审核
职工持有关证明向单位书面或口头提出申请,单位依据职工申请出具《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依据不同情况需提供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
1、购房提取
(1)购买本地(包含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下同)商品房的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经无锡市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本地存量房的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购买非本地商品房或存量房的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建房提取
提供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修住房提取
(1)提供城建管理部门批准的大修证明(自建私房)原件或经无锡市物业管理中心认定的《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房改房、商品房、单体住宅、二手房)原件。
(2)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职工凭房屋大修管理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再次大修自住住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房屋大修管理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外,还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根据房屋完损等级出具的建议房屋大修的证明。
4、本地还贷提取
(1)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2)提供借款借据。
(3)提供本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每年办理一次,四月或十月办理。若职工办理的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委托中心办理公积金还贷手续,由中心在每年十一月将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冲抵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委托期限内,该职工不必再来我中心办理还贷手续。
5、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比例提取
(1)提供《房屋租赁契约》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同户家庭成员由其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提供《无锡市公有住房租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或《江苏省无锡市租赁收入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离、退休提取
提供离、退休证原件。
7、调离本市提取
(1)提供与本市公积金缴存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8、出境定居提取
提供公安部门批准的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或民政部门签发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10、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提取
提供本人的《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11、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提取
提供《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季度办理一次)
12、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提取
(1)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医疗缴费依据。
(重大疾病的确认参照医疗保险中的相关规定)
13、职工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提取(如车祸、火灾、意外人身伤害等)
提供由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重大突发事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4、职工连续失业满三年且未再就业提取
提供本人的《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15、职工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提供本人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经凭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个体工商户不再参照本规定执行)
16、职工被判处刑罚提取
提供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17、职工死亡提取
(1)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8、偿还异地购买自住住房
(1)购房借款人需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经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借款人需提供购房贷款合同及借款借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借款人首次办理该业务需提供由贷款银行出具的至办理该业务上一个月的还贷情况依据(还贷情况依据为包括借款人姓名、贷款帐号、上月还贷额、贷款余额等由电脑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书面依据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借款人每次办理该业务时需向中心提交所提取的公积金一次性全部用于还贷的书面承诺(承诺书附后)。
(5)购房借款人再次办理该业务时,需提供贷款银行将借款人所提支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全部偿还贷款的依据(一次性全部偿还贷款的依据为包括借款人姓名、贷款帐号,上次办理该项业务时所提支公积金一次性全部还贷的记录、贷款余额等等由电脑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书面依据原件及复印件)。
(6)每年办理一次,四月或十月办理。
注:A、申领人申领本人公积金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由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提供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申请人配偶依据以上1、2、3、4、5、11、12、13、18条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C、同户直系亲属依据以上1、2、3、4、5、11、12、13、18条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户口簿(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原件及复印件。
D、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输入个人公积金对帐卡密码。密码如有遗忘,只能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公积金对帐卡查询,其他任何人不得代为查询。
E、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提取参照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执行。
F、以上所需提供的复印件均由本中心留存。
三、中心审批
职工携带单位开具的《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和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审批和提款手续。
(一)审查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提取至合同约定的最后一次付款期或《房屋所有权证》发证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以百元为单位)。
2、偿还贷款本息的,可提取申请之日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以百元为单位)。
3、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比例提取的,支取额=(月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0%)×已交付房租月数(以百元为单位)。
4、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失业满三年未再就业的,可提取申请之日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以百元为单位)。
5、职工被判处刑罚的,可提取申请之日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以百元为单位)。
6、离休的;退休的;出境定居的;调离本市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职工办理个体工商登记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余额,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7、职工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并办理销户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对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并告知职工到银行驻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出纳专柜办理提款手续。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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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住房公积金领取表格
赣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4)
单位名称 单位代码
第职工帐号 单位经办人意见经
一
联办单位签章 支取原因 :
中职工姓名 缴至年月 心
记公积金本金余额(单位填写) 当年支取利息(中心填写) 帐
凭
证 支取方式 建行:转帐( ) 现金( ) 工行:转帐( ) 现金( )
支取总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支取人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
支取人签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审核人:
受托人签章: 审批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赣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4)
单位名称 单位代码
职工帐号 单位经办人意见经第
二
联办单位签章 支取原因
:
中职工姓名 缴至年月 心
变公积金本金余额(单位填写) 当年支取利息(中心填写) 更
凭
证支取方式 建行:转帐( ) 现金( ) 工行:转帐( ) 现金( ) 支取总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支取人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
支取人签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审核人:
受托人签章: 审批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赣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4)
单位名称 单位代码 职工帐号 单位经办人意见经第 三办单位签章 支取原因 联
:职工姓名 缴至年月 单
位
记公积金本金余额(单位填写) 当年支取利息(中心填写)
帐
凭支取方式 建行:转帐( ) 现金( ) 工行:转帐( ) 现金( ) 证 支取总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支取人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
支取人签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审核人:
受托人签章: 审批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赣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4)
单位名称 单位代码 职工帐号 单位经办人意见经第 四办单位签章 支取原因 联
:职工姓名 缴至年月 退
交
个公积金本金余额(单位填写) 当年支取利息(中心填写)
人
留支取方式 建行:转帐( ) 现金( ) 工行:转帐( ) 现金( ) 存 支取总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支取人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
支取人签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审核人:
受托人签章: 审批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尿毒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