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质保金扣除审批单
质保金扣除审批单
日期:2011年10月14日 申请人 物业公司
三期、海天园、大学城零星维修 费用金额 77521.4元 支出项目
序号 扣 除 原 因 责任单位 承担金额
物业公司取证经施工队同意由物业公司自行安排1 附明细 附明细 维修,扣除施工队质保金。
服务中心意见: 物业工程中心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公司意见:
年 月 日 客服中心意见:
年 月 日 分管副总裁意见:
年 月 日 财务部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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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金扣除审批单
日期:2011年10月14日
教授花园三期服务中心申请人
三期零星维修费用金额 11285元 支出项目
序号 扣款取证审核 扣 除 原 因 责任单位 承担金额(元) 1、102#、205#、319#、322#、605#、606#、 611#、612#小院铁门锈蚀开焊。
2、606#三单元、611#四单元、110#4-102、
205#二单元、109#2单元4楼、109#3-402、临沂欧典铁艺 1 109#2单元、110#4单元、617#1单元2单4049 (李奎华) 元3单元楼梯间顶部阳光板渗水
3、610#4单元、203#4单元5单元单元门进
水
4、605#1单402阳光板漏水
1、617#3-402卧室、客厅墙面涂料多处起皮、山海天建安 2 脱落 924 (焦安解) 2、610#2-101二层南卧室墙面起皮、脱落。
621#B5-601因北阳台渗水造成墙面起皮、西湖建筑公司 3 脱落 612 (焦建顺)
115#502阁楼南露台渗水至五楼卧室顶棚 港建公司 4 1814.5 (杨勇) 88#别墅,别墅内墙面多处长毛、起皮。公
5 业之峰装饰公司 600 司倒闭,失去联系
008#401客厅、卧室墙皮长毛 港建公司 6 56 (王经理) 608#402卫生间地面瓷砖起鼓 山海天建安 7 1263.5 (安百合) 111#3-202南卧室、客厅渗水,涂料反碱起山海天建安 8 皮 732 (凌再锋) 837#地下室改造后渗水造成墙面起皮、脱落
1、602#401窗户向室内渗水,造成墙面涂日建公司 9 料起皮。 552 (王汉高) 2、602#301窗户向室内渗水
606#1-102后阳台向北卧室渗水 石臼建筑公司 10 682 (李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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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金扣除审批单
日期:2011年10月14日
海天园服务中心申请人
海天园零星维修费用金额 7524.2元 支出项目
序号 扣款取证审核 扣 除 原 因 责任单位 承担金额(元)
1、6#楼污水管道坡度不够导致管道不通进
行维修改造
2、维修5#203,6#楼前阳光落水管及出水建安公司(李季
1 口 文) 2553.5
3、5#103西卧渗水空调底做道坡
4、5#101东墙渗水维修
5、6#303南墙渗水处理外墙
1、15#楼车库西侧内,自来水管道阀门井
内管道破裂
2、15#502,101外墙渗水维修 山海天建安 2 2360.5 3、15#301卫生间渗水维修 (万克江)
4、15#401卧室顶棚渗水
5、16#201室刷乳胶漆
17#302卫生间渗水维修
3 西湖建筑公司 959 17#三单元维修两侧墙面(下沉断裂)
9#201处墙渗水及空调做道坡 建安公司 4 129 (赵自伟)
11#102地下室天棚渗水维修 建安公司 5 12#304,404外墙过水 1035.2 (申作友) 12#103,11#102阳台雨水管道改造
海天园南区卫生洁具更换维修(冬天均冻建安公司 6 487 坏) (厉永站)
教授花园三期205#楼阳光板维修 7 欧典铁艺 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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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金扣除审批单
日期:2011年10月14日
大学城服务中心申请人
大学城零星维修费用金额 58712.2元 支出项目
序号 扣款取证审核 扣 除 原 因 责任单位 承担金额
毓华园4#楼改造间暖气管坏 1 滕强 116元
体校家属楼车库线路坏。东升园2#519卫山海天建安 生间渗水。体校沿街有两处渗水。东升园2 15669.1元 彭作斌 A14漏水维修
东升园1#532、530、8#2—402卫生间渗水。山海天建安 体校沿街(玻璃店)渗水。 3 12291.6元 历永战
东升园13#301、304房间渗水 山海天建安 4 497元 刘克亮
东升园14#301、317、319渗水。东升园B山海天建安 段沿街北墙渗水 5 1385.5元 赵自伟
东升园5#-1-401渗水 锦华 6 113元 梅长华
毓华园4#114.116.112学生房间做防水 锦华三公司 745.5元 7
毓华园9#202渗水。毓华园9#楼面渗水
8 锦华二公司 1528.5元
东升园餐厅和1#2#回廊棚顶渗水 淄博天一建
9 工 26240元
赵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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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升园14#沿街烟道漏烟
10 王全勇 1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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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扣除质保金补充协议
篇一:合同补充协议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公司全称,须与合同章相同)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签订本补充协议,同时乙方对有关要项作为甲方权利告知甲方知晓并同意,以此文件作为对双方签订的《石家庄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中未尽事宜的补充与完善。
一、甲、乙双方之间关于装饰装修施工达成的一切事宜均应以书面文字、图纸为依据,所有口头承诺均无法律效力,甲方以本人签字为准,乙方以加盖 合同专用章为有效。
二、甲、乙双方如在《合同》和本补充条款格式条款之外另有特别约定,必须是经甲、乙双方认可,甲方需在特别约定条款出签字,乙方需要在特别约定条款出盖章为有效,其约定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三、如甲方对本协条款或说明事项有异议,可以与乙方进行协商并另行签署补充条款,甲方须在补充条款上签字,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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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必须盖章后生效。
四、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负有以下责任:
开工前:
1、 房屋测量或工程交底时,甲方须协助乙方工作人员进行房屋基础结构验收,确认房屋结构是否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2、 如甲方在设计过程中要求对房屋结构进行改变,甲方必须在乙方施工前获取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施工许可证,并经过物业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3、 入场前应先做“闭水试验”,在不合格的情况下,如果甲方要求不做厨房、卫生间的防水处理,发生渗漏,乙方不承担责任;如为下沉式卫生间原始层上必须加做防水层,相关报价为双层防水报价。
4、 凡灰沙(墙面包括加白灰的混合沙浆,麻刀灰等)或保温墙、轻质隔墙等因其基建工程的不合理性,均存在较严重的开裂因素,须加贴玻纤布处理,凡外墙内保温必须加贴石膏板。以上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否则乙方无法保证墙面不大面积开裂。
5、 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现场成品认真清点及保护,(双方须签署“清单” ),如发生损失或损坏的,由乙方承担损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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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开工时间以甲方交期首期款后的第四天为准计算。
7、 甲方免费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电。
8、 预算书中的水电属于前期预收项,具体工程量视现场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开工前,甲方需签字确认水电路改造费用清单,以免工期延误。
9、 整体竣工结算时,乙方为甲方施工的工程项目以报价单上文字写明的项目为准。发生变更的,以变更单载明的内容为准。工程量按工程中实际发生的为准,甲方所交工程款项多退少补。
10、对于较偏远的客户,乙方收取工程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对于楼层较高的客户,乙方收取工程造价3%-10%的高层搬运费。
11、甲方选择参加乙方的促销活动,必须遵守乙方促销规则和促销流程,合同签订后不可以随意退换。
物业方面:
12、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进场前的工作,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物业手续。
13、甲方需向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交纳其要求的(包含物业要求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包
括但不仅限于押金、质保金、垃圾清运费、垃圾外运费、管理费、电梯使用费、楼梯重新粉刷费等)。
14、乙方需配合甲方协调好与物业管理部门的关系,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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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定。
15、因乙方原因导致被合理扣除甲方交纳(要求乙方交纳)的押金、质保金之类的费用,由
乙方承担。
16、甲方需协调邻里关系,如施工中出现协调问题,甲方须积极将各种关系协调到位,以保
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增减项目:
17、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后,证明甲方已经认可设计方案图纸。施工项目及造价以有甲方
签字、乙方盖章的工程预算书为准。如有增减项或某项变更再另行计算,甲方应及时签字确认工程变更单,乙方审核盖章后方为有效。
18、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必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
系,经乙方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甲方在修改方案上签字确认,变更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签定工程变更单及工程延期单后方可进行该项目施工。为保证工程统一管理和保护甲方利益,严禁施工工人与任何人(包括甲方)私下商定变更或进行其他的私下交易。发生任何工程质量、意外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与乙方无关,同时由于甲方认可的私下交易,乙方将视同甲方放弃保修权利,并保留对甲方侵害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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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的诉讼权。
19、合同签定后,甲方减项超过合同标的额10%以上部分,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变更部分的
10%的变更损失费,同时,乙方按原合同约定工程款收取的综合管理费等不予退还。若甲方所减项目所用的材料乙方已订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须另外向乙方支付材料来回运费、搬运费、材料损耗及退货费用。
20、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减项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工期延误的责任。 材料提供:
21、本工程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应在报价单中注明质量标准并由甲方签字认可,
实际进料如与报价单不符,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2、由甲方提供的材料(主材)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环保法规,具备相应合格证明,并按乙
方工程需要提前通知的时间送到工地。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未按时到场等原因造成施工安装质量问题或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23、由甲方提供的材料(主材)应按照实际情况增加适当的损耗量在内,并在运至现场的前
一天通知乙方查收。
24、若甲方向乙方提出代购材料要求是应另外与乙方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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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委托代购协议,并将此部分的
所需款项交至乙方财务部。
25、乙方需及时查收甲方的各类“主材”,并予以妥善保管,如有损坏、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26、乙方提供的材料需符合国家标准,见《乙方提供材料明细单》,通过甲方验收后方可使
用。
27、乙方按合同约定配送工程材料,但因断货或其它原因不能提供时,甲、乙双方确认后,
乙方根据市场情况为甲方提供与本合同约定品牌、价位、质量相当的材料作为替代材料。 工程验收:
28、隐蔽工程验收,并确定水、电项目的具体施工数量。
29、中期工程验收,并确定增减项目及相应的费用。
30、尾期工程验收,确定整体工程质量,并结清工程尾期款项,办理相关保修事宜。
31、各个验收阶段均要有甲、乙双方的确认,乙方人员应包括设计师、现场负责人、工程监
理。
32、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的时间会同乙方进行各阶段的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基础情况验
收、预施工房屋原状况验收、甲购材料验收、乙供材料验收、闭水试验检测、隐蔽工程验收、中期验收、竣工验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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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需要客户确认的验收检查工作,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能会同乙方进行验收的,逾期乙方将暂停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3、如甲方对于乙方的设计、工程质量、工期等持有疑义而拒绝签字验收,甲方应于约定的
验收日后两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两日内给予甲方答复。如双方在三日内不能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甲方应在三日内提请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有资质机构进行质量检测,双方应认可检测结论并依次为解决依据。双方均不追究协商期间工期延误的责任。
34、甲方已经入住,但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视为甲方已认可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甲方应于
入住三日内支付所有剩余工程款项,逾期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5、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铺设木地板与安装家具、橱柜等之前,双方按照《家庭装饰装修
工程质量规范》进行空气质量检测。如检测之前,室内已有木地板或其它甲方家具、物品等,则视为甲方已确认空气质量检测合格。
工程款项:
36、甲方交纳的一切费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定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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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工程款、代购主材款等)都必
须交至乙方财务部,同时妥善保管由乙方收款专用章的收据作为有效交款凭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37、交款时间及金额明细表:
38、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工程进度准时缴纳工程款,每逾期1日按工程全款的千分
之一支付违约金,工期将顺延至甲方交齐款项。
39、在完成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应到乙方财务部交纳工程尾期款,甲方逾期未能履行交款
义务的,乙方将视甲方为自动放弃保修权利,乙方不再受理各项售后事宜,同时乙方保留追究甲方赔偿责任的权利。至此后期工程质量发生问题,乙方不再给予维修,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违约责任:
40、因甲方原因,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承担合同工程造价的10%的合同违约金,
如工程已开工,还需要承担已发生的工、料、运输、办证等相关费用。
41、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有关质量标准进行返工,乙方不再承担其他
违约责任。
42、在双方未就工程施工量与施工质量取得一致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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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甲方私自聘请第三方改动或续接
工程,甲方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43、法定节假日或物业、政府部门规定的禁止施工日、交通管制日、恶劣气候等不可抗力,
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其他事项:
44、甲方结清工程尾款后,出示甲方保管合同文本,由乙方填制保修单,保修时间自工程竣
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两年。
45、甲方要求进行保修服务时,应出示施工合同、预算书、工程变更单、图纸及保修单据。
46、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中期增减项单,并通知甲方参加隐蔽工程、中期工程验收、竣工验
收,提醒甲方及时支付款项。
47、乙方因内部管理或其他原因发生人事变动时,乙方可以更换项目经理、施工工长、施工
人员、监理和设计师。
48、乙方认真及时地履行保修义务及成本维护,保修和维修的项目是乙方备案的甲方工程预
算书和工程变更单所列明的项目。
49、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人员等不满意,或对工艺做法有疑问时可向乙方工程部、客服部提出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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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部。
50、本协议为《石家庄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之不可分割部分,如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经甲方签字、乙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代理人(如委托第三人): (乙方盖合同专用章生效)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建设工程质保金的扣留问题
建设工程质保金的扣留问题
(本文为原创作品,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
本案要旨:建设工程合同明确约定了建设工程质保金及保修期的,建设工程竣工完成后,双方当事人就工程价款进行结算,建设方支付工程价款时,建设工程保修期未届满的,建设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扣留质保金,待合同约定保修期满后返还承包人。
本案争议焦点:质保金741010.41元应否扣留的问题。双方结算完毕工程款付至结算款的97%,余款在保修期满一周内一次付清。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涉案工程的竣工验收日期为2006年11月24日,因此,双方约定的保修期尚未全部届满,按约应扣留工程结算款的3%作为质保金。对质保金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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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升公司与宏利公司均未提出异议,对一审法院计算出的应扣留的质保金为741010.41元予以确认。
编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唐湘凌编著的《中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百案评析》。唐湘凌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从事法律职业十余年。其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团队处理过大量涉及工程建设、房地产的法律事务,在该领域有丰富经验,欢迎委托处理该领域的法律事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北京国际中心;电话:186-0190-0636,邮箱:
lawyernew@163.com)。
一、案件来源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8)宿中民一初字第00041号;安(转 载于:wWw.xLTkwj.cOM 小 龙 文档网:扣除质保金补充协议)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皖民四终字第00073号
本案例分析撰写过程中,作者为了凸显拟讨论的问题,对案例文字做了必要的删减。如需了解该案例全貌,请阅读该案例判决书原文。
二、基本案情
2004年3月18日,合肥欣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欣意公司)与华升公司签订一份《工程承包补充协议》(附则),约定由华升公司承包建设宿州市城隍庙商城一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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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240天,华升公司垫资施工,在主体结构封顶时付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款,以后每月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等。2004年7月2日,欣意公司将上述协议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宏利公司。2004年7月1日,华升公司进入工地施工。2004年10月30日,华升公司与宏利公司签订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宏利公司将宿州市城隍庙商城A区4-8,楼发包给华升公司施工建设,工程内容为框混6层,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资金自筹,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土建、水电安装工程,计划于2005年9月15日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320天,中标价为25468000元。开工前一周向承包人预付合同价款的15%备料款,工程进度至二层封顶后每月按应付进度款20%逐次扣回。每月
三十号前按审结的已完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95%。一月内决算完毕,付至决算款的97%,余款在保修期满一周内一次付清等。2005年9月1日,宏利公司与华升公司签订《工程决算及付款协议书》,约定在决算结束及核对工作结束后,宏利公司如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延期一天,每日违约金按所欠工程款的千分之一点五支付。
2004年12月13日,宏利公司向宿州市建筑业管理处缴纳4-8号楼劳保统筹费865000元。2005年9月7日,宏利公司代表人张磊乐与华升公司代表人胡召伦签署一份《城隍庙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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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4-8,楼工程决算中争议问题达成如下共识》,约定华升公司的分包项目管理费按13.413%计取。在该份《共识》中,双方签字后又手写增加了异地施工增加费按1.3%列入的条款。2006年11月24日,涉案工程竣工交付。2008年4月15日,华升公司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宏利公司支付工程款7884823.08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4257802.8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2008年6月3日,宏利公司提起反诉,请求判令华升公司返还多付的工程款50万元(暂定,以实际审计数额为准)、赔偿违约金8194554元,并承担本案反诉费。
一审期间,一审法院委托安徽中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案所涉工程的工程造价及华升公司与宏利公司往来工程款账目收付情况进行鉴定。2009年8月31日,安徽中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皖中信鉴字(2009)120号鉴定报告,鉴定结论为:涉案工程造价为24227630元。以下费用共1611416元双方争议较大,建议由法院
裁定,包括:(1)劳保基金823740元;(2)张磊乐代表宏利公司于2005年9月7日签署的《共识》涉及费用为492548元;(3)批腻子增加295128元,该项内容图纸未设计,但实际已做。2009年9月25日,安徽中信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华升公司与宏利公司往来工程款账目收付情况作出皖中信鉴字(2009)173号司法会计鉴定报告,确认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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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付工程款13985079.20元、赶工费34000元,宏利公司供材料款为5786248.35元,合计支付工程款19513081.31
元。暂时无法确认2681914.20元,包括:(1)欣意公司代宏利公司转给华升公司的4笔85万元,仅有银行转账单,无华升公司收据;(2)宏利公司代华升公司付郑其材料款273214.20元,有发票及华升公司委托宏利公司付款的委托书,但华升公司出具了郑其本人未收到此款的说明;(3)宏利公司申报的其他暂时无法确认的工程款为1558700元,主要是华升公司有权签字领款人之外的其他相关人员出具的收条。2009年12月18日,安徽中信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一份补正函,认为宏利公司供应材料款应调增292246.24元。综上,鉴定单位确认宏利公司支付工程款合计为19805327.55元。
另查明:2005年5月28日,华升公司与孟林签订合同,约定由华升公司将宿州城隍庙商住楼4-8,楼的防水工程交孟林承包施工,包工包料,付款方式为每栋楼防水工程结束后,预结工程款的85%,5栋楼防水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款的95%,余款一年内付清。2005年5月20日,华升公司又与孟林签订一份供货合同,约定由孟林供应华升公司所需要的木门。2005年12月15日,华升公司
与孟林、宏利公司签订一份《同意转款协议》,约定由宏利公司直接将孟林施工的宿州城隍庙4-8,楼的防水工程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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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木门款项支付给孟林,华升公司与宏利公司根据合同进行结算。随后,宏利公司陆续支付孟林防水工程款、木门款共665000元。
四、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认为:(一)关于案涉合同的履行问题。华升公司进驻工地施工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尚未签订,当时双方是按《工程承包补充协议》(附则)履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多次因为工程款的问题发生纠纷而停工。该两份合同均是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背有关法律规定,应为合法有效。至于是按哪份合同履行,无法确定。
(二)关于工程量的问题。安徽中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案所涉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工程造价为24227630元。在暂时无法确定部分中,张磊乐签字部分应予认定,因为,在本案所涉工程施工过程中,张磊乐多次代表宏利公司与华升公司交涉相关事宜,其有权代表宏利公司,故张磊乐代表宏利公司于2005年9月7日签署的《共识》涉及的费用应视为宏利公司同意支付。但是异地施工增加费是在双方当事人签字后手写添加的,无法证明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故该笔费用314959元无法认定为宏利公司同意支付,应予以剔除。实际施工中,华升公司实施了批腻子的工作,宏利公司也提供了批腻子的材料,该项费用295128元应计入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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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所涉劳保统筹款应计
篇三:补充协议
海南文昌海岸名苑项目
工
程
劳
务
合
同
补
充
协
议
劳务分包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劳务
分包合同》
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
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
程劳务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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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将该项目工程的主体(包工包辅料)及室内外装修(包工包
辅料)承包给乙方,该项目分二期施工,一期为地上1#楼18层,(地下1层),一期建筑面积共约23000万m2(按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文昌海岸名苑
(2) 项目地点:海南文昌市文清大道(文清北横路)
(3)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共约50000m2
(4) 该项目结构为框剪结构。
第二条 分包内容
1、承包方式:劳务三包工及施工机具(带措施材料及辅材)。包
人工及机械设备、措施材料、安全通道、钢筋棚、木工棚、防护棚、临边防护搭设;(甲方现已建临建外)、包架料、包模板木方、包辅材、
包所有机械设备、搅拌机、砂浆机、钢筋机械、切割机、木工机械、小型施工用工具等。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保修的承包方式。
2、承包工作内容
A、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所土建部分指定的施工内容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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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制安、钢筋制安、浇灌混凝土砌砖及内外墙抹灰、部
分装修等),模板、机械(施工电梯、塔吊、井架、里外扣件
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网及所有安全防护)归乙方购买或租用。
B、 施工图中所有地下地上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
以及各种小型构件(如构造柱、空调板、挑梁板、压顶、过
梁、踏步等),施工模板所需的铁件、支架、方条、塑料保护
垫块、镙杆、镙帽、脱模剂等,墙导管、养护用胶管、铁丝、
扎丝的零星用料归乙方购买。
C、 内、外砖墙砌筑和各连接部位加固处理,钢筋连接和满挂钢
丝网连接的工作。
D、 内、外、柱、板、天棚的抹灰(含内、外脚手架铺板)但外
脚手架等外墙装修完毕建设单位及监理公与我公司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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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合格以后才能够拆除。
E、 该项目为毛坯房,(如公共走道楼梯间、电梯间、以及公共阳
台、室外散水、给排水、大门,踏步和室外一米五范围明沟
散水、消防集水井)。按图纸要求施工到位。
F、 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所使用的机具,设备及连接电缆、太阳灯
具均由乙方自理。甲方提供一个分配电箱到塔吊位置处及各
栋楼底配分配电箱一个。
G、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爱护不能大材小用,合理组织施
工不能随意更改各种施工集配,而钢材配料乙方按实提出配
料单经甲方审查后才能下料,钢材焊接要进行水平对焊,(凡
是可以对焊使用的材料,不影响工程质量的,必须要按规范
使用)。
H、 基础工程包含挖基坑(按甲方交付基坑场地标高、土石方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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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场内土石方转运回填除外)、压实、基坑排水、砼垫层、
砌地模、钢筋制作与绑扎、模板制安、砼浇捣等所有与基础
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土石方的外运与外调不包含在内,但
土石方回填及夯实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施工工期
(1)工程施工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总工期18
个月(从挖土方开始算)。
(2)如果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条 结算方式
(1) 乙方所承包的总建筑面积为约5万m2(以实际建筑面积为
准),
(2) 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为固定综合价为510元/m2。
大写:伍佰壹拾元/m2
(3) 关于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以设计图为依据计算建筑面积。
(4) 如在施工过程中,另有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项目及室外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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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项目以附件(分项分部工程综合单价明细表)划分计算。
(5) 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临时用工,大工按每人每天250元,
小工按每人每天150元计算。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 乙方自筹资金施工到1#楼主体结构完成十层楼板面甲方
支付乙方进度款一次、进度款支付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80%,1#楼主体结构工程封顶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1#楼已完成实际工程量总造价80%。其它各栋按封顶以之前按三次付款(第一次五层板面完成工程量支付80%,第二次十一层顶板面完成工程量支付80%,第三次封顶完成工程量支付80%)。砌体工程按每月25日支付完成工程量进度款80%,抹灰工程每月25日支付完成工程量进度款80%。
(2) 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工程造价
的 97 %,预留3%的工程款为质保金,工程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后甲方于15日内一次性付清3%的余款。
(3) 现场临时工棚设施由甲方提供。
一、 甲方责任
(1) 甲方提供施工设计图二套给乙方施工用(其中蓝图1份,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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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提供电子图1份)。
(2)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居住场地,生活用水,照明用
电。
(3) 甲方技术人员负责本项目工程的标高和各楼层的控制线,乙
方提供两个人员配合,具体施工操作线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双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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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质保金未开具发票可以税前扣除吗
质保金未开具发票可以税前扣除吗?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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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房地产公司财务负责人问:我公司一项工程竣工验收后,扣留了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的1%作为质量保证金,但未开具发票。请问这部分质保金在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时是否可以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二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计算扣除。
该房地产公司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未开具发票,因此,这笔质量保证金不能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扣除。
范文四:质保金无法收回可否作损失扣除
质保金无法收回可否作损失扣除
问:我公司在签订销售合同时一般要给购货方留10%的质量保证金,以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受检验条件所限,有时因为质量原因造成质量保证金不能收回,证据为购货方传真或我公司同意放弃货款的协议。请问,企业收到质量保证金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是否属于坏账可进行税前扣除,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五款规定,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因此,企业收到的质量保证金应按上述规定处理,不属于坏账问题。
以上内容由北京钱王会计师事务所摘自《中国税务报》
范文五:质保金合同
质保金合同
质保金协议书
质量保证协议
协议编号:
协议签订地: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本协议以双方签定的采购合同为基础,就甲方从乙方采购的零件或商品有关乙方质量、
供应保证、“三包”服务签订如下协议。
一、目的
本协议对于乙方供给甲方的产品,制定了与产品质量有关质量保证准则,以防止双方在
解决产品质量问题方面而产生纠纷,谋求产品质量的提高及售后服务工作的完善为宗旨。
二、遵守法律、法规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应遵守相关的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乙方以接收甲方正式的采购合同为标准,如果乙方判甲方的采购合同、相关技术文件
与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相矛盾,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协商。
三、质量保证的对象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作为质量保证的对象,对于所供
产品双方需要制定一个明
细(做到一物一明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四、产品质量保证
1、为了确保订货产品满足甲方质量要求,乙方应通过对订货产品的开发、设计、物资采
购、制造、检查、保管、运输等全过程的质量监控,确立经济且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2、乙方对重要原材料(重要材料签订协议时提供给甲方确认)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和批
次管理;
3、乙方交付给甲方的产品性能必须满足双方签定的有关产品图纸、技术协议及相关标准
等方面的规定和规格要求;
4、甲方提出的任何质量投诉,乙方应立即采取更正行动予以改进,并在24小时内反馈
给甲方;
5、乙方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例行试验(含国家权威机构的第
三方试验),实验结果为乙方责任,乙方应免费按时向甲方提交所供产品的例行试验报告;
6、如发生以下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产生费用:乙方交货时间超出订单合约交期
(交期延误)造成甲方生产停止;乙方生产的配件在甲方入厂检验时,因品质问题乙方不能
及时处理;乙方生产的配件在甲方生产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而造成甲方停产或已生产的产
品返工、返修;因 乙方配件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产品,出厂后发生的质量事故(如退货等);因乙方配件质量
问题造成甲方产品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丧失使用价值。
七、质量保证期的确定
乙方提供产品的“三包”期(包修、包换、包退)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均从甲方产品到达最终用户起12个月或发动机工作2000小时。
八、产品的质量索赔
1、乙方提供的产品如在甲方入厂验收时被判为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而因甲方生产急
需,需要乙方到甲方现场全检,返工,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甲方进行全检、返
修。如甲方按照约定代为处理的,返工费用按照35元/小时计算,工时由甲方核算,不能返
修需采取让步接收的,甲方扣除乙方该批材料货款的5—10%。
2、乙方产品在甲方发生质量问题时,甲方按本协议向乙方发出
《质量信息反馈表》,乙
方应在接单两天内签署意见后签字、盖章返回甲方,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提出改进措施,使问
题得以解决,若两天内未做回复,每超过一天时间按每天100元扣款。
3、乙方产品在甲方发生质量问题时(三包期内),需乙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将发出《质
量索赔通知书》乙方接到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签字盖章回传给甲方,乙方如有异议,请务
必在当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将进行调节处理,并出具异议回复,如在10日内未做
回复,视为认同,若有退货则视为乙方完全接受退货。
4、乙方若无法按订单交货或返修不及时导致甲方停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订单
5%-10%/天赔偿甲方。
5、本协议内所赔偿处罚的金额在下批次的货款中扣除。
九、协议变更:对本协议有内容变更或追加事项时,可以甲乙双方共同商议下进行。
十、生效时间:甲乙双方签认本协议后最初来往时即开始生效。 十二、有效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时间,但在有效期结束前的两个月供需双方均无
异议的情况下,自动延长一年。以后依次类推。关于质量保证
期按第七条执行。 十三、其他
乙方和甲方在合作过程中,若乙方带乙方以外或隐患身份的人员到甲方工厂和向第三方
泄露甲方的生产技术、商业信息或公司名称等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双方的合作
关系,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导致甲方的一切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乙方
的各种文件。 十四、其他约定
1、关于乙方提供具体产品的专业性条款(根据具体产品双方商定)。
2、本协议作为双方订货合同(或试制协议)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本协
议的执行不受合同终止的限制。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诚意解决。
4、本协议壹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供需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营业地址:日期: 乙方(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营业地址: 日
期:篇二:质保金总合同 工程施工、设备采买总质保金协议 甲方:_黄冈市黄商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_武汉盛源凯利建筑装饰有限公司_
1(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具有履行合同
能力的法定企业,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一证一照”复印件给甲方。
2(乙方所供设备、装修工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乙方向甲方交纳伍万元总质量保证金作为在黄冈市黄商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施工、
设备采买的总质保金,对在黄冈市黄商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所有项目工程施工、设备采买质保
期内的质保承担负责。
4(乙方最后一个项目的所供设备、装修工程质保期完后,10天内甲方无息返还质量保
证金。
5 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6(本协议一式___肆__份,甲、乙双方各留___贰_____份。本协议适用合同购货(合同装
修工程)。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年 月日年 月 日篇三:质量保证金协议 文件编号共2页
质量保证金协议 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乙双方前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于以后更好的合作、共同拓展市场和承担品质风
险,本着相互信任、平等、互惠互利、风险共担. 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
达成以下协议:
1. 乙方提供甲、乙双方2005年1-3月份所发生货款总数平均值的30%作为质量保证金由甲方保管,且质量保证金最低不少于rmb10000.00元,具体标准如下:甲方根据乙方的供货品质状况,按照以下标准设立质量保证金: a. 年度业绩评定a级,且在月度评定均在b级以上,质量保证金比例15%;
b. 年度业绩评定b级,且在月度评定均在c级以上,质量保证c. 年度业绩评定c级或以下,质量保证金比例30%;
2. 以上质量保证金由甲方在2005年5月份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
3. 质量保证金是用于督促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处理品质问题,并承担因乙 方产品责任造成的甲方或甲方客户方面的实际损失。
4. 乙方同甲方合作期间,如发生乙方拒绝承担已明确是因乙方责任造成 甲方损失的情形,甲方可视甲方实际损失扣除部份或全部质量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因
此终止所有双方的合作协议,直至追回甲方的损失。
5. 乙方质保金的交纳不能豁免乙方交货后的品质责任,当由于乙方品质 问题导致的损失超过质保金金额时,乙方需承担超过的损失。
6. 当乙方采用质保金弥补甲方的损失时,需在事情处理完毕一月内重新 补足质保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作至乙方补足质保金。
7. 当乙方向甲方连续供货达1年,且供货品质标准达到第1项降低要求 的,乙方可申请降低质量保证金比例。
8. 当甲、乙双方终止业务往来半年以上,乙方可要求甲方返还全部质量 保证金。
9. 当甲方与乙方交易额在一年后发生较大的变动时,乙方可在第二年4 月份提出申请,按照第二年前三个月的具体数额重新确定,具体实施流程按照第8项执
行。
10. 以上保证金的返还和修订,需由供应商书面通知采购部,采购部提出申请,经采购部经理.品质部经理认可后,交厂长批准后,采购部通知财务部实施。
11. 乙方提出返还质量保证金要求后,经甲方确认符合本协议第5、6.条 要求,甲方在确认后的二个月内安排返还质量保证金。
12.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直至双方重新签订协议之前有效。
13. 当出现双方争议而未能达成协议时,可向甲方当地法院申请仲裁确 定。
14. 本协议解释权属甲方品质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 期: 日 期:篇四:质保金支付申请书 质保金支付申请书兹有施工单位 ,在我公司承接 工程,余
质保金计人民币(大写) (,)未付(详见双方认可之财务
确认书),现根据工程质量情况及双方合同约定,同意支付其保质金计人民币(大写) (,)。 特此申请 物业部主任: 项目工程师:工程部经理: 主管副总经理:年月日 质保金支付申请书兹有施工单位 ,在我公司承接 (详见双
方认可之财务确认书),现根据工程质量情况及双方合同约定,同意支付其保质金计人民币(大
写) (,)。 特此申请 物业部主任: 项目工程师:工程部经理: 主管副总经理:年月日篇五:住 宅 质 保 金 返 还 协 议 书 住 宅 质 保 金 返 还 协 议 书 xx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第(以下简称甲方) x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抚顺分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承建xxxx住宅小区x#地块工程第x标段 x栋楼,已交付使用2年,现xx房地
产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需退还质保金,但还存在一些质量问题需要维修。
二、经双方协商维修需要一定的维修费用,最后甲方以 一次性付给乙方(现
金)做为维修费用,不在退还,以后由乙方负责所有维修,不再找甲方。
三、此协议签定后,以前甲方的维修承诺同时废止。
四、栋楼如有重大结构问题由甲方负责。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篇二:质量保证金协议
文件编号共2页
质量保证金协议
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前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于以后更好的合作、共同拓展市场和承担品质风险,本着相互信任、平等、互惠互利、风险共担. 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乙方提供甲、乙双方2005年1-3月份所发生货款总数平均值的30%
作为质量保证金由甲方保管,且质量保证金最低不少于RMB10000.00元,具体标准如下:
甲方根据乙方的供货品质状况,按照以下标准设立质量保证金:
A. 年度业绩评定A级,且在月度评定均在B级以上,质量保证
金比例15%;
B. 年度业绩评定B级,且在月度评定均在C级以上,质量保证
金比例20%;
C. 年度业绩评定C级或以下,质量保证金比例30%;
2. 以上质量保证金由甲方在2005年5月份应付乙方款项中扣
除。
3. 质量保证金是用于督促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处理品质问题,并承担因乙
方产品责任造成的甲方或甲方客户方面的实际损失。
4. 乙方同甲方合作期间,如发生乙方拒绝承担已明确是因乙方责任造成
甲方损失的情形,甲方可视甲方实际损失扣除部份或全部质量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因此终止所有双方的合作协议,直至追回甲方的损失。
5. 乙方质
保金的交纳不能豁免乙方交货后的品质责任,当由于乙方品质
问题导致的损失超过质保金金额时,乙方需承担超过的损失。
6. 当乙方采用质保金弥补甲方的损失时,需在事情处理完毕一月内重新
补足质保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作至乙方补足质保金。
7. 当乙方向甲方连续供货达1年,且供货品质标准达到第1项降低要求
的,乙方可申请降低质量保证金比例。
8. 当甲、乙双方终止业务往来半年以上,乙方可要求甲方返还全部质量
保证金。
9. 当甲方与乙方交易额在一年后发生较大的变动时,乙方可在
第二年4
月份提出申请,按照第二年前三个月的具体数额重新确定,具体实施流程按照第8项执行。
10. 以上保证金的返还和修订,需由供应商书面通知采购部,采购部提出
申请,经采购部经理.品质部经理认可后,交厂长批准后,采购部通知财务部实施。
11. 乙方提出返还质量保证金要求后,经甲方确认符合本协议第5、6.条
要求,甲方在确认后的二个月内安排返还质量保证金。
12.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直至双方重新签订协议之前有效。
13. 当出现双方争议而未能达成协议时,可向甲方当地法院申请仲裁确
定。
14. 本协议解释权属甲方品质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 期: 日 期:
篇三:质保金总合同
工程施工、设备采买总质保金协议
甲方:_黄冈市黄商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_武汉盛源凯利建筑装饰有限公司_
1(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法定企业,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一证一照”复印件给甲方。
2(乙方所供设备、装修工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乙方向甲方交纳伍万元总质量保证金作为在黄冈市黄商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施工、设备采买的总质保金,对在黄冈市黄商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所有项目工程施工、设备采买质保期内的质保承担负责。
4(乙方最后一个项目的所供设备、装修工程质保期完后,10天内甲方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
5 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6(本协议一式___肆__份,甲、乙双方各留___贰_____份。本协议适用合同购货(合同装修工程)。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年 月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