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税款优先是指税款的征收入库不受其他一般债权行使的限制
税款优先是指税款的征?收入库不受其他一般债?权行使的限制,它体现?了国家所拥有的税收权?力上的一种优先权。税?款优先原则体现了国家?的政治权力优先于一部?分经济权力,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税收的强制?性。这里税收权力的主?体是作为一个整体的国?家及代表国家行使税收?权力的征税机关;优先?权是针对税收以外的一?般债权而言的。
新《?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税款优先?权:税务机关征收税款?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上述规定包含?了三层含义: 一、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这里所说的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是有条件的?。也就是说并不是优先?于所有的无担保债权,?对于法律上另有规定的?无担保债权,不能行使?税收优先权。如对破产?企业,法律规定破产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生活保障费等优先于税?款。在这里职工对企业?来说是债权人,职工的?工资生活保障费等债权?,优先于税款。
二、?纳税人发生欠税在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执行。?这里有两个前提条件,?其一,纳税人有欠税;?其二,欠税发生在前。?即纳税人的欠税发生在?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和被留置之前。纳税?人在有欠税的情况下设?定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时,纳税人应当向抵?押权人、质权人、说明?欠税情况。抵押权人、?质权人可以请求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的欠税情况?。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被留置的?,并不是纳税人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但当抵押?权、质权、留置权被执?行时,就可能发生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为保障?税收的安全,因此规定?纳税人发生欠税在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执行。?在这里税收执行权额度?以纳税人的欠税和滞纳?金价值为标准。
?三、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非法所得。一是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要?被税务机关处以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非法?所得。二是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行政部门?处以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的,税款优先于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综上?所述,确立税收的优先?原则,不仅增强了税法?的刚性,而且增强了税?法在执行中的可操作性?。
无担保债权相对?于有担保债权而言。
?无担保债权人是指拥有?的债权是债务人没有对?其债务设定任何保证的?普通债权的债权人,是?一种相对于公法上债权?的私法上的权利。简单?的说就是指在债权上未?设定担保(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担保形?式)的普通债权。 税?收优先权是指特定税款?基于法律规定而享有的?就债务人总财产和特定?动产、不动产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
基于?税收债权的公益性质,?以及其保障现代国家正?常运作的作用,赋予其?优先权有着必要#税收?债权以优先无担保债权?为原则,但不能以“公?益”之名义,肆意侵犯?无担保债权人,尤其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利益。
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中的“担?保债权”,对企业来说?,比如一个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同时办理了?相关资产的抵押手续。?这样一来,银行的贷款?就属于有担保的债权。?在企业经营出现问题,?进行破产清算时,银行?不属于普通债权人,破?产财产清算时,应先行?支付银行的债务,再支?付税款。然后再付普通?债权人的债务,
最后还?有剩余,才用于股东清?算。
比如:
欠税1?0000元。
同时欠?客户20000元,并?且这20000元没有?提供担保。
这时,要?先交纳欠税10000?元和相关的罚款、滞纳?金后,才能再偿还欠客?户的钱 甲企业200?4年10月5日,购买?乙企业原材料,尚欠货?款40万元未归还。2?005年1月,甲企业?将一幢办公楼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50万元,?到期未归还。2005?年7月至12月又欠缴?税款30万元。如果2?006年1月,该企业?仅有的这幢办公楼被变?卖得款100万元,按?税款优先原则,先支付?银行贷款50万元,再?支付欠缴税额30万元?,剩余20万元归还乙?企业货款。
发票的?种类有三种: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专?业发票。 专业发票是?指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国有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4?2条规定:对国有金融?、邮电、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等?单位的专业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批准,可以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自行管理。另外,单位?承包、租赁给非国有单?位和个人经营或采取国?有民营形式所用的专业?发票,以及上述单位的?其他发票均应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由税?务机关统一管理。
?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
依据《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应承担以下责任:
? (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合同法》?规定,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要求停工、窝工损失赔?偿。
(2)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因提供的?材料质量存在瑕疵和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要求而?延误工期,造成质量责?任的,应承担责任。 ?
(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合同法》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行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4)组织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验收。?
(5)支付价?款,接收工程。
? (6)交付使用。发?包方对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支付价款后应及时?交付使用,发挥建设工?程效益。
编辑本段?案例
背景
张且?龙、张月福、李云求三?人在建宁县里心镇从事?建筑业多年,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建筑包工头。?尽管不具备建设部门认?可的从业资质,可在当?地,不少居民建房时,?还是雇请了他们。 2?001年12月4日,?张且龙等三人承建的民?房工地,发生了一起工?伤事故,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与赔偿问题随之?浮出水面。
事故
? 时间回溯到200?1年11月15日,家?住建宁县里心镇的陈又?和与同镇的个体户郑,王?田将建一幢四层民房?的施工任务发包给张且?龙、张月福、李云求三?人。
随后,张?且龙三人雇请江西广昌民工彭禹祥做工。?
? 2001年12月?4日上午11时30分?,意外发生了。建房工?地上,脚手架突然断裂?,伴随“呀啊”几声大?叫,彭禹祥等5个正在?粉刷外墙的民工,从四?层楼高的脚手架上摔了?下来。彭禹祥伤势最重?,被送往建宁县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为:腰?椎1至4骨折伴骨髓损?伤,双下脚瘫痪。随后?,彭禹祥又转到江西南?昌、广昌等地医院治疗?。张且龙预付医药费1?.25万元。
调查?
事故发生后,里?心镇政府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经过调查,调查?小组认为:这起事故主?要由于张且龙等人缺乏?安全意识,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造成的?。
2002年?4月20日,彭禹祥向?建宁县劳动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但张?且龙三人不应诉。20?02年5月15日,建?宁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通知彭禹祥向法院民?会?事起诉。
建宁?县法院受理此案,并于?里心审判庭进行公开审?理。事故发生后,张且?龙三人外出打工,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据,法庭?视其自愿放弃诉讼权利?。
庭审中,发?包人陈又和与郑王田认?为,他们未请彭禹祥做?工,不存在雇用关系。?但彭禹祥代理人认为,?发包人陈又和与郑王田?虽然没有直接雇用彭禹?祥做工,但张且龙三个?承包人安排彭禹祥在建?房工地上粉刷外墙,事?故发生后,陈又和、郑?王田也承认彭禹祥在他?们的建房工地上受伤,?承包人张且龙也支付了?1.25万元的医药费?,该事实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雇用关系。 ?
结局
法院认为?,这起事故主要是由于?张且龙三被告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造成?的,张且龙三人应负主?要赔偿责任(百分之九?十的责任),而发包人陈又和与郑王田虽然未??直接雇用彭禹祥做工,?但二被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将建房?工程承包给无资质条件(未取得工匠资格)的??张且龙三人,给施工留?下不安全的隐患,其过?错造成原告的伤害,二?被告应承担相应的次要?赔偿责任(百分之十的?责任)。
20?02年11月21日,?建宁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张且龙三人?赔偿彭禹祥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补?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共计13万元,陈又和?、郑王田赔偿彭禹祥上?述款项1.4万元。 ?
此案有了法院的判决?结果,也给工程发包单?位与个人提了个醒,如?果擅自将工程承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建筑队?伍或个人,需要承受的?不仅是潜在的风险,还?可能是利益的损失和无?休止的麻烦。与此同时?,此案也给那些无资质?的建筑从业者敲了个警?钟。(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销售货物后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的,?销售方应依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红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
范文二:税款缴纳的方式是什么
【 tips 】本税法知识是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 税款缴纳的方式是什么
纳税人应当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征收方式缴纳税款。
一、自核自缴
生产经营规模较大,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准确,一贯依法 纳税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企业依照税法规定,自行计 算应纳税款, 自行填写、 审核纳税申报表, 自行填写税收缴款书, 到开户银行解缴应纳税款, 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 报并报送纳税资料和财务会计报表。
二、申报核实缴纳
生产经营正常,财务制度基本健全,帐册、凭证完整,会计核 算较准确的企业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款, 自行填写纳税申报 表, 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并报送纳税资料和 财务会计报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并填开税收缴款书,纳税 人按规定期限到开户银行缴纳税款。
三、申报查定缴纳
即财务制度不够健全,帐簿凭证不完备的固定业户,应当如实 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提供其生产能力、 原材料、 能源 消耗情况及生产经营情况等, 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测定或实地查 验后, 填开税收缴款书或者完税证, 纳税人按规定期限到开户银 行或者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四、定额申报缴纳
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确无建帐能力或者帐证不健全,不能提供 准确纳税资料的固定业户, 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营业 (销售 ) 额和
范文三:税款滞纳金的比例是什么?
税款滞纳金的比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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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滞纳金的比例
一、扣缴义务人已扣缴税款,但未按规定期限将已扣缴税款解缴的。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即明确了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已扣税款的,应加收滞纳金,滞纳金的缴纳主体是扣缴义务人。
税款滞纳金的比例
二、扣缴义务人依法扣缴税款,遭纳税人拒绝但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造成未扣的。《税收征管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收税缴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
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明确: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款项时应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将取得款项的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代为扣缴,对纳税人拒绝扣缴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暂停支付相当于纳税人应纳税款的款项,并在一日之内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由以上规定不难看出,扣缴义务人将纳税人拒绝被扣情况报告后,由税务机关处理。滞纳金的加收分两种情况:
(一)扣缴义务人暂停支付相当于税款的款项又在一日之内报告的,税务机关可及时将暂停支付的款项征缴,不涉及滞纳金的加收。
(二)扣缴义务人未暂停支付相当于税款的款项但在一日之内报告的,税务机关可向纳税人直接追缴税款,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
缴纳的,应加收滞纳金,滞纳金的缴纳主体是纳税人。
三、扣缴义务人违反规定应扣未扣税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滞纳金的加收没有予以明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未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而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国税发[2003]47号文件规定:扣缴义务人违反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税务机关除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其给予处罚外,应当责成扣缴义务人限期将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的税款补扣或补收。 前者只明确了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补缴税款主体和违规受处罚主体,后者则是对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规定了补扣税款的办法。笔者认为:
(一)在法律赋予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的同时,纳税人无须承担自行申报纳税义务,扣缴义务人未告知纳税人应扣缴税款的,纳税人无主观过错,未扣税款不应加收滞纳金。
(二)若扣缴义务人已告知纳税人应扣缴税款,但纳税人拒绝缴
纳,扣缴义务人未向税务机关报告或者未及时向税务报告而造成未扣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都有主观过错,未扣税款应加收滞纳金,因扣缴义务人未扣税款也就未占用税款,不应是滞纳金的缴纳主体,滞纳金的缴纳主体只能是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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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滞纳金的征收范围:
根据规定,对逾期缴纳税款应征收滞纳金的,还有以下几种情况:
1.进出口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可以自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从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至海关发现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0.5‰的滞纳金。
2.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海关监管货物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应当自纳税义务人应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自应缴纳税款之日起至海关发现违规行为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0.5‰的滞纳金。
这里所述应缴纳税款之日是指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之日;该行为发生之日不能确定的,应当以海关发现该行为之日作为应缴纳税款之日。
3.租赁进口货物分期支付租金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每次支付租金后的15日内向海关申报办理纳税手续,逾期办理申报手续的,海关除了征收税款外,还应当自申报办理纳税手续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申报纳税之日止,按日加收应缴纳税款0.5‰的滞纳金。
租赁进口货物自租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应向海关申请办结海关手续,逾期办理手续的,海关除按照审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有关规定和租期届满后第30日该货物适用的计征汇率、税率,审核确定其完税价格、计征应缴纳的税款外,还应当自租赁期限
届满后30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申报纳税之日止按日加收应缴纳税款0.5‰的滞纳金。
4.暂时进出境货物未在规定期限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且纳税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届满前向海关申报办理进出口及纳税手续的,海关除按照规定征收应缴纳的税款外,还应当自规定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申报纳税之日止按日加收应缴纳税款0. 5‰的滞纳金。
海关对滞纳天数的计算是自滞纳税款之日起至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缴纳税款之日止,其中的法定节假日不予扣除。缴纳期限届满日遇星期六、星期日等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的,应当顺延至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国务院临时调整休息日与工作日的,则按照调整后的情况计算缴款期限。例如,缴款期限的最后一天是9月30日,该日恰好是星期日,国务院决定将9月29日、30甘与10月4日、5日互相调换,即9月29日、30日成为工作日,如果纳税义务人在9月30日仍未缴纳税款,则从10月1日开始即构成滞纳。
滞纳金应当自海关填发滞纳金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需在征收税款的同时加收滞纳金的,如果纳税义务人未在规定的15天缴款期限内缴纳税款,另行加收自缴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所滞纳税款的0 5‰的滞纳金。
范文四:税款优先是指税款的征收入库不受其他一般债权行使的限制.doc
税税它体国款优先是指款的征收入优不受其他一般优优行使的限制~优了家所优有的税税体国收优力上的一优优先优。款优先原优优了家的政治优力优先于一部分优优优力~在一定程度上优了收的强制性。优里收优力的主是作优一整的家及代体税税体个体国
表家行使收优力的征机优~优先优是优优收以外的一般优优而言的。国税税税
新《收征管法》第四十五明优定了款优先优,优机优征收款优先于无税条确税税税
担另税税税保优优~法律有优定的除外~优人欠优的款优生在优人以其优优优定抵押、优押或者优人的优优被留置之前的~收优先于抵押优、优优、留置优优行。优人欠优税税当税税
款~同优又被行政机优定优以优款、收优法所得的~收优先于优款、收优法所决没税没
得。上述优定包含了三优含优,
一、收优先于无保优优。优里所优的税担税担条收优先于无保优优是有件的。也就是优并担另担税不是优先于所有的无保优优~优于法律上有优定的无保优优~不能行使收优先优。如优破优企优~法律优定破优企优支付优优工的工优、生活保障优等优先于款。在优税里优工优企优优是优优人~优工的工优生活保障优等优优~优先于款。来税
二、优人税优生欠在前的~收优先于抵押优、优优和留置优的优行税税。优里有前两个提件~其一~优人有欠~其二~欠优生在前。优人的欠优优生在以其优条税税税即税税
优优定抵押、优押和被留置之前。优人在有欠的情下优定抵押优、优优、留置优优税税况~优人优向抵押优人、优优人、优明欠情。抵押优人、优优人可以优求优机优提供税当税况税
有优的欠情。优人以其优优优定抵押、优押或被留置的~不是优人优优所有优税况税并税
的优移~但抵押优、优优、留置优被优行优~就可能优生优优所有优的优移。优保障收的当税
安全~因此优定优人优生欠在前的~收优先于抵押优、优优、留置优的优行。在优税税税
里收优行优优度以优人的欠和优金价优优优准。税税税滞
三、税没收优先于优款、收非法所得。一是优人欠优款~同优要被优机优优以优税税税
款、收非法所得的~收优先于优款、收非法所得。二是优人欠优款~同优没税没税税
又被优机优以外的其他行政部优优以优款、收非法所得的~款优先于优款、收税没税没
非法所得。优上所述~立收的优先原优~不优增强了法的优性~而且增强了确税税税
法在优行中的可操作性。
无保优优相优于有保优优而言。担担
无保优优人是指优有的优优是优优人有优其优优优定任何保优的普通优优的优优人~是担没
一优相优于公法上优优的私法上的优利。 优优的优就是指在优优上未优定保;抵押、优押担、留置、保优等保形式,的普通优优。担
收优先优是指特定款基于法律优定而享有的就优优人优优优和特定优优、不优优的税税
价优优先受优的优利。
基于收优优的公益性优~以及其保障优代家正常作的作用~优予其优先优有着必税国运
要#收优优以优先无保优优优原优~但不能以“公益”之名优~肆意侵犯无保优优人税担担~尤其是优于弱优地位的优优者的利益。
优优优“优优”优税收先于无担保,中的担保,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企来,比如一个企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向行申款,同理了相的抵押手。一
来,行的款就属于有担保的。在企出,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
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行破清算,行不属于普通人,破清算,
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先行支付行的,再支付税款。然后再付普通
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人的,最后有剩余,才用于股清算。
比如:
欠税10000元。
同欠客优优优优20000元,并且优20000元没有提供担保。
优优优优优,要先交欠税10000元和相的款、滞金后,才能再欠客的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甲企优2004年10月5日,乙企原材料,尚欠款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40万元未。优优优2005年1月,甲企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将一幢公楼作抵押向行款50万元,到期未。优优优2005年7月至12月又欠税优优款30万元。如果2006年1月,企有的幢公楼被得款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100万元,按税款优先原,优优先支付行款优优优优50万元,再支付欠税优优优30万元,剩余20万元乙企款优优优优优优优。优票的优优有三优,增优优用优票、普通优票、优优优票。税
优优优票是指有金融、保优企优的存优、优优、优优优~保优优~有优政、优信企优国凭凭国
的优票、优优、优优、优优收据~有优路、有航空企优和交通部优、有公路、水上国国国
运国优企优的客票、优票等。 根据《中优人民共和优票管理优法》第42优定,优条国运国税有金融、优优、优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优等优位的优优优票~优家优优局或者家优优局省、自治、直优市分局批准~可以由优院有优主管部优或者省、国税区国
自治、直优市人民政府有优主管部优自行管理。外~优位承包、租优优非有优位区另国
和人优优或采取有民优形式所用的优优优票~以及上述优位的其他优票均优套印全个国国
优一优票优制章~由优机优优一管理。税
优包人是指具有工程优包主优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事人以及取得优事体当当
人优格的合法优承人。 优包人有优优包优位、建优优位或优主、优目法人。称
依据《合同法》优定~建优工程合同优包人优承以下优任, 担
;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优工作~保建优承包优位准优优入施工优优。《合同法》优定~优确
包人未按优定的优优和要求提供原材料、优优、优地、优金、技优优料的~承包人可以优延工程日期~并要求停工、优工优失优优。
;2,向承包人提供符合优量的材料、优优~因提供的材料优量存在瑕疵和提供的优优不符合要求而延优工期~造成优量优任的~优承优任。 担
;3,优工程优量、优度优行优优。《合同法》优定~优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优的情下况~可以优优作优优行优度、优量优行优优。 随
;4,优优优收。建优工程竣工后~优包人优及优优优优收。《合同法》优定~建优工程竣工后~优包人优根据施工优优优明优、家优优的施工优收优范和优量优优优准优行优收。 当国
;5,支付价款~接收工程。
;6,交付使用。优包方优承包方完成的建优工程优目~优优收合格~支付价款后优及优交付使用~优优建优工程效益。
优优本段案例
背景
优且优、优月福、李云求三人在建优宁里心优事建筑优多年~是地小有名的建筑包工优从当气。尽从当管不具优建优部优优可的优优优~可在地~不少居民建房优~优是雇优了他优。 2001年12月4日~优且优等三人承建的民房工地~优生了一起工优事故~由此引优的相优优任优优优优优之与随浮出水面。
事故
优优回溯到2001年11月15日~家住建优里心优的优又和同优的优优宁与个体王田~建一将幢四优民房的施工任优优包优优且优、优月福、李云求三人。
后~优且优三人雇优随江西广昌民工彭禹祥做工。
2001年12月4日上午11优30分~意外优生了。建房工地上~脚手架突然裂断随~伴“”呀啊几声大叫~彭禹祥等5正在个从楼摔来粉刷外优的民工~四优高的脚手架上了下。彭禹祥优优最重~被送往建优院治优。优生优优优,宁医医断腰椎1至4骨折伴骨髓优优~下双脚优优。随后~彭禹祥又优到江西南昌、广医医昌等地院治优。优且优优付优优1.25万元。 优优
事故优生后~里心优政府成立事故优优小优~优优优优~优优小优优优,优起事故主要由于优且优等人缺乏安全意优~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优措施造成的。
2002年4月20日~彭禹祥向建优优优宁构仲裁机提出优优仲裁申优~但优且优三人不优优。2002年5月15日~建优宁优优优争会仲裁委优通知彭禹祥向法院民事起优。
建优法院受理此案~于里心优宁并判庭优行公优优理。事故优生后~优且优三人外出打工~未到庭加参异并优优~也未提出优提交优据~法弃庭优其自愿放优优优优利。
庭优中~优包人优又和优与王田优优~他优未优彭禹祥做工~不存在雇用优系。但彭禹祥代理人优优~优包人优又和优与没个王田优然有直接雇用彭禹祥做工~但优且优三承包人安排彭禹祥在建房工地上粉刷外优~事故优生后~优又和、优王田也承优彭禹祥在他优的建房工地上受优~承包人优且优也支付了1.25万元的优优~优事优优明原、被医告之优存在雇用优系。
优局
法院优优~优起事故主要是由于优且优三被告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优措施造成的~优且优三人优优主要优优优任;百分之九十的优任,~而优包人优又和优与王田优然未直接雇用彭禹祥做工~但二被告优反《中优人民共和建筑法国》第二十二的优定~建房工程承包优无优优件;未取得条将条
工匠优格,的优且优三人~优施工留下不安全的优患~其优优造成原告的优害~二被告优承相优的担次要优优优任;百分之十的优任,。
2002年11月21日~建优法院优此案作宁决医出一优判,优且优三人优优彭禹祥优优、交通优、优工优、残疾优优金、被优优人生活优共优13万元~优又和、优王田优优彭禹祥上述款优1.4万元。
此案有了法院的判决与个个将优果~也优工程优包优位人提了醒~如果擅自工程承包优不具优优优件的建筑优条个潜伍或人~需要承受的不优是在的优优~优可能是利益的优失和无休止的麻优。此同优~此案也优与从个那些无优优的建筑优者敲了警优。;文中人名均优化名,
优优售售售物后优生退优或优折优的~优方优依法优具优字优用优票~优字优用优票的存根优、优优优作优优方期优优优的优售扣减当税凭
范文五:巨额税款强制追缴入库
www.ctaxnews.com.cn 2010.10.29 ? 杨鹏 张鹏 刘建军
■杨鹏张鹏
本报记者刘建军
2010年6月3日,随着辽宁省某拍卖公司对沈阳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查封的某证券公司的一处房产进行的成功拍卖,一起因债务重组收益未计应税所得的税务稽查案件的最后一笔税款顺利入库。该案件通过采取查封、拍卖纳税人房产等税收强制措施共追缴入库税款4618万元,其中所得税3468万元,课征滞纳金1150万元,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税款损失。
辽宁省某证券公司为国有企业,从事代理证券发行、转让、有价证券买卖业务,下设16家营业机构。由于违规经营已被中国人民银行委托某资产管理公司托管,该局于2009年3月开始对该公司2006年~2007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人员在内查外调时发现,该公司在2007年债务重组中,与托管的某资产管理公司达成了和解协议,托管公司放弃了对该公司的部分债权,从而形成了债务重组所得1.1亿元。在账务处理时,该公司将上述债务重组所得列入“资本公积”账户,未计应纳税所得额,少缴企业所得税3468万元。
在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时,该公司财务负责人以各种理由拒绝签收,检查人员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果断采取了留置送达方式予以送达。检查人员在对税款执行入库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已经将银行资金转移,而且有关房产产权也正在办理转移过户当中。第二稽查局决定对该公司的部分房产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对该公司下达了《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等文书,但该公司依然拒绝签收。第二稽查局采取了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了该公司,同时通知房产部门在税收保全措施有效期6个月内停止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鉴于该公司在纳税限期期满仍然没有履行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的义务,第二稽查局遂依法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拍卖所查封的房产,将拍卖收入抵顶税款和滞纳金缴入国库。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第二稽查局自2010年1月~6月,共组织拍卖会3次,成功拍卖所查封的房产3处,执行入库税款3468万元,滞纳金1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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