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农民工的就业问题
目前,我国农村外出就业的农民工已经超过了1.3亿人,2008年以来,收到国际金融危机等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部城市特别市沿海地区的一些企业出现了一定的困难,对农民工就业造成影响。引起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的劳动大军。已经成为了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农民工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
面临的问题,1.农民工的就业信息不对称,由于规范农民工劳动力市场中介还没有建立起来,农民工主要是亲朋好友,熟人关系那里获得的就业信息,信息来源有限,有些甚至是误导,农民工就业信息的取得主要是以熟人群体为基础,政府组织的作用发挥的不够充分,由于政府行为的缺失,加之没有形成市场化的就业中介体系。这种以“投靠亲友”为主要特征的就业渠道,使得农民工择业缺少确定性,随之不断地更换工作,在不同工作间单位间行业就间频繁流动。由此带来的是,农民工在单位内的身份只能是临时工,没有医疗住房等福利待遇,工龄也不被累计。难以享受连续性的社会保障政策。习惯于短期行为而不断跳槽,心理上没有归属感,使得农民工难以建立一个较为长久的人生预期,形成不了工作经验。职业技能和社会地位的累计
范文二:论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
【摘 要】在城市化加快的进程中,失地农民日益增多。如何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关系到失地农民的生存和社会的稳定。本文从征地安置责任主体、补偿标准、失地农民自身技能及社会保障四方面分析了失地农民就业困难的原因,并据此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失地农民;就业;社会保障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大批农村土地被征用,失地农民日益增多。由于土地所具有的复合承载功能,失地农民不仅被迫改变了低成本的生活发展方式,更失去了基本的生产资料与生活保障,成为了新的弱势群体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在失地农民身份转换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里,就业问题因涉及到个人及家庭生存发展的需要和社会稳定的维持,显得尤为重要。 一、失地农民的就业现状 失地农民是指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家庭人均耕种面积少于0.3亩的农民。随着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失地农民的数量急剧扩大,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失地农民总数将达1亿人以上;到2030年,将有近5000万以上的失地农民处于失业状态。目前虽然大多地方政府也采取了促进就业的措施,但由于一些问题的存在,失地农民的就业现状并不理想。 二、失地农民就业困难的原因 (一)征地安置责任主体不明确,安置方式单一,难以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在征地安置的责任主体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只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此类规定过于简化,并没有明确指出安置失地农民的责任主体,随意性大,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的问题。我国目前主要采用以下两种安置方法:一是工作安置。这种方法所占比例较小,它虽然比较为失地农民所接受,但存在着一些不稳定因素,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就业问题。例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时,最先淘汰的就是文化、技能水平低下的农民,他们又将重新面临失业。二是货币安置。这种方式最为常见,因其简便性也较为政府所接受,但却给农民今后的生活与就业埋下了诸多隐患。由于多数农民不具备投资意识与理财能力,征地补偿费很容易在短期内被用完。而他们又缺乏职业技能,难以找到新的生活来源,一旦花光征地赔偿费,他们又将成为就业无路、收入无源的贫困群体。 (二)征地补偿标准过低,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规定不清晰,不足以支持农民再就业。现行征地补偿标准是与市场无关的政策性价格,没有与被征收土地所处的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及基础设施条件等紧密联系,也没有考虑土地增值因素和农民的经济预期。征地补偿范围仅包括了直接损失,没有包括间接损失,尤其是没有包括农民的择业成本和从事新职业的风险金。这是对失地农民利益的侵害。目前多数地区对土地补偿费的分配、管理、使用缺乏规范。一是乡镇参与补偿费分配不合法。乡镇政府并非农村土地所有者,却截留了5%~8%的征地补偿费。二是村集体留存的补偿费比例过大,在使用和管理上也缺乏有效监督,存在滥用、挪用的现象。这导致了农民的所得进一步减少。而征地补偿费往往是一部分农民依靠自身力量进行创业的基础,补偿标准过低与分配管理不善使得许多有创业精神的失地农民难以实现创业理想。 (三)职业技能的缺乏与培训制度的不健全是造成失地农民就业困难的根本原因。由于我国农村教育水平不高,失地农民文化水平偏低,缺乏非农产业的从业技能,在市场就业中处于劣势。不少青壮年劳动力从事一些低报酬、临时性的工作,这并不能为其提供稳定的生活保障。对于那些年龄偏大、体力较弱,又无一技之长的农民来说,寻找工作就更为困难。而失地农民的就业又未纳入我国现行就业体系,培训制度不健全,影响了失地农民的长远发展。国家对此也没有同一的政策和措施,使得失地农民的就业更加困难。 (四)失地农民缺乏社会保障配套措施,就业存在后顾之忧。失地农民成为市民后,面临的不仅是身份和居住地的改变,他们的意识,生活、生产方式也要相应转变,在享受城市便利的同时,也要面对城市所带来的压力与风险。然而失去了土地保障后,城镇社会保障又没有马上跟进,失地农民缺乏生活保障,更加无法适应城市的生活,特别是在有限的征地补偿用完之后,这大大减弱了失地农民的寻职能力。 三、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对策 (一)建立积极扶持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制度,鼓励失地农民自主创业 1、实行集体可留用地制度,并给予经营自主权。根据征地总面积的大小,保留一定比例的村级留用地,以满足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需要。村级组织可以利用征地补偿费自主经营和开发留用地,发展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和服务行业,实现土地补偿费的保值和增值,从而吸纳更多的失地农民就近就业。 2、优化创业环境,降低创业门槛。对失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的, 税务、工商部门应优先办理营业执照,并对营业税、所得税等给予减免;开办资金有困难的,银行应提供专项小额贷款;经营所需场地、设施等有困难的,各有关方面应积极提供帮助、做好服务工作。 (二)改革征地补偿制度,确保农民在失去土地后有能力再创业 1、增加征地补偿内容,提高补偿标准。建议在征地补偿内容上,除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面附着物外,还要增加农民在30年内土地正常收益权损失、土地的潜在收益损失、土地增值的价格损失以及农民失去土地的各项间接损失等项目。 2、出台征地补偿分配条例,规范分配行为。各级政府应尽快出台土地征用补偿分配条例或细则: 严禁乡(镇) 政府截留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明确规定只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处置补偿费的权利;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必须通过民主决策程序分配补偿费。 (三)完善再就业培训机制,增强失地农民再就业竞争力 1、调查失地农民培训意向。成立工作小组,深入农村调查,采取召开村民组长会议、走访家庭等形式,了解失地农民的文化程度、职业技能和培训意向。以此作为选择培训结构和制度培训项目的依据。 2、确认培训机构,提高再就业培训实效。当地社保局通过实地考察和资质,按培训要求,确认委托培训机构。各培训机构根据当地市场需求,针对不同行业、工种、岗位,进行对口培训。为提高培训的针对性与实效,培训机构也可先与用人单位联系岗位,推行“先找岗、后培训、再就业”的模式。 (四)建立并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缓解就业压力 应逐步将失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1、养老保险方面,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政府承担部分可通过财政或从土地出让金中按比例列支,村集体承担部分可从土地补偿费中开支,共同纳入统筹账户。个人承担部分可从安置补助费中列支,建立个人账户。实行统账结合的模式。 2、医疗保险方面,建立包括社会医疗救助制度、新型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商业医疗保险在内的多形式、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 3、最低生活保障方面,把低于最低生活水平的失地农民列入到最低生活保障之内。保障费用由各级财政和镇、村集体经济等共同负担,鼓励社会捐助,多渠道筹集资金。 【参考文献】 [1]栾量海,张强.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状况、问题与对策――山东省威海市抽样调查研究[J].科学社会主义,2007(6). [2]马弛,张荣,彭霞.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研究[J].软科学,2004,18(6). [3]张媛媛,贺利军.城市化过程中对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再思考[J].社会科学家,2004(3).
范文三:农民就业问题浅探
农民就业问题浅探
摘要 :农民就业状态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状态 , 是改革发展成败的决定力量 , 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就业问题 , 就要为 农民就业创造条件 , 鼓励农民积极参加各类劳务输出组织开展的国 际劳务输出 , 同时要加快相关制度改革 , 营造有利的政策和制度环 境 , 政府及其他社会主体要向农民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服务。
关键词 :农民就业
农民就业问题是当前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 随着时代的发展 和社会流动的加剧 , 农民问题、农业问题都突出地表现在了农民就 业问题之上。就业问题 , 既是一个经济问题 , 又是一个社会问题 , 也 还是一个政治问题。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 , 有 8亿多农民 , 农民的就 业状态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状态。中国的特殊性很 大程度上是由极其庞大的农民群体来建构的 , 无论作为生产要素 , 还是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群体 , 对我国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所产 生的影响都是巨大的 , 是左右中国前进步伐的主要力量。如果这种 力量能转化为积极因素 , 则会产生巨大的推动力 ; 若是转化为消极 因素 , 那就会形成巨大的阻力。向哪个方向转化 , 决定于农民就业状 态 , 也就是取决于农民有什么样的就业环境、就业能力和就业机会。 笔者认为解决农民就业问题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 1. 进一步加大农民就业城市化进程 , 为农民就近就业创造条件 农民城市化的含义是农民同城市居民就业的平等化 , 它突破了千 百年来农民厮守家园和受传统体制观念的束缚和禁锢 , 使广大农民
范文四:农民就业问题
摘要:农民就业状态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状态,是改革发展成败的决定力量,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就业问题,就要为农民就业创造条件,鼓励农民积极参加各类劳务输出组织开展的国际劳务输出,同时要加快相关制度改革,营造有利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政府及其他社会主体要向农民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服务。
关键词:农民就业
农民就业问题是当前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流动的加剧,农民问题、农业问题都突出地表现在了农民就业问题之上。就业问题,既是一个经济问题,又是一个社会问题,也还是一个政治问题。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有8亿多农民,农民的就业状态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状态。中国的特殊性很大程度上是由极其庞大的农民群体来建构的,无论作为生产要素,还是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群体,对我国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所产生的影响都是巨大的,是左右中国前进步伐的主要力量。如果这种力量能转化为积极因素,则会产生巨大的推动力;若是转化为消极因素,那就会形成巨大的阻力。向哪个方向转化,决定于农民就业状态,也就是取决于农民有什么样的就业环境、就业能力和就业机会。笔者认为解决农民就业问题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加大农民就业城市化进程,为农民就近就业创造条件
农民城市化的含义是农民同城市居民就业的平等化,它突破了千百年来农民厮守家园和受传统体制观念的束缚和禁锢,使广大农民迈进了现代文明的城市生产和生活中,是我国由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型的必然过程。因此,政府应继续鼓励一部分有一技之长的农民进城就业。以前,有人认为农民进城就业会导致城市的容量膨胀,使城市盲目扩大,出现大城市病,应该发展小城镇,让更多的农民在小城镇就业。因此,一些城市制定了不利于农民进城就业的规定。这种做法不完全正确。因为,让农民进城就业是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城市化是中国农村发展的必由之路,小城镇只A能是城市化的过渡。所以,城市的发展不应该受到空间的限制,应该限制农业人口增长的速度;还有,城乡二元结构的户籍制度,也使得农民就业没有享受国民待遇。现在一些政策的出台对农民就业城市化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比如教育制度,户籍管理制度等。各级政府要转变政府的职能,加大对就业问题的宏观调控力度。政府要对用人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如劳动法)的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要坚决取缔雇佣童工现象,对进城就业的农民要给予同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如医疗保险等。政府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农民就业集中的区域营造进城就业农民的居住地,解决进城就业农民子女的上学问题。
2. 鼓励农民积极参加各类劳务输出组织开展的国际劳务输出,即农民在国外就业
在当前情况下,县乡应作为组织者收集政府发布的国外就业信息,了解国外招工单位的情况,同开展此项业务的中介组织进行合作。合作一定要签定合同,合同必须是广大农民真实意愿的表示,县乡要全面负责到国外就业农民的各项工作,如选好输出对象(条件是青壮年、身体健康、本人和家庭同意、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做好出发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报名、体检、教育),尤其是对输出对象要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外语和一定的技能。培训的方式主要有请进来,走出去。请进来就是把大专院校的教师请到村里,对农民进行集中培训。培训班的对象就是当地的适龄农民。这种培训的方式可以实现双赢:农民得知识,教师得民情。走出去就是村委会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农民到大专院校和有关企业参观学习,从而使农民能够开阔视野,更新观念,享受现代文明所创造的一切成果,实现跨越式发展。农民到国外就业所遇到的事关大局的问题应有中介组织解决。县乡作为农民的代理人应定期不定期了解中介组织的情况,
对其进行监督,确保农民就业的安全。在国外就业人数较多的情况下,要推举有办事能力和群众关系较好的人为负责人,负责带队和处理在国外遇到的一些小问题,解决不了的,应求助于我驻外使馆。
3. 加快相关制度改革,营造有利的政策和制度环境
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关键是要营造有利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我国农村劳动力数量众多,他们有着强烈的就业创业愿望,蕴藏着巨大的就业创业潜能。要进一步破除制约农民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营造鼓励农民干事业、帮助农民干成事业的良好环境,形成尊重农民劳动、尊重农民创业的浓厚氛围。要研究制定鼓励农民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建立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的服务网络,健全农民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有效消除他们就业创业的后顾之忧,使他们的贡献得到充分的肯定,使他们的劳动得到应有的尊重,使他们的付出得到合理的回报,充分调动农民就业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例如,进行就业制度的改革,把农业劳动力就业纳入国家统一的就业政策范畴;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将农民纳入社会保障制度,解除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改革土地使用制度,建立土地流转机制,加快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转包、出租、入股等流转活动,以利于土地的集中使用和规模经营,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进程。
4. 政府及其他社会主体要向农民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服务
政府在对待农民进城就业问题上不能搞形象工程,即利用行政权利组织农民进城就业,违背农民意愿。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就是提供优质服务,即建立就业信息网,为农民提供就业信息,搞好农民进城就业的服务保障工作,切实把政府的管理职能转变为服务职能。包括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规范企业招用工行为。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完善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落实最低工资制度,严厉查处拖欠克扣工资、随意延长工时、使用童工和劳动环境恶劣损害人身健康等问题。 总之,农民就业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大问题,是我们社会大局保持稳定的关键所在。
范文五:农民工就业问题
农民工就业问题研究
摘要:农民工是我国经济改革和制度变迁过程中产生的一个特殊群体。随着我国农民工数量的快速增长,他们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和经济建设中一支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从我国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到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无不体现了农民工这一群体的重要贡献。随着我国农民工在各个行业就业人数的不断增加,他们在就业方面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逐步凸显,已经开始逐步影响了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也从某种程度影响了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深入地分析我国农民工的就业状况,进而解决我国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对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促进我国经济的高速和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农民工 就业 社会保障
一.概念界定
(一)农民工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人口逐渐向城市转移已经成为历史的必然。由于受到中国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中国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呈现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路径,他们的职业是工人,但是身份却是农民,国内理论界把这个群体称之为“农民工”,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关于农民工的定义,学者们因为角度不同而各有说法。有学者认为农民工是指常年或大部分时间在城市劳动,但户籍仍然留在农村的一个社会群体,他们保留农村户籍,但不从事农业生产,在城市长期务工使得他们具备一定的工人阶级特征,也有学者认为农民工一般是指非城镇户口不从事农村生产经营而主要在第二、第三产业工作并赚取工资性收入的人员。
农民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农民工包括两部分人,一部分是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劳动力,一部分是外出进入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离土又离乡的农村劳动力;狭义的农民工主要是指后一部分人。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我国狭义农民工的数量为1.2亿人左右,广义农民工的数量大约为2亿人。 (二)新生代农民工
“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指80后、90后,这批人在农民工外出打工的1.5亿人里面占到60%,大约1个亿。他们出生以后就上学,上完学以后就进城打工,相对来讲,对农业、农村、土地、农民等不是那么熟悉。另一方面,他们渴望进入、融入城市社会,而城市在很多方面还没有完全做好接纳他们的准备。新生代农民工年龄18岁到25岁,以“三高一低”为特征:受教育程度高,职业期望值高,工作耐受力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低。 他们与父辈农民工相比,农业和农村气息逐渐变少,而是增加了更多的城市特征。他们寻求自我发展,渴望融入城市,有着较强烈的自我价值实现意识和强烈的创业冲动。
二.农民工就业现状
(一)地域分布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从输出地看,东部地区农民工11191万人,比上年增加401万人,增长
3.7%
,东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42.6%;中部地区农民工8256万人,比上年增加314万人,增长4.0%,中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1.4%;西部地区农民工6814万人,比上年增加268
万人,增长4.1%,西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26.0%。(如下图)
从外出农民工就业的地点看,在直辖市务工的占10%,在省会城市务工的占20.1%,在地级市务工的占34.9%,在县级市务工的占23.6%,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务工比重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在地市务工农民工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二)性别比例
分性别看,男性农民工占
66.4%,女性占33.6%;分年龄段看,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 16-20岁占4.9%, 21-30岁占31.9%,31-40岁占22.5%,41-50岁占25.6%,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5.1%。调查资料显示,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逐年下降,由2008年的70%下降到2012年的59.3%,农民工平均年龄也由34岁上升到37.3岁。
(三)就业产业、行业分布
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就业,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第一产业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逐渐下降,就业人数也在不断下降。第二产业比重稳定上升,就业人数也在逐步上升。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所需要的劳动力也越来越大,就业比例也在逐年上升,即将赶超农民在第一产业的就业比例。下表就是我国农民在2004-2010年在三大产业中的就业比例。
我国农民2004-2010年间在三个产业中的就业比例(%)
同样,在行业分布上,农民工依然集中于技术要求不高、就业门槛较低、人员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几乎散布于各行各业,包括工业,建筑业、交通运
输业、邮电通讯业、商饮业、服务业、文教卫生业等等,其中又以工业、建筑业、商饮业、服务业四大行业为主。
三.农民工就业存在的问题
(一)老一代农民工就业存在的问题
1.就业环境差,劳动强度大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就业分布和收入的调查报告显示,农民工的劳 动环境和工作条件比较恶劣,从事的工作普遍具有重、脏、苦、累、险的特征。 建筑业劳动是既重又危险的工作,而在第一线工作的大部分都是进城农民工。煤 矿、铁矿、金银矿是最危险的行业,煤矿瓦斯爆炸每年夺去数以千计人的生命, 可是80%以上在井下工作的都是农民工。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追求利润,让农民工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中工作,没有任何安全保障,农民工已经成为恶劣工作环境下职业病危害的重要群体。 2.就业待遇低,工资常拖欠
农民工出门挣钱不容易,他们脏、累、乱都不怕,他们最关心的就是工资问题。在经济上,农民工群体的工资收入普遍偏低。尽管如此,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还屡屡发生,因此,工资拖欠问题也往往成为引起农民工与企业冲突的重要因素,但更多的农民工所遇到的工资拖欠情况是非自愿的,甚至是被迫的。因为他们害怕丢了工作而不得不接受这种不公平待遇。外出受雇农民工,被雇主或单位拖欠工资的占0.5%,比上年下降了0.3个百分点。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占1.5%,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从近几年调查数据看,被雇主或单位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例逐年下降,解决和遏制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 3.社会保障缺失
(1)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状况改善不明显
外出受雇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占43.9%,与上年基本持平,从近几年调查数据看,外出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变化不大,没有明显的改善。分行业看,2012年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建筑业为75.1%,比上年上升1.5个百分点;制造业为48.8%,比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服务业为60.8%,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住宿餐饮业为62.4%,比上年下降2.2个百分点;批发零售业为59.9%,比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
(2)外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水平有所提高,但总体仍然较低
雇主或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比例分别为14.3%、24%、16.9%、8.4%和6.1%,分别比上年提高0.4、0.4、0.2、0.4和0.5个百分点。从近五年调查数据看,外出农民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参保率虽提高了4个百分点左右,但“五险”中参保率相对较高的工伤保险没有明显提高。
(二)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存在的问题
1.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技能素质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相适应
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具有活力的新生代农民工年轻力壮、文化程度高、学习能力强、应变能力强,更能适应城乡统筹发展对人力资源的新要求,其中掌握一定技能的农民工更适应经济结构转型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要。但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
分地区招工难现象凸显出劳动力供求的结构性矛盾,实质上反映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劳动力市场带来的新挑战。
2.新生代农民工的技能需求与现有职业技能培训不相适应
为了适应城市生活并且尽可能地融入到城市主流社会中,新生代农民工存在着接受技能教育培训的需求,而且这种需求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对劳动者文化技能要求的提高,正在变得更为明显和强烈。新生代农民工虽然在主观上已经明确意识到专业技能对他们在城市工作与生活的影响,也意识到他们自身发展的局限性,主观上有着对技能培训的强烈需求。但从总体上看还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需要。尤其是农民工培训主体多样化,但培训资源没得到有效整合,培训时间短、培训内容与生产实际脱节,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培训监管乏力,造成农民工培训质量低下、技能提升有限,不能满足企业对技术工人的迫切需要,造成人力资源市场“招工难”与“就业难”现象并存。
3.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期望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
作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宝贵的人力资源,由于成长的时代不同,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的认同感较高,在职业期望、物质和精神享受等方面都要明显地高于他们的父辈,导致他们过高估计自身条件,追求社会地位高、条件好、工资高的就业岗位,同时还要求享受生活,得到尊重,在文化、娱乐、健身等精神方面的需求不断增强。然而,新生代农民工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和职业本领,他们的职业期望与现实的就业市场需求不相适应,高不成低不就,无法在城市中实现真正立足。
二.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的对策 (一)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就业
政府和企业都应该采取积极的措施,广开农民工就业门路。政府应该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增强吸纳农民工就业的能力。发挥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对稳定就业的导向作用,尽可能提供较多的就业岗位。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要引导其与农民工开展集体协商,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组织培训等办法,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现有就业岗位。企业也应当履行社会责任,防止出现大规模集中裁员现象;在有关部门指导下,依托市场机制发展各类培训就业服务组织,多渠道推动农民工就业。
(二)利用自身经验与技术,努力创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抓紧制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具体政策措施,引导掌握了农民工一定技能、积累了一定资金的农民工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地方人民政府要在用地、收费、信息、工商登记、纳税服务等方面,降低创业门槛,给予农民工返乡创业更大的支持。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开辟农民工创业“绿色通道”。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金融服务工作,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产品支持力度,提供符合农民工返乡创业特点的金融产品,继续加大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推广力度。农民工返乡创业属于政府贴息的项目要按照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帮助其解决创业资金困难。
(三)加强职能能培训和职业教育
提高农民工的技能,加大对农民工培训的投入,改进培训方式,扩大培训效果。各有关部门和教育培训机构要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星火科技培训、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的实施工作。要围绕市场需求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提高农民工择业竞争能力;围绕产业结
分地区招工难现象凸显出劳动力供求的结构性矛盾,实质上反映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劳动力市场带来的新挑战。
2.新生代农民工的技能需求与现有职业技能培训不相适应
为了适应城市生活并且尽可能地融入到城市主流社会中,新生代农民工存在着接受技能教育培训的需求,而且这种需求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对劳动者文化技能要求的提高,正在变得更为明显和强烈。新生代农民工虽然在主观上已经明确意识到专业技能对他们在城市工作与生活的影响,也意识到他们自身发展的局限性,主观上有着对技能培训的强烈需求。但从总体上看还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需要。尤其是农民工培训主体多样化,但培训资源没得到有效整合,培训时间短、培训内容与生产实际脱节,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培训监管乏力,造成农民工培训质量低下、技能提升有限,不能满足企业对技术工人的迫切需要,造成人力资源市场“招工难”与“就业难”现象并存。
3.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期望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
作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宝贵的人力资源,由于成长的时代不同,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的认同感较高,在职业期望、物质和精神享受等方面都要明显地高于他们的父辈,导致他们过高估计自身条件,追求社会地位高、条件好、工资高的就业岗位,同时还要求享受生活,得到尊重,在文化、娱乐、健身等精神方面的需求不断增强。然而,新生代农民工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和职业本领,他们的职业期望与现实的就业市场需求不相适应,高不成低不就,无法在城市中实现真正立足。
二.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的对策 (一)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就业
政府和企业都应该采取积极的措施,广开农民工就业门路。政府应该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增强吸纳农民工就业的能力。发挥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对稳定就业的导向作用,尽可能提供较多的就业岗位。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要引导其与农民工开展集体协商,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组织培训等办法,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现有就业岗位。企业也应当履行社会责任,防止出现大规模集中裁员现象;在有关部门指导下,依托市场机制发展各类培训就业服务组织,多渠道推动农民工就业。
(二)利用自身经验与技术,努力创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抓紧制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具体政策措施,引导掌握了农民工一定技能、积累了一定资金的农民工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地方人民政府要在用地、收费、信息、工商登记、纳税服务等方面,降低创业门槛,给予农民工返乡创业更大的支持。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开辟农民工创业“绿色通道”。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金融服务工作,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产品支持力度,提供符合农民工返乡创业特点的金融产品,继续加大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推广力度。农民工返乡创业属于政府贴息的项目要按照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帮助其解决创业资金困难。
(三)加强职能能培训和职业教育
提高农民工的技能,加大对农民工培训的投入,改进培训方式,扩大培训效果。各有关部门和教育培训机构要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星火科技培训、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的实施工作。要围绕市场需求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提高农民工择业竞争能力;围绕产业结
构调整和企业技术改造新开工项目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的适应能力;围绕回乡创业组织开展创业培训。
(四)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努力创造有利于农民工稳定就业的良好环境,维护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政府应该制定法律来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强工资保证金账户管理,强化工资支付监控,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和及时处理因欠薪问题导致的各种突发事件。建立劳动保障、建设、公安、工商、金融、工会等有关部门对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联动防控机制,及时掌握企业拖欠工资的情况。同时农民工自己也要懂得用合法有效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五)做好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农民工是我国经济改革和制度变迁过程中产生的一个特殊群体,所以要按照国家政策,认真做好返乡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对在输入地受工伤的农民工,农民工输出地劳动保障部门要主动与农民工输入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协调,保障返乡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建立健全农民工公共服务体系,做好对农民工的各项公共服务。及时妥善安排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要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并享受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有关待遇,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解决其看病就医问题。加强返乡农民工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及时做好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的衔接,做好农民工返乡的管理服务工作。
结束语:农民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产生的特殊群体,在二元结构还没有被根本突破的现阶段,农民工是联系城市和农村的纽带,他们不仅为我国城镇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也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促进了改革的深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所以加快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对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推动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刘艳.农民工就业困境原因及对策探析.[J]集体经济2009(8).
【2】黄晓梅.我国农民工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探析[J].湖北社会科学.2009(10).
【3】杨春华.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思考[J].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10 第 3 期
【4】韩 俊.调查中国农村[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9 年 04 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