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增值税明细科目
应缴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9个明细科目 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设置
(一)在“借方”反映的明细账
1、进项税额
三级科目“进项税额”核算的内容是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对于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色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已交税金
三级科目“已交税金”核算企业当月上缴本月增值税额。
3、减免税款
三级科目“减免税款”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三级科目“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反映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5、转出未交增值税
三级科目“转出未交增值税”核算企业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二)在“贷方”反映的明细账
1、销项税额
三级科目“销项税额”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出口退税
三级科目“出口退税”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缴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3、进项税额转出
三级科目“进项税额转出”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按税法规定,对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税额的部分,应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同时,贷记本科目。
4、转出多交增值税
三级科目“转出多交增值税”用来核算一般纳税人企业月终转出多缴的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借方余额时,根据当前预缴税款与余额比较,按照较小金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本科目。
以下举例说明:
某一般纳税人企业,当期进项税额为30万元,销项税额为80万元,已经预缴的税额为30万元,则月末企业如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额为80-30=50(万元),已经预缴了30万元,应当再补缴税款50-30=20(万
元)。所以,应当转出未交增值税20万元。即: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设置
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销售收入的核算与一般纳税人相同,也是不含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其应纳增值税额也要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所不同的是,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需要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贷方设置若干专栏。
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已缴的增值税额,贷方发生额反映应缴增值税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的增值税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缴纳的增值税额。
范文二:增值税明细科目
“应交税费”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即本科目的范围比以前的“应交税金”要更广,不仅包括大多的税款核算,还包括例如矿产资源补偿费、保险企业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指保险机构为了有足够的能力应付可能发生的巨额赔款,从年终结余中所专门提存的后备基金)、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前的会计核算不统一,有的企业在应交税金中核算,有的企业在其他应付款中核算)等,也统一通过本科目核算;
企业不需要预计应缴数所缴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一)“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共设9个明细子目,其中借方5个(下面所述的1-5),贷方4个(下面所述的6-9),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1)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期未留抵税冲减欠税时,也是用红字冲减进项税,这是一个特殊的会计处理。
【例题·】某企业3月初购买原材料,支付不含税价为1000元、增值税额为170元,取得专用发票,并通过认证,3月15日发现10%的材料有问题,现退回销售方(已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了相应的退货证明,并在当日办好退货手续,并收到退货款现金117元)。 那么该企业3月初购入材料时的分录是:
借:原材料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 贷:银行存款 1170 3月15日退货的分录
借:原材料 -100(1000×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170×10%)
借:库存现金 117
2.“已交税金”专栏,核算企业当月预缴本月增值税额。本科目适用于一个月内分次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主要适用于纳税期限低于1个月的纳税人,例如1天,3天,5天或者10天为一个纳税期限的增值税纳税人。
【例题·】某企业每5天预缴一次增值税,每次预缴50000元。做预缴时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提示:“已交税金”子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将与第9个明细子目“转出多交增值税”密切相关,直接影响到下月可申请退回税款的确定
3.“减免税款”专栏,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例题】某企业生产并销售某类享受国家直接减免增值税优惠的产品,本期销售收入10000元,该产品适用的税率是17%,则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1700 贷:营业外收入 1700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反映生产企业出口产品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的税额;这个子目实际反映的是出口产品的进项税“抵”了多少内销产品的销项税的一个参考数据,不是国税局要实际退的现金;
该科目金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即第7个子专栏“出口退税”的金额)减去“当期(实际)应退税额”[这个数据计入“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子目中] 其中:
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产品离岸价×国家规定的该产品出口退税率
“当期(实际)应退税额”=当期期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方余额与计算出的“当期免抵退税额”的金额相比较,谁小取谁;
如果当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要实际缴税,就没有实际要退的税款了,这时,“当期(实际)应退税额”等于零;“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就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即第7个子专栏“出口退税”)。
【例题·】某企业外销产品离岸价人民币10000元,退税率13%。请按下面提示的三种情况分别做会计处理。
(1)期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余额为借方1500元;
(2)期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余额为借方1000元: (3)期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余额为贷方1000元。 处理思路: 1.先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10000×13%=1300(元)
2.分别三种情况判断“当期(实际)应退税额”是多少:
(1)期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余额为借方1500元,大于计算出的“当期免抵退税额”(1300元),按谁小取谁的原则,故取1300元,则“当期(实际)应退税额”是1300元,那么“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实际)应退税额”=1300-1300=0,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1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300
注:因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子栏目的金额是零,我们正式写答案时,一般会把这个子栏目删除: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13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300
(2)期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余额为借方1000元,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 (1300元),按谁小取谁的原则,故取1000元,则“当期(实际)应退税额”是1000,那么“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数据=“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实际)应退税额”=1300-1000=300(元),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3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300
(3)期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余额为贷方1000元;因为是贷方余额,说明企业本月还需要缴税,而不是退税,“当期(实际)应退税额”等于零,那么“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数据=“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实际)应退税额”=1300-0=1300,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13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300
正式答题时应当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13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300
5.“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核算企业月终转出应缴来缴的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例题】某企业增值税账户贷方各栏合计为3000元,借方各栏的合计为1000元,月末形成的贷方余额2000元,则账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00(3000-1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00 下月实际计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00
贷:银行存款、现金等 2000
6.“销项税额”专栏 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时确定销项税;注意退回的已销货物应冲减的销项税只能在贷方用红字冲。
【例题】原销售的不含税价值为10000元,销项税额为1700元的货物被退回,已经按税法规定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退回时的会计处理为: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7.“出口退税”专栏,反映出企业享受的“抵税和实际退税”的合计数,在金额上等于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出口退税率,教材中有一个小错误要修改一下,即实际要退回的税款应该计入“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中。
8.“进项税额转出”专栏,大体分以下几个方面:
①外购货物改变用途但不离开企业,作进项税额转出;
②外购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不能再形成销项,其损失应为不含税价
和原进项税,也要作进项税额转出。
③出口货物的征、退税率差额,用蓝字计入该栏目;如果企业出口货物使用了免税货物,因为这部分的收入不作为出口退税的基数,故它也不能做为进项税转出的基数;或者出口企业按CIF(到岸价)作为出口销售收入,那么,其在支付国外的运费、保费、佣金时,要红字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相应的,也要冲减原先多转出的进项税。这二种情况下,要红字冲减“进项税转出”。
9.“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注意只对多预缴的税转出;即只有在“已交税金”本月的实际发生额,且“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未有“借方余额”的情况下适用,而且原则还是谁小取小。
【例题】某企业每10天纳一次税,当月预缴税款20万元,月末,“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余额数据有以下三种情况,请分别说明企业期未该如何处理
(1)期未余额数据是借方25万
(2)期未余额数据是借方10万
(3)期未余额数据是贷方5万
分析:
1.当月有预缴税款20万,期未余额数据是借方25万时,20万小于25万,故实际退20万,处理完这20万后,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为5万,这是当期进项税大于销项税而产生的,这时只能留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方继续抵扣,就不能向国税局申请退回了,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20万
2.当月有预缴税款20万,期未余额数据是借方10万时,10万小于20万,故实际退10万,处理完毕,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余额为零,这种情况说明本期预缴的20万中,有10万是真正要缴给国税局,另外的10万是多缴的,故退回,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万
3.期未余额数据在贷方5万,说明企业原先预缴的20万还不够,还要补缴5万的税款给国税局,分录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5万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万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核算很简单,没有这么多明细子目,直接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反映计提和缴纳的情况(计提在贷方,缴纳在借方),这里要注意,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是价税合计收款的,故要用含税价÷(1+征收率)折算成不含税价,然后以此不含税价乘以征收率就是应纳税额;同时注意,08年底前,商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是4%,非商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是6%;自2009年1月1日起,不区分商业,非商业,统一是3%,
【例题】某商业小规模纳税人,08年12月零售收入10400元,则应纳税额:10400÷(1+4%)×4%=400(元);09年1月零售收入10300元,则应纳税额:10300÷(1+3%)×3%=300(元)。
08年12月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0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10400÷(1+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400 (10000×4%)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400 贷:银行存款 400
09年1月的会计分录借贷方是一致的,只是将上述分录中的400元改为300元即可。
(二)“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本科目是“应交税费”下的二级子目,与“应交增值税”是平级的,是上面提到了9个子目更高一级的科目。
本科目的核算也相对简单,主要有以下二个分录:
1.月底应缴未缴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一一未交增值税
2.企业如果本月有预缴的税款,同时应交增值税科目有借方余额,则要按我们前面提供的方式,转出多交的增值税到未交增值税借方,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借:应交税费一一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国税发[2004]112号文件将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的会计处理:
1.会计分录是标准的,即:
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红字贷记“应交税费一一未交增值税”科目。
注:红字就是在数据上打个方框,或者在数据前加负数都行。
2.数据的确定,还是谁小取谁:欠税额与期未留抵税额比较,谁更小就抵谁。
【例题】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2008年8月欠缴增值税10万元,9月未有留抵税额,这时分二种情况处理:
1.有留抵税额8万元,与欠税比,谁更小?对,8万更少,故抵减欠税金额为8万,相应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80000
尚欠国税局2万元,如果10月及以后又产生了留抵税额,再来抵欠税。
2.有留抵税额12万,与欠税比,谁更小?对,10万更少,故抵减欠税金额为10万,相应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000
所以,理解这个政策时,其实把握二点就很简单了:1.分录是固定的,红字冲减进项税和未交增值税;2.金额要取更小的,谁更小就取谁。
【总结】
1.出口退税中,是当期免抵退税额与“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比较,谁小就实际退税;
2.退回多预缴的税款,也是用“已交税金”与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比较,谁小就退多少税;
3.留抵税冲减欠税,用欠税与“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留抵税)比较,谁更小就用这个金额冲减欠税额。
(三)“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对其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后凡涉及增值税涉税账务调整的,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出本账户的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处理之后,本账户无余额。
注意:
1.只有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检查才能用这个科目,中介机构或者企业自查的问题不能用这个科目,按正常的进项税,销项税,进项税转出等科目核算,对小规模纳税人的检查也不用这个科目;
2.查补的税款要单独缴纳,不能用当期的进项税冲减。
【例题】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经主管国税局检查,发现上月购进的甲材料发生了非正常损失,企业仅以账面金额10000元(不含税价格)结转至“营业外支出”科目中核算。税务机关要求该外商投资企业在本月调账并于5月31日前补交税款入库(不考虑滞纳金和罚款)。
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170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1700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17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700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700
贷:银行存款 1700
范文三:增值税明细科目
应交增值税的9个明细科目
应交增值税”科目是最复杂的一个应交税费科目,具体说明如下:
“应交增值税”分为“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费”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缴或尚未抵扣的税金。
为了更清楚地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缴、已缴和未缴的情况,在该科目下,应设置下列明细科目: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在现行税制下,“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贷方增加了很多经济内容,借方既要反映进项税额。又要反映预缴的税金;贷方既要反映销项税额,又要反映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情况。“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增加核算内容后,如果仍沿用三栏式账户,很难完整反映企业增值税的抵扣、缴纳、退税等情况。因此,在账户设置上采用了多栏式账户的方式,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中的借方和贷方各设了若干个三级科目加以反映。
1(“进项税额”,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已交税费”,核算企业当月缴纳本月增值税额。
3(“减免税款”,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反映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应免抵税额的计算确定有两种方法:
第一种是在取得国税机关《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后进行免抵和退税的会计处理。即按批准数进行会计处理。按《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批准的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第二种是出口企业进行退税申报时,按退税申报数进行会计处理。根据当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的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5(“转出未交增值税”,核算企业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6(“销项税额”,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现行出口退税政策规定,实行先征后返的生产企业,除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外,出口货物离岸价视同内销先征税,出口单证收齐后再以离岸价为依据按规定退税率申报退税,在出口销售行为发生后,按规定征税率计算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同时按规定退税率计算的出口退税借记“应收补贴款”科目。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的不得抵扣税额借记“出口产品销售成本”科目;实行“免、抵、退”税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销售收入不计征销项税额,对经审核确认不予退税的货物,应按规定征税率计征销项税额。
7(“出口退税”,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缴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出口企业当期按规定应退税额,应免抵税额后,借记“应收账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科目。贷记本科目。
8(“进项税额转出”,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按税法规定。对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税额的部分,应在借记“产品销售成本”科目的同时,贷记本科目。企业在核算出口货物免税收入的同时,对出口货物免税收入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出的“不得抵扣税额”,借记“产品销售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当月“不得抵扣税额”累计发生额应与本月免税申报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税明细申报表》中“不得抵扣税额”合计数一致。出口企业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后,按证明上注明的“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用红字贷记本科目,同时以红字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生产企业发生国外运费、保险、佣金费用支付时,按出口货物征退税率之差分摊计算,并冲减“不得抵扣税额”。用红字贷记本科目,同时以红字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9(“转出多交增值税”,核算一般纳税人月终转出多缴的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借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本科目。对按批准数进行会计处理的,本科目月末转出数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对按退税申报数进行会计处理的,本科目月末转出数为计算“免、抵、退”税公式计算的“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上述三级明细科目,前5项在借方登记、后4项在贷方登记。即“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四个三级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贷方。
另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销售收入的核算与一般纳税人相同,也是不含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其应纳增值税额,也要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只是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需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贷方设置若干三级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已缴的增值税额,贷方发生额反映应缴增值税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的增值税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缴纳的增值税额。
应交税费下增值税的明细科目小结
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
(一)应交增值税:(9个)
借方: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方: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
1、进项税额:购入,接受应税劳务时,用蓝字登记借方;退回时,就红字登记借方,只能出现在借方。
2、已交税金;用于当月缴纳本月增值税
预交时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3、减免税款:直接减免的增值税时:
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核算按规定应免抵的税额。两种方式,一种按批准数,一种按申请数。
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转出未交增值税: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
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销项税额:只能记贷方,销售时用蓝字,退回时用红字。
7、出口退税: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用蓝字,发生退货时用红字。 出口企业当期按规定应退税额、应免抵税额后,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就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就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8、进项税额转出:
(1)货物因管理不善非正常损失造成的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在产品、产成品、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出口货物不得抵免税额的部分,免税收入征退税率之差计算得出。当月“不得抵扣税额”累计发生额
应与本月免税申报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税明细申报表》中“不得抵扣税额”合计数一致。
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同时,“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用红字做相同的分录。 生产企业发生国外运费,保险,佣金费用支付时,按出口货物征退税率之差分摊计算,用红字做上述相同
分录。
9、转出多交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二)、未交增值税:未终进转入的应缴未缴增值税额;按征收率计算出的应纳税款;转入多缴的增值税。
月终,转入应缴未缴增值税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月终,转入多缴的增值税时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纳税人既欠缴增值税,又有增值税留抵税额的:
1、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庆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
2、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时,会计处理:
(1)、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期末留抵税额抵税额红字: 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红字)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若增值税欠税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做上述相同分录。
(三)、增值税检查调整:税务机关对其检查时使用。
借方记: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 贷方记: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 调整过程中与增值税有关的账户用“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替代。
范文四: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
1.“已交税金”专栏,核算企业当月预缴本月增值税额。本科目适用于一个月内分次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主要适用于纳税期限低于1个月的纳税人,例如1天,3天,5天或者10天为一个纳税期限的增值税纳税人。
【例题·】某企业每5天预缴一次增值税,每次预缴50000元。做预缴时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提示:“已交税金”子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将与第9个明细子目“转出多交增值税”密切相关,直接影响到下月可申请退回税款的确定。
2.“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注意只对多预缴的税转出;即只有在“已交税金”本月的实际发生额,且“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未有“借方余额”的情况下适用,而且原则还是谁小取小。
如:某企业每10天纳一次税,当月预缴税款20万元,月末,“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余额数据有以下三种情况,请分别说明企业期未该如何处理
(1)期未余额数据是借方25万
(2)期未余额数据是借方10万
(3)期未余额数据是贷方5万
1.当月有预缴税款20万,期未余额数据是借方25万时,20万小于25万,故实际退20万,处理完这20万后,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为5万,这是当期进项税大于销项税而产生的,这时只能留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方继续抵扣,就不能向国税局申请退回了,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20万
2.当月有预缴税款20万,期未余额数据是借方10万时,10万小于20万,故实际退10万,处理完毕,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余额为零,这种情况说明本期预缴的20万中,有10万是真正要缴给国税局,另外的10万是多缴的,故退回,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万
3.期未余额数据在贷方5万,说明企业原先预缴的20万还不够,还要补缴5万的税款给国税局,分录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5万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万
范文五:增值税明细科目应用
增值税明细科目应用
1、待认证进项
反映企业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当月未进行网上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示的进项税额,前题是该增值税发票已入帐,但入帐当月未进行网上认证。 本明细也可以改为“未认证进项”。
分录为:
借:相关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
贷: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现金
附件: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进仓单、银行付款单。
待以后月份认证通过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
2、待抵扣进项
反映实行辅导期的商贸企业,在辅导期当月已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或在辅导期当月已采集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因实行辅导期的商贸企业当月认证发票的进项税额不能在认证月份的所属期抵扣,要待税务稽核通知书到的当月申报期进行申报抵扣。
前题是已取得并认证增值税进项发票,或已取得并采集上传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信息。
分录为:
借:相关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
贷: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现金//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 附件: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进仓单、银行付款单。
3、进项税额
正式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经认证后于认证当月所属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实行辅导期管理的商贸企业,在取得稽核通知书的当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正式一般纳税人内销货物取得的已认证进项发票,如未在认证所属期申报抵扣,则不能计入本明细,如税务同意重新在当月申报抵扣,则可以计入本明细,如同意在以后期间申报,则计入“待抵扣进项”明细,如税务不同意重新申报,或不同意在以后申报期申报,则视同放弃抵扣,则应计入相应的存货成本或相关项目。
分录为:
借:相关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现金/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待抵扣进项) 附件: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进仓单、银行付款单。
对于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单独设置“固定资产进项”明细科目反映,如不单独设置,则应在做赁证时摘要注明,因为抵扣固定资产进项会降低增值税税负,而税务机关通常以税负高低作为企业税收遵从度的考核指标。
同时,对运费进项、进口进项、低税率进项在做赁证时亦应摘要注明,这样可方便以后税务检查分类。
4、视同内销进项
此明细只在外贸进出口公司使用,指外贸企业(进出口公司)出口货物,出现视同内销事项,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如因单证不齐则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视同内销进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进项) 也可以在借方用红字反映
附件:“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单票对应情况表”、“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进项税额抵扣申请表”复印件。
并摘要注明申报抵扣月份
如系出口零退税货物,则收到进项发票并认证时:
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视同内销进项)
货:应付帐款/银行存款/应收票据
附件: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付款单、标据收据、进仓单等
并摘要注明申报抵扣月份
出口零退税货物,也可以单设“零退税进项”明细。
5、出口进项
外贸企业(进出口公司)出口货物,取得并认证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进项税额。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其取得的进项发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认证,并申办出口退税,超期认证和超期申报出口退税都不能办理退税,且还要按视同内销征税。
出口企业未认证进项发票当月做帐,其进项税额记入“待认证进项”。 分录:
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进项)
贷: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现金/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
其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也可以在借方用红字代替。 附件: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进仓单、银行付款单。
6、待转出进项
企业取得的按规定不能抵扣的进项发票或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进项发票,因不小心认证并抵扣了进项税额,本该作进项税额转出申报,但认证抵扣当月未及时做进项转出申报,而暂挂的应在以后申报期作进项税额转出申报的进项税额。 本明细也可以改为“应转出进项”。
抵扣时:
借:相应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相应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转出进项)
附件: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进仓单、银行付款单。
转出申报月: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转出进项) (也可用贷方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7、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购进存货、固定资产等发生不能抵扣的事项(免税货物用//非应税项目用、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未经认证已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等),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申报转出的进项税额。
申报转出期:
借:管理费用(财产损失/福利/业务招待费)//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出口不予免退税额)、固定资产(此指不能抵扣进项的固定资产)//以前年度损溢调整//未分配利润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已交税金
指按增值税申报表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或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因增票预缴的增值税,及因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的增值税。
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现金
附件:增值税税单/付款单证(可能税单就是付款单证)
9、销项税额
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按照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上体现的税额就是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适用税率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适用税率)×增值税适用税率 分录:
借:应收帐款/银行存款/现金/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附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记帐联/收款单证/票据复印件及收据
10、视同内销销项
简称出口销项,指工商企业出口货物,发生视同内销事项,而用出口销售额计算确认的销项税额,其计算公式: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币折合人民币金额÷(1+增值税适用税率)】×增值税适用税率。
与销项税额的区别:一个是内销,一个是外销,内销一般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而出口视同内销不开具增值税发票,只开具出口发票。
因单证不齐做分录:
本年出口: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视同内销收入)
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视同内销销项)
上年出口:
借:以前年度损溢调整(或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视同内销销项)
附件:出口货物应补税额计算表复印件
因出口零退税货物,于出口时做分录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视同内销收入)
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视同内销销项)
附件:出口报关单、出口发票、出口合同(非必备)
与工商企业做出口收入的赁证附件相同。
11、减免税额
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不含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即征即退的增值税额。
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补帖收入
金额与增傎税申报表主表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月数相同
12、出口退税
指自营出口工业企业按免抵退税办法计算的退税额,具体见上月“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24栏(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月增值税申报表主表第15栏(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和外贸公司按进项发票上体现的金额和对应的退税率计算的应退税额。
发生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附件:“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或“增值税申报表主表”复印件
13、出口不予免退税额
公式为:出口销售额乘退税率差=出口货物离岸价外币金额×月初汇率×(征税率-退税率);
也有人把此理解为“出口销项”。
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不予免退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不予免退税额)
本明细月度发生额为:当月∑【货物出口外币金额×月初汇率×(征税率-退税率)】,月度合计数与月度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相同。
附件:出口成本计算表,或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复印件
工业企业因单证不齐发生视同销售事项,应找回原转出的进项
如本年出口,则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不予免退税额) 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不予免退税额) 红字
如上年出口,则分录:
借:发年度损溢调整(或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不予免退税额) 红字
14、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反映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指的是“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25栏(当期免抵税额) 的当期数字。
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附件:“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复印件
15、未交增值税
由应交增值税各明细科目结转为零后赁证上体现的差额数转入本科目借贷方,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留抵的进项,贷方余额反映期末应交未交的增税额。
目前的教科书上有使用:“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两个三级明细科目,作者认为这两个三级明细科目不好理解,使用起来比较麻烦,反而会让初学者感到云里雾里,找不着北,且不使用也不会对增值税核算结果产生偏差(各位可试试看有没有偏差),故使用了也没有多大意义,建议不要使用。
“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这个明细科目,实际反映的是内销货物本来应该交的增值税,用减少出口退税的办法来代替,即用少退替代多交,从这个角度来说,使用这个科目有建设意义。
但从实际运用来看,如果帐务上不使用“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这个明细科目,也不会对增值税核算结果产生偏差,且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完全可以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25栏(当期免抵税额) 的数字代替,对于这个明细科目,我认为可有可无。
有的教科书上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单设一个“未交增值税”二级明细科目,而不在“应交增值税”中设三级明细“未交增值税”,我认为也是可以的。
但既然都是为了核算反映增值税,就没必要另起一个炉灶,在二级明细“应交增值税”中设三级明细“未交增值税”,这样二级明细“应交增值税”下设明细的的期末借贷余额结转或相互抵消后的汇总二级余额,反而更能反映企业期末的“应交增值税(即未交增值税)”。
故“未交增值税”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下设三级明细,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二级明细更为科学实用。
应交增值税15个明细科目,发生时在借方的有8个:待认证进项、待抵扣进项、进项税额、视同内销进项、出口进项、已交税金、减免税额、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发生时在贷方的有6个:待转出进项、进项税额转出、销项税额、视同内销销项、出口退税、出口不予免退税额;发生时在借贷方都可能有的明细是“未交增值税”
上述明细科目中的进项税额、视同内销进项、出口进项、已交税金、减免税额、出口抵减内销进项、进项税额转出、销项税额、视同内销销项、出口退税、出口不予免退税共11个明细科目,各期如往相反方向全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后,各明细科目没有余额,此时“未交增值税”的期末借方余额即为增值税申报表上的期末留抵税额,期末贷方余额即为增值税申报表上的本期应纳税额。
上述11个明细科目可以每月结转一次,也可以平时不结转,在年末时再统一结转。但平时会计帐面数应与增值税申报表上的数据相互比对,这个比对指的是当期数的比对和累计数的比对。
但单纯的外贸出口企业,其增值税申报表上不存在期末留抵和应纳税额的问题,此时各明细科目结转后,不会有余额计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对于外贸进出口公司,可以按月结转,也可以按退税笔数分次结转,除简单的人还可以按年结转,关键得看您怎么去把握。
单纯外贸出口结转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不予免退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进项)
单纯外贸出口公司结转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各明细没有余额。 对于待认证进项、待抵扣进项、待转出进项,这三个三级明细,只有在业务发生时才能结转,而且也不能结转至“未交增值税”明细。
上述15个明细科目,并非所有的企业都能全部用上,比如内销企业用的就比较少,单纯的外贸进出口公司用得也比较少,有的明细科目在一些企业永远也没有使用的机会。
企业可根据自身业务情况选择性使用上述明细科目。
杨德松2008年12月于厦门
yds2688@sina.com
附:增值税相关知识:
第二部份 增值税纳税人
一、小规模纳税人
对于新办的增值税应税企业,如果企业不主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在未达到一般纳锐人销售规模时,以小规模纳税人对待,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实行增值税进项抵扣,目前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
二、一般纳税人
(一)、一般纳税人资格
新办增值税应税企业,在未取得销售收入前,可到主管的国税机关进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在进行认定时,需按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税务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对企业进行实地查验,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进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而对符合条件的内销商贸企业先实行辅导期管理。
小规模纳税人在连续12个月内的月份中,其累计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标准,应在其连续月份销售额达到标准销售额的次月,向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机关在小规模纳税人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销售额时,一般会通知小规模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去申请),经申请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如达到认定标准,经税务机关通知,而未在规定期限内去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则会被税务机关强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这种情况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并按增值税适用税率为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实务中很少有被强制认定为不让抵扣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即使有这种情况发生,企业也不会就范,顶多就是关门重办,或到别的另起炉灶而已,所以税法上的这个条款,无论对企业还是对执法管理都没有建设意义,反而造成现有资源的浪费或税源的流失,不利于培植税源和创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一般纳税人实行增值税进项抵扣制度,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增值税发票开单之日起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网上认证(目前是180天),并按规定进行
增值税申报,超期不能进行网上认证,也就无法进行申报抵扣。
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必须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开单之日起的期限内进行网上采集(目前是180天),并进行增值税申报抵扣,超期无法采集,也就不能申报抵扣。
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后,由于特殊原因办理退关作业,原有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已采集抵扣,则应于退关作业后,先在国税申报增值税进项转出(非应税项目用),再向国税主管机关申请开具进口增值税进项转出证明,并赁此证明向海关申请退还原进口时已交增值税;如原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未采集抵扣,则直接向国税主管机关申请开具进口增值税未抵扣证明,并赁此证明向海关申请退还原进口时已交的增值税。祥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
一般纳税人分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和正式一般纳税人,经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的工业企业、外贸进出口公司和实行辅导期转正的一般纳税人是正式的一般纳税人。
三、企业分类
(一)、商业企业:
1、内销商贸企业、
(1)、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对内销商贸企业在未取得营业收入前,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通常实行辅导期管理制度,对实行辅导期管理的商贸企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申报管理,即当月认证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当月不能抵扣,要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将认证信息上传至国家税务总局进行比对,比对无误的信息由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然后纳税人收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比对无误的信息结果后方可抵扣。
在辅导期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实行先采集,经稽核比对通过后才能抵扣进项税额。
在辅导期认证的进项,填报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24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
比对结果(稽核通知书)一般在认证或采集的1至2月到 达,企业应在稽核通知书到达的当月申报期(申报期比所属期晚1个月)申报抵扣,填入附表二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2)、正式一般纳税人:
正式一般纳税人(此指内销商贸企业)当月认证的进项,必须在认证月份的所属期(即认证月份月后第一个申报期)申报抵扣,如当月认证的进项未在认证月份的所属期申报抵扣,则视同放弃抵扣,不能在以后的申报期抵扣。
当月认证的进项,内销企业在申报时填在附表二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附表二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2、进出口企业
进口企业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在申报抵扣时,填列在附表二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附表二第4栏(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并同时上传采集信息。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必须在出口退税规定的期限内取得并认证进项
发票,外贸出口企业当月认证的进项,必须在认证的当月所属期(即认证月份的月后第一个申报期)申报,数字填列在附表二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第24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
外贸公司出口货物认证的进项在主表上不用反映。
出口货物的销售额要在增值税主表和附表一上反映,申报所属期以报关单出口月份为准,在填报出口收入时,填在附表一第16栏(开具普通发票“免税货物”),和主表第9栏(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第8栏【(四)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按时进行出口退税申报,货物出口后,应在出口退税规定的期限内收集相关单证,到退税部门办理出口退税。
出口发票开具日期通常应和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相一致,至少开具月份一定要一致。
(2)、外贸出口货物发生视同内销事项:
祥见(国税函[2008]265号)《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关于视同内销,各地有出台不同的具体申报作业流程及表单,要特别注意。厦门市请参照厦国税函[2008]59号文。
此条要特别小心,当心未申报被补税收滞纳金。
(3)、出口企业兼营内销业务,其内销货物进项认证抵扣操作,比照内销商贸企业处理,必须在认证的当月所属期(即认证月份的月后第一个申报期)申报抵扣,如需认证但未申报抵扣,则视同放弃抵扣,企业会亏税。
3、工业企业:
工业企业购进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包装物、发生可抵扣制造费用(制造费用中的机物料消耗、低耗品、外加工费、水电气费、燃料费、包装材料、劳保用品、维修费等)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认证后可于认证月份所属期申报抵扣。
工业企业生产所需的固定资产(指机器设备、办公家具、电子设备、货物运输车辆(不含征消费税的小轿车摩托车),在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认证后可于认证月份所属期申报抵扣。
企业自有车辆(或租用车辆)发生的汽油柴油费维修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认证抵扣。内销商贸企业可比照。
企业期间费用中列支办公费、低耗品、维修费、运费、水电费时,其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发票,经认证后可以抵扣。(适用内销商贸企业)
企业期间费用中列支用于员工的福利支出(如食品、发放日用品等),其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发票,不能抵扣。
工业企业购进的福利性固定资产(如福利用冰箱、风扇、空调、音响、取暖设备、中央空调系统、食堂用固定资产)取得的进项发票,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上述抵扣办法对内销商贸企业也适用
(1)内销工业企业
其取得的符合条件的进项发票可以抵扣,按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缴纳增值税。
(2)、出口型工业企业:
出口型工业企业在这里指产品完全自营出口的工业企业,不包括产品委托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的工业企业,对产品委托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的工业企业,视同内销工业企业核算增值税业务。
对自营出口的工业企业,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企业首先要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海关注册证、外汇登记证,向国税主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办理免抵退税资格认定。
(a )、其进项在认证当月所属期申报抵扣。
(b )、发生出口货物发生视同内销事项,要进行视同内销申报。
(c )按时进行免抵退税申报,填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工业企业出口货物的销售额要在增值税主表和附表一上反映,申报所属期以报关单出口月份为准,在填报出口收入时,填在附表一第16栏(开具普通发票“免税货物”),和主表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
(d )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以离岸价格按月初汇率折算人民币计算。
(e )工业企业出口货物发生视同内销事项,要进行视同内销申报:
祥见国税发[2006]1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视同内销,各地有出台不同的具体申报作业流程及表单,要特别注意。
厦门地区申报期限及流程请参照厦国税函[2008]59号文
此条要特别小心,当心未申报被补税罚款收滞纳金。
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下“出口视同内销”明细科目,也可以同时在“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下增设“出口视同内销成本”,(不设“出口视同内销成本”也不影响会计核算成果)
(3)、同时有内外销的工业
内销部份参照内销工业企业的增值税业务核算,外销部分参照出口型工业增值税业务核算,同样实行免抵退税作业。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多一个三级明细“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其“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部分要视同已缴增值税计算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各地方规定),祥见财税【2005】25号《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
申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按经国税审批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25栏(当期免抵税额) 的当期数字为计税基数。
此条要特别注意,当心漏申报而被补税罚款收滞纳金。
(4)修理修配型工业
如汽车维修、船舶维修、飞机维修、其他设备维修企业
(5)加工型工业
主要材料由委托方提供,加工厂只提供辅助材料,并按委托方的要求加工产品,或承担产品的某一个工序作业,如承接电镀、抛光、烤漆、绣花、丝印、包装等作业的工业企业。
第三部分 关于增值税
一、定义: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二、计税基础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三、征收范围
增值税征收范围包括:
1、货物(有形动产,包括热力、电力、气体等);
2、应税劳务(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进口货物。
四、税率
增值税税率分为四档: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征收率3%和零税率。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减免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3、进口货物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