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魏晋南北朝社会经济
第三章 封建国家的分裂和民族大融合
——三国、两晋、南北朝
1、起讫时间:
2、阶段特征:
3、世界形势:①欧洲:
②波斯:
③印度: ④朝鲜:
⑤日本:
第三节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社会经济
本节学习重点:
1、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2、江南农业开发的时间、范围、特点、影响和原因;3、北方农业恢复与发展的特点和表现(翻车、开发边疆地区的时间、地区);
4、丝织业、冶炼业、制瓷业(白瓷)、造纸业(影响和中心)发展的表现。
一、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
1、
2、
3、
4、
二、农业的发展
1、江南农业的开发:
①时间:
②范围: ③表现:A、 ;B、 ;C、 ;
D、 ;E、
④特点:地区发展不平衡:A、
B、
⑤影响: ⑥原因:A、北方人民南迁:原因:
时间:
影响:
B、
C、
2、北方农业的恢复与发展:
特点:①
②
③
④
表现:①研制新农具,推广新技术:A、
B、
C、
②兴修水利:A、曹魏:
B、北魏:
③开发边疆地区:A、时间:
B、地区:
三、手工业的发展
1、特点:①
②
2、丝织业的发展:①曹魏:
②吴国:
③蜀汉:
3、冶炼技术的进步:①魏晋: 技术已相当成熟,又发明了
②北魏:
4、制瓷技术的成熟:①南方:
②北方:创制了 ,为我国
5、造纸技术的明显进步:①质好:
②量增:逐渐取代 ,成为
③造纸中心:A、北方:
B、南方:
四、商业的发展
1、背景:
2、时间:
3、表现:①北方:
②南方:
基础网络
开发的地区从江南扩展到整个长江流域,进而扩展到岭南地区与闽江流域
江南农业的
开发表现
水利兴修十分突出;农作物品种增多,单位面积的产量也大有提高。
南方耕地面积增加;耕作技术有很大的进步,施肥技术与牛耕、铁农具得到推
农业 有较大的发展。 三吴地区发展最快,逐渐成为富庶之地,洞庭湖、鄱阳湖流域和成都平原也
南方一些少数民族与汉族融合,他们共同开发南方,加速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主要原因 一些统治者实行有利于农业发展的政策
丝织业曹魏在纺织业中心襄邑,洛阳等地设有专门的织造机构
手工业 孙吴时,人们培育出“八辈之蚕”,产丝质量很高
蜀国盛产蜀锦,成都“机抒相和”,织锦业发达,蜀锦远销魏、吴,驰名全国
冶炼业 魏晋南北朝时期,冶炼技术有了进步,百炼钢工艺相当成熟,发明了灌钢法
南方各地盛产青瓷,造型美观
屯
田
制
年,北魏孝文帝实行,前提是不触动官僚地主的土地占有利益。
均
田
制
重点、难点、考点
1、江南经济开发意义
六朝以前,北方黄河流域一直是全国经济的重心。东晋、南朝江南农业迅速发展促进了手工业、商业、交通和海外贸易的发展,使南北经济趋向平衡,为我国经济重心的南移打下基础。因此,隋统一全国后,才有必要开辟大运河。
把南北经济联为一体。
2、六朝时期,江南经济发展呈现什么样的趋势?这种发展趋势对古代经济发展格局有何影响?
趋势:江南经济开发,经济发展迅速。
六朝时期,特别是东晋南朝,江南农业开发,其地区扩大,从江东扩展到整个长江流域,而且波及岭南及闽江流域;
江南农作物品种增多,土地大量开垦,耕作技术进步,水利工程得到兴修,单位面积产量提高; 洞庭湖、鄱阳湖、太湖流域、成都平原成为重要产粮区。
手工业也有迅速发展,丝织、冶铁、制瓷、造纸等技术不断改进、创新,产品质量好,品种多。
影响:秦汉时期,江南经济落后于黄河流域。六朝时期南方经济迅速发展,使南北经济逐渐趋于平衡,为后来隋朝的统一准备了历史条件,也为后来全国经济重心的逐渐南移打下了基础。
3、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北方经济的各自特点及造成这种特点的原因
(1)北方经济的破坏和恢复。经历从东汉未来的破坏时期,到曹魏到西晋初年的恢复时期;从西晋后期到十六国的破坏时期,到北魏统一黄河流域后的恢时期。
南方经济的特点是持续的开发,在三国的孙吴政权统治时期,南方地区得到初步的开发,东晋南朝时期,南方地区得到进一步的开发,使南北经济趋向平衡。
(2)出现上述特征的原因是
北方地区战乱频繁,东汉末年和西晋至十六国时期的大规模战争,导致经济的严重破坏。从战乱中先后统一北方地区的曹魏和北魏政权,分别采取了重视农业、实施均田制的措施,促进了北方经济的恢复。江南地区末发生严重的战乱,社会秩序相对安定,大量北方人口南迁,带去了技术和劳动力,促进了江南的开发。
4、用政、史、地的知识分析江南经济发展的原因
从政治角度看,南方统治者重视农桑、兴修水利等政策,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政治对经济具有反作用。
从地理角度看,南方水源充足,河网密布,交通便利;北民南迁带来人口的逐渐增多,带来先进生产技术和经验。历史上,由于少数民族与汉族居,民族融合加强,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5、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井田制:我国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它兴于商,盛于西周,瓦解于春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是国有土地制
度的典型特征。
封建土地所有制: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封建地主土地所的制,封建土地国有制和农民土地所有制。 第一,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这是封建社会占支配地位的土地所有制。它产生于春秋战国时期,直至
民主革命后的土改才被消灭。
第二封建土地国有制,其主要形式有王田制、屯田制和均田制。
第三,农民土地所有制。个体农民土地所有制虽不占主要地位,但却是对封建生产关系内容的重要补充。
思考题:
1、结合史实分析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经济和南方经济发展的各自特点,并说明形成这些特点的主要原因。。
范文二:魏晋南北朝
魏晋南北朝(公元221-公元589)
政治:
1. 君主专制:逐渐形成三省体制(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
2. 选官用官:九品中正制:1.考虑门第,才能(初期)→完全看重门第
集团
(曹魏) 2.为门阀制度的形成铺平了道路 (发展) (初步形成) (鼎盛)(衰落)
3.在政治上世代为官,标榜门第,构成
强大的社会政治势力,经济上兼并农民土地
4.门阀政治成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重
要特征
4.北魏孝文帝改革:
改革前期1制定官吏俸禄制度,整顿政治
2推行均田制:把国家控制的土地分配给农
民
3.设立三长制:完善了县以下基层政治
4.推行新的.租调制
迁都洛阳:1.易服装 2.讲汉话 3。改汉姓定3.门阀士族::1.以宗族为纽带形成的封建贵族特权的2.东汉 →三国 →西晋 →东晋 →南朝
门第等级 4.通婚 5.改籍贯
5.民族融合:起点:、三国时期(中原混乱,中央集权衰落,少数民族登上历史舞台,中原人口锐减,为内迁各族人民提供生存空间
经济:
1. 经济重心南移:北方经济制度,而南方相对稳定北方人民南迁,江南地区带来劳动力和先进的是生产技术促进江南开发
2. 农业:工作技术:北方旱地耕耙磨技术形成,南方水田采用更耕地技术工具。改制翻车用于灌溉(曹魏)
3. 手工业:官营:发明灌钢法(南北朝)
烧出成熟的白瓷(北朝)
4. 政策:屯田制(曹魏)
占田制(西晋武帝)
均田制(北魏)
5. 商业:水平较低,北魏时洛阳出现大市场,交易活跃
文化
1. 四大农书之一: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
2. 书法:进入自觉阶段
3. 绘画:顾恺之《女史箴图》《洛神赋》提出“以形写神”
4. 地理:郦道元《水经注》
5. 数学:祖冲之 圆周率的计算
6,小说兴起:“笔记体小说”,记叙社会上流传的奇异故事,人物轶事或只字片语。刘义庆《世说新语》,出现“三教合一”现象
思想
1,佛教盛行,道教在民间广为传播,儒学吸收了佛,道精神,有了新发展,佛教吸收儒学精神,渐趋中国本土化;道教受儒学影响,主张“贵儒”又“尊道”
范文三:魏晋南北朝
《魏晋南北朝文学——诗歌》
魏晋南北朝时期,文学日益摆脱经学的影响,而获得独立的发展,开始进入文学的自觉时代。诗歌、散文、辞赋、骈文、小说等文学样式,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诗歌的地位仍然是最重要的。
一、建安诗歌 建安,是汉献帝刘协的年号。建安文学,实际上是指曹氏三祖时代的文学创作,大致包括汉献帝和魏文帝、明帝时期的文学。建安文学的成就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成就在诗歌。重要诗人是曹氏父子,以及以他们为中心的“七子”,还有女诗人蔡琰。他们都经历了长期的战乱,目睹了割据者的烧杀抢掠,饱受乱离之苦,对世事与人生有深层的思索。他们的创作反映了时代特征与他们自身的风貌。建安诗歌具有以下一些基本倾向:
1、表现了建功立业、扬名后世的精神和要求统一的愿望。2、抒写了人生苦短的哀叹,带有浓郁的悲剧色彩。3、反映了社会动乱的景象和人民流离失所的痛苦。4、诗人创作个性得以高昂,文学开始走向自觉。5、继承并发扬了汉乐府民歌“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现实主义精神,又有所创新。6、把乐府旧题的四言、杂言叙事诗,改变为旧调新内容或另创新题的五言抒情诗;7、语言由质朴刚健趋向华美。总体而言,建安诗歌呈现了一种慷慨悲凉、清新刚健的风格。被后人称为“建安风骨”。
曹操,字孟德,今安徽亳州市人。其父曹嵩是大宦官曹腾的养子,因此,其出身为清流所鄙视,自幼机敏有权术,由讨伐董卓、镇压黄巾军起家。年轻时曾被当时名士许劭称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建安元年,迎献帝都许昌,受封为大将军及丞相,后又进封为魏王。他挟天子以令诸侯,成为北方的实际统治者。其子曹丕代汉自立后,追封为魏武帝。 曹操是建安时期的文坛领袖,也是建安文学新局面的开创者。他集政治家、军事家和文学家于一身,又多才多艺,对书法、音乐、围棋都相当精通。他“外定武功,内兴文学”。于戎马倥偬之余,写下了不少的诗文。曹操的诗,今存20余首,全是用乐府旧题写时事。这些诗有四言,也有五言,而以四言诗的成就为高。他的诗按内容可分为三类。其一,反映汉末动荡的社会现实和人民遭受的苦难的诗篇。曹操诗具有鲜明的艺术特色。其一是本色,即他学习乐府民歌,又有创新精神。其二是奔放,即感情奔放。其三是慷慨,即风格悲凉慷慨。其四是质朴,即语言质朴自然,不加雕饰。
曹丕,曹操次子,是建安文学代表作家之一。今存诗约四十首,主要可分为三类。其一是宴游诗,如写夜游铜雀圆的《芙蓉池作诗》,写游览玄武池的《于玄武陂作诗》等。这类诗,以写游宴之乐为主,文辞富丽,用语工整,在中国山水诗发展史上有一定的地位。其二是言志诗,如《黎阳作诗》。其三是爱情诗,如《杂诗》等。这类诗最能反映曹丕诗歌的创作水平,尤其是他的名作《燕歌行》。《燕歌行》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完整的七言诗,对七言诗的形成是有贡献的。曹丕的诗最突出的特点有二:一是注重个人情感的抒发,不似其父所抒之情都与历史使命感与统一天下的抱负有关。二是注重艺术形式的创新,如善于选用清词丽句,配以谐和的音韵,表达其纤丽的情思,而且又有三、四、五、六、七、杂言诸体。曹丕也擅长散文。他著有《典论》,此书今仅存《自叙》、《论文》2篇,《论文》是现存最早的文学批评与理论专文。他的《与吴质书》、《又与吴质书》是悼念亡友的,凄楚感人,对后来抒情散文有一定的影响。
曹植,曹丕同母弟,天资过人,才华横益,本有希望成为太子,但因他嗜酒不加检点等,后来败于曹丕。因其最后一任徙封为陈王,又谥思,故后世称之为陈思王。曹植是建安文坛主将。他的生活和创作,以220年曹丕称帝为界,分为前后两期。前期与曹丕一样是在相对安定的环境中过着贵公子生活,恃才傲物,倜傥不羁,但树立了建功立业的壮志雄心。其诗
主要是歌唱他的政治理想和抱负,洋溢着乐观浪漫的情调,对前途充满信心,具有“戮力上国,流惠下民”的英雄气概。如《白马篇》等;后期由于先后受曹丕父子的迫害,政治上失意,其诗主要是表达因理想与现实的矛盾所激起的悲愤。其诗内容可分为4类:一是抒写自己与朋友惨遭迫害的愤懑的诗篇,如《赠白马彪》等;二是以思妇、弃妇寄托身世,表白心迹的诗篇,如《七哀诗》等;三是述志诗,如《杂诗》;四是游仙诗,如《仙人篇》、《五游咏》等。《白马篇》与《赠白马彪》,分别是曹植前、后期诗歌的代表作。
建安七子——“七子”指孔融、陈琳、王粲、徐干、阮瑀、应瑒(chàng)、刘桢七人。
孔融,字文举。在“七子”中年辈较长,政治上反对曹操,因此被杀。他是一位“奇人”。
文学上以散文的成就为高,其文骈俪成分极重,如《论盛孝章书》。他的《杂诗》写悼子之情,哀痛欲绝,为抒情诗中的佳作。
七子”中成就是最高的是王粲,《文心雕龙·才略》称他是“七子之冠冕”。他以诗、赋见
长,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时代的离乱和人民的苦难。曹丕称赞“其五言诗之善者,妙绝时人”。
蔡琰,字文姬,蔡邕之女。是中国文学史上著名的女作家。她“博学有才辩,又妙于音
律”。但她一生的遭遇十分不幸。自幼随父亡命流离,16岁嫁河东卫仲道,不久夫死,无子而回娘家寡居。董卓之乱中,被掳至南匈奴,嫁左贤王,后被曹操用金璧赎回。她的五言《悲愤诗》长达540字。通过写自身的不幸遭遇,也反映了汉末战乱中广大人民,特别是妇女的共同命运;控诉了军阀混战造成经济破产,田园荒芜,人民大量死亡、离散的罪恶。
二、东晋诗歌
东晋时期,玄学与清谈之风盛行,士族们以能谈玄为高雅,甚至处理朝政也务在清静。
东晋诗坛玄言诗盛行,就是在这种心态下老庄玄理与山水之理相混合的产物。钟嵘《诗品》说玄言诗“平典似道德论”、“理过其辞,淡乎寡味”。当时的玄言诗人有孙绰、许询、桓温、庾亮、支遁、慧远等。直到东晋末年陶渊明田园诗的出现和南朝山水诗的兴起,才改变了这种不良诗风。
三、南朝文人诗歌
南朝文人诗歌,从思想内容到艺术形式都较其前有了很大的变化。以谢灵运为代表
的山水诗的兴起,鲍照的七言和杂言乐府诗的发展;以谢眺为代表的“永明体”,标志着格律诗的开端。到了梁陈时期,出现了宫体诗。1、山水诗的大量出现
齐时的诗歌创作,由谈玄说理逐渐转入描绘自然山水,这是南朝文人诗第一个具有进步
意义的变化。山水诗之所以在南朝兴起,是因为江南农业生产较发达,社会经济较繁荣,而且到处山清水秀;士族文人南移后,广建园林别墅,登山临水,谈玄赋诗。又由于政治动荡,文士心绪不宁,借访道游山、歌咏自然景物来排遣郁闷。在东晋末谢琨、殷仲文的玄言诗中,已逐渐增加山水的描写。到了谢灵运时,就以山水作为主要描写对象,完成了从玄言诗到山水诗的历史转变。山水诗的出现,在诗歌的题材的艺术技巧上都有所扩大和革新,不能不视为是诗歌发展史上的一个进步,直接影响到唐代王维、孟浩然山水诗派的创作。
我国古代诗体发展,由“四言变而《离骚》,《离骚》变而五言,五言变而七言,七言变
而律诗,律诗变而绝句,诗之体以代变也”(胡应麟《诗薮》)。南北朝正是由五言变成七言
的时代。东汉张衡《四愁诗》虽是最早的文从七言诗,但因夹用“兮”字,并非纯粹的七言。曹丕《燕歌行》虽是最完整的七言诗,但数量少,又句句用韵,尚未成熟,影响不大。到了鲍照,才自觉地继承和发扬了汉乐府的现实主义传统,运用民歌中隔句用韵的七言诗新形式来反映现实,创造出一种七言和以七言为主的杂言乐府,完成了五言到七言的转变,对七言诗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文人诗发展到齐梁时期,又出现了有理论指导的讲求声律的新体诗,即永明体,为唐代
律诗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永明体讲究和谐的声律和工整的对仗,反映了诗歌从自由式向格律化发展,是中国格律诗的开端,对辞赋、骈文和词、曲都有影响。当时永明体的诗人主要是
“竟陵八友”,即在齐竟陵王萧子良周围的沈约、谢朓、王融、任昉、陆倕、范云、萧琛、萧衍等贵族文人,但成就并不高。只有谢朓发展了谢灵运的山水诗,写出了一些为后人称诵的清新工丽的诗作。
梁、陈时,许多诗人是宫廷待臣、贵族帮闲,或者本身就是帝王贵族。他们沉溺在酒色
声伎、奢侈荒淫的生活中,把诗歌作为消遣娱情的玩物。宋、齐时期的诗坛领袖、宫廷文人沈约就写过《梦见美人》、《六亿》、《携手曲》、《夜夜曲》等诗,已有色情的成分。梁简文帝萧纲更公开提倡,他说:“余七岁有诗癖,长而不倦。然伤于轻靡,时号?宫体?。在统治者
的理论指导和实践带动下,徐摛与徐陵父子、庾肩吾与庾信父子是当时著名的宫体诗人,大肆描写女人容貌、形态、心理、装饰,用雕藻绮靡的形式寄寓放荡色情的内容,世号为“徐庾体”。这是文人诗走向堕落的标志,其影响延续一百多年。
鲍照,出身孤贱,曾从事农耕。最后所任官职为临海王刘子顼参军,故后世称为鲍参
军。诗、赋、骈文均有佳作,《芜城赋》、《登大雷岸与妹书》等颇具特色,其诗歌成就更为突出。他写的乐府诗最多,《拟行路难》18首为代表作。鲍诗的内容丰富,有明显的社会意
义,但他不愧为南朝最杰出的诗人,对当时和后世诗歌的繁荣与发展都作出了重要贡献。
当宫体诗盛行的梁、陈时代,也出现了一批不受熏染,颇具“汉魏遗轨”的诗人。
江淹字文通,他的诗善于模拟。如他的《杂体诗三十首》,就模拟从汉到宋的30位诗人
的代表作。《陶征君田居》是拟陶的田园诗。《效阮公诗十五首》是拟阮籍的诗作。这些作品内容健康、感情真挚。
四、北朝文人诗歌
南北朝时期,文化的重心在南朝。北方文学在五胡十六国与北魏前期,除乐府民歌外,
是极度衰微。太武帝时,崔浩、高允等人的创作,使荒芜的文坛出现了转机,他们堪称北魏文学的先驱。北朝文坛的复兴,开始于北魏孝文帝太和迁都洛阳,实行汉化等一系列改革之后。北魏末至北齐,出现了值得称道的文学名家名作,有号称“北地三才”的温子升、邢邵、魏收,但他们只是师法南朝的沈约、任访等,因此,作品并无显着的特色。到了西魏、北周时,庾信、王褒出使北方而被扣留后,北朝文坛才有主力,齐梁文风也随之北传,文学创作有了生气,南北文风形成了交融。
王褒,生卒年不详。梁元帝时,任吏部尚书、左仆射。江陵失陷后,入西魏。北周时,
为宜州刺史。他的代表作是《渡河北》,抒写了他北渡黄河时所见到的景色和在异地的悲凉感受。风格慷慨悲凉,具有质朴雄健。
五、南朝民歌
南朝和汉代一样,设有乐府机构,采集民歌,配乐演唱。南朝民歌大部分保存在郭茂
倩《乐府诗集·清商曲辞》中,主要有3类:“吴声歌”、“西曲歌”、“神弦歌”。另外,在《乐府诗集·杂曲歌辞》中有一首抒情长诗《西洲曲》。
南朝民歌的生成
南朝民歌在内容上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几乎全是情歌。这些情歌十之七八出自女子
之口,且有妓女婢妾之作。有些还有色情成分和浓厚的脂粉气。所以如此,原因主要有三:其一,它们绝大多数不来自农村,而是以城市都邑为其策源地的“都市之歌”;其二,它们被统治者采集,不是为了“观风俗,知厚薄”,而是为了满足其纵情声色的需要;其三,江南优美的自然环境与充裕的经济条件,为青年男女、商贾船户、倡优妓女以及一般市民的怀春提供了可能。
南朝民歌的内容
现存的吴声歌中,以《子夜歌》42首、《子夜四时歌》75首、《华山畿》25首和《读曲歌》
89首最为重要。有的写对爱情的渴望;有的写既得爱情的欢乐;有的写相思之苦;有的写坚贞不渝的爱情;有的写对负心男子的怨恨;有的写婚姻不自由的苦闷。这些诗篇,语言浅近
清新,感情真挚细腻,风格艳丽柔弱、哀怨缠绵,真实地再现了江南女子在爱情问题上的复杂心态,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
西曲歌,大都写水边船上商贾和商妇的离情别绪。有不少是与劳动相关的爱情诗,在情调上与吴声歌的闺阁气息不同,风格也为开朗明快。
神弦曲,是民间弦歌以娱神的祭歌,具有人神恋爱的特色。有的写男神的美貌,表现为“女悦男鬼”,如《白石郎曲》;有的写女神的私生活,表现“男悦女鬼”,如《青溪小姑》。
(四)、南朝民歌的代表作
南朝民歌的代表作,是长篇情歌《西洲曲》。它写一个青年女子与情人离别后的生活,表现了女主人公对情人真挚的无限思念之情。紧扣季节,表述了任务深厚缠绵的感情。
(五)、南朝民歌的艺术
南朝民歌的艺术特点:体裁多样,除五言外,还有四言、七言和杂言等形式;语言通俗、质朴、刚健;表情率真,风格粗犷、豪放,与南朝民歌形成鲜明对照。艺术上北歌独具特色,思想内容方面则为南歌所不及的。歌的艺术
南朝民歌的艺术特点主要表现在:其一,诗体小巧,多五言四句,这种形式同入乐有关,四句一解;其二,多抒写大胆热烈的爱情;其三,语言清新自然;其四,大量运用比喻、夸张,尤其是双关、隐语;语言清新自然,委婉含蓄;其五,风格轻柔婉丽。
八、北朝民歌
(一)、北朝民歌的集布
南北朝民歌是当时人民的集体创作。由于南北方的长期对峙,无论在政治、经济、文化、民族习俗以及文学风格等方面,南北均有区别。民歌也有同的色彩和情调。
北朝民歌主要见于郭茂倩《乐府诗集·横吹曲辞》的《梁鼓角横吹曲辞》,共有70余首。其中多半是北魏以后的作品,随着南北文化的交流,陆续传到南方,齐、梁以后也常用于宫中娱乐,并由梁代乐府保存下来。陈释智匠著《古今乐录》因冠以“梁”,随相沿使用不改。这些民歌全用汉语写成,但其作者除少数汉人外,皆为鲜卑、氐、羌等北方少数民族。
(二)、北朝民歌的内容
北朝民歌的内容较南朝民歌更为广泛。它继承了汉乐府的现实主义传统,生动地反映了北朝200多年间的社会生活,表现出了时代的特色。
(三)、北朝民歌的代表作
北朝民歌的代表作有二:这就是《敕勒歌》与《木兰诗》。敕勒歌》反映了北方的游牧生活,描绘了北国草原的辽阔壮美。全诗仅27字,却将敕勒川的苍茫浩瀚、牧草丰茂,牛羊肥壮,的景象描述了出来,表象了北方游牧民族对家乡的热爱和深情。此诗基调高昂健康,风格雄浑奔放,境界恢弘博大,语言质朴、粗犷、凝炼,有浓郁的北方民歌色彩,历来为人们所喜闻乐道。《木兰诗》是一篇长篇叙事杰作,塑造了一位女英雄的形象,突出地表现了中华民族热爱和平、保家卫国的精神。这首长篇叙事诗,叙述女英雄木兰女扮男装、代父从军的故事,成功地塑造了女英雄木兰这一不朽的光辉形象。她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勤劳、善良、机智、勇敢、坚毅、淳朴、爱富贵功名和勇于自我牺牲的优秀品质。全诗涉及的内容多,时间长,但写得条理清晰,中心突出,繁简恰当。语言丰富多彩,风格粗犷、豪放。《木兰诗》在流传过程中,虽然经过文人的加工(如一些对偶句很工整),但仍然保持了民间文学清新刚健的特色。它的艺术成就突出地表现在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创作方法的结合上。情节曲折,富于戏剧性(如结尾)。能紧紧围绕着女性的特点,通过人物的语言、行动和心理描写来开展故事情节的。重迭、排比,反复咏叹,比喻新颖;句子长短相间,错落有致,是长期以来广泛传诵的优秀名篇。它与《孔雀东南飞》被称为诗歌史上的“双璧”。
(四)、北朝民歌的艺术
北朝民歌的艺术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其一,体裁多样,除五言外,还有四言、七
言和杂言等形式;其二,语言通俗、质朴、刚健;其三,表情率真,风格粗犷、豪放,与南朝民歌形成鲜明对照。北歌所独具的艺术特色,思想内容广泛深刻都为南朝民歌所不及。此外,南北朝乐府民歌也足以与汉乐府诗前后辉映。南朝的吴歌、西曲明丽柔婉,北朝少数民族歌曲则多刚健亢爽,风格各异,但都情意真切。
范文四:魏晋南北朝
四、三国、两晋、南北朝立法概况。
基本情况:魏国在汉律基础上制定魏律。蜀国沿用汉律,补充制定蜀科。吴国继承汉律编定科条与科令。
魏律改革的特点:
1、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
2、将八议制度正式列入法典;
3、进一步调整法典的结构与内容。
晋律:又称泰始律,20篇602条的格局,精简了法律条文,与魏律相比在刑名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名总则的内容。同时对刑律部分也进行了重新编排,使晋律朝刑宽、禁减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
张杜注律:张斐和杜预为晋律作注,由晋武帝批准,诏颁天下。与法律同等效力。 法律形式的变化。
1、科起着补充与变通律、令的作用。
2、格与令同,也起着补充律的作用。格带有刑事法律的特点,不同于隋唐时期带有行政法律性质的格。
3、比是比附或类推,即比照典型判例或相近律文处理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同类案件。
4、式是公文程式,西魏编有大统式,成为中国历史上最早出现的一种法律形式。
五刑制度的变化发展
1.八议
八议,是指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这八类人犯罪,依法享有免刑或减刑的特权。这种制度反映了人们在法律上不平等的特点,从而使得贵族官僚地主更全面地获得了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加深了广大人民的苦难。
2.官当
官当,是指官员若犯徒罪,允许其依法以官品与爵位抵罪的制度。这种制度进一步赋予封建官僚以法律特权,使他们可以犯徒罪而逃脱法律的制裁。此制最早规定在北魏律和南朝陈律里。北魏律规定:“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及五品以上官,可用官爵折当徒刑二年。免官三年后,仍可降原阶一等再任官职。”
3.重罪十条
“重罪十条”即后世封建法典之“十恶”,始于北齐律。它是将危及封建国家根本利益的十条最严重的罪名,集中置于律首,以强调这十种犯罪是打击的主要对象。北齐律规定的重罪十条分别是: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犯这十种罪,不在八议的论赎范围之内。
4.服制
服制,是指死者的亲属按照与其血缘关系的亲疏和尊卑,穿戴不同等差的丧服制度。
第一节 立法概况
一、法制指导思想 (仅供参考)
三国时期的提倡“法治”;两晋时期法律进一步儒家化;南北朝时期礼法进一步融合。
二、主要立法活动 (仅供参考)
三国时期立法。曹操《甲子科》;蜀汉《蜀科》;孙吴“科条”、“科令”;曹魏《新律》。 两晋南朝立法。西晋《泰始律》;南朝《永明律》、《梁律》与《陈律》。
北朝各代立法。北魏《后魏律》;东魏《麟趾格》;西魏《大统式》;北齐《北齐律》;北周《大律》。
三、法典结构发展变化
1、体例上调整:《名例》置于律首
《魏律》:《具律》改为《刑名》,置于篇首
《晋律》:《刑名》改为《刑名》+《法例》
《北魏律》
《北齐律》:《刑名》+《法例》=《名例》
2、篇目上变化:12篇形成
四、法律形式的发展
律、令概念的区分;
科、格、式的变化。
试述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形式的发展变化。
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形式的发展变化主要有四个方面:
首先,律逐渐发展完备成为最稳定的法律形式。汉《九章律》虽然简要,但是不敷于用,以致有傍章、越宫、朝律作为补充,此外还有各种杂律,篇目滋繁难,免歧异丛生。自曹魏定《新律》开始变革律的体例和内容,至《北齐律》删繁就简,以《名例律》开篇,全律共
十二篇、九百余条,其科条简要便于司法适用。律作为一种稳定而重要的法律形式也逐渐趋于成熟,最终成为法律体系的核心。
其次,律与令开始有了严格的区分。汉代以前,律令同为定罪量刑的法律规范,二者在性质上没有太大的区别。至晋朝,《晋律》序言中明确指出:律以正罪名,令以存事制。正式在性质上确定,律是定罪量刑的稳定的法律形式,令是规定国家制度的法律形式,违令当治罪者,要依照律文的规定定罪处刑。
再次,从以格代科、以格代律,到格由主要法律形式退居为次要的法律形式。自汉代以来,科成为改革发展汉律的一种法律形式。特别是曹魏时期,格是当时主要的法律形式。至魏明帝制定《新律》,把格中有关刑事的内容抽取出来归纳入律,格作为一种独立的法律形式走向衰落。北魏中期,开始以格代科,格成为一种辅律而行法律形式。北魏后期至北齐初期,格取代律成为当时主要的法律形式,例如东魏颁布的《麟趾格》实际起到律典的作用。到《北齐律》的颁行,律重新取得主要法律形式的地位,而格虽与律并行,但退居次要地位。
最后,式成为一种独立的法律形式。式作为一种法律形式最早见于秦,此后历经发展,至西魏编定《大统式》,式确立为独立的法律形式。式主要规定国家机关办事细则和公文程式,多属行政性法规。
魏晋南北朝时期,律、令、格、式四种法律形式它们之间的界限和相互关系大致都已明确,为隋唐以后的法律体系奠定了基本格局。
五、刑事立法
(一) 官僚特权制度的法律化
1、“八议”、“官当”入律《北魏律》
(1)“八议”:“八议”最早规定在魏律中,指八类人犯罪,依法享有免刑或减刑的特权。 这八种人包括“议亲”(皇帝宗室亲戚)、“议故”(皇帝故旧)、“议贤”(有封建德行的人)、“议能”(有才干的人)、“议功”(对封建国家有大功勋者)、“议贵”(大官僚贵族)、“议勤”(为封建国家服务卓著勤劳的人)、“议宾”(前朝的统治者及其后代)。
这种制度使得贵族官僚地主更全面地获得了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加深了广大人民的苦难。
(2)“官当”:允许以官品或爵位抵罪的一种制度。
北魏律规定: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每等爵位可以第三年徒刑。
这种官当制度,进一步赋予封建官僚以法律特权,使他们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2、“九品中正制”;“品官占田制”。(仅供参考)
(二)罪刑确立标准的儒家化,礼法结合
1、“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
五等服制:(1)斩衰,(2)齐衰,(3)大功,(4)小功,(5)缌麻。
“准五服以治罪”为晋律首创,是礼法合流的体现,其目的在于峻礼教之防。
是指亲属间的犯罪,依据五等丧服所规定的亲等来定罪量刑。
尊长杀伤卑幼,亲等越近则定罪越轻,反之则加重;
有些犯罪,如亲属相盗,则是亲等越近定罪越轻。
2、“存留养亲”制度;
概念:因犯人直系尊亲属年老无靠,在死罪非十恶的条件下对犯罪者减免刑罚,或缓期执行的来侍奉尊长制度。
评价:中国古代法律家族化伦常化的体现,是礼法合流的体现。
3、、确立“重罪十条” ——《北齐律》
(1)内容:反逆、大逆、降、叛、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
北齐统治者将危害国家利益和封建礼教的犯罪行为,概括总结为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十种不得减免的重罪,称为“重罪十条”。
(2)评价:a“重罪十条”进一步把礼法结合起来,强化了对君权、父权、夫权的维护。 b隋唐律在此基础上发展为“十恶”定制,并为宋元明清历代所承袭。
(三)、改革刑罚制度。总的趋势是逐渐宽弛:
免除宫刑,进一步废除肉刑。
改革妇女从坐制度,族刑连坐范围不断缩小。
定流刑为减死之刑,填补了徒刑与死刑之间的空白。
(四)封建五刑制度初步形成
《北齐律》:死、流、徒、杖、鞭
五、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中央:
(1)中央审判机关仍为廷尉,或称大理。
(2)“中央三省制”逐渐形成。
“中央三省制”:中书、尚书、门下
尚书台——中央最高的行政机关,下设专理司法行政事务的部门。(三公尚书、都官尚书) ——标志着中国司法制度逐渐走上司法行政与审判相分离而又相互制约的道路 地方:
州、郡、县行政长官兼理
(二)诉讼制度
这一时期诉讼制度的主要变化,是以皇帝为首的中央政府对司法权的控制日趋加强。
1、皇帝更加频繁、直接地干预和参与司法审判。
直诉制度——登闻鼓
2、规定了严格的死刑复核制度。
3、加强了自上而下的司法监督。
死刑判决权受到限制
察囚制度
4、限制人民的诉讼权利。
(三)监察机关
这一时期建立了皇帝直接领导的独立的监察机关——御史台。
“南司”、“南台”、“宪司”
御史台长官——御史中丞
司法制度的主要变化
司法权、监督权日益集中于以皇帝为首的中央政府。这是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不断强化在司法上的反映。
范文五:魏晋南北朝
魏晋南北朝
一、名词解释
1. 董卓之乱
指东汉末军阀董卓擅权。汉灵帝死后,少帝刘辩继位,外戚何进与袁绍合谋诛杀宦官,私召董卓入京。后因谋泄,何进被宦官所杀。随后董卓率军进入洛阳,得以据兵擅政。他废黜少帝,另立新帝,并自任太尉进位相国,独揽军政大权。后来,司徒王允与董卓部将吕布合谋,终于刺杀董卓。经过这场动乱,关中地区的社会生产遭到严重摧残。
2. 官渡之战
曹操和袁绍之间为争夺北方霸权而进行的一场战争。发生于公元200年,是三国时期三大战役之一。战争以曹操以少胜多,战胜袁绍而结束。这次战役为曹操统一北方奠定了基础。也是中国古代战争史上一次着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
3. 夷陵之战
夷陵之战,又称彝陵之战、猇亭之战,是三国时期三大战役之一。爆发于公元222年,是三国时期孙权和刘备为争夺战略要地荆州八郡而进行的一场战争,结果刘备被吴国将领陆逊打败,吴蜀之间的边境也最终确定在三峡一线。这场战役同时也是中国古代战争史上一次着名的积极防御的成功战例。
4. 司马懿
三国时期魏国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西晋王朝的奠基人。曾任曹魏大都督,魏国丞相。多次率军对抗诸葛亮。249年发动了高平陵政变,从此掌握了曹魏大权。以其功着,封宣王。其孙司马炎称帝后,追尊为晋宣帝。
5. 山越
汉末三国时期分布于东南省区部分山区古越族的通称。百越的一支。山越实际上是居于山地的南方土着,以农业为主,种植谷物,他们大分散、小聚居,好习武,组成武装集团,对于封建中央政权处于半独立的状态。经孙吴数十年的残酷征讨,江南绝大部分山越被迫出山,一部分用以补充兵源;一部分成为编户,调其租赋。大量山越出山,对于江南经济的开发起了重要作用,也大大加速了山越自身的汉化过程。
6. 士族
魏晋南北朝时期地主阶级中部分享有政治、经济特权的家族所构成的一个特殊阶层。东汉世家豪族是士族的渊源;而魏晋统治阶级的政策是导致士族形成的直接原因。曹魏九品中正制规定门第为定品的主要条件,东晋是士族势力发展的鼎盛时期。士族制度在魏晋南朝是习惯上形成的,而北魏始由朝廷以法律形式规定。隋科举制确立,士族逐渐解体。
7. 郭象
西晋时着名的玄学家。他反对有生于无的观点,认为天地间一切事物都是独自生成变化的,万物没有一个统一的根据,在名教与自然的关系上,他调和二者,认为名教合于人的本性,人的本性也应符合名教。他以此论证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的合理性,认为社会中有各种各样的事,人生来就有各种各样的能力。着有《庄子注》。
9. 坞壁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坞壁也称坞堡或壁垒。以宗族乡里关系组织的地方割据武装,此外,也有以流民结集的方式出现的坞壁。坞主都由流民公推有才能或宗族势力相对强大者任之。十六国和北魏的统治者,往往按坞主的实力大小,分别给予官职,北魏前期,推行宗主督护制,更全面地承认了宗主们及其控制下的大小坞壁的合法地位。魏孝文帝推行三长制,坞壁转入衰落。
10. 宗主督护制
南北朝时期,北魏实行的对地方控制的政策。北魏统一之初,只是消灭了一些敌对政权,对这些遍地存在的宗主无法根除。为了稳定统治,便于征徭征税,于是就采取妥协政策,承认宗主对于包荫户的控制和奴役,并且以宗主对于包荫户的统治作为地方基层政权,以世家大族为宗主,督护百姓,于是形成「宗主督护制」。宗主在政治上都是一些大大小小的割据势力,宗主的私家人口,任凭宗主剥削和奴役,国家不得征调亦不能干预。
11. 永业田
中国古代实行均田制时,授给农民终身私有,世代相传作为宅基、园圃,栽种林木的土地。始于北魏的世业桑田,凡男丁每人授20亩,其后隋唐实行均田制皆给农民丁男一人永业田20亩;除此之外,对亲王以下及各级官吏亦给永业田。“安 史之乱”后,随着均田制的瓦解,永业田也不复存在。
12. 北府兵
东晋南朝着名军府及其所辖府兵。东晋南徐州刺史例带北中郎将,驻屯京口,故称京口为北府,也称南徐州刺史为北府。太元初谢玄招募南徐、南兖二州北方侨民,严格选择训练,严明军纪,号北府兵。该军为当时精锐部队,士兵皆骁猛勇敢,屡战皆捷。前秦进攻东晋,东晋以北府兵为主力。刘裕以北府兵起家,取代东晋。
13. 《华阳国志》
我国现存最早的最完整的一部地方志。为东晋常璩所着,是宋以前流传至今最古的地方志。叙述了古代云南、贵州、四川三省的历史地理情况,共十二卷,记录了从远古到东晋永和三年巴蜀史事,记录了这些地方的出产和历史人物。《华阳国志》属于史志类着作,其文字典雅古朴,很少僻字和生僻用语,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14. 魏晋风度
魏晋风度,是当时的士族意识形态的一种人格表现,并成为当时的审美理想。风流名士们崇尚自然、超然物外,率真任诞而风流自赏。其实以魏晋风度为开端的儒道互补的士大夫精神,从根本上奠定了中国知识分子的人格基础,影响的相当深远。
15. 竹林七贤
魏晋时期嵇康、阮籍、山涛等7位名士的合称,7人常聚在当时的山阳县竹林之下,故世谓竹林七贤。7人 “弃经典而尚老庄,蔑礼法而崇放达”,是当时玄学的代表人物。在政治上,嵇康、阮籍、刘伶对司马氏集团均持不合作态度,嵇康因此被杀。山涛、王戎等则是先后投靠司马氏,历任高官,成为司马氏政权的心腹。
16. 王导
王导(276年-339年),山东临沂人。是中国东晋初年的权臣,历仕晋元帝、晋明帝和晋成帝三代,是东晋政权的奠基者。在东晋的建立过程中起了重要的作用,东晋建立后曾被司马睿邀请同登御床,有马与王共天下的说法,是东晋士族的代表。
17. 陶弘景
南朝南齐南梁时期道士、医学家。是道教茅山宗的开创者。他的思想脱胎于老庄哲学和葛洪的神仙道教,杂有儒家和佛教观点。对历算、地理、医药等都有一定研究。曾整理古代的《神农本草经》,并增收魏晋间名医所用新药,成《本草经集注》对本草学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
18. 高平陵政变
曹魏(丕)后期,魏国最高政治集团逐渐出现以曹爽为首和以司马懿为首的两大对立政治势力。司马懿乃曹魏三代老臣,老奸巨滑。魏明帝死后,司马氏家族一直阴谋政变。嘉平元年(249),乘曹爽陪同皇帝芳外出谒明帝高平陵之机,发动兵变,捕杀曹爽兄弟,曹魏大权从此落入司马氏家族手中。
(以下为制度)
1. 西晋封王制度
公元265年至277年,西晋为强化王室统治,经过两分封,将始祖司马懿以下宗室子弟全部封王, 以郡为国,诸王在封国食邑有统兵权、赋税权,西晋初年封王多达27个,为后来八王乱之乱埋下伏笔。
2. 西晋都督制度
为加强中央对地方军事力量的控制,西晋以司马氏子弟及一些功臣出任统兵都督与监军,出镇许昌、邺城、长安等战略要地。掌握一州或者数州军事指挥大权,而州刺史虽然名义上拥有将军称号,实际上只有民政权。
3. 占田、课田
这是西晋实行的两项重要土地法令。由于三国长期战乱留下大量无主荒芜土地,西晋政府规定男子每人可以占田70亩,女子30亩,必须向政府申报、登记,归私人所有;课田就是政府要求老姓必须耕种的田地,每年收取租税;官吏占田根据官品高低百可以占有50顷至10顷不等的土地,同时还可以占有荫田客\衣食客,后者只向地主交纳租赋,成为依附者
4. 九品中正
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种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又名九品官人法。是魏文帝曹丕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陈群的意见。曹丕篡汉前夕即延康元年 (220年)由魏吏部尚书陈群制定。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这一制度创始于曹魏,发展成熟于两晋,衰落于南北朝时期,废除于隋朝,随之科举制形成。中国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一种官吏选拔制度。又名九品官人法。魏文帝曹丕篡汉前夕即延康元年( 220)由魏吏部尚书陈群制定。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中正的职权主要是评议人物,其标准有三:家世(被评者的族望和父祖官爵)、道德、才能。中正对人物的道德、才能只作概括性的评语,称为“状”。中正根据家世、才德的评论,对人物作出高下的品定,称为“品”。品共分为九等,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但类别却只有上品和下品。一品无人能得,形同虚设,故二品实为最高品。三品西晋初尚可算高品(上品),以后降为卑品(下品)。
5. 门阀制度
封建等级制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形成于东汉,魏晋南北朝时盛行。中国古代官宦人家的大门外有两根柱子,左边的称“阀”,右边的叫“阅”,用来张贴功状。后人就把世代为官的人家称为阀阅、门阀世族、士族。西汉武帝以后,
崇尚儒学,官僚多以经术起家。他们授徒讲学,门生故吏遍天下,形成一种社会力量,其子孙承家学,继续为官。久而久之,到东汉中叶出现了世代为官的大姓豪族。魏晋南北朝时,实行九品中正制,选官专看家世声名,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状况,士族垄断了政府的重要官职。通过互相联姻构成一个门阀贵族统治阶层,制订或形成一整套维护自身等级特权的门阀制度。
6. 北魏三长制
中国北魏后期的基层政权组织。北魏前期,实行宗主督护之制。魏孝文帝元宏改革时,采纳给事中李冲建议,于太和十年(486)建立三长制,以取代宗主督护制。三长制规定:: 五家为邻﹐设一邻长﹔五邻为里﹐设一里长﹔五里为党﹐设一党长。三长制与均田制相辅而行﹐三长的职责是检查户口﹐征收租调﹐征发兵役与徭役
7. 北魏府兵制
府兵制创立于西魏大统十六年(550),设8柱国12大将军、24开府将军,统24军。早期府兵自相督率,自带弓刀,不编户贯,将领无论何族均用鲜卑赐姓,军人也从主帅之姓,带有浓厚的部族兵特色。府兵制的特点可以简单概括为:平时为民,战时为兵;兵不识将,将不知兵。府兵的户籍由军府——称为折冲府,折冲一词取于古语“折冲于樽俎之间”,有不战而胜之意。和平时期府兵耕地种田,并在折冲将军领导下进行日常训练。战争发生时,由朝廷另派将领聚集各地府兵出征,府兵作战一般不能长期在外,也很少远征作战,更不能随意更换原驻屯地。战事结束后各地府兵仍归本镇,重新纳入当地折冲将军的管辖下。这种兵役制度的初衷本是为了解决自三国、南北朝以来军队成为将领个人私产的局面,有利于防范地方割据势力重新抬头,此外还结合了屯田制,有利于农业生产,减轻国家军费开支,部分解决了后勤供给问题,也扩大了兵源。这一制度为唐朝所继承。
8. 宗主督护制
南北朝时期,坞壁林立,宗主也叫做坞主或壁帅,是在“五胡十六国”末期南逃的豪强大族。他们拥有众多的宗族、部曲,修有坞壁,建有甲兵,是一些大大小小的割据势力、豪强的武装首领。依附其下的农民往往有数百家、上千家,乃至万家,均为他们的私家人口。这些豪强被称做宗主,依附于他们的各类农民则是宗主的包荫户。宗主与包荫户之间是一种主人与佃客的关系。而佃客形同于农奴。北魏统一之初,只是消灭了一些敌对政权,对这些遍地存在的宗主无法根除。为了稳定统治,便于征徭征税,于是就采取妥协政策,承认宗主对于包荫户的控制和奴役,并且以宗主对于包荫户的统治作为地方基层政权,以世家大族为宗主,督护百姓,于是形成「宗主督护制」。宗主在政治上都是一些大大小小的割据势力,宗主控制下的包荫户多数没有户籍,他们只为宗主的私家人口,任凭宗主剥削和奴役,国家不得征调亦不能干预。
9. 行台制度
魏晋至金代尚书台(省)临时在外设置的分支机构。“台”指在中央的尚书省﹐出征时于其驻在之地设立临时性机构称为行台﹐又称行尚书台或行台省。行台出现于三国曹魏曹魏甘露二年(257)。北魏行台的组织虽略同于中台(在中央的尚书台)﹐有令﹑仆射﹑尚书﹑丞﹑郎等员﹐但都是临时权置﹐并不完备。行台的首长﹐不一定都有令﹑仆射﹑尚书等官位。隋唐的行台尚书省则以行台尚书令为最高长官﹐若不置令﹐即以左仆射为首。置官大略同中台而人数较少。行台主要为处理军务而设﹐故以兵部居首﹐又兼综民事﹐故吏﹑户﹑礼﹑刑﹑工并置﹐却往往一人兼两职或三职。行台的统辖地区既广﹐位重权大﹐不利于中央集权﹐所以唐太宗李世民即位后就予以废除。
10.北魏六镇
北魏建都平城之后,为防止北方柔然汗国的侵扰,保卫国都,帝国在平城以北边境设立六个军事据点,称为六镇,由西而东依次为:沃野、怀朔、武川、抚冥、柔玄。六镇是北魏的军事重镇, 镇守的军事将领与士兵地位较高,但迁都平城后,六镇官兵地位下降,后来爆发武装起义.
11. 河阴之变
北魏末年统治集团间争夺中央政权的一次变乱。六镇起义与关陇民族起义,使得北魏北方处于分崩离析状态。武泰元年(528)二月,胡太后毒杀北魏孝明帝元诩,将刚出生的皇女(元姑娘)冒充皇子,立以为帝,几天后又另立3岁的元钊。北魏镇守北方边境的将领尔朱荣以给孝明帝报仇为名,从并州领兵南下,直指洛阳。四月十一日 ,在河阴(今河南洛阳东北)立元子攸为帝(北魏孝庄帝),自为侍中、都督中外诸军事等。同日,洛阳东北门户河桥守将降尔朱荣,京城遂无险可守,将士四散,胡太后被迫削发为尼。
12. 侨置州郡
东晋、南朝时由于北方人口大量南迁,在其管辖地区内多用北方地名设立州郡县。当时北方人民与士族大量南迁,大多相聚而居,保持原籍贯。统治集团因而设置侨州、侨郡、侨县,安置北方士族,保持其封建特权,借以缓和南北士族矛盾,以巩固政权。东晋初,侨州、郡、县均沿用北方原地名,一度造成政区用名十分混乱。刘裕收复青徐等州后,曾以原州、郡名前加“北”字,与侨州、侨郡相区别。刘裕代晋后,又取消“北”字而在侨州郡县名前加“南”字。土断实行后,侨州、郡、县数目日减,隋统一后,完全废除
1.土断
是东晋、南朝整理户籍及调整地方行政区划的政策。其主要内容是划定州、郡、县领域,居民按实际居住地编定户籍,故称土断。西晋末,北方人民大量南流,东晋建立后,政府设立了许多侨州、侨郡、侨县予以安置(见侨州郡县)。他们只在这种侨立的地方机构登记,称为侨人。侨人的户籍称为白籍,不算正式户籍,入白籍者不负担国家调役。许多江南农民也逃亡而变成豪强私附。这些都不利于东晋政府的统治,因此东晋政权在江南站稳脚跟之后,便要实行土断政策。土断政策的中心内容是整理户籍,居民不分侨旧,一律在所居郡县编入正式户籍,取消对侨人的优待,以便政府统一对编户齐民的剥削。土断结果使政府增加了收入和兵源,“财阜国丰”;侨人则加入了负担调役的行列,从此由北人变成了南人,客观上加速了南北人民的融合。
2. 侯景之乱
南朝萧梁末年,投靠南梁的侯景发动的一场叛乱侯景之乱,。南朝萧梁武帝萧衍信奉佛教,广建寺庙佛塔,还出家同泰寺,要群臣用巨款为他赎身。迷恋于宗教的萧衍不事朝政,皇室招降纳叛成风。侯景之乱可以说是腐败政治的产物。侯景是羯族人,曾是东魏将领,投靠西魏。梁武帝为收复中原而招纳侯景,封为河南王。梁宗室子弟萧渊明被东魏俘获,梁武帝打算用侯景与东魏进行交换。这件事激怒了侯景。公元548年举兵反叛。他率军攻入京城建康,将皇宫围住。第二年,攻破皇城,困死萧衍,自己当丞相,执掌朝政。到了551年,他进而自封为帝。侯景在起兵反叛的过程中,大肆烧杀抢掠,激起南方人民的反对,不得人心,封帝的第二年便被梁朝原兵将所杀。侯景之乱给社会带来混乱,给人民带来灾难。
3. 刘裕代晋
刘裕,南北朝时期宋的建立者,出身寒门,起初在北府兵中做下级军官,在镇压孙恩、卢循起义、桓玄之乱过程中逐渐得势,并控制了东晋政权。为抬高其政治威望进行了两次北伐。第一次是义熙五年(409年)二月,南燕慕容超“大掠淮北,并执阳平太守刘干载、济南太守赵元,驱略千余家”。刘裕便于四月自京都舟师从淮入泗,五月至下邳,上陆步行,所过筑城自守。六月进兵临朐,途中,遇南燕军,迎战,败之。燕兵退守广固(山东青州西北,南燕都城所在),裕进兵广固,俘杀燕主慕容超,灭南燕。第二次是西击长安姚泓。当时秦姚兴死,其诸子因争夺权位,互相残杀,关中混乱,裕于义熙十二年(416年)八月出发,经由许昌,进克洛阳,次年三月克潼关,八月克长安。执姚泓,后秦亡。到公元420年刘裕受恭帝禅,建立起刘宋政权,东晋亡
4. 桓温北伐
东晋世族大臣桓温,于永和三年(347)灭成汉,声名大振,随即又上疏要求率众北伐,收复故地,以进一步施展雄略,建功立业。永和十年,温借机排除阻扰北伐的权臣殷浩,独揽朝廷内外大权后,从江陵发兵北伐。连战连捷,大败前秦苻坚,直至灞上(今西安市东),受到关中民众欢迎。当时,温曾十余次上疏,主张还都洛阳,朝廷不许,但提升他为征讨大都督,委以专征之任。永和十二年,温再次北伐,亲自披甲督战,鼓舞士气,羌族姚襄大败而逃,洛阳收复。又上疏建议还都,仍未许。太和四年(369),温第三次组织北伐,初战势如破竹,然至枋头(今河南浚县西南)时军粮竭尽,只好焚舟撤退,途中遭前燕将领慕容垂追袭,死者竟至三万人。《晋书?桓温传》说“温既负其才力:,久怀异志,欲先立功河朔,还受九锡。既逢覆败,名实顿减。”其实,先后三次北伐,都有战果,每次只因军粮不继而退。
5. 北府兵
东晋南朝着名军府及其所辖府兵。北府设立很早,西晋末东晋初王舒任徐州刺史,加北中郎将,自此有北府之称。其后东晋南徐州刺史例带北中郎将,驻屯京口,故称京口为北府,也称南徐州刺史为北府。西晋末年北方流民徙居京口 (今江苏镇江) 者日多,民风强悍,果敢善战。太元初谢玄招募南徐、南兖二州北方侨民,严格选择训练,严明军纪,号北府兵。该军为当时精锐部队,士兵皆骁猛勇敢,屡战皆捷。太元八年 (383) 前秦进攻东晋,东晋以北府兵为主力,于淝水大败前秦军。后以北府兵镇压孙恩起义。刘裕以北府兵起家,取代东晋。
6.宇文泰
北周奠基者。字黑獭。代郡武川(今属内蒙)人。鲜卑族。参加过鲜于修礼及葛荣领导的起义军。荣败,归贺拔岳,从岳镇压关陇起义,官至夏州刺史。岳死,为岳部下所推,据有关陇。永熙三年(534),魏孝武帝不堪高欢凌辱,西奔长安,泰拥帝建立西魏。同年,毒杀孝武帝,拥立西魏文帝,为大冢宰,专制西魏朝政。他依赖武川镇中下级军官,拉拢关陇地主,引用苏绰、卢辩等制定各种制度;用人不限门第,唯才是用;整顿吏治,裁减官员;推行均田制;创建府兵制。顶住了东魏的频频进攻,并拓地到今天四川、湖北一带。北周建,追尊为文帝。
7.北魏孝帝改革
孝文帝(467—499),名拓跋宏,亦名元宏。471—499年在位。即位时年仅5岁,由太皇太后冯氏当政。太和十四年(490)冯氏死,他才亲政。其时北魏以平城(今山西大同)为中心,遥制中原。地方政权多为贵族和豪强所把持。大量的浮户、隐户依附豪强,逃避封建国家的赋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稳定政权,在位时实行了一系列政治改革。改革分为两期进
行。首期改革是由冯太皇太后主持,其主要内容是:改革吏治。484年颁行俸禄制(魏官吏原来没有俸禄,任意向人民进行掠夺),由政府按官员品阶分等发给俸银,除俸禄外贪污帛一匹者处死;征收租调时,也禁止使用长尺大斗量称。实行俸禄制后,仅三个月就有刺史以下40多个犯赃官吏被处以死刑,吏治有所改善,为改革创设了条件。485年,颁行均田制,规定:男子15岁以上者受露田40亩,女子20亩,露田加倍或加两倍授给,以备休耕,奴婢同样受田;牛一头受田30亩,每户受田的牛限4头;另给受田的男子桑田20亩,以植桑养蚕。受田农民死亡,露田还官,桑田作为世业传给子孙。实行均田制,巩固了各族人民的定居农耕生活,为恢复北方的农业生产提供了必要条件。与此同时,还调整了田租户调的征收额,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次年,又颁行三长制。规定五家为邻,五邻为里,五里为党,责成邻、里、党三长检查户口、征收租调、征发徭役和兵役,以保证财政收入,加强对农民的统治。490年冯氏死,孝文帝亲政。494年迁都洛阳后,在孝文帝亲自主持下开始了第二期的改革。主要是对鲜卑人实行汉化措施:禁穿鲜卑服装,一律改穿汉族服装;凡30岁以下的鲜卑人不许说鲜卑话,必须学说汉话,30岁以上者从缓;凡迁到洛阳的鲜卑人都以洛阳为籍贯,死后不得归葬平城;把鲜卑族复姓改为汉族单姓,改拓跋为元姓,北魏所统部落118姓都改为汉族;提倡鲜卑人按门第与汉人通婚,孝文帝先纳汉族大姓卢、崔、郑、王之女入宫,他的五个弟弟也与汉族大姓联姻。其他鲜卑人都可按同等门第与汉族人结婚;废除鲜卑族的旧制,凡官制、法律、礼仪、典章等,都与魏、晋、南朝无异。这些改革,对于巩固北方的统一,加强中央集权制以及促进民族融合,都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8.淝水之战
东晋击败前秦符坚的着名战役。晋太元八年 (383年),前秦符坚率九十万大军大举南侵,进据寿阳,自称投鞭可以断流,企图一举灭晋。晋相谢安使谢石、谢玄等率北府兵八万迎战,先于洛涧破秦军前哨,进逼淝水。晋军要求秦兵后移,以便渡河决战。苻坚欲俟晋军半渡而击之,尽歼晋军,于是麾兵小退。秦兵退不可止; 晋师过河乘势进击,秦师尽溃。这是古代战争史上以少胜多的有名战役。
9.永业田
中国古代实行均田制时,授给农民终身私有,世代相传作为宅基、园圃,栽种林木的土地。始于北魏的世业桑田,凡男丁每人授20亩,其后隋唐实行均田制皆给农民丁男一人永业田20亩;除此之外,对亲王以下及各级官吏亦给永业田。隋制亲王以下至都督皆给永业田,多者100顷,少者30顷。唐制除亲王100顷外,其他郡王50顷,公、侯、伯、子、男等则由40顷以至5顷不等。永业田一般由受田者终身所有,不在还受之列,不得买卖。唐制则规定,凡迁徙及贫不能自葬的农民得卖永业田。“安史之乱”后,随着均田制的瓦解,永业田也不复存在。
10.祖荻北伐
永嘉之乱后,中原地区落入匈奴贵族之手。祖逖上书琅邪王司马睿,要求北伐,收复失土。永嘉七年(公元313年),祖逖率宗族部曲渡江北上,在江阴铸造兵器,召募训练士兵,队伍扩展有二千余人。遂率军向今安徽、河南地区进发,得到各地人民支持,先后战败石勒、石虎军队,胜利进军至陈留(今河南开封东)、封丘一带。时司马睿已称帝,恐祖逖势力强大,难以控制,派戴渊任总领北方六州诸军事,牵制祖逖,阻止北伐。祖逖深感北伐无望,忧愤成疾,大兴四年(公元321年),病死于雍丘(今河南杞县)。祖逖死后,原来收复的地区又相继失去。
11.户调制
魏晋时赋税征收制度。曹操为了发展生产,整顿赋役,于建安九年(204)颁布田租户调令,征收田租每亩4升,户调每户绢2匹,绵2斤,其他不得擅自征发。此为曹魏租调制之始基。租调制征收量较之汉代并未减轻,但按田征租、按户取调,禁止额外征发,有利于均平负担和促进生产。晋承魏制,但有改进,实行占田课与户调制,并将田租与户调统一按户计征,方法较为简便。田租,按男丁每户课田50亩,每亩征粮8升;户调,按照户主为丁男的,每年输绢3匹,绵3斤;户主为妇女或次丁男的减半;边郡户按距离远近分别输2/3或1/3;少数民族输賨布,平均每户1匹,远者1丈。东晋初仍袭旧制。 紧紧控制政治方向士族大代表人物担任录尚书事,控制中书省,掌握了朝廷的政令大权。
二、简答题
简述八王之乱发生的原因及其影响
原因:(1)、晋武帝恢复了古代的分封制,封司马氏宗室为王,以郡建国。不断扩大宗室诸王的权力。推行都督制,诸王拥有行政权力和军队,掌握了封国的军政大权。西晋的“八王之乱”主要是由于宗室诸王持节都督诸军事,军权太重造成的。。
(2)、皇帝的委托不得其人,实行九品中正制,国家任用的官吏大多是无才之人,许多大臣骄奢逸乐,贪取钱财,乐虞我诈,争权夺利。。
(3)、皇帝大权旁落,外戚、后妃与宗师诸王争相操纵朝廷。外戚、后妃与宗室诸王之间的争权夺利斗争直接酿成了晋初的“八王之乱”。
影响:八王之乱,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破坏了太康年间的安定局面,削弱了西晋王朝的统治基础,动摇了西晋苦心
经营的政治格局。导致北方各少数民族大规模内迁和各地流民起事,北方内迁的少数民族趁机反叛西晋的统治,导致了西晋王朝的灭亡。
2、简述西晋士族形成的主要途径
西晋的士族豪强多渊源于汉魏,它形成主要有两种途径:
(1)、出生于官僚。汉末以来“九品官人法”普遍推行,州郡大中小中正皆有当地土著士族担任,九品的评定抄纵在他们手中,于是官品的升降大都凭借“士籍”,形成了累世公卿的局面。
(2)、出身于商人。富商大贾往往是大土地的占有者,他们利用血缘关系的纽带组成宗法性共同体,依附于他们的农民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得到加强。西晋时,政治上继续获得特权逐渐形成世家大族二转化为士族。
3、简述西晋户调制的主要内容
凡丁男之户,每年每户缴纳绢3匹、棉3斤、丁女及次丁之户,折半输纳,边郡纳2/3,远郡纳1/3。少数民族交賨布,户一匹,远者一丈。户纳绢3匹、棉3斤。这是同类每户应交户调的平均数,每户实际交多少,要根据各户的土地、房屋、桑树等数量和质量的评定,划为九等,然后按家产的等级分类交纳。在当时叫做“九品混通”。
4、简述东晋门阀政治的特点
(1)、门阀政治,并非士族另外创立的一套新的政治制度来实施的政治措施,二是他们利用魏晋以来形成的尚书省和中书省等最有效的权力机构,紧紧控制政治方向士族大代表人物担任录尚书事,控制中书省,掌握了朝廷的政令大权。
(2)、门阀士族不但在政治上享有特权,他们还控制了东晋的军事指挥大权。东晋的军事重镇的驻军几乎全部由士族控制,江东司马氏集团完全丧失了对旧兵户的控制。
(3)、门阀政治是东晋时期的一种特殊政治形态。它是皇权与世家大族势力平衡运动的结果。帝室没有强大的实力无法拥有强大皇权,只有皇权和士族共治天下才是东晋可行的政治模式。
5、简述北魏边镇起义的背景及其导火线
1) 背景:边镇主要是制沃野、怀朔、武川、扶冥、柔玄、怀荒诸镇。这些镇大多位于北魏的北方边境。六镇是北朝的军事重镇,北魏定都平城期间,他们担负着拱卫都城的使命,当时的六镇将领和士兵身份都很高贵。但迁都洛阳后,他们的地位一落千丈,二南方的鲜卑在汉化过程中地位逐渐提高,他们和边镇成员在文化上、心理上的差距越来越大。
2) 导火线:523年沃野镇民破六韩拔陵聚众起义,其余各镇纷纷响应。524年,敕勒族胡琛也在高平镇起义,响应拔陵。破六韩拔陵全部控制了六镇。
6、简述三国时期的着名战役及其影响
(1)、官渡之战。建安二年,袁绍遣大将颜良攻曹操与白马,曹操斩颜良打败袁军。袁绍追击到曹操,建安五年,袁绍与曹操对峙与官渡。袁军兵多采取攻势,曹军人少采取守势。后曹军袭烧袁军于乌巢的粮草,袁军大败。官渡之战曹操大败袁绍,曹操消灭了北方最大的割据势力,为统一北方奠定了基础,不久曹操就同意黄河流域。
(2)、赤壁之战。建安十三年(208),曹操出兵南征荆州,刘表病死,其子刘琮投降曹操,曹操企图一举消灭刘备和孙权集团。曹操与刘备孙权联军对峙与赤壁,孙刘联军采用火攻的计谋大败曹军,曹操逃回北方。这次战役最终确立了曹孙刘三分天下的局面。
(3)、夷陵之战。建安二十四年,关羽攻击曹魏樊城,曹操策动孙权军进攻关羽,孙权大败关羽军并斩关羽。章武二年(221),刘备亲率大军夺取荆州为关羽报仇。二月,蜀军占领夷陵,孙权派陆逊率军迎击,双方在夷陵对峙。陆逊采用火攻的方法,火烧蜀军,蜀军大败。夷陵之战将吴蜀的边界确定在了三峡一线。
三、论述题
1、试论述诸葛亮治蜀主要措施和平定南中的意义
1) 措施:
A. 政治上,善于用人,根据不同时期来调整新人与旧人之间的矛盾,并且因人而异来安排不同才能的人。严格实行法治,击“专权自恣”的益州地主。
B. 经济方面,诸葛亮充分利用了益州原有的有利条件,并大力发展水利事业。诸葛亮派人对都江堰进行护理,保障了成都平原的农业灌溉,当时的农业产量很高;手工业方面,以盐、铁、织锦业最为发达;锦业尤为繁荣,所产蜀锦驰名全国,远销吴、魏。
C. 军事方面:南抚夷越、北伐中原。
2)平定南中的意义:诸葛亮平定南中,使北伐事业有了稳定的后方。改变了西南夷族地区的闭塞状态,有益于先进文化影响在边地的扩展,对于后世择定民族关系的形式,也具有重要意义。
2、试论述九品官人法产生的社会背景,初创时的社会作用和后来的变化
1) 社会背景:曹操去世后,曹丕嗣位为丞相、魏王,改建安二十五年(220)为延康元年。是魏文帝曹丕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陈群的意见,曹丕篡汉前夕即延康元年 (220年)由魏吏部尚书陈群制定。
2) 初创作用:起初,这一制度是致力于解决朝廷选官和乡里清议的统一问题,是对汉代选官传统的延续,也是对曹操用人政策的继承。曹丕获得了世家大族的普遍支持,曹操逝世后,汉献帝下诏禅位给曹丕。
3) 变化: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道德﹑才能三者并重。后来门阀世族完全把持了官吏选拔之权。才德标准逐渐被忽视,家世则成为唯一的标准,到西晋时终于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到了隋代,随着门阀制度的衰落,此制终被废除。
3、试论述西晋初的政治措施
(1)、重整中央官制。司马炎称帝后,在中央的最高统治层中设置了“八公”:太宰、太傅、太尉、司徒、司空等,但只有司徒掌有管理州郡中正对人才的评定。尚书台长官是协助皇帝处理政务的真正宰相中书省长官掌握诏令、文书的撰定,参与政事,门下省的长官保留为皇帝提供政策咨询的权立,审查尚书省下达的文书。武职方面,设立四征、四镇、四安、四平将军、车骑将军、骠骑大将军。
(2)、分封诸王。泰始元年,晋武帝为加强宗室诸王的力量潘屏王室,又将其祖司马懿以下宗室子弟和功臣均封为王建立郡国。泰始元年分封后宗室诸王留居洛阳,封国未建立,咸宁三年司马炎再次确立分封食邑制度,诸王回到封地建立封国。
(3)、推行都督制。西晋以司马氏子弟出任统兵都督与监军,出镇许昌、邺城、长安等战略要地。掌握一州或者数州军事指挥大权,而州刺史虽然名义上拥有将军称号,实际上只有民政权。咸宁三年又通过“转封”的方式把诸王的封国和都督辖区转到一起。
4、论述淝水之战经过、胜败的原因、历史意义
1) 经过:淝水之战,当时中国统一了中国北方的前秦欲灭南方的东晋,公元383年,苻坚率领八十万大军南下攻晋,秦军先期攻下寿春。东晋派宰相谢安率领八万军队肥水与秦军对峙交战,最终东晋仅以八万军力大胜八十于万前秦军。
2) 原因:苻坚惨败淝水原因主要有:骄傲自大,不听劝阻,一意孤行地轻率开战;内部不稳,意见不一,北方各族士兵不愿为秦效命;对朱序等人的间谍活动没有察觉。
东晋军队的胜利主要因素有:临危不乱,从容应敌;君臣和睦,将士用命;主将有能,指挥若定;士卒精练,北府兵以一当十;初战破敌,挫其兵锋,励己士气。
3) 历史意义:淝水之战的结果,是使得东晋王朝的统治得到了稳定,有效地遏制了北方少数民族贵族南下侵扰,为江南地区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契机。加速了前秦政权的解体,促使北方地区暂时统一局面的解体。 淝水之战最重要的作用是使得流落到南方的汉族中原文化得以延续和发展,保住了中华文化的核心部分。淝水之战之后,逐渐有了南北分立的南北朝趋势。
5、评价胡汉分治的政治制度(244)
胡汉分治是十六国时期少数民族统治者实行的民族分治政策。西晋末年,匈奴贵族刘渊建立汉国,设单于左辅、右辅,专治理胡人。所谓胡人即泛指北方诸少数民族。其子刘聪继位后,进一步健全胡汉分治制度,以子为大单于,设左右辅,各管六夷10万落,每万落置一都尉;另设左右司隶,专治理汉人,各管20余万户,每万户置一内史,共43内史。其实质是依靠和利用匈奴及其他胡人贵族压迫汉人。羯族首领石勒建立后赵,也设内史专治理汉人,另置大单于镇抚百蛮。后赵抬高羯族地位,称为“国人”。严禁称“胡”,凡胡物都改名。虽然石勒严禁胡人欺凌汉族官僚地主,但实际并无收效,有时汉族高官也不能幸免。鲜卑贵族建立的后燕政权在后期也实行胡汉分治政策。这种政策加剧了当时的民族矛盾。
6、试论述冯太后孝文帝改革历史背景、主要内容、历史意义
(1)、改革的背景:北魏统一黄河流域后,各族人民共同生活,相互影响,出现了民族大融合的趋势。面对这种情况,为了加强对各族人民的统治,北魏孝文帝接受汉族地主的建议,实行改革。
(2)、改革的主要内容:冯太后改革:增加小农数量,颁布均田令;废除宗主都督制,推行三长制,建立地方基层组织;还推行朝廷礼仪和社会风俗方面的汉化改革。孝文帝改革:制定族姓,改鲜卑性为汉姓;禁绝鲜卑服饰和鲜卑语言,放弃本民族服饰;深入改革官制颁布新的《职员制》,对官制进行调整;继续实行均田制;迁都洛阳。
(3)、改革的历史作用。历史作用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加速了北方各族封建化的进程;另一方面促进了北方民族的大融合北魏政权从政治制度到经济基础完全转变为汉族传统形式,拓跋鲜卑的主体部分也迅速和汉族融为一体,孝文帝本人及北魏政权也受到汉族人士的拥戴,十六国以以来北方的民族融合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