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北京高级职称评审流程
北京高级职称评审流程
有关北京高级职称的评审流程你想知道哪些事情呢~不妨看看吧~以下是小编搜集并整理的北京高级职称有关内容~希望在阅读之余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北京高级职称评审流程 高级职称是职称中最高级别~分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Professional Title)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和地位。
1. 高级职称如何评定申报?
Q
我在私营企业工作~单位不负责申报职称~我是否可以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线申报中级职称呢?另外~我没有评定过中级职称~但通过了《嵌入式系统设计师》的软考考试~这是否就相当于我拥有了中级职称的资格呢~有了这个证书是否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市人力社保局:
一、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深化职称改革试行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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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的意见》~在专业技术性强、社会通用性广、岗位职责清楚、从业人员较多的工程技术、经济、会计、审计等系列(专业)~凡在北京地区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不受单位职务数额和结构比例限制~只要符合申报条件~均可自主参加社会化职称评审。建议关注每年年初发布的当年职称评价工作安排~通过相关评审服务机构咨询相关详细政策。
二、根据原人事部、信息产业部《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第十条~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获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嵌入式系统设计师资格可聘任工程师职务。
2. 法律职业资格证未备案是否影响今后执业?
Q
201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后未从事法律职业~一直没有办理年度备案~请问有什么不良后果?是否会影响今后执业?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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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年度备案。
北京市法律职业资格年度备案在网上办理~登陆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管理平台“http://”~选择进入“年度备案”~填报备案信息~提交成功即完成备案。
对今后从事法律职业有何影响~请参照用人单位的规定执行。目前~如从事律师执业~不会受到影响。
3. 社会工作师是否算专业技术职称?
Q
我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中级)~请问这个职业资格是否算专业技术职称?在办理干部调京手续时可以当中级职称使用?
市人力社保局:
如果在京一方在市属委、办、局、总公司(集团)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向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咨询~申请解决夫妻分居:
(1)在京一方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
(2)夫妻双方都是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在京一方工作满三年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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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京外一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北京急需的专业技术干部。
如果在京一方在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外商来京投资企业单位工作并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委托存档~且被在京单位聘用一年以上现仍被聘用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由单位人事部门向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或人事主管部门咨询办理调配偶来京工作。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1年的人员;
(2)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2年的人员;
(3)夫妻双方均系大学本科毕业且在京一方存档时间满3年的人员;
(4)在京一方年满30岁、存档时间满5年、其配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我市急需的人员。户口在京一方在中央单位工作的请向人力社保部咨询。
具体情况请向企业注册地区县人力社保局提交材料由工作人员审定。
4. 获得软件证书相当于拥有了中级职称么?
Q
我前段时间获得了嵌入式系统设计师的中级证书~请问是否相当于拥有了中级职称呢~是不是就不需要再进行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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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的评定了呢?
市人力社保局:
根据原人事部、信息产业部《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第十条~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获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嵌入式系统设计师资格可聘任工程师职务。
5. 建筑工程的中、高级职称在哪查询?
Q
建筑工程的中、高级职称在哪查询?网上找了好多地方~建造师都能查~中、高级职称的查询网站却找不着。现在市面上那么多不用考试掏上万块办就能办的职称证~找不到查询网站~怎么辨别真伪?
市人力社保局:
截至目前~北京市从未在网上开通任何北京市职称证书查询途径。用人单位对证书有疑义~可以查询当事人档案中的职称评审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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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高级职称评审
十堰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件 十堰市教育局
十职改办[2012]21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教育局、东风教育分局、市直各学校(单位)、驻市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2] 34号)要求,现将我市2012年度中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12年在岗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学教师(非教学岗位人员不得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
2、市、县(市、区)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在岗从事教研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3、2012年当年退休的教师允许申报,若评审通过只取得相应资格;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2012年度晋升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按照鄂职改办[2000]196号、鄂职改办[2012]34号及十教字[2005]38号、十教字[2006]2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三、申报职数控制
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的总体要求,2012年中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实行总量控制和岗位控制相结合的办法申报,申报控制范围只限于我市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
1、县(市、区)、市直(城区)学校等事业单位(含东风分局),在市职改办下达的2012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控制数内申报。
2、申报评审工作向教学一线倾斜,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数量不得超过申报总数的20%。
3、小学教师(破格)申报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按照省职改办有关文件和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的有关要求,经市职改办审核报省职改办审批后,在各单位申报评审控制数内申报。
四、申报政策及具体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破格审核制度。因业绩突出而要求学历破格的申报人员需经省职改办审核批准后方可申报。严格控制平级转评或转评晋升(“转评”),原则上只允许相近专业间“转评”。凡申报“破格”和“转评”者,需经省职改办同意。
2、严格管理其他人员的申报途径。各类民办学校人员或
社会流动人员在我市申报评审,必须经由所聘用单位和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的代理机构申报,各人事代理机构不得扩大范围受理事业单位有正式人事(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
3、各单位必须成立申报推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具有相应级别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领导组成(比例为7:3),人数5—7人,负责对申报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
4、推荐考核小组负责申报人材料的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①学历、资历、业绩、成果及“一览表(见附件3)”等内容的真实性;②工作中是否有渎职、失职行为;③是否有拒不承担组织分配工作的行为;④是否有违犯职业道德的行为;⑤年度考核是否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⑥是否具备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
5、各单位考核小组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集中评议、民主投票、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对申报人“一览表”所填信息予以公示;按考核名次由高到低推荐上报申报人员,上交材料时提交公示证明(见附件8)。
6、所报送的材料必须客观、真实、齐全、规范,不得弄虚作假。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每位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诚信承诺书》。各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要严格把关,并在申报人员所提供的附件的每份材料及封面上由经办人审验签字、单位盖章。同时认真填写评审材料档案目录,目录编号须与材料内容一致。
7、各单位在评审推荐上报过程中要做到“五公开、一监督”,即职评政策公开、岗位职数公开、推荐办法公开、个人提交的主要评审材料公开、推荐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对经查实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者,申报人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工作人员依照党纪、政纪或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单位上报材料
1、《关于申报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报告》一份。
2、《花名册》:A3纸打印一份,另附Excel表格名册。《花名册》按“高中、初中”学段及“破格”三类分别造册,排列顺序为先县市城关镇以上学校,后农村乡镇学校,两者之间不能相互交叉。
3、《一览表》:在材料初审时先上交一套,审核修改无误后经核对,再按《花名册》名单顺序打印装订,一式15套上交。同时上交用“湖北省《职称评审信息管理系统》单位版”(老版本无效,必须下载最新版本)生成的《一览表》电子数据(用单位、学校作文件名,以mdb格式存储)。
(二)个人上报材料
1、《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1份,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填写,由各单位统一到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领取。
2、《一览表》15份,用A3纸打印。表内信息应按“湖北省《职称评审信息管理系统》个人申报版”(老版本无效,必
须下载最新版本)的要求录入,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特别提醒:申报人在填写“单位名称”一栏时,必须按照“××县(市)”-“××学校”的格式,同一学校的校名必须一致)。《一览表》电子版以申报人姓名为文件名,以mdb格式输出,与纸质表格一并上交学校(单位)。
3、2011年——2012年学年度上学期教案
4、附件材料。
除身份证可提供经单位盖章的复印件外(免试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其它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市职改办审核后退回),所有复印件由任职单位、县(市)职改办、教育局审核签字盖章,按顺序装订成一本。
材料顺序依次为:
(1)《湖北省2012年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见附件6);
(2)《个人诚信承诺书》(见附件7);
(3)公示证明(见附件8);
(4)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破格”人员同时提交经省职改办审核的“破格审批表”原件,见附件9);
(6)任职资格证书(“转评”人员同时提交经省职改办审核的“转评审批证明”原件);
(7)人事部门计算机考试等级合格证书(计算机免试者提交市职改部门审签的《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
(8)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2010年及以后有效);
(9)2010至2011年度优秀等次原始考核登记表或备案花名册原件;
(10)教师资格证书;
(11)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2008—2011学年度学分应达到36分,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18学分。此项以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提供的资料为准);
(12)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13)信息技术高级培训合格证书;
(14)《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见附件10);
(15)师德考核情况记载表(见附件11);
(16)任期内相关荣誉证书、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等(详见“一览表”填写说明,附件4)。
(17)没有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城镇中小学教师,提交《到农村乡镇以下学校工作情况证明》(见附件12)。
(18)个人业务总结(近四年)。
六、材料报送时间
各单位于2012年10月16日开始报送材料,申报材料报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七、评审收费
根据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中学高级参评费300元/人,各单位在上报材料时一并交齐。
附件:1、中小学教师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条件
2、《申报人员花名册》
3、《综合材料一览表》
4、《一览表》填表说明
5、复印件材料封面样式
6、《湖北省2012年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
7、《个人诚信承诺书》
8、公示情况证明
9、《破格人员资格审批表》
10、《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
11、《师德考核情况记载表》
12、《到农村乡镇以下学校工作证明》
13、湖北省《职称评审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下载
十堰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堰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1:
中小学教师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师德高尚,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学风严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勤奋努力,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学历、资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二年以上;
⑵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⑶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⑷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二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⑸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4、获得2010年及以后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
5、获得人事部门计算机考试等级合格证书。
⑴2004年以前计算机证书须经人社部门重新申核盖章; ⑵2005年后合格证书应包含三个考试模块;
⑶计算机免试条件:①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获得资格证书或水平证书者;②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③年满50周岁以上者;④在乡镇以下含乡镇单位工作的专业人员。
6、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必须在合格以上。
7、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2008—2011学年度学分应达到36分,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18学分);
8、获得信息技术高级培训合格证书(1957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农村中小学教师、东风分局、东风高级中学、车城高中、东风职业技术学校、市计算机学校、市十五中、广东路小学按原办法执行);
9、获得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及幼儿园教师获二级甲等证书(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者免)。
10、农村学校支教经历:
市、县直城镇(含城关镇)中小学教师须有在农村学校任教或支教一年的经历。
二、破格申报条件
学历方面不符合申报条件、又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可破格申报,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⑴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市级以上同行的公认,并获得一次一等奖或两次二等奖。
⑵承担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三次以上,并
获得好评;
⑶承担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及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⑷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公开发表不少于三篇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交流或推广,或因教学成绩特别突出,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2、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必须有一次为优秀。
三、近五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不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参与**功等非法**活动、组织,练习**功者;
2、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或受各种刑事处分者;
3、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十不准”》者;
4、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者;
5、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合格者;
6、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
四、优先推荐条件:
学校在进行教师职务晋升考评推荐时,对下列情况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⑴被评为省级特级教师、湖北名师、省级骨干教师; ⑵被确认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三星级)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及享受政府津贴者;
⑶获高学历文凭者(同等条件下,基础学历优先); ⑷近三年被评为市级以上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附件2:
湖北省十堰市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中学高级人员花名册
送报单位: 学段: 申报类型:
规范填表内容说明:
(1)此表必须以excel格式填写上交。
(2)表中凡涉及“年度、年月”的项目,均以2位数方式填写,年、月之间用“.”号(英文输入状态)间隔。 (3)学段:高中、初中或小学;申报类型:正常或破格。
附件3:
湖北省 2012 年度 中学 系列 文科 专业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示例样表)
附件4:
《一览表》填写说明
一、《一览表》填表说明
1.一览表标题“年度”填2012年度、“系列”指中学或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指任教文科或理科。
2、“单位”必须以“县(市)-学校”格式规范填写,不得随意简化校名。
3.“何时取得何种职(执)业资格”:填××年××月取得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4.“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系指现任教的学段、年级、学科(如XX学段、XX年级教语文或数学),所填学科必须与任教学科一致。
5.“本专业年限”:凡脱产带薪参加进修时间不计入年限。 6.“申报类型”系指“正常”或“破格”。
7.“现任何专业技术职务”系指 “中教一级或小教高级”。 8.“现申报何专业技术职务”系指“中学高级”。 9.“基础学历”栏先填本人初中或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的学历,再填毕业时间、学校、学制、专业、学位。
10.“申报学历”栏系指今年具备申报中学高级资格的学历。
11.“最高学历”栏填本人申报年度止取得的最高学历及毕业时间 、学校、学制、专业。
12.“年度考核”系指2010、2011年度优秀或称职。
13.“外语情况”:填“免试”。
14.“计算机情况”:填“获得时间”及“高级”或“免试”。 15.“水平能力测试”指本人参加测试获得高级证书的时间,填“XX年高级”。
16.“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简历”填写:起至时间、单位、从事何技术工作、职务。
17.“培训进修”: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含任民师、脱产进修)起止时间、专业或主要内容、学习地点、证明人等内容。
18、“任职期间奖励情况”填:任职期内相关荣誉证书,主要包括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及人事部门颁发的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荣誉证书,非教育教学荣誉证书和其他部门(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一律不予受理;
19、任期内科研成果主要包括: ①县级以上优质课;
②市级以上科研课题(须提供结题证书、研究报告及立项通知书)。
③教科院、电教馆、教育学会、教师管理、继教中心等市级以上部门颁发的教学设计、作品及论文获奖证书。其它杂志社、编委会、学会分会以及其它教育部门等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一律不予受理。
20、任期内发表论文、出版论著主要包括:
①在有正式期刊号(国际标准刊号为:ISSN;国内统一刊号为:CN)刊物及《十堰教育》、《东风教育》上发表的论文。
凡在没编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媒体查询库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以及没有正式期刊号的内部刊物、论文集、教辅资料、网络文章、通讯报道等一律不予受理。
②公开出版的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学术专著或合著。以练习册为主要特征的教辅资料一律不予受理。
21、近5年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填:所任教学段、学科、年教学工作量,年均完成工作量以及教育教学绩效情况;担任班主任时间(起至年月)、工作绩效等。
22.“补充备注”:栏中空白处为县市人事职改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和签署意见处。
此表可从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hb12333.com)或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58.19.198.118)下载填报,并按文件规定的A3型号纸、及数量打印。
二、其他事项
1.各单位在收取申报人材料时要认真核对姓名、毕业证、一览表、评审表、花名册及所报电子数据,所填内容必须准确一致,若有弄虚作假现象,实行责任追究。
2.评审申报涉及的政策、指标职数等相关不了解的问题,各单位接到文件后速与县市区人事局联系,市直各学校(单位)速与市人事局职改办联系。
附件5:
十堰市中小学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复印件材料
县(市、区 学 校:
姓 名: 任教学科: 申报级别: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附件6(此单由市职改办发放):
湖北省2012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
按照《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规定,经审核,同意 (单位) 同志申报2012年度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此评审单只适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当年有效)。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 月 日
附件7:
个人诚信承诺书
根据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及要求,本人提供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填写的所有内容以及申报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都是真实有效的,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人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十堰市人事网、十堰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特此承诺。
承诺人:
二〇一二 年 月 日
附件8:
公示情况证明
2012年我单位共有中学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控制指 标 人,在学校依照评审条件确定申报人员时,
同志排名第 ,我单位于 月 日至日张榜公示。公示期满未接到群众任何举报。
特此证明。
经办人(签字): 单位人事部门电话: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月
附件9:
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门和政府部门各级审验盖章)。
附件10:
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
姓名 教研室
二、减免教学工作量情况
三、年均完成教学工作情况
附件11:
师德考核情况记载表
附件12:
到农村乡镇以下学校工作情况证明(证书)
范文三:高级职称评审
高级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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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参照表
类别
学历资历
评审条件
备注
学历及年限
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年限
破格要求
基本条件
破格条件
其他条件
考核测评
教育工作
教学工作
教研科研工作
培养青年教师
正常晋升
?
具有中师学历,从教满
9年
满5年
?正常晋升人员,任期内每学年度(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破格申报者,任期内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群众推荐赞成票达二分之一以上。
?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辅导员或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4年以上,其中,任现职期间教育管理工作不少于2年。
?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中队)或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先进称号或本人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能胜任部分年级段的教学工作,擅长一定年级的教学。
?完成规定的教学及其他工作量。
?教学效果优良。任现职以来,每年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开公开课、示范课等至少1次,并获得优秀等次(提供原始材料)。
?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
?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在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教育学术会议上书面交流并获奖。
?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已正式出版的小学教育教学参考资料。
?承担校级及以上教改课题研究,有总结,并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已取得成效。
培养指导过一定数量的青年教师(提供原始材料),被培养对象在教
育、教学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必备条件一:近三年来,在校级(不含)以上范围开过公开课、示范课(提供原始材料)。在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评比、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因教学成绩突出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表彰。
?必备条件二: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方面成绩突出,所带班级、团队、课外活动小组或本人获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
?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3篇及以上教育教学、教科研论文[包括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学术会议上交流并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
?参编经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教参并正式出版(本人承担部分不少于一万字)。
?参加经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试点的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或教改实验,效果显著,写出一定质量的实验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县、区)推广使用。
?申报人员必须持有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学历取得年限等均计算到2007年底。
?国家、省、市重点小学,驻县城和市区小学的1956年(含)前出生的教师须及乡镇学校教师取得职称计算机考核参评证。1956年以后出生的国家、省、市重点小学及驻县城和市区小学的教师须取得职称计算机考核合格证。乡镇(不含)以下小学教师不需提供。
?1966年底以后出生的教师,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方可申报;1979年底以后参加工作的,必须取得规定的合格学历。
?正(副)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教师的四(三)分之一,中层干部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教师的二分之一,教管论文与学术论文集可累计(至少有一篇为本专业论文)。
?专职教研人员每年开讲座2-3次,正常申报的,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3篇,在一线教学不少于3年。
?专职电教人员须每年撰稿(电教教材)至少5篇,或设计制作电
教材料至少30分钟,并在县(市、区)及以上范围推广。
?对长期(一般10年以上)在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中、小学工作的教师,其教科研的论文级别可适当降低一个档次,评比获奖(县级及以上)的优秀教案,也可视作教科研论文;其表彰奖励的要求可适当放宽一个档次。其他方面的要求不得降低。
?凡在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文章及复习资料、辅导材料、试题集等出版物,均不作申报评审材料。
?评审条件的“教科研”工作栏,每条之间系并列关系,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实行资历破格申报。
?
大学专科毕业
满5年
?
大学本科毕业(学士学位)
满3年
?
79年底前从教,95年底前取得小学教师专合证书,教龄满20年
满6年
?
79年底前高中毕业,95年底前获省教心学合格证,教龄满20年
满6年
破格晋升
?
79年底前工作,高中毕业后教龄满20年
满6年
必须具备2条破格条件(其中1条为必备)
?
中师毕业不满9年,教龄满15年
满5年
必须具备破格条件中的1条必备条件
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参照表
类别
学历资历
评审条件
备注
学历及年限
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年限
破格要求
基本条件
破格条件
其他条件
考核测评
教育工作
教学工作
教研科研工作
正常
晋升
?
获双学士学位
满3年
?正常晋升人员,任期内每学年度(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破格申报者,任期内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群众推荐赞成票达二分之一以上。
?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团队工作3年以上。或负责课外活动小组的组织、训练等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
?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团队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先进称号;或所带课外活动小组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本人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任现职以来,系统担任过一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能胜任一定年级段的教学工作。
?能完成规定的教学及其他与教学有关的补充工作量。
?教学成绩优良。每年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示范课等至
少1次,并获得优秀等次(提供原始材料)。
?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过[或在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教育学术会议上书面交流并获过奖]教育教学论文。
?教改经验在校际及以上范围交流推广。
?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编写已正式出版的教育教学参考资料。
?必备条件一:能胜任各年级的教学工作。近三年来,在校级(不含)以上范围开过公开课、示范课(提供原始材料)。在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评比、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因教学成绩突出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表彰。
?必备条件二:在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方面成绩突出,所带班级、团队、课外活动小组或本人获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
?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3篇及以上教育教
学、教科研论文(包括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教育学术会议上交流,并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
?参编经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教参已正式出版(本人承担至少其中1个章节不少于一万字)。
?参编经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试点的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或教改实验,效果显著,写出一定质量的实验报告,并在县(市、区)及以上范围推广使用。
?申报人员必须持有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学历取得年限等均计算到2007年底。
?国家、省、市重点中学,驻县城和市区中学的1956年(含)前出生的教师及乡镇(含)以下学校的教师,须取得职称计算机考核参评证。1956年以后出生的国家、省、市重点中学及驻县城和市区中学的教师须取得职称计算机考核合格证。
?1966年底以后出生的教师,须具备本科学历;1979年底以后参加
工作的教师,必须取得规定的合格学历。
?正(副)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教师的四(三)分之一,中层干部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教师的二分之一,教管论文与学术论文可累计(至少有一篇为本专业论文)。
?专职教研人员每年开讲座2-3次,正常申报的,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3篇,在一线教学不少于3年。
?专职电教人员须每年撰稿(电教教材)至少5篇,或设计制作电教材料至少30分钟,并在县(市、区)及以上范围推广。
?对长期(一般10年以上)在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中学工作的教师,其教科研的论文级别可适当降低一个档次,评比获奖(县级及以上)的优秀教案,也可视作教科研论文;其表彰奖励的要求可适当放宽一个档次。其他方面的要求不得降低。
?凡在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文章及复习资料、辅导材料、试题集等出版物,均不作申报评审材料。
?评审条件的“教科研”工作栏,每条之间系并列关系,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实行资历破格申报。
?
本科毕业(学士学位)或专科毕业
满4年
?
79年前从教,95年底前取得中学教师专合证书,教龄满20年
满6年
破格晋升
?
79年底前工作,中师毕业后教龄满15年
满6年
必须具备2条破格条件(其中1条为必备)
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参照表
类别
学历资历
评审条件
备注
基本条件
破格条件
其他条件
学历及年限
中级
年限
破格
要求
考核测评
教育工作
教学工作
教研科研工作
培养教师
正
常
晋
升
中
学
?
获得博士学位后
满2年
?正常晋升人员,任期内每学年度(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破格申报者,任期内,至少有一学年度(年度)考核为”优秀”。
?群众推荐赞成票达二分之一以上。
?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兼任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和其他教育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班主任不少于2年或其他教育管理工作不少于3年。
?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课外活动小组或本人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能胜任本学科各年级教学,从教以来曾担任过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教学,或连续担任3届毕业班教学,能独立开展实验实习等工作。
?能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或其他与教学有关的补充工作量。
?是本学科公认的教学骨干,任现职以来,开过校级(不含校)以上观摩课、示范课,并获得优秀等次或获得县级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以上奖励。
任现职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正式出版专著或译著(本人承担部分不少于3万字)。
?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有1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或获得评比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论文2篇以上。
?参编省级及以上教学参考资料,本人编写2万字以上。
?主持(含主要参加者)市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并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同时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
与课题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
任现职以来:培养指导过3名(含)以上的青年教师(提供原始材料),被指导对象在教育、教学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必备条件一:在本学科教学中起骨干示范作用,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
?必备条件二:在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经验丰富,所带班级或本人获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
?正式出版过专著或译著(本人承担不少于二分之一)。
?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本专业具有积极指导意义的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为省级及以上)。
?在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的论文或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及以上奖励的论文3篇以上。
?主持过省级及以上重点教科研项目并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及以上奖励),同时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为省级及以上)。
?对教育教学的某一课题进行深入研究,积极组织参加教改实验,经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论证,已取得明显效果,并在市及以上范围内推广。
?开过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示范课、观摩课并获得高度评价(提供教案、教学评价表等原始材料)。
?在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基本功大赛或评优课上获奖;或在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基本功大赛上获一等奖。
1、申报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学历取得年限等均计算到2007年底。
3、1957年(含)以后出生的教师(乡镇中小学、村小除外)须取得
职称计算机考核合格证。
1956年(含)前出生的教师及乡镇(含)学校的教师,须得职称计算机考核参评证。
村小教师不作计算机要求。
4、195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
5、正(副)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教师的四(三)分之一,中层干部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教师的二分之一,教管论文与学术论文可累计(至少有一篇为本专业论文)。
6、在偏远乡镇工作10年以上的教师表彰及论文级别可降一档,评比获奖(县级及以上的)的教案可视同论文。
7、专职教科研人员每年开讲座2—3次,正常申报的,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5篇,在一线教学不少于5年。
8、专职电教人员须每年撰稿(电教教材)至少5篇,或设计制作电教教材至少30分钟,并在市级及以上范围推广。
9、凡在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文章及复习资料、辅导材料、试题集等出版物,均不作申报材料看待。
1、评审条件的“教科研”工作栏,每条之间系并列关系,符合其中的一条即可。
2、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一般不实行双破格。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满5年
?
大学普通班视同本科
满5年
小
学
?
79年底前从教,取得大专学历后从事小学教学工作满12年
满6年
破
格
晋
升
中
学
?
专科毕业后参加工作,教龄满15年
满6年
须具备2条破格条件(其中至少有1条为必备条件)
?
高中(中专)毕业后参加工作,教龄满20年,且取得大专学历满
15年
满6年
须具备破格评审条件中的1条必备条件
高中(中专)毕业后参加工作,教龄满20年,且取得大专学历不满15年
满6年
须具备2条破格条件(其中至少有1条为必备条件)
?
高中(中专)毕业后参加工作,教龄满25年
满6年
须具备2条破格条件(其中至少有1条为必备)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4年
须具备2条破格条件(其中至少有1条为必备)
小
学
?
不具备正常晋升“小中高”规定的从事教学工作时间或学历要求的
满6年
须具备2条破格条件(其中至少有1条为必备)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
3,4年
范文四:高级职称评审
安徽省卫生厅、人事厅
皖人发?2006?94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基层卫生机构高级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人事局:
现将修订的《安徽省城市基层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抄报:卫生部、人事部 安徽省卫生厅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印 印300份 主题词:职称 城市基层 高级 资格评审条件 通知
安徽省城市基层卫生机构高级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城市基层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多出人才,多出成果,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促进城市基层卫生机构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城市基层卫生工作实际和岗位要求,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 城市基层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城市基层卫生机构主任医(药、护、技)师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第三条 对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通过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城市各类基层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卫生所、医务室等)中已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与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类别相同的医疗、预防、药学、护理、医技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仍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 已取得非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符合本标准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申报评审城市基层卫生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章 基本条件
第六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本专业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七条 积极承担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宣传等工作任务;近5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第八条 取得国家卫生部、人事部颁发的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第四章 申报条件
第九条 学历资历条件
(一)主任医(药、护、技)师
具有大学专科 (含符合省卫生厅、省人事局卫人?1992?206号文件规定的中医药师承人员)学历,取得副主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后,取得副主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后,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后,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3、具有大学专科 (含符合省卫生厅、省人事局卫人?1992?206号文件规定的中医药师承人员)学历后,取得主治(管)医
(药、护、技)师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4、具有中专 (含符合省卫生厅、省人事局卫人?1992?206号文件规定的中医药师承人员)学历后,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第十条 外语(医古文)、计算机及继续教育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省组织的医古文)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符合有关免试条件。
(二)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安徽省人事厅统一印发的《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 申报社区副主任医师资格须经全科医学岗位培训或通过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申报社区副主任护师资格须经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五章 业绩条件
第十二条 主任医(药、护、技)师条件
(一)专业理论要求
精通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系统掌握相关学科知识,熟悉国内外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能根据本地区专业发展的需要,确定本专业研究方向。
(二)技术能力要求
有丰富的城市基层卫生工作实践经验,对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有深刻的见解和较强的处理能力,工作业绩显著,取得一定价值的临床技术或研究成果;有组织、指导本专业全面业务工作和培养专业人才的能力。 参加临床工作不少于40周,具体要求:
1、全科医学类:在全方位开展健康促进、疾病预防、诊疗、康复、社区护理等方面有丰富的经验;能指导下级医师对主要慢
性病的一、二、三级预防,急症的鉴别诊断、紧急抢救与监护;能正确识别、评价与干预心理行为疾患和家庭、社区健康问题。具有较强的基层卫生保健的组织管理能力,对社区调查、社区诊断、社区不同人群的健康计划的制定、实施与评价的全部程序能熟练地组织操作。
任职期间,平均每年至少系统为200例次病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有固定的个人和家庭保健对象。
任期内完成相关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5份。
2、内科系统:具有全面承担、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的能力,并在本专业范围内有专长和特长。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正确地抢救危急重症,并能主持、指导本专业复杂疑难病症的诊治及技术难题攻关,任期内平均每年系统诊治病人不少于100例,主持、指导危急重症和疑难病症的处理工作,平均每年不少于5例。
3、外科系统: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并在本专业范围内有专长和特长。能独立完成或指导下级医师完成本专业复杂疑难手术,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应变能力。任期内作为术者或指导完成中型手术或复杂疑难病症处理平均每年不少于20台(例)次,其中作为术者完成中型手术,平均每年不少于5例。
4、中医:全面掌握中医基础理论、中医经典著作及与本专业相关学科的进展。熟练运用中医理、法、方、药进行辩证论治,对本专科领域内较复杂的疾病、危急重症和较疑难的病症有较深的理解,并能正确的诊断和熟练地处理;熟练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现代医学临床知识及技能,在中医临床某一方面有所特长和专长。
任期内每年系统诊治病人不少于150例,主持或指导本专业
危急重症和疑难病症的处理,平均每年不少于5例。
5、公共卫生:在全面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的基础上,对本专业某一方面有一定的研究。
能指导或制定公共卫生中长期规划和本地区范围内的疾病控制工作计划,并具有组织实施、评价和总结的能力。能组织开展重点疾病的预测预报,对常见的疾病防治、计划免疫、学校卫生、紧急疫情、不明原因的群体病能提出处理原则和防治方案。能正确处理复杂的、突发性的公共卫生事件。
妇幼保健人员具有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地区本专业某一方面发展长期和中期规划能力,能完成本专业计划制定和评价全过程的组织工作,具有独立解决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能掌握本地区生殖健康、妇女儿童健康的状况、变化趋势及主要影响因素。
任期内完成较高水平的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5份。
6、药学:全面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及本专业的学术规范和规章制度,熟悉药事法规,根据所从事岗位特点,精通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能熟练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
全面掌握药剂专业的操作规程与技术,能有效地指导临床科室合理用药。具备指导下级药师解决疑难问题和组织下级药师开展合理用药咨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治疗方案设计的能力,具备对新药及药品有一定的分析评价能力。
中药人员还应全面系统掌握中药的加工炮制、制剂和配方等各种技术操作,并在某一方面有所特长和专长,能掌握500种以上中药的性味、功能、鉴别、质量检查、配伍禁忌等全面技术。
任期内完成较高水平的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5份。
7、护理:全面掌握护理专业的基础理论与专科知识,熟悉护理学某一专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和技能,并有所专长。在本专科护理方面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造诣;能正确、熟练地组织、指导护理及配合医生抢救危重病人。具有较高的解决护理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综合能力。能全面负责管理范围日常工作的质量监督、控制。主持护理疑难病案讨论或组织参与危重、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及实施,平均每年不少于5次。
8、医技类:熟练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动态,具有发展、提高本专业所必需的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并在本专业某一领域具有较高的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熟练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对本专业的临床工作具有全面的领导、组织、管理能力。
任期内完成较高质量的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5份。
(三)科研水平要求
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广泛阅读国内外专业期刊,能撰写高水平的综述;能吸收、引用新技术、新方法应用于临床工作,并能进行总结。
(四)论文要求
在全国发行的医学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论文1篇或在省级发行的医学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五)带教能力要求
具有培养本专业中、高级人才的能力
第十三条 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要求
(一)专业理论要求
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知识,
较全面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已开展应用的理论和技术,能将最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
(二)技术能力要求
有较丰富的城市基层卫生工作实践经验,能独立处理本专业较复杂疑难问题和解决较大技术问题。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45周。
1、全科医学类:在全方位开展健康促进、疾病预防、诊疗、康复、社区护理等方面有一定的经验;能根据社区情况制定社区诊断,熟练掌握主要慢性病的一、二、三级预防,以及急症的鉴别诊断、紧急救治处理与转诊;通过对病例的筛查,能及时准确地发现常见慢性病人,并对其进行长期跟踪服务;能正确识别、评价与干预心理行为疾患和家庭、社区健康问题。具有一定的基层卫生保健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制定社区不同人群的健康计划,组织实施,并对全过程进行评价。
任期内平均每年至少系统地对150例病人提供防治与保健服务,有固定的30-50例个人和家庭保健对象。任期内完成相关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5份。
2、内科系统:熟练掌握正确地病史采集和物理学检查;掌握常见疾病的发病原理及其诊断、鉴别诊断要点和处理原则,能掌握常用诊疗技术、相关技能及常用药物的正确使用。能对较复杂疑难病症做出正确诊断并及时安全转送,具有较高的门诊医疗组织和管理能力。
任期内平均每年系统诊治病人不少于100例。处理危急重症和较复杂疑难病症每年不少于5例。
3、外科系统:对外科领域内疾病、危急重症能作出正确地诊断、鉴别诊断和初步处理。熟练掌握各种外科中型手术的指征、
手术操作技术、手术前后处理等,具有较高的病房和门诊医疗组织和管理能力。
任期内作为术者完成一般性手术或疑难病症处理平均每年不少于20台(例)次,其中作为术者完成一般性手术,平均每年不少于5例。
4、中医:掌握中医基础理论、中医经典著作及与本专业有关的各家学说。能运用中医理、法、方、药进行辩证论治,对本专科领域内较复杂疑难的疾病、危急重症有深入的了解,并能正确的诊断和处理;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现代医学临床知识及技能。有一定的门诊医疗组织管理能力。
任期内平均每年系统诊治病人不少于100例,处理较复杂疑难病症每年不少于5例。
5、公共卫生:能掌握系统的预防医学理论,三级预防原则及步骤;常见传染病的防治、检疫、隔离措施。具有组织实施传染病、慢病防治及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方案能力及并能承担流行病学调查任务;熟悉儿童计划免疫、学校卫校、健康咨询、健康检查、检查结果的判读及健康指导。熟练进行公共卫生有关业务活动的设计及数据的收集、处理工作。
妇幼保健人员能参与本专业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协调、实施和效果评价;能熟练开展本专业妇幼保健咨询、健康教育,完成本专业调查、监测、干预项目的组织实施及评价。
任期内完成相关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5份。
6、药学:能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较丰富的药学工作经验,了解医院药学管理及法规的基本内容,能掌握药品供应、调配及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掌握毒、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了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程序
与监测方法。
中药人员应熟练掌握中药的加工炮制、制剂和配方等各种技术操作,并在某一方面有所专长,能掌握300种以上中药的性味、功能、鉴别、质量检查、配伍禁忌等全面技术。
任期内完成相关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5份。
7、护理:掌握护理专业的基础理论与专科知识,具有丰富的临床护理经验。掌握本专科疾病的护理要点、治疗原则,能熟练掌握本专科护理技能。能独立解决本专科疑难重症病例的护理问题。
任期内完成相关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5份。
8、医技类: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动态,较熟练掌握本专业各项技术操作及相关技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吸收最新技术应用于本专业,为相关学科提供准确的诊断、检查报告,参与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工作。了解本专业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使用及其安装、保养和维护。
任期内完成相关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5份。
(三)科研水平要求
了解科研选题、课题设计及研究方法;能开展回顾性临床工作经验总结。阅读专业期刊,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并能撰写文献综述。
(四)论文要求
在省级发行的医学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论文1篇及以上。
(五)带教能力要求
具有指导下级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基本条件、申报条件和能力业绩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申报人员工作、业绩和论文从取得现任职资格后开始计算。判定是否具备的依据是个人提供的各类有效材料原件。
第十六条 先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后取《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须从取得规定学历之日起,任满原岗位基本年限。
第十七条 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须被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任满基本任职年限。
第十八条 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和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评审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一)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二)受到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三)发生医疗事故未满3年的(含评审当年,下同);
(四)在申报过程中经查实有抄袭、剽窃他人论著、科研成果或伪造学历、资历、记录、证件、报告及提供非原始病案等弄虚作假行为的,除取消申报人当年申报资格外,在以后的2年内;
(五)经查实有开单提成、收受药品回扣、病人“红包”等医德医风差者,自处理之日起3年内;
(六)年度任职考核不确定等次或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顺延。
第十九条 本标准条件所称“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医学及相关专业学历。
第二十条 本标准条件所述全国发行的医学专业期刊是指经国家指定的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登记注册,领取“期刊登记证”,编入“国内统一刊号”的医学专业期刊(一般同时标有国内统一刊号“CN”和国际标准号“ISSN”);省级发行的医学专业期刊是指经中央各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商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登记注册,领取“内部期刊准印证”的医学专业期刊(即原AHK类刊物)。
第二十一条 本标准条件所述论文一律要求独作或第一作者,且应是本专业内容。论文一律以杂志原件为依据。对手抄稿、征稿通知、单个印刷体、清样稿、复印件不作为评审依据。
第二十二条 本标准条件对外科系统提出手术类别原则上比照卫生部颁布的手术类别标准,同时结合近年来科技成果的发展及新开展手术项目予以确定。
第二十三条 本标准条件分别由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标准条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范文五:高级职称评审
破格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条
件
(摘自2000年版《职称工作实用手册》
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
为贯彻落实科学的人才观,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刻苦攻关,勇于创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多做贡献,在职称评审中,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任现职以来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允许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政治条件,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其中至少有两年度考核为优秀。
(二)一般需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以上。
(三)取得符合规定的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
二、破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条件
具备下列(一)、(三)或(二)、(三)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一项计算)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破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承担国家级项目(课题),并已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其成果具有国内先进水平; 或者已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其教学、科研成果在全省推广。
(二)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省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两项以上国家专利(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三)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办具有国内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专业报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三篇以上(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每篇3000 字以上);或者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两部以上专著或译著;或者从事文化艺术、文学创作工作,在省级以上专业报刊、出版社发表、出版了80 万字以上的文学作品,且作品在国内有重大影响,受到文学艺术界的高度评价。
三、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条件
具备下列(一)、(三)或(二)、(三)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一项计
算)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获得设区的市政府或省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破格申报。
(一)承担省级项目(课题),并已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其成果具有省内先进水平;或者已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其教学、科研成果在全省或设区的市范围内推广。
(二)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省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者教学、科研成果获省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政府组织评审的二等奖(或三等奖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两项以上国家专利,其中至少一项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三)在省级以上业务部门主办具有国内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专业报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三篇以上(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3000 字以上);或者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一部以上专著或译著;或者主持编写大型系列国家或部颁标准及规范;或者主持编写在省以上范围通用的教材(理工、农林、医学、体育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 万字,文史、财经、政法、管理、艺术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 万字);或者从事文化艺术、文学创作工作,在省级以上专业报刊、出版社发表、出版了50 万字以上的文学作品,且作品在省内有重大影响,受到文学艺术界的较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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