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四川省建设厅转国家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6年03月22日 文章点击数为:852 字号: [大] [中] [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91号
《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01年6月29日建设部第44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
2001年7月4日
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
建设部决定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第十三条修改为“本办法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规定的,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发布。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1999年10月15日建设部令第71号发布,根据2001年7月4日《建设部发布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该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编制的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征机关提出申请。
(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限期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六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应当与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一致。
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
第七条 施工许可证不得伪造和涂改。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九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维修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条 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第十一条 对于采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收回施工许可证,责令停止施工,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事责任。
第十二条 对于伪造施工许可证的,该施工许可证无效,由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涂改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本办法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规定的,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 发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职权的,不得继续从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符合条件、证明文件齐全有效的建筑工程,发证机关在规定时间内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格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施工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的施工许可证无效。
第十六条 本办法关于施工许可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农民自建两层以下(含两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办法。
军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管理,按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1999年12月1日起施行。
范文二:施工许可证管理
施工许可证管理
根据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 的规定, 本市施工许可证依照计划 管理部门的立项或投资计划的建设规模,实行市、区县两级管理
(一)、施工许可证发放管理范围:
1、 市建委负责发放管理范围;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重点建设项目、市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
(2)、建筑面积在 20000平方米以上(含 20000平方米)的住宅建设项目;
(3)建筑面积在 10000平方米以上(含 1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设项目;
(4)投资额在 1000万元以上(含 1000万元)的工业及其他建设工程
2、 区、县建委负责发放范围;
(1)、建筑面积不足 20000平方米的住宅建设项目;
(2)、建筑面积不足 1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
(3)、总投资(含设备投资)不足 1000万元的工业及其他建设工程
3、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天津港保税区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的施工 许可证,由工程所在区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发放
(二)、申办施工许可证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已经办理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 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 由满足施工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 建设资金已落实;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填写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1,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复印件);
2,工程项目报建登记表(原件);
办理部门:天津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天津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办公室)
所需资料: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办理部门:市、区规划设计管理局
2. 工程质量监督和监理申请表(原表)
办理部门:市质量监督站
地 址::天津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 (十楼质量监督站综合计划科) 3. 新型墙体材料开发改革费(原件)
办理部门:新型墙体材料开发改革办公室
地 址:河东区十一经路 81号天星河畔广场 12层
4. 施工中标通知书(原件)
办理部门:市招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天津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五楼市招标管理办公室) 5. 勘察、设计合同(副本原件)
办理部门:天津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五楼综合管理办公室)
6. 施工合同(副本原件)
办理部门:天津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五楼综合管理办公室)
7.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
办理部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公室
地 址:天津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十六楼)
8. 天津市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机构资格认证书(复印件)
办理部门:市建委施工处
地 址: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南京路城建大厦 7楼)
9.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
范文三: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
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
操作手册(建设单位)
四川省建设厅
二○○七年十一月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网上办理流程:
1、申报人首次通过网上“注册”申请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在申请过程中由系统自动分配,密码由申报人自己设定。
2、申报人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施工许可证网上申报窗口。
3、网上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网上申请表”,网上上报成功后,在已上报中打印出带条形码的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相关主管部门。
4、施工许可网上申报结束。
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有关规定,运用计算机技术、关系数据库技术和现代网络技术,基于“四川省建设厅”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实现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网上动态管理的应用系统。
运用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实现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申请、延期、审批、备案、查询、统计分析、证书打印和信息发布等功能。
一、系统登陆
登陆“四川省建设厅”政府门户网(http://www.scjst.gov.cn 或http://www.scjst.org.cn), 点击图1中的“建筑管理”频道,进入图2所示界面。
图1
进入“建筑管理”频道,点击左侧中部的
图标(如图2所示),进入图3所示系统登陆界面。
图
2
图3
在图3 中,申报单位第一次登陆系统时,点击如图3所示
按钮,则弹出如图4所示界面。
图4
在图4对话框中,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后(注:带*的为必填项),点击“下一步”,弹出图5所示对话窗口。
图5
点击“确定”按钮,则弹出图6所示窗口,请您务必记住系统自动生成的用户名和自已设定的密码,点击“确定”按钮,进入图7所示界面。
图
6
图7
请务必记住图7中,系统分配的用户名和登录密码
。点击
按钮,系统将再次提醒你保管好用户名和登陆密
码,如图8所示。
图8
点击“确定”则返回系统登录界面,如图3所示。
在图3中输入系统已生成的用户名和登录密码,点击“登陆”按钮,则进入施工许可证申报系统,如图9所示。
图9
二、网上申请施工许可
1、施工许可证申报
点击导航栏左则“施工许可证申报”图标,则在主工作区显示如图10所示界面。
图10
第一步:填写“工程简要说明”
点击如图10所示图标,在列表对话框中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数据。 注:在填写“施工总包单位”时点击
所示界面。 图标,弹出如图11
图11
在图11查询框中输入施工总包单位名称,则可从系统中查找到该企业,点击“选择”,该单位自动填写到该栏中。“施工分包单位”和“监理单位”依照同样的方法进行添加。
第二步、填写“建设单位提供的文件或证明材料情况”
点击如图10所示列表“
则显示如图12所示界面。 ”图标,
图12
按列表内容填写完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数据。 数据填写完毕后,请认真检查所填写信息是否准确,确认无误后点击按钮,弹出如图13所示对话框。
图13 根据项目所在地选择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点击铵
钮,数据上报成功后则显示如图14对话框。点击“确定”按钮,相关数据则上报到相应的主管部门。
图14
注:申报资料上报成功后,申报人不能对其上报的资料进行修改。
第三步:打印申报表
点击“待审查业务”图标,在主工作区将显示已上报到主管部门的申报内容,点击左侧相对应工程的“浏览”按钮,可查看上报的工程项目信息。如图15所示。
图15
点击对应项目的“浏览”按钮,则出现如图16所示界面。
图16
在图16中点击“申请表打印”按钮,出现图17所示界面:
图17
点击“打印”按钮,则打印出带条形码的“建筑工程施工区
许可
证申请表”。
2、许可证延期办理
办理延期申请业务,必须是已经取得了施工许可证,并且办理延期次数不超过两次的,方可办理许可证延期业务。 点击导航栏中的图标,出现如图17所示页面。
图17
点击“延期”,系统则提示你是否要办理延期业务的对话框,如下图所示:
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弹出“申请延期成功”的对话框,点击“确定”按钮,则可正式办理延期事项,如图18所示:
图18
办理延期业务时,只可变更合同开工日期、合同竣工日期、领证人、联系电话、申请时间等基本信息,其它信息不可修改。修改相关数据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数据。保存数据成功后,点击“上报”按钮上报数据,并打印出带条形码的“建筑工程施工区许可证申请表” 上报主管部门。
范文四: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第71号令《建筑工程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建筑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细则等有关规定,向管理工程的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本细则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各类专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
工程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但属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建筑工程和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 省重点建设项目、省批准立项的涉外建设项目和跨市、地、州的大中型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向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他项目按项目管理
权限分别向市(地、州)、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 本细则规定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该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专项工程确需单独发包的,必须另外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第五条 招标工程应以中标标的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非招标工程以立项批准文件中批准的规模和投资办理施工许可证。
第六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纳入投资计划的,已列入当年度投资计划,取得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四)已按规定办理招标手续并确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
按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无效,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
(五)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即施工场地具备了交通、水电等条件,能满足施工企业进场的需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六)有满足施工需要的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办理了审查批准手续;
(七)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八)按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按领土完整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并已签订监理合同;
(九)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十)已按规定缴纳前期工程有关税费;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要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发证机关留存,一份留建设
单位备查;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限期要求建设单位补足,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建设单位要如实逐项按规定填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不得弄虚作假。
(一)施工许可申请表中“建设单位提供的文件或证明材料情况”(表二第三栏),应由施工企业确认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署意见,报发证机关审查。
(二)施工许可申请表中“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表二第五栏),是指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能否满足施工需要。建设单位应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部门的审查报告或审查意见。
(三)施工许可申请表中“施工组织设计”(表二第六栏),应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并
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签署意见。
第九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应当与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一致。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中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为工程主体设计单位和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
第十条 施工许可证不得伪造和涂改。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失效。
第十二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部位和维护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违反本细则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第68号令《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建设部第71号令《建筑工程施工许
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
(二)采取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施工许可证的;
(三)伪造和涂改施工许可证的。
第十四条 发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不得继续从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符合条件、证明文件齐全有效的建筑工程,发证机关在规定时间内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格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仿制或翻印。
施工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封面为兰争,副本为白以,正16开。施工许可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发证机关向建设单位颁发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各一份,加盖发证机关印章后生效。 施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副本由建设单位留存。复印的施工许可证无效。
第十六条 施工许可证的编号应与施工许可申请表的编号 一致,由发证机关填写。
施工许可证编号的方法:前6位为发证机关所在地区的编码,此编码与居民身份证的编码相同;第7—14位为工程报建(登记)的日期;15—16位为同日报建(登记)的序号;17—18位为专业分类代码。
专业分类代码划分的方法:01、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02、冶金有色工业建筑安装工程;03、煤炭工业建筑安装工程;04、石油工业建筑安装工程;05、化学工业建筑安装工程;06、电力工业建筑安装工程;07、建材工业建筑安装工程;08、森林工业建筑安装工程;09、轻纺工业建筑安装工程;10、森林工业建筑工程;11、铁路建筑工程;12、公路建筑工程;13、港口建筑工程;14、航空航天建筑安装工程;15、邮电通讯电子设备安装工程;16、热力及燃气建筑安装工程;17、给水排水工程;18、市政桥梁工程;19、其他工程。
第十七条 施工许可证工本费由发证机关按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向建设单位收取。
第十八条 本细则关于施工许可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抢险救灾工程、农民自建两层以下(含两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办法。
军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管理,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范文五: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由本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是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行为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对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按照本办法第二章规定进行记分。对扣分分值达到本办法规定值的建筑施工企业分别采取警告、吊扣或者吊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方法,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行动态管理的过程。
第四条 本办法对建筑施工企业记分采取100分制,记分周期为1年。建筑施工企业1个记分周期扣分达到50分的,给予警告;扣分达到60分的,给予吊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7日的处罚;扣分达到70分的,给予吊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5日的处罚;扣分达到80分的,给予吊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个月的处罚;扣分达到90 分的,给予吊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个月的处罚;扣分达到100 分的,给予吊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第五条 对不在本省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罚建议并附相关资料,逐级报省建设厅,由省建设厅将其在本省的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和处理结果抄告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第六条 每次违章行为只处罚一次,以最高扣分值扣分,不重复扣分。对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扣分折算扣分除外。 第七条 各市、州每月5日以前,将上月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扣分汇总上报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对于一地扣分达到50分以上的施工企业随时上报,以便发证机关做出相应的处罚。
第八条 对于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扣分达到60分以上,给予吊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7天以上处罚的施工企业,每季度公布曝光一次。并及时在有关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公布,有关资料将同时传送省招投标机构、资质资格管理机构、交易中心等有关部门。
(5) to strive to enhance the satisfaction of the masses. Urban civilization to create is grounded, even the hearts and minds of the masses of practice. To fully recognize that the back streets and people's daily life is most closely, people are most concerned about, but also the most reflect the degree of civilization of a place. To adhere to the work center of gravity, extended to the grassroots, extending to the side of the masses do more concern to the masses, social concern, a good practical timely, enhance happiness index of the masses and the quality of life. Must be able to build a platform for people willing to participate in, common public benefit activities actively, arouse the masses to create enthusiasm, to lay a solid foundation for further creation based on mass work. For the masses Reflecting the outstanding problems, to enact legislation to change, that is known to change, to solve the immediate solution, the moment can not be resolved to explain, to give people a satisfactory answer. Especially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sanitation work, to really let the people involved, in common environment improvement provided rise the satisfaction of the masses. Three, strengthen leadership, careful organization, to ensure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work to create
第九条 每年,月,,日以前,由在川施工企业自行汇总本企业本年度安全扣分值,填入本企业《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评价手册》并连同年度安全生产总结材料报送当地《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评价手册》年度登记部门审核,省属企业和中央在川企业报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进行登记部门审核。市、州《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评价手册》年度登记部门将年度登记情况报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备案。
第二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记分规则 第十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扣10分,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企业或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
(三)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四)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或施工现场生活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五)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
(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七)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缺乏针对性或者施工现场未按照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实施的;
(八)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未按照规定程序论证或批准即实施的;
(九)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或安全检查无记录的;
(十) 企业业绩手册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统计资料的。
(5) to strive to enhance the satisfaction of the masses. Urban civilization to create is grounded, even the hearts and minds of the masses of practice. To fully recognize that the back streets and people's daily life is most closely, people are most concerned about, but also the most reflect the degree of civilization of a place. To adhere to the work center of gravity, extended to the grassroots, extending to the side of the masses do more concern to the masses, social concern, a good practical timely, enhance happiness index of the masses and the quality of life. Must be able to build a platform for people willing to participate in, common public benefit activities actively, arouse the masses to create enthusiasm, to lay a solid foundation for further creation based on mass work. For the masses Reflecting the outstanding problems, to enact legislation to change, that is known to change, to solve the immediate solution, the moment can not be resolved to explain, to give people a satisfactory answer. Especially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sanitation work, to really let the people involved, in common environment improvement provided rise the satisfaction of the masses. Three, strengthen leadership, careful organization, to ensure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work to create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扣15分,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扣20分,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一)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安全技术交底)并双方签字确认的;
(二)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
(三)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四)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五)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六)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或明火管理制度不能保证防火要求的。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扣25分,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一)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二)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三)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四)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
(五)施工单位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的;
(5) to strive to enhance the satisfaction of the masses. Urban civilization to create is grounded, even the hearts and minds of the masses of practice. To fully recognize that the back streets and people's daily life is most closely, people are most concerned about, but also the most reflect the degree of civilization of a place. To adhere to the work center of gravity, extended to the grassroots, extending to the side of the masses do more concern to the masses, social concern, a good practical timely, enhance happiness index of the masses and the quality of life. Must be able to build a platform for people willing to participate in, common public benefit activities actively, arouse the masses to create enthusiasm, to lay a solid foundation for further creation based on mass work. For the masses Reflecting the outstanding problems, to enact legislation to change, that is known to change, to solve the immediate solution, the moment can not be resolved to explain, to give people a satisfactory answer. Especially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sanitation work, to really let the people involved, in common environment improvement provided rise the satisfaction of the masses. Three, strengthen leadership, careful organization, to ensure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work to create
(六)施工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或者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开始施工的;
(七)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承包工程的。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扣30分,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五条 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发现一起(人)扣2分。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扣分管理办法》予以扣分的按下列规定折算为企业应扣分值: 企业应扣分值,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扣分值×2,项目负责人扣分值×1.5。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令限期改正并每项扣20分;逾期未改正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一)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或未组织实施的;
(二)未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未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未落实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七)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未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未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八)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没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没有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5) to strive to enhance the satisfaction of the masses. Urban civilization to create is grounded, even the hearts and minds of the masses of practice. To fully recognize that the back streets and people's daily life is most closely, people are most concerned about, but also the most reflect the degree of civilization of a place. To adhere to the work center of gravity, extended to the grassroots, extending to the side of the masses do more concern to the masses, social concern, a good practical timely, enhance happiness index of the masses and the quality of life. Must be able to build a platform for people willing to participate in, common public benefit activities actively, arouse the masses to create enthusiasm, to lay a solid foundation for further creation based on mass work. For the masses Reflecting the outstanding problems, to enact legislation to change, that is known to change, to solve the immediate solution, the moment can not be resolved to explain, to give people a satisfactory answer. Especially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sanitation work, to really let the people involved, in common environment improvement provided rise the satisfaction of the masses. Three, strengthen leadership, careful organization, to ensure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work to create
(十)没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一)没有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的;
(十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第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拒不接受建管、质监、安监部门停工决定,强行施工的一次扣60分。
第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发生死亡事故隐瞒不报的一次扣60分。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次扣100分,并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次扣除100分,并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二条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以下规定扣分。
(一) 发生一般安全事故,一次扣除50分;
(二) 发生一次死亡1人及其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扣分值=50,死亡人数×10,重伤人数×5
企业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立即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发现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至90日的处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处以延长暂扣期30日至60日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发生问题的在建项目停工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吊销后,该企业不得进行任何施工活动,且一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 在建设部、省建设厅的安全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60分;在市(州)的安全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0分。
第三章 违章扣分的执行
第二十四条 违章扣分由两名持证的执行人员共同执行,在执行扣分时必须出具《 行政执法证》。
第二十五条 在执行扣分时,执行人员要对主要违规行为进行记录、拍照,或(5) to strive to enhance the satisfaction of the masses. Urban civilization to create is grounded, even the hearts and minds of the masses of practice. To fully recognize that the back streets and people's daily life is most closely, people are most concerned about, but also the most reflect the degree of civilization of a place. To adhere to the work center of gravity, extended to the grassroots, extending to the side of the masses do more concern to the masses, social concern, a good practical timely, enhance happiness index of the masses and the quality of life. Must be able to build a platform for people willing to participate in, common public benefit activities actively, arouse the masses to create enthusiasm, to lay a solid foundation for further creation based on mass work. For the masses Reflecting the outstanding problems, to enact legislation to change, that is known to change, to solve the immediate solution, the moment can not be resolved to explain, to give people a satisfactory answer. Especially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sanitation work, to really let the people involved, in common environment improvement provided rise the satisfaction of the masses. Three, strengthen leadership, careful organization, to ensure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work to create
以其他方式取证作为处罚的证据。
第二十六条 实施违章扣分用的扣分表格由省建设厅统一制作。扣分表格应列明扣分原因、扣分值、工地、时间、整改期限、执行人等内容。 第二十七条 违章扣分与对施工企业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处罚或者追究其责任同步执行。
第二十八条 对于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扣分达到80分以上,给予吊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一个月以上处罚的施工企业,应及时上报省建设厅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发放办公室,并由省建设厅签发统一版本的通知书,书面告知该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所在地建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对于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扣分未达到80分以上的建筑施工企业 ,给予吊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7-15天 处罚的,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执行,并报省建设厅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发放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九条 在执行扣分时,扣分表格(见附表)一式两份,并由两名执行人和被扣分企业负责人或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签名确认,一份由执行人交扣分执行机构录入档案,另一份交被扣分人。在执行扣分时,若被扣分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确认,执行人双签见证并实行留置送达。
第三十条 被扣分的企业,如果对扣分有异议的,可在被扣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提出书面申诉。如对扣分执行情况确有争议,由有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经查实确属错误扣分或扣分依据不足的,应取消或变更扣分记录,并书面通知各相关单位。以及由扣分执行机构向当事人及其所属单位书面更正。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 to strive to enhance the satisfaction of the masses. Urban civilization to create is grounded, even the hearts and minds of the masses of practice. To fully recognize that the back streets and people's daily life is most closely, people are most concerned about, but also the most reflect the degree of civilization of a place. To adhere to the work center of gravity, extended to the grassroots, extending to the side of the masses do more concern to the masses, social concern, a good practical timely, enhance happiness index of the masses and the quality of life. Must be able to build a platform for people willing to participate in, common public benefit activities actively, arouse the masses to create enthusiasm, to lay a solid foundation for further creation based on mass work. For the masses Reflecting the outstanding problems, to enact legislation to change, that is known to change, to solve the immediate solution, the moment can not be resolved to explain, to give people a satisfactory answer. Especially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sanitation work, to really let the people involved, in common environment improvement provided rise the satisfaction of the masses. Three, strengthen leadership, careful organization, to ensure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work to cre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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