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A、B、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A、B、C 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如何区分的? 经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者,经省(市)司法行政机关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初审通过,由司 法部审核授予并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三类: A 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当年考试成绩达到公布的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 B 类——属于国家规定放宽学历条件地区,报名学历为法律专科,当年考试成绩达到公布 的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 C 类——属于国家规定放宽学历条件地区,报名学历为法律专科,当年考试成绩达到公布 的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的考生。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规定,A 类证书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法 律职业; B 类证书在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后,可享受与 A 类证书同等的任职或执业范围; C 类证书只能在放宽学历条件地区任职或从事法律职业。
范文二: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考研屋 www.kaoyanwu.com
提供各大机构考研、公务员、四六级辅导视频课程
: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证书持有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凭证。 由于国家司法考试在报名学历条件上依法存在放宽地区(法律专业专科学历)与非放宽地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之分,在合格标准上也存在全国合格分数线与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区别,因此,对适用不同报名条件和不同合格分数线通过司法考试所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存在客观分类。 A类:适用于报名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考试成绩为全国合格分以上的应试人员。 B类: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考试成绩为全国合格分以上的应试人员。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主要是依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有关适用本科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将任职、执业学历放宽为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法律/教育 网的规定而采取的措施。因此,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的人员,按照法律这一特别规定的精神,应当在放宽地区任职或执业,以保证该地区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和补充,这也是立法允许在这些地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初衷。至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人员获得法律职业资格后,又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法律教/育网其任职和执业选择,应由所在的法院、检察院系统和司法行政部门规定并掌握。 C类: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考试成绩为放宽分数范围内的应试人员,以及在民族地区,确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诉讼而得到照顾的以民族语言文字应试的人员。此类人员包括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和大学本科以上两种情况。之所以对这些地区的应试人员实行合格分数线放宽,其目的也只是为了保证该地区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和补充,因此,取得此类证书的人员应当在放宽地区任职和执业。
考研屋www.kaoyanwu.com :提供各大机构考研、公务员、四六级辅导视频课程 专业提供提供各大机构考研、公务员、四六级辅导视频课
范文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客观分类
由于今年国家司法考试在报名学历条件上依
法仍存在放宽地区(法律专业专科学历)与非放宽地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之分,在合格标准上也存在全国合格分数线与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区别,因此,对适用不同报名条件和不同合格分数线通过司法考试所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仍需客观分类。具体为:
A类 :适用于报名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考试成绩为3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
B类 :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考试成绩为3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主要是依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有关适用本科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将任职、执业学历放宽为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规定而采取的措施。因此,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的人员,按照法律这一特别规定的精神,应当在放宽地区任职或执业,以保证该地区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和补充,这也是立法允许在这些地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初衷。至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人员获得法律职业资格后,又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其任职和执业选择,应由所在的法院、检察院系统和律师管理部门规定并掌握。
C类 :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考试成绩为335-359分的应试人员,以及在民族地区,确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诉讼而得到照顾的以民族语言文字应试的人员。此类人员包括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和大学本科以上两种情况。之所以对这些地区的应试人员实行合格分数线放宽,其目的也只是为了保证该地区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和补充,因此,取得此类证书的人员应当在放宽地区任职和执业。
司法部根据法律规定精神,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上述分类,只是对应试人员的不同情况所作的客观分类。实践中,应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和政策具体掌握。
范文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程序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程序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程序:
1、审验身份证、学历证,并提交省司法厅复核;
2、填写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
3、提交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4、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书面证明材料;
5、填写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
6、发放司法部核准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7、按司法部、省司法厅书面通知要求,收取证书工本费;
8、按省司法厅通知时限,停止接受授予资格申请书;上报申请资格人员材料。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3、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书面证明材料。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依据:
1、最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六条“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第74号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第三条“符合《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经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第四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司法部统一制作、颁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负责本省(区、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复审、报批和证书的发放。地(市)司法局负责本地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受理、初审、报送及证书的发放。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区,地(市)司法局可以委托县司法局接收申请材料,转交地(市)司法局进行初审。”
第五条“参加当年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应当自收到成绩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地(市)司法局申请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的,地(市)司法局不予受理。”
第六条“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如实填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二)申请人身份、学历证明原件(由受理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第七条“地(市)司法局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完整、符合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报省(区、市)司法厅(局)复审。对材料不完整的,应当退回申请人,并要求申请人在省(区、市)司法厅(局)规定的期限内补齐材料,逾期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资格。对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不予受理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通知申请人,并报司法厅(局)备案。”
第九条“具有《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不得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前述情形,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已经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无效。”
第十五条“领取、补发、更换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交纳工本费。”
第十九条“申请人对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申请、不予颁发证书或确认证书无效等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期限: 初审时间为1个月。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收费标准: 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不收费。
范文五:《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颁布通知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颁布通知
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已经公布,目前已进入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阶段。司法部近日发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参加当年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应当自收到成绩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地(市)司法局申请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无正当理由逾期
提出申请的,地(市)司法局不予受理。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证书持有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申请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凭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司法部统一制作、颁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负责本省(区、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复审、报批和证书的发放。地(市)司法局负责本地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受理、初审、报送及证书的发放。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区,地(市)司法局可以委托县司法局接收申请材料,转交地(市)司法局进行初审。
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如实填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表》,并提交如下材料: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申请人身份、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地(市)司法局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完整、符合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报省(区、市)司法厅(局)复审。对材料不完整的,应当退回申请人,并要求申请人在省(区、市)司法厅(局)规定的期限内补齐材料,逾期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资格。对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不予受理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通知申请人,并报司法厅(局)备案。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司法部统一编号,分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证书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出借、出租和转让。申请人对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申请、不予颁发证书或确认证书无效等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已经公布,目前已进入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阶段。司法部近日发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参加当年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应当自收到成绩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地(市)司法局申请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的,地(市)司法局不予受理。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证书持有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申请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凭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司法部统一制作、颁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负责本省(区、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复审、报批和证书的发放。地(市)司法局负责本地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受理、初审、报送及证书的发放。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区,地(市)司法局可以委托县司法局接收申请材料,转交地(市)司法局进行初审。
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如实填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表》,并提交如下材料:(一)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申请人身份、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地(市)司法局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完整、符合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报省(区、市)司法厅(局)复审。对材料不完整的,应当退回申请人,并要求申请人在省(区、市)司法厅(局)规定的期限内补齐材料,逾期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资格。对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不予受理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通知申请人,并报司法厅(局)备案。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司法部统一编号,分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证书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出借、出租和转让。申请人对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申请、不予颁发证书或确认证书无效等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转载请注明出处范文大全网 » A、B、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