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公房承租人死亡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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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承租人死亡怎么处理
每一个人都会经历生来死别,这是属于自然的一种变化。而有些人在生前是公房承租人因某些意外而突然离世,那么他所承租的公房应该如何处理呢? 这是很多人关注的一个问题。为了给大家解开这疑惑,赢了网小编收集了以下资料。
公民死后其生前承租的公房的处理分两种情况:
1、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有同住人的情形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用户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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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无同住人的情形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除以上情形之外的公房承租人死亡,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
(一) 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二) 不能按第1条协商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在共同居住的中确定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按他处住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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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四) 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上文所提的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 ,且本市无其他房屋居住,或者有,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不受前述条件限制) 。
关于公房承租人的确定大致分三种情况:
第1,原承租人仍然健在不发生承租人变更,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当然还是原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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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承租人依法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为新的公房承租人。在第2种情形中,有些变更不符合规定,侵犯了其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利益,被侵权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请求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撤销原来的变更,作出新的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拒绝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撤销。
第3,原来的承租人可能去世多年,公房由其共同生活的部分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并交纳房租,按规定早就应当办理变更手续,但是因为没有拆迁补偿的问题,大家都没有异议,一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办理变更。问题主要出第三种情形中。
由于拆迁补偿涉及较大的利益分割,家庭成员之间在变更承租人的问题上出现了不同的意见。符合公房承租人条件的当事人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以其他家庭成员存在异议为由不予变更,所以就一直拖着,到底谁是承租人的问题至今悬而未决。
在这种情况下,要根据承租公房的实际居住和缴纳房租的状况来决定。(有些当事人认为根据户口确定,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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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承租人死亡或者外迁后,与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继续居住该房屋并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缴纳房租的,与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公房租赁关系,实际居住的家庭成员成为事实上的公房承租人。但是由于没有变更公房租赁登记,其公房承租人身份还是不明确的,也容易受到其他当事人的质疑。在这种情况下,实际的承租人应当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确认或变更。
符合公房承租人条件而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不予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在法院做出变更判决并生效后,当事人可据此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变更。
因此,当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对于公房的处理应当按照上诉的相关规定进行。而我们在公房的处理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能随意处置。这样的行为只会使自己陷入深渊中,并不能有效解决公房问题。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赢了网律师。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赢了网建议大家遇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必要时可寻求法律援助的帮助。
来源:(公房承租人死亡怎么处理http://s.yingle.com/fc/2426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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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遗弃致人死亡罪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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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婴儿和没有劳动力的老人以及行为不能自理的残疾人被家人遗弃,在我国,对于这类没有劳动力的家庭成员,是需要进行扶养的,若是将其遗弃,那么这样的行为是属于犯罪行为的,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些朋友可能对遗弃罪不是很了解。
一、遗弃致人死亡罪怎么处理?
遗弃致人死亡属于情节恶劣的行为,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遗弃罪到底是公诉案件还是刑事自诉案件?
遗弃罪原则上是公诉案件,只有在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时候,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有遗弃罪的时候,法院才能作为自诉案件受理。
三、不管孩子不看望孩子的多少年才构成遗弃罪?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四、遗弃罪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一、遗弃罪起诉需要什么证据?遗弃罪属于自诉案件,主要靠当事人自己收集证据。收集的相关证据应当形成证据链。证据主要包括:(1)遗弃者有义务、能力对被遗弃者进行抚养;(2)遗弃者在多长的时间内没有尽任何的抚养义务;(3)造成的后果。
五、遗弃致人死亡算不算故意杀人?
遗弃致人死亡不一定算故意杀人。
遗弃罪与故意杀人罪是有区别的:
1、犯罪主观方面不同。从主观故意上讲,遗弃罪是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逃避或向他人转嫁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故意则是剥夺他人的生命。因此,如果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向他人转嫁本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遗弃罪;如果行为人企图以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方式达到杀害婴儿或神智不清、行动不便的老人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2、客观要件不同。遗弃罪在客观方面一般是将被害人遗弃于能够获得救助的场所,如他人家门口、车站、码头、街口等。故意杀人罪在客观方面则是将婴儿或行动困难的老人放置于不能获得救助的地方,例如,将婴儿遗弃在深山沟内;将神志不清、行动困难的老人遗弃在野兽出没、人迹罕至的荒野,等等。
刘遗弃罪如何量刑?
遗弃罪要依据情节的恶劣程度定罪量刑。要依据行为的手段、后果、行为人的动机等进行综合评价其情节是否恶劣,从而判定遗弃罪量刑。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潍坊律师 http://china.findlaw.cn/wei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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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
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均为情节恶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
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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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肇事逃逸后受害人死亡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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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后受害人死亡怎么处理
随着大家的架势安全意识逐渐降低,很多时候都会发生交通事故。并且我们经常发现有的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逃逸了,这是法律所不能维护的,一定会绳之以法。那么,肇事逃逸后受害人死亡怎么处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在分析这个问题的答案。
肇事逃逸后受害人死亡如何处理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赔偿各地不一样。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交通肇事逃逸后受害人死亡的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http://www.lawtime.cn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注意虽然死者是农村户口,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范文四:交通事故死亡是怎么处理的?
本文转自中国交通事故赔偿网:http://www.peichang.cn/
交通事故死亡是怎么处理的,
我国交通事故频发,其中交通事故死亡案件也不在少数。面对这种意外,应该如何处理呢,
首先,及时通知交通管理部门。除了一些很轻微的擦碰等交通事故外,一般发生了交通事故,都需要立即通知事故发生地县级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通知后,会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交通管理部门会对交通事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该责任认定是认定交通事故发生及各方责任的重要依据。因此,及时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分清各方责任,是以后双方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保障。尤其是涉及到死亡案件,肇事方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比一般事故更为复杂,很可能涉及到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
其次,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了解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当事人可以在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由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划分的重要依据,因此及时了解认定书的作出,有助于了解自身责任的承担。
最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肇事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就涉及到选择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还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问题。目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法院一般不支持当事人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为此,在交通肇事的刑事诉讼中,为维护受害方最大利益化的要求,一般不建议受害方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是应当选择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所以,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案件,因其处理比一般交通事故案件更为复杂,更需要公权力的介入,当事人需要谨慎处理,这样才能给予双方当事人更公正、公平、合理的结果。
范文五:交通事故致死亡全责怎么处理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点击>>http://s.yingle.com 交通事故致死亡全责怎么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后,会有专业人员对事故进行鉴定评估,认定肇事方和受害方。如果发生交通伤害事故,将会涉及相应的伤害赔偿事宜,万一不幸致死亡则是性质相当严重的事故。交通事故致死亡全责怎么处理,赢了网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驾驶人全责致人死亡是犯罪吗
交通事故驾驶人全责致人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叁十叁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叁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
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叁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叁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叁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二、追究肇事者相应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我国《交通安全法》规定了诸多违法交通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类型,罚款拘留、吊销驾驶证、扣留机动车、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等都是交管部门针对交通违法行为可以采取的具体处罚措施。
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可达成交通肇事罪,具体情况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肇事罪的处罚包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死亡赔偿问题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有因侵权行为导致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集中体现在死亡赔偿的问题上。死亡案件中家属可获得的赔偿项目包括有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以及家属办理丧葬事宜的误工损失等。在赔偿的具体计算上,可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释》进行。
综上所述,针对“交通事故致死亡全责怎么处理”这一问题做了全面阐释。交通事故致死亡全责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根据犯罪情节轻重与否,将判处不同程度的刑罚。除了刑法以外,肇事者同样对死者家属负有经济赔偿的义务,具体遵照相关条例执行。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赢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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