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是否一样?
不一样,政府采购的内涵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从政府采购的内涵上明确了三个关键问题:一是采购实体,即各级国家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二是资金来源,即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和属于财政性资金的预算外资金。三是采购方式的转变,即由财政供给经费、各预算管理单位分散购买改为在财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下,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统一购买的方式。实现了政府采购对财政资金的管理由价值形态延伸到实物形态,有利于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管理和节约财政资金。从政府采购的特点来看:⑴资金来源的公共性。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纳税人的税收和政府公共服务费。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政府采购部门是充当管理人的职能;⑵政府采购的非营利性。政府采购是非商业性、非营利性的购买行为,采购目的是通过购买物资等为政府部门提供消费品和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⑶政府采购的规范性。现代国家都制定了一整套较完善的政府采购法规和条例,政府的任何采购活动都必须按规定的形式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⑷政府采购的政策性。政府采购是政府施政行为的体现,也是政府落实方针政策的关键环节,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都可以通过政府采购来实现。同时,政府也可以利用政
府采购来达到其保护民族工业,发展本国企业的目的。政府采购制度已形成财政、审计、供应商和社会各方位参与的机制。这些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有着本质的区别,政府采购具有相对独立的运行和管理制度。以上政府采购特点是招投标所不能具备。
适应法律的特征
不能将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投标概念混淆,他们在法律规范上有本质的不同,因为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分别属于两部不同的法律规范,其立法宗旨目标、性质、实施主体、组织形式等方面是完全不同的。政府采购是一项先进的制度,其特殊的操作规程和独立的运行体系,不是其他部门所能替代和从属管理的。
《招标投标法》是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的用于指导招标投标活动的程序法,《政府采购法》是2003年全国人大专门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制定的一部实体法。为什么在《招标投标法》出台3年后,又要颁布实施《政府采购法》,其根本在于两部法律的主要内容不同,调整范围不同。我国《招标投标法》主要是对招标的程序内容进行规范,尽管该法也论及政府采购问题,但仅限于通过招标投标方式所进行的采购,而对其他采购方式,如直接采购或参与拍卖采购,则无法解决。因此,招标投标只是有关招标方面的一部基本性法律,而非一部全面的政府采购法。作为
不同法律规范范畴的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两者调整的是不同的法律关系,是有严格区别的。政府采购是作为先进的政府财政支出管理改革、调节经济运行的一种基本制度,其着重点是要解决政府内部财政资金如何支出的问题,属于政府内部的事务;而招投标是指业主率先提出建设工程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格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因此,在法律规范上存在明显差异并具体表现在:
1、法律界定的范围不同。政府采购是涵盖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所有政府采购活动,包括货物、服务和工程。其中服务项目的采购属政府采购独有,如会议定点、加油、修车、保险、印刷等。招投标使用的是资金性质不同,其范围只有建设工程和相关货物,不包含服务。
2、实施的主体不同。遵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依法在每一个行政区划单位成立一个政府采购中心管理政府内部的采购事务,是一个纯服务性机构,承担实施本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采购行政职能,其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与招投标机构在性质上完全不同。根据政府采购的特殊性,各省从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一开始,就设立独立的采购中心。对招投标而言,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登记设立的各类建设工程招投标机构,其性质属于营利性企业,不是政府的内设机构,
没有行政职能。
3、组织形式有区别。政府采购是由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评标专家、供应商、监察、审计机关六方共同组织采购工作,实行“采”“管”分离,并接受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在程序、方式、人员等方面具有很强的规范性,从而更有利于实现“三公”原则和避免暗箱操作。而招投标是由业主单位加招标机构和投标企业有时甚至是两方组织完成采购活动。
4、资金保障不同。政府采购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并有坚实的政府采购资金作采购项目的保障,由国库统一集中支付,减少了拨款环节,避免了资金流失占用和拖欠资金等弊端,维护了政府形象。而招投标不具有上述特点。
5、服务结果不同。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政府内部的服务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全部免费服务,同时对政府采购资金的节余部分全部归财政,充分体现了反腐倡廉目的,这是招投标企业所无法做到的。
工作职能不同
《政府采购法》从机构性质、工作任务等方面对集中采购机构职
能作了明确规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4号)文件再次明确了集中采购机构的性质和作用,指出要“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在全面推进政府采购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并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行政职能作了进一步的明确的规定:“集中采购机构要接受委托,认真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制订集中采购操作规程,负责集中采购业务人员的培训。”这既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又是法律授予集中采购机构的重要职能。
政府采购工作已经建立起严密的操作和管理体系,目前全国30多个省、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和设区的市都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实现了“采”“管”分离,成立独立的政府采购中心,并明确由同级财政部门承担监管职责,其中有十几个省市的采购中心的行政级别为副厅级,由常务副省长亲自抓,已经形成操作规范、监管到位的政府采购工作体系,为推动财政支出制度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这种依照我国法律建立的政府采购工作体系,避免“运动员”、“裁判员”集于一身的嫌疑,又可以方便监督的工作模式,对维护政府采购的安全,促进廉政建设,保护国家利益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政府采购事业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区别在于一个是发改委一个是财政部,具体说一个是工程类为主的,一个是以货物或服务类为主的,采购法多用于财政预算项目,
招投标法多用于发改立项的项目,但也会混杂不是绝对的,具体看每个地方政府的要求,看政府偏向哪一方面。要绕开公开招标必须满足法定的几个要求,具体需要看情况。法律明确的是不能人为规避公开招标,其实公开招标也是有办法,只是隐蔽些而已,要需要你可以请专业的人士帮忙。
范文二: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投标人会议)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招标人设有标底(预算)的,标底必须保密。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需要分包的四个条件:非关键,非主体,甲方同意,不可再次分包并且接受分包的单位需要有一定的资质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评分办法在招标文件里或发布招标公告的时候就要有;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如果满足第一个条件,但是低于成本价了,也是不行的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保证金不是必须交的,看规定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罚款的不用看了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六条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第二十八条 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公开招标是不可控制的 第二十九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第三十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三十二条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第三十八条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四)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第四十条 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二)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三)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第四十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采购活动记录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采购项目类别、名称;
(二)采购项目预算、资金构成和合同价格;
(三)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载明原因;
(四)邀请和选择供应商的条件及原因;
(五)评标标准及确定中标人的原因;
(六)废标的原因;
(七)采用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相应记载。
第四十七条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
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五十三条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投标文件需要法人授权,否则是无效的投标文件
范文三:政府采购招投标六大技巧
政府采购招投标六大技巧
技巧之一:字斟句酌
招投标的第一个程序就是编制招标文件,也就是编写“标书”。
在这个环节,政府部门最重要的就是按照自己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切实编制招标文件。比如在采购计算机设备的时候,应当按照能够保证完成工作的配置来编制。这样保证自己能够采购到合适的设备,避免资金的浪费。 还有一个重要的环节是招投标双方都要注意的,就是标书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投标法》第三章第27条规定:“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这意味着投标人只要对招标文件中若干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的某一条未做出响应,都将导致废标。这条规定直接影响企业的中标率,企业应该对此慎之又慎。这就要求企业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逐条进行分析和判断,找出所有实质性的要求和条件,在投标文件中一一作出响应。
一般情况下,投标人都会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根据自己产品的情况,在技术方面较好的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但是,许多投标人往往会在一些看似并不重要的内容上出现疏漏,导致投标失败。这样的结果非常令人惋惜。
例如,在某个项目的招标中,一家信誉、实力和产品水平都是国内一流的企业,因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中的一条商务条款而前功尽弃。招标文件明确要求贷款用人民币支付,该企业投标的产品含有50%左右的进口件,投标文件中提出进口件部分的一半货款用美元结算,主要意图是与招标人共同分担汇率风险,但是评标委员会认为该投标人属于在商务方面与招标文件没有完全响应,因此不能入围。还有一家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高了首期付款的比例,也遭受了同样的命运。
再比如,有的电脑采购招标文件中明确提示需要投标报价表,而且需要有相邻配置的报价。如CPU,除了提供招标要求的配置以外,一般还要提供前后两个不同频率配置的报价。可是有的厂家疏忽了这个实质性要求,没有提供这个数据,结果导致了投标失败。
与此相反,有的企业在认真揣摩招标文件之后,往往可以发现招标文件中有利于自己的内容。比如,在一次计算机产品的投标中,招标方要求企业提供产品的媒体价作为自己的一个基准价格。但是招标书上没有明确指出是什么媒体,而在不同的媒体上,同一产品的报价又不完全相同,有时有很大的差别。某企业就根据自己的报价策略,挑选了适合自己的媒体报价。这种报价是实质性的响应,是真实有效的,但又是有利于企业的。所以,虽然这个技巧是最基本的,但也是最重要的,是招投标的第一项工作。千万别让机会在眼前溜走。
技巧之二: 内外双修
标书编制出来以后,接下来就是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定向发布投标邀请函。在这个阶段,一定要修炼好“外功”和“内功”。
所谓要修“外功”,就是指在信息发布和采集阶段,一定要注意外部信息来源。作为政府方面,要想办法让自己的招标公告让更多的企业看到。但是现在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没有统一的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虽然国家有关部门分别指定了一些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如财政部指定了《中国财经报》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指定了《中国招标》杂志发布技术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外经贸部指定了《中国国际招标网》、《中国招标》发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投标公告。另外,一些专业媒体,如IT业的《每周电脑报》等也有相关的信息发布。由于媒体众多,没有统一的媒体发布公告,容易导致信息发布的混乱。一些公告只在地方性的报纸上发布,有可能造成表面上投标、实际上合同外包的腐败现象。所以,当务之急是政府要指定统一的媒体,方便企业获得消息。 对于企业来说,修炼“外功”就是要及时准确的掌握招标信息。这是企业参加投标的前提。在当前没有统一媒体发布的情况下,只有广泛的关注有关媒体,尤其是关注上面提到的这些媒体。
所谓修炼“内功”,其实是针对招标方式中的邀请招标来说的。因为邀请投标的范围是招标人确定的,企业要获得邀请招标的信息相对来说比较困难,企业需要采取多种方法获取信息,而这些方法,主要是从企业自身入手。首先是增加企业和产品知名度,特别应在本行业内占有较为重要的地位;二是与一些专职
招标机构或采购频繁的实体建立较为密切的联系,使他们对你的产品有一些了解。而政府部门也应当广泛的了解相关企业的情况,争取让符合条件的企业都有机会被作为邀请招标的对象。
技巧之三:后发制人
按照程序,接下来就是发售招标文件和接受投标。这里特别应该注意时间,《招标投标法》规定,这两个程序之间的时间最短不得少于20日。
由于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出到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之间有较长的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对于企业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知道,对于计算机产品,随着时间的不同,价格有很大的变化,一般时间越晚价格越低,所以,有经验的企业往往较晚递交投标文件,就是采用较晚的市场报价,从而取得一定的优势。 有经验的企业,会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前夕,根据竞争对手和投标现场的情况,最终确定投标报价和折扣率,现场填写商务方面的文件。例如,投标文件都规定保证金的金额为投标报价的2%,如果能够较晚的提交这个报价,就可以一方面保证自己的报价保密,另一方面针对获得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报价策略。
技巧之四:丢车保帅
公开开标是接下来的程序。可以说到了这一个阶段,企业虽然没有机会对标书进行更改,但是还可以撤除某些投标意向。也就是说,是考虑丢车保帅的最后时机。
由于《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必须作出响应,企业如果把握不准实质性和非实质性之间的界限,应不厌其烦的向投标人进行询问,而且最好以书面方式进行。当自己的产品与某些实质性要求有一定差距时,需要在投标文件中偏离表上作出详细的说明。如果偏差过大,无法完全响应时,应考虑放弃某一项产品的投标,以保证其他产品参与投标。 例如,在计算机的招投标中,往往需要对多种产品进行招投标,例如台式机和笔记本电脑。有的企业生产的台式机比较符合要求,而笔记本较差,不符合实质性响应的要求和条件,这时,企业就完全可以考虑舍弃笔记本的投标,专心进行台式机的投标。
技巧之五: 精雕细刻
评选委员会评标、招标人定标是非常关键的程序。可以说,这一程序是决定性的,而这个程序的全过程,都是围绕投标文件进行的,可以说,投标文件是唯一的评标证据。
投标文件是描述投标人实力和信誉状况、投标报价竞争力和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的重要文件,也是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评价投标人的主要依据。所以,在企业产品和实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编制一本高质量的投标文件是企业在竞争中能否获胜的关键。 如何编制这样一本高质量的投标文件呢?就是要精雕细刻。
首先,投标人应该根据招标的项目特点,抽调有关人员,组成投标小组。投标小组要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内容,摸清招标人的意图,了解潜在的竞争对手的情况。在知己知彼的情况下,从技术、商务等各方面确定投标策略。其次,在编制招标文件的时候,投标人一定要确保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这些都在前面的技巧里面谈到。还有一些细枝末节的东西,虽然很细小,但是如果不注意,就会影响全局,导致全盘皆输。
技巧之六:信誉为本
招投标的最后就是用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和所有落标人,以及投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
总结招投标的经验,荆贵锁认为,一般公司中标在于信誉,而信誉往往体现在企业的报价、供货和售后服务等方面。 报价方面,企业要遵守几个基本规则。主要是不能恶性竞价,即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成本价。《招标投标法》第33条已将其定为非法行为。但是如有特殊情况,应加以说明。如某帆布厂在参加帐篷投标时,报价低于成本价,但是该企业在投标文件上说明了原因,即是该企业常年库存积压产品,所以降价
处理。这样反而使其报价具有了较强的竞争优势而中标。
供货方面就是要求企业一定要按照合同办事。这方面的教训也是有的。如以前有的中标企业用64M 代替128M 的内存,形成了欺骗行为,这家企业从此失去了信誉。而有的企业,从使用单位的角度考虑,指出高端配置可能过于奢侈,没有发挥最大效能,建议别的配置,这种负责的态度,就容易赢得好感和信任。 售后服务更是各企业竞争的重要方面。好的企业会在招标文件的服务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供好的服务,如提供周边设备、延长服务时间等等。
对政府采购的招标人员来说,应该多考虑企业的难处,财政部门应尽可能多(一般按照比例)、快、早地向企业付款。这也是保证企业产品质量的重要方面。也可以说是为自己树立信誉,吸引更多的企业参加以后的招标。
写招投标技巧的文章要结束了,文章中提到的这些技巧正被人们使用着和将要被使用。对于从事政府采购的工作人员来说,与世界接轨就标志着招标行为的规范化和国际化,需要自身有一次知识和观念的更新;对于企业来说,入世以后必将面临着更为残酷的竞争,掌握专业的招投标知识和技术就显得尤为迫切。现在,技巧是有了,关键就看怎么用了。古语云:无他,唯手熟耳!
范文四:政府采购招投标6大技巧
政府采购招投标6大技巧
政府采购招投标6大技巧包括:字斟句酌、内外双修、后发制人、丢车保帅、精雕细刻、信誉为本,对于从事政府采购的工作人员来说,掌握专业的招投标知识和技术就显得尤为迫切,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政府采购招投标6大技巧
技巧之一:字斟句酌
招投标的第一个程序就是编制招标文件,也就是编写″标书″。
在这个环节,政府部门最重要的就是按照自己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切实编制招标文件。比如在采购计算机设备的时候,应当按照能够保证完成工作的配置来编制。这样可以保证自己能够采购到合适的设备,避免资金的浪费。
还有一个重要的环节是招投标双方都要注意的,就是标书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投标法》第三章第27条规定:″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这意味着投标人只要对招标文件中若干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的某一条未做出响应,都将导致废标。这条规定直接影响企业的中标率,企业应该对此慎之又慎。这就要求企业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逐条进行分析和判断,找出所有实质性的要求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一一作出响应。
一般情况下,投标人都会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根据自己产品的情况,在技术方面较好地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但是,许多投标人往往会在一些看似并不重要的内容上出现疏漏,导致投标失败。这样的结果非常令人惋惜。
例如,在某个项目的招标中,一家信誉、实力和产品水平都是国内一流的企业,因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中的一条商务条款而前功尽弃。招标文件明确要求货款用人民币支付,该企业投标的产品含有50%左右的进口件,投标文件中提出进口件部分的一半货款用美元结算,主要意图是与招标人共同分担汇率风险,但是评标委员会认为该投标人属于在商务方面与招标文件没有完全响应,因此不能入围。还有一家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高了首期付款的比例,也遭受了同样的命运。
再比如,有的电脑采购招标文件中明确提示需要投标报价表,而且需要有相邻配置的报价。如CPU ,除了提供招标要求的配置以外,一般还要提供前后两个不同频率配置的报价。可是有的厂家疏忽了这个实质性要求,没有提供这个数据,结果导致了投标失败。
与此相反,有的企业在认真揣摩招标文件之后,往往可以发现招标文件中有利于自己的内容。比如,在一次计算机产品的投标中,招标方要求企业提供产品的媒体价作为自己的基准价格。但是招标书上没有明确指出是什么媒体,而在不同的媒体上,同一
产品的报价又不完全相同,有时有很大的差别。某企业就根据自己的报价策略,挑选了适合自己的媒体报价。这种报价是实质性的响应,是真实有效的,而且是有利于企业的。所以,这个技巧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是招投标的第一项工作,千万别让机会在眼前溜走。
技巧之二:内外双修
标书编制出来以后,接下来就是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定向发布投标邀请函。在这个阶段,一定要修炼好″外功″和″内功″。
所谓要修″外功″,就是指在信息发布和采集阶段,一定要注意外部信息来源。作为政府方面,要想办法让自己的招标公告被更多的企业看到。但是现在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没有统一的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国家有关部门分别指定了一些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如财政部指定了《中国财经报》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指定了《中国招标》杂志发布技术改选项目的招标公告,外经贸部指定了《中国国际招标网》、《中国招标》发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投标公告。另外,一些专业媒体,如IT 业的《计算机产品与流通》、《每周电脑报》等也有相关的信息发布。因此,由于媒体众多,没有统一的媒体发布公告,容易导致信息发布的混乱。一些公告只在地方性的报纸上发布,有可能造成表面上投标、实际上合同外包的腐败现象。所以,当务之急是政府要指定统一的媒体,方便企业获得信息。
对于企业来说,修炼″外功″就是要及时准确的掌握招标信息。这是企业参加投标的前提。在当前没有统一媒体发布的情况下,只有广泛地关注有关媒体,尤其是上面提到的这些媒体。
所谓修炼″内功″,其实是针对招标方式中的邀请招标来说的。因为邀请投标的范围是招标人确定的,企业要获得邀请招标的信息相对来说比较困难,企业需要采用多种方法获取信息,而这些方法,主要是从企业自身入手。首先是增加企业和产品知名度,特别应在本行业内占有较为重要的地位; 二是与一些专职招标机构或采购频繁的实体建立较为密切的联系,使他们对你的产品有一些了解。而政府部门也应当广泛地了解相关企业的情况,争取让符合条件的企业都有机会被作为邀请招标的对象。
技巧之三:后发制人
按照程序,接下来就是发售招标文件和接受投标。这里特别应该注意时间,《招标投标法》规定,这两个程序之间的时间最短不得少于20日。
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出到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之间有较长的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对于企业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知道,对于计算机产品,随着时间的不同,价格有很大的变化,一般时间越晚价格越低,所以,有经验的企业往往较晚递交投标文件,采用较晚的市场报价,从而取得一定的优势。
有经验的企业,会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前夕,根据竞争对手和投标现场的情况,最终确定投标报价和折扣率,现场填写商务方面的文件。例如,投标文件规定保证金的金额为投标报价的2%,如果能够较晚地提交这个报价,就可以一方面保证自己的报价保密,另一方面针对获得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报价策略。
技巧之四:丢车保帅
公开开标是接下来的程序。到了这一个阶段,企业虽然没有机会对标书进行更改,但是还可以撤除某些投标意向。也就是说,是考虑丢车保帅的最后时机。
由于《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必须作出响应,企业如果把握不准实质性和非实质性之间的界限,应不厌其烦琐向招标人进行询问,而且最好以书面方式进行。当自己的产品与某些实质性要求有一定差距时,需要在投标文件中偏离表上作出详细的说明。如果偏差过大,无法完全响应时,应考虑放弃某一项产品的投标,以保证其他产品参与投标。
例如,在计算机的招投标中,往往需要对多种产品进行招投标,例如台式机和笔记本电脑。有的企业生产的台式机比较符合要求,而笔记本较差,不符合实质性响应的要求和条件,这时,企业就完全可以考虑舍弃笔记本的投标,专心进行台式机的投标。
技巧之五:精雕细刻
评选委员会评标、招标人定标是非常关键的程序。可以说,这一程序是决定性的,而这个程序的全过程,都是围绕投标文件进行的,可以说,投标文件是唯一的评标证据。
投标文件是描述投标人实力和信誉状况、投标报价竞争力和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的重要文件,也是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评价投标人的主要依据。所以,在企业产品和实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编制一本高质量的投标文件是企业在竞争中能否获胜的关键。
如何编制这样一本高质量的投标文件呢? 这就要精雕细刻。
首先,投标人应该根据招标的项目特点,抽调有关人员,组成投标小组。投标小组要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内容,摸清招标人的意图,了解潜在的竞争对手的情况。在知己知彼的情况下,从技术、商务等各方面确定投标策略。其次,在编制招标文件的时候,投标人一定要确保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这些都在前面的技巧里面谈到。还有一些细枝末节的东西,虽然很细小,但是如果不注意,就会影响全局,导致全盘皆输。
技巧之六:信誉为本
招投标的最后就是用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和所有落标人,以及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
总结招投标的经验,荆贵锁认为,一般公司中标在于信誉,而信誉往往体现在企业的报价、供货和售后服务等方面。
报价方面,企业要遵守几个基本规则。主要是不能恶性竞价,即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成本价。《招标投标法》第33条已将其定为非法行为。但是如有特殊情况,应加以说
明。如某帆布厂在参加帐篷投标时,报价低于成本价,但是该企业在投标文件上说明了原因,即是该企业常年库存积压产品,所以降价处理。这样反而使其报价具有了较强的竞争优势而中标。
供货方面就是要求企业一定要按照合同办事。这方面的教训也是有的。如以前有的中标企业用64M 代替128M 的内存,形成了欺骗行为,这家企业从此失去了信誉。相反有的企业,从使用单位的角度考虑,指出高端配置可能过于奢侈,没有发挥最大效能,建议别的配置,这种负责的态度,就容易赢得好感和信任。
售后服务更是各企业竞争的重要方面。好的企业会在招标文件的服务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供好的服务,如提供周边设备、延长服务时间等等。
对政府采购的招标人员来说,应该多考虑企业的难处,财政部门应尽可能多(一般按照比例) 、快、早地向企业付款。这也是保证企业产品质量的重要方面,也可以说是为自己树立信誉,吸引更多的企业参加以后的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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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政府采购招投标注意事项
政府采购招投标注意事项
我认为招标有这么一个指导思想,体现在四个方面,体现政策规范严谨、内容齐全、内容兼顾,在这个方面的指导思想下做招标文件。
首先我认为制作工作第一点,加强有关党和国家在政治经济发展各个阶段中所制定的,能够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一些方针和政策。如果说作为一个尤其像我们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这样的采购单位,对于政策把握不准,很难在政策上有所体现。因为你招标是在引导一个市场,中直机关和中央机关两个大单位有定点采购,很多企业是我们定点供应商,他们基本上拿到了一个金色的名,尽管采购量不太多,但是既然进来有一定好的含金量。你比如说体现国家的一些经济政策,环境政策、宏观政策,都要体现出来。所以政府采购只是一种微观的行为,政府采购宏观上制定市场的规范和要求,调节各种关系的一个文件。政府采购具体就是微观行为。在这方面我认为,如果做的好的话,首先得把路线、方针、政策,尤其政策和方针学习好,体现在招标文件上。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在招标文件制作过程中一定要做到严谨、简洁、规范、清楚,也就是说让投标人拿到文件以后能够看清楚你在招什么,有什么样的要求,说的一是一,二是二,就是说看的非常明了,非常清楚。所以在一些概念的使用上要强调唯一性和排他性,防止对概念理解的失误,导致这个标在投标上有一些失算的概率。另外有的词还要规范一点,比如说像我们招标文件里做的,关于废标和无效投标,我还是比较讲究用词的,什么情况下废标,什么情况下无效投标,说清楚。不能说一个企业由于不能提标加入期号的文件就是废标,由于个别原因导致你标没有效只能要无效投标,所以这个用词还要准确一些。 第三个,其他的一些小问题,在招标文件过程中计量要求、文字的要求,币种的要求写清楚,有的招标上面就写着美元报价,这样就有可比性。当然在大部分情况下还是人民币报价,所以币种要写清楚。另外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要写清楚,答疑、勘测在招标文件中写清楚,让大家一目了然,让大家有一个充分的准备。关于错误的修正,一定要发文本,另外在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上公布。你比如说像我们的媒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有一个媒体,另外中国财经报,这都是国家级报纸上刊登我们招标信息,招标的公开以及招标的结果,都在上面公布。这是关于咱们的招标。
下面我讲一讲关于咱们的投标。在讲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对咱们所有招标单位有这么一个提倡,因为我本人本着绿色采购,力行节约的采购方式,用这个原则指导我的采购。因为我考虑到咱们采购人在采购的过程中,有些情况比较严重,对于投标供应商的利益考虑比较少一点,所以在这方面我们最大限度的降低投标人的投标成本。我一般要求你们的招标文件,可能大家有很多人投过我的标,一般投标文件要求你们一式三份,正本一个,副本两个,招标文件就是评委看,评委看也不是同时看一本招标文件,轮着看,三本就够了。另外我也不希望你们出什么效果图,一个带镜框效果图一张就好几百。另外就是摆样,尽量摆样少一点,我们下一步考虑做摆样要收取部分成本费用,不能让他无边界做摆样,因为摆样办公家具需求面比较小,摆一次样下一次就没有用了,所以它是一个唯一的,这次完了就完了,无形之间提高了投标的成本。你比如说上次我们下面有一个单位,给一个局长做个班台,给四个副局长做一个,最后提出要求给局长摆一个,给副局长摆一个,后来供应商跟我说看怎么弄?我
说你看呢,他说你让我摆就摆吧,后来我找采购人我说你这样做不对,你买一个班台还让人摆样,摆样只是要看工艺制作水平,并不能说你让领导看看,那个样式可以领导看一个图大概定下来,再切图都来得及,经过我们做工作这个单位就通过我们的意见。所以我还是提倡我们采购人,代理机构还本着一个绿色采购的要求进行采购工作。
首先,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这个一定要把握好。你光看了技术规格有什么要求,因为我们现在招标文件分了几个部分,一个是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经济部分、服务部分,包括我现在正在琢磨着,下边还要考虑一定的财务运作因素在里面,因为财务状况直接影响到你企业的风险。在这方面尤其是大标,像我们去年招中央纪委一千多万,如果你财务状况不好的话,你接这个标也有一定的风险,所以我们还要考虑你的财务因素,包括你资产负债负债率,包括你现金流量我们作为评标因素都要考虑进去,所以在响应上面还要特别的注意。既然投标是一个很被动的行为,那就要求采购人,就是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认认真真的看,因为我们招标文件写的很清楚,你要仔细阅读每个条款,对有些要有回应。你想进政府采购入门这个槛,对我加入“*”符号和加注“#”符号一定要看仔细,因为加注“*”符号一项就是无效投标,当然“#”符号,你比如说三到四个“#”符号不能满足我,你就是无效投标,加注“*”符号和“#”符号要看清楚,所以根据“*”符号出具一些文件、资质、检测报告等要做认真的检查。比如说关于时间的有效性,它的认证范围,检测需求,检测内容,是不是针对个招标项目进行的,大家一定要认真的做好检查工作。另外对于招标文件上要求招标时间、招标地点,答疑时间一定要看仔细,往往我们投标存在着盲目,光知道要什么东西,但是具体款式、样式做不出来。答疑我一般都在现场,咱们中央纪委都在现场,让你们看看什么是现场,来做投标。看了以后你心里有底了,大概需要这么一个风格,大概需要这么一个情况,有的问题还可以在现场问一问,这样保证我们投标中标概率还是有帮助的。
另外关于投标保证金。我每次开标的时候都能预料到,由于表保证金缴纳不准确,或者有点小失误,导致有些人基本上丧失这个机会了。比如说有的支票财务人员填的很好,出一个错别字,那样银行拒收我们也拒收,这是很可惜的。一般像投标保证金我要求支票、汇票、现金都可以,我一般投标保证金一万块钱,如果可能的话你最好带点钱,你不要因为支票写错了丧失了机会也挺可惜的,所以这个也应该引起大家的注意。
下面关于投标文件的一些递交,应该按照咱们在招标文化里写的,要求进行包装、密封。上一次交中国签证学院有一个家具厂投标,他把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都包在一个大包里,我写的很清楚,投标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要分别单独密封,就是分成两个包,这边是你投标文件,这边是你开包一览表,他搁在一块儿,你说打开还是不打开,打开了说不符合我招标要求,我再交给评标委员会的时候,在文件拿出来给他们看都是密封的,当着我们的纪委,当我们审计打开这个投标文件,如果搁在一块儿你说打开还是不打开?不打开没法唱这个标,打开没法向我们评审委员会交代,也没法向我们审计交代,所以看清楚。所以投标人一定要看清楚,要单独密封。我遇到两次这样的情况,有一次把投标保证金和开标一览表都搁在一个大包,最后没办法,我说搁一边吧,我没法开这个东西,没办法丧失了这样一个机会。
再一个关于投标报价,很多企业都到我那去,因为我也挺喜欢跟大家交朋友,跟我聊天,问我这个报价怎么报?后来我说,我说你认认真真做投标文件,
实事求是做投标报价,经济报价怎么评分,我采取市场定位法,在有效投标人里,拿出一个平均报价来,这个价格基本上很接近我们市场价格定位。也就是说价格越接近就越接近商品的价值,因为价格是价值的货币体现,拿过来以后我根据那个进行投标,说你让我跟你说怎么报价,我也说不准。就跟我原来参加考试,非逼着老师说你给我画个重点吧,老师说我给你画了圈不在那个圈就给你害了,所以报价要实事求是报价,你是什么情况就什么情况。我最讨厌这个最低报价,我认为他除了捣乱市场没有别的功能。人家都15万报了家,他非10万,能不能做?肯定能做,材质不一样,工艺不一样,用劣质材料都可以做,但是敢用吗?不敢用,所以我提倡实事求是市场报价,这样比较接近现实,所以大家本着诚实、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好你的报价,你企业什么状况就什么状况,你设备越多折旧越大,价格越高。你有研发力量,有你研发基金,有研发人员在里面成本肯定高,如果这个企业没有研发人员,没有研发机构,就成天找几个业务员说你给我看看有什么新产品,照个照片回来咱们照着做,这是刚才朱老师讲的复制、拷贝,我也讨厌这个,这方面我还是希望大家实事求是做你们的报价,这样也有利于我们政府采购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我认为在这方面自己企业做点文章,尤其咱们的报价上面。
另外关于刚才说到检测报告,一定要看准。你要知道我们所有评标委员会的专家们都是专家,有些是我们家具协会的,有些是干了几十年家具工作的,你上来的检测报告,或者你的资质文件他们一眼就能看出来有没有问题。你比如说上次有一个企业在我那投标,评标委员会老师一看这个检测报告是假的,因为假不假咱也不敢弄,立刻打电话给北京家具质检站,核实这个编号,家具查到的档案资料,一报在他上面有两个数据在那上面没有,就是自己做的,当时做的非常像,我没有看出来,应该是这个检测内容,出了那个内容就容易出现问题。所以我们在评标委员会的授权之下,给北京家具委员会打电话,确确实实有一份假的检测报告,所以这方面我还是希望大家在检测报告上认认真真的做,认认真真的提交,不能怀有侥幸心理蒙蔽过关。这是一种欺骗,欺骗这个市场,欺骗采购人,欺骗采购代理机构,我认为这是不太好的一种行为。 另外还有要看你的认证,要求你用中文字,不是中文认证一定要翻译成中文,你别上来一大堆英文,我是看不懂那个英文。26个字母我都认识,搁在一块儿我都不认识,你给我提供了就算你无效投标,让你提供中文你就提供中文。另外要看清认证范围,还有时间要看清楚,不能拿一个过期的,或者没有认证范围的。
我刚才说了一下关于招标、投标。我还是想借这个机会讲一讲,将来我们家具发展方向,需要从几方面努力。讲这么几点。
首先我还是鼓励创新,要有自个儿的东西,不要去复制、翻制,都不太好,还是要有一定的研发人员和研发基金,支撑着你们新产品的出现。这一点我九月份去上海的时候,我到震旦看了看,他的企业我认为在这方面确确实实做了很多的工作,我们从他的投标财务报表里也能看到,确实每年拿出一部分的研发基金,专门设立这个基金做研发用。另外确实有一套班子做新产品的研制和开发,这样对于我们的市场还是有好处的。
第二个,我强调还要发展节能环保型的产品,因为我们国家资源相对贫乏,所以在这方面我认为大家还要做一些过程。我年初的时候到长江公司,他把中心吸出来的木屑集中起来做燃烧用,烘干木头用,再次利用,因为木头扔了也是挺可惜的,他利用起来专门用烘干房,因为长江烘干房在企业里也是比较多
的,大概有四五间,他烘干设备有电的,有气的,还有燃料的,我认为这方面还是做了一些工作,最起码把原材料没有浪费,再次利用了。
第三个,要承担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社会。一个企业来讲,国家给你一定政策,给你一定方针,鼓励你们发展,鼓励你们挣钱,但是你要对员工,对社会履行责任。比如说现在很多人需要一个现代企业理论,非常强调这个责任问题。你比如说像耐克公司,沃尔玛、锐步,这些公司非常注重社会责任,首先一条对自己员工的利益要切实维护,应该维护我肯定维护你。另外要承担一定社会的捐助,这些责任都承担了。同时,还要兼顾着我们的环境,因为你环境保护和节约这都是你责任范围之内的。你比如说我们说ISO,ISO是一个国际认证组织,就是一个环境组织,他对你ISO14000、9000,认证就是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所以在这方面我认为我们企业对我们的员工,最起码三险一金该提供要提供,所以这方面我们对职工负责任。这方面我认为还要再强调一点,要加强责任,履行社会职责,把我们工作做好,为响应党中央提出来构建我们和谐社会,尽我们的一份努力。我要讲的就这么多,不对之处请大家多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