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关于小区车位停车费减免的请示
内部请示(报告)专用单
物发字〔 2013〕 0005号
主题:关于小区车位停车费减免的请示
尊敬的公司领导:
2012年 公 司 举 办 的 停 车 费“ 买 9送 3、买 5送 1”的 优 惠 活 动 在 吸 引 小 区 车 主 车 辆 停 进 停 车 场 效 果 很 明 显 , 增 加 了 公 司 财 务 收 入 及 资 金 的 及 时 回 收 , 另 一 方 面 也 规 范 了 小 车 车 辆 停 放 安 全 管 理 , 乱 停 放 现 象 有 了 很 明 显 的 改 善 。
为 了 继 续 保 持 现 有 的 车 辆 有 序 停 放 及 经 济 效 益 , 建 议 公 司 对 于 停 车 费 的 优 惠 活 动 方 案 继 续 进 行 到 2013年 12月 31日 止 。
以 上 报 告 妥 否 , 请 领 导 批 示 !
申请部门:
经办人(签字) :
物业经理(签字) :
审核人(签字) :
审批人(签字) :
呈送日期:
范文二:襄阳停车费
襄阳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通知
各县(市)区物价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高新区统计物价局,襄阳市物业协会,襄阳市区各物业管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3〕1864号)、《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鄂价房服〔2007〕107号)、《湖北省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鄂价房服〔2006〕78号)及《襄樊市物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参照外地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市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物业服务收费按不同物业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由物业企业管理的普通住宅的物业综合管理服务、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服务项目以及别墅区、非住宅区的物业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主管部门根据本地物业管理服务发展水平,制定本市的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基准价和浮动幅度。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三、物业服务收费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价格举报投诉电话等有关情况通过公示牌、公示板等方式进行公示。
四、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包括以下内容: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包括二次供水、加压设备的维护保养费用,电梯的运行及维护费用,消防、安全监控、智能化等设施的运行维护及检测费用;
3、物业服务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服务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服务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成本或支出由业主额外负担。
五、物业服务收费实行“一价清”制度。已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内容的公共费用,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再向业主收取和分摊。
六、物业服务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环卫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双方应当签订委托协议,但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七、为物业服务区域内供暖、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发生的能源费用、运行费用应分别计入其供应价格中,不得另行向业主收取。
八、未进行户、表改造的小区,对总表与分表之间发生的损耗,在扣除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所包括的费用后,可按水、电量实际损耗额度在用户间合理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可由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不得擅自提高国家规定的水、电价格标准,不允许将水电损耗通过提高水电价格的方式来进行分摊。
九、业主与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对公共费用分摊有争议的,可向价格主管部门申请审核,经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后再行分摊。
十、住宅小区内符合规划标准的封闭式共用车库和露天停车场(停车位),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的,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收取停车服务费。具体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住宅小区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其场地占用费根据归属情况由双方约定执行。
经业主大会同意,在不违反消防和安全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占用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并由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并报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后,业主大会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收取场地占用费,所得收入扣除停车服务费后归全体业主共有,并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十一、在优先保证业主停车的前提下,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可设立外来临时停车位,其收费标准由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进入小区执行公务、抢修检修、救护等特种车辆以及业主搬家、送货车辆,不得收取车辆停泊服务费。
十二、被评为国家、省级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的,有效期内物业管理服务费可在规定的基准价基础上按不超过15%的幅度上浮;被评为市级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的,有效期内物业管理服务费可在规定的基准价基础上按不超过10%的幅度上浮。
十三、对低保对象的物业服务费按相应级别小区收费标准基准价的70%收取。
十四、物业管理企业收费前必须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收费)监审证证》,切实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十五、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产(物业)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进行监管。违反本通知规定,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十六、本通知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房产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
十七、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试行一年。试行期间,如国家和省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十八、本通知试行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依照本通知执行。
十九、本通知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物业襄价服规〔2012〕214号.xls(襄阳市市区物业综合管理服务收费标准;襄阳市市区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标准)
襄阳市物价局 襄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范文三:停车费涨价
停车费涨价,对所有的车主来说都不是件好事情吧。前两天在网上看到消息说北京东单一条路上停车管理员收停车费从2块每小时涨到了5块每小时,心里咯噔了一下:哇,涨得真猛,要就不涨,要涨就翻倍涨,翻倍我还不止一倍,我要翻怎么也得翻个1.5倍仔细查了一下,这北京市公联公司的地盘,这家公司挺牛的,负责全北京市2万多个路侧停车位的管理。但消息又说“中心城区停车费调整方案并未正式公布”,这就郁闷了,是不是在北京这些公司可以随便收多少就受多少,如果真按这样收费,那全部车位算起来要多收多少钱,而且,貌似有些地区还有可能涨到10块每小时。呀,我的妈呀,那买辆车停车费可不是小数目啊。好不容易油价跌下来了(虽然这段时间又有点小涨),停车费又要涨上去了,这到底是要刺激消费者买车呢,还是不鼓励偶们买车呢,一来一回滴,还真会忽悠人呀。我打了个电话给北京的老姐,问了下情况。不问还好,一问就没完没了了。她说她刚买车还真买亏了,2月份买的QQ,3月份降价,这已经亏了,油价又小幅上调,这就不说了,4月份停车费又涨了,你说冤不冤啊我还笑她呢,价格降了,你车买了,停车费涨了,你的车还是买了,有什么办法,唉,买个车,用个车,谁都不容易啊
可结果让人神经的事情还没完呢。今天在网上又看到消息:“公联顺达公司昨天向媒体通报,被曝光的两处提前涨价停车费的相关人员已经接受内部处罚,有关责任人最多被处罚2000元。”不仅如此,新闻上还说前几天网上曝光的是“私自高收费现象”,那不是车主成冤大头啦,以前被多收的停车费咋办类,钱呀,那是车主滴钱呀看来呀,还是有不少车主被忽悠了一把。呼呼,幸亏俺还没买车呢搞笑的是,同时还爆出消息:“车主花3333元,一年内,可在全市所有公联顺达停车场及路侧停车位免费停车。”貌似很为车主的利益着想啊,呵呵,到底是怎样滴,大家见仁见智咯~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停车费到底该怎么整呢,偶是没底滴啦,老姐也很没底,反正她还是有那么气愤滴我在车品网工作的一个朋友就说了,汽车行业忽悠车主的事情还真不少,停车费这个事情呀,大家要擦亮自己的眼睛,买个车图的就是方便,用车用得舒心才是硬道理,在停车费上来被人蒙了,冤枉的还是自己
嗯嗯嗯嗯,偶也是这么想滴,虽然偶没买车,但也希望有车的车主们,在停车费上面多为自己争取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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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停车费摘要
7月起太原住宅小区停车费每月不超400元
来源: 山西新闻网 发布时间: 2014-06-23 15:14:00 您是第581位浏览者
一直以来,太原市住宅小区的物业费、停车费、装修服务费、电梯费等收取都没有统一的标准,小区物业各自为政擅自提价,业主怨声载道却又无可奈何……7月1日起,太原市《物业服务与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施行,意味着今后各项收费有章可循,物业公司若不执行将挨罚。
最高指导价成为限上标准
《办法》中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管理形式。物业企业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的产品、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以及服务等级统一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在《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中详细规定,根据物业类型、服务内容、服务等级和服务成本明确各项收费标准的最高指导价,下浮不限。各项服务收费要依照最高指导价,参照小区实际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物业服务收费:分类分级 上限1.6元/㎡·月
新政规定,目前住宅物业服务内容共6项,分别为基本要求,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及养护,共用部位维护及管理,协助维护公共秩序,保洁服务和绿化养护管理,每项均设5级。物业公司每一项服务的级别可能不尽相同,最终定价为“菜单式”组合。即可能其中三项为5级服务,两项为2级服务,一项为3级服务,这样物业费的总价为相应分项价格的总和。根据类别和每类的级别计算,物业收费范围为:0.3元/㎡·月-1.6元/㎡·月。 此外,物业服务企业采用IC卡管理的,不得收取工本费、押金,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IC卡丢失、损坏需要补办的,补卡费最高10元/卡,实际工本费超出10元/卡的,报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车辆停放收费:小型车收费上限为400元/月·车位
一直以来,太原市住宅小区的停车费收取比较混乱,有的白天晚上停车两个价,有的计时收费,有的计次收费......新规出台,对各类停车费收取都做了明确规定,停车费分为服务费和租赁费两部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装修服务收费:9.6元/㎡·期
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在标准范围内确定基准价楼层,选定基准层后可以上增下减;装修期间不使用电梯运料的,装修服务费最高按基准价的30%收取;装修期物业服务企业以收取保证金作为管理手段的,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户。 电梯运行服务收费:0.4元/㎡·月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在标准范围内确定基准价楼层,选定基准层后可以上增下减;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可按户收取,但均价不得超过指导价0.4元/㎡·月;电梯运行服务费不含电梯中修、大修及更新改造费用。
范文五:停车费说明
关于病人反映我院停车费较高的情况说明 按照内发改收费(2011)356号文件标准要求,停车场收费必须使用停车场智能监控刷卡系统方可收费,跨时段不能重复收费,最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5元/次.车。
我院具备以上收费条件,因此得到了内发改委停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现我院委托东兴区惠和保安公司对停车场内的外来车辆收取停车费,收费标准为:
早上8至晚上8点 收费标准2元 半小时内不收费 晚上8至次日8点 收费标准5元 半小时内不收费
军车、警车、救护车、出租车不收费。符合了内发改收费(2011)356号文件标准:跨时段不能重复收费,最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5元/次.车的要求。因此关于我院对外来车辆收取停车费较高这一问题,医院不存在任何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情况,完全符合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收费标准,如现实收费中存在不符合上述标准的情况,请广大患者及家属向我科反应,我科将严肃处理。欢迎广大患者及家属的监督和指导。
特此说明
保卫科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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