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3082-99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本标准适用于向城市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排水户。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5084-199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水质水质水质水质水质
pH值的测定总铬的测定六价铬的测定总汞的测定总汞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腙分光光玻璃电极法
GB/T6920-1986GB/T7466-1987GB/T7467-1987GB/T7468-1987GB/T7469-1987度法
GB/T7470-1987GB/T7471-1987GB/T7472-1987GB/T7474-1987GB/T7475-1987GB/T7478-1987GB/T7479-1987GB/T7484-1987GB/T7485-1987GB/T7487-1987GB/T7488-1987GB/T7490-1987GB/T749l-1987GB/T7494-1987GB8703-1988GB8978-1996
水质水质水质水质水质水质水质水质水质水质水质水质水质水质
铅的测定镉的测定锌的测定铜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铜、锌、铅、镉的测定铵的测定铵的测定
蒸馏和滴定法纳氏试剂比色法
离子选择电极法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第二部分:氰化物的测定
氟化物的测定总砷的测定氰化物的测定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稀释与接种法的测定挥发酚的测定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蒸馏后溴化容量法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辐射防护规定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11889-1989水质法
GB/T11890-1989GB/T11893-1989GB/T11899-1989GB/T11901-1989GB/T11902-1989GB/T11903-1989GB/T11906-1989GB/T11910-1989GB/T11911-1989GB/T11912-1989GB/T11914-1989GB/T13192-1991GB/T13194-1991
水质水质水质水质水质水质水质水质水质水质水质水质水质
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
苯系物的测定总磷的测定硫酸盐的测定悬浮物的测定硒的测定色度的测定锰的测定镍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钼酸铵分光光度法重量法重量法
2,3-二氨基萘荧光法
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铁、锰的测定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重铬酸盐法气相色谱法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13195-1991GB/T13196-1991GB/T13199-1991GB/T15505-1995GB/T16488-1996GB/T16489-1996CJ26.3-1991CJ26.7-1991
水质水质水质水质水质水质
水温的测定硫酸盐的测定
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电位滴定法
阴离子洗涤剂的测定硒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红外光度法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硫化物的测定易沉固体的测定油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体积法
城市污水城市污水
重量法
CJ26.10-1991城市污水硫化物的测定
CJ26.25-1991城市污水氨氮的测定CJ3025-19933定义
3.1污水:受一定污染的来自生活和生产的排出水。
3.2城市下水道:指输送污水的管道和沟道。它包含排污渠道、沟渠等。3.3排水户:指向城市下水道排放污水的单位或个人。4技术内容4.1一般规定
4.1.1严禁排入腐蚀城市下水道设施的污水。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
4.1.2严禁向城市下水道倾倒垃圾、积雪、粪便、工业废渣和排入易于凝集,造成下水道堵塞的物质。
4.1.3严禁向城市下水道排放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和有害气体。
4.1.4医疗卫生、生物制品、科学研究、肉类加工等含有病原体的污水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处
理,
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必须按有关专业标准执行。
4.1.5放射性污水向城市下水道排放,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必须按GB8703执行。4.1.6水质超过本标准的污水,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预处理。不得用稀释法降低其浓度,排入城市下水道。4.2水质标准
排入城市下水道的污水水质,其最高允许浓度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1
序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项目名称pH值悬浮物易沉固体油脂矿物油类苯系物氰化物硫化物挥发性酚温度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需氧量(CODcr)溶解性固体有机磷苯胺氟化物总汞
单位mg/Lmg/L·15min
mg/Lmg/Lmg/Lmg/Lmg/Lmg/Lmg/LmL/Lmg/Lmg/Lmg/Lmg/Lmg/Lmg/Lmg/L
最高允许浓度6.0~9.0150(400)10100202.50.51135100(300)150(500)20000.55200.05
序号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项目名称总铅总铜总锌总镍总锰总铁总锑六价铬总铬总硒总砷硝基苯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氨氮
单位mg/Lmg/Lmg/Lmg/Lmg/Lmg/Lmg/Lmg/Lmg/Lmg/Lmg/Lmg/Lmg/Lmg/Lmg/L
最高允许浓度
12512.0(5.0)1010.51.520.5600510.0(20.0)25.0(35.0)1.0(8.0)80表
磷酸盐(以P计)mg/L
色度
倍
18总镉mg/L0.1
注:括号内数值适用于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城市下水道系统
5水质监测
5.1总汞、总镉、六价铬、总砷、总铅,以车间或处理设备排水口抽检浓度为准。其他控制项目,以排水户排水口的抽检浓度为准。
5.2所有排水单位的排水口应设有检测井,以便于采样,并在井内设置污水水量计量装置。5.3水质数据,以城市排水监测部门的检验数据为准。5.4水质检验方法见表2。
检验方法
表2
序号1234567891011
项目名称pH值悬浮物易沉固体油脂矿物油类氰化物硫化物挥发性酚温度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需氧量(CODcr)
玻璃电极法重量法体积法重量法红外光度法红外光度法氰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硫化物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蒸馏后溴化容量法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稀释与接种法重铬酸钾法重量法气相色谱法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离子选择电极法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检验方法
方法来源GB/T69GB/T11901CJ26.3CJ26.7GB/T16488GB/T16488GB/T748GB/T16489CJ26.10GB/T7490GB/T7491GB/T13195GB/T7488GB/T11914附录A(标准的附录)GB/T13192GB/T11889GB/T7484GB/T7468GB/T7469GB/T7475GB/T7471GB/T7475GB/T7470
12溶解性固体13有机磷14苯胺15氟化物16总汞17总镉18总铅
序号19总铜20总锌21总镍
项目名称检验方法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方法来源GB/T7475GB/T7474GB/T7475GB/T7472GB/T11910GB/T11912
续
表2
序
项目名称号22总锰23总铁24总锑25六价铬26总铬27总硒28总砷293031323334
硫酸盐氨氮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硝基苯类磷酸盐(以P计)色度
检验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5-Br-PADAP光度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总铬的测定
2,3-二氨基萘荧光法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重量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蒸馏和滴定法
纳氏试剂比色法氨氮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电位滴定法气相色谱法钼酸铵分光光度法色度的测定
方法来源GB/T11911GB/T11911附录B
(标准的附录)GB/T7467GB/T7466GB/T11902GB/T15505GB/T7485GB/T11899GB13196GB/T7478GB/T7479GB/T7479GB13199GB/T13194GB/T11893GB/T11903
A(略)附录B(略)
范文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 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
? 定 义 ? 污水 ?
? 范 围 ? 城市下水道 ?
? 标 准 ? CJ3082-1999
标准 CJ3082-1999
(本标准已被《CJ343-2010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代替)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 35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 本标准适用于向城市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排水户。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
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 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84-19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6920-1986水质 pH 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 7466-1987水质 总铬的测定
GB/T 7467-1987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8-1987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69-1987水质 总汞的测定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0-1987水质 铅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1-1987水质 镉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2-1987水质 锌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4-1987水质 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 7475-1987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8-1987水质 铵的测定 蒸馏和滴定法 GB/T 7479-1987水质 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 7484-1987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5-1987水质 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7487-1987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二部分:氰化物的测定 GB/T 7488-1987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稀释与接种法的测定 GB/T 7490-1987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T 749l-1987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溴化容量法
GB/T 7494-1987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 8703-1988 辐射防护规定 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1889-1989水质; 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N-(1-萘基) 乙二胺偶氩分光光度法
GB/T 11890-1989水质 苯系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1893-1989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01-26批准1999-08-01实施
GB/T 11899-1989水质 硫酸盐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1-1989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2-1989水质硒的测定 2〃3-二氨基萘荧光法 GB/T 11903-1989水质色度的测定
GB/T 11906-1989水质锰的测定 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 GB/T 11910-1989水质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1989水质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2-1989水质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4-1989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T 13192-1991水质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3194-1991水质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3195-1991水质水温的测定 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GB/T 13196-1991水质硫酸盐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3199-1991水质阴离子洗涤剂的测定 电位滴定法 GB/T 15505-1995水质硒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6488-1996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 GB/T 16489-1996水质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CJ 26.3-1991城市污水易沉固体的测定 体积法 CJ 26.7-1991 城市污水 油的测定 重量法 CJ 26.10-1991 城市污水 硫化物的测定 CJ 26.25-1991 城市污水 氨氩的测定
CJ 3025-1993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 三、
3.1 污水:受一定污染的来自生活和生产的排出水。
3.2 城市下水道:指输送污水的管道和沟道。它包含排污渠道、沟渠等。 3.3 排水户:指向城市下水道排放污水的单位或个人。 四、技术内容 4.1 一般规定
4.1.1 严禁排入腐蚀城市下水道设施的污水。
4.1.2 严禁向城市下水道倾倒垃圾〃积雪〃粪便〃工业废渣和排入易于凝集〃造成下水道堵塞的物
质。
4.1.3 严禁向城市下水道排放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和有害气体。
4.1.4 医疗卫生〃生物制品〃科学研究〃肉类加工等含有病原体的污水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处理〃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必须按有关专业标准执行。
4.1.5 放射性污水向城市下水道排放〃除遵守本标准外; 还必须按GB 8703执行。
4.1.6 水质超过本标准的污水〃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预处理; 不得用稀释法降低其浓度〃排入城市下水道。 4.2 水质标准
排入城市下水道的污水水质〃其最高允许浓度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五、水质监测
5.1 总汞〃总镉〃六价铬〃总砷〃总铅〃以车间或处理设备排水口抽检浓度为准; 其他控制项目〃以排水户排水口的抽检浓度为准。
5.2 所有排水单位的排水口应设有检测井〃以便于采样; 并在井内设置污水水量计量装置。 5.3 水质数据〃以城市排水监测部门的检验数据为准。 5.4 水质检验方法见表2。 表2 检验方法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 本标准适用于向城市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排水户。 二、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 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84-19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6920-1986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7466-1987水质 总铬的测定
GB/T 7467-1987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8-1987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69-1987水质 总汞的测定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0-1987水质 铅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1-1987水质 镉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2-1987水质 锌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4-1987水质 铜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 7475-1987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8-1987水质 铵的测定 蒸馏和滴定法 GB/T 7479-1987水质 铵的测定 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 7484-1987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5-1987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7487-1987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二部分:氰化物的测定 GB/T 7488-1987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稀释与接种法的测定 GB/T 7490-1987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T 749l-1987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溴化容量法
GB/T 7494-1987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 8703-1988 辐射防护规定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1889-1989水质 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N-(1-萘基) 乙二胺偶氩分光光度法 GB/T 11890-1989水质 苯系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1893-1989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01-26批准1999-08-01实施
GB/T 11899-1989水质 硫酸盐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1-1989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2-1989水质 硒的测定 2〃3-二氨基萘荧光法 GB/T 11903-1989水质 色度的测定
GB/T 11906-1989水质 锰的测定 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 GB/T 11910-1989水质 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1989水质 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2-1989水质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4-1989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T 13192-1991水质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3194-1991水质 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3195-1991水质 水温的测定 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GB/T 13196-1991水质 硫酸盐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3199-1991水质 阴离子洗涤剂的测定 电位滴定法 GB/T 15505-1995水质 硒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6488-1996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 GB/T 16489-1996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CJ 26.3-1991 城市污水 易沉固体的测定 体积法 CJ 26.7-1991 城市污水 油的测定 重量法 CJ 26.10-1991 城市污水 硫化物的测定 CJ 26.25-1991 城市污水 氨氩的测定
CJ 3025-1993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 三、定义
3.1 污水:受一定污染的来自生活和生产的排出水。
3.2 城市下水道:指输送污水的管道和沟道。它包含排污渠道、沟渠等。 3.3 排水户:指向城市下水道排放污水的单位或个人。 四、技术内容 4.1 一般规定
4.1.1 严禁排入腐蚀城市下水道设施的污水。
4.1.2 严禁向城市下水道倾倒垃圾、积雪、粪便、工业废渣和排入易于凝集〃造成下水道堵塞的物质。
4.1.3 严禁向城市下水道排放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和有害气体。
4.1.4 医疗卫生、生物制品、科学研究、肉类加工等含有病原体的污水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处理〃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必须按有关专业标准执行。
4.1.5 放射性污水向城市下水道排放〃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必须按GB 8703执行。
4.1.6 水质超过本标准的污水〃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预处理。不得用稀释法降低其浓度〃排入城市下水道。 4.2 水质标准
排入城市下水道的污水水质〃其最高允许浓度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5.1 总汞、总镉、六价铬、总砷、总铅〃以车间或处理设备排水口抽检浓度为准。其他控制项目〃以排水户排水口的抽检浓度为准。
5.2 所有排水单位的排水口应设有检测井〃以便于采样〃并在井内设置污水水量计量装置。 5.3 水质数据〃以城市排水监测部门的检验数据为准。 5.4 水质检验方法见表2。
范文三: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3082-1999
的测定 重量法 CJ 26.10-1991 城市污水 硫化物的测定 CJ 26.25-1991 城市污水 氨氮的测定 CJ 3025-1993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
三、定义
3.1 污水:受一定污染的来自生活和生产的排出水。
3.2 城市下水道:指输送污水的管道和沟道。它包含排污渠道、沟渠等。
3.3 排水户:指向城市下水道排放污水的单位或个人。
四、技术内容
4.1 一般规定
4.1.1 严禁排入腐蚀城市下水道设施的污水。
4.1.2 严禁向城市下水道倾倒垃圾、积雪、粪便、工业废渣和排入易于凝集,造成下水道堵塞的物质。
4.1.3 严禁向城市下水道排放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和有害气体。
4.1.4 医疗卫生、生物制品、科学研究、肉类加工等含有病原体的污水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处理,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必须按有关专业标准执行。
4.1.5 放射性污水向城市下水道排放,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必须按GB 8703执行。
4.1.6 水质超过本标准的污水,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预处理。不得用稀释法降低其浓度,排入城市下水道。
4.2 水质标准 排入城市下水道的污水水质,其最高允许浓度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最高允许浓度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最高允许浓度 1 pH值 mL/L 6.0~9.0 19 总铅 mL/L 1 2 悬浮物 mL/L·15min 150(400) 20 总铜 mL/L 2 3 易沉固体 mL/L 10 21 总锌 mL/L 5 4 油脂 mL/L 100 22 总镍 mL/L 1 5 矿物油类 mL/L 20 23 总锰 mL/L 2.0(5.0) 6 苯系物 mL/L 2.5 24 总铁 mL/L 10 7 氰化物 mL/L 0.5 25 总锑 mL/L 1 8 硫化物 mL/L 1 26 六价铬 mL/L 0.5 9 挥发性酚 mL/L 1 27 总铬 mL/L 1.5 10 温度 ℃ 35 28 总硒 mL/L 2 11 生化需氧量(BOD5) mL/L 100(300) 29 总砷 mL/L 0.5 12 化学需氧量(CODcr) mL/L 150(500) 30 硫酸盐 mL/L 600
13 溶解性固体 mL/L 2000 31 硝基苯类 mL/L 5
14 有机磷 mL/L 0.5 32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mL/L 10.0(20.0)
15 苯胺 mL/L 5 33 氨氮 mL/L 25.0(35.0) 16 氟化物 mL/L 20 34 磷酸盐(以P计) mL/L 1.0(8.0)
17 总汞 mL/L 0.05 35 色度 倍 80
18 总镉 mL/L 0.1
注:括号内数值适用于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城市下水道系统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 本标准适用于向城市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排水户。
二、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 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84-19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6920-1986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7466-1987水质 总铬的测定 GB/T 7467-1987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8-1987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69-1987水质 总汞的测定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0-1987水质 铅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1-1987水质 镉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2-1987水质 锌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4-1987水质 铜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 7475-1987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8-1987水质 铵的测定 蒸馏和滴定法 GB/T 7479-1987水质 铵的测定 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 7484-1987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5-1987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7487-1987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二部分:氰化物的测定 GB/T 7488-1987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稀释与接种法的测定 GB/T 7490-1987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T 749l-1987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溴化容量法 GB/T 7494-1987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 8703-1988 辐射防护规定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1889-1989水质 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T 11890-1989水质 苯系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1893-1989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01-26批准1999-08-01实施 GB/T 11899-1989水质 硫酸盐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1-1989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2-1989水质 硒的测定 2,3-二氨基萘荧光法 GB/T 11903-1989
水质 色度的测定 GB/T 11906-1989水质 锰的测定 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 GB/T 11910-1989水质 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1989水质 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2-1989水质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4-1989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T 13192-1991水质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3194-1991水质 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3195-1991水质 水温的测定 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GB/T 13196-1991水质 硫酸盐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3199-1991水质 阴离子洗涤剂的测定 电位滴定法 GB/T 15505-1995水质 硒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6488-1996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 GB/T 16489-1996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CJ 26.3-1991 城市污水 易沉固体的测定 体积法 CJ 26.7-1991 城市污水 油的测定 重量法 CJ 26.10-1991 城市污水 硫化物的测定 CJ 26.25-1991 城市污水 氨氮的测定 CJ 3025-1993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
三、定义
3.1 污水:受一定污染的来自生活和生产的排出水。
3.2 城市下水道:指输送污水的管道和沟道。它包含排污渠道、沟渠等。
3.3 排水户:指向城市下水道排放污水的单位或个人。
四、技术内容
4.1 一般规定
4.1.1 严禁排入腐蚀城市下水道设施的污水。
4.1.2 严禁向城市下水道倾倒垃圾、积雪、粪便、工业废渣和排入易于凝集,造成下水道堵塞的物质。
4.1.3 严禁向城市下水道排放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和有害气体。
4.1.4 医疗卫生、生物制品、科学研究、肉类加工等含有病原体的污水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处理,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必须按有关专业标准执行。
4.1.5 放射性污水向城市下水道排放,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必须按GB 8703执行。
4.1.6 水质超过本标准的污水,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预处理。不得用稀释法降低其浓度,排入城市下水道。
4.2 水质标准 排入城市下水道的污水水质,其最高允许浓度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最高允许浓度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最高允许浓度 1 pH值 mL/L 6.0~9.0 19 总铅 mL/L 1
2 悬浮物 mL/L·15min 150(400) 20 总铜 mL/L 2
3 易沉固体 mL/L 10 21 总锌 mL/L 5
4 油脂 mL/L 100 22 总镍 mL/L 1
5 矿物油类 mL/L 20 23 总锰 mL/L 2.0(5.0) 6 苯系物 mL/L 2.5 24 总铁 mL/L 10 7 氰化物 mL/L 0.5 25 总锑 mL/L 1 8 硫化物 mL/L 1 26 六价铬 mL/L 0.5 9 挥发性酚 mL/L 1 27 总铬 mL/L 1.5 10 温度 ℃ 35 28 总硒 mL/L 2 11 生化需氧量(BOD5) mL/L 100(300) 29 总砷 mL/L 0.5
12 化学需氧量(CODcr) mL/L 150(500) 30 硫酸盐 mL/L 600
13 溶解性固体 mL/L 2000 31 硝基苯类 mL/L 5
14 有机磷 mL/L 0.5 32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mL/L 10.0(20.0)
15 苯胺 mL/L 5 33 氨氮 mL/L 25.0(35.0) 16 氟化物 mL/L 20 34 磷酸盐(以P计) mL/L 1.0(8.0)
17 总汞 mL/L 0.05 35 色度 倍 80
18 总镉 mL/L 0.1
注:括号内数值适用于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城市下水道系统 五、水质监测
5.1 总汞、总镉、六价铬、总砷、总铅,以车间或处理设备排水口抽检浓度为准。其他控制项目,以排水户排水口的抽检浓度为准。
5.2 所有排水单位的排水口应设有检测井,以便于采样,并在井内设置污水水量计量装置。
5.3 水质数据,以城市排水监测部门的检验数据为准。
5.4 水质检验方法见表2。表2 检验方法
序号 项 目 名 称 检 验 方 法 方 法 来 源
1 pH值 玻璃电极法 GB/T 69
2 悬浮物 重量法 GB/T 11901
3 易沉固体 体积法 CJ 26.3
4 油脂 重量法红外光度法 CJ 26.7
GB/T 16488
5 矿物油类 红外光度法 GB/T 16488
6 氰化物 氰化物的测定 GB/T 748
7 硫化物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硫化物的测定 GB/T 16489
CJ 26.10
8 挥发性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T 7490
蒸馏后溴化容量法 GB/T 7491
9 温度 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GB/T 13195
10 生化需氧量(BOD5) 稀释与接种法 GB/T 7488
11 化学需氧量(CODcr) 重铬酸钾法 GB/T 11914
12 溶解性固体 重量法 附录A(标准的附录)
13 有机磷 气相色谱法 GB/T 13192
14 苯胺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T 11889 15 氟化物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4
16 总汞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68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 GB/T 7469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17 总镉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1
18 总铅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0
19 总铜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 7474 20 总锌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2
21 总镍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11910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2
22 总锰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
23 总铁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
24 总锑 5-Br-PADAP光度法 附录B(标准的附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25 六价铬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7 26 总铬 总铬的测定 GB/T 7466
27 总硒 2,3-二氨基萘荧光法 GB/T 11902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5505
28 总砷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7485 29 硫酸盐 重量法 GB/T11899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13196
30 氨氮 蒸馏和滴定法 GB/T 7478
纳氏试剂比色法氨氮的测定 GB/T 7479
CJ 26.25
31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T 7479 电位滴定法 GB 13199
32 硝基苯类 气相色谱法 GB/T 13194
33 磷酸盐(以P计)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 34 色度 色度的测定 GB/T 11903
序号 项 目 名 称 检 验 方 法 方 法 来 源
1 pH值 玻璃电极法 GB/T 69
2 悬浮物 重量法 GB/T 11901
3 易沉固体 体积法 CJ 26.3
4 油脂 重量法红外光度法 CJ 26.7
GB/T 16488
5 矿物油类 红外光度法 GB/T 16488
6 氰化物 氰化物的测定 GB/T 748
7 硫化物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硫化物的测定 GB/T 16489
CJ 26.10
8 挥发性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T 7490 蒸馏后溴化容量法 GB/T 7491
9 温度 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GB/T 13195 10 生化需氧量(BOD5) 稀释与接种法 GB/T 7488 11 化学需氧量(CODcr) 重铬酸钾法 GB/T 11914 12 溶解性固体 重量法 附录A(标准的附录)
13 有机磷 气相色谱法 GB/T 13192
14 苯胺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T 11889 15 氟化物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4
16 总汞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68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 GB/T 7469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17 总镉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1
18 总铅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0
19 总铜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 7474 20 总锌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2
21 总镍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11910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2
22 总锰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
23 总铁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
24 总锑 5-Br-PADAP光度法 附录B(标准的附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25 六价铬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7 26 总铬 总铬的测定 GB/T 7466
27 总硒 2,3-二氨基萘荧光法 GB/T 11902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5505
28 总砷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7485 29 硫酸盐 重量法 GB/T11899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13196
30 氨氮 蒸馏和滴定法 GB/T 7478
纳氏试剂比色法氨氮的测定 GB/T 7479
CJ 26.25
31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T 7479 电位滴定法 GB 13199
32 硝基苯类 气相色谱法 GB/T 13194
33 磷酸盐(以P计)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 34 色度 色度的测定 GB/T 11903
范文四: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前言 CJ3082-1999
本标准是对CJ 18—1986《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的修订。
修订的主要内容:比原标准增加控制项目六项,取消了对非金属硼的控制。为了防止没有污水处理厂的城市下水道系统的排水对水体的污染,有七个控制项目用括号的形式规定了两种控制浓度。 本标准由城市建设排水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并执行。
各城市因执行本标准达不到保护排水设施,满足不了水环境功能要求时,可根据本标准的原则制定地方标准。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CJ 18—1986。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 本标准适用于向城市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排水户。 二、引用标准 三、定义
3.1 污水:受一定污染的来自生活和生产的排出水。
3.2 城市下水道:指输送污水的管道和沟道。它包含排污渠道、沟渠等。 3.3 排水户:指向城市下水道排放污水的单位或个人。
四、技术内容 4.1 一般规定
4.1.1 严禁排入腐蚀城市下水道设施的污水。
4.1.2 严禁向城市下水道倾倒垃圾、积雪、粪便、工业废渣和排入易于凝集,造成下水道堵塞的物质。
4.1.3 严禁向城市下水道排放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和有害气体。
4.1.4 医疗卫生、生物制品、科学研究、肉类加工等含有病原体的污水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处理,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必须按有关专业标准执行。
4.1.5 放射性污水向城市下水道排放,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必须按GB 8703执行。
4.1.6 水质超过本标准的污水,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预处理。不得用稀释法降低其浓度,排入城市下水道。
4.2 水质标准
排入城市下水道的污水水质,其最高允许浓度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五、水质监测
5.1 总汞、总镉、六价铬、总砷、总铅,以车间或处理设备排水口抽检浓度为准。其他控制项目,以排水户排水口的抽检浓度为准。
5.2 所有排水单位的排水口应设有检测井,以便于采样,并在井内设置污水水量计量装置。 5.3 水质数据,以城市排水监测部门的检验数据为准。 5.4 水质检验方法见表2。
范文五: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经由城镇下水道系统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中必须控制的
污染物项目及标准限值,污染物项目的监测方法与标准实施、监督的责任主体。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经由城镇下水道系统向城镇污水处理厂
实施污水排放的排水户。
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和住宅等建设和养护期间的临时排水,除执行本标准
外,还应当按照《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的规定申领(临时)排水许可证,排水行为符合排水管理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
GB/T 6920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 7466 水质总铬的测定
GB/T746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8 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谱法
GB/T 7478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GB/T 7484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5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7486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第1部分:总氰化物的测定
GB/T 7488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GB/T 7490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T 7494 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T 11889 水质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
度法
GB/T 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4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11902 水质硒的测定2-3-二氨基萘荧光法
GB/T 11903 水质色度的测定
GB/T11911 水质铁、锰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2 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 12997 采样方案设计
GB 12998 采样技术指导
GB 12999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GB/T13194 水质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的测定气
相色谱法
GB/T14204 水质烷基汞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4.2.3凡本市医疗卫生、生物制品、科学研究、食品加工等企事业单位含有病原体的污水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处理,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必须按有关专业或行业标准执行。
4.2.4控制项目中第16至第24项一类污染物排放应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准后排放。
4.3 排水专用检测井的设置和管理
4.3.1本标准适用范围内的所有排水户都应当按照《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排水许可证,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并设置水样采集点标识。
4.3.2经确认的检测井是法定的水样采集点。排水户应当经常对检测井进行管理和维
护。
4.4 采样监测
4.4.1各排水户因地理位置等原因,共用排水专用检测井的,各单位均应保证达标排放。
4.4.2污水样品的采样监测应符合GB12997,CJ3082和《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在检测
井内采样的规定。
4.4.3污水样品采样方案设计应符合GB12997的规定,当表面有漂浮物质时,如石油类或动植物油,不能按常规办法采样,而要从表层下面(水面下5cm~30cm处)采样。悬浮固体和易沉固体应该在等动力下进行均匀采样。采样器探头或采样管应妥善地放在进水的下游,采样管或器具不能靠近管壁,应在水路中心点的1/2处采样。
4.4.4污水样品采集方法应符合GB12998的规定,条件许可应做到水质和水量的同步测量。
4.4.5污水样品的保存和管理应符合GB12999的规定。
4.4.6 污水样品的采样频率应符合GB12997的规定。瞬时浓度值超标的可列为重点监
测对象继续监测。
5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5.1 本标准由上海市水务局负责实施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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