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地震应急工作总结
为保证我校地震应急工作有效的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减轻经济损失 及社会影响,根据江城区教育局《关于全力做好地震灾害预防和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指 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和完善我校的地震应急预案和做好地震灾害预防的演练 工作,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学校各应急组立即自动按照本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全校教职工要牢固 树立以人为本“一切为了学生”的思想,在出现公共突发性事件的危急时刻,学校领导和老 师,特别是共产党员、中青年老师和学生干部要发扬吃苦耐劳,勇于奉献精神,以全力保护 学生的安全为宗旨。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学校要对教育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 育,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和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消除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在地震灾害 发生时,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动和指挥。
二、应急机构及职责
(一) 、 成立校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在校党委的领导下, 负责该校抗震救灾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按其所在部门的职能、职责各负其责,领导小组日 常工作由校办公室承担。
学校地震应急预案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洪开繁
副组长 :罗良,张朝略
组 员 :陈仕保,郑振华,冯国政,梁业飞,谢克平和各班的班主任。
(二)校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 全面负责我校地震应急工作, 进行自救互救、 避震疏散知识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提高 我校应急意识和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2、制定学校破坏性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3、 临震预报发布后, 负责对学生进行防震、 避震、 自救互救知识的强化宣传和校应急预案的 实施;
4、 地震发生后, 全面负责学校地震应急工作, 指挥各部门组按预案确定的职责投入抗震救灾;
5、负责向上级汇报灾情,必要时争取外援。
三、震前应急准备
1、 定期修定学校预案, 并组织学习和熟悉预案, 并适时组织演练; 周密计划和充分准备抗震 救灾设备、器材、装备、工具等,经常组织学校广播、宣传栏开展防震科普知识宣传。 2、 制定人员疏散方案, 各疏散路线, 疏散场地环境平面图和逃生通道指示标志, 保证逃生通 道的畅通无阻。
3、抢险自救工作,明确职责,尤其对水、电设施及火险等事件要经常开展训练;负责抢险工 具、器材、设备的落实;组织抢险救灾组成员定期进行演练。
4、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强对重点部门、设施、线路的监控及巡视。
5、 出现地震谣传, 校办公室、 团委组织要及时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 开展防震科普知识培训, 提高师生识别地震谣传的能力,安定人心,保证学校安定。
四、临震应急反应
学校接到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地震预报后,校领导主持召开应急会议,宣布校区进入临震预 报期,布置防震工作,有关部门和人员应迅速进入临震应急状态,按本预案和各部门的地震 应急预案,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学习和熟悉地震应急预案、应急工作程序, 广泛开展防震科普知识的培训、避震及疏散演练,落实保障抢险救灾设备、物资,检查并排 除水、火、电、暖设施和危险建筑物安全隐患。
范文二:寻甸地震应急预案(政府定稿)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文件
寻政发〔 2006〕 20号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 (镇 ) 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 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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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使地震应急工作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 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 例》 、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和《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突发公共 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减灾,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 统一领导、密切配合,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地震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县人民政府设立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全县地震应急、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抗震救灾指挥部组 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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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 、 县人民武装部部长、 地震局局长、震区乡 (镇 ) 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交 通局、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规划建设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教育局、国土资源管理局、统计局、安监局、 水务局、供电公司、粮食局、文体局、广电局、财险公司、寿 险公司、邮政局、电信局、移动公司、网普公司、联通公司、 供销社、各乡 (镇 ) 行政主要领导及地震局副局长、消防大队长、 武警中队长 。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是:适时召开会议听取震情与 灾情汇报, 协调各乡 (镇 ) 、 各部门之间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重大 事项,确定应急工作方案;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对抗震救灾工作 的重要指示和批示,部署、组织地震应急工作;协调武警部队 参加抢险救灾;必要时,提出紧急应急措施,经县人民政府批 准后实施;承担其他有关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的重要工作。 2.2 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办公室职责
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防震应急办公室、抗震救灾办公室和 抗震防震 (恢复重建 ) 办公室。防震应急办公室设在防震减灾中 心,抗震救灾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抗震防震 (恢复重建 ) 办公 室设在县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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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震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协调震情速报、地震 现场的震情监视、趋势判定、地震紧急救援及地震灾害损失的 评定工作。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抗震救灾进展 情况,按规定报送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提出具体 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执行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关决定。 (2)抗震救灾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协调救灾物资和资金 的筹措与安排,完成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抗震防震 (恢复重建 )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及时对地 震灾区受损房屋、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进行抗震鉴定和加固 排险;需要制定恢复重建规划方案的,在结束前期应急工作后, 制定恢复重建规划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3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本预案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抗震救灾工作。
(1) 抢险:按照搜索 → 营救 → 医疗救护的程序快速有效地 抢救被压埋人员;抢救国家财产、文物;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工 程抢险;帮助灾区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等。
牵头单位:县人武部。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交警大队、武警中队、 各驻寻部队等。
(2)医疗、防疫:迅速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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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区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及时检查、 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措施防止或控制疫情;提 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等。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
成员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震情监视职责:判定地震类型,监视震情发展,提出 地震发展趋势意见和防范对策。
责任单位:县地震局。责任人:地震局长。
(4)震灾经济损失评估:开展地震烈度调查,确定发震构 造,调查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 响和各种地震次生灾害;进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牵头单位:县地震局。
成员单位:教育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交 通局、水务局、卫生局、电信公司等。
(5)通信:组织力量抢修震区通信设备和线路,尽快恢复 被破坏的通信设施,利用本系统一切可利用的通信网络,确保 抗震救灾通讯畅通;经批准可调用其他有关部门的通信系统。 其他有通信网络的部门应尽快恢复本部门被破坏的通信设施, 协助电信部门保障应急救灾通信畅通。
牵头单位:县电信公司。
成员单位:县邮政局、网普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6)社会治安保障及重要目标警卫:加强灾区社会治安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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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和国家重要财物、设施、次生灾害源以及救灾人员的安全保 卫工作,预防、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 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灾区要害部门、 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品集散点、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 戒。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责任人:公安局局长。
(7)交通运输:尽快恢复被损毁的公路、桥梁等有关设施, 优先保证灾情调查及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伤病 员的疏散。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救灾车辆,听从调遣。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成员:县交警大队大队、运政管理所、地方公路管理站。 (8)物资供应:做好抗震救灾物资特别是群众生活急需物 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员单位:民政局、粮食局、供销社、农机局。
(9)灾民转移安置:调配救济物品,发放救灾款,保障灾 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转移和安置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 工作。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成员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 (10)人员疏散 :就地就近将人员安全疏散。
责任单位:震区乡 (镇 ) ,责任人:震区乡 (镇 ) 长。
(11)电力保障: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发电、供电设施和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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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通讯系统,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责任单位:县电力公司。责任人:电力公司经理。
(12)治安消防:加强对县委、政府机关、要害部门、金 融单位、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 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 工作顺利进行;负责火灾的扑救、预防,防止火灾扩大蔓延。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成员单位: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
(13)宣传报道: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等有 关抗震救灾信息。宣传防震抗灾及自救互救知识,平息地震谣 言。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地震局、广播电视局。
(14)生产自救:组织灾区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互救; 学校及时复课;保险部门及时理赔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促进局、教育局、民政 局、农业局、水利局、交通局、电信公司、财产及人寿保险公 司等。
(15)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组织力量抢修灾区受损的 水利、电力、通讯、交通等重要设施及城市供水、燃气等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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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消除隐患,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
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水利局、交通局、供电公司、 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
(16)次生灾害处置:加强环境的监测、控制;加强对地质 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督导和协调对处在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 的地区、行业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防止灾害扩展,减轻 或消除危害。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规划建设局、民政局、水利局、国 土资源局、环保局、电网公司等。
(17)应急资金:筹措下拨应急经费,指导灾区做好救灾款 的使用、发放和审计监督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民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 (18)接收援助:做好社会各界提供的救援物资、资金的接 收和安排工作。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等。
(19)应急接待:按照相关规定,高效、有序地处理灾害发 生后的所有接待工作。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成员单位:县地震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 县旅游局、接待处等。
(20)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调运抗震救灾所需的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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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食品等,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负责灾区人、畜饮 用水源和供水系统的恢复和建设,保证灾区救灾、生活用水。 负责对灾区易于发生火灾、爆炸、毒泄、污染等次生灾害的物 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预防次生灾害发生。监督、指导 并协助本系统处于灾区的单位对已发生的次生灾害进行有效处 置,防止次生灾害扩大蔓延。
牵头单位:民政局
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和商务局、县粮食局、水 务局、规划建设局、县供销社和县石油公司。
(21) 、恢 复重建:灾区重建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和各类新建 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抗震设防,重建经费的筹备与安排, 做好保险赔偿工作。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成员单位:县规划建设局、教育局、扶贫办、经济商务局、 地震局、财险公司、寿险公司、财政局、民政局、震区乡(镇) 。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地震预警级别与发布
地震预警依据紧迫程度分为Ⅲ、Ⅱ、Ⅰ级。
Ⅲ级预警:“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 (地震中期预报)对未 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 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作出划分; Ⅱ级预警:“地震短期预报”对 3个月内可能发生地震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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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震级作出预报;
Ⅰ级预警:“临震预报”对 10日内可能发生地震的地点、 震级作出预报。
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省内地震短期 预报和临震预报由省人民政府发布;已经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 地区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县人民政府可以发布 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地震部 门报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地震预报管理条例》 向社会发布和泄漏地震预测、预报意见。
3.2 预警预防行动
3.2.1 地震中期预报预防行动
按《云南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规定》 (云南省人 民政府令第 110号) , 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地震趋势会商意见及 时部署防震减灾工作,做好防震准备。
3.2.2 地震短期预报预防行动
(1)根据上级防震减灾会议精神,得到震情通报后,检查 各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落实情况。
(2)地震部门启动地震短临跟踪方案,加强地震监测,适 时报告震情。
(3)县人民政府检查落实地震应急预案;检查应急物资、 装备、物品的储备情况;检查重要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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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情况。
3.2.3 地震临震预报预防行动
(1)在接到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我县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 后,立即进入临震应急状态(临震应急期一般为 10天,必要时 可延长到 20天) 。
(2)抗震救灾指挥部派出联合工作组配合上级工作组进入 预报区指导工作。
(3)地震部门进入临震应急状态,在预报区加强地震前兆 观测,有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进入紧 急待命状态。
(4)县人民政府责成地震、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水务、 电力、公安等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 施,督促检查、落实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管理, 维护社会稳定。
(5)县人民政府要制定群众紧急避震疏散方案,包括疏散 路线、场所以及在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的措施。必要时,发布 避震通知,按方案组织紧急避震疏散。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1.1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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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指造成 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 损失占全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 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 集地区 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重大地震灾害,指造成 50人以上、 300人以下死亡,或造 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 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 6.5— 7.0级地 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指造成 20人以上、 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 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 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 6.0— 6.5级地震, 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一般地震灾害,指造成 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 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 5.0— 6.0级地震,可初判为 一般地震灾害。
轻度地震,指发生 5.0级以下地震。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标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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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由 市级以上政府响应, 县人民政府在上级应急领导机构的领导下, 统一组织协调并调度全县资源参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县人民政府启动Ⅳ级响应。在上级人 民政府的领导下,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轻度地震,由震区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地震应急工作。 如果地震灾害发生在县域外可能对我县造成影响的破坏性 地震的防范和处置,应根据需要应急响应。
4.2 信息报送和处理
4.2.1 县地震局震情速报
县内发生破坏性地震后, 地震局在震后 30分钟内完成地震 速报参数(发震时间、震级、震中位置) ,报告县委、县人民政 府、通知震区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应急措施。
4.2.2 县地震局的灾情速报
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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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
震区各乡(镇)地震宏观联络员迅速启动地震灾情速报网, 迅速派人收集地震灾情,按《灾情速报规定》报县地震局和当 县人民政府。县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收集、 落实灾情,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
4.2.3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灾情报送和处理
震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县人民政 府报告并抄送地震局。
县民政、公安、安监、交通、铁路、水利、规划建设、教 育、卫生、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时报县 人民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县地震局和县民政局。
县地震局、民政局负责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收到 特别重大、重大地震信息后,在 2小时内报送县人民政府应急 办公室并及时续报;同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各乡 (镇 ) 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发现伤亡、 失踪或被困人员, 要迅速核实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应急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向有关 部门通报。
4.2.4 震情灾情公告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依照有关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公布震情 和灾情信息。在地震灾害发生 1小时内,组织关于地震时间、 地点和震级的公告;根据逐步掌握的情况,适时公告灾情和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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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
4.3 通信
启动县地震应急指挥中心技术系统,利用公共网络、通讯 卫星等,实时获得地震灾害现场的情况,与上级抗震救灾指挥 部及有关部门技术系统链接。
相关部门开通应急通信链路,采取措施恢复地震破坏的通 信线路和设备,视情派出移动应急通信车,确保灾区信息畅通。 4.4 指挥与协调
4.4.1 Ⅳ级响应
在市应急机构的领导和支持下,县应急委领导灾区的地震 应急工作。
4.4.2 县应急机构应急反应
(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率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抗震救灾工 作,慰问受灾群众。
(2)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赴灾区开展应急工作。
4.4.3 灾区各乡 (镇 ) 应急机构应急行动
灾区各乡 (镇 ) 应急机构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迅速了解 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方案,迅速实施,并及时报告县应 急委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部门。
4.4.4轻度地震
由各乡(镇)应急机构依据当地预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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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单位应急响应
当本县发生 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时,各成员单位按本预 案规定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地震应急工作。
4.5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灾区各乡 (镇 ) 应急机构组织各方面 力量抢救人员,并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各乡 (镇 ) 应急机构动员、鼓励非灾区的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4.6 宣传报道
信息发布要坚持实事求是、 及时准确的原则, 严格按照 《国 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本部门职责做好信息发 布工作,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对震情和灾情的宣传报道作如 下规定:
(1) 5.0级以下地震一般不宣传报道。
(2) 5.0-5.9级地震适度宣传报道。
(3) 6.0-6.9级地震积极宣传报道。
(4) 7.0级以上地震全面做好宣传报道。
(5)新闻稿必须先送县政府办审查把关,或由县抗震救灾 指挥部提供的通稿,方可报道。
(6) 特殊敏感时间及敏感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影响社会稳 定的,新闻报道由县地震局视情请示县应急委后确定。
4.7 应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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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 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 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 上述条件,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有 关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 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 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5.2 恢复重建
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始终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 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 工作方针,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领导 和组织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恢复重建结束后,以县委、县人 民政府名义召开地震灾区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总结表彰会。 5.3 调查和总结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具体负责全县地震灾害事件的调查和总 结,提交相关报告后报上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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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保障措施
6.1 应急预案系列的完备
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是各乡(镇) 、各部门做好应急 工作的关键,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部门破坏性地震应急 预案上报县人民政府,并送县地震局备案。
大中型企业、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输 油、医院、学校、看守所等部门和大型商场、影剧院、体育场 馆、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以及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 其他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实 施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修订,报县地震局备案。
为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 的调整,根据需要可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更新。
《寻甸回族彝族通行自治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日常 管理工作由县地震局承担。
6.2 通信与信息保障
抗震救灾指挥部建设并完善通信网络,存储指挥部成员单 位和应急救灾相关单位的通讯录并定期更新。通信部门做好灾 时启用应急机动通信系统的准备。
6.3 应急队伍保障
做好县紧急救援队的保障工作,建立全县社会动员动态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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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库,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与服务。各责任单位及 其责任答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支持紧 急救援工作,充分认识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紧急救援工作的重要 性和艰巨性,确保紧急救援队良好状态。
6.4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重点地震监视防御区,利用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 停车场、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公共场所和 家庭配置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
6.5 宣传、培训和演习
公众信息交流:宣传、地震、科技、教育、文体、广播电 视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 育,逐步实行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判定 信息向社会发布,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最大 程度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 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培训:定期组织应急管理、紧急救援队人员和志愿者进行 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演习:各乡 (镇 ) 和各有关部门、 行业、 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 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 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
6.6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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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人民政府及昆明市防震减灾局的领导下,由县地震局 会同有关部门,对《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地震应急预案》实施 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应急措施到位。
7 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7.1 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们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重伤和死 亡以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
当发生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县地震局收集 震情与社情,提出震情趋势判断,适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昆明 市防震减灾局。 县人民政府督导各乡 (镇 ) 、 各有关部门和各行业 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
7.2 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 响,县地震局迅速报县人民政府和昆明市防震减灾局,分析谣 言起因,协助政府做好宣传和稳定工作。
7.3 特殊时期戒备
在重大政治社会活动期间,县地震局要组织震情值班、地 震监测、震情会商等工作,确定统一的宣传口径,并将震情情 况适时上报县人民政府。
8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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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名词术语、缩写语和编码的定义与说明
·次生灾害:地震造成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 引发的灾害。如火灾、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以及水 灾、泥石流和滑坡等对居民生产和生活的破坏。
·生命线设施:指电力、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油 系统以及通信、交通等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震及地震次生地质灾害、地震次生 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房屋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物品等 破坏引起的经济损失,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 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置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 文物古迹和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场地和文 物古迹破坏不折算为经济损失,只描述破坏状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描述中“以上”含本数, “以下”不含 本数。
8.2 奖励与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破坏性地震应急 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本预案实施中的行为进行奖惩。
8.3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后实施。
本预案由县地震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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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0 附录
10.1 相关规范化格式文本
·地震灾情速报传真格式
速报单位:×××地震灾情速报(第××期)
速报人:×××批准人:×××
截止 日 分,收集的灾情如下:
(1)震感范围
(2)人员死亡 人,受伤 人 (可列出伤亡人员的 地点 )
(3)牲畜死伤情况
(4)简述房屋的破坏情况
(5)简述通信、供水、供电、交通受损等情况
(6)其他情况 (地震造成的社会影响、群众情绪及政府救灾 情况等 ) 说明
年 月 日 时 分 注:了解多少情况就填写多少情况,一次速报不必求全。
附说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地震局更名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防 震减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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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地震灾害防御与地震应急工作
[关键词]地震灾害防御;应急工作;方法
近年来,随着遥感技术的发展,尤其是高分辨率民用遥感卫星的成功发射和应用,使得利用遥感技术进行地震震害预测成为可能。
地震期间,获取的数据以高分辨率卫早遥感、航空和无人机数据为主,再加上灾害影响范围小,所以为开展灾害损失精细评估提供了很好的数据保障。为开展精细评估,将灾区分为平房区和楼房区,通过人机结合方式,按照个部倒塌,重受损和轻度受损3种类型,开展房屋倒损情况解译与评判,同时开展受灾居民点、滑坡点分布与风险、灾民安置点分布与规划、交通堵塞等监测与评判工作。将房屋倒损情况划分为完全倒塌、严重受损和轻度受损几种情况,其中:
(1)完全倒塌指房屋倒塌成一片废墟;
(2)严重受损指房屋结构受到破坏,需推倒重建;
(3)轻度受损指房屋结构收到轻微影响,需进行处理就可使用。
一、计算房屋倒损建筑面积
根据解译结果,统计计算完全倒塌、严重受损、轻度受损三个类别房屋的建筑面积,其中平房 建筑面积一屋顶投影面积,楼房建筑面积一楼层数×屋顶投影面积。
二、高分辨率卫星遥感的作用
此次地震应对期间, 高分辨率卫星遥感等技术在房屋倒损、交通线路堵塞、次生灾害监测、灾民安置区规划和安置点监测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有效地支撑了救灾应急决策。最突出的作用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利用高分辨率卫星遥感数据为主, 结合航空数据开展灾情精细评估, 包括平房与楼房建筑面积监测、居民户数监测、帐篷安置进度监测等, 为开展灾害损失全面评估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2.利用高分辨率卫星遥感、航空和无人机数据开展灾区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区规划, 为帐篷的紧急调运、安置规划等灾民安置工作提供了重要决策依据, 同时也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供了依据;
3.启动了天-空-地-现场灾害立体监测模式,实现了现场采集对卫星遥感、航空遥感解译工作的支撑, 并通过灾情现场信息采集系统, 实现现场地毯式信息采集与遥感判读工作的协同与相互验证,完成房屋( 包括平房、楼房) 倒损等级区划、倒损建筑面积评估、灾民转移安置区规划、帐篷搭建进度监测、滑坡点及交通堵塞监测等工作, 为应急救灾和灾害总体评估提供了重要的依据。此次地震应对工作为利用高分辨率卫星遥感数据开展灾害精细评估, 从响应规程、工作模式、监测内容、评估对象、决策服务等方面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三、近年来地震的临震应急准备
1.备好临震急用物品。地震发生之后,食品、医药等日常生活用品的生产和供应都会受到影响水塔、水管往往被震坏,造成供水中断。为能度过震后初期的生活难关,临震前社会和 家庭都应准备一定数量的食品、水和日用品,以解燃眉之急。
2.建立临震避难场所。住的问题也是一件大事。房舍被震坏,需要有安身之处;余震不断发生,要有一个躲藏处。这就需要临时搭建防震、防火、防寒、防雨的防震棚。各种帐篷都可以利用,农村储粮的小圆仓,也是很好的抗震房。
3.划定疏散场所,转运危险物品。城市人口密集,人员避震和疏散比较困难,为确保震时人员安全,震前要按街、区分布,就近划定群众避震疏散路线和场所。震前要把易燃、易爆和有毒物 资及时转运到城外存放。
4.设置伤员急救中心。在城内抗震能力强的场所,或在城外设置急救中心,备好床位、医疗器械、照 明设备和药品等。
5.组织人员撤离并转移重要财产。如果得到正式临震警报或通知,要迅速而有秩序地动员和组织群众撤离房屋。正在治疗的重病号要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对少数思想麻痹的人,也要动员到安全区。
6.农村大牲畜、拖拉机等生产资料,临震前要妥善转移到安全地带,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车辆要开出车库,停在空旷地方,以便在抗震救灾中发挥作用。随着城市化程度的提高,人口密度的增大,地震灾害对人类的危害也变得越来越大,因而做好建筑物震害预测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到目前为止,对于建筑物震害预测的研究都是基于人工调查建筑物信息基础上的。这种传统的信息获得方法费时费力,而且数据获取周期长,无法保证数据的时效性。只要我们积极的吸取在地震中的经验和教训,就可以有效地防御地震,做好防震抗震工作。□ (编辑/永安)
范文四:县人民政府关于地震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县人民政府关于地震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县人民政府关于地震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县人民政府关于地震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一、传达学习国家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200*,16号、粤府办[200*]32号文件精神使我县应急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二、根据省的《总体应急预案》和阳江市地震应急预案精神,本文来自.gongwen123.编制了《阳东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及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地震应急工作,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并尽早解决问题,按照预案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准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确保常态工作向非常态工作的顺利转变,从而做到临危不乱、决策科学、行动迅速,压滤机滤布努力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由县地震办和县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阳东县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让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贯彻落实“县地震应急工作检查组”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抽查工作。
三、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
1、调整成立阳东县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
2、组建我县防震减灾助理员,地震助理员由各镇建设办主任、县直各有关单位推荐优秀人员组成,全县上下组成了一支有38人的防震减灾助理员队伍;同时还由阳东中学校领导负责领队,组成了一支共有33人的地震应急青年志愿者队伍。 四滤布、由阳江市地震局的“阳江地震信息网”中建立一栏全市地震系统网上办公,使各部门应急指挥有一个信息平台。 五、县地震办与阳东县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四个一”进校园系列活动的通知》,为建设平安校园,每个学生接受一次地震科普知识教育;建立一个地震科学兴趣小组;制定一个地震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方案;培育一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通过开展活动,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阳东县人民政府地震办公室《县人
民政府关于地震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范文五:县人民政府关于地震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县人民政府关于地震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汇
报
一、传达学习国家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2006,16号、粤府办[2006]32号文件精神使我县应急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二、根据省的《总体应急预案》和,,市地震应急预案精神,编制了《阳东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及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地震应急工作,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并尽早解决问题,按照预案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准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确保常态工作向非常态工作的顺利转变,从而做到临危不乱、决策科学、行动迅速,努力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由县地震办和县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阳东县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让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贯彻落实“县地震应急工作检查组”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抽查工作。
三、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
1、调整成立阳东县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
2、组建我县防震减灾助理员,地震助理员由各镇建设办主任、
县直各有关单位推荐优秀人员组成,全县上下组成了一支有38人的防震减灾助理员队伍;同时还由阳东中学校领导负责领队,组成了一支共有33人的地震应急青年志愿者队伍。
四、由,,市地震局的“,,地震信息网”中建立一栏全市地震系统网上办公,使各部门应急指挥有一个信息平台。
五、县地震办与阳东县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四个一”进校园系列活动的通知》,为建设平安校园,每个学生接受一次地震科普知识教育;建立一个地震科学兴趣小组;制定一个地震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方案;培育一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通过开展活动,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文章标题:县人民政府关于地震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