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当代行政文化研究的内涵_类型与构成要素
当代行政 丈礼研玄的 街物 轰型 与构成年青
口 颜庆 鑫
包 括人 们对 行政 体 系的态度 感情 信仰 和 价值 观 以 及人 们所遵
、
、
、
鹭 麟强蒸黔愁
循 的行政 习 惯 和 传统 习 性 等
、
。
复合 的政 体包括 了行 政 意识 行
、
、 、
、
政 观 念 民族 气质 行政心 理 行政理想 行 政道 德 行政 原 则 行
’ 政 传统 行 政 习 惯 等 , 王 沪宁 竺乾威
、
、
、
。
,
,
之 后 工 沪宁又 以
,
、
蒸撰淤
, ,
笋
、
相 同的方式 界 定 了行政 文 化 王 沪 宁
,
这种 行 政 文 化 概
念 强 调 它 同行政互 动 实践有着紧 密 的联 系 间的相互 行为和 相互 关系表现 出 来 的
,
,
“
是通 过行政 主 体 之
。”
行政 文化 受 既 存 的社 会
、
文 化 环 境 的影 响 包括 各种行政理论 行 政 思 想 意识 形 态 以 及
、
各种 符号 象征 作 为形塑行政 文 化 的一 个 重要 来 源
, ,
、 、
,
行 政 文 化 目前并 未 受 到 足 够 的重视 下 面 笔者将 就 近 二十 年的研究成 果及 现 状作一 介绍 其中将 涉 及到行政 文 化 的 内涵 分类 构 成要 素
、
、
动没有 受 到 足够 的重视 而 生 产力被 作 为行 政 文 化 的 主 要 来 源
此 外 刘 永安 罕 岳 唐 兴霖在 对 行 政 文 化 概念 的 界 定 上 也
—
行政 互
。
持 相 似 的观点 刘永安
,
,
罕岳
,
唐兴 霖
,
而娄成
一 行 政 文 化 的 内涵
第 一 种定 义 行 政 文化是 文 化在行政 管理 中表 现 出来
的一 种 独特 的 文 化样式 是一 定行政 组织 中行政 员 工 集体创 造
, ,
娄成 武 与陶学荣 对 狭 义 行 政文 化概 念 的 界 定 上 也 属 此 类 观点 〔
“
武
陶学荣
,
。
娄成武认 为
、
,
“
广 义 的行 政 文 化 是指 行 政 意识 形 态 以 及
。
,
并公认 的文 化 是 行 政物 质文 化 行政 制度 文 化 和 行政精神 文化
的有机结 合 的 整 体
,
,
、
’ 与之 相适应 的行 政制度 和 组织 机 构 , 娄成 武
,
它包括 了
’
门泉东
,
。
然而 由 于 目前 国 内学者
,
,
价 值 观 念 行政制 度及 行政 组织 机构 这 一 定 义 显 然 过 于 广 泛
的基 本共识 即 行政 文 化 属 于政 治文 化 的概 念范畴 而 目前 国 内 外政治学 家都 只 是从 观念 文 化 的角度理解政治 文 化 因此 把行
,
,
、
除此 之 外 陶学荣 对广 义 的行 政 文 化 界 定上 也 采用 了 相 似 的定
义 陶学 荣
‘
,
,
。
政 文 化理解 为 物质 文 化 行政制 度文化 和 行政精神 文 化 的 有 机
整 合 的整 体
,
行 政 文 化 是行政 的一 般 在 观 念 领 域 的具 体 化 它 是 人
,
,
显得 太过 广泛 了
,
并且 与政 治 文 化 的 内涵 有 所 冲
们 在行政实践 中产 生 的并 反 映
行 政 实践 的观念 意识 是客观 行
政过程 在社 会成 员 心 理 反 应 上 的积 累和 积 淀 是人 们 在 一 定 社
,
突
。
张金鉴 认 为 行 政 文 化是政 府官吏 和 公务人员所应 共同
‘
会 内 由学 习 和 社 会传递 获得 的关 于 一切 行 政 活 动的行政 意识
、 、 、
、
信守 的行 政行 为模式 生 活方式 人群关 系及 价 值观念
,
、
、
。
”
大陆 的
信仰 价 值观 道 德观 思 维方 式 行 为 模式 伦 理 倾 向 传 统 习 惯
’ 等方 面 的复 合体 , 李 金 龙
。
,
、
、
、
行 政 文 化 显 然 是 受到 台 湾 文 献 的影 响 黄 达强 与 刘 怡 昌对行 政 文 化 的界 定与前 者 完全 一 致
,
行政 文 化 是 一 种 观 念意识 它
,
,
。
同西 方 学 者 的 政治 文 化 概 念一
,
形 成 于 客观 行政过 程社 会 成 员 心 理 反 应 卜的 积 累 和 积 淀 同时 通 过 社会化 而 习 得 的既 存 的价 值 观 念 也 是 行 政 文 化 的 来 源 之 一
。
样 他 们 的行政 文 化概念 也 是 观念 文化 形 态 的 强调 作 为影 响人 们实 际可 能 的行 政 行为 的 隐性 心 理
们把 人 群关 系 及 生 活 方 式也纳 人 行政 文 化概 念 体 系 中
,
—
行 为模 式 除此 之 外 他
。
,
,
这一 定 义 有 别 于 以 往 的行政 文 化概 念 它 强 调 了 客 观 行 政
。
,
然而
,
过程 的作 用 这一过程 是通 过重 复 的方 式 在社 会成 员心 理 达 成
并 不 是 所有行政人 员 的价 值 观念 都属 于 行政 文 化 只 是 那 些 同 行 政 活 动有关 的 能够 影 响 行 政 行 为 的 价 值 观 念 才 属 于 行 政 文
化
。
‘
积 累和 积 淀的 它 对 社会 成员 的行 为的 作 用 是 通过社 会 压 力的
形 式来 完 成 的 由环 境决定 采 用 合理性 的逻 辑 即 符合他 们心
, ,
,
,
中对 事件或 行 为 意 义 的理解 而不 是 那 种 高层 思 想 意识 形 态的
,
、
行 政 的最 主 要 体 现是人 的活 动 而 每 个行政 人 员 身上
,
,
线 性 决 定 方式 对 于 行 政 文 化 的基 本特 征 他指 出 行政 文 化 作
为观念 意 识 而 表现 的 主 观取 向 不 是 孤 立 暂 时 的 取 向 而 是联 系 的 长期 的取 向 是在一 定 时 问 和 空 间 广 泛 流 传 和 公认 的 主 观
、
。
,
,
、
,
都 具有 各 种 文 化 因 素 如 信 仰 价 值观 态 度 等
,
、
、
、
。
当一 定 的行 政
,
人 员 形 成 一 定 的体 系时 行政体 系 中 的 行政 人 员 就会 自然 而 然 地 创 造 出一 种 内容 更 为广 泛 普遍得 到公 认 的文 化 这 就是行 政
’ 文 化 , 王 沪 宁 竺 乾威
。
, ,
,
取 向的 集合体 和 积淀物 是 前 后 相 继 相 对 固定 的 取 向聚 集 和 取
向模式
“
。
,
同样 他把行 政人 员 在 的 行
政体
。
‘
,
,
系形 成 的 各种 文 化 因 素一 一 这 种 文 化 能够 将其 同其他群 体 区 别
开 来 都 看 作 是 行政 文 化
,
吕元 礼 表达 了 同前 者 同样 的 看法 强 调 了 行政 文 化 的 两个
,
行 政 文化是一 个 复 合 的整 体 其 中
来源
,
在一 定 时间 和 空 间广泛 流 传 和 公 认 的 主 观取 向集 合体 和
决策 信息
年第
〔卜 半
刊
期 总第 肠 期
?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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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淀物 与 客观行政 过程 在社会成 员 特别 是 行政人 员心 理反 映
’ 上 的积 累 和 积 淀 表现 出模式性 的特 征 , 吕元 礼
,
”
“
第 四 种 观点 认 为行 政文 化包括 三 方 面 的构成要 素 即 以
, ,
。
,
至 于行
理论 形态 出现 的行 政 思 想 以 态度 情感 动机等 表现 的行 政 心
理 在 上 述 两方 面作用 下形成 的 以 评价 判 断乃 至 决定为 其表现 的行 政价值 李 金 龙
, ,
、
、
政 文 化特 征及 其外 延 同前者一致
。
、
。
二 行 政 文 化 的 类型
从空 间上 看 行 政 文 化被 划 分为 社会 总 体性 的行政文化
、
、
,
、
除此之 外 作者 还 认为 行 政文 化 的变易 几 乎 率先从行政心
理这一要 素开 始
。
‘
区 域性 的亚 行政 文 化 机构性 的行政 文 化 主体性 的行政 文 化 四
、
行政 价 值受前两 要 素的制约 在与 外界直 接
。
,
,
类 从 时 间 上 看 它 是 由不 同时期 的行 政 文 化 混 合 而 成 的 可 分
,
,
’ 交 往过 程 中获得 自身 的规定性 , 李 金 龙
,
为 现 实 的 和 传 统 的行政 文化
。
此 外 他 们 还 从 行 政文 化分 为观
,
,
,
第五种观点 认 为行政 文 化 指 社会文 化在行 政 活 动领域 通
过 行 政环 境 的长 期作用 而 表现 出来 的 持久 影 响人 们 行 政 行为
,
‘
念 性 的行政文化与规范性 的行政 文 化 王 沪 宁 竺 乾 威
。
夏 书 章则根 据行政文化 的主 体不 同将 其划 分 为 主 体性行政 文 化
的行 政思 想 意识 行政价 值观念 和行政 心 理 习 俗 的 总和
花
, ,
、
、
。”
那金
与 客 体性行 政文 化 夏 书 章
、
,
。
而 吕元 礼 为 了调 和 政治 文
“
化在 高层 思 想 的政 治 意 识 形态 与作 为 日常方式 的政 治 思 维 方
’ 式 政治行为模 式 等一 并视为政治 文 化 的观点 , 吕元礼
,
作者进一 步认 为 行政 意识 层 包括行政 思 想 行政意 识等
行政 心 理层 包 括行 政 态度 行政情 感 行 政 动机 等 行 政价值层 是在 上 述两方 面 作用下 形成 的 包括行政评 价 行 政判断及行政 价值
,
、
、
,
,
、
将 行政 文 化划分为严格意 义上 的行政文化与宽 泛 意 义上 的行政
文化
。
。
‘
行 政 心 理 形 态 层处 于 场的核 心 行 政意识 层属 于 场 的外
。
,
壳 行政价值层则 介 于 二 者之 间
、
,
”
行政 文 化的变 易几 乎率先从
、
三 行 政 文 化 的构 成 要 素 第一 种观点 认 为行政文 化 由思 想性 的行 政组 织文化 制度
性 的行政 组 织 文 化 和心 理性 的 行政组织 文化 构 成
、
行政意识层 开 始 而 行政 心 理层次 由于 产 生 形成过程极 其缓
、
,
慢 隐藏较深 不 容 易受外界 的直接 冲击 所 以 变 动过程最缓慢
‘
,
,
,
。
。
‘
行 政组织
行 政价值层次受前两 层次的制约 在与外界 直接交往过程 中获
,
,
文 化 的结构内在地包 括思 想性 的行政组织 文 化 制度性 的行政 组 织 文 化 和 心 理性 的行政组织 文 化 三 层 其 中思 想性 行政 文 化
。
、 、
、
得 自身 的规定性 因此产 生 不 同步 因 素 , 那金 花 ’
, ,
。
,
基 于 上述 分 析 笔 者 以 为 可 将行政 文 化划 分 为心 理层面与
思想 层 面两 类 其 中前 者 主要包括行 政态 度 行政 习 惯 行 政传
、
、
包括行政组织价 值 观 行政组 织 意识 行政 组织 理想 行政组织
信 念 和 行政组织 道 德 等 心 理 性 的行政 组织 文 化 主 要 包括行 政
动 机 行政态度 行政情感 和行政 习俗 等要 素 其 中行政 习 惯 指
、 、
。
统 等 后 者包括行 政价 值 行政意识 行政 信念 等 而行 政 人 格 行 政 道 德 行 政伦理 等是前 者 的 衍 生 性构成
、 ‘
、
,
、
、
、
,
,
、
‘
”
,
至 于 行政 原 则
” 。
、
处 于一 定社会历史 中的行政 主体在长期共 同的行 政 生 活 中逐 步
’ 形成 的具 有 普遍意 义 的 习 惯 和 风 俗 , 尹 钢 梁 丽芝
,
行政规范 行政思 想 等则 是后 者 的 衍 生 性构成
、
行政 文化 的
。
,
,
发 生 性构 成 即行 政心 理 行 政思 想 行政 制度 行政心 理直接源
,
第二种 观 点 从行政文化 的发生性 构 成或形成阶段 来讨论
,
。
于 日常生 活 的行 政互 动实践 其材料是被 视若 当然 而 接受 的脚
,
夏书章 与郭 小 聪 都认为从行政文化 的发生 性 构成来 看 行政 文
化 的发 生一 般要经 过行政心 态 行政意志 行政规 范 和 行政 评价
、
、
本 规则 和 分类 它们具 有非 反思 性 习 惯 性 和 视 若当然的特征 当行政态 度 行政 习惯 行政传统等进一 步 内化为行政人员 的 内
在价 值 时 则 成为 思 想 层 面 的 行 政文 化 这一 层 面 的行政 文化外
, ,
、
,
、
、
、
等 阶段 这 些 阶段 的 文化 现 象也 就是 行政 文 化 的基本 要 素 夏 书
章
果
,
,
郭小聪
,
。
此外 后 者还 认 为 行 政 心 态是 形成 行
,
,
,
化 为具 体 的规 章制
度 它是 思 想层 面 的 行 政文 化转 化 为行政实 践后 的合理 性 成果 行政制 度是 人们 的 行 为 必须要遵循 的标准
和 准则
。
,
,
政 活 动 的起始 阶段 行 政 意志是行政 心 态上 升为理性 的强 化结
。
,
意志 作 为人 的意 识 能动作用 的表现 往往是 由语言 和 行 动
。
口
表现 出来 的
行政规 范是行政意 志 的集 中体 现 也是行政 意 志
。
、
,
作 者单位 云 南 大 学公共 管理 学院
参考文 献
转化 为 行政 实践 后 的合理性成果 行政规 范是 人们 的行 为必 须
要 遵循 的确定或指 导 各种行政 关 系 行政 活 动 的标准 和 准 则
,
。
行 政评价 是 指 行政 活动 的 总结 阶段 是对 行 政心 态 行政 意志
,
、
、
【 吕 元 礼 政 治 文 化 传统与现代 的 会通 人 民 出 版 社 门 泉东 行 政 文 化改造 的意义 理论 界 ‘ 期
一
,
,
,
,
行政 规 范等行政 行 为 所做 出的价 值判 断
,
。
王 沪 宁 竺 乾威 行政学 导论 上海 三 联书店
, ,
、
,
,
第 三 种 观点 延 续 了 阿 尔蒙德关 于 政治 文 化 的概念 行政 文 化 的本质是一 种 态 度
,
,
种 具有 持 久 而又 一 致 的心 理 和 行为倾 向 包 括认 知 情感 和 行为
三 个部分 态 度决定着 可 能 的行 政 行为
。
—
“
指 个体 对 待 他人或 事物 所持有 的一
,
、
”
‘
行 政 文 化通 过认 知 和
情感对行政人 员 的行 为态 度产 生影 响 行政 文化 对行 为态度 的
影响 主 要是 通 过 前 两 个成 州 认 知 情感 对态度 中的行 为成 分
’ 发 生影 响 的 , 王 沪 宁 竺乾威
。
, , ,
。
、
娄成 武 行政 管 理 学 东北 大学 出 版社 李金 龙 公 共 行政学 湖 南大学 出 版 社 【 尹钢 梁 丽 芝 行政组织 学 北 京 大 学 出 版社 郭 小聪 行政 管 理 学 中 国 人 民大 学 出 版社 【 那 金花 论行政文化 对 行 政 系 统 的 影 响 云 南社会科 学 工, ” 增刊 【 王 沪宁 行政 学 生 态分析 复 旦 大 学 出 版 社 , 乳 【 刘永 安 行 政 行 为概 论 中国法 律 出版社 会 , 川 罕 岳 行 政 文化 与 中 国现 代 化 政 治 学 研究 【 唐 兴 霖 公 共行政组织原理 体系与 范围 中 山 大 学 出 版社 【 陶 学 荣 公 共 行政管 理 学 导论 清 华大学 出版 社 【 夏 书 章 行 政管 理 学 高等 教 育 出 版社
, , 、 , , ,
,
,
,
,
,
,
决 策 信息
年第
下 月刊 》 半 期 总第 期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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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基层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的构成及实现
基层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的构成及实现
荔湾区司法局东沙街司法所 岳鸿洲
【摘要】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亟需文化软实力化的大背景下,基层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立足于基层司法行政文化实际,以文化信息为基本出发点,以构建网格化司法行政文化信息体系为突破口,系统化整合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及法律服务的文化功能制度整体合力,加强交流合作借鉴有益成果,探索实现优化完善基层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的途径。
【关键词】基层司法行政文化建设;文化信息;优化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工程中,文化软实力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与影 响力明显成上升趋势,基层司法行政文化建设需要强化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及法律服务中的文化功能的优化完善,已经成为与时俱进地发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迫在眉睫需要研究和探索的课题。因此,优化完善基层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势在必行。
一、基层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的构成
(一)人民调解的文化功能
人民调解文化功能立足于其特有的优势主要体现在:首先,通过人民调解员的自我提升法律专业素养,调处矛盾方法的艺术性,从而凸显人民调解“非对抗性”优势。与司法机关处理矛盾的机制相比,公安机关侧重的是通过使用暴力、震慑、侦查等外在的“行为强制”方式到达预警防控解决矛盾;检察院、法院则是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适用法律等“法律规制”解决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则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排查调处矛盾。从这个角度来看,升华人民调解这种“非对抗性”文化内涵,对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解决可以达到双赢的结果。
其次,强化人民调解解决矛盾的“效率”价值,宣传倡导人民群众优先考虑人民调解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的意识。由于调解委员会设在社区,调解员来自社区,了解乡间习俗,熟悉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对纠纷更为理解,矛盾纠纷当事人无须去法院诉讼,无须交纳诉讼费并等待漫长的审限期限,就可以很快解决,这些是诉讼机制所不具备的优势。并不是每个矛盾纠纷都需要法院裁判,许多纠纷完全可以通过非诉方式解决。国外就有ADR(替代纠纷解决)机制。我国的人民调解制
1
度也可以承担这种功能。我们引导人民群众解决内部矛盾形成优先选择人民调解机制的惯性思维,是人民调解文化功能的要义。
再次,秉承和深化人民调解所阐释的“和谐”传统民族文化心理。中国人向来奉行“以和为贵”的处世哲学,古代就有官吏的乡治调解、家族的宗族调解和自发的民族调解,例如: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五年(1372年)创建的申明亭,承担读法、明理、彰善抑恶、剖决争讼、剖断里中人户争讼之事,是明代法定的基层调解机构。而在现代中国,只有一方面,适应现实状态下民族心理对矛盾纠纷解决的心理期待,另一方面,顺应争议主体解决争议的传统民族心理惯性。人民调解制度才能凸显“和谐”,成为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机制
(二)安置帮教的文化功能
安置帮教文化功能,要形成司法行政主体、刑释解教人员、社会三位一体互动和谐的“外部帮教与自我帮教结合”的软文化意识格局。以刑释解教人员为主体,采取务实的举措,为他们创设力所力所能及的外部环境的同时,积极引导形成他们自我帮教的意识。对于刑释解教人员来说,“他助”不如“自助”,“他助”终究转化为“自助”,司法行政主体与社会要做的就是:首先,引导和提高刑释解教人员自我帮教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分类安置帮教,对于具备一定技能的个体,有创业意向,条件成熟可为其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争取自我帮教。
其次,积极整合刑释解教人员现有的社会资源,切实提高自我帮教的效果。利用近亲属及其特有的社会关系为其提供的就业机会,这样形成的文化软制约力 有利于良好安置帮教效果的取得。
再次,通过对安置点提供有效的经营理念和成功经营方式的安置帮教文化输入,增强安置点的经营能力,抵御市场竞争的免疫力。以安置点安置帮教文化软实力为着力点,增强其经营能力应对市场竞争的冲击,将创设安置点发展所需良性的外部环境,作为支撑安置点经营的推进举措,从而增强刑释解教人员自我帮教的信心。
(三)社区矫正的文化功能
社区矫正文化功能就是要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通过自身真心改过的方式,寻求优化的社区矫正内外文化意识氛围,从而形成良性的社会效果。首先,强化从心
2
理学的视角推进社区矫正的监管和教育举措。司法干警只有本着以“最小的影响,最好的效果”为原则,最大限度地疏导社区矫正对象的逆反心理,减少对监管和教育的抵触,才能使社区矫正平稳有序进行,实现社区服刑改造的初衷。
其次,充分发挥司法干警职业优势和社会志愿者的专业优势所形成的文化软实力,为社区矫正对象创造一个“宽严相济”的和谐环境。社区矫正司法干警具有深厚的管理服刑人员的实际具体经验以及警察的强制力与威慑力,法律、心理专业志愿者具有完备的专业理论,两者简单相加显然形成不了优化的整体合力。社区矫正文化功能之一就是需要架构这两者的理论与实际的磨合,从而形成良性社区矫正监管和教育交流互动平台。 的
再次,强化社区矫正对象主体意识,取得社会的广泛关怀,剔除其自我标签为服刑人员的自我歧视心理。每个生活在社会中的人,总是有着自已的利益和情感。社区矫正文化就是要以人为本增强社会和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制度的亲切感,消释社会和社区矫正对象两者相互异化对方的心理,避免社会对失足者的终极人文关怀的光芒被屏蔽。被羁押释放初期,社区矫正对象会出现:自卑心理严重,情绪浮躁不安,担心受到社会歧视和冷遇,对将来找工作、迎接未来生活缺乏信心,对参加社区矫正认识不足的心理。社区矫正文化功能之一就是要通过个性化矫正方案矫正自我标签为犯罪人的心理,从而逐渐从思想、心理上接受矫正和帮助教育。
(四)法制宣传及法律服务的文化功能
法制宣传及法律服务的文化功能就是立足于辖区的具体实际,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群策群力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增强普法工作的效度。
首先,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大走访”的方式,互动交流法制宣传及法律服务的群众或企业乐于见到的形式,探讨群众或企业现实凸出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并及时提供了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变被动的法制宣传及法律服务为主动出击,从而提升司法行政法制宣传及法律服务形象的文化软实力。
其次,与人民群众和企业探索构建法制宣传及法律服务长效服务机制,通过采取了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前移的新举措,从源头上提高人民群众和企业的法律意识,积极引导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的受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预防与减少矛盾纠纷,不断提升服务形象、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形式、优化服务环境,从而
3
拓宽基层司法行政服务文化软实力的广度和效度。
二、实现基层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的方法
(一)设置“司法行政文化信息中心”形成网格化文化信息体系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文化信息表达方式的多元化,基层司法行政文化建设仅仅依靠传统单一的方式,已不能最大化发挥其文化软实力功能,时代的发展要求建立司法行政主体、刑释解教等被监管者、法制宣传及法律服务受众一体化的司法行政文化信息网络。在这个网络中,任何一个主体的文化表达信息不再是“孤岛”,而成为了司法行政文化信息表达网络中的一个节点,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基于司法行政文化信息,几乎整个司法行政的参与者文化信息表达都可以在网络的节点上进行。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设置“司法行政文化信息中心”能够使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强化其文化软实力功能。因为“司法行政文化信息中心”以其及时快捷丰富多采的内容,极强的参与性和互动性,吸收了现实中司法行政参与者文化信息表达。网络化司法行政文化信息表达方式,给司法行政文化建设提供了广阔的文化信息表达途径的同时,也让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单一的接受文化信息表达方式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找到了充实和创新发展的空间,找到了与时代对接的亲和点。
尽管“司法行政文化信息中心”能够大量地接受多元的司法行政文化信息,但还需要对司法行政文化信息的有效性、紧迫性和代表性进行甄别分类。因此,“司法行政文化信息中心”需要构建司法行政文化信息化系统,以五种不同的颜色标识反映国本地区司法行政文化信息等级,黑色代表文化信息最为强烈、最具代表性、最有紧迫性,需要我们集中力量研判文化信息背后深层次尖锐的现实问题,从而形成方针政策指导司法行政工作,红色代表文化信息中表达的问题存在潜在发展趋势,需要预警着手防控措施,黄色代表文化信息中反映现实司法行政实践中存在的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现象,需要警示剔除,蓝色代表文化信息中体现的问题正在处理实施之中,白色代表文化信息反映的问题已经解决,不具有代表性属于无效信息,而且该系统还应该动态地体现司法行政文化信息的发展转变趋势、司法行政文化信息表达的信心指数;当然,由于受司法行政主体、刑释解教等被监管者、法制宣传及法律服务受众文化信息表达水平及表达信心指数不均衡状况的影响,各种文化信息表达会曲线变化、交织较量,司法行政文化信息化系
4
统应及时总结更新文化信息所反映现实问题的潜在发展走向和变化规律,最终形成动态地网格化司法行政文化信息体系。
(二)强化司法行政文化系统化功能
社会转型矛盾凸显时期,基层司法行政文化建设需要立足于自身的业务,动态平衡地吸收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及法律服务中各方的文化信息,以文化信息为切入点,推进文化建设,才能形成系统化的整体合力,从而内强法律服务意识、外塑形象适应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要求。
因而,强化基层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系统功能,即统筹兼顾人民调解文化功能、安置帮教文化功能、社区矫正文化功能和法制宣传及法律服务功能四大子系统功能使四个子系统链接协调地体现基层司法行政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能为优化基层司法行政文化建设注入强有力的动力,从而形成系统整体合力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和谐、稳定、持续发展。
(三)加强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内外可行性经验和技术完善司法行政文化 建设
实践证明,基层司法行政文化建设不是一个定式的封闭体系,而是开发的、与时俱进的,能够兼容并蓄的适时变化转型的开放体系。因而,基层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的开放性品格决定了其优化和完善需要加强交流合作、借鉴国内外可行性经验和技术。当然,这种交流合作与借鉴,绝不是盲目照搬国内外的文化建设模式,抛弃自身独有的特色优势,而是进一步优化完善基层司法行政文化。
加强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的可行性经验和技术。例如: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通过“筑巢引凤”的方式,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硬件和软件,投入一定的志愿行动资金,适时适度地发展心理、法律志愿者、协会等民间社会组织投入到基层司法行政文化建设中,提升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志愿行动的文化吸引力。由于民间组织从性质上讲,是与政府无关的组织,更是形成市民社会的强大动力,而且其专业性和公益性有利于基层司法行政文化建设良性发展。
综上所述,加强交流合作、借鉴国内外可行性经验和技术,只要立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吸收国内外相关制度的有益成果,对有益的文化建设设计和成功经验进行辩证地对照、有选择性地吸收,积极探索和深化利益诉求兼容的机制,秉承开放性的制度性格,基层司法行政文化建设便能持续地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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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论
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亟需文化软实力化的大背景下,基层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立足于基层司法行政文化实际,以文化信息为基本出发点,以构建网格化司法行政文化信息体系为突破口,系统化整合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及法律服务的文化功能制度整体合力,加强交流合作借鉴有益成果,探索实现优化完善基层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的途径。这仅仅是提升的基层司法行政文化软实力一个视角,基层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的优化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化的工程,最终最优化地实现文化软实力的升华,还有赖于更多的人更多方位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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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法官文化的构成
法官文化的构成北安市人民法院 丛 涛文化的构成包括了精神产品、物质产品和改造社会的文化产品三个方面,法官文化的构成也不例外,其内容也应包含法官的知识文化、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 一、法官的知识文化知识是法官司法的智能之源。法官审题蝗案件大到社会稳定、企业生死,小到邻里纠纷、家庭官司等等,所的知识包罗万象。这就要求法官要有一个符合自身文化特质的知识结构。据此,法官所应具备的与审判相适应的知识文化,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学知识。法官不是机械搬用法条的法律工匠,必须掌握相当法学理论知识,才能对属地人文字含义、立法宗旨、法律原理、条文体系等多方面进行理解和分析,从而保证正确的运用法律。二是政治知识。法官是国家政治的维护者,担负着国家统治的使命。学习政治是法官的天职,是法官能否作出公正和正义判决的重要因素。忽视政治学习,法官就会迷失政治方向,并难于正确运用法律促进社会的进步。三是历史知识。一名法官不了解历史,他对各项法律制度就会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也无法对其实施的法律后果进行合乎历史发展规律的明智推断,从而,也就无法完成依法治国的神圣使命。四是文学知识。法官要有丰厚的人文底蕴。浡总计文学名著,不仅可以锤炼自己的文学表达能力,而且有助于法官更深刻的了解社会、认识人生、加深人文底蕴、增添价格魅力,并在严肃的司法活动中体现社会主义的人文关怀。五是与审理案件相适应的其他知识。法官应当要有丰厚的人生历练具备丰富的社会知识和阅历,熟悉当地的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并了解所审理案件的其他学科的知识,惟有如此,才能使法律的公平正义在具体案件审理中得到更好的体现。二、法官的精神文化法官的精神文化,体现着法官的价值取向和意识gady.px包括法官的司法思想、理念、道德、精神等诸多方面,是法案文化的核心。一是在司法思想上,必须树立司法为民的指导思想。因为法官履行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等神圣职责,最终是为国家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的。二是在司法理念上,必须树立大局、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等现代司法理念。因为自觉服从并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重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是法官正确司法的前提和关键是检验法官政治坚定性的重要标准。三是在司法道德上,必须树立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刚正不阿、不徇私情等职业道德观,并具备正直善良、惩恶扬善、弘扬正义等高尚的道德操守。三、法官的行为文化法官的行为文化是指法官在调节社会关系(含法官群体关系)中所产生的活动文化。它包括法官的司法审判行为、司法宣传行为、司法社交行为、司法人事行为等等,是法官知识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折射。法官的司法审判行为,在于通过审判活动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定纷止争、化解矛盾,建立和谐文明的社会关系。法官的司法宣传行为,在于通过审判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秩序。它包括公开宣判、庭审直播、以案说法、公布典型案例、组织重大疑难案例的讨论、提出司法建议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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