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年终一次性奖金扣税办法
年终一次性奖金扣税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按照新办法,从2005年开始,纳税人取得的年终奖全额,将先除以12,据此确定适用税率,再以这个税率计算纳税,此举将大大降低全国纳税人的年终奖税负,年终奖“落袋”将更加实在。
年终奖先除12确定税率
据悉,此前的做法是,个人取得的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分红等,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而新的“通知”规定,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向其雇员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仍作为单独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但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先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举个例子,张先生年终奖12000元,按以前做法,其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2025元=(12000×20%-375),但按照新办法,张先生只需交纳1175元=(12000×10%-25),两者相差850元,这是因为以12000元计算的适用税率和以单月1000元计算的适用税率不同。
范文二:一次性奖金扣税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
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合理解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问题,经研究,现就调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办法通知如下: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
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一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五、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对无住所个人取得本通知第五条所述的各种名目奖金,如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
由于出入境原因导致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计算纳税。
七、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6]2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07号)同时废止。
范文三: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方案审批表
机 关 ( )事业单位
公务员 机关工勤 行政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工人 职务 合
小小五六七八九十分类 副副办高中初正副助高中初计 计 计 科科普级级级级级级中员普备处科事级级级高高理级级级级 员 工 职职职职职职级 级 工 注 级 级 员 工 工 工 级 级 级 工 工 工 员 员 员 员 员 员
实有人数 应发奖金 人数
基本 工资 奖金
额 津贴 补贴
总计 单位意见: 主管部门意见: 批准部门意见:
同意你单位 人,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元,
其中,基本工资 元,津贴补贴 元。
( 盖章 ) ( 盖章 ) ( 盖章 )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 ?表中“()事业单位”中的括号按经费来源填写,如全额、差额、自收自支。?实有人数以2006年12月31日在职人员为准。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花名册 单位:(章) 主管部门:(章) 年 月 日
基本工资 职务参加年度级别(技性出生(技工资总备职务(岗特殊姓 名 工作考核术等级、10%职务规范住房保留固定其别 年月 术等额(元) 注 小计 位工资)小计 岗位时间 等次 薪级) 部分 补贴 补 贴 补贴 部分 部分 它 级) 工资 津贴 工资
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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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注:?”职务(技术等级)”是指2006年12月31日担任的职务;?本表一式三份,副县级以上干部一式四份;?栏次关系 1=2+6 2=3+4+6 6=7+8+9+10+11+12+13; ?规范补贴即规范性岗位津贴及工作补贴(规范性岗位津贴与交通补贴之和的60%部分);?特岗津贴中含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 ?保留部分即差额、自收自支单位津贴比例高出30%的部分;?固顶部分即125+36+(44+6)+50+140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范文四:年终一次性奖金
? ? ? ?年终一次性?奖金
根据?中央组织部?印发《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1?7]3号,?以下简称《?党费收缴管?理规定》)?,对党费收?缴工作中的?几种计算基?数介绍如下?: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17]?3号,以下?简称《党费?收缴管理规?定》),对?党费收缴工?作中的几种?计算基数介?绍如下》第?一条和问答?第一条规定?的口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其他?收入项目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上述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该党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的?余额,即为?其税后交纳?党费的基数?。
?
3?、在企业,?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包括哪?些项目, ?答:目前,?由于企业人?员工资项目?没有统一规?定,对同类?性质的工资?项目在不同?的企业叫法?也不尽相同?,因此,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收入项?目,应当按?照是否符合?"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的原则来?确定。根据?多数企业的?做法,"固?定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对于只有?特殊岗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有毒等?岗位发放的?保健类补贴?),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住房补? 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功
人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等,不?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
? 4、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主要?指什么, ?答:
?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费总额包括?:
?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离退休人员?补贴是指:?
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各地各?单位离退休?人员普遍发?放的补贴(?相当于在职?人员的规范?津贴补贴)?。对于只有?部分离退休?人员享受的?补贴(不同?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补?贴、离休干?部护理费、?艰苦边远地?区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住?宅电话补贴?、交通补贴?等)、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养老金总额?包括:
? 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 ?
? 5、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答:?
对?于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 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执行。?例如: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执行。?例如》对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标?准提出0.?2元-1元?的弹性要求?。对农民党?员交纳党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根据本?地农民收入?的实际情况?确定。
? 农民?党员交纳党?费0.2元?-1元的规?定,主要适?用于在农村?中从事普通?农牧渔业生?产的农民党?员。对于外?出务工经商?和承包集体?林地、果园?、鱼塘等经?营项目的农?民党员,由?本人申报月?平均收入,?自觉参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
对?于领取定额?补贴的村干?部党员,参?照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交纳党费的?办法交纳党?费。【年终?一次性奖金?,党费】 ?
7、?流动党员外?出期间如何?交纳党费,? 答: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 对于领?取定额补贴?的村干部党?员,参照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交纳?党费的办法?交纳党费。?【年终一次?性奖金,党?费】
? 7、流动?党员外出期?间如何交纳?党费, 答?》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执行;对未?就业的流动?党员,其中?,有固定收?入的,仍按?其原交纳党?费的标准执?行,没有固?定收入的,?按以每月不?低于0.2?元的标准交?纳党费。 ?
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流出?地党组织在?流入地建立?党组织并进?行管理的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在流入?地建立的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流出?地党组织委?托流入地党?组织管理的?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而未?能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的流动党?员,未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期间?,可向流出?地党组织交?纳党费,也?可在落实接?收组织
织补交党费?。对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按有关?规定将党关系?单位后,向?流入地党组?
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党组织?的学生党员?,仍向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交纳党费?,其交纳党?费的数额,?按在校学生?党员交纳党?费标准执行?。
?
8?、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主要包括?哪些,这部?分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年终一次?性奖金,党?费
(?二):
? 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
?(1) 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 针?对部分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在?党费收缴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根据中组部?印发《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1?7]3号,?以下简称《?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现就几个?具体问题解?答如下: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17]3号?,以下简称?《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现就几?个具体问题?解答如下》?第二条规定?执行。例如?:
?某实行年薪?制人员党员?年薪(税后?)30万元?,其中,基?本薪酬为6?万元,与绩?效挂钩的薪?酬为24万?元。基本薪?酬每月领取?5000元?,属于月收?入3000?--500?0元的档次?,1—11?月份应按1?,交纳党费?,每月交纳?党费50元?;12月份?兑现与绩效?挂钩那部分?薪酬时领取?的薪酬和 ?按月领取的?薪酬之和为?24(5万?元,属于月?收入100?00元以上?的档次,应?按2,交纳?党费,本月?需交纳党费?4900元?(24(5?万元x2,?),
? 6、农民?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是?否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加?以区分?【?年终一次性?奖金,党费?】 答:
? 考虑?到不同地区?农民收入存?在较大的差?异,《党费?收缴管理规?定》对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标准??提出0.2?元一1元的?弹性要求。?农民党员交?纳党费0.?2元一1元?的
规定,主?要适用于在?农村中从事?普通农牧渔?业生产的农?民党员。对?于外出务工?经商和承包?集体林地、?果园、鱼塘?等经营项目?的农民党员?,由本人申?报月平均收?入,自觉参?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对于领取?定额补贴的?村干部党员?,参照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交纳党?费的办法交?纳党费。 ?
? 7、流?动党员外出?期间如何交?纳党费? ?答:党费收?缴管理规定?》对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标准提?出0.2元?一1元的弹?性要求。农?民党员交纳?党费0.2?元一1元的?规定,主要?适用于在农?村中从事普?通农牧渔业?生产的农民?党员。对于?外出务工经?商和承包集?体林地、果?园、鱼塘等?经营项目的?农民党员,?由本人申报?月平均收入?,自觉参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对于领取定?额补贴的村?干部党员,?参照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交纳党费?的办法交纳?党费。
?
? 7、流动?党员外出期?间如何交纳?党费? 答?》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执行;对未?就业的流动?党员,其中?,有固定收?入的,仍按?其原交纳党?费的标准执?行没有固定?收入的,按?以每月不低?于0.2元?的标准交纳?党费。
? 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流出地?党组织在流?入地建立党?组织并进行?管理的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在流入地?建立的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流出地?党组 织委?托流入地党?组织管理的?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而未?能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的流动党?员,未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期间?,可向流出?地党组织交?纳党费,也?可在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后,向?流入地党组?织补交党费?。对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按有关?规定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党组织?的学生党员?,仍向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交纳党费?,其交纳党?费的数额,?按在校学生?党员交纳党?费标准执行?。
?
8?、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主要包括?哪些?这部?分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答:
?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是指既?不拿年薪也?不按月领取?薪酬的党员?,主要包括?:
?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人、自?由职业者等?人员中的党?员。
? 对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交纳?党费,要按?照自觉、主?动的原则办?理。这些党?员能否自觉?、主动交纳?党费,是衡?量他们党员?意识和党性?强弱的一个?重要标志。?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首先要把?党员交纳党?费的相关规?定向党员本?人讲清楚,?然后,由党?员本人主动?申报上季度?月平均收入?,自觉参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年终一次性?奖金,党费?
(三?):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 年终一次?性奖金,党?费
(?三)》,交?纳党费的比?例为:
?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
? 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学?生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党?支部研究同?意,报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
? 二、按?时上缴党费?。党员每月?向所在党支?部交纳一次?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党支?部每月向党?(工)委交?纳一次党费?,党(工)?委收到基层?党支部上缴?的党费后,?立即开写党?费收据,并?记入党费专?帐。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
三、?加强党费管?理。教育局?机关及各学?校党委、总?支、支部要?建立党费专?用帐簿,由?党费专管员?负责管理。?党费专用帐?簿要设立总?帐和分帐,?做到一月一?结,年终按?规定整理归?档。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基层党?组织不得挪?用和擅自使?用党费。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市委?组织部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 第2?篇: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党支部每月?向党(工)?委交纳一次?党费,党(?工)委收到?基层党支部?上缴的党费?后,立即开?写党费收据?,并记入党?费专帐。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
?三、加强党?费管理。教?育局机关及?各学校党委?、总支、支?部要建立党?费专用帐簿?,由党费专?管员负责管?理。党费专?用帐簿要设?立总帐和分?帐,做到一?月一结,年?终按规定整?理归档。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基?层党组织不?得挪用和擅?自使用党费?。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
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市委组织部?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2篇》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 第十?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 第十一条?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
? 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 第十二条?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 第十?三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 第十?四条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 第十?六条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
二?、党费使用? 第十七条?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 第十八条?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 第十?九条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
(?1)培训党?员;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 (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
第?二十条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 第二?十一条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
?三、党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
?第二十三条?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 ? 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 第二?十四条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 第二?十五条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
次党?费收缴情况?。
? 第二十七?条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党费?。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 第二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 第二十?四条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 第二十?五条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
第?二十六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
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七条?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党费。?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 第二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
第?三十一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党?组织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的办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参?照本规定制?定。
?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 第3?篇:
? 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
? 一、党?费收缴管理?
1?、党员要按?标准每月一?次向党小组?缴纳党费,?一般情况下?不能让别人?代缴。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为其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
? 2、党?支部每季度?向党总支缴?纳党费,缴?纳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月十日以前?,由组织委?员送缴。 ?
? 3、党?总支每半年?向镇党委组?织部缴纳党?费,党委组?织部负责向?县委组织部?缴纳党费。?
?
4、?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的?规定执行。?
?
5、?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 每月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包括:
?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
?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 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不包括政?府特殊津贴?)、奖金(?指作为工资?部分的奖金?,不包括一?次性重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下同?)。
?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
? 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 企业人?员:
? 工资收入?中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各类津?贴、奖金)?。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按?月平均收入?计算。
?
? 6、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
? 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
7、?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
? 8、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
9、?合同工、临?时工党员参?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交纳?党费。 ?
? 10、停?薪留职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平?均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
?11、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
? 12、?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
1?3、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
14?、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党员自?愿一次交纳?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由?所在党组织?汇缴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
1?5、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
1?6、党费上?缴时,应开?具收据并贴?在《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背面。?
?
17?、党费缴纳?明细表、收?据、现金要?认真记录和?保管,任何?人都不准借?支或挪用党?费。【年终?一次性奖金?,党费】 ?
18?、党办对党?费收缴情况?每年公布一?次,党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自觉?接受党员监?督。
?
?二、党费使?用
?1、使用党?费应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
?2、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
13?、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
? 14、?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党员自愿?一次交纳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由所?在党组织汇?缴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
15?、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
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
16?、党费上缴?时,应开具?收据并贴在?《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背面。 ?
? 17、?党费缴纳明?细表、收据?、现金要认?真记录和保?管,任何人?都不准借支?或挪用党费?。【年终一?次性奖金,?党费】
? 18、?党办对党费?收缴情况每?年公布一次?,党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自觉接?受党员监督?。
?
二?、党费使用?
1?、使用党费?应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
2?、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 第4篇:?
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制度? 按时缴纳?党费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改进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现提出如?下办法:
?
一、?党费收缴 ?
? (一)?、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现提出?如下办法:?
一?、党费收缴?
?
(一?)、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
?9、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
10?、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由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
?11、遇有?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
1?2、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
二?、党费管理?
1?、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每个党员应?于当月20?日前把党费?交纳给所在?党支部,后?由党支部当?月上缴上级?党组织。 ?
? 2、党?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党支部每?年检查、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并于翌年一?月底前将情?况报街道党?工委组织部?。
? 年终一次?性奖金,党?费
(?四):
? 201?7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1篇:
? 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
?,加强思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的章程?、违**的?纪律的案件?。
?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
?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
?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和《中国?共产 ?
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医疗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其主要?程序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医疗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其主?要程序是》?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 第二十四?条党内监督?制度
?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 第2篇?: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 第2篇?》,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
?(二)党费?收缴制度 ?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
?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
?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 ?
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
?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
(五?)党内监督?制度
?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
(六?)"三会一?课"制度 ?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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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请示?汇报制度 ?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 第3篇:?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主要是?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总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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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是由?党小组长根?据党支部的?要求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
? 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 4、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主要?是联系实际?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原则?上达90%?以上。 ?
? 5、以上?"三会一课?",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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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会议记?录要完整、?清楚,专本?专用。记录?内容包括:?
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会议?内容、形成?的决议和决?定。
? 组织生?活制度
? 1、党?支部制定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做到?组织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时?间充分,每?月组织生活?不少于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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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
? 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课,民主评?议
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组织党员参?观学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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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生活的?一般内容:?
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
? 4、每?个党员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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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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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定?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着力端正党?风、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民主生活会?制度
? 1、民主?生活会(含?党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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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主生活会?的主要任务?是每个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生活会?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每名党员?都要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准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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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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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含党委、总?支)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班子集?体或党员个?人的意见或?建议,整理?后在民主生?活会上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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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或召?集。主持人?或召集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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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民主生?活会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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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党员?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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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积?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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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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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按?要求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
?发展党员制?度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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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村(?居)人口5? ?
范文五:年终一次性奖金
新税法下的年终奖扣税计算?
2012-01-21
1、如果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
如当月工资3400元,同时发放年终奖24100元。先从年终奖中补足工资与扣除标准3500元的差额(3500-3400=100元),得到24100-100=24000元(此数为你计算年终奖的基数)
2、如果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
则工资由单位扣税,年终奖单独计算,不需补足差额。
年终奖的计算,以刚才所说的基数为基础(以第1条为例):基数为24000元,24000÷12=2000元,然后查最新的税率表,与2000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则年终奖应纳税额=24000×10%-105=22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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