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定点维修协议
车辆定点维修合同
甲方: (送修方)
乙方: (承修方)
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维修方式
乙方须在收到甲方《机动车辆维修申报单》(以下简称《申报单》)后 日内,按《省颁汽车维修行业的规定标准》和《申报单》上的维修项目对机动车辆进行维修。
二、质量承诺
1、乙方保证使用的零配件为正厂合格品,并严格执行《省颁汽车维修行业的规定标准》,确保维修质量。
2、乙方对车辆维修部位保修二万公里或三个月,时间、里程以先到者为准。
3、质保期内,凡因维修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机件损坏,由乙方无偿修复。
三、收费标准
1、乙方维修工时费按 元/工时计算;材料费按车辆维修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材料管理费按材料实际购进价的10%计算。(维修费用总额不得高于市场价)
2、如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出现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省修多收、乱收费或多收费、给回扣等问题,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费用结算
1、甲乙双方商定:维修金额500元以下的为小修(含500元);维修金额500元以上的为大修。
2、小修,实行累计结算,每月结算一次;大修,维修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当场结算。
3、乙方为甲方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询问乙方车辆维修状况。
2、合作期间,如乙方推出促销优惠政策,甲方有权享受。
1
3、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维修工作。
4、甲方如有车辆增减,送修人或车辆管理相关人员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维修费用。
2、了解甲方车辆相关信息以便于维修保养。
3、对甲方修理后的车辆,因属于乙方修理技术上的问题在保修期内需返修的,乙方应及时给予返修,不得另行收取修理费。
4、乙方须保存甲方维修车辆的维修记录。
5、甲乙双方商定:车辆大修,乙方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维修项目及费用,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能进行维修,否则,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应根据甲方授权人员签署确认的《申报单》所列的维修及配件项目进行维修,在维修过程中乙方经检查发现需要增加项目时,应通知甲方授权人员确认后方可动工维修,事后再行补签。
七、合同解除
1、本合同为不定期合同,甲乙双方均享有单方解除权,但须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合同解除前甲乙双方基于本合同发生的权利和义务不因合同的解除而终止。
八、合同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风险提示:请务必签署日期~)
2
范文二:定点维修协议
集团客户汽车维修协议
托修单位(甲方):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承修单位(乙方):重庆龙华实业集团众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是 一汽-大众 品牌生产厂家特别授权并认证的维修服务企业,有着专业的技术支持和严谨的工作态度。甲方为更好的保证本单位车辆的正常运行,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特委托乙方承修甲方所有理赔服务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了更好的促进甲方车辆维修技术管理,甲方指定送修人将车辆送至乙方报修,报修项目以《查勘车辆维修项目申报单》所述为准,乙方根据检查结果填写《任务委托书》,并交甲方送修人签字确认。
二、甲方单位的所有理赔服务车辆,定点在乙方维修,其中:在新车保修期内的车辆按有关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超出生产厂家保修期的车辆按常规维修方式进行。
三、送修办法
1、车辆维修作业项目,由甲方代表报修,在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修理项目或调整修理项目时,乙方应及时同甲方代表联系,经甲方认可后,方能进行维修作业。
2、车辆竣工出厂,由甲方代表验收并在结算单上签字认可后,方能提车。
四、配件来源
1、乙方必须保证配件质量(配件为原厂配件)。
2、维修后的配件由甲方收回,甲方自愿放弃回收的除外。
五、维修质量
1、维修质量按国家、部、地方有关维修技术标准和重庆市汽车维修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执行。
2、严格按照各汽车生产厂家的有关维修技术标准和参数执行。
六、优惠办法
1、甲方车辆在遇到不能使用的故障时,将享受到乙方主城区范围内的免费施救服务,超出主城区范围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收取,过路过桥费由甲方承担。
2、工时费按一汽大众重庆地区标准7折收取,材料费按统一售价收取,(大修项目和挖补做漆双方协商定价)。
七、维修工期
1、在车辆维修时间上,乙方应做到优先安排,并按双方约定的竣工时间交车。
2、甲乙双方对送修车辆的仪器、各种证照、标牌应共同验收,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验收单,如发生车辆仪器、证照、标牌等损失、丢失、挪用等情况,乙方将向甲方照价赔偿。
八、费用结算
1、甲方指定乙方为本单位所属车辆的定点维修方,维修费用的结算以月结为原则。
2、每月25日前乙方应将甲方本月维修清单送至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毕,并通知乙方开具维修业发票。
3、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维修业发票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本月维修费用以转账形式支付给乙方,该维修款项须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
九、其他事项
1、甲方车辆如遇所有权发生变更的,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或甲方指定的送修人均应有甲方书面委托或持有甲方介绍信,该委托书或介绍信应当载明甲方代表或甲方指定送修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委托(办理)事项并加盖甲方印章。
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未果的,可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范文三:车辆定点维修协议
车辆定点维修协议
某某汽车修理厂是市二类汽车修理厂家。本厂坚持“客户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和“让客户更满意”的服务宗旨,做到“热情、周到、方便、及时”,愿与广大车主、企事业单位签约定点维修,本着平等、互利、互助的原则,为定点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公平的价格、可靠的质量。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支持、互利互助的原则,经协商特制定如下车辆定点修理协议:
一、甲方责任:
1、优先安排修理乙方车辆,并提供节假日、夜间加班抢修服务。
2、必要时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市区内上门抢修、免费拖车服务,市区外拖车协商计费。
3、定期免费为乙方提供车辆安全检查(每季或根据乙方需要),在修车辆免费洗车、吸尘服务。
4、经乙方委托,代办车辆行驶证年审:营运证年审、季审、技术评定等业务:代缴政府规定的税收和费用:办理车辆保险的购买及肇事车辆索赔。
5、在修车如需更换500元以上的贵重零件,甲方要事先征得乙方主办人员同意方可更换。
6、为乙方设立车辆修理和技术档案,提供技术咨询,为乙方安排保
养计划,使乙方车辆按时保养,以免失保,影响车辆的素质和完好率。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将所属车辆共另附上所属车辆登记表。
2、为甲方提供完备的办理车辆年审、季审、二保等证明证件手续。
3、为处理旺、淡季关系,便于甲方安排生产,乙方如无特殊情况,按甲方计划将车辆送甲方保养和维修。
三、验收标准。按国家和市交委车辆修竣验收标准,特殊情况双方另外协商。乙方需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车辆交接和验收把关工作。
四、收费标准。以市交委及市物价局核准的规定标准收费,或双方协商价格收费。
五、结算方式。凭乙方指定司机或者负责人签字认可的维修凭证,以现金或银行转帐形式每 结算一次。
六、质量处理。竣工出厂的车辆乙方在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在保修期内(发动机大修10000公里或三个月:中修3000公里或一个月,二保为2000公里或10天:小修为500公里或5天)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给予返修。属乙方使用操作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并由双方在平等互谅的情况下进行友好协商。
甲方厂长质量投诉电话:
七、其它约定条款: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 日起至年月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户: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展新汽车修理厂维修技工工作手则
制定以下十项基本守则,维修技工应将其付诸于每天的工作实践,有助提供快
捷、可靠的服务质量。
一、 职业形象
1、 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卡。
2、 务必常穿工作鞋。
3、 务必经常保持工作服,工作鞋清洁。
二、 小心处理车辆
1、 务必使用座位套、保护板垫和地板垫。
2、 在驾驶顾客车辆时要细心。
3、 在顾客车内不可抽烟。
4、 不得使用顾客车内音响、电话等。
5、 勿将垃圾和零件箱留在车内。
三、 整齐与清洁
1、 保持车间(地面、工具箱、工作台、测量工具、测试工具
等)整齐清洁,勿堆放不必要的杂物,把东西放置整齐。经常打扫、冲洗、擦
拭。
2、 工作时,车辆要在指定工位摆放。
四、 工作安全
1、 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2、 小心烟火,不得在车间抽烟。
五、 计划与准备
1、 确定“主要事项”(顾客要求维修的主要原因)
2、 务必明白顾客的要求和车间主管指示,尤其注意返修原因。
3、 查明故障,如果需要额外维修工作,要报告领班或车间主管。
4、 要制定工作计划(工作程序和预防措施)。
5、 检查料库有无所需零件。
6、 只做排工单上所列明事项。
六、 工作质量高进度快。
1、 使用合适的专用维修工具和测试工具。
2、 文明生产做到油水、零件、工具三不落地。
3、 依据修理手册工作,切勿凭臆测工作,无把握之事应向领班
或主管请教。
4、 若某些工作需要去做,而未在排工单上列明,要向领班或主
管报告。
5、 充分利用一切培训机会,不断掌握最新技术。
七、 按预定时间完工
1、 随时检查自己能否按时完工。
2、 如果认为要提前或延迟完工、或需作额外工作,要通知领班
或主管。
完工后的检查工作 八、
1、 确认主要维修项目已完成,确保所有其它事项也已完成。
2、 保证修后车辆至少与修前同样干净。
3、 将座位、方向盘和各种车镜调至原先位置。
4、 如果时钟、收音机等的储存已被抹掉,要重新调校。
九、 收拾旧零件
1、 将旧零件放入塑料袋内。
2、 将旧零件放在预定的地方(如客座一侧的底板上)。
十、 善后工作
1、 填好排工单、派工单。
2、 排工单上未列明事项须报告领班或主管。
3、 车辆任何异常现象要通知领班或主管。
范文四:车辆定点维修协议
车辆定点维修协议
甲方:
乙方:陕西俊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一、甲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选乙方为甲方车辆定点维修厂,哪位家纺城秀全部汽车。
二、乙方给甲方承修车辆必须凭据(车辆维修审批单)方可安排修理,对乙方自行接收的车辆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车辆维修审批单)报修的项目进行维修作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扩大报修项目或更换较大总成件,否则,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概不予认可。
四、乙方应按照与事先约定的工期,按时完成车辆维修工作,若无特殊原因延误工期不能保证甲方及时用车时,甲方将取消乙方定点资格。
五、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维修质量标准,保证维修质量,在保修期内发生维修质量问题时,由乙方负责保修。对发生返工以及严重维修质量事故的,甲方将根据损失程度要求乙方给予经济赔偿,并取消一方定点资格。
六:对整车大修、总成修理以及二保以上的维修项目,竣工后需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接车。
七:乙方向甲方书面提供提供车辆维修保养得各项优惠服务承诺,包括服务标准、计费标准、质量保证等,并自觉接受甲方对乙方各项服务承诺的监督,乙方须积极配合并提供方便,对未按约定所发生的车辆维修费用,甲方有权拒付。
八:甲方在车辆保修时应主动向乙方说明车辆的技术状况、保修项目、故障现象以及相关技术文件。
九: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车辆走合期行驶里程规定和技术要求,精心维护车辆,在保修期内凡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结算时间、办法:
1、 甲方于每月末与乙方结清本月费用。
2、 乙方与甲方结算时,须提供车主驾驶员以及部门领导签字认可的有效票据
(包括工时、材料清单),同时须附有(车辆维修审批单),经车管领导核对
无误后,方可进行财务结算。
3、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付。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范文五:汽车定点维修协议
汽车定点维修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使甲方车辆能及时、优质地得到维修保养~同时也便于甲方的管理~现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如下车辆定点维修、保养协议。
第一条 定点期限
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在前述期限内~乙方为甲方指定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及特别承诺
1、乙方将全面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中规定的机动车辆修理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为甲方指定车辆提供维修、保养及咨询服务。
2、在乙方定点维修的甲方车辆~在苍溪县城区内~如遇到途中抛锚~乙方接到施救信息后~将立即安排人员和抢修车前往现场抢修。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在乙方进行车辆的定点维修保养~否则~乙方有权不再履行本合同第三条中的合同义务。
2、向乙方提供车辆详细信息记录备案。
3、甲方的送修人员在每次维修、保养车辆前应如实告知送修车辆的具体情况~并代表甲方在“维修委托书”和“结算单”上签字~该委托书与结算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作为日后结算费用的依据。
4、甲方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及时结算付款。
第四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
协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