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采购法的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 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
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一致的协议。
2( 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指发出要约邀请的人希望对方给自己发出要约的。 3( 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是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也就是通
常所说的法律效力。
4( 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指严重欠缺合同生效要件,不发生合同当事人追求的法律后果,不
受法律保护的合同。
5( 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
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
6( 履行: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
7( 抗辩权:所谓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的权利主张的权利。 8( 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
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的一种担保方式。
9( 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某项动产或权利转移给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
债权的担保。
10. 裁判变更:裁判变更,是指因一定法定事由的发生,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而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合同内容作出变更裁决的合同变更情
形。
11. 协议变更:协议变更也叫合意变更,是指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对合同内容进行的变
更。
12. 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依法使
合同权利义务得以消灭的行为。
13.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又称违法合同的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14.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5. 合同买卖:合同买卖是指,平等主体的当事人协商签订的由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
他方,他方受领该标的物并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
16. 分期付款买卖:分期付款买卖是指,在合同订立后,由买受方先行占有使用标的物,而
价款分期支付的买卖形式。
17. 样品买卖:样品买卖,又称货样买卖,是指以约定的货物样品决定标的物质量的买卖,
出卖人应交付与所保留的样品有同一质量的标的物的买卖。
18. 招标:所谓招标,是指招标人对货物、工程或服务事先公布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投
标人参加投标,招标人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中标人的行为。
投标:所谓投标,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的行为。 19. 评标;评标是指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选出最佳投标。评标是
招标投标活动中最重要的环节。
20( 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经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在市场经济活动中
形成的不正当竞争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21. 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
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
2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有关保护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
免受人身、财产损害或侵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范文二:婚姻家庭法的名词解释
婚姻法名词解释
第一章, 绪论
1`、婚姻,指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的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
2、家庭是指以婚姻、血缘和共同经济生活为纽带而形成的亲属团体和生活单位
3、婚姻家庭制度:是指一定的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的要求在上层建筑领域的集中反映,具体表现为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各种社会规范的总和
4、群婚制,亦称双复式婚姻,指一群男子与一群女子互为配偶的婚姻形态,它是从原始社会毫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变出来的,群婚制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如血缘群婚,普那路亚群婚
5、对偶婚制:指一男一女在一定时期的相对稳定地对偶同居的婚姻形态这种结合并不牢固,很容易为一方或双方破坏,它是从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中间环节。
6、一夫一妻制:亦称双单式婚姻或单偶制,指一男一妇结为配偶的婚姻形态。它是在原始社会与阶级社会之交开始出现的,一夫一妻制的形成与阶级社会之交开始出现的,一夫一妻制的形成,是私有制确立的必然结果,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一夫一妻制是新的,更高类型的一夫一妻制,与短缺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制有着本质的区别
7、宗法制度,这种制度是原始社会的父系氏族制度在阶段社会中的转化形态;统治阶段利用血缘纽带以实现其统治,宗族组织和政治组
织的牢固结合,是宗法制的本质特征。
8、户婚制:泛指中国古代诸法合体的统一法典中的婚姻家庭法规范体系,是历代封建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名称因不同的朝代而异,如户律,婚律户律,户婚律等。
9、有夫权的婚姻,指按照罗马法市民法的规定而成立的婚姻,故亦称市民法婚姻,正式婚姻,其结婚方式有三,即共食婚,买卖婚和时效婚
10、无夫权的婚姻:指按照罗马万民法的规定而成立的婚姻,故亦称万民法婚姻,亦称略式婚姻,在符合法律的规定的条件下,依男女双方的合意而成立
11、亲属法,指调整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在设有家制的国家中,家长,亲属关系也是由亲属法加以调整的。
12、贯彻婚姻法运动:指我国于1953年开展的大张旗鼓,深入人心的宣传和贯彻执行婚姻法的群众运动,按照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决定,以1953年3月为全国贯彻婚姻法运动月工资,在全国百分之七十左右的地区,对广大群众进行了有关婚姻法的宣传教育,并且检查了县以上各级人民法院,情况门和基层干部贯彻执行婚姻法的情况。
13、契约婚:即自由婚或共诺婚,认为婚姻是夫妻双方 以相互占有,共同生活为目的而自愿订立的契约。以契约论为基础,强调男女双方的合意
第二章,我国婚姻家庭法概述
14、婚姻家庭法,指调整婚姻家庭法关系的法律,此类法律有不同的名称,其涵义也不尽相同。我国的婚姻家庭法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以及婚姻家庭主体之间,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5、实质意义上的婚姻家庭法:指一国之内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在形式意义上的婚姻家庭法中有系统的规定,但其内容不以这些规定为限,还散见于其他有关婚姻家庭的规范性文件。
16、形式意义上的婚姻家庭法,指以婚姻家庭法为名,的法律,它是一定国家中的婚姻家庭基本法。
17、婚姻自由,指男女两性均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本人的婚姻问题,其内容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18、包办婚姻,指第三者违反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有时兼指因上述行为而导致的违法婚姻,这里所说的第三者,包括婚姻当事人的父母,这里所说的他人,包括包办婚姻者的子女。
19、买卖婚姻,指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有时兼指因上述行为而导致的违法婚姻,关于此处所说的第三者和他人,适用名词解释5中的解析
20、借婚姻索取财物:指除买卖婚姻外的其他借婚姻问题索取财物的行为。在这咱情况下,男女双方结婚基本上昨自主自愿的,但是一方
却向另一方索取许多财物,作为与其结婚的先决条件。
21重婚: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固然是重婚,与他虽未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也是重婚。
2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同居生活
23、家庭暴力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结果的行为。
24、虐待:指歧视,折磨,摧残家庭成员,使其在身体上,精神上蒙受损害的行为,如打骂,恐吓,不予衣食,患病不予治疗,限制人身自由等。
25、踱指家庭成员中负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受扶养、抚养,赡养的另一方拒不扶养对方的义务,父母不抚养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成年子女不赡养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等。
26,男女平等作为一般的法律原则,指两性法律地位的全面平等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作为婚姻家庭洪都拉斯基本原则,专指男女两性在婚姻家庭关系方面牌完全平等的法律地位,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
第三章,亲属关系原理
27、亲属,即亲属关系,拽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社会关系,在法律调整的亲属关系即亲属法律关系中,正方体之间互享和互负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28、配偶,即夫妻,是男人双方因结婚而形成的亲属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互为配偶,
29、血亲,指基于血缘联系而形成的亲属关系,但是,法律意义上的血亲也可因依法拟制而形成,所以,血亲又有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的区别
30、自然血亲,即原来意义上的血亲,自然血亲之间都有直接,间接的血缘联系,在血缘上具有同源关系。
31、拟制血亲,自然血亲的对称,指彼此之间本无该各血亲应当具有的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该种血亲具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的亲属。这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人为地依法创设的,所以又称准血亲或法亲,如养父母养子女关系。
32、姻亲,指以婚姻为中介而形成的亲属关系。但配偶本向是除外的。按照亲属法学中的一般见解,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配偶的血亲的配偶都属于姻亲的范围
33、亲系,指亲属之间的联络系统,血亲之间的均有一定的亲系可循,基于不同的联络系统,可将亲系分为父系亲和母系亲,男系亲和女系亲。
34、直系血亲,指彼此之间具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己身所从
出的长辈直系血亲和从己身出的晚辈直系血亲,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35、旁系血亲,指彼此之间具有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在血缘上同出于一源的亲属,除直系血亲外都是旁系血亲,如兄弟姐妹是同出于父母的旁系血亲,堂兄弟姐妹是同出于祖父母的旁系血亲,表兄弟姐妹是同出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等。
36、亲等,指计算亲属关系亲疏远近的单位,亦可称为亲属的等级,关于亲等的计算有不同的立法例。最觉的是,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法,此外,还有寺院落法的亲等计算法,我国婚姻法中的代数计算法。
37、行辈:亦称辈行或辈分,指按照世代而确定的亲属序位,以行辈为依据可将亲属分为长辈亲属,同辈亲属和晚辈亲属。
第四章婚姻的成立
38、婚姻的成立,亦称结婚,指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的依法结合为配偶的行为,是夫妻关系借以发生的法律事实,
39、婚姻成立的要件,指结婚在实质上和形式上必须符合的法定条件,符合这些条件的是合法婚姻,不符合这些条件的是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
40、聘娶婚,拽中国古代男子娶媳妇须由男方向女方家依礼聘娶的一种结婚方式,以男家向妇家交付聘礼,父母,家长对子女,卑幼的包办强迫,履行繁复杂的礼仪程序等为其主要特征。
41、六礼,指中国古代的婚艰之礼,即聘娶婚中的礼仪程序,按造福
之先后分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合之为六礼
42、共诺婚,指依民事方式,经男女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婚姻,亦称契约婚或自由婚。
43、法定婚龄,亦称适婚年龄,指法律中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男女双方在此年以上始得结婚,在此年龄以下则禁止结婚。
44、晚婚晚育,晚婚是指已达法定婚龄的男女适当地晚一睦结婚,晚育是指已婚男女适当地晚一些生育,按照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女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为晚育
45、禁婚亲:指法律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民办各国的结婚法均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许多国家和地区还禁止一定范围的姻亲结婚,我国婚姻法以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为禁婚亲
46、同姓不婚:指同姓男女不结婚,是中国古代的婚姻禁例之一,相会同姓为婚之禁源于同制,后来在适用上已作限制性的解释,即同宗共性,上级指示不得为婚。
47、中表婚,拽表兄弟姐妹结合为夫妻的婚姻,这里所说的表兄弟姐妹,包括出自同一祖父母的姑表兄弟姐妹和出于同一外宜父母的姨表兄弟姐妹。
48、婚姻登记:这是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复婚登记。在我国,结婚,双方自愿离婚和复婚均须依行政程序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
49、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7月30日国务院批准通过,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共六单,内容包括,总则,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婚姻登
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罚则附则计22条
50、男到妇家茫的婚姻,登记结婚后男方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的俗称。这种婚姻有利于破除以男子为本们的宗法观念,有利于解除有女无儿户的思想顾虑,从而也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开展,它和旧式的入赘有着本质的区别
51、无效婚姻,指欠缺法定的婚姻成立要件,违法结合,这种自始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有该法第10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52、可撤销婚姻,指欠缺法宝的婚姻成立要件,可由撤销权人依法请求撤销的婚姻,在我国,专指因胁迫而结婚,受胁迫一方可以依法请求撤销的婚姻
53、事实婚姻,简称事实婚,是法律婚或要式婚的对称,按照我国的有关司法解释,事实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关系同居中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
54、掠夺婚,亦称抢婚,拽男子以暴力掠夺女子为妻,这咱结婚方式大致出现于对偶婚制的一夫一妻制过渡的时期
55、互易婚:亦称互抑郁婚,指双方父母互换其女为子妇,或男子互换其姐妹为妻。
56、劳役婚:指男方须为女方家庭服一定时期的劳务;以此作为与女方成婚的代价。
57、买卖婚,指男方家庭给付金钱或其等价物,以此作为与女方成婚的代价。
58、赠与婚,拽有主婚权的父母,尊长将女赠于他人为妻,并不索取代价,它不同于买卖婚,但女子仍处于赠与标的物的低下地位。
第五章夫妻关系
59、夫妻,指婚姻关系中的男女双方,亦称配偶,是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的依法结合的伴侣,夫妻关系因婚姻的成立而发生,因一方死亡或离婚而终止,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婚姻的法律效力的具体表现
60、夫妻一体主义亦称夫妻同体主义指男女双方结婚后合为一体,夫妻的价格相互吸收。这种有关夫妻地位的立法主义成千于古代,它是以男子为中心以家庭为本位的。
61、夫妻别体主义,亦称夫妻异体主义,指男女双方在婚后各自保有独立的价格彼此间具有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在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均有独立性和自主性,这咱有关夫妻地位的立法主义是以个人为本位的6
62、夫妻姓名权,一般意义上的姓名权是指民事主体有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姓名的权利,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姓名权专指夫妻双方都有稳中有降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一方不受另一方的限制和干涉
63、夫妻的人身自由权,指作为价格独立的平等主体的夫妻依法享有人身自由的权利,一方的人身自由,不受另一方的限制或干涉,这是夫妻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64、婚姻住所决定权,指选择决定夫妻共同依据的权利,关于婚姻依
据有两种不同的立法例,一是妻以夫之住所为住所,二是婚姻住所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
65、夫妻同居义务,指夫妻双方互负包括性生活在内的共同生活的义务,换而言之,即一方享有与另一方共同生活的权利
66、夫妻忠实义务:指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应当互相踏实以维护婚姻关系的专一性和排他性,旧时的一些法律将忠实义务称为贞操义务,一些学者对忠实义务采广义的解释,强制夫妻应当互相忠诚,不得出于一己私利或第三人的利益而损害其配偶利益的行为。
67、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指夫妻双方在日常家事的范围内有互为代理人的权利,这种代理权以夫妻身份为其发生根据的,一方代理时毋须另一方委托授权
68、夫妻财产制,亦称婚姻财产制是用以规范夫妻财产所有权的制度,其内容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以及夫妻对外的财产责任等问题就夫妻财产制的发生根据而言,可分为法定夫妻财产制和约定夫妻财产制,就夫妻财产制的具体内容而言,可分为统一财产制共同财产制,管理共同制,剩余共同制,分别财产制。
69、约定夫妻财产制,法定夫妻财产制,约定夫妻财产制的对称,是由法律规定的,在婚姻双方不采用约定夫妻财产制时由当然适用的夫妻财产制形式,一国之内的法律夫妻财产制是单一的。
70、约定夫妻财产制,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对称,法律允许婚姻双方通过约定选择的夫妻财产制形式。在兼采法定财产制的和约定财产制的
国家,约定财产制可以排除法定财产制的适用,约定财夫妻财产制以外再列举数种财产制的适用,约定夫妻财产制有两种不同的立法例,一是法律在法定夫妻财产制以外再列举数种财产制共当事人选择其一,别一种则是不作上述限定,任由当事人订立夫妻财产契约/
71扶养:指发生于特定亲属之间的,以生活供养为其内容的法律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一方为扶养权利人,享有受对方抚养的权利,另一方为抚养义务人,负有抚养对方的义务
72、共同财产制:指婚后除特有财产外,夫妻全部财产或部分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
73、分别财产制,指夫妻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均归各自所有,各自独立行使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但不排斥妻以契约形式将其个人财产的管理权交付丈夫行使,也不排斥双方拥有一部分共同财产。
74、剩余共同财产制,指夫妻对于自己的婚前财产及婚后所得财产,各自保留其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收益权及有限制的处分权,夫妻财产制终止时,以夫妻双方年产值财产的差额为剩余财产,归夫妻双方分享
75、统一财产制:指婚后除特有财产外,将妻的婚前财产估定价额,转归丈夫所有,妻则保留在婚姻关系终止时,对此项财产原物或价金的返还请求权。
76、联合财产制,又称管理共同制,指婚后夫妻的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仍归各自所有但除特有财产外,将夫妻财产联合在一起,由夫管理,夫对妻原有财产有占有,使用,管理,收益权,必要时有处分
权,而又负担婚姻生活费用为代偿,婚姻关系终止时,妻的财产由其本人收回或其继承人继承
第六章亲子关系,
77、亲子法,指调整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规范,是婚姻家庭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有关父母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有关非婚生子女眉头等规定为其主要内容
78、亲权,原义指父母基于身份对未成年子女所享有的权利。古代法中的亲权强调父母的权利,亲权的行使以父为主,亲权人对处于亲权之下的子女具有绝对的支配权。近现代法中的亲权,以对未成年子女的教养和保护为主要内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特有的权利和义务的总和。
79、婚生子女,是非婚生子女的对称,指在父母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胎或出生的子女。
80、抚养,在我国婚姻法中专指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生活供养责任。如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抚养。 81赡养,赡养在我国婚姻法中专指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生活供养责任,如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
82、非婚生子女:婚生子女的对称,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这种子女的父母不具有夫妻身份,子女是在婚姻关系以外受胎而出生的。
83、非婚生子女的认领,指认领人确认非婚生子女为己身所出,从而确定双方的亲子身份和权利义务,认领分为自愿认领和强制认领
84、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指因一定法律事实发生使非婚生子女获得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这是法律事实包括认领和生父母结婚
85、继父母与继子女,子女对其父母的后婚配偶称继父或继母,夫对其妻与前夫所生的子女或妻对其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称继子女
86、人工生育子女,自然生育子女的对称,指根据生物遗传工程理论,采用不同于自然生育的人式方法所生的子女,目前人工生育的手段主要有人工授精,试管婴儿,代生母亲,等。
87、婚生子女的推定,是指子女婚生性的法律强制规定,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受胎所生的子女,扒定为婚生子女,
88、婚生子女的否认,指丈夫证明在受胎期内未与妻子有同居行为,依法否认子女是自己的亲生子女的制度
第八章,收养,
89、收养,指公民,依法领养他人的子女为己之子女,使本无亲子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90、立嗣,亦称立后或过继,指男子在无后时可择立与其同宗者之子为嗣子,立嗣的目的是为了继承宗祧,使以男子为中心的家统绵延不绝
91、寄养,指父母出于某种特殊情形不能亲自抚养子女,因而委托他人代为抚养子女。受托人和被寄养的子女间,并无法律拟制的亲子关
系,
92、被收养人,收养行为的当事人之一是所要成立的收养关系的一方主体,即养子女,。我国收养法规定,符合法宝情形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作为被收养人。
93、送养人,收养行为的当事人之一是收养行为中被收养人的法定代理人,如无送养人的送养行为,收养行为无法完成的。我国收养法规定,符合法定情形的公民,组织可以作为送养人。
94、收养人,收养行为的当事人之一,是所在成立收养关系的一方主体,即养父母。我国收养法规定,符合法定情形的公民可以作为收养人
95、孤儿:指父母双亡的儿童,按照我国有关部门的有关解释,可以作为被收养人的孤儿是指其父母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96、无效收养行为,指欠缺收养行为的法定要件,因而不具有收养效力的无效民事行为
第九章,婚姻的终止
98、婚姻终止,指婚姻关系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而消灭。原因有二,一是配偶死亡,二是离婚
99、离婚,拽夫妻双方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它是配偶在生存期间终止婚姻关系的法律手段。离婚有协议离婚,裁判离婚。 100、协议离婚,亦称两愿离婚,指在男女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
上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当代各国的协议离婚制有不同的立法例,有些国家的法律允许诉讼外的协议离婚,有些国家的法律则规定即使是协议离婚也要经由诉讼程序处理
101,裁判离婚,亦称判决离婚,指夫妻一方提出离婚之诉,在符合离婚的法定理由时,由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在不符合离婚的法定理由时,亦可驳回离婚之诉。判决不准离婚
102出妻,亦称休妻或弃妻,指中国古代夫方以七出为由休弃妻子,这是当时最常见的离婚方式,
103和离,这是中国古代的一种以协议离婚制度,相当于近世的两愿离婚
104,义绝,中国古代特有的一咱强制离婚方式,如果夫妻之间,夫妻一方与他方的一定亲属间发生了法律所指明的事件,并经官司处断后,便于工作认为夫妻之义当约,双方必须离异
105共同债务:夫妻因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106,离婚登记,指男女双方自愿离婚时依行政程序输的解除婚姻关系的登记,是我国的诉讼外的协议离婚的法定程序,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符合法定条件下的,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自当事人取得离婚证之日终止
107离婚调解,指以协助当事人正确处理离婚纠纷为宗旨而进行的调解,就调解的内容而言,可分为调和和调离,在实务中,一般都以调和为侧重点,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
调解
第十章求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109救助措施,这时原求助措施是狭义的,专指有关组织对妨害婚姻家庭行为的受害人提供的帮助
110离婚损害赔偿,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征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十一章,附论
111涉外婚姻,指中国公民与外国人,或者外国人与外国人在中国按照中国法律结婚,离婚或复婚
112、涉外结婚的准据法:按照抵触规则,涉外结婚所应适用的实体法,现代各国采用的结婚准据法,有婚姻缔结地法,当事人本国法,当事人住所地法。
113涉外的离婚的准据法按照抵触规则,涉外离婚所应适用的实体法。现代各国采用的离婚准据法,有法院地法,夫妻共同住所地法或一方住所地法等,也有将法院地和当事人本国法结合起来适用的。
114,涉外扶养的准据法,按照抵触规则,涉外扶养所应适用的实体法,根据现代各国的立法例,有些国家以亲属关系成立的准据法作为
扶养的准据法,有些国家则对夫妻之间的扶养和亲子之间的扶养分别采用两咱不同的准据法
范文三:旅游法的名词解释5篇
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关于旅游法的名词解释的资料5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就爱阅读感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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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规名词解释
1旅游法:旅游法是调整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旅游法的制定;即旅游立法,是有立法权的机关通过法定程序制定、修改或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
3旅游法律关系;旅游法律关系是指由旅游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在旅游活动中所形成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4旅行社分社;旅行社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设立社名义开展旅游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枝和机构。5旅行社门事部;旅行社门市部是指旅行社在注册地的市、县行政区域以内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为设立社招徕游客并提供咨询、宣传等服务的收客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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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是指由旅行社缴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用于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款项。
7旅行社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8要约和承诺;?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当事人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成为受要约人。?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9无效合同;已成立的合同由于违反法定的事由而导致法律不予认可其效力或者不认可其约束力的情形。
10可撤消合同;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
11仲裁;亦称公断,指纠纷发生后,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以中间人的身份,按照一定程序,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12旅游投诉;旅游投诉,是指旅游者、海外旅行商、国内旅游经营者为维护自身和他人的旅游合法权益,对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旅游经营者和有关服务单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请示处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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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孩子们,这个星期五因故不能上课,请大家自己复习,下面是复习要点:
复习重点:刑法的解释,论理解释, 犯罪的特征,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罪刑法定
原则,刑法的溯及力,犯罪的客体,因果关系,法律上的认识错误,期待可能性,
故意伤害罪,必要的共同犯罪,不作为犯罪,继续犯,故意与过失,间接故意与
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的中止与未遂,共同犯罪,正当防卫。
有些没有上的,大家自己去记下来,下个学期再讲
1.罪刑法定: 法无明文禁止不为罪,认定犯罪,必须
要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 任何人未经人民法院审
判,不能认为有罪 处以刑罚必须依据刑法的规定
2.刑法的溯及力: 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以后,对于其生效之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
问题
3.犯罪的客体“ 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
3
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4(因果关系: 原因和结果是揭示客观世界中普遍联系着
的 事物具有先后相继、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
5.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
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
7. 犯罪的中止与未遂:
8. 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2人或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构成要件:第一,两个人或两人以上;第二,有
共同故意,这里要求有犯罪故意的意思联络;第三,必须有
共同行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相互配合。
9.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
卫,不负刑事责任。
10. 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11. 刑法的适用范围:刑法的效力范围:即刑法的适用范围,
4
即刑法适用的时间、地方、人及其是否具有朔及力。
12. .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对违反刑事法律义务的行为引
起的刑事法律后果的一种应有的、体现国家根据刑法对该
行为人否定性道德政治评价的承担标准
13. 刑事责任能力,行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必需
的,行为人必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14 .紧急避险: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合法权
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较小合法权益保
全较大合法权益的紧急避让行为
1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
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也称相对无刑事责任年龄
阶段,就是只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负刑事责任,对除此以外的其他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
3(刑罚:是刑法中明文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
5
人所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
刑事责任年龄(简称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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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政策与法规》作业一 姓名:XXX 学号:XXX 班级XXX 委托代理人(authorized agent):是指基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行使诉讼代理权,代为诉讼行为的人,委托代理人一般情况下是通晓法律的人士或律师。
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capacity for civil conduct ):简称“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三种情况: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法人的行为能力由法人的机关或代表行使。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简言之,民事行为能力为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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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义务提供了现实性。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责任。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但商品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则视为要约。因为要约邀请只是作出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因此,要约邀请可以向不特定的任何人发出,也不需要在要约邀请中详细表示,无论对于发出邀请人还是接受邀请人,都没有约束力。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在我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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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合同法》从维护公平、保护弱者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第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第二,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严格责任原则:(The principle of strict liability):是确定行为人的民事
责任的根据和标准,是确定民事违约责任的基础。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是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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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游地理学:是研究人类的旅游活动及旅游业的发13.民风民俗旅游资源:是指那些突出表现了每个民
展与地理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 族特点和他们所居住地区地方性特征的因素,从显而
2.旅游景观:是指存在与旅游区内的自然和人文多种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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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建筑、服饰、饮食、礼仪、节庆活动、婚丧嫁
因素有规律地组合起来的有形或无形的地域综合体。 娶、文体娱乐、乡土工艺,到需要细心观察、深入体
3.中国园林:指在一定的地区内通过艺术手段和工程会的思维方式、心理特征、道德观念、审美趣味等。
技术,改造地形、种植花木,建造房屋以及利用动物、它是人文旅游资源中最绚丽多彩的部分,而且它因深
气象等条件,创造出空间与时间相结合、无生机与有刻的文化内涵而具有沁人肺腑,震撼心灵的力量。
生机相结合、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结合,既可游可14.旅游资源评价:即是按照某些标准来确定某一旅
赏、消除人体身心疲劳,又能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的游资源在全部旅游资源或同类旅游资源中的地位,也
所在。
游目的地吸引旅游者产生旅游动机的核心要素。
连续空间位移称之为旅游流。 就是从纵向和横向两方面对旅游资源进行比较,以确15.旅游动机:旅游是人的一种有目的、有意识的实并将行为导向旅游目标的力量就是旅游动机。 4.旅游资源:是作为旅游活动的课题而存在的,是旅定某一旅游资源的重要程度和开发利用价值。 5.旅游流:旅游者群体从旅游客源地向旅游目的地的践活动,具有特定的活动目标、能维持个体旅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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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旅游路线:是指在一定地域空间,旅游经营者针对16.丹霞地貌:泛指红色砂砾岩经过风化、剥蚀形成
旅游客源市场的需求,凭借交通路线和交通工具,遵的赤壁、方山、奇峰、岩洞、巨石等地貌景观的总称。 循一定原则,将若干旅游地的旅游吸引物、旅游设施17.雨淞:是过冷却的雨滴或毛毛雨落在物体上很快
和旅游服务等合理地贯穿起来,专为旅游者开展旅游冻结起来而形成的透明或半透明的冰层。
活动而设计地游览线路。 18.可持续旅游发展:是指在维持文化完整性、保护
7.旅游地:就是旅游者停留并开展旅游活动的旅游目生态环境的同时,满足人们对经济、社会和审美的要
的地与旅游供给地域综合体。它是以一定规模的旅游求。他能为今天的主人和客人提供生计,又能保护和
资源为核心,以综合性的旅游设施为凭借,以可进入增进后代人的利益并为其提供同样的机会。
性为前提的旅游活动与旅游服务地域组合。 19.旅游发展规划:是根据旅游业的历史、现状和市
8.古园林:是由山石、水体、生物、建筑等构景要素场要素的变化所制定的目标体系,以及为实现目标体
组成,具有生活、游憩和观赏功能的人为造景园地,系在特定的发展条件下对旅游业发展的要素所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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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融建筑、绘画、文学、书法、金石等为一体的综安排。
合艺术品。
内外力作用下所形成的特殊地貌类型。 1.简述旅游与宗教的关系。答:首先,这一关系体现界上的宗教圣地和宗教人物活动场所,无一不是闻名9.岩溶地貌指可溶性的沉积岩,在以水的溶蚀为主的在宗教旅游资源上,俗话说“天下名山僧占多”,世
10.旅游容量又称旅游承载能力或特定范围内的合理遐迩的旅游胜地;其次,这一关系体现在宗教旅游审
旅游规模。指在可持续发展前提下,旅游区在某一时美上,一些宗教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
间段内,其自然环境、人工环境和社会经济环境所能的宗教美学理论,这对今天的旅游者进行正确的甚至
承受的旅游及其相关活动在规模和强度上的最大极高品位的宗教旅游审美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限值。 2.对旅游容量进行调节的措施有哪些,答:主要有如
11.旅游规划:是对旅游业及其相关行业未来的设想下五个方面:(1)扩大现有旅游设施的规模;(2)利
和策划。旅游规划应根据旅游市场需求,尽可能合理用价格杠杠或限制门票数量来影响客流强度和流向;而有效地分配与利用一切旅游资源以及环境、交通、(3)旅游设施结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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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调整;(4)通过大众传媒向
接待服务设施、人力和资金等社会条件,向旅游者提潜在的旅游者宣传旅游区经营的现况;(5)在某些旅
供满意的旅游地和旅游产品,从而达到发展旅游业、游热点周围加大开发力度,开发新项目,以热带冷。 实现旅游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12.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传承的、与民众3.简述旅游交通的地位和作用。答:(1)旅游交通是旅游业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生与发展的前提条件;(2)旅游交通是旅游经济收入的重要来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源;(3)旅游交通是旅游业的大动脉。
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 4.简述旅游决策形象的一般过程。答:(1)形成个体价值观,
这是旅游者决策行为产生的潜意识的决定力量;(2)确定决策目标,这一步应确认这项旅游决策究竟要达到什么样的预期目的;(3)收集旅游地的信息,从而形成对旅游目的地的感知环境的预知;(4)最终决策,在这一步旅游者将收集到的旅游地的有关信息进行归纳、分析、比较、论证、评估,最后作出决策。
5.简述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的主要内容。答:马斯洛认为,人类至少有生理安全、友爱、受人尊重、自我实现等五种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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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要素,这五种需要由低层向高层逐步发展的,依次递进的。马斯洛还认为,人的需要总是由低级向高级呈上升的趋势,高级需要的出现总是以低级需要为条件的。一般说来,当低一级需要获得基本满足之后,追求上一级的需要就形成了驱动行为的动力。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可以通过外部条件得到满足,尊重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得从内部使人得到满足。
6. 我国旅游资源的基本特征是什么,答:以原生性为主的旅游资源极为丰富多彩,世界地位突出;旅游资源分布广泛而又相对集中,并具有一定的地域分异规律;地域组合特色突出,各地旅游资源互补性强;人文旅游资源与自然旅游资源交融性强,文化积淀丰厚。
7.我国海外的客源地域结构有哪些特点,答:以周边国家和地区占绝对优势;以经济发达和较发达的国家、地区占绝对优势;以传统联系较多的国家相对比重大。
8.旅游路线的设计原则是什么,答:市场性原则 特色性原则 效益性原则 季节性原则 网络化 安全性原则
9.旅游区划的原则是什么,答:差异性与相似性原则 综合性与层次性原则 主导性与多样性原则 地域完整性及与行政区划相协调原则
10.旅游发展所造成的破坏有哪些,旅游开发中的“破坏性建设”;超负荷接待所造成的影响;旅游管理中的失误;伴
13
随着游人的到来而产生的难以避免的影响;部分游人的不文明行为
11.为什么说旅游业并非无烟工业,废气、废水、废物的“三废”污染和噪声污染;旅游者的正常活动和部分游人的不文明行为的影响,对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的危害最为严重;旅游者中极少数人,或某些随身物品,可能携带传染性很强的病菌,包括对人体或对动植物有害的病菌。使人谈虎变色的艾滋病、果蝇等的传播,即同旅游有关
12.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特点有哪些,重复利用性;地域基本固定性;个性原则;独创性和艺术性;季节性;附加性
13.旅游者的决策行为中最大效益原则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1最小的旅游时间比 2最大的信息获取量或最高的满意度?选择最有名的旅游地?选择自然环境和文化环境与居住地差异较大的旅游地?选择娱乐旅游和购物旅游的典型区
14.旅游资源调查的方法有哪些,搜集现有各种有关资料;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室内预测;现场踏勘
一、对区域经济的影响。积极影响为:创收外汇与回笼资金、促进相关部门和行业的发展、提供就业机会、改变区域经济结构、促进社会财富的再分配.。
消极影响为:旅游过度超前发展、过分依赖旅游业、可能引起物价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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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区域社会的影响:?、旅游地居民态度。?、示范效应。
三、对区域文化的影响。积极影响为:?、促进旅游接待地对外交流。?、促进旅游接待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复兴。消极影响为:?消弱传统文化与民族文化。?、历史文化遗产遭到破坏。
1.从正反两个方面试述旅游对区域社会文化环境的影响。答:旅游对区域社会文化环境的正面影响主要有(1)促进不同的国家、地区间的交流与合作;(2)旅游者的示范作用带动旅游地居民素质的提高;(3)旅游收入为文物古迹、传统文化、民族手工艺的保护提供资金来源;(4)缓解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5)有利于促进各民族的团结和提高民族自豪感。旅游对区域社会文化环境的负面影响主要有(1)区域旅游发展过程中的主客矛盾;(2)对当地的社会道德和价值观念等产生影响;(3)对当地传统文化、民族文化产生冲击;(4)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的产生
2. 你怎样理解风景“存在于自然和人类生活交界面”的论断,答:风景是旅游活动最基本的对象。狭义的
风景就是指大自然的风光景色;广义的风景则是指特定地域以大自然为基础的构景要素美感表现的时空组
合体。单项自然景观的风景价值,始终体现于相关自然构景因素的整合功效中。无论是风景名胜区还是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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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保护区,从风景的意义上,体现的都是其作为组合性整体自然景观的价值。风景“存在于自然和人类生
活交界面”的论断,表明了风景是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结合的更大范围的审美综合体。
3.请分析我国“黄金周”的利与弊 “黄金周”的起始是1999年为了庆祝建国50周年大庆,国务院通过修
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宣布,从1999年国庆节起,每年的春节、国庆节都放假三天。虽然法定
的二个公众假期是三天,但在实施中一直是通过上移下借两个周末的形式,来形成每年长达二个七天的全
国性长假,这在世界大多数国家都是史无前例的
利:巨大的旅游收入;顺应了人民群众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实现了公民的休息权;反映着政通人和、国泰民安的景象,提升了国家的国际地位;培养了大批国人定期休假的习惯
弊:首先,“假日旅游”被限定于 “十一”和春节二个“黄金周”之内,在时间上过于集中,在我国居民消费能力普遍未达到一定高度的背景下,使“黄金周”的火爆与节日后旅游市场的清淡形成鲜明对比,不利于旅游产业长期平稳的发展。其次,假日的集中旅游客观上加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为适应对假日集中的旅游消费,造成企业硬件设施供给的常年性、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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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与假日消费需求集中性之间的矛盾,假日期间的供
不应求与此之后的供过于求周而复始地出现,为企业
安排生产经营带来了困难。再次,“假日旅游”中的
供求失衡导致服务质量下降,出现商家损害消费者利
益的情况。假日期间商家认为“皇帝的女儿不愁嫁”,
有一种“一锤子买卖”的思想,粗放型服务较多。旅
游企业或经营者通常会采取诸如提高旅游景点的收
费标准、降低安全保障及改变旅游计划等方法解决供
求失衡问题,使消费者权益失去保障,往往是乘兴而
来、败兴而归。最后,“假日旅游”使得交通运输压
力加大,超负荷接待造成景区破坏、文物和环境保护
受损,这些都不利于我国整个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
展。
某旅游区包括A、B、C三个景区。A、B景区面积分别
为800?、1200?,每天的可游时间为9小时,游人
在A、B两个景区的平均逗留时间分别为3小时、2
小时,基本空间标准为40?/人;C景区面积200?,
每天开放时间3小时,游人在此的平均逗留时间为
1.5小时,基本空间标准为0.5?/人。A、B、C三个
景区之间的连接道路共计长2500m,一天可游时间为
8小时,游人在游道上的逗留时间平均为2小时,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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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在游道上的合理间距为5m/人。计算该旅游区的日
极限旅游容量。
(1)A景区的旅游容量=800/40×9/3=20×3=60(人
次)
(2)B景区的旅游容量=1200/40×9/2=30×4.5=135
(人次)
(3)C景区的旅游容量=200/0.5×3/1.5=400×2=800
(人次)
(4)道路的旅游容量=2500/5×8/4=500×2=1000(人
次)
(5)旅游区的日极限旅游容量
=60+135+800+1000=199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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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游地理学:是研究人类的旅游活动及旅游业的发展与地理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
2.旅游景观:是指存在与旅游区内的自然和人文多种因素有规律地组合起来的有形或无形的地域综合体。
3.中国园林:指在一定的地区内通过艺术手段和工程技术,改造地形、种植花木,建造房屋以及利用动物、气象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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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出空间与时间相结合、无生机与有生机相结合、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结合,既可游可
赏、消除人体身心疲劳,又能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的所在。
4.旅游资源:是作为旅游活动的课题而存在的,是旅游目的地吸引旅游者产生旅游动机的核心要素。
5.旅游流:旅游者群体从旅游客源地向旅游目的地的连续空间位移称之为旅游流。
6.旅游路线:是指在一定地域空间,旅游经营者针对旅游客源市场的需求,凭借交通路线和交通工具,遵
循一定原则,将若干旅游地的旅游吸引物、旅游设施和旅游服务等合理地贯穿起来,专为旅游者开展旅游
活动而设计地游览线路。
7.旅游地:就是旅游者停留并开展旅游活动的旅游目的地与旅游供给地域综合体。它是以一定规模的旅游
资源为核心,以综合性的旅游设施为凭借,以可进入性为前提的旅游活动与旅游服务地域组合。
8.古园林:是由山石、水体、生物、建筑等构景要素组成,具有生活、游憩和观赏功能的人为造景园地,
也是融建筑、绘画、文学、书法、金石等为一体的综合艺术品。
9.岩溶地貌指可溶性的沉积岩,在以水的溶蚀为主的内外力作用下所形成的特殊地貌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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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旅游容量又称旅游承载能力或特定范围内的合理旅游规模。指在可持续发展前提下,旅游区在某一时间
段内,其自然环境、人工环境和社会经济环境所能承受的旅游及其相关活动在规模和强度上的最大极限值。
11.旅游规划:是对旅游业及其相关行业未来的设想和策划。旅游规划应根据旅游市场需求,尽可能合理而有
效地分配与利用一切旅游资源以及环境、交通、接待服务设施、人力和资金等社会条件,向旅游者提供满意
的旅游地和旅游产品,从而达到发展旅游业、实现旅游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12.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传承的、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
13.民风民俗旅游资源:是指那些突出表现了每个民族特点和他们所居住地区地方性特征的因素,从显而易
见的建筑、服饰、饮食、礼仪、节庆活动、婚丧嫁娶、文体娱乐、乡土工艺,到需要细心观察、深入体会的
思维方式、心理特征、道德观念、审美趣味等。它是人文旅游资源中最绚丽多彩的部分,而且它因深刻的文
化内涵而具有沁人肺腑,震撼心灵的力量。
14.旅游资源评价:即是按照某些标准来确定某一旅游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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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部旅游资源或同类旅游资源中的地位,也就
是从纵向和横向两方面对旅游资源进行比较,以确定某一旅游资源的重要程度和开发利用价值。
15.旅游动机:旅游是人的一种有目的、有意识的实践活动,具有特定的活动目标、能维持个体旅游行为并
将行为导向旅游目标的力量就是旅游动机。
16.丹霞地貌:泛指红色砂砾岩经过风化、剥蚀形成的赤壁、方山、奇峰、岩洞、巨石等地貌景观的总称。
17.雨淞:是过冷却的雨滴或毛毛雨落在物体上很快冻结起来而形成的透明或半透明的冰层。
18.可持续旅游发展:是指在维持文化完整性、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满足人们对经济、社会和审美的要求。他能为今天的主人和客人提供生计,又能保护和增进后代人的利益并为其提供同样的机会。
19.旅游发展规划:是根据旅游业的历史、现状和市场要素的变化所制定的目标体系,以及为实现目标体系
在特定的发展条件下对旅游业发展的要素所作的安排。
1.简述旅游与宗教的关系。答:首先,这一关系体现在宗教旅游资源上,俗话说“天下名山僧占多”,世
界上的宗教圣地和宗教人物活动场所,无一不是闻名遐迩的旅游胜地;其次,这一关系体现在宗教旅游审
美上,一些宗教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的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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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美学理论,这对今天的旅游者进行正确的甚至
高品位的宗教旅游审美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2.对旅游容量进行调节的措施有哪些,答:主要有如下五个方面:(1)扩大现有旅游设施的规模;(2)利
用价格杠杠或限制门票数量来影响客流强度和流向;(3)旅游设施结构优化调整;(4)通过大众传媒向潜
在的旅游者宣传旅游区经营的现况;(5)在某些旅游热点周围加大开发力度,开发新项目,以热带冷。
3.简述旅游交通的地位和作用。答:(1)旅游交通是旅游业产生与发展的前提条件;(2)旅游交通是旅游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3)旅游交通是旅游业的大动脉。
4.简述旅游决策形象的一般过程。答:(1)形成个体价值观,这是旅游者决策行为产生的潜意识的决定力量;(2)确定决策目标,这一步应确认这项旅游决策究竟要达到什么样的预期目的;(3)收集旅游地的信息,从而形成对旅游目的地的感知环境的预知;(4)最终决策,在这一步旅游者将收集到的旅游地的有关信息进行归纳、分析、比较、论证、评估,最后作出决策。
5.简述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的主要内容。答:马斯洛认为,人类至少有生理安全、友爱、受人尊重、自我实现等五种基本要素,这五种需要由低层向高层逐步发展的,依次递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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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斯洛还认为,人的需要总是由低级向高级呈上升的趋势,高级需要的出现总是以低级需要为条件的。一般说来,当低一级需要获得基本满足之后,追求上一级的需要就形成了驱动行为的动力。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可以通过外部条件得到满足,尊重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得从内部使人得到满足。
6. 我国旅游资源的基本特征是什么,答:以原生性为主的旅游资源极为丰富多彩,世界地位突出;旅游资源分布广泛而又相对集中,并具有一定的地域分异规律;地域组合特色突出,各地旅游资源互补性强;人文旅游资源与自然旅游资源交融性强,文化积淀丰厚。
7.我国海外的客源地域结构有哪些特点,答:以周边国家和地区占绝对优势;以经济发达和较发达的国家、地区占绝对优势;以传统联系较多的国家相对比重大。
8.旅游路线的设计原则是什么,答:市场性原则 特色性原则 效益性原则 季节性原则 网络化 安全性原则
9.旅游区划的原则是什么,答:差异性与相似性原则 综合性与层次性原则 主导性与多样性原则 地域完整性及与行政区划相协调原则
10.旅游发展所造成的破坏有哪些,旅游开发中的“破坏性建设”;超负荷接待所造成的影响;旅游管理中的失误;伴随着游人的到来而产生的难以避免的影响;部分游人的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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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行为
11.为什么说旅游业并非无烟工业,废气、废水、废物的“三废”污染和噪声污染;旅游者的正常活动和部分游人的不文明行为的影响,对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的危害最为严重;旅游者中极少数人,或某些随身物品,可能携带传染性很强的病菌,包括对人体或对动植物有害的病菌。使人谈虎变色的艾滋病、果蝇等的传播,即同旅游有关
12.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特点有哪些,重复利用性;地域基本固定性;个性原则;独创性和艺术性;季节性;附加性
13.旅游者的决策行为中最大效益原则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1最小的旅游时间比 2最大的信息获取量或最高的满意度?选择最有名的旅游地?选择自然环境和文化环境与居住地差异较大的旅游地?选择娱乐旅游和购物旅游的典型区
14.旅游资源调查的方法有哪些,搜集现有各种有关资料;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室内预测;现场踏勘
一、对区域经济的影响。积极影响为:创收外汇与回笼资金、促进相关部门和行业的发展、提供就业机会、改变区域经济结构、促进社会财富的再分配.。
消极影响为:旅游过度超前发展、过分依赖旅游业、可能引起物价上涨。
二、对区域社会的影响:?、旅游地居民态度。?、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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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应。
三、对区域文化的影响。积极影响为:?、促进旅游接待地对外交流。?、促进旅游接待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复兴。消极影响为:?消弱传统文化与民族文化。?、历史文化遗产遭到破坏。
1.从正反两个方面试述旅游对区域社会文化环境的影响。答:旅游对区域社会文化环境的正面影响主要有(1)促进不同的国家、地区间的交流与合作;(2)旅游者的示范作用带动旅游地居民素质的提高;(3)旅游收入为文物古迹、传统文化、民族手工艺的保护提供资金来源;(4)缓解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5)有利于促进各民族的团结和提高民族自豪感。旅游对区域社会文化环境的负面影响主要有(1)区域旅游发展过程中的主客矛盾;(2)对当地的社会道德和价值观念等产生影响;(3)对当地传统文化、民族文化产生冲击;(4)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的产生
2. 你怎样理解风景“存在于自然和人类生活交界面”的论断,答:风景是旅游活动最基本的对象。狭义的
风景就是指大自然的风光景色;广义的风景则是指特定地域以大自然为基础的构景要素美感表现的时空组
合体。单项自然景观的风景价值,始终体现于相关自然构景因素的整合功效中。无论是风景名胜区还是自
然保护区,从风景的意义上,体现的都是其作为组合性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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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自然景观的价值。风景“存在于自然和人类生
活交界面”的论断,表明了风景是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结合的更大范围的审美综合体。
3.请分析我国“黄金周”的利与弊 “黄金周”的起始是1999年为了庆祝建国50周年大庆,国务院通过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宣布,从1999年国庆节起,每年的春节、国庆节都放假三天。虽然法定的二个公众假期是三天,但在实施中一直是通过上移下借两个周末的形式,来形成每年长达二个七天的全国性长假,这在世界大多数国家都是史无前例的
利:巨大的旅游收入;顺应了人民群众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实现了公民的休息权;反映着政通人和、国泰民安的景象,提升了国家的国际地位;培养了大批国人定期休假的习惯
弊:首先,“假日旅游”被限定于 “十一”和春节二个“黄金周”之内,在时间上过于集中,在我国居民消费能力普遍未达到一定高度的背景下,使“黄金周”的火爆与节日后旅游市场的清淡形成鲜明对比,不利于旅游产业长期平稳的发展。其次,假日的集中旅游客观上加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为适应对假日集中的旅游消费,造成企业硬件设施供给的常年性、稳定性与假日消费需求集中性之间的矛盾,假日期间的供不应求与此之后的供过于求周而复始地出现,为企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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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带来了困难。再次,“假日旅游”中的供求失衡导致服务质量下降,出现商家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况。假日期间商家认为“皇帝的女儿不愁嫁”,有一种“一锤子买卖”的思想,粗放型服务较多。旅游企业或经营者通常会采取诸如提高旅游景点的收费标准、降低安全保障及改变旅游计划等方法解决供求失衡问题,使消费者权益失去保障,往往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最后,“假日旅游”使得交通运输压力加大,超负荷接待造成景区破坏、文物和环境保护受损,这些都不利于我国整个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某旅游区包括A、B、C三个景区。A、B景区面积分别为800?、1200?,每天的可游时间为9小时,游人在A、B两个景区的平均逗留时间分别为3小时、2小时,基本空间标准为40?/人;C景区面积200?,每天开放时间3小时,游人在此的平均逗留时间为1.5小时,基本空间标准为0.5?/人。A、B、C三个景区之间的连接道路共计长2500m,一天可游时间为8小时,游人在游道上的逗留时间平均为2小时,游客在游道上的合理间距为5m/人。计算该旅游区的日极限旅游容量。
(1)A景区的旅游容量=800/40×9/3=20×3=60(人次)
(2)B景区的旅游容量=1200/40×9/2=30×4.5=135(人次)
(3)C景区的旅游容量=200/0.5×3/1.5=400×2=8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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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道路的旅游容量=2500/5×8/4=500×2=1000(人次)
(5)旅游区的日极限旅游容量=60+135+800+1000=199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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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SPSS的名词解释
1. LSD :Least-significant difference
用於兩組樣本數可不相等的比較 (t檢定 ) 標準寬。
可界定 0<><1在任一值。費雪最小顯著差 (least="" significant="" difference="" ,="" 簡稱="" lsd)="" 程式是最早也可能是應用最廣的一種母體="" 平均數之成對比較方法。費雪="" lsd="" 程式是以二母體情況的="" t="" 檢="" 定統計量為基礎,只不過在估計母體變異數上稍做修正="">1在任一值。費雪最小顯著差>
2. Bonferroni法:統計學中一般以 0.05或 0.01作為顯著水的的標 準。在多重比較中, Bonferroni 是以 t 分佈作為檢定分佈,但多 重比較時若均以 0.05作為基準的話 , 每次比較就會有 5%犯第一 型錯誤的可能。但如果有 n 次比較,如有 4個組要做 6次比較, 則有 C6(2) *5%第一型錯誤發生的機率,不符合判斷的原則。 因此, Bonferroni 中,將 0.05或 0.01除以要比較的次數 n ,作 為顯著性檢定的基準。這樣,多重比較的第一型錯誤發生的機率 不會超過 0.05或 0.01。 Bonferroni 在多重比較程式上,其應用 之兩項特性為:(1)不論因數水準之樣本大小是否相等
(n=n 或 n ≠ n) 。 (2)由分析者指定特殊之群組對比估計區間。
3. Sidak檢定:
4. SCHEFFE法:Scheffe’s test. 可界定 0<><1的任一值。 (1)做="" 兩兩比較。(2)若醫管系與護理系比較後發現顯著性小於="" 0.05→醫="" 管系和護理系畢業的職員收入。="" (3)第四步的結論若推翻="" h0時,需="" 將事後檢定結果陳述。="">1的任一值。>
5. R-E-G-W F值:以 F 檢定為基礎
6. R-E-G-W Q值:則以 Studentized 全距
為基礎。
7.S-N-K :Student-Newman-Keuls. 只能界定α=0.05
8. TUKEY法:Honestly significant difference. 只能界定α=0.05適用 於 n=nj 之場合
9. TUKEY-b:TUKEY 的另一種檢定。只能界定α=0.05
10. DUNCAH:Duncan’s test,可界定的α值為 0.01, 0.05, 0.1。 Duncan's test(簡單,運用多,但不嚴謹)
1. 先建立各平均數之最小顯著範圍 (Least Significant Range),
2. 查表及一一比較
各種多重比較法的臨界值設定,均是採用試驗所得的資料,經過某個 公式運算後得到一個臨界值。 Duncan 認為,如果兩個處理間的差異 很大 , 則潛在錯誤風險亦大 , 應套用較大的臨界值 ; 反之若差異很小, 則應套用較小的臨界值。故 DMRT 的臨界值並非固定唯一,而是隨 差異的大小變化。
11. Hochberg’s GT2檢定:執行 Sidak 的獨立樣本 t 檢定
12. GABRIEL檢定:執行 Gabriel's 多重比較
13. Waller-Ducan 檢定:
14. DUNNETT 檢定:杜納法 (Dunnett method) 類似於 Scheff 法, 適用於實驗研究中, 有 k 個平均數 , k-1個為實驗控制 ,一個對照組, 每一個實驗組需與對照組比較,因此需進行 k-1次配對比較,第一類 型錯誤的設定 , 是以整體實驗的成敗為考量 , 為一種 experiment-wise error 。杜納法基於 t 分配的機率原理,檢定 k-1個實驗組的平均數與 單一控制組的平均數之間的差異顯著性,屬於非正交比較
(non-orthogonal comparison) 。
15.
范文五:侵权法名词解释
1 侵权行为是指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人身和财产而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其他损害行为
2权责任是指侵权人因实施侵害或损害他人民事权益行为而依据侵权责任法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它是民事责任的一种类型。
3权责任方式又称侵权责任形式,是指侵权责任人依法应当对侵权损害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的具体形式和类别。 4权责任形态是指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确定侵权责任在侵权法律关系参与人之间如何进行分配的形式
5权责任法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侵权责任法是指规定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侵权责任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6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为归责的依据,并以过错作为确立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判断基础 7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不论(问)行为人有无过错,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都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8害是指因一定行为或事件致使他人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和利益受到不利益影响的客观事实
9果关系 果关系是指损害结果和造成损害的原因之间的关联性,它是各种法律责任中确定责任归属的基础。
10事由是指减轻或免除行为人责任的理由,也称为免责事由。
11侵权行为是指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过错,侵害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
12同危险行为是指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实施的危险行为都有造成他人损害的可能,其中一人或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但不知数人中何人造成实际的损害。
13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多数责任人基于不同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负全部履行的义务,并因债务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均归于消灭的一种责任方式。不真正连带责任属于广义请求权竞合的一种。
14责任,是指产品在消费过程中因缺陷造成他人在缺陷产品以外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