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什么是税收风险
【 tips 】本税法知识是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 什么是税收风险
明确税收风险识别的概念之前, 需要先认识税收风险以及税收风 险管理的概念。
税收风险
简单地说,税收风险是指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对提高纳税遵从 度、 实现“依法征收、 应收尽收”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各种可能 情况。 税收风险主要由三个方面形成:一是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和 法规、政策的规范性和普遍性之间的矛盾,造成法规或政策、特 别是税收法规和政策不能对每种情况进行明确规定, 致使其存在 一些缺陷或漏洞,形成法规层面的风险,可称之为政策风险 ; 二 是由于税务人员的执法能力、政策理解偏差、信息缺失,或者执 法人员不作为以及内外勾结违法等等情况,造成执法层面的风 险,称之为执法风险 ; 三是由于纳税人对政策认识不足、工作疏 漏等情况造成无意不遵从, 或纳税人利用自身信息优势等不正当 方式恶意不遵从,形成纳税遵从风险。
税收风险管理
税收风险管理则是指税务机关运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合 理配置资源,通过税收风险识别、风险排序、风险处理、绩效评 估以及过程监控等措施,不断提高征管水平降低税收风险的过 程。如图 1所示,在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循环中,风险识别是风险 管理的起始点, 也是提高风险管理针对性和效率的关键, 风险识 别对风险管理乃至税收征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 而风险处理和绩 效评估的经验, 则是修正风险识别方法和模型、 以及指标选取和
范文二:什么是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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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税负”。 它是纳税人因履行纳税义务而承受的一种经济负 担。用相对数表示,是税额占税基数量的比重,即税收负担率。 用绝对数表示,是税收负担额。从不同的考虑角度和层次看,税 收负担分为社会总税负和纳税人个别税负 ; 名义税负和实际税负 ; 直接税负和间接税负等。 税收负担具体体现国家的税收政策, 是 税收的核心和灵魂, 它直接关系着社会利益的分配格局, 是发挥 税收经济杠杆作用的着力点。
影响税收负担的因素主要有三类:
一是经济因素。包括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如生产规模、增长速 度、 经济效益与人均国民收入等 ; 国家与企业的分配体制 ; 国家的 财政政策和收支状况等。
二是税制因素。包括税率的高低、计税依据的确定、减税与免 税、加成与加倍征收等规定。
三是其他因素。包括征收管理水平、纳税人的守法程度等。税 收负担最终取决于国家需要的财政资金数量与经济发展水平所 决定的承受能力。
在中国,确定税收负担的原则有三:
一是取之有度原则。虽然国家对财政资金的需要是无限度的, 但国民经济的现有水平决定了税收的承受能力。 因此, 在确定税 负总水平时, 要兼顾国家需要和国民经济的承受能力, 使二者相 适应。 以促进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协调发展, 培植更加丰茂税 源,保证税收收入的持续增长。
范文三:什么是税收筹划
1. 什么是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 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 事前选择税收利益最 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自己的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
这个概念说 明了税收筹划的前提条件是必须 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税 收筹划的方向应当符合 税收政策法规 的导向;税收筹划的发生必须是 在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之 前;税收筹划的目标是使纳 税人的税收利 益最大化。所谓“税收利益最大 化”,包括税负最轻、税后利 润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 等内涵,而不 仅仅是指的税负最轻。
对企业增 值税税收筹划概念的探讨,首先 是基于税收筹划概念的分析。 税收筹划概念自二十世 纪九十年代中 叶由西方引入我国 ,译自 tax-planning 一词 ,也译作税务筹划 、纳税筹划 、税务计划等 。 税收筹划是一 门涉及多门学科知识的新兴的现 代边缘学科,许多问题尚不成 熟,因而国际上对其概念的 描述也不尽一 致。综合而言,国内外学者对这 一概念的表述大体如下:
1) 荷兰国 际财政文献局(IBFD )所编写的 《国际税收辞典》一书认为 : 税收筹划是指企 业通过 对经营活动和 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 , 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
2) 印度尼 西亚税务专家亚萨恩威所著的《 个人投资与税收筹划》认为 : 税收筹划是指企 业通过 对税务活动的 安排 , 以充分利用 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 在内的一切优惠 , 从而享有最大的税收利 益。
3) 印度税 务专家史林瓦斯在他编著的《公 司税收筹划手册》中说道 : 税收筹划是经营管 理整体 中的一个组合 部分 ...... 税务已成为重要的环 境因素之一 , 对 企业既是机遇 , 也是威胁。
4) 美国南 加州大学的梅格博士在其 《 会计学》 一书中将税收筹划 定义为 : 在纳 税发生之前 , 有 系 统地对企业经 营和投资行为做出事先安排 , 以达到尽量少缴税 , 这个过程就是 税收筹划。
5) 我国税 收筹划专家赵连志认为 : 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 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 , 通过对投资、 经 营、理财活动 进行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 节约税收成本的税收收益。税 收筹划的目的就是减轻企业 的税收负担。 税收筹划的外在表现就是“缴税 最晚、缴税最少”。
6) 我国学 者盖地认为:税收筹划也称税务 筹划、纳税筹划,是指企业(自然人、法人)依据所 涉及到的现行 税法(不限一国一地),在遵守 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运 用企业的权利,根据税法中 的“允许”和 “不允许”、“应该”与“不应 该”以及“非不允许”与“非 不应该”的项目、内容,对 经营、投资、 筹资等活动进行旨在减轻税负的 谋划和对策。
7) 国家税 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在其 编写的《税务代理实务 》中,把税收 筹划明确定义为 :税收筹划又称 为纳税筹划,是指在遵循税收法 律、法规的情况下,企业为实 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权 益最大化,在 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行或委托 代理人,通过对经营、投资、 理财等事项的安排和策划, 以充分利用税 法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 切优惠,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 优化选择的一种财务管理活 动。
纳税筹划是市场经济的产物 , 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经过数十年的发展,个人所得税已成为我国重要的 税种之一,因此,我国对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也得到了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从纳税人方面看,个税的纳税筹 划可以节减纳税人税收,有利于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通过税收方案的比较,选择纳税较轻的方案,减少纳 税人的现金流出或者减少本期现金的流出, 增加可支配资金, 有利于纳税人的发展。 筹划人为了帮助纳税人节减 更多的税收,总是随时随地、密切地注意着国家税制法规和最新税收政策的出台。一旦税法有所变化,纳税筹划 人就会从追求纳税人的最大财务利益出发, 马上采取相应行动, 趋利避害, 把税收的意图迅速融入纳税人的日常 生活中。从这方面来说,纳税筹划在客观上起到了更快、更好地贯彻税收法律法规的作用。 也正是因为纳税筹 划可以及时发现税法中不成熟的地方, 故其在利用税法漏洞谋取自身利益的同时, 也在时刻提醒着征税机关要注 意税法的缺陷。国家在立法和征税管理中应权衡轻重,弥补漏洞。从这方面来说,对个税纳税筹划对税法的健全 起到促进作用。总之,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对纳税人,对国家都是有益处的。
二、纳税筹划 的主要内容
(一)避税筹 划
是指纳税 人采用非违法手段(即表面上符 合税法条文但实质上违背立法 精神的手段),利用税 法中的漏洞、 空白获取税收利益的筹划。纳税 筹划既不违法也不合法,与纳 税人不尊重法律的偷逃税有 着本质区别。 国家只能采取反避税措施加以控 制(即不断地完善税法,填补 空白,堵塞漏洞)。
(二)节税筹 划
是指纳税 人在不违背立法精神的前提下, 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 、减免税等一系列的优 惠政策,通过 对筹资、投资和经营等活动的巧 妙安排,达到少缴税甚至不缴 税目的的行为。
(三)转嫁筹 划
是指纳税 人为了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通 过价格调整将税负转嫁给他人 承担的经济行为。 (四)实现涉 税零风险
是指纳税 人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税 款缴纳及时、足额,不会出现 任何关于税收方面的处 罚,即在税收 方面没有任何风险,或风险极小 可以忽略不计的一种状态。这 种状态的实现,虽然不能使 纳税人直接获 取税收上的好处,但却能间接地 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而且这 种状态的实现,更有利于企 业的长远发展 与规模扩大。
三、税收筹划 的途径
(一)选择低 税负方案
即在多种 纳税方案中选择税负低的方案, 也就意味着选择低的税收成本 ;
(二)滞延纳 税时间
纳税期的 滞延,相当于企业在滞延期内得 到一笔与滞延税款相等的政府 无息贷款。
所谓的 个人所得税筹划 , 就是要通 过根据政府的税收 政策导向 , 通过收入结构和 投资、交易活动等 的 安排 , 对纳税方案 进行优化选择 , 对纳税地位 进行低位选择 , 从而减轻纳 税负担 , 取 得正当的税收利益 。具 体地说 , 就是在纳 税前 , 经 过人为调整 , 从某一具体的 税法规定管辖或所 在的税收管辖地区 , 转移到税 负较 低的另一税法 规定管辖或其他的税收管辖地区 , 以减轻税收负 担。
避 税筹 划是 纳税 义务 人通 过精 心安 排 , 利 用税 法的 漏洞 或欠 缺 , 规 避或 减轻 其税收 负担 的非 违 法、 不能受法律制裁的 行为。 从本质上看 , 它 既不合法 , 也不 违法 , 而是处于合 法与违法之间的状态 , 即 “非 违法”。规避 行为产生的直接后果减轻了纳税 义务人的税收负担 , 使其获得了更多的可支配收 入。 避税筹划 的特征具有以下特征
1、非违法性 :
2、低风险 , 高收益性 :
3、策划性 :
避税筹划 产生的主观原因是利益的驱使 , 避税筹划形成的 客观原因是税收法律、 法规和规章本 身 的漏洞 , 这些漏洞 包括纳税义务人定 义上的可变通性 , 课税对象 金额上的可调整性 , 税率上 的差别性 , 起征 点和各种减免 税的存在诱发避税。
2. 纳税筹划和偷税、漏税的区别
税务筹划与避税、逃税的区别
税务筹划也称节税, 是指纳税人在遵守税法及合乎税法意图的前提下, 采取合法手段进行旨在减轻税负的谋 划与对策。 由于税务筹划能使企业达到少交或缓交税款的目的,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把逃税、 避税与节税联系 在一起,混淆它们之间的区别,从而产生一些模糊认识。其实三者之间有许多共同点,而且在一定条件下还可相 互转化,但它们之间却有显著的区别。
逃税是指纳税人采取虚报、谎报、隐瞒、伪造等各种非法欺诈手段,不缴纳或少缴纳税款的税务违法行为。 我国对逃税一般称为偷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擅自销毁帐簿、记帐 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的漏洞、 特例和缺陷, 规避或减轻其纳税义务的行为。 税法漏洞指税法中由于各种 原因遗漏的规定或规定的不完善之处; 税法特例指在规范的税法中因政策等需要对特殊情况所做出的某种不规范 规定;税法缺陷指税法规定的失误。
节税、避税与逃税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行为的主体相,都是以纳税人为主体所采取的行为。 (2)行为的目的相同,都是纳税人想减少纳税义务,达到不交或少交税款的目的。 (3)行为的税收环境相同,三者 都处在同一的税收征管环境和税收立法环境中。 (4)都具有策划性。无论是节税、避税、逃税,企业都必须十分 熟悉和精通税收法律条文和含义。 (5)在不同时间和空间可以相互转化。随着税收法律条文的不断完善和修订, 原来的避税行为就可能转化为逃税行为。 由于不同国家对同一经济活动采取的标准不同, 因此在一国合法的节税 在另一国可能是避税行为。
节税、避税、逃税三者虽然有许多联系,但三者有明显的区别:
(1)法律性质不同。节税是符合法律的行为,它符合法律的文字规定和立法精神;避税是合法行为,符合法 律的文字规定,但却违反了税法的立法精神;逃税则是违反法律的条文规定,是违法行为。
(2)行为的时点不同。节税是纳税人在应税行为发生前,通过对经济管理活动进行有意识的安排,以轻税代 替重税,具有事前性;避税是在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对其实现形式进行有意识的安排,使之变为非税行为或低 税行为,具有事前性;而逃税行为是对已发生的应税行为全部或部分的否定,具有事后性,且属非法行为。 (3)产生的后果不同。节税符合国家政策导向,有利于国家采用税收杠杆来调节国家宏观经济的发展。而避 税和逃税行为由于和税法的立法精神相违背,因而使税收杠杆失灵,并造成社会经济不公,容易滋生腐败现象。 (4)各国的态度不同。节税由于符合国家的立法精神,各国一般持鼓励和支持态度;而避税在法律形式上是合法 的,各国做法也不尽相同,有的国家通过修订税法条款,完善税法,以堵塞税收漏洞,有的国家以判例为标准对 避税直接予以法律上的制裁;至于逃税,各国从法律上予以禁止和制裁,并给予严厉打击。
3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现状与原因分析
2.1 现状分析
近几年来 , 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 , 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人数越来越多 , 纳税人数超过了任何一个税种 , 对个人收 入征税的范围涉及 11个项目之多,于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就应运而生。但是我国目前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纳 税筹划研究很少。 纳税筹划, 在以前总会被人们认为是消极的或不正当的行为, 认为纳税筹划就是进行巧妙偷税、 逃税或骗税。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纳税筹划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人们开始考虑如何 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问题了。 于是纳税筹划税务代理机构也诞生了, 而且发展趋势非常好。 但是由于税务筹划在 我国出现的历史很短,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研究在我国还尚属一个比较新的课题, 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加强理论 和实践的探索。
近几年来,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人数越来越多,纳税人数超过了任何一个税种,对个人 收入征税的范围涉及 11个项目之多。面对繁杂且变化较快的税收法规、税收政策,居民个人了解甚少,往往感 到无助。在税法规范的前提下,纳税人选择不同的方案带来的税负轻重是不同的。个人所得税通过合理筹划可以
让纳税人节约税收成本,减轻税负。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研究在我国还尚属一个比较新的课题,有待于我们进 一步加强理论和实践的探索。
2.2 原因分析
随着税收征管力度的加大 , 纳税人偷逃税款的空间越来越小 , 况且偷逃税款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因而对纳税人 来说 , 应将重点放在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上 , 而不是偷逃税款上。 但是面对众多的税收法律、 法规、 规章及税务 部门不断下发的各种税收政策“解释”,居民个人往往感到无助。因为税收政策量多、繁杂且变化较快,个人对 一些税收法规根本不了解。 在税法规范的前提下, 纳税人选择不同的方案带来的税负轻重是不同的。 个人所得税 通过合理筹划才可以让纳税人节约税收成本,减轻税负。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能听到群众的抱怨:“好不容易挣 了一笔钱,可是扣税以后,就明显少了许多。”因此,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合理避税、节税就成了不少 市民关心的话题之一。
4不同方法
工薪(1)均衡收入法。个人所得税通常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如果纳税人的应税所得越多,其适用的最高边 际税率就越高, 从而纳税人收入的平均税率和实际有效税率都可能提高。 所以, 在纳税人一定时期内收入总额既 定的情况下,其分摊到各个纳税期内的收入应尽量均衡,不能大起大落,以避免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2)利用职工福利筹划。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在各档税率不变的条件下 , 可 以通过减少自己收入的方式使得自己使用较低的税率 , 同时计税的基数也变小了。可行的做法是可以和单位达成 协议 , 改变自己的工资薪金的支付方法 , 即由单位提供一些必要的福利 , 如企业提供住所,这是个人所得税合理避 税的有效方法。此外企业可以提供假期旅游津贴,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提供免费午餐等等,以抵减自己的工 资薪金收入。对于纳税人来说 , 这只是改变了自己收入的形式 , 自己能够享受到的收入的效用并没有减少 , 同时由 于这种以福利抵减收入的方式相应地减少了其承担的税收负担。这样一来 , 纳税人就能享受到比原来更多的收入 的效用。
劳务报酬所得的筹划
我国关于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20%的税率 , 但是对于一次性收入偏高的的情况实行加成征收 , 实际上也就等于 是三级的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有自己的特点 , 下面针对其特点 , 进行纳税筹划的分析。
(1) 次数筹划法。 与工资薪金所得不同 , 劳务报酬所得征税是以次数为标准的 , 而不是以月 , 所以次数的确定 对于交纳多少所得税款至关重要 , 这也是对于劳务报酬所得税进行筹划时首先考虑的一个因素。劳务报酬是以次 数为标准的 , 每次都要扣除一定的费用 , 所以说在一个月内劳务报酬支付的次数越多 , 扣除的费用也就越多 , 其应 交纳的税款就越少。 所以纳税人在提供劳务时, 合理安排纳税时间内每月收取劳务报酬的数量, 可以多次扣除法 定的费用,减少每月的应纳税所得额,避免适用较高的税率,使自己的净收益增加。
(2)费用抵减法。即通过减少名义劳务报酬所得的形式来筹划 , 将本应由纳税人负担的费用改由业主承担 , 以达到减少名义劳务报酬的目的。
稿酬所得的筹划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 个人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 , 发表同一作品 (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 他作品 ), 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 , 或者加印该作品再付稿酬 , 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记征个 人所得税。若作品是数人合作完成的 , 那么对于个人所得税的计征 , 根据每个人得到的稿酬分别扣除费用计征 , 经 过筹划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 纳税人应尽可能避免一次性取得大额收入, 在合法的前提下, 将所得均衡分摊或分 解,增加扣除次数,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在实行累进税率时,还可以避免档次爬升现象的出现。
个体工商户的纳税筹划
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以及个人独资企业, 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收入减去发生的成本、 费用。 因此, 合理扩大成本费用开支, 降低应纳税所得额是个体工商户进行税务筹划的主要方法。 个体工商户利用扩大 费用列支节税的方法主要有:尽可能地把一些收入转换成费用开支,如水电费、电话费等,在税前列支;使用自 己的房产经营, 可以采用收取租金的方法扩大经营费用支出; 同时自己的房产维修保养费用也可列入经营费用支 出,这样就扩大了经营费用支出。
其他所得的纳税筹划
利息、 股息、 红利所得的筹划可以利用税收上的优惠进行筹划, 将个人的存款以教育基金或者其他免税基金
的形式存入金融机构 , 以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 , 并且能够很好的安排子女的教育和家庭的生活费用。 财产租赁所得 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纳税筹划与稿酬相似,也是利用了每次收入不足 4 000元,可以抵扣 800元费用的筹划思 路,这种筹划方式比抵扣 20%的标准要节税许多。财产转让所得应充分利用免税项目,比如个人投资者买卖股票 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 按照现行税收规定均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至于偶然所得的纳税筹划, 因为税率是 一定的,所以可以利用捐赠扣除一部分金额,减少纳税基数,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5. 筹划思路
首先,制定合理避税计划。就是通过对现行税法的研究,对个人在近期内收入情况的预计作出的收入安排, 通过收入的时间和数量,支付方式变化,达到降低名义收入额之目的,进而降低税率档次,以降低税负或免除税 负。
其次,采取合理避税策略。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纳税筹划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①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 义收入;②均衡各月工资收入水平;③抓住一切可以扣除费用的机会,并且能充分利用;④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6.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作为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 公司在经营中通常只涉及到员工的工资、 薪金个人所得税。 虽然个人所得税 是由公司代扣代缴的, 表面上看与企业的经营无关, 与公司的利润额无关, 但是也应将其纳入公司整体纳税筹划 的范围。原因如下:对于工资、薪金来说,从员工的角度来看,员工并不关心个人税前工资的多少,不关心自己 缴纳了多少个人所得税, 他们关心的是自己每月能从公司得到的实际可支配收入, 只有这些实际可支配收入的增 加才会对员工产生有效的激励作用, 如果通过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增加员工可支配收入, 必将大大提高员工的 工作积极性, 增加公司团队的相对稳定性, 间接的减少公司的人力资源投入成本, 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产生有利的 作用,另外,由于企业员工个人所得税是从企业付员工的工资中扣除并缴纳的,归根结底也是由公司负担的,所 以,企业应该对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积极地进行纳税筹划。
7. 课题理论
《个人所得税法》自 1980年实施以来,不断在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扩大税收渠道,增加税收来 源,增强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方面有着突出贡献。 2011年再一次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更加体现 了我国政府对全社会人民切身利益的关注。 个人所得的税收筹划正是在税法允许的条件下合理避税, 让纳税人争 取更大的利益。
8. 研究意义
伴随着个人收入的日益多元化, 研究个人所得的税收筹划问题, 对国家、 单位以及纳税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 对个人所得的税收筹划不断完善,可以确保国家税收收入不减少,而国家、单位以及纳税个人三方都获利,这也 是我国税法体系不断健全的表现。
9. 外国动态
1799年个人所得税诞生于英国,直到二十世纪才被世界上大多数的国家采纳,如今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许 多发达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但各国研究个人所得税收筹划也尚处于初级阶段, 其中较为突出的有日本、 韩 国。日本的税收筹划偏向于利用对工资收入的税收免征优惠,以及高免征额的利用。韩国也有数据现实 2002年 的工薪阶层 1174万人,竟有 47.3%的人属于免交所得税的范围。这体现了税收筹划中利用了所得税免征标准, 以及各种税收优惠政策。
韩国的所得税法规定, 通过劳动获得的收入需要交纳所得税, 而所得税又分为甲种和乙种两类, 甲种收入包括 月薪、工资、奖金、各类工资补助、退休工资等普通人的正常收入 ; 乙种收入是指从国外机关或国际机构拿到的 工资以及从驻韩国的外国人或外国法人处取得的工资或同类性质的报酬等。
在韩国, 个人所得税中的“勤劳所得”部分是按工资标准和实际所得来缴纳的。 一般的纳税标准为年收入 1000万韩元以下税率为 8%,收入越高税率也越高, 8000万以上的税率为 35%。这里包括带有财产税性质的综合房地 产税以及继承税和赠与税等。
为了照顾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韩国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方面采取免征、低税率、所得扣除等措施。韩国个人 所得税的“免征点”是年收入 1500万韩元以下的家庭 (以四口之家为标准 ) 和年收入 482万以下的个体营业者。 而所得扣除指的是给予一些费用优惠或免征所得税,其中包括一部分家庭生活费、医疗费、残疾人、学费、保险 费、特殊稿费等等。
■工薪族的“玻璃钱包”
不久前,韩国的一家媒体报道了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 :以 2002年为例,韩国国内 1174万多名的工薪阶层中, 竟有 47.3%的人属于免交所得税的范围。媒体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政府的所得税免征标准越来越 高,所得扣除的优惠越来越多,政府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也陆续出台。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反映了经济不景 气、 政府监督不力等问题。 一般收入的人不交所得税, 不可避免地导致其他纳税人的负担加重和国家税收的流失。
在纳税方面, 一般的工薪族和个体经营者间存在“不平等现象”。 韩国的工薪族戏称, 他们是拥有“玻璃钱包” 的人, 意思是说他们的所有工资和收入都是公开和透明的, 这些人的所得税每月从工资里直接扣除。 但个体经营 者在申报收入时则可大做“手脚”, 这是因为一部分个体经营者不如实申报、 没有正规的财务制度, 而且享受国 家的小额纳税人优惠、附加价值税优惠等“好处”。其后果是,在实际收入相同的情况下,工薪阶层交纳的税金 明显比个体经营者高。 据悉, 今年的第二季度里, 韩国的个体经营者上交的综合所得税比一般劳动者上交的个人 所得税低很多。
■政府大力改善税收制度
最近几年来,韩国政府的所得税税收比重占税收总额的 18%至 19%左右,这个比重比 OECD(经济合作和发展组 织 ) 国家的 26%偏低。而 2003年的纳税者比例仅是全部劳动者的 51%左右,明显影响了国家的税收收入。
为解决这些问题, 韩国有关部门最近向卢武铉总统和税收改革特别委员会提交了“扩大纳税者比例及税制正常 化中长期方案”。该方案提出,为了扩大征税基础和纳税人群,政府应减少各种减免税和税收优惠项目。韩国政 府的官员还指出,今后把所得税的“免征点”要固定下来,这样,随着物价上升和工资的提高,每年的纳税者会 逐渐增加,税收收入也自然而然地提高。
为了健全税收制度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韩国政府正在采取防止偷税漏税、 减少税收部门的行政费用、 大力普及 和完善收入申报制度等各项措施。不久前,韩国政府发表了“2006年税制改革方案”。根据这个方案,韩国纳 税人享受的一些优惠将取消,个人所得税增幅可能达到 15%。这远远超过韩国人每年工资增长率 5%至 6%的标准。
国外个人所得税制度介绍 编者按: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23日提交中国最高立法机关进行首次审议。 有 关个税制度改革, 个税起征点的争议在近年来一直不断, 本网特播发几篇有代表性的国家的个税征收制度的文章, 以便广大网友了解国外个税征收情况, 同时也为我国个税改革提供参考。 美国 ?? 财政来源主要是富人纳税 美 国是根据个人收入情况逐步提高税率, 从而以此来减少低收入者的负担和控制高收入者的收入过快增长。 最基本 的原则是多收入多交税,收入低的先交税后退税。 一是美国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仅考虑个人的收入,而且十分重 视家庭其他成员尤其儿童的数量情况。 二是高收入者是美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的主体美国政府每年的巨大的财政 来源主要是占人口少数的富人交纳的, 而不是占纳税总人数绝大部分的普通工薪阶层。 新加坡 ?? 个税税率最低 国家之一 新加坡是个人所得税税率最低的国家之一,其实行的是13级超额累进税率,也就是以前一年的收入 扣除适当项目后, 以累计式征税。 每年的4月15日之前, 所有应纳税者必须将前一年的各项收入如实填入税务 申报登记表中,并及时上报国内税务局。 新加坡的税制是按收入来源地征税的。新加坡目前的税率为0%至2 2%。须纳税的项目包括:在新加坡赚取的收入;以及在新加坡收到的海外收入;属非居民的个人在新加坡所收 到的海外收入不需要在新加坡缴税。 日本 ?? 不断降低个税负担 日本政府战后一直努力减轻国民税务负担, 不仅相继提高了免税额的起点, 而且还不断大幅降低最高税率和减少税率档次, 减轻了广大国民特别是高收入者 的负担,增加了国民的消费和投资能力,对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日本《所得税法》规定,对于日本境内 的居住者而言,除了固定的工资收入之外,稿费、投资分红、受赠、继承、土地和房屋的出租等所有收入都必须 纳税。日本政府还建立了一整套严格而科学、完善的税赋征收、稽查制度和稽查队伍,对偷税漏税者严惩不贷,
而绝大多数国民都具有依法纳税的意识和自觉性。 澳大利亚 ?? 完善的个税征收制度 澳大利亚是联邦制国家, 个人所得税由联邦政府征收。经过多年的发展,澳大利亚的所得税征收制度已经比较完善,有很多经验可供借 鉴。 从今年7月1日起,年收入在6001澳元到21600澳元的税率从17%降至15%;税率42%的 起征点从58001澳元提高到63001澳元; 47%的起征点从70001澳元提高到95001澳元。 从 明年7月1日起, 42%的起征点将提高到70001澳元; 47%的起征点将提高到125001澳元。 法 国 ?? 高收入者多交税 法国法律规定,凡是家庭或主要居住地点在法国(即在法国连续居住6个月)和在法国进 行主要职业活动或在法国有主要经济利益的人, 不论其是否为法国籍, 均须就其收入 (包括在法收入和国外收入) 申报个人所得税。 年收入在 4191欧元以下者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年收入在4192至8242欧元之间税 率为7. 05%; 8243至14506欧元之间为19. 74%; 14507至23489欧元之间为29. 1 4%;23490至38218欧元之间为38.54%;38219至47131欧元之间为 43.94%;年收 入超过 47131欧元税率为 49.58%。 德国 ?? 逐年减轻居民税收负担 根据德国法律,所有在德国的常驻居民、在 德国的非常驻但收入来源是德国的外国居民, 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得税因个人收入多少缴纳的比例不等, 收 入越多的, 缴税比例越高, 而且个人所得税的比例每年都要调整。 单是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税就占德国财政收入 的三分之一。 德国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比例呈下降趋势。1998年,个人所得税的比率最高为个人收入的5 3%, 但到2005年, 个人收入所得税的最高比率已经下降到42%, 而最低个人收入所得税的比率也已经从 1998年的25.9%下降到2005年的15%。 据韩国东亚报 8日报道,韩国政府和执政党正在考虑增 加税收的新方案。根据这个方案,韩国人明年向国家交纳的税金将达到平均每人 285万韩元 (1美元约合 1030韩 元 ) 左右,比今年多 26万,这是今年韩国的内需不振和美元贬值等不利影响造成的。国家经济主动脉之一的税率 将要提高引起了各界的强烈反响。 ■“ 个税 ” 政策力求符合实际收入 韩国的所得税法规定,通过劳动获得的收 入需要交纳所得税,而所得税又分为甲种和乙种两类,甲种收入包括月薪、工资、奖金、各类工资补助、退休工 资等普通人的正常收入 ; 乙种收入是指从国外机关或国际机构拿到的工资以及从驻韩国的外国人或外国法人处取 得的工资或同类性质的报酬等。 在韩国,个人所得税中的 “ 勤劳所得 ” 部分是按工资标准和实际所得来缴纳的。 一般的纳税标准为年收入 1000万韩元以下税率为 8%,收入越高税率也越高, 8000万以上的税率为 35%。这里 包括带有财产税性质的综合房地产税以及继承税和赠与税等。 为了照顾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韩国在征收个 人所得税方面采取免征、低税率、所得扣除等措施。韩国个人所得税的 “ 免征点 ” 是年收入 1500万韩元以下的家 庭 (以四口之家为标准 ) 和年收入 482万以下的个体营业者。而所得扣除指的是给予一些费用优惠或免征所得税, 其中包括一部分家庭生活费、 医疗费、 残疾人、 学费、 保险费、 特殊稿费等等。 ■ 工薪族的 “ 玻璃钱包 ” 不久前, 韩国的一家媒体报道了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 :以 2002年为例,韩国国内 1174万多名的工薪阶层中,竟有 47.3%的人属于免交所得税的范围。媒体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政府的所得税免征标准越来越高,所得扣 除的优惠越来越多,政府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也陆续出台。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反映了经济不景气、政府监 督不力等问题。一般收入的人不交所得税,不可避免地导致其他纳税人的负担加重和国家税收的流失。 在纳税 方面,一般的工薪族和个体经营者间存在 “ 不平等现象 ” 。韩国的工薪族戏称,他们是拥有 “ 玻璃钱包 ” 的人,意思 是说他们的所有工资和收入都是公开和透明的, 这些人的所得税每月从工资里直接扣除。 但个体经营者在申报收 入时则可大做 “ 手脚 ” ,这是因为一部分个体经营者不如实申报、没有正规的财务制度,而且享受国家的小额纳税 人优惠、附加价值税优惠等 “ 好处 ” 。其后果是,在实际收入相同的情况下,工薪阶层交纳的税金明显比个体经营 者高。 据悉, 今年的第二季度里, 韩国的个体经营者上交的综合所得税比一般劳动者上交的个人所得税低很多。 ■ 政府大力改善税收制度 最近几年来,韩国政府的所得税税收比重占税收总额的 18%至 19%左右,这个比重比 OECD(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 ) 国家的 26%偏低。 而 2003年的纳税者比例仅是全部劳动者的 51%左右, 明显影响了 国家的税收收入。 为解决这些问题,韩国有关部门最近向卢武铉总统和税收改革特别委员会提交了 “ 扩大纳税 者比例及税制正常化中长期方案 ” 。该方案提出,为了扩大征税基础和纳税人群,政府应减少各种减免税和税收 优惠项目。韩国政府的官员还指出,今后把所得税的 “ 免征点 ” 要固定下来,这样,随着物价上升和工资的提高, 每年的纳税者会逐渐增加,税收收入也自然而然地提高。 为了健全税收制度的公正性和合理性,韩国政府正在 采取防止偷税漏税、减少税收部门的行政费用、大力普及和完善收入申报制度等各项措施。不久前,韩国政府发 表了 “2006年税制改革方案 ” 。 根据这个方案, 韩国纳税人享受的一些优惠将取消, 个人所得税增幅可能达到 15%。 这远远超过韩国人每年工资增长率 5%至 6%的标准。 墨西哥 起征点低培养纳税意识 墨西哥的个人所得税征收
制度非常有特色,简言之,这是一套征税和补贴相结合的制度。它在强调人人都有纳税义务的同时,又切实保障 了中低收入者的利益。为了体现税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墨西哥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 0.01比索 (1美元 约合 10.86比索 ) ,也就是说理论上所有人的所有收入都需要交纳所得税。 ■ 保护低收入者利益 根据墨西哥税 法,凡是月收入在 32700比索以下的人都能享受到国家财政提供的纳税补贴,最低金额相当于实际纳税额的 30%。 此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员工还能享受到单位提供的一笔工资纳税额补贴。这些补贴导致了 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就是纳税对于低收入阶层来说并不意味着支出,反而会带来更多的收入。以一个月收入 2000比索的人为例,按照税法规定,他的实际纳税额大约是 164比索,当他履行了纳税手续,则可以分别从国 家和单位领取 82比索和 360比索的补贴, 这样一来他的税后实际收入反而达到了 2278比索。 这种补贴制度切实 保护了低收入阶层的利益。 ■ 对偷逃税者无情 墨西哥税法中关于个人所得税的部分长达 76页之多,很多领域 都有单独的规定。 繁杂的规定常常使得很多纳税人无所适从。 一般中产阶级以上阶层的人都会聘请会计师帮助自 己处理税务问题,而中下阶层则面临着很大的困难 ; 同时,个人所得税征收环节上也还存在着不少漏洞,因此, 偷税漏税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对于那些偷逃税款的人,税务部门发现之后会先向其发送一个书面通知, “ 邀请 ” 其补交税款或说明情况,纳税人收到通知后必须在 15天内做出答复,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墨西哥的税法对 于违法行为都做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 比如说自然人变更住址后如果不通知税务部门将被处以 2461至 4922比索 的罚款,而严重的逃税行为将被处以监禁等刑事处罚。 ■ 宣传税法与科技手段 记者在墨西哥税务总局采访时, 那里的工作人员介绍说, 税务部门除了征税之外, 另一项重要任务是向公众提供便捷的服务以普及相关的纳税知 识。 为此, 税务部门在各地的办公机构都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 纳税人可以通过电话或互联网询问各种各样的问 题,也可以前往税务局办公室与专家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最近几年中,墨西哥税务系统的电子化改造也取得了 长足的进展。以前,墨西哥人大部分的税种都是每 3个月交一次,交税时不仅要排长队,还需要填写一大堆五花 八门的表格。 2002年墨税务总局在全国推出的纳税卡使这一情况得到了彻底改观。这种纳税卡类似于普通的银 行卡, 上面记载着纳税人的姓名、 税号等信息, 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使用。 纳税卡的使用给纳税人带来了极大方便, 同时也大幅度降低了税务部门的工作量和差错率,也有效地避免了纳税过程中的腐败现象。
10. 我国动态
我国个人所得税收筹划的研究起步较晚, 还属于一个新课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人民收入水平的提 高, 纳税人数的增加, 对个人所得税收筹划显得尤为重要, 并且对个人所得税收的筹划也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同。 现如今, 税收筹划代理这个新兴行业逐渐发展壮大, 也体现了社会对这一行业的重视。 但真正全面完善的个人所 得税收筹划还有待于我们不断的探究。
1980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自 1994 年以来,改革 开放为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奠定了经济基础。从现阶段看,我国已基本具备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科学化征管的条件。 张颖, 在其主编的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一书中提到如何在保证个人消费水平的稳定和提高的同时又不增加纳 税负担,是个人纳税筹划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11. 开题报告
课题的主要内容:
一 .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况及其作用
(一)分析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
(二)个人所得税对国家税收的重大意义
(三)个人所得税收筹划的重要性
二.介绍常用的筹划个人所得税方法
(一)企业对税收临界点的合理利用
(二)充分利用税收优惠
(三)合理利用时间差分次征收劳务报酬
(四)是否建立雇佣关系
三.工资薪金税收筹划〔注:案例分析〕
(一)利用税收临界点
(二)利用税收优惠
四.劳务报酬的税收筹划〔注:案例分析〕
(一)利用时间差分次征收
(二)是否应当建立雇佣关系
(三)利用税收优惠
五.特许权使用费的税收筹划
(一)特许权转让与投资对比
(二)案例分析
六.结束语
研究方法:
1. 资料收集法:收集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收筹划的相关资料,深入了解其现状。
2.理论研究法:查阅、研究、分析我国个人所得税收筹划的资料,作为撰写论文的理论依据。
3. 可行性分析:通过对论文课题的研究,达到巩固所学知识、提高综合能力的目地。
三、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基本理论
12.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有效纳税筹划理论对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影响。有效纳税筹划要求筹划者要考虑到交易各方的利益、 显性税收和隐形税收以及税收成本和非税收成本。认为企业可视为由投资人、所有人、经理、贷款人和政府之间 订立的一系列契约组成的集合体, 如果考虑税收因素, 那么政府作为税法的代表则被引入订立契约的程序, 契约 各方均追求自身效应的最大化。
有效纳税筹划理论为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各个利益方提供了理论依据,使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 身利益,利用有效纳税筹划理论来追求自身效应的最大化。
(二)组织行为学理论对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影响。组织行为学理论认为,组织内部行为不是随机的,它受 个体、群体以及结构因素等影响,要提高组织运作的有效性,必须研讨个体、群体与结构对行为的影响。对于纳 税人而言,所负担的 “ 税 ” 和 “ 费 ” 是有区别的。首先从形式上看,税收支出与获得的利益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而 费则与获得的利益具有直接的联系; 其次, 税收的纳税对象即所有纳税人, 其 “ 支出 ” 和 “ 受益 ” 没有直接的对应性; 最后,税收是政府的集中性财政收入,一般不因为特定用途而征收,而费一般具有特定用途。因此,纳税人总是 希望可以争取多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 以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目的, 这必然导致个人所得税的纳 税筹划。
组织行为学理论中有关 “ 税 ” 和 “ 费 ” 的理论,为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是规避 “ 费 ” 还是规避 “ 税 ” 提供了理论依据,让 纳税人更好的认识到如何合理的规避费用。
(三)税收效应理论对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影响。基于税收的角度,税收效应是指由于征税对象的税率或征 税额的变化而导致纳税主体收入水平变化,进而引起纳税主体经济行为的改变或对征税对象的要求量发生变化。 从经济学的角度税收效应理论说明了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会直接影响纳税人的经济行为, 它为纳税筹划提供的理 论依据是:纳税主体的纳税经济行为和政府的税收政策实际上是两者为各自的经济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的博弈。
税收效应理论则是从个人和国家的角度来说明国家政策对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影响,让纳税人更好的利用国 家税收政策来合理避税。
我国纳税筹划的发展背景
13.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我国纳税筹划的早期发展阶段为个人所得税的实施起到了积极作用。
中国在中华民国时期,曾开征薪给报酬所得税、证券存款利息所得税。 1950年,政务院公布的《税政实施要则》 中, 就列举有对个人所得课税的税种, 定名为 “ 薪给报酬所得税 ” 。 但由于当时我国实行低工资制, 虽设立了税种, 却没有开征。 1980年 9月 10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随后,为了适应我国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政策,又相继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 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 。上述三个税收法规的发布实施,对调节个人收入水平、 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也暴露出按内外个人分设两套税制、 税政 不统一、税负不够合理的问题。
第二阶段,改革开放为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奠定了经济基础。
国际经验表明,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所得税的比重将逐步提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迅速发展,自 1994年以来,我国个人所得税保持了很高的增幅,这充分说明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源潜力巨大,目前已具备提高 个人所得税收入比重的经济基础。
第三阶段,我国已基本具备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科学化征管的条件。
好的税制要有好的征管去保证。在我国,要提高个人所得税的收入比重,关键之一就是要有强有力的税收征管。 从现阶段看, 我国发展和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外部条件已经基本具备:一是纳税意识的提高, 公民对税收的心理承 受能力进一步加强; 二是我国积累了丰富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实践经验, 稳步推行的税收计算机网络化管理, 为个 人所得税的科学征管提供了基本的条件, 税收征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三是我国实行的居民身份终身号码制和实 施的存款实名制,为科学地掌握纳税人收入来源,防止税收流失,提高征管效率的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机制。 文献综述
14. 文献理论
印度税务专家 NJ. 雅萨斯威在其编著的 《个人投资和纳税筹划》 中说道:“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通过财务活动的安 排,充分利用税务法规提供的包括减免在内的一切优惠,从而享得最大的税收利益。 ” 认为最好的避税方法是利 用一切竟可能利用的优惠政策来降低应纳税额。 [① ]
美国南加州大学 W·B·梅格斯博士在与别人合著的、已发行多版的《会计学》中说:“ 在纳税发生之前,有系 统地对企业经营或投资行为做出事先安排, 以达到尽量减少缴纳所得税, 这个过程就是筹划。 主要如选择企业的 组织形式和资本结构,投资采取租用还是购入的方式,以及交易的时间。 ” 其主要观点是利用税收效率理论,降 低纳税成本,从而减轻应纳税额。
张颖,北京市律师协会税务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由他主编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一书中结合财务、 税务和法律的多重角度,详细告诉了大家工资薪金、个体工商户所得、承包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方面的具
资料 11
体纳税筹划方法。他向大家传递了寻求公平税负,寻求税负最小化,是纳税人普遍的需求,也是纳税人的一项权 利,如何在保证个人消费水平的稳定和提高的同时又不增加纳税负担,是个人纳税筹划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著名实战派税收筹划专家张美中,以 “ 愚蠢者去偷税,聪明者去避税,智慧者去做纳税筹划 ” 的著名论调, 对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有独到的见解,他将纳税筹划分为四部分,分别是合理避税、合法节税、税负转嫁、规 避税负风险。张美中认为,纳税筹划就是在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框架下通过合理筹划,不该缴的一分钱不缴。而 且纳税筹划要做到非违法性、事前性、全局性。他给大家提供了纳税筹划的基本思路:通过避税、节税、税负转 嫁等方法来进行纳税筹划。 [② ]
目前学术界没有一个对纳税筹划概念的统一定义。各种对纳税筹划的描述性定义都略有侧重点,但基本的 含义都至少包括:合法性、筹划性、目的性、专业性。进行纳税筹划最终目的就是将税务在合法化的前提下降至 最低。 纳税筹划正在发展成为一个专门的学科以及正在发展成为一个专门的行业。 意味着纳税筹划从理论向实践 发展过程中理论自身被发展被充实的过程。
范文四:什么是税收效率
什么是税收效率
税收效率是指政府得到的税款与为其所付出的一切成本代价之比,其中包括因为征税所降低的社会经济效率。
[编辑]税收效率影响[1]
一、税收导致效率损失 (一)税收产生超额负担
税收的超额负担是指政府税收导致纳税人的福利损失大于政府税收收入,从而形成税外负担,引起效率损失。税收的超额负担可以消费者利余净损失说明
(二)税收改变消费选择
税收引起超额负担导致效率损失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征税干扰了由市场决定的纳税人消费、生产等方面的选择,从而使资源配置偏离了最优配置状态,
税收对消费选择的影响
二、税收改善资源配置效率
在经济处于资源最优配置时,征税引起的资源重新配置导致效率损失。即在经济处于完全竞争,并没有外部因素影响时,征税将导致效率损失。然而,在经济没有处于资源最优配置时,征税引起的资源重新配置有可能改善配置效率,也就是当经济没有处于完全竞争,或存在外部因素影响情况下,征税有可能改善配置效率。
(一)税收与外部经济性商品
税收与外部经济性商品,可分为税收与产生外部成本商品和税收与产生外部收益商品两种情况。
1 、税收与外部成本商品
外部成本是相对于内在成本而言,也就是在私人成本中没有得到反映的成本,或者说是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之间的差额。如企业污染就属于比较典型的没有计入企业成本,不需由企业负担补偿,却给社会带来损害的外部成本。对于产生外部成本商品征税可以增进社会福利,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2 、税收与外部收益商品。
在存在外部收益的情况下,按企业内部收益计算的产出必然小于按社会收益计算的产出,按企业内部收益计算的商品价格也低于按社会收益计算的商品价格。如果对产生外部收益的商品减税,或给予补贴,减税或补贴相当于边际外部收益,也可以使企业达到按社会收益计算的产出生产,增加负超额负担,即社会福利。
(二)税收与社会有益 ( 有害 ) 商品。
对于有益商品应受到社会鼓励,而有害商品应受到社会限止。从政府角度来讲,除了在法律上予以规范以外,也可以通过对有益商品给予减税或补贴,对于有害商品提高税率,以鼓励有益商品发展,限制有害商品发展。
(三)税收与计划定价商品
以税收配合计划价格达到政府提高效率的意图。
[编辑]税收效率选择 税收征收一方面导致效率损失,另一方面又能起到改善资源配置效率作用因此,从效率出发,税收的目标应是:在市场对经济资源配置有效的情况下,保持税收中性,以减少效率损失;在市场对经济资源配置低效或无效的情况下,强化税收杠杆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一、税收中性与经济效率 税收中性是指税收应采取不偏不倚姿态,不干预市场经济的决策,使超额负担极小化。在市场对经济资源配置有效的情况下,税收的干预必然会使资源配置偏离有效配置状态,导致效率损失,这时,税收的目标应选择中性税收,以取得税收收入为目的,减少税收对经济干预,减少效率损失。由于效率损失是以超额负担的大小为依据,因此,减少效率损失也就是使超额负担极小化。
(一)税种选择
在完全竞争市场,又没有外部因素影响情况下,税。
(二)税基选择
从资源配置效率角度分析,品税优于选择性商品税。
商品税和所得税的效率影响比较
(三)税率选择
对于一般商品税,商品都按相同税率征收;收。在实行一般商品税的情况下,如果选择差别税率,从资源配置的效率角度分析,对资源配置的影响相当于选择性商品税。市场决定的商品选择,状态。
[1]
对商品征税导致的效率损失大于所得一般商品税的超额负担小于选择性商品税,因此,一般商 有单一税率和差别税率两种。一般商品税如果选择单一税率,即所有一般商品税如果选择差别税率征收,即对于不同商品按不同税率征因为差别税率影响到不同商品的比价关系,从而影响到由在市场所决定的资源配置处于最优的情况下,将使资源偏离最优配置
(四)价格弹性
实行差别税率的一般商品税和选择性商品税比较,从资源配置的效率角度分析,具有相似的影响,因此劣于实行单一税率的一般商品税。为减少效率损失,应选择单一税率的一般商品税。但如果必须实行差别税率的一般商品税或选择性商品税,那么,依据反弹性法则选择商品征税或设计差别税率,才能够减少效率损失。所谓反弹性法则也就是征税商品选择或税率高低差异应同价格弹性相反。
价格弹性和超额负担
二、税收杠杆与经济效率 (一)纠正外部成本和收益
(二)配合价格平衡产销供求
(三)以税代费调节资源级差收益
(四)有益商品和有害商品的税收引导
[编辑]税收成本与税收效率的联系 税收成本与税收效率有一定的联系。是重要的、主要的标志之一。反映这一时期国民经济状态呈良好的态势,相反,某一时期税收成本提高,收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点来看待税收成本与税收效率的关系问题,税收成本与税收效率之间还存在相互转化的问题。
[编辑]税收效率的意义 所谓效率是成本与效益、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对比关系。投入少、产出多,高,反之就低。税收效率原则就是要求政府征税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机制的有效运行,要用尽可能少的税收成本,可分为税收的经济效率、社会效率和行政效率三个方面。
(一)税收的经济效率 税收的经济效率原则,税收经济效率的标准,于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效率的提高。
关于经济效率,置达到这样的状态:不可能通过改变资源配置来使一些人得到利益的同时又不使另一些人受到损失。为:经济活动上的任何措施都应当使“得者的所得多于失者的所失”观上的所得要大于宏观上的所失。如果做到了这一点,经济活动就可说是具有效率的。 [2] 税收成本虽然不是反映税收效率的唯一指标,但它在正常情况下,某一时期税收成本降低,说明税收效率的提高,税收制度较为合理,税收征管水平正在逐步提高。税收效率降低,则说明这一时期国民经济运行现状欠佳,税税收征管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我们必须用辨证的、发展的观税收成本高并不能说明税收效率一定降低,并且 [3]
就意味着效率取得符合税法规定的尽可能多的税收效益。税收的效率原则 旨在考察税收对社会资源配置和经济机制运行的影响状况。检验在于税收的额外负担最小化和额外收益最大化。即税收分配必须有利 “帕累托最优”概念。帕累托最优是指资源配也就是也可以解释。或者从全社会看,宏
西方经济学界对此提出了已不可能再增加任何一个人的福利而不减少其他一些人的福利,
把 “帕累托效率”概念应用于税收,西方经济学家认为,税收征收活动同样存在着“得者的所得和失者的所失”的比较问题。在他们看来,税收在将社会资源从纳税人手中转移到政府部门的过程中,势必会对经济发生影响。若这种影响限于征税数额本身,乃为税收的正常影响(负担);若除这种正常影响(负担)之外,经济活动因此受到干扰和阻碍,社会利益因此而受到削弱,便产生了税收的额外负担;若除正常影响(负担)之外,经济活动还因此而得到促进,社会利益因此而得到增加,便产生了税收的额外收益。
西方经济学家所说税收的额外负担,指的是征税对市场经济的运行发生了不良影响,干扰了私人消费和生产的正常或最佳决策,同时相对价格和个人行为方式随之变更,处于无效率或低效率的状态。税收的额外负担越大,意味着给社会带来的消极影响越大。
在西方经济学家看来,降低税收额外负担的根本途径,运行的“中性”。所谓税收中性原则,是要求税收保持中立,尽量减少对经济的干预,国家征税不要影响纳税人正常的经济决策,不要使纳税人因征税而扭曲投资行为或消费行为,而产生税收超额负担。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含义:税数额为限,除此之外,不能让纳税人或社会承受其他的经济牺牲或额外负担;其二,征税应当避免对市场机制运行发生不良影响,特别是不能超越市场而成为影响资源配置和经济决策的力量,应当依靠市场机制的那只“看不见的手”较重要地位。
严格的税收中性实际上只是一种理论假设。在属性,税收的课征必然会对纳税人的经济能力和行为选择产生影响,难以避免的。税收对经济的影响不可能限于征税数额本身而保持“中性”额外负担的发生通常不可避免。因此,倡导税收中性的实际意义在于:尽可能减少全避免)税收对经济的干扰作用“度”,尽量压低受的额外负担“量”。
(二)税收的社会效率
税收的社会效率原则主要是要求税收分配要有利于消除和缓和社会矛盾,定和繁荣。
要使税收分配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首先要求税收分配合理、视,使社会形成一个平等的关系、和谐的气氛。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既要反对平均主义,也要防止两极分化。因此,税收分配要有利于调节人们的收入。既要调节人们因客观差异所造成的利益分配上的悬殊,防止和调节少数人行为能力的超时代发展所造成的过分悬殊的利益分配格局,过倒卖、垄断或利用特权等不正当手段所形成的收入,平等的抑制功能和平抑效用。通过调节缩小过分悬殊的贫富差距,尤其是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关系,强化机会平等,鼓励竞争,避免人们利益冲突。
同时在经济生活中,国家还可以通过税收分配,生活中其他各种不稳定因素,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在于尽可能保持税收对市场机制政府征税使社会所付出的代价应以征。后一种含义在西方经济学界占有这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也就是说,税收(并非完全取消)因征税而使纳税人或社会承维护社会的安公平和平等, 调节某些人通发挥税收对社会、经济和人们收入不协调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抑制和消除通货膨胀的影响,
从政府(并非完 说明经济其一,在实际经济生活中调节经济是税收分配的内没有税收歧也要有效地 消除经济
另外,国家还可以通过税收分配和税收优惠,建立社会福利基金,支持、促进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为社会成员创造更多的社会福利。例如,通过开征社会保险税,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保障体系,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这既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又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定,提高税收的社会效率。
(三)税收的行政效率原则 税收的行政效率原则,旨在考察税务行政管理方面的效率状况。而检验税收行政效率的标准,在于税收成本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即是否以最小的税收成本取得了最大的税收收入。或者,税收的“名义收入”
所谓税收成本,广义之分。狭义的税收成本亦称“税收征收费用”费用。具体包括: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备支出;税务机关在征税过程中因实施或采用各种办法、行及适应税制改革而付出的费用,还包括纳税人在按照税法规定纳税过程中所支付的费用,即“纳税执行费用”纳税人因填写纳税申报表而雇用会计师、个人代缴税款所花费的费用;纳税人花在申报纳税方面的时间人为逃税、避税所花费的时间、精力以及因逃、避税未成功而受的惩罚,等等。
税收征收费用相对来说容易计算,收费用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来衡量。的时间、心理方面的代价,更无法用金钱来计算,称为“税收隐蔽费用”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数字为主要依据的。本来换取了较多的税收收入;收成本为代价的。
税收征收费用占税收收入的比重这一指标的作用也是多方面的。税收行政是否具有效率之外,算每一个税种所要花费的征收费用占该税种全部收入的百分比,效果最佳;通过计算不同时期税收的征收费用占税收收入的百分比,的发展变化状况;的税收征收费用及其税收行政效率的情况,等等。
降低税收成本占税收收入的比重,科学的方法管理税务,防止税务人员贪污舞弊,以节约征收费用;人易于理解掌握,费的纳税执行费用转化为税务机关所支出的征收费用,以减少纳税人负担或费用分布的不公,进而达到压缩税收成本的目的。
[编辑]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一)效率与公平的相容性(含税收成本)与“实际收入”,专指税务机关为征税而花费的行政管理薪金和奖金支出;税务机关办公用具和办公设等等。广义的税收成本除税务机关征税的行政管理费用外,税务顾问或职业报税者所花费的费用;即使有些数字不明显,纳税执行费用则相对不易计算,故没有精确的指标加以衡量。亦有人将其比重越低,比重越高,说明税收成本越大,还可用于考察分析许多有关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提高税收行政效率的途径大体有三:以降低纳税执行费用; [3]
(扣除税收成本)的差距是否最小。 它有狭义和措施而支出的费用;税务机关为进。具体包括:企业厂商为(机会成本)和交通费用;纳税 也可估价解决,故可用税收征特别是纳税人所花费以较小的税收成取得税收收入是以相当多的税除了作为考察衡量政府例如,通过计可便于比较分析哪个税种的可有助于反映税收效率还可比较不同国家一是要运用先进二是要简化税制,使纳税三是尽可能将纳税人所花是指在税收征纳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费用支出和时间耗用。。所以各国政府对其税收行政效率的考察,基本上是以税收征收费用说明税收成本越小, 通过计算不同国家税收征收费用占税收收入的百分比, 并尽量给纳税人以方便,
税收的效率与公平是密切相关的,甚至可以认为它们是互为前提、互相促进的。一方面,效率是公平的前提。没有效率,公平只是浅层次的公平,即使形式上留有公平的痕迹,也不过是无本之木。另一方面,公平也是效率的前提。因为失去了税收的公平就不可能实现经济的高增长,效率的标志就无法反映。可见,效率与公平的选择不能顾此失彼,应该将相容性发挥得淋漓尽致。
(二)公平与效率的不相容性
公平与效率历来是一对难解的矛盾,其间存在着很深的排他性。要么强调效率以牺牲公平为代价,换取效率的提高;要么强调公平,以牺牲效率为代价,换取公平的实现。
(三)效率与公平的选择
通过上述分析,必须正确处理好税收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在“鱼”和“熊掌”不能兼得的情况下,要注重解决主要矛盾。新税制条件下,我国效率与公平的选择应该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范文五:什么是税收优惠
什么是税收优惠
所谓税收优惠,实际就是指政府利用税收制度,按预定目的,以减轻某些纳税人应履行的纳税义务来补贴纳税人的某些活动或相应的纳税人。
过去,人们一般都认为税收只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工具,,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理论研究的深入,人们开始用税式支出来对税收优惠进行管理和限制,认为税收优惠是政府通过税收体系进行的支出,因此称之为税式支出,认为税式支出与财政支出一样,都是由政府进行的支出,只是支出形式不同而已。财政支出是直接给支出单位拨款,而税式支出是将国家应收的税款不征收上来,以税收优惠的形式给予纳税人,其实质是一样的,甚至比财政支出更及时。纳入预算管理。目前,我国税收理论界开始重视税式支出,也形成了共识,认为对税收优惠也与对财政支出一样,应于尽快纳入预算管理,编制出我国的税式支出目录。实践中,尽管我国对税收优惠严格按照税收法律的规定执行,对税收优惠的条款进行了清理,但还没有编制我国的税式支出目录。
综观我国的税法,税收优惠主要用于鼓励农、林、牧、渔、水利等行业的发展,鼓励能源、交通、邮电等基础产业的发展,促进科技、教育、文化、宣传、卫生、体育等事业的进步,体现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扶持社会福利事业,鼓励发展第三产业,鼓励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的综合利用,鼓励商品出口,吸引外商投资,搞好经济特区。
二、税收优惠的形式
(一)减税
减税是对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给予减征一部分的措施。国家在税收法规中规定减征,是为了给予某些纳税人以鼓励和支持。税收减征都是按税法规定进行的。
税收减征的具体办法有两种,一是比例减征法,即按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减征一定比例。例如,我国税法规定,在经济特区设立的从事服务性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超过500万美元,经营期10年以上的,可以从获利年度开始,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至第三年减半征税。二是减率减征法,即用减低税率的办法来体现减征税额。如我国税法规定,对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经营的外国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免税
免税是对纳税人按税法规定应纳的税额不予征收,也是鼓励某些纳税人或某些特定行为的一种措施。例如,我国税法规定,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初级农业产品,可以免征增值税。
免税与免征额不同,所谓免征额是指从征税对象中扣除的免予征税的数额。征税对象小于免征额时,不征税;超过免征额时,只就超过部分征税。免征额不属于税收优惠,它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不对谁形成优惠,是构成税收制度的一个要素。
免税与起征点也不同,起征点是对征税对象应当征税的数量界限。征税对象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并超过起征点,按全部数额征税。例如,我国现行营业税条例规定,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200元至800元;按照次征收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元。各地可以根据本地的情况确定本地区的起征点。不超过起征点的不课税,超过起征点的,就营业额的全额课征,不会从全额中扣除起征点。起征点看起来似乎是一种税收优惠,但实际上,是为了照顾应税收入较少的纳税人,其目的是为了使税收政策符合合理负担的原则,起征点也是税收制度的组成部分。
(三)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指税务部门根据税法规定,对出口企业已出口商品原来所承担的流转税予以退还的措施。其目的是为了鼓励出口。纳税人出口适用税率为零的货物,向海关办理出口
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凭证,可以按月向税务机关办理该项货物的退税。
(四)先征后退
先征后退是先依据税法,将纳税人应缴的税款征收上来,再由财政部门予以全额或部分返还的措施。例如,1994年税制改革后,曾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流转税超税负返还,即先根据统一的流转税法规对其征税,然后再返还其在新流转税制下的税负超过原流转税制下税负的差额。
三、税收优惠的效果
1.吸引了大量外资,引进了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促进了我国的对外开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实行了各种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为外资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了世界各地的外商来我国进行投资。到目前为止,世界上排名前500位的大公司,几乎都在中国设有机构,有的公司甚至将其亚太总部也设在中国。外资的进入,也促进了国内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管理的改善。我国的涉外税收制度,具有政策稳定、税负从轻、优惠从宽及手续从简等特点,在对外开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国利用外资额连续四年居世界第二位。外商投资项目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遍布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2.配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积极引导投资方向。我国税收政策通过采取各种优惠措施,积极鼓励企业投资于国家急需的行业和地区,对我国产业政策的调整起到了良好的配合作用。例如,税收政策一直采取鼓励交通、能源、通信等过去称之为搣瓶颈攠的产业的发展,目前已经取得了效果,交通、能源、通信条件已大大改善。
3.我国对沿海地区实行了较优惠的税收政策,推动了经济特区和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并带动了内地的经济发展。
4.通过对出口商品实行出口退税政策,推动了国家进出口贸易的飞速发展,提高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并增加国家外汇储备。据世界贸易组织报告,1990年至1996年间,中国的出口增长率为16%,居亚太国家前列。
5.鼓励企业积极录用下岗职工,增加了就业机会,为政府缓解了就业矛盾,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总体上看,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加速了市场化进程。
四、税收优惠的改革方向
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1.税收优惠层次过多。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是根据改革开放发展形式的需要,分别在不同时期,根据不同情况而制定的。如对经济特区的税收政策;对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税收政策;对高新技术开发区的税收政策;对国家旅游度假区的税收政策;对保税区的税收政策;对工业园区的税收政策;对台商投资地区的税收政策等。存在着层次多,内容复杂,互相交叉,且不规范的矛盾。由于我国税收优惠分层次,不利于正确引导投资方向,也造成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2.税收优惠方法单一。目前主要是减税、免税,而很少采取加速折旧等其他措施。
3.税收优惠对产业结构的引导能力不强。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地区性的税收优惠较多,特别对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较为有利。而对国家需要优先发展的产业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并无特别的鼓励措施。
4.税收政策调整过于频繁,各种行政性文件过多,给税收管理和基层税收执法工作带来不便。
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明显,全球统一大市场正在加速形成,经济竞争日益激烈。如何吸引外资,鼓励国内投资,已是迫切需要。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必须进一步调整。
1.实行国民待遇原则,统一内外资企业税收政策。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税前扣除标准,并按我国的产业政策,对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改变按企业性质设立税收优惠政策,以确保各类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争。
2.科学制订鼓励内外资企业国产化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使用国产设备和国内配件,按照国产化率的高低制订税收优惠政策。我国是一个市场潜力巨大的国家,农村市场开发还远远不够,因此,在经济发展的战略选择上,应与东南亚国家和地区有所区别,在目前外向型经济已发展到一定程度,国际结算环境较为宽松的条件下,借助国内市场的发育,迅速将经济转向进口替代方向上来,把部分技术先进的企业的发展战略转移到占领国内市场方向上,税收政策应该鼓励国产化,鼓励进口替代产业的发展。在汽车、家电、信息及通信等行业,无论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应按国产化率的高低,给予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3.继续实行鼓励出口的税收优惠政策。应根据国家财政收支状况和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我国的出口退税政策。在强化出口退税管理的基础上,逐步恢复对一些鼓励出口的商品实行零税率政策。
4.继续发挥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以下简称两区)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对两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不能取消。两区的作用应从过去的窗口作用转向经济辐射作用,由单纯的优惠政策区向高新技术园区转化。发挥两区改革试验场的作用,率先统一特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采取同一扣除标准,公平特区内外资企业的税负,保持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同时为全国范围内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创造条件;统一内外资企业在进出口税收政策待遇,应按两区的产业规划,对不同的企业给予不同的待遇,而不是按企业的经济性质来划分。对两区搣地产地销攠增值税减免应调整为产业政策性质的减免。可考虑在两区内,对高新技术产业和资本密集型产业,允许抵扣资本购进项目所含的增值税税款,并对高新技术产业和资本密集型产业采取加速折旧等优惠措施。
5.对于符合产业政策的投资企业,不论是内资还是外资,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和资本密集型产业,除给予适当减免税外,还可采取加速折旧、允许抵扣资本购进项目所含增值税税款等优惠措施。对于技术转让和科技成果转让所取得的所得应予以免税或减税。
6.按照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逐步降低关税总体税负。在近期内,应制订相应政策,对于部分先进设备的引进和符合我国产业政策的投资项目所需进口的设备,可以给予适当的减免进口税收的优惠政策,并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及时调整。
7.继续向农业投资,对于投资农业,且期限较长的,应予以减税和免税,对于开垦荒山、荒地的外商投资企业,应给予一定时间的免税期。
8.鼓励第三产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
9.对税收优惠应采用税式支出管理办法,每年根据经济发展和产业政策的需要,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并对每项税收优惠的效果进行评估,对没有效果和没有达到目的的税收优惠政策予以取消,从制度上加强对税收优惠效果及支出规模的控制。
10.规范税收政策调整方法,提高税收法律层次。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对于越权的减免税政策应坚决予以取消。逐步提高现有税收法规的法律层次,在统一内外税收政策的同时,对所有税收法规,应避免以条例形式出现,尽快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以提高法律层次。
北美学习、生活的几年,既学到了很多东西,也因中西方文化冲突,长了不少教训。现在贡献出来,与国内的朋友们分享。希望各位今后在和外国人(英语是母语)交往中更富有成效;也使那些为学好英语而苦恼的朋友少走一些弯路,更快、更好的学好、用好英语。中国人在学习英语上花的时间最长,效果也最差。这和学习和应用英语方面存在重大误区有关,一是长期的“填鸭式的”教育方法,使
很多人认为学英语是为了考试,其英语实际水平可想而知;二是误认为英语不过是由“发音、语法、句子和词汇”组成的。认为只要学习“发音、语法、句子和词汇”就能学好英语。事实上,如果以达到有效交流为目的,比英语的发音、语法、句子最重要的部分,但被国内学习和使用英语的人忽略的是:表达语言所应用的、符合英语文化和习俗的正确方式、方法和内容。
首先,让我们一同探讨目的问题。
没有目标的船只永远在海上漂流。学习英语的目的多种多样,但学口语的目的,只有一个:为了能与Native English speakers进行“有效的交流” ,即工作中能与Native speakers建立、保持和发展良好的工作关系;或生活中结交几个native speaker的朋友,能够彼此交流感情、相互鼓励和帮助。而不是为了和同胞交流,也不是为了能和“老外”说上几句诸如:How are you? I am fine thanks. My English is poor. Bye-bye.等幼儿园英语而转身离去,搞的“老外”一头露水,找不着北。(国内很多学英语的朋友,就好像一个苦苦练了10年武功的大侠,“十年磨一剑,双刃未曾试”,终于有一天有机会面对敌人时,唯一想到的招式就是:逃命!)更不是为了“为了说英语”而浪费时间的、没话找话的和老外闲聊---分手几分钟后,别人就再也不想和你交往、也根本记不住你是何方神圣了。
在中国,可怜的老外们,大多饱经那些被问了上千遍雷同的、无聊的、毫无创意的、有时Chinglish 式的问题的摧残和蹂躏,比如,Are you an American? Do you like China?之类的。我发现,有的人竟洋洋得意地说:我英语口语就很好啊,好到能和老外聊几句天儿。 Come on! Give me a break!英语学到这程度,那由中国式的、复杂的句子结构、严谨的语法和庞大的词汇构成的英语能力,只不过是“聋子的耳朵,摆设而已”,因为那不叫“交流”,也根本不值得花这么多时间学习英语口语。
新加坡的一个人,前一段时间出了本书,叫“亚洲会思考吗”,说亚洲国家,包括日本、韩国在内,除了会模仿,不具有创新(Innovation)的能力,很难真正意义上和欧美竞争。但愿不要被他不幸言中了。
我在去美国留学前,自认为英文水平还可以:毕竟学了那么多年,自己也下了许多功夫,且上了不少培训班---从普通的到最高档次的,里里外外花费了上万元。应付各种考试包括留学考试,也算是一路过关斩将。但是,到了美国后,刻骨铭心地学到了一个词“Chinglish”---中国式的英语”:用英语和自己同胞交流时还可以应付,但是和"英语是母语"的同学、教授和其他人士进行交流时,一涉及到实质问题,双方谁也听不懂谁!至少有半年的时间痛苦异常!霎时间自己失去了交流的能力,多年建立起来的信心和信念,像是一下要被摧毁了。他们
What’s up?What’s new?的说法到能应付,谈谈天气什么的也没问题。但是,就是觉得很难和他们去沟通,哪怕只是认认真真地谈谈。在国内,我很容易和大多数人成为朋友,自己也一直引以自豪,因为你诚心地对待别人,别人通常也已会真心的待你,否则你下次对他“敬而远之”就是了。可在美国开始的时候,怎么就那么费劲?!诚心不起作用了?是自己的语音、语调问题吗?不是!如果你有机会领教一下印度人的英语,你或许还会为中国人的发音多少感到自豪呢。我
有个印度同学叫Abe,直到毕业我才听懂他大部分话的意思!但是,印度人“可怕的”发音,丝毫不影响他们和美国人流利、有效的交流!是语法和发音就别提了,他讲英文时,你还能轻而易举地挑出很多语法和句子错误,但这丝毫也没阻碍他在美国生活近二十年,用英语给美国人上数学和工商管理课,并且取得成功。
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在国外生活几年以后,我才渐渐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如果以达到“有效交流”为目的,英语的发音、语法、句子绝对没有国内的各种人士强调的那么重要,而被国内学英语的人士忽略的、也恰恰是最重要的部分是:表达语言所应用的、符合英语文化和习俗的正确方式、方法和内容。
语言是其文化和习俗的载体、沉淀,虽然人类的各种文化多少有相通的一面,但是更多的是其特殊的一面。而西方文化有着与中华文化截然相反的一面。例如,她崇尚 “积极进取”positive or ambition的态度,和中国人“谦虚、艺术”的处事、说话原则,经常发生“冲突”,构成对有效交流的妨碍。这就是所谓的“文化冲突、差异”。
因此,那种用本国文化和习俗去套用英文的学习方法和应用方法,加之学了太多得“没用的、很多讲母语的人都不曾用的甚至、不曾听说过的词,和过时的词、句,听不懂真正的英语和不能和“英语为母语的人士”交流就毫不奇怪了!所有学习英语的策略和技巧大致可以分为二类。一类是需要你自己安下心来,花费时间去反复记忆---记忆那些自己和别人总结、归纳的知识。这部分工作,没有人能替代你,无论是怎样的天才!(因为吃鱼有利于智力和记忆力,有人求教马克×吐温,问吃多少管用。马克×吐温答道:看来您至少要吃两头鲸鱼!)但是,如果只是埋头苦学,就能学好英语的话,那中国人的英语水平,理论上应当是顶尖的了,事实却正好相反。(在国外学习,深深感到:大概是因为长期训练的结果,记忆和背诵能力,尤其是记忆、背诵那些不理解的东西,是咱们中国人的强项;但实际应用和创新能力,总体来讲是我们的弱项。)
因此,另一类是“如何在现实生活中,有效的运用英语以达到交流目的”的经验和技巧。中国人勇于理论而逊于实践(为读书而读书:“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尊”)。因为应用技巧很强,这部分技能被国内学英语的人士长期忽略。或是因为接触Native speakers有限,难以得到“真经”,或是因为学英语追求“高、大、全式”英语的嗜好和国人好面子的心理,使大多数人乐于采用传统的、也是最安全的的学习方法:对句子、语法和词汇的执著偏爱,甚于使用英语Native speakers交流。其实,语言只是一种工具,除非你以此作为职业,否则它本身没有任何意义,也没有任何用处,如果它不能为“交流目的”而服务的话。读书和自学对提高英语有帮助。但书的缺点,和自学一样,没有反馈,没有双向的交流。理论上知道的事,实际做起来是不一样的。尤其是语言,遵循“用进废退”的原理。掌握这部分的最有效方法是:创造条件和机会,同英语为母语或在国外生活过的人学习和交流。
Practice, practice and practice! 研究表明,人在交谈时,80%的信息来自身体语言(body language)、语音(intonation)and语调(tone)。此外,对交流有效性的影响,还包括双方交流的意向、谈话的内容、对英语文化的理解和有效运用等诸多因素,而绝不仅仅是句子、语法和词汇。因此,常常能见到这样一个有趣的现象:一个只有五、六千词汇的秘书、助理,能用英语同“老外” 流利的交流,而一些有号称三、五万词汇量的、手持六级英语证书的硕士、博士,学了十年、二十几年的英语,面对英语为母语的人,除了最简单的几句不痛不痒的所谓的对话,有多少人能进行“有效的交流”呢?更不用说用English而非
Chinglish表达自己的思想了。Chinglish则是指:用汉语文化、思维和习惯等去套用“英语文化”,其结果是所学到的、所谓的“流利的英语”仅限于和同胞交流,和“英语为母语的人士”交流时,双方因“文化差异”在语言表达上的体现,无法相互理解和沟通!不去了解和学习英语国家文化在交流、沟通运用上的体现,而只是套用本国的文化和习俗,往往是造成交流障碍的原因。其后果和损害,远远大于因为发音、语法和句子的缺陷而造成的损害。因为发音、语法和句子暂时不好,每个人都会表示理解,因为毕竟英语不是你的母语,可以慢慢提高。但因为“文化冲突”造成的人格、品行上的误解,甚至有可能起到和你要达到的目的相反的结果,毁掉了宝贵的发展机会!在一个人有限的生命里,如果考虑到年龄、职业发展轨迹、客观环境和条件等因素,人生真正的属于你的机会只有二、三次而已!
举个例子来说明文化冲突:西方人在交谈中讲究“eye contact”,交谈的双方要注视对方的双眼,中国人对于“自己的两眼直视对方的两眼”的看法多半是:这样"直勾勾地"盯着别人不太礼貌。但西方人士却认为:说话的一方“两眼直视”表示自己的诚意和坦白的胸怀,听话的一方“两眼直视”表示了自己对话题的兴趣和对于对方的尊重。因此,西方人在见面时,配合着“eye contact”的,是自信的微笑(无论内心中怎么想)、有力的握手(礼节性的碰碰手,英语中称为“死鱼” shaking a dead fish)和正面思考型 (positive thinking)的谈话,会使人产生和你继续交往的意愿。相反,如果是躲躲闪闪的目光(有的人更是因为想英文词句,而抓耳挠腮、呲牙咧嘴或上翻白眼)、木然的表情(称:喜怒不行于色)和消极的谈话内容,无论你的语法、发音和句子多么纯正和优秀也让别人"敬而远之"。察己知人,你愿意和一个同你根本就格格不入的人交往吗?! 再举个例子,同样是“追求财富”,中西方的流行做法和观念截然不同。西方人,尤其是北美人,推崇企业家精神:那些靠自己的才能和努力而不是裙带关系和屈服于权贵白手起家的人。他们抛弃自己本可能的安逸生活,去冒险、创业、拼搏(比如我Henry,哈!),并充分运用现代商务运作手段:市场调查、产品研发、广告和营销、质量控制、售后服务等,使自己的产品、服务为社会所接受和喜欢,最终双赢。企业家,是西方民众心目中无可置疑的英雄!可以说,对企业家精神的推崇和追求,是美国能够在开国仅200多年就傲视群雄,硬是把当年号称“日不落帝国”的宗主国大英帝国,变成了今天的跟班小伙计。
中国很多人则不然,心里爱财,又羡慕企业家的财富和影响,嘴上却称钱为“铜臭”、称所有的企业家都为奸商---无商不奸,对正当的商业行为,比如合理的广告,都逆反到嗤之以鼻、做不屑一顾状。岂不知民族的兴旺和企业家精神息息相关?美国商界有句名言:好的产品不做广告,就好像你只是躲在黑暗里,向你
喜欢的异性眨眼一样。在西方,企业家精神还是一道“自由社会”的屏障。美国以清教主义(Puritanism)立国. 1620年,距李自成先生的百万农民大军,大肆劫掠北京尚有24年,一批清教徒为免遭宗教迫害,寻求自由,从英国的
Southampton乘坐The Mayflower 号,抵达美国东海岸,被称 为Pilgrim Father。清教徒认为:贫穷(Poverty)和懒惰(Laziness)同样是一种罪恶。人应该、也可以通过自我奋斗,取得成功,包括财务上的自由。老美说:“取得自由的唯一手段是辛勤的工作,或者有一个有钱的爸爸。”哈,哈。对不起,后半句是Henry我自己加上的!明智的人,是不会把太多的钱留给子孙的:如果子孙们有本事,自己会挣到的足够的钱的;没本事,留下多少钱也不够挥霍的,反而害了他们。而中国人明知“富不过三代”的道理,还是情愿把所有的财产和事业,留给子孙,Sigh!
西方人认为,一个有教养的绅士,有责任和义务,以自己的财富和本领,回馈社会,而不是贪得无厌、无止境地索取。国外有些社区不太欢迎中国人,不是因为种族歧视,而是因为很多国人缺乏这种“回馈社会”的精神。美国的院校,每年能收到大量的公司和私人捐款。我所在的美国商学院的教学主楼,是一对老夫妇1998年捐献500万美元建成的。由此想到,曾几何时,国内视个人主义如洪水猛兽。把 Individualism翻译成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作为一个贬义词或禁忌词,一直沿用到现在。事实上,在西方Individualism是个褒义词,而自私自利英文用:selfish一词。在双赢(win-win)理念风靡的西方社会,为追求企业和个人利益的最大化(Maximum value),人们认为:自私自利的人都是短视的人,最终伤害的是自己的最大利益。大名鼎鼎的恩龙(Enron),美国企业的一面旗帜,因造假舞弊而失信于公众,导致副总裁自杀,高层主管们被刑诉。庞大帝国,霎时灰飞烟灭,成为天下笑柄!有朋友说,中国也已经从“黑猫、白猫,只要抓到老鼠就是好猫”时代,进入到“黑鼠、白鼠,只要不被抓住就是好老鼠”的时代!但愿这不是事实,我的祖国!
“大厦千顷,眠七尺之躯;珍馐百味,不过一饱”。Henry我认为:人生区区百年,如匆匆过客。一方面要珍惜时光,奋力向前,尽可能感受人世间的酸、甜、苦、辣和冷暖,不枉活此生;另一方面,认清财富的本质: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作金钱的主人而非奴隶,善用财富,利人利己!
一个民族的语言,是她特有文化的载体和沉淀,也是她传统的积累。而传统力量是如此的强大,本民族的文化的影响又是如此的根深蒂固,以至于到我到美国两年以后,在和老外聊天时,常常几乎忍不住还要问一些早已知道不该问的“禁忌问题”。比如,How old are you?在国内多么平常的问题,尤其是熟悉了以后,问问年龄,彼此称兄道弟,或姐妹相称,再自然不过了;喊句“老张、老李”什么的,尽管不老,被喊者心里也高兴。中华文化,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怀旧情结,沉迷于过去---或许是因为我们的祖先太出色、太优秀了的缘故吧。“历史悠久、百年老店”之类的,都是吸引人的亮点。我们崇尚“老”,老,似乎是大智大慧、权威的代名词。但在北美,却有着和我们的文化传统截然相反的理念。新的、年轻的才是生命和活力的象征 (symbol),人们崇尚年轻(worship youth);老的、旧的是死亡、落伍的象征。所以,年龄在北美是个非常忌讳(taboo)的问题,即使是朋友之间。如果你想让“英语为母语的人士”讨厌你,尤其是女士讨厌的,请大胆地问她年龄好了(They say: You are a pain in the neck.)。北美的很
多人,特别怕过40岁生日。似乎过了40岁,就到了将要被社会抛弃的年龄。You cannot teach an old dog new tricks. She is no spring chicken 是北美常用俚语。所以,在和“老外”交往中,千万别暗示她/他的年龄,即使你不小心知道了。西方人有句幽默,称“永葆青春的唯一秘诀是:谎报年龄!”(老外提倡幽默,称为Positive thinking、positive attitude,我在其它文章中有论述。但用英语和老外开玩笑,一定要小心,毕竟来自不同的文化背景。不过,我自己有一个真实的、美国人的玩笑:美国人的确很自信,我曾被美国乞丐在大街上理直气壮地拦住要钱:One dollar for pizza!声音圆润而洪亮。猛然一听,我还真以为我欠他钱呢!等搬到纽约市后,又有很多次被乞丐拦住问:Do you have five dollars?谁让纽约市的生活费那么昂贵呢?) 。
其实,平心而论,年龄又有什么关系呢?很多人,号称活了几十年,不过是庸庸碌碌、苟延残喘、活了一天而重复了几万次而已。君不闻:有的人20岁就死了,可到了70岁才被埋藏!年龄真的那么重要吗在北美,无论加拿大还是美国,根据其劳动法(Labor Law)规定:雇主在招聘中,不允许问及应聘者的年龄、婚姻状况、性别、种族和宗教信仰的,上述原因也不得成为不予雇用的理由,否则就构成违法。轻则失去来自政府的采购合同,重则诉诸法律。
所以,如果别人问你:How old are you?你可以这样回答:I’m too young to retire, but I’m old enough to know better than to answer a question like that.这就是老美所说的:Be tough!
国内的招聘广告上常见:“要求25岁以下,未婚”。诸位恕我愚钝,但我就是弄不明白:除了招聘尼姑、和尚及老道,什么工作和“婚否”有关?又有什么工作非要25、30岁以下不可!
西方的那些真正的好东西,咱们怎么就学不到呢?!很多理念,包括她对个体的尊重、对自由、财富和幸福的向往和不懈的追求,确实值得我们思考。你也会发现,这些理念,都会在英语交流中得到充分的反映,我们的培训自然也会涉及到这些。所以,想提高英语的朋友,除了多听原版、多看现代原著,能找个老外练练口语最好 (还能交流思想。语言只是一种工具,它本身没有任何意义。),否则,上一个好一点的培训班也不错。交流的需要,产生学习的动机和兴趣。只顾一味的自己埋头学,或是永远“苦海无边”,或是学到的只是哑巴英语和
Chinglish。多和Native speakers,或在国外学习生活过的人士交流,对提高英语,尤其是口语帮助很大。否则,你费时、费力和费钱所学到的“屠龙之术”,只是限于用于和同胞进行“中国式英语”交流。很多中国人学习英语,所付出的冤枉代价和所走的冤枉路,你一定要去重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