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药剂科自查报告
药剂科“等级医院”评审自查报告
根据第七师卫生局“一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要求,现将药剂科等级评审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8.1.1.1医院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管理组织。
已设立药事与药物治疗管理组制度。由药剂科设立每年培训计划:每年全院进行一次抗生素和毒麻药品的培训并考核,科室人员每月培训两次(签到表、培训课件及照片)。由药剂科负责药品管理相关工作,医务科负责与临床科室沟通,并已形成良好的沟通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药事管理会议并记录,有“医务科与药剂科协调机制”。对药剂科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每月对科室与药房、药库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科室备用药品、月药品陈列检查等)。主要问题为药事管理工作无明确计划。
8.1.2 加强药剂管理,规范采购、储存、调剂,有效控制药品质量,保障药品供应。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 20 种。
目前我院使用抗菌药物品种15种,其中限制使用级4种,非限制使用级11种,无特殊限制级。
8.1.2.1
经医院合理遴选的药品有适宜的贮备。
已制定“药品遴选制度”“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办法” “生物制剂使用管理办法” “高危药品使用管理办法”并制定了我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我院已建立药品及药械采购供应管制制度与流程,由农七师集中招标,主要药品由新特提供,其余由九州通补充。为保证药品质量,为药库配备了专用储存设备。每月检查一次药品采购供应情况以保证无违规采购(并有记录)。主要问题为我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过旧。
8.1.2.2
建立药品质量监控体系,有效控制药品质量。
已建立药品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并有药品质量报告途径,每月对药房、药库及临床科室储存药物进行检查并记录,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并落实。
8.1.2.3
有药品贮存制度,贮存药品的场所、设施与设备符合有关规定。
药房已配备合适的药品储存设施及设备(低温柜、阴凉柜、保险柜、加湿器等)。药品按类摆放整齐。已制定药品贮存、药品效期管理等制度,有书面记录。高危药品集中存放,近效期药品及时处理。由专人管理毒麻、近效期药物并有记录。主要问题为高危药品标志不清楚。
8.1.2.4
执行“特殊管理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各科室按特殊药品管理制度使用药物,使用时能做到“五专”管理并由专人记录,每月对特殊药品数量进行检查并记录(医生处方、病人信息等)。
8.1.2.5
对全院的急救等备用药品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质量与安全。
已建立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改进。主要问题为急救车急救箱药品信息不完善。
8.1.2.6
落实药品调剂制度,遵守药品调剂操作规程,保障药品调剂的准确性。
有拆零制度及操作规程,有专用的拆零工具和设备,专人对拆零药品进行记录和保养。主要问题无有效措施避免药品拆零,病区退药有相应制度但无有效措施确保药物质量。
8.1.3 加强医用耗材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和低值耗材的采购记录、储存、档案管理、销毁
记录。
8.1.3.1
加强医用耗材(包括植入类耗材)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管理。
有医用耗材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管理制度与程序、采购管理记录及各部门职责制度,但相关记录不集中(采购记录、溯源记录、储存记录、档案管理、销毁记录)
8.2.1 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开展处方点评,促进合理用药。有相关规章制度和程序,规范处方(用药医嘱)开具、抄录、审核、调配、核发、用药交待和监测等行为。
8.2.1.1
开展处方点评,建立药物使用评价体系。
已建立我院处方点评制度,有相关记录。每月对门诊处方和出院病历进行点评。但对不合理处方无法及时干预。每季对科室抗生素使用情况进行通报。
8.2.1.2
临床药物治疗执行有关法规、规章制度,遵循相关技术规范。
遵循临床用药合理原则等相关规定,由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和调配。建立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每月对抗生素使用数量、金额、科室使用分布、DDD值等进行统计分析。主要问题因我院抗生素种类与住院病人较少,而导致DDD值很容易超标;各抗菌药品使用数量无太大变化而很难干预。
8.2.1.3
医师开具处方、应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建立本院处方管理实施细则,按照有关规定管理药师调剂处方、医师开具处方等事项。每三月更换一次医师签名,分别在医务科、药剂科、药房备案,保证医师签名与留样一致。按国家有关规定书写处方,每月对所有处方书写进行点评与分析。
8.2.1.4
已开具处方,并遵医嘱使用的药品应记入病历。
无
8.2.1.5
药师应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调配发药,对临床不合理用药进行有效干预。医院有可行的监督机制与措施。
由药师承担审核处方工作,对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等及时与医师沟通。按有关规定做到“四查十对”并由双人调剂和签章,对患者详细交代用药用法与咨询(有记录)。有发药差错登记、报告的制度与程序,但无记录。
8.2.2 医师、药师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医师处方行为,确保基本药物得到优先合理使用,并有监督机制。
8.2.2.1
医师、药师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并有相应监督考评机制。
有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规定,有相应的采购量。
8.3.1 医师、药师、护士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要求,合理使用药品,并有监督机制。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
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
已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以及各相关部门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制。
根据各临床科室不同专业特点,设定抗菌药物应用控制指标。
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药剂科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与临床科室负责人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但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无有效办法。抗菌药物应用控制执行指标未落实到人。须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8.3.1.2
有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管理组织,有管理制度。
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有相应制度职责。对抗菌药物进行分级管理,每年组织一次知识培训和考核(培训课件、试卷、照片等)。每季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通报。但科室主要问题无有效改善措施。
8.3.1.3
围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使用规范。
有围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使用的管理规定并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培训。
8.3.1.4
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建立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并执行,每年组织一次培训及考试。明确我院医师使用抗菌药物权限,制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用管理流程(我院暂无特殊使用级)。每月检查医师处方及医嘱有无违规越级处方。
8.3.1.5
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
有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措施和方案、工作流程,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数量与品规数量。抗菌药物品种为15种,未超过规定的20种,同一名称注射液和口服剂型不超过两种。有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程序和机制。
8.3.1.7
严格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
有医师、药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与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
医师、药师、职能部门员工均知晓履职的要求。
.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落实到每名医师。
.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落实到每名药师。
随机抽查处方与医嘱结果签发医师与授权管理名单保持一致≥95%
8.4.1 有药物安全性监测管理制度,观察用药过程,监测用药效果,按规定报告药物不良反应,并将不良反应记录在病历之中。
8.4.1.1
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和用药错误报告制度,建立有效的药害事件调查、处理程序。 有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的制度与程序
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护人员相互配合对患者用药情况进行监测,并有原始记录。 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药害事件,保存好相关药品、物品的留样,并对事件进行及时的调查、分析,按规定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有鼓励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报告的措施。
8.4.2 科主任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定期通报医院药物安全性监测的结果。
8.4.2.1
由科主任和具备资质的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组成药品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资质过低)每季度召开一次质量与安全管理会议并记录,由
药剂科组织质量安全相关培训
8.4.2.2
对药剂科有明确的质量与安全控制指标,科室能开展定期评价活动,解读评价结果,持续改进药事管理工作。
药剂科有明确的质量与安全控制指标,相关人员知晓本科/室/组的质量与安全控制指标要求。暂无评价活动。
8.4.3 处方或用药医嘱在转抄和执行时有严格的核对程序,并由转抄和执行者签名确认。 有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相关制度。
有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相关制度。
范文二:药剂科三好一满意自查报告
药剂科三好一满意自查报告
根据“三好一满意”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联合督查的有关要求,药剂科认真展开自查,现在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我院认真落实《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成立了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小组、处方点评管理小组、药品质量管理小组,完善相关药事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药事管理委员会组长由专家委员会选举产生,成员覆盖全院各临床科室,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对本院药品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严格掌握用药范围,严查违规用药。
2、认真贯彻实施《处方管理办法》及《中国国家处方集》要求,制定本院处方管理实施细则并按照《中国国家处方集》制定本院处方集。每月对门诊处方及住院医嘱进行抽查点评,并将结果上报至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
3、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使用品种数,控制在**个品种以内。严格执行抗生素分级管理,每月对抗生素使用情况进行分析点评,严格控制各级医师对抗生素的使用权限,确保临床用药合理。
4、落实临床药师制度,每月下临床**次,进行临床合理用药分析并对临床医嘱用药进行点评,针对病人的用药情况制定药历。加强抗生素的分级管理制度对临床使用抗生素不合理进行点评及评估。
5、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对科室上报的不良反应报告,积极调查核对核实,并与发生不良反应的科室共同进行分析,查找发生不良反应的原因,提出防范的措施,规范操作流程,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保障医疗安全。
6、落实《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和相关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加强对麻、精药品的安全使用监管,麻醉药品实行“五专”管理,即有专人负责、专用帐册、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精神药品及医疗用毒性药品也须有专人负责、专用帐册、专册登记、做到定期盘点,帐物相符,做好交接班。
范文三:药剂科二甲验收自查报告
药剂科二甲评审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为迎接省卫生厅二级甲等医院检查评审工作, 医院领导下达部署 了硬性任务, 确保二甲评审任务顺利通过。 我们知道二甲评审任务十 分艰巨复杂, 我们药剂科全体人员步调一致知难而进, 依据评审细则 认真研究,每一个节点细细分析,不漏过一个环节的要点,细化制作 完善迎检评审资料, 我们所做的迎检评审资料做到精心准备, 力争让 二甲评审专家组满意, 力求评审一次通过让医院领导满意。 在此次迎 检二甲验收准备过程中, 我们按照评审实施细则共分八方面准备的材 料,即药品标识、 麻醉药特殊药品管理、药事和药物使用管理与持续 改进、基本药物使用、突发事件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采购和储存、 处方管理与干预、抗菌药物方面。我们对评审要求的资料内容(各项 制度、流程、质量检查表格、会议记录等)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管理 条理清晰,资料条目有秩有序,资料准备比较全面充分。但是还有不 足亟待整改,我们一定在院领导的指导下尽快完成。
一、存在问题
1、 目前我院药剂科人员为 34人, 按照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及等级评审细则要求,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得少于医院卫生专业 技术人员总数的 8%,药学人员还需增加 25人。
2、 我院“药品处方集”已经多年没有更新,与现有的药库品 种有很大的出入; “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正在加紧整理,很快将完成。 上述原因无法统计每年增减调整药品率是否≤ 5%。
3、评审要求药品储备库存周转率少于 10-15日,我院库房药品 多数周转率为 30日。
4、库房面积达不到标准,按照二、三级综合医院药剂科基本标 准, 病床 501— 1000张和门诊量 1000--2000人次/日:药库面积 300㎡ --400㎡;面积不达标给药品的区域划分增加难度,更达不到色标 管理。
5、 住院调剂室面积不达标,病床 501— 1000张,调剂室面积应 达 180㎡ — 280㎡。
6、对病房(区)口服药品实行单剂量配发,注射剂按日剂量配 发, 我院住院患者注射剂长期医嘱配发 3日量, 口服药品以 “盒” “瓶” 配发。
7、没有实现处方权限和用药时限电子化管理。
8、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工作效率低,临床药师应监测药品不良反 应和药害事件的报告工作。
9、统计学方面:①I 类切口预防使用抗菌药物还没有达到 30%以 下 ②0.5-2小时给药时机合格率还很低 ③微生物送检率不能达到标 准,不能分别统计出二、三线抗菌药物微生物送检率。
二、整改措施
1、对于药学人员与全院卫生专业人员的配比不足,我院将继续 招聘应届药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或其他符合我院招聘条件的药学专业 人员充实到药剂科,以更好的开展药学各项工作。
2、经医院研究决定将进一步完善我院的 his 系统和 lis 系统,
将《医院处方集》和《医院用药目录》制作成电子版,方便临床医生 查阅和使用。
3、缩短药品库存周转率,我院供货渠道是国药控股白城有限分 公司,我们将与该公司协商缩短供货时间,不延误患者用药治疗,使 药品库存周转率达到 10-15日。
4、库房面积不达标,我院现有针剂、片剂、大输液库房面积总 共不足 300㎡,与床位使用配比不相应,医院计划在地下室扩建约 100㎡左右的库房,药物将能够达到区域划分,标识警示的标准。 5、住院调剂室面积没有达到最低限(180㎡) ,我院的基建工程 还没有结束,新楼建成后,将增加一个住院调剂室,分出内科、外科 调剂,保证了调剂使用面积。
6、对于病房调剂室调剂药品剂量的问题,我们将派人向省级医 院学习,引进他们的先进方法,做到口服药单剂量配发,注射剂日剂 量配发。
7、处方权限和用药时限的电子化管理,待完善全院的 his 系统 和 lis 系统后,这项工作将能够实现。
8、如何提高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工作效率,加强临床药师监测药 品不良反应和药害时间的报告工作, 我们将以培训的方式进一步宣传 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的重要性, 同时做出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害事件报告 措施,有奖励措施、惩罚措施,以激发全院医务人员对这项工作的积 极性,达到用药安全、医疗安全的最终目的。
9、统计学方面:I 类切口预防用药和 0.5-2小时给药时机,我
们将继续对抗菌药物实行专项管理和监控, 对不合理用药将进行多方 位查处; 如何提高微生物送检率和如何统计二、 三线抗菌药物微生物 送检率, 医院已派出微生物方面的专业人员去省级医院学习, 购进先 进仪器, 缩短培养时间, 扩大送检标本范围, 将过去的重点痰液培养, 增加到血液、炎性分泌物、尿液、骨髓液细菌培养等等,使临床医生 对这项工作有一重新的认识。
药剂科
2014、 3、 6
范文四:药剂科消防安全自查报告
药剂科消防安全自查报告
药剂科在医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健全了消防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抓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时,不忘抓消防安全工作,时刻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根据药库、药房内易燃物品多、火灾风险高的特点,我科室制定了一系列安全防范、防火防盗等措施,使火灾隐患得到了有效治理,为医院创造出了一个安全有序的就医环境。
一、科主任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加强消防工作,院科两级领导重视是关键,在新形势下,科主任清醒的认识到了“安全就是效益”,“消防安全工作是其它一切工作的保障”,制定了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应急预案、进行了灭火演练等,使药剂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运行有效,从制度上保证了科室消防安全。
二、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责任到人
科室根据责任区域大(有中西药库、耗材库、中西药房、办公室)、易燃易氧化物品多(库房药房内有纸板、泡沫箱、酒精、双氧水、高锰酸钾等)、防火难度大的特点,各药房主任为消防安全负责人。形成了“专人负责”“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有效促进了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定期检查,消除隐患
防火检查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是落实各项消防措施,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防止发生火灾的重要控制手段,也是发动广大职工,提高认识,推动消防工作开展的有效形式,其目的在于消除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然。因此,以科主任为组长的药剂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每月对本科室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真正做到有制度、有落实,使防火安全工作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科室认真配合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小组每月的开展的例行消防检查,对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认真整改,发现火灾隐患分别为:药房后门不得设置废纸箱、药库未设置防火门,库房灭火器配置不合理,库房内发现有烟头。针对上述火灾隐患进行定期整改。
四、加强职工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抓好四个能力建设。 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的工作,单靠少数几个人是做不好的,必须依靠广大职工才能确保安全。因此,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培养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药剂科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消防安全工作进行顺利,为医院的发展创造出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医院各项工作都在不断进步,为了实现医院的快速发展,科室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条例,得到医院消防安全工作领导部门的关心和指导,在院科两级的共同努力下,使我院远离火灾,平安和谐。
药剂科
2015年11月5日
范文五:药剂科安全生产自查报告【精选资料】
药剂科安全生产自查报告
根据我院相关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文件精神,药剂科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工作方针,在工作中牢固树立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对消防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确保科室安全生产工作。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我院相关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文件精神,对药剂科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及所开展的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
科室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小组,明确了科主任郑倩为本科室安全生产责任人,各药房、药库都选出了一名安全员,明确了各小组成员职责,制定了本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应急演练。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科室建立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药剂科根据责任区域大(有药库、门诊药房、中药房、免煎药房、住院药房、药剂科办公室)、易燃易氧化物品多(库房药房内有纸板、泡沫箱、双氧水等)、防火难度大的特点,经科室集体讨论后决定,确定各小组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确定了每个部门每天最后离开人员再次检查水、电等关闭情况,并在记录表上签字,形成了“专人负责”“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有效促进了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设备管理
科室定期对职工进行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使用方法的培训,让每一个职工都熟悉本科室的消防设施、设备,做到了本科室人员人人会使用灭火器、消火栓,会启动应急疏散程序,能够利用消防设施设备扑救初起火灾及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科室利用晨会组织学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知识,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增加自救能力,使每一名职工都认识到医院是火灾隐患高风险单位,切不可麻痹大意。科室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医院开展的
“消防安全灭火演练”及“消防安全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增强职工实战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情,每一名职工能临危不乱,正确处置。
五、加强毒麻药品安全管理
经常检查特殊药品室门加固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维修;严格执行毒麻药品计帐制度,出入库认真登记;每周对毒麻药品药品、帐目核对一次,做到帐目准确,帐物相符;加强毒麻药品管理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提高毒麻药品管理人员道德素质和法制观念;认真开展业务学习,鼓励职工刻苦学习药学专业知识,提高毒麻药品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开展安全防范知识,提高毒麻药品管理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使全体药剂员工消防安全“三懂三会”内容;开展安全“四级检查”制度。管理人员每日对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班组长每周检一次安全;科主任每月检查一次安全;毒麻药品管理委员会每季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有关科室整改。安全检查内容包括核对帐目,保证帐物相符。
总之,科室安全生产工作紧紧围绕“四个能力”建设,牢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在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方面,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用电有无违章;药库是否按垛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储存药品,药品入库前是否经专人检查;药库内物品是否分类、分组和分垛存放,通道宽度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存放影响安全的物品;库管员岗位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消火栓、灭火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等影响使用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情况;有无遗留火种和吸烟现象,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整改。药库房顶天花板出现变形情况,已向总务科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今天的成绩不代表明天的安全,希望继续得到医院消防安全工作领导部门的关心和指导,在院科两级的共同努力下,促使药剂科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
药剂科
2015年7月24
附加工作总结一篇,不需要的朋友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方案5篇
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2014年,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区安全生产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内。全区安全生产高危领域和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面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执法检查工作日安排
我局现有在册行政执法人员14人。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要求,2014年我局总法定工作日为3500个工作日,其中:综合执法工作日为2000个工作日;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日为800个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为700个工作日。
在综合执法工作日中,实施行政许可为55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为85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举报查处为200个执法工作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为20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机动执法为200个执法工作日等。
(二)监管执法计划任务分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对危险化学品、冶金、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根据生产经营单位上年度安全等级确定现场检查的频次;对其他
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原则上组织1次安全执法检查。根据专项检查工作日确定全年开展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是160家。其中:安全监督管理科28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46家;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27家;监察大队59家。开展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执法检查内容。局成立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全面负责。各业务科室(大队)负责人负责具体执法工作,要明确本科室(大队)执法检查的主办和协办人员。全局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管监总局《暂行规定》的具体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暂行规定》第八条提出的19项内容认真实施检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并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确保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认真执行计划任务。各业务科室(大队)要严格按照月度计划细化分解执法任务,根据月度计划制定每周计划。检查人员在实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前,应当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标准,准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工具、仪器及法律文书等执法检查准备工作,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涉及专业性内容的,也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并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检查中,应当作出书面现场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档备查,并及时把执法检查记录录入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暨重大危险源预警信息系统。要统筹兼顾,上下沟通,要优先安排每月到期必须进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确需对计划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和备案。
(三)严格执法,健全执法检查考核制度。要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并及时移交。建立执法检查季度督查制度和半年执法检查完成进度通报制度,确保执法检查工作任务的有效开展。各业务科室(大队)要定期对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进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安全监督检查的结果依法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局牵头部门每季度对计划完成进度进行督查,计划的执行结果和执法效果作为各科室(大队)和执法人员年终考评依据之一。
第二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强化全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基本达到国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要求。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大对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抓好木质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电镀和化工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接触人员多、发生过职业病危害事件的企业的监督执法。
(二)突出重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的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或普查的情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开展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警示标识的设置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现状评价的开展情况;为劳动者提供个体防护用品,特别是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为劳务派遣工发放个体防护用品的情况;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的情况。具体可参照《省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基本要求及自查情况表》的要求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三)突出建立长效机制。注意总结和梳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活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要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执法质量。
三、实施步骤
全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分为发动、推进、总结三个阶段。
(一)发动阶段(4月15日-5月15日)。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根据区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年度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二)推进阶段(5月16日-10月31日)。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和“百日”执法活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行政处罚;问题严重的,要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对查出的问题,要逐条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区安监局适时对各地“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确保按照方案要求,完成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工作任务。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按照本方案所列附表内容,做好本地区执法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连同附表报送区安监局职业健康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切实加强对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组织配备执法人员和装备,督促执法计划实施,逐级抓好落实。
2、统筹推进。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把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与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等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进行统筹安排、统一推进。
3、督查考核。区安监局将结合全年重点工作,开展“四个专项督查”;一季度集中开展执法计划制定和执法资料、信息台账建立情况专项督查;二季度集中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普查专项督查;三季度开展基础建设活动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专项督查;四季度开展“三同时”落实情况和年度职业卫生执法计划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区安监局将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第三篇
为有效落实全局重点工作,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百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常安监〔2014〕3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4月15日,7月25日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百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一、“百日”行动重点
“百日”行动主要针对安全隐患、职业危害相对突出的重点地区和企业。
重点地区指:有亡人事故发生,或高危企业相对集中、涉及职业危害企业数量相对集中的街道、行政村。
重点企业指:事故频发、隐患众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薄弱的企业;职业危害相对突出的企业。
二、“百日”行动内容
(一)重点地区
查街道、行政村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到位和是否有效督促企业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重点企业
1、查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是否有效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安全投入是否到位、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是否到位、基础管理是否到位;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非法、违法行为。
2、查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是否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是否及时、如实申报;是否请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是否如实告知员工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是否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建立健全健康监护档案)。
三、“百日”行动组织
本次“百日”行动由区安监局统一协调,全区安监执法队伍联合行动。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计划阶段(4月15日—4月25日)
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要广泛宣传本次“百日”行动的目的意义,依靠基层安监组织摸排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并于4月22日前汇总上报本辖区“百日”行动的重点地区和企业,4月25日前区监察大队汇总并制定全区“百日”行动计划。
(二)具体实施阶段(4月26日—7月15日)
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安全生产监察人员按计划到各重点地区、企业开展“百日”行动。
(三)总结评估阶段(7月16日—7月25日)
7月16日前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上报“百日”行动情况总结,区安监局根据工作成效进行绩效评估,并予以通报。
四、“百日”行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要高度重视“百日”行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妥善处理“百日”行动与日常执法检查的关系,并与年度执法计划有机结合,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对于在“百日”行动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予以媒体曝光。
(三)廉洁自律。所有参加“百日”行动的监察执法人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管理规定严格约束自己,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假公济私和徇私舞弊现象与行为。
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强化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为重点,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核心,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手段,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制度化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配套规章规定,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管理和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依法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完成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推进“两重点一重大”自控技术和监控系统的完备与运行;巩固和深化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全力防范事故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推进危化领域本质安全提升
1.深入推进危化品本质安全提升专项行动。继续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列出进度计划,推进设计安全诊断和整改验收工作,年内全面完成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其中,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设计安全诊断工作必须于6月底前完成。要积极指导和协调,细化落实措施,解决重点工作和普遍突出问题,有序推进工作。
2.强化危化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组织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规章和文件政策的学习研究,加大宣传贯彻组织力度,指导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和依法生产经营。要将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作为监管重点,开展计划查、重点查、回头查等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全面检查企业执行落实“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装置和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完善与自控改造以及自控系统投运情况,发现自控系统应改未改、改而弃用的情况应作出责令停产整改、行政处罚等处理。同时,也要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大型危化品储罐安全检验检测和安全类计量器具检验检测以及防雷防静电等专项工作。重点监管危险工艺以不定期检查为主,每年覆盖检查一次;重大危险源以执法检
查为主,每年覆盖检查一次。定期组织梳理与核实,全面掌握“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动态。
3.注重危化建设项目安全源头监管。要按照危化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组织做好危化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76号)和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苏安监〔2014〕369号)文件精神,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组织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申请进行严格审查,保证建设项目设计符合规范标准要求。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装置设计阶段积极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消除设计缺陷,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
(二)进一步落实行政许可服务工作
1.做好危化品经营许可工作。要依据《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按照简化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做好申请受理、材料审核、现场核查、许可决定等环节相关工作。按照《关于调整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常安监〔2014〕110号)的要求,组织做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审批、颁证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和监管档案资料。
2.做好使用许可和生产证申领服务工作。依法做好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工作。组织做好申请企业核定、申报材料初审以及指导协调等相关工作。根据《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梳理出不再需要换(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五类企业名单,组织进行现场核查,并督促企业及时申请注销许可证。
3.提高安全许可的效率和质量。要依据国家危化品行政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市局关于危化行政许可权限分工意见,切实按照法定程序和规范要求开展许可工作,努力缩减时间,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好审批事项的跟踪服务,实行闭环管理,所有审批工作使用统一的网上操作系统。
(三)进一步落实过程性安全监管措施
1.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要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88号)精神,推动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执行落实到位。一是结合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督促企业加强风险辨识和控制,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持续改进化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二是以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培训为平台,全面推进企业危险化工工艺操作工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工作;结
合《省危险化学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宣贯,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设施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培训。三是结合拆除施工、检维修作业等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教育,强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和承包商安全管理以及应急管理。
2.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运行管理。在全区全面完成首轮危化安全标准化达标评审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企业安全标准化持续运行、持续改进的工作意见,进一步规范安全标准化管理,注意行政许可与安全标准化的配合协调,加强指导协调,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效评估活动,督促企业整改问题和消除薄弱环节,巩固和提高危化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果。
3.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一是按照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管原则,结合“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制定计划并依法开展执法检查。二是结合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成品油、危化安全标准化、生产经营许可现场核查等专项检查;配合做好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配合做好危化领域职业危害监管工作。三是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专项督查。四是组织开展法定节假日、特殊气候以及重要活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在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中,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要注重检查效果,强调检查闭环管理。
继续推进和深化危险化学品制度化监管,在坚持分类分级监管、安全评价报告、化工专家检查、负责人履职报告和约谈等制度的基础上,总结提炼经验和好的做法,细化工作措施,改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进一步提高评价报告质量和安全技术服务水平,指导督促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进一步深化危化专项整治
1.继续深入开展危化品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重点打击危化品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严肃查处由于未批先建、未验先用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要求,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快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导企业如实填报排查治理相关信息,并通过信息系统跟踪督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继续深入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化治办”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区域环境整治和产业提升改造等行动,继续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工艺装备落后的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加快重点区域(主城区)危化品企业搬迁、关闭、转产计划的实施,凡因安全距离不足等无法整改消除隐患的企业,要提请政府予以停产、转产或关闭。
(五)进一步夯实危化安全监管基础
1.推行危化安全行政指导工作。各级危化监管人员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提升安全监管和指导协调能力,以行政指导为新的安全管理方式,指导督促企业消除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做好全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指导和跟踪服务。
2.夯实危化安全监管基础。要认真收集、汇总和报送行政许可、专项整治、“打非治违”、隐患治理、执法检查、事故统计、行政处罚等危化监管统计数据,并建立完善相关台帐资料。
3.加强危化事故查处和应急处置工作。要高度重视危化事故事件管理,第一时间报告事故信息并按规定组织统计上报,依法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要建立健全应急队伍、装备和技术支撑,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提高政府部门、企业应对突发事故事件的应急响应和针对性处置能力。
第五篇
一、时间安排
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时间为即日起至2014年10月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责任相一致的奖惩考核机制;努力提升全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安全生产长效管理。通过查隐患、抓整改,达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范围
全面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储罐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从严查纠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液氨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管理情况,突出检查涉氨冷藏冷冻食品加工企业、农副产品冷藏冷冻企业、肉禽鱼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饮料食品制造及加工企业、超市商场及其配套的冷藏冷冻场所等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等。
四、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责任清晰、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和及时修订。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是否经过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建立健全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专家安全检查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和各岗位操作人员。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设计诊断。
3(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改造和运行情况。涉及危险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是否按规定完成自动控制系统改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自动控制系统、监测监控系统是否适用并有效维护、正常运行,是否对相关安全设施、仪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装置等设备设施定期检测合格。
4(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全面查清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内、外部安全距离以及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依法开展定期安全评价,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按规定整改完成。
5(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八大作业规章制度和检维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落实,是否做到危险作业前风险分析到位、作业许可证会签审批到位、现场监督监护到位、防范措施到位。是否落实对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的资质审查、施工方案审查、教育培训、现场监督等安全监督和管理。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是否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制度,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超装。是否严格落实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管理制度。
6(夏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针对夏季持续高温、雷雨多发的特点,落实防雷、防汛、防坍塌、防泄漏爆炸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对防雷电设施、生产区排水系统、化学品储存区域和露天存放化学品、化学品管道充装系统以及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等重点进行检查,落实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7(城市企业搬迁和化学品输送管道整治情况。城市中心区、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区域的重点企业,是否按照全省化工专项整治的要求,制订并落实搬迁关停方案,落实搬迁前防范事故的安全措施,按计划组织实施。涉及穿越公共区域的化学品输送管道,是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日常巡检、维护保养、检测检验等制度,是否存在危及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的重大隐患。
五、时间进度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至8月31日)。各安监站根据本地实际和区政府统一部署,制定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发动和督促企业开展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区安监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重点抽查。
2(督查整改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区安监局按照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对开发区、各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3(总结提升阶段(9月21日至10月31日)。开发区、各街道对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区安监局。
六、组织机构
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是在特殊时段采取的监管举措。要充分认识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要根据近期危险化学品监管的特点,认真开展检查整治,有效遏制违法现象。区安监局成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安监局副局长黄冬青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危化科和各安监站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危化科。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应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指导整改。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要以防范事故为目标,全员行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做到“场所必查,有患必治,重患必停”,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即查即改,注重治本。要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基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要对隐患实行“零容忍”。在铁腕整治隐患的同时,必须从体制、机制、制度、管理等方面深挖隐患形成原因,针对问题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完善规章制度、落实政策保障措施,切实消除隐患产生的根源,提升地区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强化措施,确保实效。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要组织专门的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查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四)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辖区户外大型视频、游动字幕及“360”智慧社区、《新》等宣传资源,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广大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要加大社会监督和
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被动应付的单位,要公开曝光。
(五)汇总情况,及时上报。请开发区、相关街道安监站于6月20日前制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每月3日前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于10月31日前上报全面总结。区安监局将检查情况汇总后,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