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公司合并后的税务事项该怎么处理
公司合并后的税务事项该怎么处理
公司合并是公司组成和公司变更的形式之一,那么公司在实行公司合并后需不需要交纳一定的税款呢?如果要交税那么涉及的税务事项有哪些呢?本文收集了公司合并后的税务事项处理方法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合并一般不须经清算程序。企业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企业或者新设的企业承继。企业依法合并后,有关税务事项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纳税人的处理
l、被吸收的企业和存续企业依照规定,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分别以被吸收的企业和存续企业为纳税人;被吸收的企业已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应以存续企业为纳税人,被吸收企业的未了税务事宜,应由存续企业承继。
2、企业以新设合并方式合并后,新设企业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以新设企业为纳税人。合并前企业的未了税务事宜,应由新设企业承继。
二、资产计价的税务处理
企业合并后的各项资产,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能以企业为实现合并面对有关资产等进行评估的价值计价并计提折旧,应按合并前企业资产的帐面历史成本计价,并在剩余折旧期内按该资产的净值计提折旧。凡合并后的企业在会计损益核算中,按评估价调整了有关资产帐面价值并据此计提折旧的,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调整,多计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三、减免税优惠的处理
1、企业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合并,都不是新办企业,不应享受新办企业的税收优惠照顾。
2、合并前各企业应享受的定期减免税优惠,且已享受期满的,合并后的企业不再享受优惠。
3、合并前合企业应享受的定期减免税优惠,未享受期满的,且剩余期限一致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合并后的企业可继续享受优惠至期满。
4、合并前各企业庞享受的定期减免税优惠,未享受期满的,且剩余期限不一致的,应分别计算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按税收法规规定继续享受优惠至期满,合并后不符合减免税优惠的,照章纳税。
四、亏损弥补的处理
1、企业以吸收合并方式改组,被吸收的企业和存续企业符合纳税人条件的,应分别进行亏损弥补。合并前尚未弥补的亏损,分别用其以后年度的经营所得弥补,但被吸收的企业不得用存续企业的所得进行亏损弥补,存续企业也不得用被吸收企业的所得进行亏损弥补。
2、企业以新设合并方式以及以吸收合并方式合并,且被吸收企业按规定不具备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各企业合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在税收法规规定的弥补期限的剩余期限内,由合并后的企业逐年延续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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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公司合并后的税务事项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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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后的税务事项该怎么处理
公司合并是公司组成和公司变更的形式之一,那么公司在实行公司合并后需不需要交纳一定的税款呢,如果要交税那么涉及的税务事项有哪些呢,本文收集了公司合并后的税务事项处理方法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合并一般不须经清算程序。企业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企业或者新设的企业承继。企业依法合并后,有关税务事项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纳税人的处理
l、被吸收的企业和存续企业依照规定,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分别以被吸收的企业和存续企业为纳税人;被吸收的企业已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应以存续企业为纳税人,被吸收企业的未了税务事宜,应由存续企业承继。
2、企业以新设合并方式合并后,新设企业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以新设企业为纳税人。合并前企业的未了税务事宜,应由新设企业承继。
二、资产计价的税务处理
企业合并后的各项资产,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能以企业为实现合并面对有关资产等进行评估的价值计价并计提折旧,应按合并前企业资产的帐面历史成本计价,并在剩余折旧期内按该资产的净值计提折旧。凡合并后的企业在会计损益核算中,按评估价调整了有关资产帐面价值并据此计提折旧的,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调整,多计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三、减免税优惠的处理
1、企业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合并,都不是新办企业,不应享受新办企业的税收优惠照顾。
2、合并前各企业应享受的定期减免税优惠,且已享受期满的,合并后的企业不再享受优惠。
3、合并前合企业应享受的定期减免税优惠,未享受期满的,且剩余期限一致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合并后的企业可继续享受优惠至期满。
4、合并前各企业庞享受的定期减免税优惠,未享受期满的,且剩余期限不一致的,应分别计算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按税收法规规定继续享受优惠至期满,合并后不符合减免税优惠的,照章纳税。
四、亏损弥补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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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以新设合并方式以及以吸收合并方式合并,且被吸收企业按规定不具备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各企业合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在税收法规规定的弥补期限的剩余期限内,由合并后的企业逐年延续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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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劳务公司税务处理
劳务公司税务处理
篇一:劳务公司纳税与如何开具发票问题
关于劳务公司纳税与如何开具发票问题
我企业是一个劳务公司,专门为各需要人员的企业提供人员劳务,我们只是争管理费,根据财税[2003]16号文件规定差额缴纳营业税。以前我们都是按全额开发票,按差额缴税,但是现在某市某某区地税局专管员让我们按照差额(管理费)开发票(说是纠正以前错误),这样我们对用人单位全额收款不可能开具差额发票,请给予具体解释,
接到该纳税人提出的问题,我们向发票管理处和流转税处(主管营业税的处)进行了咨询。经研究探讨,流转税处主管人员解释了如何纳税及如何开具发票,并说以前一直应该这样执行,可能各地掌握有问题,所以才出现纳税人反映的情况,现将两个处的探讨结果整理并回复纳税人,同时作为12366今后统一解答依据。
答:财税[2003]16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
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一、关于对此条政策的理解:
1、“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首先双方应有委托书或协议(包括口头协议),委托事项是:“安排劳动力”。
注意:不是将本企业员工安排到用工单位。也就是:如果劳动力(以下称:员工)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个人属于劳务公司的人,再到用工单位工作是属于劳务公司为这个单位提供应税劳务,则全额开具发票,全额缴纳营业税。不能差额纳税。
2、如果用人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其上交的(简称:保险)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差额纳税。
注意:是指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绝不是劳务公司与员工签订合同)只是工资与保险交给劳务公司代发放。工资表在用人单位体现,上缴的保险也应属于用人单位名头。这时劳务公司差额纳税。
A、对于劳务公司只能开具差额部分的发票(代办手续费或中介费)。
B、对用人单位来说凭“差额部分的发票”加上工资和保险,作为全部用工成本在所得税前扣除。
二、劳务公司如何运营可选择差额纳税,但必须是符合第2点
要求:即:工资和保险“代为发放”。否则,员工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在劳务公司发工资、上缴的保险也是劳务公司名头。只能是全额开具发票,全额纳税。
三、如果不这样判定,就会造成各行业的混乱。如:我是一个保洁公司,专门为各单位打扫卫生,那么我提供的应税劳务是应全额缴纳营业税的,是要全额开具发票全额纳税。假如我把这个公司改为“劳务公司”。如果员工与我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在我公司发工资、上缴的保险也是我公司名头,假如可以全额开发票,还可以差额纳税岂不是所有保洁、保安、建筑等行业都可以变成劳务公司。所以,对财税[2003]16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必须按上述解释判定。涉及到建筑劳务公司如何纳税,国家总局下发过国税函[2006]493号规定如下:建筑安装企业将其承包的某一工程项目的纯劳务部分分包给若干个施工企业,由该建筑安装企业提供施工技术、施工材料并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劳务由施工企业的职工提供,施工企业按照其提供的工程量与该建筑安装企业统一结算价款。按照现行营业税的有关规定,施工企业提供的施工劳务属于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因此,对其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建筑公司跨省提供劳务如何申报纳税
【问题】
外省一建筑公司(已认定一般纳税人)到珠海从事建筑工程劳务,已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劳务发生地地方税
务机关报验,完工后的余料在珠海销售,如何申报纳税,
【解答】
《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538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临时外出经营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087号)规定, 固定业户(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临时到外省、市销售货物的,必须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出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地纳税,需要向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的,亦回原地补开。对未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按6%的征收率征税。
你公司虽已就外出建筑劳务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但没有就临时到外省、市销售货物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到经营地国税机关报验。按照国税发,1995,087号规定,对未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货物销售行为,经营地税务机关按6%的征收率计征增值税。
篇二:劳务公司账务处理
劳务公司账务处理
劳务公司是中介服务性质的公司,由劳动人事部门管理。主要是中介服务,劳务公司会计的账务处理比起工业企业、商品流通企业的会计核算相对来说要简单的多,首先没有商流企业按销售比计算月末存货
的成本,也没有工业企业生产成本费用的核算那么复杂 。一般也没有存货的核算,有也比较简单,主要是在管理费用中直接列支的办公用品,或者在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
涉及到的会计科目主要有:
一、与资产负债表有关的会计科目: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实收资本、本年利润、未分配利润等科目。
二、与利润表有关的会计科目:
主营业务收入(劳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劳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上述科目都属于损益类科目,月末,要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中,结转后,该科目没有余额。
三、会计实务处理
(一)提供劳务
1、劳务收入的核算(收到劳务费收入)
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注:做为劳务公司来说,收入的来源本质就是劳务费收入应做为主营业务收入来核算,对于兼营劳务收入的应在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
例1:甲劳务公司于2013年8月31日接受乙公司委托,为其培训一批学员,培训期为3个月,2013年9月1日开学。协议约定,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的培训费总额为60000元,并一次性转账支付。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0
2、发生的劳务费支出
借:主营业务成本(劳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工资等)
劳务成本是指劳务公司提供劳务作业而发生的成本,相对于公司劳务收入而言,可以是公司内也可以是公司外。 例2、2013年11月30日培训结束共发生劳务支出40000.00元(假定均为培训人员薪酬),已用银行存款支付。 ?计提培训人员工资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40000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40000
贷:银行存款40000
3、计算本期应纳税额
财税(2003)16号第十二条规定,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劳务公司的营业额实际就是按劳动力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管理费,即劳务公司的实际营业收入。
计算本期应纳税额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110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1000 [(60000-40000)]*5% ,,城维税 50(1000*5%) ――教附税 30
――地方教育附加20
――价格调节基金 10
(城维税按地方不同5%、7%核算,价格调节基金有的地方可能没有。)
4、月末结转
借:主营业务收入60000
贷:本年利润60000
借:本年利润 41110
贷:主营业务成本 40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10
(二)劳务派遣
劳务公司为派遣单位代发工资,从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日常会计主要是核算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支出)、管理费用等。
1、收到用工单位转来的工资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
2、代发工资支付时
借: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
3、按营业收入计提税金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现在大部分小企业都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
劳务公司应该按全额开具地税发票,发票内容可以开具劳务费等,按收取的劳务费减去支付给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后的余额缴纳营业税,税率为 5%(附加税费按核定的税
率征收)。
4、收到劳务费,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5、计提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企业承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薪金
——社保费(五险)
——住房公积金
6、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薪金
贷:库存现金
其他应付款——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 应交税费——个税(可以扣减3500)
7、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住房公积金
其他应付款——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
篇三:劳务公司账务处理
劳务公司账务处理
劳务公司,主要是中介服务,比工业商业会计要简单的多,没有生产成本费用的核算,一般也没有存货,有也比较简单,主要是用于公
司办公用的用品。
日常会计主要是核算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支出)、管理费用。
用到的科目主要有:
1与资产负债表有关的主要有: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应付工资(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实收资本、未分配利润。还有可能用到材料、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2与利润表有关的主要有: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本年利润。还有可能用到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劳务公司为派遣单位代发工资,从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收到用工单位转来的工资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
代发工资支付时,
借: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补充回答: 利润表有关的主要科目中漏了:营业税金及附加。这也是必用科目,只要有收入,计提税金时应要用到。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各明细,如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另外,现在大部分小企业都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
劳务公司应该按全额开具地税发票,发票内容可以开具劳务费等,按收取的劳务费减去支付给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后的余额缴纳营业税,税率为 5%(附加税费按核定的税率征收)。
收到劳务费,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计提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企业承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薪金
——社保
——住房公积金
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薪金
贷:库存现金
其他应付款——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
应交税费——个税(可以扣减2000)
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住房公积金
其他应付款——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计提营业税和附加税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问题:劳务派遣公司收取的派出人员的工资费用,开具什么发票,代收的社会保险费,开具什么发票,收取的劳务派遣费,开具什么发票,按什么金额来计算交税?会计账务上如何处理,
回答: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款项减除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税。
收入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或应收账款(含全部款项)
贷:其它应交款(个人所得税)
其它应交款(社保费)
应付工资(不含税工资)
主营业务收入(管理费)
计征税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金-应交营业税(以管理费为计税依据)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以营业税为计税基数)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以营业税为计税基数)
-地方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为计税基数)
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属于管理费用等成本费用,会计处理可改为:1收到A公司付的劳务费时:
2、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3、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主营业务收入—服务费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
4?计提被派遣人员工资借:管理费用 等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应交养老保险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应交失业保险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应交医疗保险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应交住房公积金 贷:其他应付款—单位应该负担的保险 贷:其他应付款—单位应该负担住房公积金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5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
6支付社保、住房公积金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应交保险(三险一金)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应交住房公积金借:其他应付款—单位应该负担的保险(五险)借:其他应付款—单位应该负担住房公积金贷:银行存款
7、支付个人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8、支付营业税金及附加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
9、这样处理,与你的会计处理营业利润是一致的,但营业收入比你的会计处理的营业收入高,因此,计提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基数提高。
范文四:公司转让税务处理
公司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有些公司由于领导者或者资金等各种原因不能正常运作,又不愿宣布破产,只能采取转让的策略,让另一家合适的公司经营,从而缓解公司压力。公司转让随着近几年公司注册高峰期的到来而水涨船高,也是北京公司注册代理部门的一部分功能。
转让过程中双方需要缴纳各种税务,按照转让方的不同而缴纳不同税款。如果转让方是个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如果是公司,涉及的税务比较多,需要依照具体法律进行股权转让,将会涉及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一般股权转让中,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营业税
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自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契税
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担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和房屋不发展转移,不征收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印花税
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或托管的企业进行股权转染,转让应按证券交易印花税千分之3的税率征收印花税。不在这两个地区交易的企业由双方依据协议价格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进行征收印花税。
企业因回收转让股权所获得的收入减除投资成本后的余额都应该并入企业应纳的所得税。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些税务就是在收支平衡的基础上,保证转让股权企业的利益,同时也保障回收企业
收购公司后得以正常运作。人们正常的衣食住行都需要缴税,公司股权的转让同样也不能例外,“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税务,也会在隐蔽处为公司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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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税务迁移申请书 税务迁移申请
导读:就爱阅读网友为您分享以下“税务迁移申请”资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对92to.com的支持!
迁移申请
我公司***青岛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因经营场所变更,由青岛市城阳区***迁移至青岛市崂山区***。特此申请迁移至青岛市崂山区国税局。
迁移申请 *** 2016年*月*日
我公司北京中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587825035T),因经营场所变更,由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赵红路南100米迁移至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20号海信创智谷A座1204。特此申请迁移至青岛市地税局崂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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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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