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秦皇岛市“十三五”规划研究报告
秦皇岛市 “十三五”产业研究与战略规划参考指导报告
前 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面临的机遇以及面临的风险与挑战前所未有。世界经济增长格局、国际产业分工、全球投资贸易规则、能源资源版图、地缘政治环境等都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已站在新的更高的起点上,“十三五”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胜利实现,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确保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十三五”规划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编制好“十三五”规划意义重大而深远。
2014年04月1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全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宣布启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十三五”规划编制必须强化全球视野和战略思维,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科学设定规划目标指标,积极推进市县规划体制改革,坚持开放民主编制规划,使“十三五”规划更加适应时代要求,更加符合发展规律,更加反映人民意愿。
“十二五”期间秦皇岛市地区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发展,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迈上新台阶;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经济素质明显提升,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稳步提高,发展后劲大为增强,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建成;对外开放全方位拓展,发展的动力与活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大幅改善,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保持整体和谐稳定。“十二五”期间的发展成就为“十三五”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秦皇岛市 “十三五”产业研究与战略规划参考指导报告》由中商产业研究院的资深专家和研究人员通过周密的市场调研,参考国家统计局、政府部门机构发布的最新权威数据,并对多位业内资深专家进行深入访谈的基础上,通过相关市场研究的工具、理论和模型撰写而成。本报告总结了秦皇岛市 “十二五”经济与社会发展成就、“十二五”重点产业发展规模与经济效益、预测了“十三五”期间 秦皇岛市地区的投资环境;提出了秦皇岛市 “十三五”整体规划建议、产业规划建议、区域规划建议、园区建设建议;最后,就秦皇岛市地区“十三五”期间投资机遇、投资风险、投资策略进行了审慎分析。
本报告专业!权威!报告根据秦皇岛市地区经济发展形势及“十二五”的实践经验,对秦皇岛市地区“十三五”规划进行了科学分析与建议,对秦皇岛市地区“十三五”投资机遇、风险、策略做出了审慎分析与预测,是秦皇岛市地区政府、秦皇岛市地区企业、欲投资秦皇岛市地区的外阜企业了解地区规划重点,把握市场机会,正确制定发展战略的必备参考工具,极具参考价值!
【出版日期】 2016年
【交付方式】 Email电子版/特快专递
【价 格】 纸介版:15800元 电子版:15500元 纸介+电子:15800元
第一章 秦皇岛市“十二五”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
第一节“十二五”期间秦皇岛市发展概况
一、秦皇岛市行政区域划分
二、秦皇岛市地理位置分析
三、秦皇岛市发展历史情况
四、秦皇岛市环境资源概况
第二节 “十二五”秦皇岛市发展成就分析
一、“十二五”经济发展规模
二、“十二五”结构调整情况
三、“十二五”人民生活水平
四、“十二五”社会改革加快
第三节 “十二五”秦皇岛市产业经济指标分析
一、第一产业经济指标分析
二、第二产业经济指标分析
三、第三产业经济指标分析
四、三次产业结构变化分析
第二章 “十二五”秦皇岛市社会建设及投资状况
第一节 “十二五”秦皇岛市交通领域发展分析
一、“十二五”秦皇岛市交通领域投资情况
二、“十二五”秦皇岛市城市交通建设投资
三、“十二五”秦皇岛市铁路建设投资情况
四、“十二五”秦皇岛市高速公路建设投资
第二节 “十二五”秦皇岛市市政设施建设分析
一、“十二五”秦皇岛市城市绿化建设情况
二、“十二五”秦皇岛市城市供水建设分析
三、“十二五”秦皇岛市城市污水处理分析
四、“十二五”秦皇岛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
第三节 “十二五”秦皇岛市能源供应消费分析
一、“十二五”秦皇岛市城市燃气投资分析
二、“十二五”秦皇岛市电力供应情况分析
三、“十二五”秦皇岛市能源建设重点项目
四、“十二五”秦皇岛市能源消费需求分析
第四节 “十二五”期间秦皇岛市信息化建设分析
第三章 秦皇岛市“十二五”重点产业规模与经济效益
第一节 农产品加工行业
一、“十二五”农产品企业分布情况
二、“十二五”农产品行业投资分析
三、“十二五”农产品行业销售收入
四、“十二五”农产品行业利润总额
五、“十二五”农产品行业盈利能力
六、“十二五”农产品行业偿债能力
七、“十二五”农产品行业十强企业
第二节 食品行业
一、“十二五”食品企业分布情况
二、“十二五”食品行业投资分析
三、“十二五”食品行业销售收入
四、“十二五”食品行业利润总额
五、“十二五”食品行业盈利能力
六、“十二五”食品行业偿债能力
七、“十二五”食品行业十强企业
第三节 建材行业
一、“十二五”建材企业分布情况
二、“十二五”建材行业投资分析
三、“十二五”建材行业销售收入
四、“十二五”建材行业利润总额
五、“十二五”建材行业盈利能力
六、“十二五”建材行业偿债能力
七、“十二五”建材行业十强企业
第四节 医药行业
一、“十二五”医药企业分布情况
二、“十二五”医药行业投资分析
三、“十二五”医药行业销售收入
四、“十二五”医药行业利润总额
五、“十二五”医药行业盈利能力
六、“十二五”医药行业偿债能力
七、“十二五”医药行业十强企业
第五节 化工行业
一、“十二五”化工企业分布情况
二、“十二五”化工行业投资分析
三、“十二五”化工行业销售收入
四、“十二五”化工行业利润总额
五、“十二五”化工行业盈利能力
六、“十二五”化工行业偿债能力
七、“十二五”化工行业十强企业
第六节 装备制造行业
一、“十二五”装备企业分布情况
二、“十二五”装备行业投资分析
三、“十二五”装备行业销售收入
四、“十二五”装备行业利润总额
五、“十二五”装备行业盈利能力
六、“十二五”装备行业偿债能力
七、“十二五”装备行业十强企业
第四章“十三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分析
第一节 “十三五”宏观经济形势研究
一、“十三五”国际环境变化及对我国经济影响
二、“十三五”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动力机制研究
三、“十三五”经济结构调整的方向和战略举措
四、“十三五”创新驱动战略与创新型国家建设
五、“十三五”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和风险防范研究
第二节 “十三五”产业发展形势研究
一、“十三五”工业结构升级与布局优化研究
二、“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与粮食安全战略
三、“十三五”住房保障体系与房地产发展研究
四、“十三五”促进服务业发展重点机制研究
五、“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战略研究
第三节 “十三五”生态文明与环境研究
一、“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及制度研究
二、“十三五”环境治理及模式创新研究
三、“十三五”低碳经济绿色低碳发展研究
四、“十三五”大气污染治理战略研究
第四节 “十三五”社会环境发展研究
一、“十三五”人口发展战略政策研究
二、“十三五”扩大消费需求增长研究
三、“十三五”健康保障发展问题研究
四、“十三五”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研究
第五章 秦皇岛市“十三五”规划投资环境分析
第一节 秦皇岛市“十三五”经济环境预判
一、“十三五”国民经济增长形势预测
二、“十三五”工业经济发展形势分析
三、“十三五”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形势
四、“十三五”社会消费品零售额预测
第二节 秦皇岛市“十三五”重点领域环境分析
一、“十三五”金融环境预判
二、“十三五”资源环境预判
三、“十三五”生态环境预判
第三节 秦皇岛市“十三五”社会环境分析
一、“十三五”人口规模与结构
二、“十三五”城镇化趋势与进程
三、“十三五”居民收入增长预测
第六章 秦皇岛市“十三五”产业规划指导思想与政策导向
第一节 秦皇岛市“十三五”产业规划指导思想
一、经济结构战略调整为主攻方向
二、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重要支撑
三、保障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落脚点
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二节 秦皇岛市“十三五”产业规划政策导向
一、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二、建立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
三、调整优化投资规模与结构
四、大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
五、依靠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
六、促进区域协调互动发展
七、健全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
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七章 秦皇岛市“十三五”产业规划战略与发展措施
第一节 秦皇岛市“十三五”农业与新农村规划实施战略
一、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二、信息化加快农业科技创新
三、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四、努力拓宽农民的增收渠道
五、大力增加农业转移性收入
第二节 秦皇岛市“十三五”工业制造业规划战略
一、推进重点产业结构调整
二、优化调整区域产业布局
三、加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
四、合理引导企业兼并重组
五、大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第三节 秦皇岛市“十三五”生产性服务业规划策略
一、有序拓展金融服务业
二、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三、培育高技术服务产业
四、规范提升商务服务业
第四节 秦皇岛市“十三五”生活性服务业规划策略
一、优化发展商贸服务业
二、积极发展文化旅游业
三、鼓励发展家庭服务业
四、发展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
第八章 秦皇岛市“十三五”新兴产业战略规划建议
第一节 秦皇岛市“十三五”新兴产业规划---产业A
一、产业经济运行分析
二、产业市场竞争分析
三、产业重点企业分析
四、产业发展前景预测
五、产业发展规划建议
第二节 秦皇岛市“十三五”新兴产业规划---产业B
一、产业经济运行分析
二、产业市场竞争分析
三、产业重点企业分析
四、产业发展前景预测
五、产业发展规划建议
第三节 秦皇岛市“十三五”新兴产业规划---产业C
一、产业经济运行分析
二、产业市场竞争分析
三、产业重点企业分析
四、产业发展前景预测
五、产业发展规划建议
第四节 秦皇岛市“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措施
一、推动重点领域跨越发展
二、实施产业创新发展工程
三、加强政策支持积极引导
第九章 秦皇岛市“十三五”区域规划与产业布局
第一节 “十三五”区域规划---区域一
一、区域经济运行分析
二、区域产业布局分析
三、区域重点产业分析
四、区域龙头企业分析
五、区域重点项目建设
六、区域发展规划建议
第二节 “十三五”区域规划---区域二
一、区域经济运行分析
二、区域产业布局分析
三、区域重点产业分析
四、区域龙头企业分析
五、区域重点项目建设
六、区域发展规划建议
第三节 “十三五”区域规划---区域三
一、区域经济运行分析
二、区域产业布局分析
三、区域重点产业分析
四、区域龙头企业分析
五、区域重点项目建设
六、区域发展规划建议
第十章 秦皇岛市“十三五”时期重点领域规划策略研究
第一节 “十三五”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思路
一、改变要素投入结构和利用方式
二、促使中小企业和产业集群发展
三、培育和发展特色高新技术产业
四、扩大产业规模与提升产业层次结合
五、重大项目引进对接产业战略定位
第二节 “十三五”科技创新与支持政策研究
一、推进重大科学技术突破
二、加快建立技术创新体系
三、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四、强化科技创新支持政策
五、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
六、促进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第三节 “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研究
一、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二、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三、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四、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第四节 “十三五”医疗卫生保障体系规划研究
一、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二、加强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三、不断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四、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五、大力支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第五节 “十三五”金融业与实体经济联动发展
一、积极构建现代金融组织体系
二、推动银行业加快战略转型
三、加快建设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
四、坚定不移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第十一章 秦皇岛市“十三五”产业园区规划与运营策略
第一节 秦皇岛市“十三五”产业园区建设和运营
一、园区开发规划设计
二、产业空间布局设计
三、运营管理模式设计
四、招商引资系统设计
第二节 秦皇岛市“十三五”产业园区招商引资研究
一、园区的投融资策划
二、招商引资政策设计
三、招商方案设计管理
四、招商策略程序设计
第三节 秦皇岛市“十三五”产业园区服务体系建设
一、园区土地运营体系设计
二、园区增值服务体系构建
三、园区金融投资体系设计
四、园区模式输出盈利模式
第四节 秦皇岛市“十三五”产业园区开发运营策略研究
一、公开招标建设运营
二、进行系统科学规划
三、加强园区自主建设
四、合理出台税收政策
五、提高企业入驻标准
第五节 秦皇岛市“十三五”产业园区提升竞争力策略
一、促进产业集群方面
二、加强财政税收扶持
三、建立科技服务机制
四、完善人才培养机制
五、品牌营销推广方面
第十二章 秦皇岛市“十三五”规划与投资前景策略分析
第一节 秦皇岛市“十三五”规划投资机遇分析
一、“十三五”规划面临的形势
二、“十三五”规划带来的机遇
三、“十三五”规划投资机会分析
第二节 秦皇岛市“十三五”规划产业投资风险
一、产业政策风险
二、原料市场风险
三、市场竞争风险
四、技术研发风险
五、其他方面风险
第三节 秦皇岛市“十三五”规划产业投资策略
一、区域投资策略分析
二、产业投资策略分析
三、投资方向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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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产业研究院简介
中商产业研究院是深圳中商情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下辖的研究机构,研究范围涵盖智能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金融、新消费、大健康、“互联网+”等新兴领域。公司致力于为国内外企业、上市公司、投融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提供各类数据服务、研究报告及高价值的咨询服务。
中商行业研究服务内容
行业研究是中商开展一切咨询业务的基石,我们通过对特定行业长期跟踪监测,分析行业需求、供给、经营特性、盈利能力、产业链和商业模式等多方面的内容,整合行业、市场、企业、用户等多层面数据和信息资源,为客户提供深度的行业市场研究报告,全面客观的剖析当前行业发展的总体市场容量、竞争格局、进出口情况和市场需求特征等,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产销运营分析,并根据各行业的发展轨迹及实践经验,对各产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做出准确分析与预测。中商行业研究报告是企业了解各行业当前最新发展动向、把握市场机会、做出正确投资和明确企业发展方向不可多得的精品资料。
中商行业研究方法
中商拥有10多年的行业研究经验,利用中商Askci数据库立了多种数据分析模型,在产业研究咨询领域利用行业生命周期理论、SCP分析模型、PEST分析模型、波特五力竞争分析模型、SWOT分析模型、波士顿矩阵、国际竞争力钻石模型等、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研究方法和产业评估体系。在市场预测分析方面,模型涵盖对新产品需求预测、快速消费品销售预测、市场份额预测等多种指标,实现针对性的进行市场预测分析。
中商研究报告数据及资料来源
中商利用多种一手及二手资料来源核实所收集的数据或资料。一手资料来源于中商对行业内重点企业访谈获取的一手信息数据;中商通过行业访谈、电话访问等调研获取一手数据
时,调研人员会将多名受访者的资料及意见、多种来源的数据或资料进行比对核查,公司内部也会预先探讨该数据源的合法性,以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及合法合规。二手资料主要包括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信部、农业部、中国海关、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发布的各类数据、年度报告、行业年鉴等资料信息。
中商的产业研究服务优势
中商的影响力
国家政府部门及权威媒体广泛报道与引用中商产业研究院专业研究结论
国内外主流财经媒体及国家政府部门大量引用中商数据及研究结论,如央视财经、凤凰财经新浪财经、中国经济信息网、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研网)等。
范文二:秦皇岛市规划报建技术规定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建设用地分类
第三章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四章 建筑间距
第五章 建筑物的高度及体量控制 第六章 建设用地内的绿地 第七章 建筑物退让
第八章 附则
附录A 本规定用词说明
附录B 附表及附图
附录C 开放空间的条件和计算方法 附录D 术语解释
附录E 计算规则
附录F 建筑遮挡高度计算图示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城市规划相关的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秦皇岛市城市规划区,包括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新区、昌黎县城、抚宁县城,的各项建设工程。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农村个人建房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编制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应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 建设用地分类
第四条 本市的建设用地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进行分类~使用时可依据实际情况采用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城市用地分类代号可用于城市规划的图纸和文件。
鉴于我市旅游发展的特殊需要~在规划的旅游度假区内~可增加旅游度假用地类别。
第五条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本规定附表B1执行。
凡控制性详细规划或附表B1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的条件~具体2
核定适建范围。
凡超出附表B1规定范围且改变规划用地性质的~应提出调整规划~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六条 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第七条 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筑在改造时暂不拆除的~纳入经济技术指标统一计算。
第八条 附表B2规定的指标适用于单一类别的建设用地。对混合类别的建设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将建设用地按使用性质分类划定后~按不同类别分别执行,对难以分类执行的建设用地和综合楼基地~应按不同性质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和不同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换算建筑容量综合控制指标。
第九条 工业、仓储物流用地内的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宜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0%。
第十条 未列入附表B2规定的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医疗卫生、军事基地等设施的建筑容量~按相关专业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建设用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
,一,低层居住建筑为2000平方米,
,二,多层居住建筑、多层公共建筑为6000平方米,
3
,三,高层居住建筑、高层公共建筑为10000平方米。
第十二条 建设用地未达到前款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予核准建设:
,一,邻接土地已完成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二,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三,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及其他重点项目。
第十三条 在现状居住区中非临城市主干道位置~不宜插建高层建筑。
第十四条 建设用地内的建筑容量指标已超出规定值的~不得在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扩建。
第十五条 在符合消防、抗震、卫生、交通等有关规定和本规定的前提下~满足自身功能需要以外为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空间的~可按下表规定增加建筑面积~但增加的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建设用地规定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二十,规定建筑面积=建设用地面积×该建设用地允许建筑容积率,。
开放空间增加建筑面积指标
每提供1平方米有效面积的开放空间~允许增允许建筑容积率
加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小于2 2.0
大于等于2 3.0
4
注:开放空间的条件和计算方法见附录C
第十六条 建筑物之间因公共交通需要~架设穿越城市道路的人行通道且符合下列规定的~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控制指标范围:
,一,通道内不设置商业设施~且全天候对公众无偿开放,
,二,通道下的净空高度不小于5.0米。但穿越宽度小于16米且不通行公交车辆的城市支路的通道下的净空高度可不小于4.5米。
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应满足相应的停车指标要求~并在总平面规划或单体平面图中明确标注。不同性质类别的建筑物停车指标按附表B3执行,附表B3的停车指标不包括单位拥有的专业车队所需机动车停车位,。综合建筑的停车指标按表中不同性质类别的建筑物分项累计计算。
第十八条 机动车停车控制指标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按下表换算。
车型 微型汽车 小型汽车 中型汽车 普通汽车 铰接车 换算系数 0.7 1.0 2.0 2.5 3.5
第四章 建筑日照间距
第十九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筑之间~新建、扩建、改建建筑与原有建筑间的建筑间距除满足本章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规范和城市设计的要求。
5
第二十条 建筑日照间距以遮挡建筑遮挡面,含阳台,至被遮挡建筑主采光面外墙,含阳台,之间的最小距离计算。遮挡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间距的确定应考虑遮挡建筑屋脊对遮光的影响。
被遮挡居住特征建筑每套房屋只确认一个主采光面~主采光面按建筑南、东、西方向的主次顺序排列。
第二十一条 依据国家标准、有关规范和本市建设用地的实际情况~居住特征建筑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多层住宅与相临住宅的建筑间距按下列标准执行:
1、正向间距
,1,多层住宅与被遮挡住宅的主采光面间距按日照间距系数确定:海港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不小于1:1.74~城中村、旧城改造项目不小于1:1.63,北戴河区不小于1:1.73~城中村、旧城改造项目不小于1:1.63,山海关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不小于1:1.75~城中村、旧城改造项目不小于1:1.64,北戴河新区不小于1:1.73~城中村、旧城改造项目不小于1:1.63,昌黎县城不小于1:1.72~城中村、旧城改造项目不小于1:1.60~抚宁县城不小于1:1.75~城中村、旧城改造项目不小于1:1.63。
,2,当多层住宅朝向不是正南正北向时~其日照间距应按下表规定的折减系数确定:
方位 0?- 30?30?-60?〉60? 6
(含) (含)
折减系数 1.00L 0.90L 0.95L
注:?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L为当地住宅正南向布置时的日照间距。 ?
,3,建设基地北侧现有住宅的~新建住宅与现有住宅之间的间距按照该区域最高日照间距系数控制。
2、侧向间距
,1,新建条式多层住宅之间侧向间距,含阳台,不得小于6米~新建条式多层住宅与现状住宅之间的侧向间距,含阳台,不得小于10米。
,2,低层住宅与其相邻住宅间的侧向间距~按多层住宅建筑侧向间距有关规定控制。
,二,高层住宅与相临住宅的建筑间距按下列标准执行:
1、正向间距
,1,新建高层住宅之间及新建高层住宅与其北侧的现状住宅之间的日照间距~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定的日照分析软件做出日照分析~并将日照分析报告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
,2,采用大寒日为日照标准日~有效日照时间带为8时至16时。
,3,每套新建住宅应满足大寒日日照三小时的标准~旧城改造区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大寒日日照一小时的标
7
准,最小入射角 ? 15? ,。
,4,新建高层住宅在满足日照间距要求的前提下与被遮挡现状相邻住宅之间的间距须满足下列要求:
?平行布置时:南北向的~不小于南侧高层建筑高度的0.8倍~且不小于40米,东西向的~不小于新建高层建筑的0.6倍~且不小于30米。
?垂直布置时:南北向的~不小于新建高层建筑高度的0.6倍~且不小于30米,东西向的~不小于新建高层建筑高度的0.6倍~且不小于30米,建筑山墙宽度大于16米的~其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
?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时:当两幢建筑的夹角小于、等于45度时~其最小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当两幢建筑的夹角大于45度时~其最小间距按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
2、侧向间距
,1,新建的高层住宅和新建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侧向间距,含阳台,不得小于13米。
,2,新建的高层住宅与其周边该新建高层住宅高度1倍范围内的现状各种层数住宅之间的侧向间距,含阳台,不得小于新建住宅高度的0.4倍且不得小于15米。
,三,医院病房、休疗养院和干休所住宿楼、敬老院和老年公寓居住用房以及中小学教室采用冬至日为日照标准日~有效日照时间带为9至15时~日照标准应满足冬至日日照有效时间不小于2小时,幼儿园、托儿所不小于3小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8
设计单位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定的日照分析软件做出日照分析~并将日照分析报告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
,四,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居住建筑与其他建筑之间的卫生视距在满足日照间距要求的前提下均不得小于18米。
第二十二条 新建非居住建筑与现有居住建筑的间距~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非居住建筑位于居住建筑的南侧或东西侧的~其间距按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控制,
,二,非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的侧面间距必须满足消防、环保、施工、安全和交通等要求。居住建筑侧面有居室门窗或阳台的~其侧面间距参照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适当加宽。
第二十三条 对被遮挡的违法建筑~属违法建筑但暂准使用的建筑以及临时建筑~不论居住与否~均不计入遮挡因素考虑建筑间距。
第五章 建筑物的高度及体量控制
第二十四条 建筑物的高度、体量除必须符合日照、建筑间距、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本章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在有净空高度限制的飞机场、气象台、文物古迹、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含微波通讯,设施周围及其技术影响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同意的有关净空高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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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和建筑保护单位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建筑和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按经批准的相关规划执行。
第二十七条 沿城市主干道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h,、面宽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沿城市主干道南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h,~宜小于道路红线宽度,w,与建筑物退红,s,之和的1.0倍~即h<1.0,w+s,,>1.0,w+s,,>
,二,沿城市主干道北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h,~宜小于道路红线宽度,w,与建筑物退红,s,之和的1.5倍~即h,1.5,W+S,,
,三,多层住宅面宽不宜超过60米~其它多层建筑面宽不宜超过80米,高层住宅面宽不宜超过45米~其它高层建筑面宽不宜超过60米。
第二十八条 北戴河区的建筑高度分区控制。近海地段的建筑层数为2—3层~3层部分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建筑基底面积的1/2~且建筑屋脊高度不大于12米,中海地段建筑层数为4—5层~5层部分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建筑基底面积的1/2~且建筑屋脊高度不大于18米,远海地段建筑层数不得超过6层且建筑屋脊高度不大于21米,其他区域建筑高度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准。
北戴河区建筑以小体量为主~近海地段面宽不宜超过40米且建筑基底面积不宜超过800平方米,其他地段面宽不宜超过4510
米且建筑基底面积不宜超过900平方米。特殊建筑体量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
第二十九条 山海关古城保护区、协调控制区的建筑高度及体量控制必须满足古城保护和文物保护的要求~具体建筑高度和体量控制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指标为准。
第三十条 北戴河新区、昌黎县城、抚宁县城建筑高度和体量以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为准。
第六章 建设用地内的绿地
第三十一条 计算绿地率的绿地面积~应包括建设用地内的集中绿地面积、房前屋后、街坊道路两侧以及规定的建筑间距内的零星绿地面积。
居住用地内每块集中绿地的面积:居住区不小于10000平方米~小区不小于4000平方米~组团不小于400平方米~带状集中绿地宽度不小于8米。在规划小区用地范围内~沿城市道路两侧按城市规划要求建设的带状集中绿地可酌情计入小区公共绿地指标计算。
第三十二条 一个街区内的集中绿地可按规定的指标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综合平衡。在符合整个街区集中绿地指标的前提下~可不在每块建设用地内平均分布。
人均公共绿地应满足居住区、居住小区人均不小于1.5平方米或5.0—6.0平方米/100?住宅建筑面积~居住组团人均不小于
11
1.0平方米或3.5—4.5平方米/100?住宅建筑面积。,北戴河区、北戴河新区居住区、居住小区和组团人均公共绿地规划控制指标比照上述指标人均增加0.5平方米或增加1.6平方米/100?住宅建筑面积。,两个规划控制指标取上限。
第三十三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建设用地内的绿地率按下表控制~旧城改造区可比照下表指标减低5个百分点控制:
绿地率
海港区,含开发山海关区用地类别 北戴河区、 区西区,、抚宁县,含开发区北戴河新区 城、昌黎县城 东区,
别墅区 45% 50% 50% 一类居住用地 居住 40% 45% 45% 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35% 40% 35%
医疗卫生用地、教育科研用地、 40% 40% 40% 公共管理与
公共服务 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 35% 40% 35% 设施用地 社会福利用地 40% 45% 45%
旅馆用地 25% 30% 25% 商业用地 20% 25% 20%
商务用地 20% 25% 20% 商业服务业
娱乐康体用地 35% 40% 35% 设施用地
旅游度假用地 30% 35% 30%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25% 30% 25%
物流仓储用地 20% 20% 20%
主干道 25% 25% 25%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次干道 15% 15% 15%
公用设施用地 30% 30% 30%
第三十四条 工业项目附属绿地率为5%—15%。个别项目确因条件限制~难以符合规划控制指标要求的~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其绿地率指标可按适当调整。
第七章 建筑物退让
12
第三十五条 沿建设用地边界和沿城市道路、铁路、公路、河流、工程管线两侧建筑物~其退让距离除必须满足消防、防洪、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外~应同时符合本章规定。
第三十六条 沿道路两侧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后退:
,一,沿城市40米以上,含40米,道路两侧建筑物在满足日照、停车等要求的前提下~退道路红线距离标准如下:
1、非居住建筑:建筑高度24米以下的不小于12米,建筑主
—50米,不含50米,的不小于18米, 建筑主体高度体高度24
50—75米,不含75米,的不小于20米,建筑主体高度75—100米,不含100米,的不小于25米,建筑主体高度超过100米的随具体项目由规划主管部门核定~高层建筑裙房不小于15米。
2、居住建筑:正面退道路红线不小于20米~侧面不小于10米。
,二,沿城市20—40米,含20米,道路两侧建筑物在满足日照、停车等要求的前提下~退道路红线距离标准如下:
1、非居住建筑:建筑高度10米,不含10米,以下的不小于6米,建筑高度10—24米,不含24米,的不小于10米,建筑主体高度24—35米,不含35米,的不小于12米,建筑主体高度35—50米,不含50米,的不小于15米,建筑主体高度50米以上的随具体项目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定~高层建筑裙房不小于
13
12米。
2、居住建筑:正面退道路红线不小于10米~侧面不小于5米。
,三,后退道路红线用地可作为管线、绿化及疏散停车用地~具体使用要求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四,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绿线以首层建筑物最凸出的外墙,包括立柱、台阶、采光井等,边线计算。建筑物的挑檐、雨蓬、阳台、检查井和水池设置不得超出道路规划红线、绿线~不得影响道路通行安全和通过能力。
第三十七条 沿建设用地边界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后退:
,一,南、北,含南偏东、西及北偏东、西不大于45?,两侧退界距离:
1、建设用地南、北两侧为现状居住建筑,含有日照要求的托幼、学校、医院、宿舍等建筑,的~其退让距离必须满足与现状建筑之间的日照及卫生视距要求~且退南侧地界不得小于20米。
2、建设用地南、北两侧为规划居住建筑,含有日照要求的托幼、学校、医院、宿舍等建筑,的~建筑退南侧地界:多层不得小于15米~高层不得小于20米,建筑退北侧地界:多层不得小于半个日照间距~高层不得小于20米且应保证北侧拟建居住建筑退南侧地界20米时可满足日照要求。
3、建设用地南、北两侧为规划非居住建筑的~其退让距离按14
有关规定执行。
,二,东、西,含南偏东、西及北偏东、西大于45?,两侧退界距离:与现状建筑必须满足建筑间距要求,如两侧为空地~则视两侧用地的规划情况应按建筑间距的一半控制且最小退界距离为4米。
,三,当征得相邻利害关系人同意后~新建建筑可以适当放宽退界标准。
第三十八条 地下建筑物的退界距离~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坪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底部的距离,的1倍~且其最小退让距离为4米。
第三十九条 道路交叉口两侧建筑按沿城市主干道100米、沿次干道80米、沿支路50米退让交通视距。
1、道路交叉口如有完全渠化路口方案~以方案为准,未有具体方案的道路交叉口红线倒角半径以下表为准:
R(m) 主干道 次干道 支路
主干道 25 20 12
次干道 20 15 10
支 路 12 10 8 R顺序:,35~30,25~20~15~12~10~8
注:,1,交叉角范围:,75?,105?,标准半径。
,2,交叉角范围:,75?,30?,半径适当减小~ 降一标准
,3,交叉角范围:,105?,150?,半径适当加大~升一标准
15
2、规划建设立交桥的道路交叉口按规划要求留足用地。
3、沿城市主要道路交叉口两侧建筑在满足视距退让的同时~应在交叉口规划不少于一个用地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7000平方米的绿化开敞空间。
第四十条 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沿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出入口连接线、区间快速路两侧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按第三十六条规定执行~其余路段按不低于如下标准退让~并作绿化隔离带:
,一,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出入口连接线两侧各50米,
,二,区间快速路两侧各30米。
第四十一条 沿城市主要河流两侧建筑~在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退让河堤距离除满足防洪要求外~应按不低于如下标准退让~并作滨河绿化带:
沿洋河、大蒲河、饮马河、戴河、新河、沙河、石河两侧各50米,沿大汤河两侧各30米,沿昌黎东沙河、西沙河~小汤河、新开河、大马坊河、潮河两侧各20米,沿小马坊河及其他河道两侧各10米。
第四十二条 滨海路临海一侧以及滨海路向内陆延伸50米范围内~除少量为海浴服务的更衣室、公厕等必备的公益性临时设施外~严禁新建建筑物,对既有建筑进行改造的项目可酌情放宽标准~但不得低于20米。
第四十三条 沿铁路两侧建筑按不低于如下标准退让~并作16
为防护绿带:
沿铁路干线建筑距路基边线30米,沿铁路支线建筑距路基边线20米,沿厂区铁路专用线建筑距路基边线15米,沿有扩建可能的铁路线建筑物由规划部门与铁路主管部门共同确定退让距离。
第四十四条 学校教学楼等特殊建筑物退让城市道路、铁路的距离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由秦皇岛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自2012 年6月1日开始施行~秦皇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附录A 本规定用词说明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定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2、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17
附录B 附表及附图
1、附表B1 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
2、附表B2 分区容量控制表
3、附表B3 专用停车场配建标准
4、附图B4 北戴河滨海片区近、中、远海地带
5、附图B5 建筑遮挡高度计算图示
18
附表B3 专用停车场配建标准
单 位 机动车 非机动类 型 车
廉租房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2
经济适用住房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4 住宅 公共租赁住房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6 建筑 限价房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8
商品住宅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0 办公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0 2 建筑
独立对外,面向城市道路开
口,商业单元建筑面积不足 6.0 8.0
300 M2 商业
建筑 独立对外,面向城市道路开6.0车位+0.5车位 口,商业单元建筑面积300M2车位/100M2建筑面积 2/100M建筑面积 7.5 以上
批发市场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0-1.5 3-5 市场 农贸市场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4 7.5
小型电影院 车位/100座 10.0 30 文化 博物馆、展览馆、科技馆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0 3.0 设施 群艺馆、图书馆、文化活动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6 4.0 中心
宾馆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0 1.5 宾馆、 餐饮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2.5-3.0 且每一独餐饮、娱立对外建4.0 乐设施 筑单元不娱乐设施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2.5
少于6车位
2市区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 车位/100M建筑面积 0.6 5.0 医院 2休疗养院 车位/100M建筑面积 1.0 1.5 教育设车位/100学生 大专院校 0.8-1.2 45 施
旅游景区 车位/公顷 10.0 10 游览场
所 城市公园 车位/公顷 4.0 100
车位/高峰日每百旅火车站 3.0 8 客 交通枢
纽 车位/高峰日每百旅长途汽车站 2.0 8 客
工业厂区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2-0.6 5 工业及
仓储 仓储区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4-0.6 5
19
注:1、本停车场配建标准规定的停车指标为最低指标~建筑物或设施对停车有特殊要
求的~应按相关要求对停车指标进行适当调整,
2、建筑物按上表配建指标计算出的车位数尾数不足一个的按一个计算,
3、综合建筑的停车指标按上表所列不同性质类别的建筑分项累计计算,
4、上表未列的其他建筑或设施~应根据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分析确定配建的车
位数,
5、设于居住小区,组团,内部、不对城市道路开口的居住小区,组团,配套商
业、办公设施建筑面积纳入住宅建筑面积统一核算指标,
6、中、小学及幼儿园除配建自身必要的停车场地外~在其主要出入口附近须设
置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公共疏散空间,
7、商业、办公、娱乐等经营类功能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全面积计算停车配
建指标。
20
附录C 开放空间的条件和计算方法
1、开放空间是指在其建设用地内~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广场、绿地、通道、停车场(库)等公共使用的室内外空间(包括平地、下沉式广场和屋顶平台)。
开放空间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沿城市道路、广场留设~不得设置封闭设施,
(2)任一方向的净宽度在6米以上~实际使用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
(3)以净宽1.5米以上的开放性楼梯或坡道连接基地地面或道路~且与基地地面或道路的高差在?5.0米以内(含?5.0米),
(4)提供室内连续开放空间的~其最大高差为,5.0米至,12.0米~且开放地面层,
(5)向公众开放绿地、广场的~应设置座椅等休息设施,
(6)建设竣工后~应设置相应的标志~并交有关部门管理或经批准由建设单位代行管理,
(7)常年开放~且不改变使用性质。
2、开放空间有效面积计算公式如下:
F=M×N
式中:F-开放空间的有效面积。
M-开放空间向公众开放的实际使用面积。
N-有效系数。
有效系数(N)按下列条件确定:
21
(1)室外开放空间在地面层的~其地坪标高于道路或基地地面的高差在?1.5米以内(含?1.5米)时~N=1.0,
(2)室外开放空间在屋面上或为下沉式广场的~其标高与道路或基地地面的高差在?1.5米至?5.0米(含?5.0米)或,1.5米至,5.0米(含,5.0米)时~N=0.7,
(3)提供室内开放空间~其标高与室外基地地面的高差在?5.0米以内~或提供室内连续开放空间~其标高与室外基地地面的高差在,5.0米至,12.0米时~N=1。
附录D 术语解释
1、容积率
指某一建设用地范围内~地面以上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及部分地下、半地下建筑面积的总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2、建筑密度
指某一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底层占地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
3、居住特征建筑
居住特征建筑是指具有下列使用空间的建筑:
(一)住宅的卧室和起居室~宿舍的居室,
(二)医院病房~休疗养院、干休所客房~老年人居住建筑(敬老院、老年公寓等),
(三)幼儿园、托儿所的卧室和活动室,
22
(四)中小学教学楼的教室
4、低层建筑
指建筑高度小于10米的建筑~低层居住建筑为一层至三层。
5、多层建筑
指建筑高度10米以上(含10米)、小于24米的建筑~多层居住建筑为四层至六层。
6、高层建筑
指建筑高度在24米以上(含24米)的建筑~居住建筑为七层以上(含七层)。
7、商业建筑
指综合百货商店、商场~经营各类商品的专业零售和批发商店~以及饮食等服务业的建筑。
8、办公建筑
指供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办理行政事务和从事各类业务活动的建筑物。
9、裙房
指与高层建筑紧密连接~组成一个整体的多、低层建筑。裙房最大高度不超过24米~超过24米(含24米)的~按高层建筑处理。
10、飘窗
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建筑外墙的窗。
11、侧向间距
23
指建筑山墙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
12、主采光面
指开设有卧室、起居室、办公等主要房间窗的建筑外墙面。当建筑外墙设计有槽口~槽内设有卧室、起居、办公等主要房间窗时~其建筑外墙面亦视为主采光面。
13、绿地率
指某一建设用地范围内绿地面积与建设用地总面积之比率(%)。
14、北戴河滨海片区近、中、远海地带,见附图B4,
近海地带:鸽赤路以南、鹰角路以东,鸽赤路至联峰路段为鹰角路两侧,、东经路以南、石塘路步行街以南、平安路以南、康复路以西、草厂西路以南、草厂新路以南、联峰山南麓、河东寨村以东、复兴路东南、西海滩路以南地带。
中海地带:鸽赤路以南、鹰角路以西、东经路以北、石塘路步行街以北、平安路以北、康复路以东、草厂西路以北、草厂新路以北、剑秋路以东~联峰路以南~刘赤路以东地带。
远海地带:联峰路以北~刘赤路以西~剑秋路以东、剑南路以东地带。
15、规划建筑控制线
指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城乡规划管理过程中依据城乡规划划定的建筑外墙控制线。
16、街区
24
是指在城乡规划区内~由城市主干道围合而成的具有相对完整规划范围的城市建设用地。
17、地下室
房间顶板不超出室外地坪面1.2米的为地下室。
18、半地下室
房间顶板超出室外地坪面1.2米~且不超过该房间净高一半的为半地下室。
附录E 计算规则
1、建筑面积计算
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执行,遇有特殊情况~按照本规则下列规定执行。
(1)当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0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住宅建筑层高大于7.6米时~不论层内是不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2)当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5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办公建筑层高大于8.8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3)当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6.1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
25
普通商业建筑层高大于10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单层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大型商业用房,如仓储型超市和大型商场,~标准层层高可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
办公、酒店、商业等建筑的起居室、入口大厅、(4)住宅、
回廊等垂拔空间~以及其他有特殊功能要求的房间~层高可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
,5,窗台高度不小于0.4米、出挑深度不大于0.6米且高度小于2.2米的悬挑飘窗可不计算建筑面积~其他情况应按普通房间标准计算建筑面积。
,6,建筑物每个设备平台面积应小于1平方米~个数不多于主要建筑房间个数。符合以上条件的~设备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设备平台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2、容积率指标计算
(1) 地下室、半地下室为配套建设的车库、市政公用设施、设备用房、地下库房的单独列出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在满足交通、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地下室、半地下室为商业、办公、娱乐、健身、餐饮等经营性用房及带下沉式庭院的功能性用房单独列出建筑面积~一半计入容积率。
(2)高层建筑中按规定设置的避难层的建筑面积单独标注~不计入容积率。
(3)建筑物的阳台,包括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26
阳台,进深不超过2.4米,含2.4米,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单独列出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阳台进深超过2.4米的~按其全部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容积率。
每户阳台结构底板投影面积之和占该户套内面积的比例大于15%的~超出部分按全部投影面积计入容积率。
(5)建筑物的空中花园、入户花园等~参照建筑物阳台计算规定执行。
,6,突出屋面的附属用房(如:水箱间、楼梯间、电梯间、机械房等)建筑高度不超过6米~且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屋面层面积1/8的~可不计入容积率。
,7,居住、文教体卫建筑底层设置的公共开放空间及连续廊等非营利功能的空间~其建筑面积应单独标注~不计入容积率。
3、建设用地面积计算
建设用地面积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划定的用地范围计算~但道路规划红线和河道蓝线内的面积不计入。
4、建筑间距计算
(1)建筑间距为相邻两栋建筑外墙之间最小垂直距离~外墙有凸出时~按凸面外缘计算。
(2)建筑物北侧遮挡阳光的局部出挑(如阳台、楼梯平台、挑廊等)~按出挑的部位进行计算。
5、建筑遮挡高度计算
(1)从北侧建筑底层(计算层)窗台起算~到南侧建筑顶部遮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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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
(2)建筑物局部物出挑遮挡阳光的~计算高度部分同4-(2)。
(3)水箱、楼梯间、电梯间~机械房等突出屋面的附属设施~其高度在6米以内~且水平面积之和不超过屋面面积八分之一的,遮挡阳光面宽不超过建筑物遮挡阳光面总宽度三分之一的~且连续长度不超过8米的~不计入建筑高度。
(4)当建筑物处于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范围或航空、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工程等有净空控制的区域~其高度的计算要求按有关规定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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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秦皇岛市规划报建技术规定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建设用地分类
第三章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附录A
附录B
附录C
附录D
附录E
附录F 建筑间距 建筑物的高度及体量控制 建设用地内的绿地 建筑物退让 附则 本规定用词说明 附表及附图 开放空间的条件和计算方法术语解释 计算规则 建筑遮挡高度计算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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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城市规划相关的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秦皇岛市城市规划区(包括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新区、昌黎县城、抚宁县城)的各项建设工程。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农村个人建房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编制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应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 建设用地分类
第四条 本市的建设用地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进行分类,使用时可依据实际情况采用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城市用地分类代号可用于城市规划的图纸和文件。 鉴于我市旅游发展的特殊需要,在规划的旅游度假区内,可增加旅游度假用地类别。
第五条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本规定附表B1执行。
凡控制性详细规划或附表B1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的条件,具体2
核定适建范围。
凡超出附表B1规定范围且改变规划用地性质的,应提出调整规划,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六条 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第七条 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筑在改造时暂不拆除的,纳入经济技术指标统一计算。
第八条 附表B2规定的指标适用于单一类别的建设用地。对混合类别的建设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将建设用地按使用性质分类划定后,按不同类别分别执行;对难以分类执行的建设用地和综合楼基地,应按不同性质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和不同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换算建筑容量综合控制指标。
第九条 工业、仓储物流用地内的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宜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0%。
第十条 未列入附表B2规定的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医疗卫生、军事基地等设施的建筑容量,按相关专业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建设用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
(一)低层居住建筑为2000平方米;
(二)多层居住建筑、多层公共建筑为6000平方米; 3
(三)高层居住建筑、高层公共建筑为10000平方米。 第十二条 建设用地未达到前款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予核准建设:
(一)邻接土地已完成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二)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三)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及其他重点项目。 第十三条 在现状居住区中非临城市主干道位置,不宜插建高层建筑。
第十四条 建设用地内的建筑容量指标已超出规定值的,不得在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扩建。
第十五条 在符合消防、抗震、卫生、交通等有关规定和本规定的前提下,满足自身功能需要以外为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空间的,可按下表规定增加建筑面积,但增加的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建设用地规定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二十(规定建筑面积=建设用地面积×该建设用地允许建筑容积率)。
开放空间增加建筑面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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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开放空间的条件和计算方法见附录C
第十六条 建筑物之间因公共交通需要,架设穿越城市道路的人行通道且符合下列规定的,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控制指标范围:
(一)通道内不设置商业设施,且全天候对公众无偿开放;
(二)通道下的净空高度不小于5.0米。但穿越宽度小于16米且不通行公交车辆的城市支路的通道下的净空高度可不小于
4.5米。
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应满足相应的停车指标要求,并在总平面规划或单体平面图中明确标注。不同性质类别的建筑物停车指标按附表B3执行(附表B3的停车指标不包括单位拥有的专业车队所需机动车停车位)。综合建筑的停车指标按表中不同性质类别的建筑物分项累计计算。
第十八条 机动车停车控制指标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按下表换算。
第四章 建筑日照间距
第十九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筑之间,新建、扩建、改建建筑与原有建筑间的建筑间距除满足本章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规范和城市设计的要求。 5
第二十条 建筑日照间距以遮挡建筑遮挡面(含阳台)至被遮挡建筑主采光面外墙(含阳台)之间的最小距离计算。遮挡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间距的确定应考虑遮挡建筑屋脊对遮光的影响。
被遮挡居住特征建筑每套房屋只确认一个主采光面,主采光面按建筑南、东、西方向的主次顺序排列。
第二十一条 依据国家标准、有关规范和本市建设用地的实际情况,居住特征建筑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多层住宅与相临住宅的建筑间距按下列标准执行:
1、正向间距
(1)多层住宅与被遮挡住宅的主采光面间距按日照间距系数确定:海港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不小于1:1.74,城中村、旧城改造项目不小于1:1.63;北戴河区不小于1:1.73,城中村、旧城改造项目不小于1:1.63;山海关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不小于1:1.75,城中村、旧城改造项目不小于1:
1.64;北戴河新区不小于1:1.73,城中村、旧城改造项目不小于1:1.63;昌黎县城不小于1:1.72,城中村、旧城改造项目不小于1:1.60,抚宁县城不小于1:1.75,城中村、旧城改造项目不小于1:1.63。
(2)当多层住宅朝向不是正南正北向时,其日照间距应按下表规定的折减系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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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②L为当地住宅正南向布置时的日照间距。
(3)建设基地北侧现有住宅的,新建住宅与现有住宅之间的间距按照该区域最高日照间距系数控制。
2、侧向间距
(1)新建条式多层住宅之间侧向间距(含阳台)不得小于6米,新建条式多层住宅与现状住宅之间的侧向间距(含阳台)不得小于10米。
(2)低层住宅与其相邻住宅间的侧向间距,按多层住宅建筑侧向间距有关规定控制。
(二)高层住宅与相临住宅的建筑间距按下列标准执行:
1、正向间距
(1)新建高层住宅之间及新建高层住宅与其北侧的现状住宅之间的日照间距,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定的日照分析软件做出日照分析,并将日照分析报告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
(2)采用大寒日为日照标准日,有效日照时间带为8时至16时。
(3)每套新建住宅应满足大寒日日照三小时的标准,旧城改造区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大寒日日照一小时的标 7
准(最小入射角 ≥ 15° )。
(4)新建高层住宅在满足日照间距要求的前提下与被遮挡现状相邻住宅之间的间距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平行布置时:南北向的,不小于南侧高层建筑高度的0.8倍,且不小于40米;东西向的,不小于新建高层建筑的0.6倍,且不小于30米。
②垂直布置时:南北向的,不小于新建高层建筑高度的0.6倍,且不小于30米;东西向的,不小于新建高层建筑高度的0.6倍,且不小于30米;建筑山墙宽度大于16米的,其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
③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时:当两幢建筑的夹角小于、等于45度时,其最小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当两幢建筑的夹角大于45度时,其最小间距按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
2、侧向间距
(1)新建的高层住宅和新建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侧向间距(含阳台)不得小于13米。
(2)新建的高层住宅与其周边该新建高层住宅高度1倍范围内的现状各种层数住宅之间的侧向间距(含阳台)不得小于新建住宅高度的0.4倍且不得小于15米。
(三)医院病房、休疗养院和干休所住宿楼、敬老院和老年公寓居住用房以及中小学教室采用冬至日为日照标准日,有效日照时间带为9至15时,日照标准应满足冬至日日照有效时间不小于2小时;幼儿园、托儿所不小于3小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8
设计单位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定的日照分析软件做出日照分析,并将日照分析报告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
(四)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居住建筑与其他建筑之间的卫生视距在满足日照间距要求的前提下均不得小于18米。
第二十二条 新建非居住建筑与现有居住建筑的间距,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非居住建筑位于居住建筑的南侧或东西侧的,其间距按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控制;
(二)非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的侧面间距必须满足消防、环保、施工、安全和交通等要求。居住建筑侧面有居室门窗或阳台的,其侧面间距参照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适当加宽。
第二十三条 对被遮挡的违法建筑,属违法建筑但暂准使用的建筑以及临时建筑,不论居住与否,均不计入遮挡因素考虑建筑间距。
第五章 建筑物的高度及体量控制
第二十四条 建筑物的高度、体量除必须符合日照、建筑间距、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本章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在有净空高度限制的飞机场、气象台、文物古迹、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含微波通讯)设施周围及其技术影响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同意的有关净空高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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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和建筑保护单位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建筑和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按经批准的相关规划执行。
第二十七条 沿城市主干道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h)、面宽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沿城市主干道南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h),宜小于道路红线宽度(w)与建筑物退红(s)之和的1.0倍,即h<>
(二)沿城市主干道北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h),宜小于道路红线宽度(w)与建筑物退红(s)之和的1.5倍,即h<1.5(W+S);
(三)多层住宅面宽不宜超过60米,其它多层建筑面宽不宜超过80米;高层住宅面宽不宜超过45米,其它高层建筑面宽不宜超过60米。
第二十八条 北戴河区的建筑高度分区控制。近海地段的建筑层数为2—3层,3层部分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建筑基底面积的1/2,且建筑屋脊高度不大于12米;中海地段建筑层数为4—5层,5层部分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建筑基底面积的1/2,且建筑屋脊高度不大于18米;远海地段建筑层数不得超过6层且建筑屋脊高度不大于21米;其他区域建筑高度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准。
北戴河区建筑以小体量为主,近海地段面宽不宜超过40米且建筑基底面积不宜超过800平方米;其他地段面宽不宜超过4510
米且建筑基底面积不宜超过900平方米。特殊建筑体量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
第二十九条 山海关古城保护区、协调控制区的建筑高度及体量控制必须满足古城保护和文物保护的要求,具体建筑高度和体量控制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指标为准。
第三十条 北戴河新区、昌黎县城、抚宁县城建筑高度和体量以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为准。
第六章 建设用地内的绿地
第三十一条 计算绿地率的绿地面积,应包括建设用地内的集中绿地面积、房前屋后、街坊道路两侧以及规定的建筑间距内的零星绿地面积。
居住用地内每块集中绿地的面积:居住区不小于10000平方米,小区不小于4000平方米,组团不小于400平方米,带状集中绿地宽度不小于8米。在规划小区用地范围内,沿城市道路两侧按城市规划要求建设的带状集中绿地可酌情计入小区公共绿地指标计算。
第三十二条 一个街区内的集中绿地可按规定的指标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综合平衡。在符合整个街区集中绿地指标的前提下,可不在每块建设用地内平均分布。
人均公共绿地应满足居住区、居住小区人均不小于1.5平方米或5.0—6.0平方米/100㎡住宅建筑面积,居住组团人均不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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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平方米或3.5—4.5平方米/100㎡住宅建筑面积。(北戴河区、北戴河新区居住区、居住小区和组团人均公共绿地规划控制指标比照上述指标人均增加0.5平方米或增加1.6平方米/100㎡住宅建筑面积。)两个规划控制指标取上限。
第三十三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建设用地内的绿地率按下表控制,旧城改造区可比照下表指标减低5个百分点控制:
第三十四条 工业项目附属绿地率为5%—15%。个别项目确因条件限制,难以符合规划控制指标要求的,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其绿地率指标可按适当调整。
第七章 建筑物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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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沿建设用地边界和沿城市道路、铁路、公路、河流、工程管线两侧建筑物,其退让距离除必须满足消防、防洪、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外,应同时符合本章规定。
第三十六条 沿道路两侧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后退:
(一)沿城市40米以上(含40米)道路两侧建筑物在满足日照、停车等要求的前提下,退道路红线距离标准如下:
1、非居住建筑:建筑高度24米以下的不小于12米;建筑主体高度24—50米(不含50米)的不小于18米; 建筑主体高度50—75米(不含75米)的不小于20米;建筑主体高度75—100米(不含100米)的不小于25米;建筑主体高度超过100米的随具体项目由规划主管部门核定,高层建筑裙房不小于15米。
2、居住建筑:正面退道路红线不小于20米,侧面不小于10米。
(二)沿城市20—40米(含20米)道路两侧建筑物在满足日照、停车等要求的前提下,退道路红线距离标准如下:
1、非居住建筑:建筑高度10米(不含10米)以下的不小于6米;建筑高度10—24米(不含24米)的不小于10米;建筑主体高度24—35米(不含35米)的不小于12米;建筑主体高度35—50米(不含50米)的不小于15米;建筑主体高度50米以上的随具体项目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定,高层建筑裙房不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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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米。
2、居住建筑:正面退道路红线不小于10米,侧面不小于5米。
(三)后退道路红线用地可作为管线、绿化及疏散停车用地,具体使用要求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四)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绿线以首层建筑物最凸出的外墙(包括立柱、台阶、采光井等)边线计算。建筑物的挑檐、雨蓬、阳台、检查井和水池设置不得超出道路规划红线、绿线,不得影响道路通行安全和通过能力。
第三十七条 沿建设用地边界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后退:
(一)南、北(含南偏东、西及北偏东、西不大于45°)两侧退界距离:
1、建设用地南、北两侧为现状居住建筑(含有日照要求的托幼、学校、医院、宿舍等建筑)的,其退让距离必须满足与现状建筑之间的日照及卫生视距要求,且退南侧地界不得小于20米。
2、建设用地南、北两侧为规划居住建筑(含有日照要求的托幼、学校、医院、宿舍等建筑)的,建筑退南侧地界:多层不得小于15米,高层不得小于20米;建筑退北侧地界:多层不得小于半个日照间距,高层不得小于20米且应保证北侧拟建居住建筑退南侧地界20米时可满足日照要求。
3、建设用地南、北两侧为非居住建筑的,其退让距离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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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规定执行。
(二)东、西(含南偏东、西及北偏东、西大于45°)两侧退界距离:与现状建筑必须满足建筑间距要求;如两侧为空地,则视两侧用地的规划情况应按建筑间距的一半控制且最小退界距离为4米。
(三)当征得相邻利害关系人同意后,新建建筑可以适当放宽退界标准。
第三十八条 地下建筑物的退界距离,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坪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底部的距离)的1倍,且其最小退让距离为4米。
第三十九条 道路交叉口两侧建筑按沿城市主干道100米、沿次干道80米、沿支路50米退让交通视距。
1、道路交叉口如有完全渠化路口方案,以方案为准;未有具体方案的道路交叉口红线倒角半径以下表为准:
R顺序:(35,30)25,20,15,12,10,8 注:(1)交叉角范围:(75°~105°)标准半径。
(2)交叉角范围:(75°~30°)半径适当减小, 降一标准 (3)交叉角范围:(105°~150°)半径适当加大,升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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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划建设立交桥的道路交叉口按规划要求留足用地。 3、沿城市主要道路交叉口两侧建筑在满足视距退让的同时,应在交叉口规划不少于一个用地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7000平方米的绿化开敞空间。
第四十条 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沿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出入口连接线、区间快速路两侧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按第三十六条规定执行,其余路段按不低于如下标准退让,并作绿化隔离带:
(一)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出入口连接线两侧各50米; (二)区间快速路两侧各30米。
第四十一条 沿城市主要河流两侧建筑,在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退让河堤距离除满足防洪要求外,应按不低于如下标准退让,并作滨河绿化带:
沿洋河、大蒲河、饮马河、戴河、新河、沙河、石河两侧各50米;沿大汤河两侧各30米;沿昌黎东沙河、西沙河,小汤河、新开河、大马坊河、潮河两侧各20米;沿小马坊河及其他河道两侧各10米。
第四十二条 滨海路临海一侧以及滨海路向内陆延伸50米范围内,除少量为海浴服务的更衣室、公厕等必备的公益性临时设施外,严禁新建建筑物;对既有建筑进行改造的项目可酌情放宽标准,但不得低于20米。
第四十三条 沿铁路两侧建筑按不低于如下标准退让,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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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护绿带:
沿铁路干线建筑距路基边线30米;沿铁路支线建筑距路基边线20米;沿厂区铁路专用线建筑距路基边线15米;沿有扩建可能的铁路线建筑物由规划部门与铁路主管部门共同确定退让距离。
第四十四条 学校教学楼等特殊建筑物退让城市道路、铁路的距离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由秦皇岛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自2012 年6月1日开始施行,秦皇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附录A 本规定用词说明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定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2、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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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附表及附图
1、附表B1 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 2、附表B2 分区容量控制表 3、附表B3 专用停车场配建标准
4、附图5、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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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B5 北戴河滨海片区近、中、远海地带建筑遮挡高度计算图示
附表B3 专用停车场配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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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停车场配建标准规定的停车指标为最低指标,建筑物或设施对停车有特殊要
求的,应按相关要求对停车指标进行适当调整;
2、建筑物按上表配建指标计算出的车位数尾数不足一个的按一个计算; 3、综合建筑的停车指标按上表所列不同性质类别的建筑分项累计计算; 4、上表未列的其他建筑或设施,应根据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分析确定配建的车位数;
5、设于居住小区(组团)内部、不对城市道路开口的居住小区(组团)配套商业、办公设施建筑面积纳入住宅建筑面积统一核算指标;
6、中、小学及幼儿园除配建自身必要的停车场地外,在其主要出入口附近须设置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公共疏散空间;
7、商业、办公、娱乐等经营类功能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全面积计算停车配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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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开放空间的条件和计算方法
1、开放空间是指在其建设用地内,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广场、绿地、通道、停车场(库)等公共使用的室内外空间(包括平地、下沉式广场和屋顶平台)。
开放空间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沿城市道路、广场留设,不得设置封闭设施;
(2)任一方向的净宽度在6米以上,实际使用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
(3)以净宽1.5米以上的开放性楼梯或坡道连接基地地面或道路,且与基地地面或道路的高差在±5.0米以内(含±5.0米);
(4)提供室内连续开放空间的,其最大高差为-5.0米至+12.0米,且开放地面层;
(5)向公众开放绿地、广场的,应设置座椅等休息设施;
(6)建设竣工后,应设置相应的标志,并交有关部门管理或经批准由建设单位代行管理;
(7)常年开放,且不改变使用性质。
2、开放空间有效面积计算公式如下:
F=M×N
式中:F-开放空间的有效面积。
M-开放空间向公众开放的实际使用面积。
N-有效系数。
有效系数(N)按下列条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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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室外开放空间在地面层的,其地坪标高于道路或基地地面的高差在±1.5米以内(含±1.5米)时,N=1.0;
(2)室外开放空间在屋面上或为下沉式广场的,其标高与道路或基地地面的高差在±1.5米至±5.0米(含±5.0米)或-1.5米至-5.0米(含-5.0米)时,N=0.7;
(3)提供室内开放空间,其标高与室外基地地面的高差在±5.0米以内,或提供室内连续开放空间,其标高与室外基地地面的高差在-5.0米至+12.0米时,N=1。
附录D 术语解释
1、容积率
指某一建设用地范围内,地面以上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及部分地下、半地下建筑面积的总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2、建筑密度
指某一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底层占地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
3、居住特征建筑
居住特征建筑是指具有下列使用空间的建筑:
(一)住宅的卧室和起居室,宿舍的居室;
(二)医院病房,休疗养院、干休所客房,老年人居住建筑(敬老院、老年公寓等);
(三)幼儿园、托儿所的卧室和活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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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小学教学楼的教室
4、低层建筑
指建筑高度小于10米的建筑,低层居住建筑为一层至三层。
5、多层建筑
指建筑高度10米以上(含10米)、小于24米的建筑,多层居住建筑为四层至六层。
6、高层建筑
指建筑高度在24米以上(含24米)的建筑,居住建筑为七层以上(含七层)。
7、商业建筑
指综合百货商店、商场,经营各类商品的专业零售和批发商店,以及饮食等服务业的建筑。
8、办公建筑
指供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办理行政事务和从事各类业务活动的建筑物。
9、裙房
指与高层建筑紧密连接,组成一个整体的多、低层建筑。裙房最大高度不超过24米,超过24米(含24米)的,按高层建筑处理。
10、飘窗
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建筑外墙的窗。
11、侧向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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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建筑山墙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
12、主采光面
指开设有卧室、起居室、办公等主要房间窗的建筑外墙面。当建筑外墙设计有槽口,槽内设有卧室、起居、办公等主要房间窗时,其建筑外墙面亦视为主采光面。
13、绿地率
指某一建设用地范围内绿地面积与建设用地总面积之比率(%)。
14、北戴河滨海片区近、中、远海地带(见附图B4)
近海地带:鸽赤路以南、鹰角路以东(鸽赤路至联峰路段为鹰角路两侧)、东经路以南、石塘路步行街以南、平安路以南、康复路以西、草厂西路以南、草厂新路以南、联峰山南麓、河东寨村以东、复兴路东南、西海滩路以南地带。
中海地带:鸽赤路以南、鹰角路以西、东经路以北、石塘路步行街以北、平安路以北、康复路以东、草厂西路以北、草厂新路以北、剑秋路以东,联峰路以南,刘赤路以东地带。
远海地带:联峰路以北,刘赤路以西,剑秋路以东、剑南路以东地带。
15、规划建筑控制线
指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城乡规划管理过程中依据城乡规划划定的建筑外墙控制线。
16、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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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在城乡规划区内,由城市主干道围合而成的具有相对完整规划范围的城市建设用地。
17、地下室
房间顶板不超出室外地坪面1.2米的为地下室。
18、半地下室
房间顶板超出室外地坪面1.2米,且不超过该房间净高一半的为半地下室。
附录E 计算规则
1、建筑面积计算
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执行;遇有特殊情况,按照本规则下列规定执行。
(1)当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0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住宅建筑层高大于7.6米时,不论层内是不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2)当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5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办公建筑层高大于8.8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3)当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6.1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 25
普通商业建筑层高大于10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单层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大型商业用房(如仓储型超市和大型商场),标准层层高可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
(4)住宅、办公、酒店、商业等建筑的起居室、入口大厅、回廊等垂拔空间,以及其他有特殊功能要求的房间,层高可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
(5)窗台高度不小于0.4米、出挑深度不大于0.6米且高度小于2.2米的悬挑飘窗可不计算建筑面积,其他情况应按普通房间标准计算建筑面积。
(6)建筑物每个设备平台面积应小于1平方米,个数不多于主要建筑房间个数。符合以上条件的,设备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设备平台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2、容积率指标计算
(1) 地下室、半地下室为配套建设的车库、市政公用设施、设备用房、地下库房的单独列出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在满足交通、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地下室、半地下室为商业、办公、娱乐、健身、餐饮等经营性用房及带下沉式庭院的功能性用房单独列出建筑面积,一半计入容积率。
(2)高层建筑中按规定设置的避难层的建筑面积单独标注,不计入容积率。
(3)建筑物的阳台(包括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26
阳台)进深不超过2.4米(含2.4米)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单独列出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阳台进深超过2.4米的,按其全部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容积率。
每户阳台结构底板投影面积之和占该户套内面积的比例大于15%的,超出部分按全部投影面积计入容积率。
(5)建筑物的空中花园、入户花园等,参照建筑物阳台计算规定执行。
(6)突出屋面的附属用房(如:水箱间、楼梯间、电梯间、机械房等)建筑高度不超过6米,且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屋面层面积1/8的,可不计入容积率。
(7)居住、文教体卫建筑底层设置的公共开放空间及连续廊等非营利功能的空间,其建筑面积应单独标注,不计入容积率。
3、建设用地面积计算
建设用地面积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划定的用地范围计算,但道路规划红线和河道蓝线内的面积不计入。
4、建筑间距计算
(1)建筑间距为相邻两栋建筑外墙之间最小垂直距离,外墙有凸出时,按凸面外缘计算。
(2)建筑物北侧遮挡阳光的局部出挑(如阳台、楼梯平台、挑廊等),按出挑的部位进行计算。
5、建筑遮挡高度计算
(1)从北侧建筑底层(计算层)窗台起算,到南侧建筑顶部遮阳 27
线。
(2)建筑物局部物出挑遮挡阳光的,计算高度部分同4-(2)。
(3)水箱、楼梯间、电梯间,机械房等突出屋面的附属设施,其高度在6米以内,且水平面积之和不超过屋面面积八分之一的;遮挡阳光面宽不超过建筑物遮挡阳光面总宽度三分之一的,且连续长度不超过8米的,不计入建筑高度。
(4)当建筑物处于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范围或航空、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工程等有净空控制的区域,其高度的计算要求按有关规定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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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秦皇岛市电子政务规划
秦皇岛市电子政务规划
来源:国家信息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9.06
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内容和突破口,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促进管理创新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的有效途径,是增强执政能力,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按照国家《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河北省电子政务建设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市积极贯彻国家、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应用为主导,以资源开发为重点,坚持总体规划,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1、电子政务网络基础设施逐步完善
目前,我市已建成大容量、高速率、覆盖全市城乡的信息网络。到2005年底,全市宽带接入端口18万个,局用电话交换机总容量和移动电话交换机容量在全省名列前茅;有线电视用户达到25万户,电视人口覆盖率达到100%。全市90%以上的市直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建设了计算机网络。按照全省电子政务规划要求,我市正在积极构建覆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军区系统,贯通省、市、县三级的电子政务网络,为电子政务建设和发展奠定基础。
2、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建设取得实效
围绕“提质、提速”和优化发展环境,党委系统建成了覆盖市、县、乡镇三级部门的办公业务网络,开展了电子公文交互等应用,实现了非涉密信息的网上传输。市政府出台了《秦皇岛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政府门户网站各种服务功能日趋完善,政务信息畅通,网上办事流程清晰,成为展示我市情、对外宣传、为民服务的平台。市行政服务中心建立了面向社会公众的服务网络,能够提供62个部门760多项行政许可和便民事项的网上表格下载和办理结果查询等服务,实现了市、县区服务中心间审批事项的网上传递;围绕提高政府监管能力,启动建设财税和审计监管系统,建成了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直报系统;围绕城市管理,建设了国土资源管理和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围绕强化社会保障,谋划建设了集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等业务数据库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围绕服务“三农”,建设了农业信息发布及服务系统和“三电合一”农业信息服务工程;围绕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建设了综合教育信息系统和交互性、综合性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各级各部门以需求为导向,完善门户网站功能,推行政务公告、政务查询、网上办事、投诉受理等服务项目,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进一步增强了政府的服务和管理能力。
3、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步伐加快
宏观经济和法人基础信息数据库启动建设,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和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发改委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局的统计信息数据库、政府采购系统、劳动局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系统、档案局的文档信息系统已建设并投入使用。目前全市党政机关中已经有54个单位建设了内部局域网,有16个单位实现了与省对口部门联网,21个单位开发应用了管理信息系统,有8个单位建设使用了视频会议系统,有14个单位开发使用了办公自动化系统,有7个单位建立了本行业的专业信息数据库。
4、各县区电子政务建设初步推进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区党政机关网络建设工作成绩显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网上宣传及招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海港区、山海关区积极谋划网络建设及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昌黎县的干红酒网站对推动干红产业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我市电子政务建设虽然取得了重要进展,与我省先进地市相比,存在着较大差距,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信息化认识不到位,存在重硬件、轻软件,重网络、轻应用,重电子、轻政务的现象,与电子政务的重要作用不相称;二是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信息孤岛”现象普遍存在,业务系统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程度低,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不相适应;三是信息化管理体制尚未理顺,各县区和各部门没有专门的信息化工作机构,工作力量较弱,职能交叉、投入不足等问题突出,与加快推进电子政务的形势不协调;四是信息化政策和管理体系滞后,缺乏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等方面的法规和标准,与电子政务健康发展的要求不配套;五是安全保障能力弱,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尚未形成,防范与管理水平较低,与电子政务建设的深入发展不同步。
(二)面临形势
1、经济全球化和全球信息化步伐的加快,使得世界各国纷纷将电子政务列入政治日程。中共中央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国家《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中,把推进电子政务作为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组织结构,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层次,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重要内容。这对我市电子政务建设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
2、先进地区的信息化工作不断加大投入,强力推进,在促进行政管理创新,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凸现出关键作用。我市电子政务建设也必须加大推进力度,迎头赶上。
3、为实现全面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市的奋斗目标,需要加快提高政府的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创造成本更低、效率更高、服务更优的投资环境,急需电子政务先行。加快推进电子政务,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区域竞争力,既是我市发展的关键所在,也是我们面临的重大任务。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需求为导向,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相结合,走电子政务集约建设道路,选择基础条件好、社会公众急需、受益面广的项目优先发展,加快电子政务管理机制和推进机制创新,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着力推进信息化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应用速度,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更快更好发展。
(二)基本原则
——强化顶层设计。立足全市电子政务发展全局,正确处理市县(区)之间、部门之间、应用系统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的建设目标和重点,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分步实施,避免各自为政,确保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充分整合资源。充分利用各级各部门现有的网络、信息、设备等资源,把增量投入与存量整合有机地结合起来,发挥已建成电子政务系统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更大效益。
——务求建设实效。根据业务需要,结合人民群众要求,强化应用。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保证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证电子政务建设在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管理创新方面取得实效。
——切实保障安全。按照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坚持防范与管理结合,管理与技术并重,制定和完善各项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政策,建立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和规范的安全管理体系,保障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
三、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到2010年,电子政务应用和服务体系日臻完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密切结合,网络化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形成政府主导、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电子政务建设、运行和管理的良性机制,全市电子政务普及和应用水平达到省内先进城市水平。
——建成结构完整、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系统,全面支撑与政务工作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各种业务应用。
——建成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体系,初步形成政务信息资源公开和共享机制,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重点应用系统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门户网站成为政务信息公开和对社会公众服务的重要渠道,电子政务公众认知度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形成,标准化体系基本满足业务发展需求,电子政务建设与管理步入规范化发展轨道。
——建成稳定可靠的网络及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全市党政业务信息系统基本实现安全等级保护。
(二)主要任务
根据我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在配合全省完善“112”工程基础上,着力构建三大支撑平台,突出建设五大数据库和七个重点应用系统。
1、构建三大支撑平台
(1)网络平台。建设统一的网络管理中心,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完成各部门已有纵向网络整合,形成上连到省,下连县区,横连市直各部门,支撑视频会议、IP电话、集中呼叫等业务应用,结构完整、功能齐全、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
(2)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建设信息资源目录与交换服务系统,研究制定信息资源管理办法,建立信息采集和发布的核准及登记备案制度,实现信息资源的集约化采集、规范化登记、制度化更新,支持各级各部门的业务应用与协同。
(3)网络与信息安全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信任服务平台,支持授权管理、身份认证、数据加密和数字签名等应用;统筹规划建设全市容灾备份系统;建设分级分层的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监测系统,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的防范能力和网络失泄密的检查发现能力。
2、建设完善五大数据库
(1)人口及人力资源数据库。整合公安、社保、人事、教育、民政、组织、税务、人口计生部门的人口及人力资源信息,建设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的全市人口和人力资源数据库,实现全市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为相关部门、社会和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推动人口信息化的应用。
(2)法人基础信息数据库。以工商、民政、编办等部门业务数据为基础,以银行、税务、公安、统计、质检等部门业务数据为扩展,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唯一标识的法人基础信息数据库,为政府、社会和公众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服务。
(3)自然资源和基础地理数据库。建立并完善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标准体系,完善基础地理统计单元和标准编码,开发建设全市多比例尺、多分辨率基础地理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叠加自然资源、交通、城市规划、房屋、土地、环保、农林水等信息,形成全市自然资源和基础地理信息资源体系,满足管理和服务的需求。
(4)宏观经济基础数据库。建设和完善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经济形势预测分析、重点建设项目、统计信息、专项普查、物价监测、招投标管理、科技信息、国有资产管理、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及运行态势等基础数据库,建立经济预测预警分析系统,为领导决策、社会和公众提供快捷、准确的信息服务。
(5)历史公共文献数据库。加快历史档案、地方志等重要公共文献的数字化抢修、保存及管理,建立公共文献机读目录,实现公共文献的全文检索。建立全市公共文献分布式数据库,依托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平台,实现公共文献共享和交换。不断丰富公共文献数据库内容,逐步实现公共文献的网上补充,为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提供服务。
3、建设完善七个重点应用系统
(1)门户网站群建设。建设和完善市县二级及各部门网站,形成“中国秦皇岛”门户网站群。通过加强后台支持,扩展网站功能,及时更新内容,向企业、社会和公众提供政务信息、政务查询、网上办事、投诉受理等信息服务。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系统,逐步实现行政服务事项网上申报、审批。
(2)应急联动指挥系统。整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卫生、水利、安全生产、地震、通信、人防、公用事业等部门资源,建设统一的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实现集中受理、统一指挥、分级处置、资源共享、联合行动,对突发和应急事件做出快速联动反应,提供紧急救援服务,提高综合减灾能力,为社会公共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针对我市独特的地理环境,建立秦皇岛暑期安全保卫及服务系统,保障暑期首长办公,安全保卫、后勤服务,通信指挥的需要。
(3)“三农”服务系统。推广“三电合一”服务模式,扩大信息服务网络覆盖范围。整合农业及涉农信息资源,建设全市农副产品供求和价格信息实时发布系统,重点做好市场信息服务、政策法规宣传、病虫害测报、实用技术推广和农村科技文化普及等,加快以重要农产品预测和预警为主的市场预警系统、以国际国内农产品市场价格和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为核心的市场信息系统、以多媒体培训为核心的农业科技服务系统等农业基础信息应用系统建设,为政府决策、农业生产、农产品交易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4)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整合“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及劳动力市场、低保、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农村合作医疗等业务系统,建设和完善社会保障业务数据库和社会保障系统,为公众提供全面、完善的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服务。
(5)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整合公共卫生信息资源,建设公共卫生数据库,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中心、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实现预警预报、医疗救治、指挥调度、信息发布等功能,推动面向社区和农村的远程医疗服务。
(6)企业基础信息交换系统。建立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和应用的长效机制,制定企业基础信息交换流程和共享指标体系,依托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平台,实现工商、国税、地税、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企业基础信息的实时交换,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7)城市管理数字化系统。以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和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建设和完善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平台。在防灾应急、交通管理、城市规划、房屋土地、环境保护、水务管理、海域管理、园林绿化、农林畜牧等领域,推广应用GIS、GPS、RS和网格地图技术综合应用。建设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建设交通指挥、电子监控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立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热力等综合管网信息系统。优化社区管理业务流程,整合公安、工商、民政、建设、卫生及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公共信息资源,
向社区居民提供综合信息服务,提高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理顺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信息化工作机构在电子政务建设中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作用,重点解决目前电子政务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职能交叉、责权不清,政出多门等问题,进一步理顺电子政务建设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电子政务建设“一把手负责制”,积极探索建立信息主管制度;加强重大事项研究,建立对电子政务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跨部门、跨地区重大应用系统建设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协调和决策机制;探索建立利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社会中介组织等在电子政务建设重大问题上发挥咨询作用的长效机制。
(二)广开资金渠道,确保建设投入
积极探索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电子政务建设模式。各级财政根据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和财政收入情况,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增加建设资金投入。充分利用电子政务所具备的信息资源优势、品牌优势、市场优势,积极采用技术外包、服务外包、运行维护外包等多种模式,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电子政务建设,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专业维护”的电子政务建设机制。
(三)加强绩效考核,务求建设实效
建立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制度,结合行政监督考核,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考核规程、量化标准、激励手段与方法,对门户网站、应用系统建设等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建立定期考核、通报和奖惩制度,将电子政务建设绩效考核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考核制度。通过电子政务建设绩效考核,切实保证电子政务建设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电子政务建设的投资效益和应用效能。
(四)强化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加强对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的全程管理。建立电子政务规划、预算、审批、评估综合协调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项目建设管理体制有关规定,按照电子政务工程的相关标准规范,认真做好立项、可行性研究、审批、招标、监理、验收和审计工作。建立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监督建设资金的使用,确保项目的建设质量和进度,提高投资效益。
(五)建立法规标准,保障有序发展
依据《河北省信息化条例》,按照“适时配套、急用为先”的原则,围绕网络建设和管理,政务信息采集、公开和共享,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门户网站管理,政务信息安全,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及建设管理等,研究制定相关法规政策。宣传普及《电子签名法》等信息化和电子政务法律法规。通过普法和制定标准规范,保障电子政务建设规范有序发展。
(六)加强宣传普及,提高全民意识
制定宣传计划,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宣传册等多种渠道,采取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开辟专题栏目等多种形式,发动各级各部门和街道、社区等多方面力量,共同开展电子政务的宣传普及工作。针对企业和公众、城市和农村等不同层面、不同对象,围绕门户网站、网上办事、社会监督、政务咨询、便民服务和电子政务基本应用技能,分别确定宣传普及内容和重点。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开展电子政务宣传普及,提高电子政务的社会渗透力和公众认知度。
(七)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建设、管理和应用水平
充分利用我市各级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全市公务员电子政务教育培训体系,会同组织和人事等部门,建立电子政务培训制度和技能考核制度。针对不同层次的公务员,分别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和考核标准,对各级领导干部,重点是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意识,增强对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对机关工作人员,重点培训电子政务应用技能,利用5年时间使全市各级各部门机关工作人员全部掌握电子政务应用技能,达到考核标准。对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专业人员,充分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培训机构,通过加强在职培训,努力培养一批懂技术、懂管理、业务精、品质高的复合型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人才。
范文五:秦皇岛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
秦皇岛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国家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2011—2015年。
第一章 基础条件与规划依据
一、基础条件
1(产业地位不断提高
物流业作为秦皇岛市传统优势产业~近年来~现代物流业呈加快发展态势~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作用日益提升~逐步发展成国民经济重要的主导产业之一。2010年~全市物流业实现增加值105.6亿元~同比增长18%~占GDP和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到22.8%和10.7%。2010年物流业地税收入占全市地税收入18.9%~成为地税贡献最大的行业。全市各类物流企业达到784家~涌现出渤通物流、海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运通物流等年营业额突破亿元的龙头企业和品牌企业。
2(市场需求日益旺盛
1
一是国民经济对社会物流需求不断扩大~2010年全市人均GDP突破4500美元~国民经济加快由工业化中期向工业化中后期转型~现代物流与国民经济的联动效应更加显著~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二是国民经济转型升级释放规模庞大的物流需求~随着现代产业体系的逐步建立~钢铁、建材、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企业~更加关注核心竞争力~加快剥离内部物流业务~提升自身专业化水平~依托物流功能集成~整合产业链各环节~降低生产成本~构建以订单为核心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实现规模化、全球化经营。三是随着现代消费方式的不断升级、电子商务技术的广泛应用~以及城市工商业发展模式的日趋多元~小批量、多频次、时效性强的直接配送以及“门到门”配送需求日益增长。
3(区位优势更加突出
一是位于国际物流网络的重要节点~秦皇岛地处东北经济圈、环渤海经济圈及东北亚经济圈结合部~是我国东北、西北和华北地区重要的出海口。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有助于秦皇岛依托陆海空交通条件~开展面向国际市场的物流业务~构建东北经济圈和环渤海经济对接国际市场的物流节点。二是地处国家物流布局的战略要冲~秦皇岛位于国家东北、华北两大物流区域交汇点~地处东北—关内物流通道的咽喉~也是国家重要的能源、粮食等大宗
2
商品转运中心~承载和连接了全国——%的物流量~是地区性物流节点城市。三是作为冀东物流通道龙头区域~有助于发挥港口辐射带动作用~吸纳腹地物流资源~促进各种物流要素向临港地区集聚。
4(设施条件逐步完善
一是交通运输条件进一步完善~已基本形成以港口为龙头~海运、铁路、公路、航空、管道五大运输方式齐全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其中~拥有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42个~2009年港口吞吐量达——亿吨,京秦、大秦、津山、沈山四条国铁干线交汇,公路通车里程8397公里~高速公路107公里,山海关机场临时开放。二是物流项目投资快速增长~在建和计划开工投资亿元以上项目12个~运通物流、渤通物流和哈动力物流列入国债项目计划~秦皇岛临港物流园区列为全省首批省级物流产业聚集区。
,二,存在的问题
1(功能发挥不充分
一是现代物流起步较晚~交通区位优势尚未转化为产业优势~产业规模偏小~物流业增加值在全国沿海港口城市中排第——位。二是产业联动效应较弱~现代物流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升企业竞争力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三是基础设施的综合配套能力有待提高~部分物流设施建设缺乏
3
统筹~公共服务和多式联运功能发挥不足。
2(产业层次不高
一是物流企业经营比较粗放~运用信息技术和供应链管理方法的现代物流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多数制造业和流通企业的物流需求未能有效释放~物流市场尚不活跃。二是产业集中度不高~第三方物流企业普遍存在“小、散、乱”现象~缺乏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三是专业化水平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同质竞争、恶性竞争~物流增值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3(政策环境有待改善
一是部门和区域分割等体制性障碍仍然存在~物流企业主体作用发挥不够。二是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与旅游业、制造业等其他产业相比~政策扶持力度不强。三是物流业发展要素支撑能力不足~高端人才缺乏~不能满足产业发展需求。
,三,规划依据
1(《国家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2(《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意见》
3(《秦皇岛市城乡总体规划》
4(其他相关政策文件
4
第二章 发展思路与目标
一、发展定位
1(东北亚国际物流节点
发挥区位优势~依托海陆空一体化交通网络~着力推进港口建设~增强物流集聚功能和增值服务能力~提升秦皇岛市在环渤海港群的竞争力~积极参与国际产业分工~确立东北亚国际物流节点地位。
2(全国区域性物流枢纽城市
发挥地处国家东北—华北物流通道战略咽喉的区位优势~以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提升物流产业发展水平、加快物流发展模式创新~促进高端物流要素集聚~增强区域带动能力~在地区性物流枢纽城市的基础上向区域性物流枢纽城市转变。
3(冀东物流通道龙头和桥头堡
按照我省“一带两通道”的物流产业空间布局构想~推进港口—腹地互动协调发展~加快综合大港建设~提升港口辐射带动能力~畅通冀东、冀西北出海物流通道~拓展港口腹地空间~巩固和提升冀东物流通道的龙头和桥头堡地位。
4.国家级煤炭交易中心
发挥秦皇岛国家“北煤南运”战略枢纽优势~着眼创新煤炭交易模式、优化资源配置效率~以完善交易、交割和服
5
务功能为重点~推进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有效融合~建设国家级煤炭交易中心~形成面向全国及全球市场的一体化煤炭交易平台和价格形成中心。
二、发展思路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抓住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契机~坚持联动发展、提升功能~坚持港口带动、产业联动、区域互动~构建“一极引领、两翼支撑、三轴驱动”的空间格局~发展“八大专业物流”~实施“五大物流工程”~ 培育第三方物流企业~畅通重大物流通道~将秦皇岛建材东北亚国际物流节点、全国区域性物流枢纽城市、国家级煤炭交易中心、冀东物流通道龙头和桥头堡。
三、发展原则
1(产业融合~区域协调
着眼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支持物流企业与制造业、商业企业结成战略联盟~推进物流业与制造业、商业联动发展,立足环渤海地区港口集群化发展~坚持错位发展~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强化对腹地及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提升在环渤海经济圈的地位和作用。
2(功能集成~业态集聚
全面整合产业上下游环节~发挥现代物流功能集成作用~构建一体化供应链体系,坚持产业集聚、土地集约~推
6
进物流要素向物流集聚区或物流园区集中~经营主体向优势企业集中~物流流向向需求大户集中~全面提升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3(港城联动~城乡一体
坚持以港带城、以城促港~依托重大物流设施优化城市产业布局~发挥港口辐射功能~提升城市发展能级,着眼城乡统筹发展~推动物流网络和服务功能向农村地区延伸~构成城乡双向、互为市场的一体化物流网络。
4(政策引导~创新驱动
强化政策扶持力度~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形成推动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合力,创新发展模式~开发新兴领域~推进业务创新、组织模式创新~不断增强物流业发展动力。
四、发展目标
1(产业地位显著提高
到2015年~物流业增加值达到250亿元~保持年均20%的增速~物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突破15%~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
2(发展水平大幅提升
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降至17%以下~初步建成临港物流产业群和重大项目群~初步确立全国区域性物流枢纽城市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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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场主体逐渐壮大
培育壮大3—5家年营业额超100亿的专业化第三方物流企业~力争1—2家企业步入“全国物流百强”行列。
第三章 发展方向和重点
一、港口物流
1(目标
建成东北亚国际航运节点~构建起现代港口物流综合服务体系。
2(思路
以港口转型升级为突破~以功能提升、完善服务、拓展腹地为主线~促进港城联动、港区联动~提升港口增值服务能力~壮大港口物流产业规模~打造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物流港。
3(发展重点
一是推进港口升级。着力优化港口布局~大力实施“西港东迁”~完善船厂码头、秦山液体化工码头、腈纶厂码头等专业码头功能~加快铁矿石、原油、集装箱等专业码头建设~在立足能源运输的同时~大力发展集装箱、散杂货物流业务~壮大港口综合物流体系。完善信息服务功能~构建以港口为核心~涵盖道路交通、物流企业、海关、商检等的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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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信息服务平台。积极开发物流衍生业务~壮大驳船运输、物流金融、船舶修理、商务服务等产业规模~推进传统卸载港向现代物流港转型。
二是推进海铁联运。畅通海铁联运通道~以市内铁路布局调整为契机~推进规划建设的西港区与京哈、沈山、津山、大秦等国铁干线的衔接~全面提升港口集疏运能力。加快承秦高速公路建设~谋划实施秦承干线铁路建设项目~打开连接承德、张家口、辽宁西部、西北地区乃至蒙古、俄罗斯的临港物流通道。依托国铁和地方铁路货站~建设一批集装箱多式联运中转设施和大宗货物海铁联运枢纽站~积极开展具有一次托运、一次计费、一张单证、一次保险功能的海铁联运物流业务。依托海铁联运设施~培育壮大一批货运代理和船运代理企业~积极拓展内陆腹地市场~增强多式联运提单服务功能~构建发达的揽货体系。
三是促进区港联动。加快秦皇岛临港物流园区、山海关临港物流园区、保税物流园区和空港物流园区建设~强化其主体功能~发展专业化物流服务~促进物流园区与港口一体化运作。发挥出口加工区政策叠加优势~大力拓展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和国际转口贸易等业务~实现临港产业、腹地经济与保税经济联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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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提高综合服务水平。构建港口航运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加快培育新的航班航线~争取开通秦皇岛至日本关西、韩国釜山班轮航线~增强航运服务功能~带动腹地物流发展。推动大通关建设~推进海事、海关、金融、商检等部门的联合作业~提高通关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构建电子口岸信息平台~积极引进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港口作业自动化、信息交换电子化、管理手段现代化~协调关联主体利益关系~提升运作效率。
二、装备制造物流
1(目标
依托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构建起涵盖全产业链的专业化物流服务体系。
2(思路
坚持产业联动~以推动制造企业物流业务外包为突破~以培育壮大专业化物流服务体系为重点~提升装备制造业竞争力。
3(发展重点
一是加快装备制造业物流外包。积极推进装备制造企业优化自身业务流程~推动企业物流业务由生产、销售环节向采购环节拓展~构建全程供应链管理体系。鼓励和支持山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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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工、哈电重装、天业通联等有条件的装备制造企业~将采购、仓储、运输、配送、销售等业务外包给专业化物流企业。
二是培育和引进专业化装备制造物流企业。发挥哈动力物流的示范带动效应~围绕船舶修造、电力装备和重型工程装备等领域~引入一批以定制化服务为主的专业物流企业。鼓励和支持传统运输企业~从事装备制造产品大件运输、信息配载、垫资采购、零部件供应等物流业务~壮大装备制造业物流企业集群。
三是推进装备制造物流集聚发展。针对装备制造业零部件体量大、运输条件要求高、供应周期长的特点~发挥临海、近港的交通区位优势~依托秦皇岛临港物流园区、哈动力物流园区~建设装备制造业零部件供应基地~开展零部件采购、定制供应、守时供应、仓单质押、仓储维修等物流业务~形成面向周边及东北地区装备制造企业的零部件供应中心。探索建立装备制造产品超市~整合信息、配送、定制服务、维修、供应等资源~构建集展示、零售、批发、维修、信息交流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四是推进信息共享、标准对接。建设装备制造业物流管理公共信息平台~支持装备制造企业和物流企业采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实现资源共享、数据共用、信息互通。积极推进装备制造业和物流业标准对接~以龙头装备制造企业为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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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促进上下游企业和物流企业共同协作~围绕物流服务流程、工具器具、技术装备等环节~加大标准化创新与推广。
三、能源物流
1(目标
建设集现货交易与期货交易于一体、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相结合、物流与商流相融合的能源产品中转、混配、储运、交易、交割基地~形成全国重要的能源交易中心和价格形成中心。
2(思路
发挥秦皇岛世界第一能源输出港的优势~以创新交易模式和增强服务功能为重点~发展壮大现货交易与期货交割并存、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并举的能源物流体系~形成全国重要的能源交易中心和价格形成中心。
3(发展重点
一是创新能源交易方式。整合市内各类煤炭交易市场~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加快信息服务平台、金融服务平台建设~为全国煤炭交易商提供信息查询、抵押融资、电子支付、网上交易、国际分销、国际采购、合同采购等服务。加快煤炭期货交割中心建设~围绕多品种煤炭资源~积极开展远期需求预测、电子交易、期货交易等业务~建立健全现货价格指导机制~确立全国煤炭价格中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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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加快蒙煤东出通道建设。以山刀铁路建设为重点~推进晋煤、蒙煤两大煤炭运输通道与港口对接~加大环形装车线、煤炭存储场站等设施建设~加快煤炭专业码头与铁路、公路设施的有效衔接~提高储配能力和中转效率。
三是规划建设石油海上分拨中心。发挥石油输出港的优势~依托石油专业码头~规划建设海上石油分拨中心~面向环渤海石化企业和国家原油战略储备基地~积极开展石油海上运输、仓储配送、槽罐运输、国际原油分拨分销等业务~形成环渤海地区重要的石油转运中心。
四是规划建设石化产品交易中心。顺应石化企业加速向环渤海地区集聚的趋势~规划建设石化产品交易中心~围绕沥青、丙烯腈乙烯、丙烯、苯、二甲苯等石化基本原料~面向石化上下游企业~积极开展仓储、配送、交易、信息等业务~形成环渤海地区石化产品集散中心。
四、商贸物流
1(目标
重要的区域现代商贸中心。
2(思路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着力培育新兴业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方式~依托商贸集散中心和大型商贸市场~培育壮大商贸物流产业规模~构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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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商贸物流体系。
3(发展重点
一是发展壮大专业市场群。做强批发企业~打造建材、汽车、小商品三大专业市场群~推动传统批发市场向现代展贸中心和现代采购中心转型~通过现代物流手段提升交易辐射力和增值服务能力。
二是培育产地型集散中心。依托玻璃、新型建材等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培育壮大商贸物流企业。推动传统建材交易市场搬迁改造~提高经营商户组织化程度和管理水平~引进竞价拍卖、展览贸易、电子商务、远期合约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促进产地型批发市场向产品集散中心转型。
三是完善城乡配送体系。加快主城区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整合日用消费品配送资源~面向城市居民积极开展个性化快捷配送业务。依托城市交通枢纽、对外交通节点和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公共配送中心~健全城市公共配送网络。积极发展货运出租车系统~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构建市,园区,—县,中心,—乡,站,—村,节点,四级商品配送网络。
四是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完善各类专业电子商务平台~开展无店铺电子销售、同城配送、联合发送、全程服务等业务~构建以线上展示、线下配送为主要模式的城市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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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
五、农产品物流
1(目标
构建我国北方农产品集散中心。
2(思路
发挥地处东北、华北两大农产品主产区结合部的区位优势~以增强农产品集散功能和交易功能为重点~壮大“北粮南运”粮食物流通道~构建从“田间地头”到“居民餐桌”的农产品物流体系。
3(发展重点
一是着力发展粮油物流。依托我国北方最大粮油食品加工基地的产业优势~发挥金海、香海、秦皇岛粮油等生产企业龙头作用~规划建设和改造提升一批散粮中转储备库~积极开展长途跨省散运业务。整合粮油批发市场~完善市场服务功能~积极发展网络交易、合同交易、现货交易、期货交割等新型交易方式~构建现代粮油交易体系。依托粮油交易市场、大型加工企业和购销企业~组建大型粮油物流集团~为加工企业提供除尘除杂、拆包灌包、流通加工等增值服务~培育壮大粮油物流市场主体。
二是大力发展冷链物流。建立健全冷链物流设施网络~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业连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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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预冷保鲜、冷藏冷冻、低温分拣加工、冷链配送等设施建设。鼓励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运用供应链管理与现代物流理念、技术与方法~实现生鲜农产品从产地到销地的一体化冷链物流运作~发展生鲜农产品从产地到销地的直销和配送。鼓励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地批发市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从生产源头开始发展冷链物流~实现产地市场和销地市场冷链物流的无缝对接。
三是建设区域性农产品物流中心。依托海阳农副产品市场~增强批发、交易及中转集散功能~拓展仓储加工、物流配送、检疫检测、电子结算、代理拍卖和信息服务~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形成辐射东北及华北地区重要的农产品物流中心。
四是完善农资配送网络。着眼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降低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运营成本~围绕农机、育种、化肥、农药、饲料等产品~依托原有供销社网络资源~建立市—县—乡,镇,—村四级农资配送网络。大力实施“新网工程”~依托信息网络~引导订单农业~鼓励连锁企业构建城乡互为市场的农资配送网络。
六、葡萄酒物流
1(目标
构建对接国际市场、具有原产地标志的葡萄酒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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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思路
依托葡萄酒产业优势~围绕建设“东方葡萄酒之都”~重点延伸产业链条、强化配套能力、培育品牌优势~构建对接国际市场的葡萄酒物流基地。
3(发展重点
一是建设葡萄酒流通加工中心。依托昌黎干红葡萄酒产业聚集区~着眼提升葡萄酒酿造业配套服务能力~规划建设葡萄酒流通加工中心~积极开展酒瓶、橡木桶、瓶塞等产品的加工、仓储、配送、包装、彩印等业务~形成面向葡萄酒产业基地、互动国内葡萄酒生产企业的流通加工中心。
二是构建品牌化酒窖基地。充分利用秦皇岛气候条件~建设以高档葡萄酒窖藏为主要功能的葡萄酒存储基地~积极开展葡萄酒品鉴、拍卖、沙龙、培训、鉴定等业务~形成在国际上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原产地品牌优势的葡萄酒窖藏基地。
三是积极开展葡萄酒展贸业务。依托产业优势和滨海生态文化特点~以国际葡萄酒节为载体~积极开展集聚葡萄酒制造企业、葡萄酒代理商、葡萄酒配套商、权威机构、研究机构参加的葡萄酒展贸活动。围绕葡萄科学种植技术与设备、葡萄酒、果酒与原酒、酒具酒器、酿造工艺与设备、包装技术与设备、葡萄深加工、葡萄种苗等产品~开展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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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洽谈、定制化配送等业务~形成东北亚葡萄酒展贸中心。
七、空港物流
1(目标
打造秦皇岛新的开放门户。
2(思路
着眼做大临空产业规模~以全省加快航空产业发展为契机~坚持区港联动和功能叠加~打造融航空物流、国际商务、高新技术等产业为主体的开放门户。
3(发展重点
一是强化临空经济基础。按照“零距离换乘”和“无缝隙衔接”的要求~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机场开工、开港。依托海滨旅游城市确立的人流优势~拓展国内国际航线资源~扩大货物吞吐能力~壮大临空经济规模。
二是谋划建设空港物流园区。着眼壮大临空产业~坚持以航空物流企业为依托、以行业整合为主线、以高新技术流通加工和先进制造企业为补充~积极开展航空快递物流、区域快件分拨、订舱报关等业务~打造成与京津沈机场错位经营的开放门户。
三是强化商务配套能力建设。依托临空经济带动的高端要素集聚效应~规划建设高档公寓、会议、办公、超市、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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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等综合商务配套服务设施。
八、电子信息物流
1(目标
我国北方数字产品物流中心。
2(思路
围绕建设中国“数谷”~依托人才、产业和技术优势~承接数据产业物流外包~完善专业化服务功能~构建适应全球组装、本地研发的物流服务体系~培育壮大数据产业物流规模。
3(发展重点
一是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品生产物流。依托电子元件、消防电子设备、数字医疗仪器制造、软件、太阳能光伏等优势产业~规划建设数据产品分拨配送中心~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品仓储、代理送货、代理报关、代理报检等服务~形成中国数据产品物流基地。
二是培育数据产品物流服务品牌。加强与数据产品生产、经营等相关企业的合作~依托东软软件公司、燕山大学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培育软件产业基础~加大物流设备投入~加快引进数据产业专业物流商~大力推广现代物流集成化IT系统、供应商管理库存服务、嵌入式流程优化等先进物流模式~高起点构建数据产业物流服务体系~促进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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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加速发展。
三是建立健全数据产品交易体系。围绕“数谷”建设~着眼扩大影响力~优化招商环境~搭建数据产品展贸、交易平台~推进数据产业研发、生产、交易等环节无缝对接~培育壮大专业物流需求。
第四章 空间布局与载体支撑
结合港口城市特点~根据重大基础设施分布特点和产业聚集状况~全市现代物流业按照“一极、两翼、三轴”进行空间布局。
一极:即以国际化大港建设为重点~强化港口辐射带动功能和物流服务能力~打造现代物流增长极,
两翼:着眼构建港口—腹地联动发展的战略节点~推进港口与产业聚集区互动~重点建设秦皇岛临港物流聚集区和山海关临港物流聚集区~为港口物流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三轴:着眼疏通物流通道瓶颈、对接区域物流网络~依托铁路、高速公路、港口、机场等交通设施~串联专业化物流配送项目~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物流产业集聚带。
一、一极引领
根据城市空间拓展、产业布局和岸线资源分布特点~按照“重心东港、调整西港、渐进沙河、侧翼山海、兼顾西部”的原则~以四大港区建设为核心~调整和优化功能分区~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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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卸载型港口向物流港转变~打造国际化综合型大港。
,一,东港区
依托现有基础~适应远洋运输大型化趋势~加快20万吨深水航道建设~构建国家煤炭、铁矿石、油品等重要物质的综合性枢纽港区,完善功能布局~建设区港一体、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工业港。重点建设煤炭作业区、综合作业区和散货作业区。以煤码头五期为重点~扩容煤炭资源吞吐能力~巩固和强化国家煤炭枢纽港地位。开发岸线资源~依托临港工业聚集区~完善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工业聚集区与港口相互依存、共同发展~规划建设综合作业区。依托临港物流聚集区~扩大堆场面积~完善集散功能~建设散货作业区。
,二,西港区
加快“西港东迁”进程~逐步弱化大宗商品集疏功能~在保留部分散装货、件杂货和集装箱运输的同时~调整岸线资源功能~大力发展临海观光、旅游、休闲等设施~推进货运功能向客运功能转型。
,三,山海关港区
坚持区港联动~着眼促进开发区与港口一体化发展~重点建设重装产品作业区和集装箱作业区。整合山船、山桥、哈动力重件码头等设施资源~建设重大装备产品出海作业区。发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优势~围绕完善保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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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集装箱作业区。
,四,沙河港区
发挥沙河入海形成的半环抱内突堤优势~加大岸线资源开发~拓展堆场空间~完善港口物流功能~形成与东西港区互动的散杂货物流作业区。
二、两翼支撑
着眼推进港区联动、产业融合、区域互动~面向沿海港口~依托重点产业聚集区~沿港口—抚宁—青龙一线和港口—抚宁—卢龙一线~构建以秦皇岛临港物流聚集区为龙头的物流产业聚集带~形成港口—腹地互动发展的“双翼”~带动区域物流发展。
,一,秦皇岛临港物流聚集区
1(发展定位
依托临港产业聚集区~坚持区港联动、产业联动~推进集中布局、集约经营、集聚发展~着力增强配套支撑能力、物流服务功能~构建临港产业供应链~打造面向京津唐、辐射东北和华北地区的综合性港口物流中心。
2(汽车物流基地
依托地处东北、华北两大汽车生产基地中心的区位优势和交通网络优势~围绕全国高档汽车轮毂生产基地和汽车玻璃生产基地~建设具有厂区物流、路径规划、供应商集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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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预装配、排序、及时供货、生产线喂料、料箱管理、进口件管理、国际货代等功能~与汽车生产供应链条紧密衔接的汽车零部件物流基地。吸引国内外知名汽车生产厂商进驻园区~开展贸易、代理、交易、展示、研发、信息交流等物流业务~形成环渤海地区重要的汽车物流基地。
3(玻璃建材集散中心
依托玻璃建材产业优势~以城市改造升级为契机~整合市内玻璃建材批发市场~引导玻璃建材交易、批发、仓储等企业集聚发展~大力开展流通加工、定制加工、供应配送、展示展贸、信息交流等物流业务~形成华北地区最大的玻璃建材集散中心。
4(甲醇集散基地
依托化工码头群和新奥秦港甲醇储运项目~以国家大力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为契机~针对甲醇生产与消费的逆向分布特点~发挥港口高效中转和海铁联运优势~积极开展仓储、转运、运输、交易、信息等业务~形成西北内陆甲醇等液体化工产品出海通道和我国北方最大的千万吨甲醇集散基地。
5(全国煤炭交易中心
发挥煤炭集疏港优势~整合煤炭交易资源~建设以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为主体功能的煤炭交易中心~为全国煤炭交易商提供信息查询、抵押融资、电子支付、网上交易、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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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销、国际采购、合同采购等服务。建设煤炭期货交割中心~围绕多品种煤炭资源~积极开展远期需求预测、电子交易、期货交易等业务~建立健全现货价格指导机制~确立全国煤炭价格中心地位。
,二,山海关临港物流聚集区
1(发展定位
坚持海铁联运、公铁联运、区港联动、区域互动~依托山海关临港产业聚集区~推进项目集聚~增强港区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区域中转集散能力~创新发展模式~强化政策支撑~打造国家级保税物流港区和全省物流试验区。
2(重大装备物流基地
依托山桥、山船及开发区东区大企业、大集团~发挥哈动力重装码头、山船码头和山海关港功能~以动力设备物流为龙头~面向国内外重大装备制造企业~积极开展配件维修、仓储配送、海上运输、采购供应、定制服务等物流业务~形成我国北方重大装备出海基地和定制化物流服务基地。
3(粮油交易中心
发挥连接东北、华北两大粮食主产区的区位和海陆联运交通优势~围绕提升粮油储备周转能力~建设区域性粮油周转仓储设施~加快粮油产品周转率。积极开展流通加工、精深加工、附属产品加工等业务~增强定向配送能力。建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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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粮油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和价格预测预警体系~大力开展粮油产品交易、展示、期货、交割等业务~促进粮油产业各物流环节的无缝对接~打造中国北方最大的跨省粮油交易中心。
4(保税物流园区
着眼促进港口、物流聚集区与出口加工区联动发展~推进出口加工区政策延伸与政策叠加~谋划建设秦皇岛保税物流园区。以建立区港联动的口岸物流服务体系为核心~在积极开展保税物流业务同时~着力建立陆海直接通关运作模式~构建“境内关外”物流平台~吸引知名物流服务商集聚~在全省率先建立大通关物流示范区。
三、三轴驱动
结合铁路、高速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布局~构建串联重点产业聚集区及特色产业基地~对接区域市场的物流通道~形成全市物流业发展的驱动轴。
,一,城市配送通道
1(发展定位
适应消费升级和城市经济发展~着眼促进主城区一体化发展~调整和优化运输结构~依托沿海公路北线—老205国道—西环路—北环路为骨架的城市快速通道~以配送中心建设为重点~构建干线公路与城市配送衔接、商贸布局与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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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对接的多层次城市配送体系~形成串联山海关、海港、北戴河及黄金海岸新区的城市配送轴。
2(山海关配送中心
依托万孚购物广场、家惠超市、国百商城等大型商贸企业~规划建设重点面向旅游纪念品批发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及便民农贸市场的城市配送中心~积极推进配送业务向社区延伸~满足城市居民多样化配送需求。
3(海港区配送中心
以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为突破~发挥北方物流、运通物流等企业龙头作用~规划建设城市配送中心~积极开展城市快递、商务速递等业务~构建覆盖全市的日用消费品配送网络。
4(北戴河配送中心
围绕高端旅游区建设~着力增强配套服务能力~规划建设面向主要景区和景点的物流配送中心~围绕餐饮、住宿、休闲游乐、会展等相关服务产品~面向北戴河景区和黄金海岸景区~积极开展采购、配送、包装等业务~形成高端旅游配套产品供应基地。
,二,京沈物流通道
1(发展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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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地处国家东北—华北物流通道战略咽喉区位优势~着眼增强京沈区间货运能力~依托沈山铁路、京哈铁路、津山铁路、京沈高速、京沈二通道、京哈高速公路北线等交通干线~构建连接东北与华北的陆路物流通道。加快秦皇岛新机场建设~构建与京沈等主要机场错位经营的区域性航空物流通道。
2(钢铁物流基地
着眼增强首钢秦皇岛产业聚集区配套能力~依托铁路、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围绕铁矿石、铁精粉、钢材及相关产品~积极开展采购、加工、定制包装、仓储、配送等物流业务~形成立足冀东钢铁产业群、辐射东北地区的钢铁物流中心。
3(葡萄酒物流基地
依托昌黎、卢龙、抚宁三大葡萄酒产业园~规划建设秦皇岛葡萄酒物流基地~积极开展葡萄酒包装、研发、窖藏、定点配送、展示、展销等业务~形成全国重要的葡萄酒集散中心。
4(空港物流园区
以新机场建设为契机~围绕打造航空货运中心~拓展中远程及短程航线资源~构建“空中巴士”网络。开拓日韩及俄罗斯远东地区国际航线~吸引航空公司和物流商入驻~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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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连接京、津、沈大型机场~服务支线和本地高端产业的区域性空港物流中心。
,三,西北出海物流通道
1(发展定位
发挥地处西北地区出海口交通区位优势~依托规划建设中的山刀铁路、秦承铁路及承秦高速~加强进港物流集疏能力~构建辐射带动西北地区的出海物流通道。
2(大宗商品物流基地
着眼畅通内蒙古、东部地区矿产品、畜牧产品等大宗商品外运通道~规划建设面向西北及省内张承地区的大宗商品物流基地~积极开展海铁联运、公铁联运物流业务~形成西北地区大宗商品出海集散中心。
第五章 重大物流工程
一、西港东迁工程
着眼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拓展港口发展空间~围绕物流港建设~以促进港口旅游功能和物流功能分离为重点~加快汤河口—沙河口之间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沙河至石河之间岸线资源~构建陆路运输、内河运输及港口集疏相衔接的临港设施体系~形成规模化港群。加快推进西港区污染性货运设施东迁~促进东港区与山海关港区协调分工、一体发展~为增强港口物流功能奠定基础。按照“物流港”理念规划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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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各港区~重点发展杂货集装箱物流业务~推进码头、公路、铁路、航空等不同类型物流结点的有效衔接与高效配置~做大做强港口综合物流业~推进港口由单一卸载港向现代物流港转型。
二、企业壮大工程
按照改造一批、培育一批、引进一批的思路~培育壮大在第三方物流企业。积极推进企业物流外包~强化主业竞争力~将采购、仓储、包装、流通加工和运输配送等物流业务外包给第三方物流企业。鼓励和支持物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社会物流资源~壮大企业规模。支持河北远洋运输集团做强做优大型散货物流~拓展国际贸易物流~构建在国际市场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大型物流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物流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共同构建物流服务体系~实现物流企业经营主体、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物流服务形式的多样化~满足工商企业的综合性、全过程物流服务需求。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吸引世界500强和国内100强物流企业建立区域物流节点和区域总部。
三、城乡物流一体化工程
围绕果蔬、葡萄、水产养殖等特色产业基地~加快推进特色产业基地配套物流项目建设~形成一县,区,一基地的物流产业格局。加快推进城市配送向农村地区延伸~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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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城市组团~构建市域配送网络~大力发展货运出租车业务。积极推广连锁经营~鼓励批发零售企业在农村地区开设经营网点。整合“村村通”、“万村千乡”、农资超市、村邮工程~统筹配套进行涉农通道、物流节点和信息化建设~推进班车小件快运和客货运一体化场站建设~形成城乡一体的“两小时物流圈”。
四、模式创新工程
加大政策创新~整合叠加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政策~建立健全一体化口岸物流体系。大力推广多式联运~构建海陆空衔接的集疏运体系~积极承揽全产业链物流外包业务~构建由产地到用户的物流产业链条~推进“港对港”物流模式向“门对门”物流模式转变。大力发展产业物流~延伸产业链条~推进物流业务向制造环节渗透~围绕重大装备制造和高新技术产业~着力发展垫资采购、定制供应、定时服务等精细化物流业务~培育壮大工业物流品牌。鼓励发展物流金融、专业物流信息服务、物流加工、电子商务、物流技术及设备等物流衍生业务。
五、技术进步工程
以国家推行“三网融合”为契机~大力推进物联网技术在物流业务中的应用。围绕“数谷”建设~在电子信息物流领域率先推进RFID(无线射频识别)、超宽频及及Wi-Fi实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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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系统,RTLS,、移动手持设备、传感器等技术设备的统一融合~构建物流流程全程可视~资金、信息可控、可追溯的物联网物流运作模式。广泛利用信息技术优化企业物流流程~提高信息终端技术应用水平~提高物流效率。建立健全煤炭、电子口岸、装备物流、综合运输、大宗商品等专业化物流信息平台~拓展在线交易功能~促进传统交易方式信息化。大力推广应用托盘、标准化仓库等现代物流设备~加大港口卸载设备自动化改造~推进多式联运设施及设备的无缝衔接。加强物流技术预见工作~着手编制“秦皇岛物流业技术进步路线图”~建立健全物流流量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物流设施利用效率~有序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提高物流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市发改委牵头、口岸、铁路、公路、国土、规划等部门参加的现代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确定物流业年度目标任务和责任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推进~会同有关单位解决跨部门问题~强化对重大物流项目建设和主要任务的跟踪服务~加快重点项目的立项和审批~组织督导政策措施落实和各县区、各部门配套实施情况。各县区、开发区要明确物流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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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二、加大投入力度
发挥市级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作用~推进引导资金向重点物流领域和重大物流项目倾斜。引导交通、商贸、邮电、粮食、供销社系统等专项配套资金~以资本金注入、贴息、奖励、补助和减免规费等方式~注入现代物流领域。对经市物流业领导小组认定的现代物流项目~确保与国家预算投资、国债投资、国债转贷、国债贴息和技改贴息资金足额配套。将现代物流企业列入信贷支持重点~为其融资提供政策支持。创立现代物流产业投资基金~吸收物流龙头企业及社会投资机构资金~积极开展与物流相关的保险、质押和信贷业务~拓宽融资渠道。
三、强化政策扶持
建立累进奖励机制~对新注册和经认定达到A级以上的物流企业~自开业年度起~对其新增上缴税收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部分~前二年全额返还企业。对税收贡献较大的物流企业~对其新增贡献按比例给予奖励~对其升级改造、扩大规模优先支持。支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对航运企业新增运力部分及新注册航运企业~按实缴营业税额地方留成部分给予超额累进奖励。对集装箱在秦皇岛报关、施封、堆箱~按规模给予补助。对公路货运班车~比照客运班车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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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对经评级认定的A级以上公路零担专线运输企业和与先进制造业联动,融入物流供应链,的专业第三方物流企业~每年按所交纳地税额的一定比例返还企业。对被评为国家AAA以上的物流企业~参照名牌奖励办法分别奖励企业及其领导班子。物流企业使用的大型冷藏、冷冻和各类生产加工设备~以及列入市规划的大型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其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与一般工业企业标准并轨。
四、创新管理方式
鼓励和支持主要物流聚集区成立物流管委会~并赋予国土、规划等相应职责~全权负责物流聚集区开发建设工作。大力推行“收益封闭管理”~将市级征收的土地出让金和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相关税费全额返物流管委会~主要用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企业入驻创造有利条件~促进物流聚集区尽快形成运营能力。
五、强化规划指导
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审批~按照全市物流规划~统筹管理物流项目~优先保证纳入全市规划的物流项目建设用地~对未能纳入物流规划的项目~实施市场准入制度。要加大物流业规划监督执法力度~严防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规划范围内物流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合并、分立、迁移、更名等~须经市物流办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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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争取上级支持
抓紧启动保税物流园区申报工作~力争在全省率先建立国家级保税物流园区。积极申报葡萄及葡萄酒原产地认证工作~建立“入园等同认证”原产地认证机制。筛选有条件的物流企业纳入全国物流企业税收改革试点名录~鼓励和支持物流企业参选国家物流百强和A级评定。积极推动物流聚集区纳入省级物流聚集区扶持重点。对物流领域提供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等服务的企业优先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现代物流信息化等关键技术研发可申请国家、省科技专项资金支持。
七、保障项目用地
对物流企业和项目~按照仓储、运输等相关行业标准控制用地规模~集约节约用地。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我市物流规划的重点项目~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予以倾斜。对省、市重点物流建设项目经批准后~规划确定为工业仓储用地的~按照一般工业项目标准供地。调整城市用地结构~增加物流业发展用地。对现代物流项目用地~实行与工业项目用地同等供地方式。对每亩投资强度在500万元以上的在建物流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道路临时占用费和征地管理费,投运之前缴纳的全部土地使用税和运行后第一年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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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土地使用税的50%~由财政返还。其他物流项目减半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道路临时占用费~免收征地管理费。
八、加强基础工作
将物流人才纳入全市人才培养计划~引进专业物流人才比照高科技人才待遇。将物流专业作为工程系列下设专业~纳入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发挥物流协会职能~开展物流企业认证、项目评估、招商引资~搭建政企高效互动的桥梁。建立健全物流业统计分析和发布机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资格认定制度。制定重点物流企业、项目、进入物流园区企业认定办法。依托行业协会~成立市物流业专家评审委员会和物流企业资质评价中心~依据申报企业的资信、管理、信息技术水平等因素提出评估认定意见。
九、优化发展环境
对经认定的重点物流项目~要纳入审批“绿色通道”~简化程序、缩短时限、联审联检~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主动与口岸部门、铁路、高速、港口单位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支持物流业发展的合力。统一准入标准~探索物流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恶性竞争行为~创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行业环境。恢复和完善“大通关”口岸联席会制度~建立部门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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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的物流通关快捷机制~在秦仁航线“5+2”机制基础上~全市口岸实施“7×24”预约通关机制~落实所产生的相关办公和人员加班补助。扩大东出西联~建立与腹地地区政府和企业沟通协作的日常机制~建设内陆港~稳步拓展物流货源腹地。制定便利运输服务的通行、停靠、堆放具体运作机制。为经认定的城市专用配送车辆、连锁经营、快件等经常出入城区的货运车辆~建立物流便捷通道~优先发放通行证。规范执法行为~切实解决上路难、行路难、停卸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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