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郡县制和行省制的区别在哪里
郡县制和行省制的区别在哪里?
秦始皇统一天下,我国开始有了较为正规的地方行政区域划分制度。秦代普遍推行郡县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郡下设若干县,由中央政府委派官吏管理地方各项事务。
汉代实行郡、国并行制,郡由朝廷直接管辖,国分封给有功劳的大臣,每国各领数郡土地,郡、国数目比秦代有很大的增加。到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郡国已达103个,郡和王国之下有县、邑、道、侯国。县、邑有1314个,道32个,侯国241个 。
汉代在实行郡国并行制的同时还采用了州制。封国势力过于强大,往往会形成割据的局面。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在经过一系列对内削藩,对外开拓疆土的基础上,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将全国分成十三州刺史部,简称“十三部”或“十三州”。各置刺史代表中央管理地方事务。从东汉至南北朝,不断沿用州制。虽然各个时期都有改动,州的划分、数目与名称不尽相同,但基本格局未变,均以州为最高一级地方行政构机,下辖郡、县等。到隋炀帝时,废除州制,恢复推行郡、县二级地方行政制度。至此,中国历史在八百多年后又回到秦初的统治方式。
唐、宋、辽、金几代朝廷改用道、府、路的地方行政区域的划分制度。唐太宗分全国为十道,每道各辖几十个州。中唐又析置十五道,井与节度使制度逐渐融合。在道制之外,又有府制。分别设在国内要地和边境地区。北 宋开始,改用路为最高地方行政机构,分全国为二十三路,下辖府与州。两宋和辽、金时期,路的设置、分合及所辖的府、州常有变动。
至元代,我国行省制度确立起来。
元代疆域辽阔,战争频繁,为了便于管理,把胜利成果巩固下来,
除设置中央一级的中书省外,又将全国划分成十个大的地方行政区域,它们是岭北行省、辽阳行省、陕西行省、甘肃行省、河南江北行省、江浙行省、江西行省,湖广行省、四川行省和云南行省。每个行省下辖路、府、州、县四级地方行政机构。
元朝创设的行省制度,是秦朝以来郡县制度的发展,也是我国历史上政治制度和地方行政区域划分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行省制度的建立,不仅加强了元朝的中央集权统治,巩固了我国多民族国家的统一,而且对明、清以及后来的政治制度和地方行政区域划分制度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元代后,“行省”这个名称一直沿用下来。明代虽然改行省为布政司,但在口语中仍如此称呼。元代的行省划分,也初步奠定了今天中国的行省规模和政区划分。
你的问题有特殊性,中国历史上的郡县制实际上有多种方式:
秦汉时期,郡有郡、王国、属国都尉三种,到东汉时郡仍有公国之封,真正的州郡县三级行政管理架构,是从东汉灵帝时成型的,那就是州郡县三级行政区,这个时候,州实际上相当于元代的行省及之后的省;
由于历史变迁,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州郡县的设置混乱之极,故在隋唐时期,郡一级形同虚设,隋朝罢天下郡,以州领县,统一南北,将州县两级制推行全境,后又改州为郡,从此州即是郡,郡即是州,唐初又恢复郡为州,叫州县制,是为两级行政区划,此制一直沿用到宋。宋的路是一种特殊机构,它不是独立的行政区,实际上仍是州县两级制。 到元代,就采取了行省制度,实际上恢复了三级行政区制。
原来你不知道郡县制的实质是什么。郡县制,就是中央直接派员到地方
(即郡或州、省)进行管理,其任命是中央的人,随时可以撤换,这样就意味着地方的行政管理可以由中央控制,不至于让其独立坐大,这就是中央集权的本质所在,所谓如臂使指是也,中央是臂,地方郡县是手指,这样指挥地方就如手臂运转手指一样自如。而在分封制中,封国是完全独立的,一切行政军事权都由地方掌握,还是世袭的,那样就形同独立,跟中央维系的纽带非常薄弱,一不留神就成了独立王国,反过来咬一口,春秋战国的历史就是这样,到西汉七国之乱也是这样,故要厉行郡县制才能强化大一统,这就是所谓的中央集权,一切权力归中央调度。
在三级行政区划中,州和省是地方(县)与中央的中介,其地位相当于周代的分封,但人事权不在地方自己,而由中央控制,中央控制州和省,再由州和省去控制郡县,这就是三级制度。在隋唐和宋代,三级行政演变为两级行政,就是由中央直接控制到郡,取消了州和省的管辖权,减少了中间环节,出乱子的途径也少了,这就是赵匡胤强化中央集权制度的根本意图。 因此,所谓中央集权和郡县制是紧密联系的,其根本所在就是控制权的掌握。国家版图越大,中央直接控制的能力就相形见拙,越显得需要中间机构,在元代,由于版图超级庞大,这种行政分区更显作用,故正是在元代开始实行行省制度,也即恢复三级行政区划制度,此后的朝代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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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古代行省制度与郡县制的区别
中国古代行省制度与郡县制的区别?
郡县是地方政府?,行省是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郡县首长是地方官员?,行省首长是中央干部。?
?行省的全称是行中书省?(行走的、临时的、分支的中?书省?),中书省相当于现在的国务?院。
1?、行省的二元化特点有利于中央集权。??元朝行省最初只是临时性的中央派出机构,到?元?世祖忽必烈在位后期,始基本定型,转变为?常设的地方大行政区。?但即使在行省完全定型?并?地方化之后,它仍然带有中央派出机构、或?者说是中书省分支机构?的性质。“行省演化为?地?方最高官府,只是言其性质的基本方面”;?“即使上述演化完成以?后,行省仍长期保留着?朝?廷派出机构的某些原有性质,??并非纯粹?的地方官府”(李治安?《行省制度研究》),?这就?使得行省具有二元化的特点,这是其他朝?代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区?关系所不具备的,这种?特点?使得行省既要服从中书省的制约又共同为?元代统治服务。?
2?、中央政府对行省的有效控制有利于?中央集权。行省虽然“?军国重事,无不领之”?,?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无不受到中央政府各方??面的牵制与制约,故 “有诸侯之镇,而无诸?侯?之权”(《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七三“理财?”门引赵天麟奏议)。?如在人事权方面,元代?地方?官吏的选用主要由中书省和吏部负责,行?省几无任官和诠调权,?在这方面远不如汉唐地?方大?员;在财政方面,行省只是充当了朝廷集?中财赋的工具,所收取?的财赋行省必须执行上?供中?央与地方留用七三分成的悬殊比例规定,?行省还有义务遵照朝廷?的命令,额外提供钱谷?,以?弥补中央财赋支出的不足;在军事方面,?行省不能独立行使军权??,军权掌握在中央的枢密院;?在司法方面,朝廷也对行省制定了严格?的规则典制,不能逾越?。?
3、行省内部权力的相互牵制?有利于中央集权。元代?行省内部实行的是群官?负责和圆署?会议制,即通过行省官员集体开会?共同负责,各官员之间?既有所分工、互相配合?又互相牵制,?每个行省官员都不可能独立行使?权力,而要受到其他同?僚的协助或制约。同时?中央在行省也?构制了监察行省、防范其擅权坐?大的特殊机制。如江南?、陕西行御史台的设置?及其与二十二?道廉访使司所构成的地方监察网?络,是元代地方监察的?创举。终元一代,行省?与行御史台及?廉访司大多处于某种程度的彼此?对立、相互攻击的状态?,从而正有效的起到了?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 ?
4、行省?大权的归属有利于中央集权。作为民族统治的?得力工具,元朝行省主?要由蒙古、?色目官员掌握权力,以最关键、最?敏感的统军权为例,行?省官员中只有平章以上?得掌军权,?而平章以上又不准汉人担任,通常?只能由蒙古、色目贵族?担任,“虽德望汉人,??抑而不与” (《元史》卷一八六《成遵传》?),这些人更多地是元?朝中央集权统治的忠实?维护者,很难成为地?
方割据势力的代表。因为?作为一个异族身分、文?化背景迥然不同的行省?长官,即使大权在握,??也很难想象他会策动汉?族或者能够策动汉族搞分裂。总之,元朝统治?的民族色彩,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行省主要代表朝廷的意志和利益行?事,成为中央控制地方?的得力工具,而不会走??向中央的对立面。所以在理解元朝行省制度的?时候,不能完全从汉族?社会历史发展的自然趋??势去解释,而更要从当?时特殊的历史环境、从蒙古统治集团特有的统?治意识当中寻找原因。??这就是为什么元代行省制度起到了巩固统治的?作用而到了明初朱元璋?仍然将其权力一分为?
三的原因了。?
5?、行省的划分特点有利于中央集权。秦汉??以来,地力行政区划大抵依山川地形的自然?
界限或历史传统等因素来?确定,政区的自然属性?与经济、文化一体化趋?势较强,容易产生割?据局面。从元代开始,行?省区划主要以中央军事?控制为目的,采取“犬?牙交错”的原则,任?意将自然环境差异极大的?地区拼成一个省级行政?区,削弱地方的经济、?文化认同感,人为地?造成犬牙交错和以北制南?的局面。从而使行省官?失去了扼险而守、割据?称雄的地理条件,朝?廷就比较容易控制了。如?:秦岭以南的汉中地区?被划归陕西行省,使四?川盆地的北向门户洞?
开,无险可守。这种划分?行政区域的方法自然就?加强了中央集权,客观?上也促进了各族人民?
之间在经济、政治与文化?方面的交流。?
?综上所述,元代的行省制度虽然与唐宋以?来汉族社会日益强化的?中央集权观念确实有很??大的抵触,但它作为元代社会发展的产物,还?是起到了它在加强中央?集权、巩固统治的目的?,?同时也对后世的政治制度尤其是地方行政区??划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
郡县制
?秦朝在地方上彻底废除“封诸侯,建藩卫?”制度,在全国范围普?遍实行郡县制度。初设??三十六郡,后增至四十郡。郡的主要长官是郡??守,掌政事和军事;另有郡尉,辅佐郡守,并??掌军事:还有监御史,为中央派遣之监察官吏?。郡下设若干县,主要?长官,万户以上的大县??设“令”,不满万户的小县设“长”,令(长?)掌政事和军事:另有?丞,掌文书、刑法;尉?,?掌军事。
?县以下有若干乡,乡以下有若干事,亭以下?有若干里,里就是村落?。《汉书?百官公卿?
表》(上)曰:“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缴,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激激循禁贼盗?。”里的头人为里正。?乡、亭、里官吏要由当?地?富庶人家充当。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封建?国家依靠地主绅士作为?全部封建统治的基础。? ?
皇帝制、三公九卿制和郡县制是?一套完整的封建政治制??度,这套制度是地主阶级用来统?治、镇压广大?劳动人民的。但它也是我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一?个新的发展,在当时,?在此后相?当长的时间中,这一制度对巩固我们??祖国的统一,对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起过一定?的作用。在此后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基本上沿用了这一?制度。? ?
范文三:中国古代行省制度与郡县制的区别
中国古代行?省制度与郡?县制的区别?
郡县是地方?政府,行省是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郡县首长是?地方官员,行省首长是?中央干部。
行省的全称?是行中书省?(行走的、临时的、分支的中书?省),中书省相当?于现在的国?务院。
1、行省的二元?化特点有利?于中央集权?。元朝行省最?初只是临时?性的中央派?出机构,到
始基本定型?,转变为常设?的地方大行?政区。但即使在行?省完全定元世祖忽?必烈在位后?期,
型?并地方化之?后,它仍然带有?中央派出机?构、或者说是中?书省分支机?构的性质。“行省演化为?地方最高官?府,只是言其性?质的基本方?面”;“即使上述演?化完成以后?,行省仍长期?保留着朝廷?派出机构的?某些原有性?质,??并非纯粹的?地方官府”(李治安《行省制度研?究》),这就使得行?省具有二元?化的特点,这是其他朝?代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区?关系所不具?备的,这种特点使?得行省既要?服从中书省?的制约又共?同为元代统?治服务。
2、中央政府对?行省的有效?控制有利于?中央集权。行省虽然“军国重事,无不领之”,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无?不受到中央?政府各方面?的牵制与制?约,故 “有诸侯之镇?,而无诸侯之?权”(《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七三“理财”门引赵天麟?奏议)。如在人事权?方面,元代地方官?吏的选用主?要由中书省?和吏部负责?,行省几无任?官和诠调权?,在这方面远?不如汉唐地?方大员;在财政方面?,行省只是充?当了朝廷集?中财赋的工?具,所收取的财?赋行省必须?执行上供中?央与地方留?用七三分成?的悬殊比例?规定,行省还有义?务遵照朝廷?的命令,额外提供钱?谷,以弥补中央?财赋支出的?不足;在军事方面?,行省不能独?立行使军权?,军权掌握在?中央的枢密?院;在司法方面?,朝廷也对行?省制定了严?格的规则典?制,不能逾越。
行省内部权?力的相互牵?制有利于中?央集权。元代行省内?部实行的是?群官负责和?圆署 3、
会议制?,即通过行省?官员集体开?会共同负责?,各官员之间?既有所分工?、互相配合又?互相牵制,每个行省官?员都不可能?独立行使权?力,而要受到其?他同僚的协?助或制约。同时中央在?行省也构制?了监察行省?、防范其擅权?坐大的特殊?机制。如江南、陕西行御史?台的设置及?其与二十二?道廉访使司?所构成的地?方监察网络?,是元代地方?监察的创举?。终元一代,行省与行御史台及廉访??司大多处于?某种程度的?彼此对立、相互攻击的?状态,从而正有效?的起到了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
4、行省大权的?归属有利于?中央集权。作为民族统?治的得力工?具,元朝行省主?要由蒙古、色目官员掌?握权力,以最关键、最敏感的统?军权为例,行省官员中?只有平章以?上得掌军权?,而平章以上?又不准汉人?担任,通常只能由?蒙古、色目贵族担?任,“虽德望汉人?,抑而不与” (《元史》卷一八六《成遵传》),这些人更多?地是元朝中?央集权统治?的忠实维护?者,很难成为地?方割据势力?的代表。因为作为一?个异族身分?、文化背景迥?然不同的行?省长官,即使大权在?握,也很难想象?他会策动汉?族或者能够?策动汉族搞?分裂。总之,元朝统治的?民族色彩,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行?省主要代表?朝廷的意志?和利益行事?,成为中央控?制地方的得?力工具,而不会走向?中央的对立?面。所以在理解?元朝行省制?度的时候,不能完全从?汉族社会历?史发展的自?然趋势去解?释,而更要从当?时特殊的历?史环境、从蒙古统治?集团特有的?统治意识当?中寻找原因?。这就是为什?么元代行省?制度起到了?巩固统治的?作用而到了?明初朱元璋?仍然将其权?力一分为三?的原因了。
5、行省的划分?特点有利于?中央集权。秦汉以来,地力行政区?划大抵依山?川地形的自?然界限或历?史传统等因?素来确定,政区的自然?属性与经济?、文化一体化?趋势较强,容易产生割?据局面。从元代开始?,行省区划主?要以中央军?事控制为目?的,采取“犬牙交错”的原则,任意将自然?环境差异极?大的地区拼?成一个省级?行政区,削弱地方的?经济、文化认同感?,人为地造成?犬牙交错和?以北制南的?局面。从而使行省?官失去了扼?险而守、割据称雄的?地理条件,朝廷就比较?容易控制了?。如:秦岭以南的?汉中地区被?划归陕西行?省,使四川盆地?
的北向门户?洞开,无险可守。这种划分行?政区域的方?法自然就加?强了中央集?权,客观上也促?进了各族人?民之间在经?济、政治与文化?方面的交流?。
综上所述,元代的行省?制度虽然与?唐宋以来汉?族社会日益?强化的中央?集权观念确?实有很大的?抵触,但它作为元?代社会发展?的产物,还是起到了?它在加强中?央集权、巩固统治的?目的,同时也对后?世的政治制?度尤其是地?方行政区划?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郡县制
秦朝在地方?上彻底废除?“封诸侯,建藩卫”制度,在全国范围?普遍实行郡?县制度。初设三十六?郡,后增至四十?郡。郡的主要长?官是郡守,掌政事和军?事;另有郡尉,辅佐郡守,并掌军事:还有监御史?,为中央派遣?之监察官吏?。郡下设若干?县,主要长官,万户以上的?大县设“令”,不满万户的?小县设“长”,令(长)掌政事和军?事:另有丞,掌文书、刑法;尉,掌军事。
县以下有若?干乡,乡以下有若?干事,亭以下有若?干里,里就是村落?。《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曰:“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缴,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激激循禁?贼盗。”里的头人为?里正。乡、亭、里官吏要由?当地富庶人?家充当。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封建国家依?靠地主绅士?作为全部封?建统治的基?础。
皇帝制、三公九卿制?和郡县制是?一套完整的?封建政治制?度,这套制度是?地主阶级用?来统治、镇压广大劳?动人民的。但它也是我?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一个?新的发展,在当时,在此后相当?长的时间中?,这一制度对?巩固我们祖?国的统一,对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起过
基本上沿用?了这一制度?。 一定的?作用。在此后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
范文四:郡县制和行省制的区别在哪里.doc
郡县制和行省制的区别在哪里,
秦始皇统一天下,我国开始有了较为正规的地方行政区域划分制度。秦代普遍推行郡县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郡下设若干县,由中央政府委派官吏管理地方各项事务。
汉代实行郡、国并行制,郡由朝廷直接管辖,国分封给有功劳的大臣,每国各领数郡土地,郡、国数目比秦代有很大的增加。到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郡国已达103个,郡和王国之下有县、邑、道、侯国。县、邑有1314个,道32个,侯国241个 。
汉代在实行郡国并行制的同时还采用了州制。封国势力过于强大,往往会形成割据的局面。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在经过一系列对内削藩,对外开拓疆土的基础上,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将全国分成十三州刺史部,简称“十三部”或“十三州”。各置刺史代表中央管理地方事务。从东汉至南北朝,不断沿用州制。虽然各个时期都有改动,州的划分、数目与名称不尽相同,但基本格局未变,均以州为最高一级地方行政构机,下辖郡、县等。到隋炀帝时,废除州制,恢复推行郡、县二级地方行政制度。至此,中国历史在八百多年后又回到秦初的统治方式。
唐、宋、辽、金几代朝廷改用道、府、路的地方行政区域的划分制度。唐太宗分全国为十道,每道各辖几十个州。中唐又析置十五道,井与节度使制度逐渐融合。在道制之外,又有府制。分别设在国内要地和边境地区。北 宋开始,改用路为最高地方行政机构,分全国为二十三路,下辖府与州。两宋和辽、金时期,路的设置、分合及所辖的府、州常有变动。
至元代,我国行省制度确立起来。
元代疆域辽阔,战争频繁,为了便于管理,把胜利成果巩固下来, 除设置中央一级的中书省外,又将全国划分成十个大的地方行政区域,它们是岭北行省、辽阳行省、陕西行省、甘肃行省、河南江北行省、江浙行省、江西行省,湖广行省、四川行省和云南行省。每个行省下辖路、府、州、县四级地方行政机构。
元朝创设的行省制度,是秦朝以来郡县制度的发展,也是我国历史上政治制度和地方行政区域划分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行省制度的建立,不仅加强了元朝的中央集权统治,巩固了我国多民族国家的统一,而且对明、清以及后来的政治制度和地方行政区域划分制度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元代后,“行省”这个名称一直沿用下来。明代虽然改行省为布政司,但在口语中仍如此称呼。元代的行省划分,也初步奠定了今天中国的行省规模和政区划分。
你的问题有特殊性,中国历史上的郡县制实际上有多种方式:
秦汉时期,郡有郡、王国、属国都尉三种,到东汉时郡仍有公国之封,真正的州郡县三级行政管理架构,是从东汉灵帝时成型的,那就是州郡县三级行政区,这个时候,州实际上相当于元代的行省及之后的省;
由于历史变迁,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州郡县的设置混乱之极,故在隋唐时期,郡一级形同虚设,隋朝罢天下郡,以州领县,统一南北,将州县两级制推行全境,后又改州为郡,从此州即是郡,郡即是州,唐初又恢复郡为州,叫州县制,是为两级行政区划,此制一直沿用到宋。宋的路是一种特殊机构,它不是独立的行政区,实际上仍是州县两级制。 到元代,就采取了行省制度,实际上恢复了三级行政区制。
原来你不知道郡县制的实质是什么。郡县制,就是中央直接派员到地方(即郡或州、省)进行管理,其任命是中央的人,随时可以撤换,这样就意味着地方的行政管理可以由中央控制,不至于让其独立坐大,这就是中央集权的本质所在,所谓如臂使指是也,中央是臂,地方郡县是手指,这样指挥地方就如手臂运转手指一样自如。而在分封制中,封国是完全独立的,一切行政军事权都由地方掌握,还是世袭的,那样就形同独立,跟中央维系的纽带非常薄弱,一不留神就成了独立王国,反过来咬一口,春秋战国的历史就是这样,到西汉七国之乱也是这样,故要厉行郡县制才能强化大一统,这就是所谓的中央集权,一切权力归中央调度。
在三级行政区划中,州和省是地方(县)与中央的中介,其地位相当于周代的分封,但人事权不在地方自己,而由中央控制,中央控制州和省,再由州和省去控制郡县,这就是三级制度。在隋唐和宋代,三级行政演变为两级行政,就是由中央直接控制到郡,取消了州和省的管辖权,减少了中间环节,出乱子的途径也少了,这就是赵匡胤强化中央集权制度的根本意图。 因此,所谓中央集权和郡县制是紧密联系的,其根本所在就是控制权的掌握。国家版图越大,中央直接控制的能力就相形见拙,越显得需要中间机构,在元代,由于版图超级庞大,这种行政分区更显作用,故正是在元代开始实行行省制度,也即恢复三级行政区划制度,此后的朝代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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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秦汉郡县制、罗马行省制与古代中西文明的特点
民为本,以商汤割夏的历史,说明周代殷命的合法 的支持。 性。《周颂?吴天有成命》、《周颂?桓》等
根据以上对《书》、《诗》的考察,可知(殷周之 篇中也有 相近思想。<大雅?生民》、《鲁颂?盟宫》则是周人 际,入们开始相信天命是天下的最高统治权——="" 对上帝降生周族祖先弃到武王取得天下的历史的="" 王权——的合法依据。静止地看,天只有一个,天="" 咏叹。="" 下只有一个,天命也只有一个,天子也只能有一="" 个,但历史地看,天命是可以转移的,天子也不会《商颂》中有《那》、《烈祖》、《玄鸟》、《长发》、="" 《殷武》诸篇,从上帝立子生商,到商汤夺取夏朝政="" 总是一家一族来做,天命转移的根据在于能否敬="" 权。到商朝统治天下,多以天命思想颂扬商朝祖先="" 德保民。这样的正统思想在古代其他文明中还不="" 的功烈。这些诗篇都是宋国庙堂中的颂歌,系对="" 曾见到。中国文明所具有的统一性和连续性的特="">大雅?生民》、《鲁颂?盟宫》则是周人>
祖先功业的缅怀。在周人看来,这些诗篇从敬德 点,在某种意义上说,得益于殷周之际形成的天命
和天命的普遍意义上,为周人荣膺天命,获得正统 正统观。 资格,从而取代商联对天下的统治,提供
了理论上 参考文献 [1]孔颖达(尚书正义[A](十三经注疏[c](北京:中华书局,1980 [2】孔颖达(李L记正义,越,十三经注巯[c3。北京;中华书局。19 匏 [3]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4]孔颖达(毛诗
正义[A](十三经注疏[c](北京:中华书局,1980
秦汉郡县制、罗马行省制与古代中西文明的特点
易 宁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史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秦汉郡县制与罗马行省制。是中西古代帝国 见于战国时期的史料记载。郡最初并不辖县,而 且地位比县低。清人姚鼐对古代郡县制多有深 重要的地方行政制度。作为地方行政制度,郡县 制与行省制有相同之处,但也有较多的不同之处。 考。他说:“郡远而县近,县成聚富庶而郡荒陋”。 [1](卷2,《郡县考>)此说是有依据的。秦国郡辖县制 分析此两种制度之异同,对于了解中西古代帝国 度的形成(大概要到战国末期(见《睡地虎秦墓竹简》 的政治体制以及古代中西文明的特点都是有意义 等)。秦帝国建立后,废除分封制,确立郡县制为 的。 帝国的地方行政制度。汉随秦制。汉代虽然还存 当秦汉郡县制和罗马行省制的形成都经历了相 分封制,但至少从汉武帝始,诸侯“唯得衣食租 长的时间,是早期国家(邦国和城邦)向帝国发税”。在政治上的影响甚微。罗马行省制也经历了 展过程中的产物。古代中国的县,出现在春秋时 相当长的发展过程。第一次布匿战争后,罗马建 期。秦国在武公时,已经置县。秦武公出兵驱逐
立第一个行省——西西里行省(公元前227陇西天水一带的邦族和冀族,灭虢,在此地设县。 年)。 之后,随着罗马海外征服的范围不过,此时的秦还是一个僻居西部的小国。至战 目大为增加,行省制成不断扩大,行省数 国时期,秦对外扩张活动不断加剧,县的数目也越 要制度。公元为罗马统治海外领地的重 来越多。此外,变法置县、招民垦荒(见《商君书-徕 前27年,罗马帝国建立后,行省制 民')也是秦县制发展的重要原因。郡大概到春秋 度仍有过多次重大改革,管理体制更趋于完善。 其次,秦汉郡县制与罗马行省制都是早期国末期才出现(见‘左传?哀公二年》)。而秦国置郡,还仅 一131—
万方数据
家对外扩张的产物,然而它们对早期国家起了否 制度。汉代的异姓与同姓诸侯王对皇权的威胁是 定的作用。它们的出现反映了历史的巨大进步, 显而易见的。西汉同姓王占据汉之半壁江山。中 中国的邦国与罗马城邦,固然有诸多不同的地方。 央政府管辖地区与诸侯王国的人口之比为 然而作为从原始社会共同体发展而来的国家,它 5(29:10。诸侯王“掌治其国”,拥兵白重,专制一 方。至汉武帝时代,诸侯王割据势力被铲除,君主 们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都长期存在氏族制的血缘 关系残余。这是早期国家共有的一个极为重要的 专制制度才真正得以巩固。秦汉皇朝控制地方的 特点。西周的“国人”与“野人”之分、罗马公民与 措施,主要为掌握郡县主要官员的任免权,分离郡 县的行政权与军权,建立严格的监督制度。罗马 非罗马公民的区别就是这一残余的表现。从有关 郡县制材料较为丰富的晋国等的情况来看,郡县 君主专制政体的形成,与秦汉有类似之处。公元 制的发展促使了“国人”与“野人”区别的消失,动 前27年,奥古斯都建立罗马帝国,实行的还是 元 摇了建立在血缘关系之上的宗法制和分封制。秦 首制,元老院在国家事务中仍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郡县的具体情况可能与地处中原的晋国等有不 经过从奥古斯都至戴克里先(公元285年至 同之处。然而郡县制的发展,促使了地缘关系取 年)长达三百余年的时间,罗马政体才由元首制过 305 代血缘关系,这点不仅与晋国相同,而且表现出更 渡到君主专制。罗马皇帝控制了行省主要官员的 为彻底的特点。商鞅变法“集小都乡邑聚为县,置 任命,行省总督不再握有军权,对行省监督也趋于 令丞”,以什伍为制重编户籍,以军功定尊卑爵秩 严格。在戴克里先时代,包括行省总督在内的所 等等措施[2](卷68,《商君列传>),就是要铲除旧的血 有高级行政长官的任命以及军团长官的任命都是 缘关系。有的学者指出:“商鞅变法,是对以族制 由君主亲自签署的,帝国的集权“达到难以置信的 结合为基础的春秋以前的体制的否定”,“县制的 程度”[4](P403)。如果戴克里先不能对占罗马90, 发展伴随着族的结合的消失”[3】(1'363)。此说确可 以上人口的行省实行强有力的控制,君主专制政 谓卓识。商鞅变法确定了秦郡县制发展的方向, 体的建立无从谈起。而郡县制的发展又是秦得以 征服山东六国,发展 秦汉郡县制与罗马行省制,是中西文明史研 为帝国的重要原因之一。罗马自第一次布匿战争 究中的具体问题。然而对此具体问题的研究,可 后,行省制有了迅速发展。行省土地不断充公,罗 以清楚地看出古代中西两大不同文明发展的共 马显贵占有大量公有地,促使了小农的破产。长 性。从小国(或城邦)发展至帝国、氏族血缘关系 期的战争以及行省需要重兵驻扎,使罗马公民兵 不断被铲除、君主专制政体的形成就是其共性的 逐渐脱离土地、脱离政治,从而为军阀的出现提供 表现。不过,如果对它们的共性再作出分析,又可 了条件。罗马共和国后期出现的苏拉独载、马略 见其共性中还蕴含了个性。也就是说古代中西文 军事改革和军阀混战,无疑是与行省制发展密切 明异中有同,同中又是有异的。 相关的。行省制 的发展,破坏了罗马城邦的社会 秦汉帝国和罗马帝国都是早期国家在自我否 政治经济基础,即与氏族血缘关系有联系的具有 定的过程中形成的,但在秦汉帝国,氏族血缘关系 闭塞性质的罗马公民集体,以及罗马公民权与土 残余被较为彻底地铲除,罗马帝国则长期残存。 秦汉帝国内部组织表现出鲜明的以地缘关系为结 地占有权和服兵役权三者的结合,最终导致罗马 城邦走向崩溃。 合的特点,郡下设县,县下依次设乡(亭)、里、什、 再次,秦汉郡县制和罗马行省制的发展,为君 伍等组织。在秦帝国,郡县的自由民皆称“黔首”。 主专制政体的建立提供了重要条件。中西早期国 征服山东六国的秦人,在政治上没有特权。他们 家的政体,存在多种形式,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 与山东六国人一样,均为帝国的臣民。汉代实行 这些从原始t-I-?共同体发展而来的国家都不存在 “编户齐民”,除王侯贵族和奴隶外,其他人均被编 所谓的专制政体。中国夏、商王朝的王,大抵为小 入户籍。汉人虽有不同的爵级,高爵者可任官,低 国联盟的盟主。西周的王虽然x-J诸侯国有较大的 爵者则为民。但爵级作为一种阶梯原则对所有的 控制权,但并不具有专制的性质。西方的亚历山 “齐民”都是开放的。罗马帝国内部也有地缘关系 的结合。如行省由若干城市和地区组成,行省与 大帝国,也只是昙花一现。君主专制政体是后来 意大利结合为罗马帝国。但罗马帝国仍存城邦时 出现的,是与郡县制和行省制的发展密切相关的。 战国时期的秦国仍存贵族封邑。西汉初年,又恢 期血缘关系的残余。罗马的公民权消除其闭塞性 复了分封制。只要分封制存在,并对国家政治生 质,经过了相当长的时间。公元212年罗马皇 活起重大的影响,就很难说真正确立了君主专制 卡拉卡拉曾颁布赦令,将公民权授予帝国境帝 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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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自由民。不过,这只是象征性的,并“没有任何 郡、县之政务。郡辖县、县辖乡、里等基层组织。
在郡县内部,还建立了监察和考核制度,监督官员 真正重要的社会意义或政治意义”[5】(P5SS)。他颁布赦令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敛财”【6]仰(9( 5)。罗马履行职责的情况。中央政府对郡县实行严格的控
制。秦汉的官僚机构犹如一座层次分明的金字 公民作为政治权力的主体,与无公民权的行省居
塔。塔顶是至高无上、独揽国家大权的皇帝。罗 民存在严重的对立。另一方面,罗马行省的城市
普遍具有自治或半自治权。这也是城邦制度残余 马行省机构则远不及秦汉帝国那样复杂。罗马行
省之下为城市。由于城市具有自治或半自治的性的表现。即使戴克里先在位时。也承认城市的自 治权,并为维护城市管理阶层库里亚等级的利益, 质,所以罗马行省的管理表现出两大特点:一是机 颁布了种种措施。血缘关系与地缘关系长期并 构设置简单,官吏人数不多。二是行省主要负责
存,而且前者占更重要的地位,是罗马帝国与秦汉 税收、司法和治安等方面事务,远不及秦汉郡县管 辖的那样广泛。尽管随着罗马帝国的发展,中央 帝国内部结构上的一个重要区别。“罗马只是在 帝国后期,也就是公元4—5世纪,才最终完成从 政府对行省控制不断加强,对城市事务干预也
越 血缘向地缘的过渡。罗马公民权最终失去政治、 来越多,城市自治的性质逐渐消失。但罗马行
经济和社会意义,以及作为城邦残余的城市自治 始终没有形成层次分明的管理机构。正如有 省
者所指出:罗马国家的管理体制可以说是 的学 制度的瓦解,是完成这种过渡的重要标志。”[7]
(P181) 拼凑起 来的[41(p377)。
秦汉郡县制和罗马行省制的发展,为君主专 罗马帝国与秦汉帝国相比较,为什么会存在 制政体的建立提供了重要条件。皇权神化,君主 以上的差异?这个问题可以从多方面来解释,但
集立法、司法、行政和军事权力于一身是君主专制 最重要的大概是两大帝国形成的基础不同。秦汉 政体所共有的特征。不过,罗马与秦汉的专制政 帝国建立在统一的基础之上。秦帝国在形成过程 体有明显的不同之处。罗马君主专制政体远不及 中,就表现出统一的趋势。秦汉帝国建立后,在政 秦汉帝国那样成熟。关于这点,仅从秦汉郡县与 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 罗马行省的机构设置及其运行就可以看出。秦汉 措施来巩固国家的统一。只有建立在统一基础之 郡县的机构庞大,管理范围涉及民政、财政、司法、 上的国家,才能设置管理机构复杂、管理层次分 教育、选举、监督等诸多方面。据《续汉书?百官制 明、管辖范围广泛的地方行政制度。罗马则缺乏 统一的基础。罗马共和国对行省的统治,是建立 五》注引《汉官》记载,首都洛阳县有员吏796人。 县之下的乡里还有较多的官员。不过,尽管秦汉 在武力征服基础之上的。罗马帝国建立后,政治 郡县机构复杂,人员众多,但管理层次则是相当分 经济制度虽然有了重大的变化,但始终没有形成 明的。郡的最高长官为郡守。郡丞和长史辅佐郡 统一的基础。秦汉帝国所具有的统一性,不仅决 守,郡尉主管武事。各类行政部门均有主管官员, 定了其地方行政制度与罗马帝国的不同,而且也 为列曹等。县的最高长官为县令(长),县的各类 部门也设立主充分反映出古代中国文明的特点。 管官员。郡守、县令(长)分别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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