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2016哈尔滨市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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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哈尔滨市医保报销比例
016年哈尔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新政出台,2016哈尔滨市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呢?具体请看下面聘才小编收集的资料!
日前,哈市出台《关于推进哈尔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2016-2017年,实现双城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现各县(市)“四统一”,即统一筹资标准、待遇标准、信息系统和经办管理。
据介绍,《意见》明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参保范围为:县(市)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在城镇注册和经营的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农转非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个人应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代扣代缴。职工医疗保险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按一年期核算,应达到国家规定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逐步完善特殊疾病门诊政策,健全特殊疾病门诊病种。对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给予政策倾斜,原则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80%。
据了解,《意见》还明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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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
参保范围为: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简称成人居民);未满18周岁城镇居民,包括婴幼儿、学龄前儿童、中小学阶段学生(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校就读的在籍学生)、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等(简称学生儿童)。
筹资标准为:县(市)执行统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成人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其中个人缴纳120元;学生儿童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430元,其中个人缴纳50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一年期核算,应达到本地区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费每人每年30元,所需资金由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的结余部分支付,个人暂不额外缴费。
报销范围为:参保居民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报销比例为:在规定起付标准以上0-1万元的,报销比例为50%;1-15万元(含15万元)的,每增加1万元,报销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15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7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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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标准为:按上一年度哈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大病保险报销起付标准,2015年起付标准为1.4万元。
最高支付限额为: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分段报销累计计算,报销额度上不封顶。
近日,哈市医保中心针对近期参保居民咨询较为集中的6个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参保人员也可拨打哈市医疗保险咨询电话:0451-87383555,咨询有关医疗保险相关问题。
参保人员住院时发现其医保卡处于欠费封锁状态,如何解锁?
答:
单位员工因单位医疗保险欠费导致其医保卡封锁的,需由该单位医保经办人员持本企业介绍信(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到单位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重新征集信息后,到哈尔滨银行足额补缴欠费,2-3个工作日到账后即可解除封锁。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需持身份证、医保卡到户籍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打印欠款补缴单后,到哈尔滨银行按补缴单右上角的业务流水号足额补缴欠费,24小时后即可解除封锁。
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如何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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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哈市市区户籍的,年满18周岁,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无养老保险关系的,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哈尔滨银行个人结算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
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待遇,并可申请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补贴。
原单位停保后,如何以个人身份续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答:
具有哈市市区户籍的,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办理个人续保。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哈尔滨银行个人结算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续保。在原单位停保后,3个月内续接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自续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原单位停保后,超过3个月续接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或原单位未参保的人员,参(续)保缴费满6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待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及个人账户到账时间?
答:
参保单位缴费,每月26日至月末收缴参保单位应缴纳的次月职工医疗保险费及以往欠缴的职工医保费。有个人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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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的,在参保单位缴费到账后划入个人账户资金。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每月26日至月末从哈尔滨银行个人结算存折中扣缴参保人员次月的医疗保险费,每月月初从哈尔滨银行个人结算存折中扣缴参保人员以往欠缴的医疗保险费。有个人账户的,在医疗保险费扣缴成功后划入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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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2015哈尔滨儿童医保报销政策解读
2015哈尔滨儿童医保报销政策解读
哈尔滨儿童医保报销政策详解
参保:未满18周岁均可每年最高报销11万元
哈市未满18周岁的城镇居民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龄前儿童到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手续,在校生每年9月由学校统一办理;2016年起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10元,个人缴纳30元,政府补助280元;低保家庭或重度残疾学生儿童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保险待遇期为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张振平介绍,参保学生儿童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特殊疾病门诊和普通疾病门诊医疗待遇,参保一个待遇年度内发生符合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1万元。
门诊:普通疾病可报50%定点医院一年内不得变更
2016年,哈市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一个待遇年度内在定点医院进行门诊医疗时,发生200元以内符合支付范围的药费及诊疗项目费,统筹基金支付50%。参保学生儿童须持本人医保卡,就近在哈市确定的门诊统筹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选择一所就诊,首次就诊医院即为本人年度内定点医院,一个自然年内不得变更。需要重新选定定点医院的,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持医保卡到其他居民门诊统筹定点医院重新选择,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的应在原定点医院就医。
定点医院:儿童医院已成为普通门诊定点医院
据了解,以往哈市学生儿童普通门诊的定点医院均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但是考虑到哈市众多儿童到儿童医院就诊的情况,哈市已将哈市儿童医院正式纳入学生儿童普通门诊定点医院,在儿童医院门诊就诊发生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支付范围的200元以内的药费及诊疗项目费,统筹基金将支付50%,包括胸透、便常规等项目。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学生儿童首就诊的医院不是儿童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将不可报销,需要变更的要在规定时间重新选择确定定点。
住院:报销比例按医院级别有所不同
参保学生儿童须持本人医保卡到哈市医保定点医院刷卡办理住院手续,在哈医大一院、医大二院、医大四院和黑龙江省医院住院就医,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相应降低三个百分点;一个待遇期内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多次住院的执行第2次住院起付标准;异地转诊和非定点急诊住院,起付标准和个人自付比例相应提高20%。参保居民连续缴费三年以上的,自第三年起,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原基础上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
范文三:哈尔滨市医保报销比例 哈尔滨市2012年度新农合医疗报销比例及医院等级划分
以下内容由三维律师根据《哈尔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及哈尔滨市卫生局的相关规定整
理,各区县另有规定(提高标准)不在其中。适用于道里、南岗、道外、香坊、平房、松北区农村,
一、筹资及使用
筹资标准为290元/年/人,其中:个人缴费50元/年/人。50元/人作为家庭门诊账户基金;20元/人设立门诊统筹基金,与家庭门诊账户基金结合使用,用于参合人门诊就医报销;其余为住院统筹基金,用于参合人住院医药费报销。
二、起付线和报销比例
(一)门诊。在乡村两级就医,不设起付线,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为90%。家庭账户资金无余额后,再使用门诊统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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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家庭账户和门诊统筹资金由参合人家庭成员共同使用,达到家庭门诊最高补偿额后(家庭门诊最高补偿额,家庭参合人口×限额70元/年/人),不再享受当年门诊补偿政策。
(二)住院。起付线和住院报销比例:乡(镇)级50元,报销比例90%;区、县(市)级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70%;市级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60%;省级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5%。继续实行10个单病种定额补偿。未开展即时结报的报销比例下调15%。年内报销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为8万元。
病种补偿:自然临产阴道分娩500元/人次;急性单纯性阑尾炎900元/人次;计划性剖宫产1200/人次;老年性白内障单侧1200/人次、 双侧2000/人次;腹股沟疝1450/人次;直肠息肉1500/人次;单纯性下肢静脉曲张单侧1800/人次、双侧2000/人次;结节性甲状腺肿2400/人次;子宫平滑肌瘤2400/人次;胆石症3000/人次。
提供民政、残联部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等有效证件的,住院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3%;对具有两种以上特困人员证明的,就高只享受一种优惠。
参合农村孕产妇在承诺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正常产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不含特需服务)的实行免费接生;中央专项资金和新农合基金补助承诺的医疗机构100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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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补偿
(一)门诊慢性病和特殊大病。1.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恶性肿瘤、肺心病、慢性心力衰竭、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乙肝、风湿性心脏病、慢性肾炎、肝硬化、精神分裂症、癫痫、造血系统疾病、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甲亢、胰腺炎、哮喘和肺结核。中风、胃脘痛、淋症(尿失禁)、郁症、痹症、水肿、泄泻、便秘、不寐(失眠)、痛经、消渴和眩晕。2、特殊大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衰竭透析治疗、脏器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系统性红斑狼疮和慢性白血病。3、补偿标准。?门诊慢性病。补偿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为60%,年度只扣除一次起付线;门诊慢性病年度封顶线10,000元;每年6月和12月分两次办理报销补偿。?门诊特殊大病。补偿起付线和报销比例随就诊医院住院政策,年度封顶线为8万元(含慢性病和住院部分),每季度报销一次。
(二)重大疾病补偿。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70%。
(三)药物补偿政策。1、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部使用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不予报销。2、区及区以上级定点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使用省新农合用药目录内的非基本药物,其报销比例下降5%。3、使用中草药饮片部分,报销比例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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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用材料补偿。列入新农合补偿范围的一次性耗材,采取差别差率的补偿方式计入可报销范围后,再按照规定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补偿医药费。每种医用耗材最高补偿金额为3,000元。
医用耗
材零售
价格 50-49元99以下
元
报销比
例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99元 99元 99元 99元 99元 99元 上 20% 100-4500-91000-192000-293000-394000-49元以
5000
%
(五)其他。1、外出打工或探亲,异地居住期间在当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参照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标准补偿。2、经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签署转诊证明转至省外就医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按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标准报销补偿;未签署转诊证明的,按非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政策执行,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为15%,年封顶线为10,000元。3、不予报销的医药费用:(1)整容、美容、无功能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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碍的矫形、镶复、配镜以及在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2)因打架斗殴、自杀、自残、吸毒、酗酒等造成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3)有第三方责任的外伤患者;(4)按规定应当由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5)不属于新农合用药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的费用;(6)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侵害人承担的医疗费用;(7)违反服务协议,不符合新农合规定报销的医疗费用。
四、要求
(一)参合患者在开展即时结报的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慢性病门诊和5种特殊大病门诊就医除外),医药费用补偿由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即时结报(垫付制)。
(二)参合患者在未实行即时结报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外出打工或探亲异地住院、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其医药费报销由户籍所在乡(镇)新农合办予以代办。原则上,患者出院后一个月内,要将有关材料报送乡(镇)新农合办。材料送齐后,30个工作日内将补偿款发放到患者手中。每年3月末前办理完上一年度补偿事宜,过期不予报销补偿。
(三)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新农合管理“七项制度”,即补偿政策公示制、大额费用申报制、医药费用清单制、自付费用告知制、结算费用垫付制、档案保管备查制、农合管理奖惩制,并做到“三单相符”,收费单、医嘱单、报告单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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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定点医疗机构
(一)乡(镇)、村级定点医疗机构。道里、南岗、道外、香坊、平房、松北区所辖乡(镇)卫生院和审核批准的村级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卫生所或卫生室)。
(二)社区定点医疗机构。道里区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道外区化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道外区新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香坊区新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房区兴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南岗区哈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三)区级定点医疗机构。道里区人民医院(十院)、公安医院、哈医大三院经纬分院、省商业职工医院、区结核病防治所;南岗区人民医院(九院)、南岗区中医院、市穆斯林医院、市工业大学医院、省监狱管理局医院、区结核病防治所;道外区太平人民医院(七院)、道外区人民医院(八院)、道外区太平中西医结合医院、市老年医院、省海员总医院、东来医院(妇产科)、区结核病防治所;香坊区人民医院(六院)、香坊区第一中医院、香坊区第二中医院、省电力医院、哈尔滨汽轮机厂医院、哈尔滨电机厂医院、哈尔滨锅炉厂医院、哈尔滨星光医院、哈尔滨电机厂机电工业公司医院、中国北方工业安装公司东光医院、区结核病防治所;平房区人民医院、平房区中医院、区结核病防治所、呼兰区第一人民医院、呼兰区红十字医院、呼兰区中医院、呼兰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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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市第四医院、市第五医院、市红十字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胸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第一专科医院、市儿童医院、市眼科医院、市口腔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朝鲜民族医院、市二四二医院、省武警总队医院、市骨伤科医院、市第一专科医院白渔泡分院、省第五医院第一分院。
(五)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区域内)。省医院、省二院、省传染病防治院(省四院)、省眼病防治院、省中医院(省中医研究院)、哈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哈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哈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肿瘤医院)、哈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解放军二一一医院、省森工总医院(省红十字医院)、省武警总队医院、省公安厅安康医院、省康复医院(省五院)、省军区医院、省农垦总局总医院、市爱尔眼科医院、省三精肾脏病专科医院、省神志医院、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市第四医院、市第五医院、市儿童医院、市中医院。省森工总医院(省红十字医院)、省农垦总局总医院。
(六)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
确诊机构为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市第四医院、市第五医院、市红十字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儿童医院、市传染病院、市第一专科医院、市胸科医院,以及市辖各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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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结核病防治所。患者就诊须持《市辖区慢性病患者门诊病志》和《市辖区参合农村居民慢性病患者门诊治疗卡》,到确诊机构或区、乡(镇)和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自愿选择就诊机构治疗。
六、承诺农村孕产妇正常产免费基本医疗接生机构
新发红十字医院、新农镇卫生院、红旗满族乡卫生院、王岗镇中心卫生院、幸福医院、道里区人民医院(十院)、南岗区人民医院(九院)、道外区太平人民医院(七院)、道外区人民医院(八院)、省海员总医院、哈尔滨汽轮机厂医院、哈尔滨电机厂医院、哈尔滨锅炉厂医院、平房区人民医院、东来医院、市红十字中心医院、市二四二医院、市第一医院、省森工总医院(省红十字医院)。 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86772850 86772871 8677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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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哈尔滨社保流程
哈尔滨社保流程
一、企业劳动合同申报及鉴证
首先到南岗区宣化街盟科官邸1号门A3栋805房间买回劳动合同,(咨询电话:0451-82515612)用于申报合同鉴证,劳动关系解除,工资手册审鉴及用工备案。合同买回后,去海城街政务超市四楼,申请临时代码(注:如果是新参保的公司需要申请临时代码,已经参保的用养老保险代码就可以了)
第一步:使用光盘在网上进行企业注册和人员录入,并提交劳动合同; 第二步:鉴证机构在网上审查合格后进行网上鉴证;
第三步:合同网上见证成功后,企业可从网上打印劳动合同一式两份,鉴证登记表一式两份,持相关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鉴证登记表,劳动合同到海城街政务超市四楼2号窗口交劳动合同鉴证费,到1号窗口加盖合同鉴证专用章。如有疑问请每周三下午14:00——16:00登陆QQ群60503361在线咨询
本群只咨询劳动合同,其他关于社保的问题他一概不负责,所以大家如果进群了不要奢望他会给你全面细致的讲解。还有四楼1号窗口的服务人员态度堪比《功夫》电影里的包租婆,大家在找她盖章的时候一定笑脸相迎,如果看见她真的笑不出来,也要强颜欢笑,如果再不行就哭吧,也许她会看你可怜,给你盖了。
二、企业参加养老保险所需要的手续及程序
1.到海城街政务超市(仅限南岗)三楼领取表格窗口领取新参保企业报表。填表的具体事宜可以咨询那的工作人员(但是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他们比小学教师还要厉害)或者咨询自家会计。
2.携带地税登记表,企业营业执照,验资报告,法人代码证。所有这些材料都要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从成立之日起每季度携带一本会计记账凭证,近期连续带三个月记账凭证。(找个结实点的手提袋,因为很沉的!!!!)
4.携带近期连续三个月银行对账单,申报地税支持个人收入明细表和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并加盖地税管理申报专用章。
5.企业填好表后,持以上证明材料到社保局三楼企业新参保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那的人特别多,建议你早一些去,或者有熟人的找找后门,实在不行就得靠自己了,多去几次混个脸熟,嘴再甜一些,见谁都叫“姐”,装装可怜,办的速度会快一些。还有一点把
资料尽量带的全一些,带着公章,因为有的时候窗口人员因为一个章就会让你白跑一趟。或者这一次告诉你这不可以,下一次你弄完了去的时候,他又会告诉你其他地方不可以,所以你尽量一次问完他,问问他还有没有其他不合格的地方,离得近的还好说,远一些的去了什么都没办成,会耽误时间耽误工作。
三、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须知
办理参保的单位请准备U盘在服务部下载新参保报盘程序(含报盘软件、申报表、特约委托申请表、参保须知)
1.录入完整的U盘,录入的时候注意几点:
a.三色字体是必填项,黑色字体的不强作要求。这样掌握方法工作会更有效率。 b.有些相关信息一定不能录错,因为这属于企业信息,一旦报盘结束就不能再改了,所以有些问题如果不能敲定,就去问问会计。
c.医疗保险额度一般都是9.5%,如果想更改比例也可以在年检的时候在选择。
2.企业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验资报告,职工劳动合同鉴证表。另外还需携带上年度明细账、第四季度财务凭证新成立公司需携带工资手册,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当月明细单。
3.办理医疗保险的还需准备参保职工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照片是用于办医保卡和住院登记证的,办理医保卡的地址是:上海街8-7号,每个人要五元的手续费)
4.注意事项:
a.企业法人代表必须参保。
b.企业办理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办理工伤,生育保险,不办理医疗保险的,暂不办理生育保险。
c.单位要一次性为全部在职,退休职工办理参保,过后不予补办。
d.医疗保险的缴费方式为起一个月交支票或现金,同时再委托银行存入资金,从第二个月开始通过银行委托划款,生育保险由税务征收。
e.办理参保时间为每月1-25日。
办理医保的地址是友谊路423号,医保比养老保险容易一些,首先市社保局要比区社保局正规一些,因为不用和一大堆人挤在一起排队等一个多小时才轮到自己,市社保局是领号码然后坐在一边等着叫自己的号码,这样更有秩序也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时间浪费。
四、失业保险新参保单位登记须知
办理失业保险可以于医疗同时办理,地址也是在友谊路423号,如果没记错应该是六楼。
1.参保单位需要携带的资料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地税登记表,近两个月的财务凭证。
2.领取《失业保险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
3.业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审批并录入《职工失业保险增员、减员变动表》,参保职工人数10人以上拷贝失业保险参保单位报盘;
4.每月1-25日法定工作日办理。
五、社保账户开户所需手续
在养老保险办完后,会去区社保局拿回回执单,其实就是拿回你自己的那份表格。然后去工商银行大直支行办理开户。
1. 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一份A4纸
2. 主旨机构代码正本及复印件一份A4纸
3. 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一份A4纸
4. 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复印件一份A4纸
5. .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A4纸
6. 经办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A4纸
7. 授权委托书1份加盖公章
8. 证明一份加盖公章
9. 介绍信1份,内容按照银行人员给你的范本填写就可以了。
办理完后一周之内续款就可以了。
六、企业去地税登记需携带材料
1. 在工行大直支行办理的社保专户
2. 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社保局新参保登记表
4. 税务登记本副本
5. 企业公章
窗口工作人员会给你一张表,其实也没什么东西,如果人少你在那填完就可以了,卡上公章,就算登记结束。
七、工资手册的办理
1.和劳动合同一样,需要在网上登记,提交等待审批,审批通过打印出来然后带到区社保局办理完成剩下的程序。
2.需携带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填写工资基金分季使
用表一式三份,劳动合同鉴证登记名册,企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缴费凭证,职工月工资在2000元以上的需要提供企业内部工资分配方案,相关岗位职工的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盖社保公章,本单位公章。就算办理完毕。
范文五:哈尔滨社保流程
社保办理流程
一、合同备案
受理机关:区劳动局
机关地址:海城街行政服务超市四楼
乘车路线:哈工大站下车最近
一)、所需材料:1、熟悉劳动局软件
2、从软件打出集体合同(职工代表签字)
3、打职工合同
4、备案名册
二)、盖备案
二、养老保险
地址:报业大厦附近社保局四楼
注:叫号排队,比较花时间
一)、增员所需材料:
1、职工劳动合同原件看一下;
2、外地职工需身份证复印件;
3、增减表;
二)、获得材料:一份盖章的增减表
注:拿到这个一定要到二楼复印两份,再去楼上办理医保和失业
三、失业保险
地址:社保局六楼
注:这个也是叫号,不过人不是很多
一)、增员所需材料:
1、养老险办理的成功的增减表复印件
2、报盘
3、报盘中的失业增员报表,盖公章
二)、获得材料:失业增员报表都盖上失业公章
注:这之前要在这一层,拷回去报盘,做好报表
三、医疗保险
地址:社保局五楼
注:这个最好在四楼叫到号之后,就赶紧上来拿号,这样可以节省一些时间
一)、增员所需材料:
1、提交职工合同复印件
2、报盘
3、报盘中的医疗增员报表,盖公章
4、养老险办理的成功的增减表复印件
二)、获得材料:增减表盖医保章
注:这之前要在这一层,拷回去报盘,做好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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