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鄂建文【2011】80号文件
湖北省人工费调整文件 鄂建文 【 2011】 80号文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单位: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依据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动态管理制度的规定, 对去年下半 年以来建设工程市场人工单价变动情况进行了广泛调研, 经测算, 建设工程市场人工单价涨 幅已突破调整界值。 经研究决定对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进行调整, 现就调整 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范围
我省现行的各专业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估价表)、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按本通知 的规定调整定额人工单价。
二、调整的标准
1、定额人工以普工、技工、高级技工表现的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估价表),人工单价调 整为:普工 52元 /工日;技工 60元 /工日;高级技工 75元 /工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 人工单价按技工标准调整。
2、定额人工以综合工日表现的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估价表),及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 人工单价调整为:59元 /工日。
三、调整的方法
不论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调整后的人工费与原人工费之间的差额, 计 取税金后单独列项,计入含税工程造价。
四、执行的时间
本通知从 2011年 6月 1日起执行。
1、 2011年 6月 1日起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应按本通知规定的人工单价和调整方法计算招标 控制价。
2、在建工程, 2011年 6月 1日起完成的工程量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2011年 6月 1日前 (2011年 6月 1日— 2010年 6月 30日)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调整。
3、本通知执行之日已办理完竣工决算的工程,均不得进行调整。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范文二:鄂建文[2011]80号
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
鄂建文 [2011]80号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建设、设计、 施工、造价咨询单位: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依据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动态管理 制度的规定,对去年下半年以来建设工程市场人工单价变动情况进 行了广泛调研,经测算,建设工程市场人工单价涨幅已突破调整界 值。经研究决定对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进行调整, 现就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范围
我省现行的各专业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估价表)、预 算定额、概算定额,按本通知的规定调整定额人工单价。
二、调整的标准
1、 定额人工以普工、 技工、 高级技工表现的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或估价表),人工单价调整为:普工 52元 /工日;技工 60元 /工 日;高级技工 75元 /工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人工单价按技工 标准调整。
2、 定额人工以综合工日表现的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或估价表) , 及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人工单价调整为:59元 /工日。
三、调整的方法
不论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调整后的人工 费与原人工费之间的差额,计取税金后单独列项,计入含税工程造
价。
四、执行的时间
本通知从 2011年 6月 1日起执行。
1、 2011年 6月 1日起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应按本通知规定的 人工单价和调整方法计算招标控制价。
2、在建工程, 2011年 6月 1日起完成的工程量按本通知的规 定执行; 2011年 6月 1日前(2011年 6月 1日— 2010年 6月 30日)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调整。
3、 本通知执行之日已办理完竣工决算的工程, 均不得进行调整。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范文三:鄂建文【2011】80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鄂建文 [2011]80号
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 咨询单位: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依据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动态管理制度的规定, 对去年下半年以来建设工程市场人工单价变动情况进行了广泛调研, 经测算, 建 设工程市场人工单价涨幅已突破调整界值。 经研究决定对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定额人工单价进行调整,现就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范围
我省现行的各专业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估价表) 、预算定额、概算 定额,按本通知的规定调整定额人工单价。
二、调整的标准
1、定额人工以普工、技工、高级技工表现的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估价表) ,人 工单价调整为:普工 52元 /工日;技工 60元 /工日;高级技工 75元 /工日。机械 台班费用定额中的人工单价按技工标准调整。
2、 定额人工以综合工日表现的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或估价表) , 及机械台班费用 定额中的人工单价调整为:59元 /工日。
三、调整的方法
不论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调整后的人工费与原人工费之间 的差额,计取税金后单独列项,计入含税工程造价。
四、执行的时间
本通知从 2011年 6月 1日起执行。
1、 2011年 6月 1日起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应按本通知规定的人工单价和调整方 法计算招标控制价。
2、在建工程, 2011年 6月 1日起完成的工程量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2011年 6月 1日前(2011年 6月 1日— 2010年 6月 30日)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发包双 方协商调整。
3、本通知执行之日已办理完竣工决算的工程,均不得进行调整。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范文四: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鄂建文[2011]80号 人工调整文件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鄂建文 [2011]80号
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建设、设计、 施工、造价咨询单位: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依据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动态管理 制度的规定, 对去年下半年以来建设工程市场人工单价变动情况进行 了广泛调研,经测算,建设工程市场人工单价涨幅已突破调整界值。 经研究决定对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进行调整, 现就调 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范围
我省现行的各专业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估价表)、预算 定额、概算定额,按本通知的规定调整定额人工单价。
二、调整的标准
1、定额人工以普工、技工、高级技工表现的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或估价表),人工单价调整为:普工 52元 /工日;技工 60元 /工 日;高级技工 75元 /工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人工单价按技工 标准调整。
2、定额人工以综合工日表现的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估价表), 及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人工单价调整为:59元 /工日。
三、调整的方法
不论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调整后的人工费 与原人工费之间的差额,计取税金后单独列项,计入含税工程造价。 四、执行的时间
本通知从 2011年 6月 1日起执行。
1、 2011年 6月 1日起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应按本通知规定的人 工单价和调整方法计算招标控制价。
2、在建工程, 2011年 6月 1日起完成的工程量按本通知的规定 执行; 2011年 6月 1日前(2011年 6月 1日— 2010年 6月 30日) 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调整。
3、 本通知执行之日已办理完竣工决算的工程, 均不得进行调整。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范文五:湖北省人工单价调整鄂建文[2011]80号
鄂建文[2011]80号 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单位: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依据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动态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去年下半年以来建设工程市场人工单价变动情况进行了广泛调研,经测算,建设工程市场人工单价涨幅已突破调整界值。经研究决定对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进行调整,现就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范围
我省现行的各专业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估价表)、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按本通知的规定调整定额人工单价。
二、调整的标准
1、定额人工以普工、技工、高级技工表现的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估价表),人工单价调整为:普工52元/工日;技工 60元/工日;高级技工 75元/工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人工单价按技工标准调整。
2、定额人工以综合工日表现的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估价表),及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人工单价调整为:59元/工日。
三、调整的方法
不论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调整后的人工费与原人工费之间的差额,计取税金后单独列项,计入含税工程造价。
四、执行的时间
本通知从2011年6月1日起执行。
1、2011年6月1日起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应按本通知规定的人工单价和调整方法计算招标控制价。
2、在建工程,2011年6月1日起完成的工程量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2011年6月1日前(2011年6月1日—2010年6月30日)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调整。
3、本通知执行之日已办理完竣工决算的工程,均不得进行调整。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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