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址
http://gaokao.chsi.com.cn/zsgs/zhangcheng/listZszc--schId-197.dhtml
3.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哪些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答:2015年1月1日起,取消6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分别是,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者、奥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及两项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包括重大体育比赛获奖者、二级运动员统测合格者两项)。
2015年1月1日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4.2015年前已获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高中学生高考时是否还具备加分资格?
答: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学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于仍保留相关学生加分资格的省份,要执行好有关规定:一是加分分值不超过5分;二是要加强资格认定和严格管理。特别是对体育特长生项目,体育部门要重新对二级运动员资质进行复核复测,教育部门要按相关标准进行严格测试。
5.取消上述加分项目后,如何继续鼓励中学生兴趣特长发展?
答:取消上述加分项目后,继续通过其他方式鼓励和体现学生兴趣特长发展,主要有4个方面:一是创造条件,积极鼓励每一个中学生积极参加日常校园“阳光体育”、艺术、科技创新及社会实践等活动。二是考生的体育、艺术、学科等特长如实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三是鼓励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学生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高校艺术团,或报考相关体育、
艺术专业。四是考生的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
2015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及53所高校艺术团仍进行招生。下一步,教育部还将制定和完善相关招生管理办法。
6.保留和完善哪些全国性加分项目?
答:保留和完善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分别是:“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各地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上述加分政策。
范文二:信息化时代基层党建工作的平台
信息化发展以前所未有的冲击力和穿透力,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在以即时性、开放性、群体性、扩散性、综合性为特点的信息化时代,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传统的面对面、上对下、内部化、中心化、统一化等工作方式,受到全面影响和严峻挑战。
为深刻认识信息化发展对企业基层党建工作的影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对基层党建工作如何适应信息化时代新要求进行积极探索,认真实践,并力争在理论层面不断总结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的方向和原则,以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充分认识信息化发展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挑战和机遇
(一)信息化发展的五大特点和规律
随着博客、即时通讯、社交网络等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信息化网络呈现出互联性、开放性、虚拟性、交互性、综合性五大公认的特点。人类社会也逐渐呈现出向信息化社会文明状态转换的五大发展趋势,即全球化、个性化、自由化、裂变化、渗透化。
(二)信息化对基层党建工作的五大挑战和机遇
网络社会时代言论者身份的不可完全真实、信息交流的不可完全割断、思想言论的不可完全封杀、信息事实的不可完全掩盖以及价值观念的不可完全求同,给基层党建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1.社会流动性增加了党员组织管理工作的难度。人员流动、工作变动频繁,移动办公、弹性工作成为潮流,增加了基层党组织发展管理党员、开展党员活动的工作难度。
2.利益多元性增加了政策制定执行工作的难度。利益表达的多种网络渠道,增强了利益方抱团“战斗”的实力,也显著增加了政策制定执行工作的难度。
3.意识渗透性增加了宣传思想教育工作的难度。当前,境内外敌对势力通过各种途径尤其是运用网络渗透手段,对我国在发展上牵制、形象上丑化、思想文化上渗透,党的宣传思想教育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
4.思想自由性增加了组织团结群众工作的难度。开放网络中各种意识形态的渗透,增强了群众思想观念的自由性,容易扩大党的自身建设中存在的个别问题和个别现象的负面社会影响,从而增加我们党组织群众、团结群众的工作难度。
5.网络群体性增加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难度。网络传播的速度快、范围广、影响大,增加了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易发性和难控性,容易引发现实群体性事件的恶性发展,从而明显加大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难度。
但另一方面,信息化也给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带来难得的机遇:
1.信息网络技术能大幅度提高党员组织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信息网络技术,能够克服地点、时间、空间的限制,减轻社会流动性带来的党建工作量和时效差等问题,提高党员组织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2.信息网络沟通渠道能大幅度提高政策制定执行的润滑性。电子邮箱、BBS等网络沟通渠道,有利于党员群众表达利益诉求、反馈意见,有利于党和政府征求意见、宣传政策,从而提高政策制定执行的润滑性,避免因某个层级对政策理解的失真造成政策效果被逐级扭曲的“牛鞭效应”。
3.网络信息交流能大幅度提高宣传思想教育工作的针对性。网络信息交流,能够反映人们的各种思想观念的交锋,能够反映各种思想观念的发展态势,无疑有利于针对人们的关注焦点,宣传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流思想观念,批驳各种错误的、腐朽的思想意识和有害言论,提高宣传思想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4.网络监督机制能大幅度提高组织团结群众工作的实效性。近年来,网络反腐、网络监督、网络问政议政正在逐步兴起,并朝着大众化、常态化、法制化方向发展,有利于尊重民心民意,遏制不正之风,提高党组织团结群众工作的实效性。
5.网络舆论环境能大幅度提高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疏导性。“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的信息网络社会,可以让郁闷的人抒发情怀,遇到难题的人寻求帮助,愤怒的人发泄不满疏解情绪,起到化解极端情绪、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有利于推动正面舆论,引导中间舆论,化解负面舆论,从而增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疏导性。
二、积极推进党建工作信息化的探索和实践
近几年来,中国联通按照**同志关于牢牢把握网上舆论主导权的要求,不断利用先进信息网络技术,逐渐搭建起信息网络时代党建工作的新平台。
(一)基层党建工作的五大网络平台
1.视频会议网络平台。广泛使用网络视频会议办公系统,实现多地同时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召开在线党组织生活会、部署创先争优活动,等等。
2.内部网站网络平台。充分利用内部统一工作网站,开发党委文件审批发送电子流程、开设党员教育学习园地、设置政工信息发布专栏,等等。
3.专题网站网络平台。开发专题网站,开设党建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委工作指导、基层信息、党务公开等12个党建专栏,并定期根据创先争优等活动要求,实行网站改版和内容实时更新。
4.移动办公网络平台。搭建党建工作移动办公网络平台,发送党务工作会议提醒短信、推送党员手机报、组织党员手机读书,等等。
5.统一宣教网络平台。基于统一通信业务平台,党员群众可以随时通过固话、手机、电脑、掌上通等终端随时随地登陆党员宣教网络平台,实现一点对一点、一点对多点、多点对多点的党务工作交流方式。
(二)基层党建工作的五大工作平台
1.组织管理工作平台。开发党员管理、统战人士联系、党委发文等电子管理软件,为企业在职党员、退休党员、积极分子、统战人士的组织管理工作提供了更方便更快捷的动态工作平台。
2.党务公开工作平台。通过内部办公网专栏政工信息、专题网站党委规章制度等栏目,及时向党员群众公布党的政策、党委决定,形成了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党务公开的工作平台。
3.党群沟通工作平台。通过党委书记信箱、党员交流BBS、统一通信、即时通信等方式,搭建起畅通的党群工作交流平台,为实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监督权提供了便利渠道。
4.宣传教育工作平台。通过在线党建理论学习、政策宣讲、先进事迹专题网页、中心组学习参阅资料电子版下载、创先争优活动电子简报等宣传方式,搭建起随时随地的宣传教育工作平台。
5.学习创新工作平台。通过政工学习园地、培训视频资料下载、在线学习时长统计、在线考试成绩记录、在线学习讨论交流等功能,搭建起党建工作学习的工作平台。
三、正确把握党建工作信息化的方向和原则
(一)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的五大方向
1.从静态管控走向动态管理。应该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去克服传统基层党建工作组织管理形式单一、工作量大、静态被动的局限,形成随时记录、随时更新、随时调整的动态管理格局。
2.从保密封闭走向党务公开。应在遵守党建工作纪律的基础上,及时公布党委决定,更新党务工作信息,推行党务公开,实现党建工作从封闭到开放的转变。
3.从单向灌输走向多维交流。应改变过去党建工作一支笔、一张嘴、一张报的单向灌输宣传方式,争取通过文字、语音、图画、视频等多媒体宣传形式,形成党的思想宣传教育多向、多层、多维交流的新格局。
4.从事后反馈走向事前建议。应该充分利用网络沟通渠道,实现党员群众的事前发言权、建议表决权等权利,改变闭门造车出的政策群众事后意见大的情况,增强党员群众对政策的认同感。
5.从自上而下走向双向联系。应改变以往党建工作自上而下以决策者为中心的工作模式,真正形成党的宗旨和原则中一再强调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双向联系的模式,增强党建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
(二)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的五大原则
1.在管理中增强服务能力。党建工作信息化要在克服困难加强管理的基础上,增加为广大党员办理党内事务、了解党务工作信息的便利渠道,增强党组织服务党员群众的能力。
2.在沟通中增强执行能力。党建工作信息化要在拓宽党组织与群众之间交流渠道的基础上,实现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策于民,增强政策制定中的合理性、实施中的润滑性和执行中的可调整性,从而增强政策实践力。
3.在民主中增强引导能力。党建工作信息化要在营造民主氛围的基础上,实现在争论中接近真实,在争论中统一认识,增强党在宣传思想教育工作方面的思想引领力。
4.在疏导中增强保障能力。党建工作信息化要在交流网络平台疏导群众情绪的基础上,真正解决广大党员群众反馈的问题,真正凝聚民心民意,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保障能力。
5.在学习中增强创新能力。党建工作信息化要在搭建网络学习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倡导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学什么的问题导向型学习,推进学习研究成果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增强学习型党组织发挥学习促进创新、创新促进发展的作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无疑有利于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甚至是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必由之路。中国联通在党建工作信息化上的一些探索和实践,也从微观层面证实了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不仅有利于解决信息化发展给党建工作带来的一些难题,而且有利于焕发基层党组织的生命力和战斗力。同时,我们也要深刻认识党建工作与党建工作信息化之间的辩证关系,不能把党建工作信息化单纯理解为党建工作网络化,而是要传承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紧密联系群众、动员群众等党建工作基本原理,正确把握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的方向和原则,在推进党建工作信息化的创新过程中真正推动党建工作的科学化。
范文三: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
篇一: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平台
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 用户名:2021
密码:2021139
篇二:1-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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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信息管理
司法所组织队伍建设
司法所工作情况 人民调解组织队伍 人民调解案件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情况 社区矫正工作情况 下级用户管理 下级地区管理 系统帮助 退出系统
篇三:关于启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统计平台的通知
关于统一使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 报送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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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工作和司法所工作统计报表的通知
各县司法局,海螺沟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信息统计报送工作,促进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时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情况,省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启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川司法办发
[2010]257号),决定于今年年底正式启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网上管理平台,开展基层工作统计年报网上填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基层司法行政信息统计平台使用说明
该平台依托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网站建立,利用互联网运行,各级司法行政机可以通过宽带、电话线、无线拨号等方式接入因特网,输入平台网址:(也可以直接输入网址http://tongji.rmtj.org.cn/)即可登录。打开平台后,会出现两个连接,分别指向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网页和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网页。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网页主要包括涉及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司法部关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部署、决策、会议,各地开展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统计报送系统等。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网页主要包括协会简介、章程、
内设机构、理事会名单,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法规库,调解典型案例,调解方法技巧,各地调解经验,调解模范人物
2
介绍,调解立法情况,国外调解工作介绍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进入平台后,可以根据需要了解查询相关信息,咨询政策,交流工作。
该统计系统由6张统计报表组成,其中人民调解工作2张表,司法所工作2张表,社区矫正工作2张表,人民调解案件情(来自:WWw.xlTkwj.com 小龙文 档网: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况统计表、社区矫正表位月表,其余为季报表。对于州局要求报送的各类报表,仍按照要求及时报送。
二、 基层信息统计报表的使用说明
1、用户权限。该信息系统分为乡、县、市、省、中央五级,每级用户可以登录本级管理系统并查看本辖区内全部下级管理系统。
2、今年,全省已实行社区矫正统计报表网上报送,各县都已使用该平台报送社区矫正工作报表,请各县继续使用原用户设置,报送人民调解工作和司法所工作表。
三、 基层信息统计报送系统的使用要求
1、各县司法局要明确专人负责网上管理平台使用工作。
2、请各县级用户在11月30日前使用信息统计报送系统。没有设置乡镇级用户的,在该系统的下级“用户管理”栏目中为辖区内乡镇级用户设置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并通知乡镇级用户在12月底前启用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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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月至12月为平台试运行阶段,请各县级用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组织辖区内乡镇司法所进行网上信息报送。如下一级用户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可暂时向上一级用户报送纸质报表,由上一级用户代为实现网上填报。
4、人民调解统计报表是根据《人民调解法》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和修改,请指导各乡镇按照新的统计项目认真填报。
5、有关信息统计报送系统使用方法可参见“系统帮助”栏目。
平台试用过程中有关技术问题可与北京中和志远公司联系,联系人:高江;联系电话:(010)82865246-8005。
平台使用过程中有关意见建议请与州局基层科联系。 联系人:张旭电话:2812148
甘孜州司法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送:省司法厅基层处
发:各县司法局 海管局
4
范文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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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管理平台
欢迎登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管理平台
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点 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和省、市、区政法工作及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着力夯实机制建设、全力推进大调解工作,全面提升基层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为“实力、优美、幸福”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着力夯实大调解机制
(一)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要认真履行好人民调解组织宣传、预防和纠纷化解等工作任务,按照区局《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学习宣传《人民调解法》的十项重点工作,要将该法列入“六五”普法重点内容,纳入“法律六进”活动;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等开展宣传活动,使基层组织和群众了解、支持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更好地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切实抓好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区、街道、村(居)三级组织人民调解员分批分层次深入学习、准确理解《人民调解法》,不断提升人民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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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素质。
(二)夯实人民调解实战平台。按照区委《关于建立健全区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要强势推进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创新工作思路,通过多种途径,推进调解资源的优化整合,积极做好职能定位、制度订立等工作,推动我区多元矛盾机制有序运作,打造集调解网络、人才信息、排查预警、分流指派、研判分析、网上调解、在线咨询等于一体的实体化纠纷化解平台;按照省厅“大调解工作规范年”的总体要求,健全完善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全面推行村(社区)调处服务站建设,进一步规范区、街道两级调处中心接待受理、分流指派、协调调度、督办指导等“四项职权”的运作机制和实施办法,同时,做好省人民调解信息化软件在我区试行工作,按照要求全面推行我区人民调解信息化进程,强化两级调处中心的实践功能,真正发挥区调处服务中心的龙头作用、街道调处服务中心的骨干作用和村(社区)调处服务站的基础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团体、中介、民间组织和个人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树立社会化、专业化调解员队伍品牌,积极推行在物业、建筑、餐饮等矛盾多发领域设立专业性调解组织机构,努力做到调解组织在矛盾纠纷领域的全覆盖。
(三)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今年要巩固好“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的成果,联合有关部门,认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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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开展“争当调解能手活动”,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管,建立信息联通、工作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要进一步完善排查预警研判机制,积极推进定人定岗定职的网格化排查新模式,强化责任落实,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专网作用,加强对重要节日和敏感时期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隐患的预防、排查和化解工作,努力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报告信息、妥善处置,实现区、街道对矛盾纠纷的适时掌控,促进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不断提升我区的调解工作质效。
(四)有效推进调解机制建设。进一步深化援调、律调、诉调、检调、公调等内外对接机制建设,深化制度上的管理,建立长效的信息互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业务交流,对调解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定期开展学习培训,选派能力强、经验丰富的调解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进一步落实《区人民调解员行为规范》,统一全区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调解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工作的标准化要求,明确调解工作程序、工作质量,适时建立调解人员信息库,对各类调解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登记造册,构建调解人员网络,加强调解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机制建设,逐步推行、规范持证上岗、等级评定、职称评聘等制度。以省人民调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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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推进建设为契机,创新拓展各类对接举措,试行网上调解,要加强调解信息数据和资源的统一,规范运行程序,更好地实现资源整合、联动调处,提高实际成效。根据省、市、区有关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调处成功率考评办法,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听取意见和建议,健全考评机制,加强督查考评力度,确保我区调处成功率位于全市前列。
二、加大管理指导力度,全面提升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优化基础建设,增强工作实效。按照抓基层、打基础、建网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力争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进一步加强司法所业务工作、内部管理、内务设置、档案资料等的规范统一,认真研究司法所建设新情况、新问题及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的发展变化,狠抓工作薄弱环节,加强动态管理,加强对司法所人员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建设,及时总结推广司法所组织队伍建设的成功经验,大力宣传司法所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方面的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强化能力培训,提高服务水平。今年是“司法所能力建设年”,要结合省、市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使司法所工作达到“六化”,即统计数据规范化、撰写材料无纸化、解答咨询常规化、处置纠纷及时化、讲解法制普及化、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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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共享化;要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培训,充分利用司法行政信息化平台开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网上教育培训专栏,通过省、市、区、街道四级网络平台加强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理论知识和业务实战水平。
(三)深化创建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司法所要积极开展创优争先活动,根据省优秀司法所考评标准,及时制定创建规划,扎实开展以硬件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障、队伍建设为根本、业务建设为目标的第二轮省级优秀司法所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人民满意好站所”的创建活动,力争使基层司法所创优率位于全区各系统前茅;组织开展规范化司法所、优秀司法所“回头看”活动,不断提升司法所建设水平,努力打造面向社会的优质服务窗口和管理平台,不断扩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辐射面。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履行司法行政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综治成员单位的职责,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认真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组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检查考评活动,确保司法行政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绩效位于全区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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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年全县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半年总结 016年上半年,我县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水平,进一步做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各项工作,全面推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
一、以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开展为契机,积极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
1、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强化人民调解员培训。年初,我们配齐配强乡(镇)、村(居)组的调解员队伍。各基层司法所根据新情况、新特点,把建立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到目前为止,全县已建各类调委会175个,其中县调解委员会1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5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150个,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2个。人民调解员总数为882名,调整充实了各级调解组织。我局借一年一度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召开的机会,组织司法所长(司法员)、法律服务所主任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乡镇司法所再次组织人民调解员学习《人民调解法》和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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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而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更加规范化。全面实行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印章、人民调解标识(徽章)、工作程序、工作制度、文书格式六统一,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协议制作、档案等,全面启用人民调解最新文书格式,健全完善人民调解案卷。
、人民调解作用发挥更加明显。2014年上半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969件,调处969件,调解成功968件,调解成功率达99.9% ,履行968件,履行率达100 % ,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6件0人,防止群体性上访20件360人,防止群体性械斗5件 170人。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平安泸溪建设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梳理大化解专项活动。
013年12月以来,我局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梳理大化解工作,组织骨干力量深入基层一线,与全县广大人民调解员一道,进村入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元旦、春节及全国两会期的社会稳定。泸溪县司法局组织局领导班子分组,实行股室结对乡镇,对全县矛盾纠纷进行一次大排查活动,局领导班子深入乡镇指导18人次,乡镇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15次,人民调解员共882余人次深入田间地头了解社情民意,听取基层一线人民调解员的情况分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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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研判矛盾纠纷态势。通过调查摸底,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612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80件,邻里纠纷175件,生产经营纠纷15件,山林权属纠纷40件、征地拆迁纠纷8件,宅基地纠纷71件。
、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诉息访促平安”专项调解活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全面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减少涉法涉诉非正常上访的精神,创建“平安泸溪”,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泸溪县 “三调联动”专项组、泸溪县人民法院、泸溪县司法局、泸溪县信访局组织全县各级综治委“三调联动”各成员单位、175个人民调解组织、882多名人民调解员开展了“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诉息访促平安”专项调解活动。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
二、 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促进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度,树立基层司法行政单位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增强司法所服务党委政府、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今年,我局继续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根据省司法厅开展司法所外观标识和内部设置通知精神,按照州局统一部署,我局分别从司法所的外部标识、内部标识及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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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入手,开展司法所的形象建设。二是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司法所全面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在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同时,我们还在司法所人员素质上、内部管理上、信访工作上下力气抓,努力探索建立基层司法行政综合平台,进一步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来,基层司法所还积极争取所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帮助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主动参与各级党政领导接待群众信访工作,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各项法律服务业务稳定发展。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我们通过开展干部作风整顿、廉政准则、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并加强业务学习和相互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四是发挥职能促和谐发展。上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
着力抓好“三调联动”工作的开展,巩固“三调联动”工作成效,继续健全和落实了运行机制,推动“三调联动”工作扎实运行。落实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分派交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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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受理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三联办”都坚持了受理、登记、研究、分派交办、回访(回复)等工作流程。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为了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切实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不留死角,在坚持定期排查制度的基础上,要求各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落实“常排查、勤了结”制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纠纷信息员四级排调网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上半年我县通过“三调联动”机制,共调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1006件,其中行政调解5件,司法调解42件,人民调解969件,调解成功1001 件,成功率99.5% ,实现了“两无”、“两下降”,即无恶性群体性事件,无“民转刑”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下降,越级涉法涉诉上访下降。
四、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管理。
一是加强法律服务行风建设,适时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加强诚信教育,严格行业纪律,讲究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使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更加规范,继续开展了“强素质、促管理、树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5月18日组织3个法律服务所11名法律工作者参加州局培训,并搞好年检注册工作。二是继续推行法律服务所人员联系乡镇试点工作,法律服务人员在乡镇主要负责纠纷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每逢赶集日深入乡镇协同司法所开展工作,先后调处各类纠纷51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3次,办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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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案件19件。同时参加乡镇调处矛盾纠纷,担任乡镇政府法律顾问,为全县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上半年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8家,代理诉讼事务37件,代理非诉讼事务12件,代写法律文书80件,解答法律咨询68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19件,参加调处矛盾纠纷120件。为基层党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议10条,采纳5条,充分发挥了各级法律服务所的职能作用。
总之,半年来,我县的基层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调委会基础还比较薄弱。二是法律服务所业务开展不平衡,三是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不足,四是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因此,我们要在下半年工作中,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为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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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管理平台
篇一:阳原县司法局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安排
阳原县司法局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安排
2011年,我局按照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积极指导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大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为建设平安阳原,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着眼于激发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活力,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夯实。
(一)调解工作成效明显。
1、坚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坚持开展矛盾纠纷常规排查调处和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坚持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报告”、“一月一次矛盾纠纷分析研究会”制度,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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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而使大量群众性、复杂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其中,为确保省、市、县党代会、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期间或重大活动的社会和谐,充分发挥广大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深入基层村居、社区,扎实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尽力做到纠纷早发现、原因早查明、情况早控制、早化解。截至目前,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23件,调处成功1120件,调处成功率为99%以上,防止群体性上访2件30余人。
2、人民调解员调解水平明显提升。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实施的第一年,我局通过开展“争当先进人民调解员”活动,积极加强对乡镇、村(社区)调委会成员的培训,年内培训三次,促进各级人民调解员开展竞赛、互相学习,业务水平和依法调解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畏难情绪明显减少,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调解成功率明显提高。
3、大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调解工作机制继续巩固完善。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继续巩固完善零报告、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个案呈报、工作情况通报、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督办、责任追究、定期窗口接待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增强相关部门之间在化解矛盾纠纷上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二是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继续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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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继续做好全县14个乡镇、村(居)、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行业性调委会建设。我局对所有调解委员会通过制作统一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方式加强了业务指导。
(二)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对我县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做好刑释解教信息管理工作。利用现有的刑释解教人员网上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扎实做好在服刑人员的摸排工作和预释放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1-11月,共核实了184名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信息,并开展接茬帮教。三是根据省、市安帮办文件精神,及时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并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全面摸清和掌握2006,2010年刑满释放人员和2008,2010年解除劳教人员底数和安置帮教情况,组织基层司法所补充完善“河北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建立完整的数据库。四是继续抓好安帮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防止脱管、漏管。
(三)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推进。按照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对我县的五类矫正对象进行了详细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并全部录入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全县共接收矫正对象116人,依法解除矫正48人。现有矫正对象68人,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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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59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管制1人。强化教育转化工作,年内不定期的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集体学法活动3次,增强其法律意识。今年我局投资4万多
元,为社区矫正管理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每人配备GPS定位手机一部,同时开通社区矫正定位管理系统,对所有服刑人员实行定位监控管理,确保100%不脱管、不漏管。
二、着眼于“平安阳原”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
(一)总结“五五”普法,谋划“六五”规划。今年是“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启动年,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年初制定下发了《阳原县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同时,在认真总结分析我县“五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和普法重点单位意见和建议,为科学制定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奠定了基础。
(二)围绕启动“六五”普法集中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在积极做好“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规划准备工作的同时,我局结合自身职能,利用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到农村、集镇、社区、学校等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及学校师生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深受群众的欢迎和好评。截至目前,我局共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16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解答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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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3200余人次,散发各类宣传资料2.8万余份,展出宣传板报28块,悬挂宣传条幅56条,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12堂。
三、着眼于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积极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全面提高公证服务水平。加强公证执业监管,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全面树立良好的公证形象。开设农民工办证绿色通道,方便群众办事,节省农民办证费用和时间,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称赞。今年8月,全市公证工作会在我县召开,我县公证工作受到了市局领导的高度评价,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162件,公证法律咨询680余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2万余元。
(二)以服务和谐社会为宗旨,律师服务发展趋势良好。充分发挥律师专业法律知识和相关实务经验的优势,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参与信访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深入到旧城改造、征地拆迁等一批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区域,开展纠纷化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活动。一年来,全县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20家,承办各类案件152件。
(三)以建设“平安阳原”为己任,积极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坚持以便民高效为宗旨,不断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效率和质量。基层司法所及法律服务所主动靠前,送法上门,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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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到户,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有力地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据统计,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为293家村(居)和企业个体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代理诉讼事务38件,代理非诉讼事务17件,解答法律咨询620人次,办理农民工事项28件,法律援助54件。
(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律援助工作显著。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诚信公正、优质服务为重点,以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为核心,真心诚意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无偿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把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爱护落到了实处。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1件。其中,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35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1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64件、刑附民法律援助案件2件、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19件、解答法律咨询344人次、代写法律事务文书76件,为社会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提供了法律服务保障。
四、着眼于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加强。
加强硬件建设。通过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及单位自筹,投入资金20万余元,对基层司法所内部按规范化建设要求进行了装修,并配齐了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档案柜、档案盒等办公设备,制作了法制及业务宣传栏,改善了基层办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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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加强制度建设。紧紧围绕司法所基本职能,制定各项规章制度22项及各项长效管理机制,并将各项工作制度、工作流程上墙,统一印制工作手册、制度汇编,促进司法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加强档案建设。各司法所在“健全台帐,规范建档;分类整理,归档建档”方面做了大理工作,同时,每所均落实专人负责档案管理,严格遵守和执行了档案管理制度。
五、着眼于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自身队伍建设得到强化。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我局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业务发展的实际,制定了《县司法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下达了《县司法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传达上级党风廉政、机关效能、政风行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了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同时,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投诉的接待工作,做到有访必处理,来信,必回复,严格查处本部门、本行业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增强司法行政系统拒腐防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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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3月份以来,按照市司法局、县政法委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在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者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掀起向刘玉美、詹红荔、任发等先进人物学习活动高潮,进一步深化争先创优活动。
(三)完善好绩效考核管理。我局坚持把效能建设作为推动司法行政业务发展的主要动力。健全完善了司法行政机关和窗口服务单位的限时办结、质量监督、承诺服务、效能考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修订完善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基层司法所精细化考核办法》和相关的细化考评表等绩效考评规定,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跟踪,并把股室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实现制度管人的目标。同时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公示等行政执法制度,切实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
六、受表彰情况。
1、东井集司法所,被评为全省优秀司法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司法所;
篇二: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人民满意度的报告
****司法局关于进一步
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人民满意度的报告
我市2014年中期执法工作满意度在全省、全市排名靠后,立足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经查摆剖析,我们总结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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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司法行政执法工作满意度的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司法行政整体工作水平不高,缺乏特色和亮点,在全市的影响力较小;二是部分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意识不强,整体服务水平与群众的期望值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三是队伍纪律意识不强,给群众留下不好的印象;四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远远不够,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了解不清。
司法行政工作做得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下一阶段,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影响群众满意度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对策,加以改进。
一、强化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加强作风建设。深入作风整风肃纪活动,使全市司法行政人员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质量、办事效率显著提高。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完善诚信执业评价、监督机制。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学习制度,强化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全市司法行政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健全目标考核制度,加大工作考核力度,突出考勤和考绩,营造良好的争先创优环境。
二、突出工作重点,努力打造特色亮点。一是切实改善基层司法所工作条件,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提高基层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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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二是积极打造法律援助平台,大力提升法律援助水平。优化人员配备,开通咨询热线,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切实做到“应援尽援”。 三是全面规范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中心暨中途之家的规范管理使用;创新监管手段,利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强化岗位培训,规范执法行为,保证对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 工作。四是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坚持以人为本,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人性化管理;建立走访制度,不定期走访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五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动法治石狮建设。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扎扎实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全面完成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定期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到各镇(街道)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六是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开展案件质量检查活动,查找法律服务工作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服务质量回访制度,切实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三、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司法行政新形象。以报刊、刊物、网络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宣传渠道,宣传司法行政在
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所取得的成效,并结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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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服刑人员成功转化等典型事例开展宣传,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增强社会知晓度、认同度。一是发挥新闻媒体在司法公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向各级媒体积极投稿,继续依托“平安**”电视栏目,录制播出司法行政专题宣传片,主动引导社会舆论。二是升级改版“***普法网”,增设基层司法所链接,设立投诉信箱、公开投诉电话、聘请监督员,征求群众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等,畅通与群众互动沟通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坚持送法下乡,巡回到各镇(街道)进行宣传,发放宣传手册、便民服务联系卡和法律政策宣传资料和解答群众法律政策咨询。四是以文艺演出、灯谜竞猜、现场答题互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活动,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学法普法的热情,进一步加强司法工作与(来自:www.xLtKwj.coM 小 龙 文档网: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社会公众的互动。
通过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改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我市司法行政队伍的满意度,争取扭转我市执法执法工作公众满意度测评排名落后的局面,提升全市司法执业执法公信力。
石狮市司法局
2014年9月28日
篇三:2014年基层科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打算
2014年二七区司法局基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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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
2014年,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局基层处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二七辖区社会稳定为己任,坚持以服务经济发展、构建和谐二七为目标,突出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扩大工作覆盖面,抓实基层建设、强化督导检查五个重点,为我区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第一防线的作用,现将基层科2014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巩固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成果,力争司法所全部达标。
我区15个司法所已有14个达到市级规范化标准,3个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淮河路司法所正在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10月底省厅已检查验收,目前正在等待验收结果。对已达标的市级规范化司法所进行了复检,巩固司法所创建工作。对未达标的一马路司法所进行业务督导,争取明年达到规范化标准。
二、人民调解工作有新的加强。
截止2014年10月底,共排查矛盾纠纷1768件,调解成功矛盾纠纷1739件,调解率达100%,调成率达98.4%(不
含三调联动),履行率100%。三调联动工作共排查矛盾纠纷794件,调解成功矛盾纠纷390件,调解率达100%,调成率达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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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加大民调员管理力度。 一是继续开展规范化调委会建设和“十星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活动,利用全年时间对全区调委会进行实地考察,确保年底前各乡镇办调委会80%以上符合规范化调委会的标准,最少保证一个调委会符合“十星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街道调委会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室100%达到规范化调委会标准。目前已查看调委会三十余个,大学路交通新苑社区调委会申报省级十星级调委会,目前已准备完毕等待上级验收。淮河路路寨、长江路书香名邸等社区已具备市级十星级调委会评选条件。各街道调委会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室全部查看完毕,对不合格的调解室下发了整改通知,起到了良好的激励和督促作用。
二是落实精品卷宗30—50元补助,对优秀规范的卷宗给予30—50元卷宗补贴,极大的调动了民调员的工作积极性。目前,全区精品卷宗评选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
三是完善督导机制,用制度管理民调员。下发了《关于发放驻公安派出所民调员生活补贴的通知》二七司发字
[2013]3号,对各相关所发放公安派出所民调员生活补贴进行了严格的要求。
四是加大民调经费监管力度。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民调解员管理的通知》中,对各乡镇、街道司法所的民调员生活补助发放进行了严格规定,做到层层把关,级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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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科不定期的对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民调员生活补助发放情况进行检查。
(二)、完善大排查、大化解机制,提高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
全区各级民调组织十分注重日常矛盾纠纷排查,牢固筑起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第一道防线”。民调工作从以伦理说教和情感影响为主的传统调解方式,向以运用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为主、伦理说教和情感影响为辅的和谐调解转变,在调解的同时,抓住时机,有意识地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规定,既解决了矛盾纠纷,又向群众传播了法律知识,较好地充当了基层群众的“法制宣传员”。并通过依法调解能力的提高,不断扩大调解领域,逐步介入了一些群体性事件和“疑难杂症”的调解,有效地提高了调解能力,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成为我区基层社会稳定的“减压器”。
一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反馈机制。要求各级各级调解组 织坚持日走访、日巡查制度,及时排查协调解决辖区内各类问题。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深入到困难人群多、矛盾纠纷多、工作难度大的村组、社区、厂矿、企事业
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重点排查涉及民生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山林土地、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排查越级上访、治安隐患、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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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苗头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集中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邻里、婚姻家庭、房屋宅基地等常见型、多发性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由民调员及时就地化解。对排查出来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相关部门委托移交的矛盾纠纷,采取司法所长亲自参与调解的方式就地化解。
(三)完善“三调联动”对接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大调解工作运行机制。
以平安建设为抓手,最大限度发挥驻法院、公安派出所民调室的作用,对前来立案的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小额的或争议不大的债务和损害赔偿类纠纷等案件当事人主动宣传人民调解机制的工作特点、优点,告知并建议当事人首先选择民调调解工作室组织调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及时化解。
(四)、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力度,提高民调工作知晓度。
一是充分利用司法所工作平台,借助乡(镇)办事处宣传资源,依托“法律六进”、送法下乡等活动,广泛开展宣
传。把宣传《人民调解法》与宣传人民调解制度、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结合起来,全方位、多层面地开展人民调解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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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实行统一制作人民调解徽章,发放给每个民调员,切实做到排查中、调处时都能看到民调员的身影,通过标示让群众了解民调员,不断提升民调员的知名度,扩大民调工作的影响力,展示民调队伍新形象。今年8月份,根据市局要求重新规范整理专职民调员信息资料,提供各民调员近期照片由市局统一制作胸卡。
三、把好衔接关,扎实开展安臵帮教工作。
截止2014年10月底,我区共接收刑释安臵帮教人员66人,已衔接55人,人户分离11人。建档率100%,帮教率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一)、真抓实干,落实帮扶机制。
我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消除歧视,实现刑释解教人员回归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困难有人助。为解决帮教对象的实际困难,我们积极协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为有特殊困难的帮教对象提供帮助,协助帮教对象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安排就业培训,鼓励他们不等不靠、自谋职业。针对生活极其困难的“两劳”回归人员帮助其到民政部门申请低保,解决其基本生活问题。对农村籍的刑释解教人员,联系当地的乡镇政府,即时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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