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大连个人所得税应如何计算缴纳
大连个人所?得税应如何计算缴纳,?
原出处:个人所得税管理处? 日期:2012-08-27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算:?
1、基本计算公式?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总?额,?“三险一金”,费用扣除标准?
全月应纳税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
费用扣除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3500?元,月(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
2、一般情况下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在我市某医院工作的王?大夫,?2011年11?月取得工资收入?4500?元,其中个人负担?并缴纳“三险一金”500元(假定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均符合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王大夫11月份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王大夫的应纳税所得额?,?4500,500,3500,500元
王大夫的应纳税额,?500×3%=15元
3、特殊情况下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额计?算?
对纳税人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应将所得合?并纳税。?
例:市属医院的李大夫被医?院派到区属?医院工作,?2011年11?月分别?从市属医院取得?工资4500?元,其中个人负担并缴纳?“三险一金”500元(假定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均符合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从区属医院?取得补助费?1600?元?,其11月份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李大夫的应纳税所得额?,(?4500+1600),500,3500 = 2100元 ?
李大夫的应纳税额,?2100×10%,105,105元
(2)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 ?
例1:在我市某企业任职的王?某?2011年?11月取得?2010年度奖金?12000?元?,当月工资4 ?500元,其中个人负担并缴纳?“三险一金”500元(假定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均符合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王某?11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1、王某当月工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4500,500,3500)×3%,15元
2, 王某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
(1)先将王某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12000?12?,1000 适用3%的税率
(2)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 ?× 3%,360元
3、王某1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60?元,15元,375元
例2:在我市某医院任职的李?大夫?2011?年11月取得?2010?年度奖金10000?元,当月工?资3600?元,其中个人负担并缴纳?“三险一金”500元(假定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均符合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李大夫?11月份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1、李大夫工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当月工资3600?,500,3500=,400元不征税。?
2、李大夫年终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因为李大夫当月工资?3600?元与费用扣除标?准和三险一?金的差额为?,?400元,可在其取得一次性奖金?收入?100?00元抵减。?
(10000,?400)?12=800元
适用税率3%?
应纳税额,9600×3%,288元
3、李大夫1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0?,288 ,288元
(二)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算:?
1、基本计算公式?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4000),800
(2)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4000)×(1,20,)
(3)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对劳务报酬所得依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2、一般情况下?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1:王教授为我市一高校教?师,?2011年2?月被外单位聘请讲课?,取得讲课费?收入?2000?元,王教授讲课费收入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2000,800)×20,,240元
例2:王教授为我市一高校教?师,?2011年2?月被外单位聘请讲课?,取得讲课费?收入?5000?
元,王教授讲课费收入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5000×(1,20,)×20,,800元
例3:王教授为我?市一高校教师,?2011年2?月被外单位聘请讲课?,取得讲课费?收入?40000?元,王教授讲课费收入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40000×?(1,20,)×30,,2000,7600元 ?
3、特殊情况下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对取得不同时期、不同项目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对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同一项目"是指劳务报酬所得列举?具体劳务项?目中的某一?单项。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1:从我市某医院退休的王?大夫,?2011年?2月受某诊所聘请坐堂?,取得收入?2000?元,同月又被两所医科学校?请去讲课,分别取得讲?课费收入?1000?元, 800元;王大夫月退休工?资为4500?元,王大夫2011?年2月份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1、退休工资按税法规定免?税。?
2、坐堂收入应纳税额:(?2000, 800)× 20% = 240元
3、讲课费收入?应纳税额:( 1000, 800,800)×20% ,200元
4、王大夫2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40,200,440元
(三)稿酬所得的计算:?
1、基本计算公式?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
(1)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4000),800
(2)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4000)×(1一20%)
(3)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一30,)
2、一般情况下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某高校王教授写了一本?介绍我国新?税制的著作?,取得?8000?元稿酬,王教授此项所?得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8000×(1一20%),6400元 ?
2、应纳税额,6400×20,×(1一30,),896元
3、特殊情况下?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
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3)作者去世后,对取得的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某高校教师王教授写了?一本介绍我?国新税制的?著作,在《中国税务报?》上连载,?分别取得收入?450元、?600元,后经出版社同意出书,王教授取得?8000?元稿酬,由于该书?很畅销,一年后再版?,王教授又取?得?4500元稿酬。王教授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1、报刊连载应?纳税额,,(450,600)一800,× 20%×(1一30,),35元
2、出书应纳税额,?8000×(1一20%)×20%×(1一30,),896元
3、再版应纳税额,?4500×(1,20,)×20%×(1,30,),504元
4、王教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5,896,504,1435元 ?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计?算:?
1、基本计算公式?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4000)一800
(2)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4000)× (1,20,)
(3)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2、特许权使用费的计算?
例:大连某高校教师王教授?,业余时间攻?克一项化工?方面的技术?难关并把它?转让给某?化工厂,取得非专利??技术转让费50000?元,王教授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应纳税所得额,?50000×?(1一20%),40000?元
应纳税额,40000×20?,,8000元 ?
范文二:补发工资应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知识就是力量-----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知识改变未来----------------
补发工资应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作者: 毛贤清 日期: 2007年07月04日
今年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套改,大多数单位已经一次性补发了或即将补发去年至今年若干月的增发工资,这笔补发工资又该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关于补发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曾在1994年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45号)一文规定:属于补发1993年第四季度各月的工资,应与原发工资合并计征个人收入调节税;属于1994年的工资,应按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此文已失效或废止,国家税务总局目前并无明确的相关政策规定。但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立法精神及省局2005年下发的《江西省高等学校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出国留学人员、交流学者归国后补发的数年(数月)工资、补贴等收入应按其收入所属时期分期划分确定应纳税所得,按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补发工资,应把补发的工资分摊回所属月份与所属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其计算公式如下:
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应纳税额={[(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原所属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原所属月份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纳税人领取以往月份补发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举例:
单位干部陈某7月份领取了4月至6月的补发工资共1080元,每月360元。陈某4月至6月工资、薪金所得(含其他应税补贴、奖金等)分别为1650元、1700元和1800元,已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2.5元、5 元和 10元,陈某领取的4月至6月的补发工资应补缴多少个人所得税呢?
(1)属于4月份的补发工资应纳税额,[(360+1650-1600)×5,]-2.5=18(元)
(2)属于5月份的补发工资应纳税额=[(360+1700-1600)×5,]-5=18(元)
(3)属于6月份的补发工资应纳税额,[(360+1800-1600)×10,- 25]-10=21(元)
陈某领取4月至6月的补发工资应补缴个人所得税57元。
--------------知识就是力量-----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知识改变未来----------------
-----------------------------------------------------------------------------------------------------------------------------
--------------知识就是力量-----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知识改变未来----------------
对于补发工资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仍应由发放补发工资的单位在支付补发工资时代扣,并应于次月七
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知识就是力量-----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知识改变未来----------------
-----------------------------------------------------------------------------------------------------------------------------
范文三:补发工资应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补发工资应?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作者: 毛贤清 日期: 2007年?07月04?日
今年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套改,大多数单位?已经一次性?补发了或即?将补发去年?至今年若干?月的增发工?资,这笔补发工?资又该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关于补发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曾在19?94年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45号)一文规定:属于补发1?993年第?四季度各月?的工资,应与原发工?资合并计征?个人收入调?节税;属于199?4年的工资?,应按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此文已失?效或废止,国家税务总?局目前并无?明确的相关?政策规定。但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立法精神及?省局200?5年下发的《江西省高等??学校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出国留学人?员、交流学者归?国后补发的?数年(数月)工资、补贴等收入?应按其收入?所属时期分?期划分确定?应纳税所得?,按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补发工?资,应把补发的?工资分摊回?所属月份与?所属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其计算公式?如下:
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应纳?税额={[(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原所属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原所属月份?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纳税人领取?以往月份补?发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举例:
单位干部陈?某7月份领?取了4月至?6月的补发?工资共10?80元,每月360?元。陈某4月至?6月工资、薪金所得(含其他应税?补贴、奖金等)分别为16?50元、1700元?和1800?元,已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2.5元、5 元和 10元,陈某领取的?4月至6月?的补发工资?应补缴多少?个人所得税?呢?
(1)属于4月份?的补发工资?应纳税额,[(360+1650-1600)×5,]-2.5=18(元)
(2)属于5月份?的补发工资?应纳税额=[(360+1700-1600)×5,]-5=18(元)
(3)属于6月份?的补发工资?应纳税额,[(360+1800-1600)×10,- 25]-10=21(元)
陈某领取4?月至6月的?补发工资应?补缴个人所?得税57元?。
对于补发工?资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仍应由发放?补发工资的?单位在支付?补发工资时?代扣,并应于次月?七
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范文四:盘盈的存货是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 《企业所得税法》 (主席令第 63号) 第六条的规定,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 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 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 512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条第 (九) 项所称其他收入, 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一) 项至第 (八) 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 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 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 确实无法 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 补贴收入、 违约 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因此,企业发生的存货盘盈需要计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范文五: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缴纳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2日 字 体:【大 中 小】
从2008年3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及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附加扣除费用2800元,即在原扣除标准2000元的基础上加计扣除2800元,共可扣除4800元。如,在某外商投资企业中工作的美国专家(非居民纳税人)2008年6月份取得该企业发放的工资收入20000元人民币,则该人员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2000+2800)=15200(元),所以,应纳税额为15200×20%-375=2665(元)。本文以下介绍外籍人员取得工资薪金、奖金以及其他几种情况的个人所得税的具体缴纳方法。
一、在华的外籍人员取得的各项奖金的计税方法
(一)在华外籍人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
在华外籍人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具体的计税方法取决于其是否为居民纳税人:
1.若外籍人员为居民纳税人,则其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具体计税方法为:先将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公式如下:
雇员当月工薪所得够缴税标准,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一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雇员当月工薪所得不够缴税标准,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薪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美国的A先生已在中国境内的一外商投资企业工作3年,2008年12月,他取得含税年终奖金60000元,其工资为每月4000元。则根据[60000-(4800-4000)]÷12=4933.33(元),确定税率为15%,速算扣除数为125,因此,应纳税额=59200×15%-125=8755(元)。
若取得的是不含税的一次性奖金,则首先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所得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转化为含税的奖金。
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速算扣除数)/(1-适用税率),再比照前面的方法计税。
例如,英国B先生已在华工作2年,2008年12月取得不含税的一次性奖金60000元,B先生的每月工资为5000元。则由60000÷12=5000(元)确定税率为15%,速算扣除数为125,转为含税奖金=(60000-125)÷(1-15%)=70441.76(元)。然后,由70441.76÷12=5870.10(元)确定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375.因此,应纳税额为70441.76×20%-375=13713.35(元)。
2.若外籍人员为非居民纳税人,则其一次性取得的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的规定,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不再减除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并且不按居住天数进行划分计算。即,应纳税额=取得的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但有一种特殊情况:该人员在担任境外企业职务同时,兼任该外国企业在华机构的职务,但并不实际或不经常到华履行职务,对其一次取得的数月奖金中属于全月未在华的月份奖金,按劳务发生地原则,可不作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例如,某国C先生担任境外企业职务的同时兼任境外企业在华机构职务,2008年取得全年奖金20000元,经调查,其于2008年有4个月全月未在华履行职务,则其全年奖金当年应纳税额=20000×8/12×20%-375=2291.67(元)。
(二)无住所外籍人员取得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的计税方法
无住所外籍人员取得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如,承上例,C先生6月份工资为50000元,该月获得半年奖30000元,则该奖金应与工资合并计税,应纳税额=[(50000+30000)-4800]×35%-6375=19945(元)。
但如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由于出入境原因导致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1个月的,其取得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各种名目奖金应单独作为1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税,不再扣除费用,全额作为应税所得额计税。即,应纳税额=取得奖金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在境内无住所的外籍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的计税方法
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不论是由中国境内还是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均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不论是由中国境内还是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均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所得。
(一)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期间中在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外籍人员的个人纳税义务的确定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期间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外籍人员,仅就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或者由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工资支付总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例如,美国D先生临时来中国境内的某外商投资企业工作30天,中国境内企业给其10000元人民币,境外企业给其2000美元。按规定,这2000美元免税,但应与应税所得合并来确定税率。如果按1:10确定汇率,那么,合并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10000+2000×10=30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2000-2800)×25%-1375=4925(元),但是,免税的那部分不能征收,所以,当月应缴个人所得税=4925×10000/30000=1641.67(元),这就将免税的部分剔除了。如果该工程师来华天数为20天,那么,应纳税额=1641.67×20/30=1094.45(元)。
(二)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期间在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日但不满1年的外籍人员的个人纳税义务的确定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期间在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日但不满1年的外籍人员,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在中国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除中国境内企业董事或高层管理人员外,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例如,承上例,如果美国D先生在华天数超过90日但未满1年,某月20天在华,10天在境外,那么,该月其在境内期间境外企业支付的2000美元也应纳税。应纳税所得额=10000+2000×10=30000(元),该月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2000-2800)×25%-1375]×20/30=3283.33(元)。
(三)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1年不超过5年的外籍人员的个人纳税义务的确定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1年但不超过5年的外籍人员,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临时离境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仅就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部分申报纳税。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例如,E先生2006年来华,在华居住满1年但未超过5年。他是某外资企业的总经理,同时是美国母公司的销售主管,其薪金由两公司分别支付。2009年7月,他在美国工作12天,在中国19天,7月份他从中国的子公司取得收入20000元,从美国取得6000美元(1美元=6.88元),则其7月份来自境内外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20000+6000×6.88=61280(元),应纳税额=[(61280-4800)×35%-6375]×(1-41280/61280×12/31)=9900.65(元)。
(四)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的外籍人员的个人纳税义务的确定
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的外籍人员,作为居民纳税人,其来源于境内外的所得均需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外籍人员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根据在华时间按支付地标准缴纳,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雇主为雇员支付税款的计税方法
雇主为雇员支付税款实际上是雇员取得了一项应税收益,必须在计算雇员的纳税义务时对此项收益加以考虑,即它应被视为雇员工薪收入的一部分,计算时应先把不含税的所得额转化为含税所得额。
(一)雇主全额负担税款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月收入额-月费用扣除额-速算扣除数)÷(1-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F先生为一外籍雇员,临时调任到北京的一家外资公司,3月份工资薪金税后净所得为83500元,则其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应纳税所得额=[83500-(2000+2800)-15375]÷(1-45%)=115136.36(元),应纳税额=115136.36×45%-15375=36436.36(元)。
(二)雇主定额负担税款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G先生为一外籍雇员,临时调任到北京的一家外资公司,3月份工资薪金为20000元,公司为其负担了税额6000元,则其应纳税所得额=20000+6000-4800=21200(元),应纳税额=21200×25%-1375=3925(元)。
(三)雇主按比例负担税款
应纳税所得额=(净工资薪金收入额-月费用扣除额-速算扣除数×比例)÷(1-税率×比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外籍雇员H先生所在的外资公司按15%的比例负担税额,若当月H先生的工资薪金税后净所得为1000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100000-(2000+2800)-15375×15%]÷(1-45%×15%)=99617.96(元),应纳税额=99617.96×40%-10375=29472.18(元)。
四、对外籍高层管理人员个人所得税的特殊规定
在中国境内担任企业董事或高层管理职务的外籍人员,其取得的由该中国境内企业支付的董事费或工资薪金,应自其担任该中国境内企业董事或高层管理职务起,至其解除上述职务期间,不论其是否在中国境外履行职务,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取得的由中国境外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应依照一般外籍人员规定确定纳税义务。
来源:?中国税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范文大全网 » 大连个人所得税应如何计算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