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赵作海开始免费帮他人打官司 自称公民代理人
赵作海 代表冤案的“符号”而广受关注
赵作海开始免费帮他人打官司 自称公民代理人
2010年10月30日01:40新京报我要评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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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赵作海来京。本报记者 李强 摄
出狱数月后开始免费帮人打官司,“别人跟我喊冤,我去法院给他们壮壮胆子”
赵作海染黑了头发,西装、皮鞋。
这次他来北京,说是来看看记者朋友们,道个谢,说说话。
他现在有了一个新身份———公民代理人,随身的黑包里装着厚厚的案件资料。
走路时,他依然习惯性地把手往袖口里缩。西装的裤脚挽起来,吊在皮鞋上面,染黑的头发能够看到白色的发根。
看到别人采访自己的视频,大家笑,他也跟着笑。用力过大,笑得咳嗽起来。他说他现在光想笑。
烦心事也有。
亲戚借钱借成了仇人,老伴常为了钱和他吵架,“老是跟我要钱”。即便如此,也“比以前不知道好了多少”。
他常在沉默时,静静地看着窗外。
他说外面真好,北京真好。
代理
“公民代理人就是别人跟我喊冤,我去法院帮他说说。我给他们壮壮胆子。”
新京报:找你维权的人多吗?
赵作海:太多了,一天就有五六个,每天都有。我有时候听人说案子,从早上五点说到晚上十二点。
新京报:都是找你说案子的?
赵作海:都是说案子,都说自己冤枉,“俺的冤情跟你说说”。
新京报:听了之后什么感受?
赵作海:很难受。不过我也是一个从监狱出来的人,帮不上啥忙,只能是帮他们联系联系记者。
新京报:说冤屈的人,你都相信他们吗?
赵作海:不能说全相信。但我都尽量帮他们找记者、媒体。指个门路,找哪个记者,找哪个报社。以前记者给我的名片都送完了。
新京报:也有请你做代理的?
赵作海:也有。
新京报:在你心目中,什么叫公民代理人?
赵作海:公民代理人就是别人跟我喊冤,我去法院帮他说说。我给他们壮壮胆子。
新京报:你能起到一个什么样的作用?
赵作海:我到法庭上听听,看看。我是一个受过冤枉的人,我起一个监督作用。我认为,一个法官做事要稳重。不能再像对我这样,再判错案。要对群众负一定的责任。我当了代理人,我进了公堂,就能听听法官说什么,也能给他提个醒。
新京报:也就是说,你是一个警示作用,警示法官不能出冤案?
赵作海:也可以这么说。大家都知道我是老赵,都知道我受过冤枉。
选案
“选的都是老案子。时间那么长,还不给人家处理,让人家上访。这么一直压着不对。这些都是有冤屈的。”
新京报:你选择代理案件的标准是什么?
赵作海:我不能什么都做,如果都做,我天天跑也跑不完。做公民代理人,我选的案子都是一些老案子,时间长的案子。太简单的案子我就不做了,我做不完,多做一些复杂的、疑难的老案子。
新京报:为什么?
赵作海:老案子,时间那么长了,还不给人家处理,让人家上访。这么一直压着不对。这些都是有冤屈的。
新京报:那你怎么判断有冤屈?
赵作海:你要了解对方,听取律师的意见。
新京报:你觉得自己有这个判断能力吗?
赵作海:听听两边的意见。一头是四两,一头是半斤,那能一样吗?那不就能听出对错了。
新京报:你是自己看案件资料吗?
赵作海:我不识字,一般是妻子念给我听。
新京报:有没有想过,你在法律方面不懂,代理一些案子会造成一些问题?
赵作海:我最开始做代理的时候,碰到过一个领导,是河南的人大代表。我说领导,我代理案子合适不合适?他说,行,但你要一碗水端平,多听听双方的意见。大堂上,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听双方的意见,看谁讲理。
新京报:你判断的标准,是讲不讲理,你的这个理,是什么样的理?
赵作海:就是做事对不对。
新京报:现在你也在学习法律,怎么学习?
赵作海:在监狱里学习过一些。现在主要是听取群众和农民的意见。看公家法官咋判。时间长了,我就能学习明白了。
出庭
“上庭前有人告诉我该咋说”,“法官的意见,听到不对的,我也敢说。都是死过的人了,还怕什么?”
新京报:你觉得大家为什么会找你代理案子?
赵作海:大家看我冤了11年,肯定会听群众意见。另外,我认识的媒体记者多,大家都是找我来指个门路,要不然,我一个庄稼人能有个啥能力。
而且,代理了第一个案子之后,我也看看大家的反应。让大家都评评,我这么做对不对。如果大家都说对,我就继续做。如果说我错,我就回家种地。后来看报纸上大家都说中,都支持我,我就继续做。
新京报:很多人说,因为你是名人,大家才会找你当代理?
赵作海:我是啥名人。就是个庄稼人。不过现在全国人都认识我,我到哪里,哪里都说老赵来了,老赵来了。还都承认我吧。
新京报:这是你的优势?
赵作海:大家支持我。我住了10多年的监狱,我能化痛苦为力量,多为农民做点好事。
新京报:找你的都是些什么样的人?
赵作海:都是农民,没有当官的,都很可怜,都是打官司找不到门路的人。我愿意帮他们,我不要任何人的费用。跑个案子那么难,又跑了那么多年,我一看到他们就想起自己,我知道这种难受。当初,我的孩子们一块钱都拿不出来,我就是从那难处过来的。
所以我常跟找我的人说,你们的难处我知道,一根烟都拿不出来求人的难受劲,我知道。
新京报:你曾经说过,碰到困难的,你可以拿钱给他们打官司?
赵作海:我不能说拿出钱来帮助,我能借给你们,你们以后可以还我。我都给你们,我自己也没吃的,我这60多万也不够啊。
新京报:现在有人跟你借吗?
赵作海:现在没有了。
新京报:出庭的时候是什么感觉,和以前不一样吧?
赵作海:不一样了。以前因为自己的事情上庭,头勾着,哭哭啼啼的。现在是为老百姓做事,也不哭了,也敢大胆说了,一点都不紧张。听法官的意见,听到不对的,我也敢说了。我都是死过的人了,还怕什么?
新京报:有人教你如何说吗?
赵作海:上庭前有人告诉我该咋说。太麻烦的我也记不住,我就捡我知道的说。媒体报道我,大家都关注,才知道啥是啥非。
新京报:以后如果找你的人越来越多,你应付不过来咋办?
赵作海:我会一直帮,我帮不过来,还有媒体。
新京报:有时候会有无奈的感觉吗?
赵作海:有时候帮不上忙也着急,也没办法,只能交给媒体,发表发表,安慰安慰。
未来
“在监狱我就像个青蛙。现在一出来,啥东西都对我有促进。我掉队太远,要迈开步伐,随着社会的潮流前进。”
新京报:这半年你觉得自己最大的改变是什么?
赵作海:精神了,也年轻了。以前精神压力大,抬不起头来,现在好了。
新京报:和妻子是怎么认识的?
赵作海:她来找我反映情况。后来两个人说起话来,她也是无人照管,同命相连,后来她就说咱们两个生活在一起吧,我就同意了。都是苦命人,也不知道以后会咋样,她老跟我要钱,因为要钱吵架。
新京报:孩子不太满意?
赵作海:孩子觉得她不是出力干活的人,觉得她是为了我的钱。孩子对我有意见,儿子和儿媳妇都来北京打工了,几个孩子也不联系我。
新京报:那怎么办?
赵作海:走一步算一步吧。儿子不理我,我就当好好锻炼他独立生活的能力吧。他不生气,就不会独立。
新京报:和亲戚关系怎么样?
赵作海:唉,有了这点钱,把亲戚都得罪了。别人借还有还的,亲戚我怕不还,所以也没借。除了盖房子,剩下的钱我准备以后等孩子们有了能力,给他们做点生意。
新京报:和村里人来往多吗?
赵作海:我也不常出门,所以来往也不多。我一般还是把精力放在找我打官司的人身上。
新京报:出狱半年了,还常想起以前吗?
赵作海:咋也忘不了。你说我啥记不住,公安局打我33天,我能记不住吗?不过现在想得少了,想的还是好好过日子。
新京报:还会做噩梦吗?
赵作海:好多了。做噩梦少了,因为心里开心。出了狱,续上妻子了,也寻上儿媳妇了,房子也盖了,地也收回来了。没啥烦心事,也就不做梦了。
新京报:自己的案子怎么样了?
赵作海:打我的刑警队的案子还没开庭,我一直等着呢。
新京报:出狱这半年,你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赵作海:出来之后,我真是见了世面。以前在监狱里,我就像个青蛙,给我多大的天就是多大的天。现在一出来,啥东西都对我有促进。我在社会上学习学习,跑跑,看看社会发展成啥样了。我掉队太远,要迈开步伐,随着社会的潮流前进。
新京报:这半年过得好吗?
赵作海:咋也比在监狱里强多了,有自由了。
新京报:现在生活最大的心愿是什么?
赵作海:我现在有地,政府也不要公粮了(编者注:系农业税),我就是种种地,也够吃了。我想着以后孩子再寻上媳妇,我再抱孙子,也就是这些理想了。还有就是帮老百姓办点事情,给他们出出力。
人物简介
赵作海 男,1952年出生,河南版“佘祥林”。十一年前,作为杀人犯入狱。今年4月,被“杀”者回村。此后,赵作海无罪释放,并获65万元国家赔偿。经媒体报道,他成为代表冤案的“符号”而广受关注。时隔数月,赵作海以公民代理人的身份重新出现在公众视野。已经代理了两起官司的他,希望能在法庭上为别人“壮胆”。
名词解释
公民代理诉讼 指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非法律职业的普通公民担任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辩护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利、义务参与诉讼的一种活动。
本报记者 张寒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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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法院副院长打官司为何请离任院长当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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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副院长打官司为何请离任院长当代理人
2012年01月21日16:32 东方法眼王学堂408人次浏览 评论0条字号:T|T
核心提示:曾在汶川地震次日摆豪宴娶妙龄女博士而闻名网络的湛江市坡头区法院原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陈沛霖,近日被肇庆中级法院一审认定受贿649万元,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曾在汶川地震次日摆豪宴娶妙龄女博士而闻名网络的湛江市坡头区法院原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陈沛霖,近日被肇庆中级法院一审认定受贿649万元,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世人皆知,如果不是陈沛霖结婚“太高调”,没有“地震举国哀痛而法院副院长摆奢华婚宴迎娶妙龄女博士”的网帖在各大网站疯传,最终导致引火烧身,其苦心谋划的“精彩之作”就很难至少不会如此快败露,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按法院公布的案情:从2000年到2007年,陈沛霖在担任坡头区法院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期间,一手导演和策划了湛江粤西华侨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诉湛江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案、坡头区麻斜基金会诉粤西公司案,精心策划了粤西公司职工和基金会股民集体上访事件,期间将649万元占为己有。整个过程恍如一场跌宕起伏的法律闹剧。
相信普通民众对贪官作恶的手段并不关注,我也是。因为目下的贪官手法变化多端,但如果没有点花边,实在调不动民众的味口。
有一个细节引起了我的关注:2001年11月,陈沛霖为了打赢粤西公司诉土地总案,邀请湛江中院原院长曾敏代理诉讼。( 2012年1月19日《羊城晚报》)
现任法院副院长打官司,请离任院长当代理人?
第一个问题:难道说院长的法律水平特别高?
理论上讲现在的法院院长一般都是科班出身,而且学而优则仕,特别是内部产生的法院院长,当然都是佼佼者。许多人对此哀叹,本来是法院业务专家,但一当了官(院长、庭长)就不具体审理案件了。这也是中国的现实,在法院,你说你业务水平一流,但最终连个一官半职也没混上,相信你自己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水平高,老百姓也看不起你,“有水平?怎么一辈子就大头兵一个?”这种现象也不是法院独有,整个机关都存在这种现象。
不能说法院院长不懂法,但当上了院长,就很难对法律进行认真研究了,因为中国的院长基本上都不亲自审理案件,因为中国的领导是政治重于业务。特别是目前法律、司法解释更新换代的频繁,许多院长忙于应酬,知识更新不够。当了院长哪有时间学习法律啊?有院长如此向我抱怨,有接触过院长的人也有此感慨。
上网搜索了湛江中院曾敏院长的简历,可惜除了知道他是高州中学校友没有更多有用信息。这也难怪,湛江中院出过黄松有这样的全国有名的院长,也有2003年以及现任院长的介绍,就是没有曾敏的简历。
怕是曾院长已经退休多年了。退休多年的曾院长业务水平我们无从得知,再说打官司一定需要懂法律吗?
最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在微博上讲:司法腐败多严重?石家庄开会,一律师私下说,法官介绍案子我不接。他们要分成50%,我还要交税费,白忙。去年在深圳一律师说,以前法官提20%左右,现在涨到50%左右。广州一律师也有类似说法。他们莫非在我面前陷害法官,报仇血恨?
于是引来争论如潮,大多数法官都持反对观点。
这也难怪,因为能上微博敢于公开发表自己观点的法官大多是有思想有责任的好法官,而且有微博者在30万法官(法院工作者)中似乎不占主流。
但愿何院长错了!因为我们的司法再也经不住折腾!
第二个问题,离任院长担任代理人的官司会不会输?
从道理上讲,有理走遍开下无理寸步难行,打官司也是如此。
我们看到,曾敏院长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官司真的赢了。那原告是不是真的有理呢?我不知道。
换而言之,法官面对原任法院院长担任代理人的官司,会不会依法判决呢?
我们中国人常讲,人一走茶就凉。现在的法院法官年轻化的厉害,而对方又是个N代以前的老院长,似乎没有什么公正不公正的疑问。
但需知我们中国人又讲究人情,特别是每任领导都会刻意栽培几个有前途的手下,而这些手下往往也会对于自己有恩的“组织”感恩戴德。偏偏组织往往很抽象,领导往往最具体。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中国人太多,人才更多,偏偏资源有限,组织为何看中你而没有看中我?你不感谢他都不行!
这些有前途的领导在掌握主要权力后,也会如此周而复始。那老院长的话,你敢不听吗?你敢判决老院长的案件败诉吗?
不管你承认不承认,反正上述案件结果是这样的。
无独有偶,日前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马彦生受贿220余万被银川中级人民法院判刑13年。
我承认,老法官确实有一些老经验,但他为何只喜欢到自己任职的法院代理案件。
他到其他法院谁知道他是哪棵葱啊?
作者:王学堂责任编辑:海星
本文标签:代理 法院 院长
范文三:打官司委托书
? ? ? ?打官司委托?书
篇一:?
打?官司委托书?如何写 有?的人平时很?忙,但又遇?上了官司,?这时该怎么?办,这时当?事人就需要?委托他人帮?助自己打官?司。那委托?他们打官司?的委托书如?何写呢,下?面是易法客?本人提供的?一份打官司?委托书格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打官司?委托书格式?:
? 打官司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 电话?:
?———— ?受委托人姓?名 :
? ———?— 性别:?
—?— 工作单?位 :
? ———?— 电话:?
?———— ?住址 :
? ——?—— 现委?托 ———?—在我与—?—————?———— ?一案中,作?为我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
? 委托?权限如下:?
?
1、?—————?—
?2、———?——— 委?托人:
? ——?———— ?————年?—— 月—?— 日篇二?:
?美国人中国?打官司委托?律师公证认?证怎么办,? 美国人中?国打官司委?托律师公证?认证怎么办?, 美国人?委托中国律?师法院诉讼?需办理委托?书公证认证?。
? 美国人先?在华涉及诉?讼,需要委?托一名中国?律师办理相?关事宜,其?委托手续如?何出具,是?否需要再美?国当地办理?委托公证,?被委托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是?否需要办理?中国驻美使?馆认证,需?要分别对待?。
?
1?、“美国人?如何委托中?国律师参加?诉讼,”:?
如?果其在国内?没有住所:?
委?托律师的授?权委托书,?无论是从美?国寄交、或?是托交给中?国律师,都?应先经美国?的公证机关?公证以证明?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后?,再经中国?驻美国使领?馆的认证后?,才有效。?
?
2、?附:
? 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
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
? (2)?如果他在国?内有住所或?是直接从国?内交授权委?托书,可以?不经过上述?程序。 ? 来源?于://.?51rz.?org/h?tml/c?jwt/1?419.h?tml篇三?:
?官司求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 地?址:
? 联系方?式:
? 受委托?人; 地址?:
? 联系方式?:
?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与 马?立刚 因 ?泸定县政府?政务中心采?购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及电子政?务大厅系统?设备项目 ?采购编号 ?:
?泸政采竞【?2017】?07号技术?支持服务费?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 代理权?限为:
? 特别授?权 委托人?:
? 2017?年10月1?5日 注:?
此?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委?托人存查,?一份由委托?人交由受委?托人递交人?民法院。 ?
第? 1 (转?自:
? wWw.?bdFqy?. 千 叶?帆 文摘:?打官司委托?书)页 共? 1 页篇?四:
? 打官司这?些年心得:?
委?托权限应规?范 委托权?限应规范 ?委托代理人?是指受当事?人、第三人?、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为诉讼的?人。委托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出庭?前必须向法?庭递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应注?明委托人授?权与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但在目前?法院审判实?践中,诸多?委托书中代?理权限不明?确,主要表?现在“特别?代理”与“?全权代理”?混淆。将“?特别代理”?写为“全权?代理”致使?代理人在庭?审中滥用诉?权。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委托代理权?限分为一般?委托代理和?特别委托代?理。一般委?托代理是代?理人只能代?理被代理人?为诉讼行为?,而无权处?分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特别委托?代理除代理?被代理人的?诉讼行为外?,可以根据?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处?分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如代为当?事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上诉。?授权委托书?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只享有一般?委托代理权?限,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上诉。对此?,笔者认为?审判人员应?严格审查,?明确代理人?的委托权限?,规范庭审?程序,以便?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正确行使。?篇五:
? 打款委?托书 委托?证明 开户?行(请务必?注明,以免?影响到账时?间):
? 委托?单位(签章?):
?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年?月 日
?
范文四:秋菊打官司影评
人们通常所说的打官司是指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 参与人为了解决某一案件所进行的全部活动也就是所谓打官司的全部内容。其 中,起诉、审判和执行是进行诉讼即打官司的三个最基本的阶段。
混用了叫被告人﹄和﹃被告﹄两个法律概念 . 一般讲 , 刑事诉讼中犯罪人是已经确定的 , 适用 ﹃被告人﹄一词 , 而相对应的是 f 公诉人﹄或﹃白诉人﹄ . 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谁是谁非还 不确定 , 也许被告胜诉 , 也许原告胜诉 , 所以不宜采用 r 被告人﹂ , 而应适用﹁被告﹄一词 , 相对 应的是﹃原告﹄ . 但是 , 在法院开庭审理秋菊官司时 , 市公安局是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而出庭 的 ; 法庭的被告席上却摆着﹃被告人﹄的牌子 , 这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 其︸一 , 混用了﹃ 法人﹄和﹃法定代表人﹄两 其 . ﹃ ; 棍淆了一个罪与非罪的界限 . 影片快结尾刚 , 如果不是李公 安说错的话 , 那么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伤害罪﹄判决村长王善堂行政拘留一 5天 , 便又是一个 错误 . 王善堂既然构成了伤害罪 , 就应该进行刑事处罚 ,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致人轻伤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而不能以行政拘留来代替 , 否则 , 该治罪而不治罪 , 这不是放纵 .... 秋菊丈夫被村长踢中了要害,秋菊上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医院证 实已造成轻度伤害,法院判决拘留村长十来天,但秋菊只想让村长道歉 ~~ 如果这种事情放在今天会如何判决?会不会让被告道歉认错?
《秋菊打官司》 ——从一部电影走向一种符号。 一个穿着红袄的农村女人给予中 国法治的思考:关于那个时代,关于法律职业,关于程序正义,关于法治环境。 一如张艺谋大多数影片一样, 《秋菊打官司》同样有着浓郁的乡土气息,大红的 棉袄,大绿的头巾,挂满的辣椒,摇晃的手推车等。秋菊的丈夫和村长因为宅基 地的事儿起了争执, 村长踢中了丈夫的要害。 在农村, 有很多这样的事大概都是 默默了之, 可是秋菊不是。 因着怀有身孕而体态臃肿的秋菊, 为了一个“说法”, 从村里告到乡里,从乡里告到县里,从县里告到市里,又是调解又是起诉。这期 间,屋檐下的辣椒越来越少;这期间,腆着大肚子的乡下女人上过当受过骗;这 期间,胎儿都成了满月的婴儿。告状的艰辛,是秋菊无法想像的,她不相信,要 一个“说法”竟然会难上青天。 代写书状老头的夸夸其谈, 市公安局长的平和近 人,吴律师的法言法语,让秋菊一次次装满了希望,又一次次被无情地碾碎。但 秋菊是幸运的,在孩子满月酒的时候,她终于等到了、要来了这个“说法”,因 涉嫌伤害罪,村长被警车带走了。
白雪,红袄,警车的呼啸,茫然的秋菊。剧终。
影片里, 村长是“公家人”, 李公安是“公家人”, 公安局局长也是“公家人”, 法院也是吃公家饭的, 秋菊如何信得过他们呢?更何况, 老百姓都知道“衙门八 字开, 有理无钱莫进来。 ”中国的衙门从来就没有什么好名声, 即使“衙门”的 名字换成了“法庭”, 照旧换汤不换药。 因此对于秋菊来说, 一个能够给她一个 “说法”的司法制度是很遥远的,对此,她甚至一无所知。
秋菊是幸运的, 所以故事的结局还是“微笑”的, 即使含着泪水。 最后呼啸 而过的警车, 终于给了秋菊一个说法, 用一个看似最简单的价值评价标准——对 和错——来判断:村长打人是不对的,秋菊是对的。
秋菊不图钱, 也不是要送村长进看守所, 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只是要一个“说法”。 这一个质朴的农村女人, 曾天真的认为, 村长踢了人会给一个说法, 此事也就了 了。可是村长偏偏不认账,倔强的秋菊,开始找到乡上,找到县上,找到市里, 一不小心,便是一季寒冬了。一不小心,便成了中国法制建设中的一道掠影。 律师的名声向来褒贬不一, 有人说律师是正义的化身, 有人说律师是魔鬼代言人。 在《波士顿法律》中 Alan Shore说:这是一种很肮脏的职业。秋菊认为律师是 收人钱财替人要说法的人。 神圣化或者妖魔化律师都未免有失偏颇, “天天收人 家钱, 天天替人家要个说法”, 秋菊朴素的理解也许更为贴切, 这就是一种职业, 专门做一件事情, 就成了行业中的分工。 很多时候人们常常倾向于把事情负责化, 一旦抽丝剥茧简单化了的时候, 才大叹一声, 原来如此! 有人卖体力有人出脑力, 律师只是一种职业,跟其他职业一样,我为你提供服务,满足你的需求,我向你 收取费用。 你有“要个说法”的需求, 我就帮助你满足这个需求, 但是你应该支 付一定的费用给我。
原来如此!
只是, 这仅仅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而已。 对职业的认识并不意味着对其的认可。 因此在见到吴律师后,秋菊有一百个疑问,犹豫再三,出门之后犹豫再三,仍推 门进去,“吴律师,那我自己的事情我就不管了?”“我乡里、县里、市上都跑 了一个冬天了, 都没个说法, 我到你这里来, 你就能给我一个说法了?”秋菊仍 然眉头微蹙,“我还是不太明白这个事情。”
是什么让秋菊对律师的认可如此勉强?秋菊的勉强在于有的律师信口开河、 胡说八道,欺骗善良的民众;秋菊的勉强在于有的律师无中生有、起死回生,凶 残如刘涌者值得为其辩护吗?看似是对律师职业的一种误解, 实则是法治建设的 不完全性。 法治社会应该是现实的社会, 而不是理论上的想象中的社会。 秋菊知 道追求正义, 是社会法律意识的觉醒, 可是仅有意识是远远不够的, 这样的正义, 只能是个“空中楼阁”, 虚无缥缈。 只有当秋菊大大方方的走进律师事务所, 对 吴律师说“我想请你代理我的案子”的时候, 才可以说当行动代替了意识, 当人 们主动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时, 虚无缥缈的“空中楼阁”才会变的真 实。
秋菊打官司》的法律评价
《秋菊打官司》讲述了一个普通的农村女人为寻求心中的公道 而不断上诉的故事。 秋菊的丈夫万庆来与村长王善堂发生了争 执,被村长踢中要害。秋菊怀着身孕去向村长讨个说法,村 长不肯认错。秋菊又到乡政府告状,村长答应赔偿秋菊家的 经济损失。村长把钱扔在地上,受辱的秋菊没有捡钱,而又 一次踏上了漫漫的告状路途。 秋菊先后到了县公安局和市里, 但是都败诉了,秋菊不服,最后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除夕
之夜,秋菊难产。在村长和村民的帮助下,连夜踏雪冒寒送 秋菊上医院。秋菊顺利地产下了一个男婴,秋菊与家人对村 长感激万分,官司也不再提了。可当秋菊家庆贺孩子满月时, 传来市法院的判决,村长被拘留。望着远处警车扬起的烟尘, 秋菊感到深深的茫然和失落。
这部电影并不复杂,但是其中却蕴含了深刻的法律问题,引 人深思。
首先,这部影片反映出农村的法制建设并不成熟,农民们乃 至一些下层的政府工作人员很大程度上并不懂法。
我们看到虽然秋菊有上诉的请求,说明她知道利用法律武器 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很大程度上,她还是不懂法 的。从一开始我们就可以看出来,他们家要在自己的承包地 建辣子楼,村长不同意,他们就认为是村长从中作梗,跑去 跟村长争吵,这说明,他们的思想还停留在旧社会,认为自 己的土地自己可以随意使用。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农村的 土地全部归集体所有,如果依照法律的程序,和规定,办理了 相关的手续, 是可以确定由不同的单位或者个人来使用的。 但是 秋菊家并没有依法办理, 他们认为是村长不批, 其实村长是没有 这个权力的。 可同时, 村长因为秋菊的丈夫骂了他一句就动手打 人,这也是不正确的;后来,李公安为化解双方矛盾,私自买了 礼物代村长向秋菊赔礼, 这虽然是化解矛盾的一种手段, 但是在
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不合法的,调解是双方的事情,公安机关 作为一个处理纠纷的机关, 应该要在充分考虑双方意见的情况下 让双方自己做出决定, 而不是为减少麻烦而自己掏腰包解决; 还 有后来,秋菊去县里告状,她听信他人的话花了 30元写了一篇 文理不通的诉状,在当时的中国 30元算是很大一笔钱,可秋菊 就是因为不知道法律程序, 没有这方面的法律常识, 而导致自己 平白无故损伤了一笔钱,后来,去市里告状时,她又去买礼物, 认为现在的政府还是和旧社会一样, 进衙门总是要钱的, 于是买 了镜子和水果,结果镜子在路上打破了,又损失了一笔钱,但是 最后局长并没有收她的水果; 从这些事件中都可以看出, 农民们 脑海中虽然有了法律的萌芽,但是,但是植根并不深,法治观念 都十分薄弱, 还有很大一部分有旧社会的影子。 向广大农民群众 宣扬法律知识,让他们知法、懂法,也守法,同时,懂得正确地 利用法律武器来解决问题,为国家保护这弱势群体应尽的义务。 其次, 我觉得这部电影反映了法律在中国农村的失败, 因为法律 并没有解决秋菊的问题, 也没有满足秋菊的意愿, 它留给秋菊的 是一个模糊的背影,是深深的茫然和失落。
在剧中村长算得上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 他不批准秋菊家建辣 子楼,是因为国家有规章制度在上面,他没有办法,可是秋菊丈 夫恶语中伤他, 使得他气不过踢了秋菊丈夫一脚, 可是他没有踢 好地方,又遇上了倔强认死理的秋菊。后来秋菊不退反进,层层
上告,让村长在县里市里都丢了面子,可是后来除夕之夜,秋 菊难产。在秋菊性命攸关之际他挺身而出,在寒冷的夜里为秋 菊找人送她就医, 可以说, 村长在这紧要关头充分的体现他作为 一个政府工作人大公无私、竭诚为民的优秀品质。可当秋菊家 庆贺孩子满月时,却传来市法院的判决,村长被拘留了。这 一切看来是多么的讽刺,此时的秋菊已经完全没有要讨说法 的想法,在她已经差不多要忘记这场纠纷时法律给的结果却 来了。
秋菊此时的心愿已了,她想要的说法虽然村长没有给,但是 村长却给了一份更大的人情,村长救了她和她孩子,她已经 满足了,对村长她心中只有感激;而法律,法律自然没有错, 凡是有法可依的,就因该依法行使,不容许有人情世故掺杂,可 是在农村, 这个人情世故占大部分的地方, 法律的冰与人性的暖, 法律的硬性与人性的弹性就有着尖锐的矛盾, 如果依法行使, 就 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法律是利用强制手段来解决人与人之间 的纠纷的, 而此时法律不但不能解决纠纷, 反而还会带来一些其 他的问题。因此,依法行事,罔顾人情,会给人们带来另外一些 更严重的问题;而同时,考虑人情,罔顾法律,这样法律就成了 一纸空文,就失去了让人遵守的基础,就是人治而不是法治,这 会给社会治安带来极大的困恼。
这是法律与人性的矛盾,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在中国的农村,有 着自己的一套秩序规则, 这是经过五千年锤炼出的道德观念和风 俗习惯,它更贴近人性,能更灵活的解决问题。而法律的现代化 则过分强调了与国际接轨, 在运作中压制了民间法以及除了一些 约定俗成的道德观念。
在这个事件中,法律的介入除了指引、强制、评价、保护外并没 有给这个村子带来和谐与温暖, 秋菊一家势必在将来一段时间内 遭到村民们的冷眼。 人们看到了法律的力量, 但是可能没有人再 敢利用法律来解决问题, 因为法律带来的副作用不是每一个人都 承受的住的。
总之,从《秋菊打官司》一文中我们可以看出,一方面,在我国 的农村,农民的法制观念并不成熟,需要国家加以引导;另一方 面, 在我们的广大农村进行法治建设任重道远, 现在的法律并不 能够完全解决人们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为了我国建设法治社会和 和谐社会的目标,我们国家的法律还需进一步改善。
范文五:秋菊打官司论文
对《秋菊打官司》中心矛盾的整理
丁晓艳 20150963 艺术学院动画01
《秋菊打官司》的舞台是中国西北的乡村,秋菊丈夫被村长打伤,秋菊因为村长的霸道不讲理而上诉打官司,然而却未能得到公平的“说法”,她又一次向更上级反应情况。在最后一次上诉后,秋菊临盆时,有矛盾纠纷的村长却来帮助她,当孩子满月酒宴其乐融融之时,村长也应邀来访,公安却来把村长抓走了。故事发人深省,结局耐人寻味。
《秋菊打官司》是1992年上映的,距今已有24年的电影作品了,当时的社会正处于改革开放颇有成效,农村以前的等级被打破,新的社会关系逐渐建立的时期,该影片前期的中心矛盾是村长和秋菊之间的纠纷,在这个矛盾发展的过程中又有城市与乡村文化的矛盾,秋菊和丈夫不同心态产生的矛盾,秋菊打官司的行为和农村人传统观念的矛盾......到了影片的结尾,这些矛盾一下子被秋菊孩子百天庆生会冲散了,但是村长突然被拘留又产生了一个新的矛盾——人情与法治的矛盾。下面来意义解释。
秋菊和村长的矛盾是因为村长打伤了秋菊的丈夫,然而事情的起因并仅仅是人们所以为的土地纠纷问题,是因为秋菊丈夫也对村长恶意中伤,最终导致两方都不愿意低头认错,在村长看来是秋菊丈夫有错在先,而且自己是地位较高的人,不能如此轻易地低头认错;而秋菊依然受到了民主法治思想的影响,并不愿意在此事上迁就村长,为了争一口气走上上诉之路。
对于秋菊的行为看法不一,一说她反映了农村人自我意识的崛起,她执拗而勇气的精神值得人们去敬佩,然而秋菊对法治的认知也是模糊的,她的观念里,“他是村长,打几下是可以的”但是“不能往要命的地方打”。她去打官司的原因不是想让法律的公正得以实现,而是想要从村长那里挣个理。对于村长来说是对方的冒犯在先,而法律仅仅是遥远的条令,不会在自己的身边实现,所以法律对与这个村子的约束力远远不如千百年来的传统道德观念。
他们之间的冲突一定程度上也是传统观念和现代法制化建设的冲突,人们在平时的日常交往中常常会以传统的道德观念来首先决断,在不容易解决的时候才会让法律来介入。
秋菊的打官司之路上传统道德与现代法治相交织,最终产生了结局的尴尬。
秋菊得到了法律的制裁,却并没有人感到高兴,秋菊也追警车追出了村外,村外就已经不是这个村子中的道德规范所能约束的地方了。
结尾戏剧性又引人深思的设计也是整部影片在观念冲突上的最高潮,它又把人带入了一个新的思考,我们中国的法制以前一直都是去“清官难断家务事”,情与法的交织使得在涉及了人情方面的事情难以裁决,但事实上却一定程度上尊重道德、人性化,法治的全盘西化使人们对于事理的决断清晰明了,却失去了人情味,过于刚正的法律也会造成悲剧,抹杀了人情。
《秋菊打官司》编剧刘恒声称“秋菊打官司”这一故事包含三层内涵:“一、最外在最肤浅同时又具有一定社会层面:一个民告官的故事,或者说一个普通老百姓与基层官僚主义做斗争的故事。二、人物命运和性格的层面:一个受到损害的弱者维护自身尊严的故事。三、存在主义命题的层面:人在维护自身尊严的同时,很可能以损害对方为代价。”
整部影片的核心就是在于这种观念的冲突,所有的矛盾几乎都因它而起,在这种开放与闭塞的冲突中塑造出了一个动态的变化的秋菊的形象,明明接收了现代法治的观念,却无法从内心得到解答。
参考文献
中国法治事业中的空间因素与性别因素——从《秋菊打官司》的角色隐喻切入尤 陈 俊
两 条 难 以 交 汇 的 河 流———《 秋 菊 打 官 司 》 主 题 剖 析山 西张忠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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