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交通运输业税负及进项税抵扣控制换算方法
运输业营改增税负控制换算办法
(运输业税率为11%,购进消耗品税率为17%)
一、各种消耗与费用占总收入比例:
1、燃油:占含税总收入的33.33%左右(百公里耗油45升)
2、轮胎:占含税总收入的15~20%左右
3、润滑油类:占含税总收入的5~10%左右
4、保养维修费:占含税总收入的13.95~14%左右
5、人工费:(每台车2-4人)占含税总收入的20~22%左右
6、综合税负3.69%(含税)其中:增值税(含税)2.25%,不含税2.5%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5%利润率)1.25%,其他经常性地方税种{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含税)0.315%,(不含税)0.35%
二、抵扣增值税:A、(含税收入税负3.69%=不含税收入4.1%税负),B、购进原材料金额倒推=(11%销项税额-应缴税额)/税率17%*1.17,(为便于核算,以下均为含税金额),核算依据:根据消耗类可抵扣原材料占总收入的比例,购入原材料和应交税额均倒推换算成同等税率11%的价税合计额后,购进原材料价税合计(11%税率)占总收入的77.27%,购进原材料价税合计(17%税率)占总收入的52.7%,各种原材料占购进价税合计的比例,其中:
1、燃油类:占购进总额的43.13%=占总收入33.33%
2、轮胎类:占购进总额的25.88%=占总收入20%
3、润滑油类:占购进总额的12.94%=占总收入10%
4、保养修理类:占购进总额的18.05%=占总收入13.95%
5、新车(固定资产抵扣):目前均为一年以上企业,车辆已形成相对固定规模,增长的概率不大,不予考虑。
三、例如:营运收入1000000元(价税合计额)=900900.90(不含税额)+99099.10
(税额),需购进可抵扣原材料及税负如下:
A、 应交税金(含税收入税负3.69%左右=不含税收入4.1%税负左右):国税+地税
=1000000*3.69%=36900元;
其中:增值税=1000000/1.11*2.5%=22522.52元
城建税=22500*7%=1575元
教育费附加=22500*3%=675元
地方教育费附加=22500*2%=450元
印花税=900900.90*5‰o=450元
B、 需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99099.10-22522.52=76576.58元; a)、换算成同等
11%价税合计=76576.58/0.11*1.11=772727.31 元,占含税收入的77.27%; b)、换算成17%价税合计=76576.58/0.17*1.17=527027.05,占含税收入的52.70%.
四、能抵扣的消耗类原材料:
1、营运燃油类:
依据占含税收入的33.33%,换算成同等增值税11%税率:333300=300270.27+33029.73;倒推算出17%税率时:227322.26=194292.53+33029.73,17%税率的价税合计额227322.26=燃油购进价税合计额=占购进总额的43.13%
2、营运轮胎类:
依据占含税收入的20%,换算成同等增值税11%税率:200000=180180.18+19819.82;倒推算出17%税率时:136407=116587.18+19819.82, 17%税率的价税合计额136407=轮胎购进价税合计额=占购进总额的25.88%
3、润滑油类:
依据占含税收入的10%,换算成同等增值税11%税率:100000=90090.09+9909.91;倒推算出17%税率时:68203.50=58293.59+9909.91,17%税率的价税合计额 68203.50=润滑油类购进价税合计额=占购进总额的12.94%
4、货车保养修理、配件类:
依据占含税收入的13.95%,换算成同等增值税11%税率:139500=125675.68+13824.32;倒推算出17%税率时:95143.88=81319.56+13824.32, 17%税率的价税合计额95143.88=货车保养修理、配件类需要开回的抵扣发票总额=占购进总额的18.05%
3、例外情况:a)、增值税税负变动以上数据均改变;
b)、轮胎、润滑油、修理费占总收入的比例变动,以上数据均改变;
c)、消耗情况:柴油每百公里耗油量45升左右,每天三个车次=135~140升,每天耗油为140*7.1元=1000元左右,收入情况:每车次按1000元*3车次=3000元,消耗占收入的1/3左右。
范文二:交通运输业一般应缴纳几种税
交通运输业一般应缴纳几种税
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或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一、营业税
1、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的纳税人
公路运输的纳税人包括:
(1)陆路运输企业和个体运输户。
(2)对外承揽运输业务的其他企业和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
水路运输的纳税人包括海运和内河运输
海运包括远洋运输和沿海运输。远洋运输的纳税人为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所属大连、天津、广州、青岛、上海分公司,就是远洋运输业务营业税的纳税人。沿海运输的纳税人为经营沿海运输业务的交通部直属海运企业,地方交通部门所属航运企业及其他国营、集体、私营海运企业、个体海运户及其他单位和个人。
内河运输的纳税人为:一切从事内河运输的单位和个人。
航空运输中客运、货运、邮运、专包机运输业务和通用航空业务纳税人为航空公司。 装卸搬运的纳税人为:陆路运输、海运、河运、航运、铁路运输中从事装卸搬运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装 卸搬运业务的工商企业、联运企业、物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
2、交通运输业纳税人确定中应注意的问题
航空运输纳税人应注意的是(1)民航售票单位不是航空运输营业税的纳税人,一律不向当地缴纳营业税。航空运输中客运、货运、邮运、专包机运输业务和通用航空业务纳税人一律为承运的航空公司。(2)民航地面服务业务的纳税人为机场、航空公司、民航地区管理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民航管理局、航站。
3、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款。一般包括客运收入、货运收入、装卸搬运收入、其他运输业务收入和运输票价中包含的保险费收入以及随同票价、货运运价向客户收取的各种交通建设基金等。
4、计税依据特殊规定
(1)联运业务的营业额
是指运企业开展联运业务时,其实际取得的营业额。即以收到的收入扣除支付给以后的承运者的运费、装卸费、换装费等费用的余额。
注:联运业务,是指两个以上运输企业完成旅客或货物从出发地至到达地点所进行的运输业务。特点是:一次购买、一次收费、一票到底。
(2)跨境运输的营业额
是指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乘客或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5、交通运输业的征税范围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对搬家业务,应按交通运输业税目中装卸搬运征收营业税。
6、交通运输业的适用税率
交通运输业按3%征收营业税。
7、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的计算方法
应纳营业税=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二、教育费附加
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的税额。附加率为3%。计算公式:
应交教育费附加=应纳营业税税额×费率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
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的税额。税率分为:
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四、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交通运输业的纳税人取得的交通运输收入所得和其他所得。税率为33%。基本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设置两档优惠税率,即: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减按18%的税率计算缴纳;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含10 万元)的,减按27%的税率计算缴纳。
五、房产税
如果企业拥有房产产权的,需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内资单位和个人按照房产税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房产税以房产原值(评估值)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原值(评估值)×1-30%)【或者20%】×.2%。
如果单位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应缴纳城市房地产税。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
年应纳税额=∑(各级土地面积*相应税额)。
如果单位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应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七、车船使用税
如果拥有汽车、自行车等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工具,还需缴纳相应的车船使用税,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应缴纳车船使用牌照税。
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种类、吨位和规定的税额征收的一种财产行为税。计算公式为:
乘人汽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载货汽车应纳税额=车辆的载重或净吨位数量×单位税额
摩托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应缴纳车船使用牌照税。
八、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所征收的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分为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两种。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税率,
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九、契税
如果企业承受房地产时还需及时缴纳契税,契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向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契税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时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房地产成交价格或评估价格*税率。
十、个人所得税
要按期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按照税法规定,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
范文三:交通运输业需要缴纳哪些税
交通运输业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或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交通运输业主要涉及缴纳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一)营业税
1、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的纳税人如何规定?
公路运输的纳税人包括:(1)陆路运输企业和个体运输户。(2)对外承揽运输业务的其他企业和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 水路运输的纳税人包括海运和内河运输。海运包括远洋运输和沿
输的纳税人为经营沿海运输业务的交通部直属海运企业,地方交通部门所属航运企业及其他国营、集体、私营海运企业、个体海运户及其他单位和个人。
内河运输的纳税人为:一切从事内河运输的单位和个人。
航空运输中客运、货运、邮运、专包机运输业务和通用航空业务纳税人为航空公司。
装卸搬运的纳税人为:陆路运输、海运、河运、航运、铁路运输
中从事装卸搬运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装卸搬运业务的工商企业、联运企业、物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
2、交通运输业纳税人确定中应注意的问题航空运输纳税人应注意的是(1)民航售票单位不是航空运输营业税的纳税人,一律不向当地缴纳营业税。航空运输中客运、货运、邮运、专包机运输业务和通用航空业务纳税人一律为承运的航空公司。(2)民航地面服务业务的纳税人为机场、航空公司、民航地区管理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民航管理局、航站。
3、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凡价
包括客运收入、货运收入、装卸搬运收入、其他运输业务收入和运输票价中包含的保险费收入以及随同票价、货运运价向客户收取的各种交通建设基金等。
4、计税依据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1)联运业务的营业额是指运企业开展联运业务时,其实际取得的营业额。即以收到的收入扣除支付给以后的承运者的运费、装卸费、换装费等费用的余额。
注:联运业务,是指两个以上运输企业完成旅客或货物从出发地至到达地点所进行的运输业务。特点是:一次购买、一次收费、一票
到底。
(2)跨境运输的营业额是指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乘客或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则》第15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①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③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营业成本*(1 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率)
5、交通运输业的征税范围是什么?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对搬家业务,应按交通运输业税目中装卸搬运征收营业税。
6、交通运输业的适用税率是多少?
交通运输业按3%征收营业税。 7、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应纳营业税=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二)教育费附加
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的税额。附加率为3%. 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应纳营业税税额*费率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的税额。
(四)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交通运输业的纳税人取得的交通运输收入所得和其他所得。税率为33%.基本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还设置两档优惠税率,即: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减按18%的税率计算缴纳;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减按27%的税率计算缴纳。
(五)如果企业拥有房产产权的,需缴纳房产税,如果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的,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单位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应缴纳城市房地产税、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房产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内资单位和个人按照房产税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两种:一是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一种是以房产的租金为计税依据。计算公式分别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评估值)*(1-扣除率)*1.2% 年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按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
年应纳税额=∑(各级土地面积*相应税额)。
(七)城市房地产税是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港澳台胞,按照房产原值征收的一税种。城市房地产税依房产原值计税,税率分为两种: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适用税率为1.2%;按照房租收入计税的,适用税率为18%.
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九)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是对使用土地的外商投资企业(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者除外),按企业所处地理位置和偏远程度、地段的繁华程度、基础设施完善程度等,征收的一项费用。依外商投资企业的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以及所适用的土地使用费的单位标准确定,计算公式为:应纳土地使用费额=占用土地面积*适用的单位标准。
(十)如果拥有汽车、自行车等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工具,还需缴纳相应的车船使用税,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应缴纳车船使用牌照税。
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种类、吨位和规定的税额征收的一种财产行为税。计算公式为:
乘人汽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载货汽车应纳税额=车辆的载重或净吨位数量*单位税额 摩托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十一)车船使用牌照税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种类、吨位和规定的税额,向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代表机构和外籍个人、港、澳、台胞征收的一种财产行为税。计算公式为: 乘人汽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载货汽车应纳税额=车辆的载重或净吨位数量*单位税额 机器脚踏车(摩托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十二)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所征收的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分为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两种。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税率, 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十三)如果企业承受房地产时还需及时缴纳契税契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向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应纳税额=房地产成交价格或评估价格*税率。
(十四)个人所得税
企业要按期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按照税法规定,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
范文四:十三五”交通运输业扩大进项抵扣范围
商务部、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发布了《商贸物流发展“十三五”规划》(简称《规划》),总体目标为:“十三五”期间,商贸物流成本明显下降,批发零售企业物流费用率降低到7%左右;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扩大交通运输业的进项税抵扣范围,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规划》明确了九大主要任务,包括构建多层次商贸物流网络,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区域带动力的全国性商贸物流节点城市和具有地区辐射能力的区域性商贸物流节点城市,加强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等。
《规划》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政府物流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将交通运输、海关、税务、工商等部门可公开的电子政务信息进行整合后向社会公开,实现便民利企。顺应流通全渠道变革和平台经济发展?势,探索发展与生产制造、商贸流通、信贷金融等产业协调联动的智慧物流生态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方面,《规划》强调,通过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扩大交通运输业的进项税抵扣范围,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抓好清理和规范商贸物流领域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落实。
范文五:行业资讯|“十三五”交通运输业扩大进项抵扣范围
2017-02-10 中汇税务师事务所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商贸物流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十三五”期间,商贸物流成本明显下降,批发零售企业物流费用率降低到7%左右;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扩大交通运输业的进项税抵扣范围,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规划》提出九大主要任务,包括:构建多层次商贸物流网络,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区域带动力的全国性商贸物流节点城市和具有地区辐射能力的区域性商贸物流节点城市;加强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等。
《规划》中总结了“十二五”期间,国家高度重视商贸物流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相关规划和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地方政府积极落实土地、资金、税费、交通管理等政策,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商贸物流诚信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城市共同配送、商贸物流标准化、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等综合示范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规划》提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政府物流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将交通运输、海关、税务、工商等部门可公开的电子政务信息进行整合后向社会公开,实现便民利企。顺应流通全渠道变革和平台经济发展趋势,探索发展与生产制造、商贸流通、信贷金融等产业协调联动的智慧物流生态体系。
《规划》明确,支持物流园区拓展服务功能,提供供应链设计、设备租赁、法律咨询、信用评价等商务服务,引进工商、税务、报关、报检等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物流园区与外部交通网络的有效连接,鼓励物流园区之间、物流园区与产业园区、商品市场、公共平台之间加强合作,实现联动发展。
《规划》强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通过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扩大交通运输业的进项税抵扣范围,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抓好清理和规范商贸物流领域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落实。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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