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
更新日期:2010-03-30 来源: 作者: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完成增值税纳税申报,有使用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应同时完成开票数据的采集工作。
一、网上申报
(一)提供资料
电子报税管理系统生成的电子申报文件。
(二)办理程序
二、上门申报
(一)提供资料 1、电子数据 电子报税管理系统生成的电子申报文件。
2、纸质资料(1)通过电子报税管理系统打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式两份)。 (2)存在申报有误需要调整申报数据的纳税人应提供手工制作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式两份)。 (3)退税部门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纳税申报补充资料(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实行免、抵、退税的生产企业须报送)。(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清单》(机动车经销企业及有零售业务的机动车生产企业报送)。 (5)《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领用存月报表》(机动车经销企业及
有零售业务的机动车生产企业报送)。 (6)《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明细表》(饲料生产企业、饲料销售企业报送)。 (7)由进出口部门出具的《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附表二第11栏“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中存在对应申报数据的企业报送)。 (8)《纳税申报表情况说明》(存在特殊申报数据的企业报送)。
(二)办理程序
三、办理时限 ??? 即时
四、注意事项
(一)应用网上申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通过CA证书登录办理。 (二)申报时间原则上统一在次月的1,15日,在申报期内遇法定节假日的,可按照征管法的有关规定顺延。 (三)在申报期内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增值税申报的,必须在申报期内先进行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开票数据的报税。 (四)在进行网上申报时,如报送的申报文件出现比对不符情况,网上不接收申报的,应根据系统显示的《电子申报数据检查结果通知书》,检查错误原因,如属于申报表有关数据错误,可在企业电子报税管理系统中修改数据后重新生成申报文件提交申报。经修改后提交仍不能通过申报的,应在法定申报期内携带申报资料到经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核实,并办理申报和纳税等相关事宜。
(五)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将各月的纸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装订成册,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申报备查资料不需报送税务机关,但应按照要求装订成册以备检查。
范文二: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公告
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据杭州市拱墅区一般纳税人申请了解到的公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增值税纳税人均应按照本公告的规定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二、纳税申报资料
纳税申报资料包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和纳税申报其他资料。
(一)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在确定应税服务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三)》。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收抵减情况表)。
(6)《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在确定应税服务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3.上述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表样和填写说明详见附件。
(二)纳税申报其他资料
1.已开具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存根联。
2.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
按规定仍可以抵扣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的抵扣联。
3.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的复印件。
按规定仍可以抵扣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其他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的复印件。
4.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及其清单,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5.已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6.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在确定应税服务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合法凭证及其清单。
7.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为必报资料。纳税申报其他资料的报备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三、主管税务机关应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宣传和辅导工作。
四、本公告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3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范文三:增值税的纳税申报与缴纳
十、增值税的纳税申报与缴纳
1.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2.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3.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
4.应纳增值税税款的缴纳
十、增值税的纳税申报与缴纳
1.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为了保证纳税人按期申报纳税,根据企业跨地区经营和搞活商品流通的特点及不同情况,税法还具体规定了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3)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4)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5)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2.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3.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
纳税人无论当期是否有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填报纳税申报表进行纳税申报。纳税申报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两个附表和《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2)附报资料:
①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联;
②符合抵扣条件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③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的复印件;
④运输发票复印件(如果取得的运输发票数量较多,经县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可只附报单份票面金额在一定数额以上的运输发票复印件);
⑤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⑥收购农产品的普通发票复印件;
⑦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4.应纳增值税税款的缴纳
企业除了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外,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上缴税款。税额的解缴方式有两种:
(1)自行计算解缴。纳税人自行核算应纳税额,在规定的期限内纳税申报后直接网上缴税并打印税票。再持盖有银行转讫章的纳税凭证及纸质纳税申报资料,报送上级主管税务机关。
(2)税务机关核定后解缴。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纳税申报资料报送所属税务机关,有税务机关核定后开具税收缴款书,交给纳税人,纳税人持税收缴款书到其开户银行办理税款入库手续。
范文四:增值税纳税申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
·受理部门: 市国税局
·咨询电话: 0527-84387607
办事指南
一、流程节点
乡镇级流程:受理
县区级流程:受理
地市级流程:受理
二、纳税人报送资料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纸质资料和电子信息);
3、加盖开户银行“转讫”或“现金转讫”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适用于未实行税库银联网的纳税人);
4、财务报表(每月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电子信息,纸质资料按有关规定报送);
5、《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发生进口增值税抵扣的纳税人填报);
6、《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发生运费抵扣的纳税人填报);
7、退税部门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办理“免抵退”税的生产企业提供);
8、《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和加油IC卡、、《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纸质资料和电子信息,发生成品油零售业务的纳税人填报);
9、税控IC卡(使用小容量税控IC卡的企业还需要持有报税数据软盘);
10、《机动车辆生产企业销售明细表》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生产企业按月报送);
11、每年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报送上一年度《机动车辆生产企业销售情况统计表》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生产企业报送);
12、《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生产企业报送);
1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以及已开具的统一发票存根联(机动车生产企业报送);
14、《代码清单》(机动车生产企业报送);
15、《机动车辆经销企业销售明细表》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
16、《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
17、《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以及已开具的统一发票存根联(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
18、重点税源企业报表(重点税源企业)(一式一份) ;
19、稽核结果比对通知书(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报送)。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以及已开具的统一发票存根联(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
4、《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
5、《机动车辆经销企业销售明细表》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
三、说明
资料受理后不再流转。
四、办结时限
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范文五:增值税纳税申报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纳税人销售使用过
的固定资产、销售免税货物或提供免税劳务的,也使用本表。
(一) 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
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
登记证号码。
(四)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五)本表“法定代表人姓名”栏,填写纳税人法人代表的姓名。
(六)本表“营业地址”栏,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七)本表“开户银行及帐号”栏,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
的结算帐户号码。
(八)本表“行业类型”栏,只按“工业”或“商业”类型划分填写。
(九)本表“联系电话”栏,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联系电话。
(十)本表第1项“(一)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不含税销售额,包括在财务
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但不包括销
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及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计算
调整的销售额。“本月数”栏数据与本表第4项“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额”“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列资料》第6栏“合计”中的“本月销售额”栏数据减除“免税货物及劳务”栏数据。“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对由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改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的企业,只填写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期间的各月
数之和,下同)。“征收率”栏数据,填写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适用征收率。
(十一)本表第2项“货物生产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货物生产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不含税销售额,包括在财
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但不包括
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计算调整的销售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征收率”栏数据,填写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适用征收率。
(十二)本表第3项“货物批发、零售”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征收率缴
纳增值税的货物批发、零售的不含税销售额。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
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但不包括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
计算调整的销售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征收率”栏数据,填写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适用征收率。
(十三)本表第4项“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
适用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不含税销售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征收率”栏数据,填写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适用
征收率。
(十四)本表第6项“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
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计算调整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不含税销售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十五)本表第7项“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
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本月数”栏数据,应等于《附列资料》
第6栏“合计”中的“免税货物及劳务”栏数据。“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十六)本表第8项“其中: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执行
出口货物免税的销售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十七)本表第9项“税务机关核定的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被
税务机关核定的不含税销售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征收率”栏数据,填写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适用征收率。
(十八)本表第10项“本期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应缴纳增值税的
合计数。“本月数”栏数据的填写,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未被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征
收的纳税人,“本月数”栏数据,应等于本表第1、4、5项的“本月数”栏数据分别乘以“征收率” 栏数据后的合计数,再加上第11项的“本月数” 栏数据;?被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征收的纳税人,“本月数”栏数据,应等于本表第9项的“本月数”栏数据乘以“征收率” 栏数据,再加上第11项的“本月数” 栏数据。如果被税务机关采取
核定征收的纳税人,按第?种方法计算的“本月数”栏数据小于按第?种方法计算的数据,则应填写按第?种方法计算的“本月数”栏数据。“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十九)本表第11项“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计算的应纳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本表第12项“本期减征的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税法规
定减征的应纳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一)本表第13项“本期实际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减除“本期减征的应纳税额”后的余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
数之和。
(二十二)本表第14项“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期初余额一致,如为多缴,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期初余额一致。“本年累计”栏数据应填写纳税人上年度末的“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数。
(二十三)本表第15项“本期已纳税额”栏数据,是指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的全
部增值税额,包括:1、本期预缴税额;2、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3、补缴欠税;4、查补入库税款。“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四)本表第16项“本期预缴税额”栏数据,是指纳税人本期实际预缴的增
值税额,不包括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补缴欠税、查补入库税款。
(二十五)本表第17项“期末未交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为纳税人本期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期末余额一致,如为多缴,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期末余额一致。“本年累计”栏与“本月数”栏数据相同。
(二十六)本表第18项“其中:欠缴税额(?0)”栏数据,为纳税人按照税法规
定已形成欠税的数额。
(二十七)本表第19项“本期应补(退)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本期应补缴或
应退回的税额,但不包括纳税检查应补缴或应退回的增值税额。
(二十八)本表第20项“原、辅材料、燃料、动力成本”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耗用的原、辅材料、燃料、动力的实际采购成本。不能准确进行成本核算的,填写纳
税人本期原、辅材料、燃料、动力的实际外购成本。“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九)本表第21项“商品成本”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销售商品的实际采
购成本。不能准确进行成本核算的,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外购商品成本。“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三十)本表第22项“应提取的折旧费”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规定应提取
的折旧费。“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三十一)本表第23项“支付的工资、奖金、福利费”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
支付的工资、奖金、福利费。“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三十二)本表第24项“支付房屋、设备等租金”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支付
的房屋、设备等租金。“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填表说明
(一)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
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三)本表“职工人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的全部职工人数。
(四)本表“经营场所产权所属”栏,填写纳税人经营场所的产权所有人。
(五)本表“经营场所面积”栏,填写纳税人经营场所的实际面积。
(六)本表第1项“工业企业专用发票”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工业企业专用发
票的购领、使用和结存情况。其中:“本月销售额”栏数据,应填写纳税人取得的不含
税销售额。
(七)本表第2项“商业企业专用发票”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商业企业专用发
票的购领、使用和结存情况。其中:“本月销售额”栏数据,应填写纳税人取得的不含
税销售额。
(八)表第3项“修理修配业发票”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修理修配业发票的购
领、使用和结存情况。其中:“本月销售额”栏数据,应填写纳税人取得的不含税销售
额。
(九)本表第4项“小计”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工业企业专用发票、商业企业
专用发票、修理修配业发票的购领、使用和结存情况的合计数。其中:“本月销售额”栏数据,应填写纳税人取得的不含税销售额。
(十)本表第5项“未开具发票”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未开具发票的销售额情
况。其中:“本月销售额”栏数据,应填写纳税人取得的不含税销售额。
(十一)本表第6项“合计”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工业企业专用发票、商业企
业专用发票、修理修配业发票的购领、使用和结存情况及未开具发票的销售额情况的合
计数。其中:“本月销售额”栏数据,应填写纳税人取得的不含税销售额。
(十二)本表第7项“现金”栏数据,分别填写纳税人“现金”科目本期借方的月初余额数、本月发生额数和月末余额数。
(十三)本表第8项“银行存款”栏数据,分别填写纳税人“银行存款”科目本期借方的月初余额数、本月发生额数和月末余额数。
(十四)本表第9项“应收帐款”栏数据,分别填写纳税人“应收帐款”科目本期借方的月初余额数、本月发生额数和月末余额数。
(十五)本表第10项“现金收入”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以现金收入形式取得
的不含税销售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十六)本表第11项“银行收入”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以银行收入形式取得
的不含税销售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十七)本表第12项“应收帐款收入”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以应收帐款收入
形式取得的不含税销售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十八)本表第13项“其他收入”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除现金收入、银行收
入和应收帐款收入形式以外的其他收入形式取得的不含税销售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十九)本表第14项“合计”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以现金收入、银行收入、
应收帐款收入和其他收入形式取得的不含税销售额的合计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本表第15项“存货”栏数据,分别填写纳税人“存货”科目本期借方的月初库存金额数、本月入库金额数和月末库存金额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