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精品】对擅自改变餐饮服务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行为的处罚流程图89
202、对擅自改变餐饮服务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行为的处罚
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 合 议 案件审核 立案审批
(7日内) 形成报告 提出意见
上级 改变 交办
重大复杂案属于其它部收集处理 触犯刑律移件局领导集有关 门管辖的移结果 送司法机关 体合议 送(5日内) 部门
移送 受理登记
监督 处罚事先告知 结案归档 听证告知 检查 权利期限:3日 权利期限:3日 发现
被撤销、责令组织听证会 重新作出或确
认违法的 群众 申请复议
诉讼 举报
合法有效的
处罚事先告知
执 行 行政处罚 检验 送 达 制作行政处审批 结论 (7日内) 罚决定书
提示
4.监督机构和联系电话: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室~024—31607112。
范文二:擅自改变药品经营方式应如何处罚
擅自改变药品经营方式应如何处罚
?
272?中国药事21304年第18卷第5期
擅自改变药品经营方式应如何处罚
孙再书,司文龙(河南省新郑市药品监督管理局,451100)
中图分类号:R95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2—7777(21304)05—0272—02
在基层的药品监督检查中,发现少数依法批准
的药品批发企业未经批准从事药品零售或药品零售
企业从事药品批发业务,对于这种擅自改变药品经
营方式的违法行为,部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
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笔者对此有
不同的看法,认为有以下几点不妥之处:
《药品管理法》对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
业改变批准的经营方式经营药品行为没有明文规
定,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也没有制定罚则.但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
简称《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第八款,第十款,
第十一款对药品经营方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第八
款规定:药品经营方式是指药品批发和零售;第十
款规定:药品批发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
营企业;第十一款规定:药品零售企业,是指将购
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因
只要有证据证明药 此,在日常的药品监督检查中,
品经营企业超上述三种类型规定的经营药品行为,
即可认定为超方式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
基层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办理这类案件时有引用
法律条文不一致现象:
一
种是认为这种超方式经营行为违反了《实施
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直接依据《药品管理
法》第七十三条进行处罚.《实施条例》第七十四
条是法律责任,是罚则,这种将法律责任与违反条
款规定相混淆的作法明显不妥.《药品管理法》第
七十三条是针对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而擅自
经营药品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依法获得《药
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其经营方式无论是限定为
批发或零售,都不能视为无证单位,在认定有超批
准方式经营药品,直接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
三条规定进行处罚的法律依据不明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
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律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
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我国行政执法的一贯原则是法
无明文规定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另一种行政处罚是,以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
理办法》(暂行)(以下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规定:未经批准,药品批发企业不得从事药品零售
业务,药品零售单位不得从事药品批发业务,并依
据该《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关于违反本办法第十
二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
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五条规定予以处罚.
有人认为,《管理办法》没有被明文废除,可
继续适用于超批准经营方式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
笔者认为不妥,因为《管理办法》是根据修订前的
《药品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原《药品
管理法》已被废止,有关法律法规多数也已被修
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如果
法律中没有特别规定法律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2.8规定奖励措施,加强日常监督抽样的针对性
日常监督抽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发现不合格药
品.因此,其工作质量与能否通过检查,勘验(甚
至现场快检)的过程,抽到不合格药品的样本有很
大关系.在一定程度上,监督检查人员对药品检
查,勘验的专业技术水平,职业道德,检查覆盖
面,检查频率与不合格药品的查出率(查出的不合
格药品数与理论真实不合格数的百分率)有直接的
关系.要用有限的监督抽验经费,最大限度地发现
存在的不合格药品,主要依靠监督人员在现场对样
品进行有针对性的选择抽样.因此,建议《规定》
应规定奖励措施,限制或减少无效能的抽验;奖励
用有限的资金不断提高不合格药品的查出率.
中国药事2004年第18卷第5期?273?
何况现《药品管理法》和《实施条例》对超批准经
营方式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并没有直接明了的罚则
规定.《行政处罚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法律对
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
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
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所以对药品经营
企业的规范和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应
超出现有的《药品管理法》和《实施条例》规定的
范围,种类和幅度.
笔者提出第三种处理方式供同行讨论参考:
《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十一款,对超
药品经营方式的定性已有了明确的规定,关键是实
际所超的方式是否属于《药品经营许可证》登记注
册的可以进行变更的许可项目.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药品经营企
业许可证》登载的事项共有十二项,其中企业名
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经济性质,
隶属单位,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八项均属持证企业
可申请变更的事项,其它四项许可证证号,发证机
关,发证日期,有效期为发证机关随上述八项内容
的变更根据需要而改变.《药品经营许可证》登载
的药品经营方式有批发和零售两种,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
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
经营期限以及增减或者撤消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
理变更登记.由此看来,《药品经营许可证》登记
注册事项中的经营方式属法律规定的变更事项,批
发和零售之间可以互相变更.从《药品管理法》第
十五条规定的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看,无论是开办药品批发或是药品零售企业都必须
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一)具有依法经过
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二)具有与所经营药
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
境:(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
构或者人员;(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
章制度.可见药品批发经营和零售经营法律所规定
的条件是相同的,不同的只是开办药品批发和零售
企业时,批准发证的部门和在实际验收发证时所掌
握的验收标准细则有区别.那么对垂直管理的药监
部门而言,都属于登记注册许可事项变更的受理机
关.否则,药品经营企业就会认为药监行政机关侵
犯了法律规定的经营方式变更自主权,有可能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提起行政诉讼.《实
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
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许可事项发生变
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批
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根据上述规定,药品经营企
业,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药品经营方式的,应视为违
反《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可依照《实施条
例》第七十四条规定给予处罚.《实施条例》第七
十四条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
机构变更药品生产经营许可事项,应当办理变更登
记手续而未办理的,由原发证部门给予警告,责令
限期补办变更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的,宣布其
《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
机构制剂许可证》无效;仍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
罚.
《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充分体现了
《行政处罚法》关于”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
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
或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的精神,有利于保障和促进
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建设的快速发展,既保障行政机
关有效地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经济
秩序,又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
益.
在依据《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进行处罚操作
时,应把握三种惩戒程度渐进的工作方式:一是发
现药品经营企业超经营方式经营药品时,要给予警
告,责令限期改正,或按规定补办经营方式变更手
续;二是不改正或逾期不补办的,宣布其《药品经
营许可证》无效;三是宣布无效后,仍从事药品经
营活动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给
予处罚.如果对药品经营企业擅自改变经营方式不
进行警戒教育,直接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规定进行处罚,显然有失公正,不能体现监,帮,
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也与《药品管理法》的立法
宗旨相违背.《药品管理法》规范的是药品研制,
生产,流通,使用秩序,保证的是药品质量和人民
的用药安全有效,惩罚的是违法行为.在对药品研
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
也有轻重之分,对违反药品流通秩序的处罚轻于对
假劣药品的处罚,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不会造成损
害的企业违法行为,应首先给予纠正和教育,为企
业改正错误提供机会,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范文三:[法律资料]农民承包土地后擅自改变用途被判解除经营合同
农民承包土地后擅自改变用途被判解除经营合同
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国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然而,作为土地承包者的赵耀却不但闲置、荒芜土地,还一而再,再而三地将自己承包的土地非法买卖作建设用地,给土地造成了永久性的损害。8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判决解除了赵耀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赵耀系那坡县城厢镇三组农民。1985年4月15日,赵与本组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以每亩2元的低价承包本组土地53.6亩,承包期限为30年,并一次性交清了承包107.2元。合同签订后,赵耀除给5亩的土地种上果树和葡萄外,大部分土地一直丢荒,不加利用。1997年1月,赵看到土地市场有利可图,便偷偷将承包地内的部分土地共240平方米的面积,以每宗1300元不等的价格转让给胡某等三户作建房宅基地。初次偿到买卖土地的甜头后,使赵某的胆子越来越大,在此后的4年时间里,赵又将所承包的土地以每宗80平方米共600平方米的面积分作9宗宅基地进行转卖,收取转让费18306元。
赵耀非法买卖土地的行为激起了本组群众的愤怒,2006年6月,三组愤然提起诉讼,将赵耀告上法庭。2006年11月1日,那坡县人民法院作出“立即停止侵害”的判决后,赵耀仍不依为然,我行我素,于2007年初又与某单位初步达成了转让土地的协议,欲大面积非法转让土地。
为保护土地不受永久性的侵害,2007年2月,三组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解除与赵耀的土地承包合同。那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将土地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是土地承包者的义务,而赵耀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未按合同约定和法律的规定合理使用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的
1
农业用途,给土地造成了永久性的损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其违法行为致使双方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判决解除了赵耀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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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农民承包土地后擅自改变用途被判解除经营合同
?农民承包土地后擅自改变用途被判解除经营合同
发布时间: 2007-08-22 11:25:33
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国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然而,作为土地承包者的赵耀却不但闲置、荒芜土地,还一而再,再而三地将自己承包的土地非法买卖作建设用地,给土地造成了永久性的损害。8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判决解除了赵耀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赵耀系那坡县城厢镇三组农民。1985年4月15日,赵与本组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以每亩2元的低价承包本组土地53.6亩,承包期限为30年,并一次性交清了承包107.2元。合同签订后,赵耀除给5亩的土地种上果树和葡萄外,大部分土地一直丢荒,不加利用。1997年1月,赵看到土地市场有利可图,便偷偷将承包地内的部分土地共240平方米的面积,以每宗1300元不等的价格转让给胡某等三户作建房宅基地。初次偿到买卖土地的甜头后,使赵某的胆子越来越大,在此后的4年时间里,赵又将所承包的土地以每宗80平方米共600平方米的面积分作9宗宅基地进行转卖,收取转让费18306元。
赵耀非法买卖土地的行为激起了本组群众的愤怒,2006年6月,三组愤然提起诉讼,将赵耀告上法庭。2006年11月1日,那坡县人民法院作出“立即停止侵害”的判决后,赵耀仍不依为然,我行我素,于2007年初又与某单位初步达成了转让土地的协议,欲大面积非法转让土地。
为保护土地不受永久性的侵害,2007年2月,三组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解除与赵耀的土地承包合同。那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将土地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是土地承包者的义务,而赵耀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未按合同约定和法律的规定合理使用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给土地造成了永久性的损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其违法行为致使双方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判决解除了赵耀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范文五:农民承包土地后擅自改变用途被判断解除经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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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组织戚贯的资格如何认定
林某 的祖辈在广东省湛江市霞 山区 石头村居住 。19 年 8 , 99 月 经石头村村 委会 同意 , 林某和彭某一家二 口从遂溪 县下 山仔村迁 入石 头村 , 户籍登记为石 头村 的常住农业 户 口, 山仔村 因此 已 下 将其家庭承包 的土地收 回。 20 0 0年至 2 0 0 4年 , 石头村 的一些 土地 相继 被征用 , 有关单位 已将征地补 年1 2月 3 l 1E前从外地 迁入本 村 的居 民, 参加 过集体生 产劳动 , 经过开 荒垦
地、 分地耕 地阶段 , 可与世 居村 民享 受
月 3 0元的工资 ( 7 即生 活补贴 ) 待遇 , 纯
属侵权行 为。
同等 工 资福 利待 遇 ;9 3年 1月 1日 18 后从外地迁入本村 的居 民, 没有经过 以 上劳动开垦过程 , 不得享受工资福利待
遇。
判断农 村集体 经济 组织成 员资格 的依据 是 : 在该集体经济组织所 在地生
产、 生活并依 法登记 为该集体经 济组织 的常住 户 口, 而且在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 以外没有享受其他基本社会福利保 障。 在认定 农村 集体经 济组织 成员 资
偿费支付给石头村村委会。 石头村村委
将有 关征地补偿 费 、 土地 的租金和村里 的其他 经营收益积 累起 来 , 以每月发放 生活补贴 的形式 分配 给其 认 为具有该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村 民。
20 0 5年 1 2月 1 8日,石头村 村委
林某和彭某起诉 , 请求法 院判令石 头村 村委会给他们补发土地补偿费 , 并 继续支付给他们 分配 土地补偿费 。
湛江市霞 山区人 民法 院认为 , 某 林 和彭某具有石头村 的户籍 , 并有公安机
格时 , 防止 “ 要 空挂户” 两头 占” 和“ 的情 形, 前者是指有关人员 出于利益驱动或 其他原 因将户 口挂靠 在农村集体 经 济 组织 , 其本人不在本集体经 济组织生产
和生活的现象 ; 后者是 在迁 入地 与迁 出 地 均具 有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成员资格 , 而两头都同时享有生活保障的情形 。
王 兆 国
关颁发的居 民身份证 , 已长时间居住在 石头村 , 系该村村 民 , 享有 与石头村 村
民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 应予支持 。石头
会召开村民代 表大会作出《 关于从外地 迁入石 头村 的居 民工资福 利 问题的决 议》规定 :根据本村 的实际情 况 ,92 18
村村 委会 以村 民代 表大会 决议 的形 式 剥夺 了林 某 和彭某依 法应享有 每人 每
黼
农 民承 土地 后
擅 自 炙 J途艘 解 除 经 营合 同 { l
珍惜 、 合理利用土地 , 切实保护耕 地是我 国的一项基本 国策 ,国家禁止 任何单位和个人擅 自改变土地的农业 用途 。 然而 , 作为土地 承包者 的赵耀却 不但 闲置 、 芜土地 , 荒 还一 而再 , 而 再 三地将 自己承包 的土地非法买卖 作建 设用地 , 给土地造成了永久性 的损害 。
8月 2 2日, 广西壮族 自治 区那坡 县人
兀 。
开了 铺, 一些 、 ,. 个小 卖 本子 1
不 过 是 几 十 元 的 本钱 。有人 .
我在校门 近 磐 家学对, ’ 最
学洲 墉 近
小 、 笔 学 用 , 十 刀 铅 等 习 品只
说, 么 东 用 着 营 : 这 点 西 不 办 = :
业 照。 执 请问. 该 该 我家 不 芎 焉
.. I
赵某非法买卖土地 的行 为激起 了 本组群众 的愤怒 ,0 6年 6月 ,组 内 20
群众愤然提起诉讼 , 赵某 告上法庭 。 将
20 0 6年 1 1月 1日,那坡县人 民法 院
办 照 河 洋 执 ? 南陆
陆洋同志:
你们 家 虽 然 只卖 一 些 学 习用 品 ,经 营 的规 模很
日 9
作 出“ 立即停止侵 害” 的判决后 , 赵某 仍 不 以为然 , 我行我 素 , 20 年初 于 07
又与某单位初步达成了转让土地 的协
议, 欲大面积非法转让土地 。
。 .
小,是 据国 颁 惹 但 根 务院 发的
《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 . 1 条例》 的规定 , 不管规模多 萎
小, 因为所从事 的是个体 经
民法院判决解除 了赵某 的土地 承包 经 营合 同。
赵某 系那坡县城厢镇农 民。1 8 95
为保护土地不受永久性的侵害 ,
20 0 7年 2月 , 组内群众再次 向人 民法
年4 1 月 5日, 赵与本组签订 土地承包
合同 ,以每亩 2元的低价承包本组土 地 5. , 36亩 承包 期限为 3 0年 , 并一次
院提起诉讼 ,请求法院解除与赵某 的 土地承包合同。那坡 县人 民法院经审
理查明事实后认 为 ,维持土地 的农业 用途 , 不得将土地用于非农建设 。 不得
给土地 造成永久性损 害是 土地 承包者
营 , 以都应 当到工商局办 所
. ,
理 体 业 个 营 执照, 样 能 营 这 才
够 取得合法 的经营权 , 也才 .I I.
性交清 了承包款。 同签订后 , 合 赵某除
给 5亩的土地种上 果树和葡 萄外 , 大 部分土地一直撂荒 ,不加利用 。19 97 年1 , 月 赵看 到土地市场有利可图, 便
不理 蓑,篓 莪 办 业 你经 毳 执 在 , 营 营照
活 中 不 上 使 家 照 动 就 会 税,国
在经 上 损失, 容 吗 济 受到 也不
易 受 到工 商管 理 部 门 的统 管理 , 这样 不利于正 常健
一
的义务 ,而赵某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后 ,未按合 同约定和法律 的规定合理 使用 土地 , 自改变土 地的农业 用途 , 擅 给土地造成 了永久性 的损害 ,违反 了
偷偷将承包地 内的部分土地共 20 4 平 方米的面积 , 以每宗 10 3 0元不等的价 格转让 给胡某等 三户作建房宅 基地 。 初次偿到买卖 土地 的甜头后 ,使赵某
的胆子越来越大 ,在此后的 4年时间 里, 赵又将所承包的土地 以每宗 8 0平 方米共 6 0 0 平方米 的面积分作 9宗宅
f
《 中华人 民共 和国土地法 》 《 和 中华人 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的有关规 定, 其违法行为致使双方不能实现合 同的 目的, 遂按《 中华人 民 和 国合同 共 法 》 9 的规定 , 第 4条 判决 解除 了赵某
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宫建 刚
康 的经营 ,如果在经 营活动中受到不法 侵害或者其 它干扰 时 ,也得不到法律的 保护 。 另外 , 无照经营 , 逃避监督管理 . 逃 避纳税 , 就会 扰乱市场秩序 , 响有 照经 影 营者的生意。 所以, 个体户无照经营是非
法的 , 是要被取缔的。 律师 李文成
基 地进 行 转 卖 ,收 取转 让 费 136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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