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发包与承包范围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与承包范围管理的通知
成建委发[2009]721号
各区(市)县建设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成办发
[2009]48号),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发包与承包范围的管理,防止在工程承发包中利用标段划分肢解工程、以不合理资质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的发包和承包活动应依法进行,工程招标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项目业主在实施项目招标时,应按照国家资质管理的要求,结合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承包企业的承包能力合理划分标段,方便施工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不得将工程化整为零、随意肢解、规避招标。
二、房屋建筑工程应按照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划分标段,项目业主不得将一个单项工程的地下和地面以上部分割裂划分标段分别发包,或将应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个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应随总承包招标一并进行,不得肢解发包。总平市政和园林绿化、建筑幕墙、二次装饰装修工程及需先于主体建筑开工的深基坑工程,项目业主可单独发包,但应在总承包招标时明确发包方式、范围和履约责任。在一个总承包标段内业主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得再划分标段,严禁化整为零规避资质要求。
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可分为主体工程(道路排水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及专业工程(交通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道路绿化工程),但道路工程路基和路面不得分别发包。主体工程应根据工程特性按照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划分招标标段,道路工程一般按照长度(桩号)划分,桥梁、隧道工程原
则上以座为单位划分(长跨度桥梁、隧道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划分),每一标段的划分规模(招标控制价)不得低于5000万元。给水厂、污水处理工程可参照房屋建筑工程标段划分原则划分。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范围包括:土石方工程,各类城市管道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及桥梁工程等,总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应随总承包招标一并进行,不得肢解发包。专业工程中交通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道路绿化工程,业主可单独发包,但应在总承包招标发包时明确发包方式、范围和履约责任。在一个总承包标段内业主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得再划分标段,严禁化整为零规避资质要求。
四、在总承包招标时,不能同时与主体工程一并招标的专业工程应由招标人估价,以暂估价形式列入施工总承包招标控制价进行招标,施工总承包招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及总承包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依法进行专业分包招标,专业分包招标结束后,由总承包单位与专业承包单位依法签定分包合同。政府投资项目暂估价应经过评审中心的评审。
五、工程总承包单位可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专业分包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但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专业分包的工程内容必须在工程总承包投标时予以事先明确,并在总承包合同中予以约定。
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项目业主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交他人施工的,属于转包行为。
六、对项目业主单独招标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业主应在总承包合同和专业工程施工合同中分别明确总承包企业和专业工程承包企业的责任,专业工程由总承包企业统一协调管理,专业承包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并按规定向总承包企业交纳总承包服务费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费。
对项目业主单独招标发包的专业工程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专业承包企业承担主要责任,总承包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七、项目招标发包时,总承包工程和专业承包工程资质条件必须达到国家资质标准,不得化整为零规避资质要求,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招标人不得将总承包资质范围中已包含的专业工程作为招标的附加资质条件;有多种资质要求的招标项目,招标人在设置联合体投标资质条件时,应分别满足相应总承包和各专业承包的资质标准要求,不得拒绝和排斥符合资质条件的联合体投标;不得利用联合体招标方式降低资质标准、规避资质要求。
八、承发包双方在依法签定施工合同后7日内将合同文本及附件送工程所在地合同备案部门备案,合同中应明确所包含的专业工程内容和范围,列明总承包合同未包含的专业工程的内容和范围。发承包双方依法对合同另行补充和变更的,应在签定补充或变更合同(协议)后7日内到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合同补充或变更备案。
劳务分包合同、商品砼和预拌砂浆采购合同、垂直运输机械安装合同以及由业主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合同的备案,发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订立后7日内,将合同送当地合同备案部门备案。
对项目业主直接采购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其采购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单价、合价应在施工合同中列明,并进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的合同总价内。项目业主不得将其直接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分离在施工合同以外。
九、相关监督部门要按照相应职责分工加大监管力度。招标监督机构对工程招标行为和标段划分要严格监督,对违规招标发包的项目不得办理招标备案、合同备案;施工许可核发部门要严格按照招标备案内容发放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施工许可内容实施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备案部门要严格按照施工许可的内容办理备案手续。
相关监督部门发现违规招标发包、擅自施工、与施工许可内容不相符合及存在其它违法施工行为的工程项目,应及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调查处理并记入相关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
十、本通知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范文二:1工程的承发包方式按承发包的范围
1工程的承发包方式按承发包的范围,可分为建筑全过程承发包、阶段承发包、专项承发包和建筑—经营—转让承发包四种。按合同计价方法分:1固定总价合同2计量估价合同3单价合同4成本加酬金合同(1成本加固定酬金2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3成本加浮动酬金4目标成本加奖罚)
2市场主体:发包人、承包人、咨询服务机构、市场组织管理者
3市场客体:有形建筑市场(建筑物、构筑物)无形建筑市场(技术服务、场所服务)
4开标是指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当众开启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的过程。
5建筑项目施工公开招标的程序:招标文件编制和送审、发布资格预审通告及招标通告、资格预审、发放招标文件、现场勘查、招标预审会、工程标底的编制与送审、投标文件的接收、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
6标底:是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表现的形式之一,是指由招标人自行编制
的或者是委托具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中介机构代理编制,并按照规定报经审定的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在建筑工程招投标的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8保修期: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2。供热和供冷的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3,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9 常见的投标策略种类:1增加建议方案2不平衡报价法3突然袭击法4多方案报价法
10施工合同文件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
1三边工程: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
12合同的审查:1合同效力的审查1)订立合同的双方是否具有经营资格
2)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是否缺少相应资质3 )所签订的合同是否违反分包和转包的有关规定4)订立的合同是否违反法定程序5)所订立的合同是否违反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2 合同内容的审查 1)确定合同的工期
2)明确双方代表的权限 3)明确工程造价或工程造价的计算方法4)明确材料和设备的供应5)明确工程竣工交付使用6)明确最低保修年限和
合理使用寿命的质量保证7)明确违约责任
13 施工中发现古建筑、古墓,立即保护好现场并由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15标准:是指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作的统一性规定。
17一级重大事故:死亡人数3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0W以上。二:10人以上、29人以下。100W以上不满300W。三:3人以上 9人以下、重伤20人以上。 30W以上不满100W
四、死2人以下 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 、10W以上不满30W
19 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20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主要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
和解:是指在合同发生纠纷后,合同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自行协商解决合同争议。原则:合法、自愿、平等、互谅互让原则。
调解:是指在合同发生纠纷后,在第三人的参加和组织下,对双方当事
人进行说服、协商和疏导工作,使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并按照法律的规定及合同的有关约定达成解决合同的纠纷的协议。原则:自愿、合法、公平原则。
仲裁:亦称“公断”,是指当事人之间纠纷由仲裁机构居中审理并裁决的活动。经济仲裁:既是指用仲裁的方法解决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纠纷。原则:自愿的、独立的、一裁终局的、先行调解的原则。
22必须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的、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及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4)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标准:(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W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W人民币以上的(3) 勘查、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W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W元以上的。
23 应放弃投标的招标项目:1本施工企业主营和兼营能力之外的项目2工程规模、技术要求超过本施工企业技术等级的项目3本施工企业生产任务饱满,无力承担的工程项目4招标工程的盈利水平较低或者风险较
大的项目5本施工企业技术等级、信誉、施工水平明显不如竞争对手的项目。
25招标管理机构收到评标、定标的办法后3~5日内审定完毕。
18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16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必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向承包商提出书面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
21 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提出上诉,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对判决提出上诉的期限为15日,对裁定提出上诉的期限为10日,逾期不上诉的,原判决、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范文三:发包单位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建 筑 工 程 合 同 书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 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备 注:
二、工程承包范围
1、会所改造及污水管改造。 (见图纸,以预算单中的 项目为准)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工期在合同签订 () 日内且工程具备施工 条件起开始计算
开工日 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合同 工期总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依据有关验收规范一般合格工程。 五、合同价款
1、工程总造价:
大写¥:元(人民币) 小写¥:元(人民币) 六、合同价款支付;
1、本工程属于一次性付款, 施工安装完成三日内, 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工程款。
七、发包人工作
1、委派 为工地代表,联系方式:
2、 工程开工前, 甲方为乙方提供三通一平, 水电供至 建筑物中心五十米以内,并承担费用,有条件为乙方 提供住宿便利。
3、 应办理开工前的各种文件及其它施工所需证件。 4、 有义务协调地方关系,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如有当地 干扰或不法收费,应承担责任。
八、承包人工作
1、 委 派 为 工 地 代 表 , 联 系 方 式 ;
2、严格按图纸进行制作安装。
3、进入工地遵守甲方规章制度。
4、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 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完工前清理好现场。
九、工程变更
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或原预定方案进行变 更,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变更通知,因变
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 担,延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
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发包单位:签章 (甲方) 承包单位:签章 (乙方)
年 月 日
范文四:发包单位编号
发包单位编号:
承包单位编号: 审批单位编号:
石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 本)
工程名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大庆石油管理局基建管理中心编制
石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签订依据:
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范围(主要工程量详见附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及双方代表
一、依据《工程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工程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二、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
顺延工期,并及时办理延期手续:
(一)因不可抗力被迫停工;
(二)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材料、设备或其所
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派 为项目经理;乙方确定 施工,其工程项目经理为 ,技术负责人为 。
第三条 物资供应
一、由甲方供应的主要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如下:
二、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确定生产厂家、价格前将采购计划
报甲方审批。
三、其它
第四条 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支付
一、承包方式:
二、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价款暂定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 以最终
审定的结算金额为准。
本工程合同价款确定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为固
定总价。 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风险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
三、工程款支付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按合同价款数额的 %拨付工程
备料款。工程开工后,甲方依据有关规定的工程进展情况拨付工程进度等款项,竣工结算前工程款的拨付总额不超过合同额的 %。
四、工程价款的结算:
本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为:
五、执行定额: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办理工程永久性和临时性土地征用手续、开竣工报告、工程开
工前所需的各种法定手续。
2、确定建(构)筑物、道路、线路、管道的定位标准、水准点和
坐标控制点。
3、开工前,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和障碍物拆迁工作,或委托
乙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应在补充条款中说明。
4、于 年 月 日前将施工图 份发给乙方。
5、组织乙方单位参加施工图会审的设计交底,审查(审批)施工
组织设计。
6、负责办理设计变更、设计联络手续。
7、派驻项目经理,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组织检查隐蔽工
程,办理现场签证和协助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8、组织施工质量、技术、现场文明施工检查,在检查中如果发现
违反操作规程、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的,有权制止或要求返工。
9、做好联合试运投产准备工作,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10、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期参加图纸会审、设计交底。
2、于 年 月 日前将编制完成的施工组织设计(施
工方案)报甲方审查(审批),审批后方可开工。严格按照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根据合同第三条规定,按照设计、规范及进度要求做好材料、
设备的采购、验收和保管工作。
4、搞好施工管理,做到施工标准化、现场规格化。
5、向甲方推荐分包工程施工队伍,经同意后方可录用。
6、开工后每月 日向甲方报送施工进度报表。
7、及时向甲方提出竣工报告,并做好竣工前准备工作。
8、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
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9、建立完整的施工日志,收集、整理施工技术资料,确保原始技
术资料齐全准确。
10、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事
故,负责无偿修理,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
一、工程技术质量标准及质量等级
1、工程技术、质量标准:
2、本工程经双方约定,应达到 质量等级。
二、隐蔽工程
1、乙方应在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
甲方项目经理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在48小时内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工程隐蔽。
2、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并重新提出申请。
3、如甲方接到通知后不按时到现场检查,乙方可自行检查隐蔽、
并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甲方如提出重新检查,其检查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如检查不合格时,则乙方应负责其检查费用、并无偿整改。
三、工程保修期
(一)根据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本工程保修期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 工程,为 年。
3、 工程,为 年。
4、 工程,为 年。
5、 工程,为 年。
6、 工程,为 年。
(二)保修金数额及退还期限,经双方商定如下:
1、甲方按照最终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的 %预留保证金保修期满,经甲方复验合格后,甲方应在20天内将保修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 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修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竣工验收
1、乙方应在承包工程或其中的单项工程竣工前七日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和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作为验收依据。
2、甲方应在接到竣工报告后的十四日内,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双方及有关部门即在验收证书上签章。如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项目,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返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分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从验收之日起五天内双方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由此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则按逾期竣工处理;任何一方不得因经济纠纷而拒绝接收或交付已验收合格的竣工工程。
5、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批复后,施工单位应在十五日内将竣工资料装订成册,送交建设单位,作为审查结算依据。建设单位须在收到
竣工资料后的十四日内审查完毕,按有关规定存档。经建设单位审查发现竣工资料存在问题,施工单位应在3日内整改完毕。
6、工程竣工资料经审查合格后,乙方在 日内提出结算报告,甲方收到结算报告应在 日内审核,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在 日内办理工程款拨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由于自己的责任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按该项工程预算造价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二、工程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甲方要求进行返修。否则,按返修费用的两倍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但如属于使用不当发生的损坏事故,其责任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三、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停建、缓建、返工、窝工、材料设备积压的倒运及施工力量的调遣而影响工期应及时通知对方,有责任方承担经济损失,并采取措施以减少损失。否则,因此造成扩大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四、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提供施工必须条件而影响工期,除工期顺延外,甲方向乙方支付因而增加的费用。
五、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 ,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十四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将工程转包或非法转包,甲方将相应工程收回,以防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违约金。
七、不按规定日期报送结算资料和不按规定日期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手续的,每逾期一天,由责任方分别按该工程预算造价的万分之三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的处理
1、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执,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者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法院或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双方盖章并经大庆石油管理局基建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门审批盖章后即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算后除工程保修条款外,其余条款实效。
二、本合同正本两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分送各有关单位。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补充条款
发包单位 委托代理人
承包单位
审批单位
经办人
签订日期
批准日期经办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工程项目一览表
10
范文五:(精选)发包单位编号
发包单位编号:
承包单位编号: 审批单位编号:
石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 本)
工程名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大庆石油管理局基建管理中心编制
石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签订依据:
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范围,主要工程量详见附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及双方代表
一、依据《工程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工程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1
二、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顺延工期~并及时办理延期手续:
,一,因不可抗力被迫停工,
,二,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材料、设备或其所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派 为项目经理,乙方确定
施工~其工程项目经理为 ~技术负责人为 。
第三条 物资供应
一、由甲方供应的主要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如下:
二、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确定生产厂家、价格前将采购计划报甲方审批。
三、其它
2
第四条 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支付
一、承包方式:
二、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价款暂定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以最终审定的结算金额为准。
本工程合同价款确定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为固定总价。 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风险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
三、工程款支付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按合同价款数额的 %拨付工程备料款。工程开工后~甲方依据有关规定的工程进展情况拨付工程进度等款项~竣工结算前工程款的拨付总额不超过合同额的 %。
四、工程价款的结算:
本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为:
五、执行定额: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
1、办理工程永久性和临时性土地征用手续、开竣工报告、工程开工前所需的各种法定手续。
2、确定建,构,筑物、道路、线路、管道的定位标准、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3、开工前~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和障碍物拆迁工作~或委托乙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应在补充条款中说明。
4、于 年 月 日前将施工图 份发给乙方。
5、组织乙方单位参加施工图会审的设计交底~审查,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6、负责办理设计变更、设计联络手续。
7、派驻项目经理~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组织检查隐蔽工程~办理现场签证和协助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8、组织施工质量、技术、现场文明施工检查~在检查中如果发现违反操作规程、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的~有权制止或要求返工。
9、做好联合试运投产准备工作~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10、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期参加图纸会审、设计交底。
2、于 年 月 日前将编制完成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甲方审查,审批,~审批后方可开工。严格按照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根据合同第三条规定~按照设计、规范及进度要求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和保管工作。
4、搞好施工管理~做到施工标准化、现场规格化。
5、向甲方推荐分包工程施工队伍~经同意后方可录用。
6、开工后每月 日向甲方报送施工进度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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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及时向甲方提出竣工报告~并做好竣工前准备工作。
8、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9、建立完整的施工日志~收集、整理施工技术资料~确保原始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10、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负责无偿修理~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
一、工程技术质量标准及质量等级
1、工程技术、质量标准:
2、本工程经双方约定~应达到 质量等级。
二、隐蔽工程
1、乙方应在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在48小时内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工程隐蔽。
2、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并重新提出申请。
3、如甲方接到通知后不按时到现场检查~乙方可自行检查隐蔽、并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甲方如提出重新检查~其检查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如检查不合格时~则乙方应负责其检查费用、并无偿整改。
三、工程保修期
,一,根据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本工程保修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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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 工程~为 年。
3、 工程~为 年。
4、 工程~为 年。
5、 工程~为 年。
6、 工程~为 年。
,二,保修金数额及退还期限~经双方商定如下:
1、甲方按照最终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的 %预留保证金保修期满~经甲方复验合格后~甲方应在20天内将保修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 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修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竣工验收
1、乙方应在承包工程或其中的单项工程竣工前七日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和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作为验收依据。
2、甲方应在接到竣工报告后的十四日内~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双方及有关部门即在验收证书上签章。如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项目~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返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分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从验收之日起五天内双方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由此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则按逾期竣工处理,任何一方不得因经济纠纷而拒绝接收或交付已验收合格的竣工工程。
5、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批复后~施工单位应在十五日内将竣工资料装订成册~送交建设单位~作为审查结算依据。建设单位须在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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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资料后的十四日内审查完毕~按有关规定存档。经建设单位审查发现竣工资料存在问题~施工单位应在3日内整改完毕。
6、工程竣工资料经审查合格后~乙方在 日内提出结算报告~甲方收到结算报告应在 日内审核~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在 日内办理工程款拨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由于自己的责任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按该项工程预算造价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二、工程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甲方要求进行返修。否则~按返修费用的两倍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但如属于使用不当发生的损坏事故~其责任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三、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停建、缓建、返工、窝工、材料设备积压的倒运及施工力量的调遣而影响工期应及时通知对方~有责任方承担经济损失~并采取措施以减少损失。否则~因此造成扩大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四、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提供施工必须条件而影响工期~除工期顺延外~甲方向乙方支付因而增加的费用。
五、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 ~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十四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将工程转包或非法转包~甲方将相应工程收回~以防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违约金。
七、不按规定日期报送结算资料和不按规定日期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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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的~每逾期一天~由责任方分别按该工程预算造价的万分之三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的处理
1、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执~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者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法院或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双方盖章并经大庆石油管理局基建管理中心合同管理部门审批盖章后即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算后除工程保修条款外~其余条款实效。
二、本合同正本两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分送各有关单位。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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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承包单位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审批单位 负责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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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一览表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量 开竣工日期 备注 序合同金额
号 (万元) 单位 数量 开工 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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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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