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有关禁毒的基础知识
有关禁毒?的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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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毒?品,? ?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严?重依?赖性??的麻醉品?和精?神药?品。?目前?,我?国?吸?毒者常用?的毒?品是?:海?洛因?、鸦?片、?大麻?、冰?毒、?摇头?丸等?。?
(二?)毒?品的?危害? ?
1、对?个人?的危?害? ?毒品?对人的身?心危?害严?重。?吸毒?会导?致精?神分??裂、血管?硬化?,严?重影?响生?殖和?免疫??能力。毒?瘾发?作时?,如?万蚁?啮骨?,万?针刺?心,?求生?不及?,求?死不?能,?如同?人间??活鬼。吸?毒易?感染?艾滋??病,世界?上超?过一?半艾?滋病?患者?都是?由注?射毒?品而?感染??的。吸毒?成瘾??到死亡平?均只?有?8年时??间;吸毒?上瘾?,心?瘾难?除,?一生?受折?磨。? ?
2、对?家庭?的危?窖? 吸毒?耗费??巨大,十?有八?九倾?家荡?产。?吸毒?者往??往道德泯?灭,?不顾?念亲?情,?抛妻?别子?,忤??逆不孝,?甚至?会出?卖骨?肉,??残喾亲人?。后?代往?往先?天有?毒瘾?、痴?呆畸?型。?真是??一朝吸毒?,灭?亲人??毁后代。? ?
3、对??社会的危?害? 吸毒?者为?获取?毒资?,大??多数男盗?女娼?,或?以贩??养吸,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风气?。?
二、?毒品?与艾?滋病? ?
从表面?上看?,吸?毒与?艾滋?病好?象是?两个?范畴?的问?题,?但是?相关?数?据表明?,吸?毒与?艾滋?病流?行之?间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吸?食毒?品不?仅?是犯罪??的温床,?而且?是传?播艾?滋病?的温?床。?众所?周知?,艾?滋病?病毒?hi?v?的传播?途径?通常?有三?个:? ?第 ?
?
?一、? ?同hi?v?感染者?发生?无保?护的?性行?为;?第?
?
? ?二、接??受了被?hiv?污染?的血?液;?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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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被感?染的?母亲?传染?给未?出生??的婴儿。??而这三种?途径??,在?吸毒者身?上几?乎全?部俱?备。?据对?3?万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调查?,?6 ?
?8.?7%?是通?过静??脉注射吸?毒而?感染?。可?见吸?毒与?艾滋?病的?勾连?关?系现在?广泛?出现?的摇?头丸?、氯?胺酮?、冰?毒等?都属?于毒?品,?滥用?这些?药?物后影?响人?的精?神状?态,?从而?影响?人的?判断?能力?、意??志及决策?。同?时?又由于?吸食?毒品?会影?响人??的工作能?力,?而吸?毒本?身又?需要?大量?的金??钱,在入?不敷?出的?情况?下,?一些?吸毒?者会?出卖??肉体换取?毒资?。可?以看??出,卖淫?活动?就这?样架?起了?一个?艾滋?病病?毒从?高危?人群?通向?普通??人群?传播的桥?梁。? ?
三、吸?毒易?患艾?滋病??
以静脉?注射?方式?滥用?毒品?后感?染上?被称??为“头号?癌症?”、?“世?纪?之症”?的艾?滋病??,又是一?大严?重问?题。?这是?毒品?对社?会的?一种?新的?危?害。艾?滋病?每?15?分?钟就夺去?一个?人的?生命?。预?防艾?滋病?毒感?染的?重点??人群是妓?女、?嫖客?、性?关系?紊乱?者、?性犯?罪者?、同?性恋?者以?及吸?毒者?。由?于毒?品滥?用日??益严重,?特别?是当?前越?来越?多的?人采?用静?脉注?射方??式滥用药?品,?所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比?例迅?速上?升。? ?
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目?前已?为许?多国?民逐?渐了??解。这种?能导?致人?体免?疫缺?陷的?病毒??一经被感?染便?可终?生隐?匿于?人体?,它?能破?坏人?体的?,淋?巴细?胞而?导致?全身?器官?组织?被侵??袭,最后?死于??各种严重?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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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有关禁毒的基础知识范文
有关禁毒的基础知识
一、毒品的危害
什么是毒品,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严重依赖性的麻醉品和精神药品。目前,我国吸毒者常用的毒品是,海洛因、鸦片、大麻、冰毒、摇头丸等。
毒品的危害
1、对个人的危害 毒品对人的身心危害严重。吸毒会导致精神分裂、血管硬化,严重影响生殖和免疫能力。毒瘾发作时,如万蚁啮骨,万针刺心,求生不及及,求死不能,如同人间活鬼。吸毒易感染艾滋病活,世界上超过一半艾滋病,患患者都是由注射毒品而感染的。吸毒成瘾到死亡平染均只有均8年时间,吸毒上瘾,心瘾难除,一生受折瘾磨。磨
2、对家庭的危窖 吸毒耗费巨大,十有八九九倾家荡产。吸毒者往往道德泯灭,不顾念亲情,道抛妻别子,忤逆不孝,抛
甚至会出卖骨肉,残喾亲人至。后代往往先天有毒瘾、。痴呆畸痴型。真是一朝吸毒,灭亲人毁后代。,
3、对社会的危害对 吸毒者为获取毒资,大多数男盗女获娼娼,或以贩养吸,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风气。害
二、毒品与艾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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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面上看,吸毒与艾滋病表好象是两个范畴的问题,好但但是相关数据表明,吸毒与艾滋病流行之间具有十与分分密切的关系。吸食毒品不不仅是犯罪的温床,而且是是传播艾滋病的温床。众所周知,艾滋病病毒所hivv的传播途径通常有三个,, 第一、 同hiv感染者发生无保护的性行为染,第二、接受了被,hiv污污染的血液,第三、 被感染的母亲传染给未出生感的的婴儿。而这三种途径,在吸毒者身上几乎全部俱在备备。据对3万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调查,毒%是通过静脉注射吸毒而感染。过可可见吸毒与艾滋病的勾连关系现在广泛出现的摇头关丸、氯胺酮、丸冰毒等都属于毒品,滥用这些药物后于影响人的精神状态,从影
而影响人的判断能力、意志影及决策。同时又由于吸食及毒品会毒影响人的工作能力,而吸毒本身又需要大量,的金钱,在入不的
敷出的情况况下,一些吸毒者会出卖肉肉体换取毒资。可以看出,,卖淫活动就这样架起了一一个艾滋病病毒从高危人群群通向普通人群传播的桥梁梁。
三、吸毒易患艾滋病病
以静脉注射方式滥用毒毒品后感染上被称为“头号号癌症”、“世纪之症”的的艾滋病,又是一大严重问题。这是毒品对社会问
的一种新的危害。艾滋病每一151分钟就夺去一个人的生命。生预防艾滋病毒感染的重点人群是妓女、嫖客的、性关系紊乱者、、
性犯罪者、同性恋者以及吸毒者者。由于毒品滥用日益严重。,,特别是当前越来越多的人人采用静脉注射方式滥用药药品,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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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比例迅速上升。染
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得艾滋病,目前已为许多国艾民民逐渐了解。这种能导致人体免疫缺陷的病毒一经人被被感染便可终生隐匿于人体,它能破坏人体的,淋体巴细胞而导致全身器巴
官组织被侵袭,最后死于各种织严严重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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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提高全民毒毒品预防意识和抵制毒品毒能能力,是毒品预防工作的治治本之策。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想道德建设,教育少年儿童远离毒品,增强童
抵制毒品的意识是每个教育工作品者的职责。为更加深入扎者实实地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作,为了贯彻中央关于大力力开展“无毒社会”创建活活动的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强毒品预防教育的责任感和和紧迫感,把毒品预防教育育作为学部安全工作、学部德育和部法制教育工作的一一项重要内容,持之以恒地地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真正把毒品预防工作中摆摆在突出位置抓好。学部围围绕“远离毒品 珍爱生命”的宣传教育主题,生以以创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校”为目标,全面深入范地开展工作,以提高学生地毒毒品预防意识和抵制毒品为根本,营造一个健康文为明明、和谐向上的校园环境。现将学部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总结如下,工
一、组织织健全机构,成立创建“毒毒品预防教育示范校”领导导小组
少年儿童是民族的的未来与希望,学部在思考考和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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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把毒品预预防教育作为学部德育工作的重点之一来抓。学作
部领导高度重视毒品预防宣领传教育工作。成立了以吴传才明为才组长的领导小组,副副组长由安永忠、曾明华担任,成员由少担
先队、导师组及各班速度组成。分师工到人,做到齐抓共管,工大大力抓好学生毒品预防教育育工作和创建工作,让工作作有组织、有序地开展,把学生了解毒品危害,学把部无吸毒现象,部
作为学部教教育的一项基本工作目标来来抓,积极创建“毒品预防防教育示范学校”。
二、提高认识,全面开展毒、品宣传预防教育工作品
学部把毒品预防教育列入学部部工作计划,列为德育工部作作计划中重要的一项,将毒品预防教育与学生思想毒政政治教育结合起来,与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结合生起起来,与学部法制教育结合起来,与培养少年儿童合树树立良好的道德观结合起来来。我们把毒品预防教育作为老师特别是首导的一作项常规工作,项使学部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常抓不懈品,构成毒品预防教育网,
络,做到专人分管,层层负,责。学部根据国家毒品预责防委、防中央综治办、教育部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一
毒品预防教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省毒品预防办、教育以厅厅联合下发的《全省中小学学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标标准》,制定出年度毒品预预防教育工作计划。稳步推推进,分项实施,创新活动载体。校领导讲解了毒动品预防教育对少年儿童学品生生成长的重要意义,号召广大教育工作者以积极的广姿姿态投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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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毒品预防教育活动中,在创建“无教毒校园”、“少年儿童远毒离离毒品”、“不让毒品进我我家”活动中,成为宣传毒毒品预防、禁绝毒品的生力力军。向全校师生发出《毒毒品预防倡议书》,倡议大大家要“认识毒品,远离毒毒品,构筑牢固的思想防线”线 、“崇尚文明,倡导导新风,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关爱未来,携公手手共进,做挽救失足者的贴心人”、“积极参与,贴禁绝毒品,做禁
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建
三、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少年儿童毒品种预防教育预
近年来,学部以课堂为主渠道,以开展以活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毒品品预防宣传教育活动,在校校少年儿童学生毒品预防意意识明显提高,“远离毒品、珍惜生命”已成为每品个在校少年儿个
童学生的自觉行动。觉 广泛开展“毒品预防知识一堂课”活动品。。自2016年开始,学部部按照教育部的通知要求,将毒品预防,
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入,确定负责毒品品预防教育的骨干教师 ,,每学期至少要安排一课时时的毒品预防预防教育课或或以毒品预防教育为主题的的活动课,采取集中授课、、播放录像或光盘、阅读有关书籍等形式,使在校有所有学生受到比较系统的所毒毒品预防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的性性,充分发挥了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有的学部的还结合学科教学,发挥还
学科优势,多侧面对学生进科行毒品预防教育。如历史行课鸦片课战争时,外国列强对对中国输入了大量鸦片,中国人民带来了中
无穷的灾难难,在讲述自然、科学课时时,讲述毒品的分子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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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述侵害人体的原因,从而使广大少年儿童学生从充充分认识毒品危害,增强防毒拒毒能力。防
精心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织学部按照市教育局和当学
地毒品预防委的要求,以“毒国际毒品预防日”教育契国机机,通过观看毒品预防展览览、毒品预防影视片等形式,结合班团队活式
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织育育活动,或请公安部门的同同志到学部开展毒品预防教教育讲座,或请吸毒人员现现身说法,讲述毒品的危害性,或组织学生观看有害关毒品预防教育的影关
视、戏剧、图片展览,或开展戏毒品预防征文竞赛演讲活毒动等。动学部积极参加县教育育局组织的全县中小学毒品品预防图片展活动,全校学生参观了展览,积极组学织安排了“拒绝毒品,增织强强体质”万人长跑活动,组织安排毒品预防知识竞组赛赛和毒品预防征文活动,并购买十多套毒品预防光并盘,今年,学部又对盘
国际毒品预防日期间的毒品预毒防防教育活动进行专题安排,,要求各班充分利用学部宣传阵地开展毒品预防知宣识宣传,让学识生每时每刻都能受到教育。都
加强与社区、学生家庭毒品预防社教教育密切合作。多年来,学学部积极配合当地毒品预防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教育防活动,同活时组织学生深入社社区街道宣传毒品知识,组织开展“不让毒品组
进社区,不让毒品进家庭”活区动动,密切了学部家庭和社会的关会系,逐步形成了以学学部为主、社区配合、家庭合作的在校生庭
毒品预防教教育社会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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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六个一”活动“
1、上好好一堂课。负责毒品预防教育的各班主任认真收教
集资料、备课、上好班会课资,让学生了解毒品的形势,和国家和有关毒品预防法律法规。法
2、看一部宣传片。分年级集中观看《关片爱爱明天》、《死亡之吻》等等毒品预防教育专题片。
3、开好一次主题班会。各班要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学生织开展毒品预防讨论、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4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学生每人完成一篇心得体会生,做,好优秀作品收集和整理。理
5、出好一期黑板报报。要求各班每学期必须要要出好一期以“毒品预防教育”为主题的黑板报。教
6、出好一期宣传专栏,学部每学期出一期有关,“毒品预“防教育”的宣传专专栏。
四、教育效果显著著,达到预防目标
通过我们不懈的努力,学生对我毒品认识水平的得到了提毒高高,学部学生及学生家庭没没有一例吸毒、贩毒现象,学部的,毒品预防工作深受受上级的称赞。学部的毒品品预防教育逐渐做到了制度化、规范化、系列化,度活动形式多样化,形成长活效效机制。截止目前,学部师生员工无涉毒违法犯罪师行为,接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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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预防教育率达到率100%。
今后,学部继续努力坚持开展,毒品预防预防教育工作。毒组组织学生走出校门,走进社社区,面向社会,宣传毒品预防教品育知识和毒品预防防意义,以增强学生防毒拒毒的紧迫感、责拒
任感和使命感。为和谐社会竖起使强身健体的脊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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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无毒校园””的创建工作,加大禁毒宣传工宣作力度,确保禁毒工工作卓有成效,有效遏制毒品违法犯罪活毒
动,使学生能够懂得毒品的危害,生康康桥书院与教职工签订禁毒毒工作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作
通过甲、乙双方的努力,广泛深入地开展的毒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活动,加加强对青少年禁毒预防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育
防毒毒禁毒意识,切实预防控制制并杜绝青少年学生的涉毒毒现象。
二、乙方工作职责及要求职
1、认真落实实责任制,层层抓落实,使使禁毒工作人员、责任、制度、措施四落实。制
2、建立健全禁毒工作保障、机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建立立有关禁毒情况报告、资料料台帐、工作例会等工作制制度。
3、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校,普及毒品知,识,增强禁毒意识。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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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把毒品预防防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每学年安排不少于2课时的禁毒宣传教育内容。时
5、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样的禁毒宣传教育,提高学学生拒毒、防毒能力,真正实现“校园无毒品,学正生不吸毒”。生
6、发现有涉毒违法苗头,应立即有报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做好处理工作。好
7、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坚决杜绝各毒品违法犯罪。毒
8、充分分履行本单位职责,全力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禁毒配
的有关工作。有
三、考核与奖惩奖
甲方年终对乙方完成上述责任目标的情况组成织考评,对织工作成绩显著的学校和禁毒工作责任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
工作不达标,工作不到位的学不校和禁毒工作责任人,给校予予通报批评。年内学校出现现1人有吸毒行为,取消当年学校及相当关责任人的评先资格。对由于工作失评职,不履行领导责任,职
导致发生严重后果的,依照致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及责任人责的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责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双
之日起生效。日
禁毒工作责任人,任 禁毒工作责任人,
签 名, 签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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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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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禁毒有关知识
珍爱生命,拒绝毒品
一、青少年如何防止吸毒?
只要做到以下几条,青少年就能有效地防止吸毒:
1.加强毒品基本知识和禁毒法律法规教育,了解毒品的危害,懂得“吸毒一口,掉入虎口”的道理;
2.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盲目追求享受,寻找刺激,赶时髦;
3.不听信毒品能治病、毒品能解脱烦恼和痛苦、毒品给人带来快乐等各种花言巧语;
4.不结交有吸、贩毒行为的人。如发现亲朋好友有吸毒行为的人,一要劝阻,二要远离,三要报告公安机关;
5.进歌舞厅要谨慎,决不食摇头丸,K粉等兴奋剂;
6.即使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引诱、欺骗吸毒一次,也要珍惜自己的生命,不再吸第二次,更不要吸第三次。
二、为什么要把青少年作为禁毒预防教育的重点?
青少年正处在生理、心理发育时期,好奇心重,判别是非能力不强,对抵制毒品的危害性和吸毒的违法性缺乏认识,最容易受到毒品的侵袭。我省的吸毒者中,80%以上是青少年。因此,对青少年进行“珍惜生命,远离毒品”的教育是禁毒工作的重中之重。
三、我国的禁毒方针是什么?
1991年,在第一次全国禁毒工作会议上,国家禁毒委员会 1
提出了“三禁”(禁贩、禁种、禁吸)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禁毒工作方针。1999年,国家禁毒委员会召开全国禁毒工作会议,及时将“三禁”并举调整为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四禁并举”,使禁毒工作方针更为完整、更为全面。
四、什么是毒品?
根据《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五、什么叫吸毒?
吸毒是指明知是毒品,仍然自愿吸食的行为,吸毒既包括非法吸食毒品的行为,也包括非法注射毒品的行为。我国将非法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通称为吸毒,国际上通称为药物滥用。
六、染上毒瘾的人一般有哪些迹象?
上毒瘾的人一般有以下迹象:
1.面色灰暗,眼睛无神,食欲不振,身体消瘦;
2.情绪不稳定,心不安,睡眠差,易发怒,发脾气;
3.在不适当的场合佩戴太阳眼镜,以遮掩收缩的瞳孔;
4.夏天穿长袖衬衣,以掩盖臂上注射的针孔;
5.长期躲在自己房间或远离家人、他人,不愿意见人;
6.外出行动神秘鬼祟;
7.无故旷工、旷课,学习成绩下降,工作表现和纪律作风突然变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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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经常无故出入偏僻的地方,与吸、贩毒人员交往;
9.在家中或工作单位藏有毒品及吸毒工具,如注射器、吸管、羹匙、烟斗、锡纸等;
10.经常向父母或朋友索要或借钱,甚至偷窃家里或单位的钱财物品。
七、导致吸毒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导致吸毒品的原因很多,常见的有:
1.年轻,缺少社会经验,好奇心驱使;
2.思想空虚,寻找刺激;
3.精神苦闷,情绪低落,以吸毒麻醉自己,以求解脱苦恼,结果旧的苦恼未解脱,又添新的苦恼;
4.不相信吸毒会上瘾或戒不了,结果不能自拔;
5.亲友的不良影响;
6.因不知情被欺骗、引诱吸毒。
八、吸毒会对身体造成哪些损害?
吸毒严重损害人的身体健康,造成:
1.营养不良。吸毒可引发呕吐、食欲下降,抑制胃、胆、胰消化腺体的分泌,从而影响食物的消化吸收。时间一长,造成吸毒者营养不良和体重下降,特别是经济困难的吸毒者,吸毒时间越长越骨瘦如柴。
2.损害呼吸道,毒品中大都掺入滑石粉、淀粉等粉状杂物,吸食后往往引发肺梗塞,肺气肿、肺结核等肺部疾病;损害免 3
疫系统,引发许多疾病的传播和感染。
3.损伤血管。静脉注射毒品,可引起局部动脉梗塞、静脉炎、坏死性血管火和霉菌性动脉瘤等。
4.损害神经系统。如急性感染性神经火,细菌性脑膜火等。
5.造成性功能障碍,男性多表现为阳萎、早泄、射精困难;女性多表现为闭经、痛经、性欲缺乏和不孕。吸毒孕妇分娩婴儿死亡率高。
6.引发多种精神病症状。如自私、冷淡、社会公德意识差,有时出现幻觉冲动,导致自残、自杀和伤人。92年郴州市刘某毒瘾发作,感觉自己手臂内有数条虫子在爬,便操起菜刀,将自己左臂砍断。
九、吸毒会引起哪些疾病的感染和传播,为什么?
肌肉、皮下静脉注射毒品,容易导致各种皮肤病、肝炎、性病、艾滋病的感染和传播。
据权威部门的统计。吸毒者使用不洁注射器而被感染乙肝、丙肝的比率达72%和86%。吸毒者吸毒后获得短暂欣快感的同时,淫欲也更加强烈,他们大多是性乱者。尤其是女性吸毒者,大多滥交、卖淫、极易交叉感染多种性病。吸毒者感染性病的比率较正常人要高出几十倍。艾滋病被称为“超级癌症”,是吸毒者感染较多的一种疾病。原洪江市市区人口仅几万人,吸毒人员因注射毒品交叉感染上艾滋病为10万例,累计达到2260万人。吸毒易导致艾滋病的传播,是因为吸毒者之间常常共用4
一支注射器注射毒品。
十、吸毒对个人有哪些危害?
1.直接损害身体健康。吸毒不仅破坏人的正常生理机能,而且破坏免疫功能,易患各种疾病,成瘾的吸毒者从事体力劳动和智力劳动的能力逐渐削弱,最后完全丧失,成为无益于社会的废人,甚至导致死亡(德国1990年因吸毒死亡的有1300人,美国1995年因吸食海洛因造成死亡的达1360人)。
2.自毁前程。吸毒使人精神颓废、错乱、丧失人格尊严,甚至臵法律于不顾,走上偷摸盗窃、嫖娼卖淫、抢劫杀人等犯罪之路。
十一、什么叫戒毒?
戒毒是指吸毒人员戒除吸食、注射毒品的恶习及毒瘾。我国对吸毒者进行戒毒治疗一般分为三个阶段:脱毒治疗——康复治疗——重新步入社会的辅导。
十二、我国目前的戒毒体系主要有哪些?
我国目前的戒毒体系主要有:强制戒毒、劳教戒毒和自愿戒毒。强制戒毒由公安机关主管、劳教戒毒由司法机关主管、自愿戒毒由卫生部门开办。
十三、什么是毒品犯罪?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规定:毒品犯罪是指非法生 5
产、制造、提炼、配售、兜售、分销、出售、交售、经纪、发送、过境发送、运输、进品或出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进行上述活动的预备行为和与之相关的危害行为。
十四、我国有关禁毒的刑事法律有哪些?
1997年3月14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刑法》,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中有关毒品犯罪作了进一步规范,是目前我国现行的惩治毒品犯罪最完善的刑事立法。《刑法》第6章第7节共11条27款专门规定了有关毒品犯罪的罪名和处罚。
十五、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7条);
2.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条);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条);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第349条);
5.走私制毒物品罪(350条);
6.非法买卖制制品罪(350条);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351条);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352条);
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353条);
10.强迫他人吸毒罪(35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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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容留他人吸毒罪(354条);
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355条)。
十六、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毒品犯罪刑事责任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自然人对自己所实施的毒品犯罪行为应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毒品犯罪刑事责任能力,是指毒品犯罪行为人能够正确辩认自己行为的社会性质及其意义,并能够控制和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1.已满16周岁的人实施毒品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毒品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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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禁毒、禁赌法律知识
禁止赌博与禁止毒品有关法律知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实施赌博犯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一)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分的;(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
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四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于不务正业、嗜赌成性、屡教不改、以赌博诈取钱财为常业或副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七十条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上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三.《湖南省禁止赌博条例》
第二条 赌博和为赌博提供条件都是违法行为,必须严厉禁止。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止赌博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 公安机关是查禁赌博的主管机关,负责指导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禁止赌博的工作,依法查处赌博和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行为。
第六条 公民有权劝阻、举报赌博和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行为。 对举报或者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赌博的有功人员,由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职工进行禁止赌博的教育,制订禁止赌博的措施。在本单位发现赌博活动,应当予以制止,或者向公安机关举报。对本单位参加赌博人员,应当进行批评或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对村民、居民和暂住人员进行禁止赌博的教育,制订禁止赌博的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在辖区内发现赌博活动,应当予以制止。进行教育处理,或者向公安机关举报。
第九条 旅馆、饭店、舞厅、酒吧等服务性单位和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守法经营,不得为赌博提供条件。发现赌博活动应当向公安机关举报。
第十条 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查获的赌资、赌具以及为赌博提供条件的非法所得,一律没收。赌博中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一律无效。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五条 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以及旅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责本场所的禁毒宣传,落实禁毒防范措施,预防
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在本场所内发生。法律规定了娱乐场所预防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主体资格,以及义务,怎么来提高预防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呢?《禁毒法》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都有阐述,一是做好相关的宣传,张贴禁毒宣传画,悬挂禁毒警示标牌,摇放禁毒宣传碟,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增强法律意识,安装必要的电视监控设备。
第二十七条: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发现娱乐所内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2、非法持有毒品的;
3、种植毒品原植物的;
4、强迫、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5、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1、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以及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财物的;
2、在公安机关查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3、阻碍依法进行毒品检查的;
4、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涉及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财物的。
第六十一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条件,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娱乐场所经营人员明知场所内发生聚众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贩毒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本条规定的“娱乐场所”,按照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从业人员”包括娱乐场所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保安人员和在娱乐场所工作的其他人员。“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是泛指与毒品有关的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如走私、买卖、运输、非法持有、向他人提供毒品的,引诱、胁迫、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吸食、注射毒品的等等。本条规定了两种追究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法律责任的情况:一是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实施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如有的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为了招揽顾客、牟取暴利等目的,不惜铤而走险,进行贩卖、运输、向他人提供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有的甚至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还有的从业人员本身就是吸食、注射毒品的瘾君子;二是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条件的。这里所说的提供条件主要是指虽然本人不直接进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但为进行毒品违法犯罪的人员提供场所、通风报信以及对毒品违法行为不闻不问、不予制止、不向有关部门报告等行为。
范文五:法律-运输行业的有关法律知识
运输行业的有关法律知识
周霁虹 王惠英
一、法律基本知识
(一)法律的概念
法律(广义)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称。 法律(狭义) :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二)法律的渊源
根据法律渊源, 广义上的法律即通常所说的 “我国法律” 包括狭义上的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规章。法律效力依次递减,依照法律、法规,参照规章。
1、法律(狭义) :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法律,就是狭义上的 法律。如《刑法》 、 《民法通则》 、 《合同法》 、 《公路法》 、 《航空法》 、 《传染病防治法》等。 2、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 《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应急条例》等。
3、地方性法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省、直辖市、自治 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 规范性文件。如《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
4、规章: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 府所在地的市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如 《中国民用航空货物 国内运输规则》 。
二、 《合同法》的相关内容
(一)合同的订立
1、合同的概念
《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 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主体资格
《合同法》 第九条第一款:当事人订立合同, 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 能力。订立合同的平等主体包括:公民、法人、其它组织。
(1)公民: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止于死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的民事 行为能力视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而定。 公民又包括:自然人、 个体工商户、 农村承包经营户、 个人合伙。
宅急送在与公民签定外网派送业务时,应注意以下几个环节:
①审查并核对其身份证原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②是否有营业执照,要求出示原件或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的真实性,必要时到工商部门查询;
④是否有一定财产,必要时提供一定财产的担保;
⑤签定合同的公民一方与车主的关系。
(2)法人和其它组织
法人:依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宅急送的子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
其它组织:依法成立, 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 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例如, 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宅急送的营业所和分公司就是依法成立并领取了 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但不具备法人资格。
法人和其它组织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依法成立, 止于依法终止, 其民事行为能力取决于 其受法律认可的民事活动范围,具体体现在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如特许经营(邮政) 、 特许代理(专卖店) 、进出口贸易及代理等。
(二)合同订立的方式
1、 概念 :《合同法》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承诺方式。
2、要约的概念及规定:《合同法》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规定;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 要约人接受该意思表 示约束。基于此:宅急送的市场人员要约客户时一定要以总公司下发的标准合同为约束。 (三)合同的形式
《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 《合同法》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四)合同的内容
《合同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合同主体) ;
2、标的(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
3、数量;
4、质量(性质、规格、样式、标准等) ;
5、价格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办法(仲裁方式和机关或诉讼方式和机关) 。
(五)格式合同
1、 定义
《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 公平 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 条款, 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 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格式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1)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1993年通过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规定,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 平、不合理的规定,甚至减轻或者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2)提示对方注意免责或者限制对方当事人权利的条款。如宅急送工作单中敬告栏注 明的“填写本单前,务请阅读背面使用须知!您的签名意味着您理解并同意使用须知”就是 一种提示。
(3)按条款进行说明的义务。如有客户在阅读工作单过程中,有不清楚、明白的条款, 公司工作人员有说明、讲解的义务。
3、 《合同法》对格式合同的特殊规定
《合同法》 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 或者提 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 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 种以上解释的, 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 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六)合同的效力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
1、合同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经过协商达成一致,而依法成立的合同才具 有法律约束力。如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必须具有五证,在五证不齐的情况下签定售房合同, 是无效的。房地产转让和房地产抵押必须办理权属登记,否则,转让和抵押不生效。 2、无效合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如燃器热水器的产品说明书中声明:安装不当造成人员及财产损失概不负责; 又如运输合同中声明, 运输过程中货物丢失概不负 责等均属无效免责条款。
(七)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和越权代理
代理的定义:一方(代理人)以他方(被代理人)的名义,在授权的范围内向第三人所 做的意思表示, 其权利义务后果直接归属于他方的行为。 公司中常见的代理如员工持有公司 交予的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代签合同。
1、无权代理:《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 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定立的合同, 未经被代理人追认, 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由行 为人承担责任。
例如宅急送公司与其它公司签定合同, 要认真审查其它公司代理人是否有正式授权, 仅 有营业执照复印件, 没有公司盖章的正式授权是不能与之签订合同的 。 有的人私刻某单位公 章,目的不是进行合同诈骗,而是冒用某单位的资信,一旦发生纠纷,只能由行为人自己承 担责任,而不能由被冒用的公司承担,这样会使宅急送公司的利益受到危害。
2、表见代理:《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 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 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 该代理行为有效。 表见 代理中理由:通过代理人的某种表现, 足以使人相信行为人是有代理权的。 如被代理人知道 行为人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 但不做否认表示; 或曾向相对人说过行为人是代表我办事的 一类话;行为人使用单位印章、空白合同书、运输企业工作单等,均属表见代理,由被代理 人承担责任。
3、越权代理:《合同法》第五十条: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 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例如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签订五十万元以上的合同,应经董事会讨论通过,但某 法定代表人未经这一程序, 与人签了合同, 则该越权代理有效, 即由法定代表人越权签定的 合同有效。
又如某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甲欲将企业部分资产不经评估出售给乙, 前不久国有资产管 理局刚刚发文, 不得不经评估擅自出售国有资产, 甲还将此情况告知了乙, 此时乙仍与甲签 定了合同,则甲的代表行为无效。
(八 ) 合同的履行
《合同法》规定了三种抗辩权,包括 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 ,根 据宅急送的特点,这里讲解后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 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 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 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例如:宅急送的运输合同一般应由委托人先付款, 然后由承运人进行运输 (到付款除外) , 如果委托人未按约定付款或未足额付款, 承运人有权拒绝进行承运, 并有权要求委托人承担 相应的违约责任。又如到付款的货物, 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了迟延交货、意外货损等情况,则 收货人有权要求在运费中减去迟延交货的违约金或货损费用,但不能拒付全部货物的运费。 再如到付款货物在交接时, 收货人无故拒不交付运费, 则承运人有权将拒付费用对应的货物 进行留置。
由于运输行业本身的一些特点, 由抗辩权的思想可引申一种保护公司利益的举措, 如由 于固定客户一般是月结算, 有的故意拖延, 虽然在合同中已经约定了滞纳金, 但如果不通过 诉讼是不能马上见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仅仅使用抗辩权(不是后履行抗辩权,而是不 安抗辩权) 也只能是拒绝接受新的委托, 对公司业务的发展和扩大不利, 因此可以在合同中 约定这样的条款:若委托方拖欠前月运费超过 5天, 则承运方有权留置委托方委托运输的其 它货物,这种约定是有实效的,因为如果货物被留置,将给委托方造成一定的损失,所以, 很快就促成其结算,这种做法本身不是抗辩权,而是基于此而建立的一种思路和办法。 (九 ) 合同的解除
1、 法定解除:《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 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2、 约定解除: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 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例如广州宅急送与杨中卫等签定的 《租车运输货物合同》 中第十条约定:乙方不按照上 述要求操作连续晚点、晚到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广州宅急送有充分证据证明乙 方违约,合同约定的解除权成熟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又如:杭州宅急送的房屋租赁合同 签署的时限为五年, 但由于发展迅速原来的场所不适合, 杭州宅急送又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 采取提前协商的方式,单方面决定解除合同,致使造成 4万多元的损失。
(十 ) 运输合同——货运合同
1、合同的主体、标的及标的物
主体:委托人、承运人; 当事人:委托人、承运人、收货人、付款人;
标的:运输劳务; 标的物:货物。
2、汽车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
(1)汽车货物运输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书面形式合同种类分为 定期运输合同、一次性运输合同、道路货物运单(简称运单) 。汽车货物运输合同由承运人 和托运人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
(2)定期汽车货物运输合同应包含下列基本内容:
A 、 托运人、收货人和承运人的名称(姓名) 、地址(住所) 、电话、邮政编码;
B 、 货物的种类、名称、性质;
C 、 货物重量、数量或月、季、年度货物批量;
D 、 起运地、到达地;
E 、 运输质量;
F 、 合同期限;
G 、 装卸责任;
H 、 货物价值,是否保价、保险;
I 、 运输费用的结算方式;
J 、 违约责任;
K 、 解决争议的方法。
(3)一次性运输合同、运单应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A 、 托运人、收货人和承运人的名称(姓名) 、地址(住所) 、电话、邮政编码;
B 、 货物名称、性质、重量、数量、体积;
C 、 装货地点、卸货地点、运距;
D 、 货物的包装方式;
E 、 承运日期和运到期限;
F 、 运输质量;
G 、 装卸责任;
H 、 货物价值,是否保价、保险;
I 、 运输费用的结算方式;
J 、 违约责任;
K 、 解决争议的方法。
(4)定期运输合同适用于承运人、托运人、货运代办人之间商定的时期内的批量货物 运输。 一次性运输合同适用于每次货物运输。 承运人、 托运人和货运代办人签订定期运输合 同、 一次性运输合同时, 运单视为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凭证。 在每车次或短途每日多次货物 运输中,运单视为合同。
(5)汽车货物运输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或盖章时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 式订立合同的,可以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6) 在承运人未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 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 返还货物、 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付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7)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和解除:
①由于不可抗力使运输合同无法履行;
②由于合同当事人一方的原因,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确实无法履行运输合同;
③合同当事人违约,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
④经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或变更, 但承运人提出解除运输合同的, 应退还已收 的运费。
(8)货物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道路阻塞导致运输阻滞,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 人联系,协商处理,发生货物装卸、接运和保管费用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接运时,货物装卸、接运费用由托运人负担,承运人收取已完成运输里程的运费,退 回未完成运输里程的运费。
②回运时,收取已完成运输里程的运费,回程运费免收。
③托运人要求绕道行驶或改变到达地点时,收取实际运输里程的运费。
④货物在受阻处存放,保管费用由托运人负担。
3、相关条款
(1)特殊货物托运人向承运人提交审批、检验文件的规定:《合同法》第三百零五条: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实践中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包括审批、检验、检疫、港口准入,相关的货物有:
①涉及公共安全的货物 :《民用爆炸管理条例》规定,运输爆炸物品须向地、市、县级 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证,凭证方可办理运输。
②有关人民健康的货物:《动物检疫法》规定,运输动物或动物产品的,托运人必须提 供检疫证明。
③国家保护性资源:《森林法》规定,从林区运输木材,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的 运输证件。
④国家实行专卖、专营的物资:《烟草专卖法》规定,托运烟草专卖主管机关或其授权 机构签发的准运证。
特别注意:
①如果由于托运人自己的过错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及时或者提供的手续不完备, 给承运人 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失;
②除法律、 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承运人对于托运人提供的手续或者文件有检查的义务, 否 则, 承运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手续或者文件没有进行检查的义务, 也不保证这些手续的真实性。 (2)关于货物的包装:《合同法》第三百零六条: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 对包装货物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 托运人违反前款 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标的物的包装方式既可以指包装物的材料, 又可以指包装的操作方式, 它对于标的物品 质的保护具有重要作用,尤其是对那些易碎、易腐、易潮及化学品等更是这样。托运人对自 己托运的货物应当承担良好包装的义务。 货物包装是保证货物在运输、 装卸、 保管过程中保 持良好状态的必要条件。良好包装不仅可以保证在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数量、品质不受损失, 同时还为安全运输提供了保障。因包装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应由托运人承担。
①首先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包装标准进行包装;
②如果合同对包装标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 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③如果按照上述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应当按照通用的包装标准, 没有通用的方式的, 应 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本条第二款是任意性规范, 即法律并不强制承运人拒绝运输托运人未按规定包装方式包 装的货物。 承运人在明知托运人违反该款规定的情况下接受货物承运的, 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也应承担责任。
(3)危险物品的运输:《合同法》第三百零七条:托运人在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 腐蚀性、 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妥善包装, 作出危 险标志和标签, 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 性质和防范措施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托运人违 反前款规定的, 承运人有权拒绝运输, 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 因此产生的 费用由托运人承担。
本条所指危险物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放射形等性质,在运输、装 卸和保管过程中容易发生危险, 因此在包装上有特殊的规定, 且有明显标识, 可以使有关运 输、 装卸年人员清楚货物的特性, 知道防范和避害的方法。 此外承运人有权拒运不符合规定 的货物。
(4)收货人验货:《合同法》第三百一十条: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 物。 收货人在约定的期限或者合理的期限内对货物的数量、 毁损未提出异议的, 视为承运人
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的初步证据。
收货人应当在接收货物时会同承运人对货物进行检验; 检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 没有约 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一致的,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 不能确定的, 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检验货物。 收货人在约定的期限或者合理的期限内对货物 的数量、 毁损等未提出异议的, 在收货人没有提出相反证据的情况下, 就认为承运人已经按 照运输单证履行了交货义务,货物检验完毕。
(5)承运人对货损责任的规定:《合同法》第三百一十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 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 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由于运输行业是风险作业, 同时在运输过程中损害的原因也是极其复杂的, 法律在强调 对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利益保护的同时, 也必须对承运人的利益做适当的保护, 以体现公平原 则,这种保护体现在承运人的免责事由上。除下列免责事由,承运人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①不可抗力:当事人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 包括:地震、 台风、 洪水等自然现象,也包括战争等社会现象。
②货物或者包裹、 行李中的物品本身的自然属性或者合理损耗。 主要是指货物的物理属 性和化学属性。
③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A 、 由于托运人对货物包装的缺陷而承运人在验货时又无从发现;
B 、 托运人自己装上运输工具的货物, 加固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条件或者违反装载规定, 交付货物时承运人无法从外部发现;
C 、 押运人应当采取而未采取保证货物安全措施的;
D 、 收货人负责卸货造成的损失;
E 、 托运人应当如实申报,而没有如实申报造成损失,导致承运人没有采取响应的保 护措施造成的等等。
注意:承运人要免除责任的,应当负举证责任。
(6)货物的毁损、灭失赔偿额的规定:《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货物的毁损、灭失 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法律、 行政法 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①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②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额由于承运人实行的是无过错责 任,如果实行完全赔偿责任,不利于运输业的发展。我国运输法对此都做出限制性规定。 A 、 完全限额赔偿:《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 :未保险、未保价运输的货物 实行限额赔偿, 即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但赔偿最高限额为毛重每公斤人民币 20元; 《 铁路法》 :未保险、未保价运输的货物,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得超过赔偿限额毛重每公斤 13元;由于铁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不受上述赔偿限额的规定。
B 、 不完全限额赔偿:《汽车货物运输规则》 :未办理保价或保险运输,法律规定实行 限额赔偿的,实行限额赔偿,尚未规定赔偿责任限额的,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
对于实际损失, 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如有的合同约定新品赔偿 额按照对应此笔货物的购销合同和销售发票上的金额, 也可以约定具体的赔偿额。 托运人选 择保价,实际上就选择了具体的赔偿额。当然保价运输的赔偿原则是先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实际损失高于保价额的按照保价额赔偿。 铁路是实行保价运输, 目前航空也有保价运输, 但 要收取相应的声明价值附加费。 托运人选择保险包括委托保险和自投保险, 在保险合同中约 定的保险金就是另一种约定赔偿额的方法, 不仅如此, 选择保险还有一种优势, 就是如果出
现货损与灭失,有保险公司先予赔付,然后,保险公司向承运人追索,这也是保险与保价的 主要区别。
③对实际损失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 按照交付 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三、 《公司法》的相关内容
(一)公司的分类
简单的说, 公司就是指以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成立的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具有两 个以上的股东共同出资经营的法人组织。
1、按照公司是否发行股份和参与投资人数的多少,可将公司分为:
(1)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须在五人以上,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 (表现形式为股票)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在 2人以上 50人以下,股东以其出资额(表现形式为出 资证明书)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注意:股票和出资证明书的最本质区别就是流通和变现能力不同。
(3)独资公司:股东仅为 1人,股东以其投入的资本金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我国的“国有独资公司” 。
2、按照公司之间的控制依附关系,将公司又可分为:
(1)母公司:拥有另一家公司半数以上的股权或虽不足半数以上的股权但实际控制了 另一公司半数以上的投票权,有时也称“控股公司” 。
(2)子公司:被母公司控制了多数股权或投票权。
分公司是公司的组成部分, 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严格说不能作 为公司的一种。
3、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是企业法人之间的联合体, 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各集团成员之间是以自己的 名义自主经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企业集团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发给《企 业集团登记证》 ,该企业集团即告成立” 。企业集团成员包括母公司(集团核心企业) 、子公 司、参股公司以及其它成员单位。母公司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 (集团) ” 字样; 子公司可以在自己的企业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 参股公司经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 意, 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简称。 集团成员可以在宣传和广告中使用经核 准的企业集团名称,但不得以企业集团的名义定制经济合同,从事经营活动。
(二)公司中相关法律问题
公司依法享有的工业产权——商标权
1、商标的基本知识
商标是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组成。自然人、法人 或者其它组织需要取得商品、服务等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照《商标法》规定的程序向商标 局申请商标注册。
根据商标的定义, 可以看出商标分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两种, 按照其构成形式分为文字 商标、图形商标、组合商标三种,按照法律效力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注册商标享有 商标专用权, 而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 一旦在同一种商品 (服务) 或者类似商品 (服务) 上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就无法继续使用。
2、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1)商品(服务)上的范围:商标专用权受保护的范围限于注册商标时经核定商品或 服务范围之内, 注册商标被擅自使用于核定商品或服务以外的其它商品或服务上的, 不受法
律保护。
(2)地域上的范围:商标专用权只在商标注册国或注册地区生效。
(3)时间上范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10年,但可以无限地续展。
例如我公司的商标是服务商标,范围为服务项目第 39类,包括运输、运输预定、货运 经纪、贵重物品的保护运输、商品包装;地域上的保护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有效期 为 1997年至 2007年。
3、商标侵权行为及法律责任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 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它损害的。
《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 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 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商标法》 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 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 所获得的利益, 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 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 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 由人民 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 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4、商标与企业名称的区别
商标是区别不同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组成。自然人、法 人或其它组织需要取得商品、服务等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照《商标法》规定的程序向商标 局申请商标注册。
企业名称是区别不同市场主体的标志,根据《企业名称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企业名 称由行政区划、字号(或商号) 、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构成。其中字号是区别不同 企业的主要标志。企业成立时注册名称,要依法定程序向工商局申请,经核准,企业方享有 企业名称专用权。
5、侵犯商业秘密的防范
《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四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 应当及时向职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在招用职工时应查验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以及其他能证明该职工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 法规和有关规定从其它单位在职职工中招录人员, 给原用人单位造 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我公司的具体情况,主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首先,聘用中高层专业管理人员时, 应审查其工作简历, 有相关工作经历的, 要认真防范因其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保密条款而 可能导致共同侵权; 其次, 对我公司已聘用的中高级专业管理人员要与其签有劳动合同保密 条款, 在日常管理中对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在企业规章制度中明确, 表明企业已采取保密措
施, 不仅要避免因人才流动而导致我公司商业秘密被侵犯的情况发生, 而且在这种情况一旦 发生的情况下,企业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法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 成损害的, 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 赔偿额为侵权人在 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 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 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证据的收集
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话,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这个事实不是客观事实,而 是用证据还原的法律事实。民事诉讼举证的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因此在我公司 的日常经营中,每一个员工都应该有证据意识,随时、随地收集、保存证据,最大限度地维 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证据通常主要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 结论、勘验笔录等。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式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 事实的证据。 法院对有其它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 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 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确认其证明力。
例如由于在送货的最后环节没有全部及时地收集全部签收单, 导致无法证明货物已经送 达收货人,且无法进行运费结算,而给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
例如无论是发生货损、 灭失还是其它情况, 应立即收集相关证据, 还包括给托运人索赔 收集相关材料等,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