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工程招标项目中招标人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有哪些法律依据
北京工程律师:工程招标项目中招标人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有哪些法律依据,
北京工程律师:邮箱zrclawyer@vip.163.com
首先,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人作为民事主体对其投标相关行为向招标人提供担保的方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或投标保函出具方明确声明,如果投标人违反其担保事项时,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担保的事项应符合法律规定,一般针对保障投标人依法遵守招标投标程序以及投标人中标后依法签约,包括在投标截止后不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与招标人按照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签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也有的投标保证金针对要求投标人将中标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对招标代理机构代为支付的安排,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纳入担保事项。
投标人或投标保函出具方在投标及向招标人提出要约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论是以投标保函形式由担保人提供保证,还是以支票、汇票、现金等形式将保证金款项质押给招标人,因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故该担保依法有效,对投标人或相关投标保函出具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在投标人做出违反担保事项的行为时,招标人依法可以不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同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第七十四条规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张仁藏律师(大成合伙人律师)
电话:010-58484653,13911906926
邮箱:zrclawyer@vip.163.com
网址:www.zjqk110.com www.fdc120.com
微信:zrclawyer
范文二:保证金质押的法律依据及规范性要求
保证金质押的法律依据及规范性要求
作者:程玉鸿
保证金质押作为一种担保措施,在实践中特别是在银行金融机构办理信贷业务时经常被使用,是指借款人将金钱交存于其在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并承诺以该账户中的款项作为偿还借款的保证。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贷款银行有权在保证金专用账户中直接扣划保证金用于偿还贷款的担保方式。目前,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完善及实践中业务操作的不规范等原因,使得保证金质押担保下的质权实现起来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面临多方面的法律风险。
一、保证金质押的法律依据
金钱作为种类物,是一种特殊的物,取得占有即取得了所有权。然而动产质权以转移占有为生效要件,但其并不需要转移所有权。显然以金钱质押是有悖于动产质押规定的,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根据该规定,保证金质押是有法律依据的,但是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作为保证金的金钱必须特定化,可以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二是存放在账户内的金钱必须移交债权人占有。质权自质物转移质权人占有时设立。
除了上述规定以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能否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采取冻结和扣划措施问题的规定》(法释[1997]4号)第一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或执行案件时,依法可以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采取冻结措施,但不得扣划。如果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冻结和扣划的某项资金属于信用证开证保证金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据予以证明。……”;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法发[2000]21号)第九条:“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采取冻结措施,但不得扣划。如果金融机构已对汇票承兑或者已对外付款,根据金融机构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解除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相应部分的冻结措施;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丧失保证功能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扣划措施。”从前述司法解释中也可看出,对特定化后的保证金质押,例如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是合法有效的,保证金可以出质。 二、保证金质押的规范性要求
1、保证金出质应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保证金质押属于担保的方式之一,同样应当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出质人应向质权人出具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担保的决议。
2、签订书面的保证金质押合同
根据《担保法》第六十四条和《物权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以保证金出质担保,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保证金交存质权人且将保证金专用账户交质权人托管之日起设立。实践中,担保合同常常被简化成业务协议当中
的条款,而未能与出质人签订“保证金质押合同”,就出质人、质权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未做出详尽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分歧很大,质权人将面临举证不能的法律风险。
3、开立保证金专用账户并由质权人托管
出质人应当在质权人贷款银行处开立保证金专用账户,应当为一笔担保债权开立一个专户,撤销保证金时也应与每笔业务相对应,专用账户与被担保债权应当随时保持一一对应关系。另外,出质人应将保证金交存入该专用账户,交存的保证金,原则上应从其基本账户(结算存款户)划转,质权人不应接受出质人之外的其他渠道来源款,在划转保证金时,质权人应要求出质人在转账凭证及相关会计凭证上注明“保证金质押”字样。保证金质押期间,出质人不得使用保证金账户进行收付结算,且应当将保证金专用账户交由贷款银行托管,期限届满,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质权人有权就该笔保证金优先受偿。
范文三:物业收取装修保证金无法律依据 八
物业收取装修保证金无法律依据八
买的新房交了房,本来是件高兴的事,然而交纳装修保证金又让很多人犯了迷糊:保证金到底该不该交?交了谁来监管?物管公司向住户收取的装修工出入证押金及工本费、装饰装修保证金、装修管理费均不是合法收费,但物管收取装修保证金,这种现象在武汉市仍比较普遍。昨日,武汉家装网小编走访部分小区发现,几乎所有的商品房装修时都需交纳该项费用,但究竟谁来监管,责任并不明确。
业主:交钱容易退钱难
——装修保证金,物业凭什么收?
市民王女士在市区购买了一套13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4月份准备装修时被告知需交纳5000元的装修保证金,原本因为买房手头就有点拮据,忽然多出来的费用让她犯了难。
“5000元是装修前的押金,还有垃圾处理费等各项费用,总共6000多元。物业说交的装修保证金说是可以抵物业管理费,确实有这么个规定要交押金吗?”王女士说,听周围朋友说自家装修时也都
交了该项费用,但都交得有些糊涂。
网友“仙德瑞拉”则称,自己的装修保证金一直未退换,“我家装修的时候收了2000元装修保证金,说好装修后三个月就退,现在又要拖一个月,赶紧退我!一直就想不明白,物业凭啥收我的装修保证金。”
"第一次买房子感觉很麻烦,可是没有想到买了房子之后的一系列问题更是让人头疼~~新房马上就要开始装修了,物业要收取装修保证金,业主是2000元,装修公司5000元,半年以后没有什么问题会返还,可是我听说这个钱不会返还,抵以后的物业费。这是真的还是假的?”家住汉口的刘先生在装修前,也被告知需要先交2000元的装修押金才能让装修公司进场。采访中,与王女士、刘先生有着同样疑惑的市民不在少数,但往往物业在催交装修押金时都带有强制性措施,所以多数市民只得委屈地交了。
物业:只为约束装修行为
—— 强制也有无奈
小区的物管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收取装修保证金,“是行业约定俗成的规矩。”但有的物业也表示“收取物业费也实属无奈”
据该负责人表示,收取装修保证金,主要是为了约束装修施工单位。当小编就退还保证金期限事宜进行询问时,该负责人表示,“定半年时间,主要是考虑到,装修公司对一些公用设施的无意识损坏,可能在刚刚装修完成时,还不能显现出来,必须要等一段时间后才能确定。”
该负责人说,有业主表示暂不装修不愿交纳,但物业对业主以后装修时是否会按规定交纳押金也不能确定,只好先行收取。他们并不想通过类似先交押金再交房等较为强制性的手段,
但不这样就收不到装修保证金。“交纳押金也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小区居民共同的利益。小区外墙、公共部位如果有损坏,如果业主不愿意承担责任,我们可能会承担一些不必要的损失。”该负责人说。“一般物业公司都表示装修结束后会如期退还押金。”
“当时装修保证金交了1000元,不过,装修完成两个月后,物管把保证金退还了。”家在武昌的王女士说,装修一完成,物管就将保证金如数退还。
现状:标准不统一操作混乱
——监管问题多
“这个保证金是要业主来交吗?装修如果出现了质量问题,扣除标准是什么呢?”吴先生对此很有疑问。
在走访中,小编发现物业大多只能含糊地表示收取的装修押金由物业公司保管,但具体如何操作,以及是否有相关部门监管却解释不清楚。“关于费用请业主放心,我们肯定不会挪作他用。但具体如何监管运作我们也不太清楚。”一物业工作人员说。
不仅如此,交纳多少押金,该由谁交,出现问题以何种标准扣除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有物业人员表示,他们会安排专门人员对业主的装修行为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可能损毁公共部位的行为会及时提醒。“目前还没有发生过扣除装修押金的事情。”工作人员说。
律师说法:收取装修保证金无法律依据
—— 装修保证金应协议收取
据悉,物管公司在收取装修保证金上,没有法律依据,更不能强行收取。在装修保证金收取上,要看业主与物管公司签订的书面协议上是否涉及装修保证金。
昨日下午,小编就此咨询了武汉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该律师认为,实际上真正出现房屋质量问题,一般都会诉讼解决,几千元的保证金对于房屋的毁损无济于事,缴纳保证金仅仅能起到警示作用。
“出于公序良俗和交易习惯,装修保证金是对其他业主物权的一种保护。为了公共利益,个人的一些权利可以让渡。但保证金的缴纳一般须签订合同,合同的本质就是要双方合意,物业应与业主协议收取这项费用。”该律师还提醒,到了约定的期限,物业公司若不退还保证金,业主应依法追究物业违约责任。
相关链接:
《武汉市住宅装修装饰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参加质保金理赔遵循自愿原则。即企业向协会提出交纳质保金委托协会进行质量理赔,协会审核同意,接受企业委托。”
《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业主对房屋进行装修,物业管理企业可按照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与业主或装修企业约定装修保证金(押金)
、垃圾清运、装修工人出入证押金(工本费)等费用的具体标准。”
范文四:物业收取装修保证金无法律依据
买的新房交了房,本来是件高兴的事,然而交纳装修保证金又让很多人犯了迷糊:保证金到底该不该交?交了谁来监管?物管公司向住户收取的装修工出入证押金及工本费、装饰装修保证金、装修管理费均不是合法收费,但物管收取装修保证金,这种现象在武汉市仍比较普遍。昨日,武汉家装网小编走访部分小区发现,几乎所有的商品房装修时都需交纳该项费用,但究竟谁来监管,责任并不明确。
业主:交钱容易退钱难
——装修保证金,物业凭什么收?
市民王女士在市区购买了一套13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4月份准备装修时被告知需交纳5000元的装修保证金,原本因为买房手头就有点拮据,忽然多出来的费用让她犯了难。
“5000元是装修前的押金,还有垃圾处理费等各项费用,总共6000多元。物业说交的装修保证金说是可以抵物业管理费,确实有这么个规定要交押金吗?”王女士说,听周围朋友说自家装修时也都交了该项费用,但都交得有些糊涂。
网友“仙德瑞拉”则称,自己的装修保证金一直未退换,“我家装修的时候收了2000元装修保证金,说好装修后三个月就退,现在又要拖一个月,赶紧退我!一直就想不明白,物业凭啥收我的装修保证金。”
"第一次买房子感觉很麻烦,可是没有想到买了房子之后的一系列问题更是让人头疼~~新房马上就要开始装修了,物业要收取装修保证金,业主是2000元,装修公司5000元,半年以后没有什么问题会返还,可是我听说这个钱不会返还,抵以后的物业费。这是真的还是假的,”家住汉口的刘先生在装修前,也被告知需要先交2000元的装修押金才能让装修公司进场。采访中,与王女士、刘先生有着同样疑惑的市民不在少数,但往往物业在催交装修押金时都带有强制性措施,所以多数市民只得委屈地交了。
物业:只为约束装修行为
—— 强制也有无奈
小区的物管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收取装修保证金,“是行业约定俗成的规矩。”但有的物业也表示“收取物业费也实属无奈”据该负责人表示,收取装修保证金,主要是为了约束装修施工单位。当小编就退还保证金期限事宜进行询问时,该负责人表示,“定半年时间,主要是考虑到,装修公司对一些公用设施的无意识损坏,可能在刚刚装修完成时,还不能显现出来,必须要等一段时间后才能确定。”
该负责人说,有业主表示暂不装修不愿交纳,但物业对业主以后装修时是否会按规定交纳押金也不能确定,只好先行收取。他们并不想通过类似先交押金再交房等较为强制性的手段,但不这样就收不到装修保证金。“交纳押金也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小区居民共同的利益。小区外墙、公共部位如果有损坏,如果业主不愿意承担责任,我们可能会承担一些不必要的损失。”该负责人说。“一般物业公司都表示装修结束后会如期退还押金。”
“当时装修保证金交了1000元,不过,装修完成两个月后,物管把保证金退还了。”家在武昌的王女士说,装修一完成,物管就将保证金如数退还。
现状:标准不统一操作混乱
——监管问题多
“这个保证金是要业主来交吗?装修如果出现了质量问题,扣除标准是什么呢?”吴先生对此很有疑问。
在走访中,小编发现物业大多只能含糊地表示收取的装修押金由物业公司保管,但具体如何操作,以及是否有相关部门监管却解释不清楚。“关于费用请业主放心,我们肯定不会挪作他用。但具体如何监管运作我们也不太清楚。”一物业工作人员说。
不仅如此,交纳多少押金,该由谁交,出现问题以何种标准扣除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有物业人员表示,他们会安排专门人员对业主的装修行为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可能损毁公共部位的行为会及时提醒。“目前还没有发生过扣除装修押金的事情。”工作人员说。
律师说法:收取装修保证金无法律依据
—— 装修保证金应协议收取
据悉,物管公司在收取装修保证金上,没有法律依据,更不能强行收取。在装修保证金收取上,要看业主与物管公司签订的书面协议上是否涉及装修保证金。
昨日下午,小编就此咨询了武汉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该律师认为,实际上真正出现房屋质量问题,一般都会诉讼解决,几千元的保证金对于房屋的毁损无济于事,缴纳保证金仅仅能起到警示作用。
“出于公序良俗和交易习惯,装修保证金是对其他业主物权的一种保护。为了公共利益,个人的一些权利可以让渡。但保证金的缴纳一般须签订合同,合同的本质就是要双方合意,物业应与业主协议收取这项费用。”该律师还提醒,到了约定的期限,物业公司若不退还保证金,业主应依法追究物业违约责任。
相关链接:
《武汉市住宅装修装饰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参加质保金理赔遵循自愿原则。即企业向协会提出交纳质保金委托协会进行质量理赔,协会审核同意,接受企业委托。”
《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业主对房屋进行装修,物业管理企业可按照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与业主或装修企业约定装修保证金(押金)、垃圾清运、装修工人出入证押金(工本费)等费用的具体标准。”
范文五:[说明]物业收取装修保证金无法律依据
物业收取装修保证金无法律依据
买的新房交了房,本来是件高兴的事,然而交纳装修保证金又让很多人犯了迷糊:保证金到底该不该交?交了谁来监管?物管公司向住户收取的装修工出入证押金及工本费、装饰装修保证金、装修管理费均不是合法收费,但物管收取装修保证金,这种现象在武汉市仍比较普遍。昨日,武汉家装网小编走访部分小区发现,几乎所有的商品房装修时都需交纳该项费用,但究竟谁来监管,责任并不明确。
业主:交钱容易退钱难
——装修保证金,物业凭什么收?
市民王女士在市区购买了一套13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4月份准备装修时被告知需交纳5000元的装修保证金,原本因为买房手头就有点拮据,忽然多出来的费用让她犯了难。
“5000元是装修前的押金,还有垃圾处理费等各项费用,总共6000多元。物业说交的装修保证金说是可以抵物业管理费,确实有这么个规定要交押金吗?”王女士说,听周围朋友说自家装修时也都交了该项费用,但都交得有些糊涂。
网友“仙德瑞拉”则称,自己的装修保证金一直未退换,“我家装修的时候收了2000元装修保证金,说好装修后三个月就退,现在又要拖一个月,赶紧退我!一直就想不明白,物业凭啥收我的装修保证金。”
"第一次买房子感觉很麻烦,可是没有想到买了房子之后的一系列问题更是让人头疼~~新房马上就要开始装修了,物业要收取装修保证金,业主是2000元,装修公司5000元,半年以后没有什么问题会返还,可是我听说这个钱不会返还,抵以后的物业费。这是真的还是
假的,”家住汉口的刘先生在装修前,也被告知需要先交2000元的装修押金才能让装修公司进场。采访中,与王女士、刘先生有着同样疑惑的市民不在少数,但往往物业在催交装修押金时都带有强制性措施,所以多数市民只得委屈地交了。
物业:只为约束装修行为
—— 强制也有无奈
小区的物管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收取装修保证金,“是行业约定俗成的规矩。”但有的物业也表示“收取物业费也实属无奈”据该负责人表示,收取装修保证金,主要是为了约束装修施工单位。当小编就退还保证金期限事宜进行询问时,该负责人表示,“定半年时间,主要是考虑到,装修公司对一些公用设施的无意识损坏,可能在刚刚装修完成时,还不能显现出来,必须要等一段时间后才能确定。”
该负责人说,有业主表示暂不装修不愿交纳,但物业对业主以后装修时是否会按规定交纳押金也不能确定,只好先行收取。他们并不想通过类似先交押金再交房等较为强制性的手段,但不这样就收不到装修保证金。“交纳押金也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小区居民共同的利益。小区外墙、公共部位如果有损坏,如果业主不愿意承担责任,我们可能会承担一些不必要的损失。”该负责人说。“一般物业公司都表示装修结束后会如期退还押金。”
“当时装修保证金交了1000元,不过,装修完成两个月后,物管把保证金退还了。”家在武昌的王女士说,装修一完成,物管就将保证金如数退还。
现状:标准不统一操作混乱
——监管问题多
“这个保证金是要业主来交吗?装修如果出现了质量问题,扣除标准是什么呢?”吴先生对此很有疑问。
在走访中,小编发现物业大多只能含糊地表示收取的装修押金由物业公司保管,但具体如何操作,以及是否有相关部门监管却解释不清楚。“关于费用请业主放心,我们肯定不会挪作他用。但具体如何监管运作我们也不太清楚。”一物业工作人员说。
不仅如此,交纳多少押金,该由谁交,出现问题以何种标准扣除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有物业人员表示,他们会安排专门人员对业主的装修行为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可能损毁公共部位的行为会及时提醒。“目前还没有发生过扣除装修押金的事情。”工作人员说。
律师说法:收取装修保证金无法律依据
—— 装修保证金应协议收取
据悉,物管公司在收取装修保证金上,没有法律依据,更不能强行收取。在装修保证金收取上,要看业主与物管公司签订的书面协议上是否涉及装修保证金。
昨日下午,小编就此咨询了武汉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该律师认为,实际上真正出现房屋质量问题,一般都会诉讼解决,几千元的保证金对于房屋的毁损无济于事,缴纳保证金仅仅能起到警示作用。
“出于公序良俗和交易习惯,装修保证金是对其他业主物权的一种保护。为了公共利益,个人的一些权利可以让渡。但保证金的缴纳
一般须签订合同,合同的本质就是要双方合意,物业应与业主协议收取这项费用。”该律师还提醒,到了约定的期限,物业公司若不退还保证金,业主应依法追究物业违约责任。
相关链接:
《武汉市住宅装修装饰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参加质保金理赔遵循自愿原则。即企业向协会提出交纳质保金委托协会进行质量理赔,协会审核同意,接受企业委托。”
《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业主对房屋进行装修,物业管理企业可按照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与业主或装修企业约定装修保证金(押金)、垃圾清运、装修工人出入证押金(工本费)等费用的具体标准。”
转载请注明出处范文大全网 » 工程招标项目中招标人不退还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