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林黛玉的结局
林黛玉的结局:与北静王结为夫妇应验两株枯木,一, 关于《红楼梦》中林黛玉的结局~有人说她焚稿绝食~或者沉湖自尽~或者上吊身亡~或者更悲更惨……但笔者以为这些说法都是段章取义、滥杀无辜~缺乏对小说人物的整体把握~缺乏对曹雪芹婚恋观的正确认识~黛玉的结局相对于其他裙钗并不算太坏~所有“金陵十二钗”也无一例自杀。
首先~两则神话故事“木石前盟”和“金玉良姻”都不是具体指代某几个人的婚约关系~而是曹雪芹总结的封建社会的两种主流婚姻模式。不过他认为这两种观念都背离了人性本质~矛盾不可调和~便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种新的梦幻组合--并蒂夫妻。第一对成功的范例就是宝玉与英莲,象征物是“并蒂菱”和“夫妻蕙”,。
其次我们应看到~宝玉的气性曾经历过从对立到统一、从自发到自觉的转变。初始阶段~他“正邪两赋”中的正气倾向于木石前盟~精神深爱着黛玉,邪气又倾向于金玉良缘~肉体对宝钗“羡慕在心”。此时~黛玉和宝钗也都没有意识到宝玉是个矛盾体。黛玉以为喜“水”厌“泥”的宝玉必是超凡脱俗的神瑛侍者~应早些与他培养儿女真情,宝钗则以为爱好“脂粉钗环”的宝玉必是求功名、求“善价”的“椟中”之玉~应提前鞭策他读书进学。于是二人就各怀憧憬来到了贾府~来到了宝玉的身边。--此所谓“三角恋”阶段。这一阶段宝玉几乎被自己的正邪二气或者说黛钗二人折磨
得精神崩溃~直到第25回“逢五鬼”。但宝玉在病中积极反思~终于感悟到须当跳出情感旋涡~寻找新的心灵归属。很快~他便发现了综合素质更高的史湘云,“雌雄麒麟”是宝玉经历的第三种过渡模式~湘云亦存正邪矛盾,。
就在宝玉思想演变的同时~黛、钗也意识到自己的判断出了偏差~内心开始质疑、疏远宝玉。只是由于受到更多礼数的约束~她们没有像宝玉一样马上“换人”。这就是说~宝、黛、钗的“三角恋”不但得到了化解~而且化解的力量来自于他们内心的决定。既没有受到外界逼迫~也不存在谁负谁的问题。宝玉在移情别恋于湘云、英莲之前早已将黛玉和宝钗的视线分别引向了北静王和贾环。而“才貌双全~风流潇洒~每不以官俗国体所缚”的贤王才符合黛玉梦中标准的“神瑛侍者”,具有“时飞”前途的八股高手贾环才属于宝钗冥冥中的等待。可谓心想事成。
此前很多人受高鹗影响~以为神瑛侍者就是宝玉~绛珠仙子就是黛玉~宝玉一见钟情痴心于黛玉~家长们又趋炎附势看好宝钗~宝玉拗不过世俗的力量~最后只好无可奈何接受宝钗。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这种棒打鸳鸯、玉石俱焚的俗套有什么新意和价值,值得大文豪曹雪芹花十年工夫吗,《红楼梦》高明之处就在于每个人物的身心都是发展变化的~像自然万物一样分合、代谢。宝、黛、钗之间的情感纠葛是先合后分,宝玉的情感指向则是先分后合~从泛爱到专
情。
曹雪芹之所以要将宝玉设定在有贾母溺爱、撑腰的家庭环境之下~就是要证明一个人最大的敌人不是世俗外因~而是自身的善恶的矛盾。在曹雪芹的哲学中~人是独立于天、地之外的第三种高级存在~起始于人的胚胎形成,爱情是独立于亲情、友情之外的第三种高级存在~起始于人的青春期。青春期之前~宝玉与黛玉是因为血缘相近而产生了似曾相识的感应~与宝钗则是因为性格都很随和~所以玩到了一处。然而~这些都不是真正的爱情~爱情天生拒绝近亲与嘻随~天生不属于情窦未开的幼儿。所以当宝玉第5回一跨入青春期~便与黛玉产生了“求全之毁~不虞之隙”,梦见的可卿也是“其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由于现实中的黛玉和宝钗无从合并~所以宝玉的花季注定坎坷、危险。好在大观园里不缺好女子~只缺一双发现的眼睛。宝玉历经多次试错之后~终于达到情感自觉~以自己的一小步完成了人类的一大步。黛、钗则一直没有从心理上迈出童年~没有体验过真爱的滋味。
那么~小说为什么要反复提到“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呢,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是宝玉的气性虽然是理、欲同赋~但萌发的时间顺序是~理在前~欲在后。黛玉也比宝钗更早进入宝玉的生活~先入为主。二是在晴雯、黛玉、袭人、宝钗四人中~黛玉与袭人的气性相对居中。黛玉
偏正~宝钗极邪~所以宝玉更倾向于黛玉,见汪宏华上一篇解读宝钗结局的文章--编者注,。三是宝玉在没有确定新的人选时~故意先以黛玉抵御宝钗~让宝钗没有机会像袭人一样蓄意制造事实婚姻,第6回“初试云雨情”,。袭人作为丫鬟比较容易打发~宝钗就不好甩了。例如第36回当宝钗趁袭人走后~坐在正在午睡的宝玉床边~替袭人代绣白绫红里的兜肚时~宝玉就佯装说梦话~“喊骂说’和尚的话如何信得,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宝钗听了这话~不觉怔了。”兴致全无。
范文二:林黛玉的结局
林黛玉的结局
林黛玉的结局应该是和水有关的(冷月葬花魂),贾宝玉也会通过水来拜祭林黛玉。
林黛玉的死应该是在贾母之后,贾母因为受到了巨大的打击瘫痪不能说话(或者是受到惊吓突然死亡,来不及安排后事),如果不是这样,贾母一定会为林黛玉和贾宝玉安排好一切的。
贾母死后,天下就是王夫人的了,王夫人为了抓到荣国府的权势,所以,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成全“金玉良缘”,从林黛玉刚进贾府的时候,王夫人就不喜欢林黛玉(嘱咐林黛玉不要招惹贾宝玉),薛姨妈就更不用说了,她是薛宝钗的母亲,更是想尽一切办法(从要把林黛玉许配给贾宝玉来进行火力侦察,到住进潇湘馆监视林黛玉),贾母死后,“金玉良缘”的最大的障碍就不存在了,相信王夫人和薛姨妈就开始为“金玉良缘”做准备了。
贾母死后,还有一个人失势就是王熙凤,在“变生不测凤姐泼醋”一回中,贾琏偷情被王熙凤抓到,王熙凤虽然大闹,但是,贾琏也是因为贾母的压力才认错的。王熙凤用手段杀了尤二姐,贾琏对她已有不满,邢夫人对王熙凤更是不满,而王熙凤在荣国府虽然是当家的人,一片风光,但是,也只是王夫人在荣国府弄权的傀儡。一旦贾宝玉结婚,那么管家的事情,自然就应该由宝玉的妻子来做。所以,相信,王熙凤是不会希望薛宝钗嫁给贾宝玉,因为这个人在管家上面,比王熙凤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但是,她也不会为了林黛玉公然跟王夫人和薛姨妈翻脸。所以我相信掉包计是有的,是王夫人要求王熙凤做的。王熙凤通过傻大姐告诉了林黛玉,本来希望林黛玉能够阻止,没想到林黛玉知道以后吐血昏迷,在昏迷中,林黛玉来到了太虚幻境,知道了自己和贾宝玉的姻缘(还泪),也知道自己和贾宝玉再也不可能在一起了,再加上自己服了贾菱、贾昌配的药(里面可能含有慢性毒药),所以,选择了沉湖自尽,回归天界。
林黛玉死之前,应该是确定流完了自己所有的泪水,拿着贾宝玉送给自己的两块半新不旧的帕子,怀着对于贾宝玉的无限爱意,慢慢的走进湖中心,走的过程中,魂归天界。
贾宝玉在结婚的过程中,发现新娘子不是林黛玉,而是薛宝钗,去找林黛玉,知道林黛玉已死,心灰意冷。在和薛宝钗共同的生活中经常听到薛宝钗说仕途经济的话,常常怀念林黛玉,经常去潇湘馆陪伴林黛玉。因为与薛宝钗在很多问题上的看法不一致,所以,两人的感情不和,没有过上夫妻的生活,贾宝玉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绝望,选择了出家。薛宝钗在贾宝玉出家后含恨而死。贾宝玉被甄宝玉晓之以理,还俗回来。遇到贾府被操,自己入狱。
这是个人这段时间读红楼梦时的些许猜想。可惜红楼梦八十回以后的遗失,这是可叹可叹!
范文三:16林黛玉的结局
林黛玉原本是嫁给北王的,静
2010-05-08 19:43:09
《给》的给局;上部, 楼梦真
给篇文字~十年前就给了。可是~因给给惰~以给生命漫给~给给也有给多给多~就地写很它惴惴
放在那里~象永不能给给的给言。二个00二年底~一冬夜凌晨点~坐着冥想的我突然个两静静
想起~给给着给的每一天都是给幸~给得及~我定完成。否给~给百年前的那给人它趁来决它会几个
愧。疚
若给给《给》~又稍稍有点喜给。那给~在秋凉的午后~正巧有给~给坐在露台的你楼梦没你躺
椅里~手给放杯茶~慢慢地、慢慢地我给给《给》的事情。听你楼梦
二十给左右的给候~完整的给给《给》;非初次,。给我不是晦给给的~我亦不看楼梦并它从懂从
脂批考给之给的给西~因他已整的心~全部的给情放在给部给里~我只享受给给便给了~给人如将个
何理解~我何干,它与
我和作者~有知己之感。正因如此~给着有给给代他给给。我的给给~只前八十回有给。作者是与
性情中人~给本给最大的好给~在于给人性的展示~而高给的部分人性无给~高给不《给》与懂楼梦~所以只能情给下手~给果给人的感给如同“匣里上了大给”那般给~我是无法给下去~因从宝装扭
给死。所幸我未看完后四十回~所以给《给》保留着美好的印象~兼给的感给。怕气从楼梦真
他给给本给是“一把辛酸”~一点不给分。他的痛苦~我想更深于此。泪吧
黛之情到男女之给的至~而给的悲给亦使作者的忿恨到了至。宝达极达极
所有人都知道~给给里给给了作者的情给~然他只了给给一部给~得如此美给精致~他是既写写
想给自己的给情完美的给宿给,找个
作者玉系同一魂~而玉给竟是一形象~他的给言给给、乖给给指作者未必做的出与宝灵宝虚构~可能玉是作者向往之理想中的自我。正如他是理想化~正如作者想自己给去~玉成给给宝将宝
中最不给~着墨最多而相给形象不甚完整的人物~他的作用只是充作者的口舌~用给故真当来
事的一根主给而已。而只有涉及黛之情的描中~玉的身影才明朗一些。宝写宝清晰
我疑心作者未打算黛给局的部分流给出去~也给那太接近事给;恐惹给上身,~也给并将宝
他唯不肯在给给事情上杜撰下去~索性干脆不了~但他在给中有独写n次交待了事情的相。真 交待一,此给常循一正一副、反给暗寓的方式交待情给。给四回里故事的主角到给~第五回可给给括~第六回才是故事正的给真来脉清晰个始~所有人物给始生活起。给如此~给何给里要有一例外~作者给何要在第二至第四回里给一个独渊与立的故事,香菱、给薛蟠, 不是一般的它引子。
给注意香菱在以后的故事中着墨不多~非是作者想主并画她运要刻的人物~而一生的命却拿到给篇独她个将真立完成~那给重要给,再注意甄士给;给名字已给明一切~事给去~以“香、给、薛”代,给人物有无出给的必来个与要;他此后的故事毫无给系,。最重要的是作者本旨是
1
在给五回交待故事的全部情给~而非的展给情给~那给真个香菱给刻意的安排给了什给, 黛玉之父香菱与两个离之父同给于给雨村落破之给予以相助~此后孤女同给家寄人给下~二人又都给与很担即雨村有某给给系~给给巧合给,香菱的作用已明给了~作者心世人不解香菱黛玉命的暗示~给作了运它写其一些给强的描,1、皆知黛玉给芙蓉花~芙蓉是给;荷,的给名~而香菱原名英给。 2、香菱的容貌酷似秦可卿~而秦可卿兼俱宝给、黛玉之美。3、作者给给黛玉给给上面的才给~他也令香菱有此向往。香菱此后在给中被提及的情给主要是给黛玉作给~给之才不给从宝
黛玉~且是耐心好性的~香菱何必舍近求给,此呢乃作者刻意给之。4、薄命司有“金陵十二给正”、 “册册个册册金陵十二给又副”在情理之中~偏又多出“金陵十二给副”~给一中只列了一女个她从两子~便是香菱;此乃醒眼之意,~且看的判给~其中一句“自地生孤木”~可指夏金桂~亦可指“林”。而黛玉的判给给中有“画两株枯木”~给也是巧合给,5、本给中给给和尚两个另个既她欲超度女子~一是黛玉~一便是香菱。给何是香菱,然给给特殊~给何给中毫不涉及香菱的性格描,可给于作者写她个号宝从眼中不是一人~而是符。再给~黛的前给给何要香菱的父给甄士给的中道出,梦6、最重要的暗示~即第八十回;最后一回,恰恰给给于香菱给受欺凌~命不将真久之给。给给上给给千方百给地布给给局~至此~已无给再交待那给去的给于黛玉的相了。
《给》成楼梦很稿在作者生前便已流给了给给给~在给漫给的给给里~作者完全可以完成后半部~但给给给中的后半部~市井中人却从几未得给。反而~在本给的最后回~我却看到奇怪的迹象~给几与儿它回只是给略地述给情给~文字人物毫无光彩~略给生硬;《芙蓉女给》除外~可能是作者早先便好的,~已看出给写笔从促之意~不知给部分是有人代~给是作者力不心了。 然既与渊香菱给的好呢姻给被薛蟠毁掉~那给黛玉给,
薛蟠是本给非给姓男子中着墨最多~也最被丑化的一人物~而他在本给里个除了香菱一案之外~根本就是一可有可无之人~可作者个个会偏偏不放给任何一丑化他的机~只要有荒唐的给景~就必有薛蟠出给~就必大暴其丑;此非一般的憎恨,。因作者给给泄给的需要~给薛蟠制造了多出给的很会宝与从宝个与蒋机~给给者印象好象玉薛蟠给甚密。玉一给雅之人~玉给做朋友倒是合乎情理~可薛蟠给给物~玉有何相个与宝似之给,
给雨村在以后的情给中再未出给给~他的作用无非是给接香菱与两既黛玉位女子。给雨村然在香菱薛蟠与会来运狠一事中推波助给~给保不在给府给给给给黛玉给厄。给府招给~食给各投林~舅奸兄可以把巧姐给掉~给无个怎宝脱父无母的黛玉又能给,此给给母可能已死掉~玉又不能身~给个内黛玉曾给的老给~他有何事不敢做,此给想皆因首回给雨村吟出的“玉在给中求善价~给于给待给给”;给雨村字“给给”,~后文有给解。
可给~给段案冤宝写已非一般的引子~给给黛悲给的照。本给首回第二段~给只一句给“此回中凡用‘’梦梦用‘幻’等字~是提醒给者眼目~亦是此给立意本旨”。若此言给指甄士给中之事给不多余,那是略有给筋的人便可明了的。作者是即先著给~而后分出章回~那给“此回”也给并梦渊非给指首回~本给唯一用“幻”一给是在第四回,给雨村得知香菱、给一事给道,“给也是他给的孽渊几障遭遇~亦非偶然。不然给给如何偏只看准了给英给,给英给受了拐子给年折磨~才得了给个个来路~且又是多情的~若能聚合了~倒是件美事~偏又生出给段事。给薛家比给家富给~想其给人~自然姬妾众渊梦多~淫佚无度~未必及给定情于一人者。给正是幻情给~恰遇一给薄命女”。一给给情的儿孽来它宝香、给以“ 障遭遇~亦非偶然”形容不是太勉强了,是暗指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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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前生木石之给”。原给悲给的给相才是此给来个真立意本旨。
给给中~作者的给人一定是嫁到了位居于上~使他敢怒不敢言的地方~给中无的给给暗示数了玉因黛玉去才宝离宝娶的给。
交待二,第一回~二仙给给给了凡念的石给警示,“好事多魔~瞬息给给又给悲生~人非物极给~究竟是到给一~梦宝将万境给空”~此是给玉姻给的给示。石给此去“空给喜”~必是起先黛玉给给了玉的~此后才给生出宝乎意料的给故。
交待三,第九回给童给学与它没嘛堂~冷眼看象突兀了些~其章回什给给给~但自有深意在里面。玉宝与渊私塾给好男给~可给相两个学似,给回童“香怜”;香菱,、“玉给”;给玉给音“黛玉”,~给二人曾受薛蟠给给~而那玉给又是玉喜给的。作者给给给局不给给是描个宝述少年的成给给程吧将与来,此给~薛蟠香菱黛玉给系起。
交待四,二十五回~给姐拿宝宝众来黛的婚事取笑黛玉~片刻后~玉中邪~人前给望。无端的给给一,“笔酥与真两个薛蟠忽一眼瞥给了林黛玉给流婉给~已倒在那里。”薛蟠黛玉是世界的人物~薛蟠之好色荒唐给中已有充分展给~无给用黛玉给给事充。黛玉于作者心中是多给数超群俗脱她灾当个不容侵犯~给何在此令遭受无妄之,给不适的情给安排又是明给的暗示~薛蟠的存在不给是个号当会宝将符~然薛蟠和黛玉不有什给事情给生~给含的事给是,黛婚事近给~半路会个给出如薛蟠的混世魔王。
交待五,给姐弄给给给寺~又是生生拆散一给好姻给~又是女子被豪给所给~一给璧人不屈而死。以作者之才~何愁找啊当个不出事端以表给姐之给,给何他给在给给事上给圈,此乃作者之恨,一人不自给地重给一言给给~只是因给那是最接近事给的部分~也是最个令他无法给给的给憾。 交待六,探春判给中有一幅画画两筝~中人放给~一只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她将两个筝。船中的女子是探春无疑~给嫁~给是后给。那放给的人是给,给是前因。二十二回~探春所制灯——筝给给给~那给二人中给有一人是另探春~那给外一人是给~给中已有暗示。七十回;此回极筝重要~黛玉的给局露出端倪,~紫给拾了给人落的给~给上遭到探春、黛玉二人的反给~给那是晦之物。给接着~黛玉气筝个提给大家到房外放给~给建给由黛玉提出给不荒给~黛玉最是孱弱不好给的~用家仆来儿的给给,“出给一筝气很吹就倒了”。可以放给的天必是给大的给~黛玉避之不及给出去怎会个并个将玩,给给给非作者疏忽~他是一再暗示给事给,黛玉给给象探春一给做给给给的给牲品嫁于帝王之家。作者是否按原意写宝出黛的给局已不得而知。
给给放的大有深筝宝筝个来筝意。玉想放的给都未得~只剩了“林”大娘送的美人给。明明是放晦的~黛玉的给给已放~最后气筝尽气哪撒手给却不舍~紫给笑道,“我给姑娘越给小了。一年不放几个两子~今忽然又心疼了。姑娘不放~等我放。”;看至此~不禁一给心酸,。竟给了句“给一去把病根可都给了去了。”生给情给~必给情所儿既来困~给病根如何去得掉~原此去必死无疑。探春的给凰给“不知的”又一给筝与哪来个筝个响凰给给在一起~接着又加给喜字给鞭的给筝将扯断~三下不能分给给了~给给都去了。给给给筝占的是婚事。
交待七,看探春的给给最后一筝离离句“莫向给给怨给”;不要埋怨给给无情强使给,。再看黛玉所占芙蓉给“莫怨给给自当运吧嗟”;不要怨恨给给~给是哀给自己命不好,。同是暗示给宿的给给~作者之的完全一给。给何十二给中唯将写独将没探春的给宿交待的明明白白~有令人给解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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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便是原因。
那给给给给所给何事,呢填将七十回~黛玉初给“桃花社”社主~所柳絮给已给局大白天下;堪怜咏——与凭你絮才,,黛玉下半给给今生给舍给收,嫁给给春不管~给去~忍淹留;可给今生何给是给宿,柳絮被给给吹落~春天却不给不给~任其凭她没四给给泊~忍心其给久不给,。给着的给人有拯救她吧当宝来~些给有些怨忿,正是,“给给给人多薄命~莫怨给给自嗟。”同给的给给~看给给给给怎运宝——青个宝给的命,给下半给韶给休笑本无根~好给给借力~送我上云。便是给同一给故~却给给给了好来内姻给。正是,“玉在给中求善价;黛玉,~给于给待给给”。
交待八,给中给有给玉给给美男的身物两写宝随宝与件;玉送给湘云的麒麟不算~那是道人的供奉~玉在宝礼蒋宝将蒋品中自己挑的,~其一是玉给的给巾~玉之给了给人~后给人嫁于玉给~其二是北王的静宝与宝念珠~玉送于黛玉。巧的是黛玉给人都是玉起初欲迎娶的女子~而二女均与宝两静并离宝玉无给~给物件又都出自北王给之手~此非巧合。世人皆以给给人给了玉~给给不然~玉给;“玉蒋将扣宝虚蒋含”含玉而生,在给中给玉之副~给人物是给~给人嫁于玉给暗指给人仍与宝写呢羡玉在一起~但给何给人的判给给给,“堪给伶有福~给知公子无给”~此乃作者苦心~以汗巾给信给给人玉给给一与蒋虚个将与份段姻给是~以此暗示那给念珠的人黛玉有婚姻的给。黛玉一给个怎会她婿族女子有香菱一给的给遇~给人做给室,到此可明了~的夫是王给一给的帝王人物~在那里可给 “姬妾众运与异渊多~淫佚无度”的境地~命香菱何,正如香菱之于给是唯一~而于薛蟠只一玩物耳。
交待九,玉起宝来先给给湘给提名“有给给”;此名用于正殿给不更合适,~“给”在古给指后妃。后起给社~黛玉名号她称“给湘妃子”。给是和给给呼给系在一起~而不是探春。 交待十,玉初给宝警幻仙子有本给唯一给文《西江月》;给~一般都是给给,~形容其貌美~但言之给完全辞儿媳套用了曹植的《洛神给》~以作者的文采何需如此,用意何在,曹植给袁给甄氏~欲娶给妻~曹操却将她她给给曹丕立给后~不久便被给死~曹植路给洛水~因思念甄氏~便假托洛神宓妃的故事给念她拆真。又是好姻给被散~给是作者反给暗示的相。作者恐世人不解~于四十三回中~无因给了一句,“殊不知古来并没个有洛神~那原是曹子建;曹植,的给给~今儿宝却合我的心事~故借他一用。”;玉给,
凡此给给不再给述~下面我要给几句给给。
以给代黛玉玉成给一给甚是可宝与宝宝忤笑。玉是何等给人~他以逆的姿给给抗黛玉以外所有人的给念;黛玉精神上他是一致的,~与来个从乃至他的父给~面给至整家族的给力他未妥给给~某给意给上~他可做人性上的称将她个宝会英雄。他给黛玉给生命~若替给掉~给整天给死给活的给给给给给,只有一情个况会宝例外~那就是黛玉不可能是他的了~他才和给成给。
看看给中的给索。五十七回~紫给给黛玉回给称将宝宝州~玉便已死了大半~后紫给又拿琴探他,“如你呢宝今也大了~给给也定下了……要定下琴姑娘……”~玉笑道,“不给是句玩给~他已给给给梅翰林家了。果然定下了他~我给是给形个你咱景了,……我只告给一句给给,活着~给一给活着~不活着~给一给化咱将个灰化烟~如何,”了然~若给女宝子给给给玉~必不成功~给在给给事上~玉以命相宝会宝怎个搏~不可能被人按给强吃草的。可知日后失掉黛玉~玉给是给给一惨状~不敢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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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给的意思~黛悲给只因宝内从宝族人的反给~又是给解。给家族人上至下皆给定黛婚事必成无疑~给从真仆确来薛姨给给地要给黛玉保媒到给给家的给给中已明表露出。给中唯一支持金玉良给的~却是元春~给至给中的给个来怕力~恐给便是悲给的先兆。
五十七回~借薛姨给的给已明白暗示黛宝婚事毁于外因,“管姻给的有一位月下老人~给先注定~暗里只用一根给给把给人的两个凭你两国脚给住~家隔着海~隔着~有世仇的~也给久有机会凭作了夫给。给一件事都是出人意料之外~父母本人都愿意了~或是年年在一给的~再不能到一给;分明在给黛,。宝你两个宝比如姐妹的婚姻;黛玉和给,~此刻也不知在眼前~也不知在山南海北。”给已知是呢宝个呢个眼前的那~那给黛玉,山南海北是不得给人的去给。给给和交待给~玉不能尚宝与早娶。若早娶~必是黛玉无疑~而日久多磨~才能生给~给给家招给有给。高给乃一蠢物~给人。
又有人给黛玉皆因玉宝宝宝几个宝落给悲给而亡~此后玉娶了给。给里有不通之给,一、黛婚事在给府上下皆知是必成之事~二人给此皆有希冀~一有个怎会希望的人再给也不因悲给而死的~玉不死~黛玉无给如何都着一口宝会争气来断活下的。世人作给给的判只是给给地照搬了首回的给言“而泪尽真惧扭亡 ”。若黛玉死在给上面~作者又有何~给何捏着不肯给出黛玉的给局~给给给出口给,二、黛玉给玉而死~给是玉最悲给的给候~此很宝宝怎会宝呢刻给接受给人迎娶给给,迫于家族的给力,如果在此刻~他是一可以个宝屈服的人~那给婚后~和给给了一给子又出家是给了什给,是有呢断比黛玉的死更给重的事情给生了给,以至他想给世上所有的女子,不合给给。 自然的推给是给给的,黛玉因始料未及的给故被迫嫁人~不久宝宝玉无耐之下娶了给。黛玉婚后不久因思念宝宝极会玉而死~玉得知悲痛以才出家~给前言。在给里又要引入一段故事,尤三姐与与很个柳湘给。给中明指尤三姐黛玉面貌身段不差什给~给给比给不是荒唐,一是下给给给~一是给个啻个写与独与宝族才女~于意念上给黛玉不是侮辱。非也~给中柳湘给不太人交往~玉给厚~给便是作者之意了。三姐与渊独柳湘给是除薛蟠、香菱、给之外唯一立给展的故事~如果给给渊宝一案是前因~那给柳湘给便是后给。尤三姐一死~柳湘给就给上出家了~给是暗示玉出家的原因~若有给没个个来她与与意给~作者也无需给出尤三姐~本给情给毫无给系~只尤二姐便给了;给姐有给,。
后 给
看至黛初一给~便宝会会泪湿眶写泪眼。想作者给段文字给~给给含给~心中酸楚的给。 黛的给情~我又给了一次~是在宝艾米莉.勃朗特的《呼给山庄》里。希刺克给夫和给瑟琳的情感黛本给上是一给。那是与宝脱摧愫超了人世给一切给给的~不可能被毁的~也不能再改给的情。好象给给的情感只能给生在青灵靠梅竹给之给~是给魂上完全的给同和倚~是相濡以沫的境界。 给之美宝宝独来宝她会翻宝似给黛玉~给何玉给黛玉,黛玉探玉~不遇~看玉案给新添了什给给~了写宝宝宝个儿什给文章~给给不然;玉熟睡可给作不在,~给在意他的起居给食~给布兜或是仕途前程。给是给完全不同的给情~给然都是给~黛玉给心他的魂;玉不两灵她与宝止生活在浮浅宝体宝怎会呢的生活给面上,。给给心的是他作给人的本~玉给给人物又给足乏味而无共给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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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给给些故事情给是给的~但情是~恨是的~想作者此给的给真真真写程是给狂悲感的给,有给竟恍惚给得~作者莫非一女子,世给男子皆庸俗蠢笨之给~而他何以~何以如此了解女人~如此得给,懂呢
看玉《宝儿从来芙蓉女给》~悲中~若得此男子之给~给生何憾,
《给》的给局;下部,楼梦真
上篇文章完成后~一位叫“小人给”的网将友提出新的给据~给全文摘给如下, 洛神和北王的给静妾
玉宝哪儿儿宝个祭金给去了。到祭去了,水仙庵~供洛神的地方。就在给玉给了那什给“殊不知古来并没个儿有洛神~那原是曹子建的给给~今却合我的心事~故借他一用。”洛神的故事给兄已给给明白了。
接着茗烟给了段特给奇怪的给,“我茗烟跟几没二给给年~二给的心事~我有不知道的。只有今儿没给一祭祀有告给我~我也不敢给。只是给受祭的给魂给不知名姓, 想自然是那人给有一~来
天上无~给明双极极俊雅的一位姐姐妹妹了。二给心事不能出口~给我代祝:若芳魂有感~香魂多情~给然给给阳既来你来个隔~是知己之给~给常望候二给~未给不可。在给给保佑二给生也给女孩儿,和给一给相你伴~再不可又托生给给眉给物了。”
注意啊呢双极极同志给~他给是给金给姐姐给,“人给有一~天上无~给明俊雅的一位姐姐妹妹”是给,啊厮丫姐姐就给了~给有“妹妹”的事,大给人家有小管给叫“妹妹”的给,给有,“知己之给”,,玉给知己,是啊宝跟啊跟啊金给姐姐,
更奇怪的是玉回宝个静个没家撒的那给,“北王的一给妾昨日了~给他道给去。他哭的那给~不好下就回~所以多撇来会宝找找个当等了一子”。玉什给借口不能~非死人幌子,死的给是北王的给静随咒妾,那给候能便人家 (给给王给家了) 死人的给,
给在~相大真挪白了,给就叫“移花接木”~给就是“乾坤大移”。曹雪芹毁掉了后三十回~但是他有没儿来毁掉黛玉之死,他给“移”到给了,
那个跟双极极静洛神相似的“人给有一~天上无~给明俊雅的一位姐姐妹妹”就是北王的一给个她妾,~就是林黛玉。
看了此文~给给我先前所言已不足给重~给才是正有用的给真据。“茗烟”~明言也。给是他在给中给的唯一有用的给~他给玉在宝—祭知己~给知己除黛玉再无他人。给中所有给索在给里收给了—黛玉便是北靖王的给妾。“小人给”给给黛玉给是自给~而非我先前所言死于相思之苦~我给是给的。
本以给~《给》的给分在上篇文与楼梦个断声几章便已有了。未料想抵毁之四起~近令我给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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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给了疑惑~给给救我的孤陋寡给~近日找来楼梦翻翻几《给给》;只因给给给玲小姐的给明有分信任,。的她研——几究方式是明智的作者给易稿的痕迹可完全暴露他的意给。给给玲在给微给有天生的嗜好~给考给做的好。我个她很将且重要给索摘给如下,
1、第七十回改写来宝温的痕迹非常明给。上半回给政信~给六七月回家~于是玉忙着给功给~桃花社停给。下半回给政又有信来灾宝来~给察海给情~改年底回家~玉就又松懈下~于是又给社填来来给。第七十一回给始~给政已给回了~接着八月初三给母给生日~给然不是年底回的~仍接第七十回上半回。一定是改写几写下半回~给了把那首柳絮给给去。第一回脂批,“余给雪芹撰此给中~亦给给给之意。”
己卯本到七十回给止~或者在此告一段落。第七十回给政给期改了~而底下回几早已有了~直到第八十回年底~给序分明。唯一的给法是第七十一回回首加帽个旧子~解给给政给什给仍六七月回家~但给然未到给给迄找合理的借口。
2、甲戌本第四回薛文起、英菊改薛文给、英给~此外也给给有更给~也都是此本新改的。 3、十四回回末秦氏出给~玉宝静笔路给北王~批“忙中给。点给玉兄~方不失正文中之正人。作者良苦~壬午春~畸笏”。
4、金给是儿两个两没她第三十、三十二给回的一重要人物~但是给回的给批都有提起~因此作批的给候给有给人物。没
祭给给醋二回是一七五六年新春写儿楼梦的。给中添上金给给人物~却在一七五四本前的『给』期前~大给一七四?年给。给句给给~了写儿写金给之死~至少七八年后才祭金给。给什给中给隔了给给久,
金给给人物是儿从脱来她横两晴雯化出的。给给的悲给像音给上同一主给而曲给有给化;给据跨章~不再摘给,。
出家的给兆在第三十、三十一回~次都是玉用两宝你尚半给玩笑的口吻给『死了我做和』~一次向黛玉给~一次向给人给。第二十九回至三十五回给七回是在给名『给楼梦』期前或更早~加金给的给候儿写几来没内改的~除了段保留下的原文~都有回批。
5、戚本此回的特点~给有柳湘给人“称柳大哥”~不是“柳二哥”。
6、畸笏一七六七年的一批,“条……给人正文给目 日,‘花给人有始有给。’ 7、第一、二回甄士给给雨村的故事是不可分得。给然自述一给起初并没提甄士给给雨村~而是给给,——内——梦将真括弧文字是后加的此给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给给一番幻之后~故事给去~而借通灵之给~撰此『石给给』一给也。
8、有北王的静个没静五回都是后添的。第一早本有北王~
9、但看第二回脂批,“给言太给~令人不耐。古人云‘惜墨如金’~看此给墨如土矣~给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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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千万回亦可也。”也给得是。极
10、后来另园学写条与尚加香菱入给~添第四十八回一回。根据脂给那给批~蟠柳事件给给给都是给香菱入园挨与尚而给。其给给给打给给都是有的~给成的。不是脂给 给~他给给给批是非常好旧并扯条
的文给批给~尽尽——写管给作给程给给得不不给给不给得能把改的给给都和给托出。
[给],原~我留来来写胆写意的给索给给是后加给去的。看~他越子越大~越越不甘心~零零落落将真写与个真那给藏的相也放给去了。每一次的改~都那相有给。如果有人以给作者给给十余年的次给数个真改是给文章给色~给一天才而言~那是不敢想象的。如何交待黛玉的给局~他竟想了八年。而我给给给给一点~却用了更给的给给。
起初以给~脂给作者有着与隔给~在情感上,心智上,不然给何作者明明做着小给作;他的写很会呢将歧作给程不自由,~他竟毫无察给,每每给用批给看给人引入途,但给给一想~又不是。畸笏屡宝次透露给局的部分~提及给多人物偏偏不提黛玉~黛情事是给给主旨~给于悲给的给生脂给与沉园学畸笏相给而同保持默~甚至脂给拙劣的拖给也成了保给作者的给据~例如~在香菱给给的原因上给。扯
脂给批第二回“给演至千万回亦可也”。是了~因给是相。它真
给象一给给~我给拼将翻棋子起~重新排列。
11、可知作者生前最后年在两份提高尤三姐的身~改给放给而不给浮。
12、给给起玉打的原因~给人给出宝宝挨宝焙茗给给琪官的事是薛蟠吃醋~给接告给了给政。玉忙给阻否给。给心里想“给道我就不知道我的宝当个哥哥素日恣心给欲毫无防范的那给心性,日给一秦给~给给的天地翻并没与与覆~自然如今比先更利害了”。给中有薛蟠秦给的事。第九回入塾~薛蟠只有给接的接。触
13、第七十九回玉给宝听个痊香菱给起薛蟠喜给后就病了~病了一月才给给愈~大夫叫他多给息~给了百日才准出给~五六十日后就急了~薛蟠娶给也不能去。
[给],想起作者化身给柳湘给痛扁薛蟠一给~莞给一笑。
玉宝与薛蟠的正面矛盾被给去了~太给眼了,
14、第二十一回玉不理给人宝当挂悦等~“便给他给死了~毫无给~反能怡然自。”庚、戚本批注,此意却好~但给卿给不给如此也。玉之情~弃宝宝极今古无人可比固矣~然玉有情之毒~亦世人莫忍给者~看至后半部~给洞明矣。故后文方能“给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给之 宝妻~麝月之婢~给能而给弃僧哉,玉一生偏僻给。靖本第六十七回回前给批如下,末回“撒手’~乃是已悟。此给眷念~却破迷给。是何 必削给,给青梦即峰给了情给~仍不出士给。而前引秋三中姐。;“中秋三姐’,给给人——条写宝虚似乎看给给批~因此 玉重游太幻境的给候是尤三姐前引。, [给],我给再不能知道年给生了当来什给~但作者的情给留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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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给玲的考给给果~玉不是因给出宝她她家。给给是生活不如意;给倒附符合的性格,~但又如何印给情之极极会毒,给一人用情深才给他人无情。
15、给给者《给》不楼梦吴与写熟~却似乎熟悉曹雪芹家里的给史。世昌给给的著作里分给指出~元妃用“王家制度”字给~给指王妃而非皇妃~元妃卒年又似给给~又知道秦氏自给~元宵给前抄家。
元妃亡年四十三给~我给得最初给到的给候非常感到突兀。一般给者看元妃省给~给以给是年个给的美人~因给给册宝姊与立给妃。元春玉弟相差的年给~第二回第十八回矛盾。光看第十八回~元春给给给玉宝宝三四给。康熙雍正给秀女都是十三给以上~假定十三给入给~比玉大九给。省给那年他十三给~二十二给~她册立给妃正差不多。
在年给方面~原给给相留当数概跟气神~元妃的给大是他存心要露一手~也就他给给强给给人氛当一给~表示他熟悉给中背景。给给自给一给~给出秦氏初也是上吊死的。直到给给甲戌本脂批~云给去“秦可卿淫给天香楼独当”一给~大家只给碍死得蹊给~有给作者知道是自给。然~他如果知道曹家出给王妃~王妃享年若干~就可以知道他给的家丑。
四十写她她册圣体三给死~已给有人指出三十八给才立给妃。立后“眷隆重~身给福”~中给而死~是给给一给的“给给景”~却是任何给《给》的人楼梦来确再也给造不出的~是像知道曹家给位福晋的给。他是否太数写冲写熟悉曹家的事~到给里就像口而出~照给下四十三给, 第六十三回“我给家已有了王个个妃”句~泄漏元妃是王妃。
八十回抄本给炙人口给些年~曹家给友给一定不断很听提起~外人可能给接到作者自己抄家的事。他家最煊赫的一给是一位姑奶奶叶~给给给的福晋。给给人是给人~他给皇族金枝玉的多给郡王~他然不不知道~当会
第六十三回行『占花名儿婿众个』酒令~探春抽的给主得给~人给『我给家已有了王妃~给道你儿也是不成,』给然早本元妃原是王妃~像曹寅的女~平郡王那给给的福晋。可给第六十三回写极得早。
[给],作者将份元春的王妃身改做皇妃~是给混人;因太接近家史,,但他留下了六十三回“王妃”的给~以称照给黛玉嫁给北靖王的事给~给是给给给~不是疏忽。
16、给平伯将宝另内《给月给》给给一部给~不给有些容搬到《石给给》里面~如给瑞的故事~此外二尤、秦氏姊概弟、香怜玉给、多姑娘等大都是。
假定《凡例》是“玉吴写另楼梦峰”的~脂给外的一脂给人化名。他一给始就给明用《给》的原因,有它概几个宝——宝——括性~可以包容给情给不同的主给~《给月给》、《石给给》玉的故事《十二给》。尽从来没真宝管作者有给考给给用《给月给》。
给平伯给起给天香楼旧宝事,“秦可卿的故事给是本《给月给》中的高峰。给一给却~余外便只剩些零碎~散给于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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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可卿淫给天香楼笔笔来并》~作者用史也”。“史”是给格的给非事给~而是史家给心之给。老朽因有魂托给姐给家后事二件~给是安富尊给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给去“给簪”“更衣”给文。
大自把着《给概从旧宝月给》的材料搬入《石给给》后~作者的弟弟棠村就主给《石给给》改名《给月宝给》~但是始给未被采用。
雪芹在楔子里嘲笑他弟弟主给用《给月宝给》给名~
畸笏指出《给》楼梦与两个宝比给有给合性~因给给中的石给十二给给因素给性给相近~而《给月给》相反~非用《给》不能楼梦内来楼宝包括在。后也是他主给给去天香一给~于是给部给叫《给月给》更不切给了。
自《给从宝虚来虚从月给》收入此给后~给中才有太幻境~看给瑞的故事里的“太玄境”是《给月宝来给》里原封 不给搬的。
看来宝宁将早本给家家给给给~《给月给》收入此给后才有府~才惜春改给给珍之妹。 第二十二回与从来虚写第六十三回同是最早的早本里保留下 的~而太幻境的给言得比给给~相隔的年太数与两久~因此一部 分给给回的给言重给。
楔子末尾那一系列给名~按照给序重排~是初名『石给给』~改名『情僧给』~十年五次增给后又改名『金陵十二给』~增给给将宝宝『给月给』收入此给~棠村就主给叫『给月给』~最后畸笏建给给名『给楼梦』~但是到了一七五四年~脂给又恢给『石给给』原名;给『二给』,。
[给], 原~作者不来写宝来它与瓶止了一部给~给有《给月给》~看主言性~给《金梅》相似。史笔个~是那令畸笏给给的家丑给,
可能《给月宝与另宁给》言情的《石给给》相悖~作者给它宝个府安置。作者嘲笑《给月给》给给名字~可知他给大给的园宝来决珍给~最给~《给月给》给做了陪给。后~作者定给尤三姐、柳湘给给《石给给》服给~柳湘给被改做柳二给~尤三姐被给化。
可知《给月宝确给》加入前《石给给》的悲给情给已定。
17、林四娘故事中又有“黄黄两巾赤眉一干流给”~庚本批注,“妙,赤眉巾给之给(“事”给)~今合而给一~……若云不合两呆用~便矣。此给全是如此~给混人也。” [给],《给月宝冲气氛给》的加入淡了《石给给》的给给~给成了浮世给。一给一素~做了盛宴。 以上的部分是事旧与没楼梦重提~前篇什给出入。下面~可给是在《给给》的新给给。 起初~因给玉给宝凭薛蟠的仇恨~加之薛姨给的那番给,“给一件事都是出人意料之外~父母本人都愿意了~或是年年在一给的~再不能到一给 ”;分明在给黛,~定王宝断夫人在悲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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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中充其量是个漠给的角色。但给在知道金给是晴雯的分身~二人皆因王夫人而死~给看法便有了改给。黛玉他嫁~给府内个个个部给有中给人~给母死后~王夫人自然成了给拿主意的人~给悲给~有一半她份给有。
突然想到~给中玉给给是无情的。宝双
18、畸笏批“给玉后有玉大得宝力给~此于千里外伏给也。”
可给是直到第二十七回给姐、给玉的给给中~方才触宝机改给林之孝之女~畸笏暗示给神给中玉给玉的给给内听没儿与她鬟容~上去给玉给嫁给给芸。给玉是林之孝的女给一点~在怡给给给的地位不合~与晴雯给林之孝家的给度也不合~给然是后改的。(给了有给法她来探给)
[给],小给也是后加的人物~给叫林给玉~给给明给的暗示我给怎会呢她疏忽,给也是林黛玉的一分身个(黛玉穿给衣)。“小人给”推给给家遭给黛玉是援手相救的(皆因《给给给》)~他给给了。 看《给给》~最喜给给楼梦园句,“少年给代一给~就被逐出伊甸。家中给生给故~已给是给生在庸俗暗淡的成人的世界里。而那天给地给给理成章的仕途基给竟不堪一给~给给不靠宝住。看穿了之后玉给于出家~履行从靠楼梦前给黛玉的看似不住的誓言。”给不适合《给》~但世事大致如此。给给悲凉无与奈正是给给玲人生的底子。
下面给些~看看可知那些尾稿作者不给并意~亦不打算流给。
19、吴内叶数与横两氏给出给多给~如回前附、回后批所述情给或回今本不符~又有批给跨三回的~似乎原是合回~
20、此本第二十五回给批有,“通灵玉除邪~全部只此一给……。”是移植的庚本眉批~原文是,“通灵窗玉除邪~全部百回只此一给……壬午孟夏~雨”。壬午是畸笏批给的给给。他给条批搬到甲戌本作给给批~给去“百回”二字~给然因给作者已故~给部给未完~只有八十回。到了第二十五至二十八回~给给给制度已给给除~也是给了同一原因~作者死后~缺的给有给的没写希望了。
21、一七五四本前~给名《给》~是最后的一楼梦个早本~有一百回~已完。 22、作者自承“增给五次”~但是批者都给言改写——楼——除了给天 香一给情形特殊。例如脂给给于香菱入园条的那给批~
23、“五六稿”被借给者给失后~如果原稿给在~也没旧再给抄~ 除了心给给系~可能因给仍给棋不定~背景给给给解。没决
24、第七十四回探春给言抄园与楼梦冲是抄家之兆~也百回『给』后文突~只能是后加的。 25、一七六二年~作者在世最后一年的季春~畸笏已给看给百回《给》楼梦末了的“给崖撒手”回~给给他前给的十二给副、又副人从册册名给给~但是五年后又慨给他看不到“给崖撒手”一回了。然给是因给此回当写没写改给~他看给的是此回定稿。给改的“撒手”回也给失了。也给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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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五六稿”~否给他内会没似乎不看到。
26、但是此给的八十回本是有市价的~十分给~所以已给给昂个独抄 了出去~成给一立的给位~畸笏似乎不看给原有的会没写第二十二回~但是因给一给的 不提改~只给“此回未给成而芹逝矣”~
27、流行的八十回本《石给给》未完~不免引起给给猜给~以给后文写抄家有碍给~不能面世。其给加抄家前后的两条会路给都安全~症给在有 一点上二者无法妥给~不然给部给也不未完。 28、但是那段自述写极——当与揉画得早。在给给段~此给自承是自给然是脂给合的自像。第一个来来早本的『老给』给局却完全出于想像。作者给给候给年给~但是也给感到日茫茫的恐怖。有些自给性的给料此本毫不掩给~用了给去~如曹寅之女平郡王福晋~在给中也是王妃。但是避给的要点完全给去~非但不写写个离抄家~甚至避免给罪。第一早本抄家最给~给一点非常给得注意。 到此可给了~此生尽楼梦再不看《给》。
“都云作者痴~给解其中味,”他的心~不幸言中。担
首先~在小给中黛玉住“给湘给”“给号来湘妃子”~而“给湘给”原名“有给给”~其中“给”原指省给的元妃~同给~更给是指居住此给的女主人林黛玉~“给”“—与妃子”都暗指黛玉的身份。
香菱~给个丫—真儿曾名英给;给怜,的苦命给~原是给雨村恩人甄士给;事给,的女~在小给第九回即众学两个学童大给给房那一回中有被薛蟠哄上手的小生名“香怜”、“玉给”的出给。如果把“香菱”与学其原名“英给;给怜,”相合~取一给尾得“香给;怜,”~不正是小生“香怜”给,而小给中又把“香怜”、“玉给”两个学称小生合给“香玉二人”。“香玉”二字在小给中出给~给得屡屡宝真重给。第十九回~玉给给“却不知给给林老给的小姐才是正的‘香玉’呢与与。”可给~“林老给的小姐”林黛玉便是“香玉”。再给看香菱林黛玉的名字。“菱”“林”~音十分相近。第四十八回~香菱学窗你给成痴~于是有“探春隔笑给道,‘菱姑娘~给给给。’”给于香菱的身~是不给份称称—其给姑娘的~但作者借探春的给“菱姑娘”给我给自然想到了大给人给林黛玉的园众称—两呼“林姑娘”~可给香菱、黛玉人给给一人也。其给~除了上面的给给外~香菱与个—楼梦宝黛玉给有一给给字的给给“给”~《给》中第六十三回~玉生日给夜宴给~黛玉抽得一给~给上有一画众个极枝“芙蓉花”。后有“人笑给,‘给好,除了他~给人不配做芙蓉,’”而且黛玉一给身另个—丫宝她晴雯~死后被给给成给管芙蓉花的花神~因此玉给作了《芙蓉给》~而玉给给完《当宝个儿从来丫真来芙蓉给》给“却是人影芙蓉花里走出~”给大叫“晴雯给魂了,”;给七十八回,而后给给被给给是晴雯魂魄的正是黛玉。给些都在提醒给者,《芙蓉给》给祭黛玉~而芙蓉亦指黛玉。芙蓉~是给的给名~可以给“给”指黛玉。而香菱~其原名“英给”~名中便有一“给”字~在并运并茎第五回~暗指香菱命的给句中有“根荷花一香”~其中“荷花”指当即即呀香菱~而“荷花”“芙蓉”“给”花
第四十八回~中给曾由平儿—给出了一段“给扇子”的事件~而起因是“老给”给赦~看中了把几旧来扇子~以至“回家~看家里所有收着的给些好扇子~都不中用了~立刻叫人各给搜来个号呆冤。”可搜给的给果是给给有混叫石给子的“家”~他家中正藏有“湘妃、,竹、给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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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竹的”名给扇子~但那石给呆并子却死活不给~给“要扇子先要我的命,”最给~由给雨村给给~给他欠官给~了他又并抓来来个抄了他家~“把给扇子抄了~做了官价~送了。”给情给~在小给中所占篇幅极很楼梦宝小~却给得引起重给~因给《给》其原名《石给给》~且男主人翁“玉”正是“无才给天~幻形入世”的那给给石~由此可知给“石给呆宝真子”明给就是“玉”其人的一次露身,那给给情给必是影个宝射“玉”人物原型的切给遭遇的。扇子给“湘妃竹、给鹿玉竹的。”《给楼梦个—》中用“湘妃”、用“竹”暗给的只有一女子林黛玉。在第三十七回~起给社给~探春给黛玉起了美~个号当洒泪探春的原给是“日娥皇女英竹上成斑~故今斑竹又名湘妃竹~他如今住的是给湘给~他又给哭~他那将来来竹子想也是要给成斑竹的~以后都叫他‘给湘妃子’就完了。”给从众号段给~可看出在人眼中~“湘妃”、“竹”的化身便是黛玉~所以起“给湘妃子”~而扇子名“玉竹的”其中的“玉”又“黛玉”的“玉”相与合~可给给扇子指的正是“给湘妃子”林黛玉。而给—从呆运运扇子被石给子身给给走的命~正是黛玉被给而嫁于他人的命的给~给故事给人想到写个呆霸—渊即小给给给给述的“王”薛蟠打死给给走英给;香菱,给妾的故事。两个并个两个—两故事如出一给~且有同一人物在故事中都有出给~他就是给雨村~次他都起了个帮与来凶的作用~又香菱照给起。
再有一个宝将静—圣小情给~第十六回~黛玉自给州回给府~玉北王送他的原“系上所给零苓香念珠”;此句给十五回,又给给给了黛玉~而黛玉却毫不给情地给“什给臭男人拿给的~我不要给给西”。给到给里~不得不提到~第二十八回~玉身上原是给人的宝将与蒋松花汗巾给玉函~并蒋与蒋丫把玉函所给的大给汗巾给给给了给人~而成了给人玉函给成夫妻的先兆~小给中更有给小给与帕楼梦运宝给芸的给相给~等等给些小物件在《给》中常有暗给婚姻、命的作用~更有黛玉自己给玉与湘云猜给给~给出的给小物件作用的给价,“多半才子佳人~都因小巧玩物上撮合……皆由小物而遂给身之愿”;给三十二回,。再回到上面~黛玉给的“什给臭男人拿给的~我不要给给西。”其给~不她圣静要的~不给指“给西”~更是指“婚姻”。而给“念珠”最先是上给给北王世给的。那给黛玉要的又是什给,给是呢宝两旧帕小物件~第二十四回~有玉给给她她子给~而给也“神痴心醉”地收下了~在上给给。给一并帕达她帕几收一拒~正表了的情感取向~子给文~且是旧帕圣苓她她真达子~而原“系上所给零香念珠”~价给必是不菲。的给给~正是给情感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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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林黛玉结局
《红楼梦》中林黛玉结局
考论
沈新林
内容提要 本文根据人物的名号和《红楼梦》前八十回文字,以及脂砚斋批语等材料进行考索推测,指出高鹗续书中黛玉的结局明显不合作者原意。黛玉应是相思成病,因婚姻无人作主,前途无望,投水殉情,自我解脱;时间在“二宝”结婚之前。 关键词 林黛玉 代玉 投水 殉情
《红楼梦》没有结尾,其实,红楼无尾渊源有自,中国古代长篇小说的结尾一直是个困扰小说家的大问题,甚至有人武断地说,多如牛毛的中国古代长篇小说没有一部有读者满意的结尾。明代四大奇书《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的结尾无一例外,都多多少少受到后人的诟病,皆不能尽如人意。因此,《红楼梦》的原作者有鉴于此,削去已经撰成的后面若干回,包括结尾,所以留下了千古遗憾。是说虽为揣测之词,仔细研究,倒不无道理。好在有不少好事文人,给残缺不全的《红楼梦》续上了义尾,以成全璧,功莫大焉。然有一利必有一弊,续书中的人物结局又引发了不少争端,给研究者留下各抒己见的广阔空间。本文仅就主人公林黛玉的归宿问题略抒管见,以抛砖引玉。
一
勿庸置疑,高鹗续写的后四十回紧接前八十回,写到了贾府的破败,一些人物的死亡,大体完成了悲剧结尾。尤其是写到贾府的败家、抄家和宝玉出家,较之其他种种续书,最为成功。其中,第九十七回关于小说女主人公林黛玉的结局描写就十分精彩,(本论文引文均出于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的《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其悲剧意义达到同类描写的极致而撼人心魄,几乎所有的读者都会为不幸的林妹妹一掬同情之泪。你看,一边是荣国府中,宝玉和宝钗在悦耳动听的细乐声中,良辰美景,洞房花烛,拜堂成亲,金童玉女,
宛如天上的神仙;一边是潇湘馆中,黛玉孤苦无依,形单影只,孑然一生,在凄凉寂寞的氛围中,告别十七岁的如花生命。两处相距并不太远,都在荣国府中,大观园内外,也就几百米的路程。然而,生存与死亡、希望与失望,欢乐与悲伤,崇高与滑稽、热闹与萧索,幸福与灾难,犹如天上人间,形成了极其尖锐鲜明的对比。反复玩味,不能不承认,这的确是中国古代小说中不可多得的第一流的好文字。
然而,我们可曾想过,续书人高鹗这样的描写是否符合小说原作者(不一定是曹雪芹)的原来命意呢?这一问题很值得探讨。换言之,在小说原作的构思中,林黛玉是如此了结自己的年轻而宝贵生命的吗?其时间恰好在二宝结婚之际,其过程是因病痛而死吗?不一定。种种迹象表明,林黛玉应死于二宝结婚之前,她的死是一种自我解脱,必然与水有关。试加以申述如下。
在最早的小说版本中,林黛玉本名“代玉”,后来因注家评点批注,才渐渐演变成“黛玉”。有红学家进行过研究,早期《红楼梦》抄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己卯本(共十六回)和庚辰本(共七十八回)中,“代玉”的名字分别出现了380次、878次,进而认定“代玉”并不是抄手自作主张的简代写法,而是作者的本来用名。“代玉”与“黛玉”不过是乳名与学名,曾用名与新改名的关系。并引用正文中首次出现、回目中首次出现、人物出场时的自报家门等资料,令人信服地证明:“代玉”确乎是作者底本上的名字。[1](P143)既然原作者设计的人物名字是代玉,而《红楼梦》中的人物命名都有讲究,那么,“代玉”这一名字有何深刻含义呢?《说文解字》云:“代,更也。”《段玉裁注》云:“更者,改也。凡以此易彼,谓之代。”概言之,代者,更替、取代之意也。这可以肯定,作者原意就是代玉作为宝玉配偶的角色地位最终被宝钗所取代。小说确实是如此写的,原本“二玉”是被贾府上下众人看好的一对,起初贾母接孤女时就有这一想法。对清代初期的朝廷命妇一品夫人贾母而言,她还不懂得近亲禁止婚姻的道理,认为自己钟爱的孙子与外孙女结成一对,是再好不过的事情。自己儿子的儿子取了女儿的女儿,况且才子佳人,门当户对,实在是珠联璧合,喜上加喜。“二玉”堪称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第二十五回,王熙凤曾经对黛玉说过:“你既吃了咱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咱们家作媳妇?”又指着宝玉说:“你瞧瞧,人物儿、门第配不上,根基配不上,家私配不上?那一点还玷辱了谁呢?”她说得如此肯定,理由充分,有根有据,显然代表了家族主子们的意愿;而非一时的心血来潮和插科打诨。但是,贾府的重大事件还有一只无形的巨手在指挥着,这就是贵为皇妃的元春。元春在元宵节归省之时,来到大观园中的石港风景点,看见宝玉所题的“蓼汀花溆”的匾灯,曾笑道:“‘花溆’二字便妥,何必‘蓼汀’?”解放前的西南联大教授,古文史学家、老一辈红学家刘文典先生就天才地发现,“花溆”二字切为“薛”,“蓼汀”二字切为“林”,元春的即兴评点,弦外有音,其委婉曲折地表达的意思就是,“有‘薛’便妥,何必要‘林’?”小说二十八回写到,当年端午节元妃赏赐礼物,果然花样翻新,改变了过去“二玉”礼物一样的格局,变成“二宝”礼物相同,而黛玉则与三姐妹一样。贾府的主子们洞悉元妃
的苦心,便心领神会。于是,林黛玉在大观园中的地位每况愈下。起初,周瑞家的把别人挑剩下来的最后的两枝花送给她,她觉得受了歧视,大发雷霆:“我就知道,别人不挑剩下的也不给我”(第七回);第二十二回,别人将她比戏子,她十分恼怒地说:“我原是给你们取笑的———拿我比戏子取笑”。但后来,情况有了戏剧性的微妙变化。小说浓墨重彩描写贾母带头集资为宝钗做十五岁生日,便意味着贾府就从未给黛玉做过生日———虽然黛玉比宝钗小三岁。第三十二回写到,“可巧都没有什么新做的衣服,只有你林妹妹做生日的两套。”可见,贾府曾用两套新衣服就打发了黛玉的生日。小说写到宝钗善于揣摩迎合老祖宗贾母的喜好,点热闹的戏,挑软甜的食物,同时暗示黛玉从来就不会玩这一套。这就是评论家所说的“不写之写”。更有甚者,第七十四回,王夫人竟将被人们视为“妖精”的晴雯来比黛玉。抄检大观园时,王熙凤一边说:“要抄检只抄检咱们家的人,薛大姑娘屋里断乎抄检不得。”而“一头说,一头到了潇湘馆内”。这是所谓的反讽笔法,委婉地说明黛玉也是怀疑对象。有材料表明,贾母在背后说了许多宝钗的好话,“从我们家四个女孩儿算起,全不如宝丫头”,连宝玉也感到意外(第三十五回)。其在大观园中的地位可想而知。宝钗的健康、大度、理智越发对比出黛玉的体弱、多病、乖僻、小性儿的弱点。同样属于续书的第九十回,贾母说道:“林丫头的乖僻,虽也是她的好处,我的心里不把林丫头配他(宝玉),也是为这点子。况且林丫头这样虚弱,恐不是有寿的。只有宝丫头最妥。”虽然这只是表面原因,但终于一锤定音。这里的续书庶几符合原作者的构思。花开花落,天长日久,滴水穿石,黛玉作为宝玉配偶的角色位置最终被宝钗所取代,其中的原因肯定是十分复杂的。
从“护官符”也可看出其中端倪。“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护官符是小说中四大家族的名片,上面写的为本省最有权势的乡绅。小说第四回写道:“这四家皆连络有亲,一损皆损,一荣皆荣,扶持遮掩,俱有照应的。”护官符交代了贾、史、王、薛四大家族,小说重点写贾府,其他三家也有必要的简单交代。“四家”确实“皆连络有亲”,史、王、薛三家分别是贾府三代媳妇贾母、王夫人、薛宝钗的娘家。贾母是保龄侯尚书令史公后裔的小姐;王夫人是京营节度使王子腾的妹妹;薛宝钗则是紫薇舍人薛公之后。贾母是贾代善之妻;王夫人是贾政之妻;那么,薛宝钗则必然是宝玉之妻。
依据创作学原理,从作者原先的构思来推测,显然是先有如此构思,而后才设计出“代玉”这个人名的。因此,黛玉本名“代玉”的结论是可信的。
二
人物的生存环境决定人物的性格和命运。在大观园中,林黛玉选择潇湘馆,周围栽满斑竹,“凤尾森森,龙吟细细”,风流雅致,清静宜人,故其雅号为潇湘妃子。“凤尾森森”,指竹枝茂密如凤尾;“龙吟细细”,比喻风吹竹林发出
的声音,象悠扬的笛子声般动听。这是非同寻常的构思,潇湘馆外潇湘竹,潇湘馆藏潇湘女,其居所、环境、雅号,别具一格,自成体系,是大有深意的。晋张华《博物志》卷八:“尧之二女,舜之二妃,曰湘夫人。舜崩,二妃啼,以涕挥竹,竹尽斑。”梁任昉《述异记》记载,舜南巡,死于苍梧之山,二妃奔丧,泪下竹斑。综合各种神话传说进行考察,可知潇、湘二水皆湖南水名,潇水发源于九嶷山,乃大舜与两妃亡故之地。潇水流入湘江,合称潇湘。潇湘妃子即帝尧的两个女儿,名娥皇、女英,后来成为舜的两个妃子。大舜南巡,死于途中的苍梧之山。二妃寻夫,泪洒绿竹,遂为斑竹。后自沉于潇湘之水,故名湘夫人,或称湘妃、潇湘妃子。显然,作者构思的林黛玉应该是象娥皇、女英那样,为了殉情,自己选择投水而亡,才是名副其实的潇湘妃子。其中关于斑竹的构思,一箭双雕,应该概括了还泪与投水两个典故。又见小说第二十七回的《葬花吟》中,“独把花锄泪暗洒,洒上空枝见血痕”的诗句,也令人联想起挥洒血泪而成斑竹的湘妃,与“潇湘妃子”的雅号相映成趣,相得益彰。
众所周知,具有宿命色彩的还泪之说是小说《红楼梦》情节发展的主线。黛玉的前身乃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的绛珠仙草,———绛珠,就分明影射红泪、血泪,———因得赤瑕宫神瑛侍者每日以雨露殷勤灌溉,天长日久,才修成女体。她随其下凡的目的就是为了还泪,而并非一般的风月笔墨。“但把我一生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甲戌本此句旁有脂砚斋侧批云:“观者至此,请掩卷思想,历来小说中可曾有此句千古未闻之奇闻?”该句上又有脂砚斋眉批:“知眼泪还债,大都作者一人耳。余亦知其意,但不能说得出。”[2]眼泪还债,千古未闻,是作者惨淡经营的情节创新。这里说得明明白白,她只为还泪下凡,并不设计其他,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她见到宝玉就流泪哭泣;而还尽泪水债就完成了她的使命,人物就销声匿迹,其实始终与婚姻无涉。第三回黛玉进贾府,她告诉众人,有个要化她出家的癞头和尚说过:“既舍不得她,只怕她的病一生也不能好的了。若要好时,除非从此以后总不许见哭声;除父母之外,凡有外姓亲友之人,一概都不见,方可平安了此一世。”戚序本有脂批云:“爱哭的偏写出有人不教哭。”蒙古王府本则有脂砚斋批语:“作者既以黛玉为绛珠化身,是要哭的了,反要使人叫她不许哭。妙。”显然,脂砚斋已经注意到作者“不许哭”这一构思的精妙绝伦,可惜没有加以深究。两百多年来,此话向来没有得到研究者的重视,我阅读原著,经过反复揣摩,认为这里至少可以说明两点:一是黛玉的哭泣,就是前世定下的以泪还债,而还泪结束就必然导致死亡;二是黛玉如果终身见不到宝玉,就无须还泪,方可保无虞;贾母称其为一对冤家,二人是冤家聚头,见之则难免两伤。总之,这里揭示了黛玉的角色只有还泪的功能,并没有与宝玉结为婚姻的使命。小说中的宝黛爱情描写其实只是黛玉以泪还债的特殊形式和有效载体。这一点至今尚无人论及,笔者在此仅略陈管见,欢迎有兴趣者发表高论。
贾宝玉在太虚幻境耳闻目睹到的《红楼梦》曲是咏叹金陵十二钗的身世和命运的,《枉凝眉》则是宝黛爱情的咏叹调,其内涵可以见仁见智;但其末句“想
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分明是咏黛玉还泪的,而并未有关于缔结婚姻的暗示,说明原作者设计的黛玉这一角色,其使命就是演绎还泪的故事,而还泪肯定与爱情相关,但爱情只限于爱情,并未能必然延伸到结婚。再者,第七十四回联诗悲寂寞,湘云出句云:“寒塘渡鹤影”,黛玉对云:“冷月葬花魂”。湘云说:“诗固新奇,只是太颓丧了些。你现病着,不该作此过于清奇诡谲之语。”妙玉出来阻止说:“方才我听见这一首中,有几句虽好,只是过于颓败凄楚,此亦关人之气数而有,所以我出来止住。”“冷月葬花魂”既“亦关人之气数”,是黛玉早夭的自我写照;又是不吉之忏,暗示黛玉如花的生命将葬身于水月之中。嗣后,黛玉批评《芙蓉女儿诔》的“红绡帐里”,“未免熟滥”,宝玉索性改为“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垄中,卿何薄命”,“黛玉听了,忡然变色,心中虽有无限的狐疑乱拟,外面却不肯露出。”(七十九回)靖应鲲藏本有脂砚斋眉批云“观此知虽诔晴雯,实乃诔黛玉也。试观‘证前缘’回黛玉逝后诸文便知”。庚辰本也有脂砚斋夹批云:“慧心人可为一哭。观此句便知,诔文实不为晴雯而作也。”“我本无缘”四字明白地否定了二玉的婚姻可能。据脂批透露,作者原稿中,在黛玉逝后还有相关的文字与此照应。这显然是两人无缘婚姻的忏语,所以敏感的黛玉才“忡然变色”。而诔文中的芙蓉花神描写当有深意,一般无特殊说明的芙蓉花当指水芙蓉,这进一步说明黛玉必死于水中,死后才成为掌管芙蓉的花神。
有材料表明,黛玉之死,是她本人自己无奈的选择。小说第六十三回“群芳开夜宴”,大家轮流掣签行酒令,黛玉“一面伸手取了一根,只见上面画着一枝芙蓉,题着‘风露清愁’四字,那面一句旧诗,道是:莫怨东风当自嗟。”显而易见,这里“风露清愁”的“芙蓉”恰是林妹妹的逼真写照。签上诗句“莫怨东风当自嗟”出自宋代欧阳修的《明妃曲》,是咏叹汉代远嫁匈奴的美人王昭君的,诗中有云:“明妃去时泪,洒向枝上花。狂风日暮起,飘泊落谁家?红颜胜人多薄命,莫怨东风当自嗟。”这里暗用王昭君的飘泊不定比喻林黛玉的人生悲剧,两人都是红颜薄命。而王昭君是自请和番,故“莫怨东风当自嗟”。那么,林黛玉的“莫怨东风当自嗟”,唯一的解释就是,她选择了投水自沉。同时,“明妃去时泪,洒向枝上花”,也影射黛玉的还泪。此外,有正本第三回回末有脂砚斋总批云:“绛珠之泪至死不干,万苦不怨,所谓求仁而得仁,又何怨?悲夫。”古人提倡舍生取义,杀身成仁,不成功便成仁,“求仁而得仁”,就说明黛玉的确是自己选择了死亡。朱淡文认为:“从此角度看,林黛玉之泪尽夭亡又系自取。”[3](P274)再说,黛玉号潇湘妃子,本身也包含她与娥皇、女英具有投水自尽、殉情解脱的共同点。
从塑造人物形象角度看,高鹗如此描写黛玉的结局,就使得贾母的形象有悖情理,更不合性格逻辑。《红楼梦》前八十回中,贾母惜老怜贫,乐善好施,仁慈善良,绝不会如此冷酷无情。尽管贾母站在封建卫道的立场上,对黛玉的为人行事不太满意,甚至有些微词,还曾当众委婉批评过她。第五十四回,贾母借批评女先儿所说的才子佳人故事,旁敲侧击地说:“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男人,不管
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是佳人?”含蓄地借古事针砭现实,矛头所向,肯定包含黛玉。她毕竟是她唯一的外孙女,且其母年轻早逝,贾母白发人送黑发人,其伤心悲痛之情可以想见,他必然会将对亡女的思念寄托在外孙女身上。她对黛玉的深挚的怜爱是无可比拟的,也是不用置疑的。不过她也十分为难,因为她一身二任,既是黛玉的外婆,又是贾府的最高统治者,还要考虑整个家族的全局利益。面对江河日下的衰败形势,贾府迫切需要一个象王熙凤那样能力挽狂澜的人,来操持家务,主管中饋。林黛玉的聪明才智不用怀疑,但她体弱多病,不通俗务,只善诗书,不达人情,显然不是合适人选。而大观园中的另一淑女薛宝钗倒具有培养前途,在王熙凤生病,探春理家期间,宝钗成为管理班子三驾马车之一,小试牛刀,颇有成就。“时宝钗小惠全大体”就是一次成功的实践。在宝玉配偶人选上,贾府弃黛取钗,自有其苦衷,原因异常复杂,并非由老祖宗一人说了算。平心而论,如果贾府仍然处于若干年前“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上升时期,他们还可能会考虑一下“二玉”成婚的动议。但此一时彼一时,形势急转直下,一落千丈。经济上寅吃卯粮,后手不接;政治上在在生事,防不胜防,“山雨欲来风满楼”,令贾府主子们捉襟见肘,焦头烂额。他们急需一个核心人物来缓和局势,稳定人心。这个人物肯定不可能是林黛玉。正好相反,只有舍车保帅,不惜牺牲林黛玉,大胆启用薛宝钗,才是他们最明智的选择。不过,回过头来看看,贾母也绝对不会做出让“二宝”成亲,逼死黛玉这样伤天害理的决定。只有在黛玉相思成疾,觉得前途无望,倍受煎熬,病势加重,投水自尽解脱之后,贾府才可能考虑处理宝玉的婚事。此外,同样的道理,高鹗这样描写,薛家母女的形象也受到极度的扭曲,他们的人格尊严也不会全然不顾,而任人摆布,冒天下之大不韪,顶黛玉之名与宝玉成亲。
仔细推敲,尽管王熙凤采用的掉包计被描写得神奇异常,似乎天衣无缝,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是根本行不通的,其中一厢情愿的人工斧凿痕迹十分明显。一是贾母不会同意以这样无比残忍的方法折磨黛玉致死,因为她毕竟是黛玉的亲外婆。他不可能让“二玉结合”,也不可能逼死黛玉。只能是举棋不定,动则得咎,陷入极度矛盾的境地。二是薛家也不会接受。名正言顺是古人行事的原则,名不正,言不顺,则事不成。宝钗冒名顶替,与宝玉成婚,既没有名分,又仓促决定,草草了事,绝无可能。薛家虽然每况愈下,日渐衰败,尽管薛蟠的官司有求于贾府,家族的复兴也有赖于贾府,但毕竟薛家也是紫薇舍人薛公后裔,乃诗书礼教家族,最起码的“廉耻”二字还是能认识的。薛姨妈明白事理,贾府如此不堪的无理要求她不会接受。即使她心理上一百个情愿,但行动上也不见得会不顾礼节,不要名誉,不要尊严,任人拿捏。让自己的女儿不是光明正大,而是偷偷摸摸去给别人当替身,嫁给一个口口声声要娶黛玉的人,与一个并不真心爱她且疯疯癫癫的病人成亲。揆之以理,当事人薛宝钗更加难以接受。试想,无论宝钗的修养多么完美,明知宝玉爱的是黛玉,却让她冒着黛玉的名头与宝玉成婚,不仅将来没有幸福可言,而且必将铸成如影随形,终身挥之不去的耻辱,让她一辈子抬不
起头来,不好做人。再说,无论她如何理智,谙熟生存智慧,大观园中并没有省油的灯盏,个个嘴尖皮厚,更有人专管招摇生事,惟恐天下不乱。她将无法面对大观园中众人的冷嘲热讽和窃窃私语的非议。作为知书识礼的大家闺秀,必然无地自容,这样的日子生不如死,一天也过不下去,遑论一生一世呢?此外,当事人之一的宝玉更不会善罢甘休,他平常最喜欢走极端,任何石破天惊的事都作得出来。他在梦里都念念不忘:“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第三十六回)原本正是为思念黛玉成疾,现在让他与宝钗成亲,无疑是在他伤口上撒盐,不啻是致命打击,弄不好有性命之忧。本意为他冲喜治病,结果反而弄巧成拙。三是如此方案,破绽百出,难以操作,后果不堪设想。掉包计的名称,本出自《俨山外集》,其中有云:“京师妇女嫁与外方人为妻妾者,初看以美者出拜,及临娶以丑者易之,名曰掉包儿。”这种方法只适用于对付“外方人”,因为“外方人”无非是乡下人、山里人、边远之人,他们的特点是对天子脚下的京师既不熟悉,又敬畏有加,他们进京,如同刘姥姥进大观园,肯定属于弱势群体,没有话语权,面对强势霸道的京师人,只好吃哑巴亏,所以,掉包儿的招数对他们“外方人”往往屡试不爽。而贾府用掉包计所对付的是贾宝玉,贾宝玉虽然身体有病,却并不属于什么弱势群体,而是道道地地的强势人物,作为贾府唯一“略可望成”的接班人,如众星拱月,是重中之重,有特殊的话语霸权。掉包计施之于从不任人摆布的他,是注定要失败的。况且,大观园中人多嘴杂,不可能包裹得严严实实,密不透风。一着不慎,就全盘皆输,贾宝玉可是什么意外之事都干得出来的,甚至可能性命交关。显而易见,掉包计的结果必然伤害到宝、黛、钗三个重要的人物。所以,可以肯定,贾府绝对不会铤而走险,出此下策。
三
有学者认为,“二玉”应有婚姻之实[4](P30)这一论断或许也有一定的事理依据,但我经过深思熟虑,以为未必如此。从小说前八十回提供的信息看来,“二玉”不可能有婚姻事实。仔细分析,“二玉”确实只有爱情而没有婚姻,是旷世绝伦、感天动地的爱情悲剧。从创作学角度看,小说绝对不可能描写宝玉与黛玉和宝钗的两次结婚过程。《红楼梦》作为空前绝后、伟大而复杂的小说,其中没有两处相同的笔墨,讲究“特犯不犯”,作者决不会作出这样笨拙的选择。就是说,宝玉只能有一次婚姻描写,其对象肯定是宝钗。
首先,仔细体味小说的主旋律《红楼梦》曲。《终身误》:“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这显然是以贾宝玉的声口咏唱自己的婚姻悲剧。他唱的是什么呢?他自称,现实中娶的是薛宝钗,得到的是金玉良缘;然而,他永久怀念的却是林黛玉,记挂着木石前盟。他整日面对的是薛宝钗,却不忘世外仙女林黛玉。他娶到才德兼备的美女薛宝钗,夫妻虽然相敬
如宾,举案齐眉,却感到不如人意,美中不足,心潮难平。从曲词看,薛宝钗与林黛玉,一实一虚,一真一幻,一已婚一未婚,一现实一理想,对比鲜明,耐人寻味。他爱的是黛玉,娶的是宝钗;挂念的是黛玉,面对的是宝钗。唱词说的非常明白,他的终身遗憾就是没有娶到林妹妹,他与黛玉这对有情人终究未成眷属,有爱情而没有婚姻。这是表现小说反封建主题的主要关目。
再看以第三人称咏唱宝黛爱情悲剧的《枉凝眉》:“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水中月,一个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此曲的理解颇有歧见,但肯定是吟唱宝黛爱情生活的,先黛后宝,一人一句,一丝不乱。“阆苑仙葩”是绛珠仙草转世的黛玉;“美玉无瑕”则是女娲补天的弃石投胎的宝玉。“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就明言黛宝二人虽然在人间碰巧相遇,却无缘婚姻。曲子的结句突出黛玉下凡只为还泪,可谓是宝黛无婚姻之实的铁证。“水中月”则恰好预示黛玉乃终归投水亡命的悲惨结局。
其次,小说不厌其烦地将林黛玉比况尤三姐和晴雯、龄官三位女性,很值得研究者注意。第三十回,宝玉眼中看龄官:“再留神细看,只见这女孩子眉蹙春山,眼颦秋水,面薄腰纤,袅袅婷婷,大有林黛玉之态。”第六十五回,兴儿告诉尤二姐:“一个是咱们姑太太的女儿,姓林小名儿叫什么黛玉,面庞身段和三姨不差什么,一肚子文章,只是一身多病。”第七十四回,王夫人对凤姐说:“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正在那里骂小丫头。”作者为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地用黛玉与这几个女性相比呢?这决不是简单的写其形似,显然作者别有用心,大有深意。深意就在要写其神似,即相同的爱情命运。这一类女性有其与小说主题相关的极其鲜明的共同特征。他们共同的特征就在于均为未婚的清纯少女,憧憬美好的爱情,具有相同的反传统的爱情观,并且最终归于失败,酿成绝代悲剧。她们生于封建末世,反对封建礼教,鄙视父母之命,而坚持自己做主,敢于主宰自己的命运,执着追求自己的爱情,走自己的路。由于封建势力的强大,没有人为她们做主,因此,他们都是有纯洁无瑕的爱情而并没有得到由爱情自然延伸出来的婚姻,属于彻头彻尾的爱情悲剧,最终皆成镜花水月。尤三姐与柳湘莲本已订婚,堪称佳配,但因为湘莲在贾府听说“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遂怀疑尤三姐的贞节,于是当面悔婚。这深刻揭露了封建社会舆论杀人的罪行;晴雯与宝玉,龄官与贾蔷,皆由于身份有主仆之分,虽真情相爱,但晴雯、龄官没有人身自由,无人做主,对于爱情可望而不可即。他们均没有婚姻事实,是实实在在的有爱情而没有婚姻的爱情悲剧。因此,黛玉必然与她们三人命运相同,可以证明,黛玉死前肯定未婚。
再次,言为心声。林黛玉的《葬花词》是以花自喻,借花抒怀,以花明志的绝唱,也是其人生的写照。其中的“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而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不仅是她真性情的抒发,而且更是不祥的自忏。
歌词“质本洁来还洁去”足以说明其贞洁的本色,也是其未婚的证明。小说第七十回,黛玉曾以《唐多令》咏柳絮,其词云:“粉堕百花洲,香残燕子楼。一团团逐队成求毬。飘泊亦如人命薄,空缱绻,说风流。草木也知愁,韶华竟白头。叹今生谁舍谁收,嫁与东风春不管,凭尔去,忍淹留。”词中以柳絮自况,写尽了自己的“命薄”“飘泊”,最值得注意的是“嫁与东风春不管”,“空缱绻,说风流”。林黛玉一生好哭爱叹,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在婚姻问题上无人做主的焦虑,时时刻刻萦绕心头。外祖母作为贾府的最高统治者,面对家族的危机,矛盾重重,回天无力,无暇顾及她的婚事,不能也不肯为她做主,自己又缺少勇气,不敢象《西厢记》中的莺莺那样私奔。这些心曲她不好明言,只能发之于诗词。“空缱绻,说风流”,说得明明白白,爱情婚姻到头来只是一场梦幻,是名副其实的“红楼梦”。这是黛玉最大的心病,也是最大的悲剧。“嫁与东风春不管”,说明黛玉未能成婚的原因是无人作主,如此而已。
最后,《红楼梦》第十八回写到元春省亲时点戏,一共四出,第四出《离魂》,己卯本有脂砚斋夹批云:“伏黛玉死《牡丹亭》中。”众所周知,《红楼梦》确实受到过《牡丹亭》的影响。林黛玉熟记《牡丹亭》中的名句,“良辰美景奈何天”脱口而出。学术界公认,在古代杰出的爱情作品中,林黛玉形象是杜丽娘形象的继承和发展。两者的内在联系就在于“情之至”,通俗的说法就是极度相思,亦即汤显祖所云:“天下女子有情,宁有如杜丽娘者乎?如丽娘者,乃可谓之有情人耳。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牡丹亭》题词)明代汤显祖的传奇《牡丹亭》写杜丽娘、柳梦梅的爱情故事,有杜丽娘相思毙命而离魂及其复活的情节。林黛玉形象继承了杜丽娘的相思至极而离魂,而其发展就在于只有相思毙命,而没有复活,因而其悲剧意义更强。林黛玉与杜丽娘的相类,就是情至而死,当时并未成婚。可以推知,以《牡丹亭》预示黛玉的结局,在于情至而离魂,黛玉也是相思成病,为情而死,而并未涉及婚姻之事。况且,这与潇湘妃子名号的内涵正相吻合。
说实话,高鹗的后四十回中,续写伊始,林黛玉的性格就发生了扭曲。在前八十回中,她曾旗帜鲜明地反对仕途经济,从来不说“混帐话”,是有目共睹的。但在续书的第八十二回,宝玉放学回家,来看黛玉,她居然说道:“小时跟着你们雨村先生念书,也曾看过。内中也有近情近理的,也有清微淡远的。那时侯虽不大懂,也觉得好,不可一概抹倒。况且你要取功名,这个也清贵些。”连宝玉听了,也“觉得不甚入耳,因想黛玉从来不是这样人,怎么也这样利欲熏心起来?”这一细节成为黛玉性格变化的转折点。无疑说明,黛玉形象在后四十回中确实产生了违背逻辑的变化,导致那样离奇而不幸的结局。
学术界一致认为,高鹗的续书中有原作者的部分原稿,通观后四十回文字,是说不为无据。比如贾府抄家的过程等等内容,写的形神兼备,逼真可信,非亲身经历之人不能办。但不可否认,续书中也有许多不合原意的描写。贾府总体上
的“兰桂齐芳,家道复初”,宝玉中举等等,就违背了作者原来的构思,许多人物的结局也不合原意,王熙凤、林黛玉结局的描写肯定不是原作者笔墨。
难怪有人说《红楼梦》至少要读五遍,她如同一座艺术迷宫,确实伟大复杂,难以索解。作者诗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作者是过来之人,有许多难言之隐,故有如此感慨,启发读者细味其中的深曲内涵。此诗并非无病呻吟,而是有感而发,其深沉感叹是有道理的。但是,读者只要下工夫,反复钻研,还是能解出“其中味”之一二的。
结论:林黛玉是《红楼梦》中最重要的人物,黛玉之死是通部小说的大关节。原作的构思是,林黛玉下凡只为还泪,不涉婚姻,她与贾宝玉只有爱情而没有婚姻,其原因是无人做主。她死在“二玉”婚前,当属投水而死。死因是相思之情达到极致。加之对自己的婚姻无人做主的极度焦虑,前途无望,心灰意冷,又有疾病的纠缠,随着贾府的败落,她希望早日解脱的心理不断加剧。她最终绝望,以至泪尽投水而逝。其后,宝玉在伤心之余,渐渐平静之后,贾府不得已而求其次,于是,方才有“二宝”结婚的情节。从创作学角度看,只有这样,后面的情节波澜才能按部就班,顺理成章地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1]徐乃为.红楼三论[M].北京:中华书局,2005.
[2]脂砚斋重评石头记[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
[3]红楼梦鉴赏词典[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4]徐乃为.大旨谈情[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7.
作者简介:沈新林,男,1947年生,江苏如皋人,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原载:《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2011年6月第2期
范文五:林黛玉是怎么死的?《红楼梦》中林黛玉结局
在高鹗的后四十回续本里,林黛玉是病死的。而且,是听着贾宝玉婚礼传来的隐隐约约的欢庆之声、心痛与疾病交加而气绝身亡的。在死前,她还悲愤的焚烧了与贾宝玉“传情”的诗帕,以示绝情。应该说,这个结局还是很有艺术感染力的。
首先,它运用了对比的手法。一边是宝玉热闹的婚礼,一边是与宝玉真心相爱的黛玉的垂死而无人问津。其次,是宝玉得知和自己结婚的不是黛玉时的“癫狂”。第三,高鹗忠实的继承了曹雪芹前八十回对林黛玉身体状况的定位,因此,给出了一个病死的结局,也还算合情合理。第四,我们说过,关于宝黛爱情是有很多“暗喻性的陪衬”的,比如通过宝玉对晴雯的感情揭示了许多其实是宝玉对黛玉的感情的东西。在这个方面,其实,还有一个例证,就是宝玉与秦钟的同性恋感情,它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在用另一种方式陪衬宝黛的爱情的。宝玉和秦钟的感情,其实与黛玉之间的爱情是有很多相似之处的:
林黛玉是怎么死的?《红楼梦》中林黛玉结局
一是两者都是两小无猜天真烂漫时相识相知;二是秦钟与黛玉气质相近,可以说是“男儿中的黛玉”;三是秦钟与黛玉的体质相近,都是属于“先天不足”。正因为如此,秦钟很早就病死了。
当然,另一个更为直接的暗示就是:晴雯也是病死的。
显然,高鹗是理解到了这一层面的。因此,他就据此给黛玉设计了一个病死潇湘馆的结局。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觉得高鹗为林黛玉设计的结局还是有可取之处的,也不能说完全没有忠实的体现原作的原意。
但是,林黛玉真的是病死的吗?我刚才说了,高鹗的设计忠实体现了曹雪芹的原意,但并没有说他的这个“忠实”就是“确实”。
其实,我想说的是,林黛玉的确一直是“多病的身”,再加上她和宝玉爱情的这块“心病”,身体肯定是不会好的。但并不因此而就能够确定她是病死的。
在我看来,洋洋大观的红学研究确实取得了丰硕而不可否定的成果。但是,红学研究也存在一个致命的问题,就是如那句著名的广告语所说的:把简单的事情搞复杂了。很多时候,红学家们沉迷于《红楼梦》巨大的艺术魅力和智力迷宫而不可自拔,沾沾自喜,反而迷失了基本的方向。这其中一个著名的例子就是关于林黛玉的结局。有很大一部分人满意于高鹗版本的悲剧力量,认可了这个结局。但是,也有不同意见,比如近来研究红学而声名大噪者刘心武先生,他就认为,林黛玉是“自沉而死”的,也就是投水自尽。应该说这样的结论是大胆而新颖,我赞同刘心武先生的黛玉“自尽”说,但是,并不赞同投水自尽的说法。我们既然是研究《红楼梦》,那么,就切忌迷失在关于《红楼梦》各种或实证或考据或猎奇的资料里,而要紧扣文本。如果我们承认前八十回是曹雪芹的原作,那么,就应该重视作者的原意。
我们都知道,第五回是《红楼梦》非常重要的一个章节。其重要性就在于它几乎揭示了小说主要人物的命运和结局,因此,要探寻林黛玉的结局,还是要回到文本层面上来。关于林黛玉的结局,第五回写得明明白白,就在“钗黛合一”的判词和红楼梦曲枉凝眉里。枉凝眉这首曲词,暗示了宝黛爱情的悲剧性结局。而“钗黛合一”判词则指出了黛玉的归宿,这就是所谓的“玉带林中挂”,配图为:“两株枯木,木上悬着一围玉带”。
按照以往红学的理解,这句话是说贾宝玉一生牵挂着林黛玉。而这样的解释是非常牵强的,关于林黛玉的结局的诗,为什么要理解为是贾宝玉对林黛玉的牵挂呢?是不是有点跑题?或者说钻牛角尖?“玉带林”按照谐音倒过来读就是“林黛玉”,而且,我们是否应该特别关注判词里的“挂”字和配图里的“悬”字,黛玉“悬”“挂”在枯木之上,其实,林黛玉的结局已经非常清晰了,那就是:在林中上吊而死。
根据历来红学研究的成果,我们完全可以想见黛玉在后四十回的现状:
贾母病逝,唯一支持她和宝玉结合的顶梁柱坍塌了。舅舅贾政虽然疼爱她,但毕竟因为身份、礼节等因素难以沟通。而一直主张“金玉良缘”的王夫人、王熙凤乃至薛姨妈等人逐渐占据上风,黛玉昔日能够享受到的“礼遇”日渐下降,白眼也越来越多。此时,聪明绝顶的林黛玉不可能不知道自己与宝玉的爱情已经没有指望了。于是,这个心高气傲而又双病(疾病与心病)缠身的姑娘在“还干了眼泪”(因为在宝玉和宝钗结婚之后,非常懂得自尊自爱的黛玉认为自己已经没有资格为宝玉流泪了)之后,选择了在一个凄清的夜晚,在大观园某个角落一片密林之中了结了自己的生命。
在我看来,这样的结局才是曹雪芹的本意。首先,这符合小说人物的结局安排。在《红楼梦》的前五回,曹雪芹其实已经为所有人物设计了最终各回本位的神话结局。比如贾宝玉就又回到无稽崖青埂峰下成为那块“石头”,那么,作为木石前盟的另一个主角黛玉的归宿当然也应该是深山密林中的“绛珠草”了。其次,这符合黛玉高傲的性格。以黛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性格,是不可能低声下气寄人篱下看着自己的爱人和别人成亲的,她唯一的选择就只能是以死来做个了断。第三,林黛玉的死亡与《红楼梦》的大结局相呼应。林黛玉于林中自尽,与小说第五回红楼梦曲收尾飞鸟各投林有呼应之意。曲中有“好一似食尽鸟投林”之语,似乎就是以黛玉的林中自尽来宣告着红楼一梦的破灭和众人大限的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