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转发工信部财政部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关于报送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计划和申报中央
财政奖励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财工【2012】54号
各盟市财政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计划和申报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厅联产业〔2012〕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盟市申报的2012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必须是纳入自治区政府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计划范围内的项目,具体企业名单及项目名称待自治区政府确定后,另行通知。淘汰项目生产线(设备)型号及数量(台、套)或发动机组编号,须与自治区确定的淘汰计划相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二、已列入2011年淘汰计划,但因未履行验收程序,尚未获得财政奖励资金的火电项目,将实际淘汰情况和有关部门出具的书面验收意见整理汇总后一并上报。列入自治区政府2011年以前淘汰计划并已获得中央及自治区本级财政奖励资金的落后产能淘汰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三、驻区中央企业淘汰项目申报,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盟市统一组织,请各有关盟市做好衔接工作。
四、各盟市财政局要会同同级经信委、能源管理部门对申报奖励资金的淘汰项目逐一进行核实,并将相关内容在淘汰落后产能项目资金管理系统(从www.jjrjw.com下载)中进行申报,于2012年2月20日前将资金申请文件和数
据光盘联合报送自治区财政厅、经信委、能源开发局(三部门各2份)。同时,将2011年奖励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一并上报。
联系人:赵炳友
联系电话:0471-4192193
范文二:湖南省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湖南省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部署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1号,以及《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1?18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企业要切实承担起淘汰落后产能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节能、环保、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本行政区域内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督促企业淘汰落后产能。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行业为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的电力、炼铁、炼钢、焦炭、电石、铁合金、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制革、印染、化纤以及涉及重金属污染的行业。
第二章 奖励条件和标准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第四条 奖励资金支持淘汰的落后产能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满足奖励门槛要求。奖励门槛依据国家相关文件、产业政策等确定~并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等情况逐步提高~2011年—2013年的奖励门槛详见附1。
2、相关生产线和设备型号与项目批复等有效证明材料相一致~必须在当年拆除或废毁~不得转移。
3、近三年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根据企业纳税凭证、电费清单、生产许可证等确定,~如年均实际产量比项目批复生产能力少20%以上~落后产能按年均实际产量确定。
4、所属企业相关情况与项目批复、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明材料相一致。
5、经整改环保不达标~规模较小的重金属污染企业应整体淘汰。
6、未享受与淘汰落后产能相关的其他财政资金支持。
7、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必须是省政府批准上报并经国家相关部委公布的本年度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任务及计划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第五条 省财政根据当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各市州上年度目标任务实际完成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等因素安排奖励资金。对具体项目的奖励标准和金额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经信委、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省发改委结合当年奖励资金额度、全省当年淘汰落后产能情况、相关行业的平均投资水平、单个项目淘汰规模等因素逐年确定。
第三章 申请程序
第六条 省财政厅会同省经信委、省发改委建立省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库。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部门会同同级相关主管部门建立相应的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库。
第七条 各市州财政部门应会同相关主管部门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市州、省直管县市项目库中符合本细则第三条和第四条要求的拟于下年度淘汰的落后产能项目汇总后上报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发改委~形成省级项目库。本年度已纳入国家淘汰任务范围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中央和省属企业按属地原则上报~同等享受奖励资金支持。
第八条 次年2月底前~市州财政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上报至省级项目库的淘汰落后产能项目进行汇总、审核后~联合上报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发改委~同时须附市州人民政府批准确认文件。
第九条 次年3月底前~省财政厅会同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组织相关机构对市州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汇总上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
第十条 申报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需提供以下材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料~并根据企业申报情况~由项目所在地工信、发改、财政部门在“淘汰落后产能项目资金管理系统”上填列。
1、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环保审批文件~土地审批文件~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
2、项目单位生产经营及能耗证明资料~如:近三年主要产品产量、销售收入、利润、纳税凭证、水电费清单、近三年实际耗能量,吨标煤,、实际二氧化硫排放量,吨,、实际二氧化碳排放量,吨,及COD指标,吨,等。
3、设备清单及购臵发票~生产线及设备拆除前后的影像资料等。
第四章 奖励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 奖励资金必须专项用于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安臵、企业转产、化解债务等淘汰落后产能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平衡地方财力。
第十二条 奖励资金分配按照“分类分档”原则~统筹考虑~综合平衡~并向全省节能减排重点地区和上规模、重规范、节能减排效果好的项目倾斜。
第十三条 奖励资金的使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优先支持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安臵~妥善安臵职工后~剩余资金再用于企业转产、化解债务等相关支出。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2、优先支持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中、职工安臵数量多和困难大的企业~主要是整体淘汰企业。
3、优先支持通过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
第十四条 市、县财政部门要积极安排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并与国、省奖励资金一并使用。奖励资金可采取先淘汰后奖励、先制定职工安臵方案后安排资金、按落后产能淘汰进度等方式进行资金拨付~确保奖励资金拨付的安全、规范和有效。
第十五条 市、县在拨付项目奖励资金时~应按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资金分配政策信息~确保获奖企业知晓。同时~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要求~通知项目企业提交职工安臵方案、企业转产方案、企业化债方案等相关资料后拨付奖励资金。市、县财政部门在审核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应按中央和省有关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第五章 监督与检查
第十六条 每年11月底前~各市州相关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要求~对落后产能实际淘汰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并将检查验收情况报省财政厅、省经信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委、省发改委备案。
第十七条 每年12月底前~省经信委、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按照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要求~对淘汰落后产能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并将验收情况报告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如有需要~可将相关情况通报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第十八条 次年2月10日前~市州财政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要将奖励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详见附2,、落后产能实际淘汰情况等上报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发改委~同时将使用奖励资金的企业基本情况、影像资料、财务凭证等相关资料整理成卷~以备检查。
第十九条 次年2月底前~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等部门将奖励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落后产能实际淘汰情况和书面验收意见等上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
第二十条 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市县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第二十一条 对有下列情形的~各级财政部门应扣回相关奖励资金~情节严重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虚报冒领奖励资金的,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二,转移淘汰设备~违规恢复生产的,
,三,重复申报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的,
,四,出具虚假报告和证明材料的。
第二十二条 对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及未按规定安排使用奖励资金的地方~省财政将收回相关奖励资金~情节严重的~将对项目所在市县给予通报批评、暂行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资格等处罚~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则 第六章 附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1、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范围
2、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范文三:滕州市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主题分类: 法规公文\法规;法规公索 引 号: 文\公文
发布机构: 市政府 发文日期: 2009年03月17日
名 称: 关于印发《滕州市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滕州市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滕州市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建立淘汰落后产能的退出机制~实现我市节能减排目标~规范奖励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滕州市关停拆除10万吨以下单线立窑水泥生产线实施方案〉的通知》(滕政发[2007]108号)精神~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是指专项用于我市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奖励和对拒不按期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强制拆除费、场地平整费等方面的资金。
第二章 部门管理职责
第三条 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与市经贸局按照各自职责共同管理。市经贸局是淘汰落后产能的项目主管部门~市财政局是淘汰落后产能的资金管理部门。
第四条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奖励资金的预算编制和资金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1.确定奖励资金年度总预算。
2.参与奖励资金补偿额度的确定。
3.审核并按预算管理程序下达奖励资金。
4.监督检查奖励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五条 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淘汰落后产能的项目监督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1.根据市政府确定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科学制订淘汰落后产能规划和分年度、分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
2.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实地验收合格后,提出具体补偿意见,并通报市财政局。
3.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对落实预定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负总责。
4.会同市财政局加强监督检查和项目绩效考评。
第三章 奖励资金使用与管理
第六条 市财政奖励资金与中央、省级财政奖励资金统筹使用。
第七条 奖励资金依据“突出重点、集中使用、严格管理、确保实效”的原则统筹安排使用~专项用于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支出及企业的职工安置等~维护社会稳定。
第八条 奖励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第九条 奖励资金实行绩效评价制度。财政部门会同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奖励资金的监督和管理。项目企业应当接受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向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章 奖励资金申报与核拨
第十条 申报企业要按照要求填写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基本情况表~并将资料整理成册。
第十一条 市财政局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对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现场审核~并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按标准进行奖励。
第五章奖励资金监督与管理
第十二条 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能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或虚报淘汰产能任务的企业要进行通报,追回奖励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市财政局负责对奖励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对于违反规定~有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奖励
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市财政局将追回奖励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确保奖励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六章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经贸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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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党风建设心得体会范文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我对活动的重要意义有了一个更高的认识,使我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可以肯定地说,通过这次教育活动,使自己对相关内容在原有的学习基础上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在一些方面拓宽了思路,开阔了视野,增强了搞好工作的信心。现就学习情况谈一点粗浅的认识和看法。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干净净履行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关乎民心向背,关乎事业成败。党中央领导集体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给予高度关注和重视,采取了强力措施,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中央连续出台了《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两个法规,充分显示了坚持不懈反腐倡廉的强大决心。对于廉洁自律问题,要把握好两条:一要干事,二要干净,也就是既勤又廉。不勤政无以立业,就没地位;不廉政无以立身,就栽跟头。要把这两条统一起来对待,经得起考验,树立好形象。
1、要警钟长鸣,筑牢防线。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我们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我虽然只是公安局一名普通民警,也应该倍加珍惜得来不易的工作,不要因一念之差给家庭、给亲人带来无以挽回的痛苦。
2、从严自律,管住自己。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我们现在各方面的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3、自觉接受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脱离监督的干部,往往会犯错误。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正确地对待监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面镜子,经常地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进步大有裨益。“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常被泼点冷水,常听点逆耳之言,可以使头脑保持清醒。党中央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使党内监督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路子。我们广大民警都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二、坚持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干好工作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就要坚决贯彻求真务实的要求,推进各项改革建设事业更快发展,就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我们要使求真务实成为行动的准则,贯穿和体现在各项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去。
1、要有求真的精神。求真说到底是一种觉悟、一种境界、一种品德、一种精神,是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从大的方面讲,是科学判断新形势,准确把握规律,探求办法措施。具体到我们普通民警来说,就是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把公安事业发展放在首位,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清醒地看到前进中的矛盾和困难,增强加快发展的压力感、紧迫感。同时,又要看到我们良好的工作基
础、各方面的优势条件,坚定信心,抢抓机遇,推动公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一年比一年快、一年比一年好。求真就要开动脑筋,勤于思考,学会用心,善于从普遍性问题中发现和找到规律性的东西,总结和提炼经验性的做法,用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难题、工作中的症结。总的来说就是既要有加快发展的高度热情,又要有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使我们的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2、要有务实的作风。
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实在人,既是处事为人的立身之本,也是创业为政的基本准则。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职位有高低,但只要是踏下心来做事、实打实地做人,就能干出名堂,也能取得组织的信任,得到群众的赞誉。
3、要有实干的行动。实干,是共产党人的作风;认真,是共产党人的品格。我们要继续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遇到困难不缩手,干不成功不罢手,以实干求实绩,以实干求发展。科学的决策再加上实干的行动,我们的事业就能无往而不胜。
4、要有实际的效果。
衡量工作能力的标准,主要是看实绩。只要是领导布置的任务、安排的工作,都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腐败现象的存在是我们不容回避的问题,这方面的问题最伤群众的感情,最损害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我们要毫不松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决把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治本的力度,把反腐倡廉工作寓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全过程,寓于各项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地以党纪政纪约束自己,用群众的满意程度鞭策自己,模范地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实践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是我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实践证明,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事业全局,作为一名普通民警,我们应自觉自愿拥护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维护党的形象,各负其责,支持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做到廉洁自律,自觉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自身业务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增强廉政意识,增强纪律和法制观念,做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切实转变作风、务实高效、开拓创新的模范。牢固树立“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思想,牢牢把握发展经济这个中心,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经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的辩证统一关系。与基层党组织从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自觉抵
制腐败,做到管住自己的口,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腿,大力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严于律已的表率作用。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人要从自己的工作性质、业务特点出发,彻底转变“反腐败是额外负担”“我们小民警不存在也不需要反腐倡廉”的错误想法,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反腐倡廉职责,确保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平衡发展。我作为公安局的一名普通民警,一是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是要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认真履职,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做一名大公无私、廉洁奉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好民警。三是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增强廉政意识,增强纪律和法制观念,做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切实转变作风、务实高效、开拓创新的模范,以自己有限的力量把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中共中央****同志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作了《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的全面讲话,此次讲话可以说拉开了我们党党风廉政建设新的篇章。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20XX年XX月XX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他强调,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毫不动摇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从这些讲话来看,我深深地感受到我们党之所以不断地兴旺发达,领导中国人民和政府一步一步地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事业的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全面实现小康,其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我们党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始终坚定不移,特别是把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始终放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
一、反腐倡廉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决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反腐倡廉就是要促进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廉政,努力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谋幸福;就是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厉查处腐败分子,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诸多利益和政治文化权益。只有抓好这项工作,才能永葆我党的先进性和国家政权的人民性。
然而,当前反腐倡廉工作在我国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组织管党不得力,一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不强。二是当前经济类案件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如2006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18241件,其中贪污、受贿百万元以上的案件就有623起。三是利用干部人事权,司法权和行政审批权违纪违法案件突出。四是窝案串案明显增多。五是领导干部与配偶子女串通进行腐败活动相当突出。六是作案手段隐藏性加强。七是一些领域中制度和体制还不完善。
从以上种种现象来看,当前反腐倡廉的斗争还非常艰巨,其斗争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这场斗争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我们党的生死存亡,也直接关系到我党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心与勇气。因此,为了真正打好我们党的党风廉政建设这一生死战役,必须正确分析和判断反腐倡廉的形势,认真审视反腐倡廉的形势。所以,当前必须要做到的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正确处理好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关系;充分发挥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作用,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整体合力。
二、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一定要抓好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这是因为领导干部作风问题不解决好,科学发展观就很难落到实处,那种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作法,那种违背规律,盲目蛮干的作法,以及那种只看眼前,不顾长远的做法和那种只热衷于做表面文章、喜欢搞花架子的做法都是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发展的目标格格不入的。只有坚持不懈地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转变作风,自学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观念和做法,扎实解决好制约科学发展突出矛盾和问题,才能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开创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与此同时,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也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我们知道,实现社会和谐,一个主要前提是政通人和,有好的政治风气和社会风气。我们党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整个社会的表率,党风对政风民风具有重要的带动和示范作用。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的骨干力量,他们的良好作风本身就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就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如果领导干部在坚持党的优良作风方面以身作则,做出表率,给群众做出好样子,群众就会密切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党和国家的事业而努力奋斗。反之,如果领导干部作风不好,就会使人民群众与党离心离德,就会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削弱人民群众跟党走的信心。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按照中央要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调动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力量,减少影响社会和谐的不利因素。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不仅体现在党的理论和路 线方针政策上,而且体现在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优良作风上。领导干部的作风状况,是衡量一个政党是否具有较高执政能力、能否始终保持先进性的重要标志,也是人民群众评判一个政党是否值得依赖、能否执好政的重要依据。一个政党的领导班子作风好,其在人民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就强,其执政基础就稳固;一个政党的领导干部作风不好,就必然脱离人民群众、失去人民群众信任,其执政基础就会逐渐瓦解。只有坚持不懈地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我们党才能更好地提高执政能力,才能永葆先进性。
三、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反腐倡廉建设中,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思想。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反腐倡廉必须始终为促进发展服务。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科学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影响和干扰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反腐倡廉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重视民意、关注民生、维护民权,坚决查处违纪案件。要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真正做到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使反腐倡廉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相适应。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要任务。作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用新的眼光审视、判断和分析新形势,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尤其是在促进权力阳光运行上要有新突破,在加强监督上有新举措,在查办案件上有新动作。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实现体制、机制和制度的改革创新,找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对策和办法,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果。
范文四: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部署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61号)以及国务院制订的钢铁、有色金属、纺织行业等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文件要求,“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给予奖励(以下简称奖励资金)。为规范奖励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要切实承担起淘汰落后产能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节能、环保、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地方政府要切实负担起本行政区域内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督促企业淘汰落后产能。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行业为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的电力、炼铁、炼钢、焦炭、电石、铁合金、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制革、印染、化纤以及涉及重金属污染的行业。
第二章 奖励条件和标准
第四条 奖励资金支持淘汰的落后产能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奖励门槛要求。奖励门槛依据国家相关文件、产业政策等确定,并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等情况逐步提高,2011年-2013年的奖励门槛详见附1。
2.相关生产线和设备型号与项目批复等有效证明材料相一致,必须在当年拆除或废毁,不得转移。
3.近三年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根据企业纳税凭证、电费清单、生产许可证等确定),如年均实际产量比项目批复生产能力少20%以上,落后产能按年均实际产量确定。
4.所属企业相关情况与项目批复、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明材料相一致。
5.经整改环保不达标,规模较小的重金属污染企业应整体淘汰。
6.未享受与淘汰落后产能相关的其他财政资金支持。
第五条 中央财政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地方当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上年度目标任务实际完成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等因素安排奖励资金。对具体项目的奖励标准和金额由地方根据本办法要求和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 资金安排和使用
第六条 每年3月底前,省级财政会同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门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上报的本年度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任务及计划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提出计划淘汰且符合奖励条件的落后产能规模、具体企业名单以及计划淘汰的主要设备等,联合上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中央企业按属地原则上报,同等享受奖励资金支持。
第七条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审核下达奖励资金预算。
第八条 各地区要积极安排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与中央奖励资金一并使用。
第九条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门,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奖励资金预算,制定切实可行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资金分配方案,按规定审核下达和拨付奖励资金。
第十条 奖励资金必须专项用于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安置、企业转产、化解债务等淘汰落后产能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平衡地方财力。
第十一条 奖励资金由地方统筹安排使用,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支持的淘汰落后产能项目须符合本办法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
2.优先支持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妥善安置职工后,剩余资金再用于企业转产、化解债务等相关支出。
3.优先支持淘汰落后产能任务重、职工安置数量多和困难大的企业,主要是整体淘汰企业。
4.优先支持通过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每年12月底前,各地区要按照《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要求,对落后产能实际淘汰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并在省级人民政府网站和当地主流媒体上向社会公告本地区已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
次年2月底前,省级财政、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等部门要将奖励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详见附2)、落后产能实际淘汰情况和书面验收意见等上报财政部、工业和信
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同时,要将使用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企业基本情况、录像、图片等相关资料整理成卷,以备检查。
第十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组织对地方落后产能实际淘汰、奖励资金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第十四条 对有下列情形的,各级财政部门应扣回相关奖励资金,情节严重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虚报冒领奖励资金的;
(二)转移淘汰设备,违规恢复生产的;
(三)重复申报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的;
(四)出具虚假报告和证明材料的。
第十五条 对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及未按规定安排使用奖励资金的地方,财政部将收回相关奖励资金,情节严重的,将对项目所在市县给予通报批评、暂停中央财政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申请资格等处罚,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第十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可采取先淘汰后奖励、先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后安排资金、按落后产能淘汰进度拨付资金等方式,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奖励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各省(区、市)要依据本办法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明确奖励资金安排原则、支持重点、支持标准等,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备案。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同时《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873号)废止。
附:1.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范围
2.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范文五:淘汰落后产能资金条件
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适用行业为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的电力、炼铁、炼钢、焦炭、电石、铁合金、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制革、印染、化纤以及涉及重金属污染的行业。
奖励资金支持淘汰的落后产能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奖励门槛要求。奖励门槛依据国家相关文件、产业政策等确定,并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等情况逐步提高,2011年-2013年的奖励门槛可从本网站下载。
2.相关生产线和设备型号与项目批复等有效证明材料相一致,必须在当年拆除或废毁,不得转移。
3.近三年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根据企业纳税凭证、电费清单、生产许可证等确定),如年均实际产量比项目批复生产能力少20%以上,落后产能按年均实际产量确定。
4.所属企业相关情况与项目批复、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明材料相一致。
5.经整改环保不达标,规模较小的重金属污染企业应整体淘汰。
6.未享受与淘汰落后产能相关的其他财政资金支持。
在奖励资金的额度方面,中央财政将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地方当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上年度目标任务实际完成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等因素安排奖励资金。对具体项目的奖励标准和金额由地方根据本办法要求和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目前操作程序是,每年3月底前,省级财政会同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门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上报的本年度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任务及计划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提出计划淘汰且符合奖励条件的落后产能规模、具体企业名单以及计划淘汰的主要设备等,联合上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中央企业按属地原则上报,同等享受奖励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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