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黑龙江省开展土地确权航摄大会战
《黑龙江省开展土地确权航摄大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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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日期:2014-10-23
为抢抓秋季这个航拍的黄金季节,“十一”期间,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全力开展“百日会战”活动,确保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码航空摄影任务圆满完成。
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航空摄影任务是整个土地确权航摄底图制作最关键的环节。按照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承担了“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航摄底图制作”专项任务,第一批航摄任务包括嫩江、北安、肇东等8个市县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项目大比例尺航空摄影等工作,航摄总面积约13.6万平方千米,分辨率为0.2米。项目航摄面积大、数据获取工期紧张,面临的困难前所未有,黑龙江局对此项任务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制定了项目质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充分发挥资源、技术、组织管理优势,投入精兵强将,添置数台大型工作站,并于9月下旬掀起了专项任务“百日会战”活动。
在作业过程中,根据地理位置及区域分散和天气情况特点,黑龙江局抓住有利天气条件采取大兵团同时投入测区作业方式,利用数台先进的数码航摄仪在不同区域内同时进行航拍。国庆长假期间,天气晴朗是适宜航摄的好天气,摄影员放弃假期休息时间,克服低空飞行颠簸大、晕机等困难,多架飞机连续飞行。目前,8个摄区任务整体已完成近半技术开发部人员正在分多个班次行数据解算、质量检查、坐标转换、控制点获取、空三加密、影像处理等工作,任务整体进展顺利。
范文二:黑龙江省土地确权评分表
表 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保障落实情况检查表
县级行政区名称: ,S1,满分为100分,
要素序号 检查要素 检查记事 要素得分 分值
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1 5 室等机构是否健全
2 5 宣传培训工作是否到位
3 10 工作经费是否落实
是否建立并执行确权登4 10 记颁证成果保密制度
确权政策是否符合法律5 10 法规和政策规定
是否制订并印发、执行6 10 确权工作方案
是否有通过审定的专业7 15 技术设计书
是否有通过审定的专业8 15 技术总结
检查情况和记录是否符9 10 合规范要求
群众对确权登记颁证工10 10 作是否满意
要素合计得分S1
检查
结论
检查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表 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完成情况检查表 县级行政区名称: ,S2,满分为100分,
序 要素 检查要素 检查记事 要素得分 号 分值
1 2 发包方认定是否正确
发 发包方代码编制是否正确、2 2 包规范,做到不重不漏 方
调发包方负责人信息是否真 3 2 查实、完整、规范 成 发包方调查记事信息是否 4 2 果
详实、全面、准确
发包方审核信息是否真实、 5 2
齐全、规范
承包方代码编制是否正确、 6 2 规范,做到不重不漏 承包方代表认定是否正确、 7 3 承认定材料是否真实、齐备 包 承包方代表信息是否真实、 8 3 方
正确、规范 调
查承包经营权权属信息与权 9 4 成源文件或事实是否一致 果 承包方家庭成员信息记载 10 2 是否合规、备注信息是否
真实、详尽
承包方调查记事信息是否 11 1
详实、全面、准确
承包方审核信息是否真实、 12 2
齐全、规范
承包地块代码编制是否正 13 2 承确、规范,做到不重不漏 包 14 2 承包地块的设立是否正确 地
块 承包地块四至、用途等描述 15 4 调信息是否正确、详尽 查 界址点和界址线设置是否 成16 3 正确、描述信息与实地是果
否一致
调查指界手续和材料是否 17 5
真实、齐备 承承包地块调查记事信息是否18 2 包详实、全面、准确
地 承包地块审核信息是否真 19 3 块
实、齐全、规范
序 要素 检查要素 检查记事 要素得分 号 分值
调 调查草图绘制是否与实际 20 5 查相符,调查草图是否清晰
成易读、完整正确
果 坐标系统、地图投影、分21 3 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地块控制测量、起算数据等 22 5 资料是否可靠、完整、规范
承包地块面积量算是否合 23 5 规,面积误差是否超限
承包地块界址点误差是否 24 5 超限
地块分布图与调查表、调查 25 4 草图等权属资料的描述是
否一致
地块分布图制作是否符合 26 5 规范规定
公示材料准备是否符合规 27 2 范要求
审核公示过程、形式、时间 28 3 审等是否符合规定 核 勘误修正过程是否符合规29 公3 定,材料是否真实、齐备 示
结果确认手续是否齐全,材 成30 3 果 料是否真实、齐备
纠纷调处过程与结果是否 31 5 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
土地承包合同是否经过完32 4 善,合同是否合规
要素合计得分S2
检
查
结
论
检查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表 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完成情况检查表
县级行政区名称: ,S3,满分为100分,
序要素检查要素 检查记事 要素得分 号 分值
是否使用统一规定的证书、簿册, 1 5 形式是否合规
确权登记颁证政策问题处理是否符2 10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确权登记颁证申请资料是否齐备、3 10 正确、规范
确权登记颁证结果是否正确,证4 10 书、簿册是否与合同记载一致
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 5 10
登记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代码
编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否填写齐全并6 5 加盖相应印章
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和7 10 发证程序是否规范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否发放给承8 10 包方
是否建立健全并执行土地承包经营9 10 权档案管理制度
是否按要求进行资料整理和归档 10 20
要素合计得分S3
检
查
结
论
检查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表 7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果完成情况检查表
县级行政区名称: ,S4,满分为100分,
序要素检查要素 检查记事 要素得分 号 分值
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和登1 20 记数据是否正确入库
数据库成果是否符合NY/T 2 20 2539-2014的要求
3 10 土地承包档案是否数字化
是否具备空间数据管理4 10 (浏览、编辑、查询、分
析、输入、输出、转换
等)功能
是否具有调查数据管理5 10 (查询、统计分析、数据
转换等) 功能
是否具有登记管理(申6 10 请、受理、审核、登簿、
打印证书等)功能
是否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7 10
流转管理功能
是否具有土地承包经营纠8 10 纷仲裁管理功能
要素合计得分S4
检
查
结
论
检查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范文三:CASS土地确权黑龙江版操作流程全解
CASS土地确权黑龙江版操作流程 一、地籍参数设置
此步骤是作业前必须要进行的操作,每操作一个村子,就要进行一次设置,设置一次就行,但是当进行下一个村子的操作时,就一定要重新进行设置。
行政区划代码下的县区代码,地籍区代码,地籍子区代码一定要准确填写,要在确保无误的情况下,再进行软件的后续操作,其余选项按操作习惯勾选即可,也可参考下图去选择。
二、其他参数设置
1.CASS两权发证版参数配置里主要是对地物绘制的控制,着重强调一下的就是围墙两边线间符号要改为短线,因为是规范里的要求,其余选项,像高程注记位数,以及填充符号间距等,按照习惯勾选,或是参考下图选择。
2.自定义参数设置里控制的是宗地图的图框,以及房屋注记位置。此处应按下图选择。
3.自定义宗地图设置里控制的是宗地图图框的填写,这里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即可。
三、宗地的绘制
宗地的绘制分为两种,一种是将我们测量的点展入到软件中,然后通过绘制权属界线这个菜单一点一点连接绘制而成,另一种是之前已经用多段线将宗地连接好,此时用复合线转为权属线即可。
无论哪种方式,绘制结束后,都会弹出一个基本属性窗口,这里的行政区代码会默认我们第一步设置的那个参数,所以说每换一个村子,都要重新设置行政区代码。土地所有权类型和宗地特征码,第一次勾选成JC即可,以后都是默认这个。宗地号第一次赋值后,下一个是递增自动变化,所以每次需要我们填写的就是权属名称,也就是权利人。
四、地物的绘制
地物的绘制是在右侧的地物绘制菜单中进行,找到想要绘制的地物大类,然后再找到地物小类,按提示绘制即可。
五、属性的填写
需要填写属性的实体主要有界址点、界址线、房屋以及宗地。下面依次介绍一下如何批量处理一些属性。
1.界址点的属性是可以在图形全部绘制完以后,框选所有界址点,然后在左侧属性窗口的左上角下拉菜单选中界址点,由于界址点的属性基本上都是一样的,所以可以在这里统一填写,界标类型为喷涂,界址点类型为解析界址点,如有不同,再单独修改。
2.界址线的属性建议是按宗地批量录入,可以通过地籍菜单下的批量修改界址线属性,界线性质应该都是已定界,界址线类别需要按实际情况选择,而这里的界址线位置,左中右对应的就是外业时的内中外,填写完确定即可。如果存在共边的情况,在其中一个宗地填写后,到另一个宗地则无须填写,会自动关联过去。
3.宗地的属性分为基本属性和扩展属性,基本属性在左侧属性框中可以填写完整,而扩展属性需要使用地籍菜单下的修改宗地属性,进行填写。在这里,将调查到的信息依次填入到相对应的属性下面。
4.房屋的属性在左侧属性窗口填写即可,但是隶属宗地是可以通过地物编辑菜单下的批量设置房屋隶属宗地来实现,选中该功能,按提示操作,框选全图即可。
六、宗地草图的输出
七、宗地图的输出
八、地籍调查表的输出
在输出地籍调查表之前,需要点一下宗地加临宗信息,目的是为了在界址签章表出填充信息。
九、检查入库
图形实体检查,检查图中选中的五项即可。其中编码正确性检查是看图上有没有编码错误的实体或是无编码的实体;属性完整性检查是看有没有没填全属性的实体;线自相交检查是看有没有自相交的线存在;面壮地物封闭检查是看有没有未闭合的面;复合线重复点检查是看线上有无重复点。
检查完图形实体,就可以接着做宗地与房屋的挂点检查,看是否有存在悬挂点的宗地和房屋。
执行完这三项检查,需要运行一下处理实体属性操作,为导出shp做准备。 十、数据导出
导出shp格式的数据。
注意事项
新增的一些功能命令,宗地绘制完一定要执行。
1.界址标示与界址签章图属关联:add_qzb_bsb_info,执行此命令前需要先执行报表菜单下,地籍调查表下的宗地加临宗信息。
2.转换宗地四至命令:ChangeZDSZ
3.如何在出宗地图和宗地草图的时候,让每个宗地的界址点号都是从J1开始,
方法是在出图前,找到地籍菜单下的地籍参数设置,将界址点编号选择为宗地内编号,然后出图就可以,但是要注意的是,出完图,再将界址点编号选择回街坊内编号。
4.房屋注记位置如何批量变为右上角,
之前在参数设置中设置过注记在右上角,此时需要执行地物编辑菜单下的要素注记重构,就可以把房屋的注记自动调到右上角。
5.一旦出现地籍区地籍子区错误的情况,此情况通常是因为在绘制新的村子时忘记在地籍参数中修改导致,这时可以通过执行命令来修改地籍区和地籍子区,不过不是很建议使用这个命令,还是要注意在绘制新的村子时,在地籍参数里设置。命令为:ChangeParcelPartNum。
范文四:黑龙江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验收办法
黑龙江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验收办法
2013-06-2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证全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质量,统一全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检查验收的程序、内容、方法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辖区内按照本次加快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要求开展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检查验收工作。
第三条 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五)《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6号)。
(六)《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七)《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2007 第40号令)。
(八)《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
(九)《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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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
(十)《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2003年)。
(十一)《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落实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2〕41号)。
(十二)《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5号,2009年)。
(十三)《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 《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359号)。
(十四)《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 21010-2007)
(十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十六)《黑龙江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十七)《关于规范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土登办〔2012〕6号)。
(十八)《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黑土登办〔2012〕11号)。
(十九)国家、省其他有关规定。
第四条 验收的组织
黑龙江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采取三级逐级验收制度,即县级自查、市地级验收和省级检查。具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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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由同级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第五条 县级自查
县级自查应覆盖所有成果,并编制成果自查报告。
县级单位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申请地市级验收。申请时应提交县级成果自查报告。 第六条 市地级验收
市地级验收以县(区)为单位开展,要覆盖本地市所辖全部县级单位。
市地级验收的外业抽查率不小于10%,内业抽查率不小于30%,并形成验收报告。验收后,被验收单位应按照验收报告的要求进行成果整改,编制县级整改报告,并提交地市级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市地级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申请省级检查,申请时应提交市地级成果验收报告和县级整改报告。
第七条 省级检查
省级检查以市地为单位开展。
省级检查对市本级、县(市)级和省直管县(市)的抽查比例不少于30%。省级检查的外业抽查率不小于5%,内业抽查率不小于20%,并形成检查报告。
省级检查完成后,要及时将省级检查报告报全国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做好接受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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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抽查的准备。
第八条 验收组的成立
检查验收时应成立检查验收组,检查验收组应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成员组成。
第二章 检查验收程序
第九条 检查验收步骤
检查验收一般按照验收准备、内外业检查、形成验收报告、验收总结的步骤开展工作。
第十条 验收准备
(一)验收组达到验收地点后,应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1)推荐确定验收组长。
2)确定外业小组和内业小组的专家。
3)确定外业巡查、抽样检测的区域、内容、线路、方法和所需的仪器设备。
4)确定内业资料检查的重点和方法。
5)告知被验收单位需要做的准备工作。
(二)验收组开展工作之前,应召开验收工作布置会议。会议内容包括:
1)介绍参加会议的领导、代表等情况,宣布验收组成员。
2)被验收单位做工作汇报(内容包括工作、技术、检查及整改情况等)。
3)验收组质询。
4)被验收单位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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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布置内外业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 内外业检查
1)外业小组按验收规定进行巡视对照、检测、审查成果资料,并做好检查记录。
2)内业小组按验收规定审查验收资料,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二条 形成验收报告
验收组召开内外业验收情况碰头会,形成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时间、验收对象。
2)验收依据。
3)提交验收的成果资料。
4)验收数量。
5)总体评价,主要包括:
a. 工作评价。组织领导、经费落实、工作计划安排以及市地级国土资源局在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管等方面的情况。
b. 成果评价。根据验收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成果进行评价。
c. 整改意见。列出对所发现的问题或缺陷,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
d. 验收结论。确定是否通过验收。
6)验收组签名:
组长: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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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验收总结
形成验收报告后,应召开验收总结会,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介绍内外业检查情况。
(二)宣读验收报告
(三)被验收单位负责人发言
(四)相关领导讲话
第十四条 终止验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验收组可决定终止验收。
(一)地籍调查没有全面完成。
(二)土地权属争议情况不清。
(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未全面完成。
(四)无技术设计书(技术方案、工作方案)或作业过程和方法不符合技术设计书(技术方案、实施方案)要求。
(五)起算数据错误或界址点测量存在系统性错误。
(六)成果资料数量与上报表格中数据不符。 第十五条 验收后处理
验收不合格的,被验收单位整改后再申请验收。
自查、验收、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技术标准或其他有关技术规定的成果时,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被验收单位进行整改。
验收工作完成后,应建立验收工作档案。档案的内容包括验收申请、验收通知、各种检查表、检查报告或验收报告、整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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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等。
第十六条 准备和提交的验收资料
验收资料由县级土地登记办统一组织制备。主要包括:
(一)宗地档案资料。主要包括集体土地权属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土地权属重叠区单方指界说明书、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宗地图、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土地权利证书签收簿等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资料。
(二)地籍测量资料。主要包括控制测量成果、地籍图、界址点测量成果、面积分类统计汇总成果等。
(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主要包括数字化档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数据库、土地权属争议数据库、土地权属重叠区数据库等。
(四)文件资料。主要包括工作方案、实施方案、技术设计书、工作报告、技术报告、验收文件、工作简报、检查记录、整改记录、工作日志,各类通知、意见、纪要等工作组织实施和技术政策规范性文件等。
第三章 检查验收内容与方法
第十七条 检查验收采取的方法
采用外业巡查、外业抽样检测、室内查看的方法开展检查验收工作。重点检查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和一致性。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任务完成情况、权属调查成果、地籍测量成果、土地登记成果、文件资料、数据库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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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任务完成情况检查
通过内业统计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填写表1。主要内容有调查的总面积/总宗地数、应发证的面积/宗地数、已发证的面积/宗地数、未发证的面积/宗地数、只调查不发证的面积/宗地数、争议地(重叠区)的面积/宗地数、登记发证完成率(面积/宗地数)等。
第十九条 权属调查成果检查
通过内业资料查看的方法检查权属调查成果,填写表2。检查的内容如下。
1)宗地统一代码编制是否正确,是否有重复现象;
2)集体土地权利主体和主体代表认定是否正确;
3)土地权利人与土地权属来源资料是否一致;
4)认定界址的法律手续是否完整、规范、有效;
5)双方指界人及调查人员签字、盖章手续是否齐全、指界人身份是否依法依规等;
6)界址点和界线描述与附图(宗地草图)标绘是否一致、界线所在图幅、位置的注记是否齐全,字迹是否清晰,附图(宗地草图)标注权属单位名称是否正确;
7)界址点线的设置、界址线描述与实地是否一致,界标设置是否规范;
8)附图、宗地草图内容是否齐全、清晰易读、完整正确;
9)表格填写是否完整、清晰,文字描述是否简练、准确,结论是否清楚,手续是否完备、无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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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土地权属争议原由(重叠区说明)是否清楚,争议(重叠区)范围是否准确;
11)地籍图与调查表、土地权属协议书、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土地权属重叠区单方指界说明书的描述是否一致;
12)地籍调查审查结论是否正确。
第二十条 地籍测量成果检查
采用外业实地查看和内业资料查看的方法进行检查地籍测量成果,填写表3-1和表3-2。检查的内容如下:
1)坐标系统、地图投影、分带是否符合要求;
2)控制测量资料是否完整规范;
3)施测方法是否正确,各项误差有无超限;
4)起算数据是否正确、可靠,数据处理是否正确,成果精度是否符合规定;
5)各种观测记录手簿记录数据是否齐全、规范;
6)地籍图上地籍、地形要素有无错漏;
7)图式使用是否正确,图面整饰是否清晰完善,各种符号、注记是否正确;
8)图廓整饰及图幅接边是否符合要求;
9)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内扣除国有土地面积是否正确;
10)在地籍图上地籍区和地籍子区表示是否合理、规范。 第二十一条 土地登记成果检查
通过内业资料查看的方法检查土地登记成果,填写表4。检查的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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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使用国家规定的土地登记表格;
2)是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土地确权登记;
3)土地登记资料是否缺失、不规范或存在错误;
4)土地登记结果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告;
5)土地登记簿填写齐全并加盖人民政府印章或土地登记专用章;
6)土地证书填写是否规范;
7)土地登记申请书、审批表、登记卡、归户卡、土地证书是否一致,填写是否规范;
8)土地登记审批表审核意见是否填写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号。
第二十二条 文件资料检查
通过内业资料查看的方法检查文件资料,填写表5。检查的内容如下:
1)组织机构是否健全;
2)项目经费是否足额并及时到位;
3)各种管理文件是否齐全;
4)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的规定;
5)技术设计书(技术方案、实施方案)是否经过批准;
6)技术方法、技术手段、作业程序、质量控制是否与技术文件具有一致性;
7)填写的各类质量控制文件是否齐全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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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填写的检查记录和检查结论是否真实; 9)过程检查、质量检查比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0)是否贯彻自检、互检、专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11)登记公告文件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合理,程序是否得到
严格执行,异议复查复审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数据库成果检查
通过内业资料查看的方法检查数据库,填写表6。检查的内
容如下:
1)数据输入正确;
2)图、数、表内容一致;
3)必填字段不为空值;
4)数据库格式符合要求;
5)数据字段属性正确;
6)通过准确性和逻辑性检查;
7)图内各要素采集无错漏;
8)各要素采集结果与底图吻合;
9)数据具有严格的拓扑结构;
10)数据不存在拓扑错误;
11)数据层层名符合规定;
12)点数据的属性结构符合规定;
13)线(弧段)数据的属性结构符合规定; 14)土地权属争议属性结构符合规定; 15)土地权属重叠区属性结构符合规定;
第 11 页 共 11 页
16)面数据的属性结构符合规定;
17)通过数据库核查软件检查。
第四章 成果评价
第二十四条 成果评价
验收组对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进行综合评价。
根据成果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权属调查成果检查情况、地籍测量成果及界址点景点检查情况、土地登记成果检查情况、文件资料检查情况和数据库检查情况填写表7,并对成果做出验收结论。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有关条款与国家规定不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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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黑龙江省农村土地常保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 …
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 的检查验收程序、内容和方法,保证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真实性、 完整性和规范性,依据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 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 》 (农办经? 2015? 5号) ,特制订本 办法。
一、检查验收的组织实施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检查验收以县级行 政区位基本单位,检查验收的组织工作由各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权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确权办” )负责。检查验收 采取县级自查,市级核查、省级验收的“三级”检查验收制度。 县级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结束后进行自查, 完成自查报告,并填写《总体完成情况检查表》 (见附表 1) ;市 级在县级自查后,组织专家进行核查,出具《 XX 市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报告》 ; 省级在县级自查和市级 核查后,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全面检查验收,出具《全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报告》 。
二、检查验收的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保障落实情况、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权调查完成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完成情况、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情况等四方面内容 (见附表 2、 附表
3、 附表 4和附表 5) 。 须认真填写登记表中每一项检查内容, 据实 打分。
三、检查验收的方法
检查验收的方法主要采用内业查看、内业检测、外业抽样检 测的方法。
1、内业查看。对工作保障落实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 查完成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完成情况、农村土地承包 管理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查看,主要是审查成果资料,并做好检 查验收记录。
2、内业检测。主要是对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果完 成情况内业查看的基础上,还需进行内业检测,做好检测记录。 3、外业抽样。主要是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完成情况在 内业查看的基础上,还需进行外业抽样检查。须填写《承包经营 权调查面积精度检查表》 (见表 6)和《承包经营权调查界址点精 度检查表》 (见表 7) 。
抽样样本的确定。由县级提供发包方和承包方清单以及历次 检查验收样本抽取情况,检查验收组按表 1规定随机确定检查验 收抽样样本。 抽样样本的确定应充分考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状况、 地形地貌、招投标标段或作业区划分等情况。
表 1 各级检查验收抽样样本量
四、检查验收结果的评定
1、评分。
检查验收实行百分制,满分为 100分。四类检查内容满分均 为 100分,各类检查内容在评分中所占权重按表 2规定执行。检 查内容的每项检查要素分值由省农村土地确权领导小组办公室确 定。
外业抽样中的以发包方、承包方和承包地块为基本单位的检 查计分方法按合格比例计算各要素得分(小数点后保留 2位有效 数字) ,计算公式:要素得分 =要素分值×合格样本数÷总样本数。 表 2 检查验收内容评分权重
2、评定。
检查验收结果评定分为检查结果评定和验收结果评定两个层 次,按表 3规定执行。
表 3 检查验收结果评定
3、检查验收后处理
县级自查、市级核查、省级验收和国家级抽查过程中发现不 符合政策要求和技术标准的成果时,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 被检查验收的单位抓紧整改完善。
验收不合格的,被验收单位整改后再申请验收。
检查验收工作完成后,被检查验收的单位应建立检查验收工 作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检查验收的申请、通知、检查表、检查报 告或验收报告、整改报告等。
五、 其它要求
1、各地在接受检查前,对照检查方案内容,认真做好资料准 备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资料(发包方调查表、承 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调查信息公示表、公示结果归户 表、调查草图、地块分布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结 果材料、完善后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台账等) ,农村土 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材料、 登记申请审批材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证书等)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果资料(农村土 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农 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形成的数字化档案资料 等)和其他成果资料(工作方案、实施方案、技术设计书、招投 标结果公告、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工作简报、宣传培训、检查 验收、会议纪要、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的组织实施和政策、技 术文件以及本行政区内的县级行政区、发包方和承包方清单等) 。 2、做好承包地块测绘成果监督检查工作。 由农村土地承包经 营权调查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监督检查,编写测绘专业技术总结,
并由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章确认。在测绘成果完成后,接受项目 委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验收。
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在省农村土 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 二 〇 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 1:总体完成情况检查表
单位:个、户、公顷
检查员:检查日期:年 月 日
附表 2:
工作保障落实情况检查表
县级行政区名称:(S
检查员:检查日期:年 月 日
附表 3:
承包经营权调查完成情况检查表
附表 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完成情况检查表
检查员:检查日期:年 月 日
附表 5: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情况检查表
检查员:检查日期:年 月 日
附表 6:承包经营权调查面积精度检查表
检查员:检查日期:年 月 日 附表 7:承包经营权调查界址点精度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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