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沙漠中的饭店读后感
沙漠中的饭店读后感
沙漠中的饭店读后感(一)
在《沙漠中的饭店》中,三毛与荷西间的妙语让人忍俊不禁,尤其是荷西无意发现三毛藏的所谓的“喉片”-----猪肉干很好吃后,竟像小孩子一样偷了一大瓶送给他的同事,弄得那些口馋的同事一见三毛就不停的故意咳嗽,想再骗猪肉干吃,还包括回教徒在内~最后,当三毛用小黄瓜代替笋做的“笋片炒冬菇”令荷西的老板称赞时,我也跟着乐了起来。“狡诈”的三毛~~
《结婚记》显示了公证结婚的隆重与简洁,字里行间,流露出了新娘为只有一个“骆驼头骨”作结婚礼物和“走路去结婚”的幸福和自豪。“骆驼头骨”作结婚礼物,常人会觉得不这却恰恰显可思议,其实,示出了三毛独特的性格~独特的三毛~~
《悬壶济世》主要是说三毛做医生,给邻居看病的故事。一次又一次,三毛用她奇异独特的方法,或是用中国药书上的老法子,给当地人治好了玻甚至有一次,三毛“改行”做牙医,用指甲油来补人牙齿,而且确实补得那几个不肯去医院的病人牙齿都不痛了,足可以咬东西。这件事荷西知道后,“吓得全部头发刷一下完全竖起来,像漫画里的人物一样”,又足以体现出了三毛聪慧调皮的性格。调皮的三毛~~
《娃娃新娘》则是整本书中,给我震撼最强烈的一篇文章。它讲述了撒哈拉沙漠的一个风俗,就是新娘坐迎亲的车时要被车上的男人一直殴打到男人家,而且说:“结婚不挣扎,事后要被人笑的。这样拼命打才是好女子”。不仅如此,结婚初夜,竟然还公然用暴-力夺取一个十岁小女孩的贞操~真的是很令人气愤,真是不公平啊~凭什么男人就有权可以霸占女人,把她们作为自己的玩物,女人又凭什么要屈服于男人,失去自己的尊严,这一切听起来真是荒唐~撒哈拉人以胖为美也就算了,这只是观念上的不同,可是男尊女卑这难道也可以算作是单纯的观念的差别吗,时代是进步的,大概撒哈拉的简单生活并没有被影响到,可是终有一天,女人不会再受到压迫~从这篇文章可以看出三毛是非常痛恨这个风俗的,体现了三毛是一个个性非常独立的女性~独立的三毛~~
《荒山之夜》中,荷西差点死掉了。看这一个故事的时候,我真是感到身临其境,被当时的紧张、恐惧的气氛所打动,也感染了三毛当时的那种恐惧心理,与她同急、同忧、同喜……呵呵,三毛的文字渲染力真是非凡啊~
《沙漠观浴记》三毛离奇的遭遇让我捧腹大笑;《芳邻》里那些邻居的行为让我又好气又好笑;《素人渔夫》中荷西和三毛“用十二倍的价钱在吃自己卖出的鱼”,而后卖鱼的收账单又被洗衣机泡烂,真如同看到他们“又哭又笑”;《死果》则介绍了十分厉害的“灵异”现象,“这种符咒的现象,就是拿人本身健康上的缺点在做攻击,它可以将这些小毛病化成厉鬼来取你的性命”看得有些恐怖;《天梯》又描述了三毛考驾驶执照的有趣经历……一个个故事活灵活现地展现在了读者面前,其中也可以看出三毛对撒哈拉的热爱。
读完《撒哈拉的故事》之后,我看到了一个广阔美丽的撒哈拉沙漠,她用一篇篇耐人寻味的小则故事,深刻地描写沙漠中的人情风俗。在保守的观念下,当地的回教徒身受古老文化的局限,令人感到愚昧不堪,却又不禁令人怜惜他们的可悲。在遥远的撒哈拉沙漠中,就有着他们那一群人,与他们的故事。看到了一个快乐的三毛,看到了三毛的美:想象的美、有趣的美、真诚的美、灿烂的美、丰富的美、深情的美、忧伤的美、怀旧的美……
说不完也说不尽,我很奇怪那些再普通不过的字眼经三毛一组织竟会有如此的美。
三毛,一朵开放了的沙漠之花,没有任何一种花足以形容她的光彩。始终相信,三毛是最真、最纯粹的~是最自由、最美丽的~
三毛,感动人的三毛~~
沙漠中的饭店读后感(二)
三毛,这位走遍千山万水的女子,一生经历的是一条曲曲折折,充满神奇色彩的路。她的作品犹如一首无声的歌,在向人们缓缓倾诉她的快乐与忧伤,尽情所展示她那丰富而疲惫的心灵。
巴金曾说过,艺术的最高境界是无技巧。读三毛的〈沙漠中的饭店〉,就好似品赏一杯淡淡的清茶,谁不被老实憨厚、慷慨好义的荷西,泼辣顽皮、多愁善感的三毛所感动,谁会不对那活泼泼地富有浪漫情趣的神仙眷侣一般的生活心向往之,那娓娓动人的叙述,幽默风趣语言,给人一种悠悠万古的至情至意而丝毫没有雕琢的痕迹,或许这才是艺术的最高境界吧,
三毛前期的作品充满了忧郁而感伤的情调,生活的磨砺渐渐使她的风格呈现出“健康,洒脱,豁达”的特点。三毛曾说过:“抗命不可能,顺命太轻闲,遵命得认真,惟有乐命,乐命最是自由自在”。早在少年时代,聪慧敏感的早熟的三毛对生命的探索和确立生活的价值上就显得过分执着,平明探求却得不到答案,于是就哀伤,忧郁,迷茫。正是因为有过这一片颓废的生活,三毛最终发现,真正的快乐,不是狂喜,而应是细水常流。当她觅得自己的爱情归宿,就在沙漠里开始了平凡单纯而又幸福的家庭主妇生涯。
沙漠中琐屑甚至有些艰苦的婚姻生活,在三毛的笔下焕发着迷人的传奇色彩,跳动着生命的快乐音符。憨厚的荷西每每遭到了三毛的“骗”,误把粉丝认做“雨,尼龙绳,鲨鱼翅”,把猪肉干当作中药喉片,把紫菜当做复写纸、海苔,那黄瓜当作竹笋片。小夫妻俩的对话妙趣横生,洋溢着浓郁的生活情趣,荷西的憨厚老实,三毛的狡猾幽默,都让人忍俊不禁,同时也深深体会到三毛爱情的幸福时光。
任性的三毛,敢以生命为赌注浪迹天涯,敢爱敢恨,敢做敢为。她特立独行的个性具有一种生命的自信,一种调节生活的能力。成熟后的三毛毫不含糊的说:“我不求深刻,但求简单”。这是三毛的心声,是她回望前半生的一种顿悟,也是她对红尘展转的一次认真总结。这是一种丰富、自然、和谐的成熟,是一种对生活的自信胸怀。她对生活的领悟是智慧的,这智慧外化为幽默的语言风格。她的朋友曾评价说:“她的聪明活泼会透过语言散发出来,让人如浴春风,任何人如果跟三毛聊过五分钟,一定会念念不忘,她的讲话就像玫瑰吐露芬芳”。如同文中一开头那段与吃饭毫不相干的闲笔:
“我的先生很可惜是一个外国人。这样来称呼自己的先生不免有排外的味道,但是因为语言的风俗在各国之间确有大不相同之处,我们的婚姻生活也实在有许多无法共通的地方”
看起来好似平白直话,但却形象生动,富有情趣,口语化的文字中洋溢着幽默的气息。在她的笔下,“沙漠中的饭店”也显得那样热热闹闹,绘声绘影,充满生趣。
三毛语言的幽默与她作品的其他艺术特点同样是一派自然本色,完全不去可以雕琢。她坚持着个人文字上的简单朴素。其实三毛的艺术选择恰好符合了她单纯明澈、坦率真挚且自由自在的个性,并最终创造出具有鲜明色彩的文体来。
沙漠中的饭店读后感(三)
第一次听到女作家“三毛”的名字时,大概是因为小时候看多了《三毛流浪记》的故事吧,觉得怪怪的,还努力地想象着她的样子。后来,又听到她最终以一条丝袜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时,更觉得她一定是一位不凡的女作家。
没有读过三毛太多的作品,只是一些散文和那本《撒哈拉的故事》。恰好一次语文课上,让我对她有了进一步了解与认识,内心中不禁叹服。
三毛的写作与人生密切相关,她的写作观更多地来自于她的人生观。三毛说:“
我是游戏人生。……我的人生观是任何事情都是玩,不过要玩的高明。譬如说画画是一种,种菜是一种,种花是一种,做丈夫是一种,做妻子也是一种,做父母更是一种。人生就是一个游戏,但要把它当真的来玩,是很有趣的。”而这种人生观乃至写作观的形成,都是基于三毛自己的生命体验。
曾经陷落在孤独的自闭年代,那份偏执 、 认真与敏感,使她苦苦挣扎于内心与外界的搏斗中,每每心灵受到受伤与幻想破灭,就想到死的解脱。年轻的时候不知道如何游戏人间 、 成就自我,生命对她来说是狭窄的暗角。后来经历了万水千山的流浪,目睹了色彩斑斑的人生世相,又身历了情感心路的悲欢离合,渐渐彻悟了一己悲观之外的大千世界,体味到了个人生命与时间的有限,懂得了珍惜生或与享受生命。从偏执人生到游戏人生,三毛以往的个性和人生有了一个大的反拨,她做了自己过去的叛徒。由此,万水千山中走出了一个旷达 、 洒脱的三毛。
她说:“生命过程,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尝尝是什么滋味,才不枉来走这么一趟啊~”她开始有情有致地去爱人,有滋有味地享受生命,有真有实地游戏人生。她在认真入世,全力“扮演”各种人生角色的同时,学会了从最平凡的生活中发现美好 、 有趣的事情。
三毛人生中一个重要的人物,便是她的丈夫——荷西。而三毛的爱情是一个传奇,一个美丽的神话~但同时也是令人羡慕的。
在经历了一次感情挫伤后,三毛整理行囊再次来到西班牙,再次遇 见到了那个比他小六岁的荷西。三毛见他的第一面是在他上高三时,那时他说等他六年,而今三毛回到西班牙,恰好与他阔别六年,一切好像是被安排好的。 他用六年的时间等三毛,最后三毛被他的真诚的爱而打动,就有了这段跨越万里的爱情神话。
他们牵手在沙漠的艰难岁月里,相互支撑,彼此尊重,同舟共济,演绎着夫妻间真挚而可泣的爱情故事。“知三毛者,荷西也。”三毛崇尚精神生活,特别热爱大自然的天然杰作,荷西竟然煞费苦心地为她找来一副完整的骆驼骨架,并将作为新婚礼物。这样的举动让人惊诧,但也深深地打动着我们。结婚登记时,三毛一袭蓝裙,草帽上插着一把香菜,任由荷西牵着她的手,温情地行走在风中的沙漠里,充满着浪漫与甜美……
贫瘠的沙漠,简单的家庭生活,在乐观的三毛笔下呈现生趣:窄小的加是他们“沙漠中的饭店”,荷西上班回家,三毛亲自下厨做菜,还将普通的菜肴冠以美名。在荒凉的沙漠里,三毛热情地帮助这里的每一个人。在那里所有人都视三毛为最亲爱的人,每当有什么事情他们都会去找她为他们解开结,在他们的心中三毛就像是他们的神一样伟大。
三毛就是这样以极大的勇气和灵明智慧行走在沙漠里,留下了一个个生动,离奇浪漫的故事,她犹如开在沙漠里的繁花,到处绽放美丽,将生命高高举在尘俗之上,那份浓浓的爱流淌在沙漠里……
善良 、 豁达 、 悲天悯人的三毛,热烈 、 幸福无所顾忌的《撒哈拉的故事》,都好像一片小草花,逢雨绽放,叶瓣上还停留着初晴的水露。那是泪珠中体现出来的微笑,那是一道解不开的方程式,那也是三毛执着在一生中绽放的美丽光泽。细细品味,三毛是把自己活生生地融进作品中去,以纯然个人的感觉的表达方式,展现出自己身历的真实生活 、 眼中的文化景观与人生世相 、 自己的情感心路乃至个人隐藏。
现在,我似乎明白了,为什么她取名为“三毛”。这样一个简单的代号,代表的是普通的生命,在人生的旅途中,享受五彩缤纷的生命体验。三毛是热爱自由的, 毅然舍下这凡尘俗世的羁绊,向着心灵渴望的四方流浪,在流浪中她学会了坚强,领悟了生命的真谛。也 像《三毛流浪记》里的三毛,因为流浪,所以毫无牵挂,无拘无束,没有欲望,唯一的目标就是体验精彩人生。
这就是不凡的三毛——沙漠中的奇葩。
范文二:沙漠中的饭店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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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中的饭店读后感
《结婚记》显示了公证结婚的隆重与简洁,字里行间,流露出了新娘为只有一个“骆驼头骨”作结婚礼物和“走路去结婚”的幸福和自豪。“骆驼头骨”作结婚礼物,常人会觉得不这却恰恰显可思议,其实,示出了三毛独特的性格!独特的三毛!!
《悬壶济世》主要是说三毛做医生,给邻居看病的故事。一次又一次,三毛用她奇异独特的方法,或是用中国药书上的老法子,给当地人治好了玻甚至有一次,三毛“改行”做牙医,用指甲油来补人牙齿,而且确实补得那几个不肯去医院的病人牙齿都不痛了,足可以咬东西。这件事荷西知道后,“吓得全部头发刷一下完全竖起来,像漫画里的人物一样”,又足以体现出了三毛聪慧调皮的性格.调皮的三毛!!
《娃娃新娘》则是整本书中,给我震撼最强烈的一篇文章。它讲述了撒哈拉沙漠的一个风俗,就是新娘坐迎亲的车时要被车上的男人一直殴打到男人家,而且说:“结婚不挣扎,事后要被人笑的。这样拼命打才是好女子”。不仅如此,结婚初夜,竟然还公然用暴-力夺取一个十岁小女孩的贞操!真的是很令人气愤,真是不公平啊!凭什么男人就有权可以霸占女人,把她们作为自己的玩物?女人又凭什么要屈服于男人,失去自己的尊严?这一切听起来真是荒唐!撒哈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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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以胖为美也就算了,这只是观念上的不同,可是男尊女卑这难道也可以算作是单纯的观念的差别吗?时代是进步的,大概撒哈拉的简单生活并没有被影响到,可是终有一天,女人不会再受到压迫!从这篇文章可以看出三毛是非常痛恨这个风俗的,体现了三毛是一个个性非常独立的女性!独立的三毛!!
《荒山之夜》中,荷西差点死掉了。看这一个故事的时候,我真是感到身临其境,被当时的紧张、恐惧的气氛所打动,也感染了三毛当时的那种恐惧心理,与她同急、同忧、同喜??呵呵,三毛的文字渲染力真是非凡啊!
《沙漠观浴记》三毛离奇的遭遇让我捧腹大笑;《芳邻》里那些邻居的行为让我又好气又好笑;《素人渔夫》中荷西和三毛“用十二倍的价钱在吃自己卖出的鱼”,而后卖鱼的收账单又被洗衣机泡烂,真如同看到他们“又哭又笑”;《死果》则介绍了十分厉害的“灵异”现象,“这种符咒的现象,就是拿人本身健康上的缺点在做攻击,它可以将这些小毛病化成厉鬼来取你的性命”看得有些恐怖;《天梯》又描述了三毛考驾驶执照的有趣经历??一个个故事活灵活现地展现在了读者面前,其中也可以看出三毛对撒哈拉的热爱。
读完《撒哈拉的故事》之后,我看到了一个广阔美丽的撒哈拉沙漠,她用一篇篇耐人寻味的小则故事,深刻地描写沙漠中的人情风俗。在保守的观念下,当地的回教徒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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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老文化的局限,令人感到愚昧不堪,卻又不禁令人怜惜他们的可悲。在遥远的撒哈拉沙漠中,就有着他们那一群人,与他们的故事。看到了一个快乐的三毛,看到了三毛的美:想象的美、有趣的美、真诚的美、灿烂的美、丰富的美、深情的美、忧伤的美、怀旧的美??说不完也说不尽,我很奇怪那些再普通不过的字眼经三毛一组织竟会有如此的美。
三毛,一朵开放了的沙漠之花,没有任何一种花足以形容她的光彩。始终相信,三毛是最真、最纯粹的!是最自由、最美丽的!
三毛,感动人的三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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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沙漠中的饭店
沙漠中的饭店
沙漠中的饭店
我的先生很可惜是一个外国人。这样来称呼自己的先生不免有排外的味道,但是因为语文和风俗在各国之间确有大不相同之处,我们的婚姻生活也实在有许多无法共通的地方。
当初决定下嫁给荷西时,我明白地告诉他,我们不但国籍不同,个性也不相同,将来婚后可能会吵架甚至于打架。他回答我:“我知道你性情不好,心地却是很好的,吵架打架都可能发生,不过我们还是要结婚。”于是我们认识七年之后终于结婚了。
我不是妇女解放运动的支持者,但是我极不愿在婚后失去独立的人格和内心的自由自在化,所以我一再强调,婚后我还是“我行我素”,要不然不结婚。荷西当时对我说:“我就是要你‘你行你素’,失去了你的个性和作风,我何必娶你呢~”好,大丈夫的论调,我十分安慰。做荷西的太太,语文将就他。可怜的外国人,“人”和“入”这两个字教了他那么多遍,他还是分不清,我只有讲他的话,这件事总算放他一马了。(但是将来孩子来了,打死也要学中文,这点他相当赞成。)
闲话不说,做家庭主妇,第一便是下厨房。我一向对做家事十分痛恨,但对煮菜却是十分有兴趣,几只洋葱,几片肉,一炒变出一个菜来,我很欣赏这种艺术。
母亲在台湾,知道我婚姻后因为荷西工作的关系,要到大荒漠地区的非洲去,十二分的心痛,但是因为钱是荷西赚,我只有跟了饭票走,毫无选择的余地。婚后开厨不久,我们吃的全部是西菜。后来家中航空包裹飞来接济,我收到大批粉丝、紫菜、冬菇、生力面、猪肉干等珍贵食品,我乐得爱不释手,加上欧洲女友寄来罐头酱油,我的家庭“中国饭店”马上开张,可惜食客只有一个不付钱的。(后来上门来要吃的朋友可是排长龙啊~)
其实母亲寄来的东西,要开“中国饭店”实在是不够,好在荷西没有去过台湾,他看看我这个“大厨”神气活现,对我也生起信心来了。
第一道菜是“粉丝煮鸡汤”。荷西下班回来总是大叫:“快开饭啊,要饿死啦~”白白被他爱了那么多年,回来只知道叫开饭,对太太却是正眼也不瞧一下,我这“黄脸婆”倒是做得放心。
话说第一道菜是粉丝煮鸡汤,他喝了一口问我:“咦,什么东西,中国细面吗,”
“你岳母万里迢迢替你寄细面来,不是的。”
“是什么嘛,再给我一点,很好吃。”我用筷子挑起一根粉丝:“这个啊,叫做‘雨’。”
“雨,”他一呆。我说过,我是婚姻自由自在化,说话自然心血来潮随我高兴,“这个啊,是春天下的第一场雨,下在高山上,被一根一根冻住了,山胞扎好了背到山下来一束一束卖了米酒喝,不容易买到哦~”荷西还是呆呆的,研究性的看看我,又去看看盆内的“雨”,然后说:“你当我是白痴,”我不置可否。
“你还要不要,”回答我:“吹牛大王,我还要。”以后他常吃“春雨”,到现在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的。有时想想荷西很笨,所以心里有点悲伤。
第二次吃粉丝是做“蚂蚁上树”,将粉丝在平底锅内一炸,再洒上绞碎的肉和汁。荷西下班回来一向是饿的,咬了一大口粉丝,“什么东西,好像是白色的毛线,又好像是塑胶的,”
“都不是,是你钓鱼的那种尼龙线,中国人加工变成白白软软的了。”我回答他。
他又吃了一口,莞尔一笑,口里说道:“怪名堂真多,如果我们真开饭店,这个菜可卖个好价钱,乖乖~”那天他吃了好多尼龙加工白线。
第三次吃粉丝,是夹在东北人的“合子饼”内与菠菜和肉绞得很碎当饼馅。他说:“这个小饼里面你放了沙鱼的翅膀对不对,我听说这种东西很贵,难怪你只放了一点点。”我笑得躺在地上。“以后这只很贵的鱼翅膀,请妈妈不要买了,我要去信谢谢妈妈。”我大乐,回答他:“快去写,我来译信,哈哈~”
有一天他快下班了,我趁他忘了看猪肉干,赶快将藏好的猪肉干用剪刀剪成小小的方块,放在瓶子里,然后藏在毯子里面。恰好那天
他鼻子不通,睡觉时要用毛毯,我一时里忘了我的宝贝,自在一旁看那第一千遍《水浒传》。
他躺在床上,手里拿个瓶子,左看右看,我一抬头,哗,不得了,“所罗门王宝藏”被他发现了,赶快去抢,口里叫着:“这不是你吃的,是药,是中药。”
我鼻子不通,正好吃中药。”他早塞了一大把放在口中,我气极了,又不能叫他吐出来,只好不响了。
“怪甜的,是什么,”我没好气的回答他:“喉片,给咳嗽的人顺喉头的。”
“肉做的喉片,我是白痴,”第二天醒来,发觉他偷了大半瓶去送同事们吃,从那天起,只要是他同事,看见我都假装咳嗽,想再骗猪肉干吃,包括回教徒在内。(我没再给回教朋友吃,那是不道德的。)
反正夫妇生活总是在吃饭,其他时间便是去忙着赚吃饭的钱,实在没多大意思。有天我做了饭卷,就是日本人的“寿司”,用紫菜包饭,里面放些唯他肉松。荷西这一下拒吃了。
“什么,你居然给我吃印蓝纸,复写纸,”
我慢慢问他,“你真不吃,”
“不吃,不吃。”好,我大乐,吃了一大堆饭卷。
“张开口来我看,”他命令我。
“你看,没有蓝色,我是用反面复写纸卷的,不会染到口里去。”反正平日说的是唬人的话,所以常常胡说八道。
“你是吹牛大王,虚虚实实,我真恨你,从实招来,是什么嘛,”
“你对中国完全不认识,我对我的先生相当失望。”我回答他,又吃一个饭卷。
他生气了,用筷子一夹夹了一个,面部大有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悲壮表情,咬了半天,吞下去。“是了,是海苔。”
我跳起来,大叫:“对了,对了,真聪明~”又要跳,头上吃了他一记老大爆栗。
中国东西快吃完了,我的“中国饭店”也舍不得出菜了,西菜又开始上桌。荷西下班来,看见我居然在做牛排,很意外,又高兴,大叫:“要半生的。马铃薯也炸了吗,”
连给他吃了三天牛排,他却好似没有胃口,切一块就不吃了。 “是不是工作太累了,要不要去睡一下再起来吃,”“黄脸婆”有时也温柔。
“不是生病,是吃得不好。”我一听唬一下跳起来。
“吃得不好,吃得不好,你知道牛排多少钱一斤,”
“不是的,太太,想吃‘雨’,还是岳母寄来的菜好。”
“好啦,中国饭店一星期开张两次,如何,你要多久下一次‘雨’,”
有一天荷西回来对我说:“了不得,今天大老板叫我去。”
“加你薪水,”我眼睛一亮。
“不是――”我一把抓住他,指甲掐到他肉里去。
“不是,完了,你给开除了,天啊,我们――”
“别抓我嘛,神经兮兮的,你听我讲,大老板说,我们公司谁都被请过到我家吃饭,就是他们夫妇不请,他在等你请他吃中国菜――”
“大老板要我做菜,不干不干,不请他,请同事工友我都乐意,请上司吃饭未免太没骨气,我这个人啊,还谈些气节,你知道,我――”我正要大大宣扬中国人的所谓骨气,又讲不明白,再一接触到荷西的面部表情,这个骨气只好梗在喉咙里啦~
第二日他问我,“喂,我们有没有笋,”
“家里筷子那么多,不都是笋吗,”他白了我一眼。“大老板说要吃笋片炒冬菇。”乖乖,真是见过世面的老板,不要小看外国人。
“好,明天晚上请他们夫妇来吃饭,没问题,笋会长出来的。”荷西含情脉脉地望了我一眼,婚后他第一次如情人一样的望着我,使我受宠若惊,不巧那天辫子飞散,状如女鬼。
第二天晚上,我先做好三道菜,用文火热着,布置了有蜡炬的桌子,桌上铺了白色的桌布,又加了一块红的铺成斜角,十分美丽。
这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不但菜是色香味俱全,我这个太太也打扮得十分干净,居然还穿了长裙子。饭后老板夫妇上车时特别对我说:“如果公共关系室将来有缺,希望你也来参加工作,做公司的一份子。”我眼睛一亮。这全是“笋片炒冬菇”的功劳。
送走老板,夜已深了,我赶快脱下长裙,换上牛仔裤,头发用橡皮筋一绑,大力洗碗洗盆,重做灰姑娘状使我身心自由。
荷西十分满意,在我背后问,“喂,这个‘笋片炒冬菇’真好吃,你哪里弄来的笋,”
我一面洗碗,一面问他:“什么笋,”今天晚上做的笋片啊~”
我哈哈大笑:“哦,你是说小黄瓜炒冬菇吗,”
“什么,你,你,你骗了我不算,还敢去骗老板――,”
“我没有骗他,这是他一生吃得最好的一次‘嫩笋片炒冬菇’,是他自己说的。”
荷西将我一把抱起来,肥皂水洒了他一头一胡子,口里大叫:“万岁,万岁,你是那只猴子,那只七十二变的,叫什么,什么??。”
我拍了一下他的头,“齐天大圣孙悟空。这次不要忘记了。”
范文四:沙漠中的饭店
沙漠中的饭店
无数次重读三毛,依然会被她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欢喜与洒脱而深深感动,沙漠里物质的贫乏并未令她放弃对美的追求,反而激发了她创造的热情。
这个故事选自三毛的《撒哈拉故事》,讲述她的外国朋友与中国美食的故事,妙趣横生。
我的先生很可惜是一个外国人。这样来称呼自己的先生不免有排外的味道,但是因为语文和风俗在各国之间确有大不相同之处,我们的婚姻生活也实在有许多无法共通的地方。
当初决定下嫁给荷西时,我明白的告诉他,我们不但国籍不同,个性也不相同,将来婚后可能会吵架甚至于打架。他回答我:“我知道你性情不好,心地却是很好的,吵架打架都可能发生,不过我们还是要结婚。”于是我们认识七年之后终于结婚了。
我不是妇女解放运动的支持者,但是我极不愿在婚后失去独立的人格和内心的自由自在化,所以我一再强调,婚后我还是“我行我素”,要不然不结婚。荷西当时对我说:“我就是要你‘你行你素’,失去了你的个性和作风,我何必娶你呢~”好,大丈夫的论调,我十分安慰。做荷西的太太,语文将就他。可怜的外国人,“人”和“入”这两个字教了他那么多遍,他还是分不清,我只有讲他的话,这件事总算放他一马了。(但是将来孩子来了,打死也要学中文,这点他相当赞成。)
闲话不说,做家庭主妇,第一便是下厨房。我一向对做家事十分痛恨,但对煮菜却是十分有兴趣,几只洋葱,几片肉,一炒变出一个菜来,我很欣赏这种艺术。
母亲在台湾,知道我婚姻后因为荷西工作的关系,要到大荒漠地区的非洲去,十二分的心痛,但是因为钱是荷西赚,我只有跟了饭票走,毫无选择的余地。婚后开厨不久,我们吃的全部是西菜。后来家中航空包裹飞来接济,我收到大批粉丝、紫菜、冬菇、生力面、猪肉干等珍贵食品,我乐得爱不释手,加上欧洲女友寄来罐头酱油,我的家庭“中国饭店”马上开张,可惜食客只有一个不付钱的。(后来上门来要吃的朋友可是排长龙啊~)
其实母亲寄来的东西,要开“中国饭店”实在是不够,好在荷西没有去过台湾,他看看我这个“大厨”神气活现,对我也生起信心来了。
第一道菜是“粉丝煮鸡汤”。荷西下班回来总是大叫:“快开饭啊,要饿死啦~”白白被他爱了那么多年,回来只知道叫开饭,对太太却是正眼也不瞧一下,我这“黄脸婆”倒是做得放心。话说第一道菜是粉丝煮鸡汤,他喝了一口问我:“咦,什么东西,中国细面吗,”“你岳母万里迢迢替你寄细面来,不是的。”“是什么嘛,再给我一点,很好吃。”我用筷子挑
起一根粉丝:“这个啊,叫做‘雨’。”“雨,”他一呆。我说过,我是婚姻自由自在化,说话自然心血来潮随我高兴,“这个啊,是春天下的第一场雨,下在高山上,被一根一根冻住了,山胞札好了背到山下来一束一束卖了米酒喝,不容易买到哦~”荷西还是呆呆的,研究性的看看我,又去看看盆内的“雨”,然后说:“你当我是白痴,”我不置可否。“你还要不要,”回答我:“吹牛大王,我还要。”以后他常吃“春雨”,到现在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的。有时想想荷西很笨,所以心里有点悲伤。
第二次吃粉丝是做“蚂蚁上树”,将粉丝在平底锅内一炸,再洒上绞碎的肉和汁。荷西下班回来一向是饿的,咬了一大口粉丝,“什么东西,好像是白色的毛线,又好像是塑胶的,”“都不是,是你钓鱼的那种尼龙线,中国人加工变成白白软软的了。”我回答他。他又吃了一口,莞尔一笑,口里说道:“怪名堂真多,如果我们真开饭店,这个菜可卖个好价钱,乖乖~”那天他吃了好多尼龙加工白线。第三次吃粉丝,是夹在东北人的“合子饼”内与菠菜和肉绞得很碎当饼馅。他说:“这个小饼里面你放了沙鱼的翅膀对不对,我听说这种东西很贵,难怪你只放了一点点。”我笑得躺在地上。“以后这只很贵的鱼翅膀,请妈妈不要买了,我要去信谢谢妈妈。”我大乐,回答他:“快去写,我来译信,哈哈~”
有一天他快下班了,我趁他忘了看猪肉干,赶快将藏好的猪肉干用剪刀剪成小小的方块,放在瓶子里,然后藏在毯子里面。恰好那天他鼻子不通,睡觉时要用毛毯,我一时里忘了我的宝贝,自在一旁看那第一千遍《水浒传》。他躺在床上,手里拿个瓶子,左看右看,我一抬头,哗,不得了,“所罗门王宝藏”被他发现了,赶快去抢,口里叫着:“这不是你吃的,是药,是中药。”我鼻子不通,正好吃中药。”他早塞了一大把放在口中,我气极了,又不能叫他吐出来,只好不响了。“怪甜的,是什么,”我没好气的回答他:“喉片,给咳嗽的人顺喉头的。”“肉做的喉片,我是白痴,”第二天醒来,发觉他偷了大半瓶去送同事们吃,从那天起,只要是他同事,看见我都假装咳嗽,想再骗猪肉干吃,包括回教徒在内。(我没再给回教朋友吃,那是不道德的。)
反正夫妇生活总是在吃饭,其他时间便是去忙着赚吃饭的钱,实在没多大意思。有天我做了饭卷,就是日本人的“寿司”,用紫菜包饭,里面放些唯他肉松。荷西这一下拒吃了。“什么,你居然给我吃印蓝纸,复写纸,”我慢慢问他,“你真不吃,”“不吃,不吃。”好,我大乐,吃了一大堆饭卷。“张开口来我看,”他命令我。“你看,没有蓝色,我是用反面复写纸卷的,不会染到口里去。”反正平日说的是唬人的话,所以常常胡说八道。“你是吹牛大王,虚虚实实,我真恨你,从实招来,是什么嘛,”“你对中国完全不认识,我对我的先生相当失望。”我回答他,又吃一个饭卷。他生气了,用筷子一夹夹了一个,面部大有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悲壮表情,咬了半天,吞下去。“是了,是海苔。”我跳起来,大叫:“对了,对了,真聪明~”又要跳,头上吃了他一记老大爆栗。中国东西快吃完了,我的“中国饭店”也舍不得出菜了,西菜又开始上桌。荷西下班来,看见我居然在做牛排,很意外,又
高兴,大叫:“要半生的。马铃薯也炸了吗,”连给他吃了三天牛排,他却好似没有胃口,切一块就不吃了。“是不是工作太累了,要不要去睡一下再起来吃,”“黄脸婆”有时也温柔。“不是生病,是吃得不好。”我一听唬一下跳起来。“吃得不好,吃得不好,你知道牛排多少钱一斤,”“不是的,太太,想吃‘雨’,还是岳母寄来的菜好。”“好啦,中国饭店一星期开张两次,如何,你要多久下一次‘雨’,”有一天荷西回来对我说:“了不得,今天大老板叫我去。”“加你薪水,”我眼睛一亮。“不是——”我一把抓住他,指甲掐到他肉里去。“不是,完了,你给开除了,天啊,我们——”“别抓我嘛,神经兮兮的,你听我讲,大老板说,我们公司谁都被请过到我家吃饭,就是他们夫妇不请,他在等你请他吃中国菜——”“大老板要我做菜,不干不干,不请他,请同事工友我都乐意,请上司吃饭未免太没骨气,我这个人啊,还谈些气节,你知道,我——”我正要大大宣扬中国人的所谓骨气,又讲不明白,再一接触到荷西的面部表情,这个骨气只好梗在喉咙里啦~
第二日他问我,“喂,我们有没有笋,”家里筷子那么多,不都是笋吗,”他白了我一眼。“大老板说要吃笋片炒冬菇。”乖乖,真是见过世面的老板,不要小看外国人。“好,明天晚上请他们夫妇来吃饭,没问题,笋会长出来的。”荷西含情脉脉的望了我一眼,婚后他第一次如情人一样的望着我,使我受宠若惊,不巧那天辫子飞散,状如女鬼。
第二天晚上,我先做好三道菜,用文火热着,布置了有蜡炬的桌子,桌上铺了白色的桌布,又加了一块红的铺成斜角,十分美丽。这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不但菜是色香味俱全,我这个太太也打扮得十分干净,居然还穿了长裙子。饭后老板夫妇上车时特别对我说:“如果公共关系室将来有缺,希望你也来参加工作,做公司的一份子。”我眼睛一亮。这全是“笋片炒冬菇”的功劳。
送走老板,夜已深了,我赶快脱下长裙,换上牛仔裤,头发用橡皮筋一绑,大力洗碗洗盆,重做灰姑娘状使我身心自由。荷西十分满意,在我背后问,“喂,这个‘笋片炒冬菇’真好吃,你哪里弄来的笋,”我一面洗碗,一面问他:“什么笋,”今天晚上做的笋片啊~”我哈哈大笑:“哦,你是说小黄瓜炒冬菇吗,”“什么,你,你,你骗了我不算,还敢去骗老板——,”“我没有骗他,这是他一生吃得最好的一次‘嫩笋片炒冬菇’,是他自己说的。”
荷西将我一把抱起来,肥皂水洒了他一头一胡子,口里大叫:“万岁,万岁,你是那只猴子,那只七十二变的,叫什么,什么??。”我拍了一下他的头,“齐天大圣孙悟空。这次不要忘记了。”
范文五:沙漠中的绿洲读后感
沙漠中的绿洲读后感
沙漠中的绿洲读后感(一)
今天读了《沙漠中的绿洲》这一篇课文,我们更要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这篇课文主要讲了,在阿联酋的白茫茫沙漠中有着星罗棋布的绿洲。
阿联酋人民克服种种困难,在沙漠中种植花草树木并精心侍弄,通过阿拉伯朋友的介绍,阿联酋人民为了改变恶劣的自然环境,克服种种困难,植树种花花,精心护养,从而创造了良好的生存环境。这一段写了三层意思,先写了迪拜的风光,“绿树成阴,鲜花遍地,”再写了阿联酋人民为植树种花所付出的代价,从泥土,谈水到树苗、花草,都需要从国外买来,还要经过复杂的程序才能把树林和花草栽下,最后写写了对树木花草的管理,以一个园林工人的照料力例,来说明迪拜人对花草树木的珍惜和爱护。有了绿洲和鲜花,沙漠中的人们才有了良好的生存环境。
读了这篇课文,我们感受和想法是,我还是先说想法吧~以后,我们一定要更加保护和爱护大自然,不能等失去了,就来不及换回了。我的感受是:阿联酋人们付出了那么大的代价,这就是大自然的惩罚我们这些不保护和爱护大自然的人类,经过老师的指点我知道该怎样保护我们的地球,不让我们的大自然在受到任何的伤害和污染了,我们要重新齐心协力,把大自然打扮的更加美丽,让大自然永不离开我们的身边。
沙漠中的绿洲读后感(二)
《沙漠中的绿洲》主要讲的是,沙漠之国—迪拜是怎样诞生的。
迪拜原来只是一片荒凉的沙漠。后来,迪拜人挖去板结的泥土,从国外买来的泥土,栽上买来的花草树木,为树木浇上水。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现在迪拜已经成为了一片绿洲。在那儿迪拜人民把绿色看做生命,把水源看做生命的源泉,迪拜人民一生都不会去损毁一棵树木,一生也不会去浪费一滴水。 我认为,我们因该和迪拜人民学习。我们不应该认为我们所在的地方是水源丰富的—江南水乡,就去乱砍滥发花草树木,浪费水源。
学完课文后,我终于知道了,因为有了树木的绿色呼吸,地球才有了生命的脉搏律动。有了树木,我们才有了氧气,有了树木我们才有了果实,我要检讨我以前爬树的行为。我以后要多植树造林,我以后我还要多多节约用水,要想到还有多少山区里的孩子还没有水喝呀。
大家一起齐声呼吁吧:“一个木诞生了树木,两个木就成了树林,三个数繁衍了森林”。爱护树木,就是爱护我们的地球。
沙漠中的绿洲读后感(三)
今天,老师让我们读了《沙漠中的绿洲》这篇文章,我深受启发。
迪拜,原本是一大片沙漠,满地都是白花花的盐碱,是一块不毛之地。可勤劳的阿联酋人民不怕苦不怕累,在沙漠中建起一片片绿洲,让板结的泥土上长出花草树木。我多希望中国也能这样哇~特别是那句“更不见有人攀树枝,摘鲜花,或是在草地上行走”,回想一下现在,前几天我还看见学校的蔷薇惨遭厄运,还有那棵可怜的小树被扭得弯曲,包括那片灌木丛里被踩出来的小道等等。为什么大家要这样对他们呢,植物是人类的朋友呀。
上次我和妈妈去云南,发现那里有真正的原始大森林,野花遍地,绿树成荫。空气是纯净的,天空是深蓝的,湖水是清澈的,而人们的心情是愉悦的。我这才知道,中国已经消失了太多的绿洲了,就连那些所谓的人造森林里也被人开发成了公路,这将成为我们乃至下一代永远的痛。
当晚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楼房是绿藤编的,家具是树叶做的,书本都是花瓣制成的,小河里飘着玫瑰花瓣,和“小花仙”游戏中一模一样。但转眼间我眼前的景象全
变了,树是黑的,枯萎的叶子掉落了一地;天空呈黑黄色,一大片乌云正慢慢涌过来;楼房大多被火烧焦……我正思考是什么地方这么不堪入目时,忽然一个沉闷的声音响起:“哼哼,这不是其他城市,而是你们中国,未来的中国……”我惊恐万分,正想逃跑,却被一阵黑烟给呛到,喘不过气来……
我的梦想是让中国恢复绿色,要多种树,多培育花草。每家每户都在门前屋后种植植物,先让自己的小家变得勃勃生机,充满绿意。然后大家齐心协力一起改造我们的大环境;此外科学家们应通过研究发明一些替代能源,让汽车尾气的污染程度降为最低,我们人类应尽量用无纸化的电子书以减少对树材的需要;广泛种植根深叶茂的植物,使水土不易流失,更多地制造氧气……如果每个人都能像书上写的“爱护植物就像爱孩子一样去培育花草树木”,我们就有足够的信心让祖国恢复绿色。
人们总认为梦是有颜色的,多彩的,是五彩斑斓的,憧憬中寄托着希望,而我的梦是绿的,一种带着无限希望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