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选官制度
选官制度
1. 汉朝:实行察举制,孝廉成为士大夫做官的主要途径。
2. 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官分九品,设中正官,负责选拔人才。后期被世家大族垄断,造成士族弟子游手好闲,不学无术,把持朝政。
3. 隋朝及以后(至1905年)——科举制
(1)背景:士族没落,士族兴起:以荐举为主的选官制度落后;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需要。
(2)过程:隋文帝规定每年贡使三人,分科考试选拔人才。隋炀帝设进士科,科举制形成。唐宋元继承并完善了科举制。明清八股取士1905年清政府废除了科举制。
(3)作用:有利于打破特权垄断,扩大官吏来源,提高官员文化素质。把选拔人才和任免官吏的权利从世家大族手中集中到中央政府手中,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八股取士钳制了人们的思想,不利于科技的发展。
4.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趋势
(1)选官标准:由家世门第逐渐发展为才学。
(2)选拔方式:由推选到逐渐发展为公开考试。
(3)选官原则:逐渐制度化,公开,公平,客观。
(4)选官基础:日益扩大,官员的素质不断提高。
(5)主要启示:公开公正。德才兼备,考试录用。
范文二: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沿革
中国历代都非常重视对官吏的选拔,制定了许多种不同的人事选拔方式,由此形成了中国古代富有特点的选拔制度。北宋的苏轼曾经总结说,“三代以上出于学,战国到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吏,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这一段话精辟地概括了中国古代官吏选拔方式上的几个主要阶段,因为经常为研究人事管理的专家学者所引用。我们今天的讲座,基本遵循苏轼的思路,对我国不同历史时期的官吏选拔方式进行介绍和评析,力求使大家对我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和发展演变有一定的了解,从中汲取好的做法和经验,不断完善我们的干部管理工作。
一、尧舜禹时期
在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的原始社会,人们只有依靠群体的力量才能勉强生存,这种群体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氏族,以后发展为部落和部落联盟。氏族或部落首领具体由部落议事会民主选举产生,“选贤与能”,通过一定形式的考核,得到大家的公认,才能确立为接班人,前任首领以让位的方式实现领导权的更替。这就是我国古代传说的“禅让制”。
在《尚书》、《史记》等古代典籍中,保留了尧舜禹时期选贤举能的一些弥足珍贵的记载。据载,尧晚年召集由四岳(四方部落首领)组成的议事会,询问继承人的人选,命四岳“悉举贵戚及疏远隐匿者”,四岳大致推举民间的虞舜,认为舜虽为“盲者子”,生活在“父顽、母嚣、弟傲”的家庭环境中, “能和以孝,蒸蒸治,不至奸”。尧日:“吾其试哉”。于是“尧妻之二女,观其德于二女”,通过“观其理家之道”,进而“以理家而观国”,后又“使舜慎和五典,五典能从。乃遍入百官,百官时序。宾于四门,四门穆穆,诸候远方宾客皆敬”。通过一系列的考察,证明舜确实品德高尚,处理政务和组织管理才能非凡,且获得众人的拥戴。更为严峻的考验是“尧使舜入山川泽,暴风雷雨,舜行不迷”,证明其应变能力
和忍耐力都是非凡的,于是“命舜摄行天子之政,以观天命”,继续在实践中加以考察培养,尧临死前“乃权授舜”。
禹代舜也经历了反复考验、考察的过程。舜时征求四岳意见推举能人治理水患,众人推举禹,舜命禹“女平水土,维是勉之”,禹欣然领命,舜不放心,又命契、后稷、皋陶“女其往视尔事矣”,协助禹共同完成治水大业。禹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薄衣食,卑宫室,历尽千辛万苦,率领部众最终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同时也赢得了民众的拥戴,取得了摄政为嗣的地位,最后取代了舜的地位。
“禅让制”整个过程显然经过了后人的加工,带着儒家选贤与能的理想主义的色彩,但大致的情形可能与事实出入不大。也即是说,早在原始社会末期,我们就初步形成了一种对人能力、品行、技能综合考察的制度,为“选贤与能”的正常进行和才智之人的脱颖而出创造了条件。
二、夏商西周
夏商西周时期,无论王室还是各级贵族,凭借血统世代承袭着高官厚禄,所谓“天子之子为天于,公之子为公,卿之子为卿,大夫之子为大夫”,形成世卿世禄制。除嫡长子承袭职位以外,其他子弟通过学校教育获得进入统治阶层的途径。商周时代,国家设有培养官吏的学校,入学者都是贵族子弟,学校教师由贵族官员兼任。贵族子弟在学校学习一些管理国家事务的基本知识,然后选进国王的禁卫军中担任侍卫,若干年后由国王任命担任各级行政职务,由此可以保证贵族子弟世代为官。世官制给各级贵族充分共享政权的机会,从而换取对王朝的效忠,贵族与王朝形成较长时间的共存共荣,有利于维持和巩固正常的统治局面,保证了王朝统治的有效运转。
由于世卿世禄制存在着仅凭出身不论才干的先天缺陷,夏商西周的统治者也注意采取贡士和乡举里选等办法,从基层选拔一些优秀人才进入行政阶层,以保国家的长治久安。
贡士制度_______从《礼记. 射义》篇可以寻找到周代诸候进贡人才于天子的记录:“天子之制,诸侯岁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于射宫。其容体比之于礼,其节比之于乐,而中多者得与于祭;其容体不比于礼,其节不比于乐,而中少者不得与于祭。”这就是说,天子通过试射选官,不仅要看被测者射中多少,还要看其行为是否合乎礼仪、动作是否合乎乐律,这样多维共测、综合评价,成绩优异者参与祭祖,可以得到一定的官职。
乡举里选________乡举里选又称“宾兴制”,每三年进行一次,谓之“大比”。具体方法是,由地方基层官吏(乡老)发现人才,逐级向上举荐,由司徒从中择优遴选,“升诸学”,其优秀者由教官大乐正上报司马“辩论官材”,主要看德行、知识、言语,三点俱优者方报国王授官。
贡士制度和乡举里选,为缺乏贵族特权的平民阶层提供了一条进身的途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平民阶层和其它被统治阶级要求参与国家管理的心声,因此也相对扩大了夏商西周国家统治的基础。但从总的来看,贡士制度和乡举里选只是世官制的一种补充选拔方式,在当时并不占据主导的地位。通过这两种方式选拔出来的人才,主要担任基层政权的官吏,这正是贡士制度与乡举里选的局限性所在。
三、春秋战国时期
春秋战国时期是政治斗争、经济斗争和军事斗争异常尖锐激烈的时代,也是一个需要智能并孕育智能的时代,为新崛起的知识分子队伍--士阶层提供了无限广阔的发挥智能的空间。一方面,周王室失去了“天子共主”的地位,“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强必存,不强必亡”的残酷现实,迫使各国君主变革图强,网罗人才。另一方面,以诸子百家为代表的士阶层,上说下教,纵横游说,“择君而仕”,形成了“邦无定郊” 、“ 士无定主”的人才自由流动的局面。这样,就出现了人才和君主双向选择的盛况,孕育和培植了礼贤下士、尚贤使能、不拘一格降人才的风气。
招贤__________招纳天下贤才为已所用,基本做法是:根据“主卖官爵,臣卖智力”的原则,列国诸候“设官职,陈爵禄”,作为招揽贤才的主要砝码,以待有才能之人,无论是本国还是其他国人,只要拥有“能当其官”的真本领,都可以自由应聘。春秋时期,招贤还没有形成一定的制度,远没有成为诸侯们的自觉行动,只有诸候认为需要时才由大臣推荐,由君主当面询问以决定任用与否。鲍叔牙推荐管仲、伍子胥推荐孙武都是典型的例子。战国时期,招贤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一些诸侯的自觉行动,举荐和招贤结合渐成定制,凡大臣和地方长官,都有定期向诸候推荐人才的责任,同时实行荐举连坐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招贤的质量。综观春秋战国时期诸候招贤的状况,这一做法的确选拔了一大批优秀人才,许多曾经是默默无闻的知识分子,比如管仲、乐毅、苏秦、张仪、孙武、吴起等,通过招贤成为活跃于当时历史舞台的风云人物,既为自己建立了不朽功勋,名扬后世,也为招贤的诸候各国创造了奇迹,开拓了局面。招贤还打破了由贵族垄断高官要职的樊篱,冲决了依靠血缘关系建构政治与行政机构的堤坝,中国封建社会盛行两千年的官僚制度就从萌芽。当然,招贤制度本身并不完善,由于受当时社会现实的决定,无论招贤者还是应招者,都只是抱着急功近利的宗旨,为一时所需一时所用,并未从制度上加以全面地建设。所以这种招贤办法,随着时势的变迁,也就逐渐失去应有的作用,后来的君主虽然也采用过一些类似的做法,但毕竟没有原来那样的影响了。
养士______养士是招贤的一种特殊方式,确切地说,是诸候贵族为壮大自己势力、提高声誉而采取一种储备人才的方法,不像招贤那样直接任官拜爵,其目的也没有招贤那样“急功近利”。养士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由国家养士,如齐桓公设立“稷下学宫”、燕昭王修筑“黄金台”,秦国出台客卿制度,争相招聘士人,蓄养人才。二是由私人养士,比较著名有战国的“四公子”,即齐国的孟尝君、赵国的平原君、魏国的信陵君、楚国的春申君,还有秦国的吕不韦,所养之士都数千人。这些士人经人引荐、自荐到权贵家为客,有的“为之谋”,有的“通其意”,有的“制其兵”,有的著书立说。由于众士者的加盟和帮助,入则可以威胁到所在国的国君,出则可以威胁邻国的安危,形成社会上的一种特殊势力。由于不需要严格测试就接纳,不免良莠不齐,固然有不少俊杰之才,也不乏不学无术、滥竽充数
者,有的纯粹是混饭吃的庸才或鸡鸣狗盗之徒。私人养士是战国前期礼贤招贤的发展和继续,但私人养士大兴,大批士流入私门,成为个人牟利的工具,真正为国家出谋划策的士人就少了,所以四公子所在的国家并没有因此而振作起来,反而王权削弱、国势下堕。秦国的吕不韦难被强化集权的嬴政所容,必欲铲之而后快。汉代以后,私人养士同样为历代封建王朝所严令禁止。
军功爵制______军功制就是无论什么人,无论其出身如何,只要效力军伍,为国家立有军功,即可获得官爵。这是古人有之的选拔官吏的方法,战国时代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尤其以秦国商鞅变法中的有关法令最为严格与规范,产生的影响也最为深远。其具体规定是:(1)军功面前人人平等,“宗室非有军功者,不得为属籍”,“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国君的宗室无军功尚且不能名正言顺地列入宗族的簿籍,一般贵族更是如此,这就等于废除了除国君的嫡系以外的一切贵族的世袭特权。而奴隶平民,只要立有军功,则可以授予爵位、官职、田宅等,若原是奴隶,还可以解放身份,已成为自由民。(2)军功大小以杀敌首级计算,杀敌多者功劳就大,赏给的官职爵位就高,并享受相应的政治待遇和经济特权。尤其鼓励底层人民奋勇立功,注重从基层立有军功者选拔高级官吏,如韩非所说“明主之吏,宾相必起于州郡,猛将必起于卒伍”。军功制是在改革旧的政治体制、否定世官制的基础上逐步确立与完善起来的,的确为秦国选拔了一批可用之才,培植了大批军功地主,使秦国迅速改变贫弱落后的面貌,“兵强而地广,民休而国富,故秦无敌于天下”。当然,在秦统一六国以后,仍然采用军功爵制选拔官吏,以至于只重武功,轻视文人,甚至实行“焚书坑儒”,则是走向了事物的反面。但是在战国时期,军功爵制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
四、两汉
秦汉以后,以皇权为核心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相继建立,在地方上开始全面推行郡县制。与此相适应,各种适合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官僚机构应运而生,官吏队伍迅
速扩大。西汉王朝建立后,适应大一统国家的需要,逐步建立一套以察举制为代表的官吏选任制度,东汉时不断完善,为两汉的经济文化发展和国力的昌盛作出了贡献。
所谓察举制,是指通过地方官的考察、推荐,将一些符合朝廷要求的人才推荐出来,供朝廷直接任用或经过一定形式的考核再加以任用。察举制在两汉时期经历了一个不断完善不断健全的过程。公元前196年,汉高祖刘邦向全国发出一道《求贤诏》,要求各地行政机关向中央推荐人才,“贤大夫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这就是察举制的开端,到汉武帝睦察举制开始制度化,成为选拔官吏的主要途径。东汉初期,刘秀为了广开仕途,对察举制多次进行改革:一是在坚持按人口比例岁举孝廉的同时,优待人口稀少、文化较为落后的边郡,这一举措无疑有利于边远地区的人才选拔。二是由只举不试或偶尔一试到所举皆试,由一次考试定优劣至初试、复试、再试相结合。三是由公卿举荐和一般官府考试到专门官府考试。东汉顺帝时,尚书令左雄在皇帝支持下进行改制,规定荐举孝廉限年四十岁以上,并必须经过严格的考试,“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若有茂才异行,自可不拘年齿”。左雄改制的关键是将孝廉由只举不试改为先举后试,虽然还没有废去主观性的察举,但把察举与客观的考试并行确是一大进步。此外,“限年四十”和有特异才能不拘年龄相辩证,有利于人才知识的积累、官府的考察和特异人才的选拔。
汉代察举的科目大约可分为两种:一是常科,规定必须年年推举,以“孝廉”、“秀才(茂才)”两科最为重要,“秀才(茂才)”要比“孝廉”高一个层次,一般先举“孝廉”再举“秀才(茂才)”。所谓“孝廉”,是孝子和廉吏的简称,汉代统治者认为孝是“百行之冠,众善之始”,廉则是为官之根本、民之表率,因为对孝廉的考察和荐举十分重视,察举孝廉遂成为汉代察举中的最为盛行、最受尊崇的科目,自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形成制度化,每岁必举。察举孝廉的对象,多以州郡属吏和通晓经书的儒生为主。其名额分配,西汉时一般是按地域由郡国每年各举二人,东汉时改按人口比例推荐。为了保证察举孝廉的质量,规定“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为不胜任,当免”。所谓“茂才(秀才)”,是指特别优秀可堪大用的人才,察举秀才始于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但整个西汉尚
未成为岁举的常科,至东汉建武十二年(公元36年)刘秀下令岁举茂才成为常科,与孝廉并列为察举的主要科目。察举茂才的对象,以一般士人中的特异者为对象,不用考试即可授官,但由于标准特别,要求严格,所以数量相对较少,岁举名额不及举孝廉的十分之一,在当时社会上非常受重视。二是特科,不一定每年推举,只有皇帝下诏指定推举才能推举,以“贤良方正”一科影响最大。汉文帝即位第二年(公元前178年),下诏举贤良方正及直言敢谏之士,“以匡朕之不逮”,并首次对被荐举者采用“策问”的方式进行选拔,这是我国历史上皇帝策士之始,至汉武帝时成为定例。察举贤良是汉代统治者招揽人才的不时之举,通过由下而上逐级推荐人才并用对策的方式选拔高级官吏,察举对象主要是现任基层官吏,人数不确定。通常是在自然灾害发生之后,皇帝惑于“天上感应”的儒家学说,认为自身有施政“不德”或“不均”的地方,希望通过察举贤良听取批评意见,来弥补自己的过失,这样就不至于遭受天谴、失去江山。
从历史事实来看,两汉统治者通过察举制度,扩大了儒士及基层官吏的仕进范围,比较彻底地破除了世官制,选拔出大量有用人才,促进了当时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的发展。汉代在我国历史上之所以占有重要地位,显然与此不无关系。但是,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两汉察举制度的流弊也是非常明显的。一是许多读书人为求能被举荐,“不惜饰伪以邀誉,钓奇以惊俗”,甚至出现了“举秀才,不读书;察孝廉,父别居”的现象。二是东汉末年,“郡国举孝廉率取年少能报恩者,耆宿大贤多见废弃”,特别是随着大官僚地主集团经济实力的恶性膨胀,察举制越来越被大官僚地主所把持,成为培植私人势力的手段,形成大大小小的私人集团,渐渐成为后来的门阀士族。
两汉时期,为了加强各级统治机构,维护官僚地方的利益,在坚持察举选用人才为主的前提下,还采取了征辟、任子、赀选等多种选官方式。
征辟____征辟即征召和辟除。所谓“征召”,是指皇帝直接下诏吸收一些在社会上有较高名望的人士入朝参政。汉高祖于公元前196年颁“求贤诏”可以看作是汉代征召的起点,汉武帝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 下诏开始较大规模的征召,此后遂成定制,至东汉时期更
加兴盛。征召的对象,主要是社会名流和有一定声望的去职官吏,这两种人在地方上影响力比较大,值得当权者借重,吸引他们出仕,只能由皇帝下诏单独征召,为此礼仪相当隆重,多由皇帝亲遣使者登门奉接,并用“安车蒲轮”迎送入京。对被征召者往往委以高级职务,但以虚职为多。从总的情况看,征召并非常例,何时征召,征召何人,全凭皇帝决定,没有发展成为当时的主要选官方式。所谓“辟除”,是指中央和地方行政长官可以自行聘任属员。根据《后汉书》的记载,汉代辟除的官吏,必须具有国家官吏身份,列入政府行政编制,即并非私人雇佣的幕僚,这与清代的师父有明显的区别。汉初辟除需上奏皇帝批准,名义上仍是由皇帝掌握着辟除之权。此后,皇帝的控制逐渐削弱,至西汉中后期尤其是东汉以后,皇帝就完全不再控制辟除权,而由中央与地方各主要行政长官自行聘任属员。辟除既反映了汉代中国封建社会中央专制集权尚未完全巩固的实际状况,也预示着东汉以后地方势力崛起,封建割据局面已不可避免的潜在危机。
任子制_________任子制是指依靠前辈的官位(地位) 、功劳保任后代为官的选官方式,是世袭制的残留。汉代规定,二千石以上(相当于郡守一级) 的高级官吏任职为三年者,可以保任子弟一人为郎官,许多官僚子弟通过这一途径,平步青云,成为他们获取高官厚禄的进身之阶。文景之后,任子制日益发展,东汉时更为盛行,甚至在“以父任”之外还出现了“以兄任”,且保任人数也不受一人限制。明清时期实行的荫任制实际上是任子制的变种,它只用于官僚子弟,尤其适用于三四品以上的高级官宦子弟。任子制(荫任制)成为维护官僚显贵既得利益,使其特权世代相传的政治工具,为东汉大族势力的恶性膨胀,政治的极端腐败创造了条件。
赀选__________赀选即凭借资财选入为官。赀选始于秦王政四年(公元前243年) ,到汉武帝以资产得官逐渐泛滥,至桓灵时买官卖官公然成为官场风气。起初,赀选只能谋得一种冗散的位置或较低的官职,作为升迁的阶梯,因为不是正途,是被人瞧不起的。到东汉中后期,一些有名望的官僚如果想晋升公卿,也照样得出钱买官,使严肃的官吏选举成为赤裸裸的钱权交易,这是政治腐败之极的表现。东汉以后,以资财为官的现象一直难以杜绝。明朝规定可以资财捐出身,即生员纳马、纳粟入监,初时控制较严,后来越行越
滥。清代盛行“捐纳”,清初仅限于监生或贡生,到乾嘉年间成为一种入仕的手段,至清末则是无官不可捐、无人不可捐。赀选(捐纳)作为古代选官的一种特殊方式,它以财富为基础,以实物为交换条件,开辟了使地方、商人跻身政治舞台的捷径,扩大了封建统治的基础,特别是在国家遇到灾害和进行战争时可用来解决财政经费之不足,也是封建政府聚敛社会财富一种手段。但是,由于中国古代历史有轻商重士的思想,赀选的做法也会引起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历代政府对赀纳选官者一般不给以高官、重职,以免矛盾激化。
五、魏晋南北朝
魏晋南北朝时,察举制依然存在,但其地位.作用已经明显下降,曹魏政权为适应新的社会政治发展的需要,在对东汉察举制进行反思与损益的基础上,创设了九品中正制,成为这一时期占主导地位的选官制度。
九品中正制萌芽于魏武之时,发展和完善于曹丕担任魏王之前,最后确立于魏初延康元年。东汉末年,曹操为招揽人才、扩大集团势力、统一天下,于七年之内(210--217年)三次下达求贤令,大胆提倡“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树立了求实务本的用人思想,吏部尚书陈群据此设计了九品中正制,但曹操来不及采纳就去世了。曹丕继位后,陈群重申和修订了九品中正之法,曹丕把它作为选士法肯定下来,在魏地进行推广。废汉称帝后,曹丕于延康元年正式实施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主要有三个部分内容:即中正官的组成及其职责;中正官品评人才的标准及等第有设置和评定;选拔人才的程序与有关规定。
(一)中正官的组成及其职责
中正官是实施九品中正制的主体。所谓中正官,即由中央派遣的专门负责人才品评与选拔的各级官吏。它的设置是曹魏政权鉴于汉代人事权力过于分散,造成地方割据势力急
剧膨胀的教训而采取的改革措施,所以其目的是为了加强中央对人事权的控制。当然以后的发展事与愿违,这是始料不及的。
中正官的设置在地方上分两级,即郡中正(小中正)和州中正(大中正),统辖于中央吏部。按规定,中正官必须由朝廷从中央现任官吏中派出,并要具备“贤有识鉴”的品质。其次,中正官必须是各州郡本籍人士,即“各以本处人任”,因为只有本地人更熟悉当地士人情况,便于从事品评。此外,中正官品第一般比较高,大都由二品担任,偶而也由三品担任,因为中正官只有自己品第高,才有资格品评他人。
中正官的主要职责是“区别人物,第其高下”,即负责品评本郡人才,并向中央推荐。郡中正每年要组织访问官、清定官等开会一次,对被品评者的家世出身、日常表现、个人才能等进行评议,然后分别定出品级,即“分品”,作为向州中正推荐的依据。州中正经核实以后,“写黄纸”,即造名册,上于司徒府,“司徒再核然后付(吏部)尚书选用”。
(二)品评人才的标准及等第的设置和评定
中正官品评人才的标准主要有三条,即:世、状、行。所谓“世”,又称家世,是对被品评者门第出身、家庭财产与地位等资格的审定。可见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门第即已成为选拔士人的一个重要条件,而且要追溯三代。为便于考察士人家世,中正官一般都预先收集有关家世文书存录,于是逐渐形成谱牒,而家谱学也便成了封建社会十分热闹的一种学问。
所谓“状”,就是才能。曹操提供“唯才是举”,所以“状”在九品中正制创立初期还是比较受重视的,但中正官品评士人才能时只是笼统评价,很难说吸多少客观依据,不过是中正官个人的主观意见。为此,随着时间的推移,“状”在品评标准中的地位逐渐降低,以到于完全不被重视,这与“状”本身缺乏客观依据应该说不无关系。
所谓“行”,即德,是对士人品行道德的考察。魏晋时期颁布有中正官考察士人德行的具体规定,叫做《诸郡中正六条举淹滞令》,共有六条内容,基本上概括了封建国家对士人的政治品德要求,也是对汉代察举制度的一个发展。
中正官依据上述三个标准将本郡士人评出等第,称为“品”,亦即乡品,共分九等,即“九品”。因一品从不授人,所以实际评定中只运用八个品级。乡品与官品不同,在当时颇受重视,因为这是是中正官据以向上推荐官吏的依据,与入仕后所授职位的高低密切相联,如果降品就要降官或免职,而升官则必须升品,可见乡品异常重要。
(三)选拔人才的程序与有关规定
九品中正制选拔官吏,主要依靠中正官及其属吏品评士人,排出等级向上推荐。其选拔程序如下:首先,由小中正进行一年一次的例行调查与品评,向大中正推荐。大中正又排成黄纸(写黄纸),向吏部推荐。其次,对已经评定乡品的士人,每隔三年重新复核一次,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其乡品,这叫“三年一清定”,其目的是为了鼓励士人上进,并使被品评者不致因一次评定而影响终身。这个措施不失为一个积极之举,尤其对鼓励下品士人,促进社会风尚,应该说是有相当影响的。最后,由吏部依乡品授官,中央司徒府复核州中正报送的名册,确定无误后由吏部尚书选授官职。吏部尚书授官完全依据中正评定的士人乡品,由此完成人事选拔整个程序。
九品中正制在实施之初受到一定效果,首先,要求由那些公正无私且富有识人评判的专家担任中正,显然其对人才的测评应比一般人或兼任之人更为科学准确;其次,九品中正要稽核九品名实,要求各等都有具体客观的评定标准,显然这可以大大提高人才测评的客观性,使其效果优于缺乏统一具体标准的察举;再次,中正官必须亲自或派人去察访每个士人,一般来说能够全面地把握士人的家庭、历史背景与现实表现,所作的行状评语能比较准确和客观地反映士人的德与才;最后,中正官评定的品级上级有权再给予升降,即所谓“清正黄纸”,这种复查考核的制度有利于保证九品中正制的测评质量,有助于调动士人修养品德的积极性。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九品中正制在实际操作中也暴露出诸多负面效应。因为选择权集中于中正官手中,难免出现当时刘毅批评的“三难”、“八损”。“三难”即人物难知、爱憎难防、情伪难明;“八损”即危害当时封建政治的八种弊端,例如:中正官一个人决定一切的选士制度,是不会公正的,孔子看人还有错误,何况中正官;中正官一人决定选士,容易促使其利用职权结党营私,培值个人的势力;中正官一人选士,不是偏听偏信,就是爱憎夺其平。另外,评定人物品级时明显地表现出优遇士族的倾向,首先看重的不是被选者的实际表现,而是他的家世,然后才看被选者品德才能,故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结局,不利于吸纳底层优秀人才以扩大统治基础,无法实现巩固封建统治的终极目标,也无法满足选拔官吏的实际需要。
六、隋唐宋元明清
隋唐以后,中国封建社会开始进入成熟期,各种政治制度包括人事管理也相应得到前所未有的进步和发展。科举考试制度就是这一时期的产物,对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都产生过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甚至对今天的干部选拔也具有相当的借鉴意义。
科举制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经隋、唐、宋、元、明、清。根据史书记载,从隋朝大业元年(605)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式废除,整整绵延存在了1300周年。
科举的科目:隋炀帝大业三年(公元607年)下诏分科举士,所设十种科目,显然其中最主要的是品德内容。唐朝时科目分为常科和制科,以秀才、进士和明经三科最为重要,武则天当政时首设武举。宋朝时把进士以外的其它科目合并“诸科”,明清时则取消“诸科”,只设进士一科。
科举的内容:科举考试的基本内容历代大致相同,主要采用封建政权的官方意识形态的经典——儒家学说,作为考试的基本内容。从宋代开始考“经义”,摘《五经》句出题,
考生作文解说。元代开始考“四书义”,并以朱熹的《集注》为作文解说标准。明代规定考试内容为四书、五经,用程朱注,使考试成绩的判定有了更为明确的、统一的标准。
科举的方法:唐代科举考试的方法有五种,即口试、帖经、墨义、策论、诗赋,主要以诗赋取士。北宋罢诗赋,帖经、墨义,采取“用经义取士代替诗赋取士”,进士名次都要以策论成绩(即经义成绩)评定。明代时确定采取八股文的形式,不仅使衡文更加明快,而且提高了考试的难度,增强了可比性。
科举的程序:首先是“童试”。童试是预备性质的考试,由各州县长官主持,每年举行一次。考生不论年龄长幼皆称为“童生”,预考通过以后称为“生员”,通称“秀才”。第二步是“乡试”。“乡试”是省一级的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由本省童生参加,及第者称举人,具备做官资格,可参加会试。第三步是“会试”。“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性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由各省的举人参加,及弟者称贡士。第四步称为“殿试”。皇帝要直接主持,由会试的及第者参加,一般来说只定名次没有去留。殿试考中分一、二、三甲,统称为进士。殿试一甲三人,曰状元、榜眼和探花,统称“赐进士及第”,放榜后即刻授予官职。二甲若干人,“ 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殿试虽在唐朝武则天时就已出现,但在当时并非定制。公元973年,宋太祖于讲武殿复试新科进士及举人,“自兹殿试遂为常式” 。
防弊措施:唐代存在行卷之风,以考试成绩和行卷推荐的双重标准决定考生的去取。北宋科举废除了公荐制,确定了锁院.糊名.誊录等防弊措施,使“以文取士”就有了绝对的、完全的意义,导致了“取士不问家世”原则在宋代的实现。清代通过严格贯彻执行各种条规以及严厉处理几次大的科场案件,整肃了科场秩序,使组织的严密性“足以冠古今”.“法中外”。
辅助措施:唐代以后设立了太学、国子监、州学、县学等多种层次的官办学校,科举制为选拔人才的制度,学校教育为培养人才的方法,选才有赖于育才,两者互相依存,密不可分。北宋时规定了许多政府资助措施,对边远地区家境贫寒者提供食宿等照顾。元代
规定以四书五经为考试用书,这些书容易获得,较易准备,这对贫寒子弟克服求学最初的障碍。明代给生员提供廪米,有助于实际地提供机会平等的手段。
中国科举制度的产生是历史的必然和一大进步,它所一直坚持的是“自由报名、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取仕”的原则,它对我国古代社会的选官制度,特别是对汉代的察举和征辟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是一个直接有力的替代和否定,给广大中小地主和平民百姓通过科举的阶梯而入仕以登上历史的政治舞台,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机会和条件。因此说,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也是世界历史上最具开创性和平等性的官吏人才选拔制度。
在漫长的1300年的科举考试中,曾产生出700多名状元、近11万名进士、数百万名举人(至于秀才就更不计其数了)。隋唐以后,几乎每一位知识分子都与科举考试有着不解之缘和密切关系,从未参加过科学考试的是极少数。中国历史上,善于治安邦的名臣、名相,有杰出贡献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艺术家、科学家、外交家、军事家等大都出自状元、进士和举人之中。
1300年的科举制度几乎占据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五分之三和中国五千年文明史的近三分之一的时间,历史之长,影响之大,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它对于祖国的统一、社会的稳定、各民族的团结和融合,对于中华文明的传播和建设,特别是对儒家文化和古代教育的促进和发展都曾产生过巨大作用。我国的科举制度从宋元以后东渐西传,越南、日本、韩国、朝鲜,在其国内都较长时间仿照中国推行过科举制度;法国、美国、英国等国家的选拔官吏的政治制度也都直接受到中国科举制度的作用和重要影响。西方现代的文官选拔制度、我国现代的教育制度和干部选拔制度都是中国科举制度的继承和发展。因此,孙中山先生曾充分肯定中国的科举制度“是世界各国中所用以拔取真才之最古最好的制度”(《五权宪法》),西方人将中国的科举制度称之为“中国第五大发明”。它无疑对中华民族,对全人类都是一个了不起的贡献。
然而,科举制度在漫长岁月里却没有得到实质性变革和发展,所含科学性和有效性日趋下降,其积极作用越来越让位于负面效应。到清朝后期,科举制度已蜕变为压制人才、阻碍进步的桎梏。清代医学家徐灵胎有首“道情”对此有深刻的批判:“读书人,最不济。醉时文,烂如泥。国家本为求才计,谁知道变做了欺人技。三句破题,两句承题,摇头摆尾,便道是圣门高弟。可知道三通、四史是何等文章?汉祖、唐宗是哪一朝皇帝?案头放高头讲章,店里买新科利器。读得来肩背高低,口角唏嘘。甘蔗渣儿嚼了又嚼,有何滋味。辜负了光阴,白白昏迷一世。就教他骗得高官,也是百姓朝廷的晦气。”教育是为科举服务的,为了登科及第,求得一官半职,许多人在其子弟束发总角之时,就责令他们说文解经,练习作八股。这种教育,既不允许读书者独立思考,又与“居官所当为之职事”脱节,“强使之言,茫茫然不知将为何等言”。即使侥幸科举登第,也根本不懂如何理政治民。这种教育不仅培育不出人才,相反是摧残人才,最后不得不随着社从发展过程来区分,会的发展和进步而被废除。
综合来看,我国古代的官吏选拔主要经历了五个阶段:即以禅让制为特点的原始社会的选拔制度,以世官制为核心的奴隶社会的选拔制度,以察举征辟制为代表的两汉期间的选拔制度,以九品中正制为主流的魏晋南北朝时间的选拔制度,以科举制为主体的隋唐到明清时间的选拔制度。世官制、察举征辟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官吏选拔的主流,所以古代称之为“正途”。其它一些补充的选拔方式,比如荫任、捐纳、吏进等,则被称为“异途”或“杂途”。
(单位搞“树形象”活动,领导安排本人做专题讲座,于是将所读选官书籍做一摘要,聊以塞责。文中内容都是别人研究成果,我只不过进行了汇总和串联,特意向有关作者致歉和感谢,恕不一一告知素材来源和作者姓名)。
范文三:选官制度
学院:历史文化学院 年级:历史系 09级 姓名:焦艳萌 学号:2009012420
晚清选官制度演变
简要:选官制度, 又称仕进制度, 是一个国家或政权选拔官吏的实体和程序规章。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 “得人者昌, 失贤者亡” 之说。 历代历朝的统治者也都信奉 “中 兴以人才为本” ,因而把官吏的考核和选拔置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并逐步建立了 一整套考试和选官的制度。 晚清时期是中国古代传统选官制度走向衰落, 逐步演 变为新式选官制度的重要时期。 中国选官制度改革大致经历了科举取士到学堂选 官再到尝试建立现代文官录用制度。 选官方式逐渐的走向专业化和技术化, 选拔 的人才也逐步由儒臣到文官。 选官制度延续到清朝, 到了晚清时期, 清政府极其 腐败, 但其统治秩序仍能维持运转几十年, 这与晚清统治者致力改革和完善选官 制度不无关系。 因此, 探究晚清选官制度变革的渊源, 分析其成败得失是必不可 少的。
关键字 :选官制度 科举取士 学堂选官 文官
为政之本在于选官用人, 选官制度是国家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不同 的历史阶段, 不同的社会形态下, 都必须有一套与之相适应的选官制度。 选官用 人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王朝兴衰和统治特色。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康乾盛世, 莫不与选官方式的拓展, 选官渠道的畅通, 选官措施的完善息息相关。 探究晚清 选官制度变革, 就必然首先要了解自古以来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沿革, 以把握清 朝选官制度变革的历史脉络, 然后才能深入分析和研究晚清官员选拔制度变革的 历史背景与历史进程。在这里,本人只能简略概括一下。原始社会“选贤任能” 的禅让制度, 先秦贵族的 “世卿世禄” 制度, 秦汉封建的 “察举” 、 “征辟” 制度, 魏晋南北朝的 “九品中正” 制度, 隋唐以后不断发展完善的科举制度。 清承明制, 清代选官制度成为整个中国古代社会选官制度的集大成者。 它又根据自身特点和 情况加以改进, 建立了最为完善的选官制度。 但鸦片战争后, 传统选官制度的弊 端逐渐暴露出来, 严重阻碍了清代政治的推行。 在内忧外患的危机情势下, 晚清 政府不得不进行选官制度改革, 最终建立了学堂教育选官制度, 留学毕业生选录 制度,议员选举制度等。
一、晚清选官制度变革的背景
十九世纪上半叶, 清朝的封建社会已迈入衰败的末世。 庞大荣咋地封建国家 机器已经生锈。 鸦片战争使中国门户大开, 腐败的清政府无力抵抗, 只能一味的 妥协退让,割地赔款,丧权签约接踵而来。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随着社会性质的变化, 清政府的政治制度也相应的发生了变化。 在内忧外患的巨 大压力下, 晚清政府被迫开始寻求变革。 伴随整个社会经济基础、 政治体制、 文 化观念的变革,以科举制度为核心的选官制度也开始发生变化。 “正如小心保存 在密闭棺木里的木乃伊一接触新鲜空气便必然要解体一样” 。
(一)自然经济解体
鸦片战争前夕, 以英国为首的几个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均已先后完成了产业革 命, 确立了资本主义制度在全世界的统治地位。 鸦片战争后, 中国被迫开五口通 商, 西方资本主义文明陆续输入, 在经济上自给自足的封建自然经济体制已经开
始解体, 商品经济迅速发展。 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也随之获得发展。 经济基础决 定上层建筑,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决定了上层建筑随之调整。封建经济的解体, 资本主义的在华发展必然的引起了中国当时社会结构的新变化和阶级关系的新 变动, 并逐步出现了中国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 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 都迫切要 求反映自己声音的机会。
从经济转型看, 在传统社会里以科举制度为核心的旧有选官制度与封建自然 经济解体, 民族资本主义发展没有直接的关联。 但在社会转型过程中, 新兴的工 业经济提出来对科学技术和新型管理者的要求。 旧有的选官制度不能满足这种愈 来愈强烈的要求,变革也就成为必然。
(二)洋务运动兴起
洋务运动是清代统治阶级内部中央与地方一部分当权的官僚在严重的内忧 外患形势下所采取的 “自强” 措施。 随着洋务派在全国各地兴办军事工业和民用 工业, 需要有大批掌握近代科学技术的人才。 当时的传统教育不具有培养这方面 阿人才的能力。 为此, 洋务派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科举制度的正统地位和传统的 取士制度。旧有的选官制度也自然随着这种趋势儿调整。
(三)晚清官僚大员的选官制度变革思想
清代晚期, 由于传统的选官模式日益失去其存在的依据和生命力, 吏治更加 腐败, 官场愈加堕落。 统治集团内部开始分化, 很多封建官僚大员都极力主张去 浮文, 重实学, 培养通经致用的新型实用人才。 其中以曾国藩、 李鸿章、 张之洞、 翁同龢为代表。
(四)西学东渐,西方民主政治理念输入
两次鸦片战争和中法战争的爆发, 是中国当时开明地主和一些知识分子的思 想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他们在探讨西方富强, 中国贫穷的原因时, 开始将思维和 目光从军事、 经济领域转向政治领域。 在教育上, 要求建立新式学堂, 培养人才。 (五)积弊已深,科举式微
以科举选官形式为主的古代选官制度在一定历史时期内,起到了笼络人心, 稳定社会, 巩固统治, 促进发展的作用。 但是同时, 科举制也存在着很多的弊端, 如科举选才的单一性, 科举取士限制很多。 科举选官阻碍新式学堂发展, 科举腐 败日益严重等等。 随着时间的推移, 尤其是鸦片战争以后, 传统科举教育内容的 空疏更加暴露无遗。它无法为社会培养造就和提供新型知识人才。
二、晚清选官制度变革
清朝的政治体制基本上是沿袭明朝的。 虽然两者在性质、 职能、 结构等无实 质性的差别。 但到了清朝晚期, 其政治体制可以说已经到了土崩瓦解的地步, 特 别是在官制上的混乱。 排除中央官员的腐败无能不说, 晚清州县官制度的紊乱问 题就很突显。 清代对于州县官的任职定有一套相近的制度。 其中对州县官缺位进 行类别划分, 由吏部和各省督抚分掌提名权。 可见督抚在州县官任用方面拥有很 大的权力。这也就为晚清州县官任用制度紊乱埋下了伏笔。
改革选官制度的提出其实早在鸦片战争前后出现。新兴地主阶级如龚自珍、 魏源、曾国藩、冯桂芬等人提出“经世致用”的思想,反对旧制度,旧思想。他 们主张对旧制度进行改良,提出了新的人才观和官吏选拔思想。洋务运动时期, 提倡采用西学, 中学为体, 西学为用。 洋务派创办新式学堂和派遣留学生, 人才 培养目标从单一的治国之才, 扩展为科技人才、 军事人才、 对外交流人才等。 戊 戌变法时期,以康有为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维新派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封建旧制度, 发展资本主义的主张。康有为曾明确提出:“臣窃惟今变法之道万千,而莫急于
得人才,得人才之道多端,而莫先于改科举。 ”其改革的主张主要体现在改革吏 治,官吏选拔和培养等方面。维新派提出停八股,变科举,推行经济六科,又主 张行征辟,复选举,开专科,纳西学,停捐纳,专职司,行公举,设议院,改武 举建新军。 光绪二十六年, 八国联军占领北京, 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从京城出逃, 开始了所谓的“西狩” 。在逃亡过程中,当权者也不甘寂寞,推行“新政” ,企图 通过改革政治,求自强振兴之道,以维持统治,体现在选官制度上,就是要“除 旧建新” 。 光绪二十七年, 晚清政府设立了 “督办政务处” , 管理全国各地官员章 奏及办理全国官职、学校、科举、吏治改革等事务。新政变法诏书下达以后,改 革传统选官制度成为了时人的共识。 新政时期, 清政府首先进行官制改革, 裁减 冗署冗官,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设商部,后宇工部合并,改为农工商部,又设 巡警部和学部。 自此, 传统的六部建制瓦解, 传统的选官制度有了新的内容, 反 映出新的特点:第一, 满汉复职制度被否定和取消。 第二, 商部章程还明确提出 更改旧有六部的办事方式, 实行一种会议制度, 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和民主风气。 第三, 新设各部与旧有衙门之间形成了一种新型关系, 致力于分工明确, 权限厘 清。 同时商部章程还规定商人可充任官员, 打破了传统的抑商观念。 在光绪二十 九年, 废止科举选官制度。 在这之前, 废止科举已有端倪, 先是改革科举考试内 容,再来还递减科举取士名额,最后走到了废止科举选官制度这一步。
1900年后,虽然科举制度尚未废止,但新的选官制度肇兴。晚清政府尝试 着对选官制度进行创新, 逐步形成了学堂选官制度和留学毕业生选官制度。 光绪 二十七年七月, 晚清政府下诏废八股, 改试策论, 要求各省均于省城改书院为大 学堂,各府、厅、直隶州均设中学堂,各州县均设小学堂,并规定凡学堂考试合 格毕业者,均给予贡生、举人、进士等出身;对成绩优秀的举人、进士,再进行 殿试后,酌加擢用,优予官阶。光绪三十年,制定癸卯学制,成为近代中国第一 个在全国实施的学制体系。光绪三十一年,建立了学部,由它来管理学堂, 。新 式学堂的毕业生在政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代替了传统的有功名的人。 留学 毕业生选官制度也是晚清招揽人才的一条重要途径。 晚清政府制定将归国留学生 纳入类似科举的轨道,实行留学毕业生选录制度,对归国留学毕业生加以考试, 按成绩给予科名,授予官职。
晚清政府自预备立宪以来实行的选官制度是国家整个政治体制的一次大变 革和大调整,其规模、深度、广度为前代所无。通过官制改革,设官分职,发展 新式选官制度, 在一定程度上完善和扩大了国家职能。 这一时期, 新式选官制度 有了实质性的发展。
三、 晚清选官制度变革的特点
(一) 晚清选官制度变革是清王朝在国内社会危机,各种权势集团的政治压力以 及西方列强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强大挑战下被迫作出的一种积极的政治反应, 是对清室危亡形势的迫不得已的应战。废止科举取士制度,实行学堂选官, 毕业留学生选官,议员选官,士绅参政,选拔军事人才等都是必然举措,而 不纯粹是政治舞台上的骗局和闹剧。
(二)晚清选官制度变革奉行改制不改体,坚持实行封建专制主义,这就决定了其 仍要保证君主独掌大权,在意识形态上严格控制人们表达自己的思想,在政 治上进行专制高压。
(三)晚清选官制度变革是各种政治力量较量的结果,为现代文官制度出台奠基。 晚清政府外部的西方列强,国内的洋务派、改良派、维新派、地方绅士、政 府内部的满清贵族、驻外大臣、资产阶级革命派、晚清帝后等各种力量相互
较量、冲突,导致的结果就是传统科举选官制度废止,新式选官制度形成。 四、小结
晚清选官制度变革虽是晚清政府在内忧外患情势下迫不得已的权宜之举, 但 在传统文化基础上如何借鉴西方先进制度和文明方面, 无论如何, 摇摇欲坠的晚 清政府还是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从科举取士到学堂选官再到最后拟建立文 官录用制度, 晚清选官制度逐渐呈现出专业化和技术化趋势, 开始由儒臣旧制向 文官新制转变, 从而推动了当时中国上层建筑的改革。 任何一种选官制度都具有 鲜明的时代性和阶级性, 不同朝代, 不同国度的选官制度都是为其阶级统治服务 的。 晚清选官制度变革是中国选官制度历史长河中的一个浪花, 是中国封建王朝 内部自上而下进行选官制度改革的情景之一。 尽管随着历史的发展, 这场变革早 已完成其历史使命,但迄今为止,仍然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现实价值。
参考书目
(一) 张靖 《晚清选官制度变革研究》
(二) 中国社会科学院 《晚清改革与社会变迁》 (上)
(三) 刘伟 《论清末新政时期的地方官制改革》 华中师范大学
(四) 徐军 《试论清末官制改革》
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历史系 年级:09级
姓名:焦艳萌
学号:2009012420
范文四:选官制度
选官制度
历管系10级2班 罗冲冲 选官制度差不多是与国家同步出现于人类历史舞台上的。所以我认为关于选官制度的进程与创新是有必要的! 记得曾在在书上看到苏轼说: “三代以上出于学, 战国至秦出于客, 汉以后出于郡县吏, 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 隋唐至今出于科举。”我认为这段话, 实际上划分出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几个发展阶段。历朝历代都离不开选官制度, 那么从古到今的选官制度都经历了些什么创新呢? 我国古代选官制度,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的禅让制,但是对于它的正式形成,大概是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的事。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选官制度的发展,大致可分三个大阶段,即:世官制、察举制和科举制三个时代。那么一次列举各个朝代选官制度如下: 夏、商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建立和初步发展时期。世袭制即实行世官制。在这种制度下,等级制度异常深严, . 到了奴隶社会鼎盛的西周,世官制也进入鼎盛时期。周世官制的特点是:它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结合。分封制是西周分封诸侯的制度, 周王把一定的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望族功臣和现代贵族, 从这可以看出, 只有那些担任王室或诸侯国官职的大小贵族,才是受封的各级封君,他们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这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诸侯的拥兵自重! 不利于国家的建设和发展, 接下来将是进入东周时期. 电脑东周分为春秋和战国到了, 在春秋时期,社会开始大变革,出于争霸斗争的需要,一些大国打破世官制的框架,实行明贤主义。到了战国,社会变革更加剧烈,随着奴隶制的崩溃和封建制的确立,唯功唯贤的新选官制度逐步建立起来. 到此世官制时代终告结束。秦汉是我国古代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一统时期。秦统一前后的仕途主要有:保举、军功. 征士等,选“官”的入仕途径,主要通过考课制度实现。公元前213年,秦始皇接受李斯“焚书”的建议后,“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便几乎垄断了秦仕进之途。这样的选官制度限制了人们的思想, 同时摧残了中国的古代文化. 刘邦建立汉王朝后,随着国家的统一和强大,幅员辽阔, 需要大批的官吏。要选这么多的官员也就需要相对稳定的选官制度。汉代选官, 主要通过吏道与文学两条途径。汉王朝首先创立了察举制度, 这种选官制度,是先经官吏察访,然后推荐给中央予以任用;举荐的标准,主要看德行、才能,而非全靠家世。这样一来. 官员的素质加强了, 这也是造就汉朝鼎盛的原因之一.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人士流移,魏王曹丕采纳陈群的建议,实行九品中正制。或许着可以叫做是一种发展了的察举制,它规定在地方州郡分别设立大小中正,负责以九个等级品评本地区的士人,作为授官的依据,并对已评定的品级定期予以升降。九品中正制初行时虽有选贤用意,但不久即被门阀势力左右,成为世族把持政权的工具,以至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现象, 这种现象无疑是对国家无益的, 门阀的垄断, 官僚主义败坏`````隋唐之间发生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战争,在战争中士族主度和门阀势力衰落,中小地主逐渐兴起,九品中正制遂为新兴的科举制所取代。说到科举制, 我想这是一个伟大的创举! 科举制在中国古代实行了1300 多年, 其形式内容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隋文帝时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员。隋炀帝首开“进士”一科, 标志着科举制的创立。所谓科举制,是一种按照不同的科目通过考试而选取人才的制度。唐王朝建立后, 继续发展和完善科举制, 并使之定型化。贞观时期. 增加挨了考试科目. 以进士明经为主。武则天时增加了取士人数. 首创武举和殿
试. 开元年间, 任用高官主持考试. 两宋时建立的少数民族政权辽、夏、金,以及宋之后蒙古人建立的元朝,也都延用了科举制度。明清时期,科举制度达到了极盛,科举与学校教育的完全合并,是其成熟的重要标志。选用官吏包含着学校育才、科举选才、铨叙用才三个完整的环节。这种培养选拔人才的模式,从当时世界范围来看,无疑是十分先进的。但随着封建中央集权政治的高度发展,明清的科举完全笼罩在封建文化专制主义之下,尤其是内容空虚、形成呆板的八股文,牢牢主宰着当时的科举考试,造成社会空前的大悲剧。人们思想被牵制. 所以科举制极盛之日,也是它走向没落、衰亡之时。1904年,清政府举行了最后一次科举考试。从此实行了一千多年的科举宣告终结. 古代的人们依靠单纯的读书考官进入仕途, 思想被禁锢得那么厉害. 那么这些给我们的启示又是什么呢?
通过回顾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我国封建社会长期发展的过程中,历代统治者为巩固其统治地位,都十分重视培养和选拔人才,并逐步建立了一套考试和选官的制度。尽管在不同历史时期,统治者选拔人才的标准及方法途径不尽相同(主要有德才、门第之分),但它们有相同的历史作用,即对维护地主阶级的统治地位,促进封建社会发展有着巨大作用。可知自夏商周三代到明清,选官制度经历了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从世界的范围来看,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显然独具特色,其系统、完整、严密与历史悠久,堪称世界之最。人才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完善考试制度,有利于选拔人才,任用德才兼备的人则国兴,任人唯亲,姑息养奸则国衰。这是前年不可磨灭的事实. 但是只是一味的崇尚书本知识而忽略了时机才能, 国家又怎么能富强!! 所以我们应树立科学正确的人才观,尊重知识和人才。
所以以史为鉴, 今天, 我们应防止重走读书做官的老路. 选官制度给中国古代社会带来的最大影响,莫过于由它所造成的畸形发展的读书做官道路和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我国历史上,把读书和做官相连结的思想出现很早。孔子“学而优则仕”的思想是这方面的有很深刻的的总结。世官制以后的各种占主导地位的选官制度,基本上都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制订,并为实现这一思想而服务,而科举制对这一思想的贯彻是最全面最彻底的。在科举制下,读书的目的更加一元化,那就是做官. 社会上一切以官为中心,以官为转移,有官便有一切,失官便失一切。中国古代社会之所以从先进变落后,从文明变愚昧,或多或少都跟着个有一定的关系。我们应记取这沉重的历史教训。应建立有效的选官制度,变个人意志为社会意志. 可以采取一种选官任期退免得制度。官吏有选用必须有退免。在选拔与退免相互牵制、互为补充的矛盾运动中达到平衡,一可防止某一阶层或某一家族长期垄断政治,有利于扩大基层民主政权;二是可以形成官吏队伍的有一个良性的循环,为新进士子提供施展政治抱负的舞台;三可以不断更新官吏队伍的年龄结构和智力结构,保持官僚中应有的活力与稳定,从而提高国家机构的运转效能。一般说来,官吏退免可以分作两种情况:一是黜免,即官吏因触犯法律、纪律或因政绩拙劣而被罢免;二是正常情况下的非惩治手段的退休。对官吏队伍来说,后者应是最大量最经常的调节。从而可推测春秋战国已产生了比较原始的致仕制度。到了秦汉时期,此制已初具规模。唐代致仕制度进一步有所发展。两宋,已相对臻于成熟,不仅其规章条目日益完备,而且实际执行情况也朝着经常化、普遍化和强硬化发展。明清基本上沿袭宋制。中国古代虽然很早就有了退免制度,但由于它是自上而下的集权型的,在制衡过程中君主个人意志至高无上,而社会意志完全没有制约作用,因此这种退免制度的逆向制衡功能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远不具备资本主义制度下建立的逆向制衡的有效性。这实际是造成中国社
会行政效率低下,官僚主义严重的根源之一。所以,从此中吸取应有的历史教训,是有其特殊意义的。应克服光学书本知识而轻视实际才能的弊端. 中国古代的统治者,为了维持皇权的“万世一系”和宗法等级社会的长治久安,特别重视以明人伦为核心的道德伦常教育,并使之与选官制度相结合,而儒家的经典,则是实施这种教育的基本教材。当然,在古代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为适应不同的政治需要,治才教育的重点有所变化,内容也有所增益,但不管如何变化、增益,这种教育总体上存在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学用脱节,轻视实际才能。由于治才教育与选官制度是紧密相关的,所以古代的官吏选拔也就不能不具有这一弱点。明清两代,由于科举制、八股文的强化作用,学用脱节的距离被扩展到了最大的限度,轻视实际才能的弊端,亦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这一历史教训,值得我们认真记取。现代的玄关制度切不可这样..
所以选官制度的改革刻不容缓, 需要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扩大干部工作的民主等方面推出一系列举措,打破个用人潜规则, 提高用人执政能力. 创新选人用人机制,用公推公选的方式,在更大的范围发现人才,依靠更多的干部群众来评判人才,在竞争中选拔人才,为保证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树立‘以公论识人才、靠能力定取舍、重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对于促进广大干部增强宗旨意识、牢固确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是一笔巨大的历史遗产。今天,运用唯物史观,总结这份珍贵的遗产,剔其糟粕,取其精华,使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人事管理科学服务,开创新型的选官制度, 无疑是件意义深远的工作。选官制度的这些创新有待进一步的加强, 建立良好的官僚体系, 坚持官为民用, 为人民办实事的原则, 促进中国更加美好的明天!
范文五:汉朝选官制度
汉朝选官制度
汉朝选官制度
《中国通史教程(古代卷)》齐涛主编 ,山东大学出版社,201X年第二版 【2】黄留珠.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纵横谈 .西北大学学报(哲社版).199
8. 【3】张创新.中国政治制度史.清华大学出版社.201X.
篇二:
汉朝人事制度_第四组 汉 朝 人资1102 人 事 制 度第四组:
徐晓飞 宛佳宇 廖明贤 史红 201X年10月17日 张颖 何莹汉朝的人事制度 汉朝(西元前202年—西元9年,西元25年—西元220年) 两汉时期是当时世界上一个伟大的一段历史,分为西汉(前202年,9年)与东汉(25年,220年)两个历史时期,合称两汉。汉代为汉高祖刘邦建立的中国第二个大一统的王朝。前期定都长安,又称西汉、前汉;后期定都洛阳,又称东汉、后汉。 汉朝“汉承秦制”,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主义不断发展,皇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削弱;中央权力不断增强,地方权力不断削弱。伴随着政治制度,地主阶级为了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而逐步建立和发展了许多选拔统治人才方法,主要是察举制。 选官制度 汉代的选官制度,是地主阶级为了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而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一种选拔统治人才的政治制度。 这一制度包括察举、皇帝征召、公府与州郡辟除、私人荐举、考试、任子、纳赀及其他多种方式,不限于一途,而且还可交互使用。 汉代的统治者通过这些方式,的确选拔了不少人才,对我国封建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都起了积极的作用;汉代在我国封建社会中所以能占有重要的历史地位,也和这个时期人才辈出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由于时代和阶级的限制,其流弊也很多。 汉朝的选官制度并非一开始就是定型、完备而成系统的,他有个演变的过程,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汉初七十年,第二阶段是武帝以后(选官制度趋
于定型,但保持着多样性),第三阶段是后汉(充实和发展,更加详精)。
一、察举制:
汉初,官吏的来源主要有两个:
一是按军功爵位的高低,选任各级官吏,二是选自郎官,即郎中令属下的中郎、侍郎、郎中、议郎等。郎官的职责是守卫宫殿和做皇帝随从,如果经过一段时间,中央或地方官有缺额,即可由郎官中选用。军功地主到武帝时已经没落。郎官多出自“任子”或“赀选”,难于选拔真正的人才。因此,汉武帝即位后,为了扩大统治基础,在除沿用上述制度外,颁行了一套新的选官制度:
察举制。
(一)察举制的创立 汉代选士始于汉高祖十一年(前196年)二月,高祖下诏求贤,要求郡守劝勉贤士应诏,并书其行状、仪容、年纪,以待擢用;郡守若遗贤不举则免官。 汉文帝二年(前178年)下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 十五年(前165年)又下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文帝还亲自出题策问。所谓策问,就是皇帝就时政中的问题提问,令被荐举者作答。答者要对时政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建议,是对策。对策要封好交皇帝亲自拆阅,评定高下,然后酌授官职。 察举作为一种制度,是在汉武帝时期确立下来的。《汉书?武帝纪》载:
建元元年(前140年)冬,武帝诏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董仲舒就是在这次贤良对策中被列为上第的。其后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的建议,重选举取士,于元光元年(前134年)冬,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察举正式成为一种制度。 元封四年(前107年)汉武帝又令诸州岁各举秀才一人。自此,每年州举秀才,郡举孝廉,历代沿袭,成为固定的选士制度。
(二)察举制的科目 察举制以地方为主,考试为辅,考试与相辅而行。过后是还要经过考试覆核;覆核合格后才能量才录用。无论是特举贤良方正,还是岁举孝廉、茂才,均须经过中央覆试。汉代察举制下的考试,在西汉时并不占主导地位,考试只是区分人才高下,授
官大小的参考,这与后世以考试为主、以为辅的科举制截然不同。至东汉时,为纠正察举荐人之滥,开始注重考试,形成察举与考试相结合的选士制度,而且考试成份日益增加。 察举的科目可分为两大类:
一为经常性举行的科目,称作常科,一般是每年由州郡长官按规定的名额、标准向朝廷人才; 另一类为特科,是皇帝根据需要临时指定选士标准和名目的科目。察举常科中最主要的是孝廉科。各郡每年按人口比例荐举孝廉,平均20万人口荐举1名,不足20万人口的郡隔年或隔两年荐举1名。儒家强调为人立身以孝为本,任官从政以廉为基。可见该科主要选拔德行优良之士,借此在社会上造成在家为孝子,出仕做廉吏的风尚。但德行的考察难度较大,难免名不符实。到东汉中,对各地荐举上来的孝廉,朝廷要进行复试,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变成了笔试儒家经学或公文写作,以德行为主的选拔标准也就变味了。 察举常科中还有秀才、明经等科目。秀才(东汉时避刘秀之讳改为茂材)科主要选拔奇才异能或有非常之功的士人,明经科察举通晓儒经的人才。另外还有选拔12至17岁之间的博通经典者的童子科,可见当时已经重视对有特殊才能儿童的培养和任用。 特科因是皇帝临时决定,科目开设是随心所欲的,名目众多。其中最主要的科目、也是最制度化的科目是贤良方正。一般在遇到灾异或国家有重大问题需要探讨时,下诏让各地荐举贤良方正,由皇帝亲自策问,让他们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发表对策。对策中皇帝的意,马上就可以作官或升官。所以贤良方正在察举中地位最高。
(三)察举制的优缺点:
1、优点:
(1) 察举各科设置之初,颇能体现选贤任能的原则,也的确选拔出不少济世之材。
(2)同时极大地促进了讲习儒经的社会风气的形成和教育的发展。
(3)察举制有利于中央集权,察举权虽然下方到中央,但是官吏的任免权任由中央掌握,中央认可自由委派官吏。
2、缺点:
(1) 察举用人的大权操纵在州郡等地方官手里,被权门势家所把持,造成作伪成风,流弊百出。
(2)被察举者因察举人而走上仕途,必对察举者感恩戴德,并为之效命,这样极易产生宗派行为,形成地方集团。
(3)察举选才虽标明德才兼备,但实际是重德轻才。
(四)“察举制”与“科举制”的简单比较 唐代科举制虽较汉代的察举制公平,但其亦有不足的地方,反之汉代的察举制虽有不足之处,但亦有其优点。两汉之世实施察举制作为选举官员的制度,这时的选举制虽甚粗疏,却开后世的先河。
二.皇帝征召 征辟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 在汉代的选官制度中,征辟作为一种自上而下选任官吏的制度,地位仅次于察举,主要包括皇帝征聘和公府、州郡辟除两种方式。 征聘,是指皇帝有时采取特征与聘召的方式,选拔一些名士,或备以顾问,或委以政事。征士古已有之,汉高祖晚年曾颁布求贤诏书,此后相沿成例。皇帝的征聘往往是在私人举荐的配合下进行的,上至公卿、将军,下至郡守、县令,甚至还有普通百姓,他们都可以私人名义向朝廷举荐人才,既有各人上书表鉴,也有数人联名合荐,还包括毛遂自荐。被荐者在被征入京师后,皇帝视其能力以
篇三:
浅谈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选官制度,是一个国家或政权选拔官吏的实体和程序规章,又可以称作仕进制度。它与我们的人事制度中公务人员录用大体相当。 由于官吏担负着国家的日常管理职责,因此中国历代王朝的统治者都把官吏的考核选拔置于特别重要的地位,并十分注意积累经验,完善制度。 由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和最高统治者的重视,从夏、商、周三代到明清,中国古代社会形成了一个完整
的选官制度体系。 对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研究,对于了解把握中国古代社会的政府管理体制、研究中国封建社会的行政管理,人员录用制度,尤其是从中汲取经验,对当今中国的政府公务员的选拔和任用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试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此作简要的论述。
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发展进程 选官制度是与国家同步出现于人类历史舞台。苏东坡说:“三代以上出于学,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吏,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这段话,实际上划出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几个发展阶段。 我国古代选官制度,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军事民主制”时期的禅让制,而它的正式形成,则是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的事。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选官制度的发展,大致可分三个大阶段,即:
世官制、察举制和科举制三个时代。 夏、商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建立和初步发展时期。 据《礼记礼运篇》记载,当时诸侯传位和官吏任用,均是“世及以为礼”,即实行世官制。 在这种制度下,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 至奴隶社会鼎盛的西周,世官制也进入鼎盛时期。 周世官制的特点是:
它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结合。 那些担任王室或诸侯国官职的大小贵族,便是受封的各级封君,他们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 春秋时,社会开始大变革,出于争霸斗争的需要,一些大国突破世官制的框架,实行明贤主义。 到了战国,社会变革更加剧烈,随着奴隶制的崩溃和封建制的确立,唯功唯贤的新选官制度逐步建立起来,例如:
“以客出仕”是战国最风行的仕进途径。 “客”,据史家解释,就是“宾客”。战国以客出仕的史实中,仍以秦国最为典型。到此,世官制时代终告结束。 秦汉是我国古代出现的空前的大一统时期。秦统一前后的仕途主要有:
保举、军功、客、吏道、通法、征士等,其中保举又称作“任”,是负有法律责任的荐举,即“举其显,复保其微;举其始,复保其终”;吏道即由“吏”选“官”的入仕途径,主要通过考课制度实现;通法
是指凡通晓法令者,即有可能入仕;征士,即以征召的方式收罗人才。公元前213年,秦始皇接受李斯“焚书”的建议后,“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便几乎垄断了秦仕进之途。 刘邦建立汉王朝后,随着国家的统一和强大,幅员辽阔,国祚长久,自然需要大批官吏。据《汉书百官公卿表》统计,汉朝“吏员自佐吏至丞相十二万二百八十五人”。这么众多的官员显然需要相对稳定的选官制度培养与选拔。 考汉代选官,主要通过吏道与文学两条途径。汉王朝首先创立了察举制度。此制选官,先经官吏察访,然后给中央予以任用;举荐的标准,主要看德行、才能,而非全靠家世。 大体说来,汉武帝以前,是察举制产生、确立时期;其后则是此制的规范发展时期。东汉末,由于天下丧乱,人士流移,考详无地,魏王曹丕采纳陈群的建议,实行九品中正制。 这实际上是一种发展了的察举制,它规定在地方州郡分别设立大小中正,负责以九个等级品评本地区的士人,作为授官的依据,并对已评定的品级定期予以升降。 九品中正制初行时虽有选贤用意,但不久即被门阀势力左右,成为世族把持政权的工具,以至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现象。 隋唐之间发生了祸及天下的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战争,在战争中士族主度和门阀势力衰落,中小地主逐渐兴起,九品中正制遂为新兴的科举制所取代。 科举制在中国古代实行了1300多年,其形式和内容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 隋文帝于开皇十八年“诏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隋炀帝大业二年,又在众多的科目中首开“进士”一科,标志着科举制的创立。 所谓科举制,是一种按照不同的科目通过考试而选取人才的制度。李唐王朝建立后,继续开科取士,并使之定型化。唐初,科举考试分常举与制举两大类。常举设的科目非常多,如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等等;制举,如贤良方正、直言极谏、博通坟典达于教化、军谋宏远堪任将率、祥明政术可以理人等。 两种举制共设有90多科。常举每年一次,由礼部主持;制举是皇帝据临时需要,不定期举行,取士也较少,故被视为“非正途”。常举众科中,有的是偶尔设置,有的很快停止,只有明经和进士经常举行。明经考试主要考背诵,易中;进士考诗赋,须构思,故难考。进士虽难考,但考中后
容易飞黄腾达,故时人有“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为不美”的认识,说明人们比较推重。后来进士科独盛,士子更是趋之若鹜。 两宋时建立的少数民族政权辽、夏、金,以及宋之后蒙古人建立的元朝,也都无一例外地延用了科举制度。明清时期,科举制度达到了极盛,完全臻于成熟,科举与学校教育的完全合流,是其成熟的重要标志。 选用官吏包含着学校育才、科举选才、铨叙用才三个完整的环节。这种培养选拔人才的模式,从当时世界范围来看,无疑是十分先进的。但随着封建中央集权政治的高度发展,明清的科举完全笼罩在封建文化专制主义之下,尤其是内容空虚、形成呆板的八股文,牢牢主宰着当时的科举考试,造成社会空前的大悲剧。所以科举制极盛之日,也是它走向没落、衰亡之时。1904年,清政府举行了最后一次科举考试。从此,实行了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宣告终结。 从上述不难看出,世官制时代与奴隶社会、察举制时代与封建社会前半段、科举制时代与封建社会后半段,基本相若。因此可以这样说,世官制是奴隶社会具有标志意义的选官制度,察举制和科举制分别是封建社会前期和中期与后期具有标志意义的选官制度。 当然,标志意义的选官制度并不等于唯一的选官制度,特别是随着国家机器的日益复杂,官僚机构的日益完善,统治者总是采取多种途径来选用官吏,以达到政治上的平衡。在世官制时代,大夫以上的高级官员实行世族世官,而大夫以下的低级官吏皆出自“乡兴贤能”即“乡举里选”。在察举制时代,察举固然是选官制度的主体,但除此之外,比较典型的仕途还有征辟、太学生、任子等。科举制时代,科举无疑是最重要的选官途径,但科举之外,还有多种选官途径,如学校试、封荫、吏道、荐擢等。
二、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可借鉴的经验和原理 通过回顾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可知自三代到明清,选官制度经历了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从世界的范围来看,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显然独具特色,其系统、完整、严密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