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陕西省事业单位抚恤金
陕西省事业单位抚恤金
导读: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保险制度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保险制度由丧葬补助费、 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三方面内容......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保险制度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保险制度由丧葬补助费、 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三方面内容组成。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陕西省事业单位抚恤金,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陕西省事业单位抚恤金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保险制度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保险制度由丧葬补助费、 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
难补助三方面内容组成。 1.丧葬补助费 丧葬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的标准。陕西3500元 2.一次性抚恤金 一次性抚恤金的数额,根据职工死亡性质确定,因病死亡的,按职工病故时的1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因公牺牲的,按牺牲时2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批准为革命烈士的,按牺牲时的4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 一次性抚恤金,国家机关职工死亡后,由其家属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发给,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由其原工作单位发给。 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 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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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
助对象对 象文件依据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它亲属:1 .父 ( 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 ) 、夫年满 60 周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2 .母 ( 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 ) 、妻年满 50 周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3 . 子女 ( 包括遗腹子女 、 养子女 、 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 ) 年未满 16 周岁,或者满 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4 .弟妹 ( 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 ) 年未满 16 周岁,或者满 16 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财事 [1980]34 号民发 [1980]5 号凡经公证机关登记入户口的超生子女,应作为职工的家庭人口,可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死亡后,也可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薪司函 [1990]16 号在没有建立全体学生都可以享受助学金制度的职业中学就读的年满 16 周岁的职工子女,可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陕人险函 [1992]13 号死者生前供养的子女考入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学习,在学习期间生活确有困难的,可继续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其中如本人享受助学金和其它在校生活补贴标准超过陕人发 [1999]88 号文件规定标准的,不再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陕人险发 [1995]108 号男职工到女方家落户,女方无经济收入,其女方的父母生活来源又确属依靠男职工本人工资供养时,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全国总工会劳动劳动保险部保险字 [1980]184 号职工自幼过继给别人,其养父母可列为供养亲属。全国总工会生活办公室 [1963] 生活字第 466 号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标
准(元 / 月)文件依据执行时间农业人口: 230 元 / 月陕人发【 2008 】 171 号2008.8.15非农业人口: 280 元 / 月调整标准后,非农业人口遗属原享受的物价性补贴不再执行。三、丧葬费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丧葬费标准项 目标 准文 件 依 据执行时间厅级及以上干部(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退休干部)4000 元陕人发【 2008 】 171 号2008.8.15其他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3500 元陕办发【 1989 】 58 号文件规定:工作人员逝世后的丧葬费,包括购买骨灰盒、衣服、遗体处理(含接尸、冷藏、殡殓、火化等)、发讣告和租用花圈、礼堂、休息室等项费用和其它零星开支。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四、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抚恤金标准1 、国家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抚恤金标准分类项目标准文件依据执行时间2006 年 7 月 1 日 后在职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职务工资与级别工资之和。革命烈士:项目之和 X80因公牺牲:想知道汽车理赔不合理怎样打官司项目之和 X40病故:项目之和 X20民发【 2007 】 64 号;陕民发【 2007 】 27 号;人社部发【 2008 】 42 号;2004.10.1机关技术工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岗位工资与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机关普通工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岗位工资。2004 年 10 月 1 日 2007 年 6 月 30 日 在职人员公务员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之和。机关技术工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岗位
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及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机关普通工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岗位工资及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离退休人员及按照国发【 1978 】 104 号文件办理退职的人员本人基本离退休(职)费,即本人离退休(职)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职)费和本人离退休(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职)费之和。2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职)人员抚恤金标准分类项目标准文件依据执行时间2006 年 7 月 1 日 后在职人员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革命烈士:项目之和 X80因公牺牲:项目之和 X40病故:项目之和 X20人社部发【 2008 】 42 号;2004 . 10.12004 年 10 月 1 日 2007 年 6 月 30 日 在职人员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即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我不知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离退休人员及按照国发【 1978 】 104 号文件办理退职的人员本人基本离退休(职)费,即本人离退休(职)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职)费和本人离退休(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职)费之和。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金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按照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 2005 】 36 号)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
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3 、抚恤金发放顺序陕政发【 1990 】 86 号文件规定一次性抚恤金按下列顺序发放:?有父母(或抚养人)无配偶的,发给有父母(或抚养人);?有配偶无父母(或抚养人)的,发给配偶;?既有父母(或抚养人)和配偶的,各发半数;?无父母(或抚养人)和配偶的,发给子女;?无父母(或抚养人)、配偶的、子女的,发给未满 18 周岁以下弟妹;?无上述亲属的不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去世后 一次性抚恤金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发放。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 工作人员去世后 一次性抚恤金从 1996 年 1 月 1 日起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发放。五、申领手续陕西省人事厅、民政厅陕人函【 2000 】 39 号文件规定:根据国务院令 1997 年 7 月 21 日第 225 号《殡葬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人民政府令 2000 年 8 月 22 日第 60 号《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在实行火葬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应在当地就近火化,遗体不得运往异地土葬。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允许选择殡葬办法。各单位凭火葬场出具的火化证明,按现行规定发放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否则,不能享受上述待遇。
范文二:事业单位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
事业单位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
2017年事业单位丧葬费抚恤金发放规定有什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事业单位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欢迎大家阅读。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发放标准: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
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二、关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调整为:
(一)工作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生活随笔www.Suibi.com.cn随笔网整理分享)
(二)离退休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三)退职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四)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原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发基数为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
本《通知》下发后,《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工资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问题的通知》(人薪发〔1994〕48号)即行废止。
本《通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范文三:事业单位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等三费审批表
事业单位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等三费审批表
,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入伍年月 入党年月 籍贯 干部或工人 职务或岗位 在职或退休(职) 退休(职)时间 烈士、因公牺牲或病故 死亡时间 享年
(一)丧葬费(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7); 核
发 (二)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6(退职人员×5)〕; 补
助 (三)一次性抚恤金(见本表说明); 费 基本工资(基本退休费)与抚恤附加之和:( + )× 项
目 拟核发补助费合计:(一)+(二)+(三)
单
位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审 同意按闽民优〔2008〕180号文规定,发给(一)丧葬费 元;批
(二)一次性困难补助费 元;(三)一次性抚恤金 元。以上机
关 三项合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抚恤金计发基数:在职人员为基本工资与抚恤附加之和;退休(职)人员为基本退休(职)说 费与抚恤附加之和;抚恤附加详见闽民优〔2008〕180号文附表。烈士按80个月计发,明 因公牺牲(因工死亡)按40个月计发,病故按20个月计发。
注:本表一式4份。市直机关单位由所在单位审批,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批。单位、主管部门、公务员局、财政局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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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国家机关单位人员 (公务员) 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一次性抚恤 金发放上, 执行标准上有很大差距。 现根据目前分别执行的文件分别 计算进行对比。
一、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员)及离退休人
民发【 2011】 192号文件: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 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倍加本人生前 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 退休费。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人社部发【 2008】 42号文件:病故为本人生前 20个月基本 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二、一次性抚恤金计算、对比
以病故为例,按大多数在职工作人员现有的基本工资或离退休人 员 的 基 本 离 退 休 费 大 约 1500元 的 标 准 计 算 , 对 比 如 下 :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员)及离退休人员
(1) 、 上 一 年 度 全 国 城 镇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的 2倍 。 2014年 度 全 国 城 镇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约 29000元 29000元 X 2倍 = 58000元
(2) 、 本 人 生 前 40个 月 基 本 工 资 或 基 本 离 退 休 费 。 1500元 X 40个月 = 56000元
(3) 、两项合计:58000元 + 56000元 = 114000元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1) 、 本 人 生 前 20个 月 基 本 工 资 或 基 本 离 退 休 费 1500元 X 20个月 = 28000元
3、对比(1)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病故一次性抚恤金: 114000元。 (2)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病故一次性抚恤 金:28000元。 (3) 、 两者相差:114000元 - 28000元 = 86000元。
以上对比可以明确看出,两者差距巨大。
我们不理解国家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双重标准,所依据的法律 法规是什么,是否合理、合情、合法。为此,我们要求制定文件的国 家民政部、国家人社部和国家财政部做出合理的公开的解释和说明, 并强烈要求将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一次性抚恤金按一 个标准执行, 不要让人们认为国家对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人员有 亲疏贵贱之分。请彰显国家政策的公平与正义。
范文五:422-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
死者姓名 离退休时间
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死亡日期 死亡原因
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工资构成 ( 元 )
基础工资 职务(岗位)工资
职务(岗位)工资 津贴( %) 机 事
级别工资(技术等级工资) 综合补贴
工龄工资(工人奖金) 基础津贴
综合补贴 职务岗位津贴
基础津贴 教护龄津贴
职务岗位津贴 关 业
单 位
同意发放丧葬费:_________元
主 管
一次性抚恤金:_________元(_______个月工资额)。 部 门
合计(人民币)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意 见
年 月 日
人 事 同意发放一次性抚恤金: 民 政 部 门 同 意 发 放。 (人民币)______万______千 部 门 意 见 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意 见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一式四份(单位、主管局、人事局、民政局各一份); 年 月 日 2、单位性质(栏)填写:机关、全额、差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3、机关、全额、差额事业单位单位需经民政部门审批一次性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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