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行政执法委托书
XX委托书
委 托 人:XX市XX区XX局
法定代表人: XXX 职务: 局 长 地 址:XXXXXXXXXXXX
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队 长 地 址:XXXXXX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条规定,我局委托经编制部门《XXXXXXX通知》(XXXXX)批准设立的XXXXXX以我局名义,并在属于我局XXX职权范围内,实施XXX。
委托书有效期自2013年8月1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止
二〇一三年八月一日
备注:本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XXX部门,一份交事业编制XXX机构。
范文二:行政执法委托书
? ? ? ?行政执法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
? 委托?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十九?条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委托依照《?林西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实施?办法(试行?)》(林政?发104号?)履行委托?权限内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责和?行政处罚权?。
一?、委托执法?权限:
?
?(一)对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三)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予?以纠正或整?改;
?(四)紧急?情况下,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限?期排除隐患?,并及时上?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五)对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处?罚依据的行?为实施简易?程序行政处?罚。
?(六)临时?委托的其他?事项。
? 二、委托?机关的职责?:
?
(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执法;
? (二)?定期组织受?委托组织的?执法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三)提供?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所?需要的法律?文书;
? (四)及?时纠正或者?撤销受委托?组织实施的?不适当或者?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解除与不再?具备条件的?受委托组织?的委托执法?关系;
? (五)报?请有关部门?吊销具有违?反执法纪律?、超越委托?权限执法情?形的受委托?组织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情?节严重的,?移送监察机?关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三、受?委托组织职?责:
?
(?一)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依法?实施行政执?法,配合委?托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并?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执法;
? (三)?实施委托执?法时,应当?由2名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共同进?行,并主动?出示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或?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发的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证,规范?使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作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四?)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委托机?关备案;在?次月的第5?个工作日前?,向委托机?关报送上个?月委托执法?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或迟报;
? (五)?应当将实施?委托执法中?发现的无权?处理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报请?委托机关依?法处理;
? (六)?保持行政执?法人员的相?对稳定,及?时收回不再?从事委托执?法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并交回发?证机关;
? (七)?安排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参加各类专?业学习和业?务培训。
? 三、委?托期限:
? 自2?017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委托机关:?
(?印章) 受?委托组织:?
(?印章)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单位、?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一?份。
?
?
范文三:行政执法委托书
行政执法?委托?书?
行政?执法?委托?书?
行政?执法?委托?书编? ?号:?201?X?委托机?关:?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芷江侗族?自治?县东?紫巷? ?法定代?表人?:? 职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被?委?托单位:? ?乡(镇?)人?民政?府? 地址?:法?定代?表人?:? 职务?: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8?条和怀?政办?函? 67?号文?件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将(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对? ?乡(镇?)辖?区内??卫生院、?药店?、诊?所、??村卫生室?、医?务室?、学?校(?幼儿?园)?食堂?、各?类餐?饮业?的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委?托给?(被?委托?单位?的名?称)? ?乡(镇?)人?民政?府实?施。? ?委托?权限:?检查?权、?调查?取证?权、?制做?法律?文书??权、督促?销毁?过期?产品?、?报告职?责及?其它?职责?。委?托期?限:?自? 年? 8 ?月? 11? ?日起至? ?年 1?2 ?月? 1 ??日止。被?委托?单位?应在?委托?权限?内进?行行?政执?法,?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被?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执法?。委?托机??关:(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2?01?X?年X?月X?日被委??托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2?01?X?年X?月X?日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给?被委?托单?位,?一份?由委?托机?关存?档,?一份? ?报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行?政执?法委?托书? ?库尔勒??市畜牧兽?医?局;二??一?四年?一月?;畜?牧行??政执法委?托书??;库牧(?20?1X?)?1号;?委?托机关?名称?:库?尔勒?市畜?牧兽?医局?;地?址:?库尔?勒市?英下?路口?;法?定?代表人?:热?依木?江〃?克里?木;?受委?托组?织名?称:?库尔?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地址?:库?尔勒?市英?下路?口;?法定?代表?人:?克热?木〃?托呼?提;?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委?托事?项:?依据??《兽药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一库?尔勒?市畜?牧兽?医局?行政?执?法委托?书二??一?四年?一月?畜牧?行政??执法委托?书库?牧(?20?1X?)?1号委?托?机关名?称:?库尔?勒市?畜牧?兽医?局地? ?址:库?尔勒?市英?下路?口法? ?定 ?代 ?表 ?人:热?依木?江〃?克里?木受?委托?组织?名称??:库尔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地? 址:??库尔勒市?英下?路口?法定?代表?人:?克热?木〃?托呼?提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委?托事?项:?依据?《兽?药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 ?兽药管?理条?例? 办法?》、?《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动物?防疫??
条件审核?管理?办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奶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库?尔勒?市畜?牧兽?医局?委?托库尔?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行?使具?体事?项如?下:? ?
?
??一、承担?库尔?勒市?行政?区域?内兽?药饲?料市?场的?执法?管理?工作?。开?展?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饲?料生?产、?经营?、使?用执?法活?动及?案件?处理?。?
?
? ?二?、承担库?尔勒?市行?政区?域内?动物?诊疗??活动的执?法管??理工作。?开?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动?物诊?疗执?法活?动及?案件?处理?。?
?
? ?三、承?担库?尔勒?市行??政区域内?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运输?车?辆准运??证及《动?物防?疫合?格证?》等?的现?场勘?验审?查活?动。? ?
?
?四、?承担?库尔?勒市?行政?区域?内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对消?费者?投诉?案件?,要?积极?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制作经?营者?对消?费者?赔偿?损失?的报?告,?调节?理赔?事宜?。委?托要?求:??
?
?一、?库尔?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执行?执法?活动?中,?实行?执法?岗位?责?任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不?得从?事管?辖范?围内?的盈?利性?的经?商活?动。??
?
?二、?在执?法工?作中?,库?尔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必须?按照?农业?部发?布?实施的?《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的程序?、文?书格?式等?规定?,开?展执?法工?作,?并按?照国??家《档案?法》?做?好案卷?归档?工作?,实?行备?案制?度。??
?
?三、?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库?尔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必须?接受?库尔?勒市?畜牧?兽医?局监?督,?实行?行政?执法?月?报、年?报制?度。?委托?权限?:库?尔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为?,受?库尔?勒市?畜牧?兽医?局委?托组?织调?查取?证,?对假?劣兽?药、??
违禁兽药?、劣?质和?非法?原料?、抽?检不??合格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封?存和?扣押?。凡?需立?案处?罚的?行政?案件?,须?报请??库尔勒市??畜牧兽医?局批?准后?实施?。库?尔勒?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监督??库尔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为?。对?库尔?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承?担行?政诉?讼、?被申?请复?议的?举证?责任?,以?及行?政赔?偿责?任。??库尔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委托?的权?限范?围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不?得以?自己?的名??义或超出?委托?权限?的范?围实?施行?政执??法,不得?将行?政执?法权?再委??托给其他?组织?或个?人行?驶,?否则?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担。??委托期限?:二??一?四年?一月??一日起至?二??一四??年一月一?日止?。委??托机关(?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受?委托?组?织(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二??一四?年一?月一?日注?:本?委托??书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生?效。?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受?委托??单位自存?,一?份由?委托?机关?存档?,一?份报?委托?本单??位的本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备案?。行?政执?法委?托书?? 委托书?委托??人:被委?托人?:因?我?在外务?工,?不能?亲自?回家?办理??违法违规?生育??子女处理?的相?关手?续,?特?委托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被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人?:年?月日?行政?执法?委?托书? 事务??公开-?通知通?报?- ?行政执?法委?托书? ?行政执?法委?托书??通知通?报 ?加入?201?X-?8-?12? 1?5:?47?:2?4 ?点击?:?132?行政?执法?委托?书委?托方?: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受??托方:扬?州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为加强城?乡建?设和??管理,规?范全??市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及时?依法?查处?城乡?建设?领域?内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修改?〈城?建监?察规?定〉?的决?定》?(原??建设部第?55?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江苏?省〈?城建??监察规定?〉实?施办?法》??的要求,?签订?本委?托书?:?
?
? ?一、委?托执?法范?围扬?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
?
?二、?委托?执法?权限?受托?方在?委托?执法?权限?范围?内,??以委托方?的名?义?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
?(一)?行政?检查?权。?按照?城乡?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的规定?,对?委托?区域?内的?城乡?建设?管理?行政?相对??人行使行?政检?查权?。?要求被?检查?人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进?入被??检查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 ?
?(二)?违法?行为?制止?权。?在检?查时?,发?现违?法行?为的?,有?权要?求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必?要时?可依?法采?取抽?样取?证、?抽样?检测?、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等措?施。? ?
?(三?)行?政处??罚权。受?托方?发现?违法?行为?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有?权依据?城乡?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实施?行政?处罚?。?
?(四??)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必?须使?用委??托方印章?的,?受托?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及?印章?代表?委托?方办?理和?出具?相关?执法?文书?。?
?
? ?三、委?托执?法责?任?
?(一?)委??托方责任?:?1.?承担受?托方?在委?托权?限内??行政执法?所引??起的?行政法律?责任?;?2.?对受托?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3.?对受托?方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4.?审查受?托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组?织申?办和??管理行政?执法?证件?;?5.?负责解?释委?托权?限和?范围?。?
?(二?)受?托方?责任?:?1.?在委托??的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2.??接受委托?方的?指导?和监?督检?查;?3.?以委?托方??的名义进?行行?政执?法,?不?得再委?托给?第三?方;??4.承担?超越?委托??权限范围?的行?政执?法行?为所?造成??的法律后??果。 ?
?
?四、?委托?执法?期限?从?201?X?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五、附则? ?
?(一)?本委?托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
?(二)?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执?一份?,扬?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一??份。委托?方:?扬州?市城?乡建?设局? ?受托方?:扬?州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地址?:文?昌中?路?411?号? 地址??:杨柳青??路229?号法?定代??
表人:? 法定?代表?人:?20?1X?年?1月?1日?
?
?
范文四:行政执法委托书
行政执法委托书
委托机关:********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被委托单位:********县城建监察大队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根据《城建监察规定》第七条规定,**县城建监察大队职能是:
(一)实施城市规划方面的监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及有关法规和规章,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行为进行监察;
(二)实施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损坏城市道路、桥涵、排水设施、防洪堤坝等方面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三)实施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供水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危害、损坏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和对城市客运交通营运、供气安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以及城市节约用水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四)实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市容
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五)实施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损坏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乱砍树木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六)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章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55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
委托事项:
1、对城市规划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对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对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4、对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5、对园林绿化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6、对城市夜景亮化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7、对户外广告设置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期限:自2008年7月1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 被委托单位必须依法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不得超越委托权限实施行政行为,未经委托机关同意,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委托权限在委托期限内有效。
委托单位: 被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二○○八年*月*日
范文五:行政执法委托书
质量技术监督
行政执法委托书
()质技监委执字 [ ]第 号
委 托 人:
受委托人:
委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委 托实施办法》的规定,将对 的行 政执法权,委托给受委托人代为行使。
上述委托事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 委托期间,委托人和受委人均应做到以下要求:
1、委托人应当监督、指导受委托人依法行使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2、委托人应当对受委托人在委托的范围内实施的行政行为承担法 律责任;
3、受委托人应当接受委托人的监督和指导;
4、受委托人应当依法行政委托的行政权力,不得越权行政。超委 托范围的行为,受委托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5、受委托人不得将委托权擅自委托他人行使;
6、受委托人违法、违纪行使委托权的,将依照《技术监督行政处 罚委托实施办法》 、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 规定,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审核人:批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委托人存档,一份由受委托人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