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城市用地评定
1城市用地评定:是对城市发展可能使用的土地,从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形地貌、矿藏和文物埋藏等方面进行分析,评定出适宜建设的用地、必须采取工程措施加以改善后才可建设的用地和不宜建设的用地。
2城市规划:是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发展战略、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进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全面安排。
3城市用地:是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赋予一定用途和功能的土地。
4居住区合理服务半径:是指居住区内居民到达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最大步行距离,一般为800~1000m,在地形起伏的地区还应当适当减少。 5编组站:是为货运列车服务的专业性车站,承担车辆解体、汇集、甩挂和改编的业务。
6城市总体布局:是城市的社会、经济、政治、环境以及工程技术与建筑空间组合的综合反应。
7冲突点:来自不同行驶方向的车辆以较大的角度相互交叉的地方。
8城市性质:是指城市在一定地区、国家以至更大范围内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担负的主要职能。
9路幅宽度:道路红线之间的宽度。
10.城市绿地率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城市各类绿地总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绿化覆盖率:城市各类型绿地投影占城市总面积的比率
11.合流点:来自不同方向以较小的角度向同一方向汇合行驶的地点。
12.道路红线:道路红线是道路用地和两侧建筑用地的分界线,即道路横断面中各种用地总宽度的边界线。
13.城镇人口:各国依据本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当时的社会、政治条件,把通过行政区划确认的城镇地区的常年居住人口称为城镇人口。
14.居住用地: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
15.卫生防护带: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要求隔开一定距离。
1.城市用地属性
a.自然属性 b.社会属性 c.经济属性 d.法律属性
2.用地评定的分类一类用地,自然条件优越,适宜修建的用地,即不需要或需要较少工程措施就可以修建的用地;二类地条件一般通过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可以建设的用地;三类地条件极差不适宜修建的用地,包括粮田、洪水淹没区、有冲沟滑波等恶劣地质地形的地区。
3.城市用地划分10为大类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特殊用地、水域和其他用地。
4.大城市或特大城市,在行政区划上一般有 市区 近郊 远郊
5.在中小城市,在行政区划上,一般有 市区郊区
6.城市规划的对象 以城市土地使用为核心内容的城市空间系统。
7.城市规划纲要内容
(一)论证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原则确定规划期内城市发展目标。(二)论证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原则确定市(县)域城镇体系的结构与布局。
(三)原则确定城市性质、规模、总体布局,选择城市发展用地,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初步意见。(四)研究确定城市能源、交通、供水等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的重大原则问题,以及实施城市规划的重要措施。
8.城市性质确定的依据有哪两方面
1)从城市在国民经济的职能方面去认识,即指一个城市在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市域规划及城镇体系规划是确定城市性质的主要依据。2)从城市形成与发展的基本因素中研究去,认识城市形成与发展的主导因素,也是确定城市性质的重要方面。
12.布置城市道路系统的基本要求有哪些方面?
(1)满足组织城市各部分用地布局的“骨架”要求(2)满足城市交通运输要求(3)满足城市环境要求(4)满足各种工程管线布置的要求
13. 单个“田园城市”的结构
城市人口规模32000人,占地400公顷,外围有2000公顷农业生产用地,作为永久性绿地,城市有一系列同心圆组成,六条个36米宽大道从圆心放射出去,把城市分为六个相等的部分。如果城市平面是圆形中心至周边的半径长度为1140米。
14. 雅典宪章中提出城市分四大功能区(1)居住(2)工作(3)游憩(4)交通
15. 城市规划理论的发展趋向 可持续发展,文脉,用地 16. 城市规划工作特点 (1)综合性(2)法制性和政策性(3)长期性经常性(4)实践性 17. 一般将城市规划工作划分为 总体规划,详细规划 18. 工业布置的基本要求(1)工业建设用地的综合要求(2)交通运输的要求(3)防止工业对城市的污染(4)工业与居住区的位置 22. 工业用地在规划建设中比重及工业用地的分类工业用地分类:一类工业用地,对环境基本上无影响和污染的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三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感染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24. 工业区规模及工业区的数目及工业区的布置形式工业区规模:(1)远离居民用地工业区,占地大的工业区,1000公顷,职工人数不超过5-6万人(2)布置在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工业区,规模一般在50-100公顷为宜,最大不超过400公顷,职工人数1万左右。工业区数目:30万人以下城市1-2个;30-50万人城市2-3个;50-100万人城市3-5个。工业区布置形式:(1单列长方形,布置适用于排放有害物质情况比较一致工业,它们所需卫生防护带宽度相近;(2)多列长方形,布置适用于排放有害物质不多,但运输方式不同的工业;(3)多列长方形,布置适用于排放有害物质程度不同企业,这种形式可以将有害企业配置在离居民区最远的长方形中。 25. 工业在城市中布置的一般原则(1)足够的用地面积(2)工业区与居民区联系方便(3)工业区城市各部分紧凑集中又不妨碍(4)有利协作资源综合利用 26. 举例说明工业在城市中的三种布置形式 (1)远离城市在远郊,发电厂;(2)在城市边缘,自来水厂;(3)在城市内部,食品加工厂。 27. 如何减少有害气体对城市的污染。(1)散发有害气体的工业不宜集中(2)考虑风向,风速,地形(3)四周高大建筑物、群山环绕、盆地谷地不宜布置散发有害气体工业 28. 对外交通运输应遵循的原则(1)确保城市人流物流通畅(2)减少对城市干扰(3)与城市布局相协调(4)与城市内部交通衔接紧密 30. 铁路货运站遵循原则1)中小城市的货运站一般设置一个综合性货运站或货场2)货运站应与城市道路系统紧密配合3)与编组站与便捷联系4)同时要结合地形、地貌等有利于联运 32. 铁路客运站布置 (1)要考虑到旅客的中转换乘方便(2)搞好铁路与市区公交、长途客车和商业开发的协调(3)做到功能互补和利益共享,实现地区的发展目标 33. 如何处理港口布置与城市布局之间的关系?海岸规划原则1)港口建设应与区域交通综合考虑2)港口建设与工业布置要紧密配合(3)合理进行岸线分配与作业区布置4)加强水陆联运的组织 。 原则:深水深用,潜水浅用,避免干扰,各得其所 34. 机场位置选择(1)机场的选址应使跑道轴线方向尽量避免穿过市区,最好位于城市侧面相切的位置(2)宜在城实验主导风向的两侧(3)要考虑到对机场周围的高压线、变电站、发电站、电讯台、广播站、电气铁路以及有高频设备或X光设备的工厂、企业、科研、医疗单位的影响(4)与有大量铁轨线路的编组站也应有适当的距离(5)必须要考虑机场的服务半径 35. 机场与城市的距离 一般希望机场到城市所花的时间在30-40分钟,国外机场与城市的距离一般超过10km,我国城市与机场的距离一般在20-30km之间。 36. 公路线路在城市中位置形式 (1)穿越式(2)绕行式(3)混合式(4)组团式(5)外环式(6)环路式 37. 举例说明公共设施按使用性质分类 (1)行政办公类(2)商业金融类(3)文化娱乐类(4)体育类(5)医疗卫生类(6)教育科研类(7)文物古迹类(8)其他类 38. 城市中心的基本布置方式有1)围绕广场2)沿街布置类3)在城市街区内成块状类4)多层立体化类 39. 步行街的形式(1)街道式(2)商业街与广场结合(3)十字步行街 41.城市规划的意义(1)城市规划是经济·社会和环境在城市空间上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2)城市规划是城市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3)城市规划是城市政府制定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相关政策的基础(4)城市规划是城市政府建设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 42. 居住用地规划结构的基本组成单位有 (1)以居住小区为规划基本单位来组织居住(2)以居住组团为规划基本单位来组织居住(3)以居住组团和居住小区为规划基本单位来组织居住 43. 集中紧凑式、分散疏松式特点 集中:1布局紧凑,用地节约2便于政府领导和管理3基础设施成本低,出行距离较近。缺点1功能分区不明显2不利于道路交通的组织3城市进一步发展受限 分散:1布局灵活具有弹性2环境优美3各要素布局关系井然有序 缺点1用地分散,浪费土地2跨区车行距离远联系不便3基础设施不易统一配套建设成本高 组团组群一城多镇 44. 机动车道宽度确定 对向1.2—1.4同向1.0—1.4 0.5—0.8 45. 城市道路横断面类型及特点二、四(1)二优点:解决对向机动车的相互干扰问题 缺点:车辆行驶灵活性差,车道利用率不高(2)四优点:增加一条中央分隔带,解决对向机动车相互干扰的问题 缺点:设有低速的自行车道影响机动车的车速·畅通和安全。占地和投资都比较大,交叉口通行能力较低,并不经济。 46.城市园林绿地的分类(1)公共绿地(2)专用绿地(3)街坊庭院绿地(4)街道绿地(5)园林生产防护绿地(6)风景游览区 48.广场雕塑的基座设计类型1)碑式基座超过雕塑2)座式基座:雕塑=1:1关系3)台式基座:雕塑=1:0.5关系4)平氏 没有基座 49.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基本要求(1)使用要求(2)卫生要求(3)安全要求(4)经济要求(5)施工要求(6)美观要求 51. 绘出三路、四路交叉口交通组织,并标出冲突点、合流点、分流点? 52. 方格网、自由式道路网有何优缺点?方格网:1划分的街坊形状整齐2车流分布较均匀3灵活性大 1对角线方向交通联系不便2不利于建筑布置和交通组织3主次干道分工不明确 自由式:1适应范围广2景观效果好3减少建设投资 1路线弯曲方向多变2形成不规则街坊3影响建筑物管线工程布置 53.次干道、支路规划应注意哪些方面?次干道:交叉口间距一般以350---500为宜,常采用机非混行的道路断面 支路:1分区规划时必须保证支路的路网密度2支路与支路相交可不设管制或信号控制以20---30为宜 54. 平面交叉口主要类型及特点? (1)十字型交叉口 简洁,便于交通组织,转角建筑,容易布置。2)X交叉口 对交通不利,建筑也难处理。(3)T型交叉口 主干路和次要道路相交,主干道设在交叉口的顺直方向。(4)复合交叉口 用地较大,组织复杂交通容量小,有效时间少。 55. 大、中小城市客运站位置如何选择?62 大城市:城市中心区边缘 中小:设一个客运站或客运站与货运站合并 58. 交叉口的交通组织方式 (1)无交通管制(2)渠化交通(3)信号灯控制(4)立体交通 59. 城市道路衔接的原则有哪几方面? (1)低速让高速(2)次要让主要(3)生活性让交通性(4)适当分离 60.居住用地选择一般要考虑哪些方面的要求?(1)选择自然环境优良的地区(2)居住用地的选择要与城市总体布局结构及其就业去与商业中心等功能地域协调相对关系(3)居住用地的选择要十分注重用地自身以及用地周边的环境污染的影响(4)居住用地的选择应有适宜的规模与用地形状(5)在城市外围选择居住用地要考虑与现有城区的功能结构关系(6)居住用地的选择要结合房产市场的需求方向(7)居住用地的选择要注意留有余地 1、城市性质一般从行政职能·经济职能和文化职能三方面来表述。 2、城市是人类第二次劳动大分工的产物,出现在从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的过渡时期。 3、城市按布局形式分为块状布局城市、带状布局城市、星座状布局城市、组团状布局城市和大都市连绵区五种。 4、近代城市的发展经历了城市绝对集中发展阶段、城市相对发展阶段和城市区域协同发展阶段三个大的发展阶段。
范文二:城市用地评定标准
城市用地评定标准(征求意见稿)条文说明
我是规划师 2009-06-25 09:32:22 阅读299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订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乡用地评定标准
CJ×××—××
条文说明
(征求意见稿)
200×年 北 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乡用地评定标准
CJ×××—××
条文说明
陝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编
目 次
1总 则………………………………………………………………………………………(1) 2 术 语………………………………………………………………………………………(2) 3 一般规定………………………………………………………………………………………(4) 4 评定指标及其定性分级与定量分值…………………………………………………………(8)
4.1 评定指
标………………………………………………………………………………………………(8)
4.2 评定指标的定性分级与定量分
值……………………………………………………………………(9) 5 评定方法………………………………………………………………………………………(10)
,.1 评定方法、步骤与定量标
准…………………………………………………………………………(10)
,.2 相对权
重………………………………………………………………………………………………(11)
,.3 城乡用地的建设适宜性综合评
定……………………………………………………………………(11)
1 总 则
1.0.1 城乡用地评定是城乡总体规划编制的一项重要的前期基础性工作,是合理选择与组织城乡用地的依据。我国五十年代重点城市总体规划和八十年代第一轮全国城乡总体规划,尚能在城乡用地分析评定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编制,及至在九十年代第二轮全国城乡总体规划的编制中,部分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忽视了城乡用地评定分析工作,以至出现危害城乡人居环境的安全事故,给城乡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我国目前对城乡用地评定没有统一的评定标准,各地在评定内容以至评定方法上存在很大差别,指标采用及计算口径不同,评定结果缺乏科学严密性,不能相互进行比较,为进一步提高城乡用地评定质量和水平,客观需要一个科学而统一,切实而可行的评定标准,当前制订《城乡用地评定标准》,已成为城乡规划工作的迫切需要,有利于把城乡用地选择与组织决策纳入科
学化、规范化轨道。鉴于此,特制定本标准。
制订本标准的目的,是在总结我国城乡用地评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吸收国内外先进经验,在城乡用地评定领域里,统一用地评定范畴、深度,统一用地评定用词涵义,统一用地评定统计口径,确保城乡用地评定功能与作用的全面发挥,提高城乡用地评定工作的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和可操
作性,为合理选择与组织城乡用地提供科学依据。
1.0.2 本条文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建制市、建制镇、乡(集镇)、村庄总体规划的编制以及各类开发区、独立工业
(矿)区总体规划的编制。
1.0.3 本条文规定了城乡用地评定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城乡用地评定要搜集城乡用地的自然环境条件及人为影响条件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提高综合
评定城乡用地的分类定级和适用性分析(评定指标体系,评定方法等)的技术成果。
1.0.4 本条文规定了城乡用地评定工作必须遵循的总原则。
城乡用地评定必须符合中国国情,因地制宜。这是由于中国城乡的国土地域广阔,不同地域城乡的自然条件地域差异性大,并各具特点;各类城乡类型在规模以及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差别等决定的。
城乡用地评定是在拟作为城乡发展用地的自然环境条件基础上,对用地进行质量评定,确定其适用性分类定级,需要深入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与评价影响城乡用地的环境要素,抓住影响突出的环境主导要素和关联性强的环境要素进行重点分析与研究,反映城乡用地的三维空间特性即地下、地表及一定空域的特性,因地制宜,研究分析各地区、各城乡用地的特性;并规定了城乡用地评定应遵守
的基本原则。
1 本款规定了城乡用地评定在用地分析评定方法方面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2 本款规定了城乡用地评定在用地生态适宜性方面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现代城乡规划趋向于更重视城乡生态环境的营造和优化,城乡用地的生态适宜性评定是这一趋向的客观要求。优化城乡生态环境,规避自然灾害,确保城乡用地的安全性,提高城乡人居环境的质量,实现城乡的可持续发展,是现代城乡规划优化城乡生态环境的基本理念和城乡用地评定应遵守的
基本原则之一。
3 本款规定了考虑人为因素的影响是城乡用地评定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人为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土地利用强度、地面地下工程设施的强度、各类保护区、控制区等
对城乡用地评定的影响。
1.0.5 本条文是按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中,与相关标准的协调性要求而制订。
2 术 语
术语是标准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乡用地评定工作和术语,有其自身特点。本章内容是对本标准所涉及的基本词汇给予统一用
词、统一涵义或将使用成熟的词汇纳入、肯定,以有利于对本标准内容的正确理解和使用。
2.0.1 “城乡用地评定” 是本标准的标题术语。
关于“城市用地评定”的用词,各类资料中有以下两类:
一、“城市用地评价”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1998中,术语用词为 “城市用地评价”,其定义为“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对拟作为城市建设用地的自然条件和开发的区位条件所进行的工程评估及技术经
济评估”。
《中国大百科全书—建筑、园林、城市规划》卷中用词为“城市用地评价”,其定义为“根据可能作为城市发展用地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对其工程技术上的可能性和经济性作出综合评价,以确定用地的适用程度,为合理选择城市发展用地提供依据。城市用地评价是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一项重要
的前期工作。”
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考试指定用书《城市规划原理书》一书中“城市用地评价”的内容,主要
指城市用地的自然条件评价,而城市用地评价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三个方面:
1、自然条件评价
2、建设条件评价
3、用地的经济性评价
二、“城市用地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一书中用词为“城市用地评定”,其术语定义为“对拟作为城市发展的用地作出工程技术上的综合评价,以确定用地的适用程度,为合理选择城市发展用地提供
依据,它是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基础工作。”
城市规划知识小丛书?《城市用地分析及工程措施》一书中用词为“城市用地评定”,其定义为“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根据城市用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土壤、水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下矿藏及其他地质现象等自然条件和人为影响,并结合修建用地的选择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作出科学的分析和鉴定,因地制宜地划分出适宜建设的用地,不适宜建设的用地,需要采取简易工程措施或采取复杂工程措施后方可进行建设用地。并以分析鉴定的成果,作出用地分析图或用地评定图,为
合理选择城市用地,搞好城市布局和功能分区,提供科学依据。”
结合本标准名称及城市用地评定的涵义,参考《中国大百科全书—建筑、园林、城市规划》卷中“城市用地评价”一词的涵义,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中“城市用地评定” 术语定
义,采用“城乡用地评定”术语与《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中“城市用地评价”一词相区别。
2.0.2-2.0.5 “不可建设用地”、“不宜建设用地”、“可建设用地”、“不可建设用地” 是城乡用地建设
适宜性评定的分类定级术语,是本标准的目的和核心术语。 这四个术语基本上为引用《中国大百科全书——建筑、园林、城市规划》卷“城市用地评价”一词
中,用地建设适宜性的四级分类类别概念,是在综合城乡用地建设适宜性的三个层面:工程建设适宜
性、生态适宜性和人为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对四类用地“不可建设用地”、“不宜建设用地”、“可建设用
地”、“适宜建设用地”分别加以描述定义的。
2.0.6 用地工程措施是用地评定的常用词之一,因此,本标准列入术语用词之中。 城乡用地工程措施,即为符合城乡规划和城乡建设对城乡用地的基本要求,需要采取的必要的
工程处理方式。主要包括:
(1)按竖向规划进行用地平整,排除地面水的措施;
(2)城乡用地的各种防洪措施;
(3)降地地下水位及疏、干沼泽的措施;
(4)防治滑坡、冲沟、岩溶及泥石流的措施;
(5)城乡河道湖水面,渠道整治的工程措施;
2.0.7-2.0.10 特殊指标、基本指标、评定单元、评定区为结合城乡用地评定方法特点而定义的
术语,亦是本标准的核心术语。
3 一般规定
3.0.1 本条文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征求意
见稿)的要求而规定了城乡用地评定的范围必须在城乡规划区范围内。 城乡用地评定区的范围包括城乡现状建成区用地的范围和可能(拟)作为城乡发展用地的范围。 评定区范围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城乡的自然环境条件和拟定的城乡规划区范围、城乡类别、性
质、发展规模、用地发展方向及重点建设区等诸多因素,并应适应城乡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主要是用
地规模和用地环境方面的需求。
3.0.2 本条文规定了城乡用地评定单元的具体划分方法。 城乡用地评定应分步骤按评定单元进行,本条文具体规定了评定单元划分的方法与要求。
1 本款具体规定了城乡用地评定单元的划分中,最基本的自然界线的要求;
2 本款具体规定了城乡用地评定单元的划分中,具有特殊属性的自然界线要求;
3 本款具体规定了城乡用地评定单元的划分中,人为影响因素的界线要求。
3.0.3 本条文具体规定了城乡用地的建设适宜性评定等级分类类别的划分要求。
关于评定用地的等级分类类别,各种资料的分类有以下两种:
一、分为三类:
(一)、同济大学等合编的《城市规划原理》教科书和《城市规划资料集》(一)一书中分为
以下三类:
一类用地即:可用于建设的用地;
二类用地即:改善条件后才能修建的用地;
三类用地即:不适于修建的用地。
(二)、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考试指定用书《城市规划原理》一书中分为以下三类:
一类用地即:适于修建用地;
二类用地即:基本上可以修建的用地;
三类用地即:不适于修建的用地。
(三)、城市规划知识小丛书?《城市用地分析及工程措施》一书中分为以下三类:
一类: 适宜修建的胜地;
二类: 必须采取工程措施加以改善后才能进行修建的用地;
三类: 不宜修建的用地;
二、分为四类:
《中国大百科全书—建筑、园林、城市规划》卷一书中分为以下四类:
一类即:适宜修建的用地;
二类即:需要采取工程措施,条件改善后才能进行修建的用地;
三类即:不宜修建的用地;
四类即:完全或基本上不能用作城市建设的用地。
三、其它分类:
在调查中还发现国内有些城市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采用的城市用地建设适宜性评定等级分
类类别为:
一类即:有利建设用地;
二类即:可以建设用地;
三类即:不利建设用地。
调查中还发现国内村镇规划中用地评定的理论、方法和用地建设适宜性评定等级分类类别均因
借于城市总体规划。
本标准结合《中国大百科全书》的权威性和《城市规划工程勘察规范》中关于场地稳定性的四
级分类、场地工程建设适用性的四级分类以及城乡用地评定的特点,采用四级分类法。即:
?类 不可建设用地;
?类 不宜建设用地;
?类 可建设用地;
?类 适宜建设用地;
3.0.4 基础资料
本条文规定了城乡用地评定前需要取得的基础资料和要求。
1 本款规定了城乡用地评定前必须取得的自然环境条件方面的资料和要求。这是城乡用地评定
工作能否符合城乡总体规划需要的基础前提。
建国五十余年以来,我国已完成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区域地质志的编纂工作;已积累了大量的自然地理、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自然资源、气象等城乡自然环境条件方面的资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具备勘察、测量及其它必要的基础资料”,并以此作为审批城市规划的重要依据之一。这些资料在城市总体规划,尤其
是城市用地评定中,必须广泛调查搜集、认真分析、整理研究、充分利用。
1) 本项规定了城乡用地评定必须取得和具备的城乡地形图及相应的比例尺要求。
城乡用地评定调查和成果图需要用的地形图,一般应符合现状、采用最新的国家分幅地形图。如规划部门采用地方分幅地形图编制规划的,也可采用与其相同的地形图。其比例尺应与编制城乡总体规划图所采用的图纸比例尺相一致。并规定了城乡用地评定中,各类城类型宜采用的比例尺:“大
城市、中等城市一般为1/10000~1/25000;各类城市的市区,新开发区及卫星城镇一般为
1/5000~1/10000”。其依据如下:
(1)建设部1991年9月3日发布实施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十七条城市总体规划文件及主要图纸中规定“(二)总体规划图纸……。图纸比例:大、中城市为1/10000~1/25000,小城市为
1/5000~1/10000,其中建制镇为1/5000……”。
(2)据调查资料,我国已完成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数百个城市中,总体规划所采用的图纸比例尺:大城市一般为1/10000~1/50000;市区和城镇总体规划图纸比例尺为1:10000~1:25000;中等城市和小城市总体规划图所采用的比例尺一般为1/10000~1/5000;村镇总体规划图纸比例尺一
般为1/1000~1/5000;
(3)据调查资料,我国很多城市编制的为城市总体规划使用的工程地质图件,其比例尺多为:
1/10000、1/50000、1/100000三种,所采用的图纸比例尺与上述图纸比例尺基本相似。
2) 本项规定了地质灾害多发条件下,城乡用地评定必须取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文
件和图件资料要求。
有些工程地质灾害多发的城乡区域,在地质灾害发生后,为适应灾后重建规划和建设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如陕西省的汉中市佛坪县县城和安康市宁陕县县城,分别在发生了洪水与泥石流灾害之后,应灾后重建规划和建设的要求,分别编制完成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
估报告”,为灾后重建规划的编制,尤其是用地评定和选择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3) 本项规定了大、中城市用地评定前,必须取得城市规划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报告的文
件和图件资料要求。其主要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具备勘察、测量及其它必要的基础资料”,并以此作为审批城市规划的重要依据之一。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部(83)城设字第761号文件明确指出“各个城市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专业工程设计时,必须将水文地质
和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附图作为基础资料认真研究使用。”
(2)据调查资料,我国已有很多城市编制了为制定城市总体规划使用的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图件;有些工程地质灾害多发城市编制完成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以往有的城市对城市规划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和城市工程地质图系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因而在建设中出现了一些工作质量和安全事故,造成不应有的生命财产损失,自当引起城乡规划和建设有关领导部门的
重视。
(3)一九八八年行业标准《城市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CJJ16-1988)发布实施后,有些城市着手或完成了“城市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编制工作;一九九四年行业标准《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57-1994)发布实施后,各城市陆续着手或完成了“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编制工作;尤其是《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57-1994)中具体规定了城市总体规划阶段的“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编制工作要求,《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57-1994)是本标准的主要相关规范之一;调查中发现我国有些省份(如福建省)基本完成了地级以上城市工程地质勘查
工作。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报告文件与图件是大、中城市用地评定工作必须的依据性基
础资料。
2 本款规定了城乡用地评定前必须取得的三类文件和图件资料要求。
我国城乡总体规划经历了五十年代重点城市总体规划、八十年代第一轮全国城乡总体规划和九
十年代第二轮全国城乡总体规划的编制,积累了大量的总体规划图件资料;
1)本项具体规定了城乡用地评定前,必须取得的城乡总体规划文件和图件的资料要求。
城乡总体规划的文本和图件,包括已废止的和正在实施的法定城乡总体规划文本及图件。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已完成了第一轮城乡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九十年代又完成了第二轮城乡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这些城乡总体规划成果文件和图件资料是城乡用地评定工作重要的基础资料。
2)本项具体规定了城乡用地评定前,必须取得的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的国土规划和区域
规划文件和图件的资料要求。这些资料与城乡用地评定也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应当取得。
3)本项具体规定了城乡用地评定前,必须取得的各类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各类控制区(湿地、绿洲、草地类生态敏感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军事禁区与管理区,净空、区域管廊限制区等)用地范围的资料要求。这些资料对城乡用地评定
具有较强的影响,是城乡用地评定不可缺少的资料。
3 本款规定了城乡用地评定的基础资料调查类别应达到的要求,并以附录B表B.1具体进行了
规定。
4 本款规定了城乡用地评定前,宜取得的文件和图件资料要求。
1)本项规定了城乡用地评定前,宜取得城乡用地评定任务类别的文件资料和要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城市总体规划任务书或城市用地评定专项任务书,这是确定城乡用地评定任务类别
的依据。
2)本项规定了城乡用地评定前,宜取得拟编制总体规划的个体城乡类型所拟定的城乡类别、性质、发展规模、用地发展方向及重点建设区、城乡规划区范围等文件和图件资料和要求。这是划定城
市用地评定区的依据之一。
3)本项规定了小城市、建制镇、乡和村在用地评定前,宜取得城乡规划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报告的文件和图件资料要求。这是基于这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虽然我国一些地区的小城市、建
制镇、乡和村的建设中尚有一些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的积累,但仍缺乏代表性,以及我国小城市、
建制镇、乡和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为依据做出的选择。
3.0.4 评定成果的基本要求
评定报告包括评定报告正文与评定图则两大部分,它是通过搜集现状资料,经过综合分析,归纳整理,主要是为了全面、确切地反映规划区城乡用地的自然环境条件特征及人为影响因素,提供合
理选择城乡用地的依据而编制完成的用地评定成果。现就本条文规定的要旨,说明如下:
鉴于中国国土辽阔,各城乡类型在规模、性质、地理等自然环境条件特征及人为影响因素均有差异。因此,本标准对城乡用地评定报告正文与评定图则的编制内容不可求统一。本标准附录C“城乡用地评定报告编制提纲”中所列内容是对一般情况而言,在编制某城乡用地评定报告时,其内容应根据城乡用地的自然环境条件特征及人为影响因素的具体情况,按本标准附录C“城乡用地评定报告
编制提纲”选定或予以适当增减。
1 本款规定了城乡用地评定成果包括评定报告正文与评定图则的具体要求。
2 本款规定了城乡用地评定成果的存档管理要求。
永久存入城乡建设档案这是城乡用地评定成果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数字城市已成为现代城市发展的趋势。目前我国许多城市(乡)正在创建数字城市(乡),有些城市(乡)已建立了城市(乡)
地理信息数据库系统。因此,城乡用地评定成果应输入城乡地理信息数据库系统进行管理。
4 评定指标及其定性分级与定量分值
4.1 评定指标
4.1.1 本条文规定了城乡用地评定单元的评定指标体系的基本要求。
城乡用地评定单元是城乡用地评定的具体直接的基础工作对象,城乡用地评定单元的评定指标体系则是这一基础工作对象的具体构成内容。这是保障城乡用地评定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的基
础和前提条件。
1 本款规定了城乡用地评定单元的评定指标类型。
在城乡用地评定中,基本指标的评定因子基本上是从城乡用地的基本条件和普遍存在的共性因素的角度,对城乡用地进行正向评定;特殊指标的评价因子则是从城乡用地的特殊条件和个别存在的限制因素的角度,对城乡用地进行逆向评定。所以,本标准关于城乡用地评定指标体系分为:基本指
标和特殊指标两个类型,共同构建形成城乡用地评定单元的评定指标体系,其优越性在于:
一、可以比较全面确切科学而直观地评定城乡用地;
二、可以提高城乡用地评定的科学性和成果质量;
三、有利于促进城乡用地评定水平的提高;
2 本款规定了城乡用地评定单元的评定指标分级。
城乡用地评定指标体系,18项特殊指标,有18项基本指标,共36项评定指标。这样一个繁杂的多指标体系,必须将评定指标分级设置,以做到统筹兼顾,避免产生顾此失彼的现象。据此按两级
设置评定指标。
城乡用地评定指标分为“工程地质”、“地貌地形”、“水文气象”、“生态”、“人为影响”五个层面,它们不因城乡地域条件的不同而变化,本标准提出的一级指标就反映这了这些因素,因而也称控制指标;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城乡用地的具体自然环境条件及人为影响因素不同,这些特点通过二级
指标加以反映,二级指标也叫明细表述指标。
一级指标系根据城乡用地评定各因素的不同性质概括产生的。二级指标根据一级指标的内容和
特性展开,并直接反映城乡用地评定指标技术经济的各方向的具体特征。
在确定二级指标时,应注意:
一、所涉及的指标项目,必须能反映出相应一级指标的主要内容与特征;
二、二级指标项目的设置不宜过多过繁,否则不便于使用;但不能太少,否则不能概括技术经
济效果的基本内容,减弱城乡用地评定结果的科学性。
3 本款以表4.1.1具体规定了城乡用地评定单元的评定指标体系的构成,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城乡用地评定指标类型分为:基本指标和特殊指标;
二、城乡用地评定指标类型分级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
三、特殊指标是对城乡用地影响突出的主导环境要素;
四、城乡类别按地理特征分为: 单一类别城市和复合类别城市;单一类别城市为具有滨海、平原、高原、丘陵山地等城市类别之一类者;复合类别城市为具有滨海、平原、高原、丘陵山地等城市
类别之二类以上者;
五、基本指标按城乡特征类别分为:必须采用指标、应采用指标、宜采用指标。
4.1.2 本条文规定了具体确定城乡用地评定单元的评定指标体系,评定指标的采用要求。
1 本款规定了具体确定城乡用地评定单元的评定指标体系,特殊指标的采用要求。
由于特殊指标是城乡用地的特殊条件和个别存在的限制因素,涉及到某一个具体的城乡用地评定单元,可能会出现没有特殊指标的限制因素,因此,本条文规定:“特殊指标的一级、二级指标涉
及者必须采用,不涉及者不得采用”。
2 本款规定了具体确定城乡用地评定单元的评定指标体系,基本指标的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的
采用要求。
4.2 评定指标的定性分级与定量分值
4.2.1 本条文具体规定了评定指标的定性分级与定量分值要求。
1 本款依据特殊指标对城乡用地适宜性的影响程度,规定了其具体评定项目的定性分级(分为严重影响级、较重影响级、一般影响级三级)与定量分值(相应的依次分别为“10分”、“5分”、“2分”)
标准,以及具体评定项目定量分值的评定取向——特殊指标的定量分值以小者为优。
2 本款依据基本指标对城乡用地适宜性的影响程度,规定了其具体评定项目的定性分级(分为适宜级、较适宜级、适宜性差级、不适宜级四级)与定量分值(相应的依次分别为 “10分”、“6分”、“3分”、“1分”)标准,以及具体评定项目定量分值的评定取向——基本指标的定量分值以大者为优。
3 本款规定了特殊指标和基本指标定性分级与定量分值具体采用的要求。
4.2.2 本条文具体规定了一些评定指标具体评定项目与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关系。
1 本款具体规定了地下水腐蚀性的综合评定等级,与GB50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依据关
系;
2 本款具体规定了地下水水质分类,与GB/T14848—1993《地下水质量标准》的依据关系;
3 本款具体规定了地表水的水质分级,与SL63—1994《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的依据关系;
4 国内以往的城乡用地评定对洪水淹没线的规定均为百年一遇洪水淹没线,没有考虑各城乡类型的规模及防护区的影响即防洪标准的影响,本款对此依据《防洪标准》的规定进行具体规定,考虑
了城乡规模大小和防护区范围的要求。
5 本标准中考虑了放射性岩土对城乡用地评定的影响,我国甘肃省阿克塞自治县县城即是因放射性岩土的辐射量超标而搬迁的一例。因此岩土放射性也是用地评定不可忽视的影响因素,本款规定
了放射性防护标准应符合GB/J8-1974中的有关规定要求。
5 评定方法
5.1 评定方法,步骤与定量标准
5.1.1 本条文具体规定了城乡用地的评定方法。
1 本款具体规定了城乡用地评定的定性分析评定方法。
本标准结合以往国内外的城乡用地评定习惯,对城乡用地影响突出的主导环境要素,定性分析时采用“一票否决制” 直接划定城市用地的评定等级分类类别的做法,并结合本标准的城市用地评定指标体系特点,具体规定了城市用地评定的定性分析评定方法为——采用特殊指标限制程度的定性“分级一票否决制”(特殊指标的限制程度具体地应按附录A.1确定),其具体地包括以下三类情况:
一、特殊指标至少必须出现一个 “10分” (严重影响)级的二级指标,即划定为不可建设用地;
二、特殊指标未出现“10分” (严重影响)级的二级指标,至少必须出现一个“5分” 较重影响级
的二级指标,划定为不宜建设用地;
三、特殊指标未出现“10分”级及“5分” (较重影响)级的二级指标,至少必须出现一个“2分” (一
般影响)级的二级指标,划定为可建设用地。
其“分级一票否决制” 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含义:
一、特殊指标限制程度的严重级——“特殊指标至少出现一个?10分(严重影响)级的明细指标?”。
二、特殊指标限制程度的较严重级——“特殊指标未出现?10分?(严重影响)级的明细指标,至
少出现一个?5分?(较重影响)级的明细指标”。
三、特殊指标未出现“10分”(严重影响)级及“5分”(较重影响)级的二级指标,至少出现一个
“2分”(一般影响)级的二级指标。
2 本款具体规定了城乡用地评定定量计算方法的数学模型。
以往国内的城乡用地评定,习惯上采用对城乡用地影响突出的环境要素,按指标分级直接进行用地等级类别评定,其优点虽简单易操作,其缺点是缺乏系统性和统一标准,考虑因素不够全面,评
定方法注重经验判断,缺乏科学严密性,同时难以进行城乡用地评定的比较研究。
本标准采用基本指标多因子分级加权指数和法与特殊指标多因子分级综合影响系数法,协同进
行城市用地评定,从而克服了传统评定方法考虑因素不够全面、科学性差的缺点,且评价计算方法具有可操作性,并具有不同城乡、不同城乡用地评定单元的用地评定可以进行比较研究的特点。 基本指标多因子分级加权指数和法与特殊指标多因子分级综合影响系数法的城乡用地评定计算
方法的数学模型,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含义:
一、基本指标多因子的分级影响,分为四级;
二、基本指标多因子分级加权指数和的综合影响;
三、特殊指标多因子分级与综合影响,分为三级。
3 本款规定了特殊指标多因子分级综合影响系数K的数学模型。 特殊指标是城乡用地的建设适宜性,在自然环境条件和人为因素影响两个方面的限制条件和个
别存在的特殊因素。作为限制条件,其限制强度在程度上存在着差异。特殊指标多因子分级综合影响
系数K的数学模型,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含义:
一、特殊指标单因子分级影响,按三级设置;
二、特殊指标多因子分级综合影响;
三、特殊指标的多因子分级综合否决制。与以往城乡用地评定单因子的一票单一否决制相比较,
其评价方法更具科学性,评定成果更全面,从而形成特殊指标的多因子分级综合否决制(其中涵盖了
我国以往城乡用地评定单因子的一票单一否决制)。
5.1.2 用地评定的步骤,包括从现场踏勘、搜集调查、分析整理资料,提出需要划分的城乡用
地评定单元开始,到提出评定结论为止的全部过程。共分为5个步骤:
1)现场踏勘、调查搜集、分析整理资料;
2)确定城市用地评定区,并划分用地评定单元;
3)确定各用地单元的评定指标和影响突出的环境主导因素;
4)计算特殊指标综合影响系数,基本指标综合评定分值,评定单元综合评定分值; 5)根据评定单元综合分值划分评定单元的用地评定等级类别,编制城乡用地评定报告文本及评
定图则。
5.1.3 本条文规定了评定指标(包括特殊指标和基本指标)的定量分级标准。 定量标准是对评定指标进行分级定量计算的依据。评定指标的定量标准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含
义:
一、评定指标的定量分级标准;
二、评定指标的定量分级分值标准;
三、评定指标的具体评定项目的定量分级分值标准;
为了较大限度客观地反映评定指标的影响水平,制订了评定指标分级赋分值与定量标准,它是
在广泛查阅资料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来的,特殊指标定量标准分为“三级”,基本指标定量标准分
为“四级”。
1 本款规定了评定指标——特殊指标的定量分级标准。
特殊指标定量标准按其对城市用地适宜性的限制影响程度——分为严重影响、较重影响、一般影响“三级”,“10”分表示评定指标对应的用地建设适宜性限制影响程度最强,“3”分表示评定指标对应的用地建设适宜性限制影响强度较强,“2”分表示评定指标对应的用地建设适宜性限制影响程度一般。
2 本款规定了评定指标——基本指标的定量分级标准。
基本指标定量标准按其对城乡用地适宜性的影响程度——分为适宜、较适宜、适宜性差、不适宜 “四级”,“1”分表示评定指标对应的用地建设适宜性等级最差;“3”分表示评定指标对应的用地建设适宜性等级一般,“6”分表示评定指标对应的用地建设适宜性等级较好,“10”分表示评定指标对应的用
地建设适宜性等级最好;
5.2 相对权重
5.2.1 本条文规定了基本指标相对权重的作用和计算权重的计算方法与公式。
5.2.2 标准提出的基本指标的一级权重值,是在采用比例评分法,在初步形成的权重值分配方案基础上,通过开会,函询、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经多次修改确定的。由于各地对城乡用地评定基本指标的要求,受到相同技术经济因素的制约,同时存在着差异。因此,本标准对基本指标的一级权重,给定区间数值,一般情况下城乡特征类别单一者取高、低限区间值的中间值,适用于全国各城乡类型按统一的基本指标一级权重区间范围值进行城乡用地评定,使城乡用地评定具有可行
性、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每一层一级指标所含二级指标的二级权重值之和应等于10。
二级指标的权重,由于各城乡类型、各评定单元的基本指标的具体评定项目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可根据本地区、各个具体的城乡类型、各评定单元基本指标的具体评定项目状况,因地制宜,具
体分析确定。
二级权重值的确定可采用多目标决策法,社会因素法等,根据这一段标准编制工作体会,我们认为采用多比例评分法提出初步意见,用台尔菲法广泛征求意见,用数理统计法进行数据整理是行之
有效的方法。
5.3 城市用地建设适宜性综合评定
5.3.1 本条文规定了选择适宜的城乡用地评定单元评定指标的要求,明确了城乡用地和评定单
元特征对于选择评定指标的重要性和重要关系。
5.3.2 本条文规定了根据各城乡类型、城乡用地各评定单元地理特征类别,具体确定影响各个
城乡用地评定单元的主导环境要素的要求。
5.3.3 本条文规定了城乡用地评定指标综合评定的要求、计算过程与评定取向。
1 本款具体规定了基本指标综合评定计算的过程与评定取向。
2 本款具体规定了特殊指标综合评定计算的过程与评定取向。
3 本款具体规定了城乡用地评定指标的综合评定计算的过程与评定取向。
5.3.4 本条文具体规定了城乡用地建设适宜性评定各等级类别的用地评定特征。
5.3.5 本条文根据城乡用地评定单元的评定指标综合分值的分布规律,给定了各等级类别用地
与评定单元综合评定分值的对应数值区间标准值的范围。
5.3.6 根据城乡用地评定的目的,本条文规定了城乡用地综合评定,应提出城乡用地选择意见,
供城乡用地布局决策的要求;
在城市用地选择中,城市用地各类别、各评定等级分类类别之间的兼容性关系可参考表5.3.9
分析确定。
城市用地各类别、各评定等级类别兼容性关系表 表5.3.9
序号城市用地建设适宜性类别城市用地分类代码
等 级名 称RCMWTSUGDE
1?类不可建设用地××××??×???
2?类不宜建设用地××××??×???
3?类可建设用地??????????
4?类适宜建设用地??????????
注 1:表中“×”——表示不允许选择;
“?”——表示有条件允许选择;
“?”——表示允许选择;
注 2:表中“R、C、M、W、T、S、U、G、D、E”分别依次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
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特殊用地、水域和其它
用地”等城市用地分类的大类代码。
谢谢
范文三:城市用地分析与评定
在城市规划与建设中,自然环境的作用和影响是作为一项基础条件而存在的并给予考虑的,通常称之为自然环境条件或简称为自然条件,城市自然条件的分析,包括勘察资料,搜集和按规划阶段的需要进行整理、分析和研究,为了给城市用地选择和用地布局提供严谨的科学依据,就需要我们综合各种自然环境因素来进行城市用地的自然环境条件适用性评定,将城市用地
表1
一、用地单项分析 1、地质条件
地质条件的分析主要着重在于城市用地选择和工程建设有关的工程地质方面的分析。根据本次分析提供的基础资料,主要进行的是地表土层分析和基岩深度分析: 1.1、地表土层分析:
城市各项工程建设都由地基来承载。由于地层的地质构造和土层的自然堆积情况不一,其组成物质也各有不同,因而对建
,
1.2、基岩深度分析:
定义:基岩是风化作用发生以后,原来高温高压下形成的矿物被破坏,形成一些在常温常压下较稳定的新矿物,构成陆壳表层风化层,风化层之下的完整的岩石称为基岩,露出地表的基岩称为露头。
由定义得知,基岩很稳定,有些建筑物是直接以基岩为地基的,所以可以看出基岩深度适中的地区对于城市的建设是有利的,不宜太浅,太浅不方便基础的建设,太深则主要是地表土层为地基,所以适中的基岩深度可以中和地表土层中的一些不利条件,但由于各类用地基本要求表(表1)中未对基岩深度进行具体的规定,因此不对基岩深度进行专项分析,仅供参考。
2、水文条件分析
江河湖泊等水体,不但可以作为城市水源,同时它还在水运交通、改善气候、稀释污水、排除雨水以及梅花环境等方面发挥作用。但某些水文条件也可能带来不利影响,如洪水侵患,年水量的不均匀行,流速变化,水流对河岸的冲刷以及河床泥沙的淤积等等。
根据本次分析提供的基础资料,主要进行洪水淹没区和沼泽地的分析,根据各类用地基本要求表(表1)得知,洪水淹没区和沼泽均属于三类用地,以此为依据绘制完成水文条件分析图(见图纸)。
3、地形条件分析
城市各项工程建设总是要体现在城市用地上。不同的地形条件,对规划布局、道路走向、线型、各种工程的建设以及建筑的组合布置、城市的轮廓、形态等都有一定的影响。但是,经过规划和建设,也将对自然地貌进行某种程度的塑造。而呈现出新的地表形态。
而地形条件对规划与建设的影响,具体有以下方面: 1、影响城市规划的布局、平面结构和空间布置。
2、地面的高程和用地各部位之间的高差是对制高点的利用、用地的竖向规划、地面排水及洪水的防范等方面的设计依据。 3、地面的坡度,对规划与建设有着多方面的影响。
根据本次分析提供的基础资料,我们主要对地面的坡度进行分析:
根据基础资料中的陡坡区示意图中的等高线,进行坡度的计算和分析,结合各类用地基本要求表(表1)中的用地坡度分类,绘制完成坡度分析图(见图纸)。
二、用地综合评价
城市用地的自然环境条件适用性评定,是对土地的自然环境,按照生态系统需求、城市规划与建设的需要,进行土地使用的功能和工程的适宜程度,以及城市建设的经济型与可行性的评估。其作用是为城市用地选择和用地布局提供科学依据。 用地评定不应只是各个环境要素单独作用的总和,二十要从环境的整体意义上考察它们的相互作用及后果,综合地鉴定利弊。同时也要尽可能预计到城市建设的认为影响给自然环境条件带来的变化,对用地质量造成新的影响,并作为评价环境质量的一个因素先期加以考虑。
根据上述评定办法将之前的单向分析进行综合,从而得到城市用地适用性综合分析评定图(见图纸),其中一类用地3026.65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65.82%,二类用地535.25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1.64%,三类用地1036.47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22.54%,以此绘制用地比例饼状图及表格如下:
结合综合分析评定图可以看出,城市中适宜修建的一类用地占很大一部分,对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是十分有利的,二类用地不多,且分布很散,在城市的将来发展中,可以按照需要进行一定的工程措施改善,从而进行使用,而不宜修建的三类用地也占了约20%的用地,在未来的城市建设中,也需要好好考虑如何进行这些地块的运用,从图中看出城市三类用地多为洪水淹没 区,因而可以在这些地块做一些沿江绿地等规划,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但同时也要做好防洪措施。
范文四:城市规划师辅导:城市用地适用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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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评定的要求: 第一,用地评定是城市规划的一项基础工作。 第二,用地评定主要以自然条件为内容,同时也考虑到一些人为的影响因素。 第三,用地自然环境的评定,不应只是各个环境要素单独作用的总和,而是要从环境意义上考虑它们相互的作用
第四,用地评定要因地制宜,特别要抓住对用地影响最为关系;综合地鉴定其利弊。
突出的环境要素即主导要素,进行重点分析与评价;以提供具体而可靠的依据。 ?用地评定的分类: 一类用地:用地的自然环境条件比较优越,能适应各项城市设施的建设需要,一般不需或只需稍加工程措施即可用于建设的用地。 二类用地:需要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改善条件后才能修建的用地; 三类用地:不适宜修建的用地;完全或基本上不能用作城市建设的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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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城市用地条件的分析与评定
《城市规划原理》专题练习一
用 地 评 定
一、用地评定的基本原理
城市用地评定是城市规划前期的基础性工作;涉及从总体规划至详细规划各个阶段和层次;每个阶段和层次用地评定的内容和深度会有一定差异和侧重。从城镇总体规划的角度来看,用地评定的主要目的是进行用地分类、用地选择及确定城镇发展方向与发展空间,甚至于研究城镇总体布局形态或空间格局等。
城市用地评定的基本方法是:多因子叠加评价。即在同一比例、同一坐标系统的单因子图上,根据城市各类建设的相应技术经济要求,进行分类分级的范围划定,再将分析完成的单因子图以同一参考点进行图层式叠置,从而进行多因素综合评定等级和分类划区。 二、练习内容
1、在3号图纸上,对地基承载力和地形坡度进行单因素分析,比例尺自行确定;其他单项自然条件的分析可选。
2、多因素综合评定,按照《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 97-2003)相关规定(2.2、2.5、2.7、2.10)完成一张完整的“某市用地评定图”(附用地适用性分类表),3# 图幅大小,比例尺自定;
3、完成“某市用地适用性分析与评定说明书”一份; 4、所有练习手工完成;
5、成果按照说明书、单项分析图、综合评定图顺序装订一起提交。 三、用地评定的具体方法
(一) 、城市用地的单因子(素)分析
影响城市用地使用的自然因子(素)大体可以归纳如表所示:
表1 自然环境条件的分析因素及对规划与建设的影响
表2 一般建筑物对地基承载力的要求
2
注:当地基承载力小于10T /M时,应注意地基的变形问题。
单位换算:1kg/cm2=100kpa=10T/m2=1kg/cm2.
表3 建筑物、构筑物对地下水位深度的要求
(二) 、城市用地的多因素综合评定
城市用地适用性评定,目前我国尚没有全国通用的划定标准,按行业内部通常作法,分为三类。 1、一类用地
一类用地,即适于修建的用地。这类用地一般具有地形平坦、规整、坡度适宜,地质条件良好、没有被洪水淹没危险,自然环境条件较为优越等特点。是能适应城市各项设施的建设要求的用地。这类用地一般不需或只需稍加简单的工程准备措施,就可以进行修建。其具体要求是: 1)、荒地、废弃地或者是农业生产价值较低的劣地、薄地。
2)、通常地基承载力大于1.5kg/cm2 , 土壤能满足建筑物地基承载力的要求。一般建筑物对地基承载力的要求如表2所示。
3)、地下水位低于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埋置深度。一般建筑物、构筑物对地下水位的要求如表3所示。
4)、没有被百年一遇洪水淹没的危险。
5)、地形坡度在10%以下,最大不超过15%。符合城市各项建设用地的要求。 6)、没有沼泽现象或采取简单工程措施即可排除地面积水的地段。 7)、没有冲沟、滑坡、崩塌、岩溶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地段。 2、二类用地
二类用地,即基本上可以修建的用地。这类用地由于受某种或某几种不利条件的影响,需要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改善其条件后,才适于修建的用地。这类用地对城市设施或工程项目的布置有一
定的限制。其具体情况是:
1)、土壤较差,在修建建筑物时,地基需要采取人工加固措施。
2)、地下水位距地表面的深度较浅,修建建筑物时,需降低地下水位或采取排水措施的地段。 3)、属洪水轻度淹没区,淹没深度不超过1~1.5m ,需采取防洪措施的地段。
4)、地形坡度较大,修建建筑物时,除需要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外,还需动用较大土石方工程的地段。
5)、地表面有较严重的积水现象,需要采取专门的工程准备措施加以改善的地段。 6)、有轻微的活动性冲沟、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需要采取一定工程准备措施的地段。
3、三类用地
三类用地,即不适于修建的用地。这类用地一般说来用地条件极差,其具体情况是: 1)、地基承载力小于6t/M2和厚度在2m 以上的泥炭层或流砂层的土壤,需要采取很复杂的人工地基和加固措施,才能修建的地段。
2)、地形坡度超过20%以上,布置建筑物很困难的地段。 3)、经常被洪水淹没,且淹没深度超过1.5m 的地段。
4)、有严重的活动性冲沟、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若采取防治措施需花费很大工程量和工程费用的地段。
5)、农业生产价值很高的丰产农田。
6)、其他限制建设的地段。例如:具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埋藏地段;给水水源卫生防护地段;以及其他永久性设施用地和军事用地等。
综上所述,各类用地基本要求如表4。
表4 各类用地基本要求
* 应该指出,所谓不适于修建的用地,并不是指绝对不能进行修建的用地。若有特殊需要,必须选作修建用地
时,则要采取特殊的工程技术措施,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物力。之所以一般不选用这类条件极差的用地,是为了
考虑城市建设的经济合理性。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的情况存在差异,因此在城市用地适用性评定时,用地类别的划分可按各地区的具体条件相对地来拟定。不同城市的用地类别不应强求统一。类别的多少也要根据用地环境条件的复杂程度和规划的要求来确定。如有的城市用地类别可分为四类或五类;而有的城市则可分为二类。因此,用地适用性评定的分类具有较强的地方性和实用性,必须因地制宜地加以确定。
用地适用性评定的成果包括图纸和文字说明。评定图中可按用地具体情况分别标出各项分析与适用性评定的内容。如地基承载力、地下水位等深线、洪水淹没范围、地形坡度以及不良地质现象等。评定图中还应标明不同类别用地的界限。在小城镇用地适用性评定时,也可只表示用地类别的简图,其它内容可列表加以说明。
附图:
注:① 分析时不用考虑分水线
② 图中比例尺单位应该是米
注:参考教材P65表4-2-1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