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政府采购审计的主要内容
作者:赵庆辉
沿海企业与科技 2007年01期
(一)对政府采购管理机关的审计。主要审计:预算编制是否遵循法定程序,是否进行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科学预测和可行性分析并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采购范围、规模、数量、品种、金额是否合理;对政府中介组织及供应商的确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有无盲目采购、重复采购或不能满足采购单位特殊采购需求的情况;是否有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并按照先验收后结算的规定,对超过一定限额的采购资金通过财政专门账户直接拨付给供应商;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否有随意增加支出、突破预算的状况及预算结余的处理情况;对采购管理是否从资金分配延伸到使用环节,是否对采购单位现有财产进行清查登记,是否加强对新增固定资产的管理;有无及时处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项及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政府采购人员进行培训等。
(二)对采购单位的审计。对提出采购需求的采购人,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其采购活动及相关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经常性跟踪监督。对应纳入采购机构集中采购的项目,主要审计:采购项目的立项是否科学可行并得到批准;采购计划有无事先进行详细预测和安排,有无“拍脑袋”决策情况;采购项目的情况是否详尽清晰;采购项目资金的来源、落实、管理及支付情况;通过政府采购所获得的商品和劳务等是否适用,如不适用是否及时向采购机构申请退换;是否能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并及时正确建账登账,是否及时向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反映采购过程中的疑难问题等。
(三)对采购机构的审计。对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机构等单位,审计机关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主要审计:采购机构的内控制度;政府采购计划是否及时向社会公布;采购活动是否按计划进行;采购方式的选择是否合理、合规,特别是招投标中是否存在预先内定中标者或者向投标者泄露标底等违规行为;采购合同签订、资金支付及合同的履行情况;资金运作规模、资金管理方式和管理情况;采购活动是否存在违规营利的情况;采购的后续管理等情况,其中特别要重视对“暗箱”操作等舞弊行为的审计。
(四)对供应商、中介机构的审计。政府采购的最终目的是希望通过中介机构确定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并由供应商提供满足自己需求的商品或劳务。因此,对政府采购不仅仅只是监督其操作过程,也要监督合同签订情况及供应商的后继行为。为此,对两者的审计主要为:供应商和中介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照规定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其是否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有无按规定履行其职责,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供应商有无围标、串标;中介组织有无不能满足采购单位合理需求的情况。
范文二:政府职能的转变主要内容
政府职能的转变主要内容?
我们从88年进行政府第二次机构改革的时候,就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的目标,到93年,转变政府职能仍是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98年改革仍然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最主要的内容。当时大家注意到,我们在98年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以前,虽然在十年之前就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的历史性任务,但是并没有提出转变政府职能的内涵,即政府职能究竟往哪里转?对此在98年以前我们没有明确的说法。在98年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中,我们对政府职能的方向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要使我们在计划体制下形成的这种政府职能最终要转变到三个领域:一是要转到宏观调控方面。第二,要转变到社会管理方面。第三,要转变到公共服务领域。98年这次政府机构改革对政府职能的转变方向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即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这三个方面。
我们对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对中国政府管理提出的挑战,以及我国政府职能的主要内容、特征等的分析。下面重点分析一下中国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有哪些问题制约着转变职能。
政府职能的转变是牵涉很多方面的综合性问题,如体制问题、机构的设置问题、运行机制的问题。但是就中国目前政府职能转变的现状来看,最关键是要处理好四种关系,首先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其次要处理好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第三要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第四要处理好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只有这四种关系得到很好
的处理,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所以我的基本判断是:我们提出转变政府职能的目标解决了一个问题,即政府职能向哪里转,要转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这只是解决了目标问题。但是要实现这些目标,有赖于以上四种关系的合理处理。
范文三:政府采购调查审计的主要内容
作者:徐冬秀
甘肃审计 2005年10期
政府采购审计是一项新的工作,它不同于其他财务收支审计。首先要从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上入手,审查政府采购管理机关是否履行管理和监督的职责。其次从政府采购的组织实施环节入手,审查招投标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公开、公正。第三是对采购资金的筹集和划拨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各采购单位的采购资金来源是否合规。最后是评价政府采购的绩效情况,看政府采购有无效益。
1、采购预算编制的合法性、合规性。在审计时,应对照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审查预算编制依据是否充分、有效,预算的编制是否遵循规定的程序,政府采购预算是否及时批复;审查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范围是否正确,采购范围是否完整,即审查财政部门及采购主体是否把应列入政府采购范围内的财政支出,按编制的政府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制度都纳入预算进行管理;审查经本级人大批准(备案)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无计划、超计划采购行为,有无任意追加突破限额的情况,从源头上杜绝盲目采购、重复采购;审查政府采购资金的筹集是否合法合规,有无擅自扩大采购规模,提高采购标准,挤占、挪用其他专项资金,有无截留转移或变通采购资金使用项目等。
2、采购方式的合理性。在审计时,审计人员要对具体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分析、评估,看有无应该实行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而实行邀请招标采购,有无必须实行集中采购的项目而实行非集中采购。同时酌请考虑成本效益原则,对采购活动所采取的方式是否合理做出判断。
3、政府采购过程运作的规范性。审查时,要查看政府采购实施机构是否按要求通过一定的形式在有关媒体上公布政府采购信息,这是保证政府采购公开、透明的前提;查看是否按规定合理选择采购方式,这是保证政府采购公正、公平和效率的关键;查明采购机构是否严格按照已确定的采购方式和要求进行,有无在执行过程中自行改变采购方式的情况;检查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合同的验收是否由专业人员来进行,验收记录、验收证明书是否有相应的签字;检查采购资金结算是否符合合同、验收及结算的有关规定,资金支付手续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对采购项目的变更与追加是否严格按规定执行审批程序。同时,要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检查采购主体有无擅自采购政府采购目录所涉及的项目,有无拒不执行采购计划、突破政府采购预算,以及所采购物资的账务处理和管理情况等。
4、招标采购的实施。此环节审计重点是:公开招标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招标公告是否在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刊等媒体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有标明特定的供应商以及含有倾向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或者招标机构、采购机关和供应商三方串通,虚假招标;开标是否在公证机关监督下进行,评标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评标委员会是否由招投标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是否有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参与;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是否向招标人提供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招投标合同是否报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备案,是否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了实质性修改。
5、采购机构财务收支审计。对采购机构的财务收支审计,就是审计采购机构在采购运作过程中,有无收费,收费是否合理,履约保证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采购资金专户利息、保证金存款利息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否合规合法。
6、采购效益的综合评价。政府采购效益审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政府采购宏观效益的评估。主要评估采购政策、采购方式等是否与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取向一致。在分析经济效益的基础上,还应结合政治效益、生态效益、公益效益等社会综合效益评价采购的情况。二是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效益的评价。主要看具体采购项目的必要性和实施效益,这里可借助于固定资产利用率、资金利用率、投资回收期、成本利润率等经济指标。评价中应坚持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即物有所值原则以及微观效益和宏观效益的统一。
范文四:政府采购审计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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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审计
建立 国家审计 申辩机制的必要性和设想
二 建 立 国 家 审 计 申辩 机 制 是 充 分 中, 这样做 到有法律保 障 , 审计 申辩机制 发挥 审计监督作用的重要手段 才能真正贯彻执行下去。 我国现行 的国家 审计体 制仍 然停 留 审计监督是 国家审计机关对 国务 院 四 构建国家审计 申辩机 制的设想 在“ 行政性审计 ”阶段 , 不仅弱化 了国家 各 部门和地 方各级人 民政府及其各 部门 有学者认为 , 可以建立如下程序 : 审 审计的权威性 ,而且对 被审计者的合法 的财政 收支 , 国有金融机构 、 国有企业 、 事 者在实施审计后 ,应将 审计报告送 达 权益的保 护也 是不够的。有学者认 为完 业组织财务收支的真实 、 合法和效益依法 被审计单位征求意 见 ,被审计单位认 为 善国家审计制度 , 实行与 国际接轨的 “ 程 独立进行 的监督活动。 审计监督要求审计 审计机关 的具体行政行 为侵犯其合法权 序性 审计 ” 模式 , 首先需要 建立国家审计 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 、 权限 、 程序来 益 , 可以依照有关法律 、 法规和规章 的规 申辩 机制 。 进行审计监督工作 , 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 定, 要求在人代会 、 相关的政府协调机构 审计往往具有行政性 ,缺乏明确 的 只有依照审计程序性规范的要求 , 才能推 或行政复议机构 中进行 申辩 ,举行听政 法律依据 , 即使有法律依据 , 也往往取决 动审计工作逐步实现法制 化 、制度化 和 会 。 在听政 时 , 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或单 于高级行政官员的重视程度 。要使审计 规 范化。建立有效的审计 申辩机制是保 位违法的事实 、 证据 和行政惩罚建议。 被 工作稳定正常运作 。就要使审计工作从 证 审计信誉 、 质量的有效措施 。 审计单位有权提 出陈述 和申辩 ,审计机 行政性审计走 向程序性 审计 。程序性审 三 建立国家审计 申辩机制是 坚持 关必须充分听取被 审计 单位的意见 ,进 计的特征是 : 审计部 门依法开展工作 , 只 依 法 审 计原 则 的迫 切 需 要 行调查 ,当事人或单位 提出的事实理 由 对法律负责 , 被审计部门与审计部门之间 审计机 关和审计人员必须依照 法律 或者证据成立的 , 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申 是法律上的对等关系 , 一旦被审计部门有 规 定对被审计单位作 出审计结论 ,对于 辩终结 ,审计机关应 当对 调查结果进行 异议 ,可以依法提出异议 , 不会因为过错 审计争议 事项必须通过法定方式和途 径
审查 , 根据不 同情况再作 出决定。当事人 而失去抗辩的权利 , 更不会 因为高级行政 解决 , 依法审计 必须 有法 可依 , 依法 审计 或单 位对作 出 的行 政处罚 决定不 服 的 , 性惩罚机构 的介入而处于弱势地位 。 应 当建立在完备的法律体 系基础之上 。 可 以向审计复议机关 申请行政 复议 ,对 当前 ,国家审计署 的经济责任审计 这 就要求完成两大工程 :一是遵照 国际 审计复议决定不服 的 ,可以依 照行 政诉 工作 已经逐步摆脱行政性审计而进入程 惯 例 并 结合 我 国实 情加 快 审计 立 法进 讼法 的规定 向人 民法 院提起行政 诉讼 。 序性审计的初级 阶段 , 其表现主要是国家 程 , 填补有关审计 法律 、 法规 、 规章 的空 对行政任命的官员 和国有企业领 导人激 审计署开始依法审计 , 并且把审计结果向 白 ,使 我国审计 法律体系进一步健全 与 活惩罚问责机制 ,由当事人在 同样的机 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这样审计者和被审 完 善 ; 二是修 订审计法 律、 法规 , 使其更 构中进行申辩 ,最终将所谓集体决策问 计者在公共空间里有了一个 比较对等 的 加科 学和成熟 。在当前要尽快建立我 国 题落实到主要责任人身上 ,如果 涉及法 地位 , 可以进行一定意义上的抗辩。在人 的审计 申辩机制 。 这就需要法律 、 审计专 律问题还要激活司法程序 。审计 申辩 机 大会议上引人抗辩机制 , 在审计署作审计 家 、 学者和审计工作者投身于研究活动 制规定审计机关的权利与义务 。 明确 国家 报告之后 , 让有关部 门有机会为 自 己进行 中 ,以加强 构建 审计 申辩机制的理论体 审计机关的职责范围 , 确立审计机关与其 辩护 , 人大也可以据此进行辩论并最终给 系 , 更有效地指导 审计工作实践 , 促进依 它机关之间的关系 ,能有效防止滥用 国 出公道 的说法 ,以进一 步补 充立 法程序 法 审计工作健康 、 快速发展 。 有学者建议 家审计监督权力 的行为 。( 作者: 袖旭屏) 的不足 , 程序性审计 。 完善 ( 自 时代经 贸》京)20 ..6 摘 《 ( , 694) 0 修改 《 审计法》把审计申辩机制纳入其
一
建立 国家 审计 申辩机制 ,加 强
社 会 主义 民主 与 法 制 建 设
‘
政 府采 购审 计的 主要 内容
( ) 一 对政府采购管理机关的审计。 主要审计 : 预算编制是否 购主管部门反 映采 购过程 中的疑难问题等。 遵循法定程序 , 是否进行调查研究 、 充分论证 、 科学预测和可行 ( 三)
对 采购机构 的审计。对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的采 性分析并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 采购范围、 规模 、 数量 、 品种 、 金 购机构等单位 ,审计机关要有计 划地组织开展 审计 或审计调 额是否合理;对政府中介组织及供应商的确定是否符合法律规 查。主要审计 : 采购机构的内控制度 ; 政府采购计划是否及时 定; 有无盲 目采购、 重复采购或不能满足采购单位特殊采购需求 向社会公布; 采购活动是否按计划进行; 采购方式的选择是否 的情况 ; 是否有检查合 同履行情况并按照先验收后结算的规定 , 合理、 合规 , 特别是招投标 中是 否存在预先 内定 中标者或者 向 。
对超过一定限额的采购资金通过财政专门账户直接拨付给供应 投标者泄露标底等违规行为; 采购合同签订、 资金支付及合同
商; 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 中是否有随意增加支出、 突破预算 的 的履行情况 ; 资金运作规模 、 资金管理方式和管理情况 ; 采购 状况及预算结余 的处理情况 ; 对采购管理是否从 资金分配延伸 活动是否存在违规营利的情况; 采购的后 续管理等情况 。其中 到使用环节, 是否对采购单位现有财产进行清查登记, 是否加强 特别要重视对“ 暗箱 ” 操作 等舞弊行 为的审计 。 对新增固定资产的管理 ;有无及时处理政府采购 中的投诉事项 ( ) 四 对供应商、 中介机构的审计。政府采购的最终 目的是 及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政府 采购人员进行培训等。 希望通过 中介机构确定 符合要求 的供应商 ,并 由供应商提供 ( ) 二 对采购单位的审计。对提 出采 购需求的采购人 , 审计 满足 自己需求的商品或劳务 。因此 , 对政府采购不仅仅 只是监 机关要加强对其采购活 动及相关财政 财务收支 的真实性 、合 督其操作过程 ,也要监督合同签订情况及供应商的后继行 法性进行经常性跟踪监督 。对应纳入 采购 机构集 中采购 的项 为 。为此 , 对两者的审计主要为: 供应商和中介 机构是否具备 目,主要审计 : 采购项 目的立项是否科学可行并 得到批准 ;采 相应的资格 , 并按照规定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 是否严格遵守 其 购计划有无事先 进行详细预测和安排 , 有无 “ 拍脑袋 ” 决策情 政府采购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 , 有无按规定履行其职责 , 并 况; 采购项 目的情况是否详尽清晰 ; 采购项 目资金 的来源 、 落 自觉接受有关部 门的监督和检查 ; 供应商有无围标 、串标 ;中 实、 管理及支付情 况 ; 通过政府采购所获得的商品和劳务等是 介组织
有无不能满足采购单位合理需求 的情况 。 否适用 , 如不适用是否及时 向采购机构申请退换 ; 是否能严格 ( 作者 : 庆辉 】 赵 执行政府采购合同并及时正确建账登账 ,是否 及时向政府采 ( 自 沿海企业与科技 》 南宁) 20 . + 1 13 摘 《 ( 。 61 1 4) 0 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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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文 摘 ?2 0 0 7年 1月 1日 ? 第 1期
范文五:政府预算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政府预算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政府预算制度改革是公共财政改革的核心内容。政府预算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完整统一。
1.建立科学规范的部门预算制度
部门预算制度是
市场经济国家财政预算管理的基本形式。实行部门预算制度,需要将部门的各种财政性资金、部门所属单位收支全部纳入一本预算中编制。
2.推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下,所有收入通过
代理银行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对不同类型的支出,由财政部门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或者授权各部门支付到个人、用款单位或者商品供应商和劳务提供者。
3.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政府采购运行机
制是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以集中为主,分散为辅;公开招标与非公开招标相结合;委托采购与自行采购相结合。
4.建立先进完备的预算技术保障体系
(1)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预算收支分类体系
(2)提高政府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 政府部门要建设以部门预算编制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为核心的“金财工程”。
(3)改进会计核算和报告体系
【例题1·单选题】我国公共财政改革的核心内容是( )。
(2)提高政府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 政府部门要建设以部门预算编制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为核心的“金财工程”。
(3)改进会计核算和报告体系
【例题1·单选题】我国公共财政改革的核心内容是( )。
A.税收制度改革
B.收入制度改革
C.征管体制改革
D.政府预算制度改革
[答疑编号91113011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例题2·多选题】政府预算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 )。
A.廉洁高效
B.公开透明
C.科学规范
D.公平公正
E.完整统一
[答疑编号91113011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E
【例题3·多选题】政府预算制度改革的
主要内容包括( )。
A.建立科学规范的部门预算制度
B.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C.推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D.建立先进完备的预算技术保障体系 E.实行分税制
[答疑编号
91113011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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