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标准规定了钢桁架结构制造的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用角钢、T型钢、H型钢、槽钢以及钢板组焊成的平面钢桁架。
本标准不适用于按规定要求进行疲劳计算的钢桁架。 2引用标准
GBJ 205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301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 l7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700碳素结构钢
GB l591低合金结构钢
GB 5117碳钢焊条
GB 5118低合金钢焊条
GB l300焊接用钢丝
GB 8110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用钢焊丝
GB 985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GB 986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 5780六角头螺栓一C级
GB 41 I型六角螺母一C级
GB 95平垫圈C级
GB l228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
GB l229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
GB l230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
GB 1231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
GB 3632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型式尺寸
GB 3633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技术条件
GB 3323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JB 1152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 3 类别
3(1钢屋架
由角钢、T型钢、H型钢、槽钢以及钢板组焊成的梯形钢屋架、三角形钢屋架、平行弦钢屋
架及折线形钢屋架。
3(2钢托架
由角钢、丁型钢、H型钢、槽钢以及钢板组焊成的钢托架。 3(3其他形式钢桁架
由角钢、T型钢、H型钢、槽钢以及钢板组焊成的天窗架、通廓衍架、吊车梁辅助桁架和其
它钢桁架。
以上统称钢桁架。
4 技术要求
1材料
结构钢材相连接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4(1(1结构钢材
结构钢材的材质及轧制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当采用碳索结构钢时,钢材性能应符合GB700的规定;
当采用低台金结构钢时,钢材性能应符合GBl591的规定。
钢材到货后对有疑问或有特殊要求的钢材应进行复验及补项检验,其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无证明或证明不合规定的钢材;钢材的检验及试验方法按JGJ74(2的有关规定进行。
4(1(1(2钢材不得有裂纹、分层、重皮、夹渣等缺馅,麻点或划痕的深度不得大于钢材厚度负公差的一半,且不大于0.5mm。
4(1(2连接材料
连接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出厂证明书。
4(1(2(1焊接材料
a. 手工焊接:
结构钢材为碳素钢Q235(3号钢)时,应采用E43××型焊条,焊条质量应符合GB5117的规定。
结构钢材为低合金钢:当采用16Mn钢时,应采用E50××型焊条;当采用16Mn V钢时,应采用E55××型焊条。焊条质量应符合GB5118的规定。
禁止使用药皮脱路、焊芯生锈或受潮的焊条。禁止使用带锈的焊丝。 b自动焊接或半自动焊接:
自动焊接或半自动焊接所采用的焊丝应符合GB1300的规定,所用焊剂应根据结构钢材试验确定。
4(1(2(2紧固件
结构拼装或安装所采用的普通螺栓的质量应符合GB5780、GB41、GB95的规定。所采用高强度螺栓的质量应符合GBl228、GBl229、GBl230或GB3632、GB3633的规定。
禁止使用生锈、丝扣损坏或使用过的高强度螺栓;
4(2钢桁架设计图及施工图
钢桁架设计图及施工图应由有设计证书的设计部门作出。当施工图由制造厂或非原设、计部门作出时,必须由原设计部门认可。
4(3制造
4(3(1钢桁架制造必须由符合国家规定并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制造厂制作。且必须严格按照正式批准的施工图进行。
4(3(2钢桁架零件加工、组装、焊接和涂漆等过程中,应清除钢材表面的油污、飞溅、毛刺、铁锈等各种污物。
4(3(3放样和号料应根据工艺要求预留焊接收缩余量及切割、刨边和铣平等的加工余量。 4(3(4下料
划线下料前应核对钢材规格并进行外观检查。
4(3(4(1碳素结构钢在工作地点温度低于一20?,低合金结构钢在工作地点温度低于一15?时不得剪切和冲孔。
4(3(4(2被切割钢材断口处不得有裂纹和大于1mm的缺棱。
4(3(4(3钢材的下料与划线极限偏差不得大于2mm;型钢切割,端部倾斜不得大于2mm。 4(3(5钢材矫正
4(3(5(1碳素结构钢工作地点温度低于一16?,低合金结构钢工作地点温度低于一12?时,
不得进行冷矫正和冷弯曲。
4(3(5(2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矫正时的加热温度不得高于900?,对低合金结构钢钢材矫正后必须缓慢冷却。
4(3(5(3零件热加工时,加热温度为900—1100?,(钢材表面呈淡桔黄色);温度下降到700?之前(钢材表而呈暗樱红色),应结束加工,并使加工件缓慢冷却。
4(3(5(4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陷和损伤,并不应有深应大于0.5mm划痕。 4(3(5(5钢材矫正后的极限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4,3(5(6焊接坡口加工尺寸应符合GB985和GB986的规定。
4(3(6组装
4(3(6(1焊接连接组装极限偏差不得超过表2的规定。
4(3(6(2桁架杆件轴线汇交点极限偏差不得大于3mm。
4(3(6(3定位焊点所用焊条的型号应与正式焊接所用相同。焊点高度不超过设计焊缝高度的2,3,长度40mm为宜,间隔不大于400mm。并应由具有焊接合格证的工人操作。 4(3(7焊接
4(3(7(1施焊工作应由具有合格证的焊工操作,对停焊半年以上的焊工,要经过重新考核。
表1 钢材矫正后的极限偏差
项项目 示意图 极限偏差(mm) 次
在1000mm范围内
钢板、扁钢的局?1.5; t?14,f1 部挠曲矢高f
t >14, f?1.0
角钢、槽钢的挠长度的1/1000,但不大 2 曲矢高f 于5.0
??b/1000,但螺栓连接角钢肢、T型钢肢3 双肢角钢的角度不得大的不重直度? 。于90
槽钢的翼缘倾斜4 ??b/80且??3.0 度?
H型钢的翼缘倾5 ??b/100且??3.0 斜度?
焊接H型钢、T
6 型钢的翼缘弯折??b/200且??1.5
度?
表2 焊接连接组装的极限偏差
项项目 示意图 极限偏差(mm) 次
间隙d ?1.0
1 错边量s
1.0
t?10
t /10;且不大于3.0
t >10
。坡口角度a ?5.0
钝边a 1.0
。长度 l?5.02
间隙d 1.0
3 最大间隙d 1.0
节点处1.0 4 角钢错背s
一般处2.0
5 腹板偏心e 2.0
6 翼缘倾斜? ??b/100且??3.0
焊接H型钢7 ?5.0 翼缘宽度b
h?400时, ? 焊接H型钢8 ??2.0,400<><800h截面高度h 时,="" h??h="">800h截面高度h>
4、3(7(2施焊前焊工应复查组装质量。如不符合要求,应经修整合格后方能施焊。施焊完毕,应在焊缝附近打上焊工的钢印代号。
4(3(7(3碳素结构钢厚度大34mm和低合金结构钢厚度不小于25mm,工作地点温度不低于0?时,应进行预热。预热温度应控制在100—150?,预热区应在焊缝两侧各80—100mm范围内;若工作地点温度低于0?,其需要的预热温度应按试验确定。
4(3(7(4焊缝出现裂纹,焊工不得自行处理,应申报技术负责人查明原因制订修补方案后再行处理,对低合金钢在同一处的返修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4(3(7(5焊缝质量,根据焊缝类型及受力性质分三级标准:
一级焊缝:等强度直对接焊缝,要求焊透的受拉焊缝;
二级焊缝:等强度直对接焊缝,要求焊透的受压焊缝;
三级焊缝:除一、二级焊缝外的对接焊缝及角焊缝。
4(3(7(6,各级焊缝均需作焊缝外观质量检查,焊缝外观的质量要按本标准第4(3(7(8条进行。
4(3(7(7焊缝外观质量要求
a 焊缝尺寸(长度和高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焊缝金属表面的焊波应均匀,不得有裂纹、夹渣、焊瘤、烧穿、未溶合、弧坑和针状气孔,并且无折皱和中断等缺陷。
b焊缝外观检验质量标准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焊缝外观检验质量标准
项质量标准 项目 次 一级 二级 三级
直径不大于1mm的气不允1 气孔 不允许 孔在1000mm长度的许 范围内不超过5个
不要求深度不超过0.5mm累计深度不超过0.5mm,累不允修磨的总长度不得超过焊缝计总长度不得超过焊许 焊缝 总长度的10% 缝总长度的20% 2 咬边 要求修不允磨的焊不允许 _ 许 缝
C 焊缝外形尺寸极限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焊缝外形尺寸极限偏差
焊极限偏差(mm) 项缝一级 二级 三级 项目 示意图 次 名
称
1 对焊缝c b<20 0.5~2.0="" 0.5~2.5="">20>
接余高 b?20 0.5~3.0 0.5~3.5 0.5~4.0
焊焊缝
缝 凹面
止2 e 0 0~0.5 0~0.5 (焊
后打
磨)
焊脚K?6 0~+1.5 3 角K 宽 K>6 0~+3.0 焊K?6 0~+1.5 焊缝缝 4 C 余高 K>6 0~+3.0 注:K,8mm角焊缝的局部焊脚尺寸,允许低于设计值1mm,但长度不得超过焊缝长度的10,,焊接T型或H型钢截面的腹板与翼缘板间焊缝的两端,在其两倍翼缘板宽度范围内,焊缝的实际焊脚尺才不允许低于设计要求值。
4(3(7(8焊缝无损检验质量要求
a焊缝无损检验工作应由具有操作合格证的人员进行。
b焊缝X射线检验分两级标准,应按照表5的规定进行,其检验方法按照GB3323的规定进行。
时,可不计点数。 缺馅长径?1(4%
c(超声波检验焊缝质量应符合JB1152的规定。
表5 焊缝X射线检验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 项次 项目 一级 二级
1 裂纹 不允许 不允许
2 未溶合 不允许 不允许
3 未焊透 不允许 不允许
母材厚度(mm) 点数 点数
?10 3 6
圆形缺陷11~15 6 12 4 和点状夹
渣 16~25 9 18
26~50 12 24
单个条状夹渣 1/3t 2/3t
在12t的长度不得t的长度内,在65 条状夹渣 条状夹渣总长 超过t 不得超过t
条状夹渣间距 6L 3L
注:t——母材厚度(mm)
L——相邻两夹渣中较长着;
点数——计算指数,圆形缺陷评定区域与母材厚度有关
表6 焊缝缺陷点数换算表
缺陷长径(mm) ?1 >1~2 >2~3 >3~4 >4~6 >6~8 >8 换算点数 1 2 3 6 10 15 25
表7 高强度螺栓和普通螺栓制孔极限偏差 项名称 公称直径及极限偏差(mm) 次
24 (27) 螺栓公称直径 12 16 20 (22) 30 1 26 (30) 直径 13.5 17.5 22 (24) 螺栓孔 33
极限偏差 +0.43 0 +0.52 0 +0.84 0
不圆度(最大最小之2 1.0 1.5 差)
应不大于板厚的3%,且单层板不得大于2mm,多层板3 中心线倾斜度 迭组合不得大与3mm 注:承压型高强度螺栓孔径比螺栓公称直径大1.0,1.5mm。
4(3(8制孔
4(3(8(1高强度螺栓和普通螺栓的孔径及极限偏差应按照表7的规定。 4(3(8(2孔距极限偏差应符合表8的规定。
4(3(9摩擦面
4(3(9(1高强度螺栓连接用摩擦面的加工方法有:喷砂(喷丸);喷砂(喷九)后涂无机富锌漆;喷砂(喷九)后生赤锈;酸洗;钢丝刷消除浮锈或未经处理的干净轧制表面等方法,可根据设对抗滑移系数的要求,选择其中的一种。加工好的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同时,应备有三组同材质,同样处理方法的试件,供复验抗滑移系数用。
表8 孔距极限偏差
项极限偏差(mm) 项目 次 ?500 >500~1200 >1200~3000 >3000
同一组内相邻两孔?0.7 — — — 1 间
同一组内任意两孔?1.0 ?1.2 — — 2 间
3 相邻两组的端孔间 ?1.2 ?1.5 ?2.0 ?3.0
注:孔的分组规定
1在节点中'连接板与一根杆件相连的所有连接孔划为一组。
2.接头处的孔
通用接头一半个拼接板上孔为一组
阶梯接头一两接头之间的孔为一组。
3.在相邻节点或接头问的连接孔为一组,但不包括1、2所指的孔。
4.3.9.2处理好的摩擦而应进行保护,不得涂油漆,不得被污物污损;摩擦面生赤锈时,用前应将浮锈刷去。
4.3.9.3高强度螺栓连接用摩擦面之间的间隙应小于1mm。
4.3.10接头
4.3.10.1材料接头应按杆件的等强度或忏件内力计算,一般在工厂内进行。上、下弦接头位置宜在内力小的节间内。
4.3.10.2安装接头可用高强度螺栓或普通螺栓连接,或用普通螺栓定位,工地焊接。 4.4除锈及涂漆
4.4.1钢桁架的除锈及涂漆工作应在质量检验部门按施工图的要求及本标准的规定对钢桁架的制作质量检验合格后进行。
4.4.2除锈
钢桁架的除锈质量分两级,如表9所示。
表9 除锈质量等级
等级 质量标准 除锈方法 1 钢材表面应露出金属色泽 喷砂(喷丸)或用除锈剂
钢材表面允许存留不能再清除的轧制表一般工具(如钢铲、钢刷)2 皮 清除
4?4?3涂漆
4(4(3(1 所采用的底漆及面漆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出厂证明书。涂漆前对所用油漆抽样检查。
4.4.3.2钢桁架涂漆地点的温度应在5~38?间,相对湿度不应大于85%,雨天或构件上有结露时禁止作业。涂漆后4h内严防雨淋。
4.4.3.2钢桁架涂漆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图无要求时,一般在出厂前涂底漆一遍,厚度不小于25um,安装焊缝两侧50mm范围内暂不涂漆,安装后补涂。
一般漆膜总厚度:室外为125~175 um,室内为100~150 um。
4.4.3.4涂漆时应填写记录,记述油漆牌号,所处环境的温、湿度和漆液粘度。 4.4.3.5钢桁架表面的漆膜应光滑、均匀,不应有金属外露或漆液流淌及褶皱。 4.5钢桁架成品质量要求
4.5.1钢桁架制作完成后,厂检验部门应按照施工图的要求和本标准的规定,对成品进行检查和验收。钢桁架成品的外形和几何尺寸的极限偏差应符合表10的规定。
表10 钢桁架制作尺寸的极限偏差
项项目 极限偏差(mm) 示意图 次
+0.3
钢桁架跨度最外端两个孔的距离 -7.0 或两端支承面最外侧距离 L1
+5.0 L?24m L>24m
-10.0
?L/5000
桁架按设计要求起拱
+10.0 2
桁架按设计不要求起拱
-0.0
固定檩条或其他构件的孔中心距?3.0 离 3
?1.5 ll 1 2
在支点处固定桁架上、下弦的安4 ?2.0 装孔距离 l3
刨平顶紧的支承面到第一个安装5 ?1.0 孔距离a
桁架弦杆在相邻节间不平直度L/1000 4
6 (l为桁架弦杆相邻节点间距4
不得大于5.0 离)
7 檩条间距 l ?5.0 5
8 杆件轴线在节点处错位 ?3.0 —
桁架支座端部上下弦连接板平面— 9 ?3.0 度
10 节点中心位移 ?10.0 —
4.5.2钢桁架成品质量检验的同时应检查下列文件;
a(钢桁架施工图及更改设计的文件,并在施工图中注明修改部位; b(制作中对问题处理的协议文件;
c(结构钢材、连接材料(焊接材料及紧固件)油漆等的出厂合格证明书,钢材的复〈试〉验报告;
d(电焊工及无损检验人员的资料复印件;
e(焊缝外观质量检验报告及无损检验报告;
f(高强度螺栓连接用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实现试验报告;
g(高强度螺栓工厂连接的质量检验报告;
5标记、运输及贮存
5.1钢桁架应在显著部位上书写标志及根据施工图要求的构件编号,对大型构件,应标明构件重量及吊点位置等;
5.2钢桁架运输单元应满足交通运输限界的要求。
5.3如安装所需的连接板、紧固件等由制造厂提供时,则应将连接板系牢在构件上,紧固件装箱随构件山厂,防止失落。
5.4钢衔架在运输及贮存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构件变形。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结构构件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主编单位)北京建筑机械厂、冶金部第二十冶金属制品厂、冶金部首钢设计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祥云、姜峻岳、范懋达、苏明章、卢晖麓
本标准委托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解释。
钢桁架质量标准_JGJ_74
钢桁架质量标准 JGJ 74. 1— 91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 1 本标准规定了钢桁架结构制造的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1. 2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用角钢、 T 型钢、 H 型钢、槽钢以及钢板组焊成的平面钢桁架。 本标准不适用于按规定要求进行疲劳计算的钢桁架。
2引用标准
GBJ 205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301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 l7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700碳素结构钢
GB l591低合金结构钢
GB 5117碳钢焊条
GB 5118低合金钢焊条
GB l300焊接用钢丝
GB 8110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用钢焊丝
GB 985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GB 986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 5780六角头螺栓一 C 级
GB 41 I型六角螺母一 C 级
GB 95平垫圈 C 级
GB l228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
GB l229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
GB l230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
GB 1231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
GB 3632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型式尺寸
GB 3633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技术条件
GB 3323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JB 1152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
3 类别
3. 1钢屋架
由角钢、 T 型钢、 H 型钢、槽钢以及钢板组焊成的梯形钢屋架、三角形钢屋架、平行弦钢屋 架及折线形钢屋架。
3. 2钢托架
由角钢、丁型钢、 H 型钢、槽钢以及钢板组焊成的钢托架。
3. 3其他形式钢桁架
由角钢、 T 型钢、 H 型钢、槽钢以及钢板组焊成的天窗架、通廓衍架、吊车梁辅助桁架和其 它钢桁架。
以上统称钢桁架。
4 技术要求
1材料
结构钢材相连接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4. 1. 1结构钢材
结构钢材的材质及轧制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当采用碳索结构钢时,钢材性能应符合 GB700的规定;
当采用低台金结构钢时,钢材性能应符合 GBl591的规定。
钢材到货后对有疑问或有特殊要求的钢材应进行复验及补项检验, 其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的规定。严禁使用无证明或证明不合规定的钢材;钢材的检验及试验方法按 JGJ74. 2的有关 规定进行。
4. 1. 1. 2钢材不得有裂纹、分层、重皮、夹渣等缺馅,麻点或划痕的深度不得大于钢材厚度 负公差的一半,且不大于 0.5mm 。
4. 1. 2连接材料
连接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出厂证明书。
4. 1. 2. 1焊接材料
a. 手工焊接:
结构钢材为碳素钢 Q235(3号钢 ) 时,应采用 E43××型焊条,焊条质量应符合 GB5117的规 定。
结构钢材为低合金钢:当采用 16Mn 钢时,应采用 E50××型焊条;当采用 16Mn V 钢时,应 采用 E55××型焊条。焊条质量应符合 GB5118的规定。
禁止使用药皮脱路、焊芯生锈或受潮的焊条。禁止使用带锈的焊丝。
b 自动焊接或半自动焊接:
自动焊接或半自动焊接所采用的焊丝应符合 GB1300的规定,所用焊剂应根据结构钢材试验 确定。
4. 1. 2. 2紧固件
结构拼装或安装所采用的普通螺栓的质量应符合 GB5780、 GB41、 GB95的规定。所采用高强 度螺栓的质量应符合 GBl228、 GBl229、 GBl230或 GB3632、 GB3633的规定。
禁止使用生锈、丝扣损坏或使用过的高强度螺栓;
4. 2钢桁架设计图及施工图
钢桁架设计图及施工图应由有设计证书的设计部门作出。 当施工图由制造厂或非原设、 计部 门作出时,必须由原设计部门认可。
4. 3制造
4. 3. 1钢桁架制造必须由符合国家规定并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制造厂制作。且必须严格按照正式 批准的施工图进行。
4. 3. 2钢桁架零件加工、组装、焊接和涂漆等过程中,应清除钢材表面的油污、飞溅、毛刺、 铁锈等各种污物。
4. 3. 3放样和号料应根据工艺要求预留焊接收缩余量及切割、刨边和铣平等的加工余量。 4. 3. 4下料
划线下料前应核对钢材规格并进行外观检查。
4. 3. 4. 1碳素结构钢在工作地点温度低于一 20℃,低合金结构钢在工作地点温度低于一 15℃ 时不得剪切和冲孔。
4. 3. 4. 2被切割钢材断口处不得有裂纹和大于 1mm 的缺棱。
4. 3. 4. 3钢材的下料与划线极限偏差不得大于 2mm ;型钢切割,端部倾斜不得大于 2mm 。 4. 3. 5钢材矫正
4. 3. 5. 1碳素结构钢工作地点温度低于一 16℃,低合金结构钢工作地点温度低于一 12℃时,
不得进行冷矫正和冷弯曲。
4. 3. 5. 2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矫正时的加热温度不得高于 900℃, 对低合金结构钢钢材 矫正后必须缓慢冷却。
4. 3. 5. 3零件热加工时, 加热温度为 900— 1100℃, (钢材表面呈淡桔黄色 ) ; 温度下降到 700℃ 之前 (钢材表而呈暗樱红色 ) ,应结束加工,并使加工件缓慢冷却。
4. 3. 5. 4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陷和损伤,并不应有深应大于 0.5mm 划痕。 4. 3. 5. 5钢材矫正后的极限偏差应符合表 1的规定。
4, 3. 5. 6焊接坡口加工尺寸应符合 GB985和 GB986的规定。
4. 3. 6组装
4. 3. 6. 1焊接连接组装极限偏差不得超过表 2的规定。
4. 3. 6. 2桁架杆件轴线汇交点极限偏差不得大于 3mm 。
4. 3. 6. 3定位焊点所用焊条的型号应与正式焊接所用相同。焊点高度不超过设计焊缝高度的 2 /3,长度 40mm 为宜,间隔不大于 400mm 。并应由具有焊接合格证的工人操作。
4. 3. 7焊接
4. 3. 7. 1施焊工作应由具有合格证的焊工操作,对停焊半年以上的焊工,要经过重新考核。 表 1 钢材矫正后的极限偏差
表 2 焊接连接组装的极限偏差
4、 3. 7. 2施焊前焊工应复查组装质量。如不符合要求,应经修整合格后方能施焊。施焊完毕, 应在焊缝附近打上焊工的钢印代号。
4. 3. 7. 3碳素结构钢厚度大 34mm 和低合金结构钢厚度不小于 25mm ,工作地点温度不低于 0℃ 时,应进行预热。预热温度应控制在 100— 150℃,预热区应在焊缝两侧各 80— 100mm 范围内; 若工作地点温度低于 0℃,其需要的预热温度应按试验确定。
4. 3. 7. 4焊缝出现裂纹,焊工不得自行处理,应申报技术负责人查明原因制订修补方案后再 行处理,对低合金钢在同一处的返修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4. 3. 7. 5焊缝质量,根据焊缝类型及受力性质分三级标准:
一级焊缝:等强度直对接焊缝,要求焊透的受拉焊缝;
二级焊缝:等强度直对接焊缝,要求焊透的受压焊缝;
三级焊缝:除一、二级焊缝外的对接焊缝及角焊缝。
4. 3. 7. 6,各级焊缝均需作焊缝外观质量检查,焊缝外观的质量要按本标准第 4. 3. 7. 8条 进行。
4. 3. 7. 7焊缝外观质量要求
a 焊缝尺寸 (长度和高度 )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焊缝金属表面的焊波应均匀,不得有裂纹、夹渣、 焊瘤、烧穿、未溶合、弧坑和针状气孔,并且无折皱和中断等缺陷。
b 焊缝外观检验质量标准应符合表 3的规定。
表 3 焊缝外观检验质量标准
C 焊缝外形尺寸极限偏差应符合表 4的规定。
表 4 焊缝外形尺寸极限偏差
注:K >8mm 角焊缝的局部焊脚尺寸,允许低于设计值 1mm ,但长度不得超过焊缝长度的 10%, 焊接 T 型或 H 型钢截面的腹板与翼缘板间焊缝的两端, 在其两倍翼缘板宽度范围内, 焊缝的实际 焊脚尺才不允许低于设计要求值。
4. 3. 7. 8焊缝无损检验质量要求
a 焊缝无损检验工作应由具有操作合格证的人员进行。
b 焊缝 X 射线检验分两级标准,应按照表 5的规定进行,其检验方法按照 GB3323的规定进行。 缺馅长径≤ 1. 4%时,可不计点数。
c .超声波检验焊缝质量应符合 JB1152的规定。
表 5 焊缝 X 射线检验质量要求
注:t ——母材厚度 (mm)
L ——相邻两夹渣中较长着;
点数——计算指数,圆形缺陷评定区域与母材厚度有关
表 6 焊缝缺陷点数换算表
表 7 高强度螺栓和普通螺栓制孔极限偏差
注:承压型高强度螺栓孔径比螺栓公称直径大 1.0-1.5mm 。
4. 3. 8制孔
4. 3. 8. 1高强度螺栓和普通螺栓的孔径及极限偏差应按照表 7的规定。
4. 3. 8. 2孔距极限偏差应符合表 8的规定。
4. 3. 9摩擦面
4. 3. 9. 1高强度螺栓连接用摩擦面的加工方法有:喷砂 (喷丸 ) ;喷砂 (喷九 ) 后涂无机富锌漆; 喷砂 (喷九 ) 后生赤锈;酸洗;钢丝刷消除浮锈或未经处理的干净轧制表面等方法 , 可根据设对抗 滑移系数的要求 , 选择其中的一种。 加工好的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同时 , 应备有 三组同材质 , 同样处理方法的试件 , 供复验抗滑移系数用。
表 8 孔距极限偏差
注:孔的分组规定
1在节点中 ' 连接板与一根杆件相连的所有连接孔划为一组。
2. 接头处的孔
通用接头一半个拼接板上孔为一组
阶梯接头一两接头之间的孔为一组。
3. 在相邻节点或接头问的连接孔为一组 , 但不包括 1、 2所指的孔。
4.3.9.2处理好的摩擦而应进行保护 , 不得涂油漆 , 不得被污物污损 ; 摩擦面生赤锈时,用前应将 浮锈刷去。
4.3.9.3高强度螺栓连接用摩擦面之间的间隙应小于 1mm 。
4.3.10接头
4.3.10.1材料接头应按杆件的等强度或忏件内力计算 , 一般在工厂内进行。上、下弦接头位置宜 在内力小的节间内。
4.3.10.2安装接头可用高强度螺栓或普通螺栓连接 , 或用普通螺栓定位 , 工地焊接。
4.4除锈及涂漆
4.4.1钢桁架的除锈及涂漆工作应在质量检验部门按施工图的要求及本标准的规定对钢桁架的 制作质量检验合格后进行。
4.4.2除锈
钢桁架的除锈质量分两级 , 如表 9所示。
表 9 除锈质量等级
4·4·3涂漆
4. 4. 3. 1 所采用的底漆及面漆应符合设计要求 , 并应有出厂证明书。涂漆前对所用油漆抽样检 查。
4.4.3.2钢桁架涂漆地点的温度应在 5~38℃间 , 相对湿度不应大于 85%,雨天或构件上有结露时禁 止作业。涂漆后 4h 内严防雨淋。
4.4.3.2钢桁架涂漆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图无要求时,一般在出厂前涂底漆一遍 , 厚度不 小于 25um, 安装焊缝两侧 50mm 范围内暂不涂漆 , 安装后补涂。
一般漆膜总厚度:室外为 125~175 um,室内为 100~150 um。
4.4.3.4涂漆时应填写记录 , 记述油漆牌号 , 所处环境的温、湿度和漆液粘度。
4.4.3.5钢桁架表面的漆膜应光滑、均匀 , 不应有金属外露或漆液流淌及褶皱。
4.5钢桁架成品质量要求
4.5.1钢桁架制作完成后 , 厂检验部门应按照施工图的要求和本标准的规定 , 对成品进行检查和 验收。钢桁架成品的外形和几何尺寸的极限偏差应符合表 10的规定。
表 10 钢桁架制作尺寸的极限偏差
4.5.2钢桁架成品质量检验的同时应检查下列文件;
a .钢桁架施工图及更改设计的文件 , 并在施工图中注明修改部位;
b .制作中对问题处理的协议文件 ;
c .结构钢材、连接材料 (焊接材料及紧固件 ) 油漆等的出厂合格证明书 , 钢材的复〈试〉验报告;
d .电焊工及无损检验人员的资料复印件;
e .焊缝外观质量检验报告及无损检验报告;
f .高强度螺栓连接用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实现试验报告;
g .高强度螺栓工厂连接的质量检验报告;
5标记、运输及贮存
5.1钢桁架应在显著部位上书写标志及根据施工图要求的构件编号,对大型构件,应标明构件重 量及吊点位置等;
5.2钢桁架运输单元应满足交通运输限界的要求。
5.3如安装所需的连接板、紧固件等由制造厂提供时,则应将连接板系牢在构件上,紧固件装箱 随构件山厂,防止失落。
5.4钢衔架在运输及贮存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构件变形。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结构构件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主编单位 ) 北京建筑机械厂、冶金部第二十冶金属制品 厂、冶金部首钢设计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祥云、姜峻岳、范懋达、苏明章、卢晖麓
本标准委托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解释。
圆管桁架钢构件制作质量标准
Q/JG
圆管桁架钢构件制作质量标准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cceptance of pipe truss product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
Q/JG 016—2011 目 次
前 言 .............................................................................. 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质量要求 ............................................................................ 1
3.1 一般规定 .......................................................................... 1
3.2 材料 .............................................................................. 1
3.3 放样、下料 ........................................................................ 3
3.4 构件的组装 ........................................................................ 4
3.5 构件外观质量 ...................................................................... 6
3.6 构件尺寸的允许偏差 ................................................................ 7
3.7 螺栓孔的质量要求 .................................................................. 9
3.8 摩擦面质量要求 ................................................................... 10
3.9 焊接 ............................................................................. 11
3.10 涂装 ............................................................................ 14
4 成品检验 ........................................................................... 14
5 构件的标识、存储及运输 ............................................................. 14
5.1 构件标识 ......................................................................... 14
5.2 构件贮存、运输 ................................................................... 15 附
附
附
附
附
附
附
附 录 录 录 录 录 录 录 录 A 圆管桁架钢构件终检记录表 ................................................... 16 B 圆管桁架钢构件外形尺寸终检记录表 ........................................... 17 C 圆管桁架钢构件预拼装尺寸终检记录表 ......................................... 19 D 钢结构构件(制孔)质量检查记录表 ........................................... 20 E 焊缝质量终检记录表 ......................................................... 21 F 超声波检测报告 ............................................................. 24 G 外观及涂层终检记录表 ....................................................... 27 H 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 28
Q/JG 016—2011 前 言
《圆管桁架钢构件制作质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构集团”)依据《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等,并结合本企业操作人员素质、设备和工艺特点、以及多个工程的加工经验编制而成的企业标准。本标准为本公司建筑工程的单层、多层、高层的圆管桁架钢构件制作质量的统一标准,与设计文件和工艺文件等共同组成完整的质量控制文件。本标准如与国家标准相抵触时,则以国家标准为准;但是本标准严于国家标准之处,则按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制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生产过程中对构件质量严格把关,从而保证构件的质量。
为了不断提高本标准质量,本企业应在执行过程中应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司技术主管部门,以便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本标准自2011年05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钢构集团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陈国栋、何文汇、程书华、钱卫军、陈水福、郑晓冰、俞荣华
Q/JG 016—2011
圆管桁架钢构件制作质量标准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cceptance of pipe truss product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建筑钢结构中用手工电弧焊、CO2气体保护焊、埋弧焊等方法拼焊而成的圆管桁架钢构件制作质量的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质量要求
3.1 一般规定
3.1.1本标准规定了基本圆管桁架钢构件制作的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及存贮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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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G 016—2011
3.1.2构件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3.2 材料
3.2.1构件用钢材、焊接材料、高强螺栓、栓钉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设计和业主确认等要求。进口钢材的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或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3.2.2结构用无缝钢管、直缝电焊钢管弯曲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3.2.3结构用无缝钢管的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2.3的规定。
3.2.4直缝电焊钢管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2.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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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经供需双方协商,由我公司自行生产的钢管,则按照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圆钢管构件制作质量标准》(Q/JG 015)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检验。
3.3 放样、下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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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放样的质量要求
3.3.1.1 在按图纸及工艺要求的尺寸进行放样,放样时应预留焊接收缩量及切割、端面铣等需要的加工余量。
3.3.1.2 构件焊接收缩余量按照工艺文件要求执行,当工艺无规定时,可参照表3.3.1.2执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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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3.1.2 构件焊接收缩余量(mm)
3.3.1.3 构件放样及生产需要加工的样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3.1.3的规定。
表3.3.1.3 构件放样及生产需要加工的样板的允许偏差
3.3.2 下料
3.3.2.1气割下料可采用自动切割、半自动切割或手工气割下料,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3.2.1的规定。
表3.3.2.1 气割下料的允许偏差(mm)
3.3.2.2 机械切割下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3.2.2的规定。
表3.3.2.2 机械切割下料的允许偏差(mm)
3.3.2.3 需要边缘加工的零件,应采用铣加工或者刨削加工来代替机械切割,铣加工和刨削加工的加工量不小于2mm,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3.2.3的规定。
表3.3.2.3 边缘加工的允许偏差
3.3.3 坡口加工应采用自动切割、半自动切割、坡口机、刨边机等方法加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3.3的规定。
表3.3.3 坡口加工的允许偏差
3.4 构件的组装
3.4.1 钢管对接焊缝同其它焊缝应尽量对称,两者角度差不小于90。直缝电焊钢管对接时,两纵缝在圆周上的角度差不小于120或间距不小于200mm(设计要求的按设计执行)。
3.4.2 原则上腹杆不允许对接,当腹杆长度超过1700mm时允许对接,但每根腹杆中最多只允许有一个对接接头,最短的钢管不应小于2倍直径且不应小于800mm。受拉杆件对接接头要求为一级焊缝设计有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执行);受压杆件对接接头要求为二级焊缝(设计有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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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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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上下弦杆对接焊缝应距桁架腹杆交汇边缘线外200mm以上(设计有要求时按设计要求执行)。 3.4.4构件不要求设引弧、熄弧板的角焊缝终止处必须进行包角焊,引弧和熄弧端应距端部10mm以上。 3.4.5桁架组装及预拼装应在专用的胎架上进行,组装及预拼装所使用的胎架应测量找平,以保证拼装胎架的精度。
3.4.6 圆管桁架钢构件组装及预拼装应按照工艺规定的工序进行,组装及预拼装前对零部件应进行检查,需要拼接的零部件(杆件)应先拼焊、修整,合格后方可组装。
3.4.7 圆管桁架钢构件组装及预拼装的尺寸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4.7的规定。
表3.4.7 圆管桁架钢构件组装及预拼装的允许偏差(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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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3.4.7
3.5 构件外观质量
3.5.1构件钢材表面和切口均不允许存在裂缝、夹杂、分层、压入氧化皮及超过允许偏差的麻点、压痕等,不允许存在过切。
3.5.2 构件气割面外观质量应符合表3.3.2.1的规定;构件机械剪切面外观质量应符合表3.3.2.2的规定;构件铣加工和刨削加工表面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3.3.2.3的规定。 3.5.3 构件上所有外露棱边均需用砂轮修磨,边缘应无割渣及毛刺。 3.5.4 构件上所有螺栓孔均应无毛刺,孔壁表面粗糙度Ra应不大于25μm 。 3.5.5 构件内部不得有任何杂物(焊条头、割渣等)。
3.5.6 所有对接坡口及其外侧面50mm范围内应打磨,其外观质量应符合表3.3.2.2的规定,如图3.5.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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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平
杆件
图3.5.6
3.5.7 构件上的焊接切角形式与尺寸应按设计要求执行。
3.5.8 构件表面不得有焊点、硬伤或人为缺陷。表面缺陷要求:凹凸量0.3mm以下,局部1mm以下,但必须平滑过渡。
3.5.9构件外观质量采用目测进行检查。当目测质量存在疑问时,辅以检测设备(钢尺、塞规等)进行定量定点检测。
3.6 构件尺寸的允许偏差
3.6.1 圆管钢桁架用钢管杆件的加工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6.1的规定。
表3.6.1 圆管钢桁架用钢管杆件加工尺寸的允许偏差(mm)
3.6.2 圆管桁架钢构件尺寸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6.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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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6.2 圆管桁架钢构件尺寸的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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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 圆管桁架钢构件预拼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6.3的规定。
表3.6.3 圆管桁架钢构件预拼装的允许偏差
3.7 螺栓孔的质量要求
3.7.1 螺栓孔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7.1的规定(C级螺栓)。
表3.7.1 螺栓孔的允许偏差
3.7.2高强螺栓孔孔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7.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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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7.2 高强螺栓孔孔距的允许偏差
3.7.3高强度螺栓孔孔壁表面粗糙度Ra不应大于25
μm,孔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7.3的规定。
3.7.4 螺栓孔允许偏差值的测量工具采用游标卡尺或孔径量规;螺栓孔孔距允许偏差值的测量工具采用钢尺。
3.7.5 当测量长度大于10m时,要施加5kgf的拉力进行测量,当不足10m时,用手拉紧测量。 3.8 摩擦面质量要求 3.8.1 摩擦面加工处理
3.8.1.1 摩擦面使用抛丸、喷砂法加工处理,处理后表面呈现金属光泽。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达到Sa2.5的除锈等级。
3.8.1.2 摩擦面应平整、无油污,孔和板的边缘无飞边、毛刺。 3.8.2 抗滑移系数试验:
3.8.2.1 按照钢结构制作批进行抗滑移系数试验,每批制作三组试件,并另备三组试件交安装复验。 3.8.2.2 试件与所代表的钢结构构件为同一材质、同批制作、采用同一摩擦面处理工艺和具有相同的表面状态,并与构件同时移交。
3.8.2.3试件形式如图3.8.2所示,试件钢板的厚度t1、t2根据工程中有代表性的板材厚度来确定,宽度b参照表3.8.2规定取值,试件板面应平整,无油污,孔和板的边缘无飞边、毛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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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8.2 抗滑移系数拼接试件的形式和尺寸 表3.8.2 抗滑移试件的试板宽度取值(mm)
3.9 焊接
3.9.1焊缝的质量检验包括焊缝的外观检验和焊缝无损探伤检验。焊缝探伤根据国标GB50205、设计图纸及工艺文件要求而定,并按照国标《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的分级》GB11345来进行检测。
3.9.2 抽样检查的焊缝数如不合格率小于2%时,该批验收应定为合格;不合格率大于5%时,该批验收应定为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5%时,应加倍抽检,且必须在原不合格部位两侧的焊缝延长线各增加一处,如在所有抽检焊缝中不合格率不大于3%时,该批验收应定为合格,大于3%时,该批验收定为不合格。当批量验收不合格时,应对该批余下的焊缝的全数进行检查。当检查出一处裂纹缺陷时,应加倍抽查,如在加倍抽检焊缝中未检出其它裂纹缺陷时,该批验收应定为合格,当检查出多处裂纹缺陷或加倍抽查又发现裂纹缺陷时,应对该批余下焊缝的全数进行检查。凡不合格的焊缝必须进行处理。
3.9.3 T、K、Y节点焊缝的质量应符合表3.9.3-1、表3.9.3-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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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焊缝外观除应符合下列规定外,应符合表3.9.4的规定。 1、支管与主管的连接焊缝,应沿全周连续焊接并平滑过渡。 2、角焊缝的焊脚尺寸hf不宜大于支管壁厚的2倍。
表3.9.4 焊缝外观缺陷的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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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焊缝尺寸应符合表3.9.5-1、表3.9.5-2的规定。
表3.9.5-1 焊缝焊脚尺寸的允许偏差(mm)
表3.9.5-2 角焊缝及部分熔透的角接与对接组合焊缝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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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6不设引弧、熄弧板的角焊缝的起始和终止处必须进行包角焊,引弧和熄弧端应距端部10mm以上。 3.10 涂装
3.10.1构件表面除锈等级应符合设计图纸或工艺文件的要求。 3.10.2涂层检查:
3.10.2.1涂层干燥后外观色泽均匀一致,无干喷漆膜,表面平整光滑、丰满、无流挂、起皱、露底、气泡、针孔、龟裂、脱落和粘有杂物。
3.10.2.2涂层总厚度应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工艺文件的要求。
3.10.2.3测定厚度抽查量: 按构件数量的20%进行抽检,被抽检构件每件检测三处。
3.10.2.4检测点的选取规定: 宽度在150mm以下的构件,每处测3点,点位垂直于边长,点距为结构构件宽度的1/4;宽度在150mm以上的构件,每处测5点,取点中心位置不限,但边点距构件边缘20mm以上,5个检测点分别为边长100mm的正方形四个角和对角线的交点;涂层检测的总平均厚度,达到规定厚度的90%为合格(计算平均值时,超过测定厚度20%的测点,按规定厚度的120%计算)。
3.10.3非涂装面与涂装面界线应整齐,界线的直线度为0.5mm,与该面中心线的垂直度为h/500。 3.10.4构件表面无任何杂物和污迹。 4 成品检验
4.1所有构件必须按照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进行100%的检查,并经终检员检验合格签字后方可发货。 4.2 判断依据为本质量标准 5 构件的标识、存储及运输
5.1 构件标识
5.1.1 构件出厂的圆管桁架的标识
5.1.1.1拼装出厂的构件,在构件中间腹杆上悬挂标示牌,喷上工程名称及构件编号。字体为宋体,字间距为25mm,大小为60x60mm。如图5.1.1-1所示。
图5.1.1-1
5.1.1.2在桁架各对外连接杆件上距端部各100mm处作中心线标记,如图5.1.1-1所示。三角形标记为边长50mm的等边三角形,其内部填充颜色为白色,中心线标记符号如图5.1.1-2所示。中心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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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记及标高线标记中的三角形标记与冲点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如图5.1.1-3所示。
图5.1.1-2 图5.1.1-3
5.1.1.3 重量超过50吨以上的应标注构件重量及重心。 5.1.1.4所有字的颜色均为白色。
5.1.2 散件出厂现场拼装的圆管桁架的标识
5.1.2.1散件出厂现场拼装的钢管,在两端各200mm处喷上零件编号和拼装标记,字体为宋体,字间距为30mm,大小为130x100mm(高x宽),,如图5.1.2所示。
图5.1.2
5.1.2.2在两端各100mm处作中心线标记,如图5.1.2所示。三角形标记为边长50mm的等边三角形,其内部填充颜色为白色,中心线标记符号如图5.1.1-2所示。中心线标记及标高线标记中的三角形标记与冲点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如图5.1.1-3所示。 5.1.2.3所有字的颜色均为白色。 5.2 构件贮存、运输
5.2.1 构件必须离地堆放。叠放时,构件层与层之间必须放置垫木,垫木应放置在一条垂直线上,最大
高度不宜大于2.2米。
5.2.2运输时使用垫木、钢丝、橡胶等,以保护油漆不受损坏并固定好构件。 5.2.3钢结构摩擦面使用橡胶保护或使用塑料布包裹,加以隔离保护。 5.2.4易变形构件起吊时,应有必要的防变形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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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圆管桁架钢构件终检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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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G 016—2011
Q/JG 016—2011
Q/JG 016—2011
附 录 C
圆管桁架钢构件预拼装尺寸终检记录表
Q/JG 016—2011
Q/JG 016—2011
附 录 E 焊缝质量终检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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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G 01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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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G 016—2011 28 附 录 F 超声波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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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G 01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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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G 016—2011
32 附 录 G 外观及涂层终检记录表
Q/JG 016—2011
33
Q/JG 016—2011
附 录 H 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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镀锌钢质量标准
吴江市鼎通异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0512-63212739
镀锌钢的质量标准
表面有热浸镀或电镀锌层的焊接钢板叫镀锌钢板。
1937年美国建立了第一条连续热镀锌带钢生产线,1942年在美国建成了第一条连续电镀锌带钢生产线,从进入工业性生产至今已有60多年的生产历史。
热镀锌产品广泛用于建筑、家电、车船、容器制造业、机电业等,吴江市鼎通异型金属材料专业从事镀锌钢的生产。近年来,世界镀锌钢板需求量不断增加,产量增长也很快,在美、日等钢材生产大国,热镀锌钢板在钢材中所占比例已高达13%-15%。
优良等级镀锌板的品质包含规格尺寸、表面、镀锌量、化学成分、板形、机器机能和包装等几个方面。吴江市鼎通异型金属材料生产的镀锌钢有以下一些标准:
1(包装
分为切成定尺长度的镀锌板和带卷镀锌板包装两种。一般铁皮包装,内衬防潮纸,外以铁腰子系缚,系缚牢固,以防内装镀锌板互相磨擦。
2(规格尺寸
有关产物尺度(如下述及)都列明镀锌板保举的尺度厚度、长度和宽度及其容许毛病。别的,板的宽度和长度、卷的宽度也可按用户请求确定。
3(表面
概况状况:镀锌板因为涂镀工艺中处置方法分歧,概况状况也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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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市鼎通异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0512-63212739 歧,如普通锌花、细锌花、平坦锌花、无锌花和磷化处置的概况等。切成定尺长度的镀锌板及镀锌卷板不得存在影响使用的缺点(如下胪陈),但卷板容许有焊接部位等多少不畸形部门。
4(镀锌量
镀锌量尺度值:镀锌量是暗示镀锌板锌层厚度的一个广泛采纳的有用法子。有两面镀锌量雷同(即等厚镀锌)和两面镀锌量分歧(即差厚镀锌)两种。镀锌量的单元为g/m2。
5(机器机能
(1)抗拉实验:一般说来,只要布局用、拉伸用和深拉伸用镀锌板有抗拉机能请求。
(2)弯曲实验:是权衡薄板工艺机能的重要名目。但列国尺度对各类镀锌板的请求其实不同等。一般请求镀锌板弯曲180o后,外侧概况不得有锌层离开,板基不得有龟裂及断裂。
6(化学成分
对镀锌基板的化学成分的请求,列国尺度划定分歧。如日本就不请求,美国则请求。一般不作制品查验。
7(板形
权衡板形黑白有两个目标,即平直度和镰刀弯。板的平直度和镰刀弯的最大容许值尺度有必定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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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壁钢围堰质量标准
双壁钢围堰质量标准
围堰底面平均高程符合设计要求
内外壁板及隔舱板的焊缝应进行渗透试验 上下隔舱板对齐各相邻水平对齐上下竖向肋角必须与水平肋板焊牢。
双壁钢围堰就位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的规定。
双壁钢围堰拼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见表5。
双壁钢围堰支撑体系应满足吊装整体钢围堰和浇筑封底、承台混凝土整体受力要求
双壁钢围堰底板、边板和封板的接缝应有可靠的防漏水措施。 表4 双壁钢围堰就位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h为围堰高度单位为mm。
表5 双壁钢围堰拼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d为直径单位为mm。
双壁钢围堰质量标准
围堰焊接后应有一定的刚度,围堰内外壁进行满缝施焊,确保无焊伤、无漏焊、无砂眼。钢板与角钢水平杆的焊缝长度,大于100mm,间距不大于80mm。角钢骨架的焊接进行满焊,在骨架块的外壁板上,焊接吊环,组装成型后对围堰尺寸、高度、倾斜角以及焊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作漏水试验确保不漏水。
围堰分两阶段下沉,第一阶段在钻孔桩施工之前将围堰下沉到河床;第二阶段待钻孔桩完成后再将围堰下沉到设计位置。
双壁钢围堰的加工与制作
双壁钢围堰采用75×75×8∠角钢焊接,构成圆形水平桁架;用75×75×8∠角钢构成竖向桁架、水平肋、斜肋、竖肋。6mm钢板作内外壁板,4mm钢板作隔舱板。
根据工地运输设备、起吊设备及施工场地的能力,采取分节分块制作安装工艺。
将双壁钢围堰分成三节(至下而上各节高度依次为4.5m,4.5m,4m),每节分为8块加工,在岸上将每块按11∶放样,进行下料制作,然后将制作好的双壁钢围堰分块利用吊机吊至浮舟上待用。
待所有结块加工完毕,用动力舟将将存放双壁钢围堰分块的浮舟拖至拼装定位船边,由浮吊吊放在拼装台上按节组拼,进行检查、校正、围焊。
现场制作双壁钢围堰分块
(1)按设计图纸进行下料;
(2)水平桁架角钢和内外壁板用油压机冷轧成型;
(3)水平桁架的装焊。
水平装焊程序如下: 将内外环板斜杆与平台上的地样同位对准——用“码板”固定——环板与斜杠间施定位焊——装临时加强材——焊接——标出开口位置、隔舱板安装线、并打上样冲标记——翻身——划开口线——气割开口——校正——吊至堆放场备用。
(4)分块装配
① 胎架:采用第一榀桁架当胎架
② 装配顺序: 水平桁架——竖向桁架——隔舱板——内壁加劲竖肋——内壁板——刃脚加强板——刃脚斜板——刃脚斜壁板——翻身——内壁加劲竖肋——竖向斜杆——内壁板——吊耳
双壁钢围堰制作的质量要求与验收标准
1、组装
① 组装前,零件、部件经检查合格;连接接触面和沿焊缝边沿每边30~50mm范围内的铁锈、毛刺、污垢等应清除干净;
② 板材、型材的拼装,应在组装前进行;构件的组装应在部件组装、焊接、纠正后进行;
③ 焊接连接组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95)表4.6.3的规定;
④ 桁架结构杆件轴线交点的允许偏差不得大于3.0mm;
⑤ 当采用夹具组装时,拆除夹具时不得损伤母材;对残留的焊疤应修磨平整。
2、焊接和检验
① 在施工过程中对其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
② 焊接时,不得使用药皮脱落或焊蕊生锈的焊条和受潮的焊剂及熔烧过的渣壳。
③ 施焊前,焊工应复查焊件接头的质量和焊区的处理情况,当不符合要求时,应修整合格后方可施焊。
④ 焊接时,焊工应遵守焊接工艺,不得自由施焊及在焊道外的母材上引弧。
⑤ 多层焊接宜连续施焊,每一层焊道完后应及时清理检查,清除缺陷后再焊。
⑥ 焊缝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不宜超过两次,当超过两次应按返修工艺进行。
⑦ 焊接完毕,焊工应清理焊缝表面的熔渣及两侧的飞溅物,检查焊缝外观质量,检查合格后应在工艺规定的焊缝及部位打上焊工编号。
⑧ 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95)表4.7.20(三级)的规定
4、水密性检验
为防止双壁钢围堰隔舱内漏水,应对其进行水密性检验。
(1)下沉前,应检查焊缝质量,将焊渣除去后,检验焊接处是否有孔洞,并在焊缝处涂煤油,验其背面是否有渗出。
(2)第一节双壁钢围堰组装完成后,将其放入水中2天,让其自浮,检查是否有水渗出,但上面龙门吊钩不能脱离双壁钢围堰。若出现漏水现象,应重新外焊。
(3)在底板刃脚上,沿双壁钢围堰外侧,对每个隔舱的中部焊一个阀门,以便在注水试验后,进行放水待试验放水后,将其割除进行补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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