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同时也必然伴随着人们的思想观念的不断更新。在开放的前提下,改革中带来的新观念和与外来不健康的文化相交汇集后的传统道德观念,尤其是西方的一些腐朽思想的渗透,对青少年的思想产生极大的影响。加之在市场经济迅猛发展之时,文化、教育领域的发展未能与经济发展同步,传统观念在市场经济的浪潮冲击下发生动荡和偏差,拜金主义、追逐享乐主义侵蚀着未成年人的灵魂,将青少年正在形成的世界观、是非观引入歧途,也就相应的导致他们的行为异化。因此,在新的形势下,青少年犯罪率上升是必然存在的,要想、有效地防止青少年犯罪,实现标本兼治,就必须抓住根源,动员社会力量,从各种角度开展教育,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一、诱导青少年犯罪的因素
青少年是人生的一个重要时期,是一个人从稚嫩逐步走向成熟的过渡阶段。从青少年的心理特点来看,由于他们的社会 (注: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预防青工犯罪专业委员会 2003年2月25日)
经验和对问题的分析理解能力还比较有限,对事物的两重性或
者多重性考虑还不够全面,思维的方式相对比较直接和简单。他们往往被事物的表面现象所左右,而忽略了对事物本质的探究。青少年的这个特点,容易导致一些令人痛心的事情发生。一些青少年并 非缺乏识别善恶、对错的标准,有时候仅仅是因为活跃的天性和出于好奇,就失去了警惕,一时冲动而为之,做出追悔莫及的违法犯罪的事情,要从根本上防止青少年犯罪,有必要首先探讨一 下青少年犯罪的诱导因素。
诱导青少年犯罪的因素很多,究其主要的可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家庭方面的因素:青少年成长时期,家庭状况和家庭成员的身份性格对青少年潜移默化的诱导是最为主要的因素,一旦养成习惯,教育挽救的难度最大,有统计资料表明,青少年犯罪多数出自于五种家庭:一是父母离异家庭,由于父母对孩子教育 不够关心,方法不当,更由于自己的行为造成孩子心灵上严重的 创伤,继而对家庭和社会产生逆反心理,导致违法犯罪。二是子女与父母分居的家庭, 如:父母外出打工家庭,孩子被寄养在亲属朋友家里,生活习惯的不同,管教孩子放不开手脚,容易养成青少年孤僻的性格,常常是直到犯罪行为产生,家长还没有察觉。 三是个体户家庭,由于父母主要精力用于经营上,对孩子放任自 流,随便花钱,有的家里不给就去偷,一偷就是几百元,逐步走上犯罪道路。四是父母有劣迹的家庭,父母的行为不端,经常做
一些违反道德的事,对子女从小产生一种熏陶,对犯罪的危害满 不在乎,养成玩世不恭的性格。如某居民区几个月内连续发生盗 窃案件, 破案后经审讯,得知是一个14周岁的孩子周岳干的, 而他偷东西是从他的母亲让他去市场偷菜开始的,后来胆子越来越大,盗窃的东西除少量吃掉外,大多交给他母亲,法院在判决 是并没有追究其的刑事责任,而是判了周岳母亲两年有期徒刑。 五是两劳人员家庭和残疾人家庭,家庭没有生活来源,在社会和 学校中受到歧视, 逐步产生仇恨社会、报复社会的念头。有些家 长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使孩子感到心灰意冷,彻底绝望,因为在 他们眼里,家一直是他们最安全的地方,爸爸妈妈是他们最亲的 亲人,现在他们由“保护神”变成了“法官”,强化了学生逃学和离家出走的动机,进而流入社会,走向违法犯罪。
2、社会方面的原因:一是改革开放以来,许多西方文化涌入中国,一些仅供成年人去消费的场所,为挣黑心钱,也对少年儿童开放。吸引了不少青少年,他们带着新鲜、好奇的神情沉溺于电脑中,花去了他们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业主们却利用青少年爱模仿、易于接受新鲜事物的特点,安装了形形色色的游戏软 件,逼真的形象、曲折的情节、细腻的画面,远远胜过了早期的 电子游戏。在消耗了许多本应当用于学习的时间的同时,他们的 零用钱也无法满足他们玩的欲望,从而产生犯罪心理。一些家庭 条件优越的少儿,在网吧、游戏厅、录相厅里受到了暴力、色情
等故事情节的腐蚀,产生好奇心里,以身试法。二是一些对学习没有兴趣流入社会的青少年,由于个人修养差,迷醉金钱、享乐 主义,为了一点小恩小惠不惜以身试法,常常被一些社会地痞流 氓利用,做一些违法事情,久而久之,便成为犯罪集团的成员。 三是受黄赌毒诱惑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据统计资料显示,现在青 少年犯罪绝大多数均与黄、赌、毒有关,或因黄赌毒引起,甚至 使许多曾经品学兼优的学生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3、学校方面的原因:一是校方对学习不感兴趣的学生,教育引导不力,某些学校在片面追求升学率。例如中学有重点中学和普通中学之分,普通中学又有优校和差校的区别,优校可以多拿教育奖励金,教师的成绩完全在于升学率等等。这种两极明显的差别,必然会在教师中形成"扶头掐尾"的两极性突出的心态, 即对优等生倾心辅导以保证优秀升学率,对中等生下力气促其"上线",以提高升学合格率,而对影响这"两率"的差生则毫不客气地掐掉,甚至对不满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也劝其退学,推向社会。二是对学生的德育教育不够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必然要跟上时代步伐,一些学校对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不够,只一味地追求学分,不注重思想品德的培养,使得一些学生只讲究吃穿享乐、不尊重老人、早恋、不讲社会公德等等。不论在家里、在社会还是在学校,举止不文明,行为不规范,养成了许多不良习惯,甚至己经触犯法律还不以为然。三是法制教育缺
乏力度,使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善恶不分,是非不明,甚至银铛入狱,还不知为何犯罪。
二、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
1、冒险性:一些青少年对文化课不感兴趣,经常迷恋武侠 小说,暴力影片,长时间沉醉于行侠仗义的幻想里,并希望在现 实生活中得以尝试,造成违法犯罪。
2、集团性:受社会风气影响,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为朋 友甘愿两肋插刀,而对学习却豪无兴趣,志趣粗俗,缺乏修养, 这些青少年常常三五成群、打群架、合伙盗窃等。在违法犯罪过 程中互相显示本领,对社会危害较大。
3、取乐性:对正经事不感兴趣,心灵扭曲,把快乐建立在 别人痛苦之上,这种人常常在并不缺钱的情况下偷窃,在无怨无 仇的情况下暴力侵犯他人,在无欲望的情况下调戏、侮辱妇女等 等,以每一次得手而自我陶醉。
4、宣泄性:一些青少年由于家庭、社会原因而内心受到伤 害,无处发泄,常常在酒后或情绪激动时做出过激行为,一旦爆 发,难以控制。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防止青少年犯罪是新形势下法律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和家长 必须担负起来的重任。**同志提出: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我 们在全面系统地抓好青少年文化科学教育的同时,必须加强他们
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律素质,防止违法犯罪低龄化。
(一)要善于发现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征兆
如同发生地震前一样,孩子违法犯罪前也有种种征兆,如果 我们能够十分细心极早抓住时机,及时予以警告和制止,就可能 使孩子避免误入歧途。如果我们忽视了这些,孩子又缺乏自制能 力,第一次打开缺口,那么第二次,第三次就难制止了,因此我 们要善于发现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征兆,并引起注意。青少年违法 犯罪征兆主要有六种表现。
一是有的孩子在外面挨了打、吃了亏,或是上当受骗后,常 常与他的"亲朋好友"聚在一起,行动诡密,出入反常。
二是有的女孩子讲究穿着打扮,超过了学生穿着打扮的限 度,常常心神不定,喜欢外出甚至夜不归宿。
三是有的孩子抽烟、酣酒、不做作业、逃学,并用欺骗手段 向父母或亲属要钱。
四是有的孩子追求物质享受和物质刺激,喜欢看一些暴力、 凶杀和黄色录相,并经常流露出自己无所事事的消极情绪。
五是有的孩子贫玩无度,饮食起居不规则,花钱大手大脚, 讲吃讲穿,经常私自拿家里的钱和东西。
六是有的孩子爱看黄色书刊、说下流话、说大话、谎话,在 家里坐立不安、情绪消沉、精神萎靡、想入非非。
这些现象,虽然不会立即引起违法犯罪行为,却是违法犯罪
的潜在因素,应该引起全社会的足够的重视,及时发现这些征兆并加以教育引导,就能将青少年违法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预防青少年犯罪须动员社会力量
1、父母是防止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孩子的经济没有 独立要依附于家长,家长的态度对孩子教育作用很大,很多青少 年犯罪的不轨行为是与所处的家庭相关的,就是说家庭中父母本 身的行为、父母对子女所尽义务的责任如何,都是相当重要的。 对于健全家庭,父母应随时注意子女的言行,使其不偏离道德与 法律规范的轨迹。对于有了过错的孩子,家长要主动接近他们, 和他们谈心,对孩子正当、合理的要求给予满足,当家长和孩子 建立感情后,再指出这样做可能产生的后果,尤其教育孩子不要 讲"哥们义气"在此基础上,家长还要主动与老师沟通,共同做 好孩子转变的工作。
2、学校法制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也是非常重要的。学校是 学生们最值得信赖的地方,有的学生有了秘密宁愿跟老师同学讲,也不愿、告诉父母,因此,在学校正常的思想品德教育必须要开展好的同时,尽量在日常生活中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 惯,使他们懂得自觉培养法律意识,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财 产,爱护国家文物,遵守公共秩序,爱护野生动物,懂得明辨是 非,自觉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从一点一滴做起,通过正面引导来 减少青少年误入歧途机率,从而减少青少年犯罪。学校、家庭要
经常沟通,了解谁到底都有哪些问题,商量如何帮助他们改正毛病,耐心教育,引导他们走正道,青少年有错误,决不能成为歧 视他们的理由,更不能认为无可救药而放弃管教,不能靠哄靠吓, 要心中和气,摆事实,讲道理,帮助他们明辨是非,利害关系, 有针对性地做工作,鼓励孩子矫正不良心理,对孩子的微小进步, 给予充分肯定,出现新的问题及时加以引导。
3、加大对社会不良现象的打击力度,打击是最好的预防。 近两年开展的打黑除恶、扫黄打非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的成果,这也是在社会力量的帮助下开展的。今后,还必须要求各执法部门,不应该只依靠专项斗争治理,同时要加强平时的管理和打击力度,使社会不良文化没有生存的土壤,这样就会大大抑制青少年犯罪的发生。
(三)全社会都来关心青少年成长
青少年是人走向成年的一个重要阶段,他们的生活需要关心,他们的成长需要帮助,因此,我们一是要做好辍学青少年的 教育、管理和救助。严把执行关,把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真正的落 到实处;在加强管理的同时,积极推进"希望工程"救助活动,让那些没钱上学、上不起学的孩子们重回校园,努力做到不让一个孩子因没钱而失学、辍学。二是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引导、 教育和管理。积极开展全社会范围内法制宣传活动,利用媒体加 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引导,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从而使他们
树立良好的世界观。并继续推进"四五"普法教育活动,把社会闲散青少年学法当作普法重点来抓,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 三是做好有劣迹的青少年的再教育工作。在帮教工作中,对他们进行教育的同时,注重对劳动技能的培养和自信心的恢复,使他们能重树信心,服务于社会。四是抓好"娃娃"教育。儿童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明天,所以"教育更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使他们能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对他们的成长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在改革开放、我 国正向社会主义法制化迈进的今天,加强儿童思想道德素质的培 养和法制观念的树立,对预防青少年犯罪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和深刻的现实意义。
浅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
浅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原因与对策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越来越突出,不仅影响了社会稳定,而且严重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如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笔者就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原因进行分析,探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些对策。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
1、青少年违法犯罪占比例大。1999--2002年,**县每年审结的刑事案件分别为42起、73起、76起和88起,其中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分别为28起、27起、38起和21起,分别占当年案件总数的66.7,、37,、50,和23.9,。从以上这些统计数据,我们不难看出,近年来青少年的犯罪率,已经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2、犯罪年龄越来越低龄化。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成熟期也相应提前。它一方面使未成年人的智力得到超前发展,另一方面也出现了青少年违法犯罪越来越走向低龄化。据国内一些数据统计,改革开放以前我国青少年犯罪的高峰年龄一般在15--25岁之间,改革开放以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年龄已提前到十二三岁。
3、形成不良的行为习惯,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个普遍特点。“冰冻三尺,非一日寒”,青少年违法犯罪决非偶然,从走向犯罪过程的动机看,已形成的不良行为习惯,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4、以团伙犯罪为主要形式。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从幼稚到成熟,从依赖性到独立性发展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好玩、好斗和喜欢成群在一起是青少年的特点,如果受到不良环境的影响或坏人的引诱,易于结成团伙,互相教唆、互相利用、相互依存,最终发展为犯罪团伙。
5、大都属追求物质享受的侵财犯罪。随着改革、开放、搞活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人们的观念意识也在不断地更新。由于商品的两重性对人们观念意识的负影响,社会上产生了“拜金主义”、“一切向钱看”的思潮。这种思潮对青少年具有很大的诱惑性,为了追求物质享受,大多采取盗窃或抢劫手段进行侵财犯罪。从,**县1997-1999年的情况来看,青少年因抢劫和盗窃犯罪案件有52件,占犯罪总数的55.9,。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除了有其生理和心理因素外,家庭和学校教育的缺陷以及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都是造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1、家庭教育的缺陷和家庭环境的影响。家庭教育和家庭环境的影响,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的家长不讲究教育子女的方式、方法,对子女娇生惯养和溺爱纵容,使子女养成好逸恶劳、贪图享受的坏习惯;有的教育子女态度粗暴,造成子女情绪上的对立,结果就容易使他们背着家长,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去满足自己的要求和欲望;有的家长忙于工
作或经商,无暇顾及子女的学习、生活和思想教育,过早地把孩子推向社会。父母的离异,往往使子女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产生失落感,从而消极、消沉,甚至自暴自弃;有些家长自身道德观念差,行为不轨,沾有不良恶习,严重腐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这些都是引发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潜在根源。
2、学校教育的缺陷。受升学率的影响,当前一些学校只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而忽视对学生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以及人生观的培养,过分地强调“教书”而忽略了“育人”。这样的结果往往会造成一些青少年没有社会责任感,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使他们在人生的花季就过早地告别了学堂。
3、犯罪行为的互相传染。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一茬接一茬,打击了一批,又产生一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现象呢,因为青少年有“可接近性”的共同心理特点,所以容易互相传染犯罪行为。在实际生活中,被判刑、管教、少管、工读的青少年毕竟是少数。已染上恶习而又未予处理的则会在社会上继续传染别人,即使处理的,在管教场所,如果管理不善,也会互相传授违法犯罪的“经验”和“技巧”,他们回到社会上,就会带坏更多的青少年。这一切,是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
4、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对于正在长身体、长知识和世界观正在形成的青少年来说,如果他们周边的环境不利于他们身心的健康成长,那么就容易受引诱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如一些淫秽录像、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不健康的书刊和影视作品,都极易污染那些易冲动,欠冷静,辨别是非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比较弱,法律上属于限制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
5、法制教育没有落到实处。一些青少年法制观念淡薄,常常因一些琐事而大动干戈,酿成悲剧;有的干了违法犯罪的事,还不知道是违法犯罪行为;有的则因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不懂寻求法律保护,由被害人变成阶下囚。这些都跟普法不深入,法制教育没跟上有着直接的关系。
三、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
由于青少年违法犯罪与家庭、学校和社会环境等多种因素非常复杂地交错在一起,所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也就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在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绝大多数是恶性不深的偶犯和初犯,其中有很大一部分犯罪是可以预防的。预防犯罪的目的是在于预先防范和制止犯罪现象的发生,并且积极铲除产生犯罪的“土壤”和条件。
1、加强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教育管理。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在青少年的成长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人父母者,在担负起抚养子女的同时,更要担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对待子女,要注意教育方式、方法,应当克服放任不管或无原则的溺爱,要从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高度出发,为子女作好表率,使子女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阵地,其教育质量如何,直接影响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因此,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青少年进行德、智、体、美、劳全方位教育。必须纠正重智育轻德育、重文化教育轻思想政治教育和片面追求升学率现象。应当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学生中出现的一些不良苗头要及时发现,耐心教育,消除在萌芽状态。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但要教书,更重要的是要育人,在其“传道、授业、解惑”的同时,首先更应明白“栋梁之材必先起于身正”,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教书育人的目的。
各级党委、政府应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列入社会发展规划,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未成年人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以立法形式明确家庭、学校和有关单位,承担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责任,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纳入法制轨道。
2、创建“青少年维权岗”,优化健康成才环境。当前公安机关应当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集中对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和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整顿,帮助青少年远离社会不良因素的因响。共、青、妇要形成“三位一体”,针对青少年特点,积极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便于参于的实践教育活动,使青少年在实践中学到知识,受到教育;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建立一批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和谐社区人际关系,优化社会环境,丰富文化生活,服务青少年成才成长。公、检、法、司要形成政法一条龙体系,有效地铲除“黄、赌、毒、黑”,努力净化有利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知法、懂法、守法。治保会、调委会等基层组织要加强联系,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治安管理、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文化管理相结合的立体防范网络。
3、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努力挽救失足青少年。惩罚犯罪是预防犯罪的一项特殊措施。惩罚本身并不是目的,惩罚的目的是立足于对犯罪者的教育和改造。实践证明,只有把惩罚犯罪和教育改造结合起来,才能真正起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司法部门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的处理要严格区别对待:对于初犯、偶犯、恶性不深、认罪态度好的青少年违法犯罪,要立足于“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理;对犯罪情节严重、手段恶劣和多次作案的团伙头目要依法从重惩处,这有利于教育一大批违法犯罪青少年,对那些虽尚未走上犯罪,但已有某些程度不良倾向的青少年,也可以起到儆戒作用。在教育改造违法犯罪青少年时,管教干部或帮教人员,要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持之以恒,不断激发他们同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把他们从违法犯罪的道路上挽救过来。要加强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心理研究,认真解剖,分别情况,区别对待,实行普遍教育和个别启发相结合,通过教育,努力把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改造成为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用的人才。
4、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十分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也是一个特殊的希望工程。安置帮教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应当在各极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依靠基层,依靠群众,进一步强化安置帮教措施,切实把安置帮教工作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青少年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正把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以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的青少年回归社会后重新违法犯罪。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帮教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层层签订帮教责任状,对刑释解教的青少年实行“三包”,即包转化、包安置、包脱贫。帮教中,应坚持帮教者与被帮教对象相互平等原则,做到政治上不歧视、经济上平等、生活上关心。在帮助刑释解教的青少年解决实际问题时,要经常组织他们学习法律法规,进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技术教育和人生观教育,经常给他们讲怎样做人,怎样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创造新生活。
5、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除家庭、学校、社会的保护之外,广大青少年要努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首先,要学会认识自我,了解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这样才能自身发展中的几个生理、心理质变期把握好自己,避免陷入困境。其次,要自觉接受马列主义、**思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在接受思想教育的同时要自觉接受民主、法制和纪律教育,分清是非、荣辱,提高鉴别能力,养成正确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
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第三,要学会自我调节,正确对待逆境,因故辍学的青少年不要因此陷入绝境;有劣迹的青少年,要积极改过,不要自暴自弃;遇有不法侵害时,要及时求助于法律,以免触犯法律;要常常写写日记,时常加以反醒,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免”。
6、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当前法制宣传教育的渠道很多,但受益较多的是干部职工,而对社会上的青少年特别是农村的青少年人却受益较少。因此法制宣传部门,要多动脑筋、多想办法,把普法宣传教育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每个角落,制定预防和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制度和措施,规范有关部门的应尽职责,真正使广大青少年人人学法、懂法、守法、护法,这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个关键措施。法制教育要有针对性,应当根据青少年的不同年龄段,紧密联系青少年的学习、生活实际,去宣传、普及有关法律知识,使青少年易于理解和掌握。要突出实践性,除课堂教学外,要充分运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通过播放录像、电影,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征文、模拟法庭,开设法制宣传栏,以及参观和旁听法院公开审判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社会各界要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常设性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青少年接受法制教育提供条件。学校、家庭、社会应三方联动,形成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网络,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
[内容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一个广泛而深刻的社会转折,经济进入
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时期,城市化水平也得到提高。在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
中,城市的刑事犯罪不断增加,特别是青少年违法犯罪形势的日趋严峻,给城市社会
治安带来诸多问题。基于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及实践的迫切需要,结合个人实际工作
经验,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进行初步探讨。本文着重分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群体、
犯罪特点及原因,同时对如何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这一严峻的现实问题提出对策。
[关键词]:青少年;违法犯罪;特点;原因;对策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特别是年龄的“年轻化”已成为我国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据中国
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统计资料显示,20世纪50-60年代,青少年犯罪约占全国犯罪总数的20-30%,
近年来,更是占到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又占了青少
[1]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13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明显增加。今年1-6月份,厦门市公安机
关在执法活动中查处吸毒人员267人。从年龄层次看又以青少年为主,35岁以下占62.2%(其中
[2]17岁以下1人,18岁至25岁45人,26岁至35岁120人)。如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遏
制青少年犯罪的上升势头,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原因作一分析,并提
出一些应对的措施。
[3]在青少年违法犯罪对象中,主要有五类人:
(一)闲散青少年。在我国,所谓闲散青少年是指6周岁至25周岁之间不在学、无职业的人。调查研究表明,初中阶段结束学业和不良行为的积淀是未成年人闲散于社会的重要因素。这部分
人没有工作技能、未达到就业的年龄,在教育、就业等方面都面临着问题,从而成为闲散青少年
的重要源头。14周岁是容易产生不良行为的高发年龄,夜不归宿、逃学、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的
发生率为80%。
(二)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青少年不良行为是指青少年违反社会规范,或
者不能良好地适应社会生活,从而给社会、他人和本人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危害的行为。根据我国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15条、34条的规定,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包括旷课、夜不归
宿、携带管制刀具、赌博、吸烟、酗酒、偷窃、结伙滋事、传播淫秽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三)流浪青少年。由于流浪儿童具有较大的流动性,根据民政部门的估算,我国至少有15
万名流浪儿童。由于流浪生活的影响,多数流浪儿童存在着不良行为,处于犯罪边缘,成为“高
危群体”。当前中国社会显著处于社会转型中,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变使得农村剩余
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民进城工作对其子女的教养带来问题。其子女无非是两种选择:一是父母
进城,子女留在农村,成为留守儿童;二是跟随父母进城,成为流动儿童。贫困、家庭问题、学
校教育问题以及犯罪集团的拐骗等方面是导致儿童流浪的主要原因。
(四)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近年来社会变革中逐渐衍生和正在
形成的一个特殊群体。截至2005年底,在我国监狱服刑的156万名在押犯中,有未成年子女的服刑人员近46万人,占押犯总数的30%左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总数为69万人。目前,服刑人
1
员未成年子女面临着相同的难题,家庭经济陷入困境、辍学现象严重,流浪乞讨的现象令人担忧。
(五)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儿童主要是指农村人口在户籍地以外谋生时把其未成年的子女留
在户籍地而产生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农村留守儿童不能和父母中的任何一方一起生活的比例
较大,他们只能和祖父母或其他亲属一起生活。由于长期分离,孩子在遇到问题时缺少父母关怀,
容易影响心理健康。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与传统犯罪相比,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犯罪成员之间比较熟悉,具有共同的兴趣。青少年违法犯罪成员中大多是辍学的“双
差生”、“困难生”、流动人口的子女等,他们因学习成绩太差无法继续升学,且年龄太小无法
参加工作。父母忙着赚钱养家,没空搭理他们,正处于青春叛逆期的他们整天在台球馆、溜冰场
里混日子,相互之间比较熟悉。由于有着相同的苦闷、共同的兴趣爱好,他们很容易“志同道合”,
勾帮结伙。
(二)犯罪的起因是为了寻求精神刺激。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的家境条件
优越,不愁吃穿,不愁玩乐,但他们受电视、报刊等媒介中的不良引导,总觉得自己的生活少了
点“刺激”,于是为了让自己的生活过得更加“多姿多彩”,他们铤身而出,利用不良媒介中学来
的手段,从初试身手到日渐熟练,从小打小闹到滔天大罪,渐渐走向犯罪深渊。
(三)团伙成员结构松散,侦查破案难度较大。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员大多文化程度低、法律
意识淡薄、社会经验不足,过早流入社会后他们彼此间多以绰号相称,成员组成松散,结伙时的
随意性更强,哪个“大哥”“厉害”就跟谁干;居无定所,打一枪放一炮,到处“打游击”;作案
的预谋性比较小,并没有什么精心的准备,而选择作案对象的随意性却相当大,给侦查破案工作
带来更大的难度。
(四)案件暴力性、涉财性较强,手段比较粗糙。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类型主要是暴力滋事、
盗窃、敲诈勒索及“两抢”案件,且手段较为拙劣,胆大妄为。作案成功后即分赃散伙,钱财用
尽后继续作案,次数之多,令人震惊。部分青少年作案过程中很少顾及后果,手段野蛮、残忍,
社会影响恶劣。据统计,目前全国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刑事案占65%,说明了青少年犯罪性质具
有较明显的暴力化、恶性化趋向。
(一)社会环境:不良因素是滋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温床
1.精神污染。改革开放以来,西方颓废思想,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渗入,以及
社会丑恶现象死灰复燃,使部分青少年正在形成的世界观受到污染,滋长好逸恶劳的不良习气,
在道德观念上导致集体主义精神减弱、社会责任感淡漠,在生活方面引发贪图享乐, 追求高消费,
从而丧失理想与信念的追求。
2.文化腐败。当前书刊、影视千姿百态,名目众多,令人眼花瞭乱,无从下手,而青少年大
多不具备筛选、处理、分析、储备这些信息的能力,从而受到严重的影响。青少年的好奇、模仿、
冒险的心理,容易使涉世不深特别是那些意志薄弱的青少年情感冲动,失去理智,滑向腐化堕落,
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3.堕落场所。遍及中小学周围的游戏厅、台球厅、网吧,以及随处可见的发廊、歌舞厅等场
所中的不良内容,更是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温床,极易造成青少年厌学、逃学、辍学的直接后
果。在网络游戏的虚拟世界里,青少年不需要面对现实中的挫折,不需要接受社会规范和其他人
的监督,可以随心所欲地宣泄情感,长此以往会淡化现实社会规范的要求,给青少年暴力犯罪埋
下隐患。
4.不正之风。青少年特别是学生在社会特定环境中生活,耳闻目睹那些行贿受贿、贪污腐化、
权钱交易、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腐败现象,加之新闻媒介等对暴力走私、以权谋私、“金钱万能”等
现象的公开报道,多少都给青少年作了反面示范,给他们人生道德的树立带来了阴影,助长了部
分品德不良青少年违纪等行为的滋生和发展。
(二)教育环境:教育不当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源
2
1.家庭教育存在着“误区”。有研究资料表明,家庭环境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
之一。家庭是社会的一个细胞,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许多青少年违法犯罪都与家庭生活、
抚养和教育方式的影响有关。甚至,有的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就是从家庭走向社会的。主要表现
为:
(1)溺爱型。当前大部分家庭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父母对孩子的关心照顾非常周到,是“含
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从小就给孩子养成了贪婪自私、好逸恶劳等不良习惯,孩子
长大后,一旦在生活中遇到挫折,由于受挫能力低,即使是很小的挫折,也会不计后果,采取过
激行动。
(2)残缺型。夫妻离异或夫妻双方长期分居的家庭,由于单亲对孩子的教育缺乏互补性,加
之对孩子的关心照顾不够,使孩子感觉到缺少家庭温暖和亲情,过早地走上社会结交不良朋友而
走上邪路。
(3)粗暴型。由于父母本身素质不高,加之教育方法简单,平常很少过问孩子的学习和生活,
对孩子的情况不甚了解,一旦发现孩子的缺点、毛病,不问青红皂白就施以棍棒或拳脚相加,使
孩子产生敌对情绪和逆反心理,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4)不健康型。有些孩子家长本身品行不当,吃喝嫖赌有染,小偷小摸不断,给孩子的成长
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不良作用,有些孩子家长甚至纵容孩子犯罪,发现问题未引起重视,没有引导
孩子及时改正,以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纵容孩子滑向犯罪的深渊。
2.学校教育存在着“偏差”。目前,许多学校的教育在办学方向和治学方法上,确实存在着
一定程度的偏差,没有在真正意义上实现“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根本转变。主要表现在:
(1)从教育体系上看,教师的教育方法过于简单。个别教师缺乏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态度,
对基础差、稍有缺点,、有过失的学生不是满腔热情予以帮助,而是横加训斥,甚至变相体罚,讽
刺挖苦,伤害学生的自尊心。以我一位朋友的儿子为例。这个孩子的数学老师是一名刚从学校毕
业的年轻人,有些急于求成,孩子只要一有“风吹草动”,不仅课堂上点名批评,家长也会立即收
到老师的短信通知,提醒家长要对孩子“加强批评教育”。有的家长性子急躁,不听孩子辩解就是
棍棒交加。而按老师的话说是“给予严厉的批评后加以安抚”,这就好比先给孩子一棒棍、再给
孩子一颗糖,无疑把孩子视为无感情、无自尊的动物,孩子受打击的次数一多,心理上出现阴影,
就会产生厌学、怨师的情绪。
(2)从受教育对象来看,学生普遍感到学习太枯燥、不愉快、真无奈。成绩好的学生为了保
住成绩和名次整日在机械死板中学习,使他们的身心倍感疲惫,毫无“快乐学习”的感觉,父母
和老师“期待的爱”对他们而言变成了一种无处可诉的无奈;而成绩差的学生因自身的自卑感再
加上老师的不闻不问,使他们一进入学校就如坐针毡,每天要忍受老师嘲讽、同学瞧不起的眼光,
直接导致他们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极大伤害,易形成人格障碍,甚至造成破罐破摔,有滑向违法
犯罪的潜在危险。
3.社会教育存在着“盲点”。主要表现在:
(1)社会对青少年的法制约束力度不够。青少年学生因学校教育的偏差,大多只知道读书不
懂社会,缺乏正确认识社会的基本知识和与社会接触的正确心态,盲目地、被动地接受社会的各
种现象。加上社会对青少年行为制约管束的法规宣传不够,法制监督执行力度不够,更加放任青
少年随心所欲,误入歧途。
(2)社会教育场所太缺乏。非营利性的文化宫、青少年宫、体育馆、科学馆、展览馆、图书
馆等太少,有的成为经营性场所;而营利性的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比比皆是。青少年
缺乏健康娱乐的客观条件。
(3)精神食粮匮乏。生动的、高质量的优秀的精神文化作品少,满足不了青少年日益增长的
精神文化需求。如青少年报刊变成了学习和应考栏目,缺乏健康的、高尚的情感交流渠道与方式,
缺乏英雄与劳模、理想与信念、道德与法制的教育内容。针对青少年生理、心理健康成长的广告
栏、电视专题片、广播节目、咨询电话寥寥无几。
(三)自身原因。青少年正处于心理、生理发育的关键阶段,心理教育不够完善、心理活动
3
不够稳定,易受外界因素的诱导,加之知识面不宽、法律意识淡薄,不能以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
而走上犯罪道路。来自江西省萍乡市的小刑和小黎,都只有15周岁,已经加入了车主们既讨厌又
害怕的“弹弓党”。他们的手法是,用弹弓把钢珠射到车窗上,车窗裂成蜘蛛网后,用手一推,玻
璃就掉了。用弹弓作案,手段非常隐蔽,远处弹出钢珠,不易被察觉,整个作案过程也就一两分
钟的事。他们两人是同班同学,经常一起逃课到处去逛。一人被欺负,另一人就会去帮忙,两人
关系特别“铁”。因此,当一个外号叫“大猫”的人带小刑去深圳砸车时,他出于义气也叫上了小
黎,在深圳干了三个月后,他们二人决定“自立门户”,于是来到厦门。在被抓获后,小刑说,离
开家之前他就知道是去砸车偷东西,他和身边的同学都知道,“未成年人犯法,不会被判刑,到明
年,我才16周岁”。从被引导控制,到主动参与,这些孩子的消极和冷漠,应当引起社会的足够
重视。[]
苏联著名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林说过这么一句话:“一个少年,只有当他学会了不仅仔细研究
周围世界,而且仔细研究自身,努力认识自己内心世界的时候,只有当他能运用精神力量,使自
己变得更好、更完善的时候,他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我们进行种种教育,做了很多工作,很
多家庭教育是到位的,很多学校教育也是尽心尽力的,但孩子总是被动接受、被动应付,没有从
中受到教育,最后往往收效甚微。原因在哪里?就是因为无论是家庭还是学校,都没能弹拨起孩
子自我教育的心弦。引导孩子自我教育,就是要引导他们做自身的施教者,从每天的所作所为、
所思所想中“看到自己”。家庭、学校以及社会的教育,必须要重视引导孩子进行自我教育,要
通过这种外在的教育,激发孩子自我分析、自我管制、自我引导的能力,培养孩子决策的能力、
调节情绪的能力、缓解压力的能力。
(一)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提高自身的法制意识。中国消费者协会曾经做过一个专项调查,
其中有一个问题是“当你的人身安全、健康及财产安全受到损害后,你是怎样处理的?”统计结
果显示,有35.26%的青少年消费者选择了“忍了,自认倒霉”。当问及原因时,有58.77%的被调
查者说是因为“想解决,但不知道应该怎么办。”由此可见,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不仅是要让其
懂法、守法,更要让青少年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二)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强化家庭预防犯罪功能。家庭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一道重要
防线,作为家庭主要成员的父母应当主动、自觉地承担起管理教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重视并加
强对子女的教育。在这里,我们更要呼吁那些“问题青少年”的父母们,尽管你们很忙,尽管孩
子伤透了你们的心,但请不要放弃,请多留点时间和耐心,因为,你们的孩子正站在悬崖的边缘,
再向前迈一步就是万丈深渊。因此,父母要用正确的观点和方法关心教育子女,增强爱的目的性、
教育的自觉性,不仅仅只是在物质上满足他们,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满足,做到爱教结合、宽严
得当,给孩子创造一个温暖的家庭环境,让孩子能够健康成长。
(三)寻求新的、科学的德育途径和方法,充分发挥学校预防犯罪的作用。学校现行的德育
途径和方法大都沿袭过去,缺少创新,于是出现了“老办法不灵、硬办法不行、新办法不明”的
困惑。因此必须改革德育方法,探求符合学生思维、心理、思想品德发展规律的行之有效的教育
途径。要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真正落实“减负”,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对所有的学
生要一视同仁,不能一只眼大、一只眼小,看到好学生是一张笑脸、看到差学生是一张“酷”脸。
加强对“差生”的教育转化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式做好这项工作,加强与差生家长的联
系,双方密切配合,共同作好差生的转化工作,提高差生转化工作的效率。
(四)加强执法管理力度,为青少年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
施,防止“黄色”、“灰色”和“黑色”这“三大污染”对青少年的感染和侵害,坚决禁止含有色
情、暴力等音像制品的传播;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重点加强网吧、电子游戏室等场所的整
治,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在目前情况下,对网络游戏进行审查和分级,是防止更多年轻人沉
迷网络游戏的有效途径。我们的有关监管部门也应当担负起自己的社会职责,对网吧经营场所实
施更加严格有效的监管,最大限度地挤压因沉溺于网络而诱发的犯罪空间。
(五)突出重点,认真做好青少年特殊群体的帮教转化工作。做好青少年特殊群体帮教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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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不仅可以有效防止和减少这一群体的违法犯罪特别是重新犯罪,而且对其他青少年具有警
戒作用。一是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要强化教育;二是认真做好辍学学生、
流浪儿童和社会失业青年的帮教工作;三是切实做好刑释解教青少年的安置帮教工作,防止其重
新犯罪。在这方面,司法机关特别是检察、公安要和街道、居委会密切配合,做好帮教工作的衔
接,随时密切注意帮教对象的动向,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做好青少年帮教对象的转化工作。
(六)齐抓共管,形成一套完善的青少年犯罪预防体系。面对越来越多低龄、稚气未脱的青
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现象,显然,光靠打击只能治标不治本,整个社会都应该联动起来,其中教
育环节更是尤为关键。今年10月,国家有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希望从义务教育到进入社会,从
个人、家庭到司法、企业,全社会联动来解决这一问题——这才是从根源上预防和遏制青少年犯
罪的正确思路。只有各方面形成巨大合力,运用各种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特别应在改善青
少年生活的社会环境方面多下功夫,教惩结合,以教育为主;宽严相济,以宽容为主,才能消除
青少年违法犯罪产生的条件、土壤,堵塞青少年犯罪的源头,使青少年违法犯罪控制在比较低的
水平上。
(七)完善法律预防功能,特别是早期介入和干预功能。上海为了遏制来沪未成年人违法犯
罪逐年上升的势头,将加强对这部分群体的生存发展状况研究。同时,把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
作向来沪青少年、在校“问题学生”等重点人群延伸,加强超前预防、临界预防、再犯预防等。
[5]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的专家认为,近年来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率上扬,与法律预防功能
缺位有关。我国至今仍在运用成人的刑法去应对青少年犯罪。儿童保护的理念尚未进入司法层面。
同时,我们又没有制定出一部具有实体和程序意义的独立的少年法。我国刑法对不满14周岁的未
成年人是不适用的,对未成年人危害社会的行为,只有等其长到了一定年龄,行为严重到一定程
度,刑法才予以干预,显然此时已为时晚矣。因此,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制定一部未成年人
违法行为矫治法或是未成年人行为规范法,以减少乃至杜绝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因无法律约束
而发展恶化,最终滑入犯罪的深渊,发挥法律的早期介入和有效干预功能,已是当务之急。
我们也可喜地看到,国家有关部门已认识到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的重要性。2009
年11月10日,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中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
公室、共青团中央、“两高院”、教育、公安、民政、司法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联合发文,
决定从2009年11月至2010年1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专项行动。通过专
项行动,摸清青少年重点群体的底数,掌握重点青少年群体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基本状况,分
析重点青少年群体违法犯罪的特点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重点青少年群体违法犯罪的有效
措施和政策建议,促进各项教育、管理、服务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实效,为重点青少年群体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科学决策服务,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服务。[6]
附:参考文献资料
1.高远至.百名少年犯的黑色记忆.《半月谈》.2009年12期 2.厦门市公安局禁毒支队.2009年上半年全市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录入及维护情况通报.《厦
门禁毒工作》(25).2009年7月31日
3.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专项行动的
通知.2009年11月10日
4.高金环/郑禧.“弹弓党”成有车族梦魇,萍乡一帮小孩厦门作乱.《厦门晚报》.2009年
12月8日第5版
5.俞丽虹.新华网上海7月15日电
6.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
摸底专项行动的通知.2009年11月10日豆丁文档最新和最旧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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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浅谈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
浅谈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诱因及对策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千家万户的安宁,更是关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兴衰成败的大事。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等事业的不断深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各种社会纠纷和矛盾凸现,人们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念和社会道德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由此引发的青少年违法犯罪也呈逐年上升趋势,给其本人、家庭及社会带来了严重危害,已引起全党、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如何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是当前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重大课题,笔者通过对盱眙县近五年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的分析,就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特征、诱因及对策谈一些粗浅的认识,希望能唤起社会的共同关注。
一、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及特征
(一)近五年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统计
盱眙县法院2005—2009年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统计(表一)略 盱眙县法院2005—2009年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统计(表二)略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近五年来盱眙县法院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220件370人,其中涉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60件104人,分别占27.3%和28.1%,且案件
-18岁的占数和人数均呈逐年上升趋势。在青少年犯罪案件年龄构成中,1434.6%,18-25岁的占65.4%,其中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的占青少年犯罪案件人数的40.4%,比重相当惊人。从处理结果来看,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宣告缓刑的27人,占26%;判处3-10年有期徒刑的19人,占18.3%; 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3人,占12.5%。另外,因青少年犯罪单处或并处罚金的人数约占39.4%,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比重也很大,涉案标的45.6万元,这些都不可避免地给涉案家庭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
1、犯罪主体低龄化。目前,未成年人的生理成熟期较早,形成了一种生理“早熟”与心理“相对晚熟”的矛盾,加上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违法犯罪低龄化趋势明显。从我院近五年来受理的案件情况来看,罪犯的平均年龄较小,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数也呈上升趋势,一些青少年刚满14岁就犯罪入狱,甚至有的实施犯罪行为时尚未满14岁。
2、犯罪类型多样化。从青少年违法犯罪人数的比例来看,盗窃、抢劫、抢夺、
诈骗等侵财性犯罪,以及故意伤害、强奸、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暴力性犯罪,作案人数占全部违法犯罪人数的95%以上,其中更以故意伤害、盗窃犯罪最为突出,约占74%。而且,这些犯罪绝大部分为故意犯罪,很少为过失犯罪。
3、犯罪方式团伙化。在青少年犯罪中,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一些青少年由于受狭隘的“哥儿门义气”和“英雄主义”思想的驱动,不惜为“朋友”两肋插刀,极易引发团伙性犯罪。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学又无人管教,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聚众上网、酗酒,寻衅滋事。只要其中一人有犯意,就容易相互影响,其他人往往是一拍即合,一哄而起,形成共同犯罪。
4、犯罪动机的单一性、随意性和突发性。青少年由于受年龄、智力和社会阅历等因素的限制,思维方式稚嫩,性情急躁,自制力不强,好感情用事,这类犯罪动机比较简单,目的单一,随意性大,突发性强,往往是出于同学或朋友间所
谓的出风头、耍威风、好面子,逞强好胜,因而误入歧途。
5、犯罪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处于生长发育期的青少年,十分渴望人格上的独立和自立,不愿接受过多的管理和约束,在争强好胜和虚荣心理的驱动下,当他们在生活、学习或社会交往中受到某种不利因素时,不惜使用任何违法手段疯狂地进行反抗和报复;有的青少年由于受黄赌毒等不良因素的毒害而不能自拔,为寻求精神刺激,因而实施抢劫、强奸等暴力性犯罪,作案手段越来越残忍,犯罪后果越来越严重,因犯罪给相关家庭带来的负面影响也越来越大。特别是因家庭变故、家庭贫困、辍学流浪的青少年团伙犯罪,更具有对社会及他人的残害性和报复性。
6、犯罪主体多为文化程度较低的闲散人员。他们大多只有初中、小学文化或文盲、半文盲程度,绝大部分为失教、失导、失管的城市无业青少年、进城务工青年、辍学的“双差生”和“困难生”、流动人口的子女等群体。这些青少年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经济基础差,极易受到不良思想的侵蚀和不法分子的引诱、唆使,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我县近年来毒品犯罪极少,但从全国范围来看,青少年涉毒品犯罪案件已日趋严重,亦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因
由于青少年正处在成长发育阶段,市场经济的冲击,激烈的社会竞争,高压
紧张的学习环境,鱼目混杂的生活环境,都会给其带来生理和心理上的影响,特别是社会生活中的盲目追求、相互攀比,直接影响到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世界观的形成。综观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笔者认为应从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进行分析。
(一)主观方面的因素
1、自身要求不高不严。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和认知社会的关键时期,具有心理不成熟,思想单纯,自控能力差,逆反心理强,侥幸心理作怪等特点。大部分青少年犯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在校不思进取,不求上进,拉帮结派,惹事生非;有些中途辍学或升学无望,浪迹社会,更是放荡不羁,为所欲为,置个人前途及道德法律于不顾,既损人又害己;有些因家境贫困自幼未进过校门,愚昧无知,是非不分,做事我行我素,随心所欲;有的讲究哥们义气、结交不良朋友,打架斗殴,不计后果;有的涉世不深,盲目随从,经不起来自外界的诱惑,极易被他人拉拢、利用或听信教唆……总的来说,对自已要求不严,道德意志薄弱,法制观念淡化,抵御外来腐蚀能力较差,是导致青少年走向犯罪最直接、最主要的主观因素。
2、贪图物质享受。随着社会物质文明的不断丰富,人们的物质追求呈现出多样化和高消费性。在纷繁复杂的物质利益诱惑下,涉世不深的青少年逐渐滋生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功利主义,自私自利,贪图享受,相互攀比,装大款,摆威风,追求奢侈浪费、腐化坠落的“高标准”生活,但却又好逸恶劳或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在扭曲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支配下,铤而走险,实施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这是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案件中侵财性犯罪不断增加的主要原因。
3、追求精神刺激。受社会上各种不良环境及社会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产生种种不健康的心理,在追求奢侈腐化的物质生活方式的同时,在精神方面追求刺激化。有的以酗酒取乐,酒后无故伤害他人身体,故意损坏他
人财物;有的出入赌博、歌厅、桑拿、按摩等一些“灰色娱乐”场所,无节制的参与不健康的娱乐高消费寻找刺激;有的整天沉迷于“黑色网吧”,或陶醉在网上暴力游戏和网恋中,或游离于网络的虚拟世界里,进行一些不负责任的虚假宣传和人身攻击,寻求精神上的刺激;有的购买传看黄色书刊,偷看淫秽色情录相,浏览淫秽色情网站和一些不健康的“黄色文化”,对两性生活产生难以抑制的强烈欲
望,进而实施犯罪。这也是造成青少年实施性侵害犯罪案件屡屡发生的主要原因。
(二)客观方面的因素
1、家庭教育存在误区。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是其最亲近、影响最大和接受教育最多的地方,父母是子女最好的老师,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子女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正确的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而目前由于受家庭结构的缺失、家庭教育方式不当、父母行为不良、家庭气氛不和睦、家庭过于贫困等因素的制约,往往对青少年的品德形成、性格特点、生活方式等产生深刻的负面影响,对青少年不健全心理和人格的形成具有直接影响,致使一些青少年滑入违法犯罪的深渊。主要表现在:有的父母只顾忙着挣钱,很少有精力管理和教育子女,孩子有什么要求都是用钱打发,对子女的成长放任自流、听之任之,易使孩子成为脱疆的野马,为所欲为,沾染上社会不良习气;有的家庭对子女过分溺爱,百般呵护,百般迁就,有求必应,大包大揽,对子女表现出的不良习性和缺点则熟视无睹,一味袒护,使子女产生不健康的心态,或成为贪图享乐、骄横任性、事非不分、唯我独尊、专横霸道的“小皇上”,或成为性格脆弱、经不起风雨、见不了世面的“温室花朵”,与现实社会格格不入;有的家庭经济困难,父母成天忙于生计,无暇顾及子女,易使孩子产生孤僻、自卑和暴躁的性格缺陷,做事易走极端化;有的家庭环境恶劣,父母离异后孩子无人照管或得不到应有的关心和爱护,给孩子心理留下痛苦的创伤,容易产生对社会和他人的“仇恨心理”、“报复心理”;有的家长自身素质低下、品行不端,缺乏家庭责任感,往往忽视自身形象和言行对子女的影响,成天沉溺于歌舞厅、麻将场,使孩子不可避免地沾染上各种恶习;还有的父母教育子女的方法简单粗暴,开口骂、动手打是家常便饭,使子女不堪忍受,容易产生逆反心理,有些甚至离家出走,一旦遇有坏人引诱就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另外,由于父母长期外出打工,农村“留守学生”和“隔代监护”现象,让孩子从小就感受不到父母的关爱,给孩子心灵造成了阴影,这也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成因之一。
2、学校教育存在漏洞。如果说家庭是孩子心灵成长的土壤,那么,学校就是孩子心灵成长所需的营养,学校是塑造孩子美好心灵的生态场。但在现阶段,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步伐与时代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学校不能为学生提供一个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致使部分意志薄弱、思想不纯或已走下坡路的青少年不能正确把握自己,步入违法犯罪之途。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学校管理制度不健全,
缺乏良好的校风。有的学生经常吸烟喝酒、上网赌博、逃学旷课、早恋甚至偷食禁果,而学校对这些不良行为不能进行及时的帮教处理,导致问题沉积,校风不正,成为导致青少年走上歧途的潜在因素。二是教育思想不端正,重应试教育、轻素质教育。由于受升学压力的影响,绝大部分学校仍把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衡量学生乃至教师优劣的唯一标准,而忽视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有的学校只教书不育人,忽视和放松了对学生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
育,使一些学生虽然学习成绩优良,但思想颓废、品质不良、综合素质极低;有的学校对学生的思想动态不甚了解或虽有所了解,但教育引导不够,措施不力;有的学校甚至为保少数“尖子生”而将差生拒之门外,也未采取必要的帮教措施,批评多鼓励少,伤害了他们的自尊心和上进心,导致他们自暴自弃、厌学、辍学,过早的流入社会,有的因此走向犯罪。三是师资整体素质不高,教育方法不当。有些教师的思想品行不端正、教育方法不恰当,经常给学生灌输吃喝玩乐的腐朽思想,从灵魂深处腐蚀学生甚至利用其身份奸淫、猥亵在校学生;有的教师对违纪学生缺乏耐心的说服教育,动不动就进行体罚,轻则讽刺挖苦、罚做作业、通知家长,重则谩骂殴打、赶出学校,致使学生因畏惧而丧失信心,厌学逃学,最终被提前推向社会而违法犯罪。四是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不能很好的衔接。学校与家长缺乏经常性的联系和沟通,不能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情绪变化,无法及时对学生的“苗头”性问题进行处置。如一些学生不按时完成作业,对考试结果不以为然,经常迟到、早退、旷课,特别是对租住在校外的学生不能进行有效的管理,使之处于失控状态,以至染上不良行为,为违法犯罪埋下了祸根。
3、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加大。社会是一个大染缸,社会环境的影响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极其重要。当前,社会风气不纯、道德观念和价值标准多元化以及各类社会丑恶现象的存在,是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社会原因。一是受社会风气不佳、道德观念滑坡、社会腐败现象等热点问题的负面影响,致使不少青少年混淆是非,随波逐流,屡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二是受拜金主义与享乐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部分青少年的价值取向发生错位而诱发违法犯罪。在一切“向钱看”的价值标准影响下,在追求金钱、贪图享受的欲望驱使下,年轻幼稚的青少年便产生盲目随从心理,千方百计地追求金钱,而当他们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用正当手段无法满足其私欲时,不惜铤而走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三是各类社会丑恶现象的泛滥和污染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当前,社会上存在着大量不健康的精神文化产品,充满色情、暴力、凶杀内容的录象厅和电子游戏厅以及内容庸俗、格
调低下的文化娱乐场随处可见,致使一些自制力差、无人监管的青少年腐化堕落,以身试法。四是互联网在发挥其科技作用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可低估的负面影响。网络已成为一些青少年的“精神海洛因”,他们成天沉迷于网络游戏的虚拟世界内,严重侵蚀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使他们染上不良习惯,继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及建议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只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才能从根本上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势头。
(一)抓好青少年自身预防,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决定性因素
“一日之计在于晨,一生之计在于青”,青少年要把握好人生的黄金时期,高标准、严要求,提素质。首先,要自觉加强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珍惜现有的优越条件,自尊、自爱、自强、自立、自律,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其次,要在错纵复杂的形势面前,找准自己的位置,把握好人生航标,遇到困难不低头,受到挫折不气馁。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法制观念,增强辩善恶、明是非的能力,自觉抵制不良社会环境的影响。再次,要从小树立助人为乐、甘于清贫、乐于奉献的良好品德,增强抵制不良诱惑的“免疫力”,建立友爱健康的人际
关系,坚决拒绝不良交往,遇事沉着冷静,切不可为一时一事的得失或为寻求一时的刺激,引火烧身,自毁前程。
(二)进行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础
家庭安定则社会安定,家庭和睦则社会和睦。综合种种家庭教育的误区,广大家长都要充分理解和体会家庭教育对孩子的重要性,本着对下一代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首先,要端正对子女的教育态度,当好启蒙老师。应从自身做起,提高婚姻质量,规范言行举止,言传身教,当好表率,以严谨的作风、健康的思想、高尚的品行,教育和引导孩子远离吸烟、酗酒、泡网吧、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其次,要树立正确的成才观、人才观,采用科学合理的教育方法。要深入了解、理解孩子的心理特点、品行爱好和生活习性,摆正心态,因材施教,对子女不能偏
爱、宠爱,更不能溺爱,正确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交流习惯。要注意发现和掌握子女的优点与长处,并正确加以鼓励引导,增强孩子的上进心和自信心;当子女身上表现出一些不良习性,甚至染上违法违纪劣迹时应及时正面引导,改变打骂、体罚等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多留面子,多开导,避免产生逆反心理。再次,要优化青少年的家庭教育环境。尊重青少年的人格尊严,多关心,多交流,多沟通,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心理动态,关注他们的朋友圈、生活圈,以平等、民主的态度,循循善诱,谆谆教导,在重视孩子学习成绩的同时,更要关心孩子的思想道德教育,促使其健康成长、全面进步。
(三)完善学校教育,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关健
学校是培养教育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阵地,要把教书与育人有机地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首先,学校要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开设相应的课程,特别是要把思想品德教育作为评价学生素质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思想道德教育,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内容的教育,全面加强素质教育,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不能顾此失彼,有所偏废。其次,不能一味的追求高升学率,无论学生学习成绩好坏、表现如何,都应一视同仁,对“后进生”和染有恶习的学生应采取更多的帮教措施,不致使他们落伍掉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不能有歧视性政策,也不应将他们作为“包袱”推向社会。再次,全面提高教师素质,强化对教师的综合考核。学校管理者应树立“转化一个差生比培养一个优生对社会的贡献更大”的意识,不断提高教师的个人素质,以良好的人格魅力为学生树立榜样。学校对教师的考核和评价也不能只看学科考试分数,而要与教师的师德、育人的成绩、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预防学生犯罪等一并进行综合考核。最后,继续加大法制教育力度,通过开展法律进校园、聘请法制副校长、举办法制讲座、开展心理咨询、开设法制课等,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在校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净化社会环境,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保证
减少社会不良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和毒害,形成良好的社会导向,净化文化市场首当其冲。要坚持整治与建设并举的方针,一方面要加强青少年文化建设,为青少年提供更多更好的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文化产品,大力弘扬具有时代特征的青少年网络文化,推进青少年教育活动阵地建设;另一
方面,要大力净化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良社会文化环境,旗帜鲜明地反对
不良思潮和丑恶现象,净化荧屏、声屏和出版物市场,针对不良网络信息、非法“网吧”、淫秽色情网站、不健康的“口袋本”图书等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打击力度,从源头上堵截淫秽物品和非法出版物的侵入,帮助青少年明辨是非、美丑和善恶,保持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其次,要进一步加强娱乐场所和旅游服务行业的治安管理,规范娱乐服务场所的经营活动,堵塞黄、赌、毒等丑恶现象产生的根源,要坚决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决不能以牺牲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为代价,而去保护个别地区、部门所谓的经济效益和眼前利益。
(五)发挥综治功能优势,形成防范合力
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离不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成员单位和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与共同努力。首先,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充分发挥综治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动员法院、检察、公安、教育、文化、宣传、共青团、新闻和出版等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职,综合治理,落实“一票否决”制,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其次,要加强“青少年维权岗”建设,加大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工作落实。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要与学校建立法制教育基地,开展经常性的“送法进校园”、观摩庭审、旁听案件宣判等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再次,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重视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感化、挽救和安置帮教工作,积极为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在侦查、起诉、审理涉及青少年案件时充分考虑其身心特点,宽严相济,并积极与学校、家庭及其所在组织制定帮教措施并定期回访,帮助他们解决复学、升学及就业等实际困难,共同做好青少年犯的教育转化工作,为他们回归社会、重新做人创造机会。最后,公安、工商、文化、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社区尤其是学校内部及外部环境的整治力度,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清理、整顿,坚决取缔校园及其周边的网吧、游戏厅、录像厅、黄色书屋及其他不正当娱乐场所,规范学校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对权益受侵害学生的保护力度,为在校学生提供安全和谐、积极向上的学习环境和成长环境。
总之,只要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关注,共同努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一定会取得预期的目的。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10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2年1月1日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11月1日实施
4、黄教珍 张停云《社会转型期青少年犯罪的心理预防与教育对策》 法律出版社出版 2008年1月
5、王胤颖《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载于《新疆社会科学信息》,2004年第4期。
6、邢时俊《青少年犯罪综合治理模式的思考》,2005-03-11,
7、许杰明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诱因与对策》,《科研与教育》 2008年第04期
8、胡俊文 王嫒萍《“四位一体”立体构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体系研究》,2009年6月8日
广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建议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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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
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人民法院2010年1月至2014年11月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统计数据来看:2010年26件,涉案未成年人数37人;2011年23件,涉案未成年人数38人;2012年25件,涉案未成年人数34人;2013年17件,涉案未成年人数22人;2014年1-11月25件,涉案未成年人数36人。浦北县青少年违法犯罪形势严峻,每年都有数十个青少年与牢狱结缘,都有数十个家庭陷进涉刑不幸之悲。通过分析,发现浦北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主要有:一是侵财犯罪上升。青少年违法犯罪表现形式从以前的“打架斗殴、流氓滋事”到现在出现了“为维持畸形消费”而发生一些青少年铤而走险去抢劫、敲诈、盗窃导致违法犯罪行为。二是结伙违法、暴力犯罪增多。用武力、用凶器来犯罪比较突出,青少年由于贪玩、易冲动、好出风头,经常喜欢三五成群纠集在一起,当其中一个人出个坏主意,大家就喜欢跟风一哄而上,不计后果,出于“哥们义气而不辩是非”实施犯罪。三是激情犯罪比较明显。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差,遇事往往不加思考,突然起意,导致激情犯罪。四是涉毒品犯罪案件增加。一些辍学青少年对毒品的认知能力差,受好奇心理强,或因精神空虚,为寻求刺激而吸毒,或交友不慎被拉下水,走上了吸毒的道路,染上了毒瘾,以贩养吸,走上迷途。
引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因分析
引发青少年犯罪因素很多,有来自社会风气影响,有来自学校教育缺失,有来自家庭监管不力,有来自特定成长时期潜在困惑。表现在:一是图眼前小利不顾后果,思维简单偏激。一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动机和目的往往很简单,看问题往往只看表现现象,看到一个原因,想到的只是一种结果。二是交友不慎。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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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贪玩、易冲动、好出风头,经常喜欢三五成群纠集在一起,假如其中有一个人出个坏主意,大家就喜欢一哄而上,出于哥们义气就不辩是非,从众尚武,结伙犯罪,不计后果,导致身陷牢刑。三是理智战不能战胜冲动。一些青少年在学校里虽然也或多或少地听到和受到有关道德、法律等的知识和思想教育,受不良文化的影响,但在遇到某一件具体的事物时,那种朦胧的理智观念常常不能战胜瞬间突然产生的情感冲动,于是常会感情用事,守不住法律底线,干出一些违法犯罪的行为。四是对毒品的认知能力差。不少吸毒青少年在吸毒前对毒品本身知之甚少,甚至无知,对毒品的害处只是道听途说,口耳相传,略有所知,非常肤浅,在不正当的好奇心驱使下而涉毒,走上了吸毒的道路,染上了毒瘾。五是家庭失管学校失教。一些辍学的青少年,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在校期间无心向学而过早辍学,导致文化素质较差,法律意识淡薄,辨别是非能力较低,自我管控能力差,步入社会后,生性懒惰不肯外出打工(或因年龄问题不能外出打工),为打发无聊的青春,不分事情好与坏,走上犯罪道路。尤其是一些留守儿童,日常缺乏管教,或是单靠爷爷、奶奶的管教而误入歧途的。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建议对策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关键,一方面要针对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有效地加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思想品德教育,帮助、引导他们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让他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把青少年的思想指引到正确的轨道上来,社会、家庭、学校、村委(社区)要加强联齐抓共管,打牢预防青少年犯罪防线,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
(一)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打牢预防犯罪法制防线
1、院、校联动加强在校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展送法下乡、进校园上法制宣传课等多种形式活动,加大对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宣传力度。多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寓教于乐,使学生身临其境地走进法庭庭审,让法律知识更贴近学生的生活,增强法制教育效果,让同学们远离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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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托青少年刑事审判法庭预防失足青少年再失足。进一步做好庭前调查、庭中教育、庭后回访“三步曲”,通过深入未成年被告人所在村组、居委会、学校等地,走访少年犯家庭、学校、社区,全面了解被告人的家庭情况、性格特点、社会交往、平时表现等情况,全面掌握其成长过程变化、心理动态特点,重点掌握其思想、品德、为人表现,以此向前延伸审判工作,查明社会环境、犯罪动机,从而对症下药,掌握被告人非监禁刑所具备的监护、帮教条件。通过推行圆桌审判模式,对初次犯罪、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法官、书记员、公诉人与未成年被告人及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围座圆形会议桌进行审理,从形式上进一步减轻未成年人的心理压力,消除未成年被告人对案件审理的恐惧和抵触心理,拉近与法官的距离,从而达到最佳的矫治效果。庭审中要注重对少年犯的人生教育引导、成长过程疏导,脱离纯粹的就案办案的老套做法,使其明辨是非、迷途知返、正直为人,防止重复犯罪。通过回访活动,把帮教工作延伸到家庭和基层组织,及时掌握对少年犯帮教的进展情况,确保帮教、改造工作落到实处。
3、切实加强校园治安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针对网络毒害问题,相关部门对于取缔非法网吧、赌博场所开展相关的工作,对于学校附近的娱乐场所也进行了整顿。对于用武力、凶器等暴力犯罪方面,各学校也有相应的法制副校长,有些法制副校长是由公安部门领导来担任。而且各辖区的派出所也会定期或不定期的到学校进行安全保卫,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社会上的人群或在校学生在校内发生持械事件,可以有效地预防犯罪。
(二)择优评估,为失足青少年返校构建社会防线
一些改过自新的失足青少年非常渴望重返校园读书,但是在实践中很少有学校愿意重新接纳失足青少年返校读书,造成了失足青少年存在返校读书难的困境。一些青少年因年龄小不能去工作又不能返校读书,被贴上了坏孩子的标签,甚至存在着对社会充满仇视的现象。因此,对于此类改过自新的失足青少年群体,应该评估择优返校,避免一刀切,不分良莠把所有涉案未成年人全丢向社会。对涉案未成年人是否适用回归校园拟采用评估报告的方式,由学校、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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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和第三方评估人员一起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考评,客观科学地筛选出那些本性良好,不会影响学校教学的学生继续留样学习,或者是采取择优返校的方式,让涉案的未成年人先保留学籍进入专门学校学习,再让那些积极进取,学习完全能够跟上正常进度的学生重返校园。
(三)部门联动构筑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青春防线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需要家庭、村委(社区)、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相互配合,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村委的盯防和社会教育四者有机结合起来,立足现实、强化帮教,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贯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把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贯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工作;要把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清除不良社会风气贯穿挽救失足青少年工作,努力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
、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积极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氛围。公安司法 1
部门要密切配合,针对社会环境中对青少年影响深远的赌博、吸毒、不良影视文化、网吧等,既要做好引导宣传工作,让广大青少年充分认识到赌博、涉毒、不良文化的严重危害性,增强青少年的辨别、抵御能力,又要加强建设管理,坚决清理、整顿低级庸俗和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场,努力规范文化市场秩序。
2、家庭、学校要密切联动,协同教育。家庭教育要与学校、社会各方面的教育配合协调,保持教育的一致性。家长要支持和督促孩子服从学校教育,积极鼓励孩子参加各类有益身心健康的社会活动。对那些具有不良习性的孩子,要特别加以注意,家长和学校要紧密配合,互相沟通,协同教育。要正确引导青少年使用互联网,不要让他们陷入虚拟的网络游戏世界,而是将网络当作增长知识,拓宽视野的工具来使用。
3、加强村委(社区)、妇联、共青团联动协助,努力做好重点群体帮扶工作。开展专人帮扶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比较准确的社区失学、失业、失管等闲散青少年的档案。针对闲散、留守青少年,进城务工青年和农民工子女等群体,强化教育、管理、预防、服务等重要环节,切实维护好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村委(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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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共青团要联动协助,比如对于因为家庭原因长期被家暴或存在有犯罪倾向的青少年,可以与妇联、共青团等相应部门开展相应活动,邀家长开展培训班、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等针对性挽救措施。针对青少年的心理年龄特点,接受能力、知识结构和思想状况,积极探索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的方式和途径,帮助青少年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构筑一道牢固的青春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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