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卷宗目录
1、法律援助申请表 1
2、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材料 2-3
3、询问申请人笔录
4、法律援助审批表
5、指派通知书
6、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
7、民事起诉状
8、答辩状
9、其他有关调查材料以及主要证据复印件
10、开庭通知
11、举证、应诉通知书
12、庭审笔录
13、代理词
14、民事判决书
15、法律援助结案表
16、回访调查表 4 5 6 7-8 9 10-11 12-34 35 36-38 39-40 41-43 44-46 47 48
法律援助非诉卷宗
卷 宗 目 录
法律援助申请表
编号:( ) 援审字[ ]第 号
说明:1、申请人填写本申请表前须仔细阅读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有关资料。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本人的实际情况。
3、请按照栏目要求使用正楷文字填写,或在适当□内打√。 注意:以欺骗方式获得法律援助将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
法定代理人(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或限制行为能力时填写):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住宅电话:
工作单位: 职业:农民 工作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文化程度:□文盲 □小学 □中学 □大专以上 身体状况:□健康 □残疾 □严重疾病
人群类别:□残疾人□老年人(60岁以上)□未成年人 □妇女 □一般贫困者□其他 是否曾申请过法律援助:□否□是 前次申请时间: 地点: 申请编号:
申请人在申请事项中的法律地位
民事(行政、仲裁):□原告□被告□第三人 刑事: □自诉人□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被害人 □被害人的近亲属 □其他 申请法律援助援助方式
□刑事辩护□刑事被害人代理 □民事诉讼代理 □行政诉讼代理 □仲裁代理□公证 □非诉讼调解 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案由:
□婚姻、家庭□赡养、抚养、抚养□工伤□劳动纠纷□损害赔偿 □请求抚恤金等□其他 申请事项法律状态
□尚未进入法律程序 □诉讼中(□侦查 □起诉 □一审 □二审 □重审 □再审)
□仲裁中 □调解中 □行政处理中□行政复议中□投诉无答复 申请法律援助的案情及理由概述:
法律援助审批表
编号:( )援审字[ ]第 号
申请人:
受理时间: 2013年 月 日 法律援助申请事项:
申请人个人情况:
□残疾人□老年人(60岁以上)□未成年人□妇女□一般贫困者□其他 其他情况: 审查意见:
经济困难。
申请人经济状况: 概况:
经济困难证明:□有 □无 申请人家庭月平均收入 元
是否达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有 □否 审查意见:
经济困难。
案件情况:
1、案件来源:□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指定理由: □公安机关转交□检察机关转交□社会团体转交□律师事务所代为申请或上报 □上级机关指定□其他来源
2、申请人在申请事项中的法律地位:
民事(行政、仲裁):□原告□被告□第三人
刑事: □自诉人□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被害人 □被害人的近亲属
3、民事法律援助事项案由:
□婚姻、家庭□赡养、抚养、抚养□工伤□劳动纠纷□损害赔偿
□请求抚恤金等□其他
4、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接受援人)分类:
□盲聋哑□未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一般贫困者 5、申请事项所处法律程序:
□尚未进入法律程序 □诉讼中(□侦查 □起诉 □一审 □二审 □重审□再审)□仲裁中 □调解中 □行政处理中□行政复议中□投诉无答复 6、法律援助工作方式:
□刑事辩护□刑事被害人代理 □民事诉讼代理 □行政诉讼代理□仲裁代理 □办理公证 □非诉讼调解代理 7、案情概要:
审查人意见:
给予法律援助。
审查人:
主任审批意见:
给予法律援助。
签名: 2013年 月 日
存根
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编号:( )援决字[ 2013 ]笫 号
领函人: 交付: 事 由:
批准人: 时间:
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编号:( )援决字[ 2013 ]笫 号
:
你于 2013 年 月 日向本中心(处)提出的 法律援助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现决定给予你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中心(处)
2013年 月 日
法律援助协议
编号:( )援协字[ 2013 ]笫 号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 法律援助中心(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甲方因 向乙方提出申请,要求乙方为起提供法律援助,现经乙方审查,认为甲方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条件,同意指派办案人员为甲方提供法律援助,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担任甲方一案的 非诉 代理人。
二、乙方应依照法律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指派的办案人员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时,乙方另行委派律师接管。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办案人员叙述案情事实,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有权撤消甲方受助资格,终止代理并按规定追缴法律援助费用。
四、诉讼对方为非法律援助方的,甲方应将乙方办案人员办案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列入诉讼请求。此项诉讼请求下获得的款项应归乙方所有,如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方并应申请人民法院将款项直接支付乙方。
五、甲方委托乙方权限如下: (一)一般诉讼代理。
(二)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三)
六、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到本案终结止(即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或撤消诉讼时止)。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主任: 法定代理人: 承办律师:
2013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一式二份,由受援人、法律援助机构各持一份
存根
指派通知书
编号:( )援指字[ 2013 ]笫 号
发往单位: 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 事由: 受援人: 批准人: 时间:
指派通知书
编号:( )援指字[ 2013 ]笫 号
律师事务所:
根据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本中心(处)决定对 关于 案提供法律援助,现指派你所 承办该案。请承办律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持本通知书来本中心(处)办理有关手续。 特此通知。
法律援助中心(处)
2013年 月 日
法律援助机构地址:
电话: 联系人:
存根
民事法律援助公函
编号( )援民函字[ ]第 号
领函人: 发往单位: 事 由: 当事人姓名: 批准人: 时间:
(本函专用于民事、行政、仲裁等法律援助工作,交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处理机关,另外本函也 专用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向检察院、法院提交)
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公函
编号( )援民函字[ ]第 号
:
本中心(处)接受 的申请,决定提供法律援助。现指派 案件中的 非诉 代理人。
特此函告。
法律援助中心(处)章
2013年 月 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律师姓名: 电话:
地址: 邮编: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 因 一案获得法律援助,根据法律规定,特委托望江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 为此案件 的代理人。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本案结束时止。
受委托权如下:
(1)代书(2)法律咨询(3)调查取证(4)参与庭审、仲裁
(5)调解(6)和解(7)提起反诉(8)代为承认、放弃诉讼请求
(9)申请并参与执行
委托人:
电 话:
(上述权限中已授权的在序号前面画√,未授权的在序号前面画×)
人民调解记录
时 间:
地 点:
当事人:
参加人:
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将人民调解的相关规定告知各方当事人。
调解记录: 调解结果:
1、调解成功;2、调解不成;3、有待继续调解
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人 民 调 解 员(签名)
记 录 人(签名) 2013 年 月 日
人民调解协议书
编号: 当事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岁 职业或职务 联系方式 单位或住址 当事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岁 职业或职务 联系方式 单位或住址 纠纷主要事实、争议事项: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本协议共2页 第1页
履行方式、时限:
本协议一式 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人民调解员(签名): 记录人(签名):
(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2013 年 月 日
本协议共2页第2页
法律援助工作征询意见表
编号:( )援征字[ ]第 号 :
为更好地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请您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结案后十五日内将回执寄本中心(处)。
法律援助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律援助中心(处) 年 月 日
法律援助工作征询意见表(回执)
编号:( )援征字[ ]第 号
受援人姓名:
提供法律援助人员职业:□律师 □公证员 □法律服务工作者
所在单位:望江县司法局太慈司法所
执业证号:
案别:
提供法律援助人员工作情况
对案情了解情况:□详细 □一般 □较少;
工作准备情况:□充分 □一般 □未准备;
调查取证:□有 □无;按是出庭:□有 □无;
私自收取费用:□有 □无;
其他违纪情况:□有 □无;
律师意见被采纳程度:□全部采纳 □部分采纳 □不采纳
满意程度:□满意 □一般满意 □较差
意见和建议:
执法机关或受援人签名(盖章)
2013 年 月 日
法律援助案件(事项)结案报告表
编号:(2013)援结字[ ]第 号
填表时间:2013年 月 日
注意:本表后应附上判决书、裁定书等的原件或复印件,终止援助的应写明理由。
行政法律援助卷宗格式首页
行政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格式
卷内目录(一、二审行政诉讼代理卷)
原件文件名称 页次 备注 复印件(份) (份) 1、卷内目录,一、二审行政案诉讼代理卷, 2、法律援助申请表 3、法律援助委托代理合同 4、授权委托书 5、询问笔录 6、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 7、受援人提供证据材料 8、阅卷笔录(包括复印证据材料) 9、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 10、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予给付 申请书
11、法院裁定书 12、出庭通知书 13、庭审笔录 14、代理词 15、法院宣判通知书 16、判决书/ 调解书/裁定书 17、律师工作日志/结案报告 18、承办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须知 19、申请审查呈批表 20、其它
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金川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为明确全区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卷宗内容、装订顺序及装订要求,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卷宗装订坚持一案一卷原则,即每件法律援助案件装订一个卷宗。
二、卷宗由封面、卷内文书材料、封底组成。其中:
1. 封面、封底应采用显示法律援助的卷皮;
2. 卷内文书材料以白色A4打印纸或白底黑格A4纸作为标准用纸;不能或不宜采用A4纸张时,可以采用相当规格的纸张;
3. 书证、照片等不符合A4纸张规格的文书材料,可以用A4纸张粘贴后入卷。
三、卷内文字材料除铅印、复印的以外,使用碳素墨水书写或者打印,做到字体工整、清晰。
四、封面项目填写完整、准确,美观整洁。
五、卷内文书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其中:
1. 卷宗目录中,一份材料编为一个序号,标题、页码填写完整、准确,页码应当填写起始页码至终结页码。
2. 卷内文书材料按卷宗目录次序排列,并逐页编排页码,写在文书材料每页的右上角;若文书材料背面有内容,页码写在背面的左上角。卷内文书材料有页码重复或者缺页的,应当加以注明。
六、卷宗一律在左侧用线绳装订,做到三孔一线。装订时,应剔除卷内金属物,案卷材料以右页边和下页边为准,叠放整齐。
法律援助民事诉讼代理案卷内容及装订顺序:
1. 卷宗目录;
2. 法律援助申请书(或者申请表);
3. 申请人(包括其代理人)身份证明;
4. 法律援助申请委托书;
5. 申请人经济状况困难证明;
6. 法律援助审批表;
7. 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8. 法律援助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9. 指派通知书;
10. 送达回执;
11. 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
12. 授权委托书或者委托代理合同;
13. 民事起诉状、答辩状或者上诉状、二审答辩状、一审判决书;
14. 证据材料;
15. 如果进行过调查,则调查笔录;
16. 出庭通知书,或者出庭通知电话记录;
17. 庭审笔录;
18. 代理词;
19. 判决书或者调解书、裁定书;
20. 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情况通报/报告记录;
21. 案件服务质量监督卡;
22. 结案报告表;(重特大疑难、彩票公益金或一类案件需1000-2000字书面报告)
法律援助非诉讼调解案卷内容及装订顺序
1. 卷宗目录;
2. 法律援助申请书(或者申请表);
3. 申请人(包括其代理人)身份证明;
4. 申请人经济状况困难证明;
5. 法律援助审批表;
6. 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7. 法律援助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8. 指派通知书;
9. 送达回执;
10. 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
11. 授权委托书或者委托代理合同;
12. 案情简介;
13. 证据材料(如果进行过调查,则调查笔录);
14. 调查笔录;
15. 和解、调解协议或案件办理结果材料;
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情况通报/报告记录;
16. 案件服务质量监督卡;
17. 结案报告表;(重特大疑难、彩票公益金或一类案件需1000-2000字书面报告)
法律援助刑事案卷内容及装订顺序:
1. 卷宗目录;
2. 法律援助申请书(或者申请表);
3. 申请人(包括其代理人)身份证明;
4. 申请人经济状况困难证明;
5. 法律援助审批表;
6.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7. 法律援助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8. 指派通知书
9. 送达回执
10. 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
11. 委托书或指定书;
12.阅卷笔录;
13.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
14.调查材料;
15.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
16.集体讨论记录;
17.起诉书、上诉书;
18.出庭通知书;
19.辩护词或代理词;
20.裁定书、判决书;
21.上诉书、抗诉书;
22. 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情况通报/报告记录
23. 案件服务质量监督卡
24.结案报告表;(重特大疑难、彩票公益金或一类案件需1000-2000字书面报告)
法律援助民事案件卷宗
民事案件卷中目录
法律援助申请表
法律援助申请委托书
本人 (身份证号 )
委托 (身份证号 ),
系本人 (与本人关系),办理
一案法律援助申请有关事宜。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
申请人: 工作单位: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真实无误,如有不实,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申请人或者 出证单位(公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出证单位是指法律援助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权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
机关、单位。无相关规定的,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为出证单位。
2.申请事项的对方当事人是与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申请人仅填报
个人情况。
3.重大支出是指自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的家庭或者个人重大支出。
法律援助文书格式八
法律援助审批表
援审字[ ]第 号
2.审批意见由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有权签署意见的人员出具。
法律援助文书格式九存根
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援决字[ ]第 号
申请人: 案 由:
经办人(签字): 日 期:
法律援助格式文书九
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援决字[ ]第 号
:
你于 年 月 日向本中心(处)提出
的 一案法律援助申请,经
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决定给予法律援助。
(公章)
年 月 日
法律援助文书格式十一
送达回证
注:1.送达回证用于证明向受送达人送达了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不予法律
援助决定书或者终止法律援助决定书。
2.送达方式参照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规定。
3.送达回证签收后退还法律援助中心(处)。
法律援助文书格式十二存根
指派通知书
援指字[ ]第 号
发往单位: 受 援 人: 案 由:
经 办 人(签字): 日 期:
法律援助文书格式十二
指派通知书
援指字[ ]第 号
:
本中心(处)决定对 一案提供法律援助,现指派你单位承办该案。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安排合适承办人,并自安排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承办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告知受援人及本中心(处),与受援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签订委托代理/辩护协议。 特此通知。
法律援助中心(处)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公章)
年 月 日
法律援助文书格式十三
委托代理/辩护协议
甲方 受援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姓名: 系受援人(关系):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承办机构):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方 一案,经 法律援助中心(处)审查,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乙方承办。现双方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安排 (承办人)担任本案 阶段的代理/辩护人,提供下列第 项的法律援助:
(一)刑事辩护;(二)刑事被害人代理;(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四)自诉代理;(五)民事诉讼代理;(六)行政诉讼代理;(七)劳动仲裁代理;(八)其他非诉讼代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承办人的权限包括 。
三、乙方承办人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受委托的权限内依法完成受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承办人代理甲方以和解或者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 对于民事诉讼法律援助案件,乙方承办人应当告知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并提供协助。
四、乙方及承办人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费用,不得接受甲方的财物或者牟取其他利益。
五、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地叙述案件事实,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法、合理,并对所提供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或者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乙方承办人。
六、甲方有权向乙方承办人了解委托事项办理进展情况,进行法律咨询。乙
方承办人应当向甲方通报案件办理情况,答复甲方询问。
七、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承办人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可以请求法律援助机构
更换承办人。
法律援助机构决定更换的,乙方应当另行安排承办人,并与甲方变更本协议。
乙方因客观原因无法另行安排的,应当书面报告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承办机构的,乙方与甲方解除本协议。
八、乙方承办人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中止委托事项,并向法律援助机
构报告:
(一)甲方不再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
(二)案件依法终止审理或者被撤销的;
(三)甲方又自行委托其他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四)甲方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五)甲方利用法律援助从事违法活动的;
(六)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据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法律援助机构决定终止法律援助的,甲乙双方解除本协议。
九、甲乙双方就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 终
止。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法律援助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援助文书格式十四存根
法律援助公函
援函字[ ]第 号
发往单位:
受 援 人:
案 由:
经办人(签字):
日 期:
注:本函用于承办人向办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仲裁机构、行政机关以及看守所等表明身份。
法律援助文书格式十四
法律援助公函
援函字[ ]第 号
:
本中心(处)对 (受援人) 一案,已指派 (承办机构) (承办人)担任其代理人/辩护人。
特此函告。
承办人联系方式:
(公章)
年 月 日
法律援助文书格式十八
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情况通报/报告记录
受援人:
案 由:
注:通报/报告记录用于承办人记载向受援人通报和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案件办理进展情况,需存档。
法律援助文书格式二十四
结案报告表
填表日期:
案件或者行政复议案件以法律援助人员收到仲裁裁决书、行政复议决定书原件或者复印件之日为结案日;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以受援人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调解协议之日为结案日;无相关文书的,以义务人开始履行义务之日为结案日。法律援助机构终止法律援助的,以法律援助人员所属单位收到终止法律援助决定函之日为结案日